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酒(出版书)》
作者:[美]雷·布拉德伯里
译者:由美
内容简介:
本书是科幻大师布拉德伯里的童年故事集,记录充满奇思妙想的小镇日常,重温一段既不卷也不躺平的年少时光。故事主人公是12岁男孩道格拉斯,每年夏天他都会和爷爷一起酿蒲公英酒。蒲公英酒是“舌尖上的夏天”,把所有欢愉都装进一个瓶子里,发酵成治愈成长、治愈寒冬的灵丹妙药。夏天是绿油油的苹果树,是修剪过的散发着新鲜青草味的草坪,是一双能让人飞起来的新球鞋,是朦胧的午后遥远的电车铃声;也可以是一个最好的朋友的离开,一个令人费解的老女孩和她的童年珍藏,一台可以预见未来的快乐机器,一场和死亡擦肩而过的高烧……
这一切让男孩前所未有地感受到“活着”的快意,带着奇迹、感伤、宽恕、魔法、幻想,和一个永不结束的夏日。
前言 就在拜占庭这一边
蒲公英酒
献给沃尔特·I.布拉德伯里
他既不是我的叔伯也不是堂兄
但绝对是我的编辑和朋友
前言
就在拜占庭这一边
这本书和我的大多数书和短篇故事一样,是一个惊喜。感谢上帝,当我还是个年轻作家时,就开始了解这种惊喜的本质。在此之前,像每个新手写作者一样,我以为自己只要用力捶打一个想法,就能使之变成文字。当然了,面对这样的待遇,任何一个好点子都会收起爪子弓起背,目光注视着永恒,然后死去。
令人宽慰的是,我二十出头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一种词语联想的办法。每天早晨醒来后,我走到书桌前,随意写下脑海中浮现的任何一个或一串单词。
然后我会与这个词语战斗,或与它并肩作战,并引入一系列角色来衡量这个词语,向自己展示它在我生活中的意义。让我吃惊的是,一两个小时之后,我便写完了一个新故事。这种惊喜是如此纯粹,如此可爱。我很快发现,我必须用这种方法写一辈子。
首先,我搜寻自己内心,找一些词语来描述童年时期的个人噩梦、对夜晚和时间的恐惧,然后用这些词语来构建故事。
接着,我长久凝视绿色的苹果树、我出生的那座老房子、隔壁祖父母的房子,以及伴我成长的夏日草坪,然后尝试用语言来表达这一切。
这本书中所呈现的,就是我多年来采集的蒲公英。书中反复出现的蒲公英酒的比喻非常贴切。我一生都在收集意象,将它们储存起来,然后又忘记。不知何故,我得用文字作为催化剂,把自己送回过去,去打开那些记忆,看看它们能够提供什么。
从二十四岁到三十六岁,我几乎每天都会在回忆中漫步,回到伊利诺伊州北部的祖父母家草坪上,想要能找到一些半烧焦的旧鞭炮、生锈的玩具,或是一封写给年轻时自己的信的碎片。也许从前的我希望能与变成熟的我取得联系,提醒他过去的生活、亲友、欢乐和悲伤。
我非常热衷于这个游戏:尽可能回忆关于蒲公英本身的事情,回忆与父亲、兄弟一起采摘野葡萄的情景,重新发现飘窗边的蚊蝇滋生的雨水桶,或者搜寻后院葡萄架附近那些金色绒毛蜜蜂的气味。你知道,蜜蜂是有气味的,它们应该有,因为它们的腿上沾着来自一百万朵鲜花的香料。
然后我想回忆河谷是什么样的,尤其是在穿过镇子回家的那些深夜,在看完朗·钱尼一九二五年的恐怖电影《剧院魅影》之后,我的弟弟斯基普会跑到前面,像孤身客一样躲在河谷底部的溪桥下,然后尖叫着跳出来抓住我,于是我奔跑,摔倒,接着奔跑,一路胡言乱语地回家。那真是美妙的时光。
一路上,我通过词语联想与挚友重聚。我借用了童年在亚利桑那州时的好朋友约翰·赫夫,把他带到绿镇,以便好好地向他告别。
一路上,我坐下来与逝去已久的亲人一起吃早餐、午餐和晚餐。因为我是一个深爱着自己父母、祖父母和弟弟的人,尽管弟弟“抛弃”了我。
一路上,我在地窖里的酿酒压榨机旁为父亲干活,或是在独立日前一晚帮比昂叔叔组装发射他的自制黄铜大炮。
我就这样坠入惊喜之中。补充一句,没有人告诉我要给自己惊喜。我通过无知和实验找到了古老的、最好的写作方式,当真理像挨枪子之前的鹌鹑般从灌木丛中跳出时,我大吃一惊。我像一个学习走路、学习观察世界的孩子,就这样盲目地进入了创造力的领域。我学会了相信自己的感觉和过往经历,它们告诉我那一切都是真实的。
于是,我把自己变回一个男孩,奔跑着,去房子旁边的桶里舀出一勺清澈的雨水。当然,你舀出的越多,就有越多的水注入其中,这种流动从不停止。一旦我学会了不断重返那些时代,我就有了大量的记忆和感官印象可以玩耍摆弄,不是加工,不,是玩耍。《蒲公英酒》是一个藏在成人体内的男孩,在一片片八月的绿色草地上,在上帝的田野中玩耍,他开始长大、变老,并感觉到黑暗在树下等待,等着在血液中播种。
几年前,一位评论家写了一篇文章分析《蒲公英酒》和辛克莱·刘易斯更现实主义的作品,我感到有趣,也有些惊讶。他想知道既然我在沃基根——小说中被重命名为绿镇——出生长大,我怎么可能没注意到那里的港口是多么丑陋,城外的煤炭码头和铁路站场是多么压抑。
但是,我当然注意到了那些场所,并且,作为天生的魔法师,我被它们的美迷住了。对孩子来说,火车、货车车厢以及煤和火的味道并不丑陋。丑陋是一个我们后来才遇到并注入自我意识的概念。数车厢数量是男孩们的主要活动之一。火车给孩子们的家长带来了出行上的不便,大人对此烦躁、愤怒或不屑,但男孩们高兴地数数并大声喊出车厢上来自远方的地名。
而且,那个被视为丑陋的铁路站场,也是嘉年华和马戏团的停驻之处,大象在黑暗的清晨五点用热气腾腾的酸水冲刷砖砌的人行道。
至于从码头运来的煤,每年秋天我都会在地下室等待卡车和金属滑槽的到来。滑槽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释放一吨美丽的流星,从遥远的外太空落入我的地窖,像要把我活埋在黑色的宝藏下面。
换言之,如果你家的男孩是一位诗人,马粪在他眼里也是鲜花。当然了,马粪本来就是养花用的。
我生命中所有的夏天是如何萌芽成一本书的?或许我的一首新诗要比这篇前言解释得更好。
诗的开头是这样的:
拜占庭,我不来自那里,
而是来自另一个时空
那里的人单纯、可靠且真诚;
孩提时
我把自己送到伊利诺伊。
一个没有爱或恩典的地名
沃基根,我来自那里
而不是拜占庭。
这首诗接着描述我与出生地之间延续了一辈子的关系:
然而回顾过去
我从最远的那棵树的最顶端
看到一片光明、可爱、蔚蓝的土地
叶芝也会认同我的判断。
后来我经常回沃基根,与其他中西部小镇相比,它并不显得更温馨、更美丽。镇子大部分面积被绿色覆盖。树冠真的在道路上方交织。我老家门前的街道还是铺着红砖。那么这座镇子有何特别之处呢?哈,因为我出生在这里。这是我的人生,我必须以我觉得合适的方式来书写:
我们与神话中的死者一起长大
用勺子挖中西部的面包
抹上古老神明的鲜亮果酱
在花生酱般浓稠的阴凉中享用,
假装在我们的天空下
那是阿弗洛狄忒的大腿……
在门廊栏杆旁,冷静而大胆
话语是纯粹的智慧,目光是纯粹的金子
我的爷爷,的确是个神话,
柏拉图的全部思想也无法取代
奶奶坐在摇椅上
缝补牵挂的衣袖
用钩针编织的清凉雪花稀有明艳
让我们在夏夜感受冬天。
叔伯们聚在一起抽烟
把智慧伪装成笑话,
姑妈们如德尔菲的女祭司
分发预言的柠檬水
男孩们像侍祭一样跪在
夏夜的希腊门廊;
然后躺在床上,忏悔
纯真者的罪恶;
原罪的蚊虫在耳边咝咝作响
诉说,在黑夜和岁月中
不是伊利诺伊也不是沃基根
而是晴朗的天空和欢乐的太阳。
尽管我们的命运平庸
市长也不如叶芝那么聪明
然而我们仍然了解自己。总之?
拜占庭。
拜占庭。
沃基根/绿镇/拜占庭。
那么,绿镇的确存在?
是的,再说一次,是的。
真的有个叫约翰·赫夫的男孩吗?
真的。他确实叫约翰·赫夫。但他没有离开我,是我离开了他。四十二年后,他还活着,还记得我们的友爱。不错的结局。
孤身客是真的吗?
真的。他的绰号就叫孤身客。我六岁时,他在夜间四处活动,吓坏了所有人。警察始终没有抓到他。
最重要的是,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和寄宿房客住的那栋大房子是真的吗?我已经回答过了。
深夜的河谷真的又深又暗吗?真的。现在也还是那样。几年前,我带女儿们去了那里,担心河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浅。我很欣慰地告诉大家,河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更暗、更神秘。即使是现在,看完《剧院魅影》后,我也不想穿过那里回家。
现在你知道我的故事了。沃基根就是绿镇,就是拜占庭,带着地名中暗示的所有幸福和悲伤。那里的人是神和矮人,他们知道自己是肉体凡胎,所以矮人们昂首阔步,以免让众神难堪,众神则蹲下身子,让矮人有在家的感觉。毕竟,这不就是人生的全部吗?有能力重返往昔,进入他人的脑海,观察这该死的愚蠢的奇迹,然后说:哦,原来你是这么看的?!好吧,现在我得记住这一点。
这是我的庆祝,庆祝死亡与生命、黑暗与光明、年老与年轻、聪明与愚蠢、纯粹的喜悦与彻底的恐惧。这一切的作者是一个曾经倒挂在树上的男孩,身上穿着蝙蝠装,嘴里叼着糖果尖牙。十二岁时他终于从树上掉下来,找到了一台玩具打字机,写了他的第一本“小说”。
最后的记忆。
天灯。
现在很少能看见放天灯了,尽管我听说在一些国家,人们还在制作,灯罩中充满了燃烧麦秸的温暖气息。
在一九二五年的伊利诺伊州,我们仍然能看到天灯。而我对爷爷的最后记忆之一,是四十八年前的独立日午夜。我和爷爷走到草坪上,生起一堆小火,给梨形的红白蓝条纹纸气球注入热空气。我们把那闪亮的火光天使拿在手中。门廊上站着父母长辈、表兄弟堂姐妹。最后一刻,我们轻轻松开手,让那生命、光明与神秘之物从指间升起,飞向夏季的夜空,飘到开始入睡的房屋之上,飘向繁星。它是如此脆弱、奇妙而可爱,如生命本身。
我看到爷爷抬头望着那奇怪的飘移的光芒,陷入沉思。我看到了自己,眼中充满泪水,因为一切都结束了,夜晚结束了,我知道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夜晚了。
没有人说话。我们都只是抬头望天,呼气,吸气,我们都在想同样的事情,却没有人说出口。但总得有人说些什么,不是吗?那个人就是我。
酒还在地窖里等待着。
我亲爱的家人们仍然在昏暗的门廊上坐着。
在那个尚未被埋葬的夏天,天灯仍然在夜空中飘浮、燃烧。
为什么?怎么会?
因为我说它是什么样子,它就是什么样子。
雷·布拉德伯里
一九七四年夏
蒲公英酒
那是一个安静的清晨,小镇仍蒙着一床夜色,惬意地躺着。夏意在天气中聚集,风的抚摸像那么回事了,世界的呼吸悠长、缓慢、温暖。你只要坐起来,向窗外探出脑袋,便知道这的确是夏天的第一个清晨,是第一次真正的自由、真正的生活。
十二岁的道格拉斯·斯波尔丁刚刚醒来,任凭自己在夏日的清晨溪流上漂荡。他躺在位于三楼的阁楼卧室里,感受到高度赋予的力量,仿佛驾着镇上最宏伟的塔楼,在六月的风中翩然骑行。晚上,当树木被冲刷到一处时,他闪亮的目光就如灯塔上的光束,横扫这片榆树、橡树、枫树的葱郁海洋。现在……
“真棒啊。”道格拉斯轻叹。
有一整个夏季在前头召唤他,等着被他一天一天地从日历上划去。如同在游记中读到的湿婆神,他想象自己的双手在各处舞动,采摘酸苹果、桃子和午夜的李子。他的衣衫可以是大树,是灌木,是河流。他愿意快活地冻僵在积满霜雪的冰库门口。他愿意愉快地与一万只鸡一起在奶奶的厨房里烘焙。
但是,一项熟悉的任务正等待着他。
每星期有一晚,他可以离开睡在隔壁小房子里的父母和弟弟汤姆,跑到这儿来,摸黑爬上螺旋楼梯,来到爷爷奶奶的阁楼上。在这座巫师之塔上,他伴着雷鸣与幻象入眠,在牛奶瓶清脆的碰撞声响起之前醒来,施展他的仪式魔法。
黑暗中,他站在敞开的窗户前,深吸一口气,吹出。
街灯熄灭了,就像黑蛋糕上的蜡烛。他一口又一口地吹气,星星逐渐消失。
道格拉斯笑了。他舞动一根手指。
那儿,还有那儿。现在是这儿,以及这儿……
各家住宅中的灯光眨眼般慢慢亮起,在清晨昏暗的地面上投下一个个黄色的方块。黎明降临在几英里之外的乡村,零星几扇窗户突然亮了。
“所有人,打哈欠。所有人,醒过来。”
下面的大房子里也有动静了。
“爷爷,从玻璃杯里拿出你的假牙吧!”他耐心等了好一会儿,“奶奶、太奶奶,做几张热乎乎的煎饼吧!”
煎面糊的温暖香味在通风良好的走廊里飘散,飘进一间间卧室,搅扰了众人的清梦:有寄宿房客、叔叔婶婶们,还有来访的堂兄弟表姐妹。
“住着所有老人的街道,醒醒!海伦·卢米斯小姐,弗雷利上校,本特利小姐!咳嗽,起床,吃药,走动!乔纳斯先生,把您的马拴好,把您的废品车拉出去转转!”
小镇河谷对面的荒凉大宅睁开了恶龙之眼。很快,两位老妇人就会开着她们的电动绿色机器出现在楼下的大街上,向所有的狗儿挥手。“特里登先生,奔向电车库吧!”很快,镇上的电车就会在如河流般的砖石路面上航行,车顶上迸出炽热的蓝色火花。
“约翰·赫夫、查理·伍德曼,准备好了吗?”道格拉斯对着伙伴们玩耍的街道轻声发问,“准备好了吗?”他问深陷在湿草坪中的棒球,问高悬在树上的空秋千。
“妈妈,爸爸,汤姆,醒醒啦。”
微弱的闹钟铃声传来。法院的大钟轰鸣。鸟儿歌唱着从树枝间跃起,像是一张他伸手抛出的网。道格拉斯操控着这场管弦乐演出,指向东方天空。
太阳开始升起。
他揣起双臂,露出魔术师的微笑。没错,他想,当我发号施令时,每个人都在跳跃、奔跑。一定是个好季节。
他给了全镇最后一声响指。
门砰的一声打开;人们走了出来。
一九二八年的夏天开始了。
那天早上穿过草坪时,道格拉斯·斯波尔丁用脸撞破了一张蜘蛛网。空中一条看不见的丝线碰触他的额头,悄无声息地断了。
由于这件最微妙的事情,他知道这一天定然有所不同。父亲开车带道格拉斯和十岁的弟弟汤姆出城去乡下,路上他向孩子们解释了这一天不同于往日的另一个原因。有些日子完全是由臭味混合成的,整个世界都得捏着鼻子小心呼吸。而另一些日子,他继续说道,你能听见宇宙吹响号角,发出颤音。有些日子尝起来不错,有些摸起来很好。而还有一些日子能让你的所有感官都舒畅。比如今天,他点点头,闻起来就像山岭那一侧有座无名的巨大果园一夜之间长成了,使眼前的所有土地都充满了温热的新鲜气息。空气的触感像是雨,但天上并没有云。偶尔,林中会传出陌生人的笑声,然后重归寂静……
道格拉斯看向车外,原野向后飞驰。他闻不到果园的气味,也感觉不到雨,因为他知道如果没有苹果树和云朵,两者就不可能存在。至于在树林深处开怀大笑的陌生人……?
但事实并未改变——道格拉斯哆嗦了一下,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无需理由。车停在了这片寂静森林的中心。
“好了,孩子们,规矩点。”
两个男孩一直在用胳膊肘互相推搡。
“是,父亲。”
他们爬到车外,把蓝色铁皮桶从孤零零的土路上抬到下雨似的气味中。
“找蜜蜂。”父亲说道,“蜜蜂在葡萄周围闲逛,就像男孩赖在厨房里一样。道格?”
道格拉斯猛地抬起头来。
“你怎么心不在焉的,”父亲说,“精神点儿。跟上。”
“是,父亲。”
他们在林中穿行,父亲很高,道格拉斯在他的影子里移动,而汤姆个头太小,只能加紧步子走在哥哥的影子里。他们来到一个小土丘上向前望。那儿,还有那儿,他们看到了吗?父亲指了指。那儿是夏季宁静大风的栖息之处,它们在绿色深渊中游荡,仿佛看不见的鲸的幽灵。
道格拉斯张望一番,什么也没看到,觉得自己被父亲骗了。父亲和爷爷一样,以谜语为生。不过……不过,毕竟……道格拉斯停下仔细聆听。
是的,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他想,我就知道!
“这棵是铁线蕨,又叫‘少女发丝’,”爸爸走着,铁皮桶在他手中如钟一般摇晃,“感觉到了吗?”他拖着脚在泥土中来回蹭,“这些营养丰富的腐殖土在地下躺了一百万年。想想它们经历了多少个秋季才变成现在这样。”
“天哪,我走起路来像个印第安人,”汤姆说,“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道格拉斯感觉到了什么,但并不是脚下的深深的沃土。他警觉地聆听着。我们被包围了!他想。迟早的事!什么?他停下来。出来吧,无论你在哪儿,无论你是什么怪物!他默默地在心中呼喊。
汤姆和爸爸在寂静的土地上大步前行。“那是最精致的蕾丝。”爸爸平静地说道,伸手指向高处,向两个男孩展示树冠如何被编织进天空之中,又或者,天空如何被编织进树冠之中,他也不确定。但就在那儿,他笑着说,编织仍在继续,蓝绿两色,如果你仔细观察,就能看到森林在操作它那台嗡嗡作响的织布机。爸爸惬意地站着,说这说那,话语毫不费力地从口中迸出。他还经常笑话自己说出的话,滔滔不绝变得更容易了。他喜欢聆听寂静,他说,如果寂静能被聆听的话。因为,他接着说道,在那寂静中,你能听到野花的花粉在被蜜蜂搅拌过的空气中轻轻飘落。上帝啊,被蜜蜂搅拌过的空气!听!那些树木的后面有一道鸟鸣的瀑布!
就是现在,道格拉斯想,来了!快跑!我什么也没看见!快跑!就要抓到我了!
fox grapes,一种美洲葡萄,因用其酿造的葡萄酒有特殊的狐骚味而被称为狐狸葡萄。
“狐狸葡萄 !”父亲说,“我们真走运,看这里!”
别!道格拉斯倒吸一口气。
但汤姆和爸爸弯下腰,把手伸进了窸窣作响的灌木丛里。咒语碎裂了。可怕的潜行者、伟大的奔跑者、飞跃者、灵魂震撼者,消失了。
失落而空虚的道格拉斯跪倒在地。他看到自己的手指浸入绿色的阴影,再次露出时沾染了浓重的颜色,像是他不知怎的割伤了森林,又把手捅进了敞开的伤口中。
“吃午饭了,孩子们!”
狐狸葡萄和野草莓把桶装了半满,后面跟着几只蜜蜂,父亲说它们的数量不多不少。世界在它的呼吸中哼哼。他们坐在一根长着绿色苔藓的原木上,嚼着三明治,试着像父亲一样聆听森林的声音。道格拉斯感觉到爸爸正看着自己,暗暗觉得有趣。爸爸正要说出脑中闪过的念头,却只是又咬了一口三明治,细细品味。
“户外的三明治不再是三明治了。味道和在室内吃起来不一样,注意到了吗?像是放了更多的香料,尝起来像薄荷和松下兰,对食欲有奇效。”
道格拉斯的舌头犹豫地感受着面包和辣味火腿泥的质地。不……不……明明只是个三明治。
汤姆咬了一口,点点头:“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爸爸!”
差点儿就发生了,道格拉斯想。不管那是什么,它都够大的。老天,真是超大!有什么东西把它吓跑了。现在它在哪儿呢?那片灌木后面!不,就在我身后!不在这儿……差不多在这儿……他暗暗感到胃都收紧了。
如果我好好等着,它就会回来。它不会伤害我,我知道它不是来伤害我的。它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什么?
“你知道我们今年、去年、前年各打了多少场棒球赛吗?”汤姆凭空发问。
道格拉斯看着汤姆快速张合的嘴唇。
“写下来!一千五百六十八场比赛!十年里我刷了多少次牙?六千次!洗手,一万五千次。睡觉,四千零几次,打盹不算。吃了六百个桃子,八百个苹果。梨,两百个。我不太喜欢吃梨。你随便说一件事,我就有统计数据!把我十年里做过的事情统统加起来,能有几十亿。”
现在,道格拉斯想,它又靠过来了。为什么?因为汤姆在说话吗?但为什么是汤姆?汤姆喋喋不休,嘴里还塞满了三明治。爸爸就在那儿,警觉得像一只停在原木上的山猫。汤姆口中的话语仿佛苏打水里的气泡一般冒出来:
The Cat and the Canary,The Bat,均为20世纪上半叶的无声恐怖电影。
“我读完的书,四百本。看过的午后场电影:巴克·琼斯的四十场,杰克·霍克西的三十场,汤姆·米克斯的四十五场,霍特·吉布森的三十九场,单集《菲力猫》动画片一百九十二场,道格拉斯·范朋克的十场,朗·钱尼的《剧院魅影》看了八遍,弥尔顿·希尔斯的四场。还有阿道夫·门吉欧的一个什么爱情片,我在剧院厕所里等了九十个小时,就等那些多愁善感的玩意结束,然后我好去看《猫和金丝雀》或是《蝙蝠》 ,放映时每个人都紧紧抓住别人,尖叫两个钟头都不撒手。我估计那段时间里有四百根棒棒糖、三百个巧克力糖卷、七百个冰淇淋甜筒……”
汤姆又平静而滔滔不绝地继续讲了五分钟。然后,爸爸说:“汤姆,你到目前为止摘了多少浆果?”
“不多不少二百五十六个!”汤姆立刻回答。
爸爸大笑,午饭吃完了,他们又走进阴凉处寻找狐狸葡萄和小小的野草莓。三个人都弯下腰,手来回采摘,桶越来越重,道格拉斯屏住呼吸,暗忖,是的,是的,它又靠近了!气息几乎都喷到我脖子上了!别回头看!干活。采果子,把桶装满。如果看了,就会把它吓跑。这次别再让它跑了!可是,要怎么才能让它出现在你能看见它的地方,好直直盯着它的眼睛呢?该怎么做?怎么做?
“我在火柴盒里存了一片雪花。”汤姆微笑着说道,看着自己酒红色的手套。
住嘴!道格拉斯想大喊。但是不行,叫喊会惊起回声,把那东西吓跑的!而且,等等……汤姆说得越多,那家伙就靠得越近。它并不害怕汤姆,汤姆的呼吸就能把它吸引过来,汤姆是它的一部分!
“去年二月,”汤姆笑着说,“我在大雪里举起一个火柴盒,让一片雪花掉进去,把盒子合上,跑进屋里,藏进了冰箱!”
近了,非常近了。道格拉斯盯着汤姆翕动的嘴唇。他想跳开,因为他感觉到森林深处涨起一股汹涌的浪潮,在一瞬间就会拍下来,把他们压得粉碎……
“没错,”汤姆一边摘葡萄一边自言自语,“我就是伊利诺伊全州唯一在夏天拥有雪花的人。像钻石一样珍贵,老天。明天我要把火柴盒打开。道格,你也可以来看……
换做别的时候,道格拉斯可能会对此嗤之以鼻,出言讥讽或是彻底否定。但是现在,那庞然大物正飞快逼近,就要从他头顶上方的清朗空气中轰然坠落,他唯有点点头,闭紧双眼。
汤姆有些迷惑,停下手里摘葡萄的活儿,转过身来看着哥哥。
道格拉斯弯腰弓背,正是个理想的攻击目标。汤姆纵身跃起,大喊着扑了过来。他们摔倒在地,扑打,翻滚。
不!道格拉斯脑中一片空白。不!但突然间……没错,就是这样!没错!这种纠缠、身体接触、坠落和翻滚并没有吓退此刻已然汹涌而至的海潮。他们被吞没,被冲刷到森林深处的青草海岸。指关节打在他的嘴上。他尝到了铁锈味的温热鲜血,他使劲抓住汤姆,紧紧抱住他。他们躺在寂静之中,内心翻腾,鼻孔中喘着粗气。最后,道格拉斯慢慢地睁开一只眼睛,他害怕自己什么都找不到。
而一切都在眼前,一切的一切。
世界就像一片巨大的虹膜,镶嵌在一只更庞大的眼中。它也刚刚睁开,要把一切都囊入其中。那巨眼凝视着他。
现在他知道扑到自己身上的东西是什么了,他知道它不会再跑开了。
我正活着,他想。
他的手指颤抖,沾着鲜亮的血,就像一面奇怪旗帜的碎片,之前总是被忽视,而今又重见天日。他想象这旗帜代表了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而自己当如何效忠。他还抱着汤姆,却已忘了这一点。他用另一只手触摸血迹,仿佛那片红色可以剥下来,举起来,翻过来。然后他放开汤姆,仰面躺下,那只手高举向天空。他的脑袋是一座古怪的城堡,他的双眼像哨兵一般透过闸门向外眺望,目光沿着吊桥——他的手臂——望向那些手指,那面血染的鲜亮旗帜正在阳光中颤动。
“你没事吧,道格?”汤姆问。
他的声音像是来自一眼长满碧绿苔藓的深井底部,来自水下隐秘的某处,被抹除了。
青草在他身下低语。他放下胳膊,手臂被一种绒绒的感觉包裹,在身下很远处,脚趾在鞋子里嘎吱作响。风吹过他蜕去外壳的耳朵。世界在他玻璃珠般的眼球上滑过,仿佛水晶球中闪现的画面。花朵如太阳,天空中的炽热斑点缀满林地。鸟儿一闪而过,像打水漂的石片在无垠的、颠倒的天堂之池的水面上跳跃。呼吸掠过牙齿,吸气如寒冰,呼出如烈火。飞虫闪电般地震荡着空气。他头皮上的一万根发丝生长了百万分之一英寸。他听到两只耳朵里有一对心脏在怦怦打鼓,第三颗心脏在喉咙里,手腕上还有一对,而真正的那颗在胸腔中跃动。身上的百万个毛孔张开了。
我真的活着!他想。我之前从来都不知道,或者即便知道也不记得了!
西方传统上认为人的预期寿命为七十年,出自《圣经·诗篇》第九十章第十节:“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
他高声地、沉默地呼喊,喊了十几次!想想,想想!他十二岁了,直到此刻!直到此刻他才发现了这件罕见的计时器,这座金光闪闪的钟,保证能走七十年; 它就被丢在一棵树下,在两兄弟摔跤时重新被发现。
“道格,你没事吧?”
道格拉斯大吼一声,抓住汤姆翻滚起来。
“道格,你疯了!”
“疯了!”
他们滚下小丘,阳光在他们口中,在他们眼中,就像柠檬玻璃碎片。他们奋力喘息,像两条被扔到岸上的鳟鱼。他们大笑,直到哭泣。
“道格,你没疯吧?”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道格拉斯闭上眼睛,看见几头花斑豹在黑暗中踱步。
“汤姆!”更安静了。“汤姆……世界上的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活着吗?”
“当然。见鬼,当然知道!”
花豹们无声地跑向黑暗之地,眼球已不能再转动追随了。
“我希望人们都知道。”道格拉斯低声说,“哦,我真的这么希望。”
道格拉斯睁开眼睛。爸爸就高高地站在眼前,大笑,双手叉腰,衬着绿叶镶嵌的天空。他们的目光相遇。道格拉斯一下子明白了。爸爸知道,他想。这都是计划好的。他特意把我们带到这儿,好让这一切发生在我身上!他参与其中了,他什么都知道。而现在,他知道我知道了。
一只手从空中伸下来,拉住了他。道格拉斯摇晃了一下,与汤姆和爸爸站到一起。他仍是一身淤青,衣衫凌乱,心中充满困惑与敬畏。他温柔地握住自己骨节奇怪的胳膊肘,满意地舔了舔嘴唇上割破的细小伤口。然后他看向爸爸和汤姆。
“所有的桶都给我,”他说,“这一次,让我来拎所有东西。”
他们带着好奇的笑容把桶递了过去。
道格拉斯的身体微微摇晃,森林收缩凝聚,沉甸甸地浸透了糖浆,被他紧紧攥在垂下的双手中。我要感受一切能感受的,他想。让我觉得累吧,现在,让我觉得累。我绝不能忘记,我活着,我知道自己活着,但我绝不能今晚就忘了,不能明天或是后天就忘了。
蜜蜂跟随着他,狐狸葡萄和金色夏季的香气跟随着他,他拎着沉重的桶,半醉地行走。他的手指神奇地起了茧子,胳膊麻木,脚步踉跄,于是父亲抓住了他的肩膀。
“不用,”道格拉斯喃喃地说,“我没事。我很好……”
半个小时之后,青草、树根、石块、长满青苔的原木树皮的感觉印记才从他的胳膊、双腿和后背上褪去。他沉思着,让这一切渐渐溜走、逃逸、弥散开来。弟弟和沉默的父亲跟在他身后,任凭他独自在密林中寻找方向,朝着那条不可思议的公路走去。公路将把他们带回镇上……
镇上,当天晚些时候。
还有一场丰收。
爷爷站在开阔的前廊上,像一位船长,审视着前方一片不动声色的、辽阔的平静,这平静属于一个将死的季节。他询问风,询问不可触摸的天空,询问草坪,而道格拉斯和汤姆就站在那片草坪上,只问他一个人。
“爷爷,到时候了吗?现在?”
爷爷捏了捏下巴。“五百、一千、两千也没问题。没错,没错,今年的产量不错。都摘了吧,全都摘了。每送一袋到压榨机那儿,我就给你们一毛钱!”
“好嘞!”
两个男孩笑嘻嘻地弯下腰,开始采摘那些金色的花朵。花朵开满整个世界,从草坪漫溢到砖石街面上,轻轻敲打地窖的玻璃窗。它们躁动摇摆,于是到处闪耀着融化的阳光。
英语中蒲公英为dandelion,估计是因为其中有lion一词,所以被爷爷称为庭院狮子。其实该英语词是法语中蒲公英“dent de lion”(意为狮子牙)一词的讹传。
“每一年,”爷爷说道,“它们都横行霸道,我也由着它们。这是庭院狮子 的骄傲。要是盯着看,它们能在你的眼球上烧出个洞来。一种普普通通的花,一种没人在意的野草,没错。但对我们来说,蒲公英是高贵的东西。”
于是,这些蒲公英被小心翼翼地摘下,装在袋中,送入地下。随着它们的到来,地窖中的黑暗也泛出了光。酿酒用的压榨机就站在一边,敞开着,冰凉。倒入的鲜花让它暖和起来。爷爷把机器挪了地方,一圈圈旋转,螺丝转动,温柔地挤压着那些收获。
“出来了……还有……”
金色的潮水,这个美妙月份的精华,顺着喷口流淌,奔涌。它们被揉碎,撇去酵液,装在干净的番茄酱瓶里,然后在黑暗的地窖里摆成亮闪闪的一排。
蒲公英酒。
这个词儿是舌尖之上的暑气。这种酒是被捕捉装瓶的夏天。现在道格拉斯知道了,他真真切切地知道自己还活着,他将在这个世界中穿梭旋转,去见证一切,触摸一切。他的某些新知识,今天这个特殊日子的一些碎片,将被封存起来,待到一月再打开。一月的某天会下着簌簌的雪,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都不见太阳,也许到那时一些奇迹已被遗忘,需要重新唤起。既然这将是一个充满不可思议奇迹的夏季,他想把这些夏日都打捞起来,贴上标签,这样他就可以随时在这潮湿的暮色中踮起脚尖,伸手去够。
而在指尖那头,六月的阳光穿过一层细细的尘埃,站着一排又一排的蒲公英酒,带着清晨花朵的柔和光彩。在冬日里,透过它们窥探这世界——冰雪融化为青草,树木重新被鸟儿、绿叶和花朵占据,就像一片有蝴蝶吸风饮露的大陆。透过它们窥探,天空的颜色从铁青变为蔚蓝。
把夏天捧在手里,把夏天倒入杯中,当然只是小小的一杯,只让孩子辣一辣舌头;举杯到唇边,把夏天倾倒在口中,你血管中的季节便得以改变。
“好了,现在轮到雨水桶!”
这世上只有一种水能行:遥远湖泊中的清泉和甜美草原上的朝露,蒸腾到开阔的天空中,荡涤成团,被风冲刷飘浮九百英里,通上高压电,在凉爽的空气中凝结成滴。水滴飘落,将更多的天空收集在水晶中。从东风、西风、北风和南风之中各取一些东西,水滴就成了雨;而这雨,经过一个小时的仪式,将开始变成好酒。
道格拉斯奔跑着拿来了水瓢。他把瓢深深浸入雨水桶中。“来喽!”
这水是杯中的丝绸,清澈的、泛出淡淡蓝色的丝绸。要是喝下去,能让你的嘴唇、喉咙和心脏都变得柔软。这水必须用瓢和桶运到地窖中,在蒲公英收获的时节,与洪汛、山间溪流共同发酵。
在雪花纷飞笼罩世界、遮蔽窗棂、从人喘息的口中窃取呼吸时,即便是奶奶,也会在二月的某天消失在地窖入口。
地面之上,在这座大房子里,会有咳嗽、喷嚏、喘息和呻吟,人们如孩子般发烧,嗓子生疼,鼻子红得像瓶装的樱桃,到处都是潜伏的微生物。
然后,奶奶会像六月女神一样从地窖中出现,毛线披肩下面显然藏着什么东西。她把这宝贝带到楼上楼下每一个悲惨的房间里,把这清澈的液体连同它散发的香气一同倒入玻璃杯中,由病人一饮而尽。来自另一个季节的药物,阳光的香脂和八月午后的闲散,运冰马车在砖砌街道上驶过的微弱声响,银色窜天猴冲上云霄,割草机在蚂蚁的国度中移动,草叶如喷泉般洒落,所有这些,所有这些都蕴含在了玻璃杯中。
是的,即便是奶奶,也会去冬日地窖体验六月冒险,也会和爷爷、父亲、伯特叔叔或某些房客一样,独自静静站着,与自己的灵魂和精神召开秘密会议,与早已翻过篇的日历的最后一丝余韵交谈,与野餐、温暖的雨、麦田、新鲜爆米花和成卷干草的气息低语。即便是奶奶,也会一遍又一遍念叨那几个金色的美妙音节,就像此刻花儿被扔进压榨机时人们会念叨,就像时光长河中每一个雪白的冬季人们都会念叨。一遍又一遍,挂在嘴边,像个微笑,像黑暗中忽然出现的一方阳光。
蒲公英酒。蒲公英酒。蒲公英酒。
你听不到他们到来,也几乎听不到他们离开。草弯下腰,又挺起来。
他们来来去去仿佛淌下山坡的云影……夏天的男孩们,奔跑着。
被抛在后面的道格拉斯迷路了。喘息着,他停在河谷旁,停在微风轻拂的深渊边缘。他像鹿一样竖起耳朵,嗅到了此处已延续十亿年的危险。城镇在此处裂成两半,分崩离析。文明在此处止步。这里只有不断生长的地表,每小时有一百万生命死去又重生。
而这里的小径,无论是已踩出的还是未被踩出的,都在诉说,说男孩需要旅行,不断旅行,才能成为男人。
道格拉斯转过身。这条路是一条尘土飞扬的大蛇,蜿蜒至黄色日子里冬神居住的冰屋。那条路在七月奔向湖岸边如高炉般滚烫的沙子。另一条通向海棠树林,男孩们就隐藏在树叶中,像仍在成长的酸涩碧绿的果子。还有一条通向桃园、葡萄藤、西瓜田,那些西瓜就像一只只晒着太阳昏睡的玳瑁猫。那条曲里拐弯的路已荒废了,但它通往学校!而这条笔笔直直的,就像一支箭,直奔周六的牛仔电影午后场。还有这条,与溪水并行,通往城外的荒野……
道格拉斯眯起眼睛。
谁能说清城镇或荒野究竟是从哪儿开始的?谁能说清什么是城镇,什么是荒野?总有那么个无法定义的地方,两者在那儿争斗,其中一方能暂时取胜,在一个季节的时间里占据了某条大路、某座幽谷、某道隘口、某棵树、某片灌木丛。浩瀚的陆地花草海洋,它纤弱的浪涛就从偏僻的农场乡野开始拍击,随着季节的挺进向内移动。每个夜晚,荒野、草原、远方乡村沿着小溪流过河谷,涌入小镇,带着一股草与水的味道。镇子仿佛荒废了,一片死寂,归于泥土。而每个早晨,河谷又朝镇子扩张了一点点,威胁要淹没车库如淹没漏水的划艇,吞噬那些因受雨水洗礼而锈迹斑斑的破旧汽车。
“嘿!嘿!”约翰·赫夫和查理·伍德曼奔跑着,穿过河谷、小镇和时间的谜题,“嘿!”
道格拉斯沿着小路慢慢往下走。河谷的确是一个能让你观察到两种生命方式的地方:人类的方式和自然世界的方式。毕竟,城镇只是一艘载满不断移动的幸存者的大船,他们日复一日把青草往外舀,铲除锈迹。一叶救生艇,一间棚屋,母舰的亲属,时不时迷失于季节的平静风暴中,在白蚁和蚂蚁的无声浪涛中沉入吞咽一切的河谷,感受蚱蜢轻快的跳跃,如干透的纸张在火热的野草丛中窸窣作响。接着,它因层层蛛网变得隔音,最终,在瓦砾和焦油的雪崩中,雷暴用蓝色的霹雳将之点燃,它像着火的神殿一样坍塌,变成一团篝火,同时闪电按动快门,拍摄下了荒野的胜利。
吸引道格拉斯的正是这一点——年复一年,人类与土地之间谜一般的拉锯战。他知道城镇永远不会真正获胜,城镇只是存在于平静的危险之中,配备了割草机、除虫剂和树篱剪。只要文明命令它“继续游”,它就稳稳地浮于海上。但是,当最后一人停下来时,当他的铲子和割草机碎成锈蚀的麦片时,每栋房子都已准备好被绿色潮水淹没,被埋葬,直到永远。
镇子。荒野。房屋。河谷。道格拉斯朝前看看,又朝后看看。可要如何将两者联系起来,如何理解这种交互……
他的目光向下移到地上。
夏天的第一项仪式——摘蒲公英,开始酿酒——已经结束了。现在,第二项仪式正等着他,他却静静站着。
“道格……快来啊……道格……!”男孩们奔跑着,远去了。
“我活着,”道格拉斯说,“但这有什么用呢?它们比我更鲜活。为什么?为什么呢?”
他独自站着,已然知道答案,低头凝视自己一动不动的双脚……
当天晚上,道格拉斯和父母以及弟弟汤姆看完电影一起回家,他在商店明亮的橱窗里看到了那双网球鞋。他迅速瞥向别处,但脚踝已被抓住了,他双脚悬空,然后开始狂奔。大地旋转。随着身体的奋力冲刺,头顶的商店遮阳棚啪啪地扇动帆布翅膀。母亲、父亲和弟弟静静地走在他两侧。道格拉斯却是在往后走,盯着身后午夜橱窗里的网球鞋。
“电影挺好看的。”母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