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迪·邦多将手放在迪安娜的肩头,吻了吻她。“这才是你,对吗?”
她把手指伸入他的发间,他的头发刚修剪过,显得更为平整——现在不像乌鸦,倒像是水貂。周二那天,她在栗树洞中攻击他之后觉得悲从中来,又羞又悔。于是,就任由他说服自己做许多事情,比如同意用自己的小剪刀为他修剪头发。他的头发极厚,就像北方的动物身上保暖的毛皮。他们就这样站在门廊上,任时间慢慢流走,她的手在他头皮上抚摸游走带来的强烈愉悦,使他们之间萌生了崭新的亲密感。随后,他们静静地待在原地,注视着一对山雀将剪掉散落的头发收拾起来筑窝。
“我?不是。”她说,不太确定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她叫蕾切尔。”
“我的意思是,这才是真正的你。你正在把一段人生经历讲给我听。”
她直视着他的眼睛,注视着他来来回回谛视她一双眸子的目光。他贴得好近。
“我们的床都要冷了。”他悄声说。
“我觉得不会。”
火炉里啪的一声爆响,如一记枪击,他们顿时吓得老鼠般一惊,继而哈哈大笑起来。埃迪·邦多跳到床上,钻入毯子下,嚷着说警察已经找到他了。她坐在床沿和他拉扯着毯子,想要钻进去。“我把你报告给了森林服务处,”她警告道,“你让一个野生生态环境管理者没法工作,在这片山区这可是要被判绞刑的大罪。”
“那就让我吃完最后一顿晚餐吧。”他把毯子掀向一边,露出身体,神情庄严地平躺着。她扑上去,想把他压在身下。可他那么强壮,好像还挺熟稔摔跤的招式。所以尽管她个子高、胳膊长,他每次都能用一只手肘顶住她的后背,利落地将她整个儿转过来。不到一分钟,她就无计可施了。他跨骑到她身上,哈哈笑着。
“这是什么动作,邦多?算是牧羊人的招数?”
“没错。”他一把拢起她的一束头发,“下次,我来帮你剪头发。”
他吻了她的额头,又逐一吻了她的肋骨,再以脸颊贴在她腰间抚蹭。但她拽了他上来,让他枕在身边的枕头上。她需要看着他。“好吧,”她说,“你得救了。我将对你判处缓刑。”
“总督大人,我就是您的奴隶。”
她本想再玩会儿,但又没了情绪。一旦大声说出南妮和蕾切尔的名字,她们俩就被召入了这间木屋。还有她父亲——尤其是他。他会怎样看待埃迪·邦多?“我跟你讲了我的事,”她说,“现在你也对我说说你的事。”
他换上一副警惕的神情。“是由我来选,还是你来问?”
“我来问。”
“是重要的事吗?”
“对我来说是。”
他转身躺了下来。两人都盯着天花板,疙疙瘩瘩的原木横梁上筛子似的布满了甲虫们开凿的小小隧道。迪安娜想到,很久以前,它们都是一棵棵树。活着的时候必定不如死后这般安生。屋顶板上方的空间之中传来一阵抓挠刮擦声。
“上面有什么?”他问。
“在屋顶板之上,是雪松板制成的木瓦片,可能已经烂掉了。看见那些钉子了吗?这堆七七八八的架构最上头,是镀锌的马口铁盖板。”
“我是指那声音。”他不依不饶地问。
“老鼠吧,可能。”
“就是把你吓得像小女孩那样尖叫的那只?”
她眯起眼睛。“不是那只。是它无数亲朋好友中的一只。”
两人盯着屋顶看了一会儿,目光随着那声音移动,那抓挠声越来越高,直往最高处爬去。迪安娜觉得,这动静这样舒缓,不可能是老鼠,应该是其他动物。
“是谁搭了这木屋?”他问她。
“那人叫沃克,好像叫加尼特·沃克什么的。这家人的名字都差不多。貌似是这地区一百年前的地主。”
“那这房子就是地主家的豪宅?”
“哦,算不上吧。他家有上百个伐木场,这儿只是其中一个伐木场的大本营。老地主和他的子孙们把整片山区的树都伐光了。这木屋很可能就是他最后一批伐木场的其中一个据点。我猜这木屋是三十年代搭的。看这些木头。”
“是什么木头,橡木吗?”
“栗树,每根都是栗树原木。当大家意识到栗树正在消亡,就急急忙忙把剩下的树全伐了,就连仍然立着的死树都没放过。”
他凑近细看。“所以,这原木才又细又弯吗?”
“对。这是枯枝,也许是某株大树上的一根粗枝,这种树一般会被用作木料。埃迪,别走神。”她转身看着他,“我说的是,当他们意识到栗树正在灭绝,他们做了什么?他们蜂拥而至把树木砍伐一空,连幸存下来的树也无一幸免。”
他想了想。“反正也都会枯死。我觉得他们是这样想的。”
“但并不是所有树都枯死了。最后剩下的那批栗树中,有些还好端端地站着,它们根本就没病。它们完全有可能挺过枯萎病的肆虐。”
“你这么想?”
“我肯定。有人做过这方面的研究。每个物种都有各自不同的免疫极限,天生自带一点点遗传抗性,使物种在遭遇生存威胁时还能挣扎一番。有的个体确实能挺过去。”
她注视着他的视线顺着那扭曲的原木游移的样子,他正在思考她刚才说的话。这样的情形一再令她吃惊:他竟会对这个感兴趣。她认识的大多数男人,总有一种觉得自己对她所知的一切了然于心的错觉。
“如果有栗树存活下来,”他问,“它们能活多久呢?”
“一百年,也许吧?久到足够让它们播撒下自己的种子。有的确实存活下来了;每个县都有约莫五六棵藏身于山谷中的栗树存活下来。但这几棵树不足以互相授粉。如果有更多的树存活,总有一天这一带山上会重新长满这些树,但没有人会去想这件事。没有一个人。他们直接把剩下的几棵树全砍倒了,又快又猛。”
他将视线转向迪安娜,眼神煞是犀利。“这就是你独自在这山上生活的原因,对吗?你没法忍受别的人。”
她掂量着这句话,觉得这话说到了她心里。“那种感觉,并非我所愿。”她最后开口说道,“我爱人。我也爱其他许多生命。但人除了自己,对其他物种充满了憎恨。”
他没有回应她。他心里是否会接受她的评判呢?她一直在想,那些不愿去考虑濒危鱼种、树种或猫头鹰的人,那些懒得给自己找不自在的人,对猎杀郊狼一事,也是这种态度吧。她迫使自己讲出了下面的话,她很清楚自己会为即将说出的每一个字付出代价。“你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现在我要问了。”
“问什么?”
“你知道的。”
他眨了眨眼睛,没有吭声。他眼中的某种神采渐渐退缩了。
“是什么把你带到了山里来?”
他看向一边。“灰狗巴士。”
“我一定得知道。是赏金狩猎竞赛吗?”
他没有回答。
“如果不是就说不是。我想知道的只有这个。”
他仍旧一言不发。
“天哪。”她慢慢地吐出一口气,“我并不吃惊。我老早就猜到了。但我或许永远都无法弄懂你到底是谁。”
“我从未要求你弄懂。”
是啊,他从未要求过。她也会尽量克制自己去追究,如果她做得到的话。可他就在这儿,赤裸地躺在她身边,左手放在她的心口。她怎么会不想知道他是谁呢?难道男人和女人,竟像靛彩鹀和他的妻子那样,是身处不同的世界吗?难道她竟一无是处,只是个内心色泽如泥巴的女人吗?她不是一向很确信自己度过的是湛蓝一片的人生吗?
“哪儿来这么大的热情?”她问,“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这么喜欢猎杀一个个生命。”
“不只是生命。而是敌人。”
“那就坦白告诉我,你见过多少次羊被郊狼捕杀?”
“够多了。”
“一百次?”
“我们自家的牧场上吗?没有。要是牧场被郊狼袭击了一百次,恐怕连人也都被它们杀光了。即便没到那个地步,它们也在我们那一带放肆了四五年。”
“那在你们自家的牧场上,迄今为止你亲身经历过的,有多少次?五十次?十几次?”
他仍向上看着屋顶的横梁。“十几次吧。”他退了一步,“我们有牧羊犬,篱笆也扎得很牢靠,但就算这样还是不行。我们丢了大概十几只羊。虽然并不总能搞清楚是谁干的,尤其蒙难的是羊羔的话,就更闹不明白。因为不管捕食者是谁,羊羔都会被整个儿拖走,一点渣都不剩。”
“在你说的那些情况中,任何一样东西都有可能。邻居家的狗,仓鸮,可恶的白头海雕。”
埃迪·邦多做了个鬼脸,不置可否。
“郊狼只是被你抓来当替罪羊的。没有人会把它当宠物养起来;它不受任何人束缚,只听自己的。所以,行啊,那就送它一颗子弹吧。”
他转过身,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用一侧手肘支起身子。“你没弄懂的是,牧场和农场完全不是一回事。那不是个吃素的地方。”
她摇了摇头,但什么都没说,开始渐渐陷入自己的思绪中。西部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和人人都热衷的牛仔故事说的一样吗?那里的人都本领高强,能把恶棍打得落花流水。她想起了她嗓音低沉的父亲,他的嘴唇紧抿,因用力而发白,一如他牢牢握住去势器时绷得苍白的指节。而那时她卖力地箍着那哞哞叫的牲口的脑门。他们在给小牛犊去势。
窗上的蛾子再次躁动起来,在透光的帘子上扑腾着,帘后就是户外的大明大亮。他见她盯着蛾子,便伸手轻拽她的头发。“万万没想到,我竟然和一个动物爱好者上了床。”
她看向他,有些吃惊。她但愿他知道自己刚才其实一直陷在给牛去势的回忆里。他自以为对她了若指掌,着实让她困扰不堪。她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又犹豫着闭上了。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开口,对自己要说的话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告诉你吧,如果一只野猫从不知是哪儿的农场冒出来,跑到了这山上,捣毁鸟巢、杀死小鸟,还在树林里生小猫,你觉得我会怎么办?我会设套抓它,把它摁在小溪里淹死。”
他做出夸张的难以置信的表情。“你不会的。”
“也许我会的。我也想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那样的猫不属于这里。它们是冒充者,就像栗树枯萎病一样,是传入的。它们的破坏性太大。”
“你就不喜欢猫。”这就是他的判断。他又什么都知道了。
“我小时候养过猫。但大多数人都懒得费心去帮它们安顿下来,于是它们就在谷仓里下崽,到树林里游荡觅食,对什么东西该抓什么东西不该抓毫无概念。它们并不是天生的捕食者,也许只在谷仓里才是例外。在树林里,它们就像燃烧弹。它们可以很快摧毁一个栖息地。只消一季,它们就会泛滥成灾,因为根本就没有天敌去控制它们。如果这地方还有红狼的话,就能节制野猫。可这里没有红狼。”或者有足够数量的郊狼也行,她心想。
他琢磨着眼前这个焕然一新的迪安娜,一个潜在的虎斑猫杀手。她瞥了他一眼,便翻转身子,以两只手肘撑起上身,一手拢过发梢绞得像画刷一般,在另一只手的掌心里点点触触。
“我并不是喜欢某一只动物,我这样说会比较好理解吗?”她说,“我喜欢的是动物的整个种群。我觉得它们有权按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如果有人粗心大意,把家猫留在了这片林子里,我可以取它的性命,纠正这件事,或者不理不睬,使之一错再错。”
“一只猫能造成多大的损害?”
“你没法想象其损害的程度有多严重。我可以给你看一份灭绝物种的名单,全都是因为人类没管好猫造成的。在地上筑窝的鸟儿尤其深受其害。”
“那可不是猫咪的错。”
“是这个理。”她说,她的猎人竟然在为猫咪开脱,她觉得太好玩了,“而且,猫也不会有包括自身在内的每个生命都很神圣的观念。那是人的观念,我可以让人类认可这样的观念。但迫使其他有自己生存法则的动物也建立这种观念,就很怪了。大多数动物都是像希特勒一样的种族主义者,许多动物还会杀掉自己的幼崽。猫会这么做,狮子也会。许多灵长类动物也都会。”
“是吗?”
“是的。我支持它们,如果它们就是这样繁衍生息的,那便有权杀害自己的小崽儿,不应受人类干扰。我是这样的动物爱好者。”
他扬起眉毛,缓缓地点了点头。
“不是你想的那样,对不?”
“咳,现在我倒是觉得你也许会和我一起去打猎。”
她翻身躺下。“算了吧。我永远不会只为寻开心去杀戮。要是为了食物,我饿极了,那也许会。但我永远不会当个捕食者。”
“所以宁愿做只鹿,也不愿做狐狸?食肉动物比食草动物更恶劣吗?”
她思考着这个问题。“不是更恶劣。只是食草动物更短命,繁殖得更快。它们更适合被消耗。要是不遭捕食,一眨眼的工夫,它们就会过度繁殖。”
他躺在她身边,很享受这种谈话。“兔子就是这样。但更复杂。在北部山区,猞猁也在这样循环。每过十年,忽地多出许多,然后又大减。”
“可不是嘛,最好别管它们。”她主张道,“有些事情,还是别掺和的好。没准儿会导致北极圈爆发瘟疫什么的。”她想知道他是否见过猞猁。她很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一只。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他承认道,“可现在已经乱了套了。”
“它们长什么样,猞猁?”她尽量把这话说得寻常,别显得像个爱妒忌的孩子。
“哦,宝贝,你肯定会喜欢这种猫的。它们和你很像。”
“什么意思?”
他咧嘴一笑,想了想。“离群索居、脾气不小,自尊心还特强。它们都很漂亮。要是你偶然发现一只掉进陷阱的猞猁,放它走,它不会慌忙逃走,完全不会。它只是站在那儿,瞪你一会儿,然后慢条斯理地转过身,趾高气扬地走开。”
她能想象出这番场景。“你还不明白吗?猎杀天生的捕食者是一种罪过。”
“你有你的规矩,我有我的。”
她坐起身看着他。“话是这么说。但不是有普世的规则吗,有那么一些谁也改变不了的规则。人类的过错,就在于没有看清这一点。”
“世上有哪条规则说猎杀捕食者是在犯罪?”
“那是道简单的数学题,埃迪·邦多,你肯定知道。一只蚊子可以让一只蝙蝠开心个十五秒钟,然后蝙蝠就会寻找下一个猎物。但一只蝙蝠一晚上说不定要吃两百只蚊子。想想看,这链条里的黄金标准在哪儿?谁对其他生命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好吧,我听明白了。”他说,“冷静点。”
“要冷静的是你。”她说,“这些生态规则并不是我捏造的。如果你对此不爽,就去其他星球上住吧。”我这是在想尽一切办法把这家伙撵走,她心想。但她不能再这样什么也不说。她需要这场谈话。
“好吧。”他说,“但我要是个饲养虫子的人,我也有权开枪把饲养场里的蝙蝠打掉。”
她往后靠在枕头上。“你对郊狼的看法没有丝毫理智。比起畜养的牲口,它们对野生的猎物有着更重大的影响。我敢打赌,美国大西部不会有一家牧场仅仅因为郊狼的捕猎而破产。”
“也许是不会破产。”他说。
“那就是恐惧,在我看来就是这样。没想到,一帮管理牧场的大男人却害怕莫须有的影子。”
“你根本不知道经营牧场有多艰难。”
“我是没见过你牧羊,埃迪。但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你占不了上风。”
“将来有一天,我会继承一千五百英亩的牧场。”他说,听上去不太自信。她心想,这句平淡的回应里究竟暗含着怎样的家庭不睦,怎样的恐惧与期望?要在家里占据一席之地,他又得付出多少代价?她自己就是一个失去了土地的农夫的女儿,她不会滥施同情。
“好啊,”她说,“将来有一天,你会和小娇妻安顿下来,日日牧羊直到老死,这就是你的生涯规划?就这么件小破事,值得你现在满世界东奔西跑,要先把郊狼赶尽杀绝?”
他耸了耸肩,不去理会她带刺的话。“我还有时间。我喜欢到处走走,见见世面。”
见郊狼就杀,见女人就搞,就这样见世面。她心想:这是不想长大的借口吧。不过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他人还不错。今天早上,他卖力地给她的小窝带来热量,抱着一大捆柴火,就像抱着一束花。她设法不去想太多,这样只会自讨苦吃。“那好,你要对你的牧场效忠,”她说,“于是你跑了这么大老远就是为了保护怀俄明的绵羊不受伤害?”
“你就取笑吧,你懂什么。牧羊需要所能得到的一切助力的支持。否则随时会把事情搞砸。”
“我不懂什么?你从那边的山上下来之后,就会遇见一片田头,没错吧?那么,当你站在这里的田界上,不管往左还是往右总能踏上某些人家已经失去了的土地,他们或许由于运气差,或许因为天气糟,或许是栗树得了枯萎病,或许是家中出了事故,甚至只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反烟草游说,而失去了农场。随你怎么看,反正我是认识一些农夫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而完蛋。但他们没有怨天尤人。他们去丰田公司的工厂里干活,不去想这些事。”
“他们不会不想,”埃迪·邦多说,“他们只是缺少一个能端起猎枪瞄准的敌人。”
她长久地看着他。她想起了父亲,在他去世之前,在他们卖掉家中土地之前,他就整天借酒浇愁。如果他有目标可瞄准的话,他会开枪打什么呢?
“你还真没说对。”她终于开口说道,“你懂什么。”
“要是现在这个县里也有了郊狼窜来窜去,它们也会被开枪干掉的。”
“这我知道。我一直在想这事。”
“这么说,它们已经来到这儿了。你知道它们在哪儿。”
她回视他,他目光清澈。“所以,你就是为了这个,才在我身边晃来晃去?想从我这儿得到情报?”
他绿色的眼眸黯淡下来,掩藏的慌乱与焦灼浮上来,稍纵即逝。“你要是这么想,我立马穿鞋走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么想的。打从你第一次在这儿出现,我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了。但如果你是为了那个目的,你就必须走。”
“如果我是为了那个目的,那我就傻透了。我很清楚郊狼窝就在这山上的某个地方,但我不知道具体的落脚点;我还很清楚,不管是为爱还是为钱,你都不会给我任何线索。”
“算你说对了。”
“迪安娜,你难道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如果我信任你,我会带你去看它们。可我不信任你。不是那种不信任。”
“你其实已经告诉我了。就是我们第一次遇到那天,在山上,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在追踪山猫。你对我说你在做什么事、要怎么样。我都没有反驳。”
“我露出马脚了吗?”
“对。”
“那我们还在这儿干什么?”
“在床上吃早饭。”他答道,“想方设法抓一只蛾子,但又不能伤到它毛茸茸小脑袋上的鳞片。”
她仔细打量着他俊俏的脸庞和精致的躯体,希望自己能看到他心里去,看看爱意、怒气和欺骗究竟是如何做到相安无事的,各自比例又有多少。“你多大了?”她问他。
他似乎很吃惊。“二十八。怎么了?你多大了?”
她犹豫起来,对自己感到诧异。她往前坐了坐,拉过被子,裹住身体。这辈子她头一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不安。比这男人老了近二十岁——太荒谬了。
“我不想说。”
“靠,小姑娘,就别扭扭捏捏了。看看你自己。花了三十几年才把自己打理成现在这样子吧。”
“比三十大多了,”她说,“四十多了。”
“不会吧?”
“是真的。”
她似乎看见了一丝惊讶一闪而过,但他遮掩得很好。“你该有九十七,可以当我奶奶了。过来,奶奶,我得给你按摩按摩,别让你这把老骨头害上风湿病。”他将她拽到自己身下躺着,炉火骤然发出噼啪一声爆响,火光透过炉子上的小圆窗闪现出灿烂的橘黄色。她能看见他眼眸中映出的火焰。
“我得提醒你一件事。”她说,与他四目相对,“你追踪起来很有一套,但我比你更在行。要是你在附近发现了郊狼的幼崽并杀了它们,我会照着你的腿来上一枪。算是意外。”
“你说真的?”
她知道自己不会,但他未必不会杀掉郊狼。“绝对。如果有必要,我会一路跟着你。我说的意外就是这个意思。”
“腿上。不是脑门?”
“不是。”
他微笑起来,从她身上翻转开,躺了下去,双手枕于脑后。“那好,算是对我的警告吧。”
“是警告。”她同意道。
她起身下床。表现出如此决绝的架势,她心里很不好受。她将法兰绒长罩袍从脑袋套进,再往下抖落,像是裹着一身茧。她从厨房碗橱里拿了只塑料敞口杯,从书桌上的书报堆里抽出一个信封。她翻过信封:是老早以前南妮·罗利寄来的一封信。往她这儿写信的,也就这一个人了。她走到窗前,轻轻拉起帘子,受惊的蛾子又开始死命地往玻璃上撞。它已在帘子上产下了两排细小的卵,如双线缝一般齐整。为了活命,蛾子如此不顾一切地做着最后的挣扎和冲撞,看得迪安娜不禁悲从中来。她读到过,雌蛾会和不同的雄蛾交配,将所有雄蛾的精包储存起来,然后,凭借某种无法理解的机制从中进行挑选,此时雄蛾早已不在。事实上,它是在产卵的同时决定选用哪颗精子来使卵子受精的。迪安娜端详着这只小蛾子留在帘子上的勤恳成果。也许,就在前一刻,她仍相信白马王子就等在不远的将来,她一直维持着自己的状态,虚悬以待。可现在为时晚矣。
“可怜的小东西,”她悄声说,“千万别撞得头破血流,你已赢得了自由。”她小心翼翼地用杯子扣住蛾子,再将信纸塞入杯口和玻璃之间。受困的生灵敲击着硬塑料杯壁。由于并不是被人的手拢住,鳞片还不致被蹭掉。迪安娜光着脚套入未系鞋带的靴子,腾腾腾地往外走,用手肘顶开房门,感觉埃迪·邦多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猞猁,他就是这么看她的吗?她没觉得猞猁有多优雅,或是多独立。他让她说了太多的话。
天气大好。这便是夏日无疑。清晨的凛冽即将逝去,化入这万物繁殖时节的热浪之中。她深吸了一口气,就连空气嗅起来都有股蓬蓬勃勃的交欢气息。青苔与蕨类植物将孢子散入空中。鸟儿褪去胸腹的羽毛,露出孵卵斑,压在卵上;郊狼的幼崽,不管栖息在何处,都将迎来生活中的第一堂课。迪安娜站在门廊边上,掀开盖住杯口的纸片,轻柔地将杯子举高,好将蛾子送上属于它的路途。骤然明亮的光线中,蛾子磕磕绊绊地挣扎着,笨手笨脚地往上攀爬了几秒钟,才恍然领悟了这突如其来的自由。
一只东菲比霸鹟猛地从屋檐冲出,将蛾子从空中攫走。如一道亮棕色的光,霸鹟迅疾折返,前去喂食嗷嗷待哺的雏鸟。
12 老栗树
亲爱的罗利小姐,
上周五,也就是六月八日,在利特尔兄弟五金店里发生的事情让我疑窦丛生、困扰至今。我偶然听到(我无意偷听,但根本就没法避开你们的聊天)你对利特尔兄弟提到了“鲷鱼”。我一直在想,这番闲聊说的可是你家的割草机?因为我想到,这款机器在本地普遍使用,利特尔兄弟五金店亦有售卖。又或者,你们是在谈论某个原本只该你我二人知晓的,与鳄龟有关的特定事件?
罗利小姐,我致信询问,并非这事对我有多重要,而是谨遵主的教诲,我觉得有义务提醒你,一个近邻数十年如一日,以他的尊严和智慧,为他居住的这个县城(担任农艺学讲习教师二十一年,4-H顾问逾十年)和他的主殚精竭虑,却遭肆意诋毁,这不啻是犯罪,任谁的灵魂都无法承受这样的诽谤。
致以诚挚的问候
加尼特·S. 沃克三世
P.S. 关于将格兰迪鱼饵店里售出的“蜥蜴”放生这件事,足下的立场是,这些蜥蜴属于本地区濒临消亡的物种。对此稍事考虑后,我提出三个问题:
1)我们人类是否应将自己仅仅看作万物中的一个物种?这个命题是你我争论时你一直坚持的主张。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当时我们讨论的是,人该如何既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又阻止日本丽金龟彻底毁坏树种?你难道真的认为,人类在这世界上,并不比日本丽金龟或火蜥蜴享有更多特权?既然如此,火蜥蜴又何必需要我们去放生?难道火蜥蜴也有义务游到马里恩监狱去把罪犯放出来吗?
2)或者,我们本就应该将自己看作地球的守护者和保卫者。就像《创世记》第一章二十七到三十节里上帝教导我们的那样:“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就拿火蜥蜴来说吧,罗利小姐——“‘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如果信仰《圣经》,我们就须将上帝的造物视为他赐予心爱子孙的礼物,我们应按自己的意图享用它们,即便一段时间后,偶尔会使它们灭绝。
3)就算有一种脏兮兮的小火蜥蜴灭绝了,谁又会在乎呢?
就是这么回事,他心想。是得好好跟她说说。加尼特舔了舔封口,封上信封,只觉得这么多年来从未如此开心过。他走出前门,朝车道尽头的邮箱走去,一路上冲着一只停在谷仓上的嘲鸫吹着《漂亮萨罗》这首曲子,好让它记得加尼特的调子,将之编入快活的咏唱之中。
13 捕食者
“要说某某事有多幸运,你为什么非要用天降的运气这么个说法?”埃迪·邦多问道,语带愠怒,他个性中她尚未见过的小暴躁渐渐显露出一角。
这问题问得好。她停下来,挠了挠后颈。此时,他们正费力地在迷宫般密密麻麻的树丛中穿行,而蚊子已经找上门来了。迪安娜很不走运地选了一条糟糕的路线,否则这便是一个完美的早上。在一片如同天降惩罚的巨大迷宫中无聊地跋涉了许久之后,他们终于来到了这儿。就在她差不多能弄清他们所在的具体方位和高度时,山顶上一棵被闪电击倒的巨松枝却横挡于前,宽大交错的粗壮枝杈连带着放倒了几乎整个顶坡的难兄难弟。由于是她选了这条路,她还得假装路上挺有意思。
“天降的运气就是十足的好运。”她豁出去了,“要是你正想花上六个礼拜把这些树全都锯成木材的话。”
“真是的,我可没有这样想。”他声明道。
他们今天一大早就出门寻找“讨饭的娘娘腔”,当地人就是这么叫的。他一个劲儿地取笑这个滑稽的词组(她说“一遭儿”“两遭儿”和“我咋能”的时候,也没少被他笑话)。不过,当她解释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物种时,他又听得很起劲。能在这片面西山坡的干燥的松林地带生长起来,也算是羊肚菌的一个传奇。这儿是真的有羊肚菌,他也很想尝一尝这种蘑菇的味道。她也很乐意带他见识见识。从原则上说,她不该摘取这密林里的任何东西,但国家森林公园里的蘑菇种群并无濒危之虞。只是现在不是找蘑菇的好时候。爸爸教过她要在五月中旬上山搜寻蘑菇,那时橡树叶还只有松鼠耳朵那般大。但现在已是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即便埃迪·邦多在馋虫的驱使下铆足了劲儿找,也仍然一无所获。不过,这趟上山,只是为了能和他在一起。时不时地,他会收拾行囊,跑得没个踪影。究竟是暂时外出还是一去不回,她根本无从得知。但只要他在这儿,那他就真真切切地在这儿。如果早上两人在她的床上醒来时,心情大好,他们就会出门找个尚未涉足的地方探探险,她也就有了借口不去理会她的野外记事本和那些踪迹了。大多数日子,他们爬到山上最僻远的地方,将那些踪迹全然遗忘。他们在峭立的陡崖上攀高爬低,上山时必须手脚并用往上登援,下山时直接就着牛仔裤往地上一坐,像滑雪运动员一样,顺着滑溜的叶片刺啦地滑下去。他们发现了就连迪安娜都不知道的小树林,林中有鹿在空地上静悄悄地啃着苔藓和新叶。
他们已来到这片乱林的边缘。迪安娜一面透过林子往外看,一面啪地拍死了一只蚊子,揉搓着划破的膝头。天气暖和,但她很后悔穿了条短裤过来。她很清楚现在是在什么地方:离蛋溪小径不远。她重新扎好辫子,盘成双髻,好使头发不被树枝钩住,继续向这乏味又无尽的迷宫中挺进。
他们从松针丛中探出身来时,惊跑了一只松鸡。那只松鸡摇晃着胖嘟嘟的身子,黄铜色的尾巴随之闪闪烁烁,还发出聒噪的鸣声,好似舷外发动机一般。迪安娜心里一阵躁动,她一动不动地站着,用手抚着胸口。松鸡总是这么咋咋呼呼。她真希望能见到松鸡的近亲草原松鸡。草原松鸡总喜欢在林中空地高视阔步地踱来踱去,羽毛高高地乍着,脖子上的黄色气囊大大地鼓胀着,发出洪亮的鸣声,好几英里外都能听到。当然,现在见不到草原松鸡了。就像以前一起念研究生院的那几个单身同学会悲戚抱怨的,好男人都结婚了,迪安娜的牢骚则是,好动物都灭绝了。
“它们的活动也分季节吗?”埃迪问,他对松鸡充满了好奇,先前的愠怒早已烟消云散。她看了看他,没吭声。松鸡在这儿极为罕见。她倒是经常看见扎堆儿的雌火鸡在静悄悄的林地里叽叽喳喳,翅膀奋力扑扇着灌木丛,竭力想要飞上低矮的树枝。其实,他们没准儿昨天就见过火鸡。在森林服务处前面的小路上,他们老看见一只大块头的雄火鸡一大清早就昂首阔步地走过,完全不搭理那些雌性同伴。她解开盘成髻的辫子,任其垂于后背,心里琢磨着要想离开这儿走哪条路最好。埃迪·邦多开始吹起了口哨。
“嘘!”她忽然嘘了一声。他们上方的松林里有人,或是动物。她略等了等,想听听这动静究竟是鹿还是人。
是人。
“嗨,哥们,”她喊道,“今天还行吧?”
他穿过浓绿粗大的枝干走了过来:高高的个子,有点小肚子,灰色的头发直抵两肩,拿了把小口径步枪,俨然一身要去丛林作战的打扮。这些人的打扮一向都让她不适。就像鹿,看见制服就傻了眼。
他斜眼瞧着她。“迪安娜·沃尔夫?”
“嗯?”她也斜着眼瞧了回去。鬼才记得起他的名字呢。她能记住拉丁学名和鸟鸣声,但中学时代一起上学的那帮形形色色的家伙她却怎么也记不住。
“我是萨米·希尔。”他终于自报了家门。
“萨米,对。”她说,仿佛那名字就在嘴边。萨米·希尔,这名字,她怎么能忘呢?
“迪——安娜……沃尔夫。”他又念叨了一遍,兴致勃勃地看着她的双腿。“我听说你在山上。还听说你差点儿给熊吃了。”他嗓门儿很大,也许有点紧张,也可能是有点耳背。拖拉机和割草机开久了,许多人的听力都会出问题。
“嗯?那故事还在传?”
“是奥达·布莱克小姐说的。得啦,那都是瞎扯,我才不信呢。像你这样的姑娘怎么可能自个儿跑到山上挨冻呢?见鬼,你还是一点都没变。”
自个儿。她往旁边瞥了一眼,听了听身周的动静。要说对埃迪·邦多有什么指望,那就是快快消失。很好,现在他没必要掺和进来。“中学到现在,一点都没变?”她柔声问道,“你的意思是除非县里的女人都得了狂犬病,否则我就甭指望谈男朋友了?”
“没,你理解错了。我们都很爱你,迪安娜。”
“算了吧,萨米。我怎么看不出来?”
他笑了。“我们有点怕你。”
“所以,你今天就带了把枪上来?”
他瞅了眼步枪,有些惊慌。“什么,这个吗?”
“我真不想说,萨米,”她说道,语气透着真诚的悲哀,“猎鹿季要等到秋天。现在还是六月。”
他看着她,眨巴着眼睛,努力表现出一脸无辜。
“你知道吧,”她说,“乔治·蒂克的加油站那儿?他那儿免费分发日历。你回镇上的途中可以去那儿拿一本。”
萨米轻笑了几声,摇了摇头。“迪安娜·沃尔夫。你啊。”他又笑了笑,“还和以前一样搞笑。”
“你不也是,萨米。”她脸上维持着笑容,等着。她知道这是老套路了。话都说得差不多了。
他似乎灵光一闪。“得啦,我没指望今天能猎什么,我是在找参。”他说,“弄点钱付离婚赡养费。”
“哦,好吧,”她说着,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带着枪来找参真是个好主意。繁殖季里,参还真是个大角色。”
萨米·希尔轻轻地笑个不停。他往后歪了歪脑袋,冲她眨了眨眼,霎时,她仿佛看见了他十六岁的模样,体态和现在截然不同。细瘦,自信,手腕一抬,就将一团纸扔进垃圾箱——打篮球的萨米·希尔就是那个样。他有个目空一切的姐姐雷吉娜,男孩子们都叫她希尔家的女王。
萨米屈起指节挠了挠脸颊,尴尬地咧嘴笑了,露出缺了颗臼齿的牙槽。“没有啦,我带枪是为了自卫,”他说,想让人相信他的话,“防狗熊什么的。不是听说了你的事吗。”
“好吧,我完全能理解。可如今的你,萨米,你不都能单手擒熊了吗?你那块头就像个田径运动员。你现在还能像以前那样跳投吗?”
他脸上焕发了神采。“哪有啊。”他说,连胡楂儿都羞红了。
“好吧,现在来说个坏消息。山上再也没法采参了——州长想让山上的东西全都长回去。对不起,萨米,我只能让你离开了。”她是真心为这个大块头版的萨米感到遗憾,他成熟得太早,如今全走了形。“也许你爸农场后头的山上有参可以采,”她提了个建议,“就从岔路口往上走。”
“那倒是,我觉得那儿肯定有。”
“你爸怎么样?”
“死了。”
“哦。真糟心哪。”
“也没啥。”
“好了,”迪安娜说,“见到你很高兴,萨米。替我向雷吉娜问好。”
“得啦,雷吉娜,除了数落,老早就不和我说话了。自从我把她的大黄蜂撞坏后就这样了。你还是自己和她打招呼吧。”
“我会的。”迪安娜说着,扬起手略挥了挥。萨米碰了碰迷彩帽的帽檐,便往山下走去。他走得很慢、很笨拙,脑袋往前伸着。个子大,还有小肚子,再加上背不好,就会这样。山坡很陡,他得小心踩稳了。
她在原地站了好久,等着埃迪·邦多的分子从松树的枝干和潮湿的空气里重新聚合,现身而出。结果他没在她身后,而是在她上方,就站在刚才萨米身后不远的地方。她先瞄到了他那抹咧嘴的笑,活像一只柴郡猫。
“得啦,迪安娜……”他又在取笑,还朝地上啐了口唾沫。
“别乱说。那是我的家乡话。”
“我觉着那些小伙子以前肯定都爱死你了。”
“啊哈,哪有的事,他们全都瞧不上我。”
他顺着斜坡朝她走来,简直是天生的下坡好手。矮个子就是有优势,她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欣赏他优雅的步态。他们的后背更容易挺直。重点是,那肩膀、那窄窄的髋部,还有那咧嘴笑都很养眼——那可是埃迪·邦多的特色。她内心升腾起一股奇异的小小傲气,这帅气的男人是她的伴儿,至少当季如此。
“参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就是人参。”她选了蛋溪小径的方向往前走,他跟在后头。
“我猜也是。”他说。
“你见过?”
“不知道。它长什么样?”
她想了会儿。“长着五指样子的五片叶,很小巧,冬天就枯萎了,地下的参根进入休眠期。它生长的地方很特别。只有北坡那儿的糖槭底下才能生长。”
“对前妻有好处吗?”
她一时没弄明白。“哦,对,你说赡养费啊。对各种费用都有好处。不过很难找到。我觉得过度开采了差不多有五代人了吧。”
“丹尼尔·布恩有前妻吗?”
“肯定有。那个时候他们就能靠人参赚一大笔钱,想办法打包卖到中国去。”
他们静静地走了一会儿。“萨米·希尔不是来找人参的。”她透露了自己的想法。
“不是吗?”
“对。他应该带上铲子和麻袋,还得再往山上去才成,而且得在秋天来。现在不行。”
“现在连你也找不到?”
“我可以。萨米不行。”
埃迪冲她弹了弹舌头。“吹吧。”
“怎么说呢,就好比……你应该明白的。秋天很容易找,而人总是拣容易的做。春天和夏天,人参还很害羞,到了十月,它就不再遮遮掩掩,长出了鲜红的浆果,变黄的叶子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施工警示旗一样招摇。”
她没有说的是,每到那时节,只要看到那样的人参,她都会把亮灿灿的叶片拔下来,塞进兜里,使之免遭采参者的毒手。她将熟透的浆果撒在新起的灌木丛底下,使人参能秘密地生长。之后,到了每周一次的沐浴日,她会放好一盆热水,像抽卷纸一样从浑身上下的口袋里抽出参叶。她要是和埃迪说这个,他准会认为她脑子不正常。将这座大山视如私藏,他总是这样指责她。但并非如此。如果再没人见过这些人参,就连她也没见过,那一切都好;而她只要想到这些人形的小块根在泥土底下的世界里跳着舞,心里头就乐。她希望它们能一直在那儿,不是为了中国或其他地方的虚弱的人,而是为了人参自己。
埃迪·邦多对这种块根很感兴趣。待他们坐到蛋溪岸边的青苔上,打开沙丁鱼罐头和饼干充当午餐时,她捡了根小棍子在黑色的软泥上划拉着,试着将自己见过的各种形状的人参画给他看:单足人,独臂人……反正,都不完美。事实上也极少有完美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