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爱(出版书)》作者:[美]托妮·莫里森/译者:顾悦【完结】 > 爱(2016版) (托妮·莫里森).txt

第 4 页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译者:顾悦 当前章节:1536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1:41

最后梅终于不作声了,但她的想法始终没有改变。于是她到处拿东西,藏在不会被随时可能燃起的火烧到的地方。藏在不会被扔出的手榴弹和埋在沙里的地雷炸掉的地方。她埋东西的地点遍及各处,又精挑细选。她在海滩上巡逻,在卧室门后安上机关。她藏法律文件,也藏别针。早在一九五五年,当她看到一个少年遍体鳞伤的尸体,知道白人多么不能容忍反叛,又听到亚拉巴马州举行抗议活动的流言,觉得混乱就要发生时,她就发现酒店是个要塞,于是把地契埋进沙里。十年之后,酒店那些暴躁而吵闹的顾客把她当作一块木头对待。当黑人潮水一般冲过商业区,涌进安静的住宅区时,她又觉得需要保护莫纳克街的房子。她在这两个地方什么都控制不了,于是开始转入地下,把东西锁起来,藏起来。钱和银器埋在米里。细亚麻桌布里裹着卫生纸和牙膏,树洞里塞着应急内裤。照片、纪念品和各种各样没用的东西都被她包起来,装起来,藏起来。

她气喘吁吁地走进酒店的厨房,手里拿着她的战利品。当时留心正吵着说,L不愿打开纸箱用里面的电器有多么浪费,做饭的速度有多么慢。L头都不抬,只是往鸡块上浇着蛋糊,撒着面粉。一滴滚烫的油从锅里飞出来,溅在留心手上。

直到最近,关于那次烫伤,这些就是她的全部记忆。三十多年后,往左手上抹着护手霜时,她又想起了更多。在滚烫的油溅出来之前,她拦住梅,检查她拿的箱子,看到前一年鸡尾酒会留下的一包包没用过的餐巾、调酒棒、纸帽,还有一堆菜单。她听到梅说:“我得把这些东西收起来。”那天下午,新电器都不见了,后来是在阁楼上找到的—那是L最后的无声的表态。现在留心相信梅的那箱垃圾还在阁楼上。里面起码有五十份菜单。凭L的兴致,每周、每天或是每月出一份新的,每份菜单上都有日期,让客人知道食物的新鲜,家常式烹饪的精致。如果油溅到手上那次是在一九六四或者一九六五年—那时梅被密西西比和瓦茨的局势吓坏了,以致大家得跟在她后面才能找到需要的东西—那么梅藏的菜单就比一九五八年有比尔·柯西签名、作为遗嘱唯一被认可的那份晚七年。那个箱子里应该还有很多没弄破的菜单。只需要其中一份。一份菜单,一颗贼心,再加上一只年轻的、不颤抖的、会写字的手。

梅这个老东西。几年的狡诈和几十年的疯癫,结果全化作愚蠢,成全了这一天。如果她活着,这肯定会要了她的命。她在死去之前就已经成了孤魂野鬼,从这个房间飘到那个房间,在院子里飞过,躲在门后不出来,直到可以安全地埋藏她那受革命威胁的生命的证据。但是她现在一定安息了,因为一九七六年她死的时候,她心爱的死刑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她也亲眼看到了革命的终结。不过她的幽灵依然活着,戴着钢盔,拿着手枪,逐渐强大起来。

克里斯廷记得去港口的路散发着橙子的味道,因为她的三次逃跑都与之相伴。第一次是步行,第二次是坐公共汽车,每次路边的橙树都给她的逃亡染上了淡淡的清香。她对这条路太熟悉了,正是它勾勒出她梦中的生活。无论是傻气的还是可怕的,在她印象中每个梦都发生在十二号公路上或者路旁;即使在梦里没有看见,那条路也潜伏在一边,随时准备让噩梦更加恐怖,或是为支离破碎的美梦提供背景。现在她踩下油门时,那种速度也有噩梦般的感觉—静止的时间,喘不过气的急促—但是寒冷的天气把刚结的果实连同香气一并扼杀了。克里斯廷敏锐地感觉到这种缺失。她摇下车窗,又关上,再摇下。

罗门洗车是不开车门的,因此奥斯莫比轿车外面闪闪发光,里面闻起来却有股看守所的味道。她曾经因为某种味道对一辆比这更好的车动了手。她要毁了那辆车和车所代表的一切,尤其是刺着她鼻子、堵着她嗓子的白色香肩的气味。车主里奥医生没有见到它被毁之后的样子,因为他的新女友让人把车拖走了,免得他看到会心碎。克里斯廷举起锤子砸着挡风玻璃,用剃刀划着坐椅,把磁带(尤其是还包括阿尔·格林那首《为那美好时光》)扯出来挂在仪表盘和方向盘上。他听说了,但没有亲见。这已经足够让他和被他抛弃的人一样痛苦。毁掉一辆凯迪拉克并不容易,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因为闻到别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而疯狂地砸毁车子,则是一项壮举,应该让当事人亲眼见证才是。房东太太告诉克里斯廷,是里奥医生的新女友帮他逃过了这一幕。这是个错误,马尼拉说。那个新女友该让他好好上这一课—看看一个被取代的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情。如果他见识了抛弃女人的下场,也许她能在他怀里多停留一阵子。

对于混乱生活的悔恨,以及和里奥医生心爱的凯迪拉克的战斗,渐渐都被淡忘,倒是对医生的回忆带来的满足始终挥之不去。尽管他们的关系以一种令人羞耻的方式结束,但和他在一起—不,应该说和他走得很近;他一直不肯离婚—的那三年非常快乐。她看过描述情妇悲惨下场的电影,最后不是她们死了就是她们的私生子死了。有时那些女人不堪忍受愧疚的折磨,跑到遭背叛的妻子面前跪着痛哭。然而在她被新鲜的白色香肩取代二十年后,克里斯廷仍然觉得做情妇的时候是她最好的年月。遇见里奥医生时,她四十一岁,他六十岁,相比之下他更老。如今她也六十好几了,“老”这个字对她不再意味着什么。他现在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在床上挨着,花一百块钱雇个拿救济金的少女妈妈啃他的脚趾,还要有护士监视着他的氧气瓶。想象这一幕有点难,因为他给她留下的最后印象和第一印象一样性感。穿着优雅、事业成功的全科医生,有激情,又幽默。她最后一次获得幸福的机会被世上第二古老的敌人—另一个女人—给毁了。马尼拉的姑娘们说,里奥医生会给每个新情妇一瓶同样的香水。克里斯廷曾以为那是独一无二的礼物,是一位体贴的追求者私密的举动。他喜欢,她也学着去喜欢。假如她在马尼拉那里待久一点儿,或者时常去见见那儿的妓女,就会马上发现里奥医生那套独特的混账模式:他为她神魂颠倒,被她诱惑,邀请她住进德雷莲街的高档公寓。新女人搬进来的那天,他则送出龙血树和白色香肩。不同于玫瑰或者其他剪下的花朵,龙血树象征名正言顺,天长地久。白色香肩呢?谁知道。大概他在哪里看到的吧,比如那种告诉男人各种洗发水有什么区别的男士杂志。老掉牙的、跟不上潮流的画报,专门给自诩为男人的毛孩子看的,把吸引女人的各种技巧分门别类,仿佛女人决定跟一个男人好真需要什么技巧似的。就算他送一瓶洗洁精或者一棵死了的圣诞树都无关紧要—他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因为他给了她很多:全然的自由,全方位的照顾,放松的性爱,出手大方的礼物。旅行,短途的,秘密的,以免被他妻子发现,派对,时尚,还有黑人中产阶级社会中一个令人满意的位置,这个阶级很有自知之明,知道怎样的职业和收入才能进入他们中间。

十二号公路空荡荡的,勾起克里斯廷关于过去的零落回忆,让她忘记任务有多紧急。她突然之间就被放逐,原本坐在浪漫游轮的头等舱里,如今被按着后颈塞进巡逻车,原本享受着全国医师协会晚宴的奢华,如今在妓女的床上独自辗转反侧,床垫每天都要拿出去晒,以除掉前一个嫖客留下的臭气。克里斯廷回到马尼拉那里,她很慷慨,但这慷慨终究难以长久。克里斯廷把剩下的白色香肩都倒进了马桶,把自尊和鞋子、吊带衫、胸罩、裤子全都装进购物袋。她把所有东西都装了进去,除了钻戒,还有那把银勺。她把这两样连同马尼拉借给她的五十块钱放进了手袋。马尼拉那儿的姑娘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偶尔有点讨厌。她们非常喜欢自己金子做的心—那金子是她们从人家钱包里掏出来,或是以温和的威胁方式骗过来的—所以她们一直都很乐观。她们让克里斯廷别担心,总有一天他会被哪个女人给阉了;况且她还骚得很,好色的男人多着呢,离开哪个都没什么了不起。克里斯廷佩服她们的乐观,但她开心不起来。她是因为好几个星期都不肯走,最后被赶出公寓的,所以没法带走她的裘皮大衣、山羊皮外套、皮裤、亚麻套裙、圣罗兰牌鞋子,甚至子宫帽—这是永别了。一九四七年她离开家时带走了四个新秀丽箱子,里面装着她觉得自己需要的所有东西。一九七五年回来时她只提了个沃尔玛购物袋,里面就是她的全部家当。想想她得到的锻炼,一次次离开丝克镇并不是越来越可怜。第一次是十三岁的时候,发了一通脾气就离家了,八个小时后宣告失败。第二次是十七岁时,一场逃亡,同样以失败告终。两次都由怨恨支撑,然而一九七一年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却是冷静地想逃避心中杀人的念头。离开其他地方—港口,杰克逊,格拉芬,坦帕,韦克罗斯,波士顿,查塔努加—或者别的曾经吸引过她的地方,对她来说都不难。但是后来她被里奥医生强行赶走了。她想不出什么原因,除了他想要一盆新的龙血树,或者想给他那些从一个情妇传到下一个情妇的裘皮大衣找个更年轻的模特。在马尼拉(她的名字来自她父亲的一次英勇探险)那里思索了很多天之后,克里斯廷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不用靠着借来的钱羞耻地回到丝克镇,而是回去尽孝—照顾她生病的母亲,并且打响维护正义的光荣战役,夺回柯西的财产中她应该继承的那一份。

她记得她坐着公共汽车回去,一路上睡着了几次,周围飘来海水的咸味。除了快气炸了的那一回(当时怒火已经遮住了她的眼睛),这是她二十八年来第一次看见丝克。整整齐齐的房子坐落在街道两边,街道都有着英雄的名字,或是修路前砍掉的树的名字。马切奥餐馆在“角斗士街”上,“上帝的羔羊路”对面。和它竞争的是“亚瑟王子街”上一家新的汉堡店,叫派蒂汉堡。然后就到家了。那本是熟悉的地方,但你一离开,它就背着你不停地变化。你记得这里是奶油色的,像油画一样,现在看着只是一片片油漆。生气勃勃的魔幻般的邻居,样子也模糊了起来。美梦里,噩梦里,那座房子总在那里,如今它不再岿然不动,不再光彩熠熠,而是破败不堪,却让你更加渴望,因为它的变化也正是你的变化。房子并没有缩小,是你缩小了。窗户并没有歪,是你歪了。这座房子从来没有如此属于过你。

留心冷漠地注视了她很久,没有丝毫友好的神色。克里斯廷走过去,重重地关上门。她们简单几句话就算是达成了协议,因为梅已经没有希望了,家里脏成一团,留心的手被关节炎折磨得快要残废,而且镇上的人谁都受不了她们。于是上过私立学校的那个做起了家务,字都不识几个的那个成了一家之主。被男人卖掉的那个和被男人买来的那个较量着。她一定是非常绝望,才会回到这里,因为这里的主人宁愿把房子烧掉也不想让她进来。有一次为了赶走克里斯廷,留心真的把她的床烧了。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次她住进厨房旁边的小套间。看到留心那双废了的手,她感到一丝安慰,但她也知道,这个女人就算用这样的手也能让自己不得安宁。没有谁比留心更狡猾、更狠毒。因此厨房和克里斯廷的套间之间有个隐蔽的插销,还有一把非常结实的锁。

看到一只海龟从路上穿过,克里斯廷赶忙刹了车。但刚刚避开这只,马上又压到了另一只跟在后面的。她停下车来看了看后视镜—左边的,右边的,前面的—看海龟是死是活,是四脚朝天正在求救,还是已经变成一块裂开的一动不动的壳。她的手开始发抖。后视镜里什么都没有。她走下车,往回跑去。人行道上空荡荡的,橙树纹丝不动。哪儿都没看见海龟。那第二只海龟,落在后面的亚军小姐是不是她的臆想?它被一辆开偏的车压碎了,那车是为了救它更受宠爱的姐妹。她看着路面,没有想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自问为什么她的心会被十二号公路上爬行的一只海龟触动。她看见路的南边,第一只海龟走过的地方,似乎有点动静。她慢慢走过去,满心宽慰地看见两个亮亮的绿壳在向树那边移动。轮子没压到亚军小姐,开车的人在那里发抖的时候,它已经追上了前面那只。克里斯廷呆呆地看着两只海龟走远。等到后面一辆车停下时她才回到自己车里。她离开路边时,后面的司机笑着说:“家里没马桶是吧?”

“走开,混蛋!”

他对她竖了下中指,开走了。

律师或许有些惊讶,因为克里斯廷并没有预约。但她还是见了她。每次克里斯廷闯进办公室时都会受到接待。她从一个被宠坏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声名狼藉的无家可归者,这变化既不缓慢,也不隐蔽。大家都知道。她可不是坐在事业有成的丈夫开的豪华轿车里回来的。不是学有所成,带着幸福的家人回来的。当然更不是诉说着艰难创业的故事,抱怨着主管、顾客、病人、经纪人、健身教练如何让人应接不暇地回来的。总之,她不是昂着头衣锦还乡的。她的人生是失败的。她名声扫地。但她毕竟也是柯西家的人。在港口一带,柯西的名字依然让人侧目。威廉·柯西曾经拥有许多房产,一座度假酒店,两条船,银行里存着大量惹人议论、传说纷纭的资产。他总是让人好奇,但听说他没有留下遗嘱,整个镇的人都沸腾了。只有一张一九五八年的菜单上有他喝了威士忌之后涂写的几行心愿。具体是:一,“朱莉亚二号”送给拉尔夫医生;二,黑山雪茄留给丝克警长;三,酒店留给比利仔的妻子;四,莫纳克街的房子还有剩下的所有钱都留给“我心爱的柯西孩子”;五,一九五五年产的敞篷车送给L;六,装饰别针送给米大叔;诸如此类,直到最后是把他收藏的唱片留给傻瓜汤米—“上帝创造的全世界最棒的布鲁斯吉他手”。毫无疑问,那晚他喝了很多野火鸡威士忌,心情大好,就和几个烂醉的朋友坐下来,在小吃、今日特价、开胃菜、主菜和甜点之间又涂又画,把财产分给了他最喜欢的那些人。他死后三年,几个酒鬼朋友被一一找到,证实了确有此事,笔迹也是对的,并且证明当时他头脑足够清醒—这头脑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过这件事。问题像蛇一般绵延不绝:他为什么把他的新船给拉尔夫医生?什么雪茄?巴迪治安官已经去世多年,那东西是给他儿子的吗?可博斯·丝克根本就不抽烟。米大叔又是谁?留心说是紫调乐队的主唱。梅说不是,是第五大道舞厅的经理,不过他坐牢了,囚犯能继承遗产吗?就是些唱片罢了,白痴,他都没写你的名字,那又怎样?他提都没提你!为什么要把敞篷车给不会开车的人卖车又不需要会开车这不是什么遗嘱这简直就是本漫画书!大家专注于别针、雪茄,还有老唱片现在值多少钱,一直没有问最关键的问题—“我心爱的柯西孩子”是谁?留心声称是她,这很有道理,尤其是她喊她丈夫“爸爸”。但是从血缘上来说,克里斯廷才是唯一剩下的“柯西孩子”,她作为后代,权利不亚于作为遗孀的留心。至少她和梅是这么想的。但她离开家那么多年,而且除了在一个暑假来打过杂之外,从没在酒店工作过,这削弱了克里斯廷的地位。法庭乐呵呵地查看了油迹斑斑的菜单,估计还懒洋洋地在菠萝味菜丝和牛肉炖豆之间打量了一番,在三个法官的意见之后,暂时(在没有别的证据之前)判定留心是那个喝醉的人所说的“心爱的柯西孩子”。

不过格温多琳·伊斯特律师不这么认为。最近她告诉克里斯廷,如果上诉的话,改判的希望很大。她说就算没找到改叛的证据,也有重审的余地。克里斯廷找了好多年,在酒店,在家里,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只翻出一堆梅疯癫时留下的垃圾)。如果真有什么别的东西—一份打印出来的能看懂的真正的遗嘱,那么也是在留心卧室某个锁着的写字台抽屉里,卧室门晚上也会锁起来,防止有人“闯进去”。现在情况有些紧急。等不到另外那个人死掉或者至少突然中风不起,因为她们中间又出现了第三个人。留心雇了一个女孩。帮她写回忆录,吃早饭时朱妮尔·薇薇安说。想到一个断断续续上了不到五年学的人“写”什么东西,她差点把一口咖啡喷出来。朱妮尔一面舀着葡萄柚,一面笑着说“肥忆录”,模仿不识字的留心的发音。“写她的家庭。”朱妮尔说。什么家庭,克里斯廷想,海边那一窝老鼠吗,在桶里洗澡、睡觉不脱衣服的?抑或她觉得自己不仅拥有柯西家的房产,还拥有柯西家的血缘?

想了想女孩说的话之后,克里斯廷回到她的套间里—两个房间、一个卫生间,和厨房连在一起。这里是L以前住的佣人房。房子的其他地方都塞满了回忆和垃圾,这里却整洁而宁静,给人一种安慰。除了天气恶劣时从外面抢救回来的几盆植物以外,这里和五十多年前她躲在L床下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给海棠花浇水时,克里斯廷觉得自己想不出接下来该干什么了。所以她决定去咨询一下律师。等到罗门走了,朱妮尔上了三楼之后。吃早饭时朱妮尔穿的那身衣服肯定是留心借给她的(朝鲜战争之后街上就再也没人穿那种衣服了),她穿着看起来简直像逃难的。前一天晚上的皮夹克不见了,只有靴子还穿着。她带进房子的流浪气息也没有了。看见罗门在阳光下磨洋工,摆弄着被冻坏的灌木,克里斯廷就喊他帮忙打开冻住的车库门,然后又让他洗车。洗完之后她开车离去,尽可能提到最高速度,以便赶在律师事务所关门前见到格温多琳·伊斯特。

克里斯廷卷入过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她很明白,格温多琳并不可信。这个律师也许了解法庭,却不了解警察—在见到律师之前,他们会怎样帮忙或者捣乱。把她从被肢解的凯迪拉克前带走的警察和巴迪·丝克治安官一样和蔼客气,仿佛她的暴力行为不仅可以理解,甚至理所当然。他们对待她的方式就好像她攻击的不是一辆车,而是一个猥亵儿童的坏蛋。她的手被铐在前面而不是背后,而且铐得很松。坐在巡逻车里时,巡警递给她一支点着的烟,又帮她把头发上一块车灯的玻璃碴弄下来。两个警察既没有捏她乳头,也没有暗示给他们吹箫就能让她得到种族正义。那是她唯一一次心中燃起杀人的火焰,手里没拿弹簧刀而是拿着铁锤,结果他们对她像对待白人女性一样。之前四次被捕时—分别因为纵火、煽动暴乱、妨碍交通和拒捕—她手里什么致命武器都没有,却被像垃圾一样地对待。

现在想来,她每次认认真真的恋爱都让她进了牢房。第一次是和厄尔尼·侯德。她十七岁时嫁给了他,结果两人双双在一个非法社交俱乐部被捕。然后是和果子,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她散发他写的小册子,然后被关了三十天,没有缓刑,理由是煽动暴乱。其他的恋爱演出终结于各种戏剧性场景,在法律里都有具体的名字:骂人就是袭警,被铐上手铐时挣扎就是拒捕,烟头扔得离警车太近就是蓄意纵火,为了不挡住骑警跑过马路就是妨碍交通。最后就是和里奥医生。凯迪拉克轿车。铁锤。礼貌的、简直不情愿的逮捕。等了一小时之后,什么罪名都没有,没有笔录,没有讯问,他们就把购物袋还给她让她走了。

去哪里?她想。她在街上溜达着。她是被推出她的(他的)公寓门外的,之前有两分钟的监视缓刑期,让她拿走她的手袋。什么衣服都不能带走,他们说,不过她可以拿几件内衣,还有她的化妆包。这些被律师雇佣的混蛋们不知道,那里面放着一个银勺,还有十二枚钻戒。那些钻戒她是死也不会去当掉的。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张刚刚被注销的信用卡和七块多钱。那种孤独就像十二岁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海浪把自己的沙堡冲毁。她那些要好的朋友都不愿得罪里奥医生,不那么要好的则对她的遭遇幸灾乐祸。因此她走到马尼拉那里,说服她让自己住下来。就住几天。不给钱的。这是个冒险甚至莽撞的要求,因为马尼拉并不像某些伪君子说的那样,是开妓院的。她只是出租房子给有需要的女人。那些孤苦伶仃的、被人抛弃的、路过的女人。至于她们一直有固定的客人,或者一待就是好多年,那就不是马尼拉能管得了的了。

一九四七年的时候,孤苦伶仃、被人抛弃、路过这些条件克里斯廷都具备。公共汽车司机指给她第二街187号,说:“在玻璃厂旁边,一个粉红色的门。”也许是误解了她,也许是太了解她。她问他知不知道哪里出租房子,他就给了她马尼拉的地址。尽管她的白手套、小无边帽、素净的珍珠还有彼得·潘式的小圆领和马尼拉那儿的女人的打扮很不同,她的绝望却和她们一样。她下出租车时是早上九点半。房子看起来很理想。安静。整洁。马尼拉看着四个箱子,笑着说:“进来吧。”她说了房租的数额,房子里的规矩,还有对访客的政策。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克里斯廷才明白访客指的是嫖客。

她很惊讶自己居然如此淡定。她本来的计划是找份秘书的工作,如果能找到工厂里的工作(战后工资比较高的那种)就更好了。刚刚开完迟来很久的十六岁生日派对,也刚刚从枫林谷毕业,就到了一个她母亲会称作“臭妓院”的地方(比如“他想把这地方变成个臭妓院吗……”),克里斯廷大笑起来。有点紧张。这是凌霄的领域,她想。她回忆起海滩上那个脸上有疤的女人。姑娘们从餐厅晃悠悠地走到客厅,克里斯廷正坐在那里。她们打量着她的衣服,互相说着话,却没有和她交谈。她想起了第一次走进枫林谷时那些冷漠而细致的观察,试探的、暗含敌意的问题。后来马尼拉的几个姑娘开始跟她说话—“你哪儿来的?帽子挺好看。鞋子也不错。哪儿弄的?头发很漂亮嘛。”—于是就更像了。年轻的几个谈论着外貌和她们的男朋友。年长的几个冷嘲热讽地评论着。就像在枫林谷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女舍监掌控整个舞台。她什么都没有逃掉。枫林谷,柯西酒店,马尼拉的妓院—三个地方都在性的焦虑与怨恨之中漂浮。三个地方都由金钱决定地位。三个地方也都围着男人迫切的欲望旋转。克里斯廷第二次逃跑源自家中日益增长的危险,再加上自己获得隐私和独立的梦。她想自己制定规则,自己选择朋友,自己挣钱也自己管钱。同样因为这些,她也相信她根本不会待在马尼拉那里。但是她从不知道,像她这样生活在四十年代的黑人女孩,受的教育都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合格妻子的,所以厄尔尼·侯德当晚就轻而易举地领走了她。别了,独立。别了,隐私。他把她带进了最没有隐私、规矩最多、选择最少的地方—世界上最大的男性群体。

上等兵厄内斯特·侯德本来是想到马尼拉这儿找点乐子的,结果看见一个穿着海蓝色裙装、戴着珍珠的漂亮姑娘坐在沙发上看《生活》杂志。克里斯廷答应他一起吃晚饭。吃甜点的时候,他们就计划好了未来。心愿如此急切,仿佛这就是命运。他们的恋情有过快乐的时光,他们的婚姻则是一场闹剧。

克里斯廷停了车,翻下遮阳板上的镜子,看看自己的样子是不是还说得过去。之前她并不习惯这样,这是从第一次去格温多琳·伊斯特办公室时的一场偶遇之后开始的。她正要走进大门,忽然感觉有人拍了下她的肩膀。一个戴着棒球帽、穿着运动服的女人朝她笑着。

“你是克里斯廷·柯西吧?”

“对。”

“我就知道你是。我以前是在柯西酒店上班的。很久很久以前了。”

“哦,是么?”

“我记得你。海滩第一美腿。天哪,你以前那么好看。你的皮肤,还有漂亮的头发。不过你那双眼睛一点都没变。上帝啊,你那时候真性感。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

“当然不介意了,”克里斯廷说,“丑女人总是对美了若指掌。不这样没办法。”

她没有回头看那个女人是笑了还是吐了唾沫。不过之后每次去见律师,她都忍不住先照照镜子。“漂亮的头发”需要剪了,还需要做个发型,什么发型都可以。皮肤还没什么皱纹,不过“那双眼睛”—只看周遭,从不看内心—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的。

格温多琳·伊斯特很不高兴。办公室是要根据预约来安排会面时间的。克里斯廷的到来就像是非法入侵。

“我们一定要采取行动,”克里斯廷说,边说边把椅子拉近桌子,“发生了一些新情况。”

“您说什么?” 格温多琳问。

“遗嘱的事。一定要阻止她。”

格温多琳心想,就为了那些遥遥无期的律师费而迎合这个难缠的客户实在不值得。“听着,克里斯廷。我很支持你,你知道的,你也会获得法官的支持。但您现在就住在那里,不用付房租也不用付生活费。事实上可以说柯西太太在照顾你,而她本没有这个义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你已经在享受得到这个房子的好处了。说不定现在还更好一点。”

“你说什么?只要她想,她随便哪天都可以把我赶到大街上。”

“我知道,”格温多琳答道,“不过她二十年了都没这么做。你觉得呢?”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在给她当奴隶。”

“好啦,克里斯廷,” 格温多琳皱起眉头,“你又没有住养老院,也没有靠福利生活……”

“福利?福利!”克里斯廷先是轻轻说,接着叫了起来,“你想,如果她死了,房子是谁的?”

“要看她愿意给谁了。”

“给她弟弟啊,侄子啊,表妹啊,或者哪个医院什么的,对吧?”

“谁都可能。”

“不一定会给我吧?”

“只要她愿意。”

“那把她杀了也没什么用?”

“克里斯廷,别开玩笑了。”

“你听我说。她刚刚雇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年轻女孩。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嗯,”格温多琳沉思了一会儿,“你觉得她会同意签个租约什么的吗?能够保证你有地方住,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用来交换你的……服务?”

克里斯廷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似乎想找出一种新的语言来表达她的意思。和这个女律师说清楚不应该这么难的。不管怎么说,伊斯特小姐也是有上滩背景的,她就是这里一个中了风的罐头厂女工的孙女。她用中指在律师的桌子上一下下敲着,强调她说的某些字眼,“我是威廉·柯西的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我分文不取地照料这座房子和他的寡妇已经二十年了。我做饭,打扫卫生,洗她的内裤,熨她的床单,买菜……”

“我知道。”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她要找人取代我!”

“别着急。”

“她要找人取代我!她一辈子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吗?把我取代,把我赶走。我永远是最不重要的那个。永远是被赶走的那个,滚蛋的那个。”

“克里斯廷,你冷静一点。”

“这是我的地方。我十六岁生日派对就是在这房子里开的。我出去上学的时候,地址写的就是这里。我属于这里,谁也别想对我挥着什么沾满油的破菜单把我赶走!”

“但是你离开这处房产已经很多年了……”

“去你妈的!你要是不知道房子和家有什么区别,就该被人一脚踹在脸上,你这个蠢货,白痴,罐头厂的垃圾!你被解雇了!”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梳着四根辫子,每根上面系着一朵洁白的蝴蝶结。她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在一座大酒店的阁楼下面。房间的墙上贴着勿忘我图案的壁纸。有时候她会让她的新朋友留下来一起住,她们会笑啊,笑啊,直到笑得在床上打起嗝来。

有一天,小女孩的妈妈告诉她,她得从她的房间里搬走,去另一层楼的小房间里睡了。她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是为了保护她。有些事情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

小女孩逃跑了。她在一条飘着橙味的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后来一个戴着大圆帽和徽章的人找到了她,把她送回家。回去后她还争着要回自己的房间。妈妈让步了,不过晚上会用钥匙把她锁在房间里。没过多久,她就被送到了很远的地方,远离了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的东西。

除了那个戴圆帽和徽章的人之外,谁都没有见她哭过。从来没有人见过。就连现在,她那双“一点都没变”的眼睛也依然不流泪。但那双眼睛也第一次看见了她妈妈心中那个凶险的世界。她曾经恨她的妈妈,因为妈妈要把她赶出自己的房间,而且巴迪治安官把她送回家时,妈妈又狠狠打了她的脸,让她的下巴磕到了肩膀。被打之后,她在L的床下躲了整整两天。所以他们把她送到了枫林谷学校。她在那里受了很多年的煎熬。在那里,有梅这样的母亲让她很尴尬。尽管枫林谷的老师对积极活动的黑人很谨慎小心,但当他们读到梅写给《亚特兰大环球日报》诉说白人“荣耀”和指责被误导的“自由乘客运动”的语无伦次的信时,公开表示无法接受。克里斯廷很高兴她和母亲的关系仅限于写信,因为这些信她可以藏起来,也可以毁掉。除了偶尔说一些名人的小道消息之外,信里没什么内容能让一个想受人欢迎的十三岁小女孩感兴趣。一年年过去,她简直都读不懂那些信了。克里斯廷现在可以嘲笑自己的无知,不过那时梅写的看起来就像密码:“CORE”在芝加哥静坐抗议(这个“Cora”又是谁?),墨索里尼辞职了(去干什么?),底特律着火了。是希特勒杀了罗斯福还是罗斯福杀了希特勒?—反正他们是在同一个月死的。大多数信件都是关于留心的所作所为。阴谋,诡计。现在她终于理解了她的母亲。梅心中的那个世界永远在倾颓,在那里她的地位永远受到威胁。梅是个穷得吃不饱饭的牧师的孩子,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依靠的是黑人的安分守己。从一九四二年她公公再婚开始,整个二战期间直到战后,事情越积越多,直到她因为挣扎着对抗家庭内外的某种东西而变得滑稽可笑。不过克里斯廷想,她的方法也许不对,她的直觉却没有错。她的世界被入侵,被占领,变成了一片狼藉。如果不警惕,不去持续地保护它,这世界会从你身边悄然溜走,让你心脏颤抖,太阳穴抽搐,从一条不再有橙子香气的路上仓皇逃遁。

大家都觉得她母亲疯了,并且猜测是什么原因:丧夫,过度操劳,没有性生活,民权运动。其实都不是。梅的问题就是太清醒。到了一九七一年,克里斯廷回家参加柯西的葬礼时,她母亲的清醒已经累积了很多年。从一点点的敏感(被他们称作“偷窃癖”)变成完全的智慧。她用漆红的胶合板把她卧室的窗户封了起来。她在海滩上点燃瞭望的烽火。博斯·丝克不同意她买枪,她纠缠了他好久。他的父亲丝克警长就会让她买,但儿子对于黑人持枪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他和她想瞄准的人都一样。如今克里斯廷明白了,梅对局势的理解其实很深刻。一九七一年的时候她嘲笑克里斯廷的假军装、切·格瓦拉式的贝雷帽、黑色紧身裤和超短裙,现在想想也没错。梅的洞察力尖锐得像虎牙,一下就能看透本质。就像她自己穿的那套行头。大家都笑她。那又怎么样?梅戴的头盔是她真实的姿态,有力的宣言。即使在葬礼上,被L劝着换了一条黑头巾之后,她还是把头盔夹在胳膊下面;那时候克里斯廷还不懂,在敌占区—当时梅住在那里,现在轮到了克里斯廷—随时都需要保护自己。在这里,防备就是一切。克里斯廷又一次感到满心怨恨。过去的二十年,她在楼梯上爬上爬下,端着她因骄傲而不愿马虎对付的饭菜,穿过一重重争奇斗胜的香水气味,努力不在诡异的床头后面挂着的画像里那双仿佛说着“来吧”的眼睛前面颤抖,收拾脏衣服,刷洗浴缸,从下水道拽出头发—如果这不是地狱,也是地狱的门口了。

留心一直想把梅送进疯人院,但L阻止了她。L认为事态不像柯西想的那样严重。宣读菜单上的遗嘱时,“比利仔的妻子”得到了酒店,听到这里,留心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给一个疯子?他把我们的生意交给一个疯子?”

事态乱了起来,闹了好久,最后律师拍了桌子,明确告诉留心谁也不会(不能?)阻止她管理酒店。酒店需要留心,况且她丈夫把房子还有钱都留给她了。这时梅扶了扶头盔,说:“您再他妈说一遍?”

此后的争执是这么多年来争执的一个缩影:谁都认为自己被取代了,谁都觉得柯西更喜欢自己,谁都要么从某场灾难中“救”过他,要么让他脱离将来的一场灾难。唯一没有参与葬礼前这场争吵的是L。她一贯的沉默这时简直显得冷冰冰的,因为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看起来没有在听,也没有任何感觉—什么都没有。留心趁L漠不关心,就嚷着说不应该允许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继承遗产,因为他们需要“专爱”照顾。后来负责葬礼的人来了,告诉她们必须立即出发去教堂,克里斯廷才没有挥拳头。不过只是暂时的。之后到了墓地,看到假惺惺流泪和夸张地抽动肩膀的留心被乡亲们当作唯一的哀悼者,而柯西家的两位真正的成员被当作不受欢迎的客人;想把戒指戴在柯西手上,又被拦住时,克里斯廷爆发了。她把手伸进口袋,跳向留心,然后抬起手。L突然复活了,把她的手拉到身后。“那我说出来了。”她轻轻说,对她,或者对她,抑或谁也不对。留心见事态安全了,把脸凑到克里斯廷面前,马上又退回来。L从来不说空话。克里斯廷悲哀的人生中有些细节是不愿被人知道的。她可以忍受厌恶甚至嘲笑。但她受不了怜悯。惶恐中,她收起了刀,只冷冷地看着。但是留心呢,为什么她也收敛得如此之快?她怕什么?倒是梅明白了该怎么做,她马上就站在女儿一边。她冲入这激流里,把留心那顶郝思嘉式的帽子扯下来扔到空中。太棒了。有人笑起来,趁着这个当口留心过去把帽子追了回来,克里斯廷也冷静下来。

拙劣的表演。口口声声说尊敬他,其实只有自私,完全不顾死者应该享有的仪式。人们很生气,而且说了出来。他们没说的是他们觉得墓地上汇集了贝雷帽、宽边软帽和头盔的娱乐节目是多么有趣。不过在那一刻,当梅把留心的蠢帽子扯下来,在全世界面前摘下这个假王后的王冠时,她到达了清醒的顶峰。就像她在留心和克里斯廷小时候极力把她们分开一样。她本能地知道这个入侵者是条毒蛇,会刺伤,毁坏,玷污,吞噬。

按照梅在信里说的,早在六十年代,留心就开始想方设法要把梅送进养老院或者疯人院了。不过留心所做的一切,不管是散布谣言、编造丑闻还是咨询精神病院,都没能把梅赶走。有L盯着,而且没有同谋,留心终究失败了。她只能忍受这个几乎和克里斯廷一样恨她的女人那炫目的清醒。柯西死的时候,梅的战争并没有结束。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她欣喜若狂地看着留心的手慢慢变成翅膀。不过,留心想出的解决办法其实也不错,尽管用错了人。况且L也不在了。医院倒是个更舒服的地方。如今,稍微哄一哄,就会有一个同伙了。

可怜的妈妈。可怜的梅。为了生存下去,为了保护她所拥有的,她能想到的也就是变得像狐狸一样疯狂。丈夫死了。她名下风雨飘摇的酒店被海边的一只疯老鼠管理着。让她拼命操劳的人忽视她,满脑子怪想法的女儿抛弃她,邻居们取笑她。她无处容身,一无所有。因此她认清有人向她宣战,并且独自应战。在她自己搭建的掩体里。在她自己挖的海边烽火旁的战壕中。一颗孤独的、不被人理解的心,塑造并控制着自己所处的环境。现在想起来,克里斯廷从前的混乱是源自懒惰—情感上的懒惰。她一直觉得自己凶猛而主动。但她和梅不同。她只是一个引擎,司机怎么换挡,她就怎么发动。

不能再这样了。

如今大海是我的男人。他知道什么时候弓起背,什么时候只静静地看着一个女人。他有时也会说谎,但他不是个虚情假意的男人。他的灵魂埋藏得很深,饱受痛苦。我关注他,了解他的一切。那种理解只能来自练习。我和柯西先生就有过很多练习。可以说,我懂他的心思。当然了,不是一下子就懂的。我去给他干活时只是个小女孩,他是结了婚的男人,有个儿子,病重的妻子每天从早到晚都要人照顾。他喊着她的名字,朱莉亚,轻轻地,你可以感到他的温柔,还有他的歉意。朱莉亚·柯西去世时,他们的儿子比利仔刚刚十二岁。尽管那时我也只有十四岁,但我觉得留下来照顾他们是天经地义的。只有他那样宽广的心,才能在装了对妻子那么多的爱之后,还有剩余的空间。朱莉亚死后,柯西先生对她的感情都转移到了儿子身上。那孩子很幸运,他有聪明的小孩所具有的对成人的洞察力,可以让自己始终不被忽视。不是靠听话,而是明白大人真正想要什么。爸爸也许会说“你可以独立了,孩子”,而实际的意思是“别让我难堪了,快点认输吧”。他也许还会说“让我来教你世界是怎么样的”,意思则是“你让我担心死了”。除了这几句,我不知道柯西先生对他儿子还说过什么。不过不管他说什么,比利仔都明白,那意思就是“让我早上起来有个奔头吧,让我划船的时候有事做吧”。所以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都不重要。他只需要有趣。我觉得他只是幸运地选择了做好孩子。比利仔不论说什么做什么,柯西先生都高兴。他舍得为他花钱,带他去各种地方。比利仔头发梳成中分,戴着和他爸爸一样的帽子,看起来真是一对父子。他们一个坐在理发椅上剪头发,一个坐在长椅上跟顾客们闲聊。他们坐在看台上看老鹰队的比赛,坐在小马扎上看唱歌比赛,坐在乡村酒吧窄窄的桌边看天才乐手演出。他们睡出租屋,或者就敲门借宿。柯西先生说,他想让比利仔看看男人是怎么快乐地将工作做得完美的,因此,他们去珀迪多大街听国王奥利弗,去孟菲斯听老虎乐队,去伯明翰听巴朗乐队。他们去看厨师怎么在市场上挑菜,看渔夫怎么分拣牡蛎,看酒吧招待,看桌球馆的小痞子,看扒手,看唱诗班指挥。这些都是对自己的技术感到骄傲的人教授的一堂堂劳动课。柯西先生说,这才是真正从生活中学习;不过我觉得这倒像是从他自己父亲的学校里逃学。一种在他父亲老黑头的课堂上不及格的方法。

一味的关注并没有宠坏这孩子。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也做得很好。即使父亲在哈欠连天的朋友面前吹嘘他,他也能面带微笑。吹嘘他打球的那双手,吹嘘他紧急时刻冷静的头脑。吹嘘他是怎么把一根弯钉子从一个小姑娘脸上拔出来的,而且拔得比所有医生都好。那次我是亲眼目睹的。有一天,我去给他们送午饭。他们正在沙滩上消磨时光,用棒球棍把鹅卵石打进海里。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大概九十岁的样子,正在往海里抛鱼钩。谁知道要钓什么。有鳞片的东西都不会游得离岸这么近。忽然间风向转了,土鱼钩钩住了她。比利仔赶过去时,血从她手指间滴下来。他动作很敏捷,她很感激。她站在那里捧着脸,既不哭也不叫。不过我们还是把她带回了酒店。我让她坐在露台上,清理了她的脸颊,在伤口上涂了芦荟胶和蜂蜜,希望她足够强壮,别得破伤风。渐渐地,柯西先生又给故事添油加醋了。这要看他心情,还要看听众是谁。有时你会以为如果比利仔不救她,她就要被一条剑鱼拖进水里了。或者他是从一个婴儿眼球里拔出钩子的。比利仔笑着听他说这些他心爱的愚蠢的假话。而且他凡事都听父亲的,包括婚姻:娶一个甘于奉献、不算计的姑娘。于是比利仔选择了梅。人人都看得出,她既不会妨碍也不会威胁到父子间的关系。因为事先不知道儿子选择了谁,柯西先生开始时有些担心。但他后来放心了,因为他看到新娘不仅对酒店非常赞叹,而且似乎很清楚高高在上的男人需要什么。如果说我是那里的佣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柯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丧妻的柯西先生在一九三○年想要的东西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一年,全国的人都开始和上滩人一样靠救济生活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要不就自杀或者乞讨。但柯西先生却抓住了机会。他买下了苏克湾一家破产的“只限白人”的夜总会。卖家很坦诚地告诉他,虽然自己向上帝也向他爹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卖给黑鬼,但他还是乐得违反誓言,把全家从那个群鸟避风的地方搬出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