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保守秘密吗?”她屏住呼吸。
“比您认识的任何人都能。”
留心舒了一口气。“因为这份工作是私密的,谁都不能知道。谁都不能。”
“您是说不能让克里斯廷知道?”
“任何人都不能。”
“我做。”
“你连工钱是多少都不知道。”
“我干活。您付钱。现在开始还是明天?”
缓慢而有节奏的脚步声正从走廊传来。
“明天吧。”留心说。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喊叫般的急迫感。
克里斯廷端着一个托盘走进来,没有敲门,进来之后也没有说话。她把托盘放在留心和朱妮尔之间的桌上,谁都没看一眼就走了。
留心掀起烤盘盖,又盖了回去。
“就知道气我。”她说。
“看起来很好吃啊。”朱妮尔说。
“那你吃吧。”留心回道。
朱妮尔用叉子叉起一只虾放进嘴里,哼着说:“哦,她真会做饭。”
“她知道我不吃虾。”
朱妮尔发现二楼全然没有三楼的那种精致舒适。这里有一条走廊,两间普通的卧室,一个办公室之类的房间,还有一个和楼上整间卧室差不多大的卫生间。在刚才那间卧室里,朱妮尔花了两个小时观察这个如今成为她老板的女人。
本来不用那么久,但是热腾腾的家常菜的味道分了她的神,让她忘记去注意她了。在第二份食物快吃完时她才开始留意表情背后的那张面孔,话语之外的那些含义。是留心拿叉子的样子让她不再一心想着吃。留心用拇指和手掌握着叉子,把波士顿莴苣裹上油和醋,刺穿橄榄,叉起洋葱圈,又不停地掉下来。她一直在说话,什么都没吃。朱妮尔盯着的是拿叉子的手,而不是它在做的事。那只手小小的,除了一小处伤疤之外,和婴儿的手一样光滑,手指微微弯曲、彼此分开,像鱼鳍一样。是关节炎吗?她想。是因为这个她才没法自己写书吗?还是其他什么老太太们会得的病?也许是健忘症。饭送来之前,她就听出留心的语气变了,就像走出了教室来到更衣柜前,又像走出校长室进了附近的酒吧。
朱妮尔躺在留心给她安排的床上,裹着毯子,打着哈欠,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她细细回忆着刚才给人留下的印象。她知道自己吃得太多太快了,就像在少管所的头几天,她把什么都吃得一干二净。和在少管所差不多,她也很快就饿了。胃口大并没有令她太惊讶—她的胃口一直都很好—她只是没想到会那么夸张。之前看着灰眼睛的克里斯廷剥虾时,她控制住了食欲,而且她明白,手上戴着十二个钻戒做饭的佣人是喜欢—也许甚至是需要—别人奉承的。尽管朱妮尔也看得出另外那个女人装模作样的姿态,知道她戴着狱卒般道貌岸然的面具,希望用直率的顶撞来击破它,不过靠翻垃圾和小偷小摸过了那么多天之后,终于能够对着真正的食物狼吞虎咽,这让她放下了触角。现在睡意—终于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在全然的黑暗中—压过了戒心,真让人快乐。睡觉的房间里没有马桶已经够她兴奋的。她一心盼望的洗澡还得等些时候。听到留心说,天气这么糟糕,公共汽车站又那么远,不如今晚先住在这儿,明天再回去拿东西,朱妮尔立刻想到的就是一个人躺在真正的浴缸里,旁边还有块彩色香皂。但是楼上管子里的水流,让二楼浴缸的龙头只剩一声叹息了。没有办法,朱妮尔只好在壁橱里翻了一会儿,找到一个头盔、两袋石头一样硬的糖、一罐番茄酱、一瓶护手霜、一个沙丁鱼罐头、一个装满钥匙的牛奶瓶,还有两只锁着的箱子。她放弃了撬锁的念头,脱下衣服,揉了揉脚之后,带着两天没洗澡的脏污钻进被子里。
她很快就睡着了,只有在梦中才有一种奇怪而新鲜的感觉:她是被保护的。那是一丝遥远的安慰,就像刚进少管所时一样。那些恐怖的夜里,长着小脚的蛇直立地埋伏着,伸出绿色的舌头渴求她下树来。有时树下会有一个人站在蛇旁边,看不清是谁,但她知道是来救她的。她于是忍受着噩梦,甚至主动走进噩梦里,只为了看一眼那个陌生人的脸。她终究没有看见;他和直立的蛇一同消失了。但此时此刻,在这里,在梦的深处,她似乎不用再找寻。一定是因为她的新老板床头挂着的那张面孔。英俊的男人,大兵式的下巴,坚定的微笑让你相信永远会有热气腾腾的可口饭食,慈爱的眼睛承诺把女孩稳稳地扛在肩上,让她从最高的树枝上摘苹果。
二 朋友
维达支起熨衣板。医院为什么不再给“重要员工”—医生、护士、化验员—之外的人提供洗衣服务了呢,她也搞不清。现在门卫、厨师还有像她这样的助理都得自己洗熨工作服。这让她想到从前在罐头厂的时候。后来是比尔·柯西雇佣了她,给了她第一份需要穿长袜的工作。她在医院也穿袜子,不过是厚厚的白袜,不像在柯西的酒店前台,穿的是充满女人味的丝袜。裙子也特别好,简直可以穿去教堂。比尔·柯西出钱又给她买了两套,这样她可以换着穿,也不会被客人们当成工作服。维达以为这钱会从工资里扣,但柯西没有扣。他就喜欢让别人高兴。“这是最美好的时光。”他曾说。这是酒店的口号,也是他对客人的承诺:“这是法律允许范围内最美好的时光。”维达在那里工作的记忆又融进了童年时对酒店的印象,那时很多名人都会前来。尽管服务偶尔会有瑕疵,也曾经有人淹死,但他们还是会多住几天,第二年也会再来。都是因为容光焕发的比尔·柯西,还有酒店出了名的殷勤好客。他的笑脸,他的拥抱,他对顾客的体贴,弥补了所有的裂隙和失误,不管是员工间偶尔的争执,还是蛮横愚蠢的妻子(蠢得简直像个白痴),抑或发生扒窃,或者吊扇出了问题。比尔·柯西的人格魅力加上L的厨艺征服了所有人。当环绕舞厅的吊灯在海风中摇曳;当乐队营造出气氛,女人们穿着云纹绸和雪纺衣服,散发着茉莉花香翩然而至;当穿着上好的鞋子和折痕完美的亚麻裤子的男人为女人们拉出椅子,以便她们在小桌旁促膝而坐,那么少了一小瓶盐或是吵架被大家听到之类的事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舞伴们在星光下摇摆,并不在乎中场休息太久,因为在海风吹拂下他们比手中的鸡尾酒还要快乐,还要温和。再晚些时候,不打牌的人在酒吧里吹着牛,情侣们悄悄潜入黑夜,其余的人就跳起名字千奇百怪的舞。那些舞名是乐手们编的,用来掌控、迷惑并且刺激听众。
维达觉得自己是个实际的女人,理智与情感相当,头脑清醒,不爱幻想。不过回想起那九年,她的心中只有甜蜜。那是从她生下独生女多莉后的一九六二年开始的。酒店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不过表面上还看不出来,直到渐渐露出端倪。然后比尔·柯西就死了,柯西家的女孩们在葬礼上大打出手。像往常一样, 又是L出面恢复了秩序。她冲她们吐出两个字,她们立刻冷静了下来。克里斯廷收起弹簧刀,留心捡起她那滑稽的帽子,走到坟墓另一边。两人站在比尔·柯西的棺材旁,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她们的面孔虽然像蜂蜜与煤灰一样有着天壤之别,那一刻看来竟是那么相似。都是因为仇恨。仇恨烧毁了一切,只剩下仇恨本身,因此无论你有怎样的委屈,你的脸都和你的敌人一模一样。从那以后,大家都明白,最美好的时光已经和他一同死去。留心本想把酒店恢复成维达还是个上滩丫头时的那种样子,但葬礼当天L就辞职了,让她的打算化为泡影。L从葬礼的花束中捡起一枝百合,从此再也没踏进过酒店一步—甚至都没有去拿自己的东西,包括厨师帽和白色制服。她穿着周日穿的鞋,鞋跟有两英寸高,从墓地一路走回上滩,要回她母亲的小屋,住了进去。留心竭尽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这个酒店。不过十六岁的DJ用收录机放点儿音乐,能吸引的只有本地人。有钱人才不会为了听这种玩意儿跑那么远,才不会订个房间来听在家也能听到的曲子,才不会在露天舞场跟着一大堆十几岁的小孩跳他们既没听说过也跳不了的舞。何况饭菜、服务和寝具都只能勉强维持一丝高雅,而新来的顾客对此既不在意也不喜欢。
维达一边用熨斗尖绕开纽扣熨衣服,一边恼火地想,哪个蠢男人出的馊主意,以为在熨斗下面开个槽就能解决问题。也就是这种蠢男人才会觉得三盎司的熨斗比沉的更好用。轻是轻了,但是什么都熨不了,除了用温热的手就能抹平的东西:T恤、毛巾、低档枕套之类的。可是像这样好的棉制服有十二个扣子、两处袖口、四个口袋,还有正经八百的领子,不像翻领那么随随便便,这种衣服是没法熨的。她现在怎么到了这种地步?维达知道自己能有医院的这份工作已经很幸运了。工资虽然微不足道,但是能让家里响起各种温馨而有用的铃声:微波炉停了,洗衣机好了,烘干机时间到了;提醒哪儿冒烟了,电话忘挂了。指示灯亮了:咖啡煮好了,吐司烤好了,熨斗已经热了。可是,尽管现在的工作很不错,她却始终更喜欢很久以前的那一份,收入虽然没有现在多,心里却更满足。柯西度假酒店不仅是个游乐场,在那里,人们也谈论着城市里死去的人,谈论着密西西比州的谋杀,谈论着除了悲伤和看着孩子之外,他们还能做些什么。然后音乐响起,让他们相信这一切终究是可以解决的。
留心努力了。这一点算她不错,但仅此而已。对被洪水冲得无家可归的人,她一分钱都不愿给,只送了点儿破毛巾、破床单。柯西死前的好几年,年事已高,除了喜欢纳特·科尔和野火鸡威士忌之外,对别的东西都失去了兴趣。留心四处巡视,像妄自尊大的郝思嘉—不听劝告,开除好伙计,雇佣小人,和唯一能挫伤她锐气的梅吵架。她没法炒掉她这个儿媳,因为柯西还活着,尽管他白天都在钓鱼,晚上就跟一帮朋友喝得醉醺醺的。结果就到了这种地步:一个英俊威严的男人任由一群斗来斗去的女人们摆布,让她们把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毁掉。她们怎么能那么做,维达想,怎么能让那些流氓、临时工、罐头厂的人渣和领日薪的外地工人进来呢?搞得警察也像尾巴一样跟过来了。维达想怪在梅头上,因为她有偷窃癖,所以来的客人也越来越杂—天知道那些临时工都偷走了什么东西—但其实在维达去那儿工作前,早在客人的素质还没有下降的时候,梅就开始偷窃了。她上班的第二天,就站在前台后见识了梅的恶习。从俄亥俄州来的一家四口办理入住手续。维达打开登记簿。左边整整齐齐地印着日期、姓氏和房号,右边留给客人签名。维达向大理石笔筒伸过手去,却发现笔不在里面,旁边也没有。慌乱中她打开抽屉翻起来。她正准备递给那家的父亲一支铅笔,留心走了过来。
“什么?你给客人用铅笔?”
“钢笔不见了。太太。”
“不可能。再找找。”
“找过了,没有。”
“你看了你的包没有?”
“什么包?”
“会不会在你外衣口袋里?”留心看了看客人,露出无奈的微笑,仿佛他们都明白摊上无能的员工有多麻烦。那年维达十七岁,刚做了妈妈。柯西先生给她的这份工作让她高高地跳出曾经工作的洗鱼槽,她希望自己能永远地离开那个她丈夫依然在工作的地方。留心过来质问她时,她嘴里发干,手指颤抖。然后眼泪就哗哗地流了下来,让她更加无地自容。这时,救星来了,戴着厨师帽。她手里拿着钢笔,放进笔筒,转身对留心说:“是梅干的。你也知道。”
从那时起,维达就明白了,光学会登记和收钱是不够的。和所有的职场一样,这里会有拉帮结派,会有明争暗斗和可悲的胜利。柯西先生是国王;L,那个戴厨师帽的女人,是神甫。其他的人—留心、维达、梅、服务生、清洁工—是王宫里的群臣,为了博得国王一笑而互相争斗。
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在饭桌上提起当年关于柯西之死的传闻。她很讨厌忌妒的人编造出的流言,而宁愿相信医生说的,他是死于心脏病突发。抑或L说的,死于心痛。甚至梅说的,死于反对校车种族隔离制的运动。反正肯定不是他的敌人们宣称的死于梅毒。桑德勒说,活了八十一岁也够了,比尔·柯西真的累了。然而维达亲眼看见他喝的水很是浑浊,说他心脏病突发,但他捂着的明明不是胸,而是胃。不过那些巴不得他死的人—克里斯廷,一两个女人的丈夫,还有几个做生意的白人—并不在他身边。只有维达、L,还有一个服务生。上帝啊,真混乱。死之前他最后挣扎了一下。然后就听到留心发疯一般地尖叫。梅跑进莫纳克街的那座房子,把自己锁在壁橱里。如果不是L,这位本镇的模范根本没法有他应得的体面的葬礼。克里斯廷和留心最后差点把葬礼毁掉,又是L走到两条冥顽不化的蛇中间,让她们把舌头缩回去。据说她们现在仍然争斗不休,等着彼此死掉。那么向桑德勒问路的女孩一定是留心的亲戚了。只有她的家人还活着。她有五个兄弟、三个姐妹,那该有五十个侄女了。或许她根本不是什么亲戚。维达决定让罗门去弄清楚。可以的话就悄悄打听,不行就直接问。尽管她知道很难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可靠的答案。这孩子这些天总是心不在焉,喜怒无常。他爸妈最好能有一个赶紧休假回来,别让他闯什么大祸,到时候桑德勒夫妇俩谁都收拾不了。他的手不会是因为干活才搞成那样的。他肯定是打人了。打得还不轻。
地下室里唯一的一盏灯亮着,桑德勒在灯下低声轻笑。维达真厉害。他确实被女孩的腿震撼了。在刺骨寒风中没有起一点鸡皮疙瘩,光滑紧致的皮肤覆盖着结实的肌肉。那是舞蹈家的腿:修长,不愿停歇,渴望着抬起,伸开,缠在你身上。他应该感到羞愧,他想着,轻声的偷笑已经变成压抑的大笑:一个五十多岁的当外公的人,对妻子忠诚专一,现在却在地下室锅炉温度计前笑成这副模样,乐于被偶然看到的一双年轻的大腿所诱惑。他知道,自己对女孩说话粗声大气,是因为被她搅乱了心绪,他相信她也知道。
桑德勒盯着温度计,心想如果设成八十度,卧室里是不是就能够达到七十度了;因为现在设的是七十度,但感觉只有六十度。想到这儿,他叹了口气:这一带很少用到暖气,所以连锅炉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工作了。想起那个衣衫单薄的女孩,他又叹了口气:她一定是北方人,三十度也不在乎。他想象不出她能去找柯西家的任何一个女人干什么。他可以让罗门去打听一下。也许不该这么做。让外孙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会让他们之间本来就缺乏信任的关系雪上加霜。他想让罗门成为一个正直的人—而不是以某些轻浮的差事作借口去窥视别的女人。这会损害他的道德威信。不过如果这孩子恰好报告了什么,他也很乐意听一听。柯西家的女人始终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在这一带—滨海、苏克湾、上滩、丝克镇—她们的事情五十年来一直被人们所谈论。这也并不奇怪,因为度假酒店影响了每个人的生活。让大家除了捕鱼捕蟹之外也有别的工作可做;而且引得外地人来,他们提供的趣闻和闲话足够说上很多年。如果不是因为它,这里根本看不见什么外人。后来那个阶层的游客不再光临,对每人都是个打击,就像退去的潮水留下一片片贝壳和海藻,散落着无从辨认。
这座滨海的房子有些地方总是很冷,暖气怎么都不管用。有些地方又总是很热。他把恒温器、地下室的暖气设备和过滤网之类的修来修去,也只能是小修小补。他的房子和左邻右舍的一样,都是为了做出一种姿态才盖的:本该用四英寸长的钉子,结果只用了两英寸的;轻飘飘的屋顶只能用十年而不是三十年;玻璃是单层的,风一吹就晃个不停。一年年过去,桑德勒越来越喜欢他和维达之前住的房子。在干旱和接踵而至的洪水到来之前从上滩搬走,她无疑是做了正确的决定,之后也没有再想过那里。不像他,几乎每天都会像现在一样怀念过去。在这个寒冷的夜里,他怀念在寒酸的大肚火炉里噼啪作响的火焰,面前飘来干净的浮木燃烧的味道。他忘不了月光让上滩小屋变成怎样的一幅图画。而在这儿,这些政府批准改造的住宅区有太多的人造灯光,让月光黯然失色。规划者觉得如果路灯比别处多一倍,黑人就可以少做点黑事。只有在高档社区或者乡下,他们才能放心地让黑人住在暗处。因此即使月亮又圆又亮,桑德勒也觉得那不过像搜捕逃犯的人远远拿着的电筒;哪像那曾经的月光,金子般洒在他和他童年的破房子上,让我们看清这世界的骗局—骗我们相信它属于我们。他想让他的月亮再一次伸出金手指,越过大海,直指着他。无论他站在海滩的什么地方,月亮都知道。那金手指像母亲的触摸一般坚定而亲切,能够找到他,认出他。尽管他知道那不过来自一块冷冰冰的石头,冷到连冷漠都不会,但他知道那月光的手指只是指着他,不是别人。就像那个被风吹来的女孩,恰恰选中了他。她冲出晚风,站在车库的灯光与落日之间,逆光中的她,将所有光亮汇聚一身的她,只是看着他。
如果换作比尔·柯西,一定会做得更多。他会请她进屋暖和一下,问她去哪儿,是否需要开车送她,而不是冲着她乱吼,认为她搞错了。柯西也一定会成功的,他几乎总是成功。和许多人一样,维达以崇拜的眼光看他,说起他时带着宽容的微笑。他们为他的能力、他的财富而骄傲,他让他们相信,只要有耐心、有智慧,他们一样可以成功。不过桑德勒和他一起钓过鱼,因此就算不了解他的心、他的思想,或者他有多少钱,也至少了解他的习惯。
他们是在背风的小海湾里钓鱼的,没像他想的那样去深海。
接到邀请的时候桑德勒有些惊讶,因为通常只有贵宾才能坐上柯西的船,最常坐的是治安官巴迪·丝克,他的家族用自己的姓氏给小镇命名,并且给这里的街道起了史诗电影般的名字。桑德勒坐在车里等维达时,柯西开着车过来。他把浅蓝色的英帕拉停在桑德勒的小卡车旁,问他道:“明天忙吗,桑德勒?”
“不忙,先生。”
“不上班?”
“不上,先生。罐头厂星期天关门。”
“噢,对。”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柯西撅起嘴唇,仿佛在重新考虑要不要邀请他,然后转过脸去。
桑德勒端详着他的侧脸,看起来好像是镍币上的头像,只是没有那种发型和头上的羽毛。柯西虽然还很英俊,但已经七十四岁了,桑德勒只有二十二岁。柯西结婚二十多年,桑德勒还不到三年。柯西很有钱,桑德勒每小时只挣一块七。他想,世界上还能有共同语言更少的两个人么?
柯西做了决定,朝桑德勒转过脸来。
“我想去钓钓鱼。趁着太阳刚出来。我猜你也愿意一起去吧。”
桑德勒每天都和鱼打交道,没法把捕鱼和消遣联系起来。他宁愿去打猎而不是钓鱼。不过他是没法拒绝的。维达肯定不希望他拒绝。况且他也听说柯西的游艇很不错。
“你什么都不用带。我全有。”
说得没错,桑德勒想。
他们早上四点在码头会合,随即就在沉默中起了锚,不聊天气,也不打赌会钓到什么。柯西似乎没有昨晚那么热情了。桑德勒想,大概是因为他需要全神贯注地驾船入海,再开向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小海湾;要么就是因为他们俩单独待在一起有些奇怪。柯西不会公开和本地人交往,就是说,他会雇佣他们,和他们开玩笑,甚至从困难中解救他们,但是除了教堂组织的野餐以外,他不欢迎他们来酒店吃饭跳舞。四十年代的时候,大多数本地人都负担不起酒店的费用,但即使一家人攒足了钱想去那里办场婚礼,也是会被拒绝的。善意地。遗憾地。坚决地。酒店已经被预订了。不加掩饰的拒绝有时会引起怨气,不过在那个年代,大多数人也并不在意,觉得那合情合理。他们既没有好衣服,也没有足够的钱,因此并不想在富有的游客面前丢脸。桑德勒还小的时候,人们觉得在黑暗中,在深深的黑暗中,在他们住的房子之间,在自家窗台前的阴影里,看一看那些游客,羡慕一下他们的车和行李箱,远远地听着音乐跟着跳舞,就足够了。只要知道比尔·柯西的度假酒店在那里,就足够了。没有它,又怎么会有本镇甚至本州其他地方都不会有的享受呢。罐头厂的工人和捕鱼为生的家庭很珍惜它。外地来的女佣、洗衣工、采果工,还有破落学校里的老师也很珍惜它。甚至连巡回牧师都珍惜它,尽管他们并不赞同以酒助兴的聚会和伴舞的音乐。这个美妙而繁华的度假酒店掌握在一位自己人手里,而他们又住在附近,这让他们觉得同享荣耀,向往转化成了一种归属感。即使当酒店开始靠昔日排斥的那些客人为生,这个童话也一直持续着。
“鲣鱼会游回这里,”柯西说,“我猜它们在这里歇脚。”他的脸放出光芒。他拿出一个装着咖啡的保温瓶。不过桑德勒发现,里面加的酒太多了,所以只是看起来像咖啡,喝起来已经没什么咖啡的味道了。酒果然管用。不一会儿他们就聊起了拳王阿里,而不再争论麦格·艾维斯。
钓到的鱼少得可怜,聊天倒是很开心,一直到太阳出来,酒劲上来,谈话也变得忧伤起来。柯西看着一条鲶鱼肚子里活蹦乱跳的虫子,说道:“如果你把捕食者都杀了,弱小的动物就会把你活活吃掉。”
“每样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柯西先生。”桑德勒答道。
“对。每样东西。除了女人。她们他妈的到处都是。”
桑德勒笑了。
“在床上,”柯西接着说,“在厨房里,院子里,饭桌前,脚下,背上。”
“那也不算太坏。”桑德勒说。
“不坏。不坏。那很好。很好。”
“那您为什么不笑?”
比尔·柯西转过脸来看着桑德勒。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的眼里放着光,可是却像裂了的玻璃一般映出痛苦。“他们都是怎么说我的?”他一边问一边端起保温瓶喝着。
“他们?”
“你们这些人。你明白的。在我背后。”
“大家都非常尊敬您,柯西先生。”
柯西叹了口气,似乎这回答让他失望。“我这样做也不行,那样做也不对。”他说。然后,像小孩子或是老酒鬼常做的那样,他突然转换了话题。
“我儿子,比利,也和你差不多大。我是说他死的时候。”
“是吗?”
“我们有过很多开心的时光。很开心。更像哥们儿,不像父子。他走的时候……就像是有人从坟墓里爬出来,满怀怨恨地把他抓过去。”
“有人?”
“我是说有种东西。”
“他是怎么死的?”
“最离谱的原因。叫什么隐性肺炎。什么症状都没有。咳嗽了两声,然后就不行了。”他狠狠盯着大海,似乎奥秘就漂浮在海上,“我迷茫了好一阵子。过了很久才走出来。”
“不过您还是走出来了。”
“是啊,”他说,脸上露出微笑,“一个漂亮女人来了,乌云一下就散了。”
“我明白。但您还在抱怨。”
“你说得对。我虽然事事想着他,却从来没好好了解过他。我以前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娶梅那样的女人。也许他本来是另一种人,我却把他当成了我的……影子。现在想起来,我谁都不了解。那又怎么会有人了解我呢?”
“了解一个人是很难的。你只能看到他做了什么。”桑德勒一边说一边心想,他是想说自己很孤独,不被人理解吗?他还在为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烦恼吗?这个身边的朋友比花上的蜜蜂还多的人却在担心自己的名声?女人们为吸引他的注意打得头破血流,你简直怀疑他是不是牧师出身,他竟还抱怨这是个负担?桑德勒断定,威士忌的后劲快让柯西进入感伤阶段了。一定是那样,不然他身边这个人就是白痴。他宁愿吞下滚烫的石头,也不想听一个有钱人发牢骚。他似乎感到有些被羞辱,于是盯着饵料盒看起来。也许再等一会儿,柯西就会说到别的事情了。果然如此,在唱了几句五黑宝的歌之后,柯西说:
“你知道这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是为了阻碍咱们吗?”
桑德勒抬起头来,心想,这是什么意思?他笑了。“不会吧。”
“唉,确实是这样。”
“那么……”可是桑德勒一时间想不起什么方面的法律来,除了谋杀,那也没法说明问题。谁都知道什么人会坐牢,什么人不会。黑人杀了人就是杀人犯,白人杀了人只是因为他不快乐。桑德勒觉得大多数法律都是关于钱而非关于种族的,所以他才那么说。
柯西慢慢地眨了眨眼。“你想想,”他说,“一个黑人可以有头等信用记录,也有足够的抵押,但是想从银行里贷款就他妈的没有一点希望。你想想。”
桑德勒不愿去想。他结婚没多久,女儿也刚出生。维达就是他唯一的“头等”,多莉就是他全部的“希望”。
这是他们头一次一起钓鱼。之后又钓了很多次,也谈了很多次。后来柯西终于说服桑德勒辞掉在罐头厂洗螃蟹的工作。加上小费,在酒店做服务员赚的钱更多。桑德勒干了几个月。不过到了一九六六年,所有的大城市都开始暴动,一家罐头厂的老板就请他去做监工。这个厂的工人都是黑人,老板希望这一举措能够防止他们受到动荡的影响。这也确实起了作用。柯西觉得和一个工头做朋友比和一个自己手下的服务员更舒服。不过桑德勒越和他接触,就越不了解他。有时同情胜过了失望,有时厌恶胜过了喜欢。比如那次柯西给他讲了个故事,说小时候父亲让他在邻居家院子里玩,好看看有谁从后门出来。每天早上他都去盯着。有一天真有个人溜了出来,柯西就去告诉了父亲。那天下午,他亲眼看见那个人被一辆四匹马拉的车拖过大街。
“您帮着抓住了一个小偷,一个杀人犯?”桑德勒崇拜地问道。
“嗯。”
“真厉害。”
“一群孩子追着马车跑,边跑边哭。其中有个小女孩,穿得破破烂烂,跟拉撒路似的。她踩着一坨马粪滑倒了。大家都笑起来。”
“那您有什么反应?”
“没什么,什么反应都没有。”
“您只是孩子。”
“没错。”
听他讲故事时,桑德勒在开始那一瞬间感到的同情渐渐变成了尴尬,他会想柯西当时是不是也在大笑。有时他又很讨厌这个人,比如他拒绝把地卖给当地人的时候。人们分成两派,有人觉得应该怪他,有人觉得怪他老婆,就是她把地卖给从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的经费中牟利的开发商。本地人靠着卖煎鱼、卖面包、卖旧货和什一奉献的钱,已经凑足了首付。他们想搞成一种合作社区:小商户,优质的幼儿教育,艺术和手工艺文化中心,还有黑人历史和防身术课程。开始柯西是愿意的,不过这笔交易拖了很久,最后是他的遗孀做的决定。他的墓碑还没立好,她就把地卖了。和其他人一起搬到滨海时,桑德勒对柯西的看法还是很矛盾。认识和观察他并不足以改变看法;那更像是在受教育。开始他觉得柯西只在乎钱。至少别人都这么说,而且他花钱的方式的确也证实了这种说法。但是和他一起钓了一两年鱼之后,桑德勒渐渐发现,柯西的财富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举起的铁锤,而更像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手中的玩具。有钱人也许会像鲨鱼一样贪婪,但他们的动力只不过如同孩子对糖果的喜爱。那种幼稚的渴望,只有在少女梦幻中的草地上才能满足:被爱慕,被顺从,可以从早到晚玩耍。维达以为前台后面挂着的画像是一位强大又慷慨的朋友正在俯视众生。那是因为她不知道他在注视着谁。
桑德勒从地下室走上了楼。他被迫提前退休,似乎也是个好事。半夜散散步,让大脑休息休息,却依然可以保持敏锐。他想自己会不会受了什么未曾预料的脑损伤,因为他越来越多地想着过去,而不是他生活的现在。进厨房时,维达正一边叠衣服,一边跟着收音机里布鲁斯风格的乡村音乐哼唱着。或许是想到了那破碎玻璃般的眼睛而不是画像中的那一双,他抓住她的双肩,让她转过身来,紧紧地搂着她跳起了舞。
或许他那女孩般的眼泪比让他流泪的原因更糟糕。或许眼泪代表了一种软弱,这在他出手之前就被别人发现并认定了。甚至在他的心融化之前—那时他看到她的手,被雪白的鞋带绑着垂下来。好像某个荡妇在晾衣绳上歪歪斜斜挂着的手套,也不在乎邻居会怎么说。涂成深红色、被咬得露出肉的指甲让那手套一般的小手看起来有种女人味,罗门简直以为她就是那个荡妇,那个不在乎别人怎么说的人。
下一个就轮到他了。他已经准备好,尽管他看到她那双小手,听到她喉咙里猫一般的呜咽。他靠床头站着。西奥发出驴一样的叫声,一下下地往前冲,头在女孩的脸上方摆动,那张脸对着墙,藏在因为痛苦扭动而散乱的头发里。他的皮带已经解开,他的期待即将成真,他将要成为自己心目中的那个罗门:残酷的,危险的,放荡的。他是七个人中的最后一个。三个人完事后就走了,离开房间、回到派对之前还互相击掌庆贺。弗雷迪和加摩尔坐在地上,已经筋疲力尽,正看着第一个上的西奥再来一次。这次他慢了些,只听见他轻微的嘶叫,而女孩已不再发出猫一般的声音了。他起身的时候,房间里散发出蔬菜、烂葡萄和湿土的味道。只有寂静是清新的。
罗门上前接替西奥的位置。他惊奇地看着自己把手伸向床头。他一碰,捆着她右手腕的绳子就开了,她的手滑落在床边。她没有用这只手做任何事,没有打,没有抓,也没有理自己的头发。罗门把被鞋带绑着的另一只手也松开了。他用她身下的一摊衣服将她裹住,扶着她坐起来。他捡起她的鞋子,是双高跟鞋,前面有一个粉红色的皮十字,除了跳舞和炫耀之外没有任何用处。开始他听见大笑,后来是嘲弄,之后是愤怒,但他带着她穿过跳舞的人群走了出去,来到门廊上。她浑身发抖,紧紧抓着他递给她的鞋子。也许之前他们两个中有人喝醉了,现在都已经清醒。一阵冷风吹得他们喘不过气。他记得她叫菲或者菲思。他想说些什么,但忽然间却连看都不敢看她。如果她张口道谢,他说不定会掐死她。幸好她什么都没说。她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穿上了鞋,拉直了裙子。他们的外套—他的新皮夹克,还有她的什么衣服,都在房间里。
门开了。两个女孩跑了出来,一个拿着件外套,另一个拿着个包。
“漂亮菲!怎么了?”
罗门转身走开。
“你怎么了,姑娘?嘿,站住!你对她做什么了?”
罗门继续走。
“回来!他欺负你了?哦,那是谁啊?谁啊?看看你的头发!来,把衣服穿上。漂亮菲!说话啊,姑娘!”
他听见她们的尖叫,她们的担忧,仿佛在敲钹,非但盖不住西奥辱骂他的喇叭声,反而令它尤为刺耳:最最难听的字眼,回荡在空中,只有开枪才能终止。否则就不停地响着,永不停息。
过去三天他成了笑话。他轻易得来的友谊—到现在一共四个月—宣告破灭。和他们六人中的任何一个(除了弗雷迪)对视,都是一种冒险,一种挑衅。即使他不回瞪他们,甚至完全不看他们的眼睛,喇叭声还是在喊着他的名字。他们聚在栏杆边,没有他;在派蒂汉堡店,他一坐下,他们就站起来离开。连最骚的女孩也感觉到他不受欢迎了,仿佛他的衣服一下子变得很蠢:T恤太白,裤子太紧,鞋带也系错了。
派对后的第一天,他还可以和别人一起打球,但是没人传球给他。抢断之后,不管在什么位置他都只能扣篮,因为没人接他的球。他们就站在旁边看着。如果他抢下篮板,他们就用犯规动作把球从他手里抢走,然后喇叭声又响了,他都来不及看是谁吹的。最后他们把他绊倒在地,扬长而去。罗门坐在那里喘气。他很想反击,但他知道,如果他对犯规、绊人和吹喇叭做出反应,就和再次捍卫那个女孩一样。他不认识她,也不想认识她。如果他反击,他就不是在为自己,而是在为她,漂亮菲,证明他们之间有关系,错误的关系。仿佛他们俩都被拴在床上,双腿都被扒开。
卢卡斯·布里恩一个人在球场那头运球投篮。他是个球技让人羡慕的白人男孩。罗门走过去想和他一起玩,但是马上想到喇叭还可以吹出另外一个词。他从卢卡斯身边走过,看了他一眼,咕哝了一声,“嗨。”
第二天很悲惨,他更孤独了。弗雷迪把他丢下的皮夹克带给他,说:“嘿,伙计,别冻着。”说完就走了。自从看到漂亮菲的朋友—就是跑出来给她送外套和包的那两个人,隔着校车窗户向他挥手之后,他就改坐公共汽车了。他宁愿费点儿事,来回走上两英里去车站,也不想碰见漂亮菲。他再也没见过她。谁都没有再见过她。
第三天他们把他揍了一顿。六个人一起,包括弗雷迪。他们很聪明,把他全身都揍了个遍,就是没打脸,以防他告状,迫不及待地向别人解释他的嘴怎么破了,眼睛怎么肿了,被人问到时娘们儿似的用软弱的手指着他们。六个人一起。罗门还击得不错,打肿了一两个,用膝盖狠狠顶了一个的裤裆,撕了一个的衣服,直到他们把他的手反剪在背后,想打断他的肋骨,清空他的胃。正准备下手时,一辆车开了过来,按了喇叭。他们一哄而散,包括罗门。他捂着肚子踉跄地走着。他怕自己会吐一裤子,然后晕倒在地。但他更怕的是被人救起来。他走进派蒂汉堡店后的一片树林,在一棵合欢树后面吐了起来。看着外婆做的饭被吐了一地,他开始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活下去。西奥的嘲讽和弗雷迪的厌恶都不奇怪,他跟他们有同感。他不明白那一刻自己为什么会心软;当时他的心突然就胀得要炸开,只是因为那个受伤的小动物。就在几秒前,他还迫不及待地要冲上去啃她。如果是在街头看见她这副模样,他也会有同样的反应。但他可是和那些把她弄成这样的人一伙的,他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妈的!是什么让他伸出手给她松绑,把她裹住的,上帝啊,把她裹住!把她用衣服裹住!是什么让他把她扶起来,送出去的?是她那手套一般的小手吗?是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抽动的男人的光屁股吗?还是那股蔬菜味,加上门外轰隆隆的贝司声?搂着她送她出去时他还是勃起的,等到一起走进寒风里他才平复。究竟是什么让他那么做?或者说,是谁?
其实他知道是谁。是他内心那个真正的罗门,破坏了这个新来的残酷而危险的罗门。这个假罗门,这个在陌生人的床上得意扬扬的罗门,被那个真正的罗门打败了。此刻在他自己的床上,这个真罗门还掌着权,让他把头埋在枕头下面,像小姑娘一样流着泪。断断续续的喇叭声依然在脑中回响。
三 陌生人
安居村离莫纳克街十万八千里。自从一战以后,拥挤杂乱的房屋便逐渐占据了山坡和山谷。谁也用不着这个地名,包括邮局和人口普查局。警察倒是很熟悉那个地方,以前在救济办工作的几个人也听说过那里,不过县福利处的新员工都没听过。十区的老师班上偶尔会有那里来的学生,但他们也不用安居村这个名字。那些古怪的没法教的学生被称为“乡下人”。尽管这让从正经农村家庭出来的学生很生气,但老师得挑一个社会上能接受的词来称呼那些孩子,还不能惹火他们的父母,他们迟早会有所耳闻的。“乡下人”的称呼似乎还过得去,尽管从来没有安居村的哪家父母来要求、批准、评论、询问或是抱怨。通知单或者表格交到这些孩子脏兮兮的手里就再也不会返回,也没有任何答复。乡下人在教室里坐上几个月,跟别人合看课本,向别人借纸借笔,但是故意一言不发,仿佛他们来不是学习知识的而是检查教学的,不是回答问题的而是旁观他人的。他们在班上不说话,只和自己人来往,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另一方面别人也小心地躲着他们。乡下人会忽然打起架来,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大家都知道,五十年代末有个校长设法找到了一个叫奥蒂斯·里克的乡下人的家,进行了一次家访。奥蒂斯差点把一个同学的眼睛打瞎,而且既不明白也不遵守贴在他衣服口袋上的开除通知。他每天照常来学校,袖子上还沾着受害者干了的血迹。这趟家访本是想正式通知奥蒂斯已被开除,具体过程大家不甚清楚,只听说了一个生动的细节。校长离开里克家时是跑出山谷的,因为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回到他的车里去。那辆迪索托最后被警察拖了回来,因为车主宁死也不愿再回去取车了。
年轻时经历过大萧条的老人们现在仍然把那里叫作安居村。如果有人问起,他们就会描述一下那里居民的历史。不过既然很少有人问及,安居村村民就由着外人随心所欲地将他们描画为一群未开化的人,被辱骂,但也被容忍,被忽略,被恐惧。那里基本保持着一九一二年的样子。那时候制麻厂被废弃,能走的人都走了,不能走的人(黑人是因为失去希望,白人是因为没有前途)就留了下来,找个村里人结婚—就算是结婚吧,想办法一天天活下来。他们用别人家的废料盖房子,或者改造一下制麻厂留下的工棚,给在山坡上摇晃或在谷底盘踞的两室一厨的小破房这边加个棚子,那边盖座屋子。他们接雨水泉水,喝牛奶或者家酿的酒,吃打来的猎物、吃鸡蛋、吃家里种的菜。如果出去打工,给别人种田或者做饭,挣来的钱就买糖、买盐、买油、买汽水、买玉米片、买面粉、买干豆子,还买米。如果挣不到钱,他们就偷。
安居村这个名字听上去很安宁,实际上这里却充斥着忠诚与放纵,唯一的罪恶就是离开。曾有一个脚趾并在一起的女孩背叛了这里,她叫朱妮尔。她的母亲薇薇安本想在孩子落地时就给她起好名字。但她的生产很艰难,三天后才能清醒得稍久一点。那三天内,新生儿的父亲已经给她起名叫“朱妮尔”,要么是源于他自己的名字—他叫小伊坦·潘恩,要么是出于他的希望,因为薇薇安虽然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却没有一个是伊坦的。后来薇薇安终于给婴儿另起了名字,伊坦搬回父亲家之后她也还用过一两次。但“朱妮尔”这个名字保留了下来。小时候有这么个名字就够了,可后来孩子去十区上学,得有个姓。“朱妮尔·薇薇安”,她嘀咕着。老师捂着嘴笑了起来。她挠着胳膊,才想到她可以只说“朱”的。
安居村的人不鼓励女孩上学,不过朱妮尔那几个舅舅、表兄弟还有同母异父的哥哥都在十区待过。朱妮尔和他们不同,她很少逃学。待在家里要么没有人管,要么随便找个人管,她觉得自己和安居村的狗差不多。这里有五十多只狗,有时被短链子拴着,有时没拴,四处游荡。不打架也不吃东西的时候,它们就被绑在树上,或者蜷在门口睡大觉。它们随意交配,猎犬会和牧羊犬交配,柯利犬会和拉布拉多犬交配。到了一九七五年,朱妮尔出生的时候,它们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古怪而漂亮的新品种,一眼就能看出是安居村的狗,它们会熟练地赶走生人,但最擅长的还是打猎。
一年又一年,朱妮尔渴望见到父亲,她不停地请求妈妈带自己去看他。
“别吵了行吗?”薇薇安总是这么说。直到有一天,她答道:“他去当兵了。我听人家说的。”
“他什么时候回来?”
“唉,他算什么啊,宝贝。什么都不是。走,快去玩吧。”
她走了,但她一直在寻找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他用自己的名字给她命名,为了让她知道他有多在乎她。她必须等他。
整天和狗还有母亲待在一起终于让朱妮尔感到无聊了。她比哥哥们更机灵也更狡黠,她怕舅舅们,又不喜欢舅母们,因此很愿意去十区上学。起初她只是想远离安居村,后来她喜欢上了学校。她是第一个在课堂上发言和交作业的乡下人。班上的女生离她远远的,有几个想要对她抛出橄榄枝,但马上就被迫做出选择,要么和这个脏兮兮的只有一件衣服的乡下人做朋友,要么像其他女孩一样捉弄她。每一次输的都是朱妮尔,但看她的样子,仿佛对她的拒绝倒是她的胜利,见到那个和她维持了一段课间友情的女生回到原来的圈子里,朱妮尔会露出微笑。最后成功地和她做了朋友的是一个男生。老师们觉得那是因为午饭时他把自己餐盒里的奶油蛋糕卷和核桃雪球饼给她吃,而朱妮尔的午餐常常只是塞在她那过大的毛衣口袋里的一个苹果或者一块蛋黄酱三明治。其他学生则觉得是因为他放学后在沟里和她干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当面这样告诉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孩,是灌装厂经理的儿子,他老爸可以炒他们爸妈的鱿鱼—他这样回敬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