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莉芙和芙雷娜相处时一片光明,完全不受外界侵扰。她们一起读书,翻阅许多从波士顿图书馆借来的巨作,直到深夜。芙雷娜用甜蜜却哀伤的表情拒绝了布拉吉先生之后,布拉吉先生便一声不响回纽约了。她们只听说,布拉吉先生重新回到妈妈充满皱褶的羽翼之中(至少在奥莉芙看来,他妈妈的羽翼是有皱褶的;她可以想象,布拉吉太太知道儿子被催眠治疗师之女拒绝之后,心情会大受影响,八成会跟听见芙雷娜接受布拉吉先生求婚一样生气。)至于帕登先生,他大概还在蓄力阶段,尚未在报纸上报一箭之仇,但无论如何,歌剧季已经开始了,他忙着访问大歌唱家,在某大报中,他还将某位歌唱家说成「酒窝甜如婴儿、举止逗如幼猫的小女人」(至少奥莉芙确定,只有帕登先生写得出这种文字)。再看看塔兰特一家,多亏特立独行的奥莉芙愿意赞助他们,让他们的手头愈来愈宽裕,过起从来没体验过的富裕生活。塔兰特太太现在很喜欢聘女清洁工来家里打扫,过去考虑到这对自己与受雇的仆佣来说都是一种贬低(但她现在改变心意了),出于她的骄傲,家里很多年没花钱请工人来打扫了。她写信给奥莉芙(她一直写信给对方,但奥莉芙从来没回信),说她觉得自己堕落了,但她承认,有人能在塞拉不在家的时候和她对话交流,多少让委靡的她振奋了起来。芙雷娜当然也留意到家里的变化,因为爸爸的病人突然变多了(以前从没增加得这么快)。她试着猜测原因,但知道答案之后,内心倒是平静依旧。她愿意接受爸妈向这位非凡的朋友拿钱的事实,就像她愿意接受钱斯勒小姐难以抗拒的友善,因为钱斯勒小姐适时帮了她一把,让她从女孩变成女人。芙雷娜没有世俗的傲气,没有美国传统的独立观念,更没有「哪些事前人做过、哪些还没」的概念。她生来温柔,虽对他人的善待毫不敏感,但也从不提出要求。奥莉芙原先担心,当芙雷娜知道她们得以携手追求目标是有条件的会脸红,对方却面不改色。对她来说,父母被封口费收买、被当成爱添乱却没被囚禁的底层人口,这些不但不是新鲜事,也不会让她不舒服。奥莉芙认为,芙雷娜在此之后,不可能被任何事激怒。她身上没有一丝火气,和世俗标准相距甚远,又不会一天到晚把焦点放在自己身上。说她不记仇不够精准,因为她连别人的恶意都察觉不到。再说原谅这举动本来就带着某种程度的高傲,她既连高傲气都没有,也就不存在原谅的问题。她开朗温和的性情,让她得以避开让人翻天覆地的各种人生陷阱。奥莉芙总是认为,傲气是人必备的特质,但芙雷娜没有半点让她显得不够纯洁的特质。奥莉芙资助塔兰特一家之后,剑桥小屋的环境变得更富裕了(虽然还是跟罪犯流放地差不多);她出手相救之前,芙雷娜还在苦难交加的荒漠中挣扎,现在,奥莉芙感觉一切都海阔天空。芙雷娜过往得煮饭、洗衣、扫地、缝衣服,做得比钱斯勒小姐家的任何一位仆人都认真。但这些工作对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透过那灵巧的心灵,所有事情都像全新的一样,至于各种丑陋磨人的事物,则是一碰到她就灰飞烟灭。不过奥莉芙认为,芙雷娜的性格值得换来无尽的报酬,她未来能过奢华又轻松的生活。钱斯勒小姐深信从事烧脑且崇高工作的人,譬如查尔斯街上的两位年轻小姐,都值得让自己和姊妹们享受优渥的物质生活。钱斯勒小姐不是纵情享乐之人,但她曾经参加过慈善组织会社注19,拜访过波士顿的小巷弄和贫民窟,她用行动证明自己无惧于人间的病痛和疾苦。不过,她的家永远会打理得整整齐齐。她是很有洁癖,而且一心做正事的女人。现在,她却把精致生活看得跟宗教一样神圣了;她们的生活非常规律,又插着冬日玫瑰,偶有多余的人际冲突,但整体依然光亮美好。在温柔环境的潜移默化下,芙雷娜就像朵完美无瑕的花,在波士顿绽放开来。奥莉芙对波士顿的女性一向赞誉有加,认为她们生来精致,适应力强,只要看一眼便能适应变动的大环境;而她身边的芙雷娜,却能内化各种细腻的规矩和传统,和周围的高水平环境并驾齐驱,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期。不管是屋内还是查尔斯街上,冬日盘旋不去,冬夜使她们免于纷扰。两位年轻小姐虽然挑了一肩任务,但奥莉芙不喜欢四处串门子,因此,许多社会改革的聚会都在她家召开。她加入了二十个协会和委员会,但只在指定时间邀同事上门,而且希望她们务必按时抵达。芙雷娜在聚会中的表现不算积极,她会在屋里走动,面带微笑听大家说话,偶尔说句言之有物的漂亮话,像一幅会动的吉祥画作。因为理论上,她应该要成为目光焦点,而不是躲在幕后打杂,她不应该是帮忙提词的人,而是被众星抬拱的月亮(至少就她的本质而言应该如此)。钱斯勒小姐之所以主办聚会,正是为了替未来发展铺路,事实上,芙雷娜后来的表现也令人刮目相看。
奥莉芙家的客厅西面有几扇窗户,向外望去便能看见河水;傍晚时分,红通通的冬日夕阳顺着窗户透入屋内。此外,这扇窗还能望见查尔斯河上攀着一座长长的矮桥,桥身端坐在巨大桥墩上;散落各处的冰渍与雪堆、因寒冬而荒凉苍茫的市郊地平线,一切彷佛清苦萧瑟的前景;查尔斯城和剑桥市内的工厂和引擎店伸出的肮脏烟囱,还有新英格兰礼拜堂高耸的尖塔,这些画面的穷酸锐不可当,细节粗鄙得令人难堪,乍看之下,无非就是木板、锡制品、结冻的土地、棚屋和腐烂的桩子、直直穿过一大片水洼的铁道、穷人走的路、斜穿这条险路的大众运输马车、宽松的篱笆、空旷的广场、成堆的垃圾,以及堆满铁管、电报柱、素面木板的院子。接近傍晚时,这幅丑陋的景象染上了冷冽玫瑰色调,可想而知,芙雷娜认为这样很可爱。无风时,寒气宛若水晶般闪闪发光,天空中最微弱的色调显现出来,西面的景色变得深邃细致,夜幕降临之前,所有事物都变得加倍鲜明。雪地潮红着脸,凝重的沼泽表面上有温柔的倒影,长桥上的车声不再俗气,看起来银光闪闪;远方幽暗孤绝的水流,正映着渐隐的暮色不断晃动。这些欢欣的气息经常让客厅的一头熠熠生辉,在还用不着台灯的时候,奥莉芙会和同伴坐在窗边观赏日落,为了映在客厅墙上的红点雀跃,紧盯着慢慢变暗的绚烂暮色,直到繁星从愈发寒冷的天幕探出头来。接着,两人便手挽着手一同发抖,转身离开窗边,因为她们觉得冬夜比男人的残暴还难以忍受,宁愿拉上窗帘,就着室内明亮的火光与耀眼的茶盘,聊起女性长久以来的牺牲,这是奥莉芙最感兴趣的话题,怎么聊都不会腻。某几晚大雪纷飞,查尔斯街一片白茫茫,寂静得几乎听不见门铃声,这里化为一座座视野开阔、灯火通明的孤岛。两人一起读了很多历史,而且切入角度始终相同:试图找寻各种证据,证明女性背负的苦痛难以言喻,并证明女性如果能在每段历史扭转颓势,世界就不会那么可怕了(在她们眼中,历史怎么看都骇人)。芙雷娜读出了许多心得,让讨论源源不断。她通常会说,过去有很多女性手握大权,却没善加利用,因此出现了恶皇后、放荡的国王情妇这些人。在关系当中,这些女人很容易会被抛弃,譬如公开展示恶行的血腥玛丽、私生活不检点的佛斯蒂娜(纯洁的马古斯.奥理略之妻),都很容易被视为坏女人。如果说,女人的作为是男人德行的推手,那同时也得说,男人的行为会让女人偶尔脱序,这样才不失公允。奥莉芙明白,芙雷娜这辈子没念过几本书,塔兰特家也不是书香门第。不过,芙雷娜现在却踩着她轻盈的脚步,徜徉在文学的世界里。她所尝试或投入的每件事,都证明她天赋异禀。奥莉芙没有什么天赋,因此芙雷娜总让她惊艳不已,频频给予赞赏。没有事吓得倒芙雷娜,她总是微笑以对,凡事都愿意尝试。既然其他事她做得来,读书自然不成问题,她读得快、记得牢,看过一眼的内容,几天之后还重述得出来。两人组成了难能可贵的团队,共同为目标奋斗,让奥莉芙愈想愈开心。
这些描述铁定很枯燥,因此容我快速补充,她们并没有成天关在客厅里用功读书,尽管奥莉芙想和同伴独处,沉浸在两人共读的世界里;她还经常提醒芙雷娜,她们预计花一整个冬天读书学习,因为光接触自满而庸俗的事物是学不到什么的。但是,即使这两位年轻女子看上去好像南辕北辙,她们的生命经验还是有交会之处。大家都知道钱斯勒小姐很特立独行,但她终究是典型的波士顿人,自然会有某些特质。有人说她表面上是波士顿人,骨子里则不然,但事实上,她还是满常拜访其他人,或邀其他人来家里作客。她自认会以最热情的态度替筛选过的客人奉茶,让在适切时刻上门的客人备感温馨。她偏好接触她口中「真正的人」,她也尽她所能测试这些人的真伪。这一小群人多半来自市郊,背景五花八门,以女性居多。无论早晚,她们的暖手筒后面都夹着波士顿图书馆借来的书,或是捧着用来送人的精致花束走来走去。奥莉芙不在身边的时候,芙雷娜会在窗边漫无目的地沉思,边看这群人走进查尔斯街的房子。他们走路的样子很卖力,好像快要迟到一样。她总是想跟这些人一起冒险,因为她羡慕这些人有事可忙。她会向妈妈描述这些人,但塔兰特太太通常不知道这些人是谁,有些时候,她似乎根本不在意(她很会泼人冷水)。不管这些人的身分为何,只要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毫无意义。而即使妈妈评论了一堆,芙雷娜还是不确定妈妈心里对这些人的期待,唯有听她聊起奥莉芙固定会带她去听的音乐会,塔兰特太太才会觉得女儿过得还不错,和她住在剑桥小屋时的生活水平差不多。全世界都知道,在波士顿聆赏音乐的机会多不胜数,而钱斯勒小姐习惯追求顶级享受,她会挑选最高尚的节目,走进宏伟、昏暗、尊爵不凡的波士顿音乐厅。这座音乐厅见证了许多精采演说和乐章,建筑结构的每个比例和色彩都引人注目,且让人肃然起敬。在冬日里,音乐厅闪闪发光的檐口守护着两位聪慧的年轻女子。对她们来说,她们秉持的理念已经化为各种乐句,在巴哈和贝多芬的音乐中反复传颂了。交响乐和赋格让她们心志更坚定,对改革更有热忱,让她们的想象力更加奔放。音乐让她们的心飞扬到九霄云外,当她们坐在位子上,仰望悬在贝多芬铜像上方华丽而肃穆的管风琴,她们便觉得,这是拥有她们这样信念的人值得朝圣的唯一殿堂。
不过,音乐不是她们主要的快乐泉源,因为她们还会投入另外两件事。首先是柏艾女士的同温层聚会。今年冬天,奥莉芙比以前更常和柏艾女士碰面,在她看来,柏艾女士一辈子绚丽的慈善生涯即将画下句点了。她全心全意、努力不辍工作的日子即将告一段落,因为她手中的武器不是坏了就是钝了。奥莉芙很想将这些武器当作神圣文物挂在墙上,证明柏艾女士曾耐心作战过,于是,她试着听劳苦的柏艾女士话当年──虽然柏艾女士没有半点辉煌灿烂的功绩,充其量是个角落英雄。她邀柏艾女士回忆曾和她并肩作战的战友,再秀出她的勋章和伤疤。柏艾女士知道自己已经无用武之地了,但还是多少能为了非主流议题奔波,或翻翻她古董背袋里的报纸、告诉自己有重要的会要开、签签联署单、参加聚会,再问普兰斯医师能不能让她睡好,可以的话,她就能活得更久,见证更多改革成果了。她现在全身东痛西痛,精神不振,愈来愈有回忆当年勇的倾向(她本来不是这样的人),于是干脆接受新生代战友们的抚慰。有时候,她宁愿坐在奥莉芙家的壁炉边,一个劲说着过往拚搏的事迹,语调却有种闲适和疏离感(柏艾女士说话的样子一向不太振奋),彷佛从未参与过活动,不曾为稀稀疏疏的会议写草案、不曾去挤超载的街车。她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但不是因为她堪称模范,足以让起始条件比她优渥的新生代景仰,而是她有激励人心的效果,因为她能告诉新人关于推广新思想目前的进展,讲讲她年轻时的局面和现在截然不同──她来自南边的康涅狄格州,妈妈是位优秀的老师(其实外婆也是老师)。对奥莉芙来说,柏艾女士总是散发着殉道者的风采,到了这个年纪却饱受摧残,连薪水和退休金都领不到,钱斯勒小姐忿忿不平,还因为太过气愤而掉泪。芙雷娜也觉得柏艾女士是位模范人道主义者,即使她自小看遍形形色色的殉道者,却从未看过像柏艾女士这样经验丰富,甚至差点被判刑的人。在废奴运动初期,她也曾经逃亡,而说起这段经历时,也没刻意表现自己多有勇气,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她奔走过某些南方州,负责发送《圣经》给奴隶。在奔走过程中,她的战友纷纷被处以涂柏油、黏羽毛之刑注20。有段时间,她在乔治亚州坐了一个月的牢;她还在爱尔兰社群里大谈禁酒,却被社群成员炮轰;她曾经帮人调解婚姻,处理丈夫酗酒的问题;她曾经带流浪街头的肮脏孩童回自己简陋的家,帮他们换掉让人不适的破衣裳,再亲手洗净他们发痛的身子。在奥莉芙和芙雷娜眼中,柏艾女士是受难苍生的代言人,她们对柏艾女士的疼惜,某种程度上也是疼惜不受待见的底层弱势,爱屋及乌。钱斯勒小姐觉得(她尤其会有这种想法),这位衣着品味不佳的娇小传道士,是人道传统的最后接班人,等她离世之后,新英格兰崇尚质朴生活、崇高理想、踏实付出、道德热忱、高贵实验的英雄年代,就会真正告一段落了。柏艾女士的理念历久弥新,让现代女性感同身受,包括她内心永不冷却的超验主义注21、纯朴的愿景。她认为,改革路上充斥着失误、欺瞒、摇摆思潮,导致要改正前一代人铸下的错很困难,甚至看来就像老人戴的软帽一样可笑,因此这条路上真正实在的行动,只剩藉由阅读埃默森注22的作品、多进翠蒙堂来提升人类水平了。多年来,奥莉芙非常积极参与济贫活动,擦洗过很多脏兮兮的小孩,还去过一贫如洗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居住条件非常恶劣,屋子里常发出各种声响,邻居听了都会脸色变白。但奥莉芙始终认为,在四处奔波之后,就该找间漂亮的屋子作客,坐在摆满花的客厅里,一面看着柴火劈啪作响的壁炉,一面将松果丢进炉里,看着果实裂开。她想好好沉浸在进口茶具、查克林钢琴注23、《德国评论集》注24的氛围中。只是,柏艾女士家只有空荡荡的朴素房间,铺着其貌不扬的花毯(很像牙医诊所用的毯子),而且壁炉清冷,顶多还有晚报和普兰斯医师。冬天结束前,奥莉芙和芙雷娜又参加了一场柏艾女士主办的聚会,和前面提过的那场差不多,只不过费林德太太不在,与会者感受不到气势罩顶,而芙雷娜不需要爸爸帮忙就能演讲,表现甚至更上一层楼。奥莉芙看得出来,芙雷娜在查尔斯街受训后成长了不少,变得更有自信,旁征博引的能力更强了。这次因为来了许多年轻战友,气氛一片祥和,芙雷娜觉得时机正好,于是自愿发表即席演说,想向柏艾女士致敬。她回顾了柏艾女士一生的奋战史、早期和她并肩作战的伙伴(芙雷娜没有漏掉伊莉莎.P.莫斯里),以及她经历过的种种危难、取得的种种胜绩。芙雷娜还提到,柏艾女士的人道精神造福了许多人,年高德劭云云。有位来宾听了芙雷娜的演讲便说,芙雷娜说出了大家对柏艾女士的感受。芙雷娜演讲时英姿焕发,却能惹得听众纷纷落泪。奥莉芙认为,天下最美好、最感人的事莫过于此,芙雷娜的渲染力又比前一次晚上更强了。八十岁的柏艾女士,用她一派的纯真和一视同仁的眼光,四处向朋友称赞芙雷娜的表现精采绝伦。她毫不居功,把荣耀全归给芙雷娜的才华。奥莉芙后来才想到,要是当天能发起募资赞助柏艾女士,柏艾女士就能安度余生了。不过她又想到,在场的来宾几乎都跟柏艾女士一样阮囊羞涩。
我曾经提过,这两位年轻拍档除了听巴哈和贝多芬的音乐、听柏艾女士讲述康科德镇注25的往事,还有另一种振奋士气的方法:也就是透过钻研女性受难史得到洞见。她们认真追溯了各种细节,并视之为己任。奥莉芙关注女性受难史很久了,由于她全心投入,因此对所有细节早已如数家珍,这是她自认一生唯一的成就。她凭一身架势和讲究态度,带领芙雷娜遍览女性受难史,探索许多惨无人道的黑暗情节。我们知道,钱斯勒小姐自认拙于言辞,但当她和芙雷娜提到女性受的苦,整个人就变得口若悬河,表示女性的柔弱细致不但无助于自我捍卫,反而总是身陷巨大的苦难之中,这是粗俗迟钝的男性无法想象的。可恶的男人,他们从开天辟地以来就不断践踏女人,女人温柔的天性和自我否定的习惯都被男人利用了。世上所有受虐的妻子、受暴的母亲、被玷污或抛弃的少女,这些人一息尚存却盼望离世,甚至排成一支绵长阴沉的队伍,浮现在钱斯勒小姐眼前,向她伸出数不尽的手求援。当这些人颤着身子、不敢入睡,钱斯勒小姐彷佛能坐在她们身边,陪她们听着令人脸色发白、浑身不适的脚步声和说话声,陪她们泅过洗去痛苦和羞耻的幽暗之水,在阅读时,如果脑中的画面愈来愈激烈,钱斯勒小姐甚至想象自己陪她们跨出令人颤抖的最后一步。她已经仔细分析过这群受虐者,了解她们易受影响和柔弱的一面。她明白(或她自以为明白)焦虑、惶恐、畏惧的感受有多折腾人,也相信最后要付出代价的都是女人。人类到了退无可退时,便将命运的重担强加在女人身上,由女人来扛。手脚被捆绑、行动不自如的是女人,必须背担子的也是女人;总是痴痴等待的是女人,承受各种伤痛的也是女人;必须牺牲的是女人,活在血泪和恐惧之中的还是女人。女人这种生物不适合受苦,却不断受男人折磨,而且毫无节制。女人身为最弱势的一群,总是被压榨利用;女人身为最慷慨大方的一群,总是最容易受骗上当。这些事实铁证如山,可以的话,钱斯勒小姐自不必多言。她之所以看很多事不顺眼,单纯是因为女人受的苦难其实是被人恶意强加的,必须有人赔偿她们的损失。钱斯勒小姐承认世上有坏女人,也有虚伪、邪恶的女人,但比起她们受的苦,这些缺点根本算不了什么。如果要计算功过,她们受的苦早够抵销几辈子的错误了。奥莉芙将这些想法一股脑说给芙雷娜听,而且不厌其烦,一讲再讲,因为芙雷娜愿意耐心倾听和响应。不管谈到哪部分,两个人都为了世界的实相而悸动不已。到后来,芙雷娜整个人里里外外都深受感动。她心中默默燃起了一把火,虽然她不像奥莉芙如此热中复仇,但她们准备前往欧洲之前(芙雷娜投入欧洲之旅的程度,我就不赘述了),她倒是很认同搭档说的话:男人做了这么多年的错事(等她们从欧洲回来也不会改变),该换他们受罪了,他们得付出代价!
注3:雅各布布宾党员,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激进政治团体。
注4:杂耍秀(Variety),十九世纪中期美国流行的舞台表演形式,包括杂耍、歌唱、舞蹈,风格被时人认为较低俗。
注5:人类教,由法国哲学家孔德于十九世纪中叶所创设的宗教,人类教设有自己的宗教仪式与神职人员体系。
注6:孔德(Anguste Comte),实证主义创始者,认为人类应拥有统一的信仰,并采取科学化的实证方法过活。
注7:艾丝梅拉达(Esmeralda),法国文豪雨果的小说《巴黎圣母院》(Notre-Dame de Paris)(或译《钟楼怪人》)中的女主角。
注8:绳舞者(rope-dancer),一种在高空绳索上行走的表演。
注9:翠蒙堂(Tremont Temple)是位于波士顿市内的浸信会教堂,前身为建于一八二七年的剧院,后历经大火而改建,并于一八九六年重新开放。翠蒙堂内亦设有大讲堂,可举办演讲集会。
注10:钱斯勒小姐使用的是源于法文的英文字nuance,意指细微差异。
注11:中国风发型,原文为à la Chinoise(法文),意指中国风,为十九世纪欧美女性喜爱的发型之一。其梳法为将头发集中于头顶和额头两侧,头顶处梳出一个大发髻,额头两侧处梳出许多小卷。
注12:一神论派(Unitarianism)为一基督教派别,相信上帝仅有一位,否认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的概念。此教派起源于十六世纪的欧陆,并于十八世纪时西传至美国,首先由波士顿的教会所承认。
注13:厄莱克特拉(Electra),希腊神话人物,曾与胞弟谋画弒母,具强烈复仇性格。
注14:安蒂冈妮(Antigone),希腊神话中罕见的悲剧女英雄,为伊底帕斯与母亲共同生下的女儿。
注15:帕登先生的姓氏为Pardon,与「抱歉」(pardon)一词相同。
注16:塞弗尔(Sèvres)为法国巴黎市郊历史悠久的瓷器重镇。
注17:帕潘帝舞厅(Papanti’s Hall)为十九世纪时位于波士顿的知名舞厅。
注18:克雷莫纳(Cremona),制造全球知名小提琴的城镇,位于意大利北部。
注19:慈善组织会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又名Associated Charities)为一八六九年创设于英格兰的济贫慈善组织。
注20:涂柏油、粘羽毛是一种曾流行于欧美的私刑。受刑人会被迫脱去衣服,再被淋上或涂上灼热柏油,接着被推入羽毛堆中打滚,使羽毛黏附在受刑人身上难以剥除,形成耻辱印记。
注21:超验主义为始于一八三○年美国的思想解放运动,强调人与上帝间的直接交流及人性中的神性,将个人主体经验置于客观的理性权威或传统之上。超验主义思潮的领军人物包括许多思想家及文学家,如埃默森及梭罗。
注22:拉尔夫.瓦尔多.埃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生于波士顿,为美国重要思想家、文学家。埃默森崇尚个人自我精神价值、内在神性及自然之美,为推动超验主义核心人物,其学说被誉为「美国最重要的世俗宗教」。
注23:查克林钢琴(Chickering piano)为总部位于波士顿的「查克林父子」(Chickering & Sons)公司所生产的钢琴,质量优良。
注24:《德国评论集》(Deutsche Rundschau)为一八七四年至一九六四年间于德国编纂的文学及政治评论文集,对德国政治、文学及文化圈影响深远。
注25:康科德镇(Concord)位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米德尔塞克斯县。该镇为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场战役(列星顿和康科德战役(Battles of Lexington and Concord))发生地,后来成为独立战争文学作品中的重要象征。
第二部
21
兰森住在纽约市上城区,离东郊有段距离。他在第二大道旁的老旧大宅里租了两间破烂小房,街角有间不小的杂货铺,整体环境不甚理想,让兰森和大楼住户想装气质也装不起来。这栋大宅有座红色的斑驳墙面、褪色的绿窗挡板,挡板上的板条已经松了,变得歪七扭八。低楼层某扇窗户上挂着一张肮脏的牌子,上头写着「桌板」两个字,文字是用色纸剪拼(但剪得不太整齐)出来的,色纸本身掉色了,不过周围镶了一小圈金箔。杂货店被两侧的大仓库包夹着,仓库棚顶朝油腻的人行道延伸,靠嵌在缘石里的木桩撑着。棚顶下摆着横七竖八的旗子,旗子上随意放着桶子和篮子,排成美丽的图案。通往地窖的信道向外开放,经过信道旁的路人可能会驻足欣赏橱窗内展示的餐具;空气中弥漫着强烈的烟熏鱼味,和糖蜜的香气混为一体;朝下水道延伸的人行道两旁都是肮脏车篮,里头堆满了马铃薯、萝卜和洋葱;还有一辆闪闪发亮的货车,拉车的马被安置在令人不适的路缘上(路缘有很多约三十公分深的坑洞和沟渠,里头堆积着许多不起眼的泥泞),但没拴在柱子上。整体看来,这些事物或许像是枯燥的乡村田园景象,但在阶级分明的环境中,还算得上生动活泼。这间店是纽约人口中的荷兰杂货店,里头雇了红皮肤、黄发、手臂光滑的店员,有时候,人们会看到这些店员在门口走道上偷懒休息。我之所以描写这些事物,不是因为这些细节改变了兰森的生活或想法,而是为了描绘当地的风貌,为熟悉当地的读者而写。另外,故事的角色要是没有背景烘托,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我们这位年轻人每天都在这栋房子进进出出,穿梭在前文速写出的画面,他走路时总显得淡漠又低调。他租的其中一间房间位于大楼正门上方,算是斗室格局,纽约人一般称作「大厅卧房」,隔壁的客厅则比卧室稍大。这两间房间外刚好是一整排旧房子,破烂程度跟兰森的房间不相上下,毕竟屋龄已经四十年,外观都显得凋零、老旧了。这排房子同样漆成红色,砖块上还画了白线,看起来更加突出;二楼则搭了含小型铁皮屋顶的阳台,屋顶漆成不同颜色,上头缠了一大片铁丝网,乍看像是个丑陋的笼子,更有点像用来窥视街道的小盒子,是东方城镇常见的建筑元素。从这个角度向外望,便能望见街角的杂货店,以及宽敞又分叉的马路;路上偶有烟灰桶和从上方垂下的煤气灯,在这些物品的点缀下,路缘变得生意盎然。在视线远方有座壮观的高架铁路,而被遮住的铁路西面横着一条街;铁路宛如上古巨兽,街道因为它庞然莫测的脊椎漆黑一片,又被它数不清的爪子掐着咽喉。可以的话,我想聊一聊兰森住的大楼。大楼里住了奇异的男男女女,大部分住户的命运都不太好,把这里当成了阴暗的庇护所。也提一下大楼里的客餐餐厅(客餐每周只要两块半美元),室内逼仄歪曲,每个角落总是黏答答的;餐厅里有座天花板低矮的地下室,由几位漫不经心的黑人女性负责管理。她们常聚在一起聊天,讲到好笑的事就会压低声量,发出神秘的咯咯笑声。认真来看,我们其实可以透过这些细节点出,兰森上次拜访波士顿已经是一年半前的事了,直到今天,他的事业却还没有一点起色。
兰森很认真工作,事业心很强,却做不出成绩。在我们提到他的几星期前,他甚至对命运有些灰心了。他开始怀疑自己没机会成功,觉得自己只是个从密西西比来的饥饿年轻人,在纽约没门路、没朋友,自己也没冲劲、没智慧、没能力、没举国皆知的声望,在纽约真的能出头吗?到后来,他都想要放弃这里的事业,准备打包返乡了,因为妈妈告诉他,家里的玉米饼还够他吃。他从来不相信运气这件事,但过去一年,天命似乎已定的他着实经历了各种波折,连命运本身都猜不透。兰森不但没拓展人脉,十二个月前让他心满意足的小客户,大部分也被他搞丢了。他手上只剩一些小案件能做,还搞砸了不只一件,因此打坏了自己的名声。他意识到,做这一行彷佛是一朵漂亮的花,要是本身还太娇嫩,轻轻一碰可能就会掉瓣。后来,他和一个似乎能和他互补的人合伙。这位合伙人来自罗得岛,兰森起初觉得对方颇懂门道,但他后来发现,这人比较懂室内装修。兰森最大的麻烦还是钱不够用。他的合伙人也注意到了这件事,却把事务所赚到的小钱从银行全提出来,连个解释都没给就溜到欧洲去。兰森在办公室里坐了几个小时等客户上门,但客户不是没来,就是觉得兰森不太有劲。客户通常会告诉兰森,要再思考下一步如何安排,但这些人往往只会空想,也很少再回头找他,因此兰森最后怀疑,这些人是不是歧视南方人。这些人可能不喜欢他说话的方式,如果客户可以指点他一下,他会欣然受教。不过想学习纽约人说话,光靠理论是不够的,就算有模仿的对象,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模仿。他怀疑自己头脑笨、能力差,到最后,他只能承认自己眼高手低。
兰森终究接受了自己无能,也证明了臆测是天底下最无用的事。他很清楚自己爱读理论,每次客户看见他双腿交叉、捧读托克维尔注26的作品时,大概会觉得这个人就是个理论派。他最喜欢读理论书,思考过很多社经、政体、人民福祉相关的议题,然而,他最后想出的结论通常不是意图拓展业绩的年轻律师会作出的结论。另一方面,他也自知这些理论对他的事业大概没什么帮助,不管在密西西比还是在纽约都是如此。事实上,他不认为自己的思想能在任何一州对事业有益。他彻头彻尾明白了,他有严密的思想,做起事来却不太严谨。同时,他也开始发觉光靠发表意见没办法混饭吃。他一直很想参政,对他来说,让自己的理念成为国家执政纲领,是人生无上的乐趣。不过,自己关起门来读书的行为离参与公众事务实在有点远,他心想,租一间办公室似乎没用,何不去艾斯特图书馆注27工作就好。他没事或刚好遇到假日的时候,通常会去图书馆读很多书充实脑袋。他写了一大迭笔记和备忘录,到后来,这些笔记都快能投稿期刊了。如果没客户上门,至少还能吸引读者,所以他花了大把力气写了五、六篇文章,写完之后,又觉得自己没有切中要旨,但他还是把稿子寄给周刊和月刊编辑部。稿子全数被拒绝,仅收到感谢函。还好,他写了一篇讨论弱势族群权利的文章,措辞十分直接,编辑也给了他一些意见,要不然他可能会干脆相信,他那南方人的慵懒调调不管用说的或写的,都没办法替他带来好运。这位编辑说,兰森的理念落后当代三百年了,如果改投给十六世纪发行的杂志,肯定会被注销来。这件事让他发现,他所持的立场注定不受欢迎。编辑的评论虽然讨厌,但倒算是中肯──兰森的想法的确不合时宜。只是对方估错时间了,兰森应该算是早生了几百年。他的问题不是太落后,而是太前卫。但除了选上选区代表,如果还有其他方式能代表选区发声,他不会因为观念和时代不合就放弃从政。如果他在密西西比参选,选民会觉得这位候选人不大对劲,但话说回来,他自己又有能耐实现理想,时不时寄个二十美元协助只能靠淀粉果腹的女性家属钱吗?他只得承认自己的理念很不讨喜,而理想一幻灭,他便觉得好像乘着一艘无风帆的小船在海上飘荡,这艘船连原有的破船帆都留不住。
我相信,就算我不把兰森的灾难性想法一五一十写下来,读者边读就能边看出来了。只要这年轻人一开口聊天,这些想法就会灵巧生动地自动冒出来。持平来说,兰森天生就是个斯多葛主义者,一直以来又累积了不少动脑思考的经验,因此谈到社会和政治议题,他便会站在反动派的立场。我猜,他是个非常自负的人,很喜欢评价自己所处的时代。他觉得当代人多话、爱吵架、情绪化、脆弱、错误观念一堆、身上爬满病菌、耽溺于享乐奢靡的生活,有天会遭到严重报应。他是已逝的托马斯.卡莱尔注28迷,对于点滴植入日常生活的现代民主体制,他始终抱持疑心。我不知道他的思想为何如此偏激,但他的家世背景还不错,几代先祖曾是英国保皇党和骑士。有时候,兰森彷佛是被某个魁梧却心胸狭窄(而且还戴假发或持剑)的宽脸祖先附身,他心目中的真男人还停留在很原始的阶段,跟现代人的想象相差甚大;对于何谓幸福人生,他的概念也比现代人狭隘许多。他很喜欢自己的家族,也尊敬自己的先人,却会为后代子孙掬一把同情泪。我说的这些,其实算是泄漏了他的隐私,因为他从来没坦露过这些感受。我刚刚说,他觉得这个时代的人很多话,但他自己也很爱说话,不过,如果闭嘴的沟通效果更好,他是可以一言不发的。他深感困惑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闭口不言。他在啤酒地窖里坐了好几晚,总是一个人抽着烟斗,完全不想和人交流。他的状态看似完美无瑕,其实内里危机四伏,因为他完全清楚自己的处境。对他来说,待酒窖是最省钱的晚间活动。这间啤酒屋的酒杯很高,啤酒也很美味,老板和大部分的客人都是德国人,他们会用兰森听不懂的语言交谈,因此他不用花太多时间和人闲聊。他边盯着他吐出的烟边思考,直到肠枯思竭。但当他开始放松下来,心里便会感到苦闷(就是他在酒窖待的最后一晚),于是便离开酒窖,沿着第三大道回到寒酸的住处了。还好没过多久,他找到了新的消遣──有位住在同栋大楼、身材娇小的杂技女演员,正好能陪他打发沉闷的时光。兰森和这位女演员过从甚密,对方常在不对外开放的昏暗酒窖餐厅里吃晚餐(每晚下戏之后,她都会找地方吃晚餐),兰森会和她一起用餐聊天。但好笑的是对方最近结婚了,而且丈夫还带着她边蜜月旅行边出差。于是,兰森只好踏着沉重的脚步回家去。一进家门,他便发现客厅摇摇晃晃的写字桌上有张字条,是露娜太太留的。在此我不引用全文,只讲几个重点就好:露娜太太骂兰森都不理她,她想知道兰森后来过得如何,是不是开始走新潮路线,不花时间关注严肃的社会议题了。她说兰森变了,不知道他为何变得如此冷淡。要他至少说清楚她哪里得罪他了,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吗?她本来以为他们两人很有默契,因为兰森总能说出露娜太太的内心话,而且表达得一清二楚。她很喜欢跟聪明的人来往,现在身边却没半个。她很希望兰森像六个月前一样,在隔天晚上约她出来见面。她说,不管她犯了什么错,或者兰森是否变了一个人,她永远都是兰森的亲戚──情深意重的阿德琳。
「她又要拜托我什么事?」兰森有些粗鲁地抱怨,接着把露娜太太的字条丢在一旁,显然不太想搭理对方了。但一天后,他还是亲自去见了露娜太太。他还记得对方一年前拜托过他:她想麻烦兰森帮她管理财产,并且当她儿子的家教老师。基于露娜太太的信任,兰森当时和和气气照办了,只是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兰森发觉,露娜太太的财产早就委托别人全权管理了,自己能帮上忙的部分只有一些枝微末节的小事。她如此草率行事,还让他被她的财产管理人看笑话,兰森担心,他们的亲戚关系会因此出现裂痕;不过,他还是选择告诉自己,能够靠正当手段赚钱,每天拨一、两小时教她儿子也好。可惜,这到头来也是妄想。兰森得利用五点下班后的时间,陪小朋友陪到开饭为止。他才教没几星期就辞职了,甚至觉得胫骨没断真是万幸。露娜太太常称赞儿子纽顿很厉害,在兰森看来,纽顿确实是个厉害人物,因为他总是让老师束手无策,没办法好好教他。说真的,纽顿让人忍无可忍,他对拉丁文充满敌意,而且不耐烦时还会动手动脚。每当症状发作,他就会怒踢身边的人和物品。可怜的「兰森叔叔」、他妈妈、安德鲁斯先生和斯多达先生、罗马的先贤们,全都被纽顿踢过;纽顿甚至会躺在地毯上,用他特别有劲的小脚彷佛在朝宇宙猛踢。露娜太太会陪纽顿上课,当她发现纽顿开始因为拉丁文发脾气,便会替累坏的儿子打圆场,要兰森体谅儿子纤细敏感的个性,希望能先让他休息一下,接着,她会开始和老师聊天,把剩下的家教时间全部耗光。没多久,兰森就发现他迟迟没领到家教费,而且,和一个毫不掩饰对他予取予求的女人有金钱往来,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他一辞掉家教,便大大松了一口气,隐隐觉得自己逃出生天了。他对这件事不会多谈,毕竟他骨子里是个感性的乡绅,对女性非常尊重,不会把话说得太白。和女人相处的时候,他总是执守传统礼节和骑士精神。他认为女人细腻、讨喜,上天也安排她们接受男人保护。他甚至觉得,南方绅士固然有缺点,但该有的骑士精神都没少,依然是出色的一群,这事他可没开玩笑。在这个人人满口俗话的年代,能正色说出「骑士精神」四个字的不多了,兰森正是其中之一。
兰森对自己信心满满,却依旧认为女人天生比男人矮一截,而且当女人不愿意顺着男人帮忙铺好的道路走,更让人心累。对于女人在大自然和人类社会中的定位,兰森已经有定见了,至于需不需要敬重女人,兰森心里有谱;对南方绅士来说,他们一向心甘情愿尊重女人。他认同女人也该有权利,但这是因为男人虽然更强大,他们内心也有大度温柔的一面。这个视角对男女都有好处,尤其看见身段优雅、懂得感恩的女性,兰森的心里更会时时浮现这些念头。可以说,相较多数期待女性能当选议员的人,兰森心中对男人礼貌的标准又高出了一截。我说他不喜欢积极好辩的女人,觉得温柔婉约才能振奋人心,让男人有更多表现机会,以上就是他的心理状态,读者看了,肯定会觉得他粗鲁至极。正因如此,露娜太太向兰森求爱的时候,他根本没有留意到各种征兆,拖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有所察觉。他很早就发现露娜太太很爱装熟,在他认识的女人当中,露娜太太是最爱攀关系的一个。但她年纪不轻了,样子也不算美丽,兰森不明白为什么她想和一个籍籍无名、身无分文的密西西比人结婚(但兰森知道露娜太太很想结婚),而且他应该跟更门当户对的女性来往。他压根没想到自己竟符合露娜太太内心的期待:她喜欢坐拥土地的仕绅,但如果是没有土地的仕绅也无所谓;她无论何时都喜欢南方人;她觉得他是个细腻、有男子气概、忧郁、无私心的人;她相信,兰森听到她对公共事务、当代议题、现代生活的粗鄙所抱持的看法,都能给出完美的回应。光看兰森说话的方式,她就知道对方是保守派人士,这是她绣在自己的锦旗上的座右铭。她倾向这个如今不受欢迎的政治立场,除了出于本性,也出于对妹妹极端立场的不满,而且那些跟妹妹有同样观点的人实在可怕。事实上,奥莉芙是个优秀又吹毛求疵的人,而阿德琳常常因为无法明辨是非而被误导。她和兰森聊共和体制的缺点、她在海外美国领事馆遇过的麻烦人物、当地的服务生和店员态度很差、她内心对「传统家庭」能代代相传的渴望。不过,兰森本来完全没想到,露娜太太聊这些话题(她的谈话方式让兰森觉得很滑稽),是为了引诱他跟自己结为连理。她怎么可能不在乎兰森没收入?但事实上,露娜太太觉得在这个商业年代,兰森还能活得一贫如洗,更证明他与众不同。她兴冲冲地想,纽顿继承了一小笔遗产(这笔遗产还有保险,可见她已故的丈夫是个有远见的人;不但如此,他更是个大器的人,因为他没有开出任何磨人的条件,譬如要太太哀悼他一辈子),靠他自己就能经济独立了(不劳而获,多符合他的个性),因此,她自己的收入足以支应两个人的开销,有余裕让她讨个靠她吃穿的老公。兰森没料到这些状况,但隐隐察觉,露娜太太有很多行为目的性十足,譬如每两天就写小字条给他,在不寻常的时间自愿载他到中央公园绕绕,而当兰森说自己还要忙事业,她会说:「去你的事业!我听腻了,美国人一天到晚把事业挂在嘴上。要过活哪需要靠事业,还有很多方法,就看你愿不愿意尝试!」他几乎不回她的字条,更不喜欢她硬闯别人家门的举动。露娜太太明明是个规规矩矩的人,看见兰森家大门深锁时,却会想从窗子爬进屋里。因此,他决定少去露娜太太家作客,到后来几乎不去了。由于他对女性很有礼貌,几乎到了奉如宗教信仰的程度,我猜一定是出于很强烈的动机,他才决定忽视这位太过亲切的亲戚。不过,当他收到对方的抱怨信,同时让心情酝酿了一阵子,才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过分、太狠心了。遇到这种事,兰森很容易自责,因此他决定重新建立和露娜太太的连结。
22
露娜太太狭小的后客厅里点着台灯,兰森正坐在屋主对面。虽然露娜太太之前对兰森施压,但两人面对面时,兰森比较能释怀了。他在纽约待了好几个月,只是事业还是无所进展,离预期的状况相当遥远。他默默地想,也许还有另一种成功也说不定,只是看起来没那么高尚;或许他应该要放下尊严,和这种成功共存共荣比较好。但露娜太太好像悟到了什么,当天她一句话都没多问,可说是破天荒头一遭。她既没大吵大闹,也没要兰森多解释什么,纯粹像兰森前一天才来过一样招待他,只是举手投足间多了一丝莫名的忧愁。她大概是觉得,她和兰森已经没办法发展出自己期待的关系了,但她还是希望两人能继续当朋友,至少比完全断绝往来好。当天,她似乎想让兰森了解自己只想当朋友,因此言行变得很收敛,而且不断安慰、款待兰森,譬如将把挡住壁炉热气的屏风撤掉、对兰森说他看起来很疲倦、命人奉茶等等。对于兰森的事业,哪怕是问他忙不忙、生意好不好,露娜太太一个字也没提。兰森很惊讶,对方竟然如此体贴、有分寸,她或许基于女性的直觉,猜到兰森的事业毫无起色,不值一提。他天真地想,露娜太太是不是变得更圆融了?客厅里的台灯散发着柔和的光线,壁炉里柴火的劈啪声响很悦耳,每样事物都显现出女人的品味和性格。房间里装潢完美无瑕,四处都铺着软垫,形成了舒适的私密空间,显然是设备一应俱全的人家。露娜太太曾经抱怨在美国安家有多难,但兰森记得,他在钱斯勒小姐波士顿的家中作客的时候,也曾经有过设备一应俱全的印象。他心想,这些女人很擅长让自己过舒适的生活,俨然是个家族传统。比起窝在德国啤酒酒窖里,冬天晚上在露娜太太家里作客好多了(而且露娜太太家的茶非常好喝),女主人今晚跟那位杂技女演员一样亲切。过了一小时,兰森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结婚了,但我不会说他是个适合结婚的人。他脑中想到了舒适生活,彷佛看见自己在大稿纸上写下对诸多议题的见解,展现出南方人能言善道的一面。他愈来愈觉得,如果编辑不想刊登他的研究成果,自费出版未尝不是件开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