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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卡塔琳娜·碧瓦德/译者:康学慧 当前章节:1537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0

乔治、卡洛琳和其他人稍早来验收成果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在店里。虽然已经没有事情可做,但她还不想离开。

她在店中央缓缓地转圈,脸上满是笑容。她的书店准备就绪了,自成一格,完美无比。

“你觉得我们在这里会过得开心吗?”她问艾美。

艾美没有回答,她大概还在适应环境吧。

莎拉说:“别担心,我们会一起将书本与故事散播到整个破轮镇。”

一个走向衰亡的小镇

约翰在厨房准备咖啡。汤姆站在客厅窗边,看着下面的主街,但他听见了杯子与碟子精准放在拖盘上的整齐声响。

老实说,要把那里称为“厨房”,是有些夸大了。那空间的大小比较像是橱柜,只是装了小型料理台和两个电热盘,而冰箱是放在客厅里的。

真有意思,这间公寓几乎没有改变。客厅贴着条纹的棕色壁纸,汤姆第一次跟爸爸来的时候就是这样,当时约翰刚刚接手五金行和楼上的住家。屋里有一股浓浓的老旧气味,旧家具、旧衣物的气味消散不去,很可能约翰刚搬进来的时候便是如此。

然而,真正令他惊讶的是过去几周这个公寓竟然毫无变化。艾美过世影响了整个镇,但这里的墙壁、天花板和以前一模一样,或许正是因为如此,约翰才越来越少出门。

最近,汤姆尽可能每个星期来几趟,他总觉得约翰仿佛站在悬崖边,或许常来探望能让他不至于跌落。汤姆总觉得,或许约翰之所以还没有跳下去,只是因为挤不出那么多力气。

这间公寓没有因为艾美的逝去而受到影响,或许是因为这里从来与她无关。艾美过世前,汤姆很多年没有进来过,甚至可能超过二十年,每次见到约翰的时候,都是在艾美家。

那天晚上,艾美的店面亮起灯光,照亮楼下的街道。莎拉一定还在店里,虽然开张的准备工作早已完成了。

“你对这整件事有什么想法?觉得不妥吗?”他提高音量,让在厨房的约翰也能听见,“莎拉住进艾美家,还有开书店的事。”

“书店?”约翰的声音由他身后传来,感觉像在发问。

“对。”

“卖艾美的书。”

“对。”

厨房里的约翰将方糖装进糖罐里,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汤姆和约翰喝咖啡都不放糖的,这是他们小仪式的一部分。

“我很喜欢她。”约翰终于开口说话了。他正从厨房里端着托盘出来,上面除了两杯咖啡,还有一盘饼干,他们两个都不想吃,“她好像很开心。”

他将托盘放在小茶几上,汤姆依然站在原处。

“开心?”

“可是她不会留下来。”

可想而知她不会留下来。“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来?她……艾美有没有告诉你?”

“我觉得不该把她留下来,这样不对。”

“老天,当然了!”他没想到自己的语气会这么激动,但他立刻转身看着约翰问,“为什么不对?”

约翰没有回答,只是端给他一杯咖啡,从他的动作就看得出来他不打算回答。汤姆的视线飘向破轮镇荒凉的主街,约翰在他身后再度开口说话了。

“这里没有未来。”约翰的语气很坚定,仿佛无论如何都必须让汤姆明白。艾美过世之后,这是汤姆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动情。

当然,汤姆明白,但他不赞同。他很想知道,究竟哪里才有未来?住在大城市的人真的比较快乐吗?他们总是忙于追寻新工作、新房子、新老婆。以他至今所见过的世界而论,与其他地方相比,破轮镇的人们也不见得比较不快乐。

“没有工作就不会有年轻人来,家庭也不会留在镇上,没有家庭就没有新的年轻人,没有年轻人的话,这个镇就完蛋了。老人会死,到最后只剩下像我这样的人。”

“小镇有这样的根基也不错。”汤姆说,“更何况,我们有年轻人。”

“不多了。”约翰说,“他们也快成年啦,蕾西和史蒂芬可能是最后的几个了。”

“阿珍的小孩会长大的。”

“然后他们会搬走。”

汤姆沉默,而约翰看着无人的街头,仿佛那就是证据。莎拉从书店里走出来,却只是站在那里,一派平静,仿佛世上没有任何急迫的事了。

约翰走到窗前,他说:“面对现实吧,破轮镇正在走向衰亡。”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期,约翰从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罕市来到这里,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母亲以及兄弟姐妹。我不知道他父亲在哪里,可能留在亚拉巴马,也有可能早就抛家弃子了,也说不定那时已不在人世。约翰从没提过父亲,也几乎绝口不提亚拉巴马的往事。我只有一次成功引导他谈到,但那次也是因为我先把他灌醉了。

在那个年代,伯明罕这个城市很出名,几乎是种族隔离的国际标志,而州政府还支持种族暴力。“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判决结果出炉,最高法院裁定公立学校不得因种族不同而拒收学生时,穿着制服的学生被强力水柱喷洒的照片却传遍全世界,下手的不是别人,正是警察。那时候发生了很多起暴力事件,烧公交车、炸教堂,将人凌迟之后放火活活烧死。因为白人针对黑人的暴力行为太泛滥,有一阵子人们称那里为“暴明罕”。金博士最知名的那封信,就是在伯明罕市立监狱写的。

真好笑,这年头说到恐怖主义,大家都以为只有穆斯林和阿拉伯人才会威胁我们的社会。以我的认知,早在“9·11”之前,恐怖主义就成形了。那样的恐惧、独断、暴力,所有的种族一律受到影响,包括那些声称不想介入种族纷争的人,以及无意反抗种族隔离的人。对我而言,恐怖主义的象征依然是当年的景象: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白人,站在遭到凌迟、烧成焦炭的黑人遗体旁,一脸得意地欣赏自己的功绩。

约翰说,我太常想这些历史性的不义,或许他说得没错,但对我而言,那并非历史,我们似乎一直无法为当时的人扛起责任。从前我们说现实就是如此,但后来我们只是漠然耸肩,说那个时代就是那样,现在已经不同了。但是,我很想说,那并非我们的功劳,可惜也没人要听。

破轮镇从来就没有种族问题,很可能是因为根本没有黑人。约翰是第一个在镇上定居的黑人,而我认为他就属于这个地方。我把他灌醉的那天,他说破轮镇是第一个不让他感到恐惧的地方。

现在你明白了吗?这种事情怎么能原谅!

祝安好!

艾美

福斯书店

开张第一天早上,乔治开车送莎拉去书店。她决定十点开门,只因十点是最适合开门的时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但今天她九点半就到了。乔治似乎知道这一刻有多么重大,因为当她打开门锁时,他后退一步让她独自进去,这是她第一次正式踏进她的书店。

她站在店面中央,乔治依然站在门口,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他说:“整理好之后真漂亮。”莎拉报以微笑,虽然她知道他看不到。

她缓缓走一圈,打开扶手单椅旁的阅读台灯,以及柜台上收款机旁边的小桌灯,拍拍两把椅子。她伸手抚过神奇的亮黄柜台,然后绕过去站在里面。她以这种方式将这间店变成她的。

乔治说:“好了,我想……我去喝杯咖啡。”

莎拉点头。

她将一间灰灰暗暗的店面改头换面,成为温馨舒适的小书店,如果这不算人生中的一大成就,那她真不知道什么才算。

站在柜台里,她的呼吸好像变得轻松了,仿佛书架、柜台、橱窗给予她稳定的力量,让她整个人变得更轮廓分明、更坚强有力。

大部分的书都是平装版,所以书架上五彩缤纷。都会女性小说以粉彩为底色,搭配俏皮的花体字;惊悚小说以黑色为底,搭配金属色调的书名;比较严肃的小说则会采用米色、灰色、白色。一排排的平装书之中,偶尔会出现一本耸立的精装书,除了几本非小说书与摄影集突出书架格子外,也有些因太大放不下而平放。

就几个角度上来说,这都算是她梦想中的书店,其中一点还包括所有书都被阅读过。

被阅读过的书,才是最棒的书。

以前的她可不是这么想的。当她开始在约瑟森书店上班时,她一心向往堂皇亮丽的书店,是大型连锁的那种,新书堆得像山一样高,而平装书的专区中,每本书在架上都有十本存货,封面朝外摆放。排行榜上的畅销书有专门的陈列书架(而不是放在那种灰旧的白色书架上),所有分类标示贴纸都是塑胶印制的,而不是在后面的小办公室里随便拿张黄纸写上然后草草贴上。惊悚作品、小说、平装书排行榜、新书报到,书架上都写得一清二楚。

若真要她坦白说的话,其实她每次看电影《电子情书》,内心总忍不住偷偷觉得,福斯书店的拿铁和商场陈列比较迷人,梅格·瑞恩的小店那么拥挤狭窄,让人喘不过气来。在瑞典,大概只有首都斯德哥尔摩才有类似的书店,位于山谬斯嘉坦街的学院书店,还勉强可以称得上是复合商场,有飘出拿铁香气的韦恩咖啡馆、许多阿珍一定会爱死的黑色真皮沙发,每个人身边都有一摞闪亮的新书,还有一整个特别用来陈列非小说类的专业书籍区域。就算你突然心血来潮,想买一本粒子物理学的专书,在那里也找得到。

但那样的奢华只有大型店面才能实现,福斯书店有可能开在郊区的小小购物商场里吗?恐怕很难。地区性的购物中心需要一间书店,除了卖书也要卖一卷卷的传真纸和圆珠笔替芯,他们还需要一台能将传真发到国外的传真机,甚至有一整柜没用的小玩意儿,好让人可以买回家送给小孩当礼物,或者是白色塑胶箱里装满受损蒙尘的平装书,偶尔可以挖到半价出清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宝物,就像福斯书店那样的。

她向来就喜欢平装书。她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关于企鹅出版社的创立人爱伦·雷恩的,平装书是他的创意。有一天,他在旅途中无书可读,而在那个时代,书报摊上只卖报纸、廉价爱情小说以及犯罪小说,于是爱伦·雷恩想到,可以将好书印制成简单廉价的版本,价格不高于一包香烟,而且只要有卖烟的地方就能买到。莎拉一直觉得这个想法很棒,可惜在今天的瑞典,即使香烟再加上税金,还是比书本便宜许多。

后来他们发起“军队读书会”,而这也是莎拉想到这个故事的原因。读书会将阅读的乐趣传播给远离亲人、朋友的士兵,为他们带来一点快乐与消遣。最棒的是,体积较小的平装书能够轻松放进军服的口袋中。企鹅出版社的社史中还写道:“在战俘营中特别珍贵。”莎拉一直觉得这是一句特别悲哀的话。

无论如何,这个故事说明了书本的力量。虽然说当心爱的人死去时,书本无法减轻痛苦,也无法为世界带来和平,但书本所拥有的并非这种力量。莎拉认为,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的日子,无聊是一个大问题,那是一种缓慢而残忍的消耗。那没有什么惊人之处,只是逐渐消磨人的精神与体验人生的渴求。

因此,还有什么比书更棒的呢?而且还是能放进外套口袋的书。

她深信,只要破轮镇镇民开始阅读,就一定会越来越爱阅读。

虽然书店开张了,但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只是开始而已。她没有半点疑虑,她绝对能让破轮镇的人们拾起书本,无论现在他们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阅读或不阅读,这是问题所在

书店的陈设,为小镇带来一些很不一样的氛围。虽然会让人想定义为一种前所未有的坚毅,但老实说,这种精神早已存在了,卡洛琳与阿珍就是活生生的证明。或许,只是这股精神找到了新出口,也可能是因为大家难得有机会凑在一起看热闹吧。总之,在那短短几天内,破轮镇感觉又像一个真正的小镇了。

然而,当书店真正开张之后,似乎没有人知道该拿这家书店怎么办。他们要书店做什么?没有人打算要买书,至少他们是不会自己买来看的。

例如现在,阿珍问安迪说:“约翰会不会想要一本书呢?”他们站在书店门外,迟疑地看着店里。莎拉站在柜台内,别扭地对他们挥手,而阿珍也挥手回应。“既然现在艾美—”她停顿了一下,“我的意思是,他可能需要什么来消磨时间吧。”

“当然。”安迪说,“乔治也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

“我正好也想到他呢。”

“我自己是没有那种时间啦……”

“真的忙死了,那些小孩啊……”

“酒吧啊……”

他们很快便分道扬镳,各自喃喃着“约翰”“乔治”之类的话。

格蕾丝说:“认清现实吧。”她双腿大开坐在一张单人沙发椅上,左右转头张望,似乎觉得自己身在书店这件事非常不可思议,“你永远赚不到钱的,这里没人要买书。”

莎拉一点也不担心,重点不在于能不能赚钱,而在于每个小镇都需要一家书店。

“相信我,这个镇不值得你留下,所有小镇都不值得。镇上的人会把你卷进他们的问题里,然后他们会想控制你,把你吃干抹净再吐出骨头来。当然啦,有时候顺序不太一样。”

莎拉知道就算她辩驳也没用,于是跑去整理角落的一堆书,虽然其实也不需要整理。

“而现在你就困在这儿了,看来那天我不该叫你去找卡洛琳的。”她耸肩,“反正你也不归我管。”

莎拉移开视线。“我当然不可能留下来,我只是……回报大家。”她又补上一句防御性的话,“还有,我也正在思考一些事情,书店是很适合思考的地方。”

“尤其是一个没有客人的书店。”格蕾丝的话一针见血。

葛楚德就更不留情了,她和阿梅在她家里仔细地分析最新情势。她俩的公寓离得很近,路程只要短短五分钟,两间公寓相似到惊人的程度,当然,一些细节还是有所不同。阿梅喜欢写有金句的绣花挂毯,葛楚德总说那些格言“愚蠢得很乐观”。葛楚德喜欢绘画,特别是油彩或亚克力颜料的画作。画作的题材并不重要,总之花了很多钱,就要有很多框、很多画。

阿梅喜欢雅致、轻巧的家具,而葛楚德总会选择最扎实而牢固的家具。除了这些,两间公寓相似到令人难以分辨,同样狭小又阴暗,主要是因为窗户被窗帘和各种植物遮得密不透风,两间公寓也都塞了太多家具,人老了就很难适应新家具,也舍不得丢东西,结果就变这样了。

她俩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主要是在葛楚德家,她家的天花板和墙壁早已习惯被香烟熏了,偶尔在阿梅家聚会时,阿梅总会想尽办法以最不明显的方式让空气流通,以至于葛楚德误以为阿梅的家严重漏风,一直劝她找人修修窗户。

“募集物资是一件好事。”葛楚德点起新的一支烟,她将每根香烟都视作人生的最后一根。

她捐了一把单人沙发椅,可惜因为烟味太重被放到了隔离区,噢,好吧,心意最重要啊。“如果她真的以为这里会有人买书的话,那她一定是疯了。”

“或许看本爱情小说也不错……”阿梅说着便转头看窗外,思考着这天气是否适合去散步,她可以沿着主街走走,然后刚好路过新书店,这样葛楚德就没话说了吧。

“呸!”葛楚德嗤之以鼻,“不道德。”

阿梅把玩着上衣。“我说的是那种浪漫的爱情故事。”她急忙解释说,“不是那种……不知羞耻的玩意儿。”

她的语气有着浓重的向往。

“我骂的就是这个。”葛楚德说,“那种书只会教坏女孩子,什么白马王子、青蛙的,全都是骗人的鬼话。”

乔治不是在格蕾丝的店里就是在书店,经常有人看到他坐在沙发椅上,手中拿着《BJ单身日记2》。第二部就像第一部一样令人难以理解,但他不时会因为主角的疯狂行径而开心大笑,然后入迷地继续读下去。

安迪就没这么容易被说服了,当然他也来过店里,他挑剔地打量一番之后在乔治身边坐下,刻意端出淡漠的表情看着店里的书。

“有卖出任何一本吗?”安迪问。

乔治听出安迪语调中的挑衅,便合上书含糊地说了句:“吃午餐。”而时间根本还没到十一点。莎拉还没决定是不是该老实回答他时,他就已走出店门了。

她一边努力想答案,一边将两本书放上书架,主要是因为她需要有点事情忙,而不是因为真的需要把书上架。一直到现在,她还是很没有真实感,好像在玩一个开书店的游戏,但她绝不会告诉安迪这想法。

“一定会卖出去的。”她说。

他大笑。

她想,一定要让安迪离开时带走几本书,就算偷塞进他的包包里也在所不惜。

他再次打量书店一大圈,说:“你应该进几本同志的爱情小说,这样说不定连我都会来捧场。”

她气恼地握起拳头。“既然你根本不相信书店能开下去,当初何必要帮那么多忙?”

“啊,反正没坏处嘛。”他对她挤眉弄眼,“更何况,卡洛琳支持这整件事。只要扯上卡洛琳,就最好不要随便跟她硬碰硬。”

“她好像……很强势啊?”

“卡洛琳原本是老师,现在失业了。废校之前,学校完全是由她一手打理的。”他停顿一下,看看左右,然后压低声音说,“她是个好老师,好得要命。”莎拉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她很照顾学生。”他将音量压得更低,仿佛生怕卡洛琳随时会冲进来,就因为被称赞是好老师而骂他一顿,“三分之一是妈妈,三分之一是社工,三分之一是——”

“老师吗?”

“是典狱长。尽管笑吧,现在她全心投入照顾破轮镇,全年无休,同样的角色完全没变。”

“她一直对我很好。”莎拉说。

“你最好当心点,否则她会完全掌控你的人生。”

她微微一笑,或许她正需要这样的人。

“她和格蕾丝到底为什么合不来啊?”

“陈年往事了,相比于她们两家的亲戚,现在的状况根本不算什么。卡洛琳的妈妈无法忍受格蕾丝的外婆,当年她们互不相让,都快被对方逼疯了。”

“等我一下。”她挤到一箱箱的书本之间好进入小储藏室,不久之后,端着两杯咖啡出来,将一杯端给安迪,然后她坐在另一把单椅上。

“罗德太太,也就是卡洛琳的妈妈,比她更恐怖。听说,有一次她老公打扑克牌打到把房子输掉了,他根本不敢告诉罗德太太,赢的那个人也不敢说,到现在卡洛琳还住在那栋房子里。可是格蕾丝的外婆最爱激怒罗德太太,到了罗德太太晚年,镇上更只有她一个人敢和她较劲。罗德太太过世以后,她也不复当年了。”

莎拉被咖啡呛到,安迪急忙帮她拍了拍背。

他说:“准确来说,卡洛琳和格蕾丝不和的症结,就发生在议会搬家那年。我们原本只打算选个暂时性的小镇代表,大家都觉得少一票没有差,于是都投给格蕾丝,算是一种抗议吧,因为格蕾丝从未到场开过会。老实说,我不确定卡洛琳和格蕾丝谁会比较生气,不过,我怀疑其实她们早就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她们对一件事倒是意见相同,就是她们好像都认为我们镇上需要建立一些传统。”

“你和汤姆进展如何?”安迪话锋一转。

结果他又得帮她拍背了。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七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我之前说过,艾奥瓦是个没有伟大故事的地方,其实不尽然。这里有说不完的故事,只是好像始终没有人想到要写下故事。在铁路开通以前,冬天完全不能出远门,因为路况差到马车无法行走,河面结冰,所以蒸汽轮船也无法出航。我相信那些在漫长冬季困坐家中的人,一定会在脑中旅行到很远的地方,借此打发时间。

我弟弟罗伯很会说故事,我们都以为他长大以后一定会当记者。对我们而言,做白日梦顶多只能到这种程度了,当小说家太不务实,但新闻记者还可以接受。那时候,《华莱斯农民报》和《草原农民报》是我们生活的重心,爸爸存了一整箱报纸放在阁楼,罗伯从来不让我们拿来生火。每次我们说要拿来用,他一定会嚷嚷说:“要尊重文字!”我觉得用来生火也是一种尊重的方式,就好像我们珍惜金钱,所以受不了有人浪费钱。

他上高中的时候开始办报纸,以破轮镇唯一的溪流命名为《歪溪农民报》。没多久,大家都简称为《歪农报》,老实说,这个名称比较合适。这份报纸专门刊登血腥的悬疑故事、夸张的爱情故事,以及杜撰的农业指南。所有文章都由他亲笔写作,但他准许别人提供灵感。不过,我认为爱情故事那部分完全是他自己的灵感,没想到反而是这些故事惹来麻烦。有几个故事太贴近现实了,但我相信他不知道真的发生过那样的事,或许他只是无法想象他的创作竟然反映了现实人生。

祝安好!

艾美

关于爱情小说(书本和人生:二比零)

汤姆还有许多其他要操心的问题。他对莎拉没有意思,也不会为了顺从安迪和阿珍的荒谬计划而约她出去。他当然知道他们想牵红线,要把他和莎拉凑成一对,白痴才看不出来,委婉行事实在不是安迪和阿珍的强项。他尽可能假装没这回事,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动不动就会想到她。

每次经过主街时,他都会看到她,她有时在读书,有时只是面带笑容站在柜台里,好像以为客人随时会蜂拥而至。

怎么会有人想在破轮镇开一间书店?

他也知道他应该对她客气一点,她是艾美的客人,他脑中有个顽强的声音不断提醒着。但是,艾美已经不在了,他想到这件事仍会心痛,真是奇怪。艾美是汤姆与父亲之间的最后一条线,让他能够回到那个大人永远知道该怎么办的世界。他那安全自在的童年,只剩下这最后一块了。

他督促自己,振作点,汤姆,但失去艾美的遗憾在胸中有如真实的疼痛,他以前玩美式足球的时候曾经肋骨断裂,而现在他有很类似的感觉。

艾美不在了,他在心中重复,这次更决绝,假使她的客人为了偿还不存在的债务而卖掉她的书,那也不关他的事。

“噢,才怪。”

“你说什么?”他的老板抬头用奇怪的眼神看他。

这下可好了,他要变成一个神经病了。他不可以再想她了,要把注意力转回办公室,麦克正在谈一件他不想听的事情。

麦克接着说:“他们想要的,主要就是我们的卡车和客户。”

汤姆说:“他们的车比我们的新多了,而且我们的客户都是小客户,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他们想成为这一带唯一的货运公司,这才是真的吧。”

老板耸肩。

麦克是一个身材矮壮的男人,虽然才四十出头,但头发日渐稀疏,经营家族事业更让他显得垂头丧气、弯腰驼背。他的样子像只听话又生怕挨打的老狗,他这时的态度让汤姆更加心烦了。

“说不定他们想扩大载运牲口的生意。”

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一张凌乱的书桌,四周的景象一看就像是一家即将歇业的家族公司。档案夹里满是客户资料,订单却又少又薄,两台电脑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用到现在,购入时原本就已是政府淘汰的旧机器了。

“他们应该不想要这两台电脑吧?”汤姆淡淡笑着说。

麦克一脸困惑地看着他。“电脑?你干吗问电脑的事?你想要吗?”

这两台显示器的厚度达五十厘米,犹如巨大的灰色怪物。“不,谢了。”汤姆回答。

“只要符合岗位资格,他们就会安排职位了。”

“那你呢?他们也愿意雇用你吗?”

“我要搬去我姐姐家,我姐夫的事业需要有人帮忙,卖家电虽不像货运这么刺激,但他们的孩子很可爱,而且有空房可以让我住。”

墙上挂着泛黄的剪报,是几年前镶框挂上的,想借此让新客人觉得办公室没那么糟,上面写着“破轮镇卡车与运输公司赞助棒球队(一九九七)”“破轮镇运输公司积极参与破轮镇浸信会活动而获选年度最佳公司”,但最后一则剪报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写着“破轮镇运输公司协助当地政府迁往新办公室,满脸笑容的政客准备前往希望镇”,旁边堆着办公桌椅和档案柜,站在一旁的麦克笑不出来。

“其他人也要去希望镇吗?”其实汤姆不太在乎,最近他没精力管别人的事。

“谁知道啊,他们还很年轻,不会有问题的。”

感觉得出来,他后续还有静默的“可是”没有说出口。

麦克继续说下去,语气变得更犹豫。“他们打算让你当司机,因为你的学历不够担任管理阶层,但行政部门又不缺人。你也知道的,假使你没有放弃学业——”

“我需要这份工作,麦克,你很清楚。”

“不然,你考虑一下艾奥瓦市的那份工作吧。”

“到时候就来不及了,我需要留在——”

“抱歉,汤姆,我顶多只能做到这样。”

“当然,你尽力了,我不怪你。”他站起来,微笑着说,“看来得重新上路了,他们应该不像这里有周末加班费和长途津贴吧?”

麦克没有回答。

“没关系,我懂。到那里我就是菜鸟,反正没有什么值得我留下。”

“唉,汤姆,很遗憾你姑姑过世了,她是个好人。”

“嗯。”他在门口停下脚步,“我有多少时间可以考虑?”

“他们需要你在两周内回复,我顶多——”

“只能做到这样,我懂。”

他走出办公室,顺手轻轻关上门。走廊上没有人,所以他给自己几分钟时间,就这么站着。他想着父亲、艾美,想着身兼两份工作的那些年,一边照料农场,一边在麦克这里上班,现在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整整十七年。

他现在该怎么办?

* * *

去约翰那里短暂探望之后,汤姆正准备回车上去,麦克公司里的两个年轻司机来到他身边。

他们挡在他和车子中间,一副要兴师问罪的模样。他们很愤慨,也很稚嫩,好像依然期待人生有公平这回事。

“你要去希望镇吗?”其中一个问。他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孩子。

“我实在不懂,麦克怎么可以轻易卖掉公司。”另一个说,“他们家族经营这家公司好几代了。”

“才两代。”汤姆说,“公司是他爸开的。”

“都一样,他就那样放弃了。”

“而且还卖给希望镇。学校迁过去后,我们都不能上场打球了。”

汤姆实在不明白,棒球和麦克卖掉公司有什么关联,但对这两个年轻人而言,很可能一切都和棒球脱不了关系。

“还不如直接倒闭算了,那样还比较好。”

“这又对谁有好处呢?”汤姆无力地问。

他们挡着路不让他上车,义愤填膺,期望他也一样。

汤姆看到阿珍踏着坚决的步伐走来,背景是一整排废弃店面与马路。其他地方可能正在铺设柏油路,随着城镇、郊区成长而快速修筑新道路,但是破轮镇却有那么多东西弃置着。

汤姆说:“我会接受那份工作,条件还不错。”

“还不错?”

“别耍白痴了。”他由两人之间的缝隙挤过去,眼看就要成功躲进车里,阿珍却比他快一步。

“你和莎拉进展如何?”她问,上气不接下气。

汤姆懒得搭理,其中一个年轻人帮他回答:“他要搬去希望镇了。”

他纠正说:“我是要去希望镇上班。”不过他觉得或许搬去也好,既然都要去希望镇上班,何苦还住在破轮镇?

“希望镇?”阿珍呆望着他。

他耸肩,希望大家能放过他。

真讽刺,好像只有莎拉一个人愿意不烦他。她站在书店柜台里,固执地望着外面,至少她不会在乎他是否要搬去希望镇。

“我知道艾美走了你很难过,还有……一切的事情,可是你不能永远沉溺在悲伤里啊。”阿珍大声说。

“根本没有这回事。”他说,“再说了,这两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

“假使艾美还在世,你就绝对不会搬走。”

或许她说得没错,但他还是会接受希望镇的那份工作,他是大人了。

他绕到车门的另一边,打开车门。

“约她吃个晚餐吧!”阿珍在他身后大喊。

汤姆不打算约莎拉吃饭或做任何事情,他不想助长阿珍的阴谋。尽管如此,几天之后他经过书店时,还是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莎拉就坐在一把扶手单椅上,眼睛睁得又圆又大,泪水默默滑下脸颊。她的视线往下看,感觉很严肃,双眼紧盯着大腿,似乎完全不在意所有人都会看到她哭泣。

老天爷,他想。他在门外踌躇,不知道该怎么办,要进去吗?走开吗?假装没事吗?不知为何,他觉得应该说些安慰而友善的话,话说回来,大白天的,怎会有人在公开场合哭泣呢?

他万分慎重地打开门,终于说出一句:“嗨。”

她抬起头,泪水好像又要夺眶而出。他呆站在她身边,像个不会说话的影子,而不是表达关心的朋友。“你没事吧?”这个问题很蠢。

“什么?”她好像突然察觉脸颊上泪痕未干,便急忙尴尬地抹掉,“这本书太哀伤了。”她吸吸鼻子。

“我打扰你了吗?”这下他完全踏进无法理解的领域,但一种说不清的理由让他在另一把扶手单椅上坐下。

她将书放在中间的茶几上。“是《简·爱》。”她又解释,“我都忘记它的情节有多动人了,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窝在地板上看到了半夜。”

他瞥了一眼封面,上头印着一个女人的侧脸,她装扮老气、长相平凡,灰灰暗暗,无趣至极的样子。

“真的很傻,明知道结局会很幸福,有什么好哭的。可是真的好哀伤,女主角发现恋人已经结婚了,他的妻子被关在阁楼里,她必须强迫自己离开他。然后她的白痴表哥劝她不如和他结婚,但其实他根本不爱她,而且也很清楚她的健康状况无法应付传教的工作。他满口虚伪地说着基督教教义,其实根本只是为了实现野心才要带她去印度,或是其他的他想让人们改信基督教的国家。”

“只要有幸福的结局就好了。”汤姆小心地试探,寻找安全的立足点。

“是啊。”莎拉郑重地说,“该说,至少女主角很幸福吧,男主角眼睛瞎了,还失去一只手。”

汤姆在椅子上移动了一下重心。

“可是他很幸福。”她又急忙澄清说,“他的简·爱在身边。”

“老天啊。”汤姆不由自主地说。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你工作的书店要结束营业了,真是遗憾。或许,会有转机吧?那间店面不一定会变成服饰店或咖啡馆,对吧?说不定会开新的书店,脑袋正常的书店老板都应该立刻雇用你。

我的小朋友大多还住在镇上。克莱尔还在,她从不肯说出蕾西的生父是谁,克莱尔姓韩德森。卡洛琳的妹妹嫁给巴伯·韩德森,所以克莱尔的血统一半来自韩德森家、一半来自罗德家,相信我,这种组合可是很惊人的,大概是因为两家都是红头发。有着那般火红的头发,怎能让人牵着鼻子走呢?而且也很难安于做大团体中的小人物。韩德森家的人都有点野,男女都一样,而罗德家的男人也一样,只是没有人敢说。罗德家的女人弥补了他们的不足,甚至做得太过头。乍看之下,卡洛琳的个性似乎完全不像红发人,而且这些年她的发色没有那么鲜艳了,但她年轻时的发色就和克莱尔一模一样,无论怎么形容卡洛琳,绝对用不上“野”这个字眼。不过呢,她那么拼命坚持要举止得体,还是能感觉得出她作为一个红发姑娘的顽固,她这辈子一直想成为团体的一分子,但最后总是变成带头的领袖。

克莱尔就拥有韩德森家典型的性格,但我认为她的勇气来自罗德家,她狂野不羁、独立自主,又坚强勇敢,这样的组合并不完美。我将她、汤姆与安迪视为我的“小朋友”,但克莱尔自尊心太强了,从小到大都不肯接受他人的帮助,包括我在内。她只有一次愿意让人帮忙,那时候她才七岁,是为了果酱的事情,这个女孩很爱甜食。那时候,破轮镇上刚开始出现工业化生产的果酱(我们原本就不太会赶流行,而在果酱这方面我们更是顽抗到最后),那只是一堆人工甜味剂,也没有几颗莓果。那时,自家制作的手工果酱忽然变成次级品,因为颜色不够鲜艳透明,甜味也比不上人工甜味剂,就连真材实料的水果和莓果都成了缺点。虽然我自己做的果酱总是吃不完,但我会特地买外面的给她吃。不过,她长大之后因为自尊心作祟而不再让我帮忙,她怀孕之后更是再也不来我家了。

安迪不一样,无论是帮助别人或接受他人的帮助,他都不会觉得尴尬。他从来就不会过分认真地看待事物,或许是这样的个性拯救了他。

祝安好!

艾美

诚心诚意感谢树木

有一些破轮镇的镇民渐渐习惯镇上有一间书店了,还有整天待在店里的奇怪的瑞典游客。认识莎拉的人们去书店,都只是为了要找她聊天。然而,住在镇上的其他镇民或是附近区域的居民大多是一头雾水。怎么会这样呢?突然就出现了一个游客,还有了一间书店?他们需要很多不一样的店铺,但怎么会有人选择开书店?为什么要大老远从瑞典跑来开书店?

大部分人经过时只会摇头,但他们不知不觉就习惯街上多了一个新橱窗,以及那个站在柜台后面发呆的奇怪女人,有些人甚至还会糊里糊涂地对她颔首、打招呼,而她总是报以灿烂的奇怪笑容。

那天下午,她就坐在一把单椅上读书,有两个镇上的孩子在橱窗外停下脚步。他们刚下校车,但一点也不急着回家写作业。

从街上看过来,莎拉就像橱窗摆设的一部分。橱窗上漆着店名“橡树书店”,字体呈现宽大的弧形,她就坐在温馨的黄色大字下方。

她窝在椅子里,长发犹如帘幕垂落并遮住脸,腿上放着一本书,旁边的茶几上还有一堆高高的书,她正用纤细而修长的手指不停翻页,速度之快,让那两个孩子纳闷她是否来得及读。

他们忍不住驻足观看。一开始,他们只是希望她会点头打招呼,或是赶他们走,但一个小时过去了,她完全没有察觉他们站在外面。乔治来的时候,那个比较小的孩子鼻子贴在玻璃上对她做了一个鬼脸。

但这招也没能让她开口骂人或是无奈地请他们离开,好奇怪。

“你们在干吗?”和莎拉有关的事,乔治总是有点过分地保护。

“我们想看她能一次不停地读多久。”比较大的孩子说。

“她根本没发现我们。”小的那个孩子说。

乔治弯腰探头看着橱窗,虽然知道不应该,但还是忍不住好奇。“你们在这里站多久了?”

“一个小时了。”

“她都没有抬头?”

“没有。”

小的那个加入对话:“我一直做鬼脸她都没看见。”乔治对他皱眉头,后退远离橱窗一些,担心万一莎拉若在这时刚好抬头,会以为他和两个小鬼一起捣蛋。

“我们要待在这里,直到她抬头为止。”小的那个信心满满,“我们要帮她计时,对不对,史蒂芬?”

他哥哥点头。“我是一定不会走的,你想回家就先走。”他的语气听起来完全不在乎,身为哥哥的他很清楚弟弟绝对会加入。

可惜他们不知道,莎拉手中那本书是道格拉斯·库普兰的《神经家族》,否则他们一定会将实验改期进行,改成她阅读大部头传记的日子,或是其他比较需要中场休息的书籍时光。目前,她就只是继续读个不停,不时大笑或会心微笑。

随着时间过去,凑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阿珍和她老公经过时,至少已有十个人站在店外。她老公经常听她聊那个瑞典游客的事,所以决定过来看看,于是阿珍很体贴地特地带他来,却被一大群人挡住而无法进店门,她十分不悦。当两个孩子解释过之后,她威胁要进去告诉莎拉,让他们玩不下去。

“这样很没礼貌。”虽然她这么说,但不确定是说他们站在店外把莎拉当成马戏团动物很没礼貌,还是说他们不让她进去书店很没礼貌。

乔治有同感,但他不禁怀疑,阿珍之所以不高兴,可能是因为她自己没有想到这个主意,而阿珍她老公表明也要站在这里看。

阿珍还是很想冲进店里告诉莎拉。虽然她很爱她老公,但不代表他可以决定她该怎么做,她一手按住了店门。

这时她老公说:“这件事不就很适合登在《通讯报》上吗?”

阿珍停住,在天人交战几秒之后,她转身回家拿相机,她说:“在这里等,千万别离开。假使我不在的时候莎拉抬头了,你们也先别走。总之,等我拿相机过来,至少可以一起拍张大合照。”

她回来时,所有人都还在,莎拉也还在看书。

阿珍立刻拍下莎拉坐在橱窗里读书的照片。

“怎么会有人想看别人读书呢?”站在餐馆门口的格蕾丝问着,她点起香烟,但主要是假借抽烟来看大家在做什么。

“反正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史蒂芬说。

她想了一下就承认说:“这倒也是。”接着说,“你们总得吃东西吧,帮我把后院的烤肉架搬过来,我煎汉堡给你们吃。”

当她忙着准备东西的时候,忽然想到有食物很不错,要是有啤酒喝就更好了。她马上打电话给安迪,他立刻赶来,带着卡尔、几箱啤酒,以及店里的几位常客。

* * *

汤姆都还没看到书店,就先看到那一大群的人,因为聚集看热闹的群众早已将书店围得水泄不通了。

他刚下班,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看到他们,原本打定主意直接开过去,却愕然发现车子已经停好了,他完全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做的决定。每往书店走一步,他紧绷的疲惫感就减缓了一点,他想不通是为什么。

不知为何,只要在莎拉身边,他就能放松一些。在他第一次载她去酒吧时,他就发现这件事了,她的表现像是对他毫无期待。事实上,她好像比较希望他不要烦她。后来,他们一起坐在艾美家门廊上那次,他几乎有一种整个人心平气和的感觉。他没有想着工作或约翰,或最近任何会让他烦恼的事情,也就是因为如此,想到要和莎拉独处他就心神不宁。

他发誓这次绝不会重蹈覆辙了,他只是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只是这样,顶多五分钟就能解决。

现场有种鬼鬼祟祟的气氛,所有人都压低音量在交谈。他才刚走到人群的边缘,安迪就走过来找他,还送上一瓶啤酒,将他拉到最前面。

天已经黑了,但艾美的店里灯光明亮,照耀着街道。莎拉就窝在一把扶手单椅中,手里拿着一本书,眼光注目在页面上。她翻着页面,有一刻,她伸手拨开眼前那落下的发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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