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绕过桌子,飞快地朝婴儿跑过来。它用它的长脖子来缠婴儿的腿,把它的喙伸进了婴儿的睡衣里,它的呆脑袋前后晃动着。婴儿蹬着他的小腿,笑个不停,扭着身子,从弗兰的膝盖滑到了地上。孔雀还在不停地顶婴儿,像是在玩游戏。婴儿使劲向前挣,弗兰把他拉回来,让他靠在自己腿上。
“我真的不敢相信。”她说。
“这孔雀脑子有毛病,这就是问题所在,”巴德说,“这该死的东西不知道自己是只鸟,这是它最主要的问题。”
奥拉笑了,又一次露出了她的牙齿。她看着巴德。巴德点了点头,把椅子向外推了推。
这真是个奇丑无比的婴儿。但是,我觉得巴德和奥拉并不太在意。即使在意的话,他们也许会这样想:好吧,就算他很丑,那也是我们的孩子。并且,这只是一个阶段,很快就会有另一个阶段。有这个阶段,也会有下一个阶段。从长远看,在经历了所有这些阶段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们很可能就是这样想的。
巴德把婴儿举过头顶,不停地摇晃他,直到他大声尖叫起来。孔雀在一边看着,身上的羽毛竖了起来。
弗兰又摇了摇头,把衣服上婴儿坐过的地方抹平。奥拉拿起叉子,吃着盘子里剩下的几颗豆子。
巴德把婴儿移到身后,说:“还有派和咖啡。”
在巴德和奥拉家度过的那晚很不寻常,我当时就感觉到了。那个晚上,我对我生活中的一切都感到满意,恨不得马上就能和弗兰单独待着,告诉她我的感受。那晚我许了个愿。我坐在桌旁,闭上眼一分钟,使劲地想。我的愿望是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这个愿望竟然实现了,但这是个给我带来厄运的愿望。当然,在当时,我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杰克,想什么呢?”巴德对我说。
“随便想想。”我说,冲他笑了笑。
“一笔钱。”奥拉说。
我又笑了笑,摇了摇头。
从巴德和奥拉家回来的那个晚上,我们钻进被子后,弗兰说:“宝贝,用你的种子来填满我!”她这么一说,我全身从头到脚都听到了,于是边喊边释放了出来。
后来,我们的生活发生了诸多的变化,添了孩子,还有其他等等。弗兰会把在巴德家的那一晚,看成是这些变化的起因。但她错了。变化是后来的——它来临时,就像是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事情,而不像可能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
“你该死的朋友和他家的丑八怪婴儿。”晚上看电视时,弗兰会无缘无故地说上一句。“还有那只臭鸟。”她会说,“老天,谁会养那样的东西!”她现在常说些这样的话,尽管从那次以后,她再也没见过巴德和奥拉。
弗兰不再去奶制品厂上班,而且她早就把她的长发剪掉了。她也开始靠着我过日子了。我们不谈这些,有什么好谈的?
我还是每天和巴德在工厂碰面,我们一起上班,一起打开午餐饭盒。我要是问他的话,他会对我讲讲奥拉和哈罗德。乔伊已不是话题了。有一天晚上,它飞到树上后就死掉了,再也没下来。也许是太老了吧,巴德说。后来,猫头鹰占了那棵树。巴德说完耸耸肩。他一边吃着三明治,一边对我说哈罗德会成为一个后卫球员。“你真该瞧瞧这孩子。”巴德说。我点点头。我们仍然是朋友,这一点都没有变。但我和他说话不再像从前那样毫无顾忌了。我知道他察觉到了,他不希望这样。我也不希望这样。
难得有一两次,他会问到我家的情况。如果他问的话,我会告诉他大家都好。“大家都很好。”我说,合上饭盒,取出香烟。巴德点点头,呷一口咖啡。其实,我孩子的性格有点问题。但我不谈这个,就连同孩子他妈也不谈,尤其是同她不谈这个。现在,我俩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了,大多时间里,都是闷坐着看电视。但我忘不了那一晚。我记得那只孔雀怎样抬起灰色的脚,在桌旁一点一点地挪动。后来我的朋友和他的妻子在门廊上和我们道别。奥拉送给弗兰几根孔雀羽毛做纪念。我记得我们大家握手拥抱,说着告别的话。上车后,弗兰靠着我坐着,手一直放在我的腿上。我们就这样从我朋友家开回了家。
大教堂
这个盲人,我太太的一位老朋友,正在来我家过夜的路上。他的老婆已经去世,他去康涅狄格州看望他亡妻的亲戚时,从他岳父母那儿给我太太打来电话。一切都安排好了。他乘火车来这儿,需要五个小时,我太太会去车站接他。十年前,我太太在西雅图为他工作过一个夏天,后来就没再见过面,但她和盲人始终保持着联系。他们录好录音带,互相寄来寄去。我对他的来访没多大兴趣,我跟他素不相识,他是盲人这件事也让我感到不自在。我对盲人的概念全来自电影,电影里盲人走起路来总是慢吞吞地,而且他们从来都不笑。有时,他们要由一条导盲犬领着走。在家里招待一个盲人并不是一件令人向往的事情。
那年夏天,在西雅图的她需要份工作。当时她身无分文,准备夏天一过就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还在军官培训学校读书,他也是身无分文。不过,她很爱那个家伙,他也爱她,事情就是这样。她在报上读到一则广告:招聘——给盲人读书,还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去了那里,当场就被录用了。她为这个盲人工作了整整一个夏天,给他念些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帮他整理他在县社会服务部的那间小办公室。他们成了好朋友——我太太和这个盲人。我怎么知道的?是她告诉我的,她还告诉了我一些其他的事情。在她工作的最后一天,盲人问她是否可以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说他用手指把她的脸摸了个遍,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忘不了这件事,甚至想要写一首诗来描述它。她总是想着写诗,每年都要写上一两首,通常是在发生了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事情以后。
我们刚开始约会那会儿,她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忆了他的手指和它们在她脸上移动的方式。在诗里,她讲了她当时的感受,讲到盲人触摸到她鼻子和嘴唇时,她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我记得我当时并不觉得这首诗有多好。当然,我没有跟她直说。也许我对诗歌一窍不通。我承认如果我想找点东西读读,首先想到的肯定不会是诗。
这么说吧,她最先爱上的那个男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小时候的恋人。所以没什么,我是说在那个夏天结束时,在让那个盲人摸了脸蛋,和他告完别,嫁给了她小时候的恋人(他已经是个正式军官了)后,她就搬离了西雅图。不过他们之间仍然保持着联系,她和那个盲人。大约在一年后,她先联系了他。有天晚上,她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打电话给他。她想聊聊。他们就聊上了。他让她寄盘录音带给他,谈谈她的生活。她照着做了。她把录音带寄过去,在录音带里,她跟盲人讲了她丈夫和他们的军营生活。她对盲人说,她爱她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不喜欢他成了军事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盲人,她写了一首诗,把他也写进去了。她还告诉他,她正在写一首关于做一个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滋味的诗。诗还没有写完,她还在写。盲人也录了一盘磁带,寄给了她。她又录了一盘磁带。就这样持续了好几年。我妻子的那个军官丈夫经常变换驻地,她从美国穆迪空军基地、麦圭尔基地、麦康奈尔基地,最后从萨克拉门托附近的特拉维斯基地给他寄磁带。在那里的一天晚上,她突然感到孤寂,觉得这种搬来搬去的生活让她不断与她亲密的人失去联系。她觉得自己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走进房间,吞下了药柜里所有的药片和胶囊,用一瓶杜松子酒把它们冲了下去。然后,她躺进装满热水的浴盆,昏了过去。
但她没有死,只是病了一场,她吐得一塌糊涂。她的军官——为什么非要给他一个名字?他是她童年时代的恋人,他还想要什么?——从外面回来,发现了她,叫来了救护车。她立刻把所有这些都录在一盘磁带上,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上,然后飞快地寄给他。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就是她最主要的消遣了。在一盘磁带里,她对盲人说,她决定跟她的军官分居一段时间。在另一盘磁带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她也告诉了盲人我开始和她约会。她什么事都对他说,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有一次她问我,是否愿意听听盲人刚寄来的磁带。这是一年前的事了。她说磁带提到了我。我说好啊,可以听听。我取来了酒,我俩在客厅坐了下来,做好了听磁带的准备。她把磁带放进录音机,调了调旋钮,然后按下一个键。磁带发出吱吱的声音,然后有个人扯着大嗓门开始讲话。她调低了音量。在一段无关紧要的闲话之后,我听到这个陌生人在提我的名字,这个我根本就不认识的盲人!接着就是这句话:“从你讲的有关他的全部情况来看,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但这时我们被打断了,好像有人敲门,还是有什么事情,我们再也没有回头来听这盘磁带。也许这样更好,想听的我都听到了。
现在,就是这个盲人要来我家过夜。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打保龄球。”我对老婆说。她正站在沥水架前切土豆。她放下手中的刀子,转过身来。
“你要是爱我的话,”她说,“你就会为我做这件事。要是你不爱我,那就算了。但你要是有个朋友,不管是什么样的朋友,这个朋友来做客,我会让他感到舒适的。”她用餐巾擦了擦手。
“我可没有什么盲人朋友。”我说。
“你什么朋友都没有,”她说,“就是这样。再说,”她接着说,“他的妻子刚刚去世!该死的,你连这个都不懂吗?这个男人失去了妻子!”
我没有搭理她。她给我讲过盲人的老婆的一些情况。她的名字叫比尤拉。比尤拉!这是一个有色人种的女人的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人吗?”我问道。
“你疯啦!”我老婆说道,“你到底是在发疯还是怎么了?”她捡起一块土豆。我看见这块土豆被摔在地板上,然后滚到了炉子的下面。“你犯什么病了?”她说,“你喝多了吗?”
“我只不过随便问问。”我说。
就在那时,我老婆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这大大超出了我所关心的。我倒了杯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终于连起来了。
比尤拉是在我老婆离开后的那个夏天去为盲人工作的。她很快就和盲人在教堂举行了婚礼。这场婚礼规模很小——谁会想去参加那样的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外加牧师和牧师太太。但这是个正式的教堂婚礼,这是比尤拉想要的,盲人说。可是,就在那时,比尤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就这样形影不离地生活了八年——“形影不离”,我老婆用的词——比尤拉的健康开始迅速恶化。她是在西雅图的一家医院里去世的,盲人就坐在她的床边,握着她的手。他俩结了婚,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睡觉——当然有性生活——最后盲人还得给她送葬。他做了这些事情,却从来没看见过那个该死的女人长什么样。这让我无法理解。听到这些,我有点为盲人难过。而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在想那个女人的一辈子过得是多么惨。想想看吧,一个女人,从来不知道自己在爱人眼里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着,从来听不到她心爱的人哪怕是最最微小的恭维。一个女人,痛苦也好,欢乐也好,她丈夫永远看不到她的表情。化妆不化妆——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差别?她愿意的话,可以给一只眼睛抹上绿色的眼影,在鼻孔里插根别针,黄色裤子配紫色鞋子,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然后,悄无声息地死去,盲人的手放在她的手上,盲眼泪如雨下——我在动用我的想象力——她最后的念头大概是:她已在去坟墓的快车上了,而他连她的模样都还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小笔保险金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放进了她的棺材。真可怜。
时间一到,我老婆就到车站接他去了。除了等待之外,我没事可干——这当然也得怪他——听见汽车开进车道时,我正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去窗前看看。
我看见我老婆停车时面带笑容。我看见她从车里出来并关上车门,脸上还挂着微笑。奇了怪了。她绕到车子的另一边,盲人正准备下车。这个盲人,想象一下吧,他竟然留着个大胡子!盲人留胡子!太过分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把手伸到后座,拉出了一只手提箱。我老婆挽起他的胳膊,关上车门,一路上说着话,领着他走过车道,走上前门廊的台阶。我关掉电视,喝光杯子里的酒,冲了冲杯子,擦干手,然后来到了门口。
我老婆说:“给你介绍一下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他的事情我都跟你说过。”她容光焕发,拉着盲人外套的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过手来。
我握住它。他使劲握着我的手,握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我们好像早就认识了一样。”他声音洪亮地说道。
“我也是。”我说,不知道还该说些什么。我接着说:“欢迎光临,我常听说你。”我们动了起来,一小伙人从门廊向客厅走去。我老婆挽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的另一只手拎着手提箱。我老婆嘴里唠叨着:“向左,罗伯特。对了。当心,那儿有一把椅子。到了。就坐在这儿。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了那张旧沙发。我喜欢那张旧沙发,不过我没说什么。接下来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说起了乘火车沿哈德逊河观看风景。说要是去纽约,你应该坐在火车的右手边,从纽约回来时,要坐在左手边。
“坐车还顺利吧?”我说,“顺便问一下,你坐在了哪一边?”
“哪一边,这是个什么问题!”我老婆说,“坐在哪一边又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随便问一下。”我说。
“右边,”盲人说,“我差不多有四十年没坐火车了,上次坐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跟大人一起坐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差不多都忘记了当时的心情。现在我的胡子已经上霜了。”他说:“反正有人是这么跟我说的。我看上去神气吗,亲爱的?”他问我老婆。
“你看上去很神气,罗伯特。”她接着说,“罗伯特,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我老婆终于把目光从盲人身上移开来看我,我有种感觉,她不喜欢她看到的。我耸耸肩。
我从未碰到过,也不认识任何一个失明的人。这个盲人快五十了,长得壮实,秃顶,塌肩,像是担着很重的东西。他穿着棕色休闲裤,棕色鞋子和浅棕色衬衫,打着一条领带,一件运动外套,收拾得蛮利落。还有就是那把大胡子。但他没有手杖,也没戴墨镜。我总以为墨镜是盲人必戴的东西。说真的,我倒希望他戴一副。乍一看,他的眼睛跟常人也没什么两样。不过,你要是仔细瞧,就能看出一些差别来。首先是眼白太多,眼珠在眼眶里似乎不由自主地转动着,真恐怖。我盯着他的脸,看见他左眼的眼珠在朝他的鼻梁那儿转,而另外一个眼珠却在尽力保持不动。但那只是尽力而已,因为它在不由自主地乱转着。
我说:“给你来杯酒。你喜欢什么?我们什么都有一点。喝酒是我们的一种消遣。”
“老弟,我是个苏格兰人。”对这么个大嗓门来说,他说话还真够快的。
“没错,”我说,“老弟!当然是了,我早看出来了。”
他用手指摸了一下放在沙发旁边的那只手提箱。他在探测他的方位,这一点我能理解。
“我会把它搬到你房里去。”我老婆说。
“不用了,没事的。”盲人大声说道,“等我上楼时把它带上去。”
“威士忌里掺点水?”我说。
“一点点。”他说。
“我就知道。”我说。
他说:“一两滴就够了。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我像那个家伙一样。菲茨杰拉德说过,我喝水的时候,我只喝水;我喝威士忌的时候,只喝威士忌。”我老婆笑了。盲人把手放在他胡子的下面,他把胡子托起来,又让它落了下去。
我调好酒,三大杯威士忌,每杯只掺了一点水。然后,我们舒舒服服地坐着,聊起了罗伯特的旅行。首先是从西海岸到康涅狄格州的长途飞行,我们聊了那个。然后是从康涅狄格州坐火车来我们这儿。聊到那段旅程时,我们又喝了一杯。
我记得在哪儿读到过盲人不抽烟,据推测,原因是他们看不见自己吐出来的烟。我想,对于盲人,我也就只知道这么一点点。但这个盲人把烟吸到一点不剩,紧接着又点上了一根。他把烟灰缸填得满满的,我老婆去把烟灰缸倒干净。
在桌旁坐下吃晚餐时,我们又喝了一杯。我老婆在罗伯特的盘子里堆满了牛肉块、土豆片和青豆。我帮他用黄油抹了两片面包。我说:“这是你的黄油面包。”我又喝了两口酒,说:“现在让我们来祷告。”盲人低下了头。我老婆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愿电话铃不要响,愿饭菜不会变凉。”我说。
我们埋头吃上了,我们把端上桌的食物一扫而空,就像是吃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一样。我们一声不吭,我们只管吃。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吃得一丝不苟。盲人总能准确地找到他要吃的饭菜,他几乎知道盘子里所有东西的位置。我用佩服的目光看着他用刀叉切肉。他切下两片肉,用叉子送进嘴里,又全力以赴地去对付土豆片,接下来是青豆,再撕下一大块抹了黄油的面包吃了,这之后是满满一大杯牛奶。偶尔,他似乎也不介意直接用手去抓。
我们吃完了所有的东西,包括半块草莓派。有一阵子,我们发愣似的坐在那儿,脸上挂着汗珠。最终,我们站起身来,离开了那些脏盘子。我们头也不回地径直走进客厅,在各自的位置坐了下来。罗伯特和我太太坐在沙发上,我坐在大椅子上。在他俩谈论十年来各自生活中发生的重要事情的时候,我们又喝了两三杯酒。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是听着,偶尔也插上一两句。我不想让他觉得我不在房间里,也不愿意让她认为我觉得自己受了冷落。他们谈了这十年中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他们身上!我徒劳地盼望着能从我老婆那张甜蜜的小嘴里听到我的名字,像“后来,我亲爱的丈夫进入了我的生活”之类的话,可是我一点也没有听到。更多的是罗伯特。罗伯特似乎什么都干过一点,一个瞎了眼的万事通。前不久,他和他老婆在给安利做分销。我估计他们以此为生,起码看上去是这样。盲人也是业余无线电收发爱好者。他粗声大气地谈着他跟其他爱好者之间的通话,他们有的住在关岛,有的住在菲律宾,有的住在阿拉斯加,甚至连塔希提岛上也有。他说他要是去那些地方旅游,会有很多当地的朋友的。他不时地把他那张盲人的脸转向我,托着胡子,问我一些问题。我在现在这个职位上干了几年了?(三年。)我喜欢自己的工作吗?(不喜欢。)还准备继续干下去吗?(有什么可以选择的吗?)最后,我觉得他快要没说的了,就起身把电视机打开。
我老婆恼怒地看着我,眼看着她就要发作了。她把目光转向盲人说:“罗伯特,你有电视机吗?”
盲人说:“亲爱的,我有两台电视,一台是彩色的,另一台是黑白的,是件老古董。很滑稽,如果我打开电视——我总爱让电视开着——我总是去开那台彩色的。很滑稽,是不是?”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对此我无话可说。没什么看法。我看着新闻节目,想听清楚播报员在说些什么。
“这是一台彩电,”盲人说,“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反正我能够分辨出来。”
“我们不久前新换的。”我说。
盲人又尝了一口酒。他托起他的胡子来,闻了闻,又放下去。他在沙发上把身子往前倾了倾,把咖啡桌上的烟灰缸摆正,然后把打火机凑到烟上。他把身子靠回沙发,两腿在脚踝处交叠起来。
我老婆捂住嘴,打了个哈欠。她伸了个懒腰。她说:“我想我该上楼去换上我的睡袍了。我该换件别的衣服穿上。罗伯特,别太拘束了。”
“我很舒服。”盲人说。
“我希望你在这里觉得很舒服。”她说。
“我很舒服。”盲人说。
她离开后,我和他听了天气预报,又听了体育快讯。她已经离开了很久,我不确定她还会不会再回来。我想她可能已经上床了。我希望她能下楼来,我可不愿意单独跟一个盲人待着。我问他要不要再来杯酒,他说好啊。我又问他想不想跟我抽点大麻。我说我刚卷了一根。其实我没有,不过我准备待一会儿就卷。
“那我和你一起尝尝。”他说。
“太他妈的棒了,”我说,“好东西。”
我倒上酒,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然后,我卷了两根鼓鼓的大麻烟。我点燃了一根,递给了他,让他用手指夹住。他拿住它,吸了起来。
“尽量多屏住一会儿。”我说。我看出来他对这个连最起码的常识都没有。
我老婆身穿粉红色的睡衣和拖鞋从楼上下来。
“什么味道?”她说。
“我们想起来抽点大麻。”我说。
我老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她看着盲人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还抽这个。”
他说:“我现在抽了,亲爱的。凡事总得有个开头。不过我还没有什么感觉。”
“这玩意儿挺香的,”我说,“这个还比较温和,是你能够对付的。不会把你的头搞昏。”
“不把头搞昏的可不多,老弟。”他说着大笑起来。
我老婆坐到了沙发上,就坐在我和盲人中间。我把烟递给她。她接过去吸了一口,递还给我。“会怎样?”她说。稍后她又说:“我不该抽这个,我本来就睁不开眼了。都是那顿饭的事,我真不该吃那么多。”
“是草莓派,”盲人说,“是草莓派搞的鬼。”他说完放声大笑起来,然后摇了摇头。
“还剩一些草莓派。”我说。
“你还想再来一点吗,罗伯特?”我老婆说。
“待会儿再说吧。”他说。
我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我老婆又打了个哈欠。她说:“你什么时候想去睡觉,我就去铺床,罗伯特。我知道你累了一天了,想睡觉就说一声。”她拉了拉他的胳膊。“罗伯特?”
他回过神来,说:“我很愉快。这比磁带好多了,是不是?”
我说:“该你了。”我把那根烟塞进他的手指间。他吸了一口,屏住烟,然后再吐出来,老练得像他从九岁起就一直在抽这玩意儿。
“老弟,谢谢了,”他说,“我想我已经差不多了。我觉得我开始感到它的劲头了。”他把还在燃烧着的烟头递给我老婆。
“我也是,”她说,“我也打住了。”她接过烟头,递给了我。“我就在你俩中间坐一会儿,闭目养神。别让我碍你们的事,好吗?不管是谁。要是打扰你们了,就说一声。否则,我就闭着眼睛坐在这儿,直到你们去睡觉为止。”她说,“罗伯特,你准备睡的时候,你的床马上就能铺好,就在楼上,我们房间的隔壁。你要是准备睡觉,我们就领你去。要是我睡着了的话,你们叫醒我。”说完她就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新闻播完了,我站起身来换了个频道,坐回到沙发上。我真希望我老婆没有就这么筋疲力尽地睡着了。她的头仰靠在沙发背上,嘴张着。她的身子侧了过来,睡袍从腿上滑开,露出了丰满的大腿。我伸手把她的睡袍拉上,这时我瞟了盲人一眼。何必呢!我把睡袍又给掀开了。
“想吃草莓派就说一声。”我说。
“好。”他说。
我说:“你累了吗?要我领你到床上去吗?你要去歇着了吗?”
“还没有,”他说,“还不困,老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和你待一会儿,等你想睡觉时我再去睡。我们还没有机会好好聊聊呢。知道我的意思吗?我觉得今晚都让我和她给占去了。”他捧起胡子,又松开来。他拿起香烟和打火机。
“好啊,”我说,接着我又说,“我很高兴能有你做伴。”
我想我是高兴的。我每天晚上都要抽大麻,一直熬到快睡着了才去睡觉。我和我老婆几乎没有同时上过床。等到我真的去睡觉了,我又总是做梦。有时,我会从梦中惊醒,心脏狂跳不止。
电视里播放着关于教堂和中世纪的节目,这不是那种你通常会看的节目。我想要看一些其他的东西,我换了几个频道,也没有找到什么好看的。我说着对不起,换回到原来的频道。
“老弟,没关系,”盲人说,“我无所谓。你看什么都行。我总能学到一点什么,学无止境嘛。今晚学点东西对我没什么坏处。我带着副耳朵呢。”他说。
我们默默地待了一会儿,他身体向前倾,头冲着我,右耳对着电视的方向。看上去怪不舒服的。他的眼皮不时地垂下来,又猛地睁开。他不时捋一下胡须,像是在琢磨从电视上听到的东西。
电视屏幕上,一群穿着骷髅服和扮成魔鬼的人正在折磨一群穿着修士服的人。扮成魔鬼的人戴着面罩、犄角和长长的尾巴。这个表演是整个仪式中的一部分,那个解说的英国人说,在西班牙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这样的活动。我试着向盲人解释电视上播放的东西。
“骷髅?”他说,“我知道骷髅是什么东西。”他一边说,一边点点头。
电视里出现了一座大教堂,接着是关于另一座大教堂的长长的慢镜头。最后,画面切换到巴黎那座有名的大教堂,这座教堂有着飞扶壁和直耸云霄的尖顶。镜头拉开了,展现出耸立在地平线上的大教堂的全貌。
担任解说的英国人有时会闭上嘴,任由镜头围绕着大教堂转动,或者让镜头在乡间漫游,人们跟着牛群走在田野里。我一直没有说话,后来,我觉得必须说点什么了。我说:“他们现在在展示这座大教堂的外部。滴水嘴兽。雕成怪兽样子的小雕像。现在,我估计是在意大利。没错,是意大利。这座教堂的墙上有画。”
“老弟,是壁画吗?”他呷着酒问道。
我伸手去拿酒杯,但杯子空了。我尽量记住能记住的东西。“你问我这些是不是壁画?”我说,“问得好。不过我不知道。”
镜头转到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大教堂上。与法国和意大利的大教堂相比,葡萄牙的没什么大的差别,不过还是有一点,主要是在内部。这时,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我说:“我想到一个问题,你知道大教堂是什么吗?它们看上去像什么?你懂我的意思吗?如果有人对你说大教堂,你明白他在说什么吗?你知道它和,比如说,一个浸礼会教堂的差别吗?”
他慢悠悠地吐着烟雾。“我知道盖一座大教堂需要成百上千的人,要花五十甚至一百年的时间,”他说,“当然喽,这是我刚从解说员那儿听来的。我知道,有可能一家几代人都在修同一座大教堂,这也是那个人说的。那些人为此干了一辈子,却等不到竣工的那一天。在这点上,老兄,他们和我们没什么两样,是吧?”他大笑起来。不一会儿,他的眼皮又垂了下来,脑袋不住地往下磕,像是在打瞌睡。也许他正在幻想自己身处葡萄牙。电视上出现了另外一座大教堂,这一座在德国。英国人还在那儿喋喋不休。“大教堂。”盲人说,他坐直了身子,脑袋来回晃动,“你要是想知道的话,老弟,我就知道这么多,我刚才说过的那些,也就是我从他那儿听来的那些。不过你也许可以给我描述描述?我很希望你能这么做。我真的这么想。说实话,我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
我使劲盯着电视上的大教堂。我该从哪儿开始描述它呢?假如这攸关性命,假如一个疯子威胁我非这么做不可的话。
我又盯着大教堂看了一会儿,直到画面切换到了乡村。没用。我转过身来对盲人说:“首先,它们都很高大。”我环顾着房间,想找点线索。“它们一直往上升,往上,往上,一直升向天空。它们太大了,其中的几座,必须要用支撑物,这么说吧,用支撑物来把它们支撑住。这些支撑物叫作扶壁。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总让我想起高架桥来。但你可能也不知道高架桥是什么吧?有的大教堂的正面雕刻着魔鬼之类的东西,有的雕刻着公爵和贵妇。别问我这是为什么。”我说。
他不停地点头,整个身体的上部似乎都在来回摆动。
“我讲得不好,是吗?”我说。
他停止了点头,坐在沙发边上,身体向前倾。听我说话的时候,他不停地用手捋着胡须。我看得出来,我没讲清楚,不过他还是等着我接着往下讲。他点点头,像是在鼓励我。我绞尽脑汁,想着还有什么好说的。“它们真的很大,”我说,“非常非常地大。它们是用石头建造的,有时也用大理石。从前,人们盖教堂是为了接近上帝。在过去,上帝是人们生活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你从盖教堂这件事就能看出来。真对不起,我能为你讲的就这些了。我实在不擅长这个。”
“没什么,老弟,”盲人说,“嗨,听着。我希望你不介意我问你。我能问你问题吗?让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只需回答‘是’或者‘不是’。我只不过有点好奇,不是想冒犯你。你是这里的主人。我想问问你信不信教?你不介意我这么问吧?”
我摇摇头,可是他看不见。对一个盲人来说,点头和眨眼没什么两样。“我想我不信,什么教都不信。有时候这是很难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当然明白。”他说。
“那就好。”我说。
那个英国人还在没完没了地唠叨。我老婆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睡她的觉。
“你一定要原谅我,”我说,“我无法告诉你大教堂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做这种事情真的不在行。我实在没办法做得更好了。”
盲人一动不动地坐着,听我说话时低着头。
我说:“说实话,大教堂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一点也没有。大教堂嘛,它们就是午夜电视节目里播放的东西,仅此而已。”
就在这时,盲人清了清嗓子,可能带出了点什么。他从后面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然后他说:“我明白了,老弟。没什么,这是常有的事。别再想它了。”他接着说:“嗨,听我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有了个主意。你能找几张厚一点的纸来吗?还要一支钢笔。我们来做一件事。我们一起来画一个。去弄一支笔和一些厚纸来。去吧,老弟,去找些东西来。”
于是,我上了楼。我觉得我的腿像是跑完步后一样,一点劲都没有。我在我老婆的房间里四下寻找,发现她桌子上的小篮子里有几支圆珠笔。然后我想,到哪儿去找他说的那种纸呢?
在楼下厨房里,我找到了一只购物袋,里面还留有一些洋葱皮。我倒空纸袋,抖了抖。我拿着纸袋进了客厅,在靠近他腿的地方坐了下来。我挪开一些东西,把纸袋上的皱褶抹平,再把它摊开在咖啡桌上。
盲人离开了沙发,挨着我坐在地毯上。
他用手指在纸上到处摸着,上下摸着纸的两面。纸的边缘,对,甚至纸的边缘也摸了。他还摸了摸纸的四个角。
“好,”他说,“好,我们来画吧。”
他摸到我的手,那只拿着笔的手。他用他的手包住我的手。“开始吧,老弟,画,”他说,“画吧,你会明白的。我会跟着你的。没问题。就按我说的开始。你会明白的。画吧。”盲人说。
我画了起来。我先画了个像房子一样的方框,它可能就是我住的房子。然后我给它加了个屋顶,在屋顶的两边,我画上尖顶。真是疯了。
“太精彩了,”他说,“太棒了。你画得真不错。从来没想到这辈子会做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老弟?嗨,人生本来就很奇怪,我们都知道这个。继续啊,别停下来。”
我画上拱形的窗户。我画上飞扶壁。我加上大门。我停不下来了。电视里的节目已经演完了。我放下笔,握紧手指又松开。盲人摸着纸面,感受着。他用指尖滑过纸面,滑过我画的东西,他点了点头。
“画得不错。”盲人说。
我又拿起笔,他找到我的手。我接着往下画。我不是什么艺术家,但这不妨碍我接着往下画。
我老婆睁开眼睛,愣愣地看着我们。她从沙发上坐起身来,睡袍敞着。她说:“你们在干什么?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没有回答她。
盲人说:“我们在画一座大教堂。我和他正在画。”“使劲往下压,”他对我说,“就这样。很好。”他说:“对了。你找到感觉了,老弟。我感觉到了。你原来以为自己不行,但你行,不是吗?你现在画得很顺手嘛。你明白我说的吗?我们马上就要弄出点什么来了。那只老胳膊还行吧?”他说:“现在往里面加几个人。没人还叫什么大教堂?”
我老婆说:“怎么回事?罗伯特,你在干什么?怎么回事?”
“没什么。”他对她说。“现在你闭上眼睛。”盲人对我说。
我照着做了,像他说的那样闭上了眼。
“闭上了吗?”他说,“别骗我。”
“闭上了。”我说。
“就这么闭着,”他说,“现在别停下来。画。”
我们继续往下画。当我的手在纸上移动时,他的手指就搭在我的手指上。我这一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稍后他说:“我觉得可以了。我觉得你画好了。”他说:“看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但我还闭着眼睛。我想就这么再待一会儿。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怎么样?”他说,“你在看吗?”
我还闭着眼睛。我在自己的家里,这个我知道,但我又觉得自己不在任何东西里面。
“真是不一般。”我说。
有益的小事
星期六下午,她开车去了购物中心的那家面包店。看完活页夹上贴着的蛋糕照片后,她订了巧克力的,这是孩子最爱吃的蛋糕。她挑选的蛋糕上面装饰有一艘宇宙飞船和发射台,上面点缀着一些白色星星,蛋糕的另一端是由红色糖霜做成的行星。他的名字,斯科蒂,会用绿色的字母写在行星的下方。粗脖子的面包师是个年纪较大的男人。当她告诉他说孩子下星期一就八岁了时,他一声也没吭。面包师穿着一件像是工作服的白色围裙,带子从胳膊下面穿过去,再从后面绕到前面来,在他的大肚子下面系牢。听她说话时,他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他低头看着照片,任由她说着,没有催她。他刚上班,要在这儿待一整晚,烤面包,他有的是时间。
她告诉了面包师她的名字,安·韦斯,还有她的电话号码。蛋糕星期一一早就会做好,新出炉的,离孩子下午的生日派对有足够的时间。面包师看上去有点闷闷不乐。他们之间没有一点欢快的气氛,只有最简单的言语交流,以及一些必要的信息交换。他让她感到不自在,她因此不太高兴。当他拿着铅笔在柜台那儿弯下腰时,她琢磨起他粗鄙的相貌,怀疑他这辈子除了烤面包是不是还干过什么。她自己是个母亲,三十三岁,在她看来,似乎所有人,特别是像面包师这么年长的人——足以做她的父亲了——肯定有孩子,而且经历过享受蛋糕和生日派对的特殊时光。她觉得,他们之间肯定存在着这个共同点。但他对她很生硬——不是粗鲁,只是生硬。她放弃了和他交朋友的愿望。她朝面包店的后面看了看,看见一张又长又笨重的木头桌子,桌子的一端堆着烤派用的铝盘,桌子旁边放着一个金属容器,里面装满了空架子。还有一个巨大的烤箱和一台正在播放西部乡村音乐的收音机。
面包师把有关信息工整地写在一张特殊的预订卡上,合上了活页本。他看着她说道:“星期一早上。”她谢了他,开车回家了。
星期一早晨,过生日的男孩和另一个男孩步行去上学。他们来回传着一袋薯片,过生日的男孩想打听出他朋友下午会给他一件什么样的生日礼物。在十字路口,过生日的男孩没向两边看就走下了人行道,他立刻被一辆车撞倒了。他侧身摔倒在地上,头落在了排水沟里,腿伸在路上。他的眼睛闭着,腿却在前后移动,像是想要爬上什么东西。他的朋友丢掉薯片,大哭起来。车开出去一百多英尺后,在路中央停了下来。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回头看着,他等着,直到男孩晃晃悠悠地站起来。男孩有点站不稳,他看上去有点晕,但还行。开车的挂上挡,开走了。
过生日的男孩没有哭,但他也没有说什么。他朋友问他被车撞了后有什么感觉,他没有回答。他走着回了家,他的朋友就接着去上学了。过生日的男孩回到家里,向他母亲讲述事情的经过——她挨着他坐在沙发上,握着他的手,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说:“斯科蒂,亲爱的,你真的觉得没事吗,宝贝?”她想要去给医生打个电话——他突然仰面躺倒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身体一下子就软了下来。见无法叫醒他,她急忙来到电话前,给正在上班的丈夫打电话。霍华德要她保持冷静,保持冷静,然后他给孩子叫了救护车,自己直接去了医院。
当然,生日派对取消了。孩子住进了医院,被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和休克。他开始呕吐,肺里积了水,当天下午就得把积水抽出来。他现在看上去像是在沉睡——但不是昏迷,弗朗西斯医生看见家长眼里流露出来的恐慌后,他强调说,不是昏迷。晚上十一点,男孩在经历了若干次X光和化验后,像是正在舒适地休息,醒过来似乎只是个时间问题,霍华德便离开了医院。从下午起,他和安就一直在医院里陪着孩子,他想回趟家,洗个澡,换身衣服。“我过一小时就回来。”他说。她点点头。“没关系,”她说,“我会待在这里的。”他吻了一下她的前额,他们的手相互碰了一下。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孩子。她在等着他苏醒过来,恢复正常。那时她才能安心休息。
霍华德开车回家。他在昏暗潮湿的路上开得飞快,直到察觉到了才慢了下来。到目前为止,他的生活都是一帆风顺和令人满意的——上大学,结婚,为获得商科高等学位又上了一年大学,成为投资公司初级合伙人和做父亲。他很幸福,迄今为止,也很幸运——他知道这一点。他的父母都还健在,兄弟姐妹也各有所成,大学时代的朋友都在社会上找到了各自的位置。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受到过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伤害,他也知道一旦人不走运或是遭遇某种变故,会有一种力量给人以重创或把人击倒。他拐上自家的车道,停了车。他的左腿开始颤抖。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试图理性地面对现状。斯科蒂被车撞了,住进了医院,但他会好的。霍华德闭上眼睛,用手抹了把脸。他下车向前门走去。屋里的狗在叫。在他开门摸索灯的开关时,电话铃不停地响着。他不该离开医院,真的不该。“真该死!”他说。他拿起话筒,说:“我刚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