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30:弗雷明翰市(Framingham)位于美国麻州,人口约七万人。
注31:比尔里卡市(Billerica)位于美国麻州,人口约四万人。
注32:编案:提到玛莉.维内尔应是向巴尔札克小说《舒昂党人》致敬。
注33:剑桥公地(Cambridge Common)为美国麻州剑桥市的公园,位于哈佛大学旁。
注34:机会主义者,美国内战后,许多北方人南下宣扬共和政治理念,借机牟利。这些机会主义者常背着布袋四处奔波,因此南方人称呼这些人为「布袋人士」(carpet-bagger)。
注35:哈佛纪念厅,该建筑位于哈佛校园内,落成于一八七七年,为纪念参加联邦军捐躯的哈佛校友而建。
注36:《塔木德》,记录犹太人生活习惯及处世原则的书籍,其内容经一代代犹太人口头传述,最终以书面形式传承下来,总字数约两百五十多万字。
注37:记录天使,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相信,每个人身旁会跟着一位天使,负责记录当事人的一言一行。
注38:科林纳(Corinna)为生于公元前五至六世纪的古希腊女诗人。
注39:古罗马诗人弗吉尔(Virgil)于诗作伊尼亚斯纪(Aeneid)中对宙斯之妻赫拉的描述。于金苹果事件中,赫拉的美貌不受裁判帕里斯青睐,最终成为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线。
注40:戴尔莫尼科餐厅(Delmonico’s)为纽约著名的牛排餐厅,成立于一八二七年。
注41:《罗恩格林》(Lohengrin)为华格纳于一八五○年创作的一部三幕浪漫歌剧。
注42:漫步区(Ramble)为纽约中央公园内的景观区之一,其中遍布岩石和树木,让参观者彷佛置身山林。
第三部
35
八月某日,兰森吃完晚饭,踏进小饭店前的广场时,天已经黑了。这间饭店很小,建筑建构也很松散。身材高大的兰森一踩在楼梯上,梯级就发出吱嘎声,窗框内的玻璃也哐啷作响。他习惯早餐时喝咖啡,晚餐时喝茶,而两餐之间只吃点小东西垫胃,但他抵达波士顿之前,连吞小东西的时间都没有,因此肚子一直很饿。现在,他已经喝了他晚餐的茶,只是很难喝。这杯茶是一位面色苍白、拱着背的年轻女子端来的,对方留着一头红棕色小鬈发,腰上系着一条华丽的皮带。她看兰森犹豫不决,不知道要点炸鱼、煎牛排还是烤豆子,脸色跟着不耐烦起来。从波士顿开往马米恩镇的火车下午四点钟发车,一路断断续续朝鳕鱼角注43驶去。布满石头的草地上影子拉得很长,斜照的日光妆点了散落四处的稀疏林子,替池塘及沼泽铺上一层金光。夏末的成熟气氛笼罩着大地,但兰森在国内走过之处,一切事物似乎没因此变得成熟。真要说看起来成熟的,只有浓密小果园里的苹果酝酿的酸涩气息,还有裸露石堤底部拔高而显眼的一枝黄花注44。没有黄澄澄的谷物田,只有棕色的干草堆。不过,这地方有些看似矮小、柔软的植被,而低矮的地平线、偶有夏雾的温煦空气、八月早上水色湛蓝且无人留意的入海口,都让人有甜美的感受。兰森听说鳕鱼角素有麻州意大利之称,也有人称此地为瞌睡鳕鱼角、慵懒鳕鱼角、无风暴永宁鳕鱼角。兰森知道波士顿人都会来鳕鱼角避暑几周,因为此地能助人入眠,平静无波的气氛让人能全心休息。波士顿人平日繁忙奔波,能出城休息的时候,就不想让自己有压力。平常,同性之间带来的压力就够他们受的了,休假时,他们只想放空、躺在吊床上、远离人群、避开水边蜂拥的人潮。兰森一到站就发现马米恩镇没什么人,虽然有一群人直接离开遗世独立的小车站,走向站外唯一一辆接驳车。这车站离镇中心很远,沿着尘土飞扬且粗陋的站前道路向远方望去,只看得见一片空旷。外头有六或八位穿着风衣的男士,拿着小包和提包,搭乘一辆颠簸的载客车,身子还露在车外。看了这些人的举动,兰森大概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状况。接驳车驾驶看起来若有所思;他是当地居民,身形削瘦,动作慢条斯理,他的脖子很长,下巴还留了些胡子。他对兰森说,如果他想在天黑前抵达饭店,现在就得出发了。兰森的行李箱被随意绑在车子的后方,感觉摇摇欲坠。当兰森提出抗议,表示他的行李箱放得不牢,驾驶哀怨地说:「我们赌赌看吧!」他发觉,这里有股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气氛,跟南方有异曲同工之妙;他来此正是希望,芙雷娜和钱斯勒小姐要是能融入这里的氛围,应该会觉得非常放松。这时,接驳车超载了,兰森是唯一一位下车的人。他边走,边想象芙雷娜和钱斯勒小姐来此度假的画面,认真享受走在乡间路上的感觉,他已经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没这样走了。走着走着,他情不自禁想到了芙雷娜和钱斯勒小姐(稀稀落落的风景因为暮色降临而黯淡下来,让兰森每走一步就想到这两个人);他不断幻想,这两人正在马米恩镇悠闲度假,而她们会是他在此地唯二认识的人。她们来到这里,改革热忱应该会比在波士顿少很多。就在那一个钟头的时间,热切的兰森期盼着两位女士能暂时把她们的要求留在波士顿。他边走边闻着泥土味,味道很香;当他走到路弯处,轻柔、凉爽的夜间微风扑面而来,至于前方有什么,几乎完全没透露──可能是整片直挺挺树木的林地,保留了一些来自西面的红光;随着他继续往前走,看见陡峭河岸上有座木质阶梯向高处延伸,顶端有栋铺满沥青屋瓦的老房子,样子灰扑扑的,感觉快解体了。他因吸收天地日月精华而感到精神为之一振;他想着自己在纽约没日没夜地工作,连放假都没有,每天在这座狭长的城市里移动,像井里的水桶或织布机的梭子一样来回奔波,弄到整个人快疯了。
他在饭店办事处里点起一根雪茄。这间办事处不大,位于饭店大门右手边,里头摆了不起眼的入住登记簿。簿子放在一张空无一物的小桌子上,在被阖上之前,书页就被折角了;兰森隔天翻着簿子,发现当地的显要人物(身分不明)住过这间饭店。这些人会把椅子拉到墙边,但不会彼此聊天,只是一起将视线转向窗外,彷佛马米恩镇有美景能欣赏。有时候,他们之中的某个人会起身走到办公桌旁,将手肘靠在桌面上,肩膀缩在没有衣领遮蔽的脖子旁。这人已经是第五十次翻着肮脏的簿本了,上头的姓名一个接一个,但日期没有连续。旁边的人看着这位先生翻页,或安安静静思索着此人是不是饭店住客,而这人面对饭店的松散,发现里头没有服务人员能帮自己,只能问小镇里的耆老。这间饭店由神出鬼没的事务所经营,里头有间饭厅跟防御基地很像,平常大门深锁,只在进行圣礼时才会开放。由于办事处人力吃紧,一般来说,某位男孩会负责守卫工作,但只要轮他上工,办事处里和此业务无关的同事就会说他不在,或他跑去钓鱼了。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男孩是这间饭店少数几位亲自服务客人的服务生,除了他以外,就只剩下那位高傲的女服务生(替兰森端晚餐的那位),但她只会在正餐时出现。当时,有几位身着披肩的女客人正坐在小型交谊厅里的马鬃摇椅上,焦急地等着男孩现身,像在等医生来看诊一样。至于其他人,则是茫然地望着后门和窗户外的风景,心想如果他来了,他们应该会看见他的身影。有时候,客人会跑去拉饭厅的门,小心翼翼地前后摇摇看,看门摇不摇得开。一发现怎么摇都纹风不动,这些人就会放弃努力;要是发现一举一动都被其他人看在眼里,他们还会露出羞态并停手,回望自己的同伴。有些人甚至会说,这间饭店的水平不是很高。
不过对兰森来说,饭店水平高不高不重要,毕竟他不是来马米恩镇住高级饭店的。麻烦的是,他人到了马米恩镇却无事可做,生活反而变得比之前更恼人。前一天晚上,他突然觉得很疲倦,又对城市感到厌烦,决定搭隔天早上的火车到波士顿,再换车到巴泽兹湾注45的海岸边。这间饭店提供的资源不多,房客也不多;房客们到外头走走,绕饭店一圈,也行经道路中间的小广场和凹凸不平的庭院,接着消失在深沉的暮色中。在被远方微光照亮的某两、三个地点散步,是兰森唯一的乐趣泉源。新英格兰夏天晚上,空气中充满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土味,兰森心想,其他人如果不是像他一样来找芙雷娜,应该会觉得很无趣。这间饭店冷冷清清,不但与世隔绝,彷佛也跟自身断了连结;这地方对兰森来说很无聊,除了早睡,别无他法(但他真心不想如此)。他问了另一名房客,对方告诉他整个镇的分布很松散。兰森于是在星空下叼着优质雪茄,沿路探索着小镇,雪茄是他身上唯一的富贵象征。他心想,当晚去找人恐怕效果不佳,应该要事先通知两位波士顿女士,让她们知道他准备去拜访了。他觉得,她们两个八成想过退隐生活,整天跟鸡为伍。他很确定,要是他待了下来,钱斯勒小姐真的会这么做,藉此能激怒兰森──她会要芙雷娜在不自然的时间就寝,就是为了要剥夺兰森的美好夜晚。他走了一小段路,路上没碰到半个人或动物,也没看见半间房舍,但他很享受美丽的星空、宁静的夜晚、蟋蟀的尖锐哀鸣,让乡下的各种模糊景象在他身边鼓动。经过两年来的拚命奋斗,以及最近几周纽约燠热的天气,他此刻沉浸在一片清凉当中。十分钟后(他走得很慢),有个人朝他走了过来,一开始轮廓还很模糊,后来才发现是位女性。对方跟他一样随兴散步,顶多只是来看星星的。当兰森走近对方身边,她突然停下脚步,仰头思考起来。他走近对方时,对方透过清明的夜色看了他一眼,接着走过他身边。对方远远看来身材瘦小,等到兰森看清了对方的样貌,才发现对方留了短发,而且样子似曾相识。他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两人同时转头看了彼此,这名女子的动作有点眼熟。兰森这时确定,他之前遇过这个人,因此,他趁对方愈走愈远之前停下脚步,回望对方的身影。女子发现兰森伫足,于是跟着停了下来。最后,两人便相隔一小段距离,在黑暗中面对面了。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普兰斯医师吗?」兰森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颐指气使。
现场安静了一分钟,接着,这位身材矮小的女性回答了:
「没错,先生,我是普兰斯医师。饭店里有人不舒服吗?」
「希望没有,我不知道有没有。」兰森笑着说。
他往前走了几步,告诉对方他的姓名,他很久以前(快两年了)在柏艾女士家和对方见过面。他说,希望对方还记得这件事。
普兰斯医师想了一会,她似乎不喜欢模糊的说词,也讨厌不经思考就开口。「我想,您是指塔兰特小姐初次登台那一晚吧。」
「就是那晚,我们那天聊得很开心。」
「我记得我那晚很亏。」普兰斯医师说。
「我不觉得,我记得您靠其他方式弥补了。」兰森依旧笑着说道。
他看着对方晶亮的目光朝自己望来。她应该是待在镇上,晚上出来散个步,连帽子都没戴。普兰斯医师似乎不想离开,感觉想继续跟兰森聊天,就这点来看,兰森认为普兰斯医师应该是无聊了,想找点事来做。「您不觉得她做的事很不简单吗?」
「当然!这个年代,什么事都很不简单。这真是个奇迹年代!」兰森一边回答,一边觉得自己很逗,竟然能在黑漆漆的偏僻乡间小路上,和短发女医师淡定聊着自己爱慕的对象。意料之外的是,普兰斯医师和他的交情瞬间回温了。兰森继续说道:「对了,我猜您应该知道塔兰特小姐和钱斯勒小姐在这里过夜的事?」
「嗯,我想我知道。我正要去找钱斯勒小姐。」语调冷淡、身材瘦小的普兰森医师说道。
「真的吗?很高兴听到您这么说!」兰森大喊,觉得他找到队友了,「您可以告诉我她们两个人住在哪里吗?」
「可以,虽然现在很暗,但我应该指得出来。方便的话我带您过去。」
「我是很想,但不确定是不是该马上过去。必须先侦查一下。很开心遇到您,您还记得我真是太好了。」
普兰斯医师没有驳斥兰森的赞美,但她立刻表示:「我没忘记您,因为柏艾女士后来又跟我提过您的事。」
「对,春天的时候我跟她碰过面。希望她现在身体健康,日子幸福快乐。」
「她一直都很幸福快乐,但恐怕不算健康。她身体很虚弱,健康每下愈况。」
「真令人难过的消息。」
「她也会去拜访钱斯勒小姐。」普兰斯医师停顿一下后说道。她会停顿,俨然是因为她觉得这两件事情没什么因果关系。
「哇,这么多杰出女性都要去拜访我亲戚!」兰森大声说道。
「钱斯勒小姐是您亲戚?您们长得不太像。柏艾女士来呼吸乡下的新鲜空气,而我是来帮她照顾身体的。如果她自己一个人来,恐怕没办法照顾自己。她个性很善良,但卫生习惯不好。」
普兰斯医师的话愈来愈多,兰森一察觉,便跟着开心了起来。他说,希望普兰斯医师也好好享受乡下的新鲜空气。他担心普兰斯医师跟在波士顿时一样,成天泡在工作里头。普兰斯医师听了便说:「我刚刚在路上做运动。我想,您应该不知道和三个女人一起住在小木屋里的感觉。」
兰森记得两人上次见面时,他就很喜欢这个人。现在,他觉得两人会「再续前缘」。他想展现自己的善意,可以的话,他很想送对方一支雪茄。他不知道该送对方什么,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行动才好,或许,他可以邀她坐在栅栏上聊聊天。兰森很清楚住在小木屋里的感觉如何,因此立刻同情起普兰斯医师,知道她必须和室友保持距离,到户外散个步、看星星,他想,对方应该对宇宙天体很了解。他问对方愿不愿意让自己陪她走一走,不过,普兰斯医师不打算继续往前走,准备要掉头回去了。于是,兰森陪她一起走回镇里。这时,他总算看见一些排列有序的住家和屋舍,看起来是仔细规画的。他们脚下的道路左弯右拐,看似曲折,却能顺着行者的脚步开展。镇里还有不少十字路口,转角处挂了一盏油灯,店家也挂着「休息中」的牌子,字体显示出乡村风格;有些房子点起了灯,灯光透出窗外。普兰斯医师对兰森提起小镇里的几位居民,他们很喜欢替自己冠头衔。这些人是退休船长,也是当地的显要人士。他们会在某间小屋聚会,其中两、三个人在昏暗的门口处走来走去,彷佛故意撑着不去睡;他们很爱回想自己从前在远洋出海时,那些完全不想睡的夜晚。马米恩镇号称是座小镇,但自从造船工业式微之后,规模已经缩小许多。在造船业黄金时期,也就是内战爆发之前,这座小镇每年能生产许多船舰。镇上的船坞还保留着,里头有机会捡到旧船板、旧钉子、旧铆钉,但现在已经杂草丛生,海水也淹过了整座船坞。海洋的巨手似乎伸进了船坞,感觉又不像是真正的海,更像是一条静静的河流,对某些人来说,后者的意象比前者更有吸引力。普兰斯医师没称赞小镇之美,也没说小镇过时或很诡异,但兰森听得出来,普兰斯医师的意思是这座小镇正不断走下坡。夜幕低垂,他感觉到了小镇过往的辉煌岁月。普兰斯医师没刻意问兰森为何来马米恩镇,也没问他什么时候来的、打算待多久。当兰森提到他是钱斯勒小姐的亲戚,普兰斯医师可能觉得这就是他来马米恩镇的理由之一。不过她大概也好奇,要是兰森专程来找查尔斯街二人组,为何现在还一副悠哉样,没有尽快登门拜访的意思。尽管如此,普兰斯医师没有分析这些状况的习惯。假设兰森跟她说他喉咙痛,她就会追问症状细节,但如果是社交方面的话题,她反而不会多问。无论如何,两人聊得很融洽,一路穿过小镇的主干道,路旁的老榆树十分魁梧,把路面遮得一片漆黑,让行人的头顶黯淡无光;空气里弥漫着盐的味道,感觉好像来到海边。这时,普兰斯医师说,奥莉芙就住在另一头。
「我想拜托您一件事:今晚我们碰面的事,请您不要告诉她。」兰森一会之后说。他本来想知会钱斯勒小姐,后来却改变心意了。
「好,我不会跟她说。」普兰斯医师表示,似乎对于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不太放在心上。
「我想先保密,明天再让她们惊喜一下。我很期待和柏艾女士见面。」兰森这句恭维的话,让人觉得在他心中,柏艾女士才是马米恩镇最美丽的风景。
普兰斯医师听了对方的话,内心有些感触,但没说出口。她犹豫了一下,最后只说:「嗯,我猜柏艾女士听到您在这,会觉得很开心。」
「这当然,我相信。她对谁都很友善。」
「嗯,她对谁都很好,但就算是这样,还是比较挺自己人。她觉得您是块宝。」
钱斯勒小姐的同温层竟然会聊到他这个人,让他觉得受宠若惊。不过,他当下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受柏艾女士青睐。「希望我在这里待几天之后,她还觉得我是块宝。」他笑着说道。
「嗯,她觉得您是目前被感化成功最经典的实例。」普兰斯医师木然地说,感觉连解释都不想解释。
「我被感化?您是指被塔兰特小姐感化吗?」兰森突然想到,他在波士顿遇见柏艾女士时,还特地在道别之前提醒对方,不要告诉别人他们见过面。柏艾女士同意了(虽然一开始觉得这样不太光明磊落),她说,芙雷娜会让兰森改变心意的。兰森心想,难道塔兰特小姐告诉柏艾女士,她已经说服兰森改变立场了吗?他觉得不太可能,不过无伤大雅,他还是兴高采烈地说:「我是可以让她这么想啦!」
虽说不管是普兰斯医师还是令人尊敬的柏艾女士,她们都不太会接受欺瞒,但普兰斯医师还是继续说:「嗯,希望您不会让她知道您的想法跟过去我们交谈时相去不远。我可是知道您当时的立场的!」
「您当时也差不多,不是吗?」
「嗯,」普兰斯医师微微叹了口气说:「老实说已经有点改变了,如果真的得有什么改变可言的话。」她叹的这口气让兰森明白了很多事。对方感觉对钱斯勒小姐家的活动有所不满,却又努力克制自己不抱怨,尽管目前她有幸参与其中,她略带忧愁、四处游走的模样,看起来是不想回到钱斯勒小姐家去。兰森因此确定,娇小的普兰斯医师有她自己想走的路。
「柏艾女士听了,应该会很难过。」兰森语带责备说道。
「不会的,因为我说的话不重要。她们觉得女人要跟男人平起平坐,但她们招募到男成员的时候,反而比招募到女成员还开心。」
兰森觉得普兰斯医师头脑很清楚,因此称赞了她一番,接着说道:「柏艾女士真的病了吗?她身体很虚弱吗?」
「嗯,她年纪大了,而且动作很──很慢。」普兰斯医师想了一下,才找到她要的形容词:「人到了这个地步,就像风中残烛了。」
「我们得帮她调养一下,」兰森说:「我很乐意跟您轮班,照顾她宝贵的身体。」
「要是她没办法活着聆听塔兰特小姐的特训成果,就会很可惜了。」普兰斯医师继续说。
「塔兰特小姐的?什么样的特训?」
「嗯,这是她们来这里的目的,在那边。」普兰斯医师悠悠抬起头,对兰森稍微示了意,看向左方某栋矮小的白色房子。这栋房子和左邻右舍相隔甚远,背面有海,正面有大马路,不过房子和道路之间有点距离,里头的气氛比其他房子更热络。房子有好几扇窗户敞开着,接收着屋外温暖的傍晚气息,尤其是一楼的窗户,让屋里透出的光整束照到了屋前道路的草地上。决定走低调路线的兰森要普兰斯医师暂且留步。对方却有些克制地轻笑了一下,对兰森说:「您自己听,这就是她们的特训!」兰森侧耳,想知道普兰斯医师指的是什么声音。没过多久,他就听到了,是他熟悉的芙雷娜的嗓音。在八月宁静的夜晚里充满抑扬顿挫,格外清晰。
「我的天,这声音真美!」兰森情不自禁赞叹。
普兰斯医师看着他一会,接着幽默地说(她整个人显得十分放松):「柏艾女士说的没错!」但兰森没接话,只是默默听着从屋里传来的嗓音。普兰斯医师见状,便补了一句:「她在练习演讲。」
「演讲?她要在这里演讲吗?」
「没有,回波士顿之后才要讲,场地在波士顿音乐厅。」
兰森瞬间把注意力挪向普兰斯医师。「这就是您说的特训吗?」
「嗯,她们是这样说的。她每晚都在练,每次念一小段给钱斯勒小姐和柏艾女士听。」
「这个时候,您就会出来散步?」兰森笑着问。
「嗯,这时候柏艾女士不需要我帮忙。她会听得如痴如醉。」
兰森慢慢发现,普兰斯医师只关注事实。有时候,她观察到的事实很有趣。
「波士顿音乐厅──是那座有名的建筑吗?」兰森问。
「嗯,这是波士顿最大的一座。这建筑物很壮观,但还是比不上钱斯勒小姐的雄心壮志。」普兰斯医师补充道:「她决定要让大家认识塔兰特小姐。她在波士顿的时候,从来没在大场面登台过。她希望塔兰特小姐能轰动全场。这次聚会的规模很大,她们正积极准备中。对她们来说,这次才是真正的出道演讲。」
「所以她们现在正在准备?」兰森问。
「对,我说了,这就是她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
兰森仔细听着普兰斯医师的话思考着。他本来担心,芙雷娜可能会因为他在纽约坦承立场而信心动摇。但现在看来,这问题似乎不存在。他和普兰斯医师好一阵子都沉默不语,只站在原地听芙雷娜演讲。
「内容听不清楚。」普兰斯医师面带微笑,在暗夜里颇有《浮士德》中梅菲斯托费勒斯的邪气。
「内容我可熟了。」兰森喊道,更近似哀鸣,接着他便向普兰斯医师伸手道别。
36
谨慎起见,兰森决定明天早上再登门拜访。他觉得早上比较有机会和芙雷娜单独见面,而晚上,钱斯勒小姐势必会陪在芙雷娜旁边。到了隔天,兰森完全没因为恐惧而拖延,虽然他不晓得到时情况会如何,还是朝普兰斯医师昨晚告诉他的屋子走去;他现在的步伐很坚定,完全是个目标清楚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如履薄冰的样子。他边走边想,觉得在晚上拜访陌生的房子,简直像是读某位陌生作家的译本;而现在差不多上午十一点钟了,他觉得此时读到的才是原版作品。这座稀稀落落的小镇位在湛蓝色的入海口旁,另一侧有着林木丛生的低矮海岸,海岸与水的交界处铺着闪亮的白沙。狭窄的港湾呈现出明暗交错的画面,夏日的海面金光闪烁、平静无波,而远方弯曲的海岸线在八月艳阳的照耀下显得朦胧而细腻。普兰斯医师称这里是一座「小镇」,所以他也跟着这样称呼,只不过这座小镇的街道上有干草味,而主广场上则有黑莓味。草地两侧的房屋遥遥相对,外观低矮,布满锈斑,还相互挤压着,显得既干枯又满是裂痕,上头还有窗框狭小、卡死难推的阴暗窗户。门前的小庭院种了一排过时的花朵,大部分是黄色的。在背对海边的一角,田地向上倾斜并没入了俯视着屋舍的树林。马米恩镇家家户户都没加装门闩跟门挡,而且在门口接待的佣人并不是被当成财产,而是很受尊重的。兰森发现,钱斯勒小姐住处的门大开,跟昨天晚上看到的状况一模一样,上头连门环或摇铃架都没有。他站在门廊上,可以看见大厅左侧的小客厅向后排窗户延伸,里头摆了外国艺术品的照片,照片钉在墙上,室内摆了一架钢琴和其他临时制作的装饰品,这几位女士显然花了不少钱装饰租了几周的小屋。芙雷娜后来告诉兰森,钱斯勒小姐找了人重新装潢这栋小屋,但里头的桌椅和床架不多,举办小型聚会时,大家只能轮流坐着或侧躺。此外,她们还搜藏了乔治.艾略特注46所有的作品、两张西斯廷圣母注47的照片。兰森拿手杖在门楣上敲了几下,但没人出门来接待他。于是,他自己走进了客厅,发现钱斯勒小姐把她的德文书都摆出来了。兰森照着自己往常的习惯不知不觉读了起来,但随后想起自己来访的目的不是看书,在门边等待的时候,他看见大厅另一头的门开着,里头依稀有一座小阳台,正好是在房子的另外一面。他想,女士们可能坐在凉爽的阳台上聚会,于是拉开后窗的布帘,发现钱斯勒小姐避暑小屋的优势全都在这个角落。这里有座阳台,旁边还摆了水平宽阔的格架,格架上爬满了古老的藤蔓,形成了阳台的一部分。格架后方有一座清冷的小花园,花园后方则是一块放木头、不知作用为何的大空间,里头堆了好几堆陈年木材,他后来才听普兰斯医师说,那是造船时期遗留的古物。在木头空间后方正是出海口,是迷人的湖泊形状,兰森很喜欢。他没特别注意出海口有多远,他关心的是格架下方的人,阳光透过藤蔓叶隙,一块一块洒落在铺在地上的亮色地毯。做工粗糙的阳台地板低矮,和地面几乎同高。没多久,兰森就认出背对房子的柏艾女士了。柏艾女士独自一人,动也不动(她腿上有份报纸,但看起来没在读报),望向闪闪发光的海湾。她可能睡着了,所以兰森缓缓移动长腿走进屋里,慢慢靠近柏艾女士。他之所以小心翼翼,是因为他做事谨慎。他走过阳台,站到柏艾女士身边,不过对方似乎没注意到他。她看起来在打瞌睡,或者说看似在打瞌睡,因为她头上戴了一顶旧草帽,把上半部的脸遮住了。她身旁有两、三张椅子,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了六、七本书和期刊、一个装有透明液体的玻璃杯,杯子上还横着一根汤匙。兰森想让柏艾女士好好休息,于是便找了张椅子坐下,等对方醒来自己发现他。他很喜欢钱斯勒小姐的后花园,身在其中很舒服。他感觉慵慵懒懒,让自己享受夏日黏滞无序的微风,上方的藤蔓叶正被微风吹动着。在海的另一侧有迷蒙的海岸,光影色调远胜纽约街景,看上去银光闪闪,点缀着仲夏日光。兰森觉得这幅乡间画面很梦幻,如同画作一般。他这一辈子没看过几幅画,因为密西西比无画可看。但有时候,他知道有些事物比现实更精致,而现在,他觉得眼前的景象十分动人,美感堪比艺术品。不过我也说了,他不知道柏艾女士是睁着眼睛,还是正透过想象力(她的想象力很丰富),使她那紧闭的、疲惫又昏花的眼睛得以欣赏美景。兰森在她身边坐了一阵子,觉得柏艾女士看起来像是个值得好好休息,安安静静领退休金的老人。她工作一整天后,可能就会坐在这个位置上,看着幽静的河流、发亮的海岸,一步步走向靠无私换得门票的天堂。天堂大门应该很快就会为她敞开了。过了一会,她没转头,幽幽地说:
「我想时间差不多了,我该吃药了。她好像找到有效的药了,对吗?」
「您是说水壶里面装的东西吗?我很乐意帮您端过去,麻烦告诉我,您需要喝多少。」兰森站了起来,从桌上拿了一个玻璃杯。
柏艾女士一听见兰森的声音,立刻熟练地掀起草帽,再稍微把包住的脸(即使八月了,她还是觉得很冷,在室外坐的时候必须保暖)转向兰森,用波澜不惊的眼神打量对方。
「一匙,还是两匙?」兰森问,边笑边搅拌着药。
「这次加两匙好了。」
「没错,普兰斯医师怎样都想找到对的药方。」兰森边调药边说。她伸长脖子喝药的动作,让她的模样又更像小孩子。
兰森放下杯子,柏艾女士恢复原本的姿势,似乎是在想事情。没多久,她说:「这药很像顺势疗法。」
「我也这么觉得。我想,您应该不会选别的疗法吧。」
「大家现在都说这是真正有效的疗法。」
兰森移到柏艾女士身边,让对方能清楚看见他的样子。「选择真正有效的疗法很好。」他亲切地将身子弯向对方,「我相信您会好起来的。」兰森通常不这么矫情,但真要装起来,他也能做得滴水不漏。
「我不知道谁有资格这样判断。我还以为您是芙雷娜。」她用温柔而审慎的眼光看着兰森,同时补上这句。
「我一直在等您认出我来。您当然不晓得我在这,我昨晚才到。」
「这样吗,您来看奥莉芙真是太好了。」
「您还记得我上次遇见您的时候,我还不想去找她吗?」
「您上次要我不要跟她说我们碰面的事,我只记得这个。」
「您不记得我跟您说,我那时候要去哪吗?我要去剑桥找塔兰特小姐,多亏您好心提供我信息,我才能顺利抵达目的地。」
「对,她跟我稍微提过您去拜访她的事。」柏艾女士面带笑容说道,喉咙里的声音模糊不清,感觉似笑非笑,颇有深意。兰森始终不明白其中的意义,不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记得这位老太太此时的友好。
「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但我很喜欢那次的剑桥行程。您看,我喜欢到又来找她一次。」
「所以,我猜猜看,她应该让您改变心意了?」
「改变可大了!」兰森笑着说。
「有您加入肯定大有帮助!」柏艾女士说:「您这次来,会顺便来找钱斯勒小姐吗?」
「就看她想不想接待我了。」
「如果她知道您改变心意了,应该会想接待您。」柏艾女士若有所思地说,即使她拙于思考,也看得出来钱斯勒小姐和旁人的关系有多尴尬。「但她现在应该没办法接待您,应该吧?她出门了,去邮局领信,很多人从波士顿寄信给她们,每天都一大堆,钱斯勒小姐得叫芙雷娜陪她把信扛回来。其实,她们本来要留一个人陪我,因为普兰斯医师去钓鱼了。但我说,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待七分钟应该没问题。我知道她们两个喜欢待在一起,一定要出双入对。她们跑来这里,就是因为这里很安静,而且她们只在乎对方,眼里都没有别人。我跟过来这里,实在是破坏气氛!」
「柏艾女士,我怕我也会破坏气氛。」
「您是个绅士。」柏艾女士喃喃道。
「没错,绅士又如何?我如果做得到,当然得破坏气氛。」
「您应该跟普兰斯医师去钓鱼。」柏艾女士说。她的口气很平静,感觉没听出兰森刚才说的话有多少恶意。
「这建议听起来很棒,我接受。今天还有很多时间,得找事情来消磨。医师有没有陪您一起来?」兰森故作无知问道。
「有,钱斯勒小姐也邀我们两个一起来。她很体贴,不是只会唱高调,她是面面俱到的慈善家。」柏艾女士坐在椅子上,将整个身子转了过来,感觉把自己当成某个物品在展示:「在波士顿,感觉到了八月,大家就不太找我们去演讲了。」
「所以你们来这里吹风、看风景。」兰森说。他心想,七分钟早就过了,扛信二人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从邮局回来。
「对,我很享受这里的感觉,旧旧的。我本来不觉得自己会喜欢无为的生活。这跟我之前忙碌的生活型态很不一样。不过,这样过活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没出什么错。要是有问题的话,还有钱斯勒小姐和塔兰特小姐在旁边照顾我。她们觉得我现在只要袖手旁观就好,再说,全国各地的人才都会纷纷过来帮忙。」柏艾女士继续说道。她顺着歪斜又脱色的帽沿善意地看着兰森,正好呼应了兰森想要的欢乐气氛。
但此时此刻,兰森觉得自己变成了不老实的人。他已经下定决心不惊动柏艾女士,影响她乐观的人生态度。如此一来,他这几天就得遮遮掩掩了。不过他心里有个声音,提醒他省点力气做更要紧的事,于是,他目前只要装到这个程度就好。这时,大厅里传来了兰森熟悉的声音,而且很快就飘到兰森耳里,他还来不及站起来,其中一位说话的人就出现了,同时大喊:「亲爱的柏艾女士,您有七封信!」这句话还没完全讲完,音量就变弱了;兰森站了起来,转身看见钱斯勒小姐,手中拿着邮局领的包裹。她惊恐地看着兰森,原先的从容消失得无影无踪。脸上除了不悦,几乎没有欢迎客人的表情。兰森不想跟钱斯勒小姐多说什么,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美化他登门拜访的事实有多惹她讨厌。他干脆让对方面对现实、让她自由想象,这次他不会再被甩开了。为了缓和气氛,他马上伸手接过柏艾女士的信。钱斯勒小姐竟然直接交给兰森,显然她已经头晕发昏了。兰森把信交给柏艾女士,这时,芙雷娜出现在门口了。她一见到兰森就胀红了脸,但不像奥莉芙一样默默无语。
「兰森先生,是您?」她问道:「什么风把您吹来的?」柏艾女士正伸手拿信,没发现奥莉芙和兰森见面时,已经震惊到说不出话来。
还好有芙雷娜缓和僵局。她马上就语带轻松地发言,似乎不觉得有什么好尴尬的。她虽然脸红,但头脑依旧清醒,而她或许因为演讲经验丰富,心态才能保持稳定。兰森朝进门的芙雷娜笑了一下,不过他反而先跟奥莉芙说话;奥莉芙已经别过头去,眼睛盯着湛蓝的海水,似乎正在思考即将会发生什么事。
「看到我一定让您很惊讶,但我希望您不要觉得我不请自来。我看到门没关,就直接走进来,柏艾女士以为我会待下来。柏艾女士,我就靠您了,请您保佑我。我求您、拜托您保佑我。」兰森继续说道:「接受我、帮我说话,用您慈悲为怀的心守护我!」
柏艾女士从她的信件抬起头来,刚开始好像没听见兰森的请求。她的目光从奥莉芙转向芙雷娜,接着说:「我们应该还有空房吧?只要一想到我在南方的经历,就会觉得兰森先生能够站在这里,代表我们已经大胜了。」
奥莉芙没听懂柏艾女士的话,芙雷娜倒是急着插话:「您一定是看了我的信,才知道我人在这里。奥莉芙,就是出发之前我写的那封。」她说:「妳记得我还把信拿给妳看吗?」
奥莉芙听了芙雷娜为对方开脱的话,用奇异的眼神看了对方。接着她对兰森说,他爱来就来,她不知道他何必解释那么多,每个人想来都能来。这个小镇很漂亮,每个人来了都会觉得舒服。「不过,对您来说有个缺点。」她说:「夏天的时候,这里四分之三的居民都是女性!」
这个刻意的玩笑话让人感觉突兀又不自然,而且她嘴唇发白、双眼冷若冰霜,让兰森诧异不已,只好看芙雷娜一眼,希望对方能解释一下现在的状况。奥莉芙自认走出伤害了,提醒自己是安全的,而且芙雷娜已经在纽约驳斥过追求她的兰森。为了向芙雷娜证明她很有安全感且贴心,又考虑到之前发生的事,她才觉得稍微呛一下人会很有效。
「啊,奥莉芙小姐,不要再以为我不喜欢女性了,您真正讨厌的,是我太喜欢女性这件事!」兰森不是大言不惭、没礼貌的人;相反地,他是非常真诚的人。只是他也知道,他现在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被钱斯勒小姐当作没礼貌。他在内心交战了一番,觉得自己如果被当成大言不惭的人,心里应该还是过得去。其实他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他,也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冒犯别人。他的目标很清楚,让他不至于犯下蠢事,而且让他屹立不摇、心情平稳,他从容的样貌在旁人眼中,可能会被视为淡漠。「这地方让我觉得很舒服,」他说道:「我两年多没放假,一刻都不能再等,我轻松了。我来之前本要写信封给您的,但到了出发前几个小时才确定要来,我确定了这是我想要的。我记得塔兰特小姐在信里说,在这个地方,大家可以穿旧衣服躺在地上。我很喜欢躺在地上,而且我的衣服都很旧。希望能在这里待三、四个星期。」
奥莉芙耐着性子听完兰森的话,又稍微待了一下,就默默跑进屋里,连看都不看大家一眼。兰森发现,柏艾女士已经看信看入神了,他只好走到芙雷娜面前,认真盯着她的双眼。兰森收起了笑容,不像对钱斯勒小姐说话时笑笑的,「您要不要到其他地方,方便我们单独聊聊天?」
「您为什么要来?您不应该来的!」芙雷娜好像还在脸红,但兰森认为她应该是被大太阳晒红了脸。
「我会来,是因为我必须来一趟,因为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对您说,很多很多事。」
「您在纽约跟我说过的那些事吗?我不想再听了,那些话很可怕!」
「不是,是别的事。我想要请您和我一起离开这里。」
「您每次都想把我约出去!我们不能走,这里可不是家里,而且离家很远!」芙雷娜笑了起来,但又想办法克制,因为她感觉事情变得有些紧迫。
「我们到花园去,到花园的外面去。我们到海边去,到那里聊一聊。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您聊聊,不是我刚刚跟奥莉芙小姐说的那样!」
他放低音量,似乎担心奥莉芙小姐会听到。他的声音深沉、严肃了起来,芙雷娜环顾四周,看着灿烂的夏日景色,看见柏艾女士历经风霜的平滑面孔,看着她把信放进帽子里。「兰森先生!」芙雷娜喊道。她望向兰森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
「希望我没让您觉得痛苦。我不想说会让您伤心的话。我对您有这样的感觉,怎么可能让您伤心?」他自制地说道。
芙雷娜没再说什么,但看着她的表情,兰森知道得让她静一静。随着她变得凝重的神情,一股欢欣与成就感刺激着兰森的心,因为这显示事情就如他所想的那样:她很害怕兰森,开始变得不信任自己,而兰森对她性格的判断很准(她容易被伤害、她需要爱,而且跟兰森是天生一对)。他一定会实现他想要实现的目标,只是早晚的问题。这个开心的想法,让兰森对芙雷娜格外温柔。他笑得非常安稳,低声道:「给我十分钟就好,不要把我晾在旁边。今天是我的休假日,我难得休假,别毁了一切。」
过了三分钟,原本在读信的柏艾女士抬起头来,发现兰森和芙雷娜正朝着欣欣向荣的花园走去,并从花园另一侧篱笆上的空隙穿过,走进另一侧的旧船坞,船坞已经成了水边的一片荒烟蔓草,还留下了几片多余的木头。柏艾女士看见他们走到海湾边,站定不动,任由微风扑面而来。她看了他们一会,心想那位来自南方的顽固年轻人,终于被来自新英格兰的女孩子慢慢说服,走上了正确的理念道路。柏艾女士觉得心暖了起来,在她眼中,芙雷娜正一五一十解释她的想法。而兰森以前成见极深,现在表现得则是可圈可点。即使身在远处,柏艾女士还是看得出兰森态度很谦和,他邀芙雷娜坐在经历风吹雨打而暗沉的低处木板上(这木板是现场唯一能坐的地方)。柏艾女士也发现,芙雷娜对兰森的建议置之不理,还站在她想站的地方,态度有些自豪地背对兰森,离他离得远远的。柏艾女士看得见他们的一举一动,却听不见他们说的话,所以无从得知芙雷娜为什么听了兰森的话,决定背向对方。但就算她知道谈话内容,大概会觉得以两位年轻人对话的情境而言,兰森的言论没有读者想的那么特别。
「他们登了我的稿子,我觉得这篇是我最喜欢的。」他们离开屋子非常远之后,兰森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
「注销来了吗?什么时候登的?」芙雷娜立刻问道。她提问的语气跟刚才想和兰森保持距离的态度相互矛盾。
在纽约散步的时候,芙雷娜不经意地祝福兰森能转运,从被退稿的人成为被邀稿的人,当时兰森告诉芙雷娜,她人真好;兰森没再次提到芙雷娜人有多好,只是一个劲为自己说项(她如果会反感也是正常的),让对方更快了解他这个人,看能不能全然信任他。「总之,这就是我来这边的原因。在我写过的文字创作里,这篇是最重要的一篇,我会看他们登不登,再决定要放弃或继续我的写作事业。有一天,我收到《理性期刊》编辑寄来的一封信。他说,他很希望刊我的文章,内容非常出色,也希望我继续投稿。他不用担心,我一定会继续寄稿子给他!文章里有很多我跟您提过的想法,还有其他没提过的部分。我真心相信有读者想读。不管如何,这篇文章准备要刊了,我的人生达到了新的里程碑。对您来说,我的成就大概实在是小得可怜,毕竟您这几年四处亮相,已经声名大噪了,该有的成就也都有了。但对我来说,文章能刊出来是件大事,让我相信自己还能做出一些贡献,也改变了我对未来的看法。我一直都活在幻想里头,您还是我幻想之中的座上宾。不过,现在我的想法变了,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