从小这些传说就让我着迷,直到有一天,你突然不说话了,把厕所的镜子敲得粉碎,想抛下我回村子里去,你记得吗,母亲?
丧钟的悲鸣又开始响起,仪式应该快结束了。再见,母亲,我会很快再来的。我越过栅栏,两大步转过了街角,背贴着侧面的围墙,屏住了呼吸。我不想撞见任何人,就连神父也不想碰见。我悄无声息地前行,紧靠着墙面的灰浆,一步接着一步向前,眼睛一直盯着通往教堂的那条路。在这里不可能有人发现我——在墓园的后墙,在黑莓树黑红色的树枝后面。在他们告别时,在他们互致哀悼然后四散而去时,我就回家。走得快的话,一个小时我就到埃尔阿楚艾罗了。
我坐在地上抽烟,就像印度人那样盘腿坐着。太阳已经快落下去了。我好似从古道间辨别出了一个跛行的身影,一手拄着拐杖,另一只手拿着一只塑料袋。是他,毫无疑问,是斑大,磨坊的赶鸟人。他的身形不可能与别人搞混。他被叫作斑大正是因为他那长及双脚的大衣上显眼的污斑。他从来不脱大衣,也从不摘下那顶刈割者的草帽,不论下雪还是结冰。而且在这里,在群山间,就从来没有不下雪的冬天。老斑大吓了我一跳。我像个弹簧一样跳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面的灰尘,当我正转身要走的时候,他抬起手来向我打了个招呼。这下我必须得等他了,我本来并不想跟这个丑八怪有任何交集。他过来了,穿着那件有着棕色穗子和翻领的大衣,就像20世纪70年代的衣服一样。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道。
“我来采白玉草。”
斑大身上一股火堆和尿的味道。他没看我,着急忙慌地采起了贴墙生长的白玉草,怕我偷了他的似的。他知道我在看他,但是他继续忙他的,弓着身子,大衣的尾巴就像蝙蝠折叠的翅膀。
“你不喜欢白玉草吗?”他问我。
“不喜欢。我还是更喜欢我园子里的卷心菜。”
“很嫩很好吃的。墓地里的白玉草吃起来有肉的味道。”他笑着说,那是一种微微的、收敛的笑容。
“哎,我得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躲着他。有什么东西让我避开他。
“你这就走了,马洛托?你带烟叶了吗?”
我说带了。我把烟叶从皮外套的衣兜里掏出来,还有卷烟纸和滤嘴。斑大直起身子,把大衣的尾巴从缠绕的黑莓树丛间解开,走了过来。我正要开始给他卷烟,他说:“快看她们,快看她们,她们在那儿呢!”
“谁?”
“你傻了吗?还会有谁?双胞胎姐妹们,哈尔东家的双胞胎。”
我转过身去,一辆出租车在远处穿过马路。后座上有两个金发的脑袋。我不知道我是真的看见她们了,还是我的想象。两个金发的脑袋,两个穿着介于灰色和棕褐色间的丧服的身影,和拉斯布莱尼亚的土地一样的颜色。
托马斯的酒吧
星期天是喝酒的日子。我穿上干净的牛仔裤,编了条麻花辫,下坡走上通往村子里托马斯的酒吧的土路。只要嘴巴让我继续,我就喝它个够,一个人喝也好,和在那儿碰到的男人们一起喝也好。这些年以来,他们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我在打牌的时候模仿他们的动作,他们在我旁边的时候也盯着电视上女人的屁股看,就好像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不说话,潜伏在他们中间。那儿没人问太多问题。
日子变得越来越长了。已经6点了,天还没有黑。我已经快到了。我们一共会有一百来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盘,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在村子的中心,在教堂的小广场上,在公用的空地上和农民自己搭的小酒馆里。而我们的地盘,是在村子外面,就在加油站的前面。这是怪人的酒吧,疯子和可怕的人的酒吧,与众不同的人的酒吧,老单身汉的酒吧,醉鬼的酒吧,不相信钱的人的酒吧,被风吹坏了的人的酒吧。除了我,还有另一个和单身哥哥同住在湿地的寡妇时不时来以外,再没有别的女人来这里了。没人敢走进别人的地盘。
我挺喜欢托马斯和他的酒馆,虽然酒馆闻起来有一股泛潮的味道,墙上的灰浆太厚了,墙灰那放久了的黄油的颜色,把墙上用夹子做相框陈列的照片都给毁了。那是些老摇滚明星和好莱坞演员的黑白照片。实际上,这根本不是什么酒吧,这什么都不是。这是他母亲的老商店——她从前在店里卖合作社的咸肉、豆子和油——再加上推掉墙壁后多得的那几平方米做的吧台。托马斯从前在省城当邮递员,被办了提前退休后就回了村子。他住在山上,和他母亲住一起。直到不久前还在隔壁村子找了一个女性朋友,一个做瓷器的,算是半个女朋友。有时,托马斯会给我们放电影,让我们开心开心。西部片大家最喜欢,没有人会因此吵架。《正午》这部片子我们看了大概四十遍了。主题曲的歌词我都能背出来了:“别抛弃我,我亲爱的。”也可以在脑海里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回放加里·库珀一边写遗书,一边等待正午列车到来的场景。
托马斯人并不坏。只是和我一样,是村子旧货仓库里的另一件破烂家伙而已。我俩都属于迷失在聚会和等待中的那一代。今天他扎了一根辫子,头发稀疏灰白。他是一个干瘪的老嬉皮,放着好音乐,放着该放的音乐。他放滚石、奇想、史密斯乐队,也会根据每个下午的情况,放平克·弗洛伊德和创世纪乐队的歌,放碰撞乐队。“我与规矩作斗争,规矩赢了”,我与不公正的规则作斗争,规则将我打败。他把所有当我到伦敦时、当撒切尔在位时流行的音乐一股脑儿混在一起放。撒切尔这个巫婆,已经让矿工们的日子非常难过了,还不放过搞视觉艺术的工作者们。托马斯并不确定,但知道有些歌曲让我受不了。他招待我的时候很让人信得过,不怎么说话。有时他给易卜拉希玛放雷鬼音乐,会放任他卷自己的烟抽。我不喜欢这种深色的草,也不需要。我抽叶子会不舒服,它让我的大脑变钝,让我分不清不同的声音。我还是喜欢我的葡萄酒。
从这儿我已经能看清大门门梁上的招牌了,“汤米酒吧”。就像谁人乐队的那首歌:“汤米你能听见我吗?”你能听见我吗?有人把狗拴在外墙的铁环上。是斑大的母狗,是的。我是从系在项圈上的脏污的绳子和它同色的毛发认出来的。我穿过薄铝条做的小门帘,这个门帘挡住了本来会成群飞进来的苍蝇。斑大站着,倚着吧台,看着我,咧嘴微笑着。我干巴巴地向他问了一句好。我不知道他的真名是什么,姓什么,甚至有没有名字。托马斯用一块布把杯子擦干,放在玻璃架的下层,放瓶子的柜子下面。他向我点了点头。我跟他要了杯葡萄酒。托马斯倒起酒来不小气。电视开着,但是没有声音。酒吧里放着恐怖海峡乐队的音乐。
其他人,搞破坏的主力军们,更喜欢坐在酒吧深处的一张矮桌周围:神父安德烈斯、掘墓人达米安、修车铺老板塞巴斯蒂安·马格尼亚,还有寡妇的哥哥阿尔卡里奥,他们叫他皮草匠,因为他父亲从事皮毛加工。我知道他在沼泽地附近有羊圈。我们全员到齐了,全部都在,摇摆苏丹们。
我走近他们谈话的圈子。神父和我贴面问好,他的两个吻太靠近我的嘴巴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就将目光移到他的珍宝威士忌加可乐上去了。他中午应该有弥撒的,下午就待在村子里打发午后时光。当知道自己不会去的时候,他就把布道词写下来,把祭祀的圣饼准备好,让女司事特奥多拉将圣餐分给被宣福的信徒。我跟其他人握了握手。他们都为我腾挪了坐着的高脚凳,大家调整了下位置。
我喜欢男人间的谈话,一般都温和、平静,谈话的目的具体而简单。但今天不是这样的。农场主的死亡引发了各种流言蜚语,那些古老传说、迷信、没算清的旧账和他们曾被灌输的宗教恐惧又开始被想起。连我自己都未能摆脱这盘根错节的牵连。已经过去两个星期了,我们还在绕着同样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讨论,就像牛虻吸血般地坚持,因为当在村子里发生一起自杀事件时,人们害怕在这些山峦的某个角落,在随后的日子里会迅速引发另一次自杀,就像瘟疫伸开它无形的传染链那样。
“有些人家是这样的。我指的是自杀这件事。像是血液里就带着的那样。”马格尼亚说。
马格尼亚是机械工,和往常一样,他全身套着宝蓝色的连体工装,我从未见他穿过其他衣服。他修车的活不多,连路过的车都算上也不多,但是靠鼓捣村里杂七杂八的家什养活自己,东修一个锅炉,西修一个蓄水池的马达,修修脱粒机、绞肉机。他帮我们拉过电线,胡里安先生觉得不错。我们甚至从给拉斯布莱尼亚供电的电线杆那里接电。
“但是拉法埃尔,那个理发师,他也是上吊自杀的,据我们所知他家没人自杀过。”掘墓人达米安反驳道。
“拉法埃尔是个例外。大多数自杀的人家里都绑着另一个自杀的人,就像樱桃一样,一个连着另一个。”
“自杀总是两个两个地发生。”
“会传染的。”
“他们基因里就带着呢。”
“都是些蠢话。是绝望、贫苦导致的。上世纪50年代有多少人不得不离开这里?你们不记得了吗?马洛托家的人就被迫走了。”
马格尼亚看向我。我点了点头,但是什么也没说。对,我的父母离开了这里,当时并不知道会再回来。也许我父亲直觉会回来,因为他从未想要卖掉村里的房子,那个我们仅有的房子。
“那住在哈拉米约路下坡的科瓦莱达家可不缺钱,他家的卡特琳娜就在牲口棚里的一个铁钩上上吊自杀了。”
光是铁钩这个词就让我胆战心惊了。是怎样的绝望,让她将绳索套在了金属凸起的地方。那个卡特琳娜是我听说过的第一个自杀的女人。
“卡特琳娜是因为男朋友逃婚而上吊的,就在婚礼的三天前。”
她是穿着婚纱上吊的。守灵的时候我去了。他们把陪嫁的床上用品也装进了棺材,那上面绣着她和她那失踪丈夫名字的首字母。
穿着婚纱,太可怕了。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那个挂在钩子上的女人。孤零零的,被抛弃的。绢纱和欧根纱一直垂到脚踝。母鸡们啄食着她的双脚。
“这里连女人都上吊。”
“尽瞎扯淡!”
“那普利多家的事怎么说?先是父亲自杀了,过了几年,三个儿子也陆续死了,都是上吊自杀的。他们都怯懦得不行,一个接一个地在庄园的树上吊死了。”
“没人想去普利多家住,而且当时的神父还带着圣水掸洒器去他们家诵经祈福。”
“那儿太偏了。实在太偏。”
“他们说萨罗布拉尔家的一个人用屠夫刀把脖子都砍断了。”
死亡让他们着迷。他们谈论自杀的事时自然得让人错愕,就好像是谁开始说起未至的降雨,就好像生死之间并无分界。谁和隔壁村子或是再过去一个村子的自杀者家多少沾亲带故,抑或相识。那些自杀者被其他死去的人所保护,被那些先于他们死去的人的痛苦传统所庇护。他们谈起自杀者时带着尊重,带着些许恭敬,就好像有一个神秘的光环将他们置于活着的人之上。
“伊格纳西奥告诉我,很多年前,大概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村里曾经来过一个精神科医生。我去见过他。”神父随口说了一句。
“去见过精神科医生?”我跳了起来,紧紧盯着安德烈斯的眼睛。
“他申请调查教区文件、死亡文书。大家都知道他走遍了乡里的好些村子。”
“为什么?”我追问。
“为了查数据。这里的自杀率很高,几乎是其他地方的三倍,而且大多数是上吊自杀。”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胡里安先生能够忍这么久。”我想多听一点关于精神科医生造访村子的事,关于调查的事,但是马格尼亚又把话题拉回了庄园主的死亡,拉回了我们的事。
“死亡有它的耐心。”掘墓人肯定地说道,这种自信是他的职业带给他的。哪怕是在最严寒的冬天,结冰的时候,他都穿着凉鞋,里面是羊毛袜,脚趾尖的位置空着。他的脚趾因为糖尿病被切掉了,他肯定不想让我们忘了这件事。他给草坪浇水、除杂草,在天黑时关上墓地的铁栅门。是达米安为我妈妈挖的墓穴。
“他们的脑袋里冒出了这个想法,情况就急转直下了。”
现在说话的是托马斯。事实上是谁在说话,贡献了什么猜测并不重要。我主要倾听,试图从半真半假的话中去糙取精。
“据说是因为债务。”
“债务?哈尔东家钞票成堆呢。”
“橄榄果的收成不好。”
“那不相干。”
“土地不是钱,只会让人头疼,伤脑筋。”
门帘叮叮作响,提示来了新的主顾:易卜拉希玛和维塔利,两人穿着干活的衣服。乌克兰人点了一杯本地干烧酒,这是最像伏特加的酒了。易卜拉希玛点了一杯加冰的苹果甜酒,倒在直身杯里。我觉得很奇怪。我从来没见过他喝啤酒以外的其他酒。他不谈论宗教,但是我知道他遵守斋月禁食,并且用他自己的方式庆祝宰牲节。
他们走了过来,占了旁边的那张桌子。圈子变大了。
“你们有新消息吗?”我贴近他问,“双胞胎来了吗?”
维塔利摇摇头。坐在了我旁边的易卜拉希玛也没说话,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庄园主的死亡让他茫然无措。虽然天还没开始变热,他又光着腿来了,穿着一条长及膝盖的运动短裤。这个小伙子皮肤愈合能力不强,腿上的伤疤看上去还新着,虽然离他被刺伤已经过去三年了。就像一道颜色浅一些的果冻做的纹饰,就像他手掌上的那条一样。
“什么也没有?”我追问道。
“当她们来的时候我正在给园子浇水,但是她们没看见我。”维塔利背朝吧台坐着,这时转过身去,向托马斯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带着瓶子过来,“双胞胎离我太远,没必要打招呼。迪奥尼西奥出去迎接她们,帮她们搬行李。带她们来的出租车马上开走了。一整个下午都没看见她们。当我们走的时候她们还在大房子里。”
双胞胎带了箱子到拉斯布莱尼亚。我不知道里面是装满了邪风,还是空着的。
“那两个人没想着留下来。她们就是来翻文件,好掳走她们能拿的一切。”马格尼亚看出了我在想什么。
“你,小黑,你怎么说?”达米安问道。
易卜拉耸了耸肩膀,喝了一大口酒。
皮草匠阿尔卡里奥到那时为止一直保持着沉默,这时他看着我,说道:
“马洛托,把房子卖给双胞胎。”
男人们哄堂大笑,除了维塔利和易卜拉。他俩微笑着,但是应该没听懂这里面的讽刺。皮草匠张开大嘴哈哈大笑着,露出了红色的牙龈和像被锯过的牙齿。我知道他在想着腐旧的篱笆、工具棚发黑的墙壁、屋顶的杂草。他在想着我干瘪下垂的乳房。我也笑了,假装笑了。我喝了口酒,咽下碰撞在上颚的红酒。我直愣愣地盯着他,直到他把目光移向别处。小心点,机灵鬼。母狼如我,知道该咬哪里。
斑大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聊天的角落,但是没插嘴。托马斯给他的杯子里又满上了波尔多红酒,那是一种暗红色的酒,就像水彩画里渲染出的色彩,就像吸满血的抹布洗下来的颜色。加完他也没怎么喝,也许是因为他酒量不太好,当快醉的时候就停了。有时一不小心喝多了,老斑大就会踉踉跄跄地走遍村子的马路,他那大胡子脏兮兮的,满嘴酒气,骂骂咧咧,大吼大叫:“你们这些婊子养的,都别给我躲起来!虫子会在棺材里啃你们的舌头!一群窝囊废……我了解你们,知道你们和你们的人都做了什么。你们不记得残手迭戈·阿尤拉了吗?在承认真相之前,他会在地狱的炭火里把你们的屁股都点着了。你们完了!”他经常提到那个迭戈·阿尤拉,这个迭戈也经常出现在我童年听到的故事里。我母亲说他是跳下山崖的人之一。他并没有断臂,但因为是铁匠,锻炉的热气把他一只手臂的肉烫得萎缩了。当吼累了,酒劲也过去了之后,斑大就回磨坊去了。我知道神父也给他送去豆子和一些金枪鱼罐头;如果不送的话,他就会去布陷阱、偷无花果、到河里钓螃蟹。
“胡里安先生在拉斯布莱尼亚的生活很孤单。”掘墓人说,笑容逐渐平复下来。
“孤单?那这两个外国佬怎么说?”神父指的是易卜拉和白雪公主,“而且包工头迪奥尼西奥在那儿也有房子,不是吗?”
“据说胡里安当时和双胞胎姐妹水火不容,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
“他当时都要到省城里去了,他派迪奥尼西奥去办手续。”
“可怜的不快乐的人。他一错再错。”
迪奥尼西奥的状态应该糟透了。我知道一些,但是还是不说的好。
“他那天来了,”托马斯说,“喝了个酩酊大醉。最后我不得不把他赶走了。我是好声好气地说的,但还是赶他走了。他在外面待了好一会儿,在石子路上,胡言乱语地大喊,说灾祸降临到我们头上了,我们到底会不会知道,等等。迪奥尼西奥是醉醺醺地回拉斯布莱尼亚的。”
“没什么,不过就是这位老爷醉得神志不清。”
“他神志不清?是我们神志不清。我们是疯子,因为我们穷。”易卜拉希玛那些细微处的理智让我感到惊讶。
“胡里安·哈尔东一直对他父亲的事耿耿于怀。”
“但是这都过去多少年了!”
“不管过去多少年。他刻在脑子里呢:‘我奶奶跳进井里自杀了,我父亲吊死了,我也要上吊。’”
“自杀的是他的曾祖母。”
“不是,是奶奶。”
“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他们那户人家惹了一身腥。”
我听着他们说话,不置可否。他的奶奶,或者是哈尔东家的随便谁自杀了,就是我童年时听母亲说过的在井里淹死的那个女人。但是,她的儿子——胡里安先生的父亲——也自杀了?我母亲讲的故事里可从来没有提到过。还是我不记得了?难道她是知道的?或许当淹死的那女人的儿子自杀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村子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我问。
“哟,那时佛朗哥都还没下台呢。”掘墓人达米安在空气中做了个手势,表示那得是至少四十年前。
此时已经没人注意的斑大突然提高了嗓门,在吧台那儿喊道:“我是最后一个见到活着的胡里安老爷的人。”
他的话又引起了一圈人刺耳的笑声。
“你们就笑吧,尽管笑吧,狗杂种们。我的眼睛知道它们看见了。”斑大对我们的嘲笑很生气,好像在海中划水似的比画道,“我看见他从车里出来。他左手绕着绳子,高筒靴很干净。”易卜拉希玛和我迅速交换了个眼神:那老头没撒谎。“胡里安先生点了支烟,走上了小径,慢慢走着,但是目光盯着前方。目标明确,一往无前。”
“你能看见个什么,莽莽撞撞的。”
“你当时肯定醉得不轻。”
我相信他。斑大应该看见他了。否则他不可能想象得出拉斯布莱尼亚的老爷穿着马靴。为什么要穿马靴?要10月份才到季节,穿它干吗?他那天早上看见胡里安先生去胡桃树那里也并不奇怪,因为这个赶鸟人住在面粉厂的废墟里,就在警察发现的路虎车附近。
斑大步子坚定地走进了我们的圈子,坐在易卜拉希玛和维塔利中间的椅子上,他们给他挪了座。我怕他靠得太近,虽然今天他闻起来没有脏臭味,或者说,至少他的味道我可以忍受。斑大说:
“你们有些人不记得,是因为都还没断奶或者还没来村子,”老头盯着我,“但是胡里安·哈尔东·马尔东纳多自杀时和他父亲自杀时年龄一样,一模一样的年纪:66岁。”
这个数字印刻在了我的额头上,深红色,近乎胭脂红色。我没有想说话,但是嘴里发出了一个声音,问道:
“同一天吗?”
嘈杂的闲谈声渐渐平息了下来,直到凝固成了安静的期待。背景音乐放着洛·斯图尔特的音乐,“我只是在开玩笑”,我现在并不想听这首歌。“我浪费了所有的宝贵时间,我把它怪罪于酒”,酒和时间都浪费了。
“是一年的同一个时节。”墓地看门人看着自己的指甲说道。
我对着空气凭空算了算,在一个和另一个自杀之间留了点可接受的空间:达米安的年龄也足够为胡里安的父亲下葬了,在40年或者不管多少年前。
“那是耕作的时节,”达米安继续说着,他的目光迷失在某处,某处的深处,“我清楚地记得,因为空气闻起来有股烟的味道。”
差不多就是现在的时节。在3月,当橄榄树剪枝结束的时候,短工们在山上分散着燃起火堆,焚烧橄榄树剪下的枝杈,因为叶子马上会腐烂,天牛的幼虫会把树苗和好的树都弄死。此处和彼处,天空都被浓重的、白色的羽状烟雾搅得浑浊,风刮过一股像是密闭的教堂的气味,一种不想被燃烧的嫩木头的气味。
斑大张开掉了牙的嘴微笑着。直觉告诉我他说的是事实,哈尔东父子俩选择了同一天自杀。真痛苦啊。我问自己,农场主是怎么日复一日地走向死亡的盲点,每一日都等待着他父亲自我了断的确切的那一天,35年,40年,他想要的死亡还有多少年才来,遵循着每个小时和每一天的节奏,程序般地一分一秒地度过,直到系上绳索,将绳结套上脑袋,从胡桃树的树枝上跃下那一刻荣光的到来。最后一秒,他的头脑中在想什么?他感到了安宁?解脱?听见了他父亲和井中溺死的那个人的声音吗?“来吧,来,来这柔软之地,很舒服的。一切都消散了,什么都没有重量。”我们都要走向下水道,只有胡里安选择了什么时候去。
掘墓人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胡里安先生的父亲没法忍受罪恶感了。年复一年地反复咀嚼,直到自杀。”
“什么罪恶感?”托马斯问道,他自己喝了口酒,坐到了圈子里来。
“老爷的父亲可没说过。”斑大说。他应该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是这里年纪最大的。
“那么谁说过?”
“你就是想多喝两口而已!”马格尼亚插了句。
“当时我还是个小年轻,但是什么都记得。他们把我当笨蛋,说话的时候以为我听不懂。我在拉斯布莱尼亚的房子里看到了很多事情。我什么都知道。”
“那你说呀。”
斑大喝光了杯子里剩下的一点酒,盯着我。
“你们什么都不知道,而你比他们知道得更少,孩子,”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知道艾梅特利亚是巫婆吗?他们不得不把她拴起来。你什么都不知道,马洛托。”
现在斑大是注意力的中心了。他还不甘心地继续说:
“你不知道家里谁是谁。他们骗了你。”
街上传来一声干巴巴的狗叫声,紧接着,金属帘子又发出簌簌的响声。是拉斯布莱尼亚的工头,他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就好像我们的谈话把他招过来了似的。他低垂着头进来。迪奥尼西奥大概六十岁。田间生活让人显老,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体格健壮,并不高,但是比我要高一大截,宽肩阔背,皮肤被风吹日晒犁出了沟壑。
“下午好。”他说。
他站在离门两步路的地方,离我们说话的圈子很远,双手插在皮大衣的口袋里。九双眼睛细细地打量他,大家都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工头避开了大家的目光,走向吧台,坐在了一张高脚凳上。托马斯马上起身去招待他,发出了挪椅子的响声。
“呦,迪奥尼西奥……你今天好些了没?”
两个人快速拥抱了一下,托马斯又在他的肩膀上拍了几下。
尖锐突兀的沉默出卖了我们。他不在的时候,我们除了聊庄园主的死亡,还能聊些什么呢?必须找些话来填补一下空白,不管说什么。我使了个眼色,神父就心领神会了。他明白我在想什么,马上说:
“那什么,我们在这儿消磨下午的时间。”
“你今天应该没有更多弥撒要做了,对吧?”我搭腔。
神父说他今天还得去教区做圣餐仪式。斑大起身,说要往磨坊去了,有挺长的路要走。气氛不那么紧张了。乌克兰人占了斑大留下的空,朝易卜拉希玛靠过去,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几乎是窃窃私语。如果说我为那老头的离去感到遗憾的话,就是因为我还想继续打探打探,让他再说说他到底知道我家的什么鬼事。我总会有办法套出他的话。我看着迪奥尼西奥,他一个人坐在吧台旁,手里拿着烧酒,眼睛紧紧盯着装酒瓶的玻璃柜。他永远不会知道我明白他的苦痛。他有多少个夜晚在哭泣?要是他知道我知道的话……如果我告诉这群饿狗般的杂种我看见的,如果我告诉他们工头和胡里安先生上床,甚至他们俩曾经以他们的方式相爱着,那些人会像对待一头被分尸了的牲畜一样,剥了他的皮。村里食腐的禽鸟会享用一场他的残骸盛宴。
老面粉厂
我拿了两纸盒红酒,往背袋里塞了两三个苹果,伴着正午明亮的日光走上了小路,把狗的吠叫声甩在了身后——它们不知道我不带它们出去——还带着对于获知、对到达我未知的深处的渴望。走着,走着,我一直走到光明的中央,感受到大腿里血液的脉动。我从英国画家那里学到:走路是另一种形式的思考。画室中的生活有时让他觉得有压迫感,他需要出去散步,以缓解因画笔渴望却难以企及而产生的挫败感。他走在泰晤士河旁搭着旧棚子的马路上,穿行在错乱交织的挖土机和吊车间,撒切尔夫人用恶毒的手段毁掉了这个街区。尼格尔会在任何时间出门,如果愿意的话,在清晨跟随直觉漫无目的、没有方向地闲逛。“生存的唯一方式是随波逐流。”随波逐流,他说。那些是尼格尔·谭尔——鞣皮者的语句。那时我并不知道谭尔在英语中是鞣皮者的意思。一开始,我如一个影子般跟随他走。我们在退潮时走下盖满淤泥的老旧石阶,就在河床的鹅卵石上散步。
我穿过原先生长着庄园主小麦的荒地,迈着轻快的步子,很快就走到了自很久以前起就在我们的土地上标记分界的那排杏树。杏树是分界线,也是防线。再过去便是哈尔东家的领地了。我走过了山羊的牧场。以这样小跑的速度,不到半个小时就能到达磨坊了。空气闻起来有迷迭香和榨过的橄榄的味道,我在被风吹拂的岩蔷薇间穿行,为了不太靠近拉斯布莱尼亚而故意绕了点路,从庄园后的背阴处走,在那里冬天最后的寒冷仍存。我熟悉大地的每一条褶皱,知道那些带刺灌木的名字,晓得它们的枝杈都伸向何处,虽然对村里的人来说,我仍只是一个偶尔经过、决定留下的陌生人。我已经不在乎了。在这里我抛下了船锚。
我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在托马斯那里的周日茶话会。“他们把你骗了。”这是有可能的,因为谎言有助于生存,但是我被欺骗了,被什么欺骗?“你不知道家里谁是谁。”斑大说。没有人完全了解任何人,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我又知道些我家人的什么呢?在我母亲那一支有很多既没有姓氏也没有土地的孤儿,而我父亲那一边确实有地,但他们的土地都被喝酒喝没了,被挥霍在了女人身上,或者玩牌玩得直到输掉最后一块土疙瘩。我们的血液里都带着盐酸。据我母亲和她的半个表姐雅格瓦姨妈所说,一大半的土地都被贱卖了,为了把我爷爷从古巴战争中赎回来,靠着哈尔东家人的施舍,一分一分攒下的1500比塞塔全用来给他买了个顶替者。他们最终夺走了整个庄园,连园子腐旧的篱笆都不放过。冤有头债有主。怨恨就是这么产生的,我猜。往事借助重复的打磨、添油加醋,一个新的视角在时间的长河中如同鹅卵石般慢慢被抛光润色,直到变成了传说。“你知道艾梅特利亚是巫婆吗?”我的母亲说她用圣母草治愈胸口的窟窿,裸着身子出去迎向满月?他们是因为这个把她绑起来的?艾梅特利亚难道真的疯了?
我只知道我知道的,我在郊区所经历的。我的父母相互很少说话,一旦说话,就是为了争吵。“又要开会?”“我一点也不喜欢工会那些人的嘴脸。”透过纸做的墙壁,我只听到母亲翻来覆去的抱怨,关于钱、加班工时、工人们惹的麻烦、毫无益处的饮酒、水泥厂的灰让刚洗过的衣服白洗了、父亲对我哥哥如何严厉。在指责的间隙,时不时能听见我父亲充斥着面粉的朽烂双肺的呼吸声,胸口对着火炉口跳动的火苗,背对着1月的夜露,厂里的窗户成对敞开着。他被辞退的时候,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用一套咖啡器具支付的:六个洋蓟绿色的金边杯子、咖啡壶、奶杯和糖罐。我们从来不用。“看看,孩子,但是别碰。它有一种你姑妈艾梅特利亚的气质。”我的母亲在窗口抬起杯底,对着光照,直到瓷器能让人想象出一张严肃的女人的脸庞,头发梳成一个发髻,让人感到害怕。我的母亲永远不会原谅老头丢了工作,也不会原谅他把我哥哥赶出家门,哪怕他几乎从不着家。嘉比回来不是讨钱就是睡个两整天。在离去之前,我的哥哥就已经是一个缺席的回忆了。“男人们要进这家门就该像个样子。”嘉比胸前背着运动背包,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的背包,站在没有电梯的楼梯平台。哥哥当年17岁,我还未满11岁。我们当时都不知道他们两个会接连死去,一个紧接着另一个。当家里没有了男人的时候,我的母亲就回村里去了,把我托给雅格瓦姨妈照管着上学,直到我受不了了,离开她家,离开街区,离开了这个国家。做互惠生,当时他们是这样叫的。
我来到这里寻找安宁,但正是在这宁静的中央,在景色最宜人的时刻,我却最想念伦敦的生活。街道的喧嚣、青春的活力、我错过的那些机会,我无休止地上上下下,却总是把你留在同一个地方。我把生命浪费在了何处?我在躲避着什么?在任何地方我都没能感受到在伦敦的自由。难道那就是自由?不管那是什么,我不知该拿它怎么办。我到的时候矿工的罢工正要结束,而沃平区报纸印刷工的罢工还未开始。我拿着一封写有我姓氏的信,寄宿在别人家中,靠做清洁和照顾两个可憎的幼童换取一张床、一摊配香肠的泥糊——他们管这叫香肠佐薯泥,还有一周15英镑。在兰德家。最后我运气挺好的,他们得知我还未在警局登记时,甚至为我支付了3000比塞塔手续费。我和他们同住了多久?一年半?快两年了。我最后告辞离去,是因为我已经能够飞翔了,生存的刺激在等待着我。我比同来的高中同学忍受得久得多。我不想回到雅格瓦身边,更不想回到村里和我母亲生活——哥哥死后,她已经精神失常了。我在哈罗路的一家塞浦路斯饭店刷盘子、勺子、杯子、叉子和巨大的锅;在乐购超市偷菜豆罐头;为希思罗机场的咖啡馆做黄瓜金枪鱼三明治;印T恤;照顾了一个老肥婆三周,用手套和海绵给她洗澡;我在帕丁顿车站睡过一夜,把冲锋衣拉到最上面,戴着防风帽,钱藏在内衣里,把登山包当枕头;我在拉德布罗克丛林路的一家迪厅做过卫生间女孩,也就是管厕所的人——在那个破地方,我的主要任务与其说是清扫呕吐物和尿渍,还不如说是防止人们闩上门吸毒。“要是被他们发现的话,他们会把我赶到该死的大马路上,拜托,拜托。”我正是在那时候才知道滚开这个词的完整含义。
我将贞操给了一个在富勒姆路的码头认识的男人,他比我大,很高,皮肤非常白皙,稀疏的长发盖在瘦骨嶙峋的脸上。我们在他的公寓度过了那个晚上和接下来的周末,两个人盖着花被子躺在狭窄的床上。卧室的门后挂着一件膝盖和手肘处加厚的连体皮衣,我猜他应该是骑摩托车的邮递员,但是我并不想问。我们都没说话,几乎没有。晚上下了一夜的雨,周六又间歇性地下,周日一整天都下着近乎紫色的微微细雨,伦敦的雨。我们醒来吃东西,喝一杯泰特利茶,听音乐,又重新在床上缩成一团或是做爱,听见连成线的雨水敲打着窗户。我仅仅是和他上床,没别的,就像厌烦流程的人那样。有一天早上我在做爱的间隙离开了,没有道别,在他借给我的睡衣上套了件我自己的衣服就走了。我凭着直觉走,寒冷刺骨,手指被冻到没有知觉,因为没有地铁的时候,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回家。我走啊走,走到了旺兹沃思的桥那里,在那上面停下来欣赏泰晤士河上的油渍被路灯投射出的彩虹,它是如此浓重,如同水银。就在那一刻,当雨水继续温柔地洒落在镜子般的河面上,我便知道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了。河,河,河……那时我并不明白潮汐的力量,也不懂得变幻的色彩。流水的中央,是带着藏红花色斑点的灰绿色;退潮时,是浑浊的、泥土状的褐色;桥下,是铅蓝色;日暮时,是墨水般浓稠的烟紫,近乎黑色。
但是那时我已经住在巴尔汉姆了,一个住满巴基斯坦人的南岸街区。在那里我被淹没在一间被刷成天蓝色的带洗手台的房间里。那是那套混乱的维多利亚式房子中最后一个未出租的房间。我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只擅长隐蔽的猫,懂得悄无声息地避开群租房里的人,也懂得如何赖掉房租,为了抹去我几乎不可见的行踪而更换街区,从哈克尼到伊斯灵顿,从卡姆登到兰贝斯。我住的最高的房子是顶层阁楼,就在天花板下面,紧挨着一对尼日利亚情侣的房间。我和他们共用厕所、一个极小的厨房、炉灶、桌子和半个冰箱。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必须蹲着把一锅锅沸水倒进冰箱里,以去除结出的冰霜。房子的灵魂在楼梯上,一段段台阶通往一个个带有其他巢穴的楼梯平台,那里住着其他租客:行色匆匆的过客、领失业救济金的无业人士。住在楼下的邻居没有我们楼上享有的相对隐私,但是楼下做饭的厨房空间大,有更多暖气片,卫生间带有浴缸,他们总在特定的时间大喊大叫地排队。门厅的公用电话也一样要排队,电话上有个槽,可以在打电话时塞进去一英镑的硬币。我会在某些周六的夜晚11点整用这个电话,通过雅格瓦姨妈打听我妈在村里的情况,而那个老虎机一般饥渴急切的魔鬼破机器大口大口地吞着硬币,带着贲门疼痛时吃东西的贪婪。时间。距离。通话后不久又陷入了寂静。
住在巴尔汉姆房子里的生活因为尼日利亚人离去、莎丽入住了这个鸽子屋而走向正轨。我们两个马上就辨认出了对方,就像母狗间互相嗅出了气味。莎丽在苏豪区一家夜店的吧台工作,就在迪恩街上,据说卡尔·马克思就是在同一条路上写下《资本论》的。我也在那儿找到了活儿干,他们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在厨房和仓库间奔走。你以前是怎样的,莎丽?那些在你生命中消失的人都去了哪里?大概两年前的样子,我给她母亲打过电话,是从伦敦一个公用电话间里唯一一台还保留着的电话打过去的。莎丽现在住在英格兰南面的韦茅斯,住在海边,一套离市中心和港口都只有两步路的复式公寓里。那是一次简短但是紧张的对话。她母亲告诉我莎丽已经和一个律师结婚了,有一个12岁的漂亮女儿。“她过得很好。”哦,是的,她过得太好了。她不需要工作,丈夫赚得足够多,前一年他们在西班牙度了假。那个女人说话时无意间带着责怪的语气,好像是为了保护女儿不被她自己带坏,让她能不受过往的自己影响,不被我们的曾经影响。她不愿把莎丽的电话号码给我,也许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坚持。“你要知道,莎丽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她了。”哦,莎丽·琼斯!当时你被对快感的渴望所支配,你还记得吗?厚颜无耻,骨瘦如柴,金发碧眼,纯粹的白人垃圾,是和我一样的白垃圾,和我有着一模一样的渴望,那渴望将我们吞噬。两只被光蒙蔽的夜蝴蝶,冲着火苗义无反顾地扑去。你幸福吗,莎丽?这就是你那时所梦想的生活吗?还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这些过往的鬼魂只想着已经不再重要的事情。
随着我靠近河床,下面山峦的矮圣栎树密集了一些,在200米远处,已经可以望见一两棵白蜡树、一棵柳树了。山杨树簌簌低语。现在已经能分辨出芦苇塘和老工厂的土坯墙了,招牌上的瓷砖不是破了就是已经脱落。当我到达村子的时候,虽然瓷砖有些缺失,但仍可以猜出招牌上完整的名称,“卡雷尼奥遗孀。面粉工厂”。胡里安就是在这里,在这一段路上留下了他的路虎,当时钥匙还插在车上。工头迪奥尼西奥经法官同意后,在他自杀的两天后去领他的尸体,把他运回了拉斯布莱尼亚的大房子。肯定是双胞胎带着令人不快的神情让他去的,“您去找他吧,拜托了。”驾驶着死去情人的汽车,感受着他双手在方向盘上的痕迹和座椅上他熟悉的味道,该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斑大!”
我的喊声在院子里回响。
“斑大!”我重复着,“是我,埃尔阿楚艾罗的安赫拉,马洛托家的。”
没有,除了干巴巴的狗吠声,我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最深处的厂房,离磨上的漏斗最近的那个,窗户被封了起来,就好像被世界遗忘了好几个世纪一样。一层极细的薄膜覆盖在物品上,那已经不是飘浮的面粉粉末了,而是被遗弃的面纱。我闭着眼睛,试图在空气中辨认出我父亲曾经磨过的谷物,白色的面粉,那双像得了哮喘、鬼魂一般的狂热明亮的眼睛。我又朝着被围住的区域走了几步,不知道从哪个仓库开始找起。车库应该是他们以前用来停装货卡车的地方,在车库的支柱下面堆着薄木片箱,这些箱子被用来装水果、废铁、堆积的托盘、一辆暗红色福特福睿斯破损的底盘,还有一大堆垃圾袋。我走在遍布裂纹的水泥路面上,野草探出路的裂缝,谨慎地试探着,就好像有人进到了别人家去窥探。这丑八怪应该是把狗拴起来了,因为它继续吠着,却没有出来迎接我。斑大也没有,而且他不可能没有听见我的声音。
在门廊的后面,一间又扁又长的小屋子从左边映入眼帘,没有玻璃的窗户用纸板遮盖着。斑大应该是在这里做了自己的窝。一条潮湿的裤子挂在一根电线上。他至少有水,也时不时地洗衣服。福特车的后座被扔在靠墙的位置,减震泡沫和弹簧都敞在外面,靠墙扔着的还有一个卷起的百叶窗和一个被氧化了的涡轮洗衣机残骸。为了能不破坏结构,同时让这个破屋子有点热气,离入口两步路的地方放着一个工业用油的空桶,他应该是把这个桶用作外部的火炉了,而在脚边,就在桶边,有一圈篝火留下的烟灰。我进门后正要再喊他的名字时,看到一个拉长了的影子朝我走来,我的头上猛地受了一击,一片黑暗。
我睁开了一只眼睛,过了几秒才想起来身在何处。只有前额上绽着口子的刺痛些微地提醒了我发生了什么。我担心地摸了摸伤口。手指的指腹辨别出了长至脸颊的发热的肿起、干掉的血块和一块眉弓上还未结痂的擦伤。是哪个浑蛋把我打成这样的?他是用棍子打的?还是在抬起的手中藏了一块石头?我不知道自己在这张闻起来有老鼠味的垫子上躺了多久。我感觉到了冲锋衣和后背之间的潮湿。我的靴子还在脚上。我睁开右眼——难以想象哪怕只是半睁开左眼,需要使出多大的力气——根据透过窗户照进来的光线,下午的最后一道光线,计算时间过去了多久。他用旧抹布、发黄的泡沫塑料块和床垫的泡沫堵住墙的缝隙。从仓库——或者不管这他妈的是什么——虚掩着的门缝里,飘进来一缕缕浓烟,是劣柴的烟。闻起来有烤肉的味道。我撑着手肘起身,有些轻微的头晕,但是我觉得自己还好,除了太阳穴间歇性的刺痛和后颈的沉重感外,应该没受什么伤。虽然光线不够充足,但我还是隐约看见了墙上的钉子,那里被斑大用来挂刈麦的草帽、一件上衣和一件破旧的外套,旁边有一个柜子,里面放着不成套的盘子、杯子和其他器具,应该是村里人送他的。一个角落的地上散落着马铃薯,上面裹着一层灰,以防它们发芽。再过去,在另一头,就是他睡觉的窝。床是他自己搭的,下面放了四个塑料桶,桶上摆了两个托盘,在高处有一块破旧的草垫。他至少没让我躺在那堆破烂上面。过了多久了?从我来到现在有4个小时了?也许6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