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彼得·保罗·弗塔斯,十一年来一直被叫作尿尿,这让他养成了对公众的看法傲慢而不屈的态度。彼得·保罗和朱妮尔对彼此的身体并不感兴趣。朱妮尔想知道整缸的可乐原料和装瓶盖的机器是什么样的。彼得·保罗想知道山上是不是真有棕熊,引来蛇的是小牛还是牛奶的味道。他们交换着信息,就像出售赛马情报的贩子,省略基本情况,直接跳到关键部分。不过有一次他问她是不是“有色人种”,朱妮尔说她不知道,可以问一下再告诉他。他说不用了,反正他也不能请外邦人去他家。他不想伤害她的感情。她点了点头,很高兴他用这个正式而美丽的词称呼她。
他从家里偷东西送给她,一支圆珠笔芯、一双袜子,还有一个黄色的发夹,可以夹在她用手梳的头发上。到了圣诞节,她送给他一条蜷在瓶子里的小水蝮蛇,他送给她一大盒蜡笔。很难说谁比谁更开心。
但是水蝮蛇毕竟是条蛇。这蛇把他们害惨了。
朱妮尔有几个舅舅是游手好闲的十几岁少年,被荒凉无望的生活损害了脑子,时而残酷,时而麻木。他们问她:“拿那个玩意儿干吗啊,丫头?”他们不相信那条装在瓶子里的蛇像朱妮尔所说,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就算她说的是真的,这种行为也深深地冒犯了他们。属于安居村的东西被弄到了他们经历过失败的地方,这失败太彻底,以至于他们不把它视作失败,而视作自然之光对教育之暗的胜利。也许因为捉负鼠的季节过了,或者前一晚有人把啤酒独吞了,反正圣诞节后的早晨,这几个舅舅清醒得很,开始找起了乐子。
朱妮尔还在睡觉。她的头枕在一个写着“耶稣拯救世人”的脏兮兮的枕头上,身上裹着的毯子同时也做床垫用。那枕头是一个舅母从以前雇主家的垃圾桶里捡的,给她做圣诞礼物。睡在上面,朱妮尔常常好梦连连。她把蜡笔抱在胸前,让梦更美了。梦境实在五彩缤纷,一个舅舅用靴子踢了她屁股好多下她才醒来。他们又盘问起蛇的事情。蜡笔色的梦渐渐消散。朱妮尔试着弄明白他们想干什么。根本用不着想他们做任何事情的原因。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拆掉车座而要放火烧掉它,或者为什么一条蛇对他们那么重要。他们想让水蝮蛇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们变着法儿威胁她,如果她不把蛇拿回来,他们就“把你漂亮的小屁股打得稀巴烂”,还要“把你送给沃什”。第二句话她以前听过很多遍,当她觉得自己真的会被送给那个住在山谷里、喜欢抓着私处走来走去、边走边唱赞美诗的老头时,便立刻从地上跳起来,甩开伸过来抓她的手,冲出门去。舅舅们追着她跑,但她跑得很快。被拴着的狗咆哮着,没被拴住的则跟她一起跑。半路上她看见薇薇安从茅厕回来。
“妈!”她喊道。
“放了她,你们这些混账东西!”薇薇安尖叫着。她跑了几步就累得跑不动了,只好向弟弟们背后徒劳地扔着石头。“放了她啊!回来!你们这些混蛋!听到没有!”
这些话或许不算乐观,但急切而真诚,给了奔跑的女孩一点安慰。朱妮尔赤着脚,手里抓着一大盒蜡笔,这里躲躲,那里藏藏,成功地甩开了号叫着的舅舅们。她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让伐木工垂涎的树林里。二十年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核桃树了。枫树伸出六七根和树干一样粗的树枝。还有槐树、白胡桃树、金钟柏、白蜡树。有的树很健康,有的则病歪歪的。有的病树上好像长着一团团巨大的黑色花椰菜。有的树看上去挺健康,但风开玩笑似的那么轻轻一吹,拂过树冠,树便一下子裂开,像心脏病患者一样倒下,从断裂处涌出古铜和金黄的粉末。
一通飞奔之后,朱妮尔停下脚步,眼前是一片阳光照耀的竹林。五叶地锦缠绕着竹子,简直像要扼死它们。号叫声听不见了。她等了一会儿,然后爬上一棵苹果树,望了望山腰,又望了望山谷。已经看不见舅舅们了。只看见小溪从树林里流过。小溪旁边就是公路。
到了路边,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身上被划破的伤口和缠在头发里的树枝都无关紧要,她只是心疼有七根蜡笔在逃跑的路上断掉了。她还一根都没用过。薇薇安没法保护她远离沃什或是舅舅们的侵扰,因此她决定去找彼得·保罗的家。她可以在他家旁边等他,然后怎么办?嗯,他总是可以帮助她的。但她永远都不会向他要回那条小水蝮蛇,永远永远都不会。
她上了公路,还没走出五十英尺,一辆卡车就载着她的舅舅们追了过来。她自然是跳到左边而不是右边,但他们早就料到了。车的前保险杠把她撞倒在人行道上,后轮轧碎了她的脚趾。
无论是被卡车颠簸一路,被扔到薇薇安床上,还是被灌下威士忌,被熏了樟脑,她都没有醒来,直到疼痛变得实在难以忍受。朱妮尔睁开眼,感到自己在发烧,痛苦让她无法呼吸,只能一丝丝地喘着气。她一天天躺在那里,不在薇薇安面前哭,也不和她说话,开始是不能,后来是不愿。薇薇安不停地告诉她,她应该多么感激舅舅们,是他们发现她躺在路边,她的宝贝女儿朱妮尔被车撞倒了,一定是镇上的哪个杂种干的,那么蛮横,轧了一个小女孩之后都不停下来看看她死了没有,也不捎她一程。
朱妮尔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脚趾肿起来,变红,变青,再变黑,变硬,最后并在一起。蜡笔不见了,拿蜡笔的手如今拿着一把刀,防备着沃什和舅舅们,还有任何阻止她犯安居村之罪—离开,逃跑—的人。彻底远离那些追她,撞她,轧了她的脚,然后撒谎说她很幸运的人。那些宁愿要一条蛇也不让一个小女孩待在身边的人。一年之后她走了。两年之后,她已经被喂饱,洗净,穿上衣服,在学习,在成长。在铁窗后。
朱妮尔是十一岁那年逃跑的。她流浪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被发现。有一天别人突然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从一家一美元店里偷了个玩具大兵。她不肯交还,于是被拘留了,之后又咬了想从她手里拽走玩具的女人,结果被送进收容所,她除了说自己叫朱妮尔之外,什么信息都不肯透露,因而被关进了少管所。他们只好写上“朱妮尔·史密斯”,于是在被释放之前她就一直叫“朱妮尔·史密斯”。获释后她改回了原来的姓,加上了一个e,显得独特一点。
在少管所里学的东西有一些是书本知识,更多的则不是。无论哪一种,都练就了她的狡猾;想在莫纳克街的大房子里立足,这种狡猾是必需的。这里没有穿制服的女人在半暗的走廊里走动,不知什么时候就开门检查;也没有挨得过近的熟睡的身体吸走空气。这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他就在这里,用各种方法告诉她,他一直在等着她。她看到那张陌生画像的一瞬就知道,她回家了。第一天夜里她就梦见了他,骑在他肩上走过了一片果园,青苹果茂密地挂在枝头。
第二天早餐吃的是葡萄柚、炒鸡蛋、麦片、吐司和火腿。克里斯廷的敌意减少了,不过还是有些防备。朱妮尔想让她高兴,就拿留心开着玩笑。局势现在还不太明朗,她还没摸到头绪。等吃完早饭回到留心的卧室后,她才确定。她的天赋不会出错。
穿着留心的红套裙,朱妮尔感觉很怪。她站在窗前,又看了看下面的那个男孩。留心正翻着床边的矮柜。之前朱妮尔看见克里斯廷跑过车道,留下那个男孩拿着桶在院子里发抖。现在她看着他用手背擦了擦鼻子,然后把鼻涕抹在牛仔裤上。朱妮尔笑了。留心叫她的时候她还在笑。
“在这儿!找到了。”她拿着一张装在银相框里的照片,“我把贵重东西锁在各种地方。有时候就忘了在哪儿了。”
朱妮尔离开窗边,走到矮柜前跪下,注视着那张照片。是一场婚礼。五个人。他,新郎,看着右边的一个女人,那女人手里拿着一枝玫瑰,对着相机镜头僵硬地微笑。
“她有点像楼下那个人,克里斯廷。”朱妮尔指着照片说。
“不,那不是她。”留心说。
拿玫瑰的女人挽着他的手臂。他看着她,另一只手臂却搂着他的小新娘裸露的肩膀。留心简直要被那件尺码太大、滑下肩头的婚纱淹没了,她手里橙色的花显得垂头丧气。留心左边是个油光满面的英俊男人,正对着他左边的女人笑,那女人紧握拳头,突显了手里没有花束的事实。
“我看起来变化不太大吧?”留心问道。
“您的丈夫为什么看着她而不是您呢?”
“想要让她高兴点儿吧,我想。他就是那样的人。”
“这是您的伴娘?”朱妮尔问,指着那个紧握拳头的女人,“她看起来也不大高兴。”
“她确实不大高兴。这场婚礼不是很开心。比尔·柯西是个抢手的男人。很多女人都想站在我这个位置上。”
朱妮尔又仔细看了看照片。“那个男的是谁?”
“伴郎。当时很出名的一个乐手。你太年轻了,不会认得的。”
“您想写的就是这些人吗?”
“是的,其中几个。主要是写‘爸爸’—我丈夫—他们家的人,包括他父亲。你想象不出他们有多骄傲,多尊贵。奴隶制还没废除的时候就是……”
朱妮尔不再听下去,原因有好几个。其一,她猜想留心并不是想写书,只是想找人说话。朱妮尔不明白她干吗要花钱雇人陪她说话。其二就是楼下那个发抖的男孩。她模糊地听见他用铲子铲着碎冰、敲着冰面的声音。
“他住在附近吗?”
“谁?”
“楼下那个孩子。”
“哦,那是桑德勒家的男孩。他给我跑跑腿,收拾收拾院子。是个好孩子。”
“他叫什么?”
“罗门。他外公是我丈夫的朋友。他们一起钓鱼。‘爸爸’有两条船,一条是用他第一个妻子的名字命名的,还有一条是用我的名字……”
十六岁吧,也许更大一点。脖子很好看。
“……他会请重要人物一起去深海里钓鱼。比如治安官,他们喊他丝克警长。他是‘爸爸’的朋友。还有著名的歌星和乐队指挥。不过他也请桑德勒一起去,虽然桑德勒只是个普通的本地人,在罐头厂上班。‘爸爸’会和各种人来往……”
他不会喜欢我这身老女人的衣服。
“大家都很爱戴他,他对大家也非常好。当然了,他还是对我最好,虽然有人说,做妻子的不该得到……”
就像A校区的那些男生投篮一样。我们隔着铁丝网看,挑衅他们。他们也冲我们看过来,给我们希望。
“我很幸运,我知道。我妈开始是反对的。因为‘爸爸’的年纪之类的。但我爸看得出什么是真感情。瞧瞧结果怎么样,将近三十年的完美幸福……”
看守很忌妒,对他们动粗。因为我们一直在看,像球迷一样贪婪,看着那些衣服湿透的身影高高跃起。
“我们从来都不看别人一眼。不过经营酒店就没那么顺利了。所有事情都得我管。谁都没法指望。谁都不能……”
至少有十六岁,可能更大一点。他肯定也打篮球。我知道。
“你在听吗?我在对你说重要的信息。你得把这些都记下来。”
“我记得住。”
半小时后,朱妮尔又换回了她的皮夹克。罗门看到她走过车道,一下就知道他外公当时想的是什么了,于是不禁咧嘴笑了起来。
朱妮尔喜欢他这个样子。忽然,和A校区的男生们一样,他垂下头,一副冷淡的样子,等着被拒绝,然后一跃而起。朱妮尔没给他时间多考虑。
“别告诉我你也和这些老女人上床。”
也。
罗门有点窘迫,又有点骄傲。她认定了他很行。他睡过无数女人,肯定能随便挑,还成对呢,西奥,还成对呢。
“她们告诉你的?”
“没有。不过我打赌她们肯定那么想。”
“你是她们的亲戚?”
“才不是呢。我在这儿干活。”
“干什么活?”
“各种活。”
“比如哪种?”
朱妮尔绕着她的礼物转。她看着他手里的铲子,然后看看他的裤裆,又看看他的脸。“有很多房间她们从来都不进去。沙发之类的什么都有。”
“是吗?”
年轻人,上帝啊。他们还把那称作“迷恋”吗?那魔法之斧一下就砍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那对恋人在那里颤抖?不管他们叫它什么,它可以跃过一切,坐上最重要的位置,夺走最核心的部分,从高楼大厦到山野沼泽,途经之处无不臣服,它的自私就是它的美丽。当我还不只是哼唱之前,我见过各种男女。大多是两夜情,却想持续一季。有些如激流一般,要求名副其实地占领一切,尽管醒来时人人都被淹死。缺乏想象力的人就用性来喂养它—性是爱的王冠。他们不懂那真正的、更好的、损失最小的、彼此都受益的方式。那样的爱需要智慧,轻轻柔柔,无依无傍。然而这世界往往是一出表演,也许正因如此,人们想要战胜它,他们把全部感情搬上舞台,只为证明他们也可以编造,编出那些美丽而可怖的东西,比如致死的争斗,比如通奸,比如一番云雨。他们自然会失败。每一次世界都胜过他们。当他们忙着炫耀,忙着挖别人的坟墓,忙着把自己钉上十字架,忙着在街上疯跑时,樱桃正静静地由青变红,牡蛎正痛苦地孕育着珍珠,孩子们正张着嘴迎接他们以为是冰的雨滴,然而那雨滴是温热的,闻起来就像菠萝。然后雨滴越来越大,落得也越来越快,已经没法一次接住一滴了。糟糕的游泳者向岸边游去,高超的则等待着银色的闪电。墨绿色的云席卷而来,把雨吹到岸上,岸上的棕榈树装作被风摇动的样子。女人们遮着头发跑开,男人们弯下腰,把女人的肩膀靠在胸前。最后我也跑了。我说最后,是因为我其实很喜欢暴风雨。我就像气象频道里站在风中的那些人旁边的警察用高音喇叭喊着“快跑!”
也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很恶劣的天气里。一大早,渔民和野鹦鹉就看出了坏兆头。我母亲那时已经软得像块破布,等着那早该出世的婴儿。她说她忽然就振作起来,想去晾衣服。后来她才明白,是暴风雨之前吹来的氧气让她醉了。她朝着洗衣篮才走了一半,就看见天色变黑,然后我就剧烈地动起来。她叫来我父亲,他们俩让我在瓢泼大雨中出世。可以说,我就是从羊水直接来到了雨水里。有件事值得一提,我想,我第一次见到柯西先生时,他正站在海里,怀里搂着朱莉亚,他的妻子。那年我五岁,他二十四岁,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场景。她的眼睛闭着,她的头上下晃动,她那浅蓝色的泳衣时而鼓起,时而凹陷,随着海浪与他的力量起伏不定。她抬起一只手臂,摸了摸他的肩膀。他把她转向他的胸膛,抱着她上了岸。我想是阳光让我满眼是泪—不是看到海里的这般温柔。九年之后,听说他家里需要帮手,我便一路跑到了他家门口。
外面的牌子写着“马切奥……馆”,但这小馆其实是属于我的。看起来也许不像,其实是的。比尔·柯西死的时候,我已经给他做了快五十年的饭。他葬礼上的花还没凋谢,我就转身离开了他家的女人们。我能做的都做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了。我不想饿肚子,于是帮人洗衣服。但是家里总有顾客进进出出太麻烦,我终于还是答应了马切奥的恳求。他家的煎鱼不错(外面又焦又脆,里面又嫩又软),但小吃总是很让人失望。我做的羊角豆、红薯、豌豆炒饭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都让如今这些靠外卖食品持家的妻子无地自容,倘若她们还有什么羞耻心的话—自然已经没有了。曾经每家都有个好厨师,用烤箱而不是什么铝盒做吐司,用勺子而不是什么机器打面糊,并且知道做肉桂面包的秘诀。现在呢,唉,都没有了。人们只有到了圣诞节或者感恩节才会认认真真下一次厨房。其他时候他们就来马切奥餐馆,祈祷我不要哪天一头栽倒在炉子旁死掉。我从前是走路上班的,后来脚肿了,就只好辞职。我在家待了几个星期,养养身体,一天到晚看电视,然后马切奥来敲门了,说他实在受不了餐馆里一个顾客都没有。他说他愿意每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从上滩到丝克,只要我肯再救他一次。我说我不仅不能走路,连站也站不住。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办法。他给我准备了一把带轮子的高脚椅,这样我就可以在炉子、水池还有菜板之间往返。后来我的脚好了,但是我已经习惯用轮子滑来滑去,没法放弃了。
那些还记得我的真名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走了。现在也没有人再问我。就连有无穷多的时间可以挥霍的孩子们,也当我已经死了,不再过问我。有人觉得我叫路易丝或者露西尔,因为他们看过我拿引座员的铅笔在奉献袋上签了“L”。其他人听人说起过我,或者听到有人喊我,就觉得我叫埃尔,是埃莉诺或者埃尔韦拉的昵称。他们都错了。总之他们不再猜下去。就像他们不再把马切奥餐馆叫作马切奥餐馆,也不再补上缺少的那几个字母一样。现在大家就把这里叫作“湾口小馆”,而我就像被便利的交通方式惯坏的人一样,还在那里滑着轮椅。
女孩们很喜欢这里。她们喝着丁香冰茶,向朋友诉说着他说了什么,描述着他做了什么,猜测着他是什么意思。比如:
他三天都没给我打电话,我打给他的时候,他又想马上见面。看到了吧?如果他不想和你在一起,肯定不会那样的。唉,好啦。见面之后我们聊了好久,他头一次真的在听我说话。当然了,有什么难的?只要等你闭嘴,他就可以说他的了。他不是在和那谁谁约会吗?才不是呢,早分手了。他想让我搬过去住。先把该签字的签了,亲爱的。我谁都不要,就要他。这样啊?呃,不要用一个银行账户,听见了没?你想不想吃鲷鱼?
真蠢。不过她们给午餐时间增添了点滋味,让旁边偷听的心碎的男人们振作了一些。
我们餐馆一直没有服务员。菜都盛在加热的盒子里,等你把自己的盘子装满,就去收银台付钱。收钱的是马切奥,或者他老婆,要么就是他的哪个靠不住的儿子。然后你就可以坐下来吃,或者带走。
那个不穿内裤的女孩—她说她叫朱妮尔—经常过来。第一次见到她时,我觉得她像是飞车党里的人。靴子。皮夹克。狂野的头发。马切奥也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盖了两次才把她的咖啡盖上。第二次见到她是星期天,教堂礼拜快结束的时候。她走过整排装菜的盒子,看菜时的眼神跟 “救救这孩子”广告里的那种眼神一样。我正坐在水池边休息,吹着一杯汤,准备蘸面包吃。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一只黑豹。蓬松的头发不见了,编成了无数根长辫,每根发梢上都系着个亮闪闪的东西。她的指甲涂成蓝色;嘴唇涂成黑色,宛若黑莓。她还穿着那件皮夹克,下身改穿了长裙,不过几乎是透明的,靴子上摆动的是一片花哨的空气。她的私处在红色大丽花与满天星之间一览无遗。
朱妮尔小姐挑食物的时候,马切奥的一个游手好闲的儿子正靠着墙边。他从来都不开口说“下午好”“需要帮助吗”“您要来点什么”或者任何招呼顾客的话。我吹着汤,看他们谁先恢复正常。
是她。
她肯定是给自己和另一个朋友点的,因为克里斯廷回家时已经成了一流的厨师,而留心不吃饭。总之女孩点了三份小吃、两份肉、一个米粉布丁,还有一个巧克力蛋糕。马切奥的那个儿子,他们喊他西奥,今天老是阴笑着。他从墙边走过来盛菜。他把炖西红柿撒了出来,弄得土豆沙拉一片红,又把烤肉堆在卤汁鸡上面。看着西奥这么作践食物,我很恼火,手里的面包都掉进了汤里,像沙子一样散开。
她的眼睛一直没从菜上离开,一直没遇到西奥那愤恨的眼神。直到他在收银台找钱给她。然后她看着他,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得靠一帮狐朋狗友。你下面那玩意儿一对一就不灵了吧?”
西奥冲着她后背骂了个难听的字眼,不过除了我谁都没听见。门砰地关上之后好久,他还在念叨着那个词。年轻人不会说废话,因为他们知道的词本来就不多。
马切奥走进来准备接手。教堂里做完礼拜的人马上就要过来排队了。西奥正在收银台后对着空气模拟着带球的动作。好像他刚刚被奥兰多魔术队签了下来,又拿到惠特麦片的代言合同一样。这样就能洗清耻辱,也挺好。至少挺快。有些人需要花一生的时间。
这个叫朱妮尔的女孩让我想到我认识的一个本地女人。叫凌霄。她让我想到她年轻时的样子。尽管我觉得朱妮尔这种新潮荡妇没法跟她的气质相比。柯西先生也认识她。不过你要是问他,他肯定不承认。在我面前他不会否认。他从来不对我说假话。没有必要。我比他还了解他的第一个妻子。我知道他很爱她,也知道当她发现他那些钱的来历之后是怎么看他的。完全不像他跟别人说的那样。他夸耀的那个父亲其实是靠向政府告密挣钱的。警察通过他来打听某个黑人男孩躲在哪里,谁是贩酒的,谁觊觎什么财产,教堂聚会时都说了什么,谁鼓动大家去投票,谁在筹钱准备办学校—各种南方警察感兴趣的情况。收入颇丰,通风报信,五十五年来都一直受人青睐,丹尼尔·罗伯特·柯西用他那邪恶的灰眼睛盯着每一个人。他只是喜欢手握权力的感觉,大家猜想,因为他一点都不开心,而且他靠着对白人,特别是对白人警察俯首帖耳挣来的钱没有给他和家人带来任何享受。白人喊他丹尼仔。但是在黑人中间,他名字的首字母DRC,让他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呼—“老黑头”。他崇拜纸币和硬币,不给儿子买像样的鞋,也不给妻子和女儿买像样的衣服。死的时候,他留下了十一万四千块浸满怨恨的钱。他儿子决心好好享受自己那一份。他当然也没有随意挥霍,而是用在了老黑头所诅咒的东西上—好时光,好衣服,好食物,好音乐,从早到晚跳舞。于是就有了一座酒店,把这一切尽收其中。父亲让人们恐惧,儿子却如阳光一般灿烂。父亲被警察收买,儿子收买了警察。父亲所斥责的,儿子则推崇。父亲一毛不拔?儿子出手大方。但是,挥霍也无法融化朱莉亚。她家是农民,总是被白人地主和黑人恶棍欺压,没有一块土地。听说丈夫的钱沾满了鲜血时,她如坠冰窖。但她没有羞愧太久。她生了孩子,等了十二年,看历史是放过这代人,还是在他儿子身上重演。我不知道她是满意了,还是不再感兴趣了,因为她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耳语是:“那是我爸吗?”
四 恩人
留心放松下来,滑进泡沫里,熟练地用两根大拇指扶着浴缸边。跪下来之后她就可以转过身,坐下,看着淡紫色的泡沫没过肩膀。
不能总这样,她想。没准哪天我就会沉下去,或者滑一跤,手腕又没力气把自己拉上来不被淹死。
她希望朱妮尔说的—“您要弄头发,我就帮您弄头发。您要洗澡,我就帮您洗澡”—是真的,不是为了找工作而编的假话。留心准备先试试让她做头发,再让她帮着洗澡。她最后一次抓住伊卡璐的瓶子,把银色的发际染成深棕色,还是在七月。为什么,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从来没捞过螃蟹,也没弄过虾和海螺,到最后手却比工厂里干这些活的工人变形得更厉害。药膏、芦荟、止痛膏,都没什么用。她还得不停地洗涤,以免那些她从未接触过的海洋生物碰到她的手。总之,给朱妮尔的头两件任务就是帮她染头发,帮她洗澡—如果她能把注意力稍微从罗门身上移开一小会儿的话。
留心不需要知道朱妮尔和他说了些什么。透过窗户看着他的脸,留心想,女孩说的话估计还挺色。他咧着嘴笑了,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在她眼皮底下搞到一起。在车库里钻进被子。或许都不用。朱妮尔胆子很大。她会把他悄悄带进她的卧室,或者随便哪个房间。克里斯廷大概不喜欢这样。不过她也可能并不在乎。如果她感到愤恨或是忌妒,或许会把他们拆开。而如果她想让她的荡妇史发扬光大,也许倒会很喜欢。谁也不知道这只灰眼猫会跳向何处。但愿这是她的第九条命了。留心觉得这种小孩子的爱情也不错,可以让那女孩在发现没什么东西可偷之后留下来。有克里斯廷偷家里的钱去请律师已经足够了。再说,在车后座上笨拙地搞搞也能让罗门活动一下,免得被维达管得太死。他说起话来总是那么谨小慎微:“是的,太太。不,太太。不用了,谢谢您,我天黑前得回家。”维达和桑德勒是怎么向他介绍自己的?又是怎么介绍克里斯廷的?不管他们怎么说,反正没让他不来干活。别和她太熟络就行,维达会说。不过如果罗门自己有常来的理由,他会比现在更有用。她向他口述那则要登在《港口日报》上的广告时,他完全遵照了她的吩咐。朱妮尔那贼一样的精明会教他抬起头来,让他可以应付维达,不再把所有老到要交税的人当作敌人,尤其不再把老女人当作白痴。
留心早已习惯被轻视。她其实依赖于此。她相信看到广告来应聘的人一定是因为缺钱,幸运的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应征者又油滑又贪婪。昨晚她们两个都在演戏。薇薇安小姐忙着观察房间的时候,留心正忙着观察她;她试着抓住控制权时,留心就让她相信她已经得到了。她的洞察力被一生所受的轻视磨得锃亮。只有“爸爸”了解她,他从所有可选对象中挑了她。他知道她没上过学,没什么本领,也没什么教养,但还是选择了她。那时大家都觉得她会被压垮的。但是现在她在这里,那些人又在哪儿?梅在地底下埋着,克里斯廷一文不名地在厨房里待着,L的鬼魂还在上滩徘徊着。在她们应该在的地方。她和她们所有人战斗,斗赢了她们,并且胜利还在继续。她银行账户里的钱前所未有的多。只有维达活得还算不错,那是因为有桑德勒,而桑德勒从来没有嘲笑或羞辱过比尔·柯西的妻子。就算他老婆不尊敬她,他也很尊敬她。是他来问她能不能雇佣自己的外孙。很客气。在她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喝了杯冰咖啡。维达肯定不会。不仅因为她不喜欢留心,也因为她害怕克里斯廷—她确实应该害怕。在柯西的葬礼上闪烁的刀光可不是假的。关于克里斯廷混乱生活的流言四处传播,人们说她打过群架,进过局子,烧过汽车,当过妓女。这种被猪狗不如的生活训练过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别人不可能不知道克里斯廷回来定居时她们之间的争斗。大多是口头上的:她们为银器上两个相连的C是同一个字母的重复还是克里斯廷姓名的首字母而争吵。都有可能,因为柯西请人来刻时,第一次婚姻已经结束,第二次还遥遥无期。她们为被偷过两次的戒指是不是应该戴在死人手上而争吵。但是她们也会打架,手打,脚踢,牙咬,扔东西。论体形和气势无疑是克里斯廷更胜一筹。双手无力,身材矮小,留心本应该每战必败。但结果至少是平手。留心的速度完全弥补了力量上的劣势,而她的狡猾—预测,保护,躲闪—让对手筋疲力尽。每年她们都会打一次,也许两次,互相挥拳头,抓头发,摔跤,撕咬,扇耳光。从不流血,从不道歉,从不预谋。但每年都会重演这样的一幕,既是打架,也是仪式。最后她们终于停了下来,陷入尖酸的沉默,发明别的方法来表达怨恨。她们不但老了,而且也知道谁都无法离开;她们默默地停火。更重要的是,她们心里明白,打架只会让她们紧紧地抓住对方。她们的怨愤远不止如此。像友谊一样,仇恨不仅需要身体上的亲密,还需要创意和努力才能维持。第一场战争—在一九七一年中断—表明她们想要伤害彼此。起因是克里斯廷从留心的抽屉里偷了“爸爸”玩牌赢的首饰—一纸袋订婚戒指,他曾答应帮一个有前科的鼓手销赃。克里斯廷假装要把这些戒指戴在棺材里的“爸爸”手上。四年之后她冲进留心家,提着一个购物袋,手上戴着那些其他女人的希望。她说自己有权利也应该有个地方照顾梅,她生病的母亲—这么多年来她难得想起,一想起便会冷嘲热讽的母亲。然后那场中断的战争又继续下去,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十年。当她们想用更有趣的办法给彼此带来痛苦时,就得依靠个人信息,依靠她们记得的童年往事。两人都自以为占了上风。克里斯廷健壮一点,因此可以开车出门,也可以管理家务。但是留心知道,其实还是自己在掌控,在胜利,不仅因为钱在她这里,更因为她很聪明—这一点除了“爸爸”之外谁都不觉得。比那娇生惯养、被私立学校教坏、对男人很无知、不会做实际工作也懒得做的人更聪明。那个寄生虫,靠着男人们过日子,结果被抛弃,被赶回家,来咬这只她本该来舔的手。
留心知道自己肯定比克里斯廷本人更了解她。而且尽管认识朱妮尔还不到十二个小时,她已经认清了她,清楚这个小骚货在想什么:怎样糊弄一个有关节炎的老女人,怎样利用她悄悄满足自己的渴望。留心知道这一切,知道假如渴望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让一双成熟的眼中蓄满愤怒的泪水。比如梅,当她知道她公公要娶谁的时候。年轻的眼睛也一样。比如克里斯廷,当她知道她最好的朋友成了那个被选中的人。想到一个上滩姑娘被他选作新娘,她们母女俩都气疯了。一个连睡衣和泳衣都没有的姑娘。从来没有用刀叉吃过饭。从来不知道食物要装在不同的盘子里。在地板上睡觉,星期六在洗衣盆里用姐姐们剩下的浑水洗澡。身上的鱼味也许永远都除不掉。家里捡来报纸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上厕所用。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连字母表都认不全。这种情况下,她必须时刻有人撑腰。“爸爸”会保护她,但他不可能随时随地都在她身边,不让别人找她麻烦。不光是梅和克里斯廷,还有别人。就像那个下午。留心有着超群的记忆力,这对她这样的半文盲来说很有用。她也像大多数不太识字的人一样,对数字很敏感。她不但记得有几只海鸥飞来吃水母,还记得它们被惊扰之后往哪里飞了。她把钱牢牢抓在手里。此外,她还有着盲人一般敏锐的听力。
那个下午很热。她坐在露台上吃着一份简易午餐。蔬菜沙拉,冰水。三十码之外,一群女人懒洋洋地坐在门廊的阴影里喝着朗姆潘趣酒。其中有两个是演员,一个还去《安妮恨史》试过镜;另外两个是歌手;剩下的一个和凯瑟琳·邓翰一起学过舞蹈。她们说话声音不大,但留心每个字都听见了。
他怎么会娶她?为了保护她。为什么要保护?因为别的女人。我不觉得。他会出去乱搞吗?也许会吧。你开玩笑啊,当然会了。她长得也不难看。身材还不错。相当不错哦,可以去棉花俱乐部了。就是肤色不行。而且她还得稍微笑一笑。得把头发弄弄。可不是。他怎么,怎么会选中她的?我哪知道。她不好对付。怎么说?她会要很多吧。(长声大笑。)什么意思?你知道的啦,有原始风情。(笑得喘不过气来了。)
她们说话时,四滴水从留心杯子边上流下来,划过杯子外面的一层水汽。甜椒像眼珠一般在橄榄做的眼眶中鼓起来。一圈洋葱上的一片西红柿露出淫荡的微笑,这微笑她至今记得。
“爸爸”坚持让她学着管理酒店。她确实学了,尽管别人偷偷取笑,梅和克里斯廷也在捣乱。这对夫妻早餐时的光彩点燃了她们满心的怒火,晚餐时可以预见的恩爱场景又让怒火持续燃烧。一想到她和“爸爸”在床上的那幅情景,两人心中又平添许多新的恶毒念头。战争始于“爸爸”从得克萨斯州订的那件婚纱。很贵,很美,但太大了。L用别针别好准备改小,但婚纱却不翼而飞,直到婚礼当天下午才找到,为时已晚。L折好袖口,用别针别好裙边,不过留心微笑着走下台阶,微笑着走进酒店大厅,微笑着直到婚礼结束,还是很不容易。留心的家人没来参加婚礼,因为除了寂寥和晨之公义,其他人都没有受到邀请。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还在为喜乐和欢迎的死而悲伤。真实原因是梅竭力避免和约翰逊一家来往。她甚至反对“爸爸”替他们出葬礼的钱,嘀咕着说这些孩子本来就不该在“他们家”的海里游泳。只有留心的妹妹们被允许挤进房间,听婚礼上的《请给我承诺》。梅和她女儿开始是不安好心,后来就毫不留情地批评起年轻的新娘:她说的话,她的卫生习惯,她的餐桌礼仪,还有成千上万件留心不知道的事情。“在支票背面签字”是什么意思,怎么铺床,怎么扔卫生巾,怎么摆餐桌,怎么估计需要多少食物。如果不是总被嘲笑不识字的话,她本可以学会的。L那时很喜欢她,教了她很多东西,挽救了她的生活—那生活是“爸爸”给的,只给了她。倘若没有L这股暗流,她永远没法在那片危机四伏的水域找到方向。开始时留心没有多想,只是把丈夫对她的大方视为理所应当。他支付了她弟弟葬礼的钱,给了她母亲一份礼物,让她父亲感激得笑逐颜开。她不知道那么多人—尤其是自家人—正等着占他便宜。她的那些亲戚实在太过分,留下了无法修弥的裂痕。婚礼刚结束,他们就凑上来找她。有暗示的—“听说他们在招人,但没有工鞋他们不要……”“看见罗拉送给她妈妈的衣服了吗?……”有恳求的—“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点儿……”“你知道我这些天手头有点儿紧……”“一有钱就会还的,只要……”也有要求的—“给我带点儿那……”“就这么点儿?”“你用不着那个吧?”等他们全被禁止踏入酒店时,留心也羞愧得不好意思反对了。连公义和寂寥都开始怀疑她的忠诚。每次回上滩,她遭遇的都是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当她肿着眼睛回家,告诉“爸爸”时,他坚定的回答让她满心宽慰:有他就够了。幸好是这样,因为她也只有他了。
留心躺在没过脖子的淡紫色泡沫里,头靠在浴缸的瓷边上。她伸直腿,用脚趾拽着链子拔开塞子,等着水一点点流下去。假如她筋疲力尽滑进水里,至少还有机会让自己不至于淹死。
这很蠢,也很危险,她想。她爬出浴缸。再也不能这样了。
她身上裹着浴巾,靠在“爸爸”那把红色的理发椅上。她决定请—不,命令—朱妮尔马上开始扶她进出浴缸。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她一点都不想这样。依赖,还有尴尬(她得把自己可怜的松弛的裸体暴露在肌肤紧致的年轻女孩那评判的目光前),都无所谓了。让留心烦恼而犹豫的,是她的皮肤正在失去记忆,她的身体不再记得欢愉。比如她的新婚之夜,被他搂在怀里,潜入水中。悄悄逃离那让她难受的婚宴,从后门出去,走进黑暗中,一个穿着西装,一个穿着过大的婚纱,跑过海边的草地,来到细沙滩。脱衣服。没有进入。没有血。没有疼痛和不适的喊叫。只有这个男人在抚摸她,怀抱她,给她洗澡。她弯下身。他站在她身后,把手放在她膝盖后面,将她的腿张开,迎向浪花。她的皮肤也许会忘记这一切,当她身边出现一个粗鲁的年轻女孩,女孩的肉体如绣上文身般层层积累着自己的性记忆。最新的文身自然是罗门留下的。会文在哪里?是什么样的?朱妮尔身上也许已经遍布这样的文身,再也难以找到空白了。最后它们会织成一张覆盖她全身的网,这个文身和那个文身,这个男孩和那个男孩,都模糊得难以分辨。
在满是泡沫的水里,留心的故事被染上颜色,恢复了原本的清晰。她得想办法不让朱妮尔的出现拭去她皮肤上最初在大海的泡沫里留下的记忆。
从前,有一个小姑娘走得太远,一直来到大海边,周围海浪滚滚,泥土被冲成干净的沙子。海里溅起的水花弄湿了她穿的男士短裤。旁边的一张红毯子上,一个头系白丝带的小女孩在吃冰激凌。海水特别蓝。远处,一群人发出笑声。“嗨,想吃点儿吗?”小女孩问,她的手里拿着勺子。
她们吃着有桃子的冰激凌。一个微笑的女人走了过来,说:“走吧。这里是私人海滩。”
她在泥土上走着,留下一个个脚印,然后听见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在喊:“等一等!等一等!”
厨房又大又亮,好多大人在里面忙着做菜,说话,把锅敲得直响。那个说“走吧”的人笑得更灿烂了。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和她成了朋友。
留心穿上一件新睡衣和一件老式缎子长袍。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端详起自己的脸。
“走吧?”她问镜中的自己,“等一等?”怎么可能同时做到?她们想追上她,从白沙滩追到泥土地,想拦住她,拿着藏起来的婚纱。但是后来,叫着“等一等”的人离开了,说“走吧”的人没人理睬。她们被慷慨男人的财富惯坏了,没有明白,抑或明白得太晚。就连现在,她也知道,感兴趣的人都以为她的生活就像那些闲着没事的老太太一样,看看报纸,听听广播,每天洗三次澡。他们不明白,胜利需要的不仅是耐心,还有头脑。可是这头脑竟然不知道有个女人可以随时召唤你丈夫。她的名字他在梦中都闭口不言。姑娘啊。姑娘啊。让他呻吟去吧,让他不带鱼竿鱼饵就“钓鱼”去吧。还有补救的办法。只是现在时间不多了。
克里斯廷是知道的,而且突然之间就开车咨询她的律师去了。那是个所谓的新派黑人职业女性,不过上了二十年学,克里斯廷就指望她能比一个战胜了全镇人的女人更聪明。这女人打败了自己的儿媳,赶走了克里斯廷,胜过了那么多渴望讨他欢心的人—不管她做了什么,那些人在背后都觉得恶心。留心记得只要她在旁边,她们就感到反胃。说实话,“爸爸”是唯一没有给她那种感觉的人。无论他在梦中咕哝了什么,她和他在一起是安全的。他死后会留给她什么也是毫无疑问的。反正没人相信,比起他的妻子,他会更青睐那个一九四七年之后就再没见过的克里斯廷。相信这种事的只有那些做律师的黑人女孩。目中无人,看不起留心这一代女人,不知道她们牙缝里的头脑都比这些读了点儿书的半瓶子醋强。
既然没有其他任何文件,那么L找到的那份潦草地写在菜单上的遗嘱提纲就拥有法律效力,除非能找到新的可以推翻它的证据。除非是那样。除非是那样。不过要是之后又找到什么字据,可以证实第一张的内容而且说得更清楚呢。不必是公证过的遗嘱—本来就没有那种东西,就算有,也肯定被梅那个疯子像藏地契一样藏起来了—但可以是另一张菜单,比一九五八年的那份更新,上面写明死者所说的“心爱的柯西孩子”是指留心·柯西。“爸爸”在一九五八年写下了遗嘱,如果留心找到那之后随便哪一年的菜单,上面有他写的同样的内容,那么肯定没有哪个法官会支持克里斯廷上诉了。
这不是什么新想法。留心想象这样的奇迹已经很久了—自从一九七五年克里斯廷冲进家里,炫耀着钻石戒指,还宣称房产属于她之后。不过去年夏天,有些事情重新闯进了她的记忆。留心往手上抹着护手霜,试着把手指弯起来,伸开,看着手背上熟悉的疤痕。她仿佛又回到了事故发生的时候。闷热的厨房里,工作台上堆满纸箱。电动刀具、搅拌器和通用电气生产的烤面包机都是崭新的。L一言不发,就是不打开箱子,更不要说使用里面的电器了。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留心和L争执着。梅也抱着纸箱进了厨房,头上戴着那顶愚蠢的军帽。她拿的那个纸箱很大,本来是装林索牌肥皂的。她焦虑得快疯了,觉得酒店和酒店里的所有人随时都可能遭遇危险。她说城里的黑人已经攻到了上滩,拿着打火机油、火柴和燃烧弹,嚷着煽动本地人烧掉柯西度假酒店,让那些汤姆叔叔、警察的哥们儿和黑种人的叛徒倾家荡产。“爸爸”说抗议者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背叛,还说梅应该嫁给他父亲而不是他儿子。没有一点证据,看不出一丝袭击、威胁甚至无礼的迹象,只有梅的脑子发了霉,她已经不可理喻,觉得自己是酒店唯一的守护者。
她曾经也积极拥护过黑人自有产业、种族分离的学校、医护都是黑人的医院、黑人开办的银行,以及各种服务于这个种族的令人骄傲的事业。之后她发现自己不再相信昔日的种族复兴,而是开始拥护种族隔离,或者说“民族主义”。不是温和的布克·T,而是激进的马尔科姆·X。她感到困惑,说话也变得结巴,常常自相矛盾。她强迫和她想法差不多的人同意她说的话。当有些人提出孩子们在主日学校被炸死,还该不该在海边跳舞,一片片住宅区被火烧掉,还该不该继续支持物权法,她就不停地和他们争论。民权运动规模越来越大,新闻里成天报道葬礼、游行和暴动。梅预言大规模的处决即将开始,她不再和正常人来往。就连起先同意她看法的人也开始躲着她,不想听她那些世界末日就要来了的警告。她从服务员身上看出了造反的苗头,在院子里帮工的手中看到了武器。一位贝司手公开羞辱她:“哎,女人,你他妈的能不能闭嘴!”不是当着她的面,而是对着背影说的,但声音响得她能听见。其他客人的表现也渐渐露骨起来,要么就是一看见她就转身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