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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卡塔琳娜·碧瓦德/译者:康学慧 当前章节:1536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0

你可不要以为安迪拿了我的钱就走了,他的自尊心很强,不输给汤姆和克莱尔,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我认为他只是需要确切明白,有人关心他是否流落街头。在他离家一个月之后,我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有我当初借他的钱,一毛也不少,还有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着一个几乎一丝不挂的男人。我不需要那些钱,但我真的很高兴收到那张明信片,那表示他依然能够笑看人生。

祝安好!

艾美

通货膨胀的梦想

书店开张一阵子了,莎拉真正开始享受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快乐中藏着忧伤。最近她经常把门留一条缝,好让秋季湿润的空气融合书香。她一直觉得秋天的空气与书本很搭,两者都会让人想起毛毯、舒适的扶手单椅,以及大杯子装的咖啡或茶。但在自己的书店里,她第一次深刻感受到这氛围。

就在莎拉与艾美的书店,这就是令人难过的地方。她经常想到以前早该问艾美的事情,她们通信超过两年,但有好多事情她忘记问,她在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你觉得可以丢书吗?”她问艾美,将疑惑抛向一片寂静中。有客人在的时候她尽量不跟艾美说话,但现在市集在即,破轮镇镇民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忙,没人会来她店里。

她忙着张罗一个新书区,打算取名为“认识作家”,并且考虑多订购几本文学传记。目前这一区只有三本书,不过,她也考虑放一些介绍书本的书籍。事实上,她之所以想知道艾美对“丢书”这件事的想法,正是因为海莲·汉芙。

她正要上架的是《查令十字街84号》。在所有谈论书的书籍中,这很有可能是最有趣的一本,就连后来出版的《亲爱的茱丽叶》都难以望其项背。百无禁忌的美国人海莲·汉芙与一位研究古物的书店老板书信往来,便构成此书,续作则是《布卢姆斯伯里街的公爵夫人》,海莲·汉芙终于去到“她的”英国,在书中描述旅途的经历。

汉芙小姐不懂为何大家不丢书。对她而言,全天下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就是难看或平庸的书,但莎拉不这么想。

那些依然是书。

莎拉会把书卖掉或送人,但她无法丢弃它们。有些书糟糕到她觉得不该连累其他无辜的新读者,让他们受害,但她依然不会丢弃,她很想知道艾美的想法。

关于作家传记类的书籍,艾美有简·奥斯汀、夏洛蒂·勃朗特,以及由勃朗特三姐妹人生改编的小说《忧伤的滋味》,书名真贴切。莎拉叹息,目前这一区相当空。

“你觉得,写作是让你更快乐还是更不快乐呢?”她一边问,一边将简·奥斯汀的传记放上书架。

她希望作家能快乐一些。她一直希望简·奥斯汀能看着身处的环境,心里想:“我可以创造出更棒的世界”或者“你这个人简直无聊透顶,找不到不失礼的方式来描述你这个人了,但写进我下一本书应该蛮精彩的,我需要另一个可笑的牧师角色。”然而,莎拉忍不住又开始想,无法幻想费兹威廉·达西先生(到底她怎么会决定用这个名字啊?这是文学史上最大的谜)的人生一定很惨,因为创造出这号人物的人,就是简·奥斯汀她自己。

她十四岁时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有长达好一段时间,她觉得简·奥斯汀的其他作品难以下咽。她对其他书籍也失去兴趣,更别说真实世界的男人了。那个世界构筑得太过完美,若必须离开就太令人惆怅了。最完美的女人,配上最富有、最迷人的男人;除此之外,第二名就配上第二名,以此类推。体验过《傲慢与偏见》之后,《理智与情感》的爱德华·费拉尔就显得不够富有,虽然她不该随便批评别人,但莎拉总觉得他太优柔寡断。《曼斯菲尔德庄园》确实引人入胜,故事生动巧妙,但莎拉无法原谅埃德蒙·贝特伦,他拖了那么久才爱上范妮·普莱斯,而且还只是一种若有似无、心不在焉的感情。现在,她学会欣赏这些作品了,而且她认为《劝导》的温柔的忧伤的情调很动人,几乎不输《傲慢与偏见》,但她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才有所体会。就连奥斯汀没有写完的最后一部作品《桑迪顿》,莎拉也不会像那些有品味的人一样大为嫌弃。其实她心里偷偷喜欢那本书的前五十页,由奥斯汀写作的部分,而由“另一位女士”接续的部分虽然乱七八糟、偏离原作,但她也觉得不错。

“写那本书的时候,奥斯汀是否已不再怀抱梦想了?你觉得呢?”她问艾美。

艾美没有回答,莎拉拿起描写勃朗特三姐妹的那本小说,她已决定不看了,她们的人生太令人忧郁。夏洛蒂·勃朗特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栋在水边的房子,与兄弟姐妹们一同生活。或许继续写作,如果可以不教书或在家经营学校就太好了,但这点可有可无。

这么简单的梦想却无法实现,想想还真的有点傻。

莎拉认为,现在的人似乎梦想要得到一切,要旅行、爱情、完美工作、幸福家庭,同时还要又瘦又美、广得人缘。

她说:“艾美,你觉得梦想是不是正在通货膨胀?”

“没错。”门口有人回答。莎拉惊得跳起来,尴尬无比地转过身,看见汤姆站在那里,一脸好笑的表情。

她不确定他有没有听见她说出艾美的名字。她决定姑且认为没有。“或许是吧。不过,拥有梦想会让人更快乐,还是更不快乐?”

他耸肩。“我没看过因为梦想而变得更快乐的人。”

莎拉有同感,但有时她会觉得梦想多少会让人更有……活力。汤姆好像不是爱做梦的人,她稍稍感到遗憾。话说回来,她自己从来没有能够实现的梦想。书店里的其他女员工都有想做的事情。就算没有理想抱负,至少也想去旅行、存钱度假、生孩子、谈恋爱,或者翻修厨房吧。她们梦想真正的事物,是可以在上班时幻想、谈论的事物,但莎拉就只是埋头读书。

在破轮镇的这段时间,让她不由得反省自己在瑞典究竟做过什么。下班回家的时间与不用上班的周末,记忆中印象非常模糊,交融成一片。她很害怕,只有读书和工作,这样的未来会幸福吗?然而,要怎样才能成为有梦想、有目标的人呢?莎拉不禁觉得,自己错过了展开人生的关键。长久以来,她只是飘飘荡荡、不停阅读,年轻时的同学都是没大脑的穷孩子们,这样没什么不好。然而,突然间身边所有人都长大了,她却一事无成,只会看书。

现在,终于有了改变。当然,她依然大量阅读,但也新添了许多阅读之外的事情。大家会跟她说话了,有时甚至会特地来找她,有几次她甚至决定放下书本。书晚点再读也无所谓,这种想法本身对她而言就是一种新奇的感受。

她问:“要不要来杯咖啡?我刚刚新煮了一壶。”他点头的动作非常轻缓,几乎难以察觉,好像他原本打算拒绝,却不由自主地认输接受。

她带了两个真正的杯子来书店,她倒上两杯咖啡,香气溢满了整间店。

“你觉得艾美会做梦吗?”

汤姆走到扶手单椅前坐下,她坐在另一把椅子上,屈起双腿,侧身靠着扶手转向他。

“不会。”他说完之后迟疑片刻,“老实说,我不知道。”

莎拉点头说:“有太多事情我没有机会问她。”

没想到他竟然问:“你呢?你有什么梦想?”他的语气几乎有些带刺,但莎拉隐约察觉到一丝认真。

“我没有梦想。”她匆匆回答,端起咖啡喝一口,这样就不必继续说下去。

“你回家以后有什么打算?”

回家,她挥去那个念头。

“再开一家书店?”

她摇头,她确切知道不可能。“开书店需要很多准备,要起步的话,至少要有事业上的计划。”

汤姆环顾了书店,扬起一条眉毛。“我想或许有帮助。”

资金更是不可或缺。

“汤姆,你觉得约翰会不喜欢吗?书店的事。”她急忙解释,但心里其实想问的是“你觉得他会不喜欢我吗?”这问题。

“为什么他会不喜欢?”

“因为艾美吧,我只是想……书店开张之后,他从来没有进来过。”

“我觉得约翰什么事都不在乎了。”

他们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汤姆低头看着空空的咖啡杯,几乎自言自语地说:“我好像该走了。”但他没有站起来,莎拉也不介意晚一点再看书。

她不确定原因,或许是因为他好像很喜欢和她坐在一起,也可能是因为她不想再次孤单煮饭给自己吃,总之,她开口问:“今天晚上要不要来吃饭?在艾美家?”

或许,她没办法为他做些什么,但要拼凑出一顿晚餐倒是没什么问题,没想到他竟然爽快答应:“好,七点左右如何?我要先处理一些事情。”

“好。”她努力克制慌乱,“七点可以。”

她原本打算要提早打烊,去约翰的店里买东西,然后还有充沛的时间慢慢准备,但葛楚德和阿梅来买书,就耽误了她的计划,自从上次的希望镇抗争活动之后,她们便经常光顾。

一开始,葛楚德显然只是跟来取笑阿梅的选书喜好,她对莎拉说的第一句话是:“哈!王子!全都骗人的。”接着她一阵狂咳,也可能是狂笑。

她们一星期会来个几趟,阿梅挑书的时候,葛楚德便质询莎拉的文学品味。

“你相信那些鬼玩意儿吗?爱情小说和那堆垃圾啊?”不然就是,“他们穿的衣服为什么那么奇怪?长头发、穿丝质衬衫的,你会想和那种男人上床吗?浅紫色!还丝绸!而且衣服干吗都不扣好呢?”

莎拉让阿梅免费看书,只要拿来还就好。她们昨天才来过,阿梅来拿五本新的禾林小说,而葛楚德答应试着看几本“性、暴力、武器”区的书。葛楚德威吓地说:“千万别给我爱情小说。”于是莎拉选了《龙文身的女孩》,这本肯定没有浪漫爱情,连副线情节也没有。

现在葛楚德直奔柜台,脚步急促仓皇。当她走近时,莎拉看出她的眼袋发黑,眼神像是狗急跳墙,毒品上瘾。

“快!”她抓住柜台,“第二本,我要第二本。”说完之后她似乎稍微恢复理智,勉强站直,以比较冷静、略带歉意的语气说,“为了看书,我大半夜都没睡,连烟都忘记抽了。”

阿梅一脸司空见惯的表情,似乎葛楚德做什么都不奇怪,但她还是紧张地问:“你有吧?第二部啊。”好像对她而言同样生死攸关,不完整的系列书绝对是大灾难,甚至会影响身边的人。

她的微笑让她们安心。“当然有。”她说,“如果没有另外两本,我怎么会给你第一本?”她走出柜台,拿了《玩火的女孩》和《直捣蜂窝的女孩》。英文版的三本书名都有“女孩”两字,这样或许比较朗朗上口,但莎拉总是忍不住想,《龙文身的女孩》这个书名还真是奇怪,因为瑞典原文书名是《恨女人的男人》,她将两本书放在柜台上葛楚德面前的位置。“你两本一起拿去好了。”她说着回到柜台里。

“还有两本?”阿梅的语气有一丝惊惧。

葛楚德说:“可恶,这下子要好几天不能睡觉了。”葛楚德不肯拿第一本来换,于是付钱买下这两本,结账之后,莎拉立刻打烊。已经五点多了,她还没想到要煮什么,她匆匆关灯,锁门,走向约翰的店。

这里和她第一次来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这次她顺手拿起门口的旧提篮。店里的选择不多,临时要采购就很难买齐,但她从来没有拜托乔治开车带她去希望镇另一头的大型超市,她绞尽脑汁想着晚餐该做什么。

上星期她发誓要做真正的美式料理,但迄今一次都没有成功。她的芝士通心粉只能说令人失望,味道和瑞典的芝士意大利面一模一样。她上网搜寻传统美式料理,但似乎根本没有传统可循,大家烹调美式料理的方式好像都不一样。

她尽可能不看约翰,至少不让他察觉她在看,已经过这么久了,她来买东西时,他的态度依然相当疏离,那并不是害羞畏缩,只是有那么一点……魂不守舍。最后,她决定煮秋季限定的暖心炖肉,主要是因为店里有很多切块的肉类,也有很多根茎类蔬菜。约翰进了一些葡萄酒,但种类不多,她选了一瓶红酒,就算不好喝,至少可以用来做料理。

她结账时,约翰该做的事都做了,但完全不带任何的情绪看她,完全没有。她拿出钱,他找零,然后她说“谢谢”的时候,他迷惑地抬起头,好像忘记了该说什么。

她忍不住说:“约翰,我很遗憾……艾美走了,她对我很重要。”

但他只是紧张地看着她,于是她退回她的安全地带,拿起装在袋子里的食材,再次软弱地说“谢谢”,然后就此逃离。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怎么可能!

我们互相通信、寄书好几个月了,我竟然没有寄给你《图书馆里的猫》,所有关于艾奥瓦的书籍中,这很可能是最可爱的一本,这本书让我更以这个州为荣,住在一个有图书馆馆猫的州,这可是非同小可的。总之,这次我随信附上。我认为从这个故事里可以看出书有多大的力量,能让整个社区为之倾倒,或者说是图书馆馆猫的力量。

我一直相信书本有疗愈的魔法,别的不说,至少能让人转移心思。汤姆说,希望镇再次出现房屋出售的招牌,上次金融危机的时候到处都是,破轮镇和希望镇都一样,不过,这次我们镇上已经没有东西可卖了,我好讨厌那种招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经济危机时,我一看到房屋出售的招牌就会发火。那些玩意儿一直都在,人们被迫出售长年居住的家,却没人有钱买,就算好不容易卖出去,赚到的钱也不够付房贷。

陷入危机的小镇需要能够重振精神的东西,而史班赛市靠的就是图书馆馆猫杜威。一个寒冷的一月清晨,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现它躲在还书箱里,于是以“杜威十进制图书分类法”为它命名。后来他们正式举办了命名征选活动,但那时候大部分人都已习惯了“杜威”这个名字。以前他们也经常举办比赛活动,但市民们没什么兴致。有奖比赛或许可以吸引到五十位参赛者,如果有电视之类的昂贵大奖,或许会有七十位。而那次“为猫命名”的活动,吸引了三百九十七个人参加,其中大部分人都想保留“杜威”这个名字,但他们加上了“乐读·布克斯”,让这只了不起的猫有了更相称的名字。

杜威经常到处打盹儿,躺在装图书卡的箱子里、放文件表格的箱子里、面纸盒里,还有访客的大腿或公文包上。当人们开始去图书馆上网寻找不存在的工作机会时,它便趴在他们的腿上陪伴。

我很想相信这多少能给他们一点安慰。

祝安好!

艾美

这不是约会

当然,这并不是约会。

汤姆心中暗自希望莎拉也明白这一点。老实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答应。原本,他打算下班先回家休息一下,或许喝一瓶啤酒,晚一点等彼得下班后,再开车送木板去给他。他忽然想到不确定彼得这周是不是值夜班,所以什么时候送去应该都可以。

汤姆立刻出发去彼得家,想要早点处理完这件事,将木板靠着房子外墙整齐堆好。

彼得不在家也好,他一定会吵着要给钱,但汤姆并不打算要他的钱。每次推来推去到最后,都会演变成彼得的太太送他一堆吃不完的食物和手工果酱。

汤姆刚认识彼得的时候,他是家具师傅,很高级的那种。他的事业很成功,经常找麦克的货运公司运送家具;他的太太很温柔,他的房子非常大,就算在破轮镇这种地方也算相当可观。

经济衰退之后,他不得不结束营业,因为没有人负担得起高级五斗柜,有些人甚至连放家具的房子都没了。当然,外面有更大的城镇,那里的有钱人还是很有钱,可能不受危机影响,也可能是趁危机捞了一票。他在这一行打滚的时间够长,所以很清楚,即使其他人连一顿像样的饭都吃不起,那些继续赚钱的人依然买得起昂贵的手工家具。

但彼得的家具不够奢华,那些专卖奢侈品的公司和大城市都看不上眼,于是他只好在两家不同的商场打工,只要有机会能多值班,他都会万分感激。时薪六美元的工作,再拼命也无法养家。银行收走了房子,彼得夫妻俩就搬来这栋只能勉强住人的小木屋。

有三扇窗户的窗框渐渐松了,墙上的油漆早已斑驳,汤姆猜想下雨的时候一定会漏水,至少抵挡不了秋季的暴风雨。木屋里面有一个小客厅、一间空间更小的厨房,号称是卧房的地方基本上就是个大箱子,只放进一张床都有些勉强。

这些木板是要用来修理门廊的,虽然长度只有两码,但夏季时可以充当另外的一个空间。门廊上的木板有些已经不见了,现存的那些一半都腐朽了。换言之,想进出必须先弄清楚哪些地方可以踩。汤姆在想,假使能弄到足够的木板,说不定能将门廊改造成一个真正的房间。

他考虑要不要留个字条,但时间已经快六点了,无论是不是约会,总之他都得要先洗个澡。

快要回到车上的时候,屋内传来熟悉的声响,绝不会错的,那是开门的声音,紧接着是木板发出的嘎嘎声。

“汤姆。”彼得的太太叫他,他强迫自己摆出笑脸,然后转身。她穿着浅蓝色棉质洋装、厚袜子和毛线衣,外面罩着彼得的夹克,屋里一定很难保暖。

“凯蒂。”他别扭地挥手,“我只是把木板送来。”

她瞥了一眼整齐靠在墙边的木板。“你和彼得……都谈好了吗?”

“我们晚点再商量吧。”他默默祈求她会认为这句话代表她老公之后会付钱,免得她又塞一堆吃的给他。

她一脸犹豫。“不知道……他以为你来的时候他会在家。”

“我临时改变了计划,我过两天会再来。”

“好……请等一下。”她回到屋里,他努力压抑想逃跑的冲动,什么都好,只要不是苹果果酱就好。他家厨房里已经堆满一整架的苹果果酱了,他还没想到能用在什么菜里。

木屋附带一小块地,彼得的太太整天忙着整理菜园,希望一整年都能种出可以吃的东西。每当蔬果盛产的时候,她总能变出新菜式,将一部分加工处理,也送给邻居,他们有些没时间,有些没菜园,无法自行种植。

汤姆知道彼得经常把过期淘汰的食品带回家,状况太差的时候,凯蒂会偷偷背着彼得去排队领食物券。他们设法活下去,从不抱怨。每次汤姆帮彼得夫妇的忙,他们总会送他食物,但他怀疑他们平常应该每天只吃一餐。

她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罐子。

她说:“来,给你一点苹果果酱。”

他点头。“多谢。”接着他毫不犹豫地露出笑容说,“你上次给的刚好吃完了。”她报以微笑,因为能够给他一点东西而感到安心。

等他终于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六点半了,但他还是让自己花些时间洗澡。热水按摩他的肩膀与背脊,冲去工作与人生造成的紧绷疲惫。他不急着出去,抬起脸对着水冲,这是一天中他最喜欢的时刻。

当然,这并不是约会。

莎拉心中暗自希望汤姆不要误会,不过是两个朋友一起吃顿饭而已。

但对她而言依然压力很大,因为她不但欠缺约会的经验,也很少请朋友吃饭。

回到家之后,她拿出所有食材放在料理台上,接着找出艾美的大铁锅,然后停下来思考。她应该先开始煮饭吗?这样他一来就可以上菜,还是说至少该去洗个澡,这样他来的时候,她才不会太邋遢呢?

她决定折中,先把肉和洋葱炒香,然后倒进高汤放在炉子上小火慢炖,利用炖煮的时间去整理仪容。淋浴的水依然只有微温,而且还会发出让人担心的怪声音。希望锅炉不会出故障,她手上还有一些钱,但她不希望用来买新锅炉,而且她也不会修理。她偷偷微笑,幻想如果请汤姆帮忙修,他会是什么表情。

他很可能只会耸耸肩,找一天下班之后过来修理。

她匆匆洗好头发,趁身体变凉之前赶快出去。她考虑是不是该打扮一下,但最后还是穿上牛仔裤和棉罩衫。她停下来看着自己仅有的化妆品,涂点睫毛膏应该无伤大雅吧?

只是两个朋友一起吃顿饭,没有别的意思。

厨房里,肉、洋葱、高汤咕噜噜地炖煮着,她接着动手处理马铃薯、胡萝卜、百里香。

全部都入锅之后,她由橱柜找出最好看的两个盘子,是细致的米白色瓷器,边缘装饰着细细一圈玫瑰花。她也找到两个好像很久没用过的红酒杯,全部洗好备用。

她帮自己倒了一杯酒,主要是因为这样感觉很像个成熟的大人,而且站在厨房等朋友来吃饭,炉子上炖着一锅肉,旁边放了一杯酒,这样算很正常吧。

今晚天气真好,她很想去花园走走。色拉还没做,等汤姆到了再动手也不迟。

她穿上一直放在厨房的雨靴,出去之后,让厨房门开着,窗户和门口透出的光照亮了前面几米的距离,但再过去的草丛已渐渐染上夜色。

天还没有完全黑,但相较于温暖明亮的屋内,黯淡的暮色让花园显得更冰冷荒芜。她出于好奇,走向那片弃置的马铃薯田,蹲下稍微挖开土,拔出一株,细瘦朴素的网状茎条上串着五颗小马铃薯。

她拍掉上面的土,拎着往屋子走,但她没有直接进去。她嗅到清凉湿润的土地气息,如此浓烈,她每次呼吸都能尝到秋季滋味。在室内待了一整天之后,接触到凉爽的空气,让人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在瑞典的时候,她从不种植物,连盆栽也没有,然而现在的她却想整理花园,让它恢复过去的荣光。

正当她冷得开始发抖时,一道穿着夹克的人影神奇地出现在她眼前。

她举高马铃薯给汤姆看,让他瞧瞧她有多厉害。

“我敲门了。”他说,“可是没有回应。所以我就直接进来了。”

她很庆幸先在外面遇到他,她需要一点时间习惯他在身边。

“我带了一瓶红酒来。”他说,“放在厨房了。”

她回头看厨房,发现已经打开的红酒旁边又多了一瓶,两瓶完全一模一样,她微笑了。

“约翰店里的选择不多,但通常还不错。”

他们回到光亮的厨房,她发现他的头发洗过还没干,他的古龙水气味很鲜明,犹如厨房里的另一个存在。

他在这里感觉很自在,他帮自己倒了一杯酒,也顺便帮她斟满,然后才发现她还捧着马铃薯站在门口。他拿了一个盘子过去,她将马铃薯倒进去。

“希望我们的晚餐不会只有这个。”他说。

她一边将马铃薯放进洗碗槽,一边笑着点头示意他看向那锅炖肉。

“我原本想做一些比较美式的东西。”她坦白地说,接过他送上的酒杯,“但我想不出来做什么。前两天,我突然发现,我已经来美国好几个星期了,却几乎没有吃过美国食物。”

他咯咯地笑。“如果你真的都不吃美国食物,早就饿死了。”

“你明知道我的意思,我说的是地道的美国菜,那些经典的菜式。”

她不急着动手准备色拉。让炖肉在炉上慢慢煮,她坐在厨房餐椅上,第一次发现这个厨房竟然可以如此温馨舒适,老旧的黄色橱柜门板和所有东西都很有气氛。汤姆瞥一眼砧板上的色拉食材,但他没有动手切。他只是喝了一口酒,看着她。

“所以,目前你煮过哪些东西?”

她说:“芝士通心粉,可是味道……呃……就只是面加上芝士的味道。老实说,那让我有点失望。”

“应该是你的料理方式不对。”

“我甚至还放了培根呢。”

“培根?”他猛摇头,“简直是亵渎。”

“可是……我找到的那个食谱有加培根,而且还不止一个这样做。”

“我不太确定那样还算不算是芝士通心粉。”

“不对吗?”

“当然不对,劝你不要跟别人说你放了培根,太不美国了。”

“培根怎么可能不美国呢?你们什么都放培根啊。”

“芝士通心粉的食谱非常多,每家妈妈的料理方式都不一样,我爸说只有加香肠才正宗,不过真正的秘诀是芝士,一定要用切达芝士。”

“嗯。”莎拉有点怀疑的样子,那样感觉像是焗烤意大利面,哪有美国风味啊。她走向洗碗槽,将刚采回来的马铃薯刷洗、削皮,之后放进炖锅里。

“你还做过什么?”

“今天晚上我本来想做炸热狗。”看到他被红酒呛到,她哈哈大笑。

“炸热狗和芝士通心粉。”他说,“这样的晚餐也太特别了吧?”

“可惜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做,这道菜真的能在家里做吗?”

“当然,只要想做就能做。”汤姆说,“也有冷冻的,买回来放微波炉就好,但我劝你不要买。”

“好吧,反正我也没有微波炉。”

他看看四周,好像第一次发现这件事。

她说:“什么邋遢乔汉堡的,我根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

“哦,是艾奥瓦州的特色菜,由苏市的邋遢乔本人首创。”

“看来我得多上网搜寻一下。”她泄气地说。

“我该找时间带你来趟美食体验之旅。”他说。她感觉得出来,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她微笑,轻轻摇头,仿佛想保证绝不会逼他实践诺言。

刚才融洽的气氛消失了。当汤姆不说话时,表情显得沧桑疲惫,眼睛周围的细纹更深,气色也比早上差。她猜想,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应该都是这样。

“汤姆。”她说,“你有放松的时候吗?”

“我现在就很放松啊。”他惊讶地回答。

“不是,我是说……就是什么都不做啊,像是赖床,窝在床上看本好书,整天穿着睡衣那样。”

“我不穿睡衣的。”他说。那一瞬间,她满脑子是他的裸体,晴朗的星期六下午,温暖慵懒带着睡意……她强迫心思转移,专注烹饪,并准备餐具。

“而且我该拿一本怎么样的书呢?”他的眼神绽放着令人着迷的光彩,她想起艾美在信中对他的描述。似笑非笑,但又很像在笑,“被迫读书不可能让我放松。”

“那就在床上喝咖啡好了。”她好希望能停止想象他在床上的样子,“在沙发上看电视啊。”她改口说,“你知道的……就……放松。”

他耸肩说:“偶尔啦。”但她强烈怀疑他应该很久没有放松过了。

他半转过身背对她,动手准备色拉。她去炉子前察看炖肉,应该再几分钟就可以了。汤姆切好色拉的材料,也随手做了色拉酱。莎拉摆好餐具,这餐桌够大,足够容纳四五个人,但也够小,只坐两个人也不会太空。

他们边吃边聊今天发生的事情,就像两个完全正常的朋友,只是刚好一起吃顿饭而已。莎拉发现自己甚至忘记要紧张了,她告诉他葛楚德沉迷史迪格·拉森的《千禧三部曲》,而他聊他的朋友彼得和苹果果酱。这时她才发现料理台上有一个玻璃罐,就放在酒瓶旁边,他扬起一条眉毛说:“是个礼物。”

吃完之后,他们一起洗碗,她清洗,他擦干,没有人说话,但气氛很融洽。只有偶尔传来碗盘碰撞的声音,以及突然起风时外面树木的摇曳窸窣声。这个晚上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她很清楚对他而言可能根本毫无意义,但对她……对她而言,这是难得的体验,她和一个男人有说有笑,轻松相处,可以说这个晚上她……活着。

纯粹地活着。

要是几个月前,根本就难以想象这情景。假使书店的其他女员工知道了,不知道会说什么。她,莎拉,邀请一位英俊的美国人到家里吃饭。

她还到吧台里充当酒保,帮一位更英俊的美国人。假使那家书店没有倒闭,她一定会寄一张印着卡尔照片的明信片回去。

汤姆再次对她扬起眉毛,她摇头微笑。

然后,她拿着洗到一半的盘子转身看他。“艾美和约翰有没有……在一起?”

他直直地注视她。“你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床伴吗?”

“不是……呃……或许吧。”

“据我个人所知,应该不是,但我没有问过他们。”

“可是……你知道的,他们是不是相爱呢?”

“对。”

“从一开始吗?”

“大概是。”

她忍不住对艾美感到失望,洗碗的动作就变得有点过于用力,最后他出手小心拿了过去,清洗之后擦干。

“他们刚认识的时候,那时的社会不容许黑人追求白人。”汤姆说,“约翰在镇上应该没有被欺负,不像在亚拉巴马那样,而艾美也可以和他交朋友,但是要论及婚嫁……他们连出去约会都很难吧?”

“后来她嫁人了?”她问。

“对。”

“但新郎不是约翰。”

“对。”

“真希望她红杏出墙。”她突然说,汤姆大笑,但没有反驳的意思,“我知道相爱不一定能相守,但总可以偶尔偷偷相会吧?就像小说《马语者》里那样。没错,女主角的女儿动过截肢手术后才刚复原,她不能在那种时候离婚,但她可以每年去那里待上两周和他温存,不是吗?”

“呃……当然。”汤姆说。

莎拉摇头。“和罗伯特·雷德福在一起,就算只有两周也足够了。”

“如果是我,我可不愿意。”

“你懂我的意思。”

当然啦,原著小说和电影一样惨不忍睹。她实在不懂,一个故事竟然有两种悲伤结局,怎么会这样呢?至少在书里,男女主角最后在一起,但他却还是被野马踢死了。在电影中,他们只是柏拉图式的关系,一起跳了一支舞,但他没有死。她想,这真的是非常典型的美国道德观。

她回到刚才的话题。“艾美的丈夫过世之后,他们怎么没有结婚呢?”

“老实说,我觉得那时候已经没差了,他们一直都是朋友。我认为他们相爱的方式更为深远,婚姻只是小事。约翰总是明白她要什么,至少我从小就是这么觉得的。虽然他不见得有办法给她,但他总是知道。”

她点头。

“之前你不是问我艾美会不会做梦吗?”

“嗯。”

“我认为她会,但艾美不是那种会实现梦想的人。另一方面,一点小事就能让她非常满足了,我不知道哪种情况比较好,但她从来没有怨言。”

汤姆准备回家时,莎拉送他到门口,两人不知不觉停下了脚步。莎拉双手抱胸靠在墙上,汤姆面向大门准备出去,但显然并不急着走。

她说:“汤姆,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没有梦想。”他回答。

“别闹了。”

“我没有闹。”

她自认没有资格逼问,因为她的梦想也很不起眼,或者该说完全没有。

她欲言又止地说:“你不会厌倦吗?整天就只是工作。”

“我常常觉得厌倦。”似乎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会说出这句话,但他并不打算收回或是辩解。

“不过,或许一旦放松会更惨。”他说,“重点是要一直埋头工作,一旦停下来,开始胡思乱想,就会出问题。”

她说:“是啊。”他的那番话确实很有道理。然而,她不认为工作是关键,尤其是现在体验过工作之外的人生,她更无法苟同了。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莎拉·林奎斯特 收

亲爱的莎拉:

约翰一家从来没有真正地融入破轮镇。他的母亲是一个令人敬畏的女人,就这样带着全家来到这里。我记得她的举止非常有魄力,只有经历过苦难存活下来的女人才会那样,身上刻印着冷静。她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消耗这样的力量,幸好总是有事情让她忙碌。除了约翰,她还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他们全都有那样的力量。曾经,他们的生活、呼吸都是一种政治角力,没想到搬来这里之后全都变了,这个昏昏欲睡的小镇根本懒得搭理种族对立,他们几乎有些失望,甚至失去了方向,于是他们一个接一个搬去芝加哥,其中一个成为法官,另一个成为律师,另两个,一个成了作家,一个成了医生,他们就是那种家庭。

除了约翰之外。他整天在破轮镇游荡,他的所有梦想瞬间实现,仿佛奇迹发生,他无法相信自己竟然这么幸运。在他眼中,这种昏昏欲睡的死寂气氛是一种和谐安详。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坐在公园长凳上一动也不动,连树上的叶子动作都比他大,而且那还是在没有一丝风的闷热日子。他一看到我,立刻紧张起来,虽然他才十六岁,但生命已经教会他白人只会带来麻烦,就算只是个瘦巴巴的十五岁小姑娘也一样。那天我穿着褪色棉质洋装,稀疏凌乱的头发虽然扎成辫子,但总是有其他疏落的几根发丝游离在外。大概就在那一刻,我决定要当他的朋友,但我花了好几年的工夫才让他相信我们可以做朋友。当然啦……在那个年代,他确实应该小心提防白人。我们相交多年以来,有许多时候,他都是我们俩之中较为勇敢的那个人。

祝安好!

艾美

为市集做准备的破轮镇

镇议会分成三组,分别负责市集与舞会的规划工作,阿珍负责宣传,卡洛琳负责市集,而安迪负责舞会。其他镇民只想躲起来,若不小心在路上遇到那三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他们都会偷偷摸摸地溜走,希望能避过风头。但他们实在太天真了,不到一个星期,大部分镇民都被征召入伍。

乔治很愿意帮忙,但到现在都没有人告诉他到底该做什么。每次开会他总是力求表现,而现在议会变成流动的形式,随时随地可以举行。他曾经遇到阿珍和安迪坐在格蕾丝店里的吧台旁,忙着制订市集的基本计划,但卡洛琳不在场。

“该选什么时候举行?”阿珍问,“我们需要时间筹组预备,还要先做宣传。”

乔治很好奇,他们之后会向卡洛琳报告吗?还是说其实她早已决定好了,只是没有告诉其他人?

“一个月之后呢?”安迪建议。

乔治清清嗓子。“那时候,莎拉不是已经回家了?”

“回家?”阿珍似乎完全没想到这件事。

“她好像十月底就要回去了。”他慎重地说。他也不愿意想她要走这件事,更不想参与任何决策,但市集绝不能拖到她回国之后,那样不对。如果不是因为她,他们根本不会有市集。

阿珍和安迪看着他,这件事必须尽快。他们将日期的问题先放一边,接着讨论其他事项,散会之后再各自继续计划。

回家的时候,乔治经过克莱尔家门前。他们住在同一个社区,只有一层楼的建筑隔成几户狭小单调的公寓,外面有个干枯的公用草坪,以及经常爆满的公用垃圾桶。大家总是把不要的东西拿来这里扔,像是破旧家具、轮胎、鞋子、酒瓶,还有其他各种杂物。现在草坪上放着一个旧床垫,黄色内里四散,旁边还有两只不成对的鞋子。乔治很习惯有人乱丢垃圾了,所以几乎没留意,但他很难不留意到克莱尔。

她站在她家的厨房里,靠着洗碗槽,眼神空洞地从窗户望出去,她的视线几乎直接对上他,但她好像压根儿没看见他。几秒之后,她垂下双眼看着洗碗槽,神情是那么疲惫而认命,他觉得不该视而不见地走掉。

他走到她家大门前,迟疑片刻之后敲门。

她来应门时感觉没有刚才那么惨了,至少挤出了无力的笑容。乔治觉得她好像戴上了平常示人的面具,因此有些退缩,并且忽然紧张起来,觉得自己多管闲事。像克莱尔这样的人不可能需要他这样的人帮忙,但现在来不及打退堂鼓了,她已经带他进门,她踢开放在走道正中央的两双鞋子,好空出路来。

“抱歉,家里很乱。”她苦笑,“老天,我竟然成了会因为家里乱而道歉的人。”

他没有说什么,默默地跟她走进厨房,她煮了咖啡,他们站着喝。乔治靠在冰箱上,而她靠在洗碗槽上,很可能是因为不想看里面吧,有一大堆用过的盘子和杯子,汤锅和平底锅粘着干掉的食物,感觉格外悲哀,他想不看都不行。

她低头看着两人之间的地板。“别人的期待真有意思,不是吗?我一直往反方向走,一开始是决定生下蕾西。”他尴尬地转开视线,但她继续说,“那时候,很多人还觉得少女怀孕是大事,加上后来我不肯结婚,现在又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最坏的是我完全不后悔。老实说,我不确定哪件事让大家最受不了。都这么久了,那些人竟然还没想通,还是那么爱管我的事。”

他不太确定,她说的“那些人”是否也包括他。

她抬起头,望着那堆脏碗盘。“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变得那么累人呢?我实在没力气动手洗碗,我等一下还得去上班,可是要先等蕾西把车开回来,真的好辛苦。很好笑吧?人生不就是这样。家务、工作、煮饭,然后从头再来一次。”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喝咖啡。

“现在还要搞什么市集。”她说,“自从那个游客来了以后,镇上热闹了不少。”

“莎拉吗?”他说。

“我很纳闷,是什么让人会想跨海到另一个大洲。你会想去吗?”

乔治摇头。老实说,他甚至无法想象自己离开艾奥瓦州。

“而且她竟然还特地跑来破轮镇!”她摇头,“这里又不是什么观光胜地,根本没看头,只有没完没了的空虚。”

“这个镇很不错。”

她大笑。“破轮镇,没有工作,没有未来,导览行程每天两点准时出发。”

他淡淡微笑。“这年头哪里都一样吧?”

克莱尔似乎想了一下。“哎,对啦,这里的人没有比较好,也没有比较差,只是我真的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千里迢迢特地来这里?”

乔治也不懂。“总之,她来了。”但克莱尔的心情似乎没有因此好转。

“很讽刺吧?”她说,“她的书店才开张没多久,已经比我的家更像个家了,我住在这里十五年了,这种难看的浅黄色壁纸,我看了足足十五年。”

他微笑。“我家也一样。”

“老天,我想要多一点色彩,这根本不是家。”

“你错了。”他吓一跳,没想到自己会出口反驳,他一下子忘记刚才想说什么,最后只好说,“看看这些外套、鞋子,还有碗盘。”

蕾西造型夸张的外套就扔在客厅的扶手单椅上,亮黄色的,领口的装饰是一圈羽毛,而走道上有四双随意堆置的鞋子。家之所以为家,绝不仅是壁纸的颜色而已。

“如果以杂乱的程度评断,这绝对是个家没错。”她无奈地笑了一下,“我到底要去哪里找时间做这些事情?现在卡洛琳还要我摆摊卖手工蛋糕。”

他无能为力,只好转开视线,说:“我不会烤蛋糕。不然一定会帮忙,至少我有时间。”

“老天,乔治。”她说,“我也不会,可恶,看来我得花钱去买了。”

为了这个大日子,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到处跑来跑去,所以来书店的人变少了,一整天只有汤姆来过。莎拉觉得他的眼神不一样了,好像终于接受她在这里的事实,他聊着一些她不认识的人,仿佛那些人是他们共同的老朋友,仿佛她就是镇上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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