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和暴行
当犹太人被从房间带走枪毙时,一位学校教师丽萨·洛金斯卡娅找个地方躲了起来。第二天,大规模枪杀之后,盖世太保掐住了她的喉咙。匪徒们把她拖到市场广场,把她绑在电话线杆上,开始用锋利的匕首捅她。野兽们在她脖子上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我妨碍德国官员执行法律和规章。”
Joshua Rubenstein and Ilya Altman (eds.), The Unknown Black Book: The Holocaust in the German-Occupied Soviet Territories (Bloomington, Ind., 2008), 273–4 ,testimony recorded by M. Grubian.
——证词记录,《德国人在莫济里》
有一次有个德国兵被抓住带到[游击队]基地。他们甚至没打算审他,几乎直接把他撕碎了。那是一幅恐怖的画面;女人和老人扑上去扯下了他的头发。每个人都喊着“为了我的儿子,为了我的丈夫”,等等。
Anika Walke, Pioneers and Partisans: An Oral History of Nazi Genocide in Belorussia(Oxford, 2015), 191, testimony of Leonid Okon.
——对列昂尼德·奥孔的访谈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场充满暴行的战争。士兵、安保人员和民众的行为中自始至终充斥着罪行和暴行,其规模之大和无情的程度都是先前难以想象的。暴行带来了暴行,冤冤相报。那个回忆了丽萨·洛金斯卡娅命运的村民还记得有名苏联女游击队员被抓住,因为“妨碍”德国警察和地方辅助人员的“工作”而遭到同样的命运,他们的“工作”就是把附近的白俄罗斯犹太人赶到村外的大坑里枪杀,一次杀一层。
Rubenstein and Altman (eds.), The Unknown Black Book, 274; Walke, Pioneers and Partisans, 191.
年轻的列昂尼德·奥孔从明斯克犹太区里逃出来,他加入游击队时只有一个想法:“我要每时每刻去战斗,我要报仇。” 德国人和他们的帮凶生活在对这种复仇的恐惧中,他们的焦虑引发了新一轮的残酷暴力行动,以阻止威胁。这只是关于战时暴行的叙述中提到的众多战线之一。威胁并不局限于某一形式,也没有单一的原因能加以解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阴暗面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有些暴行是常见的战争罪行,公然藐视了既有的战争法和战争惯例。有些是深刻的种族仇恨和歧视的产物。有些更容易掩盖的,则是男性对女性长期暴力的结果。
Howard Ball, Prosecuting War Crimes and Genocide: The Twentieth-Century Experience (Lawrence, Kans, 1999), 73–4. NARA, RG107, McCloy Papers, Box 1, United Nations War Crimes Commission memorandum, 6 Oct. 1944, Annex A. Jürgen Matthäus, ‘The lessons of Leipzig: punishing German war criminals after the First World War’, in Jürgen Matthäus and Patricia Heberer (eds.), Atrocities on Trial: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Politics of Prosecuting War Crimes (Lincoln,Nebr., 2008), 4–8; Alfred de Zayas, The Wehrmacht War Crimes Bureau, 1939–1945(Lincoln, Nebr., 1989), 5–10.
在时人眼中,“战争罪”的概念通常被理解为违反某些关于战争的国际公约规定的行径,这些公约包括1907年《海牙公约》关于陆地战争的附件(它决定了“陆战法规与惯例”)和最初于1864年达成一致的《日内瓦红十字公约》。按这样的定义,军队犯的战争罪要么是针对战场上或战俘营里的敌人军队,要么是针对敌国平民,根据“文明人”中存在的“人道法则”,这些平民理应受到保护,免于暴力。 但这些公约并不适用于被定义为“半开化”或“未开化”的殖民地人口。罪行的特性并没有十分准确的定义,也未明确会受到怎样的调查或惩处,因为还没有建立过国际法庭来执行这些协议。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双方都违反了习惯和惯例,但并没有系统性地违反,因为交战长期局限于堑壕战,火线上不会有游击队,也不会有平民。尽管如此,这场战争还是促使人们把其他一些“罪行”归类为违背《海牙公约》的行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战胜国列出了一份包含32项罪行的目录,作为判定犯罪行为的指导,包括“杀戮和屠杀”(特指土耳其人杀害亚美尼亚人)、“系统性恐怖主义”、“折磨平民”以及对非战斗人员进行驱逐和强制劳动。 1919年2月,协约国指派了一个战争责任及行为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又成立了一个关于违犯战争法行为的次级委员会,负责起诉敌人已知的战争罪行。然而,美国不同意通过一个国际法庭来审判德国和土耳其被指控犯下的战争罪行。最后,德国和土耳其政府在协约国的推动下进行了一些象征性的审判,而法国和比利时则审判了仍在手中的1200名俘虏并将其定罪。德国的一个调查局也整理了5000份关于协约国战争罪行的卷宗,但1919年的审判是战胜国说了算,而不是被打败的敌国。
Joel Hayward, ‘Air power, ethics, and civilian immunity during the First World War and its aftermath’, Global War Studies, 7 (2010), 107–8; Heinz Hanke,Luftkrieg und Zivilbevölkerung (Frankfurt/Main, 1991), 71–7.
1919年暴露出来的定义和操作流程上的明显问题,使得各国在随后的10年里致力于就何种战时行为可以接受达成更准确的国际共识。战争期间双方都轰炸了平民,而尽管1907年《海牙公约》禁止“空中轰炸”,但没有专门的国际法实体来管理空中战争。1923年,继上一年的华盛顿海军会议达成决议之后,海牙的一个国际法学家委员会起草了《海牙空战规则》。尽管这份规则没有得到任何一国政府批准,但它还是被认为具有国际法效力,尤其是关于不应向平民的生命财产发动攻击,只能攻击确认的军事目标的条款。 1925年,各国在日内瓦就禁止使用(但并不禁止拥有)毒气和细菌武器的公约达成一致。四年后,各国又起草了一份进一步规定战俘待遇的公约,在《海牙公约》已有的基础上扩大了对战俘的保护。1936年,新的海上战争规则成文,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使用过的无限制潜艇战定为非法;对于被怀疑为敌国运送物资的商船,海军舰艇要先停船再搜查,并为其船员提供安全保障,而不能一看到就将其击沉。
William Schabas, Unimaginable Atrocities: Justice, Politics, and Rights at the War Crimes Tribunals (Oxford, 2012), 25–32.
这些额外的安全保障协议中有许多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被打破了。意大利在侵略埃塞俄比亚时、日本在侵略中国时使用了毒气;日军飞机在侵华战争中轰炸了平民,意军和德军飞机在西班牙内战中也是这么干的;中国战俘会被日本军队当场杀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有的国际条约都被某个或某些参战方违反,许多时候违约行为的规模之大是在国际法工具起草之时从未想到过的。当有证据表明暴行规模大到难以想象,20世纪人类对战争罪行的理解被拉到了极限,甚至超过了极限。到战争结束时,一个新的概念被设计出来以应对这种战争暴行的后果,并对大规模驱逐、剥削和杀戮平民人口的暴行施加惩罚。这些令人震怒的事情现在都被列入了“反人道罪”这一大类下。 1945年,战胜的盟国重新定义了战争罪行的特征。除了被控发动侵略战争的所谓甲级战犯,还有乙级战犯(违反战争习惯和惯例)和因反人道罪被控的丙级战犯。
违背“战争的法规与惯例”
狭义的战争罪,即对阵两军之间和军队与平民之间违法的暴力罪行,被证明无法通过一纸协议来约束。战场上的违规行为数不胜数,其原因显而易见。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堑壕战不同,在“二战”的开放式机动作战中,混战十分常见。在这种环境下,有时候射杀敌军降兵或伤员要比专门分出一部分兵力把他们送到后方简单得多。在步兵战斗中,那些杀死敌人几分钟后想要投降的士兵会被当场杀掉;狙击手一旦被俘,常常会被处死,因为他们被视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杀手。在苏德战争和亚洲的战争中,伤员一旦落入敌手,通常会被杀掉。在激战正酣时,士兵们的脑子里根本想不到什么《日内瓦公约》,各国的军官们似乎也没怎么约束他们的人,有些时候还会主动鼓励和怂恿手下犯下战争罪行。海上的战场完全不同,但当水兵和部队落入水中挣扎时,违反既有条约的机会还是会有的,要么是蓄意射击救生艇,要么是用机枪把幸存者打死。只有在空对空战斗中大家会更关注规则,但用机枪射击跳伞飞行人员的罪行仍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空对地战斗则由于轰炸和对地面扫射的不准确性甚至是随机性而屡现尴尬。最重要的是,远程“战略”轰炸会引发复杂的伦理问题,因为这种作战行动会大量炸死平民,有时甚至是故意的,还会无差别地摧毁医院、学校、教堂和文化宝藏。
Peter Schrijvers, The GI War against Japan: American Soldiers in Asia and the Pacifc during World War II (New York, 2002), 208. Mary Habeck, ‘The modern and the primitive: barbarity and warfare on the Eastern Front’, in George Kassimeris (ed.), The Barbarisation of Warfare (London,2006), 91; de Zayas, Wehrmacht War Crimes Bureau, 118. Schrijvers, The GI War against Japan, 222.
大部分乙级战争罪是在战场上犯下的,那里的士兵们面对面,要么杀人,要么被杀。“这里只有一条规则,”太平洋战争中的一名美军工兵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杀!杀!杀!” 尽管激战时的暴行很常见,但各国军队战争暴行的规模和特性还是会由各个战区的众多因素来决定——地理、意识形态和宣传、军事文化、约束程度等。罪行犯下之时,犯事者的脑海里不大可能有什么想法,除了知道没人管。在缺乏约束或是军事当局蓄意违反规定之时,战场上的士兵们就会随暴力本能恣意妄为。例如,1941年12月,希特勒就告诉在苏联打仗的军队,那里的战争“没什么骑士精神,也没有《日内瓦公约》”,希望他的军人们自己做出决定。但在对西方列强的战争中,他却要军队尽可能遵守各方认可的战斗规则,当1944年末党卫军在马尔梅迪屠杀美国士兵的消息传到他耳中时,他又向他的军队重申了这一点。 尽管在西方军队中这种情况要少得多,但他们有时也会把规则置之脑后。美军在1944年进攻关岛之前,欢呼的陆战队和陆军士兵被告知不留活口。
John McManus, The Deadly Brotherhood: The American Combat Soldier in World War II (New York, 1998), 227–30. De Zayas, Wehrmacht War Crimes Bureau, 107–8.
然而,战役的更广泛背景解释了各个战区之间在战场犯罪的规模和残酷性上的天差地别。在西欧和地中海地区的战斗中,对阵双方基本上遵守了国际条约的规定。有一个例外是西线与武装党卫军的战斗,后者被普遍认为自行其是,狂热追随希特勒,做起事来肆无忌惮。在1944—1945年意大利和德国边界沿线的恶战中,被俘的党卫军有时会被就地处决。当关于党卫军暴行的消息传到盟军部队时,他们也会做出自己的决定。在突出部战役中,鲜有党卫军成员走进战俘营的围栏。“战争就是这样,人也是这样。”一名美国老兵后来回忆道,“一个人常常会陷入暴怒,无法控制自己,只能听凭情绪摆布。” 英国军队偶尔也会有这种反应,始建于1941年的特种空勤团就极少抓俘虏。德军在北非、意大利和西欧对其他国家士兵犯下的战争罪行,相对于苏联和中国战场的暴行规模来说,只能算是些相对孤立的案例。这些战区暴行的受害者通常有几十人到数百人,而在苏联和亚洲则是数十万人。在海上战事中,各方都进行了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禁止的无限制潜艇战,但双方总的来说都不会杀害那些弃船船员,英国皇家海军在大部分时候还会救援落水者。
Omer Bartov, The Eastern Front 1941–45, German Troops and the Barbarisation of Warfare, 2nd edn (Basingstoke, 2001). See too George Kassimeris, ‘The barbarisation of warfare’, in idem (ed.), Barbarisation of Warfare, 1–18. Yuki Tanaka, Hidden Horrors: Japanese War Crimes in World War II (Boulder,Colo., 1996), 195–8.
东欧和亚洲的战事就完全是另一种面貌了。在这两个战区,守方军队很快就明白了杀过来的敌人想要打的是什么样的战争,于是以牙还牙。结果便是暴行不断升级,每一次残酷的报复都会促使双方部队的暴力行为进一步升级。“战争的野蛮化”——这个词由历史学家白德甫首创,以形容德国军队在苏联发动的野蛮战争——是德军和日军故意为之的,但也有许多环境压力促使双方那些其他时候不会施暴的人变成凶恶的杀人犯。 地理就是个重要因素。士兵们会发现自己在最荒凉的环境下战斗,远离家乡,回家无望。缅甸和遥远南太平洋岛屿上的丛林环境、华中的高山大川,或是辽阔的苏联大草原,夏季骄阳似火,尘土漫天飞扬,冬季天寒地冻,这些都对军人构成了严峻的考验,显然也是战斗残酷的一部分原因。在这些偏远地区,战斗、疾病、受伤带来的普遍大量死亡导致了一种深刻的病态文化,敌人的死亡被完全漠视。德国士兵发现苏联红军近乎自杀的战术难以理解,但结果让他们将苏联士兵完全当作炮灰对待。在日本的军事体系中,每个新兵都被灌输了“玉碎”的思想,要战斗到死。 日军的自杀式进攻和自杀式防守让美军、澳军和英军对日本人的死亡变得感觉迟钝。日本人的尸体被丢在路上无人掩埋,很快就被盟军车辆碾成干扁的印迹。
Aaron Moore, Writing War: Soldiers Record the Japanese Empire (Cambridge,Mass., 2013), 90, 111.
日本的侵华战争从一开始就没怎么打算遵守现代战争的规则。在日本军队进攻时,投降的中国士兵通常会被就地枪杀或砍头。伤员会被刺刀、军刀或是日本兵喜欢的任何其他武器杀掉。尽管日军飞机会撒下传单鼓励中国国民党士兵投降,并保证说日军“不会伤害俘虏”,但日本士兵的日记清楚地表明这种保证不过是个骗局。一名进攻河北省的日本士兵记录了他用石头砸死中国伤员、用军刀把俘虏剖腹时感受到的乐趣。当他的部队随着撤退的中国军队进入山西省时,他又写道,杀死逃跑的敌人士兵是个愉快的事,“玩弄那些伤员,让他们自杀,也是件愉快的事”。 这些日记也显示了在推进的日军士兵中十分普遍且强烈的不安和恐惧,他们常常遭到中国士兵的伏击,后者从战场上消失后转而采取了非正规的游击战术。日本军队在向前推进时伤亡惨重,士兵们也会暴虐地向敌人复仇。
Benjamin Uchiyama, Japan's Carnival War: Mass Culture on the Home Front, 1937–1945 (Cambridge, 2019), 54–64. Ball, Prosecuting War Crimes and Genocide, 67–9. Moore, Writing War, 123. Meirion Harries and Susie Harries, Soldiers of the Sun: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Imperial Japanese Army, 1868–1945 (London, 1991), 408–9; Tanaka, Hidden Horrors, 21–2. Moore, Writing War, 119.
暴行的高峰出现在日军攻占中国的首都南京之时,估计有30万中国士兵和平民被屠杀。两个日本兵一夜之间在日本成了明星,因为他们比拼谁能先砍下100个中国人的人头,消息传到了日本;“百人斩竞赛”持续到了1938年,到3月,有个中尉已经砍下374个人头。诗歌、歌曲,甚至儿童书上都在宣扬这种“爱国百人斩”。 各个地方都有中国士兵被抓住,以各种残酷的方式被处死——俘虏们被钩住舌头吊死,活埋,烧死,用来练习刺杀,扒光衣服丢进冬季河流的冰洞里“捞鱼”。 一个日本兵在南京经过了一片地方,那里有2000具残缺不全的中国人尸体,他们本来已经打着白旗投降了。他写道,他们都“被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杀死”,并丢在路边任其腐烂。 这种不受约束的暴力源于日本军方将中国士兵定义为匪徒的做法,这为他们杀害被俘的中国士兵消除了法律障碍。日本政府没有批准关于战俘的《日内瓦公约》,但即便他们批准了,这一国际法带来的限制也不会传达给日军的哪怕高层指挥官。 当日本士兵们在残酷战斗中变得残暴无情,屠杀伤员和敌人俘虏的习惯也就成了一种生活方式。“我毫不在意地踏过中国兵的尸体,”一个南京大屠杀的参与者在日记中写道,“因为我的心已经变得野蛮而病态。”
Gerald Horne, Race War: White Supremacy and the Japanese Attack on the British Empire (New York, 2004), 71–2. Mark Johnston, Fighting the Enemy: Australian Soldiers and Their Adversaries in World War II (Cambridge, 2000), 94–9. Raymond Lamont-Brown, Ships from Hell: Japanese War Crimes on the High Seas(Stroud, 2002), 68–9. Michael Sturma, ‘Atrocities, conscience and unrestricted warfare: US submarine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War in History, 16 (2009), 450–58.
当日本在1941年12月进攻美国、英国与荷兰在东南亚和南太平洋的领地时,其大部分士兵参加过侵华战争,这和他们面对的那些没有或只有很少战斗经验的盟军完全不同。日本兵把他们在四年战斗中养成的习惯用到了对殖民地部队的战斗中。他们原本已有残暴的名声,但西方军人还是被震惊了,不仅是因为他们低估了日本敌人的战术技巧,还因为他们以为日军在与白人的战斗中会遵守国际惯例,对无限制暴力加以约束。当中国香港的英国总督在1941年圣诞节这天向日军投降时,侵略军在沦陷区横冲直撞,杀害俘虏,用刺刀挑死医院里的伤员,强暴并杀害护士(而就在仅仅几天前,英国军队和警察还用机枪大批杀害中国抢劫者,还有一次把70名据说是第五纵队的人拉出来,头上套上麻袋,逐一枪杀)。 在进攻马来亚时,日军在沿半岛南下途中杀死俘虏,屠杀伤员,在整个太平洋的战斗中他们都是这么干的。在新几内亚的战斗中,日本人常常濒临饿死,弹药供应也不足,但人们后来还是发现被俘的澳大利亚士兵被扒光衣服绑在树上进行刺杀练习,或是用军刀砍碎,有不少人还被饥饿的日本兵割肉吃掉。 美军发现了残缺不全、遭到酷刑的战友尸体,还在日军尸体的口袋里找到了从美国人身上拿走的战利品。在海上,日本海军会击沉看到的船只,之后要么让幸存者淹死,要么用机枪把他们打死在水中;入侵东印度群岛(今印度尼西亚)的海军岸上部队在安波那岛(安汶岛)屠杀了数百名被俘的澳大利亚和荷兰士兵,执行者可以选择砍头或者用刺刀刺穿胸膛。 美国海军也从战争一开始就采取了无限制潜艇战。到1945年美军潜艇已经没什么东西可以打了,于是转而攻击渔船和近岸舢板,这也违反了他们的交战规则。在海里挣扎或挤在救生艇上的日本幸存者是被抛下还是被打死,完全看指挥官个人的良心,而不是什么法律问题。
Michael Sturma, ‘Atrocities, conscience and unrestricted warfare: US submarines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War in History, 16 (2009), 449–50; John Dower, War without Mercy: Race and Power in the Pacifc War(New York, 1986), 36. Johnston, Fighting the Enemy, 78–80, 94–5; McManus, Deadly Brotherhood,210–11.
对日本侵略者来说,他们对盟军部队的暴行被证明完全适得其反。既然日本人不打算遵守战争惯例,那么其军队在战场上就面临着以牙还牙的报复。不是每名盟军士兵或是每个日本兵都会无视国际法,但在太平洋战争中这种违规行为俯拾即是,美国陆军和陆战队士兵们也不认为这样做会受到处罚。美国军人的态度受到了珍珠港遭袭后自发的愤怒浪潮的影响。海军作战部长哈罗德·斯塔克海军上将在战争爆发几个小时后就宣布,美军将“对日本实施无限制航空战和潜艇战”,在战斗真正开始前就推翻了自己的国际承诺。罗斯福的私人顾问威廉·莱希说得很明白,和“日本野蛮人”战斗时现有的战争法“必须被抛弃”,而威廉·哈尔西中将则向他的航母舰队的官兵们发出信号:“杀死日本鬼,杀死日本鬼,杀死更多的日本鬼。” 在这种环境下,就不会有什么法律约束能制止美国军人了,在他们亲眼看见日军的暴行后,这种约束只会更加无力。“杀死那些杂种”成了美国军人阅读的宣传资料中的标准主题。日军在防守时不守任何规则,甚至毫无底线:他们会利用休战旗来伏击走过来的敌人;躺在战场上装死然后开火;投降时胳膊上绑着拉了弦的手榴弹,把他们自己和前来抓他们的人一同炸死;有时候,他们还会全体举刀向敌人的机枪冲锋。
James Weingartner, ‘Trophies of war: U. S. troops and the mutilation of Japanese war dead, 1941–1945’, Pacifc Historical Review, 61 (1992), 56–62; Simon Harrison,‘Skull trophies of the Pacific war: transgressive objects of remembrance’, Journal of 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 12 (2006), 818–28. Schrijvers, The GI War against Japan, 207–10; Johnston, Fighting the Enemy,80–82; Craig Cameron, ‘Race and identity: the culture of combat in the Pacific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 27 (2005), 558–9. Tarak Barkawi, Soldiers of Empire: Indian and British Armies in World War II(Cambridge, 2017), 208–17.
美国陆战队员和陆军士兵们对敌人普遍怀有仇恨和蔑视态度,那些把敌人描绘成毫无人性的禽兽,称其为难以理解的异域文化产物的宣传更是火上浇油。在战场上,“死日本鬼子”才是“好鬼子”,俘虏便几乎没有。日本伤兵或许会被割喉杀掉。美军会从日军尸体上割取纪念品,有些死尸会被剥下头皮,金牙也会被拔掉,放进装纪念品的小袋子里。肉体残害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美国战争部于1942年9月命令所有指挥官禁止这种残暴的收藏纪念品的行为,但收效甚微。当战后马里亚纳群岛上的日军遗骨被运送回国时,人们发现其中60%没有头骨。甚至有人把一柄用日本人骨头雕刻的开信刀送给了罗斯福,他则坚持应该把这把刀还给日本。 有些日本俘虏无法接受自己没能死在战斗中,于是拼命反抗,美军只好成全他们。在所罗门群岛瓜达尔卡纳尔岛的战斗中,找到一个活的日本人回来审讯是如此困难,以至于“亚美利加”师的人都被承诺只要能带一个回来就有威士忌和额外的啤酒。 到1944年10月,仗打了3年后,盟军手中只有604个日本人。在整个太平洋战场上,最终只有4.1万日本陆海军士兵被俘虏,几乎全都是在战争结束时被俘的。日军知道美军和澳军通常不抓俘虏,这又强化了他们要求士兵宁死不受辱的战场行为守则。缅甸的战事也是如此,英国、西非和印度部队在看到日军的暴行之后,也经常杀死日本俘虏和伤员,以至于日本士兵根本没有投降的动机。有一次,印度士兵活活烧死了120名受伤日军,还有一次他们活埋了日军超过20人。受伤的日军通常会被刺刀刺死或枪杀,死者也会被捅几刀以确保真的死了。一名副旅长评论道:“他们是禽兽,理应受到如此对待。”
Theo Schulte, The German Army and Nazi Policies in Occupied Russia (Oxford,1989), 317–20. Jeff Rutherford, Combat and Genocide on the Eastern Front: The German Infantry's War 1941–1944 (Cambridge, 2014), 69, 81. Habeck, ‘The modern and the primitive’, 85; see too Alex Kay, ‘A “war in a region beyond state control?” The German–Soviet war 1941–1944’, War in History, 18(2011), 111–12. Felix Römer, ‘The Wehrmacht in the war of ideologies’, in Alex Kay, Jeff Rutherford and David Stahel (eds.), Nazi Policy on the Eastern Front, 1941: Total War, Genocide, and Radicalization (New York, 2012), 74–5, 81.
东线的战争也表现出了许多同样的要素。德国军队在1939年波兰的战争中已经表现出了他们的残暴,约有1.6万名被俘的波兰士兵被枪杀以作为报复。甚至在与苏联的战斗开始之前,德国军队就收到了一份指导手册《你了解敌人吗?》,它让他们准备好应对苏联军人“难以预料、阴险和无情”的战斗方式,这一偏见部分基于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俄国军队做法的记忆。 对“犹太-布尔什维主义”的种族歧视和敌视让军队指挥官们认同了1941年3月传达下来的希特勒的主张,即在苏联的战役是一场“灭绝之战”,德国人需要“摒弃敌我军人间同行情谊的想法”。参加进攻的第18集团军指挥官格奥尔格·冯·屈希勒尔上将告诉他的军官们,他们将要与“异族士兵”作战,这些敌人在战斗中“不值得同情”。 尤根·穆勒少将把德国士兵们在苏联的战斗方式形容为回到海牙和日内瓦规定作战规则之前的“早期战争形式”。 就在入侵前不久的5—6月,希特勒的最高统帅部发布了三条指示,定义了这一“早期战争形式”是什么。德军在苏联的行为准则是要在消灭所有形式的抵抗时完全残酷无情;“政治委员命令”指示要把所有被俘的苏联军队政委——他们是“亚洲形式战争”的化身——直接交给党卫军处死;最后,限制军事司法权的指示赦免了任何对敌方士兵和平民犯下国际法罪行的士兵。尽管有些德军指挥官担心这些指示会造成沃尔特·冯·赖歇瑙元帅所描述的无纪律的“胡乱射杀”,但大部分人似乎还是认可了这些,并在随后的战争中表现得毫无怜悯之心。
Sönke Neitzel and Harald Welzer, Soldaten: Protokolle vom Kämpfen, Töten und Sterben (Frankfurt/Main, 2011), 135–7; Rutherford, Combat and Genocide on the Eastern Front, 86–90; Bartov, Eastern Front 1941–1945, 110. Amaon Sella, The Value of Human Life in Soviet Warfare (London, 1992), 100–102. Günther Koschorrek, Blood Red Snow: The Memoirs of a German Soldier on the Eastern Front (London, 2002), 275.
从1941年6月展开的战事证明了德国人对苏军战斗方式的偏见似乎确有道理。德军士兵在推进途中发现了他们战友残缺不全的尸体——有的人舌头被钉在桌子上,俘虏被吊死在肉钩子上,还有些人被用石头砸死。苏军暴行的故事,无论是真是假,很快在进攻的德军部队中流传开来,于是在战役开始后的头几个星期,被俘的小股苏联红军士兵通常会在投降时被当场枪杀。1941年9月,德军高层将所有在德军战线后方发现的苏联士兵定性为游击队,无须多说,直接处决。 和日军一样,苏联士兵也常常在绝境中打到最后一个人,或是躲起来从后方伏击德国军队,或是装死然后开火,或是受了重伤仍继续作战。和日本人一样,苏联士兵也不应该被俘,他们强调为了集体自我牺牲的价值观。苏联政府在1941年8月签发了270号命令,指责所有投降或是成为俘虏的人是“祖国的叛徒”,并惩罚他们的家人。 在早期的拼死战斗中,苏联红军很少抓俘虏;战争后期红军快速推进时,被俘的敌兵也会成为拖累。1944年末,一名在森林里迷路的年轻德国士兵逃脱了他的部队其他人的命运;当他再次找到他的战友们时,他们在一处空地上躺成一排,脑袋被砸碎,肚子被用刺刀剖开。
Catherine Merridale, Ivan's War: The Red Army 1939–1945 (London, 2005), 110–14. De Zayas, Wehrmacht War Crimes Bureau, 88.
苏联士兵没有义务遵守什么规则。他们会用任何手段作战,无论正当与否,因为他们应该履行的核心道德义务是从法西斯侵略者手中拯救苏联祖国。关于德军暴行的故事也在苏联全体官兵中传播开来,强化了敌人不值得怜悯的观点。 他们的任务就是杀死德国人。就像美国在太平洋战争中的宣传文字一样,苏联红军杂志上也满是充满仇恨的杀戮布道。诗人伊利亚·爱伦堡在《红星报》上写道:“没有什么比德国人的尸体更能让我们快乐了。”苏联士兵们被鼓励在可能时每天至少杀一个德国人。1941年大撤退中的掉队者组成游击队,他们常常破坏德军的交通线,经常折磨和杀死任何落入他们手中的德国人。在这种环境下,遵守不切实际的战争法对于拼死在意想不到的侵略者面前扭转战局的军人们来说毫无意义。尽管如此,还是有数百万人在1941年的大合围战中被俘。消息很快传回来,说数以千计的俘虏被抓捕他们的德国人系统性地屠杀了。总的来说,德国军队被证明忠实执行了杀死俘虏中政委、共产党员和犹太人的指示,战时总共杀害了估计60万人。反过来,德国士兵也发现自己的俘虏如德国外交部向莫斯科抗议时说的那样,“被用野兽般难以描述的方式杀害和折磨”。 两军都没打算限制这种暴力,因为这是上面同意的。从1942—1943年起,杀死战俘的数量开始下降,这仅仅是因为两国政府都想要利用战俘在战争经济中充当劳力,但到那时所有被俘德军士兵中的一半、德军手中苏军士兵的2/3都已经遇害。
Maria Giusti, I prigionieri italiani in Russia (Bologna, 2014), 132. Felicia Yap, ‘Prisoners of war and civilian internees of the Japanes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istory, 47 (2012), 317; Ball, Prosecuting War Crimes and Genocide, 84. Niall Ferguson, ‘Prisoner taking and prisoner killing: the dynamic of defeat,surrender and barbarity in the age of total war’, in Kassimeris (ed.), Barbarisation of Warfare, 142. 关于苏联的数据,我十分感谢James Bacque向我提供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来自Prison Department of the Soviet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n ‘war prisoners of the former European armies 1941–1945’, 28 Apr. 1956;另见Russkii Arkhiv 13: Nemetskii Voennoplennye v SSSR (Moscow, 1999), Part 1, 9。关于日本俘虏的情况,见S. I. Kuznetsov, ‘The situation of Japanese prisoners of war in Soviet camps’, Journal of Slavic Military Studies, 8 (1995), 612–29。关于苏联俘虏的情况,见Alfred Streim, Sowjetische Gefangene in Hitlers Vernichtungskrieg: Berichte und Dokumente (Heidelberg, 1982), 175; Christian Streit, ‘Die sowjetische Kriegsgefangenen in den deutschen Lagern’, in D. Dahlmann and Gerhard Hirschfeld (eds.), Lager, Zwangsarbeit, Vertreibung und Deportationen (Essen,1999), 403–4。 Giusti, I prigioneri italiani, 133
在远离前线的地方,战俘的命运反映了前线本身对战争规则的不同理解。幸存率就清楚地显示了这种差异。英帝国和美国手中的战俘不会受到严酷的惩罚或折磨,也不会濒临饿死,尽管1945年战争结束时抓到的大批俘虏带来了意料之外的住房和粮食供应问题,新建的临时营地里也出现了高于预期的死亡率。在英国和美国手里的54.5万意大利人中,只有1%没能活下来。 而德国或意大利手中的西方俘虏也是按照《日内瓦公约》的要求对待的,353474名俘虏中,9300人死亡(约占2.6%),其中大部分死于伤病;与此相反,被日军俘虏的132134人中,35756人或病死或被杀(约占27%)。在太平洋战场上被俘的美国人和澳大利亚人最为恐惧:被俘的4.3万人中死了1/3。 战争结束前被俘的日军相对较少,因为大部分人在前线死掉了。在缅甸,1700名日军被俘,但有18.5万人死亡;只有400名健全的幸存者,他们全都想要走个仪式自杀。 由于苏德战争的规模巨大,尽管杀害降兵的事情频发,战争中还是有巨量的士兵成为俘虏。在520万苏联士兵俘虏中,估计有250万—330万人在被俘期间死亡(约占48%—63.5%);在288万最终走进苏军战俘营的德国人中,35.6万人死亡(约占12.4%)。意大利、罗马尼亚、匈牙利和奥地利还有110万轴心国军人被俘(与德国人分开统计),其中16.2万人死亡(约占14.7%)。1945年8月苏军攻占中国东北时俘虏的60万日军中,61855人死亡(约占10.3%)。 苏军手中的例外是1941年被墨索里尼派去与布尔什维克作战的意大利人的命运:在48947名进入战俘营者中,27683人死亡(约占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