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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卡塔琳娜·碧瓦德/译者:康学慧 当前章节:1538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0

我很乐意提供几个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但你千万要答应我,不要因为觉得有压力而非读不可。

作家保罗·奥斯特,比起他最知名的《纽约三部曲》,我更偏爱《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虽然这样说或许有些亵渎。

今年夏天,我重读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年轻的时候也读过,当时我虽将这本书视为“经典”,但不曾领略其中的意义,现在我才明白这本书有多么了不起。不过,女性作家才是我真正的心头好,或许是我的立场偏颇吧。

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像托妮·莫里森的《宠儿》那样深深打动我,没有作家能比欧茨更令我景仰崇拜。我认为,她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诺贝尔奖(他们那些人到底在搞什么鬼?你能不能去找那些人谈谈啊)—像她这样作品多产的人、有这般的创作力—一定是威胁到男性书评人的自尊了,她写得太快,他们根本还来不及评论。如果没能读完她的五十本旧作,要如何评论她的新书呢?

祝安好!

艾美

当镇上出现了一家书店

“我和你爸商量过了,我们觉得你还是回家比较好。”

“回家?”莎拉说。她不能现在就回家,拜托,她才刚学会用瓦斯炉呢。

“我们觉得这样比较好。”

当父母用“我们”自称,就表示他们组成阵线联盟,并借此强调他们人数比较多。

“为什么?”莎拉问。

“你已经去很久了。你想见的那个叫艾美的人,现在也见过了,不是吗?”

莎拉叹息,看来得告诉他们了。“这个嘛—”她刚开口就被母亲打断。

“待那么久会不会失礼啊?我知道她一定说没关系,可是说真的,谁会让没见过的陌生人在家里住好几个星期呢?博尔和古妮拉……”

“谁?”其实莎拉并不想知道,妈妈每次和她说话时,都会扯到她不认识的人。

妈妈完全不理她,自己说得很高兴。“博尔和古妮拉的美国亲戚来玩,他们只待了两天,而且还住饭店!他们可是有血缘关系的呢,好啦,至少是远亲。我敢说,艾美做梦也没想到你会待那么久。”

“艾美死了。”莎拉说。

有生以来第一次,她让妈妈哑口无言。双方都没说话,沉默拖得太长,最后莎拉说:“喂?”确认妈妈是否还在线。

“死了?”妈妈说,莎拉听见她向爸爸报告这个大新闻,不过,爸爸一定刚才就听见了,因为电话背景里突然传来他激动的声音。爸爸很少管莎拉做什么,但当他想管的时候,一定会让她清楚明白他的看法。妈妈会唠唠叨叨念个没完,无论大小事都一样;爸爸则会大声训斥,但只在特殊状况下才会开口,现在的状况显然很特殊。

“那你现在住哪里?”妈妈问。

“艾美家。”

更长的沉默。电话背景里传来讨论交谈的声音。“这下她非回来不可。”莎拉听见爸爸说,但妈妈似乎还在纠结刚才听到的问题。

“你怎么可以住在那里?谁准许你住的?”

“呃……那是集体的决定。”

爸爸显然抢到电话了,因为莎拉耳边传来他的大嗓门。“太荒谬了!这样合法吗?”

“等一下!”妈妈说,“她什么时候死的?还有,呃……怎么死的?”

“你最好不要被卷进去。”爸爸的语气仿佛警察随时会上门。莎拉很难不察觉,父母完全没有对艾美表示任何关心。

“她是我的朋友。”她说,“而且……而且我在这里交到了其他朋友,我不能就这样走掉。”

“当然可以。”妈妈说。同时爸爸也说着:“快去改机票,马上回来。”

“可以顺便去纽约玩玩。”妈妈说。

“不要,我还不想回去,更何况,我的机票不能改期。”其实莎拉不确定能不能改,这只是她脑中冒出的第一个借口,“我喜欢这里,镇上的人……对我很好。”她回想从抵达那一刻所感受到的种种善意,“我欠他们很多。”

“你欠债啊?”爸爸的嗓门越来越大,音调越来越高,“你被卷进疯婆子的命案,还花光了所有钱,你——”

“她是我的朋友!”莎拉说,“我欠的不是那种债。”她做个深呼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说,“这件事我非做不可,我不懂为什么我不能照原计划住两个月。我很抱歉,让你们那么不高兴,但我不会改变主意的。”

刚开始和爸妈说话时,她还没有这么笃定,但现在她留下来的决心无比坚定。父母无意中让她明白了一件事:瑞典没有值得让她回去的东西。一瞬间,心中原本模糊的想法终于成形。她总算知道该如何回报大家,如何尽一份心力了。

父母越是劝她回瑞典,她的心意越是坚决,她不但要留在破轮镇,还要在这段时间做出贡献。

“好吧,既然你坚持要留在那里,就别怪我们不帮你。”爸爸说,“到时候出事了,不要跑回来求我们。”

是“到时候”,而不是“如果”,好像一定会出事一样。莎拉不在乎,她要做这件事。

这个小镇需要一家书店。

“一家书店?”阿珍问。

她的语气或许不算有明显的厌恶,但清楚表达出怀疑。安迪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莎拉,而卡洛琳只是坐在那里,表情深不可测。

莎拉站在他们面前的舞台上,她多么希望不用站在这里,坐在会议室相对比较轻松。她穿上她最有生意派头的服装,也就是黑长裤,只要稍微用一点想象力应该就很像套装长裤了,以及还算平整的白色七分袖衬衫,几乎像是熨过,可惜这身行头帮不上忙。

“我希望……”她噎了一下,然后一口气说完她的想法,不给自己机会改变主意,“我想用艾美的旧店面开一家书店,摆出她的书,当作对她的一种追思。”

最后那几句她曾在艾美家里练习怎么表达,可惜现场说出来的效果不如预期。

“你要卖艾美·哈瑞斯的书?”安迪问。

“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整个镇。书店绝不会属于我一个人,我的签证不允许工作。”

美国大使馆特别强调过,无论在什么状况下,她绝对不准工作,若胆敢触犯,下场会比死更惨。出乎她意料的是,就连要取得旅游签证都很难。大使馆的人劝她使用免签入境就好,瑞典国民不需申请即可在美国停留九十天。

她解释说,之所以想要时间长一点的签证,是为了以防万一,假使她的钱没有花完,说不定可以延长停留的时间,而且她喜欢可以自由选择的感觉。这个理由让他们更焦虑了,她发现美国大使馆不喜欢“延长”“自由”这一类的词。去美国造访一座小镇,而且可能超出计划停留的时间,这种行为太可疑了,很像是打算赖着不走,他们或许比较希望她根本不要来美国。

她说:“比较像是……大家的书店,我只是想帮忙。”

“大家的书店啊。”安迪说。

“书店。”阿珍的语气听得出不赞同。

“店面需要打扫,可能还要重新装潢。”她说,“我可以自己来,钱也由我出。”

“这个想法不错。”卡洛琳思忖,“打扫一下也好,反正不要去做营业登记就没问题。”

“可是—”莎拉抗议,她极为守法。

安迪也跟着说:“当然不能去登记,想想看得缴多少税?”

“没必要。”卡洛琳说,“反正也赚不了什么钱,所以不算是欺骗国税局逃税。”

从她的语气听来,她似乎不认为骗过税务机关是件完全不可能的事。他们比较擅长闪躲、逃避这门艺术,而且经验相当丰富。

莎拉总是循规蹈矩,尤其在税务方面。她这辈子从来没有申报过抵税,生怕会被怀疑造假。然而,此刻她完全不顾忌税务机关还是什么签证规定。要在不熟悉的小镇开书店,可以反对她的理由一定有成千上万个,但她全都不想管。

她只希望可以回馈这个镇,而且这些镇民需要书,无论他们本身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非常清楚。她所想的都是艾美的那些书,总该要再次被阅读、被欣赏,应该这样才对。假使店里还有空间,她可以再订购一些书,二手书就好,不必太贵,由她挑选并出资,大家也可以捐赠书。当然,刚开始规模势必很小,但应该行得通,她有钱,有时间,她一定可以有所作为。

安迪以及阿珍互看了一眼。

“你确定要开书店吗?”安迪问。

“不然,我们就来安排一个温馨的野餐就好,怎么样?”阿珍说,“或者去森林漫游?”

“我要开书店。”莎拉对乔治说。

乔治一开车门,她立刻冒出这句话,乔治只是点点头。

“当然,书店不归我所有。”她急忙解释,她担心大家会以为她是要卖艾美的书来牟利,“我只会帮忙打理,直到我回去之前。我在瑞典时就在书店上班,所以我知道如何经营。”

这句话略有吹牛之嫌,她从来没有负责管理,更没有自己开书店的经验。

“我觉得这个想法很棒。”乔治说。

不过,可能只有他一个人这么认为。

在电影院向议会报告过之后,莎拉察觉到,破轮镇上没有人有闲工夫帮她,安迪也只是暂时性的疯狂,不过,他们同意第二天去店里会合。此刻,他们一脸严肃地观察厚厚的尘土,挂在天花板上的灯泡投下残忍无情的光芒,照亮了被遗弃的空间。往好处想,至少还有电呢。

“我希望以黄色为主调。”莎拉想象眼前变成光线充足、色彩明亮的店面,舒适的空间让人们乐于来此相聚,看书、谈天,可以窝在上面的大大扶手单椅,大家尽情交流的悠闲时光。还有书,好几千本书,拥有所有想象中的颜色和形状。

“你需要买油漆。”卡洛琳的语气不太赞同,“除非刚好有人有没用完的。”

“开朗的黄色。”莎拉说。

“开朗的黄色油漆。”卡洛琳一直想着油漆,她有些勉强地说,“约翰或许可以帮你。”

“我负责打扫。”乔治说。其他人盯着他,因为看太久,他都脸红了,“我会打扫。”他的语气多了一丝犹豫。

安迪、阿珍和卡洛琳显然受够了,他们一个接一个消失,店里只剩下莎拉和乔治。

突然间,这个想法变得好疯狂,可能是因为其他人不在了,她不需要表现出信心十足的模样,也可能是因为现在店里空了,她终于看清楚灰尘有多厚了。她满脑子梦想着缤纷舒适的书店,以至于忽略了棕黄的墙壁,还有灰黑的地板。

她和乔治要来对抗陈年的灰尘与垃圾,但,该从哪里着手呢?

乔治好像没有这些疑虑,其他人走光之后,他立刻说:“从橱窗开始,光照进来后,就比较能看清其他部分的状况。”

他不让莎拉碰橱窗,连第一遍粗洗都不让她碰,他好言解释:“万一没弄好,玻璃会留下一条条的纹路。”不过至少她可以帮忙换水。

他好像都不会累似的,甚至还有力气讲了两个笑话,后来他说:“你知道《BJ单身日记》那本书吧?”他暂时停顿一下,专心对付橱窗上的一块脏污,然后接着说,“真是本不错的书,但女人真的会这么说男人吗?”

仔细想想,莎拉实在不知道。“或许在伦敦是那样吧。”

他点头。“嗯,或许在伦敦是那样。”

午餐时间终于可以休息了,莎拉全身肌肉酸痛,乔治的指令开始变得军事化。他之所以准许她吃饭,完全是因为卡洛琳来叫他们去吃饭。在卡洛琳面前,他新冒出的权威再次泄气,当安迪和阿珍也出现的时候,他又变回可怜虫乔治。

他们在店面外吃饭。太阳决定要发威的时候,天气还是有点热,风中虽然透着一丝秋意,但莎拉因为打扫快热死了,所以也不在乎。

格蕾丝送了汉堡过来,在旁边逗留,凑热闹。

她说:“你不可能在这里开书店吧,太疯狂了。”

大家都懒得回答。

“书店这玩意儿啊……”格蕾丝用上她说故事的语调,大家心中响起警报,因为这表示她又要说家族秘史了。安迪和阿珍紧张地偷瞄她,而卡洛琳一动也不动。果不其然,格蕾丝接着说,“我有没有说过,《圣经》推销员找上我外婆的故事?”

所有人望向卡洛琳,这个故事选得非常不妙,因为卡洛琳特别敬重《圣经》推销员。

幸好阿珍实时反应:“你们打扫得好快啊。”这当然只是一句废话,但至少成功地转移了话题。

“真的很快。”安迪急忙帮腔,“可是还有很多地方要扫,快点继续加油吧。”

他和阿珍一起拉着卡洛琳离开,留下乔治和莎拉继续打扫。

店里的灰尘味逐渐变成清洁剂的强烈气味,以及人工的柠檬香。

傍晚时分,莎拉终于有缘得见地板的真貌—颜色很深、很有格调,但立刻又被铺上一层纸,放上一桶桶油漆。

她来回走动,地板在她脚下发出嘎嘎的声响。已经八点多了,乔治还在,最后他们一起坐在店门口,手中拿着格蕾丝店里的咖啡,自在而沉默,想着那些书本以及节节退败的灰尘,这时天气还算温暖。

莎拉微笑。在傍晚时刻的小镇感觉比较有活力,仿佛找回一丝尊严。

黑暗的笔直的道路往两侧绵延数千米。白天时,小镇被这条路压迫着,甚至威胁着,但一到了傍晚,昏暗的光线就会让建筑物的外墙变得更清晰,成为整体的一部分。白天时,只要一分钟就能开车穿过整个镇,一不留神真的会错过;到了晚上,这个镇悄悄爬上心头,霸道地要人注意。

“你喜欢星星吗?”乔治问,语气很自然,像是在问她喜不喜欢肉酱面。

“应该吧。”莎拉抬头看夜空。

她认不得什么星座,这样反而觉得自在。人类太执着于固有模式了,甚至还要强求将星星组成星座,想想还真悲哀。就拿大熊星座来说吧,小时候她一直觉得这个名称很神奇,像神话故事中雄壮威武的猛兽。然而,当她终于学会看大熊星座时,却发现它原来长得像个长柄汤勺。七颗相距百万米的星星,硬是被地球上的人变成一个勺子。回头想想,又似乎更像是一辆超市手推车。

“我不太清楚要对星星有什么想法。”乔治承认,“有时候,它们让我觉得自己好渺小。”他对她微笑,“我已经觉得自己够卑微了,不需要提醒,不过,有时候我还挺喜欢这种感觉。人是那么小,两个人可以站在不同的城镇,望着同一片天空。”

“你想到什么特别的人吗?”莎拉试探地问。

没想到他竟然说“对”,仿佛再明显不过。“苏菲。”

“是你的太太吗?”莎拉鼓起勇气问。

“天哪,不是。”他笑着说,“看来你听说过她的事了。苏菲是我的女儿,他们没告诉你她的事吗?”

“没有。”

“没有?当然啦,其实她不是我亲生的。假使他们提起苏菲,一定也会告诉你这件事。”他们对话时,他一直望着星空,现在才转过头看她,“随他们说吧,反正她就是我的女儿。”

再次开口时,他的语调完全不同。“有时候,我会幻想她和我在同一刻抬头看星星,只要我看得够久,那时刻就一定会发生。”他苦笑,“很傻吧?”

她对他微笑。“这想法很棒。”

“是啊,几乎像一起看星星一样。”他回答。片刻之后,他接着说,“总之,苏菲被带走之后,我就开始喝酒了,我猜他们应该也跟你说过吧?”

“嗯。”

“既然已经发生,就没必要掩饰。”

“他们说你已经戒酒一段时间了。”她说。

“一个半月了,但有时候还是很难熬。”

关于乔治的经济危机理论

送莎拉回家的路上,乔治没有多说什么,但他下定决心要做好打扫的工作,证明自己值得她的信任。

其实,他和其他留在破轮镇努力生存的人没两样,没有比其他人更奇怪,也没有不奇怪,只是他自有一套生活方式。就像其他人一样,小镇的历史在他身上留下痕迹,然而,人生的诸多小灾难对他造成很大的影响,让他很早就变成“可怜虫乔治”,大家都说他虽然有些毛病,但从“多个方面看来”,他都算是个好人。

美国乡间是由一群勇敢、勤奋、坚毅的拓荒先锋开垦的,他们是寻找肥沃土地的农民,愿意忍受垦荒所带来的考验与磨难,他们也愿意赌上一切,就是要成为率先抵达的人。

据说,在大平原一带垦荒的先民特别疯狂。因为够疯狂,才会选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定居,在这里讨生活。

在中西部的许多地区,生存变成一种另类的达尔文理论实验,最疯狂的才能生存。人生弄不死他们,只会让他们变得更奇怪。

一百五十多年前,一群英勇的拓荒先锋组成篷车队而来,实现了最早的美国梦。

其中一个车队的轮子坏了,于是就地停留,而这个错误成为这个镇的根基,也以此作为地名。从此之后,小镇的居民似乎想尽办法,要让这小镇的名字活得名副其实。

在破轮镇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的。即使在艾奥瓦农业兴盛的富裕年头也一样,当时家庭农场很有竞争力,有足够的玉米、金钱与苹果派让所有人温饱。但破轮镇的居民依然得拼命奋斗。运气总是有那么一点不顺,他们总是有那么一点落后,虽然依然在比赛场上,但分数始终无法追平。他们为此而努力不懈。

在人们心中,那些年是小镇的黄金时代。然而,即使在那时候,乔治就已经是可怜虫了。尽管他是长子,父亲却不放心将农场交给他,而是交由弟弟妹妹管理。父亲说,这年头经营家庭农场若想要成功,就得有霸气、有魄力,但乔治没有,这点乔治也很明白。接着,他单身了很久,在这样的小镇,根本没有人会用“单身”这个词,如此一来,更是雪上加霜了。

后来,艾奥瓦州的家庭式农业经济的车轮一个接一个掉落,情势每况愈下。

乔治还记得那段时光,他用自己的理论来解释经济危机:他知道自从他失去苏菲之后,一切便开始衰败。

他开始酗酒。

老婆要嫁给他时,他也不太清楚原因是什么,后来原因就变得明显了,结婚七个月后,她生下一个女孩。乔治知道苏菲不是他的孩子,因为他在新婚之夜前一直是处男。

但是无所谓,他有老婆,有超棒的女儿,大家也开始带着一些敬意看待他。突然间,他不再是可怜虫乔治,他是一个丈夫、一位父亲,有担当的大男人。

他从来就不擅长与人相处,而女儿是第一个让他能够好好对待的人。其他人也察觉到了,看到他背着婴儿到处走,大家都会说:“乔治,你真是个好爸爸。”再也没有人提起他是长子却没能继承农场,或是在屠宰场上了十年的班却不曾担任领班,就连只有墨西哥人肯在屠宰场上班的那段时间也不例外。

现在,他又变回可怜虫乔治了,有时他会拼命回想当时几乎算是受人敬重的感觉,不过,他依然记得苏菲。他不在乎蜜雪儿离开,但她带走了苏菲,他的苏菲。他依然清楚记得那张小脸上的每个表情,她的肌肤触感有多么细嫩。他抚摸她的时候,就像砂纸触碰到丝绒,虽然他并不是特别有诗意的人,但他真的这样想过。还有她的笑声、她在睡梦中微笑的模样,当时的他多么温柔,将鼻子埋进她的发丝间,当然得小心不让蜜雪儿看见,不然会被取笑,他已经想不起来蜜雪儿的气味了。

无论如何,自从苏菲被带走之后,状况开始走下坡路。其他人说,经济危机是受原油价格、银行利率的影响,因为贪心的银行业者借贷了太多款项,或是华盛顿的政客不懂又要装懂,随便乱做了一些决定,天知道还有多少原因,但乔治知道那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

苏菲不见了,经过这件难以理解、无法解释的单一事件,世上再也没有道理可言。小镇变得毫无招架之力,突然间什么倒霉事都可能会发生。机器成本和贷款无法反映在货物的价格上,利率不代表任何意义,银行曾经是大伙的好朋友,会不断送钱给乔治和其他人,这时却变得像个陌生人一样,尽管行员是当地人也依然如此。

房子被铲平,种植了更多的玉米,一大堆可恶的玉米。曾经熟悉的农作物,现在变得贪得无厌,甚至难以捉摸。

妻子离开前,她告诉所有人他不是苏菲的爸爸,他立刻变回可怜虫乔治,开始酗酒。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被迫出售农场,再也没有人能扮演好丈夫、好爸爸的角色,越来越多的人变成可怜虫,陪他一起喝酒。

他总说经济萧条是因为苏菲消失而开始的,但从来没有人相信过。现在他戒酒一段时间了,他终于想通了,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他确实戒酒了,一个半月都滴酒不沾。确实,在苏菲消失之后的十五年间,他也曾有不太喝酒的时候,但不喝和戒酒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但现在的乔治戒酒了。

他要找有用的事情做,他要帮助莎拉,他一定能做到。

“一次只要撑过一天就好。”他经常这么对苏菲说。他不保证永远不会喝酒,他也不打算做出无法遵守的承诺,对苏菲不可以。

开车回家的路上,他满脑子想着该如何打扫,而且在心里对苏菲说:“莎拉真是个好人。”

卡洛琳再次发起募捐

时间才下午一点半,卡洛琳已经造访完五个家庭了。她自愿担起责任,帮忙找到莎拉需要的家具。她忍不住纳闷,书店怎么会需要扶手单椅、阅读台灯和老式台灯?但这是莎拉的计划。她想要,就能得到。镇上终于有间打扫干净的店面,不寻常的装潢只是一个小小的代价。

卡洛琳总是能成功让人捐出她所需要的东西,关键是勤于走动,要去和所有人见面、交谈。过程尽量简短,但必须保持气氛融洽,确定每个人都知道该做什么。然而她今天有点累,说不出为什么,她习惯对身边的人施压,但今天却突然觉得喘不过气。

她来到亨利与苏珊的家,至少这两个人不会有任何问题。亨利和苏珊家中堆了太多东西,他们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有时候,她怀疑这对夫妻将人生视为逆向的车库大拍卖,重点不是要卖出,而是要尽可能地收集废物。

她叹口气,小心跨过坏掉的网球拍。她坚定决绝地敲门,仿佛她要说服的人不只亨利与苏珊,还有她自己。

苏珊来应门了,她大概六十五岁,人很好但容易紧张,只要有人施与一点点善意,她就会万分惊喜地感激,但她本身从不吝于与人为善。

卡洛琳说:“苏珊,我们要募捐物资。”

苏珊精神一振,整张脸漾出微笑。“真棒!”她说的样子,完全是真心诚意的。

“主要是扶手单椅和桌子。”

通常这句话会让人略微迟疑。每个人都有很多想处理掉的东西,让他们自行决定要捐什么物件比较容易。

“应该没问题。”

她说完之后对着客厅大喊:“亨利!募捐物资!”

她回头问卡洛琳:“要咖啡吗?”

每去一户人家造访,主人都会邀她喝咖啡,所以她已经喝了五杯了,但事关地域问题,于是她点头跟随苏珊走进厨房。主人送上一杯咖啡和一碟饼干。

“我们打算……呃……开家书店。”这个部分让卡洛琳不太自在,因为感觉……太过乐观了,“用艾美·哈瑞斯的书。”她补充说明。

亨利嘀咕:“真令人难过,艾美走了。”

苏珊圆脸上的哀伤表情维持了超过三十秒,卡洛琳终于想到要问起孙子的事,微笑才终于回到她脸上。

苏珊和亨利有三名子女,全都搬到外地去了,孙子也跟着住在外地,从不曾回来探望,而且祖父母的生日也从不记得问候。尽管如此,他们家还是摆满了孙子的照片,而且非常爱聊孙子的事。

聊完之后,亨利与苏珊去翻他们的收藏。卡洛琳在厨房等着,想不通为什么有人想结婚,尤其更令人费解的是,有人还想生小孩。

就她个人来说,两件事她都没有做过。

有时候,她觉得已婚妇女看她的眼神有些高高在上,仿佛她们比她更懂得基督教的精神,因为她们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有些人更是完全不正眼看她,好像找不到一个白痴男人,女人就没资格存在一样。她参加过的婚礼与受洗仪式多到数不清,场上的其他宾客怕她误会他们在取笑她,所以坚持不看她,以至于她觉得自己像个透明人,就好像未婚女子能够与壁纸融为一体似的。人们的视线匆匆扫过,终于落在带小孩的夫妻身上时才松一口气。

当然啦,现在不会了,她在心里这么想。她喝了一口咖啡,苦得整张脸皱了起来。现在的破轮镇,很少有人要结婚了。

而且现在你老了,她告诉自己。一旦过了四十岁,再也没有人期待她结婚,显然四十岁是那个神奇的门槛。

有些人结了婚就自以为了不起,卡洛琳对这种人敬而远之,她对小家庭没好感。虽然更糟的状况还有很多,但组织一个小家庭绝非什么伟大的成就,真的没必要因此得意扬扬,狗眼看人低,耶稣不就是一个古代的长发嬉皮吗?他离开双亲去流浪,以建立更大的集体家庭。

不过,她对嬉皮也没啥好感,他们也很瞧不起人。

亨利探头进厨房,打断她的思绪,他满怀希望地问:“放庭院的家具可以吗?你会想要吗?”

她带着歉意摇头。“我们要的恐怕是室内家具。”出于礼貌上的理解,她补上一句,“这次先这样吧。”

什么物资都可能派上用场的,她一定会为教堂再次举办募集活动,只是迟早的问题。到时候,大家想捐什么他们都会收,并且心怀感激。当然,到时又会是她负责四处奔走,说服镇民捐出老旧的庭院家具,由她负责筹办拍卖,也由她负责写答谢卡,每次都是她。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有如黏胶,让教会不至于溃散,借此撑住整个镇,以延续小镇的历史。她年轻的时候,感觉这样的工作很神奇,像是得以一窥成人世界,发生各式各样的事情,进行各式各样的对话。当时这份工作由所有的妇女分担,各个年龄层都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生活和意见,她们也会互相帮助,当然也会吵架。

她还记得那个废物山谬·古得温,他常常打老婆,有一次下手太重了,已超过人们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程度。卡洛琳当时十二岁,也可能是十三岁,她够大了,妈妈和阿姨不会因为她在旁边而停止低声讨论,她也能理解她们话中的部分含意。她记得,那次所有妇女都来了,就连平常不在乎他静默而忍气吞声的妻子的人们也来了。古得温太太在怀孕后期流产了,这件事仿佛打开了一道门。一时间,所有妇女纷纷现身,去她家探望,送煮好的东西过去,以几乎难以察觉的方式帮忙打扫和照料小孩。事情总得有人做,不用道谢。

那个时代,大家会互相照应。生活虽然纷乱,但乱中有序。当然,当时的人们必须死守着家庭,再痛苦也只能咬牙隐忍,但是当情况太过分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会有人帮忙,一起撑过。

卡洛琳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因为那种女人她看太多了,所以她才没有结婚?她看着她妈妈帮忙解决那么多问题,因而对男女关系产生反感,或者说,是对男人反感。虽然世上的问题并非全都由男人造成,但她认为绝对都有男人在其中瞎搅和。

苏珊和亨利依然在地下室忙着,外面起风了。透过厨房窗户,她看到树枝被吹弯,厨房里很温暖,她不急着走进寒风里。她又喝了一口咖啡,耐着性子不叹息。

没有结婚她并不后悔,真的不会。只是有时候她会纳闷,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变得这么老了?

或许是母亲过世之后吧。世代交替,权杖由罗德太太手中传到罗德小姐手中。她母亲过世了,但依然有妇女挨打、离婚,依然有少女因为意外怀孕而崩溃,但也有人因为一直没怀孕而崩溃,即便婴儿房早在多年前就已准备就绪,也早就缝制好婴儿服了。艾美负责处理这些妇女的日常问题,给予支援,出大事的时候,便由卡洛琳出面号召大家,出钱出力,并善尽基督徒的责任,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不知不觉间,她已满四十岁,一眨眼又变成四十四岁。

但究竟是什么时候,她决定要一个人过完余生的?

她听见地下室传来苏珊开朗的声音,她因为爬楼梯而喘着气。“我们有四张扶手单椅!”

看来她得将所有东西送去教堂,再由她负责找地方存放。

她叹息。

卡洛琳,别傻了,她斥责自己。

这时她想到一个好点子。

她说:“太感谢了,我知道一个很适合存放的地方。”

一间与众不同的店

“你想开书店,当然好,没问题,但你有没有想过要开怎样的书店呢?”

阿珍的语气虽然友善,但她站在门内,双手大大敞开,逼得莎拉不得不站在门外。在她身后,可以看到宽敞的楼梯,每一级都堆放着运动服、运动鞋,以及玩具,只有从这些杂物之中才能看出家里有小孩。楼下的所有家具都是不同的咖啡色调,墙壁是卡布奇诺和拿铁的颜色,客厅摆着颜色有如意式浓缩咖啡的真皮家具。

阿珍家里比瑞典一般家庭大两倍以上。在破轮镇,空间显然不是问题,最近的一户邻居相距约二十米,而中间的那块空地并非荒地,只是……什么都没有而已,只是一块多余的空间,没人想理会。

“你们有没有找到家具呢?”莎拉问。当阿珍来电时,她以为是因为大家找到她所需要的东西了,但现在感觉好像不是这样。

“家具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莎拉说:“我想要温馨舒适的感觉,扶手单椅那一类的。”卡洛琳保证过不会有问题,只要募集就一定能解决,她说得斩钉截铁的。

“找几把扶手单椅是没问题啦,不过,你真的不想要……该怎么说呢……比较有格调的家具啊?”

“不。”

“玻璃小茶几也不要吗?不然,一对皮革小沙发呢?当然是假皮的啦,可是看起来还不错。”

“我希望每一把都不一样,而且要布面的、适合阅读的椅子,可以整个人窝进去的那种。”

阿珍叹口气,不甘不愿地让莎拉进去。“进来吧。”她嘀咕着,慢吞吞地走向客厅,一进去她就打个冷战,表情苦不堪言。莎拉在门口停下了脚步,脸上慢慢展开了笑容。

浓缩咖啡色的沙发(莎拉猜应该是真皮的)之间,四散摆放着一张玻璃茶几、一个光亮的深色木造展示柜、款式各不相同的扶手单椅和桌子。翼式椅背扶手单椅配脚凳,有的纤细高雅,有的硕大厚实,仿佛可以将人整个吞没。木头小茶几、金属桌面圆茶几、红茶几、蓝茶几,莎拉认识的所有木头材质这里都有,还有些她没看过的。

阿珍闷闷不乐地说:“卡洛琳到处去找人捐助,他们大概以为是教会要的,而且她告诉大家把东西送来这里,所以一整天都有人来扔东西。”她无奈至极地看看左右,“我该拿这堆东西怎么办?”

莎拉大笑。“捐给教会吧。”她说,“我只需要两把扶手单椅和一张茶几。”

她也需要书架,不过,这方面不必烦恼。当然,书架是书店不可或缺的东西,但大部分的空间都会被书覆盖,所以无论造型如何都不会太突兀,也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她在瑞典上班的书店使用金属书架,原本的白色因为长期使用而变得灰灰脏脏的,怎样都比那样好吧。

书架这部分由汤姆负责。第二天,他来艾美家,要带她去看书架。其实,她觉得没必要看,反正差不到哪里去,但她很好奇汤姆的家是什么样子的。

如果她期待能从摆设上看出他的性格,那么,她要失望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进去。

通往他家的是一条缺乏打理的碎石车道,一排落叶松几乎直达大门口。房子的正面似乎永远被阴影笼罩,毫无特色的小窗户透不进什么光线。

汤姆直接带她去后院,房子的设计显然以后方为重点。一绕过屋角,后院立刻在眼前展开,房子就建在小山丘上,树木被修矮了,所以放眼望去是辽阔的玉米田,连远处破轮镇群聚的屋顶也看得一清二楚。

房子侧边装了超大型的观景窗,在这种乡下感觉有点突兀。

门廊绕过整栋房子,融入一座工坊,完全看不出两者的界线何在。远处有间门开着的小屋,莎拉看到里面结实的工作桌与凳子,有几个整齐排着瓶瓶罐罐的架子,还有两张老旧的米色真皮车用座椅。

小屋外面另有一张长工作桌,就放在门廊旁边,还有一个沾满油漆的水龙头和水槽。

后院本身没什么看头,只是被踩过的干土地,但那里放着三个东倒西歪的书架,还是非常难看的红棕色,感觉十分不牢固,莎拉怀疑那可能连童书都放不了。

汤姆说:“别担心,我会重新油漆的。”

“可是只有三个。”她藏不住她的泄气。她以前工作的书店虽然小,但也有超过五十个书架,有没有搞错啊,扶手单椅都快比书架多了。

“太多了吗?”

“太多?这些连放半面墙都不太够。”

一阵风吹来,书架颤动着,仿佛因为害怕风吹日晒而抱在一起发抖,这模样实在太可怜,突然让莎拉有点同情。她说:“应该很不错,可是我需要多几个,至少六个。”

汤姆愕然看着她:“你到底有多少书?”

* * *

艾美的藏书并不稀有或珍贵,但她成功打造出了一个可以单纯享受阅读乐趣,且不受干扰的空间。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适合的书,包括那些“从不读书”“喜欢电影胜过看书”的人。莎拉打定主意,要让她的书店,也是大家的书店,成为同样的阅读殿堂。

她将所有书分成几堆,确认有哪些欠缺的部分,列出要上网订购的图书,但她很难不迷失在书海中。

在整理时,她将书籍散布四周,经常随手拿起一本翻开,大笑着,像是对艾美说话,沉溺于心爱作家笔下的精彩情节,也发现无数的新瑰宝。

阵雨拍打着窗户,但她几乎没有察觉,无数故事的声音将她包围,等候即将爱上阅读的镇民发掘。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一见钟情。初次相见,约塞连便疯狂爱上了随军牧师。

此刻我虽然身在玫瑰园安养之家,但在心中,我坐在汽笛镇咖啡馆,大啖油炸绿番茄。

亲爱的席尼:舒珊·史考特是个奇才。

我们的营地距离前线五英里。昨天换防的人到了,我们下来后方休息;此刻我们的肚子装满了豆子炖牛肉,分量充足,大伙饱餐一顿。

四月里一个清凉的夜晚,十一点的钟声响起,一位名叫乔伊·裴隆的女士从邮轮“阳光女公爵号”一处奢华的甲板坠海。乔伊往漆黑的大西洋直直坠落,因为吓傻了而不感到惊慌。我嫁了个混蛋,她想着,一头栽进波浪中。

家住水蜡树街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

莎拉原本打算留下自己想看的书,可是实在太多,恐怕得等上架归位后,再一一拿下来看了。

那天晚上,她万般不舍地回到自己房间,躺在距离书本两米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好。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她满怀期待,去厨房喝了杯咖啡,然后回到艾美的房间,准备继续整理。

她在门前停下脚步,说不上来为什么,她竟然以为艾美的房间会像之前一样,床上铺着色彩柔和悦目的厚实百衲被,洋溢着书本静静等候所营造的安详气氛,但现在房间里一团混乱,是她昨天亲手制造出的混乱。

一堆书倒了,底下的床单皱巴巴,还有好几个书架被清空了,只剩灰尘的痕迹,能依稀看出放在那里多年的书被取走。当然啦,目前大部分的书还在地板上,呈铺开的扇形,中间空出一块莎拉昨天席地而坐的地方。莎拉原本将几个压扁的空纸箱靠床边放着,但在昨夜里倒下了。

虽然这只是一种淡淡的感觉,且被她立刻抛开了,但站在这里看着空空的书架,她忍不住怀疑,艾美真的会同意吗?每次莎拉走进这个房间,就仿佛走进艾美的世界,一个时光暂停的另类宇宙,所有事物依然是该有的样子。

然而此时此刻,艾美的存在感逐渐减弱,仿佛莎拉每次搬动她的书,不只是扰动了灰尘,也扰动了她的灵魂。

艾美会跟这些书一起去店里,她告诉自己,但疑虑不断纠缠,始终甩不开。

下午汤姆来的时候,墙边堆着几个装满书的箱子,床单重新铺过。莎拉也掸去书架上的灰尘,但她很后悔,因为感觉好像把艾美也一起清掉了,后来她不得不把几本书放回架子上。

汤姆看到空空的书架,也看到莎拉坐在一堆书本中间,眼神惶惑,几乎快哭出来了,但他没说什么,就靠在门框上默默地看着她。

她很想问他,艾美现在能看见他们吗?她是否会保佑他们的计划成功?假使她看见了,对这么疯狂的举动,又会有什么想法?但她不敢问。

最后他比比那些箱子,扬起眉毛做出询问的表情。

她点头。他弯腰举起两个箱子,但没有立刻搬走,他站在那里看着她,好像想说什么。沉重的箱子让他黝黑臂膀上的肌肉更突出,两天来,莎拉脑中第一次出现与书无关的事情。

“汤姆。”她欲言又止,他再次停下脚步,她说,“没事,小心点,书很重。”

他下楼走远,她几乎可以确定,在他走远前,他的嘴角流露出笑意。

男人啊,她想。

她在书店工作多年,由经验得知搬书比较像马拉松而不是短跑冲刺,每次都是男人先累趴。店里的男员工也一样,从来不听她的话。

老实说,从来没有男人听她的话。

书店开张的前一晚,莎拉独自待在店里。

“好了,艾美。”她站在橱窗旁,镇上仅存的几盏路灯洒落黄色的光芒,整家店染上了朦胧的光晕。从她站着的地方,几乎可以看到吉米·库根街,她不禁莞尔。

粉刷墙壁、搬进家具和书架,再将书本运来并上架,这些工作就整整花了三天。汤姆成功收集到莎拉想要的书架数量,但空间塞满之后还有剩余的书,于是她将那些书装箱收进小小的储藏室,准备以后再陈列。镇上大概只有她一个人相信这家书店有未来可言,但她一定会做给大家看。

一进店门,首先会看到深黄阳光色调的柜台,莎拉觉得这让人有种走进魔法铺子的感觉。有了黄色柜台,一切都有可能,不是吗?

汤姆将所有书架漆成白色,除此之外,每件东西的颜色都不同。墙壁是饱满的黄色,好像能够捕捉阳光,然后散布在整家店里。这种黄色和柜台的黄色不同,但无所谓。那个颜色很开朗,而且反正几乎所有墙面都被书盖住。橱窗前摆着两把翼状的高背扶手单椅,有不同的颜色,一张是褪色的绿格纹,另一张则是深蓝色。她在两把椅子中间放了一张松木小圆几,与深色地板形成了对比。这里的整体感觉比较像大家族的房子,家具由每一代的人们买回来;这里也很像年轻夫妻的家,因为没有钱买新家具,所以全用二手货。两种想法她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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