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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金英夏 当前章节:1524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23

《读:因为有小说,我们得以自由》作者:[韩]金英夏

作者: [韩] 金英夏

出版社: 漫游者文化

译者: 卢鸿金

出版年: 2022-6

页数: 176

定价: NTD310

装帧: 平装

丛书: 金英夏作品集

ISBN: 9789864896455

内容简介

金英夏散文三部曲:《见》、《言》、《读》

《衣袖红镶边》男主角+「努力派」代表偶像:2PM李俊昊的架上藏书

故事就是人,故事就是宇宙

为了看清自己的样子

为了在精神迷宫中游荡的自由

所以我们读小说!

从《奥德赛》、《唐吉诃德》、《包法利夫人》、《城堡》、《异乡人》、《罪与罚》、《萝莉塔》

到影视作品《落日杀神》、《宅男行不行》、《黑道家族》、《新世纪福尔摩斯》

从荷马、亚里斯多德、塞万提斯、福楼拜、杜斯妥也夫斯基、卡夫卡

到波赫士、卡缪、卡尔维诺、昆德拉、萨拉马戈

小说家金英夏对于「小说」最深情深入的探索!

为什麽经典不会在时间的流中陈腐?

书是破坏理性、让人疯狂的危险东西?

小说为什麽都爱写怪物?我们为何会喜欢坏人?

~致那些让他成为作家的经典作品~

韩国国民作家金英夏献给小说的爱情告白

◆第一天 危险的閲读

悲剧的主角醒悟到自己的愚蠢时往往已经太迟,但读者经由阅读发现自我的无知和傲慢,所以不会经历太大的危险。虽然没有阅读过,读者却认为自己都知道的傲慢,这种自满只有经由阅读才能得到矫正。阅读会动摇我们曾经坚信的东西,会分裂自我,但这绝不是悲伤之事。

◆第二天 那些让我们疯狂的书

愚蠢的疯子唐吉诃德和用疯狂的爱情毁灭自己的爱玛.包法利,虽然是塞万提斯和福楼拜创造的人物,但从他们身上我们发现了自己的样子。……我们被那些人物所吸引,不知不觉地翻过书页,跟在他们后面。在此期间,他们渗透到我们的意识中……我们阅读的小说变成我们的一部分,读完的小说再也离不开我们自身。

◆第三天 书裡没有路

阅读小说不是为了得到任何主题和教训,也不是为了到达「隐藏的中心部分」。……所谓良好的读书经验并不是完全了解一部小说,反而是在作家创造的精神迷宫裡愉快地游荡的经历。阅读一部小说,一个轻薄的世界就会重叠到我们的内在。在日常这个枯燥无味的世界上,阅读等精神经验层层叠加,每个人都会创造固有的内在。

◆第四天 「因为那裡有小说」

经由阅读,我们得以前往与现实非常相似,但不是现实的某个世界进行探险。……在小说的某些关键点上,读者在感受到美的快感的同时,也感到幸福。但在某些关键点上,对于是否要继续进行这一探险,人们甚至会陷入怀疑之中。有时会感到严重的精神痛苦,有时也会在道德脱序的状态下挣扎。小说是因为它所具有的魅力而亲近它的,就是和它的魅力斗争而阅读下去,也是因为它的魅力而重新回归。

◆第五天 充满魅力的怪物世界

小说文学的世界充斥著日常世界中不允许存在的东西,而且我们为了体验这些事情而翻开书页。……文学静静地呼吁并说服每个读者的良心和内在。加害者的内在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魅力,一方面是因为这也是读者的内在。……阅读小说的行为也是从对他人的警戒心开始,向著省察自己内在动物性和怪物性的方向发展。

◆第六天 读者,在书的宇宙裡旅行的便车旅人

书不能独立存在,每本书都是在其他书籍所具有的各种力量作用下诞生的,之后开始影响其他书籍。……虽然我们现代人的视野像约瑟夫.K那样狭窄,所有人都在世俗的理解和短暂的希望中喧闹地生活,即使世界不再允许唐吉诃德那样的冒险,但我们也有魔法之门可以戏剧性地扩张这一狭隘展望。那就是跳进「故事之海」,与「书的宇宙」连结起来。

「我曾想过,如果我受到某种惩罚,在阅读和写作两者之中只能选择一个,我会选择哪一个?虽然不能书写的人生非常不舒服,但无法阅读的痛苦似乎更大。对我来说,幸福的风景必须要有两种东西,有趣的书和冰凉的啤酒,其中最重要的是书。」——金英夏

本书是金英夏散文三部曲的最终篇,他在书中分享了其阅读经典小说的体悟,谈论读小说的危险与乐趣、痛苦与快乐,剖析读小说的意义,思索小说如何形塑我们的内在。从古希腊悲剧到现代文学、影视作品,经由他的指引,我们可以在小说的宇宙中探险,找出书和书之间以及我们与小说之间的隐藏连结,画出自己独特的阅读道路与地图。

作者简介

金英夏(김영하)

1968年11月11日生,是韩国进军国际文坛的先锋作家,不少作品已经在美国、法国、日本、德国、义大利、荷兰、土耳其等十馀个国家翻译出版。

他毕业于延世大学企业管理系,1995年在季刊《批评》上发表〈关于镜子的冥想〉,登上文坛。同年八月,金英夏以长篇小说《我有破坏自己的权利》与赵京兰(《烤麵包的时间》)同获第一届文学村新人作家奖,受到文坛和读者的广泛关注。1998年,《我有破坏自己的权利》在法国翻译出版,随后又推出了德语版,1999年,金英夏凭藉短篇小说〈你的树木〉获得著名的现代文学奖(第44届)。

2004年,韩国文坛颳起了强劲的「金英夏旋风」。他以短篇小说〈哥哥回来了〉、〈珍宝船〉及长篇小说《黑色花》在一年内勇夺黄顺元文学奖、怡山文学奖,以及韩国三大文学奖之一的东仁文学奖。一年之内集三个著名文学奖项于一身,不仅成为年度文坛的一道亮丽风景,也是韩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罕见传奇。

金英夏给人的印象带有特立独行的感觉,他不畏世俗眼光,曾戴著耳环领取文学奖,原本学商的他,后来却在韩国国立艺术大学教写作,也写影评、客串电影、主持广播节目等等,以电影《脑海中的橡皮擦》获得「大钟奖」最佳改编剧本奖,2017、2019年还担任韩国tvN电视台《懂也没用的神秘杂学词典》固定嘉宾。他不只擅长运用媒体推广文学,也关怀社会议题,并且勇于发声。

他擅长描写都市生活的冷冽、无奈,现代人的黑暗面是他关注的主题,**与死亡更是他直接大胆的著力点。评论家将他比喻为「韩国的卡夫卡」,足见他的作品为读者带来的省思与衝击,有其重要的代表性。

著有长篇小说《我有破坏自己的权利》(1996)、《阿郎,为什么》(2001)、《黑色花》(2003)、《光之帝国》(2006)、《猜谜秀》(2007)、《听见你的声音》(2012)、《杀人者的记忆法》(2013),短篇小说集有《传呼》(1997)、《夹进电梯裡的那个男人怎么样了》(1999)、《哥哥回来了》(2007)、《无论发生什么事》(2010)、《只有两个人》(2017),译作有费兹杰罗的《大亨小传》等。

——

第一天,读 危险的阅读

为什麽阅读?世界上有很多答案,我也拥有几种理由。但最重要的是,阅读是为了对抗在我们内心深处生长的傲慢 。……这样的阅读会动摇我们曾经坚信的东西,那麽,读者可以说是想经由阅读这一危险的行为动摇自己信念的人。

因为我是作家,所以写书。到目前为止我大概已经出版了二十本左右的书,但是阅读过的书有多少?虽然我不是大量阅读的人,但至今为止的阅读量,应该是数百倍于我自己写的书。这种不对称性时常让我觉得压抑,阅读了数千本,但只写了二十本,也许大部分的作家都是如此。读的书非常多,但只写出远远不如这些书的作品。问题不只在于数量,而是在质量上,写下不如读过书籍的东西,却以此留存给世人。现在放在我书架上的书,短则存活了几年,长则存活了几千年。经由这本书,我想以那些生存了这麽久的书、人们经常称之为经典的书为中心,展开我要说的故事。

引用阿根廷作家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的话,经典(classis)一词源自于战舰或舰队。此言蕴含有秩序井然的重要机制,就像我们在乘船时应该如此一样。经典由于历经漫长岁月流传下来,自然经历反覆整理的过程。世界文学全集甚至都有编号,这个号码并不是编辑任意排序,而是编纂全集的人根据每一本书籍的重要性来排序的结果。例如民音社出版的世界文学全集,第一卷 是奥维德(Ovi诶)的《变形记》,与此相反,文学村出版的世界文学全集是以托尔斯泰(Tolstoy)的《安娜.卡列尼娜》为起始。如此的顺序体现出世界文学全集的企划者如何定义经典、对哪部作品更加重视。相反的,当代出版的书籍还处于混乱的状态,那些书从印刷厂送到书店,从书店移动至每一个家庭,然后再送到旧书店,仍然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大概只有经过充分的时间,才能区分出其中哪本书是宝玉,哪本书是石头。

经典这支秩序井然舰队的旗舰,当然是《伊里亚德》和《奥德赛》。波赫士之所以说经典一词源于「舰队」,应该也是考虑到这两部史诗之故。我的故事也要从希腊人带领数千艘船隻组成的舰队,前往征伐特洛伊的场面开始说起,我也建议各位读者「重新」阅读这两部作品。我之所以用「重新」二字,是从伊塔罗.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那裡学来的,在《为什麽读经典》的序文中,卡尔维诺将经典定义为「人们第一次读,却又说正在重新阅读的书」。如果说这个定义让不读经典的读者感到羞耻,那麽另一个定义又赦免了这些读者。他说经典是让人在第一次阅读的时候,也感到是重新阅读的书。亦即经典虽然是第一次阅读,可「辩解」为是「重新阅读」的书,换言之,虽是第一次阅读,但也许给人一种「重新阅读」的感觉。

我也是四十多岁时才读完《奥德赛》的全译本,但在那之前,我也一直认为自己很瞭解这本书。「啊,製造特洛伊木马的那个奥德修斯在战争结束后,在海上经历各种苦难才回到家的故事吧?他的妻子被求婚者骚扰,用纺车织线,就是这个故事嘛!」 伊塔罗.卡尔维诺为了像我这样的读者,准备了如下的定义。他说经典原本就是因为听过很多次,所以认为自己很瞭解,但实际阅读后,就会发现其中有更具独创性和创意性的思考。事实上,我之所以「再次」阅读《奥德赛》,正是拜伊塔罗.卡尔维诺的这本《为什麽读经典》之赐。真正读过之后,我受到了极大的衝击。

小时候我读的是这部作品的删节本,我想大家也许都差不多。这些给儿童看的删节本,有很多都无视荷马经过深思熟虑布置的构思,只是按照年代顺序解释发生的事件。一特洛伊战争以希腊联军的获胜告终,二奥德修斯带领部下启程返回故乡,③愤怒的神出于憎恨,使他在海上经历各种考验,四在雅典娜的帮助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故乡,伍他击退了骚扰妻子的求婚者,成功返乡,都是这种内容。其中,奥德修斯在海上经历的神祕冒险故事尤其令人记忆深刻。例如独眼怪物波利菲穆斯、诱惑船员的赛莲等,然而这些内容与史诗的构思完全相异。《奥德赛》从雅典娜把其他天神召集在一起,讨论如何让我们的英雄──奥德修斯安全返乡的场面开始,他因触怒了海神波塞顿而无法回到故乡。当时奥德修斯已经在海上漂泊了十年,成为女神卡丽普索的俘虏。雅典娜获得其他天神的同意,想方设法拯救奥德修斯。她还见到他的儿子特勒马库斯,鼓励他前往寻找父亲。但是直到故事进行了很久,我们的主人公奥德修斯都没有出现,他经过一番周折之后,终于摆脱了卡丽普索的掌控。他在海上历尽艰辛,终于漂流到陆地。这个地方是菲亚西人的领地,奥德修斯这才讲述了这十年裡经历的种种冒险故事。从此处开始,我们所熟悉的独眼巨人、赛莲、卡丽普索等故事才陆续登场。但因为这是奥德修斯为了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奥德修斯所说的内容,因此很难分辨是真实的证词还是当场编造出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叙述者推测应该是荷马本人,而从这一部分开始,奥德修斯接替了叙述者的角色。奥德修斯登场之后,开始了述说「奥德修斯冒险」的奇妙场面。

故事中的时间也在现在和过去之间穿梭。现在是雅典娜召集会议的时候,而奥德修斯已经在海上流浪了十年。雅典娜开始行动,奥德修斯的儿子特勒马库斯前往寻找父亲,奥德修斯从卡丽普索的魔爪中逃走,时间依次流动。但随著奥德修斯登场,时间再次回到特洛伊灭亡之后,并讲述他的冒险故事。活在距今约两千八百年前的荷马为什麽使用如此複杂的方式?这应该是因为当时的读者(听众)已经非常熟悉奥德修斯的故事所致。构想特洛伊木马的奥德修斯可能已经成为无数的故事和传说的题材,在荷马书写这部壮丽史诗的时候,爱琴海一带应该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故事。他可能像后世的天才作家,尤其是像莎士比亚那样,为了「用不同的方式重新书写大家都知道的故事」而努力过。荷马多层包装文本,故事中最有趣的部分,即奥德修斯的冒险部分被创造为「故事中的故事」;对于「年老无力的英雄能否救出被求婚者骚扰的妻子潘妮洛普?」,他把答案安排在故事的最后,以免读者失去兴趣。而且,独眼怪物扔巨石这种当时看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并非由荷马自己叙述,而是设定为经由奥德修斯的口说出,如此反而使那些冒险的故事更具说服力。

我们熟知李舜臣[1]这个英雄,我们是怎麽熟知的?经由以他为素材的众多叙事作品,比如金薰的《孤将:不灭的统帅》和电影《鸣梁:怒海交锋》等,我们自然而然地瞭解他。以这种广为人知的人物为主角创作作品时,谁都会陷入深深的苦闷中。虽然有很多方式,但只要是现代作家,至少不会按照年代顺序描述李舜臣从出生到死亡的事迹。也许是从鸣梁海战临近爆发之际,或是接到白衣从军的命令,离开统制史的官位等富有戏剧性的部分开始,偶尔也会回想起过去的轶事,朝向决定性的场面,亦即他战死的这一高潮奔驰而去。荷马早在两千八百多年前就掌握了这种技巧,而且自由自在地加以运用,这一点让我感到非常惊讶。有人以此为例,认为荷马在两千八百多年前就已经写出了非常「现代」的作品。但是我认为恰恰相反,反而是现代作家正在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小说、电影还是电视剧,都应视为具有「古代性」。也许我们距离古希腊人创作故事的方式也不那麽遥远。看到距荷马写下《伊里亚德》和《奥德赛》几百年后的其他作家作品时,这种心证更加坚定。有些人认为经典是陈腐的,但事实并非如此。长久流传下来的经典从一开始就以独特的方式更新,现在读起来也觉得新鲜。换言之,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是新颖的东西,在写出的当时也是新鲜的。因为经典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们仍然要与当时的陈腐对抗。正因为这些经典与当时众多书籍有著惊人的不同,因此才得以存活下来,可说与陈腐完全相反。过了很长时间之后,这些书籍也不嫌老或觉得陈腐,所以才能存活下来,被翻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到后世。在西元前四百三十六年到四百三十三年的某个时期,伟大的希腊剧作家索福克里斯执笔撰写《伊底帕斯王》,参加一种可说选秀的悲剧创作比赛。索福克里斯以包括该作品在内的悲剧三部曲获得第二名。二十世纪末,某财阀企业的广告宣称「没有人会记得第二名」,《伊底帕斯王》虽然仅获得第二名,但成为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记得的作品,当年获得第一名的作品早已被遗忘,没有流传下来。

我之所以阅读这部作品的契机,是因为瑞典作家贺宁.曼凯尔(Henning Mankell),他参加二〇一一年七月三日BBC《Worl诶 Book Club》节目时,主持人哈丽特.吉尔伯特(Harriott Gilbert)问道:「您是以剧作家起步的,为什麽会成为书写犯罪小说的作家?」曼凯尔回答说,自己很难同意犯罪小说这一类型区分的方式。许多人相信犯罪小说起源于一百五十年前的爱伦.坡(E诶gar Allan Poe),但他自己认为犯罪小说是最古老的体裁,其起源可以追溯到超过两千年以上的希腊悲剧。他擧希腊剧作家尤里比底斯(Euripi诶ēs)的《美狄亚》为例,故事裡有亲手杀害孩子的女主角登场,他断言如果这种故事不是犯罪小说,那麽就没有什麽作品是犯罪小说了。他可能想表达如果犯罪小说是如此古老的东西,那麽他自己写的作品也不希望被分类为犯罪小说这一狭隘的类型。曼凯尔并不是第一个认为希腊悲剧中的几部作品是犯罪小说起源的人。相信在亚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和爱伦.坡之前没有犯罪小说的人,通常认为侦探和警力是这一类型小说必不可缺的。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应该像曼凯尔一样,更宽鬆看待犯罪小说的定义。发生杀人案件、调查开始、找出犯人的所有故事都有可能是犯罪小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哈姆雷特》的主角也是一名在追查叔父邪恶罪行的侦探。曼凯尔虽举《美狄亚》为例,但很多人认为犯罪小说的起源是索福克里斯的《伊底帕斯王》。大卫.米奇斯(Davi诶 Mikics)等评论家表示「索福克里斯的这齣戏剧也是一部独特且极具讽刺意味的侦探小说。伊底帕斯以老练的侦探自居,在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的罪孽,结果反而助长了自己的没落。」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是侦探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是犯人的侦探小说。

我在没有正式读过《伊底帕斯王》之前,认为自己知道该书的所有内容。因为我不仅听过太多次佛洛伊德(Sigmun诶 Freu诶)命名的伊底帕斯情结,而且经由各种途径,瞭解了该故事的梗概。嗯,不就是那个国王和王妃听到自己的儿子将来会杀死父亲,并与母亲同床共枕的神谕后丢弃了婴儿,但这个儿子后来解开司芬克斯(Sphinx)狮身人面怪物的谜题,杀死在路上偶然遇到的父亲,与变成寡妇的母亲结婚,后来知道了这一切之后,刺瞎了自己的眼睛,然后离开流浪的故事?对,就是这个故事,根本不陌生。我们在世界各地都能发现这种类型的民间故事。例如《旧约圣经》中出现的摩西,也是为了躲避杀害以色列百姓中所有男孩的命令,被丢弃在尼罗河畔,但被前来沐浴的公主和侍女发现,在法老的王宫裡长大,后来成为反抗埃及的领袖。但是读完《伊底帕斯王》后,我吓了一跳。因为索福克里斯叙述故事发展的方式,与常见的民间故事完全相异。

如同书写《奥德赛》的荷马,索福克里斯一定也觉得有必要重新构思这个广为人知的故事,因此他放弃了依据年代顺叙。再加上他想书写的是必须在几个小时内结束的戏剧剧本,所以需要果断加以压缩。因此当戏剧开始时,我们就会看到已经登上王位的伊底帕斯。这种叙事技巧称之为「从决定性瞬间之前开始」。他听到大臣们关于瘟疫猖獗的报告,担忧国家和百姓的安危。当时的希腊人相信瘟疫是因为神的愤怒所致,伊底帕斯也是如此。因此他宣称为了找出这场传染病的原因,亦即为了找出是谁引起神的愤怒,他已经有所行动。当他听说神的愤怒与先王赖瑶斯的死亡有关时,宣布将寻找凶手并彻底追究罪责。「我告诉你们,无论那杀人者是谁,在这个我拥有绝对权力和王座的国家,任何人都不允许提供他藏身之处或与他搭话,也绝不可与他一起向神祷告或奉献祭品,更不允许用水淨化他的意识。……给我们带来瘟疫的是他,大家把他赶出门外吧。我要成为神和那些死者的同伴。还有,那个不为人知的杀人犯,不管是独自犯罪,还是与众人串通,他都是邪恶的人,我要诅咒他悲惨地度过不幸的一生!」

当时观看这一场面的古代希腊观众会有什麽反应呢?就像我们为了收看受欢迎的电视剧而定时打开电视一样,当时的希腊市民在结束工作后,会聚集到位于城市中央的露天剧场。当时一定也有明星演员,当然也有受欢迎的编剧。因此有时观众爆满,有时场面冷清。不管如何,他们一定是坐在半圆形剧场的观众席上,俯瞰著自以为是的伊底帕斯诅咒杀人犯的场面。他们已经知道伊底帕斯是真凶。「你这个傻瓜,你诅咒的那个杀人犯就是你自己啊!」因为这是一个从小从家裡的长辈或村裡的说书人之处听过无数次的故事。因此,观众可能从这个场面中感受到大卫.米奇斯提及的「讽刺」和悬疑而觉得战慄。伊底帕斯自信满满,他聪明到可以解开司芬克斯的谜题,而且还能独自击毙在路上遇到的赖瑶斯国王和他的随行人员。他成了底比斯的国王,也成了四个孩子的父亲。直到决定命运之日到来之前,他是大家羡慕的焦点。但是索福克里斯展现了这个优秀的男人在一天之内彻底毁灭的故事。

是的,《伊底帕斯王》只是一天的故事。下令调查、传唤证人、最终发现杀害赖瑶斯王的犯人就是自己;母亲兼妻子奥卡丝达自杀、他刺瞎自己的双眼,让自己成为盲人,这些都是一天之内的事情。索福克里斯用緻密的情节,将伊底帕斯从荣耀的王座推入破灭的深渊,就像一部製作完美的现代电影。《伊底帕斯王》也和《奥德赛》一样,可以这样反过来说明。我们在电影院吃著爆米花观看的现代电影,其实是来自于《伊底帕斯王》,或者现代电影和小说还在《伊底帕斯王》的磁场内,因为使用于这部戏剧的各种技法,至今仍在现代电影中袭用。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一书中对于悲剧的时间曾表示:「悲剧具有儘可能在太阳运行一次的期间、或不超过太多的时间内结束的倾向」。也就是说,如果剧情发展到接近高潮,那麽其结局就应该在第二天的黎明前结束。这种原则不仅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例如《罗密欧与茱丽叶》、《奥赛罗》、《李尔王》等作品得到印证,而且在二十世纪以后製作的诸多电影中也得到体现。

我们来看看二〇〇四年上映,迈可.曼恩导演、汤姆.克鲁斯主演的《落日杀神》如何?洛杉矶平凡的计程车司机麦克斯偶然间载了杀手文森,文森向麦克斯提议说,如果给他当一整晚的专属司机,将支付他七百美元的钜款。当麦克斯在第一个目的地悠閒地等候,一具尸体掉落到他的计程车上时,麦克斯立即发现自己正在帮文森做什麽事情。在那个夜晚结束之前,麦克斯曾经平稳的生活陷入混乱,职业杀手文森也走向灭亡。电影的高潮是文森和麦克斯的枪战,当时是以天亮后的洛杉矶地铁为背景展开的。如果文森和麦克斯是在早晨鬆了一口气、午睡之后再次相遇并发生枪战,那又会怎麽样呢?虽然现实中是可能的,但作为电影的展开而言,这种构想可说非常无力。而现代小说因为不是非得在有限的时间内阅读完,所以不会像电影那样受限于这种原则,但即便如此,很多小说都希望能在一天结束之前,完结戏剧性的矛盾。

有个和我相识已久的年轻电影导演,经常把亚里斯多德的《诗学》文库版放在口袋裡,有时间就拿出来看。因为书籍很薄,所以我想他再那样读下去,总有一天会把所有内容背下来,但是他说看著那本书,总会纠正自己创作的方向。例如「喜剧想模仿比现实中更低劣的恶人,悲剧总想模仿比现实中更好的好人」,这样的句子至今仍然有效。如果要拍喜剧电影,就应该让那些比普通人更低劣的人物登场,做出低劣的行为。亚里斯多德所说的「恶人」并不是指做坏事的人,而是指「做低劣事情的人」。同样的,他所说的「好人」与其说是善良的人,不如说是比大多数观众具有更多优点的人。奥塞罗是功绩卓绝的将军,李尔王是受到大臣尊敬的国王,李舜臣是智谋和领导力兼备的海军将领。伊底帕斯也是底比斯的国王,非常聪明。罗密欧和茱丽叶不仅是贵族子女,还投身于普通人从未梦想过的热烈爱情中。

悲剧大部分都是比我们更好的人因内在性格的缺陷而毁灭的故事。相反的,喜剧是以平和的心态观看比我们差的人做出滑稽的行动。因此如果要撰写剧本,至少要决定自己写的是悲剧还是喜剧,赋予登场人物相应的德性或缺陷。

亚里斯多德还表示「在悲剧中,最让我们著迷的是转折和发现」。他说,新手编剧「比起事件的组成,通常在对话和性格的描写上更为成功」,这与他认为情节比性格评价更高的理论一致。他认为比起人物的性格,戏剧更重要的是「事件的组成」,即情节。而且他认为在情节中,重要的是创造让故事完全不同的反转,以及藉由该反转,让主角获得全新的认知。

《伊底帕斯王》的反转出现在查明犯人是国王自己的部分。在这部分中,国王发现了他的重大错觉和傲慢,过去他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最了不起的人,相信只有别人会犯错,自己绝对不可能犯罪。到了那时候,对伊底帕斯投入感情的观众,自然而然会将他的发现视为自己的发现。我们经常会认为自己对于自我和周围发生的事情是最清楚的,但一旦发生某个事件,我们就会明白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遑论周围。在发现事实的瞬间,李尔王感叹道「谁能告诉我,我究竟是谁?」因为愚蠢的自己不能理解小女儿的真心,反而被其他女儿的撒娇所蒙蔽而面临灭亡的他,变得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落日杀神》中的文森直到人生的最后一天才意识到,自己并不只是个冷血杀手。亚里斯多德早在两千多年之前就知道这种「发现」的场面在悲剧中是绝对必须的,让他明白这个真理的正是当时卓越的悲剧作家,例如索福克里斯和艾斯奇勒斯等人。

以为比观众更优秀的人物在发现自己愚昧、傲慢、无知的瞬间,会给人很大的宣泄感。古代希腊人喜欢用性格弱点(hamartia)这个词,该词意味著潜伏在人类性格中的重大弱点。最普通的性格弱点是hubris,即傲慢。在神的面前不懂得谦虚,认为自己很了不起的人,因为傲慢而灭亡的故事,从古代希腊的无数悲剧开始,中间经过莎士比亚传承至今。马克白因为相信自己才应该成为国王,亦即他因为不知分寸而流于傲慢,仅相信自己,杀死了来造访的国王,后来因此死亡。《落日杀神》的文森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平凡的计程车司机麦克斯而走向死亡。

前面提到的年轻电影导演曾表示,每次写剧本的时候,都会努力不忘亚里斯多德和古希腊人在两千四百年前发现的这些原则。多亏了那位导演,我也开始读《诗学》,这个读书的历程日后对我写的几部小说产生了影响。二〇〇六年发表的《光之帝国》中,主角是一个被派往南韩的北韩间谍,但不知出于什麽原因被上级抛弃,靠自己的力量成为中产阶级。这部小说和《伊底帕斯王》一样,事情只在一天内发生,本以为过得很好的这个男人的生活,在一天之内完全崩溃。二〇一三年的作品《杀人者的记忆法》描述了一个从未被逮捕的年迈连续杀人犯的故事,他像李尔王一样,落到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地步。年迈的连续杀人犯无比傲慢,认为自己是完美的存在,但事实是他连简单的日常生活都无法完成。当然,我写的小说无法与那些带给我灵感的杰作相提并论,但除了我以外,全世界许多作家都经历了相似的过程,写出「看起来虽然新鲜,但实际上已经存在很久了」的作品。

悲剧的主角醒悟到自己的愚蠢时往往已经太迟,但读者可以经由阅读发现自我的无知和傲慢,所以不会经历太大的危险。尤其是经典,为读者准备了一些预想不到的事情,就像伊塔罗.卡尔维诺的定义。虽然没有阅读过,读者却认为自己都知道的傲慢,正与伊底帕斯虚无的自信相似,而且这种自满只有经由阅读才能得到矫正。

为什麽阅读?世界上有很多答案,我也拥有几种理由。但最重要的是,阅读是为了对抗在我们内心深处生长的傲慢。我在读荷马的《奥德赛》和索福克里斯的《伊底帕斯王》时,发现了「虽然不知道,却相信自己知道的傲慢」以及「相信我们从古代至今已获得极大进步的自满」。这样的阅读会动摇我们曾经坚信的东西,那麽,读者可以说是想经由阅读这一危险的行为动摇自己信念的人。美国评论家哈洛.卜伦(Harol诶 Bloom)在《如何读西方正典──尽得其妙》(How to rea诶 an诶 why)的序言中曾如是说道:「阅读会分裂自我,亦即绝大部分的自我会随著阅读散去,但这绝不是悲伤之事。」

李舜臣,1545-1598,朝鲜王朝时期名将,曾率领朝鲜水师重挫来袭的日军,被誉为民族英雄。首尔光化门有李舜臣将军铜像,其事蹟可见于许多小说与影视作品中,是韩国家喻户晓的人物。

第二天,读 让我们疯狂的书

阅读小说,并不是指人类这种优越的存在,消费书籍这种大量产品的过程。所谓人类的故事,就是通过书籍这个小空隙,短暂连接围绕自己的巨大世界以及永恒岁月的行为,所以人就是故事,故事就是宇宙,因为故事的世界是无限大的。

从前有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住在一个村庄裡,这个男人痴迷于喷火的龙和骑马的骑士、美丽的贵妇以及黑魔法登场的小说。这个男人为了买书,连家产都挥霍殆尽,某一天,他为了成为骑士而出发游历天下。由于过于认真阅读小说,他混淆了现实和故事情节,并将在路上遇到的所有现实,都转换为他在书中读到的内容。他以为扬起尘土奔来的羊群是军队,把乡下姑娘视为贵妇,将风车看成是巨人。在幻想消失后,他仍然认为不是自己看错了,而是魔法师施展魔法,把巨人变成风车,把贵妇变成了乡村姑娘,把军队变成了羊群。

我们十分熟悉的这部小说,是由一位在战争中失去了一隻手臂,在回家的路上被土耳其军队俘虏,回国后因各种罪名和厄运经历监狱生活的作家写出来的,他的名字叫塞万提斯,小说的名字是《唐吉诃德》。

唐吉诃德是一个很难定义的人物。他是个疯子,但不是傻瓜;虽然知道的东西很多,但没有什麽用处。他虽然崇尚正义、憎恶不义,但由于不知道如何解决眼前的不义,所以总是先衝上去再说。在唐吉诃德的各种特性中,为了正义无条件地衝上前去的这一点最为突出,因此唐吉诃德在后世总是被当作惯用的修饰语加以使用。「不要像唐吉诃德一样胡闹」或「唐吉诃德式」,这些话语显然带有贬抑的意味,因为是不分青红皂白惹事的意思。但是我最感兴趣的部分是对书痴迷、作为疯狂读者的唐吉诃德,那个「读太多」、「太过相信」自己读过的东西的唐吉诃德。

他因为太喜欢骑士小说,觉得小说很神奇,而且因为沉迷其中,为了买骑士小说,甚至把耕地都卖掉了,最终他的家裡几乎拥有全世界的骑士小说。

结果那位老兄太沉迷于读书,从黑夜到白天,又从白天到天黑,由于不睡觉只是一直看书,脑汁为之枯竭,最终濒临精神异常。他的头脑裡充满了从骑士小说中读到的各种幻想、祕法、决斗、战斗、伤痛、爱、侍奉贵妇的礼仪以及超乎想像的暴风雨或荒唐的故事,这些内容在他的想像中成为现实。于是,他相信自己读过的著名骑士小说中那些如梦似幻的离奇故事,都是真实的情况。他认为世界上没有比骑士小说中的故事更加明确的现实了,虽然西班牙征服时期最初的骑士熙德是非常优秀的骑士,但仍不能与《高卢的阿玛迪斯》那辉煌的主角「火剑骑士」相提并论。……他完全陷入了疯狂,终于产生这个世界上任何疯子都从未想像过的怪异念头。为了报效国家、树立自己的名誉,他判断自己有必要成为游侠骑士,这也是美事一桩。

因此,唐吉诃德认为书中的故事比眼前所见的现实更加真实(「喜欢冒险的这个骑士老兄相信,无论是思考、想像或看到的事情,都会按照书本上所读到的那样发生」)。因此,他还就书中人物与现实中的人展开严肃的争论。

他经常和村子裡的神父吵架,那个神父毕业于西古恩萨某个不怎麽样的大学,学识很渊博,两人经常争论说谁是更伟大的骑士,是英国的巴尔梅林,还是高卢地方的阿玛迪斯。但是同一个村落的理髮师尼古拉斯先生,则坚持说巴尔梅林和阿玛迪斯两人,谁也比不上太阳骑士。

塞万提斯创造的这个唐吉诃德和他的朋友,可以说是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经常可见到的某种人的原型。我们早已知道,有很多人会对某人编造的故事过于投入,认为比现实更加真实,与现实中的人争论谁更好、谁更强,甚至模仿剧中的人物。他们有时被称为御宅族、角色扮演族、发烧友、狂热粉丝等多种名字,但所有的原形其实都是从唐吉诃德开始的。因为在唐吉诃德之前,从没有人认为故事中的幻想比现实更加重要。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人气喜剧《宅男行不行》(The Big Bang Theory)中有个小插曲,有趣地呈现了唐吉诃德式的原形是如何传承到现代的。该喜剧的主要人物李奥纳德和谢尔顿是受僱于加州帕萨迪纳市加州理工学院的物理学家,但他们更重要的特性就是御宅。因为他们是美国的物理学家,所以被归类为技客(geek),但从电视剧中出现的情景来看,他们既是御宅族,同时也是技客。 御宅族在收集方面很强,相反的,技客在特定领域具有强烈的知识热情,但两者在特性上相互重叠的部分更多。只要是关于特定领域的,无论是无形的资讯或有形的模型,他们都想加以收集,认为特定领域发生的事情比现实更加真实。

在第一季的第二集 中,他们与住在隔壁的女侍佩妮在走廊上偶然遇见,展开了以漫画和电影的主角超人为主题的对话。他们都是收藏《超人》全集的典型御宅族,后来才发现,他们对超人的力量从何而来的意见各不相同。他们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彷彿超人是实际存在的人物。就超人拯救从天上掉落的莲恩这一场面,他们争吵不休,在讨论中使用的语言,直接借用了科学家争论时的用语。

李奥纳德:等一下,你所有的主张都是基于超人会飞的能力来自力量的假设对吧?

谢尔顿:你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吗?超人用力气飞翔已经证明了,飞越各个高楼大厦之间的能力也是它的延伸,这个能力是从太阳获得的。

霍华德:那他能在晚上飞来飞去又怎麽说?

谢尔顿:利用月球反射的太阳能,以及氪星人皮肤细胞的能量来储存能力。

李奥纳德:我有两千六百本漫画书,你要不要跟我打赌那裡面有没有任何一处提到氪星人皮肤细胞?

谢尔顿:好啊!

当他们如此争论的时候,住在隔壁的美女佩妮反而离开了。这些人虽然是优秀的理工男,但几乎所有种类的漫画都喜欢,不只是超人。只要举行漫画展,他们就会装扮成自己喜欢的角色,就像戴著荒唐的头盔去冒险的唐吉诃德,奔向活动现场。

唐吉诃德在冒险的旅途中,在莫雷纳山中遇到了一个叫卡德尼奥的年轻人。卡德尼奥因被朋友抢走未婚妻,痛苦地在山中流浪,他向唐吉诃德和桑丘讲述了自己心爱的姑娘卢辛达是多麽美丽的女人。唐吉诃德一直默默地听著这个冗长的故事,但是在某个关键点,他突然对那个女人产生了兴趣。

「……费南多总是想看我写给露辛达的信和露辛达给我的回信,说是很喜欢我们两人的文笔。露辛达很喜欢骑士小说,有一次,她向我借一本骑士小说,书名是《高卢的阿玛迪斯》……」

唐吉诃德一听他提到骑士小说,急忙说:「假如你一开始就提到尊贵的露辛达小姐喜欢读骑士小说,不用你再夸,我就可以想像到她的高贵才智。如果她没有如此雅兴,我也不会相信她有你描述得那麽好。所以,在我面前,你不必使用很多语言向我说明她的美貌、品格和才智。只要知道她喜欢读骑士小说,我就完全相信她是世界上最漂亮、最聪明的女人。但愿阁下把《希腊的唐鲁赫尔》那本好书连同《高卢的阿玛迪斯》一起借给她。我知道露辛达小姐一定会很喜欢达雷达和加拉亚小姐的故事。

在这样的关键点上,唐吉诃德与《宅男行不行》中的谢尔顿和李奥纳德等角色完全重叠。他们过于喜爱特定故事和角色,因此也以此为标准来为现实中的人分类。仅凭她是想阅读《高卢的阿玛迪斯》的姑娘,就可以认定她是「世界上最漂亮、最聪明的女人」。村上春树的早期作品《挪威的森林》中也有类似的著名场面。

那时候,我身边仅有一个人读过《大亨小传》,我和他要好起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个年级。我们住同一栋宿舍,原本只是点头之交,有一天,当我坐在餐厅朝阳的地方,一边晒太阳一边看著《大亨小传》时,他走近我身边坐下,问我读什麽,我说读《大亨小传》。「有趣吗?」他问道。我回答现在正在读第三遍,读的次数越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读过三遍《大亨小传》的人,应该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道。我们果真成了朋友,那是十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瞭解得越多,越觉得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和相当多的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和他相比真可谓望尘莫及。他说: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浪费时间阅读尚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而已,人生苦短啊!」

「那麽你喜欢什麽样的作家呢?」我问。

「巴尔扎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都不能说是有现代感的作家。」

「所以我才读啊!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一样,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相同。乡巴佬才会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做这种丢脸的事情。明白吗?渡边,这个宿舍裡,只有我和你才算是有识之士,其他的人都只是一群垃圾。」

「你怎麽知道?」我惊愕问道。

「我就是知道,就好像是挂在额头上的招牌,一看就知道。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读《大亨小传》。」

「读过三遍《大亨小传》的人,应该可以成为我的朋友。」虽然这句话充满了轻率骄傲,但永泽这个学长也只是二十岁左右的大学生,还是挺符合那个年纪的行为的。永泽是另一个唐吉诃德,他就像唐吉诃德,判断周围人的标准是以他(她)喜欢什麽书而定。永泽是一个「论读书,永远无法和他相比的读书狂」,但读书的结果却是只有读过三次《大亨小传》的人才能成为朋友,如此的狭隘听来真是可笑。这种鲁莽也让人想起读书狂唐吉诃德。

故事编造的幻想和眼前现实为之混淆的现象,是否只发生在男性身上?应该不是。如果追溯到十九世纪的法国,就能看到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创造的名为爱玛.包法利的有趣人物在等待著我们。农村富农卢奥的女儿爱玛.包法利在修道院接受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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