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纵情夏日(出版书)》作者:[美]芭芭拉·金索沃/译者:张竝【完结】 > 纵情夏日.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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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芭芭拉·金索沃/译者:张竝 当前章节:1532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23

“我不记得。”

“我来帮你回忆。说说你的大姐,想想当时的画面。她就坐在那把椅子上,蓝色头发,脸上的表情像干酪一样僵硬,抱歉我这么说。我就是用这只盘子给她端上了晚餐,就在这儿。”

他笑了。“我记得玛丽·埃德娜咬了口土豆,好像看到了下面有只黑寡妇,就尖叫起来。”

“是天蛾的翅膀。是绘着天蛾的画。我没有画黑寡妇的瓷盘。她也没有尖叫,她只是放下叉子,像具尸体那样交叠着双手,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接受我的邀请了。老天,甚至感恩节都不来,科尔。在你们家,在你有生以来,你和你那些姐姐们每年都会聚在一起吃感恩节晚餐,可自从你老婆冒天下之大不韪,让玛丽·埃德娜陛下浑身不爽之后,她们就不再吃了。”

“那就别邀请玛丽·埃德娜,请其他人吧。她一向喜欢倚老卖老。”

“玛丽·埃德娜不来,她们都不会来。”

他耸了耸肩。“那好吧,也许她们这些乡下人就是没法理解为什么要把虫子和稀奇古怪的拉丁语印在盘子上。也许,她们害怕用错叉子。”

“去你的,科尔。要是你们都喜欢嘲讽我,那就去你们全家。”她感到脸上一阵热辣辣的烫,还差点气得顺手砸了盘子,但那动作全然不是这么回事。这盘子似乎比婚姻更贵重。

“天哪,”他愤愤地说,“她们警告过我,千万别娶红头发的女人。”

“Shuchach!”她嘟囔着,从牙缝中挤出一个刺耳的阿拉伯语辅音,便踏着重重的步子走回餐厅把盘子放好。卢萨流了泪,这让她觉得很难堪。她的邀请遭到冷待的事竟然还令她心痛不已,这着实让她感到羞耻。去年太多次,她挂断电话,在客厅的编织地毯上一圈又一圈地绕着踱步。她这个拥有昆虫学学位的成年已婚女人,竟像个孩子似的哭得稀里哗啦。她们怎么看她,她为何要如此在乎?投身于昆虫研究的女孩都懂得不去理会公众的意见。但无论以前还是现在,她始终无法忍受的就是那种含沙射影,认为她就是个活宝,是个愚蠢的女人。回首往事,令卢萨深感害怕的是,她也曾如此评判自己的父亲,她也曾怀着无知的怜悯把他看成一个说话尖刻、不谙世事的人,一辈子只知埋首于充满乙醚味的消了毒的实验室里苦苦钻研。尽管祖上都是农民,但她父母对具体的农事一窍不通。如果非要找到一点他们与农牧生活的关联,也就是周日驾车穿过费耶特县东部放养赛马的牧场这点体验吧。

卢萨想变得截然不同。她渴望以自己对爬虫的热爱以及为之付出的汗水来震惊世人。她仍能感觉到体内自儿时起便跃跃欲试的热望。正如那个在盛夏炎暑中也贪恋着野外的小丫头,看着镜中自己原本草莓金色的头发变成一缕缕湿漉漉的深棕色卷曲发丝贴着脸庞,得意地倾身弯腰对着镜子呼出一口热气。成为女人后,她迫不及待地抓住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成为农夫的妻子。

她从未料到这种怪异的、暮气沉沉的家族遗风竟会一路跟着她来到西布伦。在这儿,她的新亲戚们把她和她的娘家人看作傻瓜,竟会特意把害虫养在玻璃瓶里。

她返回厨房,没有再看科尔一眼。如果他觉得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那她也没问题。“好吧,”她说,“别用画了虫子的盘子给怀德纳家的人盛饭菜。我会记住的。还有,伟大的害虫杀手赫布来我家库房搜缴压力喷洒器时,要敞开大门任其进出。”照卢萨看来,赫布和玛丽·埃德娜堪称绝配:两人都那么高高在上、自以为是。

“你到底什么意思?”科尔问。

“你知不知道汉尼-梅维丝昨天告诉了我什么?她说有一次,赫布在他家牧场围栏上方的树林里发现了一窝郊狼,是一头母狼和一窝嗷嗷待哺的狼崽子。她说他就站在狼窝里,对着它们的脑袋,一枪一个全给崩了。”

科尔茫然地看着她。

“是真的吗?”她问,“你知道这事吗?”

“提这事干吗?”

“是什么时候的事?最近吗?”

“不是。我想是去年春天。是你妈生病那会儿。肯定是在婚礼之前。所以你不知道这事。”

“哦,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所以现在也无所谓了。”

他叹了口气。“卢萨,它们毕竟是食肉动物,还在奶牛场上方搭了窝。不然你觉得赫布该怎么做,让那窝狼把他家的老底儿都吃了不成?”

“不是狼,是郊狼。”

“不都一回事。”

“不是一回事。这里离大峡谷差不多有两千英里,而这里竟然出现了郊狼。你觉得不会有任何人关心这个问题吗?”

“我觉得赫布只会关心郊狼要吃什么。比如新生的犊子。”

“就算那真是郊狼——我很怀疑这一点,毕竟赫布是近视眼——说实话,我还怀疑他是否射中了它们。我敢打赌他没射中。我也希望他没射中。”

“赫布·戈因斯的枪法好得惊人,在这一点上可没什么好争的。但要是你想知道我的看法,卢萨,那我告诉你我希望他射中了。”

“你,还有县里的每一个人都会这么想。我知道。就算赫布没射中,也总会有人会射中的。”她真希望自己已经穿戴整齐。她只是觉得这一身睡袍似乎让自己显得太脆弱,没什么说服力。她往门廊走去,纱门在身后砰地关上。她将牛奶放入冷藏室,再行分离,抬头发现那只玉米天蚕蛾还悬在门廊的窗纱上。她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那扇窗纱。“还是飞走吧,”她说,“昆虫在这儿不安全。”她看着蛾子张开翅膀,展露出西瓜红色后翅和那翅上一双惊人的黑色眼斑。猫头鹰的眼睛,她心想,实在是像极了。一只可怜的小鸟张着嘴巴想把蛾子一口吃了,却猛然被那双眼眸盯得一愣。这令人快乐的古老生灵,充满了惊喜。

她返回厨房,双手各提了一罐去年夏天的番茄。汤做不了了,她要做“imam bayildi”[4]。这是一道清真素菜,需将时蔬杂烩填装进事先挖空的茄子里。她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这份食谱,相比牛奶,卢萨更爱这个。科尔对这种土耳其烤茄子不怎么感冒。他甚至对通心粉也持怀疑态度,他称之为“艾大利”菜。但乳脂没弄好,都是他的错,所以,就让他吃外国菜吧。我真是太堕落了,她心想。身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学者,她曾被授予系里最令人艳羡的研究生奖学金,如今却只能通过心怀怨愤地烧烧菜来发挥她对世界的影响力。

而科尔,这个气得她发抖的大块头仍坐在桌边,抽着烟。苍白的弧形烟灰好似一缕柱状星云停在他的左手和烟灰缸之间的深色桌面上方,那丑陋的马口铁烟灰缸几乎是半悬在桌沿外的。面对这番场景,她只想将之揉成团赶紧扔掉了事。科尔到现在都没去开拖拉机赶牛,他平常可不是这样。天亮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一个小时了,都已经日上三竿了。他是存心要气她吗?

“赫布要压力喷洒器干什么?”她问。

“我不知道。不对,我多少知道一点。他说要在教堂清理什么东西。好像是墙上被筑了蜂巢,玛丽·埃德娜是这么说的。”

“哦,太好了。要在教堂里消灭上帝的造物。上帝没让赫布和玛丽·埃德娜去掌管诺亚方舟,真是明智。否则他们会先用烟熏死一部分生灵,再淹死剩下的。”

他没有再笑。“亲爱的卢萨,在你的家乡,也许人们会认为教堂里到处是蜜蜂是件好事。大自然在一个地方销声匿迹五十年,那儿的人们就会多愁善感地把它当作素未谋面的至亲,为它哀悼。可在这儿,大自然活得好好的,身强力壮,还喝得醉醺醺,到处闯祸。”

“我的丈夫是个诗人啊。大自然竟变成酗酒成瘾的疯汉了。”

他摇了摇头。“情况就是这样。你每天都得说服它往后退个两步,否则,它就会放马过来,接管一切。”科尔总能轻而易举地避开她屈尊俯就的反讽。他自有一种“你怎么说我都不生气”的从容语调,把卢萨气得想要尖叫。

“接管什么?”她说道,强抑着怒火,“你是大自然,我也是大自然。我们拉屎,撒尿,生孩子,搞出一堆烂摊子。就算你让忍冬在你家谷仓边上生长,世界也不会终结。”

生孩子?我怎么没发现我们有孩子?他的眼神在说。可他问出的话是:“既然在野草还没长出来的时候就能把它掐断,为什么还要忍受它到不可收拾的那一天呢?”

他们对彼此说的每一个词都是错位的,词语背后的每一条事理都变得无法言说、无处归位。他们的善意僵化如一潭死水,他们的玩笑话全成了老掉牙的陈腔,已没法再用。卢萨扔下洗碗布,这陈词滥调的对话让她喘不上气。“祝你在林子里过得开心。我要去给你洗衣服了。你的烟把厨房里熏得难闻死了。”

“你虽然咒骂烟草,但你也得想想是去年的收成让你买到了新的洗衣机和烘干机。”

“Yil'an deenuk!”[5]她在过道里吼道。

“要是我的艾拉伯妈妈教我诅咒骂人,我肯定不会引以为傲。”他回敬道。

艾拉伯妈妈,波兰佬爸爸——他这明摆着是在和她对着干,和他家里人没什么两样。可她不也嘲笑过他的口音和出身吗?不过说实话,他们原本都不是这类人。日积月累的蔑视轻慢交错纠缠,再也无法厘清——就算她和科尔结婚百年,他们仍旧会不明就里地争个不休。她觉得又沮丧又挫败,在楼下各个房间砰砰砰地走来走去,收拾乱扔的衬衫和袜子(有些是她的)。忍冬和烟草,有什么好吵的,可他们还是吵了。结婚不到一年,他们已经学会一场接一场地争论,无休无止。就像小溪流往山下,汇聚在山谷,然后溢出溪岸,浸入车辙,又流回谷底的溪床。争论像水一样填满婚姻,总是流经一切,虽无嗅无色,却充满了噪音。

苦溪,那条溪流的名字,还有他们农舍后面的一直绵延到国家森林公园的山谷,人们将这里称作苦谷。太棒了。是我太年轻,竟对这苦涩毫无察觉。她心里想着,吃力地走上楼去收拾余下的待洗衣物,而他则出门去饲草田尽头犁地了。再过十年,会怎么样?难道她真的想就这么一辈子待在农场里?到手的鸟儿在那一瞬间就丧失了神秘感。如今,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跨境邮购的新娘,勉勉强强过了婚礼这一关,却已想不通自己怎么会离开生长的城市和心爱的事业,跑到如此逼仄的乡村,给农夫做老婆。

五月九日上午十一点,楼下的烘干机嗡鸣着,卢萨坐在卧室的大窗旁读书。仅仅过了四个小时,她的生活却已转到一件小事上:她那年轻的丈夫伸出强壮的手臂攀下花枝,浓郁的香气徐徐升起。她已经忘了这事,忘了他们之间的感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有那么一瞬间,她的心中不再盛满那无休止的语言,却充满了某种新的情感。即使他再也没有回到这栋房子,即使他穿过田地时像许多本地农夫一样,因这里崎岖陡峭的地势而发生了拖拉机事故惨遭不测,她仍能凭着远处飘来的阵阵芬芳,以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找出科尔的位置。

卢萨纹丝不动地坐在那儿,心中满是惊奇:蛾子就是这样交流的。它们靠着气味便能隔着田野互诉衷肠。蛾子没有口器,不可能说错话;配偶在或不在,互相都心知肚明;即便置身黑暗之中,仍能寻得彼此。

又过了几分钟,她的双手仍旧一动不动地搁在书上。她在想象,那究竟是怎样一种语言,可以只传递爱情和朴素的真理。

十天后,婚姻就会走到尽头。当这一天来临,卢萨会回溯到她坐于窗旁的那个时刻,去感受那已知未来步步逼近时的彻骨寒意。

事实上,没人会认为那是一个征兆。科尔的拖拉机并未翻倒。杀死他的也并不是烟草,甚或都不是由抽烟引起的。她本该让他享受一天抽两包的乐趣,毕竟从长远来看,无论他想抽多少都没有什么差别,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长远。不过,还是得部分地归咎于烟草的不景气——由于烟草价格低迷,他不得不找了份兼职,为南方合作社运送谷物。卢萨心里很清楚,这份兼职让他这个农夫羞愧难当,尽管整个山谷没有一户人家可以仅靠那点收成度日。但对科尔来说,他的挫败感不仅源自他的农牧本行在经济上捉襟见肘、独木难支,也因为两人的感情危在旦夕。他极其不愿远离农田,哪怕只是穿过蓝岭往南驶入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晚上的时间。她告诉过他,他们可以想其他法子赚钱——比如用来年的牲口做抵押来贷款。但他不信任贷款这回事,新买的拖拉机已经让他们背了一身债。她还可以去富兰克林的社区学校教书。(这是否也会让他觉得丢脸呢?她也说不准。)她倒是一直在琢磨这事,想象着自己在生物实验室里给一帮奶孩子的学生讲课。可没过多久,县里的警长就驾着车来通知家属出事了。

那天,天刚蒙蒙亮,空气湿漉漉的,一切还在混沌惺忪之中,静谧无风,杳无气味。五月十九日,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天。出了这事之后,这个日子便再也不会无声无息。那时她站在楼上同一扇大窗前,看着雾气从田野那头升起,沿着树篱往山上飘去,犹如古老河流的幽灵,因不必再受引力的牵绊而任由自己的条条支流向天空飞升。这些天清晨,科尔不在家,她独自醒来时,总有种奇怪的感觉:她自由了。似幽灵一般自由自在,脱离了躯壳。她凝神望向院子中央,狂欢了一夜的昆虫正披着黎明前的阴影躁动不休,夜蛾正追逐着这最后一抹夜色疯狂地绕圈飞行,寻觅配偶。

当她看见蒂姆·博耶的车子和车身上的标志时,便知道出事了。如果他只是受了伤躺在医院里,蒂姆完全可以在山脚下通知一声了事。他还可以先告诉洛伊丝或玛丽·埃德娜。这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任务——得亲自通知妻子。她明白是为什么。具体的细节不得而知——事实上,有些细节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尸体受损的情况,会跟他姐姐、姐夫详细说明,但对做妻子的永远也不会说。不过她已了解了足够多的细节。

终于来了,她心想。看着长长的白色车子缓缓驶上车道,听着沙砾经车轮碾压移位发出的噼啪声,她只觉得身子发冷。从现在起,一切都将改变。

此言差矣。她并非是从得知科尔已死的那一刻才做出往后要如何生活的决定。早在她坐于那扇大窗旁读书时便已暗下决心,正是在那个时刻,她收到了他传来的那则无言的信息——那越过田野扑面而来的芬芳。

[1]Luna是古罗马神话中的月亮女神。Cecropia是古希腊神话中雅典的创建者,拥有人的身体、蛇的尾巴。Io是古希腊神话中宙斯的情人。

[2]一种与性有关的荷尔蒙,来自生物吸引异性的自然本能,学名“信息素”。

[3]原文为“zucchini”,不作姓氏音译时意为西葫芦。

[4]土耳其语,直译为“伊玛目昏倒了”,意思是这道菜好吃到令人昏倒。

[5]阿拉伯语中一句骂人的话,意为侮辱对方的宗教信仰,是阿拉伯语中最难听的一种辱骂。下文中科尔故意将“阿拉伯”说成“艾拉伯”,是对卢萨的回击。

3 老栗树

当了八年的鳏夫,加尼特仍会时常晕头转向地醒来,一整天都迷迷糊糊。他觉得都是因为这么大的床上竟然空空荡荡。女人就是锚。没老婆,他便转向上帝寻求安慰,但有时候仍需要看看窗外的风景。

加尼特慢慢坐起身来,朝着光亮弓身凑了过去,眼前的景象与其说是他看到的,不如说是早就铭刻在他记忆中的。潮湿的山谷弥漫着灰色的晨雾,趾高气扬地缓缓上升着,就像老太太迈过水坑时颤悠悠的裙边。那边有一间仓库和一座用板条拼筑的谷仓,还是以前他爸爸和他爷爷搭建的。青草覆顶的根菜地窖窖口仍旧在山坡上鼓凸着,粗石外立面上凿了两扇窗,犹如一个老头脸上的两只眼睛,从山坡那端愣愣地往外瞅着。加尼特这一辈子,每天清早都会向山坡上的那老头打个招呼,老头的下巴上爬满了常春藤胡子,厚厚的羊茅草额发垂到眉眼上。小时候,加尼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变成老头子,还会继续日复一日地瞅着眼前的景象,而且死活都离不开它,就像小孩子总爱在兜里揣一颗象征幸运的光滑的栗子,整天摩挲着这护身符,只要它在兜里就觉得心安。

鸟儿开始了晨间大合唱。已是仲春时节,它们也全都长大了。今天是几号,五月十九号?这些鸟儿全都羽翼丰满了。他悠悠然听着。祝婚歌,数年前他就在心里起了这个名字。那是夫唱妇随之歌。有草地鹨、石鵖、田雀鹀、靛彩鹀,所有的鸟儿都朝晨曦仰着脑袋,将心中的渴念化成清澈的求偶之歌。加尼特用手托着脸,就这么待了一会儿。小时候,他亦从没想过到了这把年纪,歌声已去,心却还在颤动。

4 捕食者

她盘腿坐在门廊地板上,梳着头发,聆听当天刚刚开始的大合唱。一只黑白相间的鸣禽远在晨曦初露之前即已欢唱,一声声尖利的“斯威特,斯威特!”刺破了她的睡眠。迪安娜能想象得出它就在屋外,绕着白杨树的树干转圈,朝着初现的晨曦歪着那斑马纹的小脑袋,用高亢的嗓音将昨日从日历上撕下,撞开充满爱欲的夏日。被这歌声惊醒后,她套着睡衣,光脚冲向门廊,此刻搁在膝头的梳子则是后来碰巧想起来才拿上的。她得好好听听这歌声:纵情夏日,这旺盛的繁殖季。夏日盛大的激情将令万物沸腾欢愉直至精疲力竭。但只要有灵活翻动的双翅,或规律跳动的心脏,抑或是在土中蜷曲待展的种子,但凡这世间的活物,都难以抑制地迎接着夏日的来临。

黑白相间的鸟儿欢唱声乍起,其他鸣禽也很快惊醒。她先听到了黑枕威森莺的一段切分节奏的乐句,以弱拍收尾,像是开了个不错的玩笑。接着,黄腹地莺一本正经地唱起了啭鸣颤音。此刻,灰色的微光正自天际渗入,她是透过黑黢黢的树木枝杈才窥见了这微光。山谷的形状不偏不倚,两侧群山峭壁连绵,树木耸峙入云。如果你满心巴望着悠长的白昼和灿烂的阳光,小木屋就不是个好地方,但世上没一个地方能有这般动听的晨曦大合唱。在求偶的旺季,此等乐音就如同大地在放声歌唱。一待阳光将鸟儿接连唤醒,这歌声便会逐渐升高:随后出场的是黑冠的卡罗山雀,一开始兄弟姐妹们只是各自定调吹起口哨,继而渐渐合拍。任何一只卡罗山雀都能辨明这些音调,但人耳很难做到,尤其在这样的大合唱中还有其他种类鸟儿的鸣声。迪安娜微笑着,她听出了第一只加入合唱的棕林鸫的歌声,那声音犹如拇指拨过梳子的齿尖。在她的孩提时代,最初俘获她的正是这种鸟儿的鸣声,而非每天清晨农舍窗前草地鹨或麻雀的歌声。但棕林鸫是栖息在高海拔地区的候鸟,她只有在山上或跟着爸爸外出钓鱼时才能听到它们的歌声。也许,在她跟去钓鱼之前从未真正听过鸟鸣,而钓鱼的大多时间都是在树林里默默地等待着,很少有鳟鱼上钩,话也说得不多。她若是问,爸爸就随口胡诌,说“那是梳子鸟”,而她则顺理成章地把这鸟儿想象成梳子形状的生灵,浑身亮粉色。许多年以后,当她在《彼得森野外指南》中见到这种外形普普通通的棕色鸟儿时,不由得一阵失望。

晨曦大合唱此时已演变成一种啸歌,无数雄鸟正对无数沉默的雌鸟诉说着绵绵情话,雌鸟则挑选着如意郎君,准备使这世界焕然一新。如果你无法捕捉到某种鸟儿独特的歌声,那听来就是一片嘈嘈切切:玫瑰色胸脯的松雀吟唱着甜蜜复杂的十四行诗,绿鹃反复咏叹着一组八分音符的三连音,还有棕林鸫犹如交响诗的歌声。多亏了棕林鸫,迪安娜对这片树林才有了清晰的认识,它们的鸣叫是她沉思时的背景音,亦能帮她确定自己在森林里的方位。再过一小时,晨曦大合唱将渐渐停歇。但棕林鸫会一直歌唱至朝阳升起。待到傍晚,甚至只是阴云浓重的正午时分,它们又会放声高歌。南妮曾在信中问她怎么能在冷清寂静中独自生活,迪安娜是如此答复的:人声一旦停歇,世界并非静谧。棕林鸫就是她的陪伴者。

迪安娜想起住在山下谷中的南妮,不禁微笑起来。南妮喜欢和邻里唠家常。她是个独立自主的老太太,但只要有机会她仍喜欢与人闲话聊天。就像节食者会一个劲儿地去柜子里翻找藏好的饼干。也难怪她会如此担心迪安娜了。

此时的天空阴沉沉、白茫茫的,云层痕迹驳杂犹如老旧的瓷盘。鸟鸣声也一茬接一茬地消停下来。很快,陪着她的就将只剩下棕林鸫的歌声了,当天余下的时间也都将如此。数只林山雀和黑顶山雀正聚于野樱树下,距她的木屋十几码远。那儿有一块平坦的大圆石,她总是会在上面撒些鸟食。之所以选那儿,是因为她从窗口就能一目了然。于是整个冬天,她都将鸟食撒在那儿——订购的鸟食五十磅一袋,每个月和她所需的各类杂货一同送来。森林服务处从未多问。并没有规定要给山雀或主红雀喂食,但政府显然十分乐意采取任何可以保证护林员度过漫漫冬季而不致精神失常的措施。至于迪安娜,鸟食就能解决问题。飘着雪的二月清晨,她时常坐于窗旁桌边,喝着咖啡,观察麇聚于屋外的色彩斑斓的鸟儿,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她着实羡慕鸟儿在凛冽的寒冬时节仍是这般自由自在,甚至还羡慕它们自以为是的奔忙和喧闹。鸟儿从来不会质疑自己在宇宙中心的位置。

既然已是五月的第三周,芽儿应该正在冒出,各种啃叶子的昆虫也很快就会悬满树梢。无论在什么地方,这些叽叽喳喳的小小拿破仑总能找到吃食。但它们极有可能已对她撒的吃食上了瘾,而她也对它们的身影上了瘾。近来,她一直在考虑要给那顶印有护林熊[1]标志的帽子掸掸灰(国家公园管理局和森林服务处各发了一套制服给她——这样的混合工种难免会遇上这样的小差错),然后在每天清晨把帽子放到圆石上,将种子撒在帽缘上,鸟儿就会习惯于飞到上面啄食。久而久之,某一天她戴上帽子时,就能在脑袋上顶着一群山雀走来走去。这么做没什么目的,纯粹是为了发傻取乐。

她已将头发梳顺,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发丝如瀑布般自肩头泻至后背,披垂到她安坐其上的门廊地板,便自然卷折起来,如水花般环绕在她身周——那是一挂深茶色的瀑布,闪烁着银色的光泽。银丝一年比一年多,茶色发丝则一年比一年少。丈夫(那时就已经是前夫了)曾问她为什么要搬往山上,她说这样就不用剪掉头发了。显然,对年过不惑的女人而言,活泼自信的短发才是处世之道。但他可能没明白她的玩笑话,还以为这是迪安娜从娘胎里带来的某种虚荣心,其实不然。她很少留意自己的头发,大约每周只有一天会散开辫子,就像撒开一只无人照管的猎犬。她就是不喜欢那些处世之道,也不想去在意自己的年龄,或任何人的年龄。每周剪一次,每月剪一次?要把头发摆弄成什么样子,谁高兴操心就操心去吧。迪安娜对这些真的是一窍不通。她千方百计想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各种各样女人的迷思划清界限。比如说眼影:这工具是派什么用场的?会疼吗?到底其存在的目的何在?她从没正儿八经地理过发。爸爸还算明智,知道不能带女儿去男士理发店理发。等到他认为必须带她去剪个像样的发型了,却又抽不出时间。就这样,她满头厚实散乱的头发一直长及膝盖。她在头发上耗的工夫,多是把缠在树枝上的头发解开,或用瑞士军刀里的剪子修修发梢。在西布伦县,后来在诺克斯维尔当老师和为人妻时,这就是她所知所会的唯一的做女人的方式。如今在这山上的密林里,她终于得以全心全意地成为这样一种独一无二的女性类型。

就是没男人要的女性类型。埃迪·邦多走了,这样最好。

他说还会回来,但她不信。他离开的时候带走了自己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样”就是指他的背包。不得不承认,那些家当确实不多。如果他所言非虚——他真的是想花个一两天时间徒步翻越克林奇峰,然后再来看她,那他肯定需要这包。所以,她没法通过他拿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来判断他是否真的会一去不返。她并非通过这一点判断。

他说她的头发堪称奇迹。他说他就像被这头发裹入了蚕茧里。

她抬眼望天,倾听着这片受了祝福的树林——他将这树林抛在了身后。总算可以这样无拘无束地聆听晨曦大合唱,梳头发时也不会有人注视。埃迪·邦多将这块坚实而美丽的独属于她的宝石,这珍贵的独居生活留给了她。

她往前伸了伸腿,同时将头发编成了那根熟悉的辫子。这种动作,不用看镜子,她都轻车熟路、一气呵成。她从腕上褪下橡皮筋,将之啪地套入辫梢,然后垂首至膝,将腿部韧带一下拉伸开来,有点疼。她顺势往后倒下,仰躺在地上,像个小女孩似的嘴巴和眼睛张得老大,凝视着头顶的树枝。她喘息着,只觉得头晕目眩,似在往上坠落,生生跌至树顶。她想起了他第一次将她放倒在门廊上的情景。此刻这样躺在这儿,又该指望他什么呢。

她高声咒骂,又坐了起来。该死的东西。忸怩作态。像条可怜巴巴的流浪狗,一路尾随着人家不放——驱之不走。呼之即来。

没有哪个男人如此随心所欲地和她谈论过她的身体,或将之同自然界中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相比较。不仅仅比作桑蚕。还比作,例如说,象牙。他说摸上去异乎寻常地光滑。他说,去年他在加拿大从夏天一直待到了秋天——在那儿捕三文鱼挣钱,然后去了哈得孙湾附近捕北美驯鹿,还去了某个地方学会了怎样将海象牙做成刀柄。她听他讲故事,想象着去触摸大自然的另外几副面孔的可能性。除了如今近在眼前的这副面孔,其他的她一概不识。她问他那儿有哪些鸟儿,他似乎都知道,只是叫不出名字,能明确告诉她的只有那些供射杀的鸟禽的名字。她当时一直那么认真地听着,现在她才明白他意有所指的是什么,或者他究竟相信什么,毕竟有的话他没说。将她赤裸的腹部比作海象牙,这种奇怪的奉承话真的只是对她说的吗?她不知该如何要他,反而要他要得很猛。至今只要想起某些片断,她仍感到如雷轰顶、浑身发软——他紧紧地抵着她的身子,他肌肤上的气味。进入她身体时,他脸上那种敬畏而惊叹的神情。

她跳起来,身上直发颤,既是因为冷,也是因为自己如此一番胡思乱想。于是她进屋穿衣,找事情干。木屋窄小,她只需绕上一圈就能做好所有出门前的准备。套上牛仔裤和靴子的时候,她也没有放慢脚步。她一只手扣着衬衫的纽扣,另一只手打开碗橱,伸入铸铁荷兰锅里拿了一些昨天剩下的玉米面包。她咬了一口,便把余下的面包塞入外套兜里准备待会儿路上吃,或稍后搭建好藏身处后躲在里面吃。今天早上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她也已经很长时间没去兽穴了。最初的两周,她是故意避开;后来的十天,她是根本没法去。她不敢去。即便她独自前往,或撒谎说去别的地方,他还是会跟过来。

她尽可能快地沿着苦溪小径往山下走,但并没有跑,因为没必要。如果它们仍然在,那十分钟后也不会走开。否则就是根本不在那儿了。它们是相当警觉的动物,警觉性远超人类——她发现踪迹的那一天,它们应该已经先发觉了她。不要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比这动物更聪明、更敏锐,那是无稽之谈。它们只会将她视为敌人。那糟糕的人身上的气味,它们早就在风中嗅到过了。如果这一窝郊狼正是那个一天之内在西布伦县损失了半数成员的家庭,那幸存者必定会加倍小心。

她敢肯定就是那一家子,或者也是一群被人打得东躲西藏的逃难者。否则它们何必冒险来到山上的这片密林里,远离篱笆和农田的边缘地带?毕竟那才是郊狼日常的地盘。它们来此准备生小狼崽时,会挖好几个窟。它们的标志就是做好后备计划,这是有名的郊狼策略。不过,迪安娜了解任何一条可能了解的关于郊狼的知识。比如,只有领头的母狼才会生小狼崽,狼群里的其他成年狼不再生殖。它们会供养头狼,为之取食,护穴,和小狼崽玩耍;自打小狼睁开眼睛,它们就得训练小狼觅食和捕猎。这样就算狼父狼母被杀,小狼崽也几乎不会受影响——这就是郊狼家族的生存之道。也是眼下问题的关键。如果迪安娜发现狼穴的那天惊扰了狼群,它们就会连夜将小狼崽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捕食者晚上若是睡觉,与郊狼之间的游戏就输定了。

她放缓脚步,在与记忆中的狼穴相距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考虑在此搭建藏身处。为了方便观测,她本该再走得近一点,但必须保证这个观测点总是处于下风口——这是当然的,而从上午至下午,风向经常会变。只能建一个藏身处,因为她不想动静太大,留下太多的线索,以免被别人发现。那就上午吧。她打算在上行方向建藏身处,仅上午前往。届时,太阳已熏暖山下的农田,而气流正缓缓从谷底升至山巅。

她忘了第一次偶然发现狼穴时,那位置离山脚究竟有多远。即便现在,她在此搜寻,亦不能确定自己是仍在国家森林公园内,还是已经来到了下方与森林公园毗邻的农场上,因为根本就找不到设界的篱笆。但肯定是在树林里,而且这一带的树木比预想中还高。她对阿巴拉契亚山里的郊狼还缺乏足够的了解,说不清楚什么样才算常态。它们肯定是不喜欢山顶的,应该更喜欢低处靠近农田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田鼠。但这一大家子郊狼有着自己的故事。它们被逼到了墙角。所以它们越爬越高,想从安全的藏身处发起袭击,就像杰罗尼莫[2]。

她开始慢慢地往前移动,同时折下酸木树的矮枝收集在手中。她离开小径,以枝条护住头脸,在密实的杜鹃花丛中穿行。她想从狼穴的外围绕过去,绕到苦溪对岸选择一处地点以便隔溪观测。杜鹃花丛密密匝匝,这样最好:没人会发现她的踪迹。有那么一瞬间,她心想不知山下种田的农夫是否也喜欢狩猎。不过那些人可能也不会来这儿。除了猎鹿季,或许有人会揣瓶杰克丹尼威士忌上山之外,当地的大多数农夫不会踏足这片树林。真正的麻烦是来这里捕熊的那帮偷猎者,那帮人通常来自其他地方。他们干这个很拿手,她得扩大巡山范围。

她小心翼翼地朝下山方向潜行,一直来到苦溪畔能够隔溪望见对岸倒下大树的地方。从这里甚至能看清那翻翘出来的庞大而盘曲的树根。她举起望远镜,对准那黑黝黝的根茎下方,屏息,对焦。什么都没有。脚下踩着上一个秋天攒下的厚厚的落叶,湿漉漉的。她于这片湿毯上坐下来,准备再等一会儿。除非能确定它们仍旧在那儿,否则建藏身处就毫无必要了。

迪安娜能感知上午什么时候结束。她从不戴表,因为她从不需要表。她能根据头顶毛虫的声息来推知空气何时变得凝滞,新毛虫们自卵中孵出到成为玉米天蚕蛾与月形天蚕蛾的过程中会吃掉成千上万片树叶,而个中声息殊为不同。再过一个小时,风向就会变化。冒险毫无必要,现在还是离开为妙,毕竟她仍旧一无所见——没有东西在动,也没有任何迹象。没有那似狐似狼的小型犬科动物。因为常年研究,她对这种属于狐与狼的近亲的小动物太熟悉了,它们有时还会入她的梦。而醒着的时候,她也就好好观察过一只这样的动物,看了好长时间。那是在诺克斯维尔的锅匠山动物园里,那只被捕受困的可怜动物,她宁愿忘个精光。她曾请求园长不要再展览这动物,她说郊狼性喜群居,单独展出一只郊狼不仅让人心里难受,而且完全是个错误。她还说要给他帮忙——她是野生生物学专业的毕业生,论文课题正是二十世纪郊狼的活动范围。园长礼貌地提了个建议,如果她想观察成群结队的郊狼,就应该去西部走走。郊狼在那里很常见,路上常有被轧死的,当地人都很熟悉这种动物。这一番谈话令她痛心难过。完成论文答辩后,她没有出发去西部,而是写了份申请书,虚构了这份工作。她不得不说服众多持怀疑态度的人,费尽心机让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服务处和弗吉尼亚州野生动物和渔业局达成了难得的协议——他们讨论得更多的不是是否聘用她,而是该给她多少薪水。好在如今情况不错,他们应该都看得到这个成绩。她来后两年,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偷猎最猖獗的一片林地再次恢复了它原本运转自如的生态系统。这是这份工作的关键所在。不过,对她而言,目的仍只是部分达成。

现在,她终于可以舒一口气,放松下来了。总有一天她会在野外见到狡猾的郊狼,就在她家附近,在一条由动物踩出的小路上,那条小路和其他好几条小径纵横交错,直通向她小时候曾走过的一条山下的小道。会有这么一天的。只不过不是今天。

返回山上的途中,她有意识地放缓了脚步。她又听见了纹胸林莺的鸣声——在她看来这真是奇迹,好比死者复生。有太多的动物再也无法死而复生:黑胸虫森莺、旅鸽、卡罗来纳鹦哥、弗林特石蝇、阿帕梅亚盗夜蛾——有太多灭绝的生灵曾在她的视线之外从叶间穿过,迪安娜很了解它们,所以总是觉得自己仿佛与它们的幽灵共生共息。她尊重灭绝的生灵,就像尊重已逝亲人的亡灵。她会在它们曾经的栖息地静静地表达敬意。小个头的红狼立在林中空地的边缘,好似一抹沉默的阴影,卡罗来纳鹦哥叽叽喳喳地聊着天,成群结队地抖擞着亮绿色和亮橙色的羽翼飞掠过河岸。早期迁移至此的人类定居者曾爱之怜之,旋即又将之斩尽杀绝。如今,你若是告诉人们像鹦鹉这样的异国鸟类曾将这几个不起眼的南方县城当作家园,多半会被视为疯子。

她停了下来,盯着脚下。地上有一些踪迹,颇为新鲜。她细细地打量起来:前后脚呈纵列交替行进,曲曲折折地走了很长一段路,前掌比后掌略大。是犬科动物,没错。还能看出爪迹,相当清晰。这些踪迹从一块宽大平整的污泥上踏了过去,她跪下来,凑近细看,用食指的指节丈量泥面上一个纤毫分明的爪印。脚掌长度为二又四分之三英寸。用排除法就能知道那是什么动物,爸爸以前常这么说。不是灰狐,也不是赤狐。是郊狼。而且体形很大,很有可能是雄性。是领头母狼的配偶。

再往前一点,脚印穿过了林中空地,那里还有另一些足迹,极有可能是其他动物。她在那儿发现了郊狼的粪便。只有一团粪便,粪端上翘,好似阿里巴巴的鞋子——必是郊狼无疑。除了大块头的雄性郊狼,还有哪种动物的粪便会如此不同寻常?她蹲下来,用小树枝拨开狼粪。郊狼几乎什么东西都吃:老鼠、田鼠、蚱蜢、青蛙,还有家养的猫,乃至人类的垃圾。山下的农夫认为郊狼会吃羊,这么想也不算错。协同捕猎的话,一群郊狼甚至可以放倒一头健壮的牛。但那得是很大一群壮硕的成年郊狼,也许得二十多头才行,整个县城乃至整个州所辖地区内都没有这么多。既然山坡上有这么多东西可吃,既安全又自在,郊狼何必还要如此兴师动众呢?除郊狼外,地球上几乎不会再有哪种生灵能靠人类废弃的垃圾为生,还活得有滋有味。她在为写论文做研究时,发现一位名叫缪里的生物学家在他所生活的那个世纪的上半叶剖析了大量郊狼粪便,在日志里记下了其中各种各样的物质,并列出了数百种不同的细目。她觉得最逗趣的是“几条羊毛布料”和“偷吃的西瓜”。

迪安娜从这团黏糊糊的粪便中,找到了意料之中的松子和浆果种子,在这片山林中获得这样的食物并不难。还有泛着黑色光泽的坚硬的苹果籽,这让她很吃惊。接着又发现了好几粒。一年中的这个时候,五月末,会有苹果籽?谷底的苹果树才刚刚花落。要吃到山下野地里仍悬在树上的野苹果,得冒很大的风险。更有可能的是,这家伙潜入了果园,不知是谁的果园里还种着以前那种赤褐色的冬季苹果,自冬至春,这种果树的果子就这么一直挂在枝头。要不就是它潜入了某户人家的根菜地窖,偷吃了存在蒲式耳篮子里刚刚放甜的阿肯色州黑苹果。对此,迪安娜颇有些同道之喜。小时候,她也偷苹果。爸爸的烟草农场,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实在乏善可陈,没什么乐趣。但当父女俩分别发现了南妮·罗利和她的果园后,迪安娜便找到了极乐世界。南妮是个慷慨的女人,她从来不会待客人离开后再去给阿肯色州黑苹果点一遍数。

迪安娜觉得腿有些疼,但她还是继续蹲了一会儿,用小树枝仔细地将那粪便完全展平、切开。又有一样东西让她吃惊不已:粟子,有红有白。据她所知,山的这一侧并不长粟,山下的农场也没有种粟的。红粟和白粟一起出现更是蹊跷,在任何一家农场都不可能见到这样的组合。最合理的解释便是,它们是掺杂在某种混合谷种商品里的,被人拿来喂鸟。或许,就是她自己撒的鸟食。她站起身,眨了眨眼睛,视线穿过树干的间隙往山下瞅了瞅,若有所思。还有谁会在这儿喂山雀呢?

“你这淘气鬼,”她大声说道,笑了起来,“狗崽子,真是太聪明了。原来你一直在监视我。”

下午,她心不在焉,坐立难安,蜷缩在那把破破烂烂的绿色织锦扶手椅里,椅子抵着门廊屋檐下的原木外墙。她在垫于膝头的野外记事本上罗列着那粪便的成分,那足迹的尺寸和出现的位置,以及今天听见纹胸林莺鸣声时的方位。然后,她开始在记忆里搜寻第一次听见纹胸林莺时的情景,还有其他一些之前没能记录下来的事情。他留宿的九天里,她完全没去碰记事本。即便现在,她仍觉得自己焦躁得有些反常,想吃东西,想去查找资料,想去核实信息。她一个劲儿地骂自己,就像在训一个小孩。她得沉住气,坐下来集中精神。她瞪视着记事本上一张张编了页码的空白页。空空如也的纸页终于在编了今天日期的页码终结,五月十九日。一想到自己如此懒散、如此心神涣散,厌恶感便油然而生。那么些日子,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或生或死,而她都错过了。

她在这座山上的发现,是个稍纵即逝的机会,不管对谁来说都是:重要的犬科捕食动物重出江湖,各个物种之间的秩序将会重新洗牌。如果能证明郊狼就是R.T. 佩因所说的关键种捕食者,那就来得尤其重要。她反复读过佩因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开展的各种有名的实验。他曾把潮池里的海星全部清走,发现其中的生物多样性由此急剧降低。海星捕食贻贝。若无海星,贻贝就会大肆繁殖,它们吃掉一些生物,同时又使另一些生物因为缺乏适宜空间或食物而被排挤出局。之前,没人知道食肉动物对那些一直被它们捕食的生物有多重要。当然,这一类型的实验总是在无意中被无止无休地复制着。比如,大峡谷的美洲狮被清走后,那里的生物群落变得单一。大量繁殖却不得不挨饿的鹿比其他所有食草动物加起来还要多,它们将植被丰茂的环境啃噬成了如今的花岗岩地貌。许多人都观察并记录过从某个生态系统中清走捕食者后发生的灾难。他们也在注视着这片她心爱的山区,这儿是北美最丰饶的生物家园,如今却正随着植物、鸟类、鱼类、哺乳动物、蛾子和石蝇的一一灭绝逐步丧失其丰饶。尤其是河里的生物,她小心地把它们的名字搜集起来,好似收存散落的珠子——糖匙珠蚌、叉壳珠蚌、橡子珠蚌、曲壳珠蚌。六十五种贻贝,如今二十种已永远离去。它们死去的因由有数百种——杀虫剂渗入了河流,耕地导致的烂泥淤塞,牧畜对溪水的破坏。对迪安娜来说,每一个死亡的物种都是拼图中的一小片拼板,需要经年累月地研究才能弄明白其中原因。濒危贝类水生动物的主要捕食者是麝鼠。在过去五十年里,麝鼠在河流两岸过度繁殖、泛滥成灾。从历史上看,遏制麝鼠的是水貂(如今大部分都变成了貂皮大衣)、水獭(也几近灭绝),当然,还有红狼。现在谁也无法确知,在缺席两百年后,这种饥饿的大型犬科动物将如何修复此地的生态系统使其恢复稳定。稀有物种、濒危物种——不仅仅是河中的水生生物,还有被过度啃食的植被及为之授粉的昆虫——皆可重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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