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知不知道洛伊丝为什么会让她这么生气?”
“让她穿裙子吧,我也是听来的。”
卢萨将手肘搁在桌上。“没错,她把克丽丝心爱的灯芯绒裤子拿走,全剪成了碎布。”
“啊,那可不对啊。”
“克丽丝私下里跟耶稣许过愿,说要是她一直穿着这身衣服,她妈妈的身体就会好起来。这孩子太可怜了。”
“哦,天哪。那样不对。洛伊丝不应该那么做。”
“对,她是不应该。这孩子需要爱,她应该得到这种爱,可现在只有恨。”
汉尼-梅维丝抽了一会儿烟,没吭声。“没错。你看,洛伊丝这人也没得可救了。洛伊丝对这个世界很不满意,于是把气撒到所有人身上。”
“为什么?她有好丈夫、好儿女,家里全是她喜欢的小摆设,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唉,亲爱的,我也不知道。她一直就那样。我猜,她是跟自个儿生气,为自己没生个漂亮模样。她气自己块头太大。”
“可玛丽·埃德娜也是大块头啊——比她块头还大呢。”
“没错,可玛丽·埃德娜没这样想啊。是谁让她注意到了这个,上帝真应该去帮帮那可怜的灵魂。”
卢萨干笑了一声,揉了揉眼睛。她忽然觉得好累。不过,这倒让她受到了一系列启发。即便从未认识她们的父母,她仍然看到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血脉:汉尼-梅维丝、朱厄尔和埃玛琳,体贴又端正;玛丽·埃德娜和洛伊丝,自我,傲慢,马脸,块头大。科尔将这些基因完美地混合起来,成了这家人最终的样板。科尔·怀德纳,人见人爱,卢萨赢得了他的心,他却被死亡偷去。怪不得这家人至今仍在悲伤的余波中震荡难安。这就是一出古希腊悲剧。
两个女人隔桌相望,随即垂下眼帘,抿一口茶。“明天,甚至后天,我来照料克丽丝,都没问题。”卢萨说,“真的,要是朱厄尔要休息的话,我这儿没问题。告诉洛伊丝她可以把洛厄尔也送过来。我觉得他们俩在一起会更好。”
“可怜的孩子啊。”汉尼-梅维丝说。
“他们会没事的。不管发生什么,他们都会没事的。大家庭对其中每个人而言都是祝福。我发现了这一点。”
汉尼-梅维丝看着她,很惊讶。“你觉得我们很好相处?”
“谁,你们家吗?我觉得融入你们家很难,真的。”
她轻笑了几声。“我和乔尔婚后,他一直这么说来着:‘去参加怀德纳家的聚会,就像跑了一趟中国。’怎么会这样的?我们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我觉得每个家庭都有这事。对我来说,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融入你们家尤其困难。我知道,他和我这么快就交往起来,肯定让大家很吃惊。”
“是这么回事。他那会儿总是逮住机会就往列克星敦跑,一开始,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玛丽·埃德娜很担心,怕他去赌马。直到有一个礼拜天,怀德纳家聚在一起吃晚饭,我记得那次是朱厄尔和我为大家做饭,他就坐在那边那把椅子上说:‘下个礼拜天,你们将要见到世界上最最聪明、顶顶漂亮的女人,她已经同意做我的妻子了。’那时候,我们都惊得合不上下巴。”
“我也挺吃惊的。”卢萨轻轻地说道,脑子一片空白,“现在,倒成这样了。”她抬头瞥了眼汉尼-梅维丝,“我继承了这片土地。我也很理解你们家里人为什么恨我。”
汉尼-梅维丝看着她。那眼神,卢萨认得出来——就是葬礼上那迷惘、无助的,蓝色睫毛底下的眼神。她当时说,我也不知道没了他,该怎么办。我们都和你一样不知所措。
“我们没恨你。”她说。
卢萨摇了摇头。“你们恨我继承了这个农场。我知道的。我知道你们甚至找律师谈过了。”
汉尼-梅维丝看了看她,脸现忧色。
“或者说有人恨我吧,”卢萨搪塞道,“我不知道是谁。”
汉尼-梅维丝抽着烟,抚弄着涂了指甲油的指甲盖边缘,那儿和她的鞋子一样红,一样闪闪发亮。“是玛丽·埃德娜。”她终于开了口,“我倒不觉得她认为你是个忧患。我们只是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你知道,在那之后。因为他没留下任何遗嘱。”
“你看,我不怪你们。我住在你们从小长大的这栋漂亮的老宅子里,拥有你们家最好的土地,确实感觉像是从你们那儿把它偷走了似的。但我也不是没有麻烦的。这座农场还背负着债务。我也没料到我的人生会转这么大的弯。”
“没人料到科尔会出事。”她抽了会儿烟,任凭这个句子空悬在头顶层层缭绕的蓝色烟雾中。而后,她忽然问:“你想知道我的真实想法吗?”
“什么?”卢萨心头一惊。
“爸爸很清楚他自己干了什么。他给女儿们各自留的那些地太少了,根本无法为生,他这也算是帮了我们。”
“你怎么能那么说?”
“是实话!我们现在这样更好。想想吧,我们中间到底有谁会愿意待在这山上和这农场长相厮守?我们不想这样,我和乔尔都不想——唉,他整天都是车,车,车。只有那份工作才能让他开心。我很不喜欢被绑在这儿。朱厄尔也不喜欢,她结婚成家、还没生病的时候,就这样想了。她比我们谁都更喜欢这宅子,但谢尔顿根本当不了农民。玛丽·埃德娜和赫布有自己的奶牛场——现在过得还不错,根本没精力再管理一座农场。埃玛琳和弗兰克,我觉得他们现在有工作做,不用种田,就很开心。我都清楚。”
“洛伊丝和大里奇呢?他们不还在种田。”
“大里奇喜欢种田,那倒是真的。但他和你一样,从没想过要拥有这座农场。他是结了婚才过来的,和你一样。”
“嗯,可洛伊丝就不想要吗,他们还是能住在山上的。”
汉尼-梅维丝像马喘气似的,从唇间吐出烟圈。“首先,洛伊丝不愿意种番茄养活自己,她也不愿意做罐头。她最怕脏了。我觉得洛伊丝对这地方根本不在乎,千真万确。她或许会装腔作势,显得自己很在意。但我告诉你,要是她拥有了这农场,她就会把宅子推倒,建一座砖房,在院子里摆满塑料玩具鸭,再造一间能放三辆车的车库。”
这番场景在卢萨脑海里一闪而过。
“他们谁都不想要,真的。”汉尼-梅维丝说得很恳切,“问题在于:他们只是不想让别人得到这地方。”
“你指的是我吧。”
“不,我指的不是你,亲爱的。不过你看,我们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一开始,我们以为你会离开,农场就会回到我们手上。现在看来你是想留下。那好,没问题,你留下了。可……”
汉尼-梅维丝伸手拿了张纸巾,仔细擦了擦眼角,桌子上的白色纸球大军又多了一个成员。卢萨看得出来,她接下来要说的话,不管是什么,总之难于启齿。
“什么?”她轻轻问道,心里觉得害怕。
“嗯,再过个几年,你就会跟这里的某个人结婚。这农场就归那人了。”
卢萨咬紧的牙缝里蹦出几个字:“真荒唐。”
“不,不荒唐。没人说你不该再婚。你一定会的,那是顺理成章。可农场就会给那人的孩子继承。这里就再也不是我们的老家宅了。不是怀德纳家的了。”
卢萨惊得目瞪口呆。她从没想过是这个问题。“你们怎么会这么想?”
“什么这么想?”
“我不知道,你们竟然想得这么多。我在这里还会再嫁给哪个人?”
“亲爱的,亲爱的,你还不到三十岁。我们都很爱科尔,但没人认为你下半辈子就该为他守寡。”
卢萨低头看向茶水喝干的茶杯杯底,一片白净,没有剩下的茶渣,没有未来可以读取。“我得好好想想这事,白天的时候。”她说,“我现在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真的没想到。”
汉尼-梅维丝歪过脑袋。“我不是存心让你难受的。”
“不,你没有。我之前觉得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我没意识到这问题——你说这应该叫什么?传宗接代。家族延续。”
“嗯,先这样吧。”她说着,双手拍了拍桌子,“都已经大半夜了。今天我已经够累的了。”
“我觉得已经是第二天了。”
“哎呀,都这么晚了。我得回家喂猫了,我敢肯定乔尔会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然后我得再去朱厄尔家看看。”她把桌上的纸巾球收拢,塞进自己包里。卢萨不清楚这是否算是乡下的习俗,离开时把自己的分泌物一并带走。她们相对而立,愣怔了一瞬,终于互相抱了抱,准备告别。
“请告诉朱厄尔,这两个孩子,我很乐意再照顾一天。不管她需要什么,任何事情、任何东西,尽管开口——我是认真的。你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你也得休息休息。”
“我会的,亲爱的。要是洛厄尔愿意过来,我也会告诉洛伊丝带他过来。谢谢你,亲爱的。”
“叫我卢萨吧。”卢萨说,“现在我也是你的妹妹了。你们是没法甩掉我的,所以你们都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已经走到过道里的汉尼-梅维丝停下脚步,转过身,抚着连衣裙的衣袖。她吞吞吐吐的,似乎有话要讲。“我们都很害怕做错事,所以都没问……那是列克星敦的名字吗?”
卢萨笑了起来。“是波兰语的名字。其实就是伊丽莎白的简称。”
“哦,那好,我也想呢,应该是外国名。”
“这名字发音倒不难。”卢萨紧接着问,“汉尼-梅维丝是什么名字?”
汉尼-梅维丝笑了笑,摇摇头。“是个怪名字,亲爱的。真的挺怪的。爸爸是这儿土生土长的人,妈妈不认字。你怎么想都行。”
早晨,卢萨再一次被惊醒,又是车轮碾过车道石子路面的声音。她从床上坐起身,看了看窗口的光亮,又看了一眼时钟。她很晚才睡。不管来的人是谁,要是看见她这副模样——十点钟还穿着睡衣,在乡下,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但她紧接着又听见关车门的声音和轮胎缓缓滚动往山下驶远的声音。她听见脚步声连续而快速向宅子走来。隔壁房间也响起脚步声,是光着脚踩在过道地毯上的闷闷的声音,也是极快地,转眼便已到楼下。卢萨站起身,悄悄地走入过道,但什么都没听见。过了一会儿,传来说话声,有人在悄声说话。她往栏杆下望去,脸庞一下变得滚烫,继而冷静下来。他们又来了,肩并肩紧挨着坐在倒数第二级台阶上。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大点的女孩,女孩搂着男孩的肩膀,仿佛在世界面前护着他。并不是她永生永世都会记得的那个小男孩,而年纪稍长的女孩也并非他的姐姐朱厄尔。
不是朱厄尔和科尔。是克丽丝和洛厄尔。
[1]美国人的迷信,认为打碎镜子会导致灵魂受损,之后的七年都会遭遇厄运。
[2]指个体或群体仅对其同类或亲属表现出的利他行为。
[3]莫里茨·科内利斯·埃舍尔(1898-1972),荷兰版画艺术家,以其错视艺术作品而知名。
[4]1932年起,美国授予作战负伤的军人的奖章。
19 捕食者
枪声惊醒了迪安娜。她呆呆坐着,一动不动,侧耳听着那激荡山谷的余音,以及随之而来笼罩一切的寂静。绝对不会搞错,那是枪声。她往前坐了坐,晕晕乎乎地环顾四周,努力想要驱散脑子里的混沌。大白天睡着,这已是第三或第四次了吧。这次是坐在门廊上那把老式织锦软垫扶手椅上睡过去,她本来只是想坐下来歇会儿。
她茫然无措地揉搓着绿色藤条图案的起球的椅套,手指顺着扶手上一道长长的棕色斑渍一路游移至坐垫。她有时会想,这把椅子究竟是如何从别人家优雅的客厅被贬至这简陋的门廊,而她又是如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坐在这把椅子上打起了瞌睡?迪安娜本想午后提提精神。她只记得自己扑通坐入椅子,将靴子的系带抽松,好缓解双脚长时间紧缚的生疼。这是陷入睡眠前的最后一段记忆。在此之前,整个上午都在忙碌,累得筋疲力尽。当她从铁杉木桥上爬起来时——她和埃迪早上一直在桥上忙活——那感觉就像是在没颈深的池塘里行走了好久。两棵大树横倒下来截断了小径,得把它清走。埃迪抄起斧子,兴致勃勃地砍除枝干、打去杈条,她则挥舞着一把链锯忙前忙后。当然,她很高兴他能搭把手,但她很讨厌他在她面前展露的模样——脱掉衬衫,任汗水顺着光滑的后颈涓涓而下,整个上午都在快快乐乐地干活,一点都没休息。她可不想屈居下风。她不想显得比他老,或像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可若要追究实情,那她就是个老女人。刚干了一小时,她的手臂便开始感到酸疼,双膝发软,T恤的领子上沾满了锯末,同时被汗水浸透。而链锯的轰鸣声将她的抱怨彻底淹没。时近正午,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跳入清凉的溪流中浸个澡,衣服都懒得脱了。当链锯的汽油耗尽,她真是谢天谢地。
她原本打算在门廊上小坐片刻,就去给他们的水罐加满水,给链锯的油箱灌满油,再回到铁杉木桥那儿接着干。没错,她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她手搭凉棚,皱起了眉头,此刻,日光已斜,正抚摸着杨树的树冠。她睡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她注意到了扔在门廊另一头的斧子。她打量着斧子,心中疑惑。他必然是回来过了。见她睡着,又离开了。那现在又在——哪儿呢?某种恐惧使她喉头发颤。那枪声,一定是他。趁她睡着的时候,埃迪·邦多肯定去打猎了。
她跳了起来,开始在门廊上来回踱步,头脑被一种不真实的可能性占据,她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的担心还是没能躲过。但只听见一声枪响。就一枪,他不可能猎杀更多,毕竟它们都是分散活动的。它们现在肯定已离开了巢穴去捕猎了,应该全都出了窝。她见过的一两只小狼崽子会跟在大狼身后,在铁杉树丛的掩护下,一直往山下跑到边界地带。这段时间,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能听见它们的短吠和震颤上扬的嚎叫。它们全都在这座山上。她再也没法维护它们的安全了。拖着未系鞋带的靴子,她赶紧进屋察看墙角——两个月来,他的猎枪一直搁在那儿。果然不出所料,枪不见了。混蛋。
她走到书桌边,猛地拉开放手枪的抽屉,但看到手枪时她又愣住了。她到底想怎么办?她缓缓地关上抽屉,头往后仰,闭上了双眼。她就这样站了很长时间,眼泪慢慢滑过了太阳穴。再也没有枪声传来。唯有那么一记。
远处传来他的口哨声,他正沿着森林服务处的那条路走上来。她仍未做好面对他的准备——也许永远无法面对了。她往窗外瞥了一眼,走到门口拉上门闩,坐回到床上,穿好靴子,再次盯着书本,然后又走回窗前。他来了,咧着嘴笑得像只臭鼬,猎枪扛在一边肩头,另一只手拎着一样东西,像一件深色的夹克。她眯起眼看着。是黑色的,有羽毛,有翅膀,那东西被他拎住双脚倒提着,无力地颠扑着。是只火鸡。她往外跑去,急于穿门而出,却在匆忙间猛地在门上撞了额头。她全然忘了自己一分钟之前刚上了门闩。她在门廊站定,扬起头,望着他。额头疼得她眼泪都出来了,但她如释重负,笑得像个小孩子。
他见她站在门廊上,便上前一小步,高举战利品。“感恩节快乐!”
“是复活节快乐更合适吧。火鸡狩猎最迟到四月也该结束了。”她用手指摸了摸额头,又看了看手指,没出血。她高兴得疯了似的,笑个不停。他在十英尺开外停下脚步,端详着她。
“啊哈,看来你还能让我多活几天。我还以为你会把我剥皮抽筋呢。”
“我真的很生气。”她说道,想尽量表现得一本正经,“现在是盛夏。那只火鸡本来能孵出一大窝小火鸡的。可现在,你杀了它们一大家子呢。”
“不会。这是当爹的。”
“是雄火鸡?你开枪之前还能辨别雌雄?”
他看着她,显得很受伤。
“好吧,对不起。你眼力真好,你是懂得多,还知道不在七月里对雌火鸡开枪。可再怎么样,不还是偷猎吗。还敢在狩猎监督官的眼皮子底下作案。”
他拎着火鸡,径直走向她,在她唇上印下热情似火的一吻,使她不得不往后退了几步。“这是狩猎监督官的午餐。”他说。
“你没必要打猎物给我做午餐哪。再说,现在吃午餐也太晚了,都晚餐时间了。”
“那就是你的晚餐。”他又吻了吻她,“是我想为你做晚餐。这个夏天,我一直待在你这儿,要这要那的。你都不知道我能给你弄来多少东西。我还想给你带头鹿来呢。”
她笑了起来。“你可别,要是撞上我同事来了,藏都藏不住。”
他把那只大鸟递给她,检查了枪膛,便小心地把枪靠在墙角。“你需要蛋白质。”他说,“你吃鸟食吃太长时间了,都瘦成这样了。成天一副贫血的样子走来走去。”
她笑道:“你太年轻,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现在你要做什么?”他拿了一柄铁铲,走到圆石边上的空地边缘,四下里审视着。“你想给它一个基督徒式的葬礼?”
“我们得挖个火坑。这是我整个夏天都在向往的事。”
听他说出“向往”这个词,她又笑了起来。“你从哪儿学来这么说话的,年轻人?”
“从一个漂亮的长头发山里姑娘那儿学的。”
他将铲尖儿顶入松软的泥土里。迪安娜将拎着火鸡的手臂往前伸直,掂量起这只大鸟来。它似乎跟屋里那只一加仑的水罐装满水时一样重——也许有十到十二磅。“那你准备拿这只雄火鸡怎么办?”
“拔毛。”
“好。但得先把它放到滚水里烫,让毛变软、毛囊舒张,我好像没有足够大的水罐,能把这家伙扔进去。”
“你有——那些装豆子和米的大铁罐不就是了。”他说,头也没抬。他正在挖一个大小合适的坑。“我们先用铁罐子把水烧开,把它放进去烫,再把水倒掉,在里面烹饪这只鸟儿。在四周堆上炭就可以了。”
她看着埃迪,十分惊讶。“你整个夏天一直在琢磨这事儿吧。”
“对。”
“想吃肉想疯了。”她说。
“对。”
她走进屋,不由得笑了起来,她逐个检查了各只储藏罐的底部,将密封性看上去更好的那只清空。她有些兴奋。她在森林里待得太久了,时光无穷无尽,经历的不过是树叶变换颜色,鸟兽变换鸣叫,天气变换阴晴,与人世的日程毫无关系。甚至自己的生日,她也没向埃迪提及,就这么过去了。但她的身体、她内在的某种东西却一直渴望着来场庆祝,现在似乎成真了。他猜得没错。她需要这样的盛宴。用一场盛大的飨宴来标记这个盛大的夏日。
当她提着清空的罐子来到外面时,埃迪早已在土坑周围砌好了石块,正在生火。他搭好引火柴,扬升的火焰舔舐高高的铁罐时,她也刚好端着一壶从屋内泵取的清水过来了。她将水倒入这滚烫的圆柱形炖锅,凉水触着热锅壁嘶嘶作响,蹿腾起缕缕蒸汽。她进进出出好几趟打水倒水,只有一次,她停下脚步细细看了看这只火鸡。她伸手摸了摸火鸡的脑袋、肉髯和透明眼睑上粗糙的红皮,又摸了摸它那泛着彩虹光泽的黑色羽毛。也许这并不是人类所谓的美,但她能感觉到它每天都在阳光如缕的森林里,思索着丰美的浆果和远处伴侣的鸣声。埃迪说得对,他们不会对它的幼崽造成任何伤害——雄性的火鸡是“肇事逃逸”的惯犯。但她仍然在想,这只魁梧的雄火鸡在这座山上究竟留下了何种标记。她希望它遗留下来的基因仍暖暖地窝于某只巢中,即将孵化而出。
水终于烧开,已是暮色四合。在此之前,他们争论过有没有必要先烫鸟、再拔毛。迪安娜占了上风:她先拔下硬挺的翅羽和尾羽,待到拔除胸脯的软毛时,不可避免地扯下了胸脯肉,因为这鸟儿已经冷下来了。埃迪听取了她的专业意见。她很惊讶,吃了这么多年杂货店售卖的鸟儿,自己的双手竟然还能懂得如何拔毛,如何挤出绒毛的羽梗。尤其近年来,她已极少吃肉了。但她童年时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帮着宰杀一两只鸡。相较而言,即便拔光了毛,这只鸟儿的体格也要大得多。埃迪帮她提着鸟脚,将它溺进沸腾的罐子里烫了整整一分钟,再架到火上将绒毛燎净。她用斧子斩下火鸡脑袋和双脚时,他就帮她稳住鸟身。然后他设法将沉甸甸的罐子挪到火坑边缘,往灶坑里续上煤炭,而她则到圆石上摊开火鸡,去除内脏。
“脏活都让女人干。”她嘟囔着,但并不真以为忤。不过,她仍隐隐在生埃迪的气——谁让他今早快活成那样,而她却累得都要趴下了。她将双手探入鸟儿的体内,轻轻地拉起肠子及肺部与肉壁相连的那层覆膜。他在一旁聚精会神地观看着,看着她将一包亮闪闪的内脏一下子全拽了出来,再用刀仔细地绕着泄殖腔割开口子,将下水取尽,放在圆石上那净膛的躯体边上。她在那堆内脏里捅了捅,挑出心脏,仔细地看了看,然后扔向埃迪,惹得埃迪一声大叫。她笑了起来。“不管什么东西,吃之前都得好好看看。爸爸以前常跟我这么说。”
“我没觉得恶心,我只是对鸟儿的内脏从来就没什么好感。一直以来我都更喜欢掏鹿,而不是火鸡的内脏。”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就是偏好吧。鹿不用这么精细,也没有这么大一堆东西要处理。”
“明白了。这种精细活,你还对付不了。”她沿着这鸟儿的长颈从上到下割开它的皮肤,查看了一下那致命的枪伤伤口。这一枪打得漂亮,直击要害:埃迪干得不赖,鸟儿的身体没被打得筛子一般布满硌牙的枪弹。过去,邻居送给她爸爸的那些松鼠和火鸡往往就是被打成那样。她将两根手指伸进去,抽出被击穿的食管和气管。“哈,这家伙的发声器官,看这个。”
“它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还在咯咯叫唤。”
“是的。”她同意道。
“我再也没法相信你了,”他说,“你竟也这么喜欢吃肉。”
她抬起头。“怎么?人类是杂食动物。我们既长着咀嚼肉类的牙齿,也长着咀嚼纤维的牙齿,还有消化这两种食物的肠胃。我对动物太了解了,决不会试图否认自己的属性。”
“可我在你心心念念的山上杀了这只鸟儿,我还以为你肯定会抓过枪杆把我给崩了。”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做?”
他歪嘴露出那抹特有的狡黠笑容。“你懂的,我喜欢挑战。”
她在水碗里洗了洗手,用碗里的水将那每一寸躯体清洗了一番,连一根纤毛也不放过。等到鸟身干净、干燥之后,她会用盐,再加一点点油涂抹整只鸟儿。“不过是只火鸡。”过了一会儿,她这么说道。
“‘不过是只火鸡’,那是什么意思?在外屋的时候,你甚至不准我踩死一只蜘蛛。”
“蜘蛛是捕食者。你杀了它,这里的苍蝇就会变多,我可不想那样。”
“好吧,捕食者更重要。”他走到柴火堆那儿,又添了一捆引火柴。
她耸了耸肩。“我没说这鸟儿就不重要了。西布伦县不管是谁都不能到这山上来猎杀火鸡,否则,一到天黑,它们全都会跑光。但这一只迟早会出事,尤其是如果到了晚上它还探头探脑的,没准儿猫头鹰就会逮到它,也可能是山猫。”
埃迪在捅柴堆,正将一根中等粗细的山核桃木抽出来,听了她的话却停下手,扬起眉毛,盯着她看。
“怎么啦?”她问,“它原本就是被捕食的物种,只不过如今被我们捕食了。我能想清楚这事儿。捕食也是神圣的行为,埃迪,捕食可以剔除年老体弱的个体,控制种群数量的爆炸式增长。捕食是一项光荣的事业。”
“《小红帽》里可不是这样说的。”他说。
“好啦,小孩子的洗脑读物有什么好聊的。我最讨厌那种东西了。童话里、迪士尼动画片里,不管什么情节,只要有动物的角色,坏蛋总是食肉动物。狼,灰熊,蟒蛇,霸王龙。”
“别忘了还有大白鲨。”他说。
“啊,没错,还有鲨鱼。”她看着他抱起一捆柴火,返回火坑边。他蹲下身,开始再次细致温和地哺饲那火焰:先检查两侧的木柴是否放好,再将柴火伸向火舌,像是在喂食脾气暴躁的幼童。“我实在没法理解这一点,”她说,“我们和食肉动物共处同一食物链,我们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我们本该最懂得它们,本该和它们在谈判桌的同一边。”
一听这话,埃迪笑了起来。“你是在告诉我,打从你小时候起,就赞成大灰狼吃了小红帽喽?”
“我以前姓沃尔夫[1]。我对这个姓氏可是很认同的。”她用抹布将火鸡的身体里里外外擦了一遍,又检查了一遍内膛。“我毫无疑问当然希望,歪心狼能吃掉那只蠢毙的BB鸟[2]。”
“真吃掉了,也就没戏看了。”他提出抗议。
“那当然。”她站起身,在牛仔裤上擦了擦手,“我去拿点盐。”
木屋内,她将橄榄油从铁质的方形油罐里倒入一只油壶,又把装盐的防潮罐找了出来。她盯着放蔬菜的箱子看:洋葱充足,有一些土豆,土豆已冒出粉色的芽。还有四根胡萝卜。火鸡半熟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都倒入锅里,再放入一把阴燃的山核桃木枝,盖上盖子,就能烤出可口的烟熏味儿。她瞥了眼书架上的钟,想算一下得用多长时间。当然得好几个小时。她馋极了。他们得嗅着这天堂般的馥郁香气,满心期待地盼上好几个小时。再没有什么比期盼一次确然将至的快乐更奇妙的事情了。美食带来的愉悦,她已几乎忘却。尽管迪安娜对大白鲨和霸王龙满怀惺惺相惜之情,但当她发现自己竟也干起了吃肉的行当,并为此兴奋不已时,仍有些吃惊。
出屋后,她看见埃迪已将锅里的热水倒掉而没有浇熄火坑,此时火苗呼呼蹿得正旺。他身边是码好的一堆胳膊粗细的木头。幸好,她存的木料够多,不怕用完:橡木、山核桃木、杨木,都劈得干净利落,抵着小木屋的整面西墙,堆得有一人多高,尽管现在才刚七月。劈柴似乎是埃迪的拿手好戏——或者说第二绝技。她停下来,欣赏他的躯体。他背对着热源,将手上的木皮掸落。此时此刻,幸逢兽物的恩惠,他们彼此的敌意才能如此轻易地荡涤殆尽。他为她所做的这一切,为她补给营养的这举动,让她感激不尽。
他转身,发现她盯着自己。“你在想什么?”他问。
“向往,”她说,“想吃掉那只鸟儿。你也许说得没错,我应该是有点贫血。那你在想什么?”
“迪安娜会怎么解释福音书。杀死蜘蛛是罪孽,杀死火鸡却不算。”
她走到圆石上,在即将享用的美食旁坐定。“哦,罪孽,谁知道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都是妈妈们编造出来的吧,我猜。而我根本就没有妈。”她抬头瞥了他一眼,“怎么啦?”
他摇了摇头。“在想你呢。我是认真的,就刚才。”
“认真什么呢,蜘蛛和火鸡吗?关于这个你懂的和我一样多,这并不复杂。清除捕食者会对一个系统造成很大的影响。”
“比清除被捕食者更严重,这我懂,数字问题。”
“很简单的计算题,埃迪·邦多。”
他似乎若有所思,蹲在火边,双手放于膝间。“你估计这山上有多少大型食肉动物?”
“‘大型’怎么界定?哺乳动物,还是鸟儿?”她低头看向山谷间窄窄的沟壑,萤火虫已冉冉飞起,在暮色中画出不规则的黄色光迹。“也许五百英亩才会有一只山猫。一座山就一只美洲狮,仅此而已。捕食的大鸟,比如大雕鸮,我估摸着一对也需要——”她想了想,“两百英亩的林区领地吧,它们得喂饱自己,每年再生养两三只小猫头鹰。”
“那有多少只火鸡呢?”
“啊哈,那可多了,山谷里到处都是,咯咯嘎嘎地要吵死了。一只火鸡想都不用想就能下十四只蛋。它的小崽子被叼走一两只,估计它都发现不了。要是来只狐狸把它整窝都端了,那它会立刻对雄火鸡抛媚眼,噼里啪啦再下十四个蛋。”她一边忙活,一边计算着。“不过,相对于它们的猎物来说,火鸡又显得稀少了。泥土里的虫子多得数不过来。很像金字塔的结构。”
埃迪沉默不语,捅着火堆,但仍然在听。他似乎明白,这对她来说,不是一场随随便便的聊天。她把防潮罐里的盐抖入掌心,开始揉搓鸟儿满是疙瘩的皮肤,先抹一遍粗盐,再涂满光滑冰凉的油。她再次开口说话时,竭力不使自己的感情流露出来。
“位于金字塔顶端的食肉动物的生命最为珍贵,这是肯定的。拿郊狼来说,或以大型猫科动物为例,母兽要花整整一年时间来抚养幼崽,而不是几个礼拜。它必须尽心竭力,教会它们跟踪、捕猎等一切生存技能。就算只有一只幼崽安然存活下来,那也是母兽的幸运。如果幼崽被其他动物逮到,那当妈的一整年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她抬头,直视着他的眼睛。“埃迪,如果你射杀了它,就像打下这只火鸡一样,那你无异于扼杀了它母亲此生养育下一代的很大的概率。就等于是你,在这世界上放出了几千只本该被那幼崽吃掉的啮齿动物。这不只是一条生命的事。”
他看向一边。她等待着,直到再次与他四目相对。“在你用准星瞄准郊狼,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难道忘了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生灵,你难道只记得自己和敌人?”
他想了想。“是这样。打猎就是这样。你说到点子上了。”
“点子上,”她说,“你觉得这就是说到了点子上?世界上只剩下你们两个,这就是你的重点?”
“算是吧。”他耸了耸肩。
“但那是不对的。世上并不可能存在只有你们的状况。动物在其一生之中会做许多重要的事——吃许多东西,或者被吃。在你想要轰出的那个枪眼里,许多事物彼此关联,它们不可能全都是你的敌人,因为你自己就是其中一环。”
他拿起一根结实的分叉树枝伸入火堆,小心翼翼地将燃烧的木头拨调整齐,堆成四方形,当中留出空当,准备放锅。“我永远不会去射杀山猫。”他说,没有看她。
“不会?那好。那你还不像有的猎人那样蠢,得给你颁发奖章。”
他敏感地抬头看了她一眼。“谁踩到你的老虎尾巴了?”
“我知道那件事,埃迪。”她用抹布擦了擦手,耳中听得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她认识这男人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来,她一直隐忍不发。现在,就像父亲生气时那样,她语调平静:“他们到处发起这样的狩猎活动,这已不是什么秘密。他们就在卖枪的杂志上做广告。如今在亚利桑那州就有这么个活动,叫‘捕食者狩猎之最’,谁杀的最多,就能得到一万美元的奖金。”
“最多什么?”
“就是猎杀捕食者啊,就是这么回事儿。堆成山的尸体。山猫、郊狼、美洲狮、狐狸,就是他们所谓的捕食者。”
“没有狐狸。”
“有狐狸。你的有些同好连小灰狐都怕,而它们只是以老鼠和蚱蜢为食的动物。”
“这和怕不怕没关系。”他说。
“你能想象仅仅一个周末的时间,你们这些人会对亚利桑那州造成什么样的灾难吗——老鼠和蚱蜢会像洪水一样泛滥。如果在那尸骨堆前,你无法感到悲哀,为母兽养育幼崽的无数心血和时间就这么白白流失而悲哀,那你总得想想那些该死的老鼠吧。”
他没吭声。她小心地抬起这鸟儿,用前臂搂着,抱到空罐子跟前。这罐子看上去倒是够大了,但形状不怎么合适。她站在那儿,低着头往里看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将它倒立起来,脑袋——或者说原先长脑袋的地方——冲下。她仔细转动着火鸡的身子,直到两条上竖的火鸡腿完美地架稳。然而,欢庆的气氛已然消逝。“来,”她说,“帮我搬到火上。”
他俩合力抬起这沉甸甸的锅子,让它坐在垒好的火堆中央。她往里倒了点水,盖好盖子,用壶里剩下的水洗了洗手。夜晚空气料峭,冷水刺得手生疼。但近来,她的双手和双脚常常是冰凉的。她朝着火堆伸开手掌取暖,几乎就在同一时刻,锅中开始嘶嘶作响,还伴着些许心满意足的咔嗒声,那是蒸汽和油脂之间的古老对话。迪安娜在地上坐了下来,与埃迪隔火相对。他拨着火堆,显得焦躁不安。他是脚尖点地蹲着的,没坐下来。
“不是这么回事。”他终于说。
“不是什么?”
“打猎的那些人。和怕不怕没关系。”
她收起膝盖,双臂抱住膝头,揽着手肘。“那又是什么呢?说说看。我也来学习学习。”
他摇了摇头,站起身,从木柴堆里拿了两块木头,又摇了摇头。“你总不能为这世界上每一只死去的动物哭哭啼啼吧?”
“我已经说过,那并不是我的信仰。我从小在农场上长大。你说得出名字的动物,我恐怕都开过膛剖过肚。我见过太多次大丰收,我很清楚收割一块小麦地,会有多少只兔子的脑袋被联合收割机割下来,你想都想不到。”
她不再说话,脑海中浮现出孩提时代的场景:割草机碾过,留下一只浣熊的尸体。她仍能看到那黏湿打结的灰色绒毛,白森森的下颚骨,迸碎的牙齿好似她自己的牙齿,她震惊不已。深色的血浸染了一侧的土壤,仿如这生灵毙命之前的恐惧阴影。她永远没法向埃迪解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农事总是潜藏着悲剧的暗流。农事当然也是一种祝福:一排排密密的玉米穗子像对答案信心满满的小孩子一般站得笔直,生下来滑溜溜的小牛犊子会长成腿长膘肥、黑白相间的尤物。生与死总是在你的视线之间切换。大多数人的生活远离这一切,他们并不知道栽种谷物或棉花会用什么化学制剂,会使多少蝴蝶、蜜蜂、蓝鸲、三声夜鹰丧命,他们知道的仅仅是一块牛排或一件皮衣的死亡成本,就心安理得地选择肉食或素食。只要清出一块土地,种上大豆和玉米,就能杀死半个世界的生物。每喝一杯咖啡就等于杀掉丛林里的一只鸣禽,她在书上读到过。
他注视着她,等着她把心底的话都说出来,而她也尽力地这么去做了。“就算你从来不吃肉,还是会沾血。”她说,“你心里肯定在想,别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都明白。只要活着,就会杀生。”
锅里传来猛烈的嘶嘶声,好像要让她听听这只火鸡最后一刻的哀鸣。
“好,我们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他说,“只要活着,就会杀生。”
“但我们总是可以多想想的。也许,应该对这必然性怀着一点谦卑的态度。在做决定之前,你可以多考虑一下各层面的代价。否则,你可以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害怕,就在这世界上轰出一个大窟窿。”
他盯住她的眼睛。“我不怕郊狼。”
“那就他妈的……别理……这话。”
他们透过火堆上方战栗的热气,怒视对方。
“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步?”他问。
“因为我要改变你的想法,死活都要试一试。”
“那就死活试一试吧。你不能,也永远改变不了我的想法。我是在西部牧场上长大的牧羊人,憎恨郊狼就是我的信仰。可以说,羊羔的鲜血塑造了今天的我。别想转化我,我也不想去转化你。”
“我也不会冲着你羊羔的脑袋开枪。”
“你会。”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你会。你想留下那些混蛋的命,就是在屠杀羊羔。”
她松开紧抱的双臂,把手中的干草扔入火中,注视着一根根干草燃烧起来,好像灯泡里的灯丝,闪着光芒。“但愿你知道。”
“知道什么?”
“你说过会读我的论文。你答应过我总有一天会去读。”
他摇了摇头,咧嘴一笑。“你可真倔。”
“你说过。保证过的。”
“那必定是因为我想把你弄到床上去。”
“我想我们已经到这个地步了。”
他往旁边靠了靠,目光从火焰边缘投向她。“可能吧。”
“那么?”
“那么?说说看我为什么一定要读。”他仍然脚尖点着地,绕着火坑移动着,在离她几英尺之外的地方停了下来,就像一只屈膝的昆虫。“我那卑鄙又胆小的灵魂,能从你的论文中了解到我尚不知道的郊狼吗?”
“在所有陆地哺乳动物中,它们拥有最复杂的发声系统。它们以啮齿类动物、果子、种子为食,还有除了羊羔之外的无数种东西可吃。”
“不过,羊羔仍然在列。”
“羊羔是在列。”
“这我已经知道了。”
她又往火堆里扔了一把枯草。“好。它们还有复杂的求偶仪式,要说许多话、舔来舔去,互赠食物。尤其是肉。”
他看了看火堆上的锅,又看向迪安娜。
“它们一旦结成伴侣,”她说,“通常一辈子都不会离弃。”
“我是不是还应该表示欣赏?”
“你不用产生那样的感受。我这只是实话实说。”
他点了点头。“好,还有呢?”
“它们是美国最受鄙视的动物。甚至美国政府也在屠杀它们,也许达到了一年十万头,主要手段是在陷阱里投放氰化物,或从直升机上扫射。更别提你们那帮狩猎者在大开杀戒时干的好事。”
“对。继续说。”
“就这样系统化地猎杀个一百年,郊狼会变得比现在更多,它们栖息的地方也会比现在更多。”
“等等,快停下。怎么会这样?”
“很神奇,是不是?我们气势汹汹地猎杀灰熊、狼、蓝鲸,使得它们的数量锐减,濒于灭亡。但该死的郊狼,却是个大麻烦。我认为印第安人说的没错:它们绝对狡猾。”
“还有呢?”
“还有,我们越是攻击它们,它们就变得越多。我没法告诉你确切的原因,但我有一些自己的推测。”
“说个合理的推测来听听。”
“好。郊狼不仅是捕食者,它们也是被捕食者。它们跟蓝鲸或灰熊不一样,它们一直是被捕食的。我们人类出现之前,捕食它们的主要是狼。但我们很快就把狼从美国地图上抹掉了。”
“噢!”
“没错,我们的确该为此懊悔叹息。根本就没有什么杀光就幸福快乐的故事,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每一种在枪口前倒下的动物都有可能是别种动物的餐食,或是别种动物种群数量的控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