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谋杀(出版书)》
作者:[加]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译者:曾敏昊
内容简介:
《黑暗中谋杀》:阿特伍德是借“猜猜谁是杀手”的儿童游戏讨论后现代元小说关注的经典话题:小说的虚构身份及其创作过程。有可能,杀手是作家,侦探是读者,死者是作家的作品;还有可能,杀手是作家,侦探是评论者,受害人是读者。但无论哪种情况,按游戏规则,杀手必须得撒谎。那么既然作家总是在玩戏法,读者你相信作家吗?阿特伍德集子里的故事大抵有这个特点:言在此,旨在彼。
目录
收集影子的人(代序)
Ⅰ.
自传
秘制毒药
1911年男孩自己的年度聚会
战前
惊悚连环画
男友
维多利亚滑稽歌舞剧
晕厥
Ⅱ.
原材料
Ⅲ.
黑暗中谋杀
煨
女性小说
幸福的结局
面包
纸页
Ⅳ.
哑巴
她
敬神
肖像学
爱上男人
草莓
他
无望
一个寓言
手
永恒
第三只眼使用说明
译后记
收集影子的人
——阿特伍德《好骨头》〈黑暗中的谋杀》代序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今年七十周岁了。
对于今天的许多读者而言,她的名字早已不再陌生。作为一名站在文坛风口浪尖的加拿大小说家、诗人、散文家,她的作品已进入了世界各地大学英语系的教学提纲,并且——无论她本人是否乐意——成为了不少女性主义研究、加拿大研究、后殖民主义研究,乃至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文本。
近半个世纪以来,这棵文坛常青树获奖如呼吸:布克奖(小说《盲刺客》),纪勒奖(小说《别名格雷斯》),加拿大总督文学奖(诗集《圆圈游戏》及小说《使女的故事》),延龄草图书奖(短篇集《荒野指南》)……《好骨头》和《使女的故事》还分别被搬上了话剧和歌剧舞台。与此同时,这位爱戴淡藕荷色阔边织帽、衬银灰色羊毛披肩的雅致的老太太还是加拿大作协主席、国际笔会加拿大中心主席、80年代末反对美加自由贸易法案运动的重要成员之一、热心生态环保的社会活动家,精力之旺盛令人难望其项背。
虽说阿特伍德的作品不少是畅销书,她却并不是一个真正易懂的作家。她的文本层次丰富,相互指涉,充斥着文学的、政治的和历史的暗喻,她在运用象征、戏拟、反讽等手法时机敏而不露声色,往往令读者在篇末大跌眼镜。她在早期作品中着力探讨的权力和性政治问题在八九十年代演化出了新的深度, “奇异”、“陌生人”、“异乡”、“疏离”、“谋杀”、“暗杀”、“生存”等词在各种迥异的题材中反复出现,伴随而来的还有一系列自我分裂的人物和彼此隔膜的人物群。对比一下《可以吃的女人》 (1969)和《别名格雷斯》(1996)就可以发现,后期阿特伍德的人物对于自己所处世界的多元化、殖民地化、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阶级偏见、族长专制等特质越来越自觉,所感受到的疏离和隔膜也更加复杂,原因更多。正如她在《奇异之事:加拿大文学中无良的北部》 (1995)里所谈到的,有时候,身为加拿大人本身便是一种“陌生”的经验。
她作品中那些“幸存者”都是藏在人群中的魔术师,只不过,他们调遣的是语言的魔术,借此来改变各自的世界。阿特伍德似乎总是戴着形形色色的假面向我们呈现着真理—或者说,表演着真理:文字、意见甚至人的精神生活同样是她的道具,她忽而用想象的虹彩将它们装点得变幻班斓,忽而用诡辩的魔笛赋予它们足以蛊惑人心的音乐气质,忽而又给它们插上形而上的翅翼,任其向地平线的另一端自在地高翔。有时她的语言是隐晦的,有时是卖弄的,有时甚至是自相矛盾的——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如果它们能激活我们沉眠和钝惰了太久的思想?在文字世界里,唯一无价的是影子,而不是看得见的身姿。
《黑暗中的谋杀》 (1983)和《好骨头》 (1992)便是这样的两本影子之书。
自八十年代起,阿特伍德采取了一种加拿大文学传统中鲜有先例的新文体: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短篇小说,又非正统的散文,我们姑且称之为小品。这种非禽亦非兽的“蝙蝠体”主要出现在《黑暗中的谋杀》和《好骨头》这两本集子里,短小的篇幅和“不地道”的文体使它们长期不受评论者的重视。这种情况如今已有所改变:人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正是通过这两个集子,阿特伍德将一种重要的流派引入了盎格鲁一加拿大文学,那就是波德莱尔式的散文诗。
波德莱尔《巴黎的忧郁》 (Le Spleen de Paris)是一部在美学分量上毫不逊于《恶之花》的散文诗集。五十篇《小散文诗》 (《巴黎的忧郁》的别称)没有节律,没有脚韵,没有匀称的分节,却自有美轮美奂的形式,其音乐性是内在而无形的。那是一部在默读的同时能够听到回声的作品,描绘的对象千差万别,波德莱尔只就其与自己的关系这一点上加以摄取。阿特伍德在她的小品集中与波德莱尔展开了一场互相指涉的对话,不仅体现在文体的承继上,更体现在题材上。在某种意义上,《黑暗中的谋杀》第二部分中的《一名乞丐》可以看作是对《巴黎的忧郁》中《把穷人们击倒吧》的戏拟,而《好骨头》的第一篇《坏消息》则可看作是对《恶之花》中《致读者》的一种绝妙的重写。阿特伍德甚至在《现在,让我们赞颂傻女人》(《好骨头》)篇末直接“引用”了《致读者》的末行,将阳性的“虚伪的读者啊,——我的同类,——我的兄弟!”(“Hypocrite lecteur,——mon semblable,——mon frère!”)改成了阴性的“虚伪的读者啊!我的同类!我的姐妹!”(“Hypocrite lecteuse! Ma semblable! Ma soeur!”),并且有意不使用正确的阴性形式 “lectrice”,代之以阴性特征更显著的“lecteuse”。这亦从侧 面反映出阿特伍德对一种以“厌女者”(misogynist)笔触来刻画女性的文学传统的颠覆——波德莱尔恰是这一传统的擎天柱之一——这种颠覆贯穿于阿特伍德的写作生涯。帕特利西娅·梅丽瓦尔在《虚伪的读者》中提到:
阿特伍德关于性别战争的散文诗对波德莱尔式的厌女主义进行了反驳和打击。有相当一部分厌女主义作品几乎就是自恃高雅的色情文学。不过,与此同时,她却在一种新语境下——在一种抒情的异装癖中——继承了波德莱尔式的反讽。波德莱尔是厌女文学传统最有力亦最富智识的阐释者,在厌女文学的聚宝盆里,女人被物化,被理想化到危险的地步,然而,她们只有在作为男人自身的反射时才是完美……在波德莱尔那里,女人被诗人物化,到了阿特伍德那里,女诗人冷眼旁观,看男人如何物化她,从而对厌女文学模式展开了漂亮的颠覆。
不错。不妨看看《仰慕》和《圣像崇拜》这两篇(《黑暗中的谋杀》第四部分),它们可以被看作是对波德莱尔《舞蹈的蛇》或《猫》 《恶之花》),以及《头发中的半球》和《纯种马》 (《巴黎的忧郁》)的一种激进而富批判性的续写。波德莱尔的这些诗中,抒情主人公“我”将女性贬低到纯身体的地步,并用一系列有关动物或物品的华丽比喻来对她们加以物化,比如:
你的眼睛一点不表示
温存和爱情,
那是一对冰冷的首饰,
混合铁和金。
看到你有节奏地行走,
放纵的女郎,
就像受棒头指挥的蛇
在跳舞一样。
(《舞蹈的蛇》,钱春绮译,下同)
又如:
她真是很丑;她是一只蚂蚁,一只蜘蛛,如果你愿意,甚至说她是一具骷髅也可以;可是,她也是饮料、灵丹、魔术!……也许有点憔悴,但并不疲惫,而且总是英气勃勃,她令人想到那些高贵的纯种马,不管是被套在一辆华丽的出租马车上,还是一辆沉重的运货马车上,真正的爱马者的慧眼总会把它认出来。
(《纯种马》)
在《仰慕》中,阿特伍德以一种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言对波德莱尔的上述作品出了回应,她更从女性的视角出发,强烈质疑和批评了波德莱尔对性别角色的态度。《仰慕》的开篇(“你的嘴中有这些好不了的酸痛。你告诉自己,那是因为吃了太多的糖。”)仿佛是对《舞蹈的蛇》中以下诗句的反驳:“仿佛轰隆融化的冰川/涨起了大水,当你两排牙齿的岸边/洋溢着口水。”《仰慕》建立于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主题之上:宗教崇拜和身体的融合。男人对女人的仰慕被比作宗教崇拜,阿特伍德对这种态度的不足之处和补偿功能进行了不留情面的拷问:
感恩。那就是他有时送你玫瑰的原因,还有巧克力,当他想不出别的礼物时……你并不真是一位神明,尽管你缄口不语。当你在接受仰慕时,实在没什么可多说的。
阿特伍德通过阴道这一意象揭露了所谓“仰慕”的真相—假如不是自私,至少也是对自身的投射:“基督啊,基督,他说,但他并不是对基督祈祷,他在对你祈祷,不是对你的身体或脸蛋祈祷,却是对你身子中央那个空间祈祷——这个空间就是宇宙的形状。空的。他想要回音,想要来自那个黑色圆圈和它的红色星星那儿的回答,他能触及它们,却无法看见。”
不妨对比一下波德莱尔的诗句:“我像喝到苦而醉人的/波希米美酒、给我心里撒满繁星的/流体的宇宙!”(《舞蹈的蛇》)波德莱尔的“我”完全从男性角度出发,女人在诗中根本没有机会开口说话;阿特伍德所采用的第二人称“你”则具有一种普遍化的,甚至是教诲的倾向。
事实上,波德莱尔对女人的刻画更像是一种自觉自知的虚构——基于诗人自己的感受,并且反过来赋予和肯定诗人的存在感一—他从来没有宣称自己正在描绘一种被普遍接受的客观事实,就这一点而言,波德莱尔是个更纯粹的诗人。而阿特伍德对女性以及性别关系的描述则多多少少带有一些政治的声音,这在《好骨头》中会更加突出(比如《造人》就以诙谐的口吻旁敲侧击地批判了流行文化中视女性为商品的诸多现象)。其实,阿特伍德对性别差异话题的持续关注也是她人道主义立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她的这一立场在文学或非文学领域里是始终如一的。
九年后问世的《好骨头》继承和发展了《黑暗中的谋杀》的文体、技巧和主题,是另一本关于在一个父权的、环境恶化的、殖民地化的世界里生存的“超小说”。相比从前,《好骨头》运用了更多后现代手法,并对大量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进行了戏仿和重构。虽说技巧上更前卫了,阿特伍德关心的仍是最传统的主题:生存问题。这一主题贯穿她的整个文学生涯,她曾称之为加拿大文学的核心话题。《好骨头》中的主人公——尤以“魔法师”式的人物为甚——往往是一些反讽式的英雄,在一个个业已失去了旧日背景的故事里跌跌撞撞,挣扎着要摸出一条自我拯救或改善人类现状的道路。
后结构主义时代的读者关心的几个问题:文学经典确立的过程;经典和非经典作品之间的关系;“中心”与“边缘”的关系。爱德华?萨义德提醒我们:“叙事的力量——或者毋宁说是阻止其他叙事形成的力量—对于文化和帝制都至关重要,并且是连接两者的重要纽带。”在这方面,女权主义和后殖民主义文学有着共同的目标:挑战经典,为边缘人物正声。
《好骨头》中《格特鲁德的反驳》一文是这种修正式书写的典范,矛头直指西方正典的核心——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的丹麦王后格特鲁德的形象几乎已被盖棺定论,“脆弱,你的名字是女人”这句话源自于她,最常用在她身上的几个形容词包括:淫荡、轻率、举棋不定、逆来顺受、不道德。然而,作为一个对剧情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主角而言,格特鲁德的话却少得可怜。剧中其他人物对她的性格和动机条分缕析,肆意解释,横加指责,而她本人却始终立在阴影中,以一些无实质意义的象声词或短句帮助对方将关于她的对话进行下去。这一形象是通过她对他人的回应,而不是本身的表现构建起来的。著名的第三幕第四场(王后寝宫)中,咄咄逼人、喋喋不休的始终只有哈姆雷特一人,格特鲁德则像一具噤声的傀儡,仿佛她在这场戏中唯一的使命就是听取甚至是配合儿子对她的拷问。阿特伍德选取的正是这话语权分配严重不公的一幕,把声音还给了格特鲁德——不仅如此,格特鲁德的声音成了我们唯一可以听到(读到)的声音。
这并不是说哈姆雷特的声音消失了,不是的。阿特伍德巧妙地令王后不是进行连续的单边对话,而是用停顿将它打断,停顿代表着被隐去的哈姆雷特的声音。格特鲁德几乎每句话的前半部分都是对之前哈姆雷特的(在这里是无声的)控诉的回应,后半部分才是她的挑衅。如果我们将莎士比亚与阿特伍德的文本并置起来看,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对话,并且,阿特伍德新文本的构架和思路也会清晰地呈现出来:
莎士比亚文本(朱生豪译文,下同):
哈姆雷特:来,来,坐下来,不要动;我要把一面镜子放在你的面前,让你看一看你自己的灵魂。
……
哈姆雷特:瞧这一幅图画,再瞧这一幅;这是两个兄弟的肖像。你看这一个的相貌是多么高雅优美:太阳神的鬈发,天神的前额,战神一样威风凛凛的眼睛,像降落在高吻天穹的山巅的神使一样矫健的姿态;这一个完善卓越的仪表,真像每一个天神都在上面打下印记,向世间证明这是一个男子的典型。这是你从前的丈夫。现在你再看这一个:这是你现在的丈夫,像一株霉烂的禾穗,损害了他的健硕的兄弟。你有眼睛吗?你甘心离开这一座大好的高山,靠着这荒野生活吗?嘿!你有眼睛吗?
……
哈姆雷特:嘿,生活在汗臭垢腻的眠床上,让淫邪熏没了心窍,在污秽的猪圈里调情弄爱——
对应的阿特伍德文本(拙译):
亲爱的,请别再和我的镜子过不去了。你已经打碎过两面了。
……
是的,我见过那些画像。非常感谢你。
我知道你父亲比克劳迪乌斯英俊。高高的眉毛,鹰隼般的鼻子,等等,穿军装很潇洒。但是,美貌并非一切,对男人而言尤其如此。虽然我很不愿意非议坟墓里的人,但我想,现在该是时候向你指出这点了:你爸爸实在并不那么有趣。高贵,当然了,这点毫无疑问。但是克劳迪鸟斯,好吧,他喜欢时不时喝上一杯。他喜欢精美的食物,他喜欢开玩笑,明白我的意思吗?你不必为了遵守比你圣洁的什么人的准则而蹑手蹑脚。
……
让我告诉你吧,在那种时候,每个人都会变得汗津津。你自己尝试一下,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真正的女朋友对你可大有好处。不是那个面孔惨白的——她叫什么来着——她被捆在束胸里就像一只高级火鸡,散发出“别碰我”的气味。若你想知道我的看法:那姑娘可有点儿不搭调。处在边界线上,一点点震惊就会把她推下悬崖。
给你自个儿找个实在点的伴。在干草堆里高高兴兴地打滚。然后再来找我谈论“肮脏的猪圈”。
就这样,阿特伍德通过格特鲁德的声音把哈姆雷特和与之同名的老国王(“你有时候一本正经得可怕,就像你爸。”)拉下了神圣的宝座,丹麦王子那著名的忧郁肃穆的形象变成了一个行动笨拙(总是打碎镜子)、邋里邋遢(“看看你在威登堡的学生宿舍——那个乌糟糟的猪栏吧。除非事先得到警告,我可再也不会去那里拜访你了。”)的普通小青年。更重要的是,由于王子不再有仇可复(在阿特伍德那里,克劳迪乌斯并非杀死老国王的凶手),哈姆雷特和克劳迪乌斯的冲突便大大地世俗化,沦为了新继父与成年继子间再寻常不过的家庭冲突(“顺便一提,亲爱的,我希望你别管你继父叫作,‘膨胀的国王’。他是有一点儿偏胖,你这么叫他,很伤感情。”)
并且格特鲁德响当当地为自己的欲望正声。在莎士比亚那里,哈姆雷特(以及背后一整个男权时代的声音)指责格特鲁德淫荡,而在阿特伍德那里,格特鲁德则指责哈姆雷特和他父亲一样假装正经——正值青春年少却缺乏欲望,不正常的是哈姆雷特,而不是她自己。“请别再和我的镜子过不去了。你已经打碎过两面了”恰恰指出哈姆雷特声称要她看的根本不是她的灵魂,而不过是他自己代表男性立场的目光,通过拒绝这种目光,格特鲁德亦拒绝了儿子对自己私生活的干涉。在莎士比亚那里,王后的寝官禁锢着格特鲁德的身体和言行,到了阿特伍德那儿,寝宫却变成了王后身为女人唯一可以掌控全局、伸张权力的地方——格特鲁德正是这么做的。
格特鲁德在篇末坦率地承认,老国王是她自己杀的(“哦!你居然这么想?你以为克劳迪乌斯杀了你爸爸?好啦,难怪你在饭桌上对他那么粗暴了! 不是克劳迪乌斯干的,亲爱的。是我。”)——在这一点上她是有罪的。阿特伍德的格特鲁德是个为自己的行动负责的女人,行使选择权时毫不含糊,从而颠覆了四百年来人们眼中那个卑微、依赖别人、凡事做不得主的“傻女人”形象(参见《好骨头》中《现在,让我们赞颂傻女人》篇末——“现在,让我们赞颂傻女人,她们是文学之母”),值得注意的是,阿特伍德的重写恰恰是建立在对这一角色的“标准阐释”的基础之上的。她并不做出评判,只是提供了可能性:她的格特鲁德有权看重欲望,无论是哈姆雷特抑或莎士比亚本人都无权对此指手画脚,在她那里,这两个男人才是“他者”,才是“第二性”,格特鲁德则第一次获得了真正开口说“我”的机会。阿特伍德就这样对经典文本的经典阐释进行了非经典的重写。
阿特伍德在《黑暗中的谋杀》和《好骨头》里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寻找影子的姿势。在文字世界里,正视、侧视、俯视、仰视有时候依然不够,还要把视线投向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重写经典并不在于否定已有的,既然过去不能被一笔勾销,那么故地重游也无妨——只是要带着慢下来的目光。
2009年7月20日 包慧怡
Ⅰ.
自传
最先闪入我记忆的是条蓝线。线在左面湖天交融处。那里有片白色的沙石峭壁,但从我这儿望去看不见。
右面湖面渐窄,成了条河,沿河有片堤坝,河上跨了座棚桥,两岸还有些房屋和一座白墙教堂。前方有块岩石汀洲,岛上疏落地生了些树。河岸散落着大块大块的卵石,锯短的大树干从上游漂流而下。
我身后有座房子,还有条通往森林的小径,顺着小径可走到另一条小道,但站在我这儿看不见它,虽然确实有这么条路。时而小径稍宽;某个遥远的冬季,伐木工牵着马儿走过,马背上饲料袋里的燕麦洒落下来,在地生了根发了芽。那儿还有老鹰筑巢栖居。
河中的岩石汀洲上曾残留过一具被咬噬了一半的鹿尸,尸体散发出铁的气味,闻上去像铁锈和手掌的汗混在了一起。就在这气味中,眼前的一切都消融了,景致不复存在,化成了别的什么东西。
秘制毒药
我五岁那年,曾和弟弟尝试着制毒药。我们是城里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这么干。我们在某人屋子里放了个颜料罐,把所有能想到的毒物都统统往里投:毒蕈,死老鼠,貌似有毒实际上不一定有毒的花楸果,还存了些尿液待适时加进去。等罐子满了,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将剧毒无比。
问题来了,一旦毒药制成,我们就无法对其置之不理。得做点什么。我们不想在某人饭里投毒,但又找不到一个对象来给之前的一切画个句号。没有谁让我们恨之入骨,难就难在这儿。
我记不清我们最后是怎么处置这毒药的了。是让它留在那棕黄木屋的角落了吗?还是朝谁扔了去,比如无辜的小孩?对大人我们可不敢这么干。看着孩子的小脸上淌着泪水、粘着红果子,我们终于如饮醍醐,哇,这毒药还果真有效。我记忆中的画面确实是这样的吗?我们到底有没有把毒药扔出去,我到底是不是清白的,我有红果子顺着水流漂进了水沟的印象吗?
我们最初为什么要花心思制毒药呢?我仍记得我们添加搅拌时喜不自禁的样子,似乎掌握了魔力,神气之极。配毒药和做蛋糕一样极有意思。所以人们热衷制毒药。如果你不明白这一点,那随便什么东西都明白不了。
1911年男孩自己的年度聚会
聚会在祖父的阁楼上举行,那儿有一架手摇簧风琴,有堆到屋檐一般高的欧美平装书,还有一具人体模型,祖母腰围纤细时的体型就这样被金属线定格下来了。阁楼上弥漫着干腐气,还漂浮着烟熏鳗鱼的味道,幸好有扇窗,可能由于灰尘的缘故,照进屋的阳光格外金灿。正是这黄油似的阳光勾勒着非洲大地上的块块洞穴,洞穴内回音阵阵,地下的溪流在黑暗中潜行,瞎眼白鳄鱼出没无常,坚守着刻有埃及象形文字的隧道口,入口处还有致命的毒蛇和钉子群作武装防卫,钉子群是两千多年前为保护密室内的圣珠而扎下的,也不知为什么,在这样的故事里,圣珠总是黑色的。
黑暗中众人仰慕的球根状石头若隐若现,故事主人公一把夺过置于石端的宝珠,卑鄙,他们就喜欢用这个词,在其他宗教里,女神被视为与火焰一样狂暴失常。持着弯刀的阴险教士无处不在,他们可以像大猎犬一样嗅出你的行踪。教士行走时赤脚无声,等突然到了个稳当的地方,就一个接一个滑下山,蹦着跳着,发疯似的欢欣大喊,子弹砰砰射出,身体滚入灌木丛,没入拍岸的浪花,落在等候的船只上。对于偷盗抢劫,大英帝国鼎力支持。
连载故事的最后一期怎么都找不到;阁楼里没有。于是1951年的我就悬在故事当中,有时我一如既往地等待故事结局,有时甚至干脆自编自导。我想象着自己在伦敦某个书架满屋的图书馆里呷着浓浓的白兰地,跟几个待在水牛头标本底下的上层绅士在那儿谈天说地,壁炉里火苗烧得很旺;或是在非洲大草原上,一颗子弹射进心脏,鬼知道贪欲会让人干出些什么!就像瞎眼白鳄鱼一样欲壑难填。那时仍有插着鸵鸟羽毛的酋长和值得殊死搏斗的劲敌,仍有忠诚可言,故事是这么说的。透过金色的尘埃和飞扬的荚壳从阁楼窗户望去,没上油漆的谷仓映入我眼帘,干草像烹制鸡鸭前填入膛内的填料模样从厩楼里运出,粮仓外一角拴着祖母的奶牛。如果你没带干草叉,母牛就会设法来钩你。它鬼鬼祟祟地跟在一些我们看不见的人的身后,很可能在我那半个表叔后,表叔在一战时中过毒气,之后就再也没恢复正常。连载故事书就是他的。
战前
很久以前,还未打仗的时候,日子完全不一样。每天五点,你只要去码头尽头瞅瞅看看,定然会大吃一惊。那有一棵树,树枝上挂着诱熊上钩的早餐或晚餐,熊越聚越多,它们围着木房营蹦啊跳啊,你尽可傍晚时分到垃圾场那儿把它们干掉。我就认识一个背弓挎箭的人,他技术平平,有时射偏,但就像真正打猎那样,他会顺着血迹斑斑的小道走进森林。那时,人们已不再像以前那样搭建木头房子了。之前,人们冬天会让马把树运到结冰的河边,春天便热火朝天地拖树木,用枪射,它们顺着河水流到锯木厂。厂里用的是瑞典芜菁锯子和双刀头斧子,如今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工具了,一旦人们忘记了如何锯木头,就得花上好多年才能把这本事传人,而且也没有人愿意学。现在人们用卡车和推土机,走到哪里,就把那儿夷为平地,乱哄哄的一片,树桩树枝四处散着,鱼也没有了。印第安人的生活随之改变,他们学会了在天上飞,坐飞机。他们原本从不在树林里喝酒,在林子里喝酒的是白人,印第安人在镇上喝,树林对他们而言至关重要,在那儿醉酒太危险,一不当心就会让林子烧起来。那时一旦起了火,人们就会出去救急,这是全体总动员的事儿。要碰上大风,火势就疯狂地蔓延,甚至还会从岛上烧到其他地方。人们汗流浃背拼命救火,一刻也不睡。
而现在,为了找活儿干,印第安人还故意放火烧林。谁管呢,失去的只不过是周末开快艇的一片水域。在战前的那些日子里,印第安人自己制木船、造五匹马拉的摩托车。
太阳下山了,跟以前一样落在西边,天空漂浮着桃红的云彩,云朵四周镶着银边。似乎有所等待,但却又不尽如此。除了风和码头的轻浪,没有其他声响。这里没有一个人。小路走到这里便不再会有人了,你可能还心存错觉,以为即便现在仍可以保留以前的一切。这就是很久以前。这就是战前。
惊悚连环画
我十二岁那年,常和小伙伴C去偷杂货店铺架子上的惊悚连环画。那时一本画册只需12便士。去学校的路上,我们读着画册,模拟电台的声音,加入特殊声效,夸张地表演各个部分,好像我们操控所有的一切似的。人面青青紫紫,血肉淋漓恐怖,尖叫刺耳骇人。我们靠在丧礼店外的矮石墙上笑不成声,C(C的母亲告诫她不得用学校的马桶,以免染上说不清的什么病)不得不跷起腿求我停下。
我俩走在路上,舔着柠檬棒棒糖,我随口说:“告诉你,我真的是个吸血鬼。”棒棒糖是我们花钱买的。
“你不是,”C反驳道,语气有些迟疑。
“我是,”我平静地说。“但你不用害怕。你是我朋友,”我声音低了八度。“我真的是死人,真的。”
“不要说了!”C说。
“什么不要说了?”我不解地问。“我只是告诉你真相。”
就这样我们从丧礼店到加油站一直走了四个街区。接着我们便开始谈论男孩子。
冬天,放了学天暗下来,我们就扔雪球从后面袭击路上的大人,并且注意不要打中,见大人们对此一无所知,我们更是笑声连连。一次我们还真击中了,中招的是个穿麝鼠皮服的中年妇女。她回过头看着我们,脸色发白,怒火中烧。我们转身开逃,心怀愧疚地尖声笑着,跑到后面角落里的雪堆躲着,摸着肚子。
“看她的脸!”我们大笑。
但我们确实害怕了。妇女的表情,那极度的憎恨,那可真是一点不假。活着的人来来往往从我们身旁走过。
男友
有一阵我自己做衣服穿。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我呢,是出了又缝、缝了又出的密密的线口吗,是握针的食指吗,还是地板上四处散落的线段子?那年我十四。吸引我的是束腰女裙,裙子自腰处摆开,到下面成了多褶式样,乳房在上面隆起突出。
记得那是条粉红裙子。我穿着它走在田野上,右面是购物中心,左面是方砖屋参差而立的山丘。我手里拿着些书,还有一本笔记本,叫活页本。在我左手与山丘的房子间还走了一个人,我的一个男友,他没有摸我。我忘了他的名字,也记不得他长什么样了。唯一记得的是那条裙子,后来裙子穿旧了变小了,我就把前面的金纽扣剪下来留着,裙子扔掉。那个男朋友现在还在,但仅仅像一块阴暗区域似的存在着。没有阴险邪恶的意思,只不过是树下的一片阴影,气味难辨,像皮革,像香蕉皮,像破旧的电影放映厅前的走廊,好像还有一丝将来的气息。我眼前唯一的画面是穿着蓝白运动鞋的两只脚。
我还有一个男友,和我跳过舞的。我穿着大红色的舞裙,我还清楚地记得裙子在男孩的腿旁起伏飘摇:我在朝下看。男朋友的样子模糊地浑成了一团,因为我没戴眼镜,我外出时从不戴眼镜。我从不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而在我双眼清晰时,我发现他也从不清楚我确切的模样。那时我仅靠触觉和嗅觉在由黄昏外出男人组成的世界中摸索爬行,完全被虚荣冲昏了头。男友们朦朦胧胧就在一胳膊远的地方,中心坚硬,边缘一团雾气,路灯从窗户泻进已关了马达的汽车内部,男友的身体就在这光芒中闪闪发亮。正值春天,有着温暖的气息和一轮满月,即便已到日落之时,一切都还显得那么饱和,湿湿地浸润在剃须膏和呼气的味道中。男友的身体总是黏黏的。
往上,男友们的形象便化为肌理,一块两英寸的皮肤,若俯瞰,可以看见头发根根分明地立着,既更清楚又更模糊。那时,我最想念的就是环绕在他们头上的光环,我伸手想去摸椭圆的那圈微光,触到的却是裹着身体的衣服,而且还是灰色的。我在看什么?火箭在火星上着陆,从那儿望去,火星就不再发光了。
维多利亚滑稽歌舞剧
我去看过两次维多利亚滑稽歌舞,确切说是一次,还有一次是朋友看了回来跟我描述的。两次我都觉得非常享受。年轻女子去这种地方可谓惊世骇俗,我们却以为妙趣无穷;甚至觉得和去教堂一样有意思。
除了脱衣舞表演,你还可以看电影,听单口相声,欣赏男人边唱歌边要盘子。那里彩光迷离,红的、蓝的、粉的混在一起。每位登台的女孩都有个假名:跟你走小姐,做得好小姐,拉鲁火焰女王。我喜欢她们的名字和服装,多么有创意啊,而那些演技娴熟的女孩就更得我心了,她们让服饰的流苏左右摇晃,腰和臀部扭得像在绕圈。脱衣之前有这么一套,还是很讲究艺术技巧的,简直就跟要盘子一样。我喜欢看她们在光彩池中游动漂浮,像美人鱼在玻璃镜后游泳。
有个女人登台时先背对观众,聚光灯打在她身上。她戴着长长的白手套,穿着一袭黑晚礼裙,双臂张开时黑色的薄纱衣袖就像动物的透明翅膀。她用背脊和双臂做足了功夫;但最后终于转过身时,却露出了苍老的容颜。脸用粉霜涂得惨白,嘴唇抹成鲜亮的粉红色,但她确已春老人归。一股羞愧之情穿过我的身体,我再也不觉得好笑了,我不希望看到这个女人脱衣服,实在看不下去。我虽非台上的那个女人,却觉得活活地被暴露和羞辱了。猜得出,观众会嘲弄着朝她扔东西,他们当然会觉得受了骗。
女人拉开拉链,黑色晚礼裙滑到地上,开始扭臀。她微笑着,脸上如戴了个白面罩,粉红的双唇里牙齿忽隐忽现,像失去光泽的卵石。讽刺之极,这不是她的本意,她也清楚,这又是一个把戏,可我们都不知玩把戏的人是谁。戏法来得太突然,一切游戏之意都消失了:台上的身体是那么真切,一具老去的身体,不是在远离观众的光影某处漂浮,而是像我们一样,静止在了时光中。
维多利亚滑稽剧歌舞霎时一片死寂。没人出声。
晕厥
你直挺地站着,跟平常一样双脚着地,突然眼前的景致变了样,看到的是树根而不是叶茂的树冠,地板越离越近,顿时视野越来越窄,接着便是吱的一声,像翅膀忽扇,但又非天使的翅膀。
我第一次昏倒是在九岁,当时我在一幢维多利亚式的房子里,冬天人们穿着大衣,攒动地看小鸡胚胎的展览,一天大的,五天大的,胚胎在不同时段被人为地停止了生长置放在瓶里。展览中还有一对双胞胎,是人体,一模一样的兄弟俩,他们的静脉和动脉都填入了有色橡胶,体内还保存着海扇似的胎盘,原有的粉红色已褪为灰白。接着我再抬头,眼看见的就都是黑压压的腿和帆布套鞋。我记不得什么时候身子弯了下去、头什么时候栽倒在地。
还有一次,我提着装着碎玻璃的篮子过码头,路上滑倒了,手也被割到了骨头。我坐起来,检查自己的身体;一时之间还没出血,但我知道的确伤到了骨头,骨头就在那里,离我很近,眼珠一样白闪闪地看着我。那时我已长大一些了,所以我一听到翅膀忽扇的声响便把篮子扔在地上。伤口恰好在指头活动的关节处,所以后来没留下我想要的伤疤。虽然人们不希望我口说无凭。
打那以后,还发生过更糟的事,但神秘鸟却不复出现。晕厥是因为我们见了不忍卒睹的东西。神秘鸟栖居在既无太阳也无月亮的遥遥之地,某日它在那没有叶子的树木上发出召唤,说我会回来的,那时你就会发现我多么仁慈了。
Ⅱ.
原材料
音乐。我们为什么要旅行?换言之,我们在这儿做什么?想把皮肤晒成古铜色几乎是没可能了,这里雾气沉沉,已过了晒肤的时节。有意寻花弄月的人在对面酒吧处,三个弹着木制乐器的男人在那儿高声地合唱小夜曲。而期盼实实在在经历的人(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都在这边围着露天小桌坐着,身后是起起伏伏灰突突的大海,人们兀自吃着报纸包裹袋里的小虾,挤挤柠檬汁,蘸蘸盐,动作老练得俨然一副当地人模样。真实的体验,这就是我们想要的,也就是说喝龙舌兰酒时在瓶子里找出一条真真切切的蠕虫。然而,我们仍无法得知谁是值得信赖的。虫也有可能是假的。
这个男人既不想要罗曼司,也不要什么真实的体验。他有事务在身,只想找个人谈谈。按他的话,就是讲讲英语。我无所谓,尽管他连对小虾都不感兴趣。他还年轻,我打探出他年届三十,一口美牙,小撮金色的胡子,下颌比起牙齿逊色了不少。多数时候他都微微笑着,在不谙世事的人看来,那一双眼睛闪着坦率真诚的光。他说起话来,声音像嗷嗷猎犬,又像风琴低低作响,但绝不出格。他一切都控制得那么得当。他告诉我说已经离了一次婚,原因是离家太频繁。但也是迫不得已才离婚。
今天他休息。明天就要到别处去,到附近某个城镇。船长不见了。眼见他进了妓院就再也没出来过。这家伙挨个逛遍了镇里所有的妓院,为的就是找到对他胃口的女人。倘若船长失踪了,生死不明,其妻子便可坐收一百万美元,当然除非万不得已,船主是不会愿意付这笔账的。
这不是太危险了吗?我说。
妓院可是附近最安全的地方了,年轻男子应道。
嫖客想要保住声誉。我去时总是带着警察。
然后呢?我问。
通常就一直转悠,直到找到某个知道内情的人,他说。然后你就明白了他们准备为名声出多少钱。
你是说行贿?我问道,身子一边朝北偏。
就是这样,他说道。事情就这么成了。我最喜欢阿拉伯人,个个坦诚布公。他们甚至还帮你写下:他们想保住什么,保到哪种程度。你大可不必蹑手蹑脚地走。而这里的人让你猜,要是哪儿猜得不对,他们还便觉得受辱了。要不就把你视为傻蛋。
你有没有害怕过?我问。你带枪吗?
害怕的时候我就走掉,他说。我经常害怕,于是也经常走掉。没必要把命搭上。他说这些不是为了炫耀,只不过是陈述其想法。
那么你肯定很喜欢旅行咯,我想给他找个台阶下,于是就这么说。
他浅浅一笑,说,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这是工作。
我又吃了一只虾,吃的时候先掐掉虾尾巴,我忖度着这次聊天能不能算作真实的经历。一个乐师走过来,他以为我们是恋人,接着很快我们就淹没在昂贵的乐声中。
乞丐。吃得怎么样?等你回来他们就问。简直不知如何形容了,你答道,而接着你便开始形容东西是怎样的,大家都觉得非常愉悦。有吃的,当然,虽然不总是尽如人意。比如,菠萝就不咋样。
四周热气腾腾,我们围坐在锡铁桌旁,品着当地的啤酒,尝着葡萄干小面包。我们身后的墙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绳结装饰。一个肤色棕黄的老男人走进来,拖着脚走路的样子在我们看来装腔作势得很。他嘴里只剩下两颗牙,胡子也该剃了。
他微笑着想跟大家握手。我们便和他握手,三个人都握了,而且都面带微笑。他可能不会说话,或者他假装不会说。不管怎样,他伸出拳头,先伸向我的朋友,接着又伸向和我在一起的男人,可能是想指(我猜)谁是结了婚或寻云雨乐子的一对儿。指错了,我们仍然面带微笑地纠正他。他点点头,把动作重做了一遍,我们被逗得笑不成声。我们从来就属于追逐真实经历的一拨人,然而跟旅行团走也不是毫无可圈可点之处。
他拍拍我的肩,右手五指合在一起揉搓了半天。我们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便讨论了起来。他等不急了,转身朝门口走去,背对着我们。
我觉得他是想要钱,我说。不给乞丐钱会不会倒霉?
顿时乞丐弯曲的脊背透出不祥之感。鬼知道他想些什么、怎么诅咒我们的呢!我们翻寻出些硬币,握在手中,等他再次飘过来。他正在绕圈子,还不等他乞求我们就把硬币给他了。又安全了。
但就在我们的男人、我们的保护神离开桌子去付账时,乞丐走了回来。他觊觎着吃剩的面包,盘子里咬过的面包一片狼藉,湿润润的像雨水淋过的野餐食品。他指指面包,又指指自己。我把面包给他,他拿着面包走到门口啃起来。
我们一边收拾相机和行李包,一边刮擦着椅子后背。乞丐又来了,站在我们中间用胳膊挤挤掇掇,比先前还要急切。这次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想要更多的东西。何时才到头?要是不注意,他会跟着我们到旅店爬墙上来,还硬挤着和我们一起乘飞机,说不定哪天就出现在家门口的草坪上。他拒绝扮演乞丐角色了,同时也不让我们扮困窘却慷慨的旅客,他激怒了我们,真是太过分了。
走开,我们说。我们用手做出打枪的姿势,把那乞丐当成鸟。他又恢复了微笑,迅速变回原来的角色,还是以前的衣服,咧着嘴,显出既愚昧又和蔼的样子,两颗牙露了出来,一嘴的天真和狡诈。他差不多松了口气,离开了。
味道怎样?他们问。真无味,你说。鸡肉挺多的。不要吃色拉,会打嗝。不要喝水。
帕仑克[1]。我有恐高症,却不怕黑暗狭小的空间。你不恐高,却对黑暗狭小的空间心有畏惧。那我们去哪儿好呢?
今晚吃鸡肉,pollp[2],这是我吃巧克力酱和炸薯条时学到的第一个意大利词,这个词像蒲公英一样无处不在。我们比对面的男人多付了一倍的钱。他是当地人,而且还是警察局长,他吃饭时也把左轮手枪的保险栓打开。鸡肉在我盘里棕色的酱汁中滑动,这和我们透过火车车窗看到的一样,也是鸡肉在棕色的酱汁中滑动,狗追着鸡肉,小男孩追着狗,小男孩又被他们的母亲追着,女人们穿着绣花白色长裙,裙子的价格我在市场上没注意看。一切都发生在雨后越发青绿的树下。透过窗户,景象质朴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