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气很好,我想要带您逛纽约,因为您之前也带我逛过美丽的哈佛校园。」兰森希望芙雷娜接受他的提议,于是继续说道:「您说带我逛校园,是您唯一能为我做的事。那好,带您逛纽约,也是我在纽约唯一能替您做的事。如果我们只在民宿客厅谈一板一眼的话题,然后您就离开了,我会觉得很不舒服。」
「老天爷啊,你觉得这叫一板一眼!」芙雷娜笑着大喊。于此同时,她看见奥莉芙走出大门,步下阶梯。
「我亲戚很一板一眼,她连头转个一度角,把眼睛挪过来看我们都不愿意。」兰森说。在芙雷娜眼中,奥莉芙当时一脸愁云惨雾,奇怪又令人疼惜,感觉藏了千言万语,看起来既熟悉又陌生。芙雷娜暗想,男人对女人的了解实在太少了,不知道女人有多细腻;象征着苦难的女人,成了兰森轻蔑、挖苦的对象,虽然他并无恶意。事实上,兰森天生不是个谨守分际的人,他只想摆脱钱斯勒小姐,因为对方的脸他看烦了。看到钱斯勒小姐出门了,兰森心里乐得很,但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她很快就会回来。整间民宿是她的落脚处,风格也跟她相当一致。兰森今天来,是想把芙雷娜带走的。他想带芙雷娜去个遥远的地方,像上次走访剑桥一样共度两人时光,而他之所以挑今天来,是因为今天他动力十足,很想达成自己的目标。他前四十八小时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他相信,自己是个能看见事物本质的人。他对别人从来没对芙雷娜如此感兴趣过,但他希望今天过后,这个状态仍然能维持下去。以他现在的困窘处境,这是他能抬高身价的方法。毕竟他穷得没脸见人,穿着打扮陈旧不堪,没资格向女孩求婚,尤其是芙雷娜这种特别的女孩。他很清楚在人们眼中,芙雷娜是个优秀的人。她在布拉吉太太家的演讲给了他探班的借口,让他认识了芙雷娜的能耐,也知道成千上万的人会涌进会场,只为了一睹她的风采(这不怪他们)。他知道芙雷娜的前途大好,有知名女演员或歌手的架势,能赚到的钱跟这些人相去无几。谁会不想花点小钱,享受他在布拉吉太太家享受过的气氛?她能做、能说的,就是愈来愈有市场的那套──透过行云流水的三流话术、有意或无意营造的完美骗局。在这已开化的民主国家中,愚蠢又容易上当的人们绝对会无限买单。他相信芙雷娜的声势能维持好几年,药局橱窗里会有她的画像,篱笆上会有她的海报,如此一来,她便能赚进够多银子,一辈子不愁吃穿。我大概让兰森见识了,上流人士有多么眼高于顶,即使他想补偿芙雷娜,也会面临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正因为自以为是才有这些顾虑,而他的自以为是又有道德光环加持,展现了南方绅士精神。不过,当他想到芙雷娜在布拉吉太太庇护下散发着金光,便觉得自己贫穷又一事无成,在人前抬不起头。尽管他清楚知道是靠人们的愚昧行径赚钱,不太光彩,相较之下当个没自信的小混混还比较好。他出身有钱人家,虽然战后几年大环境惨烈不堪,但他始终相信,绅士如果想和漂亮女孩共度一生,不能在自身经济条件不佳时提出同居要求。另一方面,芙雷娜如果想助他一臂之力,继续靠演讲事业赚钱,他们就不可能结婚。如果兰森想当芙雷娜的丈夫,得想办法让她保持沉默才行。兰森心里涌出了巨大的渴望,让他想认真尝试注定不属于他,或不允许他获得的事物。想再和芙雷娜共度一天,在兰森看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但和她从此不再相见,又非常有可能成真。他给不起芙雷娜的东西,年轻的布拉吉先生都给得了,包括全心支持她的理念。这点兰森心知肚明。
「中央公园今天应该很漂亮,我们要不要去走一走,像我们之前去哈佛小公园散步一样?」他问道。这时奥莉芙已经起身离开了。
「我去过了,公园里每个角落都很漂亮。有个朋友昨天开车载我绕了一圈。」芙雷娜说。
「朋友?您是说布拉吉先生吗?」兰森站在原地,用他勾人的眼神看着芙雷娜:「我没有车,没办法载您绕公园,但我们可以坐在长椅上聊天。」芙雷娜没说那人的确就是布拉吉先生,但她也无法否认。兰森看着芙雷娜的神情,知道他猜对了,于是继续问道:「您只能跟他出门吗?他喜欢吗?您只做他喜欢的事吗?露娜太太告诉我他想和您结婚,我在他妈妈家也看到他缠着您。您跟他结婚之后,每天都能坐他的车出门兜风。这样吧,在您没办法再和我出门之前,跟我出去一、两个小时如何?」兰森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他今天没有多操心的打算),只要他能让芙雷娜照他的意愿走,不管用什么手段都可以。不过,他发现芙雷娜听了他的话,脸马上就红了。她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兰森说话如此自在、随性。兰森的语气软了下来,但他知道,自己的口气像是在挖苦对方:「我知道您跟谁结婚、坐谁的车出去兜风都不关我的事,如果我有冒犯您的地方,请您见谅。但我愿意付出一切,让您暂时卸下各种约束,享受一、两个小时的自由时光,感觉像是──像是──」他欲言又止。
「像是什么?」芙雷娜认真问道。
「像是世上没有布拉吉先生或钱斯勒小姐这两个人。」他本来不打算说这些话,但他还是改变说法了。
「我不懂您的意思,您为什么要提别人?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您这是哪来的成见!」芙雷娜说这些话不是想打情骂俏,或希望兰森要求她配合更多事;她是边说边思考,想争取一点时间。一听到布拉吉先生的名字,芙雷娜的心就颤了一下。兰森觉得,比起他提出的点子,她和布拉吉先生出游听起来惬意多了。但芙雷娜想让他知道,事实上和布拉吉先生出游并没有比较惬意。在公园里和同伴散步时,可以像她前一天看到的行人一样,想停就停、想休息就休息、想看动物就看动物,也可以坐在隐密的位置眺望远方。她和布拉吉先生逛公园的时候,在他身边,她得俯视下方才能看见这景色,但是她更喜欢下方的风景,那才是她心目中货真价实的享受。她想到,兰森为了来看她,竟然把工作放在一边了,一般来说,像他这种人早上都在努力工作;至于布拉吉先生,他只是因为没在工作,才可以想出门玩就出门玩。基本上,兰森已经把整天空出来了,可说是为了芙雷娜牺牲奉献。芙雷娜是数一数二善良的女孩,她太温柔了,别人为她做的任何牺牲奉献,她都感觉得出来。她总是在满足别人的要求。如果奥莉芙想进行那桩莫名的计划,要她去布拉吉家,兰森应该会认为,这恰恰证明她和布拉吉先生关系匪浅,到时候,不管她怎么辩解都没用。再说,她如果去了布拉吉先生家,现在就不可能在这里陪兰森了。奥莉芙相信她不会做这种事,而她今后更不能让奥莉芙失望,不管她过去做了什么,都不能故意隐瞒。再说,她真的不想这样做,这事最好不要发生。她多半是抱着这个想法才来纽约的,不过如果照计划进行,兰森就没机会和她见面了。她这么一想,整个计划瞬间改变了,芙雷娜心生配合兰森要求的念头,因此凡是之后她没办法配合他的部分,她都感觉得事先补偿对方。但关键是,她不喜欢兰森以为她和别人订婚了。不过,她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何这么在意,至少在当下,她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她不明白和兰森变亲近有什么好处(毕竟对方只对她本人有兴趣),但她还是问兰森,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才邀她出门,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话想说(芙雷娜看似打情骂俏,实则信念高尚、动机单纯,这样的人全世界绝无仅有),彷佛这问题的答案会成为不需要甩掉他的理由一样。
「我当然有特别的话想对您说,我有很多很多话要说!」兰森大声说道:「这个公共空间是密闭的,我讲不了那么多,每分每秒都有人进来这里。再说,」他意味深长地补了一句:「在外面和人会面三小时,对我来说不太好。」
芙雷娜没听出兰森话里的深意,但也没问他在城里逛三小时会不会比较好。她只说:「这些话我会想听吗?听了会对我有好处吗?」
「嗯,希望能对您有好处,但我觉得您不见得会想听。」兰森迟疑了一会,脸上绽着微笑,接着说道:「我想跟您把话说清楚:我们的想法真的天差地远!」他鼓起勇气说出他的想法,不过纯粹是灵光一闪,无甚可观。
芙雷娜心想,如果兰森要说的只有这些,她大可同意出门,因为这话的重点不是她本人。「很高兴您这么关心我。」芙雷娜打趣回道。但她还顾虑到另一件事,因此她直接对兰森说,她希望奥莉芙回来的时候能看到她在家。
「很好啊,」兰森说:「可是,她该不会觉得只有她能出门吧?她是不是自己跑出去,又希望您看家?如果她在外面待够久,回家的时候一定能看到您。」
「她自己出门,这表示她信任我。」芙雷娜坦率表示。但话一说出口,她便心生警觉。
芙雷娜的警觉心是对的,因为兰森立刻针对她说的话调侃了一番。「信任您?归根究柢,有什么好不信任的?难道您是十岁小女孩,她是您的监护人吗?您难道没有个人自由吗?您该不会整天被她监视,每件事情都得跟她报备吧?您没有四处流浪的勇气,觉得只有被关在室内才安全吗?」兰森本来想继续用同样的口气说,关于他走访剑桥这件事,芙雷娜当时还觉得要对奥莉芙保密,并暗示自己在布拉吉太太家和钱斯勒小姐的谈话,但他马上就发现自己不应该再多说了。反观芙雷娜,则已经说得太多,如果她想把话收回来,最快的方法就是去拿软帽和外套换装,让兰森带她去他想去的地方。五分钟后,兰森便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等芙雷娜换好出门装束。
他们搭高架铁路到中央公园去。途中,芙雷娜想着奥莉芙现在应该在布拉吉太太家,所以她是可以自己出门的,再说,她顶多出门一小时,跟奥莉芙不在家的时间刚好一样。高架铁路的优点在于能载乘客来回中央公园,前后只需要花上几分钟,算起来,一个小时内还剩很多时间能逛公园。能逛中央公园两次以上,是很令人开心的事。公园四周有围墙,形成窄长型的空间,公园外的房屋有闪闪发光的窗子,屋面遥遥相望,洋溢着天然而细致的四月氛围。公园里有人工石窟和隧道,还有亭子和雕像、数不清的道路和人行道,加上大湖和大桥;相对公园面积来说,湖面显得太大,而相对湖泊面积来说,桥面也显得太大。凡此种种,全都表现出这个季节最清新、美好的一面。当芙雷娜准备好了,整个人便充满了朝气。她很庆幸来了公园一趟,暂时忘掉奥莉芙,在大都市里自在漫步,身边还有认真照顾她的杰出年轻男士相伴,让她乐在其中,而且其他人不会知道她人在何方。今天逛公园的感觉跟前一天搭布拉吉先生的车兜风很不一样。今天的感觉更自由、感受更鲜明,充满更多意外事件和机会。她能停下脚步,仔细看清楚每样事物,满足自己所有的好奇心,甚至是最幼稚的好奇心。独自在外面待一整天(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这是她长大之后再也没做过的事。小时候,她爸妈会赶流行出城上暑修课,她便逮到机会离家一、两次,在乡间和偶遇的同伴徜徉森林和田野间,一面找覆盆子,一面假装自己是吉普赛人。一开始,兰森极力提议他们去某个地方吃午餐,那间餐厅位于西十街,在他们出门半小时后才开始供餐。他坚持自己本来就该请她好好吃顿饭。他知道第五大道街首有一间安静、高级的法国餐厅,他没说的是,他是和露娜太太去吃过一次,才知道有这间餐厅的。芙雷娜先是拒绝了他的好意,表示她只是想出门一下子,不必兰森费心安排。她那时应该不会饿,不需要出门吃午餐,回家再吃就好。但兰森一再邀请芙雷娜,她只好说,如果她想到要吃什么再说。她其实很愿意和兰森去小餐馆吃饭,但她心里又害怕做出这项决定。就像她在玩得正尽兴时,心里却不清楚这趟出游所为何来;开心归开心,但她心想,兰森怎样都说不出任何对她有意义的话。兰森隐约知道自己约芙雷娜共进午餐的目的。他很想和芙雷娜一同坐在小桌子旁,看她拿着折成奇特形状的餐巾,边听他说着如歌般轻快的幻想,边带着微笑望着他,直到服务生把他们点的菜端上桌;法式菜单上写的菜看似美味,却又不知所云。但芙雷娜似乎打算半小时后就要回家,和兰森的计划不合。他们在中央公园里知名的小型动物园里看动物、看华丽湖泊里的天鹅游水,甚至想着要不要划半小时的船。兰森说,划完船才能为出游画下完美的句点。但芙雷娜说,他们已经走过蜿蜒的漫步区注42、错综复杂的迷宫,也欣赏装饰用的雕像和伟人半身像了,她不懂为什么还需要完美的结尾。他们现在坐在一张位置隐密的长椅上,不过视野还算开阔,偶尔也会听到路人踩在柏油路的上的声响。
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聊了很多,但就芙雷娜看来,话题从头到尾都不是太认真。兰森还是继续开他的玩笑,连女性解放都不放过。芙雷娜习惯和认真过活的人相处,从没碰过这么爱贬低国家制度,对时代潮流冷嘲热讽的人。她起先选择否定兰森,想把对方驳倒,让他自取其辱。她不假思索地响应,句句连珠炮似地反驳对方。最后她愈讲愈累,甚至悲从中来。她从小到大很习惯听取新思想、批判随处可见的社会规范,也看很多事情不顺眼,但她从没想过有人能像兰森一样从头盘问到尾,他夸大和扭曲的话语背后,弥漫着苦涩。她知道兰森是个铁铮铮的保守派人士,但她不晓得原来人可以保守到如此激进和冷血。她本来以为保守派人士是自负、固执、自以为是的一群,只喜欢维持现状,但兰森对现状或改革都不太满意,而且在芙雷娜看来,他动不动就说盟友的坏话,力道比评价其他人还猛烈。她争了一阵子之后就放弃了,心里想着,兰森不晓得经历过什么事,让他变得如此扭曲。他大概受过一些苦,影响了他的价值观。总之,他就是个愤世嫉俗的人。芙雷娜只听人描述过愤世嫉俗的人是什么样,但从没真正遇过这种人,毕竟,她以前碰过的人都很温柔体贴。关于兰森的过去,芙雷娜只听奥莉芙说过一些,但充其量是大致的轮廓,有很多想象空间,可能他的人生遭遇很戏剧性,有着不为人知的失落与痛苦。她坐在兰森身边,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想着兰森是否如他所言──比方说,他认为现代人追求自由的高调让人感冒,而扩大自由这件事更是让他难以苟同;想要让世界变得更好,就该善加利用当下法律许可的自主权力才是。兰森说的这些话,让芙雷娜诧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没想到,现在明明是十九世纪了,还有人说得出这种话,即使是最守旧的一群也不会这么说。这跟他否定教育普及化的立场一脉相承;他认为,教育普及化就是一场大闹剧,因为人们只是不停吞食空洞的口号,连沉默、勤恳地工作都不肯了。对兰森来说,头脑够好的人才有资格接受教育,如果我们能看清事情的本质,就会立刻知道聪明的脑袋是百中选一的稀世珍宝。显然,兰森对人性的看法非常悲观。芙雷娜希望兰森过去曾遭遇天大的坏事,不过,倒不是想藉此平息兰森在她心中点燃的怒火,而是让自己能原谅对方当下的无礼和残暴。芙雷娜之所以想原谅兰森,是因为他们在长椅坐了半小时后,兰森嘲讽的态度稍微缓和了,让他说话时更谨慎(看似如此)、真诚了些。这时,芙雷娜心里涌出奇异的感受:她不想坚持自己的立场,但也不想对兰森拚命解释两人想法的差异。我用「奇异」两个字形容她的感受。芙雷娜在一片温暖、祥和的氛围中,伴着大城市悠远的低鸣,听着兰森用低沉、甜美的独特嗓音说出惊世骇俗的意见,同时带有异国风味的抑扬顿挫。此外,当兰森的身子靠向芙雷娜,他温和、亲密的笑容彷佛让她的脸颊和耳朵痒了起来。这让芙雷娜心中的想法彼此冲突着。兰森约她出门如果只是为了说这些事,对芙雷娜而言太狠,甚至是冷血了,因为虽然她有反驳的自由,也一向试着胸怀大度,但兰森说的话仅会让她痛苦。她听兰森说话的时候,彷佛被下咒了一样。她天生就很容易顺从别人的话、被情绪的浪潮淹没。一旦别人坚持己见,芙雷娜就会安静听话,而且不会忿忿不平。如同她面对奥莉芙的姿态,等于是向对方的热血坚持弯腰妥协,一句话都不多说,而既然这对她而言毫不困难(事实上她向来是如此好相处),那么不用过多久,屈服于比奥莉芙还强硬的观念也是可以预期的。兰森的坚持让她舍不得离开,但她知道已经下午了,奥莉芙可能已经回到住处。要是她看不见芙雷娜的踪影,又会深陷焦虑。芙雷娜猜想,奥莉芙现在应该正站在第十街住处的卧室窗边,边盼着芙雷娜的身影,边注意楼梯上的脚步声,以及大厅里有没有她的声音。芙雷娜心里浮现了栩栩如生的图画,让她认真检视画中的每个细节。想到这里,她还不肯起身抛下兰森,回到奥莉芙身边,因为她想到要跟奥莉芙说,这会是她最后一次跟兰森见面,让她内心挣扎万分。这是她最后一次能跟兰森并肩而坐,听他聊和她息息相关的事。这痛苦如此锥心而全面,她一时竟没发现这是过去没发生过的。这状态可能会持续好几个月,但她心里明白,这种状态对他们没什么帮助,因为每个人的人生得自己过,没办法帮别人过人生;再说,兰森的人生如此张牙舞爪、肆无忌惮,跟她的人生可是大不相同。
34
「我想,您应该是全国唯一有这种感受的人。」芙雷娜最后说道。
「不只是唯一有这种感受的人,很可能是唯一一个这么想的人。我觉得很多美国同胞的立场跟我一样,只是他们的想法还模糊不清。等我哪天得到适当的表现时机,我会替这些不容忽视的沉默少数发声。」
「很高兴您承认自己是少数了!」芙雷娜说道:「对可怜的女人来说,这真是好消息。您所谓的适当表现时机是指什么?您该不会是想当美国总统吧?」
「然后在国会里振振有词发表意见?没错,这就是我想做的事。您真的把我的理想摸透了。」
「所以说,您觉得自己离这个目标很近吗?」芙雷娜问。
芙雷娜的问题和口气让兰森觉得好像在嘲讽他的穷苦潦倒,因此他暂时没回话;要是芙雷娜此时看他一眼,就会发现他的脸开始红了。兰森听了芙雷娜的话,觉得有些措手不及,但对方的反击既合理又漂亮,而且芙雷娜身为年轻女子,自然有资格为自己辩护。她想说的,不过是她以前早就说过的话,只是换个方式表达而已(光看他刻意夸大的南方举止和敏感的心思,这件事就很明白了),也就是阮囊羞涩的绅士没资格浪费才华出众、事业有成的女孩的时间,即使想自我感觉良好地宣告放弃这位女士也是如此。但芙雷娜这么说,反而让兰森更想让对方觉得,假设他选择放弃对方,单纯是因为那丑陋的、命运使然的外部因素;而他又接着自我吹捧,假设他不放弃芙雷娜,一定可以突破芙雷娜的种种成见,视她靠名声累积的财富如无物。兰森内心认为,芙雷娜是为爱而生的人,这是他在布拉吉太太家听芙雷娜演讲时的感想,但芙雷娜对此毫不自觉;而矫揉造作、空洞虚浮的女权理念又横空出世,挡在两人中间。站在她真正应该关心的男人面前,这错误百出的空洞演讲,还有所谓解放「跟钱斯勒小姐同性别的人」(兰森曾经不客气地想:「老天,那种人有性别吗?」),终会被贬低、走入死胡同。读者可能会想,兰森抱持这种想法,又要去追求芙雷娜,他自己也觉得很没道理吧。他日后想起,想必会骂自己为何要做这种事。「塔兰特小姐啊,我的人生成不成功,和我的事业心没关系!」他大声响应芙雷娜,「我很有可能穷一辈子,过着没没无闻的人生,但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到底扼杀与埋没了哪些伟大的远景。」
「您为什么会穷一辈子,过着没没无闻的人生?您的事业不是发展得不错吗?」
芙雷娜一问,兰森瞬间激动了起来,竟忘了自己在露娜太太和奥莉芙面前信心满满,认为自己大有可为。芙雷娜会抱着这样的想法,多半是从这两位女士那里听来的。这问题听在他耳里,就像是在讥讽他,有意无意伤害他一样;他差点就要伸出手臂搂着芙雷娜的腰,将她拉到自己身边亲一下,简洁有力──要是再慢个几秒,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幸好,这时有个保姆推着婴儿车走过来,旁边跟着已经睡醒、正在学步的小孩,两人的目光被兰森和芙雷娜吸引了过去,而且认真盯着他们瞧。兰森觉得这两人的眼神有些严厉,芙雷娜则是很快地看了小孩一眼(她很喜欢小孩),并说道:
「您说您会一辈子没没无闻,这话听起来很没志气。看看您,大家都知道您有雄心壮志。只要您有机会一展抱负,大家得小心了,有抱负最重要!」她这话有种异样而嘲讽的坦率。
「您又知道我的抱负是什么了?」兰森尴尬地笑了起来,感觉像是第二次和芙雷娜见面时想亲她,结果被狠狠地拒绝。
「我知道您的抱负比我远大,所以我本来觉得不应该出门,最后又答应您了。而且其实我早就该回家了,现在却还坐在这里。」
「塔兰特小姐,陪我一整天吧。」兰森喃喃道。芙雷娜被兰森的口气打动了,于是转身看着兰森。这时,兰森又说:「如果您不想和我共进午餐,那就改吃晚餐吧。您现在不会觉得很累,全身无力吗?」
「我听了您说的那些可怕的话,觉得身心俱疲。光听那些骂人的话我就饱了,您还想约我吃晚餐?感谢邀约,您人真好!」芙雷娜笑着大喊。在我听来有点尴尬,但兰森浑然不觉。
「您别忘了,我可是听了您的演讲两次。每次一个小时的演讲,都让我如痴如醉,我应该再多听几次。」
「既然您讨厌我的理念,何必再听我演讲?」
「我想听的不是您的理念,而是您的声音。」
「我早跟奥莉芙说过了!」芙雷娜瞬间回了一句,好像兰森的话证实了她一直以来的担忧。不仅仅是兰森,而是她对广大听众皆有此担忧。
兰森仍然自认不是在向芙雷娜示爱,尤其他身为男性,可以占据优势地位俯瞰全局。「我在想,您真的听懂了我想说的话吗?哪怕只是一点点?」
「很清楚,您都讲了那么多次!」
「您明白了什么?」
「您想让女性的地位退到原始时代。」
「我只是在开玩笑。我说那么多,纯粹是为了制造效果。」兰森出乎意料退让了。他看起来愈来愈放松,不太多说什么。
芙雷娜发现了,于是立刻问:「您为什么不把您的想法写出来?」
这句话又戳到了兰森的痛处,他实在不懂,芙雷娜为什么总有办法打中他的软肋。「您是说公开发表吗?我写过很多东西,但没人要帮我发表。」
「所以说,跟您立场相同的人应该不多,跟您刚才说的不一样。」
「其实,」兰森说:「编辑要求很多,胆子又很小。他们很爱说,他们很想看与众不同的稿子,但真的拿到之后又不敢面对。」
「是要登在报纸还是杂志上的?」芙雷娜慢慢意识到,这位出色年轻人投的稿子都被拒绝了,而且他写的那些内容都在耻笑芙雷娜深信不疑的理念。而芙雷娜莫名替兰森难过了起来,觉得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很可惜他们不登您的稿子。」她脱口而出。兰森原本手拿拐杖,在柏油路上刮着花纹,这时他一听,便抬起头看着芙雷娜,想知道她是不是装的。不过,芙雷娜的态度其实很诚恳,而且她还说,她想文章要刊出来一定很不简单。她记得爸爸很努力投稿,但文章几乎没被登过的往事;不过她只在心里想,没说出口。她期待兰森再接再厉,最后一定能成功。接着,她又面带笑容、语带嘲讽地说:「您想怎么贬低我都好,但我拜托您,请不要把钱斯勒小姐扯进来。」
「您真的很不了解我想做的事!」兰森大喊道:「女人啊,你们就是这个样子。总是在盘算自己的事,还以为别人的盘算跟你们一样。」
「对,大家都这样指控。」芙雷娜笑道。
「我不想批评您,也不想批评钱斯勒小姐,更不想批评费林德太太、柏艾女士、伊莉莎.P.莫斯里的追随者,或者其他优秀的知名女性,不管她们死了还是活着。」
「我以为您故意冷落我们、忽视我们,就是想毁掉我们!」芙雷娜直率地说道。
「不,我不想毁掉你们,也不想拯救你们。很多人都在讨论女人的事,我根本不想管。我只在乎男人的事,那才是我想拯救的。女人的事,就让妳们自己去烦恼就好。」
芙雷娜发觉,兰森的态度比之前更认真了,他不再插科打诨,反而因为说了太多话而显得有些疲惫。「您想救什么?」芙雷娜问。
「让全世界不要天杀的变得女性化!我真心觉得,这世界完全不是您那天晚上说的那样。您说女性现身的机会不够多,可是对我来说,我身边的女性真的太多了。整个世代的人都被女性化了,男性的声音愈来愈微弱,整个时代变得很女性化。现在的潮流很女性化,大家变得很焦虑、歇斯底里、聒噪、爱唱高调,言行华而不实,爱计较,感情又脆弱不堪。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就会被最平庸、最软弱、最苍白又最自命不凡的人骑在头上。我想捍卫的,是男人敢于冒险犯难、胸襟开阔、愿意面对现实、毫不畏惧、如实观看世界的能力。这些特质的组合看似奇特,却非常基本。我想捍卫,或者说想重建的,就是这些特质。我想告诉您,我一点都不在乎女人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只想做我要的事!」
可怜的兰森,他一面向芙雷娜靠过去,一面用低沉、温柔、诚恳的嗓音倾吐他狭隘的见解(也难怪大报社会退他稿),但他一时忘记自己变得很冷静、严肃,没有半点胡扯的空间,可能会让芙雷娜觉得不舒服。不过芙雷娜倒是没受影响,她不断想着兰森的行为举止,以及他宣教般的论述口气。她立刻想到,这个男人随时都给她这种感觉,而且感觉挥之不去,他是不可能改变立场的。她全身发寒,感觉不太舒服,但她表面上还是对兰森说,他表达信念的方式非常直白、清楚,让人听来舒服多了,至少她这个听的人能掌握对方的意图。这话当然极度背离现实,因为芙雷娜从未如此不悦。兰森丑陋的宣言让她发颤,对她来说,这大概是天底下最侮辱人的话了。不过,她下定决心不让身体颤抖,以免表露出她的脆弱,而她掩藏了真实情绪的说话语调,即便不是为了报复,却起了报复的作用。因为这种说话方式总是让兰森感到一种愤怒的无助(但在芙雷娜看来,女人间常是这么说话的),「兰森先生,我跟您打包票,这是个讲求良心的时代。」
「那是妳们唱的高调。卡莱尔说过,这是个骗子的时代。」
芙雷娜说:「您说您不想管我们,这话说起来容易,但您不可能不管我们。因为我们就在这里,既然如此,你们就得找个地方安置我们。这个社会体制多棒啊,一点空间都不留给我们呢!」芙雷娜带着迷人的笑容继续说道。
「至少公众场合里不该有妳们的位置。我就想让妳们待在家里,跟妳们在家里好好相处。」
「太好了,我们的关系要变好了!还有讨论空间嘛。就像你说的,等你发起运动让女人都待在家时,真的是美国女权万岁了。」
「老天,您的想法好扭曲,真是个天才!」兰森眼神和善地看着芙雷娜,小声地说。
芙雷娜不理会兰森的眼神,继续说道:「那么没有家庭的人(至少有几百万人),您打算怎么对待他们?您别忘了,结婚或被安排结婚的女人愈来愈少了。婚姻已经不是女人必经的道路了。如果她们连老公和小孩都没有,就不可能叫她们把心思放在老公和小孩身上。」
「是吗?」兰森说:「原来有这种事!我承认,我私底下对女性抱着崇高的敬意,我愿意号召天下男人,让每个人娶五、六个太太。」
「所以对您来说,土耳其人的习惯是最进步的吗?」
「土耳其人的宗教比较次等,他们相信宿命论,想法比较悲观。再说,土耳其女性跟美国女性比起来,魅力值差多了。如果现代这颗毒瘤被除掉的话,两边真的没得比。您说女人愈来愈不走婚姻这条路,仔细想想,您这句激动的空话对女人的举止、人格、个性来说简直是种伤害。」
「感谢称赞!」芙雷娜淡淡地插了一句话。
但兰森依然滔滔不绝,没被芙雷娜的话给打断:「每个女人,甚至是所有女人,不管单身或已婚,都有一千种方法找事忙。对她们来说,能让社会舒服就是一种成就了。」
「是让男人觉得舒服吧。」
「当然,不然让谁觉得舒服?亲爱的塔兰特小姐,女人要觉得舒服,就是要先让男人觉得舒服啊!这是自古不变的真理。钱斯勒小姐说,她和费林德太太找到了新思想能取代这项真理,甚至比旧真理更深邃、更经得起考验。拜托不要相信她说的话。」
芙雷娜装作没听见这段话,只说:「很高兴听到您做好心理准备,要看着单身老女人攻占全美国了!」
「我不排斥旧时代的单身老女人,和她们相处很舒服。她们总是有事做,不会整天晃来晃去向别人讨工作。结果,妳们却弄出了一批新的单身老女人,我就是想脱离这些人的魔掌。」他没说他在讲钱斯勒小姐,但芙雷娜看着他,似乎怀疑兰森就是在说钱斯勒小姐。为了让芙雷娜放下戒心,兰森又把她之前提过的事拿出来讲:「我刚刚评论了这波潮流对女性的害处,但您觉得我没在称赞您。亲爱的塔兰特小姐,您不必往心里去。您是个独一无二、不凡出众的人,您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您的个性非常好相处,我觉得您是个不会堕落的人。我不晓得您的成长环境如何,也不知道您是怎么长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但您是个超凡脱俗的人。而且您要知道,」兰森继续用他冷静、温柔、深思熟虑的语调,像在解数学题一样说道:「您要知道,您和这些纷纷扰扰之间的连结是不真实的、偶然的,这事其实虚幻不存在。您自以为关注这些事,但其实您根本不在乎。这些事是因为不幸的机缘巧合才跟您扯上关系,但您因为天性善良,让自己扛了一堆责任。您老是想讨好别人,不但到全国各地去布道,还去煽动各种示威抗议。您就是想讨好钱斯勒小姐,跟您以前讨好父母一样。真正在幕前的不是您,绝对不是,而是一只充气小人偶(很特别的人偶),这站立的人偶是您一手操纵的,您不停指挥它做事、说话,却刻意把您自己藏起来。塔兰特小姐,如果您能把操线人偶丢掉,在人前展现您自由、甜美的姿态,肯定更能吸引大家!」
兰森说话的时候(他从没用这种方式说过话),芙雷娜端坐着,双眼出神看着地面。兰森话一说完,芙雷娜立刻站了起来,因为她觉得自己和兰森相处太久了。她转身背对兰森,一副准备离开的样子;事实上,她真的想要走了。她现在不想再看见兰森或继续跟他说话。我会说,某件事让她产生了这个念头,但另一部分是因为兰森平静又直白的奇怪态度,好像对所有状况了然于心,那让芙雷娜觉得又怕又气。她迈起步子走向公园大门,一副打定主意要离开的样子。兰森话说得很明白了,如果他的信念是如此,那么他说出来的话也只能是如此。兰森口中的她,跟她想成为的样子有段落差;他还认为芙雷娜昧于现实,让她心跳加速、胸口作痛。无论如何,她把最真实的自己遗留在兰森身边,偏偏那是她不该待的地方。没多久,兰森就赶上她,与她一起行走。这时,芙雷娜突然发现,兰森说的话相当可怕,远远超出钱斯勒小姐的想象。要是这些话传到了奥莉芙耳里,此刻被她抛弃的朋友又会做何感想?芙雷娜被兰森的话语影响了(兰森说话的口气有所改变,感觉背后的意图大不相同),让她决定不跟兰森多嘴,当他们一走出公园,她就会跟兰森分道扬镳。不过,她还是有余裕对自己说,绝对不能露出半点不安的神色,承认自己立场动摇。她刻意要自己认真聆听兰森提出的独到意见,再给他一些响应,但不能太当一回事。她边快步行走,边对兰森抛出一句话:「照您的说法,我猜您不觉得我能力够强。」
兰森回答前犹豫了一下,但他的长腿还是继续走动,要跟上快步行走的芙雷娜一点都不难。芙雷娜的脚步又急又迷人,遮不住她想掩盖的恐惧。「您是能力超群的人,但不适合在您现在投入的领域里发展。塔兰特小姐,您要换个领域才能展现您的能力!光用能力这个词还不足以形容,应该说是天分!」
兰森回话之后,芙雷娜感觉兰森正看着她的脸,而且还紧盯着看。她脸红了起来,如果兰森继续盯下去,而且对象是别人,芙雷娜会认为对方很没礼貌。之前,奥莉芙还称赞芙雷娜即使面对「几百人的目光」,内心依旧不起波澜;可是她这次完全破功了,无法多想关于兰森的事情,她整个人平静不了。她想把话题岔开,聊点公共事务。为了达到目的,她很快又对兰森抛出一个问题:「我没理解错的话,您刚刚是说您觉得女人比男人还低一等?」
「在公众场合上,就公民身分而言,当然是这样没错。女人在公领域手无缚鸡之力,比男人还低一等。没什么比这年代的情感还混乱的了,男人竟然在公领域中假意对女人改观。不过就私领域的人际关系而言,情况又不一样了。譬如家庭生活或亲密关系──」
芙雷娜一听,便带着局促不安的笑容插话道:「别这样说,那只是你的说法!」
「比妳的说法好多了。」兰森说。他们一起走出小门,而且刚好是他们进公园的那道门。他们走进由第五大道围出来的大广场,这里同时也是公园南端和第六大道底。当天下午风光明媚,兰森觉得天色还早。树荫和树丛在他们身后伸展,搭配人工湖和亲民景色,让广场变得开阔明亮,充满了天然色调,还有体积太小,无法盖过其他事物的植被。一整排巧克力色的房子眺望整个区域;街车在前方喧嚣,司机在马儿气喘吁吁时,一面换马一面让乘客上下车;大方展现全屋风貌的啤酒屋,挂了高耸的店名广告牌,既是纽约风情的代表,也是画家经常取材的画面。公园里洒满阳光的矮墙边,聚集了失业人口和来自国外的落寞孩童。公园另一头则是第六大道的商业区,建筑物的密集程度让天空都看不见了。
「我要回家了,再见。」芙雷娜突然对兰森说。
「回家?您不一起用餐吗?」
芙雷娜知道有些人会在中午吃晚餐,有些人在晚上吃正餐,有些人从不吃晚餐,但从没听说过有人下午三点半吃正餐。兰森很坚持带芙雷娜吃晚餐,让她觉得不大对劲,这不是密西西比人的作风,但芙雷娜不想再管。兰森深色的眼珠透出微光,难掩失望的神色,以至于没察觉她主要是想要自己回去第十街。
「我现在就得跟您道别了。」她说:「不要留我。您要是知道我多不想留,就不会想留我了!」她的态度和脸色都变了,虽然她笑得比以前更灿烂,但对兰森来说,看起来反而更加严肃。
「您想要自己一个人回家吗?我不能让您自己回去,我是认真的。」兰森听到芙雷娜居然要他弃守原则,觉得惊慌不已,「我都把您一路带到这里了,我要负责把您送回我们碰面的地方。」
「兰森先生,我一定要自己回家,我就是要!」芙雷娜大喊。兰森从没听过她用这种语气说话,让他惊愕又挫折。他发现自己再坚持下去,就要走上歪路了。他心知出游终须一别,而且道别的时刻不见得美好,但他希望由他来设定道别流程。他说,他希望芙雷娜起码让他送她上车,她说她不想乘车,比较想走路。但兰森想到在光天化日下,芙雷娜一个人走回家的画面,就觉得这样无法解决问题,只是由于芙雷娜看似惶惶不安,兰森心想,女人的某种神秘性格大概又在作祟了,不如就顺其自然吧。
「我的牺牲比您想的还大,但我接受。塔兰特小姐,愿上天保佑您!」
她转身背向兰森,看起来像是在拉扯绑宠物的绳子。接着她冷不防接一句:「祝您的大作能被刊出来。」
「刊出来?」兰森瞪大眼睛,张口说道:「您人真好!」
「再会。」芙雷娜又说了一次。她朝兰森伸出手掌。兰森握住芙雷娜的手一会,问她是不是马上就要离开纽约,没办法再跟他见面了。芙雷娜说:「假设我待在纽约,也会待在您不能来的地方。他们不会让我和您见面的。」
兰森心里浮出了一个问题。他本来克制自己不去问,但剎那间,他心里的防线却松动了:「您是指我听您演讲的场地吗?」
「我可能会去那边待几天。」
「如果我不能去那边找您,您之前何必寄邀请函给我?」
「因为我想要改变您的想法。」
「现在您不管我了?」
「没有,我希望您维持您的本色!」
她说这句话时神情怪异,笑容比刚才更僵硬,兰森不晓得她心里在想什么。她离开兰森之后,兰森还在她身后喊着:「如果您留下来,我会去找您!」芙雷娜没转身,也没回兰森话,兰森只能看着对方消失在视线当中。她年轻的背影彷佛再次诉说着这道难解的谜。
不过,芙雷娜从没想要为难兰森。她单纯想走路回家,虽然这样会花更多时间,奥莉芙也会觉得奇怪,但走路才有时间反复思考,她想了又想,庆幸(真的,她大松一口气)兰森是站在错的那边!如果他在对的这边──她还来不及把这个问题思考完,就看到奥莉芙一如预期等着她了。芙雷娜一进门,奥莉芙就转身看着她,脸色极为骇人。芙雷娜立刻解释自己做了什么事,不给对方问问题或回话的空档。「那么,妳跟布拉吉太太谈完了吗?」
「对,结束了。」
「她有没有拚命问我要不要去?」
「问了很多次。」
「妳回她什么?」
「我没说什么,但她给出很多保证──」
「妳觉得我应该去?」
奥莉芙一时无话可说。接着,她又说道:「她说他们很支持女权运动,而且妳会征服纽约。」
芙雷娜两手搭着钱斯勒小姐的肩膀,接着立刻回看她一眼,一语不发。然后,她激动大喊:「我才不管她保证了什么,我才不管什么纽约!我不想去他们家,我不想。妳懂了没?」芙雷娜的声音丕变,双手环抱钱斯勒小姐,整张脸贴在对方的脖子上。「奥莉芙.钱斯勒,带我离开,带我离开这里!」她说道。过了一会,奥莉芙发现芙雷娜正在啜泣;她几个小时以来挣扎不已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
注26: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十九世纪法国政治学家、思想家,曾将赴美考察的经验写成《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此书遂成为社会学经典之作;在另一本着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则爬梳了法国大革命的起源。托克维尔亦曾亲身投入政治改革活动。
注27:艾斯特图书馆(Astor Library)成立于一八四八年,为座落于纽约曼哈顿区的公立图书馆。
注28: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为十九世纪苏格兰评论、讽刺作家、历史学家,代表作为《英雄与英雄崇拜》、《法国大革命史》、《衣裳哲学》等。
注29:朗格多克地区(Languedoc)位于法国南部,自十三世纪起至法国大革命前隶属法兰西王国,今为奥克西塔尼(Occitanie)大区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