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他说。
她心里直犯迷糊,什么?她瞥了一眼他的脸。
他也看了过来。“你见过比那儿更美的景色吗?”
“没有。”她同意道。那是她的故土。
埃迪·邦多的指尖从下面钩上她的指尖,就这样握住了她的手。仿佛触碰她就是对脚下这片美景唯一可行的回应。一股电流般的脉冲自她的大腿内侧蹿升,就像一道闪电瞬间击倒两棵大树,任之幽幽阴燃,又或许焚起熊熊大火。
“埃迪·邦多,”她尽量不去看他,刻意对着前方湛蓝的虚空大声说道,“我还完全不认识你。但如果你不想睡在树林里的话,可以到我的木屋里睡一晚。”
听闻此言,他并没有松开她的手指。
他们一同沿着小径返回树林,双手紧握,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满布神经末梢的双手犹如刚出生的小兽,以自身的意志,将他们拽向前方。她觉得只要看着这个人,看他所看,自己所有感官的敏锐度就会加倍。他俯身从矮枝下穿过,再用另一只手挡住枝条,以免树枝回弹到她的脸上。他们紧挨着往前走,似乎到今天才猛然惊觉这两个月的连绵阴雨和最近两天的春日燥热在森林的地面上创作了何等精彩的奇迹。各种各样的蘑菇纷纷冒了出来:黄色的、红色的、棕色的、粉色的、亮白色的,以及娇小的、肥硕的、淡雅精致的、华丽花哨的,不仅给地面涂上了鲜艳的色彩,还为树木周身点缀了那意外而冲动的、满是菌褶的肉体。它们圆滚滚的脑袋从腐叶下探出,宣告着这片丰饶的树林在这如火如荼的春日里正洋溢着亢进的生殖伟力,世界由此诞生。她跪在腐叶中,将狗牙堇指给他看。这是种百合科的黄色小花,倒悬的花朵显得极为腼腆,花瓣向内微曲,叶片上斑纹点点,好似铜头蛇的背斑。他在她膝边弯下腰,摸了摸另一朵被她完全忽视、差点压碎的花朵。“看这朵花。”他说。
“啊,看那朵花。”她近乎耳语般地回应道,“那是拖鞋兰[3]。”粉色的小小兰花就长在这儿,她知道这种花肯定会长在这儿,这里的松林使土壤变得更温和了。她移到一边,以免踩踏,发现这儿还有不少拖鞋兰。无数有着精细脉纹的椭圆形花囊竖于花茎上,摇摇曳曳沿着山脊向上绵延而去。她抿着双唇,刻意移开视线,不去看这么多的粉色阴囊。
“谁起了这个名字?”他问。不管是谁,反正最初那个人觉得这花像女人的拖鞋,而非男人的睾丸,实在是好笑,他俩都哈哈笑了起来。不过他们又都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拖鞋兰那布满脉纹的肉体,因其漂亮的纹理构造惊讶不已。
“蜜蜂肯定会飞进花囊。”她说着,伸手轻触了下花瓣下方的窄圆形囊口,授粉者会从这儿进入花囊。他凑近细看,卷曲的黑发差点擦到她的额头。他对这花如此感兴趣,而且毫不客气地紧抵着她的身子,竟使她的身体产生了如此激烈的反应,令她惊诧莫名。她能嗅到他湿漉漉的头发和领口上那片皮肤散发的水洗羊毛味。她觉得这种久旱无雨的渴念比饥饿更刻骨——可与干渴相提并论。她的心狂跳不已,心里揣摩着他是否认为她只不过是提供一个干燥的地方让他睡睡觉而已呢?她真的只是这个意思吗?在那间小木屋里,与他共同度过整个傍晚和漫漫长夜,近在咫尺,满怀渴望,却不去触摸,她实在不确定自己能否受得了。如果再次遭到抛弃,就像她丈夫最终所为那般,到卧房里找眼镜和钥匙时当她是空气,即便她赤身裸体也只会显得碍手碍脚,就像剧院里挡住了他看戏的陌生人,那样的话,她就真的活不下去了。她年纪不小了,不能纵容自己犯傻。这个近在眼前的埃迪·邦多还是个孩子,英俊帅气,肯定还不到三十岁。
他往后一坐,看着她,想起了什么事。她却再次被他的话惊到。“北边的山上也有这样的花,就长在泥炭沼泽地里。”
他每一次呈现出新的一面,抑扬顿挫的嗓音,触摸花朵的手指,对她从未见过的泥炭沼泽地的了解,都使她心神不宁。她无法将视线从他指尖、从他指甲盖上细细的白色新月上移开,也无法不去注视他粗糙的手掌上细腻的掌纹。她不得不迫使自己开口讲话。
“北边也有拖鞋兰?哪儿,加拿大吗?”
“不是同一种花,但也能捕虫子。蜜蜂嗅到香味便会飞来,一旦飞进去,就会被困在里面,除非找到出口。不过这样一来,蜜蜂就会在里面把花粉撒得到处都是,正中花的下怀。就像这样,看这儿。”
她俯身去看,伸手轻触着那只小巧的花囊,同时感觉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兰花迫使授粉者在花囊里拖着肚子乱走乱撞,然后才让它逃出生天。她心生怜意,只觉得一阵疼痛从耻骨的骨嵴上传来。
她怎么会想要这个陌生人呢?现在就站起身,从他身边走开,这样是否才是合情合理?然而,当他的脸从侧面凑到她近前时,她的手不由自主地抚上了他的下巴。这就够了。双颊相抵产生的压力迫使她缓缓往后倒去,最终屈服于地心引力,他们双双倒伏在地。兰花在他们身下被压得粉碎,她迷糊而茫然地想着,但很快就忘了它们。她能感觉得到在他的身体和她的心跳之间,那些层层相隔的衣料和骨肉;感觉得到他贴着她脸庞的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甚至双唇相触时,也感觉得到他唇上的纹路和裂口。她闭上眼睛,以抵挡汹涌澎湃的激情,但这样做却使激情来得更为猛烈了。而且闭上双眼后,那眩晕感也更加强烈。于是,她又睁开了眼,将一切变成现实,他们的确正躺在冰冷的叶子上接吻。他们就像一对双双坠落的鹰,不是从稀薄的空气中急遽下坠,而是缓缓碾过鹿蹄草和剧毒的鹅膏菌翻滚而下。他们终于在山脚下停住了,他在上,她在下。他专注地看进她的眼眸,好似内里还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陷在那双瞳仁里。他从她发间摘下了几片棕色的山毛榉树叶。
“这样如何?快看看自己。”
“看不了,”她笑道,“都好几年没照镜子了。我的木屋里没有镜子。”
他将她拉起来。他们往前走去。有那么几分钟,他们不知所措地沉默着。
“这条路往下就是送补给的吉普车来回走的车道。”他们来到路边,她指着前方说道,“我的木屋在前面山上,但那条路一直通往山下的镇子。你要是想找出去的路,从这儿走就行。”
他站在那儿,往山下扫了一眼,便轻轻拨转她的肩头让她面向自己,伸手握住她的辫子。“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一直在找的东西。”
她望向一边,不敢相信这话,而后又看了回来。但当他的手移到她的胸口,开始将她胸前敞开的衣服拨开时,她情不自禁地笑了。他将她的尼龙外套往后褪去,从肩头褪下,一直褪到她弯曲的肘部。
“找到和在找是两码事。”她说。但他的嘴唇抵上她的颚骨时,她又一次嗅到了他发间和领口的气息。那股令人神魂颠倒的羊毛味再次唤起了她的渴念——如果能称之为渴念的话。不过,要是水源近在手边,再长久的干渴也总是能平息的。她将手肘从外套里抽了出来,外套落在了泥地上。她伸手拉开他大衣上的拉链,似蜕皮一般将那尼龙大衣从他背后褪下。不管怎么样,蜕了皮,总会焕然一新。离木屋还有几百码远,他们笨拙地向前走去,拽着背包和褪到一半的尼龙外衣,毫无分开之意。
她松开了他,往没有遮檐的门廊地板上一坐,脱了靴子。
“你就住这儿?”
“对,”她搜肠刮肚地想要说点什么,“就我和熊。”
他坐到她身边,将手指放于她的唇上。别再说这个了,他似乎就是这个意思——但他们还没谈过这个,她仍然不确定这一切是真是幻。他扳着她的双肩,将她轻轻摁到地板上,在她身边躺了下来。他轻抚着她的脸庞,解开她内衣的扣子,将手探入,抚摸了起来。他的手一直往下游走,寻寻觅觅,然后他与她四唇相堵,使她无法喊出声。她弓着背,将手枪轻轻滑开,推往地板另一头。事情发生得太快。她的骨盆也拱了起来,接着她喊出了声,但只是女人轻轻的呻吟。她必须脱身而出,不能就这样任自己完全陷入他的摆布。她睁开双眼,看见她的手枪就停在门廊边上,上着保险,无声地瞄准下面的山谷。那是她最后残余的一丝恐惧。
她小心地将他的双手从自己身上挪开,把它们举过他的肩头。然后她翻到他的身上,像摔跤选手一样将他压在身下。跨骑于他的大腿之上,她低头注视着他的脸庞,这才惊觉自己现在竟与人类相距如此之近。他咧嘴笑着,她知道自己寻求的正是这古怪的笑容,那背后的含义她一望便知。就是这么简单,她心想。就是这么合理。她向他俯下身,用敏感的舌尖品尝着他胸口汗津津的皮肤,然后再探索他紧绷的腹部。他感受着她温暖的气息在皮肤上轻抚,随之战栗不已。她从而明白了自己也是可以拥有埃迪·邦多的。身体决定了一切。在最为自然本真的进程中,人的身体并不比兰花拥有更多的选择,或者说它们需要的就是蜜蜂而已。于是,他们双双陷入彼此,她会让他进入,无论何地,他皆可前往。在夜幕降临前的最后整整一个小时的白昼天光里,草蛉纷纷飞升至森林上空明亮的余晖里,为自己短暂的生命寻求安慰,她那空荡荡的尼龙外套也似蛹壳般和他的衣服一道纠缠不清地躺于泥地。他们这两具有着柔软肌肤的身体也终于在她的门廊地板上完成了彼此引见的程序。一阵清风将新叶上的雨水抖落至他们发间,但他们正全神追寻着永恒,故而对这零星的寒凉未有丝毫察觉。
后来,在渐趋浓郁的暮色之中,似乎过了十分漫长的时间,她的心跳才平静下来。他躺在身边,视线却越过她,望向渐转黢黑的树林,显然并未受到心跳的困扰。几只画眉鸟婉转啼鸣,已经这么晚了。一阵风掠过,又抖落了树上的雨水,滴落在木屋的锡皮屋顶上,似铅弹一般鸣响,滴落在他们身体裸露的部分,使那里灼热的皮肤冷却下来。她细细打量着悬在他耳垂上的一滴雨水,水滴正好被他左耳上极细的椭圆形金色耳环兜住。在她心目中,他是否算得上俊美?抑或他只是一个男人,是在她饥饿难耐之时扔过来的一块骨头?
他的左手插入她的发间,不安分地乱动着。但他仍看着别处;那只手只是自行移动着,他丝毫未加留意。她琢磨着他的工作是否就是专门和动物打交道之类的。
神思飘忽了一会儿,他回过神,将视线移到了她的脸上。“嗨,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迪安娜。”
他等着她说下去。“迪安娜,然后呢,再没了?”
“迪安娜,其他的我也不清楚。”
“那可太不寻常了,一个没有姓氏的女孩。”
“我有过,但那是我丈夫的姓氏——曾经的丈夫。这么说吧,现在这姓氏还在,但他是我的前夫。”她坐了起来,哆嗦了一下,看着他站起身,拉起牛仔裤。“你不会懂的,这种情况会让人很困窘。那名字现在对我毫无意义,但它还是会跟着我一辈子,印在我的驾照上,附着在我所有的东西上。”
“‘还是会’。”他嘲讽道,冲她微微一笑,琢磨着她说的话,“对你来说,那就是雄兽。是标记气味用的。”
听到这话,她笑了好一阵子。“就是这样。把他圈定领地的标记烙在我拥有的每一样东西上,然后就跑开了。”
没想到接下来埃迪·邦多竟走到门廊的尾端,冲廊边撒起了尿。只是突然听到那里的鬼臼草和圣诞耳蕨叶片上传来的泼溅声,她才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天哪。”她说。
他扭头看向她,很吃惊。“怎么啦?抱歉。”弧线形的尿液渐渐稀落,滴滴答答,他往一边躲去。
她平静地说了句:“你还在我的领地里呢。”
迪安娜在她的少女时代十分纯真懵懂。男孩子们津津乐道着女大十八变,她却因太过害羞而不予理会。再者,她从小就没了妈妈,所以远未学会此种游戏。等到上了大学,她才发现自己总是会受到年纪大得多的男人——主要是老师——的吸引和指导,最终还和一个老男人结了婚。她那从农场生活中习得的世故、她的身高、她的一本正经——相当正经——都使她比同龄人老成一辈。之前,她从不知道二十八九岁的男人能带来什么。埃迪·邦多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也有足够的精力反复实践、追求完美。从昏至晓,他们没有睡觉。
晨曦初现之时,她才恢复冷静,或者也可以描述为陷入迟来的忏悔中,她想弄明白自己究竟丧失了什么——肯定是暂时失去了理智,这个先不谈。她知道大多数她这个年龄的人和大多数其他动物都干这事。就算是陌生人之间的碰撞吧。确切地说,也不算陌生人,因为他们有特定的求爱方式:展现,退却,三天来心怀痴念,不得安宁。但此刻看着他睡在自己的床上,她既觉得兴奋莫名,又感到深深的不安。甚至自己现在光着身子躺在床上的状态也使她惊愕万分。通常,她睡觉时都会穿好几件衣服。这个清晨与棕林鸫一同醒来时,她能感受到抵着皮肤的床单冰凉的纹理,她只觉得心中激荡不宁,茫无着落。就像一只蝴蝶,从暗褐色的幼虫蜕变成另一副全新的华美面貌后,却对自己该飞往何方毫无头绪。
看他的背包,她觉得他恐怕是个居无定所、四处流浪的人。这让她黯然神伤,不知自己是否与一个声名狼藉的家伙同床共枕了。不过,等到日上三竿之时,她又镇定了下来。他悠悠然地起了床,开始慢条斯理地将背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有条不紊地把它们堆在地板上摞好,找出干净衣服和剃须刀。她觉得,罪犯是不会花时间剃胡子的。他的背包看上去还算体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药柜,餐具室,厨房。包里有好多吃的,甚至还有一把小咖啡壶。他在墙上找了根原木,在上面支好小镜子,调整好角度,刮起了脸,每次只刮一小块地方。她忍着没看。刮完胡子后,他便像个受邀的客人,大摇大摆地吹着口哨在她的木屋里走来走去。唯有细看她架上书名时,才会消停片刻。《群体遗传学与进化生态学理论》:这种书名似乎让他一惊,但转瞬又恢复如常。
他的身影使这狭小的木屋显得满满当当,她试着做早餐时老是走神。砰地关上碗橱,到处乱找东西,她很不习惯有人做伴。她只有一把梯式靠椅,外加门廊上一把脏兮兮的破旧扶手椅,扶手上都是洞眼,东菲比霸鹟衔来些白色枝条固定在洞眼中,就在这椅上筑了巢。就这么些家当。她把梯式靠椅从桌边挪开,使高高的椅背靠住原木的墙壁,让他坐下来。这样她站在丙烷炉前搅蛋粉、烧水泡燕麦时,周围还能有点空间。他的右手边就是她的铸铁小床,床上乱糟糟地铺了块垫子,床头柜上堆着书和田野日志。昨晚手忙脚乱慌里慌张时,险些将煤油灯撞翻,差点把它们付之一炬。
不知什么时候,柴火炉里的火熄灭了。这样一来,早晨就挺冷的。在这样的海拔,要挨到七月,早晨才会变得温暖。她端来两盘蛋,他站起身,把椅子让给她。她在椅子上坐下来,缩成一团,膝盖蜷入天鹅绒外套里,仍然冷得直哆嗦。她隔着从咖啡杯中冒出的蒸汽,看着他走到窗前站定,望着窗外吃起来。他身高大概就五点六英尺吧。不仅年纪轻,还比她矮半个头。
“我说这话你别介意,”她说,“像你这种身高的人一般都会很快从我身边逃开。”
“哦,是吧?”
“对。他们只会站在屋子另一头瞪着我。好像我长这么高,就是存心要羞辱他们似的。”
他放下叉子,注视着她。“我说这话你也别介意,迪安娜小姐,谁让你整天和蠕虫、田鼠混在一起。”她哈哈大笑,他也冲她咧嘴一笑。钓鳟鱼的渔夫就是这样抛出鱼饵的。“我们西部的男孩会管你叫高水杯[4]。”
看来他并不介意。她手长腿长——事实上,整个人都长——似乎还挺讨他喜欢的。真是太有意思了。这让她十分欣喜。让她焦躁不安的是他的年纪。她克制着没有急于去问他妈妈是否知道他在哪儿。她只问了他从哪儿来这样的问题。“怀俄明”是他的答复。牧羊人。家中经营牧羊场已历三代,他是第三代牧羊场主的儿子。她没有问怀俄明的牧羊人为何会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跑到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来。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于是,她不去理会他浑身上下散发的魅力,将视线移向了窗外的树林。窗玻璃上停伏着一只亮金色的玉米天蚕蛾。这种生灵在夜间觅食,成蛾后也在夜间交配。此刻,它正借着清晨带来的第一丝暖意活泛起身子,准备找个地方折好翅翼,等待无用的白昼天光尽快过去。她注视着这蛾子毛茸茸的黄腿缓缓地往窗玻璃上方爬去。突然,蛾子扭动起来,展开翅翼,露出后翅上的一对黑色眼斑,似乎想要吓唬捕食者。接着,它便飞向某个安全的藏身之所去了。迪安娜也有想要尽快逃离的冲动——逃开这个她从密林里捡来的危险伴侣。
牧羊人。她知道西部的牧羊人有多恨郊狼。那种仇恨是出了名的,也许算得上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最残暴的冤冤相报了。即便在密西西比河的这一侧情况有所收敛,但也没好到哪儿去。在她出生的那个地方,农夫不分青红皂白,只要见到郊狼就杀。数个世纪流传至今的童话故事将恐惧深深地烙入人心:给他们一片地方,狼和熊肯定会被灭光。早在百余年前,除了最蛮荒的山区,欧洲人便已把他们那儿的狼和熊都杀光了。时至今日,那些所谓的人与兽之间的对峙与抵抗想必只是传说了吧。从三年级起,迪安娜·沃尔夫就学会了背诵这样的开战宣言。她还在《世界百科全书》里查过“狼”这个词条。她之所以喜爱美国,是因为美国仍然很年轻,美国人尚未将这片国土上的大型捕食动物杀戮殆尽。但他们正有志于此,并认为这样做很值得。
“你有把猎枪。”她说,“那天,你带在身边的。好像是点30-30枪弹的来复枪。现在在哪儿?”
“收起来了。”他说,仅此而已。他胡子刮得很干净,袒着胸膛,兴致很高。看得出来不仅是蛋粉,她给他什么,他就会吃什么。他的那把枪正藏在附近的某个地方,而他那双漂亮的、足弓高高的脚掌,却在她的木屋地板上随意走动,显露着单纯而赤裸的优雅。迪安娜觉得自己麻烦大了。
怀俄明的牧羊人之所以会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来到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肯定是冲着山区赏金狩猎竞赛而来。这是今年刚组织发起的一项活动。她知道,这项竞赛于五月的第一天正式开启。正是生产和哺育幼崽的时节,若是存心要来个斩尽杀绝,没有比此时更适合的狩猎季了。竞赛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猎手们,纷纷赶来大肆杀戮郊狼。
[1]美国军用制式无烟药枪弹。
[2]丹尼尔·布恩(1734-1820),美国著名拓荒者之一,肯塔基州垦荒先驱。
[3]原文为“lady' slipper”(女士的拖鞋),故有下文一问。
[4]原文“long drink”有大杯饮料之意,也指细高的个子。
2 蛾之爱
卢萨独自蜷缩在扶手椅里,偷偷摸摸地读着书——没想到,农夫的老婆只能这样读书——这时,馥郁的芳香使她的思绪骤然停摆。五月九日上午十一点,这难以磨灭的时刻即将改变一切,她正逐渐被推离自己原本的生活轨道。
她闭上眼睛,将脸转向敞开的窗子,尽情地呼吸着那馥郁的香气。忍冬花。卢萨合上书,用食指夹住。查尔斯·达尔文对蛾子的论述让她沉浸其间。书中描述了刚破茧的雌性孔雀蛾散发的处女气味,使得大量雄蛾疯狂涌入,将囚住雌蛾的金属丝钟罩围了个密不透风,更有好几十只飞蛾爬入达尔文先生的烟囱来找雌蛾。卢萨的书都堆在地板上,堆到了这把厚实软和的扶手椅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这是她在这所房子里唯一拥有的属于自己的天地。她刚搬到这里时,就看上了这把铺着老式绿色织锦软垫的奇怪椅子。她拖着它穿过宽敞的卧房,直至那扇高高的面南的大窗前,那里光线充足。而此刻,她窝在椅子里,往前凑了凑,稍稍转头,隔着落满灰尘的窗玻璃往外望去。远处,在饲草田的尽头,她望见了科尔的白色T恤,继而看到了整个人的轮廓——他往前弓着的身体。他正从拖拉机座椅上探出身去,折断了一根忍冬枝。那枝条攀入了香柏围成的树篱,高悬于饲草田边缘的上方。也许那忍冬枝挡了他的道吧。又或许他折下枝条,是想把它带给卢萨。她喜欢在厨房水槽上方的罐子里养些新鲜的花枝。只要她还能让空气弥漫着芬芳,用恣意开放的野花那蓬勃的香气将厨房里那些可怕的女鬼打发走,就多了几分在这儿生活下去的可能性。
科尔还在距离饲草田尽头四分之一英里的远处,他在犁地。不久,他们就要在那田地里种上烟草。不可思议的是,他折断树枝溢出的芳香,竟能一直绵延至她所在的宅子。大概是当时微风轻拂,正好往她的方向吹吧。阿巴拉契亚山区的山里人坚信大山会呼吸。这是真的:农舍后面陡峭的谷坡每天清晨都会悠悠地吸上一口气,到了傍晚再缓缓吐出,让气息穿过他们敞开的窗子,掠过田野——深呼吸,每天只此一次。卢萨第一次来科尔家做客时,听他说起大山的呼吸,只是抱以宽容的微笑。她尊重乡下人诗情画意的语言,却对那些看法持怀疑态度:大山会呼吸;蛇只有在太阳落山后才会死,即便已经斫下蛇头也没用;要是被乌龟咬住了,只有等到打雷它才会松口。但当她嫁给科尔,搬入这栋宅子之后,西布伦山的气息每日拂晓都会抚摸她的脸庞,她才终于领悟。她学会了用皮肤来感知时间,从清晨到下午,大山的呼吸会轻轻地吹拂她的后颈。及至傍晚,大山的呼吸又似恋人的叹息,浸润了潮湿树林中的芬芳吹来,当她停下手中的厨事,撩开脖子上微汗的鬈发时,便能感受到一袭幽凉滑过颈背和肩膀。她渐渐地将西布伦山视为自己生命中的另一个男人,比她所知的任何伴侣更高大、更坚实。
而此时,她的丈夫正在田野彼端,折下忍冬枝,想要带给她。她可以断定那是带给她的花枝,因为他将枝条塞入了他的大腿和那台久保田拖拉机的厚垫座椅之间夹好。他双手握着方向盘,一颠一颠地驶过犁好的田地时,那芃芃开放如云的白色花朵便簌簌乱颤起来。下方的田地差不多就要犁完了。待他回到这栋房子里享用午间咖啡与“正餐”——她还在努力适应这种对晌午餐食的称谓——她便会将忍冬枝浸入水中。到时候也许他们可以谈谈;又或许她最好还是把汤和面包放到桌子上,将一大清早就想好的恶言恶语囫囵吞下。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起争执,但今天是最糟的一次。今天早上,吃早餐时她差点就要摔门走了。今天早上,他也想让她离开。他们恶语相向、咆哮谩骂。此刻,她闭上眼睛,呼吸着。她对这种山野藤蔓甚是偏爱,而农夫却最见不得自家的树篱丛中长出这样的东西。他要笑,就随他笑去吧。
这周报纸上的园艺专栏写了如何铲除忍冬。而这成了他们争执的导火索。
“醒醒吧!这个项目需要重复使用大量的强效化学脱叶剂。”她大声嚷嚷着,夸张地模仿山里人讲话的喉音,听起来愚蠢而荒唐,她很清楚这样做会惹恼科尔。可她怎么控制得了呢?是县里的农业专员写了《伊甸园里的园艺》这篇令人瞠目结舌的文章。日复一日,农业专员最关心的就是清除这个清除那个。他们这些人似乎一心一意地想着如何才能将目力所及的每一样活物斩草除根,实在令她忍无可忍。把野蔷薇连根挖走;把樱桃树上的冠蓝鸦全都射杀;把东菲比霸鹟筑在廊檐上的巢全都清走,免得雏鸟把走廊台阶弄得一团糟。这些就是西布伦县的日常消遣,堪与春季大扫除媲美。
而他说:“你要是取笑西布伦县,就等于在取笑我,卢萨。”
“这还用你来告诉我吗?”她打断他。就算只是坐在这间厨房里,她也能感觉到他已故的母亲就在这儿,摆出一副难以苟同的脸色。她又如何能忘却他的成长地呢。科尔是家里六个孩子中最小的,他的五个姐姐从未迈出过这山谷。父亲怀德纳将土地以每人一英亩的份额转让给了五个女儿,使她们婚后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余下的六十英亩土地,他全都留给了唯一的儿子科尔。家族的墓地就在果园后面的山坡上。显然,怀德纳一家的宿命就是共同长眠于这块土地,以至永恒。对他们而言,所谓城镇,就是指蛋叉镇,附近的一个小村落住了千把来人,有九座教堂,还有一家克罗格连锁超市。卢萨反而成了个危险的外来者,尽管她只是来自山那边的列克星敦——那点距离近得可笑。现如今,她在五个大姑子面前仿佛孤家寡人,就连走过沙砾地去邮筒取信,都引来她们一番侧目。
戗了他那句话之后,房间里便安静了下来。科尔默然地吃着早餐,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便将那份恼人的报纸往桌上啪地一扔,站起身去忙自己的事了。她走出厨房,去冷飕飕的后门廊察看昨天静置的牛奶。此时,她仍趿着拖鞋、穿着泡泡纱睡衣,他们起床还不到一小时,雾气仍在溪流上方氤氲缭绕。一只玉米天蚕蛾伏在窗纱上。这种蛾子在她心目中排名第二,其后翅竟然与她的发色一样略呈玫瑰金色。(她最喜欢的向来是月形天蚕蛾,它们习惯待在林中高树上,如同虚无缥缈的绿色幽灵。)“一晚上的觅爱之旅累坏了吧,”她数落道,“这就是你的下场。”可它又有什么办法呢。整个天蚕蛾科,包括她所欣赏的玉米天蚕蛾与月形天蚕蛾,都是只在幼虫时期吃东西,因为成蛾没有口器。卢萨想,这简直就是一场无声胜有声的极致浪漫——饥饿的蛾子与死亡赛跑,在暗夜中寻觅伴侣。
她小心翼翼地拎起奶桶,看来奶皮子凝得不错,可以挑出来了。牛奶满打满算只有一加仑。他们只养了一头奶牛,用它的奶来制作科尔爱吃的黄油和奶油,而且现在也只在傍晚挤奶。卢萨提议废止凌晨四点挤奶这项极为不便的成规时,每个人都大吃一惊。她会整夜地把奶牛和牛犊关在谷仓里。甚至将母牛和牛犊一起放牧。如果周末她要开车去列克星敦,便压根儿不去挤奶。(会不会有科学家来考虑这些事呢?)等到卢萨想要牛奶了,只需将牛犊赶往牧场,不让它和母牛待在一起,那么傍晚时母牛的乳房就会胀鼓鼓的。科尔的姐姐都不赞成这种取巧的方法,卢萨却甚觉合意。如果她们从小劳碌惯了,一天要挤两次奶,那和卢萨无关。她有自己的行事方式。不到一年,她就把农场里的活计打理得井井有条。科尔最爱吃她做的饭菜,连他母亲也被她比下去了。此刻,她站在水槽边,将撇乳勺浸在牛奶里,注视着细腻的乳脂缓缓溢过勺缘泛出若有若无的淡绿色,她灵光乍现:屋后菜园里的菠菜已经长好待收,去摘一大棵,连同蘑菇片一起放黄油里炒,再放上一片月桂叶;而这些乳脂可以做出香喷喷的汤,科尔就爱喝这汤。中午他回来吃饭的时候,这些菜都可以做好。所以,现在她得集中心思烧汤,最好别再和他争了。
但科尔不愿罢休。“卢萨,那你为什么不给报纸写园艺专栏呢?”他一边吃早餐一边激她,“正好可以教教我们这些傻头傻脑的乡巴佬。”
“科尔,我现在得专心干活。我们还有必要吵吗?”
“是没必要,亲爱的。实在抱歉,”他说,但没有丝毫抱歉的意思,“我没在好地方待过,没见过在房子里养狗、在窗台花箱里养花的那种世面。”
“你还有完没完?列克星敦并不算好地方。只是那儿的人会读很多书、写很多东西,而不是跑到树篱里干掉忍冬。”
“他们用不着那么做。他们根本就没有树篱。城里人的院子,我也都见过,每家每户的花草枝蔓不也都是齐刷刷地被平整的人行道给干掉了吗?”
达尔文观察到,许多种类的蛾子,都是雄蛾喜欢栖息于开阔处,而雌蛾喜欢待在暗处。她和科尔不也正符合这种生物学上的陈规旧俗吗?雄性和雌性不也都各自遵循着彼此的天性吗?她将视线从瀑布般流泻的乳脂上移开,抬起头,琢磨着该如何平息他们之间的这场争执。
“我并不是个纯粹的城里人,只有某一部分算是吧。”她平静地说道。他们争来争去的那些话从没说到点子上。他只是一味地将她置于她根本无法选择的那个阵营里。他怎么能理解,她的整个童年时光,在太阳下晒得皮肤黝黑、满脸雀斑,虽只能待在草坪上,却一心向往牧场的梦想呢?他怎么能理解,她小时候也热衷于捉蝴蝶和捕蛾子,在彩图书里把它们的介绍看了又看、把那些图片摸了又摸,满心盼着能在荒野里寻找和追逐它们的愿望呢?
他把指节扳得咔咔响,举起双手抱住后脑勺。“卢萨,亲爱的,你能把那个女孩带出城市,但你没法将城市从那个女孩的心里移走。”
“胡说!”她朗声说道,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还真以为自己很聪明?她一时没控制好撇乳勺的角度,放得过低,都触到桶底了,她刚刚撇好的乳脂又滑开来,融入了牛奶。得再花半天时间来分离了。她把撇乳勺往水槽里一扔。“为了这一天,我在学校里待了整整二十年。”她转身面对着他,“我很遗憾,我所受的教育并不能使我好好适应这里的生活。这儿的动物只有两种下场,要么被吃掉,要么被当作靶子干掉。”
“你忘了它们还能当‘诱饵’。”他慢吞吞地说道。
“说这话有意思吗,科尔。我在这里很孤单。你根本就不明白。”
他拿起报纸,把它折到刊有牛肉价格信息的版面。好吧,合该这么结束。她的孤单是她自己的问题,她心里清楚。除了科尔,和她讲过话的全都是列克星敦人。当他建议她在这儿多交朋友时,她脑中浮现的都是她在克罗格超市内见到的那些睁着天真的大眼睛、顶着夸张发型的女人。结果,她也只能给以前实验室的同事阿莉和哈尔打电话,聊点小镇生活的八卦。但近来,他们也开始对卢萨有些不待见了,毕竟电话费有点高得离谱。到底怎么啦?你不开心,那就走啊,你不也长脚了吗。趁着还能重新拿到研究经费,赶紧回来吧。
她着手给盛牛奶的器皿消毒,设法不去想阿莉和哈尔。她以前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太不一样了,她甚至没法一边过着眼下的生活,一边回想过去的另一种生活。就算只是尝试着回忆一会儿,她也会觉得局促不安。于是,她就通过反复默念那些古老祷文似的名目来让自己平静下来:Actias luna、Hyalophora cecropia、Automeris io,月形天蚕蛾、刻克罗普斯蚕蛾、玉米天蚕蛾。这些天蚕蛾科的大蛾子有着柔软如丝的翅翼,以诸神的名字[1]生活在西布伦山区的浅壑深谷和绵延高丘之间。这里的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在他们睡着的时候,是哪种蛾子的翅翼拍打了他们黑乎乎的窗棂。
还有一件事,她没法开口说——她的受教育水平远超她的丈夫。科尔的标准玩笑模板是:“我太热爱上学了,所以每个年级都念了好几遍。”卢萨从来就没把他的这种自轻自贱当真过。他们在肯塔基大学初次见面时,她就看出他也算是个自学成才的学者。当时科尔是去参加一个害虫综合管理培训班。县里的一帮农夫筹措了一笔学费,将科尔派到了列克星敦。他们知道他并非哗众取宠之辈,相信他会带回些真材实料。他们的这种信任很有道理。他并未随波逐流地认为卢萨博士后研究助理的地位有多了不起,倒是向她提了好多问题。他发现卢萨对麦蛾简直了若指掌,这种蛾子是导致谷仓里谷物被蛀食的罪魁祸首。他那双湛蓝如夏日晴空的眼睛于是开始整天围着她转,让她觉得既惊慌又受用,到底是哪种感觉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带他去参观了实验室以及她父亲设于同一幢楼内的规模更大的研究室,她父亲研究的是苹果蠹蛾的费洛蒙[2]现象,这种蛾子是出了名的苹果树害虫。实验室里的蛾子被关在玻璃盒内,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科学家们设法释放出费洛蒙诱饵,干扰雄蛾的求偶行为。于是,它们的处女新娘只能徒然地在全球各地的苹果树上产下无害的空卵。
后来(并非频繁地),卢萨和科尔在她位于欧几里德路的家里睡过几次。科尔做起爱来像个农夫,但这不是在说他粗俗。相反,他在身体方面很有一套。他为她身上散发的泥土气息沉湎着迷,他用毛茸茸的嘴唇搜寻着她的柔软湿润之所,翻转她的身体如同翻动新鲜泥土,以使之迎接新生的荣耀。她总觉得自己身材矮小,曲线犹如沙漏,不会有人当真喜欢。但在这个靠双手判断动物哺养能力的男人怀中,她却有了焕然一新之感。他终于让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也是性感撩人的。
她告诉他动物会以气味为线索来寻找和确定伴侣。就是费洛蒙。他听了乐不可支。“那就是性喽。你们这些人整天待在实验室里,就是靠干这个拿钱的啊。”
“罪过。”她说,“我研究的是蛾子的爱情。”
他对蛾子的爱情颇感兴趣。她告诉他,现在看来就连人类的某些行为也是在费洛蒙的影响下做出的,尽管大多数人对其中的微妙关节并不在意,他却觉得益发兴味盎然。科尔应该会感兴趣的,她想。科尔曾将脸埋入她皮肤的每一处折痕,深深吸入她的气息。如果他和蛾子一样,便可用他羽状的触须搜寻她周身散发的气息,他会从腹部翻转出机巧精密的分枝状发香器,催动诱惑的气味将她召唤回来——他只会对性更加情有独钟。
他曾问她:“要是你无缘无故地爱上了一个人,就是这么回事吗?都是因为费洛蒙?”
“也许吧,”她回答道,“有可能。”
而后,他翻身仰躺下来,十指交扣,抱于脑后,正好给了她切近观察他的机会。他骨架硕大。他的肩膀、双手,他宽阔平坦的腹部和胸膛——处处都使她觉得自己竟然如此娇小。在她的床上,竟赤身裸体躺着一个乐呵呵的巨人。
“那告诉我,”他说,“为什么女人要想尽办法掩盖自己身上真实的气味呢?”
“我不知道。”当然,卢萨之前也对这个问题感到疑惑。就连剃尽腋毛也能挫败那个生物学上的目的。而阴毛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增加气味分子的扩散面积。她对他说过这个。
“和科学家女士睡觉,还真是麻烦。”他一本正经地说着,冲她微微一笑。她已开始担心再也看不到这张脸了。要是他真这样想,那就糟了。那样一来,他很快就会离开,他明朗而热切的硕大身躯,他那新剃出的经由下颏中部直抵性感双唇的道道须痕,都将一去不复返。他的胡须使她想起了花儿咽喉深处的蜜源标记,为蜜蜂指引着花蜜所在的甜蜜通途。
她那间位于欧几里德路的公寓看来让他住得很舒服,培训班结束后,他又待了两天才走。事实上,他们几乎没怎么下过床。她只能给实验室去电,说自己突然病了。他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差点就想问他——并非出于心计,而是纯粹好奇——是否惯于和刚结识的女人睡觉。但卢萨问不出口。第二年,他向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势,以致他来访的那几次,她又开始排卵了。她对此很注意,唯恐自己会挺着大肚子举行婚礼,让他家的亲戚幸灾乐祸地拿来消遣。对于像科尔姐姐之类的人,她母亲有过一个说法:“长着十根手指,却只能数到九。”
此时,科尔已吃完早饭,点起一支烟。他抬头扫了一眼卢萨,发现她正凝神注视着他,不由得心里一惊。“怎么啦?”他问。
“我刚才在想我们以前的感情有多好。”
“对了,我忘了告诉你。赫布今天上午晚些时候会来借压力喷洒器。他自个儿会去库房里找的,到时你看到了可别大惊小怪。”
她怒目而视。这是科尔的典型做派,一旦涉及感情,他就装得没心没肺。“我不想让赫布进我们的库房,”她断然回道,“看来我还是亲自去仓库给找出来得了。”
“为什么?赫布知道压力喷洒器长什么样。说来也真是的,当时他劝我买了那玩意儿,现在他倒用得比我还勤。”
“他来找,肯定会乱翻我收好的那些漏斗和捕虫网,再向玛丽·埃德娜添油加醋地乱说一通,埃德娜跑去和洛伊丝、埃玛琳八卦一番,洛伊丝和埃玛琳转而又跟汉尼-梅维丝风言风语。所以,谢了。”
科尔往椅背一靠,笑了。“三个最有效的传播方式就是:电报、电话、告诉怀德纳家的女人。”
“我觉得这真的很搞笑。她们以前最喜欢聊的话题竟然是我。”
“她们也没什么恶意。”
“你真这么认为?”她摇了摇头,转身背对着他。她们就是想让她不自在。打一开始,她们就是这样。去年六月她成了怀德纳家的女主人,她们很少和她说话,却总喜欢背地里说她闲话。卢萨尚未踏足克罗格超市或这里的五金店,就已经尽人皆知,这个来自列克星敦的女孩喜欢跪趴在客厅地板上给虫子起名字,而不是直接把它们蹍死。
“我那些姐姐们要干的事儿多着呢,不会无聊到坐在一起说你坏话的。”科尔坚称。
“你那些姐姐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叫什么。”
“好啦,卢萨。”
“那你去问她们。要是她们有人能说对,把卢萨·马卢夫·兰多夫斯基全名都说对,我就给你十美元。她们是存心不记我名字的。你以为我在说笑?洛伊丝就曾明确地告诉奥达·布莱克我娘家的姓是祖基尼[3]。”
“现在肯定不会这样了。”
“奥达一直在唠叨,说她看出来了我这么着急要和你结婚,就是为了去掉娘家的姓。”她注视着他的表情,想看看他是否明白这是一种羞辱。他们结婚后,卢萨还保留着自己的名字。但无论是否保留,最终都变得无关痛痒——这里的每个人都叫她怀德纳太太,就好像根本不存在卢萨这个人。
“好吧,就算她们全心全意地看不上你,”他耐着性子说,“可洛伊丝还是邀请我们在阵亡将士纪念日去她家参加阖家宴。她还想叫上我们下午一起去墓地,给爸妈上坟。”
卢萨歪着脑袋,很好奇。“她什么时候来电话的?”
“昨晚。”
“邀请了所有家人?怎么可能?她家的厨房也就电话亭那么大。”
“以前没有乱扔的衣服和塑料玩具鸭的时候,要比现在大多了。”
卢萨只能笑笑。
他比画着。“这儿就是厨房。你为什么不请人来这儿坐坐?”
卢萨定定地注视着他,几乎惊掉了下巴。
“嗯,怎么啦?”
她摇了摇头。“你怎么能装聋作哑到这种程度?我怎么可能坐在那群满面阴云的女人中间,还得假装阳光灿烂的样子?”
“你说什么呢?”
她走向餐厅角落的柜子,取了只挺特别的瓷盘回来,就像举了张识字卡片。“这对你没什么意义吧?”
“这是你结婚时带来的瓷盘。”
她的瓷盘,没错——以前是她家的,英国式样,上面印着精致的手绘植物画,花朵和它的授粉者。然而她们难道一定要对她钟爱的每一样东西都嗤之以鼻吗?“去年七月,我们新婚刚一个月时,我在这儿举办的晚餐会上发生的事,你肯定不记得了吧?是你的生日派对,我花了两个星期准备好所有菜品,没有人帮我,这是我第一次想要给你的家人留下好印象,虽然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