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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美-亨利·詹姆斯/译者:柯宗佑 当前章节:1561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18

《波士顿人(出版书)》

作者:[美]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译者:柯宗佑

内容简介:

《波士顿人》写于一八八六年,亨利·詹姆斯希望以这部作品响应当时如火如荼的性别平权运动现况,对当时的社会样貌有独到观察。后来本书也直接衍生出「波士顿婚姻」一词,指的是十九世纪末美国新英格兰地区两位女子的同居关系。出版当年,因书中的性别观点、政治立场而引发热议。书评家认为《波士顿人》与《一位女士的画像》是詹姆斯文字艺术最为杰出的两部作品。本书是文学首次介入性别运动的重要经典,《大英百科全书》将之评论为「十九世纪最成熟的社会小说」,学者则誉为「第一本描写女同志悲剧英雄的英美现代小说」,问世跨越三个世纪,这部经典作品在性别议题、文学史上的影响力仍持续不减。

《波士顿人》故事以1870年代的美国城市波士顿和纽约为背景,描写了美国社会各阶层人士为了占有一位有演说才能的女孩子藉此拥有一笔丰厚的社会资源而展开的一系列名利争夺战。詹姆斯以这本小说考察了美国内战后的商业价值观对人际关系的侵蚀,表达了自己以审美求自由精神与健康交往的社会交往伦理思想。

导读 《波士顿人》与十九世纪末期的「新女性」

主要人物简介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亨利.詹姆斯年表

导读

《波士顿人》与十九世纪末期的「新女性」

文/阳明交通大学外国语文学系副教授 辜崇豪

《波士顿人》描述一八七○年代的新英格兰女权主义者奥莉芙试图将年轻女孩芙雷娜留在身边,无奈她最后还是选择奥莉芙来自密西西比州的亲戚兰森。这三角习题不仅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延长赛,也是新旧思想、城乡、阶级与性别的竞技场。但有别于一般异性恋「两男抢一女」或「两女抢一男」的戏码,这边上演的是一男一女抢同位女孩。芙雷娜不见得是现在所谓的「双性恋者」挑选男女伴侣,而是奥莉芙与兰森各自代表进步与保守力量,双方都积极争取女孩所代表的新美国。

再者,小说在一八八○年代中期先在杂志上连载,后成书出版。此时欧洲正值剧烈的性别板块运动:一八八五年英国通过拉布谢尔修正案(Labouchere Amendment),将男性间的「严重猥亵」视为犯罪行为。王尔德(Oscar Wilde)与图灵(Alan Turing)就是该法案的受害者。来年德裔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出版《性精神病态》(Psychopathia Sexualis),书中详述各种被视为疾病的性别(同性恋、性虐恋等等)。如此看来,小说中蕴含的「波士顿婚姻」(Boston marriage,通常指两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一起生活),如果不算同性亲密行为在美国被广泛体制犯罪化与病理化前的「纯真年代」,也怕被后人说是女同性恋挂着「闺密」的旗帜暗渡陈仓。

这两种读法都有道理,但也都不太对。

的确,相对于当代影视作品可畅谈同性情欲,《波士顿人》显得隐讳。奥莉芙认为芙雷娜是「能当灵魂伴侣的同性友人」,并邀她同居。这在暗示奥莉芙是女同性恋吗?其实,这种从现在「女同性恋」主体去看过去同性关系的线性历史观,常会粗略地将「过去」与「落后」画上等号。除了没有以当时性别、文化脉络解读过去外,更常自满于现在的「开明」。把故事两位女主角当作去性化的女同性恋始祖,也或许满足现代人寻根的情怀(原来那时就有女同性恋!),但这忽视性别/文学/历史在相同与不同时空的异质性。由于个人与环境种种因素,不是每人每时每地都将结婚视作人生必经道路。根据《纽约时报》估计,在一八六九年美国东岸各州约有二十五万的年轻女子不期待结婚,因为内战伤亡,使得男女比例失衡。注1除了外在因素可能促成女子同居、建立浪漫友谊(romantic friendship)或被迫单身,也有人本身就喜欢独身(celibacy)。女作家菲尔兹(Annie Adams Fields)在丈夫一八八一年逝世后,就跟同为女性的作家朱艾特(Sarah Orne Jewett)同居。从这角度读奥莉芙,想跟喜欢的女生同住不一定就表示她是不言而喻的女同。正因为「波士顿婚姻」不以双方有无从事性行为定义,也不是单纯找人分担日常支出的室友关系,这词不能简化为「女同性恋」的前身或原型。注2

虽然奥莉芙最后看似输给代表保守力量的兰森,这种双方势同水火的修辞会让人忽略奥莉芙自称的「进步」需要批判。奥莉芙家唯二男丁死于内战,姊姊也长年旅居欧洲(最近返美),加上她自己有继承遗产,所以有余力投身女性改革。如果今天主角换成芙雷娜母亲,所写出来的新英格兰女性,就会截然不同。塔兰特太太身为废奴主义者后裔,却嫁给来自宾州乡下、卖铅笔的流动摊贩。她的丈夫后来变成颇有名气的催眠治疗师,但其实比较像招摇撞骗的神棍。这让一心追求专业,想跟男医师平起平坐的女大夫普兰森嗤之以鼻。在波士顿倘若没钱没房没闲,空有理想也难展抱负。女性改革群体里,也常彼此相轻:奥莉芙就曾暗自批评柏艾女士没品味,而非就其改革观点给建设性的意见。而奥莉芙自己一味强调女性比男性优越,挖掘女性受难史,要男性付出代价。她灌输芙雷娜极端的性别观,希望透过芙雷娜的演讲魅力发挥影响力。事实上,小说人物对于婚姻、关系与女权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塔兰特先生曾加入提倡多偶制的卡尤加社群;塔兰特太太觉得拚命替女儿找个金龟婿是不道德的;费林德太太不因担任女权领袖就毁婚;柏艾女士为了改革换得一身病痛,一贫如洗,却让人感觉一事无成;普兰森大夫面对女权运动选择冷处理;奥莉芙的姊姊时不时想再婚;芙雷娜自己则偏好「自由伴侣关系」,除了奥莉芙与兰森,她也一度跟某位纽约贵公子走得很近。比较起来,奥莉芙将男女关系形容得剑拔弩张,动不动就要为姊妹讨公道或要人选边站,自己却拿钱收买塔兰特夫妇,换取芙雷娜留在她身边。这真的「进步」吗?

詹姆斯很擅长描绘各种情感、观念与金钱的纠结。早年《黛西.米勒》叙述活泼开朗的美国年轻女子来到世故的旧大陆。黛西因为太好亲近,给人轻浮、随便调情的印象。这番行为要不让严谨的欧洲人看不懂,就是当笑话看。可是故事多透过某位对黛西有好感但困惑的欧洲男性角度叙事,不是全知,自然受他自己的经验、喜好与知识限制。在《奉使记》中,一位有钱有势的麻州寡妇,先后遥控她的未婚夫、女儿与女婿,希望他们跨海解救她的宝贝儿子。寡妇一口咬定某巴黎恶女带坏自己的小孩,没料到小孩有自己的情欲、想法与心机。在《金钵记》里,一对移居欧洲的美国父女各自结婚或再婚,但偏偏彼此对象是旧爱,而且父女感情也常常好到让彼此配偶吃味,彷佛自己是第三者。这几则故事的主题都围绕着婚姻、爱情与财产。男男女女不见得财富自由就情欲自由;自由恋爱的代价可能是饿肚子或身败名裂。在《波士顿人》中,奥莉芙打着「进步」的招牌,也很懂得享受物质生活,但因为强调「克制自己」,她的感情观很讽刺地受传统清教徒思想制约。相反地,塔兰特太太知道先生骗人、曾在卡尤加与他人「交流」,但还是维持婚姻。可是,也就因为她知道婚姻对女人很操劳,她不催芙雷娜结婚。在知悉奥莉芙邀她女儿同住时,她觉得多一个家很好。她对家的想象既传统(最好跟有头有脸的男性结婚生子)又新颖(可跟家境富裕的女性同居)。可这「新颖」建立在「妳不要挡我女儿结婚」、「妳得供她吃穿」、「妳要补偿我们家经济、精神损失」的前提。塔兰特夫妇没卖女儿,但的确把她当摇钱树。

就詹姆斯作品全集而言,《波士顿人》不是他最卖座、最典型(跨大西洋)或最有名的作品(晚期的《鸽翼》、《奉使记》与《金钵记》是其艺术颠峰之作),但这是他在一八八○年代写社会议题的代表作之一。故事中的女性改革,透过奥莉芙平日的愤慨,呼应十九世纪末期的「新女性」主张。当今面对家暴、人工流产权、社福移工、跨性别女性与有色人种女性等议题,更可感受女权主义者与其同盟义愤填膺(虽然女性主义内的杂音也不少)。从性别平权的角度回头看,奥莉芙的存在宛如芒刺在背:故事开始没多久,她就被形容像「暴风海面上的小艇」」。虽说这形容目的在于点出她经常焦虑不安,不在于将她英雌化,但奥莉芙不像兰森,连离家北上讨生活都还坐拥男性特权与南方仕绅的傲气。与其说奥莉芙抢输兰森象征女性改革或女同志同居功败垂成,倒不如说结构性的性别与阶级不平等很难一朝一夕推翻。奥莉芙有她的阶级特权与手段,但也有她的性别成见与盲点。詹姆斯很有意识地不要让读者完全认同奥莉芙,而是要从她的政治要求去关切女权议题,但也从她的言行举止去衡量她的偏见。

至于芙雷娜是奥莉芙与兰森对弈的棋子?还是在爱情与友情之间游走的棋手?她是个与其跟支持者在同温层取暖,不如用生命去感化顽固反动者的圣徒?还是个被爱冲昏头,断送锦绣前程的傻瓜?她最终是摆脱奥莉芙做自己?利用兰森将了大家一军?证实看似过时的骑士精神仍是部分新女性的紧箍咒?还是不知不觉成了女性受难的新代言人却享受其中?这就留给读者自己评断。

注1:Alice Kessler-Harris, Out to Work: A History of Wage-Earning Wo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1982]), 98.

注2:近期有评论家改以「女性改革者」或「独身」阐述奥莉芙与芙雷娜。也有学者强调,「波士顿婚姻」从外(地方)分类个体,而非从内定义个人性主体。参考Natasha Hurley, Circulating Queerness: Before the Gay and Lesbian Novel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8), 14, 150, 286–87n5.

主要人物简介

· 奥莉芙.钱斯勒:波士顿的上层阶级,积极投入女性权益的改革运动,性格拘谨敏感。

· 芙雷娜.塔兰特:富有群众魅力、擅长演说的少女,容易受人影响,与奥莉芙一见如故。

· 塞拉.塔兰特:芙雷娜的父亲,举止浮夸的市井催眠师,一心想借着女儿的魅力名利双收。

· 贝索.兰森:奥莉芙的表哥,来自密西西比的律师,十分轻视女性权益改革运动。对芙雷娜一见钟情。

· 爱德林.露娜:奥莉芙的姊姊,育有一子纽顿,喜爱物质享受,对改革运动不以为然。

· 费林德太太:女性主义者,善于煽动群众,是波士顿举足轻重的改革领导人。

· 柏艾女士:波士顿女性运动受人敬重的元老,年事已高,性格敦厚老实。

· 普兰森大夫:外科医师,负责照顾年迈的柏艾女士。志不在投入改革,对科学与医学更感兴趣。

· 马提亚斯.帕登:杂志社编辑,也为报社写文章。是芙雷娜的爱慕者。

· 布拉吉先生:曾就读哈佛法律系,来自纽约的富裕家族,交游广阔,是芙雷娜的爱慕者。

· 葛来西先生:曾就读哈佛法律系,富有学识,能言善道,与布拉吉先生是同窗,两人交情深厚。

第一部

1

「奥莉芙大概十分钟后就下来了,她叫我通知您一下。大概十分钟,奥莉芙的作风就是这样,没有五分钟、十五分钟这种事,但也不会是十分钟整,更不会是九分钟或十一分钟。但她倒没叫我告诉您她很高兴和您碰面,因为她也搞不清楚自己高兴不高兴,只是她也不会随口胡扯。她这人就是诚实,奥莉芙.钱斯勒啊,就是个规规矩矩的人。波士顿人都不撒谎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算了,总而言之,很高兴见到您。」

这段话一气呵成,是个丰腴貌美的女士说的。她带着盈盈笑脸,走进窄小的客厅,向等待了一会、已经读起书来的访客打招呼。访客先生虽然站着看书,却读得津津有味,显然,他一进门就把桌上的书拿起来,很快扫视整间公寓一眼,整个人就钻进书里了。当露娜太太走过来,他立刻放下书本,笑着和她握握手,再接着她的话回道:「所以,您的意思是您会说谎啰?这句应该也是谎话吧。」

「不不不,就像我跟您说的,我已经在这个讲话毫不含糊的城市里待了漫长的三个星期,」露娜太太回嘴道:「就连很高兴见到您这种话,也变得没什么惊喜了。」

「这句话听起来不像称赞我啊。」年轻男士道:「我会假装自己不说谎。」

「天啊,当南方人究竟有什么好?」女士问道:「奥莉芙要我转告您,她希望您能留下来吃晚餐。她会这么说,就表示她很期待这件事。她愿意冒险试试看。」

「她也跟我一样爱冒险吗?」访客稀松平常地问道。

露娜太太从头到脚打量了对方一番,带着笑意叹了口气,彷佛对方是一长串直式加法。确实,贝索.兰森给人一种绵长无尽的感觉,像是一整列数字,虽然他已经尽量和女主人派来的接待谈笑了,看起来却还是严肃且难以亲近,因为当他削瘦的脸庞出现笑容,嘴角两边便会泛起深沟,是一种未老先衰的皱纹。他的身材瘦瘦高高,一身黑色打扮,衬衫的领口既低且宽,西服背心开口处露出了稍皱的三角形布料,上头别着镶有小红石的胸针。他虽然别了胸针,但看起来还是有点寒酸,身为有着迷人双眼的俊俏年轻男子,他的样子简直穷酸到极点。兰森的眼睛十分深邃,而且炯炯有神。他有张气质出众的脸,和他的身材相互辉映,即使在茫茫人海中也相当突出,是法庭、政治场合常见的容貌,甚至适合印在铜制的奖牌上。他的额头高而宽阔,头发浓密乌黑、笔直、发亮,像狮子鬃毛一样向后梳齐,连一丝分岔都没有。他整个人隐隐散发着热力,尤其那双眼睛,总让人以为他是杰出的美国国会议员;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特质就只是证明他是卡罗莱纳或阿拉巴马人。其实,兰森是密西西比人,说话的口音也明显带着密西西比腔。我再怎么描述,都没办法将这迷人的腔调呈现出来,但只要是有点经验的读者,脑中肯定能自动浮出声音,而且我说的声线,绝非粗俗、自负的那种。这位削瘦、肤色灰黄惨淡、衣着老旧却引人注目的年轻人,有着不凡的面容、沉稳的肩膀、灿烂的忧愁、一板一眼的热情,还有带着乡村气息的独特外貌,他就是这则故事的男主角。在我接下来铺陈的情节中,他的戏分非常吃重。但爱看各种小细节、喜欢理性和感性并用的读者,请务必记得一点:兰森说话时习惯拉长子音、不发元音,有时省略某些音、有时吐出不该发的音,让人摸不着脑袋;他的声线既热情又宽阔,带着一种舒缓、醇厚的非洲风味,令人想到一望无际的棉花田。兰森有这么多特质,可惜露娜太太只能看见其中一部分,否则,她也不会语带嘲弄反问兰森:「您一直都是这样吗?」露娜太太的口气听起来很亲昵,亲昵过头了。

兰森脸红了一下,接着回道:「是的,我到外面吃饭的时候,都会随身携带一把六响枪和一把博伊刀。」然后,他做势要摘掉头上的低帽冠平沿黑色软帽,只是动作不够明显,让露娜太太好生疑惑。露娜太太请兰森坐下,告诉他奥莉芙非常期待见到他,如果兰森不能留下来吃晚饭,妹妹一定会深感无奈,毕竟她有点相信宿命论,觉得万事都不在人的掌控之中。露娜太太说,最无奈的是她自己晚上还要出门,因为只要是波士顿人,就得积极参加各种聚会。

她说,奥莉芙吃过晚饭之后同样会出门,不过这事兰森大可不必操心,或许他会想和奥莉芙一起赴约也不一定。但奥莉芙要参加的不是派对,她完全不走派对路线;她最爱参加的,是某种风格奇诡的聚会。

「您说的聚会是什么样的聚会?听起来很像是一群女巫约在布罗肯峰上碰面。」

「没错,跟您说的差不多。会去的人不是女巫、法师、灵媒、招魂师,就是成天咆哮的激进分子。」

兰森瞪大了眼,他深色眼珠透出的黄光暗了下来。「您的意思是,令妹是个成天咆哮的激进分子吗?」

「激进分子?她根本是个雅各布布宾党员注3,而且是个虚无论者。反正对她来说,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错的。您如果要和她吃饭,心里最好有个底。」

「噢,不会吧!」兰森双手抱胸,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口中喃喃自语,同时用慧黠却不可置信的眼神盯着露娜太太瞧。露娜太太长得颇有姿色,顶着一头葡萄般的鬈发;她整个人活力四射,都快把紧身胸衣撑裂了;她坚挺的衬裙小褶底下,露出了一截肥胖的小脚,底下连着直挺挺的脚跟。她魅力十足,但言行有失分寸,这点尤其令人在意。表面上,兰森听了露娜太太说的话,似乎真的感到惋惜。但实际上,他早已经思考到出神了,于是沉默了一小段时间,只剩眼睛还在露娜太太身上四处游走。兰森心里或许在想,如果露娜太太和她妹妹的性格差距这么大,不晓得她会是哪种类型的人。很多事都让兰森摸不着脑袋,尤其是波士顿这个地方,简直处处是惊奇,不过,他是个热爱探究事理的人。露娜太太正在戴手套,兰森从来没看过那么长的手套,让他想到长袜,而且露娜太太手臂上没绑束带;他不禁好奇,她究竟要怎么固定手套。「嗯,我想我大概知道她的状况。」兰森总算接了话。

「什么状况?」

「我的意思是,钱斯勒小姐应该就是您说的那种人。她是在这座改革之城长大的。」

「噢,跟这座城市没关系,奥莉芙.钱斯勒这个人就是这样。哪天让她掌权了,她连太阳系都想改革。您要是不小心点,就会被她一起再教化。我从欧洲回来之后,才发现她是这个样子。」

「您去过欧洲吗?」兰森问道。

「当然去过!您没去过吗?」

「没有,我从来没去过欧洲。令妹呢?」

「她去过,但才待一、两个小时就走了。她很讨厌欧洲,恨不得把欧洲灭了。您居然不知道我去过欧洲?」露娜太太滔滔不绝,声音里有种淡淡的落寞,像是发现自己没想象中的有名。

兰森左思右想,不知道该不该回答露娜太太,其实五分钟前他才知道世上有她这个人。不过他又想到,南方来的绅士不会对女士说这种话,所以他只说自己是南方古都来的(他很喜欢讲漂亮话),很多事不太了解,还请见谅。他说,他老家的人通常不谈欧洲的事,所以他以为露娜太太住在纽约。他最后这句话有点赌运气,老实说,他之前对露娜太太根本没概念。然而,他谎话说得愈厉害,露的馅只会更多。

「您以为我住在纽约,那您怎么不来找我?」露娜太太疑惑道。

「这个嘛,因为我不太出门,最多就是出庭而已。」

「是法庭吗?大家好像都在法庭工作!您很热中这行吗?您看起来很喜欢的样子。」

「是,很热中。」兰森面带微笑回答,话里带着阴柔的探问口气,这是南方绅士的习性。

露娜太太说,丈夫过世后,她就搬到欧洲住了好几年,一个月前才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儿子就是她的唯一。回美国之后,她就来拜访妹妹,因为除了儿子之外,奥莉芙就是她身边最亲的人。「但感觉就是有差,」她说:「奥莉芙和我很不对盘。」

「但您跟令郎很合得来。」兰森说。

「当然,我从来不和纽顿唱反调!」露娜太太又表示,她从欧洲回来之后,完全不知道有什么事好做。这是回乡时会碰到的最糟状况,很像是活了一把年纪后重获新生,一切却得从零开始,而且还搞不清楚当初为何要回乡。有些人是为了回波士顿过冬,但她不是──至少,她还知道哪些不是她回乡的初衷。她或许该在华府买栋房子,华府这个小地方,兰森听说过吗?华府是她离开美国那段时间才出现的。再说,奥莉芙其实不希望姊姊待在波士顿,但她也从没直接把话说开。奥莉芙最让人觉得舒服的一点,就是她从不拘泥于形式。

露娜太太才说出这段评论,兰森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因为有位年轻女士不久之前默默走进了客厅,但她一听见露娜太太说的话,就立刻停下脚步。她杵在原地,用认真而严肃的眼神盯着兰森瞧,嘴角同时露出一抹微笑,只是笑得非常无力;不过对照她天生凝重的面容,这样的微笑已经够明显了,让她的表情多了一分光彩。若要打个比方,可说像是照在监狱墙上的一束微弱月光。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说:「我就不该对您说,让您等这么久真不好意思。」

她的声音听起来低沉却和善,是有教养的说话方式。她向客人兰森伸出纤纤玉手,兰森虽然神情严肃(露娜太太言谈失礼的时候他也在场,让他觉得有点内疚),却因为能见上对方一面而相当雀跃。他发现钱斯勒小姐的手既疲软又冰冷,只能算是摆在兰森手里,一点握力都没出。露娜太太告诉妹妹,她现在能享受言论自由,都是托兰森这位亲戚的福,虽然兰森跟她们姊妹俩不太熟。露娜太太又说,她其实不相信兰森听过她的名字,但他展现了南方绅士的风度,假装自己知道她的事。好的,现在时间差不多,她该赴晚餐约了,因为她看到来接送的车子已经在门外等了。等她离开之后,奥莉芙爱怎么讲她都无所谓。

「我跟他说妳很激进,妳想要的话,可以跟他说我是蛇蝎浪荡女没关系。可以再教化他看看,密西西比人肯定从头到脚都有问题。我今天会很晚回来,因为我们要去参加戏剧会,所以才这么早吃晚餐。晚点见,兰森先生。」露娜太太整了整让她更添姿色的白色羽毛披肩,嘴里继续说道:「希望您会再多留一阵子,这样您就可以自己判断我们是怎样的人了。我也很想让您和纽顿见个面,他是个懂事的孩子,我想知道您对他有什么看法。您只会待到明天?什么,您为什么要这么早走?好吧,记得来纽约找我,我应该会在纽约过冬。我再寄张卡片给您好了,我不会放过您的。您不必送我出门,我妹妹会送我的。奥莉芙,妳要不要干脆带他去姊妹聚会?」即使对妹妹说话,露娜太太还是一贯的率性。她对钱斯勒小姐说,她的样子像是准备出海。「还好,今天没人来下指导棋,教我晚上该穿什么!」她的声音从门廊传进客厅,「他们老是为了穿什么想破脑袋,这些人啊,就怕自己看起来太轻浮!」

2

无论钱斯勒小姐是否认真考虑穿着,她显然没有这种问题:她穿着一件朴素、毫无花样的黑洋装,留着一头柔顺、没染过色的秀发──她姊姊的头发有多凌乱,她的头发就有多整齐。露娜太太说话时,钱斯勒小姐立刻坐下来,眼睛直盯着地板瞧,偶尔抬起头看看露娜太太。她看着兰森的时间甚至没有看着那位喋喋不休的妇人多。因此,这位年轻人便能自在盯着钱斯勒小姐看。他从钱斯勒小姐的神情发现,她内心似乎相当不安,却拚命掩饰着。他很想知道对方为何觉得不安,只是当时他没想到,钱斯勒小姐的性格其实像是暴风海面上的小艇,而他注定会明白这一点。露娜太太走出客厅之后,钱斯勒小姐还是两眼看着地面,彷佛被下了不能抬头看人的魔咒。请读者了解,我会在后面的情节讲述很多奇特的事,你们会知道钱斯勒小姐有许多悲剧性的害羞特质,当她害羞起来,连镜子里自己的眼睛都不敢看。在此时此刻,她的害羞性格没来由地又发作了,而露娜太太当下过分亲昵的举动无疑加深了她的害羞。天底下最不守分际的人非露娜太太莫属。若不是她妹妹不允许自己针对他人有这种情绪,肯定也会为此恨死她。兰森是个脑袋灵光的年轻人,只是他也深知自己涉世未深。他虽然如履薄冰,不想对眼前的事物骤下结论,但内心还是浮出了两、三条感想,适合给刚取得纽约州律师执照、正在招揽客户的人参考。其中一条感想,就是如果要替世上的人分类,可以简单分成认真的人和随兴的人。他很快就发觉钱斯勒小姐属于前者,因为她精致的脸庞写满了严肃,兰森还没和她讲上二十个字,内心就涌出无以名状的不舍。兰森骨子里是个随兴的人,要是他一脸战战兢兢,必然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以及为时势所迫的结果。但这位面容苍白、有着浅绿眼珠的女孩,配上各种突出且紧张的举措,外表却显得相当病态;老实说,她整个人的确如此。可怜的兰森,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在内心大声喊着这件事。事实上,他这辈子最像「南方古都人」的时候,反而是此时此刻。不过,光是说钱斯勒小姐很病态,完全搔不到痒处,即使描述得再详细都不够。她到底为何如此病态?为什么她的病态让人觉得不意外?要解开这个谜团,兰森其实可以多回想自己的经验,有了答案之后,他大概会感到喜出望外。他从前认识的女性大部分都跟他一样亲切温柔,几乎不会像露娜太太的妹妹一样让他有这种感觉,而且他瞬间还可怜了对方一下。他就喜欢一般女人那样,多半没有太多复杂心思,也不觉得自己有义务去插手政治,而兰森知道,钱斯勒小姐必然会去插手。女人啊,为何不干脆待在家里、乖乖听话,其他的事不要多想,把公众事务交给更耐打的男人来扛,这样不就好了吗?在兰森看来,这个解法再自然不过了。这里再次提醒读者,兰森的思维就是个乡下人。

他当时的想法并不像我这里说的如此一清二楚;相反地,他见到亲戚长什么样之后,心里只泛起了一股模模糊糊的感受,还不至于让他拒绝更进一步认识对方。兰森心想,以钱斯勒小姐的美貌,个性应该也要非常出色才对。他虽然可怜钱斯勒小姐,但也马上就发现,世上没人帮得了她,这正是悲哀的地方。他之所以离开令他牵挂却凄惨的南方,是为了出来赚钱,不是为了见证悲剧的。至少,只要一走出位于松木街上的办公室,他就不想再听更多悲惨的故事了。露娜太太离开之后,他主动抛出了几句场面话,打破随之而来的沉默。即使是在生活凄惨的州,人们还是觉得这些话术相当重要。兰森话一说完,就发现心情变得轻松多了,虽然他不久前还心想,全世界没人帮得了钱斯勒小姐,但他还是决定用这种方式说话,想办法让她放开一点。还好,钱斯勒小姐会为了自己的志业,在某些场合尽力大胆起来。她一察觉到兰森古怪的一面便安心了,因为照他说话的方式看来,难怪他会为南方而战。她从没碰过如此怪异的人,不过,她只有在奇人奇事面前才会觉得心安,而生活中的寻常事物反倒会让她怒火中烧。对钱斯勒小姐来说,这种反应真是再自然不过,因为愈是日常的事,就伴随着愈多不公不义。要她开口问兰森要不要留下来用餐并非难事,她心想,希望阿德琳──也就是露娜太太──已经事先知会对方了。稍早,她和阿德琳还待在楼上,当她接到兰森抵达的消息,霎时竟然灵光一闪,冒出了想款待对方的奇想。在平时,要她独自宴请素未谋面的男士,简直是异想天开的举动。

钱斯勒小姐当初写信给兰森的动机也差不多。春天时,她无意间得知兰森来到北方,而且打算在纽约执业,便起了提笔的念头。她天生喜欢扛责任,事事反求诸己。她扪心自问后认为,兰森应该是蓄奴老字号寡头旗下的一员,这些人在她脑中的形象就是让国家遍地血泪的元凶。因为这种负面印象,她完全不想殷勤招待对方──她家的两兄弟(也是家中这一代唯二的男丁)正是为了捍卫北方州而捐躯的。但她同时又想到,兰森自己也失去不少亲人,甚至还不惜性命上战场拚搏,只是最后依旧活下来罢了。钱斯勒小姐无法抗拒这种人的魅力,总是觉得对方何其幸运,能拥有这些人生经历,因此感到又妒又羡。她内心最幽微神圣的愿望,就是有天能成为烈士,为某件事殉身。兰森虽然保住了性命,但钱斯勒小姐知道,对方确实经历过许多磨难:他不但家破人亡,失去了奴隶、财产、亲朋好友和家园,更尝到了各种难堪的挫败。兰森一度想独力扛起家里的庄园事业,但无奈自己债务缠身,况且,他其实更想从事能接触人群的工作。在他看来,密西西比州的前途一片黯淡,因此他将继承的遗产过户给妈妈和姊妹,在将近而立之年首次乘车前往纽约。他一身乡下打扮,口袋里只有五十美元,和不断啃噬他的、精神上的饥饿感。

经过这次事件,年轻的兰森才发现自己多无知,但他发怒脸红之后便心想,既然要玩,他就奉陪到底,他一定要赢。这些内心话,钱斯勒小姐是不会知道的,她只关心兰森跟法国人说的一样,已经「归队」了;换言之,他已经接受了既定事实,肯认南北是统一且不可分割的政治体。钱斯勒家和兰森家虽然是亲戚,但彼此没什么来往,有种可有可无的感觉。兰森在回信中写道,他们两边是「母系」亲戚,整封信格式严谨、词藻华丽,彷佛祖先有贵族身分。钱斯勒小姐的妈妈曾想过要接济对方,但怕对方以为她只是想济弱扶贫,于是便断了写信到密西西比州的念头。要是有办法寄钱或寄衣服,钱斯勒太太就会欣然行动,问题是,她无从确认对方愿不愿意收礼。兰森北上(应该是为了建立人脉)的时候,钱斯勒太太已经离世了,一切只能交给独居查尔斯街小屋的奥莉芙.钱斯勒来决断(露娜太太当时住在欧洲)。

奥莉芙知道妈妈会怎么做,因此做决定不是难事。妈妈一向走正向风格,反倒是她自己怕东怕西,而她最怕的是感到害怕这件事。她深深期许自己当个慷慨大方的人,但要是不冒点险,哪有可能变得慷慨大方?于是,她慢慢养成了有险必冒的习惯,却常常发现最后都没出事,弄得自己相当难堪。写信给兰森之后,她人还是好端端的。再说,除了可以想见兰森会感谢她来信(但他最后又显得太客气),以及保证自己第一次到波士顿出公差(他已经开始接到客户了)时会拜访她之外,也很难知道对方会做什么。兰森终究兑现了诺言,来到钱斯勒小姐家门口,但钱斯勒小姐并没感到半分危险。当她总算抬头看了兰森,她才发现,对于那些她会顺着原则和热血抵制的事,兰森根本不会加诸世俗的解读。这人太单纯了,行事作风很密西西比,完全世俗不起来,让钱斯勒小姐好生失望。她肯定不希望对方觉得她的开场白不够女性化(她很讨厌这种说法,即使反过来说也一样讨厌),但她有种预感,觉得对方天性太过纯朴,应该没这种问题。世上最让她开心的事,莫过于和人争执了(但她争执过后总是会掉泪、头痛、卧床一、两天,同时处于愤慨状态,因此让人难以相信这是她最爱的事),只是兰森十之八九不想跟她吵。当双方意见不合,对方却不当一回事,实在太令人痛苦了。她完全不期待兰森会赞同她的想法,毕竟,密西西比人怎么可能会点头呢?要是她觉得兰森会认同她,她当初就不会写信给对方了。

3

兰森告诉钱斯勒小姐,只要她不排斥他这个人,他很乐意与她共进晚餐。钱斯勒小姐听了,便告诉对方她得暂时离开一会,接着走进餐厅下达备餐命令。这时,客厅只剩兰森一个人了。屋里有两间狭长且互通的客厅,彼此连成一层公寓,待在客厅的兰森环视四周,然后漫步到房间后方的窗边,这里刚好能望见户外的水池。钱斯勒小姐十分好运,因为她的公寓正座落在查尔斯街后端,每当午后时分,红润的阳光会自地平面上的木造尖顶的镂空、寥寥数艘船只的桅杆、充满肮脏活的烟囱间的空隙透出,斜照在阴晴不定的咸水湖上(虽然远比河流宽,却又小得无法当作港湾),而且方向就指向查尔斯街后端。兰森眼前的风景如画,虽然到了日暮时分,美景便所剩无几,仅剩下西面一道冷冽的黄条纹、棕色湖水发出的微光,以及屋舍点灯后,一排灯光映在湖面上的反射光。这些屋舍由石头简单堆砌而成,伫立在同一座舄湖的左方长堤上,对兰森来说,这些房屋简直现代极了,而且城市住宅能坐拥这般开阔视野,实在非常浪漫。他将目光转回室内时,才发现客厅已经点起了台灯。原来,在他欣赏窗外迷人的风景时,客厅侍女已经拿来一盏灯放在桌上了。兰森的艺术品味不算细致,对物质享受也不太有概念(虽然他小时候家里很有钱);他想象中的精致生活,基本上就是满满的雪茄、白兰地、水、报纸,以及一张后倾角度恰恰好的藤底扶手椅,方便他坐着时伸腿。可是,当他来到这位陌生亲戚的家里,感觉自己发现了新大陆,因为客厅居然设计成走廊形,是前所未见的怪异风格。他从没待过如此重视私密性的空间,也没看过这么多显露个人习惯和品味的物品。到目前为止,他认识的人都毫无品味可言。不是说他们没有个人习癖,但通常不会展现在室内装潢上。兰森在纽约参观过的房子不多,更没看过有这么多室内摆设的房子。在他看来,钱斯勒小姐家的设计应该就是所谓的波士顿风,事实上,他心目中的波士顿大概也是如此。很多人都说波士顿是文化之都,的确,钱斯勒小姐家处处充满文化气息,不管是桌子或沙发、摆在托架形小架子上且随处可见的书本(看起来跟小雕像差不多)、遍布墙上的相片与水彩画,或是门廊靠花彩装饰得坚挺的帘幕,都相当讲究。兰森看见其中几本书,发现他的亲戚懂德文;他觉得懂德文是件了不起的事(一种病态优越感),而且他还待在南方庄园时,曾在某个漫长且无趣的燠热夏天努力精进德文(因为他知道法理学著作很多都是用德文写的),因此更明白这事不简单。兰森一看见钱斯勒小姐的德文书,脑中便不断想到北方人与生俱来的冲劲,这种非比寻常的念头,正反映了兰森素朴的谦虚性格。他很早就注意到北方人冲劲十足,而且也告诉自己要借助这些人的力量。不过,他在阅历更丰富之后才发觉,像他一样骨子里充满活力的北方人实在不多;事实上,很多人老早就知道这件事了。兰森对钱斯勒小姐所知无几,之所以会到她府上拜访,纯粹是因为她寄了信来。要不是因为这封信,兰森根本不会想和她见面,毕竟他所认识的纽约人当中,没有半个人认识钱斯勒小姐。因此,他只能猜测钱斯勒小姐不外乎是个年轻富家女。别的不说,光看这栋房子的内部摆设,就猜得出这位省话的未婚女子收入多丰厚了。丰厚到什么程度?兰森自忖:是年收五千、一万,还是一万五千美元?对兰森这位胸有大志的年轻人来说,即使正确答案是最低的那个数字,都还算得上有钱人的等级。兰森没有商人性格,但极想出人头地,经过反复思索,他认为先取得一笔资金才能迈向成功。他年轻的时候,曾经见证过史上数一数二惨烈的破产局面,而且这桩惨剧还蔓延全国,让他深觉这辈子万万不可一事无成。他一面等待女主人回到客厅,一面心想,钱斯勒小姐未婚却颇有财力,虽然善于交际(由她写的信可证)却依旧单身。这时,他心中竟然冒出奇想:要是能和这间业绩亮眼的公司合伙该有多好。他一想到人的命运可以如此不同,不禁咬牙切齿了起来;相较于这位住在女性舒适小圈圈里的女子,他反倒成了无家可归又营养不良的人。不过,这念头转眼间便消失了,因为兰森知道自己还想接受更多文化熏陶,不能只把目光聚焦在查尔斯街上。

过了不久,钱斯勒小姐终于回来了,接着便和兰森下楼共进晚餐。两人面对面坐在一张小餐桌边,桌子正中央摆了些装饰用的花。从兰森的角度看出去,有一扇窗帘没拉的窗户(因为钱斯勒小姐命人不要拉上,她还特别提醒兰森,他现在坐的位置很好),窗外呈现出另一番景象。他看见一条昏暗的河流,除了河面上映照的点点灯火,河里空无一物。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容我说一句,兰森肯定会察觉,自己不可能对钱斯勒小姐这种人动心。几个月后,兰森在纽约和露娜太太碰面了(而且很常碰面)。他们聊天的时候,兰森偶然提到和钱斯勒小姐共进晚餐的事,还提了她要兰森坐在哪个位置、对他说那个位置有多好的事。

「这就是波士顿人所谓的『贴心』,」露娜太太说道:「他们会让您坐在能看见后湾的位置──您不觉得『后湾』这名字很烂吗?──再说自己很会招待客人。」

然而,这些全都是之后发生的事了。当时兰森眼中的钱斯勒小姐不过是个标准的大龄未婚女子,而她的性格、她的命运便是如此,这点确实再明显不过了。有些女人没结婚是出于偶然,有些女人不结婚是自己选的,但钱斯勒小姐由内到外,就是个与婚姻无缘的人。钱斯勒小姐之于不婚,正如同雪莱之于抒情诗人、八月的天气之于炎热一般。她注定单身的个性,让兰森误以为她年纪颇大,但待他定睛一看,才自忖原来对方比自己年轻好几岁。兰森并不讨厌钱斯勒小姐,因为她一开始很亲切,只是相处久了,他却慢慢觉得浑身不自在──在认真严肃的人旁边,自己总会有种被威胁的感觉。他同时发觉,钱斯勒小姐就是因为个性太严肃了,才会想认识兰森。她哪里亲切和善,根本是个拚命三郎。她有双美丽的眼睛,但眼神里头没有欢乐,只有「责任」两个字。她期待兰森跟她一样当个拚命三郎,但兰森办不到;一旦下了班,他就是办不到。对兰森来说,下班后就是要「放懒」。他更了解钱斯勒小姐之后,就知道她不是号简单人物,即使年轻如兰森,还是从密西西比来的人,都看得出钱斯勒小姐非常有教养。她的皮肤白皙得怪异,看起来像是厚重颜料抹在脸上。她的脸型虽然又尖又不规则,但还是有种好人家出身的细致感;形状奇异归奇异,终究不是穷人脸。她好奇的眼神有股灵动的神采,当她盯着你瞧,会让你隐隐觉得有种绿冰的微光。她基本上没身材可言,同时散发出冷若冰霜的气质。尽管如此,她呈现出既现代又圆熟的一面,可见她的神经系统兼备了优缺点:她总是对着客人微笑,但整顿饭吃下来,即使兰森向她说了些自认逗趣的话,对方从没开怀笑过。他后来才明白,钱斯勒小姐是个没有笑容的女人,就算她真的有兴奋、激动的感觉,依然会默不作声。兰森真正听过她惊呼出声,是跟她更熟之后的事了,而且那次经验让他永难忘怀,因为他这辈子从没听过如此诡异的声音。

钱斯勒小姐接二连三问了兰森一堆问题,但无论兰森回答什么,她始终不置可否,兰森只能一个劲儿回答问题。这时候,钱斯勒小姐已经不怎么害羞了。她整个人信心满满,期待对方发现自己想多认识眼前的人。但兰森心想,钱斯勒小姐何必这么在意他?在他看来,他和钱斯勒小姐的性格简直南辕北辙。他平常走波希米亚路线,在纽约都喝私酿的啤酒,不跟上流社会的女性来往,只跟某位「杂耍秀」注4的女演员过从甚密。要是钱斯勒小姐和兰森更熟一点,肯定会对他的生活方式嗤之以鼻,不过,兰森绝对不会透露女演员的事,更不会没事去聊啤酒。对他来说,坏习惯纯粹是一连串特殊情况的累加,而且每个意外事件都有迹可循。其实,兰森哪在意自己说什么,如果波士顿人就是爱问东问西,那他到死都要恪守密西西比人的礼节。要是钱斯勒小姐想多了解密西西比,兰森必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算要聊南方人的思想有多保守,他也乐意奉陪,完全不会别扭。不过,即使钱斯勒小姐有了这些信息,也不会因此更认识兰森;她应该不会发现,想靠这些讯息了解兰森的价值观,根本远远不够。露娜太太曾告诉兰森,钱斯勒小姐对「改革」有多狂热,兰森听了觉得不太舒坦,彷佛嘴里有股挥之不去的怪味。他想,假使钱斯勒小姐是人类教注5的信徒(兰森什么书都读,连提倡人类教的孔德注6也读),就不可能了解兰森在想什么。他自己也有一套改革理念,第一步就是重新教化这些改革分子。两人虽然看似格格不入,整顿饭吃下来倒还顺利,饭局快结束时,钱斯勒小姐便表示自己饭后得先行离席,但兰森如果想陪她参加下一场聚会,她也欢迎。钱斯勒小姐要参加的聚会是某个朋友在家中举办的小型聚会,朋友希望邀请一些「有兴趣接触新思想」的人,和费林德太太交流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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