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说:“我们得帮她找点事情做,要让她玩得愉快。”
“但有什么能让她玩?”安迪问,“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阿珍回答:“主打短程旅游,我们有那么美的自然风景,还有宝贵的橡树!”
“还有玉米。”卡洛琳酸溜溜地补上,她喜欢橡树的程度绝不亚于任何人,她甚至担任橡树保育协会的主席,但橡树很难吸引到游客。
安迪说:“不只玉米,也有黄豆。”
“或许可以请汤姆开车载她。”阿珍的语气仿佛刚刚想到这个主意,“当然只限他不用上班的时候。”
卡洛琳闭上眼睛,阿珍故作天真无邪的语气并没有唬到她。她想,老天爷啊,那女的才来不到两天,阿珍已经在动歪脑筋想献出镇上的年轻人。镇上的单身男子很难吸引游客,就和那些橡树一样。
难得一次,安迪和阿珍波长不一致。尽管阿珍打的算盘那么明显,谁都能一眼看穿,他却呆呆地问:“汤姆?”
她迟疑了一下。“对,汤姆……”她说,“我在想,说不定他们……能合得来?”她的视线锁定卡洛琳头顶上方,“来段旅行中的艳遇,一定能让她在这里的时光非常愉快,你们不觉得吗?”
安迪大笑。“嗯,有何不可?汤姆一直很不会谈恋爱,而这位莎拉好像也很需要有人推一把。我会去找汤姆,提醒他该尽的责任。”
阿珍似乎不想走到这一步。“我在想,让他们自然发展会不会比较好……”
“完全不要发展更好。”卡洛琳说。度假时的艳遇已经够糟了,但她了解阿珍,她绝不会就此放弃,她很可能已经在梦想举行婚礼,让镇民再添一员,以后说不定还能增添更多,而《通讯报》也能制作各种特刊,婚礼、出生、受洗什么的,一个接一个。
“无论如何,可以请汤姆开车接送她。”阿珍说。
“乔治可以接送她。”卡洛琳说,“我们可以付他钱,反正顶多只是象征性地意思意思,我们可以发起募捐。”
值得做的事,就值得发起募捐。
她看到安迪和阿珍互使眼色,但她不在意,每个镇都需要一个能监督大小事的女强人。她知道大家都在背后取笑她,但至少她能把事情做好,而且没有人敢在她能听到的地方取笑她。
“可怜虫乔治……”阿珍似乎想找个比较委婉的说法,但最后放弃了,“……他不是有酒瘾吗?”
卡洛琳说:“他已经整整一个月滴酒不沾了,他的手几乎不抖了。他需要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不能整天待在‘那个人’的店里喝咖啡。”
“他是好人。”阿珍含糊地说。
“就由乔治接送她吧。”卡洛琳做出决议。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破轮镇其实很难称得上是个镇,因为也没什么新奇有趣的事物。老实说,大致上没什么东西。但我喜欢这里,我在这里出生、成长,这便足以让这个小镇意义非凡。
镇上有一条大马路,名称很简单,就叫作“主街”,另外有三条路交会,分别是二街、三街与吉米·库根街。最后那条街的名称可能需要稍微解释一下。在一九八七年之前,那条路原本叫作四街(我们就是一群没有情趣、没有文采的人,不喜欢花哨或是太冗长的字词)。现在的街名是为了纪念一个非常搞笑的人,我很高兴有这样的一条街,整个镇也多了一点不凡的气势。
顺颂时绥!
艾美·哈瑞斯敬上
柏油与水泥
阅读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但最近莎拉开始怀疑,那到底是怎样的生活。她第一次有这个想法,是听说约瑟森书店即将要倒闭的时候,那感觉就好像十年的生命随着书店要一起消失了。满是灰尘的店铺、灰白色的书架、夏季抢购买三送一平装书的客人,还有圣诞节期间只要亮晶晶、有包装就什么都好的客人,少了这些,她的人生也不复存在。
当然,她可以去另一家书店找工作,然而,在那些漫长无尽的夏日时光中,在那家郊区购物中心里,随着书店倒闭的时间逐渐逼近,她自问,这样的人生真的足够吗?她感到惶惶不安,除了书本与工作,她还有什么?
说真的,真的没其他的了,只有艾美和那个在艾奥瓦的小镇,那个仿佛由芬妮·傅雷格、安妮·普鲁书中跳出来的小镇。在一个卖家可以自行销售的二手书网站上,她买了一本艾美的书,那时艾美不肯收她的钱,于是莎拉就鼓起勇气,寄送了一本书过去,从此两人开始鱼雁往返。艾美的信件很有趣,讨论书本以及她所居住的小镇上的人们。那年夏天,这些信是莎拉唯一的慰藉。在她开始感觉人生毫无意义、空虚到难以招架时,艾美的信犹如救生索。
于是,当莎拉终于到了破轮镇,自然也转向书本求助。她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那天早上,莎拉带着《BJ单身日记》,端着咖啡往门廊走去,虽然即溶咖啡难以下咽,但她已经喝到第三杯了。她快步在走廊上前进,双眼注视前门,尽可能不看那个小祭坛。她希望至少有人可以把两面小旗子拿掉,但她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动手。
外面感觉好多了,摇椅很舒适,凌乱的花园温馨可爱,不像被弃置荒芜。她前后摇动,椅子发出悦耳的嘎嘎声响。
或许艾美没死?她会不会只是在厨房忙着整理花呢?会不会只是在楼上某个地方看书?说不定真有可能。
莎拉叹息,这种想法就像企图改变书中不幸的结局。即使努力说服自己,那只是一个残忍作家的无情安排,照理说,结局不该那样,但永远缠绕在心头深处的就是悲剧。当郝思嘉正要变成配得上白瑞德的好女人时,他却甩了她,即使完全不合理,完全违背他的角色性格、爱情本质,以及那些他说过的话,于情于理都无法解释。即使凶恶的父亲干预,也不能阻止夏洛蒂·勃朗特赐死《维莱特》的男主角保罗,尽管夏洛蒂想方设法要蒙骗父亲,将结局写得模糊无比,但保罗还是死了。
难以理解。
世事如此,只能尽量不去想。玛格丽特·米切尔是大笨蛋,夏洛蒂·勃朗特很顽强,而艾美·哈瑞斯死了。
她拿起放在腿上的《BJ单身日记》,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这本书和在瑞典的时候一模一样,让她感到莫名安慰,内容毫无改变,布丽吉特同样无法实现新年新希望,而达西先生同样穿着难看的圣诞毛衣。当丹尼尔·克里弗终于登场时,莎拉已经隐身在安全的书本天堂中,可惜一辆车开上艾美家的车道,将她从故事中唤醒。
乔治身上穿着和周六一样的格子衬衫,而且依然皱巴巴的,而他的手比之前抖得更厉害。她想起他陪她走进正在举办守灵会的艾美家,于是抬头,用书本上缘的脸庞对着他微笑。
“我来通知你,我负责当你的司机。”
她缓缓放下书。
他解释说:“我会开车接送你,你想去哪里都可以,打个电话给我就好。”他报了电话号码,“如果我不在家,我就一定在格蕾丝的店里。”他也说了餐馆的号码,两次都没有等她抄下来。
“我可以用走的。”她说。
“他们叫我载你。”
“谁?”
“阿珍、安迪,还有卡洛琳。”
一猜就知道。
他问:“那么,要我载你去哪里呢?”
车子开往镇上,他说:“现在已经没什么可看的了。”
一路上最多的东西就是玉米。现在是八月底,是一年中玉米最茂盛的时候,一望无尽的玉米田有如高耸围墙包围着他们,阳光将田地变成汹涌的金绿色汪洋,炫亮到莎拉头晕眼花,破轮镇出现时她松了一口气,眼睛终于能休息了。到了小镇边缘,玉米田消失,换上一排灰色水泥房子和一个拖车营地。
“我住在那里。”乔治说。她希望他指的是那排房子,因为拖车营地看起来像是全然荒废了一样。车子经过一道破掉的围篱、一个停车场、几棵孤单的树,以及一小块什么都没有的空地。乔治的住处与城镇中心之间,只隔着一个荒废的加油站,里面有个浪板铁皮屋,旁边有人丢弃了两个牵引机轮胎和一台坏掉的手推车。
道路变宽了,就出现更多的建筑物。“以前有比较多的店面,”乔治语带歉意,仿佛是他害小镇没落一样,“可是金融危机之后大部分都倒闭了。人口不够多,成本就赚不回来。”
她提醒自己,至少她可以亲眼看看吉米·库根街,至少有点收获吧,但她还是很难振奋起来。她刚来的时候小镇给她的感觉很糟,现在她睡饱、洗过澡,能够慢慢参观,竟然感觉更糟了。
平坦、广阔的大平原激发出独有的建筑风格,房屋低矮而占地广大,融入周围的大草原,城镇中心铺设着美观的木栈道,形式介于门廊与步道之间,让人可以悠闲逛街看橱窗,这种特色为很多小镇营造出静谧温馨的气氛。
然而,破轮镇只是白费砖块、柏油与水泥。建筑确实低矮,但只是因为从来不需要超过两层楼的空间,最近甚至连一层楼都用不到。四周没有开阔的大草原,粗糙的红砖建筑融入一条派不上用场的大马路,那条马路几乎没有车辆,州际公路就在附近,因此变得很多余。
乔治让她在镇上下车,自己则躲进格蕾丝的餐馆。莎拉随意乱逛,没多久便停下脚步,小镇的气氛让她感到无力。破轮镇有种悲哀的色彩,仿佛建筑与道路都染上一代代的艰苦与失望。有一群男人站在街角,他们的年龄肯定超过五十岁,甚至可能已六十好几了。他们全都穿着旧T恤,一脸疲惫沧桑,很难判断年纪,但他们散发出一种无所事事却又坐立不安的氛围,很像聚集在购物中心的青少年。她在书店上班时经常看到这样的人,仿佛生活已经无法带给他们什么,而未来却又遥不可及。
这里真的是艾美的破轮镇吗?艾美的弟弟曾经在这里办过《歪农报》,而一位小学老师用三轮车载着书本充当流动图书馆,但这里真的是同一个地方吗?
无论如何,她继续在街上走,主要是为了避开那些人的视线。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过于专注地看着她,因为没有其他东西可看了。只要找到吉米·库根街,说不定艾美的小镇就会神奇现身,有木造墙面、裙装妇女,像阿米什人一样过着遗世独立的生活,如她看着艾美的信件时所想象的一切。
正午烈日无情地照着一间间空店面,许多店面确实有着漂亮的老旧木造墙面,隐约能看出这个镇曾经那么有魅力、那么有活力。但店面本身破坏了这个印象,一些橱窗被胡乱地遮起,一些更是破了没修复,也没有钉上木板。
几家店面外面种了树,不知是多久以前种下的,枝干很瘦弱,感觉根从来就没有长好,而十字路口一边的尽头有片空地,感觉好像要建公园却没成功,这个镇没有其他可看之处了。
她来回走了两趟,终于找到吉米·库根街,而且是靠删除法找到的。这里没有路牌,而且街道本身只是条暗巷,两边耸立着砖墙。
经过这次打击,她彻底泄气了。她在餐馆前停下脚步,大门上方有块招牌,红底金字,虽然字迹模糊,但隐约能看出“神奇格蕾丝”字样。格蕾丝本人招手要她进去,能有人替她决定应该做什么,她心中非常感激。
没等她点餐,格蕾丝就直接倒了一杯咖啡给她,接着拿出一大块粉红色的绞肉,便往身后的煎盘上一拍。
餐馆里没几个人。外面只停着三辆车,两辆是布满灰尘的褪色蓝色小卡车,以及一辆充当修路车的白色厢型车。有一张桌边围坐着三个穿黄色反光外套的男人,他们吃着煎蛋培根、喝着咖啡,感觉像是提早的晚餐,而不是晚吃的午餐或非常晚吃的早餐。乔治坐在最里面的角落,独占了一张桌子。
“没什么好参观的,对吧?”格蕾丝说,将壮硕的手臂再次搁放在柜台上。
“很漂亮的小镇。”她自己也觉得言不由衷。
“根本是个破烂坑,换作是我,我才不会留下来。”她停顿一下,以加强效果,“听我的劝,趁能跑的时候,就快点离开吧,我从来不懂外婆为何要留下来。”她点起一根烟,几乎毫无中断地说下去,“乔治是你的司机吗?我不爱八卦,但是他状况不太好,可能需要一点鼓励。他老婆跑了,从那以后他才开始喝酒,你知道的,也不是每天喝啦,但他就喝一阵子、戒一阵子,勉强保住了屠宰场的工作,继续做了几年。”
格蕾丝毫无顾忌地大声说着,但乔治完全没有反应,好像没听见一样,或许选择性耳背是他被迫训练出的特技。
“其实他被炒鱿鱼也是好事,手会抖的人不太适合那份工作。”她对莎拉挤眉弄眼,“搞不好一闪神,手就没了。”她急忙澄清,“现在他戒酒了,已经一个多月没碰酒,真是个好家伙。”
她强迫自己喝一口咖啡,但味道太淡了,而且有股隐隐的焦味,是在保温板上放太久的结果。
“你为什么自称格蕾丝呢?”
“我老妈叫格蕾丝,她老妈也叫格蕾丝,而她老妈的老妈也叫格蕾丝。”莎拉担心她会一直追溯下去,“可是偏偏我叫作玛德莲,有教养的老派淑女才适合这个名字,那种一碰就会昏倒的女人,或是结婚成家后,就乖乖在手帕上绣上姓名缩写的女人,而且还是冠夫姓之后的缩写。取这个名字的女人不适合成天煎汉堡,也不适合用锯短枪管的猎枪赶跑酒醉的粗工。”
“或许她希望你觉得你该从事其他的工作?”莎拉小心翼翼地问,并战战兢兢地从咖啡杯上缘的角度偷看格蕾丝,生怕这句话激怒她。
格蕾丝似乎不以为意。
她说:“这不只是工作,这是家族传统。我家族的女人每个都很强悍,每个都卖酒,每个都叫作格蕾丝。”
她将煎好的汉堡肉往面包上一拍,力道非常大,莎拉有点担心会反弹出去。接着她盛起一堆薯条放在汉堡旁,最后用力把盘子往前推,虽然有些摇晃,但还是平安抵达莎拉的面前。
“我妈爱上一个男人,他在破轮镇外面有个小农场。”格蕾丝接着说,“你知道那个笨女人做了什么吗?”
莎拉不敢猜,但格蕾丝立刻说了下去。
“她结婚了,两年后我出生时他们还是夫妻,不是私生子的格蕾丝。这下可闹得谣言满天飞了,那时外婆还在世,也还在经营酒吧,我妈和她老公从来没有被接纳,我个人觉得这样也好。”
格蕾丝点起一根烟,莎拉怯怯地咬一口汉堡。
“我妈很努力想让外婆接受他们,你有过这种经验吗?”
莎拉思考片刻后,接着回答:“不确定。”不过,她猜想每个人一定都会面对这个问题,可能只是在不同的人生阶段。
“毫无意义。”格蕾丝说,“假使你照他们的规矩来,他们每次都会把你打得落花流水。俗语说得好,不要和白痴吵架,否则你的水平会被拉到和他们一样低,然后他们再凭经验打败你,这个道理也适用于人生。”她将烟灰弹进已经爆满的烟灰缸中,“千万不要照白痴的规矩生活,因为你的水平会被拉低,他们会赢,而你在过程中会非常痛苦。”
她注视着莎拉。“看看卡洛琳吧,她比她老妈还无趣,这可不容易。罗德老太太乏味至极,不过她至少还有点态度,够高傲。卡洛琳年轻时,总委屈自己满足别人的期望,现在则是一直将她的期望强加在别人身上。”
莎拉没有说话,她觉得卡洛琳不像是会为了别人的期望而委屈自己的人。或许,她只会为了自己的期望而委屈。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书店!在书店上班一定很愉快吧?破轮镇从来就没有书店,但以前曾有三轮车的流动图书馆,镇上教小学的安妮老师决定在学校开设图书馆,每星期六把书载到镇上分享。书的数量一直都不多,但我们所有的,就堆在安妮老师的三轮车上,乱糟糟的。书中的冒险故事多么精彩啊!我借到流动图书馆的《小妇人》,作者假道学的语气很适合故事里的氛围。还有《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猜大概是不小心混进去的。虽然破轮镇很多人的祖先支持废奴运动,但他们大概猜不到我从哈丽叶特·比切·斯托的书中学到了很多自由派的价值观。对一些人而言,基督信仰、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只有一线之隔。可想而知,车上也有一本《圣经》,但那时候我已经读过里面的故事了。
流动图书馆在镇上一直延续着,直到我上小学时才被废除。不过,到了图书馆留存的最后那段时间,它也和以前不一样了。政府给了我们一笔款项来购买指定的书籍,学校图书馆总让我们觉得很没劲。同一本书的教学版就有二十本,好像所有人都该读一样的书。我们镇上的人本来就不爱读书,大概是因为我们太务实。必须爱做梦才能享受阅读,这是基本的条件,我猜想大一点的城镇或许不一样吧。希望镇有图书馆,但没有书店,一个镇上都有三间家居饰品店了,却没有书店,这种感觉很奇怪,你说呢?我说的是希望镇。我们没有家居饰品店,原本还有茉莉小铺,但关门大吉之后就一家都没有了,不过,反正她也只卖陶瓷玩偶。
我的好朋友卡洛琳·罗德刚刚来拜访,她人很好,但是非常热衷教会活动。她告诉我,其实镇上有类似书店的地方,《圣经》协会(卡洛琳是破轮镇分会会长)在教区会所有个专区,里面放了二十本《圣经》,一本卖五美元,但只要能证明家中没有《圣经》,就能免费拿到一本。
抱歉,我今天写得太长了,目前我被命令要卧床休养,因为有太多时间了,所以我就可以巨细无遗地讲这些事情。
关于我的人生,没什么可说的,不过,很感谢你问起。年轻的时候,我相信所有老人家都有精彩刺激的故事,大概是因为我在乡下长大吧,所有家族好像都有黑暗的秘密、神秘未解的怀孕、差点儿被耕耘机或收割机撞死,不然就是自然灾害。这些事通常都有《圣经》里的故事那么大的规模,有一次还真的发生了《圣经》里的场面,好像是一九三四还是一九三五年吧,我们遭受了大批蝗虫的袭击。然而,现在我们的生活似乎变得平凡无奇,我对年轻人的生活比较感兴趣,那样才真是精彩刺激呢。
当然,镇上所剩的年轻人不多了,我认为那些“我那辈”眼中的小朋友也都长大了,所谓那些小朋友,就是他们还小的时候,我已经是成人了,而克莱尔、安迪、汤姆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汤姆是我的侄子,我弟弟罗伯的儿子;而克莱尔有个十七岁的女儿,她就是神秘怀孕的案例之一。我认为孩子的爸爸应该不是汤姆,我从来不认为是他,不过,我曾经怀疑是否为安迪。不过,他在差不多同一个时期搬去丹佛了(有人觉得他离开的时机很可疑,但我个人有时觉得是他父亲故意散播这种谣言,不过,还是没有人相信)。安迪带了一个叫作卡尔的朋友回来,他们非常亲密,卡尔人很好,虽然他英俊得让人受不了。我很难原谅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不过卡尔是个特例。
卡洛琳想知道你有没有《圣经》,我擅自说你应该有。
顺颂时绥!
艾美·哈瑞斯敬上
一位我们小镇上的游客
倘若莎拉知道她在镇上引发了多少讨论,一定会感到万分诧异,她无趣、平凡,长相又不是特别漂亮。
真要说的话,莎拉绝对会第一个先承认她并没有特别出色的美貌。七岁那一年,她就被逼接受自己老鼠色的发色,根本无法否认。即使你人再怎么好,也说不出那是金红色或栗棕色,或者像她阅读的那些书中所描述的女主角发色的字眼。除此之外,她对时尚风格向来毫无概念,至少她妈妈曾给她最大的赞美还有“干净整齐”。
然而,破轮镇第一次有一位真正的游客。
莎拉初次造访“神奇格蕾丝”之后,第二天镇上最年长的两位居民便以她作为谈资。她们去餐馆喝咖啡,单纯是为了打听镇上新来的游客有什么新八卦。
“她来得正是时候。”其中一个人说。她坐在吧台尽头,从远处很难看到她,原因之一是她天生就清瘦的骨架,而年老之后又严重缩水了。另一个原因则是她烟瘾很大,随时被烟雾包围。尽管表面上,公众场所禁烟早已施行了好些年,但因为格蕾丝自己开了先例,于是葛楚德也觉得没必要客气。即使葛楚德没抽烟的时候,烟雾依然不会完全散去。葛楚德也爱喝酒,烟、酒和她的料理(她热爱酒和脂肪,能够两者合一更理想)都没能要她的命,而她的两任丈夫都巴不得她早点死,但最后是饮食和二手烟让他们先一命呜呼,她当了两次寡妇。
葛楚德接着说:“刚好在办葬礼,办葬礼的时候镇上最体面了,有事总比没事好。”
她的朋友阿梅挥手要散开烟雾。
她说:“而且寓意好,每个人都穿上好看的黑衣服,还有很多的食物。”
葛楚德说:“我送了我的独门玉米料理过去,当然啦,我特意多加了培根。”
两个女人满怀期待地望着格蕾丝。
格蕾丝往前靠在吧台上,说:“她是个不错的女人,昨天来过,至少待了一个钟头。她刚到镇上我就见过她。”
“是吗?”葛楚德说,这样便足以激励格蕾丝继续说下去。
“人很不错,可是稍微有点怪。她进来的时候抱着一本书,紧紧抱在胸前,仿佛只能靠那东西对抗世界。第一个见到她的人是我,所以我最清楚。不过是一本书,哪有什么保护作用啊!但一把好猎枪就不一样了……”她一派睿智地留个话尾要等人接,但葛楚德和阿梅都很清楚她的毛病,不想让她又说起家族逸闻。既然没人接话,格蕾丝只好自己说,“好吧,那也没啥好说的,我们格蕾丝家族每一个世代都有自己沉迷的东西。有位格蕾丝老祖宗迷上一个警长,结局不太妙,大家应该都猜得到,最后她被赶出了那个镇。”
阿梅对故事没有评论,反而问:“她会留下来吗?”
“有什么理由不留啊?”葛楚德不耐烦地反问,因为她自己想不出其他可能。
阿梅有一头单薄的白发,绾成一个松松的发髻,一副温柔老祖母的模样,五十年来没有变过。她没有结婚,只能说是大自然残酷的安排。如果真的子孙众多,那么长得像个老祖母当然没问题,但对于还想“有搞头”的人而言,未免不太合适了,还非常讽刺,阿梅向来喜欢男人胜过小孩,小孩一点都不浪漫。
“我觉得她会遇到好对象。”她说。
“遇到好对象?”葛楚德语带戒备。
“你知道的,人们都会遇到的。”阿梅辩驳。
“人们到底是谁啊?”
“来到新城镇的单身年轻人啊,故事都是这样的,就连男人也不例外。”
“男人呀。”格蕾丝说,她的语气显然觉得没必要为男人多费唇舌,“假使她脑子稍微清楚一些,就该立刻闪人,不值得留在这个小镇。”
“有哪个镇值得留下呢?”葛楚德问,“无论如何,我们比欧洲好多了。”
书与人
一个瓦斯炉。
究竟要怎么打开瓦斯炉呢?万一出错可怎么办?
莎拉这辈子第一次碰到瓦斯炉。住在父母家时,那里的炉子非常一般,但看得出来很贵,表面是闪亮的黑色大理石所制,搭配镀铬的炉具。后来,她独自住在汉宁根的公寓,那里也有一个比较旧却很常见的炉子,老式的电热盘曾经是白色的,到她手上时早已发黑。
她在艾美的厨房里观察了好几天,在瓦斯炉前转来转去,就是不敢点燃。她脑中隐约有个概念,就是点瓦斯炉要用到火柴,她甚至鼓起勇气,也在橱柜抽屉找到一盒火柴,但勇气很快便弃她而去。
有时候,她觉得这房子就是要恶整她。或许,是因为她没付房租所以良心不安,导致她疑神疑鬼的,她总是想摆脱一个直觉,就是艾美还在世时,就已有很多房间存着不快乐的气氛了。客厅里连一本书也没有,只有一张黑色皮沙发,这并不足以为任何人带来快乐。
她思考了半天,就在即将要下定决心再吃一次冰冷的晚餐时,电话响了,她整个人呆住了。
快动脑,莎拉。
电话继续响个不停,尖锐刺耳,没完没了。
无论怎么做,一定都万分痛苦。很多人知道她住在这里,但一定还有人不知道。她突然接了电话,万一是不知情的人打来的,一定很尴尬。万一对方根本不知道艾美已经过世了,那更会尴尬到难以承受。
铃声停了。
她很后悔没有接,她现在几乎可以笃定,应该要接才对。这时电话再次响起,她再次陷入犹豫不决,最后她接起电话,说声“我是莎拉”,单纯是因为不想继续伤脑筋了。
电话另一头传来温暖开朗的声音:“莎拉,我是安迪,我们在葬礼上见过。”
“安迪!”她一说完立刻担心会不会表现得太热络。她其实不记得在葬礼上曾见面,但艾美在信中说了不少他的事。
“今天晚上要不要来广场坐坐啊?来喝几杯,和破轮镇的人聊聊,随性放松一下,保证啤酒冰凉,人很和善。”
她看看瓦斯炉,但炉子不回应她,于是她结巴了一会儿。
当然,陌生人很可怕,不过,她感觉好像已经认识这些人了,更何况这是个可以出门的好机会。
她回答:“谢谢,我很乐意。”
“太好了,我们六点去接你。不会麻烦啦,不用客气。”他急急忙忙地说,而她甚至还来不及顾虑会不会麻烦到他。
五点,她已经尽可能做好准备。她完全将晚餐抛在脑后,花了一些时间翻找衣物,想找出不错又不会太隆重、漂亮但又不会太过头的装扮。她很满意这样的结果,有笔挺折线的灰色长裤,让她看起来几乎可以算是高雅。黑色V领上衣稍微收腰,展现她纤细的身段,秀出锁骨与一点点乳沟,也涂了淡淡的睫毛膏和眼影。
此刻,她正坐在厨房里,挺直背脊,尽可能不弄皱长裤,也不弄花睫毛膏。但她心中欢喜若狂,终于能见到艾美口中的小朋友了。虽然她亢奋的情绪与飞快的脉搏,部分可能的确是因为紧张,但那不同于她平常那种怕面对陌生人的畏惧。这次,她突然觉得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就好像艾美透过她的那些年轻朋友回到人世。莎拉认识他们,就像她也认识伊丽莎白·班奈特、杰克·李奇、攸瑟娜西雅·邦德森这些主角那样。这些人从不曾让她失望,她深信安迪和其他人也是一样,吉米·库根街带来的失望情绪瞬间烟消云散。
一辆红色小卡车停在屋外,她急忙站起来,叮咛自己不要表现得太白痴。“他们又不认识你。”她提醒自己,“对他们而言,你只是个陌生人,不仅对他们一无所知,对艾美的小镇也一无所知。”想到这里,她不禁莞尔。
她十分确定,从车上下来的那个人并不是安迪,他的动作有种紧绷又不甘愿的感觉,完全不符合电话里那个温暖的声音,也不符合艾美信中所描述的模样。
“我是汤姆。”他说。
“我是莎拉。”她惯性地回答,同时困惑地呆望着他。他的双眼周围有细细的笑纹,但他没有笑容。他的眼睛是很深的灰绿色,像十一月的大海,眼神也同样冰冷。他的肢体语言流露出疏远与烦躁,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竟然让素未谋面的人讨厌她。毫无疑问,他确实讨厌她。
一瞬间,她的世界失去重心,就好像看到吉米·库根街时那样,虽然不严重,但已足以让一切感觉扭曲而不真实,却又无法确切地指出究竟发生了什么改变。
他穿着牛仔裤和T恤,相形之下,她的灰色长裤显得非常荒唐、突兀。她原本觉得这条长裤让双腿显得优雅,但此时幻想破灭了,她的腿变回瘦巴巴的竹竿腿,整个人也回到原本平凡至极的模样。
莎拉,这样的事情不是早就发生过了吗?如果只是因为见到艾美的那些“小朋友”,你就以为会有什么不同,那是你自己的问题,谁叫你这么蠢,涂什么睫毛膏?大白痴。
她稍微感到安慰,至少她习惯了。
“安迪要我来接你。”汤姆语带指责,好像认为是她的错。
“我可以用走的。”
“是吗?”
她很想转身回屋里去,万一安迪也这么不友善,她恐怕会受不了。但汤姆已经开了车门,扶了她的手肘一把,好帮她坐上车。
“那么……你就是莎拉啊。”他的语气很疲惫,显然认为对方要回话才有礼貌。
莎拉不擅长聊天,她想不出该说什么,于是干脆不开口。她不知不觉抓住外套口袋,里面塞了一本平装书,只是以防万一。汤姆显然不想和她说话,但她恐怕也不能真的拿出书来看。人实在很奇怪,他们明明对你毫无兴趣,但只要一拿出书来,就变成是你没礼貌了。
车子一驶出艾美家门前的小路,四处的玉米田立刻包围上来,她不确定是该感到安心还是感到危险。
“爱读书的莎拉。”
一瞬间她怀疑他是不是会读心术。
“你在口袋里藏了一本书吧?”他的语气越来越淡漠了。
“书里的人都很不错。”她嘀咕着,说得非常小声,以为他不会听见,但她偷瞄他一眼,却发现他的一条眉毛在抽动,“你不觉得吗?”
“不。”他说。
她知道大部分的人都不会那么想。“可是书里的人比较有趣、比较迷人、比较……”和善,她在心里想。
“安全?”
“也是。”她笑了出来。
但他似乎再次失去兴趣,既不想说话,也不想理她。“但他们不是真实的。”他说出这句话,好像就此为这个话题画下句点。
真实,真实有那么重要吗?艾美过世了,莎拉和一个明显讨厌她的人同车。在书本的天地里,她想做什么人都可以,想去哪里都没问题。她可以强悍、美丽、迷人;她可以在最佳时刻说出最佳台词;她可以……体验,真实的体验,发生在真实人们身上的真实体验。
书中的人和善有魅力,生命循着一定的模式发展。如果一个人有梦想,几乎百分百可以实现,到了故事尾声,他一定在做他梦想的事,而且一定能找到相伴逐梦的人。在现实世界里,那个人几乎百分百会做与梦想无关的事情。
“书中的人本来就该比现实好。”她说,“更伟大、更风趣、更美丽、更悲惨,也更浪漫。”
“换句话说,一点也不真实。”汤姆的语气很不屑,以为她像小女生一样满脑子罗曼蒂克的幻想,英雄、佳人、真爱。
“当书本谈到现实的时候,会比真实人生更现实。假使故事的主题是毫无意义、灰暗无趣的平凡日子,那么一定会比你我最毫无意义、灰暗无趣的日子,还要毫无意义、灰暗无趣。”
莎拉觉得他好像拼命在憋笑,但他的笑容出现得突然,消失得也一样快。“在葬礼前两天,艾美跟你订的书寄到了。”一说出这句话,他们肯定聊不下去了。
那一瞬间,莎拉脑中冒出一个想法,让她觉得自己好自私。书在哪里?她的十三本书撑不了多久。最近她整天在看书,这样下去很快就会看完了。
广场酒吧的建筑巨大而厚实,周围有许多空荡荡的停车位,酒吧堂皇矗立在柏油路面上。汤姆停车之后张望一番,仿佛第一次看到这家酒吧。然后他摇摇头,帮她开车门。“我好像应该先讲一下安迪和卡尔的事。”他说,“他们……呃……在一起。大家都很体谅,不太提这件事。”
“我知道。”她说。汤姆扬起一条眉毛,但没有多说什么。
整间酒吧除了他们只有两个客人,一个好像睡着了,另一个则不停地吃装在碗里的花生。莎拉没想到,原来美国人真的会戴牛仔帽,她转身兴冲冲地想告诉汤姆,但他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于是她决定现在不说这些。
他打手势要她继续往前走,然后跟着她走向吧台。她小心爬上高凳,他将另一张高凳拉到她身边,一个潇洒的动作轻松坐上去。
看到安迪,汤姆笑了。她第一次看到他真心诚意的笑容,他一笑,看起来年轻多了。
她根据艾美信中的描述所想象的安迪,与真实的安迪完全不同,唯一相似之处是眼眸中孩子气的神采,似乎暗示他依然期待生命充满冒险刺激。
他对她露出大大的笑容,好像深信他们一定会变成好朋友,那个笑容令人难以抗拒。然后,他来回看着汤姆与莎拉,那眼神令她脸颊发烫,汤姆调整一下凳子拉开距离。
“欢迎光临广场酒吧。”安迪说,“历史性地标、源源不绝的酒,我接手之前就是破轮镇的欢聚场所。”他指指四周。
莎拉愣了一下。
“我接手经营才……多久?”他用眼神问汤姆,“七年吗?真的有那么久了?亚伯逝世之后我就接手了,那时候他严重沉迷乡村女歌手,到了令人忧心的程度。”
莎拉渐渐放松,显然她不必参与谈话,安迪一个人就够热闹了。
他拉长上身越过吧台。“他老婆跑了,他寻求安慰的对象不是凯许、威廉斯、尼尔森,而是桃莉、爱米罗、佩西、罗瑞塔、塔米。整整五年,那些女歌手失恋悲伤的歌声让广场气氛低迷,直到迪克西女子乐团发表反战宣言,终于一举结束了他的痴狂。”
“噢,安迪,真是够了。”这个故事汤姆显然听过太多次。
“他是烧唱片的先锋,为了抗议她们对布什与伊拉克战争的诋毁,他在前院用一个绿色垃圾桶烧她们的唱片。我还留着,那是历史,你懂吧?一星期后他就过世了,没有人当真以为是这件事造成的,但很难不去联想,对吧?那时候我带着卡尔从丹佛回来,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
“音响再次放送起乡村音乐。”汤姆悄声对她说。
确实如此,但莎拉不知道到底是哪位歌手的哪首歌。
“在那之后,我们就一直在这里了。”
汤姆点了两瓶啤酒,莎拉想付钱,但没有成功。汤姆只是默默拿出他的钱,安迪当然不会收她的钱,汤姆很清楚。
她希望汤姆可以让她付钱,因为被讨厌自己的人请喝酒,有种悲哀的感觉。他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动也不动,似乎觉得不管身在哪里,都比在酒吧里坐在她身边好。她慎重地喝了一小口啤酒,后悔不该离开艾美家的厨房。
安迪说:“卡尔,过来跟艾美的客人打声招呼吧。”
卡尔从吧台的另一头走来,莎拉满怀期待转头看,整个人都愣住了,原本要喝的啤酒停在半空中。他真的太帅了,就像是从禾林爱情小说的封面里走出来的。虽然他穿着朴素的白T恤而不是紫色丝质衬衫,但并没有影响整体效果。
她努力隐藏震撼,对他伸出一只手,然后才想到认识新朋友时好像不该面无表情。
于是她挤出轻松的笑容。
卡尔匆匆握一下她的手,然后退到墙边,好像担心她会扑上去,即使中间隔着整个吧台还不够安全。她能理解,有那种长相,最好还是谨慎为上。
“像禾林小说一样。”她低声说。汤姆对着啤酒嗤笑。
“你常看爱情小说吧?”他问。
“每个女人至少都看过一本。”她说,“禾林的销售量超过六十亿本,每个月都会推出一百本新书。光是在瑞典便卖出过一百五十万本,我们的人口只有九百万。相信我,即使算上那些藏书塞满好几个抽屉的爱情小说书迷,这依然是一个统计学上的事实,每个女人至少都看过一本。”她看着汤姆,“很可能,大部分的男人也看过。”
“啊!”他似乎有点惊讶。
她耸肩。“之前我在书店工作。”
“你卖过很多禾林小说吗?”
“其实也没有,吉莉·古柏和朱迪思·克兰茨的作品,算是我们店里最类似禾林小说的书了。”
安迪再次为他们送上啤酒,她拿出钱,但他只是摇头。
“那么,莎拉,你来这里做什么?”汤姆说,关于书本的话题显然结束了。
“来度假。”她断然说,“我想找人商量一下艾美房子的事,我一直在那里白住,不付房租感觉很怪。”
“付房租?”安迪说,“你打算付给谁?汤姆吗?”
汤姆似乎觉得这件事很倒胃口,但免费白住就是不对。
“艾美希望你住在那里。”安迪说。
“一定有人可以收我的钱吧?”
“她不会让你付的。”安迪说。
“可是我们讲好了,她保证我可以支付相关费用。要知道,我不可能带那么多书来抵偿,北欧航空只有二十三千克的行李额。”
“即使如此,你真的来了以后,她绝不会让你付钱。”安迪说,“有什么关系?她希望你住下。她病了那么久,既然邀请你过来玩两个月,一定想过她可能会在这段时间死去。抱歉,汤姆,不过事实如此。”
“她知道自己快死了?”莎拉呆滞地问。
艾美知道自己快死了?她用力握紧啤酒瓶。
“她一直生病,好几年了。”安迪的语气有些不自在,“只是最近更需要经常卧床,她走的时候没有人觉得意外。不过呢,你倒是个大意外。”
既然艾美知道她可能在这段时间过世,为什么还邀请她来呢?谁会邀请人来陪伴自己过世呢?莎拉莫名产生了一种被背叛的感觉。对她而言,认识新朋友一直是个挑战。当初,要在别人家里住上整整两个月的主意也曾让她很害怕,但艾美的书信有种令人安心的感觉,而且她知道艾美和她一样都很爱书,这让她鼓起勇气,想要把握这次机会。
“不然你去希望镇好了。”汤姆说,“那里有家很正派的汽车旅馆,你在那里应该会比较舒服。”
“希望镇?”安迪气冲冲地说,“她干吗去那里?这里明明就有免费的房子可以住。”
他将一小杯烈酒送到她面前,她试探地尝了一口,然后做了个苦脸。是威士忌,说不定有帮助。她一口喝干,呛得咳个不停,安迪给她重新斟上,她点头道谢。
酒吧后面有个冰柜,上面贴着酷尔斯啤酒和百威啤酒的海报,顶端挂着一串彩色小灯,灯光在她眼前闪烁,倒映在镜子中非常美丽,节日气氛欢乐到令人心烦。
“你真的没必要留在镇上。”汤姆的语气感觉很疏远。怎么会有人明知道自己可能在客人停留期间死去,却还邀请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来家里?太莫名其妙了,莎拉再次大口干掉威士忌。
“汤姆,你不是一向最爱破轮镇的吗?就连我们年轻的时候,你也没想过要离开。我想出去看看,体验外面的世界,克莱尔想做一番大事,可是你……你一直打算留在镇上,帮助你爸爸——”
“对,可是他过世了。”汤姆说。
莎拉抬起头。“很遗憾。”她含糊地说,并没有特定的对象,四周所有东西都在转。
“经营农场。”
“可是农场已经卖掉了。”
“帮助麦克维持家族事业,你总是那么尽心,总是在这里。”
“对,看看我的下场。”汤姆显然不想继续说下去,“你究竟为什么想来这里?”他问莎拉,但她不知道如何回答。
干脆喝到不省人事好了,她想,便猛灌几大口啤酒。她从来没有喝醉过,所以不确定这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好像常常有人喝醉,所以或许有些帮助吧。不过呢,假使她的同事可以作为参考,喝醉似乎通常会造成更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