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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瑞典-卡塔琳娜·碧瓦德/译者:康学慧 当前章节:1536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0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希望你喜欢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传统的女儿》,虽然比起《小妇人》有较多的说教意味,但这个故事很可爱。

至于钱的问题,请不要担心,这些年来我收藏了很多本书,我很高兴帮这本书找到了新主人,而且还千里迢迢远赴欧洲呢!我没去过瑞典,但我相信那一定是个很美的国家。

我的书竟然去到我没去过的地方,真是太有趣了!但老实说,我不知道该感到欣慰还是懊恼。

顺颂时绥!

艾美·哈瑞斯敬上

书本和人生:一比零

站在希望镇那条主街上的陌生女子实在太平凡,几乎平凡到了惹人非议的程度。她身材纤瘦,穿着秋季大衣,在这个季节显得太灰暗也太厚重。她脚边放着一个大背包,巨大的行李箱靠在小腿上。那些碰巧看见她到来的人,心里都忍不住觉得,竟然有人能忽视外表到这种程度,实在太瞧不起人了,看来这女人一点也不想在他们心中留下什么好印象。

她的头发是那种毫不独特的棕色,随便用发夹固定在脑后,纠结的卷发垂落在肩头。原本应该看到脸的地方,也只是以一本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传统的女儿》遮着。

她似乎完全不在乎自己身在希望镇,感觉她只是带着书本、行李与乱发随机落在这里,即使不是希望镇也行,世上随便一个城镇都无所谓。

话说回来,她也并非完全不在乎。每隔一阵子,书本上缘便会冒出一双灰色大眼睛,有如抬头的牧羊犬,要确认一切平安。她会稍微放下书,猛地往左边看,然后在不用转头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向右看,接着又重新举起书本,沉溺在故事中。

事实上,街上的大小细节莎拉都看得一清二楚,她能够详细描述所有的景物,午后最后一抹阳光就照在打过蜡的车上,闪耀生辉,就连行道树的最顶端也一样干净整齐。五十米外有一家发廊,塑胶的招牌采用象征美国的红、蓝、白条纹设计。空气中满是苹果派刚出炉的香气,香气来自她身后的咖啡馆,两个坐在露天雅座的中年妇女正打量着她,眼神表露出明显的不齿,至少莎拉是这么觉得的。每当她由书本中抬起头,她们都会蹙眉、轻轻摇头,仿佛在街头读书违反了不成文的礼仪规范。

她拿出手机重新拨号,响了九声之后挂断。

艾美·哈瑞斯稍微迟到了一下,她相信一定有非常合理的原因,说不定是车爆胎,也可能是没油。她再次看看手机,迟到了两小时三十七分钟,并不算太奇怪。

她并不担心,至少现在还不用着急。艾美·哈瑞斯的信件端正合宜,而且使用的还是老派的信纸—货真价实的米白色重磅纸。无论莎拉的妈妈怎么说,她都坚信用正式米白色信纸写信的人绝不会将朋友扔在陌生的城镇,也绝不可能是变态杀人狂。

“亲爱的,打扰一下。”

一个女人来到莎拉身边,故意装出很有耐性的表情看着她。

“你需要什么帮助吗?”那个女人问,装满食物的棕色纸袋靠着髋部,一个番茄汤罐头太靠近袋口,似乎随时会掉出来。

莎拉说:“不用了,谢谢,我在等人。”

“当然啦。”妇人的语气带着笑意与容忍,而坐在咖啡厅门外的那两位太太拉长耳朵,偷听着她们的对话。

“第一次来希望镇啊?”

“只是经过,我要去破轮镇。”

或许是莎拉想太多,但这个答案似乎让对方不太满意。

番茄汤罐头弹跳一下,处境非常危险。片刻之后,妇人说:“破轮镇恐怕很难算是个镇吧,你认识住在那里的人吗?”

“我要去拜访艾美·哈瑞斯,去她家住一阵子。”

一片沉默。

“我相信她已经在路上了。”莎拉说。

“亲爱的,看来你被扔在这里了。”她一脸了然于胸地看着莎拉,“打电话给她,快打啊!”

莎拉再次勉强地拿出手机,那个陌生的妇人靠在莎拉耳边听着嘟嘟声,她很想躲开,但极力制止自己。

“看来她不会接你了。”莎拉将手机收回口袋,妇人后退一些,“你去那里打算做什么?”

“度假,我要租一个房间。”

“看来你被扔在这里了,这样开始的假期可真是棒极了,希望你没有先付订金。”妇人将纸袋改放到另一只手臂上,朝咖啡馆露天雅座弹弹手指,对那里唯一的男士大声说:“汉克,开车带这位小姐去破轮镇。”

“我的咖啡还没喝完呢。”

“外带吧。”

那个男人不甘愿地嘟囔着,但还是乖乖起身走进咖啡馆。

妇人接着说:“我劝你千万不要先给钱,要回家时再给就好,而且要藏好钱,离开前不要拿出来。”她用力地猛点头,番茄汤罐头再度摇摇欲坠,“我也不是说破轮镇的人都是贼啦,我可没那个意思。”为了保险起见,她又急忙解释,“不过呢,他们和我们不一样。”

汉克端着装有咖啡的纸杯出来,将莎拉的背包与行李箱扔进汽车后座,接着,他谨慎但坚定地将莎拉本人带往前座。

“汉克,送她过去。”妇人用空着的手拍了车顶两下,然后弯腰探进车窗。

“如果你改变心意,随时可以回来。”

“你要去破轮镇?”汉克冷淡地说。

莎拉双手抓住书本上缘,努力装出轻松自在的模样,车上有着廉价古龙水与咖啡的气味。

“去那里做什么?”

“阅读。”

他摇头。

“算是度假。”她解释。

“等着瞧吧,我只能这么说。”汉克冷漠地说。

她看着窗外的景色变化。草坪变成原野,闪亮的车辆消失,整洁的小平房也不见了,道路两旁长满高大的玉米,有如两面墙壁,往前延伸好几千米。玉米田不时会被另一条路隔开,同样笔直,仿佛有人在一望无际的田地上用尺画出公路。

“那个镇应该只剩几个人了。”汉克说,“我有一个朋友在那里长大,现在搬去狄蒙市卖保险了。”

她不知道该回什么,只好说:“真不错。”

“他很喜欢那里。”汉克附和,“比留在破轮镇经营家族农场好多了,一点也没错。”

说完之后他没有再开口。

莎拉伸长脖子看着窗外,寻找艾美信中所描述的小镇。她听过太多关于破轮镇的故事,几乎可以期待着安妮老师骑着三轮车呼啸而过的画面,或是看到罗伯站在路旁,双手挥舞着新出刊的杂志。一瞬间,她几乎可以清楚看见那些人,但转眼又变得模糊,随着车轮扬起的尘埃被风卷走。眼前出现一座老旧谷仓,但立刻被更多玉米田淹没,仿佛谷仓一开始就不存在似的。离开希望镇有十五分钟的路程了,那是路上唯一的建筑。

破轮镇和想象中一样吗?现在她终于即将亲眼见识,莎拉太兴奋,甚至忘了艾美没接电话所引起的焦虑。

然而,当他们终于抵达时,要不是汉克将车停在路边,她可能完全不会留意这个小镇,大街两旁只有几栋建筑,在夕阳余晖下显得空洞、灰败。有几家店面的橱窗钉上了木板,不过,餐馆似乎还开着。

汉克闷闷地问:“你打算怎么做?要载你回去吗?”

她张望四周,餐馆肯定开着,霓虹招牌上“餐馆”的红色字样发着淡淡的光,一个男人独自坐在最靠近窗户的位子。她摇摇头。

“随你吧。”他的语气清楚表明,万一出事只能怪你自己。

她下车,搬下后座的行李,将平装书夹在腋下。她一关上车门,汉克随即将车开走,在镇上唯一的红绿灯前来了个大回转。

红绿灯挂在马路中央的电缆上,而且亮着红灯。

她站在餐馆前,行李放在脚边,背包挂在一边肩头,紧紧抓着书。

一定没问题的,她对自己说。一切都可以解决的,这个状况不算灾难……她更正了一下,只要有书、有钱,没有什么状况会是灾难。假使需要住旅社,她身上的钱也够支付,不过,她相当确定破轮镇没有旅社。

她推开门,里面却还有另一道门,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双扇木推门,跟西部片里的那种酒吧大门一模一样,真奇怪。进去之后,她发现店里只有坐在窗边的男子与柜台后的老板娘,除了他们就再也没有别人了。那个男人消瘦而单薄,他的身体仿佛哀求大家原谅他的存在。她进门时,他连头都没抬,只是握着咖啡杯,一圈又一圈地缓缓转动。

而老板娘恰恰相反,她立刻将所有注意力转向门口。她的体重至少有一百五十千克,粗壮的手臂就搁在面前的柜台上。深色的木制柜台就算放在酒吧里也不会显得突兀,但此刻柜台上放的并非啤酒杯垫,而是不锈钢纸巾盒。塑封的菜单上印着食物的照片,每道菜看起来都像是橡胶做的。

老板娘以行云流水的动作点燃一根烟。

“你一定就是那个游客吧?”她说,呼出的烟直冲莎拉的脸。在瑞典,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在餐厅抽烟了,这里的作风显然不太一样。

“我是莎拉。”

“你来得真不是时候。”

“你知道艾美·哈瑞斯住在哪里吗?”

老板娘点头,说道:“真不是时候。”一大截的烟灰就落在柜台上。

她说:“我是格蕾丝。老实说,我的真名叫作玛德莲,但你这么叫我的话,我可不会理你。”

莎拉并不打算以任何名字称呼她。

“你可终于来了。”

莎拉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这位不是格蕾丝的格蕾丝觉得这一刻很有意思,所以正在拖延这一刻。格蕾丝对她点了三次头,深深吸一口烟,然后由嘴角呼出一道盘旋而上的烟雾,她前倾并靠在柜台上。

“艾美死了。”她说。

在莎拉心中,艾美的死讯将永远让她联想到日光灯管、香烟以及油炸味。太不真实了,她站在这家美国小镇的餐馆中,被告知素未谋面的人死了,这整个情形太像梦境,所以她不觉得害怕,因为诡异到不像是场噩梦。

“死了?”她重复说,即使是由她口中说出,这个问题依旧愚蠢至极。她沉沉地坐在吧台凳上,想起希望镇的那位妇人,自问刚才是否应该跟汉克回去。

艾美不可能死啊,她是我的朋友,真是的,她那么喜欢书!

莎拉的感受并非哀伤,而是人生无常的震撼,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从瑞典跑来艾奥瓦州,就是为了让人生得以喘息,甚至可以说是为了逃离人生,没想到却遇上了死亡。

她心中一部分想问艾美是怎么死的,但另一部分却不想知道。

她还没决定好到底要不要发问,格蕾丝就继续说下去:“葬礼应该正在举行,现在这年头,葬礼少了一些节庆气氛。我认为有太多宗教性的狗屁了,我外婆过世的时候可不是那样。”她看了看时钟,“你最好快点过去,和她交情比较好的人应该知道怎么安顿你。我尽量避免牵扯到这个镇的问题,而你绝对是这个镇的问题。”

她捻熄香烟:“乔治,你可以帮忙送莎拉去艾美家吗?”

窗边的男人抬起头,那一瞬间,他看起来像是身体瘫软了,就像莎拉内心的感觉一样。接着,他站了起来,将她的行李半扛半拖地搬到车子旁。

莎拉正准备跟上时,格蕾丝抓住她的手肘。“他是可怜虫乔治。”她一边说着,一边朝他的背影点着头。

艾美·哈瑞斯的家位于小镇外,距离并不远。屋内空间够大,厨房与客厅相当宽敞,但同时又够小,葬礼后在那里聚会的人虽然不多,感觉却像到处都是人。餐桌与厨房料理台上满是装着食物的烤盘,有人准备了色拉和面包,摆好餐具,将餐巾纸插在水杯中。

有人塞给莎拉一个盛着食物的纸盘,然后,基本上就没有人理她了。乔治还在她身边,没想到他竟然这么照顾她,她内心十分感动。感觉他有些怯懦,程度上可能和她不相上下,但他跟着进来了,而且陪她走来走去的,像她一样有着迟疑的脚步。

昏暗的门厅里有一个五斗柜,不知道谁在上面放了照片,照片中的人应该是艾美,左右各放着一面旧旗子,分别是国旗与州旗,旗子上绣着艾奥瓦州的格言:“珍惜自由,捍卫权利。”虽然旗子绣上了金线,但颜色已经暗淡,一侧边缘都已磨旧了。

照片中的人大约二十岁,头发扎成两条细细的麻花辫,脸上挂着拍照才有的那种生硬的制式笑容,看起来完全是个陌生人。虽然她的眼眸中闪耀着一丝笑意,表明她知道这一切不过是笑话,莎拉由她的信件中感觉到相同的个性,但仅限于此。

她很想伸手摸摸照片,但这么做感觉太唐突了,于是她就站在阴暗的门厅里,小心端好手中的纸盘,那本书依然被她夹在腋下。她的行李不知道被搬去哪里了,但她没精力烦恼那么多。

三周前,当她决定来艾美家住两个月时,她感觉和艾美是那么亲近,但现在她们的友谊仿佛随着她死去,不留半点痕迹。她从来不认为必须见过面才能当朋友,毕竟她的许多良朋益友甚至不存在。但忽然间,她觉得不能再继续坚持她们之间曾经有的友谊,那样感觉太假,甚至有些不敬。

在她四周,人们在屋内缓慢慎重地走动,仿佛纳闷自己在这里做什么。不过,他们似乎并不感到震惊,也不感到讶异,也没有人哭泣。

大部分人都好奇地打量莎拉,但不知为何没有人找她搭话,可能是因为这个场合的性质不太方便。于是他们在她附近转来转去,每当她不小心对上他们的视线,他们便报以微笑。

突然有个女人从人群中冒出来,在客厅与厨房中间处堵住莎拉。

“我是卡洛琳·罗德。”

她的仪态以及握手的力道都很像军人,但她比莎拉想象的要漂亮很多,有双深邃的杏眼,犹如雕塑一般的立体五官。在天花板灯光的照射下,她高耸颧骨上的肌肤几乎会反光。她的头发浓密但夹杂几许银丝,她的脖子上系着一条黑色丝巾,质料是薄透清凉的蚕丝,系在别人身上应该会很奇怪,即使参加葬礼也显得不自然,但在她身上却显得风格隽永,甚至相当亮眼。

莎拉看不出来她的年纪,但她的气质很特别,好像从不曾真正年轻过。莎拉有种强烈的感觉,卡洛琳·罗德的青春岁月可能很短暂。

卡洛琳一开口,旁边的人立刻噤声了,她的外形和语调很搭,坚决、刚毅,而且只说重点。虽然她的语气透露出一丝欢迎的笑意,嘴唇却没有扬起笑容。

她说:“艾美说过你会来,我不会说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以我的立场,也不能说些什么。”然后她补上一句,仿佛突然想起来,“你应该也同意吧?以她的状况,这种安排不太……可行。”

“可行。”莎拉重复着说,但她不明白艾美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快死了。

其他人围在卡洛琳身边,呈现松散的半圆,全部面向莎拉,仿佛她是来镇上短期演出的巡回马戏团。

“艾美……离开之后,我们不知道该怎么联络你,结果你就来了。”卡洛琳做出结论,“唉,好吧,只好看着办了。”

“我需要住的地方。”莎拉一开口,所有人往前倾身。

“住的地方?”卡洛琳说,“你当然要住在这里啊!反正这房子都空了,对吧?”

“可是……”

一位戴着牧师领圈的男士对莎拉露出温暖的笑容,解释说:“艾美特别交代过,要我们告诉你,这计划依然照旧。”

照旧?她无法判断谁比较疯狂,是牧师、是艾美,还是整个破轮镇?

卡洛琳说:“当然啦,这里有客房,今晚你先睡那里,然后我们再研究该如何安排。”

牧师点点头,不知不觉间大势已定了,她就要独自住在艾美·哈瑞斯死后留下的空屋里。

她被大家拱上楼,卡洛琳一马当先,有如三军总帅,而莎拉紧随在后,接着是乔治,他有如一抹影子默默从旁支持。大部分人跟在后面,有人先帮她将行李搬上楼了,她不知道是谁,总之,当她进入小客房,背包与行李箱就奇迹般地出现了。

在门口的卡洛琳说:“我们去确认一下,看看你需要的东西是不是都有了。”她语气相当亲切,然后她就将大家赶出房间,对莎拉挥挥手之后便关上门。

忽然只剩莎拉一个人,她沉沉地坐在床上,纸盘还在手中,一本书就孤孤单单地躺在旁边的床上。

唉,随它去吧。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非常感谢你寄来的礼物,真是太贴心了!这是一本我应该不会想到要买的书,因此这份礼物也正合我意。这真是个可怕的故事啊,我不知道瑞典会发生那种事,但再想想,也没有理由不会发生吧。我认为,相对于大城市,小镇上的性、暴力以及丑闻会更常见。既然小镇都如此了,那么,同样的道理或许也适用于小国吧?我猜想,大概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比较近吧,我们破轮镇也发生过不少丑闻。

不过呢,我们铁定没有莉丝·莎兰德这样的人物,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据我所知,这套书还有两本续作,能否请你帮忙将另外两本也寄来呢?我得快点知道她后来怎么样了,否则我一定睡不好。当然啦,还有那勤劳的年轻人布隆维斯特,我也很想知道他怎么样了。

不用说,我当然会支付这两本书的款项。既然提到小镇、谋杀以及性的议题了,我会寄上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当作头期款。

顺颂时绥!

艾美·哈瑞斯敬上

《破轮镇通讯报》

您有四则新留言,今日清晨五点十三分。

“女儿!是妈……什么?……好啦好啦,你爸爸也在,他当然也在。我们刚从安德斯和冈奈尔家回来,记得他们吗?是我们以前的邻居,他们搬去提瑞索了,新的别墅很漂亮。你一切可好?你到了吗?在乡间感觉如何?艾美是不是神经病呢?你有没有搭对公交车啊?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你要跑去……”

清晨五点十五分。妈妈接着说下去,好像不曾被打断一样。“那种乡下地方……等一下,我还没说完……好啦,换你爸,他吵着要跟你说话,也不管我有没有说完。”

有短暂的停顿,有大声清嗓子的声音。

“莎拉!你该不会打算整天都待在屋里看书吧?你得出去找人说话,这趟旅行是非常好的机会,以前我和你妈……”

清晨五点十八分。

“这语音留言是怎么回事啊?都不让我说完!好吧,那就先挂了……等一下,你妈还有话要说。”

“你知道吧?如果你想通了,随时可以改去纽约,或洛杉矶也不错。”

留言再次被打断。三小时之后才有新留言,又是妈妈:

“莎拉!你怎么不接电话?艾美是不是杀人魔啊?我知道美国人都不太正常,万一你已经被分尸了,我永远不会原谅你的。马上打给我,不然,我要打给中情局……”爸爸在后面嘀咕了一句:“还是联邦调查局?分不清。”

莎拉打回去,电话终于接通时,妈妈的情绪还是一样激动。

她劈头就说:“我不喜欢你跑去什么小镇,一点也不喜欢。”即便这件事她们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

莎拉揉揉前额,往后躺在床上,这客房不大,差不多长三米、宽五米。除了床铺之外,窗户正下方还有张扶手单椅,加上一个床头柜和一个小五斗柜,家具只有这些。壁纸上的花朵原本应该很鲜艳,感觉至少二十年没换过,窗帘印着另一种花色,长度短到遮不住整个窗户。

“小镇那么……无聊,明明有很多地方可以去。”

真讽刺,妈妈总是唠叨着说她该出国度假,现在她真的出发了,妈妈却还是不高兴。

“而且非常危险,天知道有什么疯子啊。”

她无法判断哪个问题比较严重,是枯燥无聊呢,还是一不小心就会遇上躲在角落的杀人魔?妈妈的话勾起莎拉的回忆。

“在这里,人们之间的距离比较近。”她说。

“老实说,你对人能有多少了解呢?你整天埋头看书……”

这件事她们也讨论过很多次了。

妈妈老是因为长女头痛,或许并不奇怪。毕竟她的小女儿约瑟芬很有成就,在南泰利耶市的地方法院实习,以后将成为律师—一份社会上人人羡慕的工作,上班时会穿昂贵的套装。至于莎拉……她在书店上班,而且还是郊区购物中心里的书店,那份工作只比她现在的状态好一点点,目前她是失业的前任书店助理。好不容易要出国看看了,却跑去美国乡间一个鸟不生蛋的小地方,还住在一个老太太家里。

妈妈觉得她很无趣,而且表现得十分明显。但莎拉不太在乎,毕竟妈妈的想法也没错,莎拉这辈子的确没做过什么刺激冒险的事。不过,莎拉受不了妈妈一直说艾美的坏话,她出发之前妈妈就说个不停,加上葬礼才刚结束,她内心还有深厚的悲伤,她的耐心迅速消耗殆尽。

妈妈似乎也察觉到自己太过分了,所以急忙补上一句:“好吧,至少你没有被分尸。”她毫不掩饰悲观的语气,甚至不需要说出“至少现在还没有”。“艾美是怎样的人?对你好不好啊?”

“艾美她……”莎拉停顿了一下,“她人很好。”

她确实人很好,只是过世了而已。

莎拉溜出房间,在黑暗的走廊上悄悄移动,像个无胆的小贼。她的房间外面是条窄窄的走廊,先通往浴室,接着是艾美的房间,之前卡洛琳带莎拉来客房的时候曾指给她看。她加快脚步,尽量不去看那扇紧闭的门,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来打开那扇门,至少她不想。

到了楼梯前,她停下脚步聆听,然后才慢慢往下走。

每经过一个房间,她都会略微迟疑,然后小心翼翼地探头张望里面,她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什么。是躲在沙发后面的镇民,还是堵在走廊上,指责她白住的愤怒家属呢?艾美的幽魂会在厨房徘徊吗?但屋里没有半个人。

她在艾美的家里走来走去,进出艾美生前住过的房间,触摸艾美触摸过的家具,屋里死寂的气氛令她害怕。日常生活留下的小小痕迹,总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令她大吃一惊。

有人留下一罐雀巢即溶咖啡和一加仑装的牛奶,就放在厨房料理台上。厨房里有昨天的面包,她打开冰箱发现一大堆食物,仔细包着保鲜膜,标着名称和昨天的日期。

她啃白面包果腹,然后偷溜上楼进浴室洗澡。淋浴设备很老旧,悬在椭圆形小浴缸上面。她脱下睡衣仔细叠好,放在马桶对面的旧凳子上,她希望衣服不会被弄湿,但排水孔和浴帘感觉不太可靠。

水管不停地哀怨呻吟,开了热水,也顶多是微温。

莎拉想,状况真的不该是这样的。她将头发扭起来用小毛巾包住,整理好行李之后再次去到厨房。除了昨晚过夜的卧房,她至今还不曾在一个空间待着超过二十分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换地方让她比较有安全感。

她只花了十三分钟就整理好行李,现在十点半,但她完全无事可做了。外面的空气变得湿热,纱窗飘进来干涸的土地与枯死的植物的气味,屋里则有着空气不流通的闷闷的味道,以及木头与旧地毯的气味,两种味道仿佛要一较高下。

她坐在厨房的餐椅上,寻找艾美人生里的蛛丝马迹,却只看到老旧的橱柜门与窗边枯死的盆栽。

这趟旅程应该是她的冒险,她应该和艾美一起坐在这里,很可能就坐在这把椅子上,聊书本、破轮镇,以及艾美所认识的人们,那该有多么美好。

她说:“艾美,你到底跑去哪里了?去做什么了?”

厨房有扇通往门廊的门,旁边摆着两双尺寸不同的橡胶雨靴。草长得很高,被夏季艳阳晒得枯黄,菜园久久无人打理,杂草间应该藏着许多珍宝,但莎拉只能勉强辨认出两棵歪斜的苹果树、一小块无精打采的香草园,以及两株无比壮硕的西红柿。

她重新回到屋内,花一个小时将带来的书放在屋内各处,想借此制造一点温馨的气息,但十三本书实在不够分给所有的房间。

在家里,她有将近两千本书,以及三个朋友,如果书店的老同事也算是朋友的话。

从十七岁开始,她就在那家书店工作,一开始只是打工实习,在圣诞节和夏天时的瑞典全国书籍大折扣期间去帮忙,没多久她就转正了,之后便一直留在那家店,距离她出生的地方只有短短的三十分钟路程。她的人生没有太多刺激。

书店里的一个年轻女店员说过,所有故事的开端,都是一个人来到或离开一个地方。从来没有人去约瑟森书店找莎拉,更没有人去过她在汉宁格的小公寓,会造访的只有信件,美丽的手写信件。有一段时间,莎拉确信那些信件会带来一小部分的艾奥瓦样貌,提醒她世上有另一种更隽永的生活,充满冒险与机会,那气息虽然幽微,但绝不会错。

现在她终于来到这里,却只闻到发霉的木头与老旧的地毯的怪味。

她说:“打起精神,莎拉。”听到人的声音能让她镇定一点,即使只是自己的声音也一样。如果不说话,就只能听见长树枝扫过楼上窗户的声音,以及水管偶尔发出的莫名怪声。

她都已经来到几千里之外,怎么还是跟在家时一模一样?莎拉无法理解。

当然还是有差别,现在她只有十三本书,没半个朋友。

“打起精神,莎拉。”她重复道,但这次没什么效果。

* * *

莎拉一直觉得,她所认识的人如果要定义她,大部分的人八成只会觉得她利用书本在躲避人生。

这件事或许没错。从高中时期开始,她便意识到,只要躲在书本后,就不会有人注意你了。虽然偶尔得抬头闪躲飞过来的尺子或其他东西,不过,至少那些玩意儿不是用来丢她的,她几乎和书本形影不离。当同学们忙着霸凌或被霸凌,在课桌上刻些毫无意义的图案,乱画彼此的置物柜时,她体验到的是澎湃、激情、死亡、欢笑,以及异国风土,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其他人只能坐困在汉宁格市一个枯燥无趣的高中校园里,她却在日本当艺伎,在中国和末代皇后一同游走于狭小封闭的紫禁城内室,与红发安妮在绿屋顶之家一同成长,一次又一次地历经谋杀、恋爱与失落。

没错,书本确实是一道防御的城墙,但并非仅仅如此。书本保护莎拉不受周遭的世界侵扰,但也将世界变成一道道变换的背景,衬托出她人生中的真正冒险。

或许有人会觉得在书店工作十年之后,书本的魔力应该会消退,但对莎拉而言恰恰相反。现在,每本书都在她心中留下了两种记忆:出售的记忆与阅读的记忆。几年之前,她卖出一大堆特里·普拉切特的作品,数都数不清,最后她认输了,她就看了其中几本,却因此认识了当今最出色,也绝对最可靠的作家。她记得有一年夏天,感觉好像每天都在卖同一本书,就是尤拉-卡林·林奎斯特的自传《无桨行舟》,讲述了她对抗不治之症的心路历程,三年后的一天晚上,她终于读了这本书。她记得封面主图是个黑色剪影,是低调的大地色系,有如太阳刚下山的高温傍晚,那本书轻薄短小,但读过的人都忍不住要讨论,像是“那个新闻女主播”“那个病死的主播”“她在电视上表现那么好”,仿佛他们没想过电视上的人也会死,因此伤心欲绝。有些书在阅读之前就能感动人心,莎拉知道这本书就是如此。

她从仓库搬出一堆又一堆丹·布朗的作品,多到她不忍回想;哈利·波特系列更是至少卖过三种不同的平装版本;她目睹瑞典犯罪小说兴起风潮,一路壮大至今。当卡米拉·拉克伯格崭露头角时,她没有特别注意,但出平装版之后才终于发现有这个作家,莎拉经常这样。

她卖出的书至少上万本,甚至可能几十万本,没必要去计算。那些年里,她很少想到未来,就算想到了,她也以为自己会在那家书店老去,渐渐变得比万年库存书更灰暗蒙尘,平静地出售平装书与圆珠笔替芯,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在退休之后,就靠多年来以员工价购入的大量藏书度日。

然而,约瑟森书店倒闭了,她变成无业游民,现在更只身来到这里,孤单一人在美国。

一辆车开上车道,她很庆幸终于有别的事可做了。下车的人是葬礼时见过的那位牧师,他走过来的路途中,莎拉对着镜子试了几种不同的笑容。

“正常就好,莎拉。”她对镜中的自己说,然而,镜中回望她的那个人却一脸惊恐,活像包着头巾的吓呆的老鼠,真是可悲。她在屋里走来走去超过一个小时,却完全忘记要拿下包头发的毛巾。她将毛巾扔进橱柜里,努力用手指整理头发,然后去门廊上迎接牧师。

她提醒自己,莎拉,别忘了微笑。

牧师似乎相当紧张,差不多跟她一样紧张。他的白色牧师领本来应该能让他显得仪表庄严,可惜他头发稀薄乱翘,又穿着廉价的橘色羽绒外套,很像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清仓大拍卖时的货物。

“对我们小镇来说,艾美过世是个很大的打击。”他站在门廊前,一脚踏着台阶,好像无法决定要上来还是要离开,“真的是很大的打击。”

她说:“是,她……是怎么走的?”

或许这个问题不太恰当,但她确实很想知道,牧师含糊地说是“因病”。那么,就不是意外身亡了,但她应该走得很突然。短短三周前,莎拉才通知她旅程的相关安排,艾美的回信中只说会去希望镇接她,此外没有提到其他事情。

她不确定是否该请牧师进来喝杯咖啡,这样白住在一个已逝之人的家中,该以何种方式待客呢?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她说。

“去?”牧师感觉更加紧张,他刚才已经够紧张了,没想到还能更严重。他的脚离开门阶,“你不是要留下来吗?”

她没有反应,于是他接着说:“你知道,大家都很爱艾美,她的房子有人住,不至于空置荒废,我们都很高兴。对了,你需要什么吗?有没有东西吃啊?”

“家里的食物可能够吃上好几个星期了。”她告诉自己,这不代表她答应留下,只是目前她不清楚还有什么选择。牧师应该不会愿意开车送她去别的地方,更何况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好,好,那其他东西呢?你应该需要车吧?”

“我没有驾照。”

他吃了一惊。“呃……好吧,嗯,好……我和卡洛琳商量一下。”能够做出决定,似乎让他松了一口气。莎拉还来不及决定是否该请他进来喝咖啡,他就急忙道别离开了。

她还没想通咖啡的问题,下一个访客又上门了,但这次不用她操心。

这次来的是说“大家都叫我阿珍”的珍妮弗·贺布森太太。她是一个美国家庭主妇,但气势足以堪称副总统。她有着完美的深色头发,仿佛头发自己有生命一样。她的笑容有种快崩溃的感觉,花太多时间和孩子相处的人往往会这样。她直接走进厨房启动咖啡机。

在准备杯子与汤匙的声响中,她说:“我负责编辑《破轮镇通讯报》。”

她打开橱柜底层的抽屉找糖,弯下腰时甩了一下头发。“我们会报道镇上的大事。两年前,有个人从新泽西来到这里,好像是个自由工作者,说什么要寻找自我,结果才住两个星期就搬去希望镇了,而且还拒绝接受采访。”

莎拉不太确定阿珍失望的原因,是因为那个人搬去希望镇,还是因为他拒绝受访呢?

“我以前在史班赛市有个朋友是族谱专家。”阿珍回头继续说,“我原本住在史班赛市,结婚以后才搬来这里。”她脸上闪过毅然决然的表情,“总之,她做过研究,发现了一群住在瑞典的亲戚,她很得意。我跟她说,瑞典亲戚比爱尔兰或德国亲戚好多了,很多人都有那两国的亲戚,瑞典就新奇多了。”

她瞥了莎拉一眼,然后摇了摇头,大概因为莎拉本人太平凡而失望。

“你姓什么?说不定你也是她的亲戚呢。天下无奇不有,而且瑞典人口也不多,对吧?”

“九百万。”

“你们有橡树吗?”

“橡树?”

“橡树是艾奥瓦的州树,我们这里的橡树很棒喔。”

“有,我们……我们有橡树。”

“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大家说呢?”

并没有。

“都没有?连打个招呼都不要啊?不然,你说说你对我们镇上的第一印象吧。”

“我只去过那家餐馆。”

阿珍说:“看来还是我自己来编写一点好了,等你熟悉环境之后,一定会爱上这个小镇。”接着又补上一句,“别担心,在文章里,我会以优美的文字来表达你的想法,但我得先想出来你要说什么。”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很高兴你喜欢哈珀·李的作品,我觉得瑞典版的书名没什么不好,但《死亡罪孽》这样的书名,确实会让人觉得像廉价的惊悚小说,你应该会比我更有感觉吧。

既然你喜欢《杀死一只知更鸟》,我接着会寄给你凯瑟琳·斯多克特的作品《相助》,至少这两本书同样触及种族歧视的议题。我知道有些人觉得,现在种族歧视应该已没那么严重了,但我认为只有中年人才会那么想,因为他们长大成人,可以塑造世界的面貌了,所以自以为世界会自动变得更好,但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做出什么实质的贡献。现在能惹我动怒的事情不多了,但歧视依然能让我愤慨不已。我的好友约翰总说我太激动,他是黑人,而且早已过了中年,他说现在的状况已经改善很多了,至少在破轮镇上没什么问题,约翰这个人很少对事情一概而论。我不认为他的想法能真正反映出现实,因为镇上的人早就习惯他了,他是镇上唯一的黑人,也是唯一一家杂货店的老板,镇上只剩他的店还卖牛奶,就算有人讨厌他,我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我觉得没有人会不喜欢他,但他并不同意我的这个看法。

顺颂时绥!

艾美·哈瑞斯敬上

凡是来到艾奥瓦的瑞典游客总想找个男朋友,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破轮镇上有一家旧电影院,就在格蕾丝餐馆的对面,那栋建筑有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经典风格,为主街增添了一丝堂皇的气派,不过,电影院早已不再上映院线电影,后来更是完全不播放电影。现在放映机坏了,只有镇议会开会时才会使用这栋建筑。

将在这里聚会的那几个人被称为“镇议会”,就好像将这家电影院称为“电影院”一样名不副实,虽然过去曾经是真的,但现在已经不是了。以前人们必须通过选举才能当议员,而且还有几分尊荣。当时议会有经费可支配,也会为了如何支配而争吵,例如,要在哪家教堂外面装设新长凳、设置新路灯、改长凳颜色或是路灯的种类,甚至讨论电影院究竟是小镇之光,还是只会败坏风俗、教坏孩子。

现在镇上的六百三十七位居民中,只有一小群人参与镇上事务的运作,而且再也没有可用的经费。

尽管如此,议会依然在隔周的周四开会,成员坐在电影院第一排座位上。

卡洛琳略带一丝沮丧,看着台上的阿珍,她站着的地方后面原本是银幕,她亢奋地指手画脚。

阿珍说:“我们有个游客呢!”卡洛琳很想揉揉前额,但努力克制着。

镇上新来的游客是今天唯一的一项议程,卡洛琳早已觉得厌烦透顶。

卡洛琳想念艾美·哈瑞斯。她知道大家认为她心肠太硬,对关于上帝与耶稣的每件事都要求太高,总之,她很无趣。但她也知道,小镇需要有人监督管理,也要有帮助镇民的人,一个知道怎么做才对的人,以及知道怎么做才好的人。卡洛琳是其中一人,而艾美则是另一人。艾美在世时一切运作顺利,但现在卡洛琳感到孤掌难鸣。

她不像艾美那样懂得帮助别人,艾美好像永远都明白大家想要听什么。卡洛琳只知道他们应该听什么,而两者往往不尽相同。

她们两个缺一不可,但现在只剩下卡洛琳孤军奋战,还得照顾那个害羞的游客,每次有人和她说话,她就发抖。

都是艾美惹的麻烦,不过,还是希望她安息。

她当然可以安息,毕竟所有的苦差事都落到卡洛琳头上了,她确信镇议会的其他人不会帮忙。

现在议会只剩下三个人。卡洛琳猜想阿珍之所以加入,是因为她梦想将破轮镇打造成像希望镇那样的中产阶级通勤天堂,吸引锡达拉皮兹市的上班族入住。阿珍来自艾奥瓦州西北部的史班赛市,她老爱说那里有多好、多舒适,卡洛琳忍不住觉得她不如留在家乡,反正破轮镇没有她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但阿珍的丈夫是破轮镇镇民,而且不管怎么看,他都是贺布森家族最有出息的一个。这个家族一向不以智力见长,但那是他们无法控制的,卡洛琳不喜欢以这样的事情评价一个人。世上有那么多刻意犯下的罪孽,说都说不完了。然而,她总是隐隐约约地怀疑着,阿珍很可能将移居破轮镇视为人生一大失败,并且感到很不快。她很难想象,史班赛市有什么东西是破轮镇没有的,更何况,阿珍在这里也才只住了十年。

当然,破轮镇也有它的问题或缺陷,若要说的话,卡洛琳本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指出不足之处,但外人看不起这个镇,想要将整个镇改头换面……对此,她只能摇头。

不过卡洛琳不得不承认,至少阿珍不怕做事,可惜她精力虽充沛,却欠缺常识,否则一定能有更多贡献。她是《破轮镇通讯报》的负责人,也是唯一的记者兼主要新闻来源。她还经营“破轮镇博客”,卡洛琳懒得研究博客是什么玩意儿,不过,她确信那种东西没什么用处。据她所知,只有阿珍的亲戚会看《破轮镇通讯报》,他们全住在史班赛市。尽管看了《通讯报》,他们依然没有意愿迁居破轮镇,也可能就是因为看了《通讯报》才不想来的。

她没有时间应付议会的其他成员。安迪是沃许家族唯一还留在镇上的后代,而卡洛琳真的超讨厌安迪的父亲,老安德鲁·沃许。光是因为安迪没有跟他爸一样的德行,卡洛琳就更愿意包容他一些了,但也绝不是没限度。

安迪经营广场酒吧,那是镇上最受欢迎的酒吧。他和好友卡尔合伙,但两人的关系有点太过亲密。安迪还曾经搬去遥远的丹佛市。卡洛琳不喜欢八卦,但她也不赞同刻意招人议论,像安迪这样,特地从丹佛回来经营酒吧,还带来他的……好朋友。

今天安迪穿着亮蓝色牛仔裤搭配格子衬衫,腰带扣感觉和他脚上的牛仔靴一样重。他穿起来有模有样,但所有衣服感觉都太新。在卡洛琳眼中,他就像刚从东岸来的游客,但实际上他的家族一直住在破轮镇,已经好几代了。

“破轮镇的游客。”他离开座位走上台,和阿珍站在一起。

她接着说:“真奇怪,我们不该只有一个游客。”

“没那么奇怪吧?”卡洛琳说,她经常用强调语气,“而且这位游客还没有驾照呢。”

她留在原处,坐在舒适的电影院座位上。这里已经足足十二年没有放映过电影了,但隐约还飘着爆米花与熔化奶油的气味,这里并没有勾起卡洛琳青春时代约会的记忆,但她非常赞叹座位的布料竟然能保持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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