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情夏日(出版书)》
作者:[美]芭芭拉·金索沃
译者:张竝
内容简介:
这些天清晨,卢萨总能梦见一个有着丝绸般淡绿色翅翼的陌生人。他总是对她说同一句话:“我了解你。”“你如此了解我,总是能找到我。”她说。他的气味如同流瀑般的光线,涌入她的脑海。他将她裹入自己柔软的怀中,用摇曳的树枝和野花的香气轻抚她的脸庞,将她的需要拥入他的怀抱。他们曾以为自己在这世上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耗费。四季更迭无穷无尽。直到他们决定用一场盛宴来标记这个夏日。只靠嗅觉和气味辨别彼此,在暗夜里与死亡赛跑,如飞蛾般不顾一切。仿佛这就是最后一个夏天。也许,他们拥有的就只这一个夏天了。三位经历各异的女性,三个独立勇敢的灵魂,三段互相交织的奇遇,追猎,纠缠,失去,和解,没有一个夏日如这般野性而甜蜜。
目录
祝婚歌
1 捕食者
2 蛾之爱
3 老栗树
4 捕食者
5 蛾之爱
6 老栗树
7 捕食者
8 蛾之爱
9 老栗树
10 蛾之爱
11 捕食者
12 老栗树
13 捕食者
14 老栗树
15 蛾之爱
16 捕食者
17 老栗树
18 蛾之爱
19 捕食者
20 老栗树
21 蛾之爱
22 捕食者
23 老栗树
24 蛾之爱
25 捕食者
26 老栗树
27 蛾之爱
28 老栗树
29 捕食者
30 蛾之爱
31
致谢
献给史蒂文、卡米尔和莉莉,
以及此书着墨的荒野。
祝婚歌
来吧,不满于
主宰贴满壁纸的单身房间的你们
这房里满是喑哑的鸟儿和假意盛开的花朵,
壁橱里填塞着死去已久的梦想!
来吧,像个新娘一样,让我们清扫这老旧的街巷:
挥起一把永不懈怠的扫帚,将所有枯死的黄叶扫光;
为了迎接春天,仿佛他就是我们的新郎
他那轻盈的脚步,是我们恳切的盼望。
我们要扫除一切阴暗,那些隐蔽的角落曾将老鼠滋养;
扫除我们的羞惭——然后在那曾被憾恨盘踞的地方
搭起爱的亭阁和华美的婚床,
为春天采集摇曳的花枝和馥郁的芬芳。
待他来时,便会唤醒我们曾遭诛戮的梦想;
待他来时,喑哑的鸟儿都将朗声歌唱。
——亚伦·克雷默
1 捕食者
她的身体移动着,坦荡地。那是长久独居养成的坦荡。但所谓独处只不过是人类的一种错觉。轻盈的脚步,哪怕只是踏出一步,对足底的甲虫而言都有如惊雷。每一次选择对被选择者而言皆是一个新世界的开启。一切秘密均被见证。
若是密林里有人一直在观察她——比如,某个藏身于茂密山毛榉丛中的持枪猎人——那他应该会注意到她是如何沿着小径快步而上,又是如何迫切而紧张地瞪视着前方的地面。他会断定她是个满腔怒火的女人,正在追踪某样可恶至极的东西。
他想错了。的确,她感到泄气和挫败,追踪那形迹直至一片烂泥地,便没了方向。她原本是很自信和确定的。但若非要让她在这阳光明媚、空气潮湿的清晨检视自己的想法,她会宣称自己是快乐的。她酷爱大雨之后的空气,酷爱整片密林中层层叠叠的叶子滴坠、承接、滑落雨水时窸窸窣窣的声响,那会使你头脑中的一切词汇变得苍白空洞。她的身体无拘无束,只需要遵循自己的规则:她的双腿修长,步速奇快,根本不适合有任何同行者——因为跟不上;若想摸一摸地上残败的叶片,她会下意识地在小径上毫无征兆地蹲下;一条发辫有她自己的前臂那么粗,一旦她弯下腰,辫子就会从肩头垂落扫过地面。她的四肢百骸都在为再次来到户外而欢欣鼓舞,终于可以走出她那栋在一整个春天的漫长雨季中连墙板都开始长毛的潮湿木屋。她蹙眉的表情只是因为专注,仅此而已。两年的独居生活已使她懒于打理自己的外表,在这方面她乐得做个瞎子。
一上午,她都在循着那野兽的足迹往山上走。她登上山,绕过杜鹃花丛,此时正攀入一片颇有年头的树林。树林所在的山坡很陡,得以幸免于被人砍伐的命运。但即便这里连山脊处都有橡树和山核桃树密密的华盖遮蔽,昨夜倾泻而下的暴雨仍抹净了兽迹。这兽曾于低矮的鬼臼灌木丛中穿行而过,在平滑的泥土上留下了足迹。她在小径上看过,知晓这野兽的体格,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使她心跳加速。应该就是她这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追踪的野兽。这漫长如一生的时间。但若想坐实,还得知道更多细节。特别是除了足掌之外,至少还得看过模糊的爪印,方能分辨是犬科还是猫科。暴雨如注,趾爪这一类细小印迹必然是最早销匿的,所以不管她现在多么努力地看,都不可能找到任何痕迹了。然而眼下,除了足迹她还需要注意搜寻更多的线索。此时的世界有如洪荒初开,这个清晨甜蜜而湿润,置身其中,她惬意无比。她有足够的耐心追踪下去。这兽或许还会因为一堆粪便(可能也已被大雨冲刷殆尽)之类的东西最终暴露自己。有的踪迹是某些兽类特有的。熊会在树上留下爪印,有时还会啃咬树皮。但这不是熊。它的体格与德国牧羊犬相当,但也不是家养的宠物。如果是狗,那留下此番踪迹的想必是野狗,因饥饿难耐,才会冒着倾盆大雨外出觅食。
她发现了一处线索,是在一截栗树树桩周围,或许是那兽留下的气味标记。她仔细琢磨这根树桩:自从遭到斧劈或得枯萎病一命归西之后,这棵粗糙不堪的老迈巨树便一路向下腐烂,重归泥土。些许伞菌从树根四周的腐殖土中长出。小巧的个头,鲜亮的橙黄色,棱脉清晰的精致菌帽好似撑开的阳伞。如注的暴雨应会将这些羸弱的小东西抹得一干二净,它们应该是雨歇后的这几个小时中冒出来的——之前,那兽肯定来过这儿。它们在氨的刺激下生长。她长时间凝神查看这块地面,并未意识到从侧旁看,她修长的鼻梁和利落的下巴透着一种优雅,也没意识到自己抬起左手驱散了脸庞附近的一群小虫,并将散落的头发从眼前拨开。她蹲下来,用指尖摁住树桩下的青苔,稳住身子,将脸贴到散着麝香味的老树上。用力吸入。
“猫。”她轻声说道,只是自言自语。这可不是她想要的答案。但能在这道山脊上找到领地意识极强的山猫的踪迹,也算是个惊喜。这里群山连绵,密林与湿地交相混杂,应是猫科动物绝佳的核心栖息地,虽然她也知道山猫大多生活在弗吉尼亚和肯塔基州交界处,湍急河流之上陡峭的石灰岩河岸地带。这下倒是解释了两天前她听到的叫声,雨中听来尖利瘆人,像女人的惨叫。她当时就觉得肯定是山猫,但仍然为之失眠辗转了一夜。没有人不会被这样仿若人类哀号的声音触动。此刻想起那晚的凄声,她还是不禁打了个冷战。她脚趾用力稳住身体,一蹬,站了起来。
他就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她。他脚踩厚靴,身着迷彩服,背了个比她的包还大的背包。他那把猎枪可不是闹着玩的——看上去应该装的是点30-30步枪弹[1]。她肯定堆了满脸的惊诧,然后才回过神来,认清正在打量她的家伙属于人类。在山上撞见猎人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总是她先发现对方。这人却使她的优势荡然无存:先把她给看穿了。
“埃迪·邦多。”他说着,碰了碰帽檐。但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那人是在对她说话。
“什么?”
“我的名字。”
“老天,”她说着,总算喘了口气,“我没问你叫什么。”
“你还是知道的好。”
还真自以为是,她心想。要不就是喝上头了。就像那把猎枪,随时会走火。“我要知道你的名字干什么?你还准备给我搞出个事故,好让我日后讲给人听?”她平静地问道。这是从她父亲那里学来的策略,而且对待山里人通常都得这样——心里越是不安,语气越要平静。
“我可没那么说。我又不咬人。”他咧嘴一笑,似乎带着点歉意。他比她年轻得多。他左手伸向肩头,指尖刚好擦过兜于肩后的枪管。“我不会对女孩开枪。”
“好吧。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咬人,他是这么说的,说咬的时候,把元音缩短了,那是北方人的口音。是个外地人,像葛藤一样闯入了这个地方。他个头不太高,但肌肉相当发达,从他绷紧的衣服、露出的手腕、脖子以及站姿上就可以看出来。这体格很适合干体力活,即便在放松的时候,那一身肌肉也显得十分紧实。他说:“你在闻树桩,我看见了。”
“对。”
“这么做有理由吗?”
“有。”
“能告诉我是什么吗?”
“不行。”
再次冷场。她看向他的双手,但他眼中闪烁的墨绿色光芒使她转移了注意力。他极为专注地打量着她,似是在琢磨她话语中那些学着山里人的调子发出的元音,仿佛这样就能了解她隐藏于“有”和“不行”背后的秘密。他咧嘴笑的时候,嘴角下垂,而非上扬,像是在那直角的下巴上画出了一个圆润的括弧。她不记得曾见过哪个男人的五官能组合得如此生动。
“你的话不太多。”他说,“我认识的大多数女孩都能叽叽喳喳地说上半天,不管是谈论还没做的事,还是可能根本不会做的事。”
“好吧。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些女孩。”
她在想这样是否会让他很不爽。她没枪,他有,虽然他说过不会开枪。想必也不会咬人。他们就这么站着,一言不发。她琢磨着这样的沉默究竟要僵持多长时间。云层流动,暂时遮住了太阳,叶丛间倏然传来两只棕林鸫不歇的啼鸣,歌声浮于她和这男人之间的空气中。那这男人算是她的——猎物?不对,是侵犯她领地的僭入者。捕食者这个说法毕竟太武断了。
“要不我跟着你走一段儿?”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不行。”她断然回绝,“我不喜欢这样。”
男人,还是男孩,他究竟是何方神圣?他的笑容消失了,似乎突然因她的无礼很受伤,像个受到责骂的孩子。她斟酌着究竟该用什么语调,怎么措辞。她很清楚该怎么赶走那些忘了猎鹿季已经结束的猎人——这就是她的工作。通常情况下,话说到这个份上,也没什么可谈的了。礼貌一向不是她的长处,甚至很久以前住在砖砌的宅子里、身为丈夫和邻居眼中那个整洁优雅的女主人时,她就已经是这样了。她伸出四根手指插入头发,那棕色的长辫子里夹杂着银色的发丝,她把散落的头发从发际处往后捋,将它们悉数塞入颈后的辫子里。
“我在追踪。”她平静地说道,“两个人会比一个人弄出更大的动静。你要是个猎人的话,应该知道这一点。”
“我看你没带枪。”
“我觉得没必要。这是在国家森林公园的区域内,这片地区的动物都受到保护,不能狩猎。”
“好吧,”埃迪·邦多说,“这下总算明白了。”
“对,现在清楚了。”
他站着没动,花了好长时间上上下下打量她。那时间之长,使她恍然大悟,埃迪·邦多——是个男人,而非男孩——已将她抽丝剥茧翻了个遍,再依原样一块块地拼装回来。墨绿色的戈尔特斯面料外套是森林服务处工作人员的制服,法兰绒上衣则是她自己的,丝质的保暖长裤也是她的。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可让一个男人感兴趣的,她毫无头绪。这片山林已有好长时间无人前来了。
然后他走了。鸟鸣声纷乱驳杂,于树丛间回旋激荡,原本充塞着无边无际的沉闷氛围的空气,霎时变得空空荡荡。他脑袋冲前,猫腰没入了杜鹃花丛。没人会想到他在此停留过。
他留给她的是一片滚烫的红晕,在她颈项的皮肤上热烈地灼烧着。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准备入睡,却发现自己满脑子都是埃迪·邦多。第二天起身时她往腰带上别了把政府部门配发的手枪。这把手枪本是留给她防熊、自卫的,但她心里清楚这只对了一半。
两天来,她处处都能见着他——薄暮时分的小径上,他就在她前头;他出现在她的木屋里,身后就是满棂的月光。还入了梦。第一天晚上,她想通过读书来分心或自欺。第二天晚上,她用茶壶烧了几壶水,找了块棉布,仔仔细细地洗了个澡,甚至还用了肥皂。平常她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样会让身上散发出令动物们尤其是鹿避之不及的气味,它们都很清楚这是只有人才有的气味,是猎人的气味——更是捕食者的气味。这两天,她都在半夜汗流浃背地醒来,求偶的蝙蝠在廊檐下的阴影里发出沉闷的响动,激烈的交配好似两个陌生人的冲撞,让她不得安宁。
而此时此刻,天光初照,她又来到了这截栗树树桩旁。他若再次现身,肯定会来这个老地方。这一次,他仍旧背着背包,却没带枪。她的手枪揣在外套内,上了子弹,但没打开保险。
她再次蹲在树桩旁察看踪迹。这一次,她极为肯定自己追踪到了一直在寻找的那种足迹。毫无疑问,这是犬科动物的足迹:很有可能是雌性,十四天前她就找到了这动物的巢穴。不管是雄性还是雌性,反正在这树桩旁逗留过,显然是注意到了先前山猫留下的印迹。或许是对小猫的气味感到好奇,或许是觉得受了冒犯,亦或许是无心为之。那种心思,人极难猜透。
而这一次,他又站在那里冲着她微笑。仿佛她只要从树桩旁站起身,就能将埃迪·邦多召唤出来:仿佛她只要热血上涌,就能使之现身。
“你在啊,”他说,“不一样的女孩。”
她心跳加速,在脉搏的轰鸣声中几乎听不清其他声音。
“看来,你要是整天在西布伦国家森林公园里晃悠,我应该就是你认识的唯一一个人了。而你好像就是喜欢在这儿晃来晃去。”
他这次没戴帽子。一头黑发,略显蓬乱,像雨雾中的乌鸦。他头发粗厚,颇有光泽,让她略生忌妒,毕竟,这样的头发顺直得刚刚好,打理起来也容易,不会纠缠不清。他摊开双手。“护林女士,你看,没有枪。我可是一个守法的体面男人。”
“看得出来。”
“比你要体面,”他又说道,“你还嗅树桩呢。”
“我可没说自己体面。也没说自己是男人。”
他的笑容里多了一丝阴郁。“能看出来。”
我有枪。他伤害不了我。但她很清楚当自己这么想的时候,局面就已发生了逆转。他又回来了。她用意志力使他返回了这个地点。这一次,她想弄明白他究竟在摆什么谱。可还没说几句话,他就投降了。“对不起。”他说。
“什么对不起?”
“我骚扰到你了。但我还是决定今天要跟着你在这儿走走,就跟一小会儿。希望你别介意。”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孩为什么会在这一大片老林子里东嗅西嗅的。我总是整晚整晚地想着这事儿。”
看来,他也想她了。还是晚上。
“我不是什么小红帽,你别瞎操心。我年纪是你的两遭儿了呢。”年纪有两遭儿了,她是这么说的。她用极为生疏的腔调说出这种早就没人讲的土话。
“我真不相信。”他说。
她等着他继续说下去,他却提议道:“要不,我和你保持一段距离吧。”
她可不想让这个人待在自己身后。“我倾向于让你走前面。但我在追踪这动物的形迹,你要是看见了就离远点,可千万别踩上去。”她指了指已有三天时间的猫迹,而不是猫迹下方烂叶子里的新鲜足迹。
“遵命,女士,我一定做到。”他稍稍弯了弯腰,转过身,向前走去。他的双脚娴熟地与那些足迹保持着距离,连烂叶子也没有碰乱。他还不赖。她看着他的背影没入前方的林叶丛中后才踏上小径,追寻山猫和那个男人并排走过的痕迹。她想好好看看他走路的样子,这样她就能看着他的身体而不被他发现。
迫近傍晚时,山北坡的夜色已十分浓重,山坡上的杜鹃花簇拥着丛生在每处空隙和裂缝间。在它们投下的浓密阴影中,山间的路面仍旧光秃秃的,很是湿滑。从现在起再过一个月,杜鹃丛将覆满大团大团的粉色花朵,犹如伴娘手中的花束。对于生长在孤寂山林里的野花而言,简直太炫目太奇幻了。不过眼下的杜鹃花花蕾仍在酣睡。如今只有在湿泥地里才能看见零星的如经一番阵痛才绽出的花朵:猪牙花、春美草,以及所有要赶在五月送来的第一波暖意——此时阳光仍能穿过稀疏的树枝——和将要被六月变得暗无天光的林中荫翳之间匆匆完成生命轮回的下层植物。山脚下,春风已然于五月的第一周吹遍谷地田间,但山间的野花却刚刚攀至这四千英尺的高度。在这条小径上,初开的花簇太过密实,一不小心就被碾于脚下。再过个几周,树木就不再抽叶,华盖将会闭合,繁盛的花朵也将在黑暗中凋敝,转而等待下一次轮回。春天会越攀越高,唤醒冬眠的熊,最终似野火延烧一般,融入西布伦山巅幽黑的云杉密林之中。但此时此地,春天正春情荡漾、起伏喘息。放眼四顾,种种生灵都在争取时间、争取光线、争取花粉的亲吻、争取精子与卵子的结合、争取更多一次的机会。
有两次他在小径前头停下了脚步,一次是停在一丛火焰杜鹃花旁,那满目艳红的花朵,好似燃烧的灌木。另一次驻足,她却猜不出其中的缘由。但他从未转身。他肯定是在听她的脚步声,她心想。至少是理由之一吧,也许不是。反正也都无所谓。
他们跟着老山猫的足迹走上那条直通山坡的小径后,她就任由他前行而去。等到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她便转身下山,沿着陡坡的边缘缓步下行,一直来到一条与森林服务处相通的熟稔小径上。她在这数十月间维护的这类小径有一百来条,加起来也有数英里,但这条小径却从未过于枝繁叶茂到阻路蔽日,因为它连接着她的木屋和她常去的眺望台。刚刚发现的新足迹与先前山猫留下的踪迹分道扬镳后再次出现在了这儿,正是她认为的它们会前往的所在:山下。她是最近才发现了那里。今天,她会绕开这条小径。她逼迫自己远离这条小径和那个方位已达两周之久——整整十四天啊,简直让她度日如年。今天是五月八号,她原本准备在今天返回那里,悄悄接近她的秘密,好让自己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但现在,不行了;现在当然不行。她会让埃迪·邦多在其他地方追上她的,如果他在找她的话。
她从那道山脊上下来,走入了一个四周都是石灰岩坡壁的山谷中。掌叶铁线蕨蓬勃有如一挂挂小瀑布,从裸露的石层间倾泻而下。湿漉漉的石灰岩上满布黑色的条纹,那是被雨季涨涌的泉水冲刷而成的。如今,雨季已将这片山区围困了好一阵子,岩壁上,处处都冒出了泉水。她从一条小溪的发端处,走入了这座山中最古老的一片铁杉丛林。铁杉树干燥泛白的细小针叶密密铺排,攒成一簇簇平展的大枝。大枝环绕着粗壮的乔木树干不偏不倚地发散伸开,就像圣诞树下圆展的树裙。她停下脚步,踩在半腐的干燥烂叶上,倾听着。“喳喳喳”,山雀们争吵得不亦乐乎,它们是她的老朋友了。然后,传来一阵噼啪声。是他正猫着腰赶来,他一直找她找到了这儿。她于是等着他从深色的树丛边现身。
“跟丢山猫了?”她问他。
“没有,把你跟丢了。有一会儿了。”
“对,时间不算长。”
他又戴起了帽子,帽檐拉得很低。她发现这样很难看到他的眼睛。“你今天根本就没去追踪那只猫,”他怪责道,“那点踪迹都有好几天时间了。”
“没错。”
“我想知道你到底在追踪什么。”
“你这人耐性真差,是吧?”
他微笑起来,然后逗她道:“究竟谁才是你的猎物,女士?”
“郊狼。”
有那么一瞬,他双眼圆睁,但倏尔便恢复了常态。她敢打包票他的瞳孔真的放大了。她咬住下唇,什么都不想透露。她似乎已经忘了该如何与人打交道——该如何回避某个问题,隐藏真实意图。
“还有山猫、熊和狐狸。”她连珠炮般地罗列道,不让郊狼显得过于特殊。“这儿有什么,就追踪什么。但主要关注的是食肉动物。”
她略略转身,等待着,甚至能感觉到靴子里脚趾的动静。她话说完了,他难道不说点什么吗?见他没话可说,她便问道:“我猜你前几天是想猎鹿吧?”
他稍稍耸了耸肩。猎鹿季老早就结束了。他可不想被戴着徽章保护野生动物和山林的女士设套抓把柄。“为什么主要关注食肉动物?”他问。
“没有为什么。”
“明白了。就是你的偏爱吧。有人喜欢观鸟,有人喜欢收集蝴蝶,自然也有像你这样的女孩,喜欢关注吃肉的动物。”
他说不定以为这么聊着聊着就能把她的话给套出来:外地人就喜欢卖弄小聪明。“它们在食物链的顶端,这就是理由。”她冷冷地说道,“只要它们没事,那它们的猎物就没事,而猎物的食物也会没事。否则,食物链就会缺上一环。”
“哦,是吗?”
“是的。关注捕食者,就能让你知道像鹿那样的食草动物、丛林植被、碎屑食性动物、昆虫种群,以及像鼩鼱和田鼠一类的小型捕食者的状况。就是这样。”
他一头雾水地琢磨着她,她看出来了。她早就对北方佬们在大脑中启动无数齿轮不断运转摩擦的样子见惯不惊了,现在他努力试图把她的山里人口吻和她明显受过严谨教育的状况结合起来理解的神情,在她眼中更是无所遁形。终于,他问道:“那你要知道鼩鼱和田鼠会变得怎么样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田鼠比你以为的重要得多。还有甲虫和蠕虫。我想对猎人来说,这片山林就像个动物园,但是谁来喂养这些动物,清理这个兽笼呢,你想过没有?要是没有蠕虫和白蚁,你现在就被困在一片死树枯枝丛中,就算帽檐被戳烂了也难以端起猎枪放出一记有的之矢。”
他摘下了帽子。她突然说得这么直白,让他心头一惊。“我膜拜蠕虫和白蚁。”
她瞅着他。“你是不是存心要气我?因为我不太和人打交道,我是有点忘了怎么见人说人话了。”
“我刚才确实有点混蛋。”他把猎人戴的布帽折叠好,塞入背包的搭环里,“先前呢,我又太爱管闲事。我道歉。”
她耸了耸肩。“这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你尽管问就是。这是我的工作;不管你信不信,是政府付钱让我做这个的。钱虽然不多,但我也不太在意。”
“做什么,就是把我这种惹麻烦的家伙撵走?”
她笑了。“是啊,这是其中的一部分。还要维护丛林小径。八月里,如果天气太过干燥,我还得进入防火瞭望塔里看守。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在这儿查看林地。这就是我的主要工作。”
他仰头望了眼铁杉丛林。“眼望天堂,脚踏艰辛。可够辛苦的。”
“对。总得有人干这活。”
他凝神注视着她,直要把他那微笑印进她心里。他之前的笑容都是为这抹微笑暖场的。“你在这方面应该挺有头脑的,女士。所以才有人雇你做这工作。”
“怎么说呢,有没有头脑,我不知道。这份工作得由专人来做。你总得感激为你提供工作的人。”
“来这儿的人不多吧?”
“连个人影都没有。二月份,我的木屋里倒是来了一头熊。”
“它和你待了一整个月?”
她哈哈大笑。那笑声令她自己都惊讶。她已有多长时间没放声大笑了?“没有。也就把厨房洗劫一空而已。今年的雪化得太早,我想它醒来的时候肯定饿疯了。幸好,那时候我在外边。”
“所以,就只有你和熊吗?你靠什么生活,坚果和浆果吗?”
“森林服务处每个月会派人送一吉普车的罐头食品和煤油过来。我想主要是来看看我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还在干活吧。要是我死了,他们就不用往我银行账户里汇钱了。”
“懂了。也就是一月一次来个男朋友例行公事。”
她扮了个鬼脸。“说什么呢,哪有啊。他们派来的还是个孩子。他来的时候,我多半不在木屋,而是在外面什么地方。我跟人类鲜有交集,也就忘了该在什么时候等他来。他也只是把东西留在木屋里就走。我觉得他有点怕我,这是实话。”
“我没觉得你有什么可怕,”埃迪·邦多说,“这也是实话。”
她注视着他,与他长久地四目相对。两天来,他下巴上已经长出了一层砂纸般粗砺的胡茬。只是看上一眼,她似乎就能体会他下巴抵着自己皮肤的那种感觉。这样的思绪竟使她意想不到地觉得疼。他们继续沿着小径往前走,她仍让他走在自己前面五六步远。他很安静,不像有些人,总想用不间断的交谈塞满两个人之间的空当。现在这样挺好的。她还可以辨听林中的鸟鸣。过了一会儿,她干脆驻足倾听起来。让她吃惊的是,他竟也很合拍地同时听起了鸟鸣声。他朝她转过身,垂着脑袋,纹丝不动地站着,像她那样倾听着。
“是什么?”听了一会儿后,他问。
“没什么。只是一只鸟。”
“哪只鸟?”
她顿了顿,然后冲着那道高亢的颤音扬了扬头。“在那儿。纹胸林莺。是难得一见的鸟儿。”
“为什么这么说?”
“嗯,因为自上世纪三十年代起,它们就不在这片山脉筑巢了。当时,这片山上的树木全都被伐光了。现在,大片树林又长了回来,它们又开始在这儿繁衍生息。”
“你怎么知道它们繁衍了呢?”
“嗯,我没法证明给你看。它们会选很高的地方筑巢,只有上帝才能找到它们。但会这样鸣叫的只有雄鸟,它是想找同伴帮忙,看来它很有可能是找到什么了。”
“太有意思了。”埃迪·邦多说。
“其实没什么。现在你在这林子里听见的每一声鸟鸣也就是这么回事。都是雄鸟在找同伴帮忙。”
“我是指你竟然能从这么轻微的鸟鸣中听出这么多内容,而我几乎都没注意到鸟叫声。”
“没你说的那么深奥。”她红了脸,很庆幸他转过了身,迈开步子在她前面继续走了起来。所以,他应该没看见她脸红。她已经有多长时间没脸红过了?她寻思着,很多年了吧。而这两次相遇,她竟然脸红了两次。脸红,大笑,是否是只在人和人之间才会发生的反应?算是某种沟通的方式吗?
“所以说,你也观鸟。”他指出,“并不仅仅是捕食者。”
“你以为那树上的小东西就不是捕食者了?你得从毛毛虫的视角来看这世界。”
“我试试。”
“还是别了。那些小鸟只不过没在食物链的顶端而已。不像大灰狼。”
“我还以为大灰狼才是你的猎物,护林女士。”
“现如今,捕猎大灰狼可是个很无聊的主意。”
“我也觉得是这样。是谁射杀了这地区的最后一头狼,丹尼尔·布恩[2]吗?”
“有可能吧。对,最后一头灰狼就是在那个时期出现的。”
“还有其他种类的狼吗?”
“有。灰狼是谁都知道的,故事书里都是。但以前这儿还有另一种狼。这种小个头的狼叫作红狼。甚至在大型狼被猎杀之前,红狼就全被杀光了。”
“小个头的狼?我从来没听说过。”
“你自然没听说过。因为地球上早没了。”
“绝种了?”
她犹豫了一下。“嗯,看你怎么定义了。老早以前,在路易斯安那的湿地那儿有一个地方,据说还有人时不时地见过红狼。但他们在那儿捕到的红狼都是和郊狼杂交过的。”
他们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她在他身后轻声地说着,很高兴能让他走在自己前头。他走起路来非常安静,她很欣赏这一点。而且惊人地快。她平生极少遇到能够跟上她正常步速的男人。总是像肇事逃逸似的火急火燎,她丈夫就是这么说的。你就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闲庭信步吗?不行,她做不到,结果这便成了他和她吵架的又一个把柄。“女人味”就像是女巫审判中的测试,她注定没法通过。
“可你说过你在这山上见过郊狼。”埃迪·邦多不依不饶地柔声说道。
郊狼:好似那已经销声匿迹的红狼的娇小的金色幽灵,如今又东山再起了。她很想看着他的脸。“我说过吗?”
“差不多吧,也不算十分明确。”
“我说过我在找它们。”她说。此时她似乎想起了模棱两可的讲话技巧。聊的多,说出的却不多。“要是这里真有的话,我会很好奇,很想看看它们如何影响山里的其他动物种群。毕竟,它们是新的物种。”
“对你来说是新物种。对我来说却不是。我见过很多郊狼,比狗身上的虱子还多。”
“是吗?”在他背后,她没法得知他的内心想法,也不知这话是真是假。“我指的是对这片地方而言它们是新的物种。丹尼尔·布恩那时候,甚至印第安人还在的那个时期,它们就已经不见了。”
“没了?”
“对。没有它们曾在此生活的确凿证据。然而几年前,它们出现了,似乎决定将领地拓展到阿巴拉契亚山的南部山区。没人知道其中原因。”
“但我想像你这样聪明的女士应该能做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推测。”
应该能,她心想。不可能。她总觉得自己告诉他的那些事,很多他都已经知道了。这没什么,只要她真正的秘密不被发现就好。
“不单单是这儿……”她又补充道,对自己喋喋不休尽扯些题外话的做法很是讨厌。还说和你认识的大多数女孩不一样,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吧。“最近几年,美国本土的许多地方都发现有郊狼出没。甚至连纽约都有了。有人拍到过一张照片,照片中那只郊狼正从两辆出租车之间穿行而过。”
“它这是在干什么,要赶地铁吗?”
“想逮耗子吧,更有可能是这样。”
她得安静下来,她暗下决心。这个选择带给了她一种熟悉的满足感,仿佛内心生出一股不易察觉的拉拽力,将快要敞口的布袋紧紧地收束了起来。她得将秘密好好地藏在布袋里,她得注意观察小径,试着仔细聆听。还得尝试将眼睛从他那有着动物皮毛光泽的黑发和包于牛仔裤里的臀部肌肉的形状上移开。然而不管将目光移到哪儿,这个男人浑身都是肌肉。
她将目光移到了树上。那里,有一窝刚破茧的草蛉,正渐渐盈满枝杈间的空隙。经过了一场大雨,它们正在蜕蛹羽化。倏忽间,它们的身影已四处飞散,沐浴着高处的阳光翩跹起舞,因进入成年期被赋予的既简洁又庄严的使命而战栗不已。那使命就是:迎着阳光,活下去,并进行交配。当它们还是一只只食肉性幼虫的时候,生命是从容而缓慢的。如今它们已使身体与蚕蛹分离开来,蜕去那层爬行在叶片上的捕食者的外衣,将其抖落在烂泥里,任那些空荡荡的蜕壳歪倒着。而它们那崭新的拥有翅翼的剪影则如放浪的精灵仙子般飞升而起,迫不及待地寻觅配偶、产卵孵化,以待永生。
他们脚下的小径在眺望台处倏然终结。这里的壮阔景色总是令她叹为观止:崖壁对面莽莽苍苍的密林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向你敞开怀抱,险峻的山崖在你脚底直落而下数百英尺,那石灰岩崖壁连松鼠都很难攀得上来。她第一次是跑上来的,并非如平常那般健步快走,而是一路小跑——那次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差点没命。她做这份工作的最初几个月,似乎就是急速行走着度过的。她毫无女人味地跨着大步,真的就如肇事逃逸一般火急火燎。都过去两个夏天了,然而自那天之后,她总是无数次地回想起那个时刻,当时,她死命把自己往上提拽,下坠时,腿和脸上的皮肤都磨破了,还差点把一棵酸木幼树连根拽出。那个瞬间她很可能就那样轻易丢了性命,而且根本没人看见。她脑海中会经常回放当时的景象,惊恐地揣摩着自己前半生和后半生——以及此时此刻——之间那道如同拖车钩一样的连接竟如此脆弱不堪。她差点就活不到今天了,感受不到脸上阳光的赐福,看不到脚下这一片由上帝铺展的、延绵而皱乱的绿毯似的大地,亦不能再望一眼西布伦谷中百衲被般的田野和牧场。
“那是你的家乡?”他问。
她点了点头,没想到他竟然猜出来了。自他们穿过草蛉纷飞的午后山径攀登到这里,已有一个多小时没讲话了。此刻,她正细细注视着这片景色。那儿流淌着一条银链般的蛋溪;另有四条溪水:苦溪、鹅溪、行者溪和黑溪,好似四根手指,与拇指般的蛋溪交汇之处,便是蛋叉镇。从远处看,镇上那一块块零星散布的小空地就像撒了一地的薄荷糖。不过,在她心里还有另一番视角:奥达·布莱克的铺子,冰柜里躺着一支支结了一层细碎白霜的爱斯基摩派巧克力脆皮雪糕;利特尔兄弟五金店脏兮兮的柜台上搁着一罐免费取用的棒棒糖——她的整个童年都是在这片巴掌大的溪谷里度过的。此刻,她望见一辆载着牲口的卡车缓缓驶上6号公路,正处于南妮·罗利的果园与那个曾属于她和她父亲的农庄之间。不管光线多好,也不管她多么努力地眯起眼睛,从这儿也是望不见那栋房子的。
“肯定不是你的家乡。”她说。
“你怎么知道?”
她笑了起来。“第一,你说话的方式。第二,西布伦县没有姓邦多的人家。”
“县里每个人你都认识?”
“不仅每个人,”她答道,“连他们家里养的狗我都认识。”
一只红尾鵟乘着气流,盘旋于高空,以猛禽特有的尖锐声音,接连发出叩击般有节奏的欢快叫声。她扫视天空,搜寻着另一只红尾鵟。通常,如此鸣叫,就表明它们正在求偶。她曾见过一对红尾在空中交尾,彼此抓扯纠缠,将翅翼收卷着,一起从天空翻滚急坠数百英尺,令她胆战心惊。但它们总能适时松开彼此的怀抱,再次腾起直上高空,继续在那仿佛毫无来由的激情中互相击打,至死方休。
“那地方叫什么?”
她耸了耸肩。“只是个山谷。叫西布伦谷,取了大山的名字。”她如果说出蛋叉镇这个名字,他肯定会笑疯,所以还是不说的好。
“你从没想过离开?”他问。
“你看到我在那下面了?”
他手搭凉棚,好像故事书里的印第安人那样搜寻着那片山谷。“没有。”
“那不就得了。”
“我的意思是离开这片土地,这些大山。”
“我离开过。又回来了。还是不久之前的事。”
“就像那些……纹胸林莺?”
“就像它们。”
他点点头。“是啊,我能看出是怎么回事。”
他能看出什么来——她为何离开,还是她为何返回?她寻思着,在他这个外来者眼里,这地方究竟是什么样的。她很清楚这地方听上去如何——她接触过的那些城里人从来不会大声说出她家乡的名字。但它到底看上去如何,会不会让人觉得不漂亮呢?老实说,谷底只不过是一长排小农庄,挤在这条山脉和对面那条古老的歪歪扭扭的窄长山脉之间。那里从山脚到克林奇峰错杂堆叠地生长着层层幽深林木。在那道山脊和这道山脊之间,什么都没有,只有湛蓝的天空和稀薄的空气,以及一只孤鹰。
“下面有牧羊场。”埃迪·邦多说。
“是有几片。还有烟草田。一些奶牛。”
而后,她便继续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中。她眯眼眺望克林奇峰,视线扫过山崖石壁和重重密林。她抚摸着这些思绪,好似抚摸着衣兜深处光滑的石子。去年春天,一个奶牛场主就在自家牧场上方的树林里发现了郊狼的巢穴。按照当时甚嚣尘上而如今已渐渐平息的当地人的传言来看,多亏了这位奶牛场主是个神枪手,才结果了爹妈和六个嗷嗷待哺的幼崽。她不信有这事。她知道西布伦的人就喜欢胡侃,她也知道一大家子郊狼几乎就是不死之身。当地农夫因为不懂,所以使用了“爹妈”这样的糊弄说法。一大家子郊狼通常情况下应该都是雌性,姊妹们由领头的母狼带队,集体为某一家庭成员的生育繁衍尽心尽力。
十四天前,当她在自己维护的这座山上发现了巢穴时,她真想挺直身躯,朗声宣告欢呼。是同一窝狼,肯定是。这一大家子郊狼重出江湖了。半山腰上,苦溪旁,有一棵巨大的橡树倒在了地上,庞大的树根随之翻出,留下一个深阔的凹穴,它们就在那穴中安了家。她是在一天清晨偶然发现这个巢穴的。当时,她只是想出门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便往兜里塞了块三明治,朝山下走去。她徒步山行了约两英里,一路上发现溪畔的弗吉尼亚风铃草都盛开了。于是她坐到花丛间,一手拿着三明治吃着,一手端着望远镜观察红眼雀。就在这时,她看见了凹穴里有东西在动。那一幕让她觉得简直太匪夷所思了,毕竟她已搜寻了整整两年。接下来的一整天,她都趴在鹿蹄草毯上,犹如热恋中的女高中生一般,屏息凝神,等待着心上人的出现,好向他看上一眼。她看见一头母狼进了狼穴,金色的侧影正往暗处移动。她能听见或感受到还有两头狼在附近晃悠。她不敢走得太近去看幼崽。一有响动,这些狡猾的女士就会再次消失。但她看见的那头狼垂着沉甸甸的奶头,是个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其他母狼应该都是她的姊妹,帮着一块儿喂养小狼。对于这一大家子郊狼,西布伦谷的农夫知道得越少越好。
埃迪·邦多搅扰了她的思绪。他的尼龙袖管碰到了她,仿佛触及了她正暗暗细诉着的秘密。她猛地惊觉过来,只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突然涨大,变得麻木起来。虽然维持着凝视山谷的姿态,但她仍用余光搜寻着他的身影。他是否知道袖管的触碰正扰得她心神不宁?还不如直接擦碰到他裸露的皮肤来得利落。她怎么会到这种地步,以致这具身体已经丧失了被人触碰的记忆——这是她想要的吗?离婚非她所选,除非他说的是对的——她的本事与对野外的偏爱就是男人不得不选择离开的原因。日渐衰老的丈夫无法直面自己的年龄,于是突然对年过四十的妻子横加指摘,对此,她实在无能为力。没错,西布伦山上的这份差事已让她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二十五个月。正遂她所愿,亦是她不再需要婚姻来重启生活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