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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

作者:美-菲利普·罗斯/译者:张廷佺 当前章节:160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1:39

虽然我看见她的床头柜上摆着象牙佛像微雕、玉雕制品和一排公鸡形状的鸦片秤砣(127),但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还是不敢相信她真有过这样的经历。清迈、仰光、新加坡、曼德勒……为什么不干脆到木星、火星上去呢?可以肯定的是,我知道这些地方在兰德·麦克奈利(128)地图上确实存在。我在地图上寻找她走过的路线,就像我为查证波姬塔的那次遭遇去翻伦敦的黄页一样。我第一次看到这些地名是在康拉德(129)的小说里。当然我也知道,那些选择去陌生城市寻求理想生活的“人物”确实存在……可为什么这些还不能让我完全相信,活生生的海伦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呢?是因为我和她在一起吗?这个难以置信的角色到底是戴着钻石耳环的海伦,还是我这个尽职尽责、穿免烫防皱西装的研究生助教呢?

我有些怀疑、甚至鄙视她那份恬静和女人味。更确切地说,是她对自己眼睛、鼻子、脖子、胸部、臀部、大腿的那种过度自信——为什么在她眼中,连她的脚都那么诱人,那么值得骄傲、值得炫耀呢?她这种贵族气质到底是哪儿来的呢?她肌肤滑嫩,四肢纤细,长着宽宽的嘴和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睑上涂了浅绿色的眼影,鼻尖正中凹下去一块,她眼都不眨地把它称作“佛兰芒人(130)”的鼻子。似乎这一切都散发着贵族气质。我很受不了像她这样有点姿色就充满成就感的自负女人。不管是在锡拉丘兹大学那些不想和我“发生那种关系”的本科生,还是那个渴望通过满足肉欲来获得所有刺激感的波姬塔·斯万斯特罗姆,我认识的都是些不过分在乎外表的年轻女人,或者至少她们觉得不该表现得太在乎。的确如此:波姬塔非常清楚,短头发可以在不经意间提升气质,但她似乎每天早晨并不会花太多精力去思考如何打扮她那不施粉黛的脸。伊丽莎白和海伦一样有一头美丽动人的飘逸长发。不过伊丽莎白只是让它自然地披在后背上,她从六岁开始就是这种发型。然而,海伦的发色和爱尔兰长毛猎犬的毛色很像,不过她觉得她每根头发都与众不同,每根头发都像皇冠、尖塔或光环一样。她不是简单地把头发装饰一番、梳得更漂亮一些,而是在向人们暗示着什么。也许这正反映出我见识有多肤浅,反映出我已变得多落伍,或者这也真实地反映出她的名媛气质。她将自己看作一尊用百磅玉石雕刻而成的圣物,这种名媛气质便由此而来。她的眼睛没伊丽莎白的那么大,也没那么蓝。但当她将头发盘在脑后,在睫毛上画上黑色眼线,当她早晨戴上几串手镯,像卡门(131)一样在腰间系上一条流苏丝巾出门去买橙子做早饭时,这些还是对我起作用了。还远远不止这些。我一开始就招架不住女人的美貌。但海伦的美貌不仅勾起了我的兴趣和欲望,也让我感到担忧。我越发强烈地怀疑她——她自信地认为自己很可爱,无人能及,对此我心悦诚服,然而,我却怀疑她的优越感和地位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我觉得,这些有时是她对自己和经历过于庸俗的认识,但依然很迷人,充满诱惑。就我所知,她也许是对的。

“为什么?”我还在追问。她自称是传奇人物,把她的过去描述成亚洲的传奇故事。显然,我依然非常想知道,她说的这些到底有多少是编出来的。“那你为什么放弃了安逸的海外殖民生活呢,海伦?”“我必须放弃。”“因为继承的那些钱够你独立生活了吗?”“每年才六千美元,大卫。哎呀,我相信一个大学老师省吃俭用也能攒到那么多。”“我只是想说,你可能已经认识到人不可能永远拥有青春和美貌。”“你瞧,我那时是个孩子,对学校毫无概念。我家和其他任何人的家一样——温馨、简单、平凡。这些年来,我们在芬山庄园路十八号过着平静的日子。只有在吃饭时这种平静才会被打破。每晚吃甜点时,我父亲都会问,‘没别的了吗?’母亲就忍不住流泪。后来,我十八岁时,遇到了一个成年男人。他英俊潇洒、谈吐不凡,可以教我许多东西。他了解我的一切,这点其他人根本做不到;而且他举止优雅,绝对不是残酷专横的人。我爱上了他,是的,在两星期内。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这种事也不是只发生在小女生身上。他说,‘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回去呢?’我同意了,然后就走了。”“坐破飞机的那次吗?”“不是那次。我们在太平洋上吃着法国肉馅饼,在头等舱的厕所里口交。我跟你说,刚开始的六个月,我过得并不开心。我现在一点也不怀念那六个月。要知道,我只是个在帕萨迪纳(132)长大的孩子,就是这样,真的;我穿着格子裙和平底鞋——而我朋友的孩子都快和我差不多大了。他们虽然神经兮兮的,但实际上就和我差不多大。我连拿筷子吃饭都学不会,我害怕极了。记得有天晚上,我第一次去参加大型鸦片派对。不知怎的,我和四个疯狂的男同性恋坐在一辆豪华轿车里——他们四个是英国人,穿着长袍和金黄色的拖鞋。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太不可思议了,’我不停地说,‘太不可思议了。’其中最胖的那个英国人透过长柄眼镜低头看着我说,‘这当然很不可思议,宝贝儿。你才十九岁。’我这才闭上嘴不再说了。”“可是你又回来了。为什么?”“我没法融入那种环境。”“那个男人是谁呢?”“哦,你可真是现实社会中的好学生啊,大卫!”“错!那都是从托尔斯泰的作品中学会的。”

我拿《安娜·卡列尼娜》给她读。她说:“不错——不过,谢天谢地,他不是个渥伦斯基(133)。朋友,满世界都是渥伦斯基这种让你伤心的人。其实,他这个男人很像卡列宁(134)。但一点儿都不可怜,这是我要补充的。”我并没马上回答她这番话,而是在想:她如此看待这个著名的三角关系,这种观点太新颖了!“另一个丈夫,”我说。“你只是弄明白了一半。”“听起来很玄乎,像一出跌宕起伏的戏剧。也许你该把这些全都写下来。”“也许你该休息休息,别再读书上那些东西了。”“那我空余时间做什么呢?”“亲自去体验体验呗。”“你知道吗,还有一本和这种三角恋有关的书,叫《专使》(135)。”我心想,还有本关于你的书,叫做《太阳照常升起》(136),那个肤浅的女主人公叫勃莱特。和她一起混的那帮人也都这样——所以,这本书似乎写的就是你。“我确定有一本书是写这种关系的,”海伦带着自信的微笑开心地说。她中计了。“这样的书有上千本,我敢打赌。我以前在图书馆看见这些书都按字母顺序排在书架上。看,没什么讲不清楚的。这是明摆着的,不过我想说得稍微严重一点:我讨厌图书馆,讨厌书本,讨厌学校。在我印象中,它们总是把生活中每件事都变得有点脱离实际——至少是“有点”脱离实际。那些教书的都是些可怜的书呆子,满脑子都是理论,把一切搞得越来越糟。想起来都很恐怖。”“那你从我身上看出了什么呢?”“哦,你其实也有点儿恨他们,你恨他们对你做过的那些事。”“怎么了?”“把你变得——”“很恐怖吗?”我大笑着说(我们正躺在那个小鸦片秤砣边的床上,盖着一条被单争论着)。“不,还没到那种程度。就是变得有点儿那样……有点儿……坏。你身上每样东西都有点不真实,除了眼睛。不过它们还是你的一部分。我根本无法长时间看你的眼睛,就好比人无法把手伸进一碗滚烫的开水里把塞子拔出来一样。”“你描述得真形象啊!你真可爱!我也注意到你的眼睛了。”“你这是在自虐,大卫。你拼命地强求自己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我感觉你是在自讨苦吃。你抛弃了那个背背包的勇敢瑞典女孩,这是你的第一个错误。她看起来就像个流浪儿。还有,我得告诉你,从那张照片上看得出,虽然她嘴角有点怪,但和她在一起至少会很开心。不过,你肯定很鄙视‘开心’这个词,对吧?就和我讨厌你用‘破飞机(137)’这个词来描述破旧的飞机一样。每次我提到‘开心’这个词,总看见你痛苦地回避它。天哪,他们果然把你害得不轻。你太自以为是了!可我觉得你已经知道自己没了勇气。”“哦,别太低估我!也别太高估我的‘勇气’,好不好?我喜欢偶尔找些乐子。对了,和你上床的感觉很不错。”“是啊,和我上床不仅快活,你还会体会到和任何其他人上床时从来体会不到的快活。还有,亲爱的朋友,”她接着说,“你也别太小看我了。”

“哦,天哪,”天亮了,海伦疲倦地伸了个懒腰。“做爱真是太爽了!”

没错,没错,没错,没错,没错。这种激情汹涌澎湃、无穷无尽。以我的经验,它还能给人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我站在一个新的有利地位回想波姬塔,我觉得二十二岁时我们的相互影响似乎让彼此都走向堕落。我们既是对方的奴隶,又是对方的主人;既是纵火犯,又是受害者。我们疯狂地做爱;而对那些素不相识的人,我们也通过营造浓郁的催眠氛围,先占据她们尚未成熟的思想,然后在她们身上释放我们强烈的性欲:不管是想象我们做过的事,还是亲眼目睹并亲身体会这些事,我至少都会感到刺激和兴奋。但海伦却不是这样。当然,我得先习惯她的炫耀,我一直怀疑她在演戏。但很快,我们之间越来越了解,越来越熟悉,感情越来越深,我脑中的疑云开始渐渐消散,我也不再追着她刨根问底了。我开始理解她这些充满激情的表演,认为这些表演来自她的勇敢无畏,我就被她的勇敢无畏深深吸引了;我也认为这些表演来自她拿得起放得下的果敢,这种果敢让她从不抵挡任何诱惑,也不在乎最终的结果是否很可能是苦乐参半。我完全错了,我告诉自己,我把她的伤感、庸俗理解成《银幕爱情》杂志对她的影响,这是完全错误的——她并没做白日梦,现实也不允许她做白日梦。她性欲真是太强了!她表达性欲的本事真是太大了!现在,高潮过后,我发现自己很虚弱,内心还存有一丝感激和最强烈的自我屈从感。如果这算不上单纯,那我就是世界上最没戒备心的生物了。我甚至都不知道此刻该说些什么。然而,海伦知道。是的,这个女孩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爱你,”她对我说。如果必须要说,那说什么才能让人更兴奋呢?我们告诉对方我们彼此深爱。即使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谈后,我越发觉得我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我们也仍然这么说。虽然我深信,这样难得珍贵的亲密关系奠定了我们感情的基础,增进了我们的感情,但海伦仍然让我感到极度不安,我依然不敢奢望自己能摆脱这种感觉。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不再闪烁其词、躲躲闪闪呢?为什么我不能呢?

要么是为了直接回答我的疑问,要么是为了增加那种让我无法抗拒的神秘感,她终于同意告诉我为什么她放弃了在远东的一切。

她的情人,她的上一位卡列宁,曾说要谋划一次“意外事故”,害死他老婆。“他是谁?”“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她只肯说这么多。我努力去相信那些话,并继续问,“他现在在哪儿呢?”“还在那儿。”“他来看过你吗?”“他来这儿待过一个星期。”“你和他上床了?”“我当然和他上床了。我怎么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但最后我让他回去了。这事险些要了我的命。看着他就这样永远离我而去,我的心都碎了。”“也许他会继续实施他的计谋,无论如何都会杀了他老婆,作为诱饵——”“你干吗非得拿他开涮呢?难道你就不能明白,他跟你一样都是人吗?”“海伦,要对付你想甩掉的另一半,除了杀掉他,还有别的办法。比如,你只要走出家门就可以了。”“你可以吗?‘只要走出家门’?比较文学专业的人就是这样做的吗?我倒想知道当你得不到你想要的东西时你会怎么做。”她问。“我会为了得到这东西,去把谁的脑袋瓜打开花吗?我会把他推下电梯井吗?你说呢?”“你看,我放弃了一切,而且差点因此送了小命——因为我根本无法接受别人说起那种想法。他把我吓坏了,居然有这样的想法。也可能是这种想法的诱惑实在太大了,那便成了我逃跑的原因。因为我只能说‘好’;这正是他所期待的。他会动真格的,大卫。他不是开玩笑的。你知道说出他想听的话有多简单吗?只要一个字,一秒钟都不用:好。”“也许他知道你肯定会说‘不’才这么问你的。”“他不可能知道。我也不知道。”“但他这样大名鼎鼎的人物本可以继续实施他的阴谋。他自己就可以行动——而且可以不让你知道是他干的,难道不是吗?他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肯定有许多手段把他那微不足道的老婆干掉:制造车祸或者沉船事件,在空中炸毁飞机。他要是行动起来,你可能永远也想不到他会采取哪种手段。如果他来征求你的意见,也许就是为了听你说‘不’。”“哦,真有意思。那你接着说,如果我说‘不’的话,对他有什么好处呢?”“他可以同时占有你和他老婆,两人他都可以占有;而且他还可以大出风头。结果你逃跑了,他预想的那一切都在你身上应验了,这玷污了你的名声——不过,他可能没料到会把一位漂亮勇敢的美国‘逃兵’惹得那样恼火吧!”“说得非常好,真的!你这番话的成绩是‘优+’,尤其是‘玷污了我的名声’那部分。但你错就错在你压根就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有权有势,仅凭这一点你就说他无情无义。但你要知道,既有权势又重感情的男人确实是有的。两年来,我们每星期见两次面。有时候会更频繁,但从没少于两次。这一直没变过,真是太完美了。你不相信会有这种事,对不对?或者即使你相信,你也会觉得这种事无关紧要。但这是事实。对我和他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可你回来了。你叫他回去了。你害怕,你退出了。这个男人的计谋用错了地方。海伦,你要知道,这已经是你的极限了。”“也许我错了,我只是太感情用事,或是想法太天真了。也许我该留下来挑战极限——然后发现这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极限。”“你不能。”我说,“你也没那样做。”

哦,是谁,现在是谁感情用事了呢?

她放纵情欲的天分加上忍痛割爱的胆魄,必然造就了她的魅力。我们从未完全融洽相处过,我从未有过十分的把握。而且不知怎地,她这个人肤浅、虚荣,不过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不是吗?我把她奉为年轻漂亮的女主角,面对欲望,她毫不退缩,冒过那么多次风险,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这本身就是一种美。我认识那么多人,最能激起我欲望的不就是她吗?她看起来如此迷人,哪怕在喝咖啡或拨电话时,我都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她身上最不起眼的小动作都会大大激起我的欲望。我几乎不用再担心自己会胡思乱想,不会再冒险像过去那样做下流、淫乱的事了。海伦不正是我从大学开始寻找的那种迷人女孩吗?那时斯尔凯·沃尔什的下唇就能让我心旌摇曳,让我从学校食堂追到体育馆,再追到宿舍洗衣房。在我眼里海伦实在是太美了,我可以把所有的渴念、爱慕、好奇和情欲都集中在她身上,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如果海伦不是我要找的那种女孩,还能有谁呢?还有谁能让我更心醉呢?哎呀,我还是那么渴望她来诱惑我。

只要我们结婚……我们的争吵就会自然而然地平息下来,我们俩的感情会越发深厚,也日渐会有一种永久的安定感。这样,我们俩就不会为顾全脸面和保护自己而那么冲动。难道不是吗?当然,如果海伦多一点儿这个,少一点儿那个,也许就不会像是在赌博。但我立刻提醒自己,这只是梦想而已,我们面临的现实并非如此——我认为自己的想法很有道理。而且,我说她“虚荣”、“肤浅”,这些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所以,我只能希望,我们之间发生一点小小的“意见”不合丝毫不会影响我们之间强烈的情感。(我承认——如果这么做有用的话——最先挑起并激化矛盾的人总是我。)尽管我们的对话有时粗暴无礼、令人反感,但至今我们的感情仍未受任何影响。我怀疑她结婚的真正动机是为了对她和香港的那个不值得同情的卡列宁的风流韵事做个了断。但就像之前误解她的动机一样,我只能希望这次我又错了。我只能希望她想嫁给我。我不该对过去险些让她丧命的经历嗤之以鼻,我不该成为她的绊脚石。我只能希望(因为我永远没法知道)她只想和我上床,而不是对她那最完美的情人的嘴、手和那玩意儿念念不忘——那个为了和她结婚而想谋杀老婆的男人。

我心中充满了怀疑、期待、渴望与惶恐。(我上一秒还在期待着未来光明美好,下一秒便预感到它会变得糟糕透顶。)就这样,我和海伦·柏德结婚了——那是在我度过了整整三年从怀疑到期待、渴望、惶恐的生活之后。有的人像我父亲那样,刚看见一个站在钢琴边唱《罂粟花》的女人就闪念决定,“那个人——那个人就是我老婆。”也有犹豫不决的人,经过长时间思想斗争,决定不该再与这个女人见面。只有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他才叹息道,“是的,她就是我老婆。”我发现,如果要下狠心永远放弃海伦,我得付出巨大、惨痛的代价。我根本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会怎样。于是我娶了她。只有最后当我确定必须结束这段感情时,我才发现自己由于犹豫不决在这段感情中陷得太深了。我曾做过上千个日夜的思想斗争,仔细考虑过各种可能发生的状况。我们恋爱了三年,但似乎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婚姻里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在走投无路、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娶了海伦,海伦嫁给了我。对任何长年累月处于这种界线分明、迷宫般复杂关系的恋人们来说,这一刻终将到来。他们分居两处,但会一起去度假;他们认为专一地爱对方,但并不是共同度过每个夜晚;他们隔上五六个月就会分手,忘掉这段恋情,自由自在地过上七十二个小时,接着再在当地一家超市偶遇——并不是真正的偶遇——之后两人和好,通常会尽情享受纵欲带来的满足;或者,他们会在晚上打电话给已经分手的另一半,只是为了说有个纪录片会在晚上十点重播,非常值得一看,于是两人又重归于好;或者他们会出席一个很久前就答应参加的晚宴,如果爽约似乎不太礼貌,于是他们便共同赴宴,最后一次参加应酬。事实上,他们中只要有一个人去参加晚宴就算完成了这次应酬。但一个人去的话,餐桌对面就没了同伴,就没人互使眼色,暗示对方是否对晚宴感兴趣;之后开车回家的路上,也不会有谁和他有共同话题,可以和他一起对其他客人评头论足;脱衣上床时,也不会有谁会面带微笑,脱得光溜溜的,躺在床单上迫不及待地等着他。对他来说,餐桌边只有一个人真正对他有吸引力,就是他先前不当一回事的同伴。

我们结婚了。有一点我该知道,但又不可能知道,也可能一直就知道:相互指责和意见不一仍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不仅是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性格迥异,而且因为我依旧感觉她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不论她如何掩盖这个让我痛心的事实,不论她怎样努力照顾我,怎样认真对待我们的生活,她都和我一样清楚,她嫁给我只因为没法嫁给她的情人,那个大名鼎鼎的人物,除非他杀了他老婆(人们大概是这么说的)。我们最勇敢、最理智和最投入地做到努力不去憎恨彼此,而是憎恨我们之间的隔阂。她的过去光鲜、浮华,就像一场歌剧;但如果它不是那样,那该多好啊——要是我们俩有谁能把它忘了,那该多好啊!要是我能填平造成我们互不信任的这道荒谬的鸿沟,那该多好啊!或者视而不见!别管这么多!最好的情况就是,我们下定决心,向对方道歉,弥补过错,尽情做爱。但是,最糟的情况呢……呃,再糟也就和其他人一样糟,我会这样想。

我们吵得最多的是什么呢?所有人都会猜,拖了三年才结婚,做决定时肯定比较轻率,肯定没有完全说服对方。一开始,我们因为怎么做吐司而吵得不可开交。我很纳闷,为什么不能在煎鸡蛋时把吐司放进烤箱呢?这样不就可以吃到热面包了吗?难道非得先烤好吐司再煎鸡蛋吗?“真不敢相信我竟然会和你讨论这些,”她说。“生活不是吐司!”最后她尖叫道。“就是!”我听见自己在坚持。“当你坐下来吃吐司时,生活就是吐司。当你出门倒垃圾时,生活就是垃圾。你不能中途把垃圾落在楼道里,海伦。垃圾应该扔进院子里的垃圾箱。而且得盖上。”“我忘了。”“垃圾已经拎在手里了,你怎么可能忘呢?”“亲爱的,也许因为这是垃圾——但不管怎样,这又有什么关系!”她开支票会忘记签名,寄信会忘记贴邮票。我让她把我和房东寄的信投入邮筒,但那些信总会在好几个月之后从雨衣和便裤的口袋里冒出来。“你做这些事的时候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呢?你怎么会这么健忘呢,海伦?怀念破旧的曼德勒了吗?想起‘破飞机’、礁湖和大象了吗?记起‘黎明升起如雷霆’(138)了吗?”“我不可能每走一步都记着你的那些信,真是的!”“那你一开始为什么想要拿着信出门呢?”“出去透透气,就是这样!看看蓝天!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很快,我就不会再指出她的错误和疏忽,也不会阻止她出门,我不会给她收拾残局,也不会压制自己的情绪(然后躲到洗手间里,关上门咒她几句),我不再这么做了。我自己烤吐司,煎鸡蛋,倒垃圾,付账单,寄信。即使她会很亲切地问我(为了清除我们之间可怕的隔阂,她的确在努力,这已经达到她的极限了),“我要出去买东西,要我把这些扔了吗——”想都不用想,凭经验,我会回答,“不——不用了,谢谢。”有一天,她从银行取钱后把钱包弄丢了。从那以后,去银行存钱取钱就成了我的差事。一次,她早上出门去买三文鱼鱼排做晚餐,结果却把鱼忘在车的前排座位下,鱼变质了。从那以后,都是我去买菜。还有一次,她误把该送去干洗的羊毛衫湿洗了。从那以后,送洗衣服这事儿也用不着她劳神了。这样的结果是,还不到一年,我每天就得忙上差不多十六个小时——除了做这些家务,我还要教课,还得把研究契诃夫小说中的爱情幻灭那篇论文改编成书(我在认识她之前就选定了这个主题)——忙得不亦乐乎。而海伦却变得越来越喜欢喝酒、吸毒。

她的一天在散发着茉莉花香的洗澡水中开始。她往头发上抹橄榄油,让它洗后更柔顺,还要在脸上涂维生素乳霜。她每天早上都会闭着眼睛在浴盆里躺二十分钟,她尊贵的脑袋惬意地枕在充气小枕头上,唯一的动作就是用浮石(139)轻轻揉搓脚底的死皮。沐浴后,她有时还要蒸脸,一周三次;穿着深蓝色真丝和服,上面绣着粉色和红色的罂粟花,还有从未在陆地和海上见过的黄色小鸟;她坐在厨房的长餐桌前,裹着头巾,身体前倾,面对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水面上撒着迷迭香、甘菊和接骨木花。做完蒸汽浴、化好妆、梳好头,她换上衣服准备去健身了——我在学校时,她不管去哪儿都是这身打扮:穿着合身的深蓝色真丝旗袍,高高的立领,裙摆开衩至大腿;戴着镶钻耳环、包金的玉手镯和玉戒指;穿着凉鞋,背着草编包。

晚些时候,她回到家。做完瑜伽后,她说她决定去旧金山“转转”,打算去那儿开家远东古玩店(她已说了好几年了)。那时她就很兴奋。到了晚饭时间,她已是笑容满面:先是飘飘然,然后变得醉醺醺的,最后,面部表情都扭曲了。“生活就是吐司,”我往羊排上加调料时,她边小口抿着四指深的朗姆酒边评论道。“生活就是残羹冷炙。生活就是真皮鞋底,就是橡胶鞋后跟。生活就是把结余写进新的账本。生活就是把每一笔要支出的账准确无误地记到存根上去,还要准确记录下年、月、日。”“说得都没错,”我说。“啊,”她边看着我摆餐桌边说,“要是他太太没忘记在烤什么东西,没把东西全都烤焦,那该多好;要是他太太能记得大卫在阿卡迪亚(140)吃饭时,他母亲总是把叉子放左边,勺子放右边,永远永远别放在同一侧,那该多好。哦,要是他太太能像他母亲一样,在冬天烘烤好土豆,在上面涂上黄油,那该多好啊!”

等到而立之年,我们变得越发水火不容。我们都变成了对方最开始害怕出现的样子。和她的“没头没脑”、“白痴般的挥霍无度”和“少女般的浮想联翩”一样,我也摆出一副教授“自命清高”、“谨小慎微”的架子,让海伦打心底里讨厌我。她说:“你可以啊!大卫。你现在翅膀硬了,你个年轻的老顽固!”然而,我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我。也就是说,我们会继续等待奇迹发生,等待对方有所改变。除非我们关系彻底破裂,让这种等待变得荒谬可笑。我们的婚姻持续的时间几乎和谈恋爱的时间一样长。别人都对此惊讶万分,我们俩也同样。这或许是因为婚姻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攻击对方。我们曾是对方眼中的救星,可现在却变成了冤家对头!几个月过去了,我们还生活在一起,心想如果有个孩子的话会不会打破僵局……或者给海伦开一家属于她自己的古玩店……或珠宝店……或者我们俩都去看心理医生。我们不止一次听到别人把我们称作格外“引人注目”的一对:衣着体面,四处游历,脑子好使,善于处世(尤其是对于一对做学问的年轻夫妻来说),两人年收入共达一万两千美金……而生活却一团糟。

在这段婚姻的最后几个月里,只有在课堂上才有人看出我多郁闷。课下,我沉默寡言,冷漠无情,大三教研组的老师们谣传我“处于镇静安眠状态”。学位论文通过后,我除了教大一的《小说导论》之外,还教大二文学概论的两个部分。学期快结束的那几周,我们研读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在给学生们朗读那些我特别要求他们做记录的段落时,我发现,每字每句似乎都有我自己困苦经历的影子。仿佛当时我脑中所想的或嘴里蹦出的每一个音节都会先附上我的困苦经历,再传入他们耳中。我还会在课堂上做白日梦。这些梦总是突然一涌而出,让我无法控制。很明显,这是因为我太渴望奇迹出现,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让我重获新生,恢复已失去很久的生活,变成全新的自我。我反倒更希望自己受到控制,希望不要有什么来激发我的幻想,哪怕是最起码的幻想。

“我认识到,如果你恋爱了,那么你就应当站在一个比世俗意义上的幸福或不幸、罪过或美德更高、更重要的角度来考虑这种爱情,否则干脆什么也别考虑。”(141)我问学生这些句子的含义是什么。学生们在回答时,我注意到有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坐在教室远处的角落里。她是我最聪明、最漂亮——也是最厌学、最傲慢的学生。她正在吃着一块糖条,喝着可乐,这就是她的午饭。“哦,别吃这些垃圾食品,”我在心里默默地对她说。接着脑中浮现出我们俩坐在格瑞提酒店(142)露台上的情景——大运河(143)上泛着粼粼波光,我们眯着眼,望着对岸那座精致的小宫殿黄褐色的外墙,我们就住在那儿一间装着百叶窗的房间里……我们坐在桌边吃午饭,先吃了奶油意大利面,然后还有几片柠檬嫩牛肉……我们坐的正是我和波姬塔来这儿时坐的那张桌子。那时我们傲慢无比、年少轻狂,比这些学生大不了多少。我们曾在一个下午来过这儿,凑钱庆祝我们来到拜伦到过的意大利(144)……

在我做白日梦时,另一个聪明的学生正在解释《关于爱情》(145)结尾时地主阿列兴(146)说的“……比世俗意义上的幸福或不幸、罪过或美德更高、更重要的角度”的含义。这个男生说,“他后悔自己没屈从于感情,和心爱的女人私奔。现在她要离开了,他却又痛苦万分,后悔自己被良心和懦弱打败,始终没向她表白——只因为她已结婚生子。”我点点头,但显然没听明白。这个聪明的男生垂头丧气地问,“我说得不对吗?”他脸红了。“没,没有,”我说。但我一直在想,“你在做什么,罗杰斯小姐,在吃花生糖吗?我们该喝点儿白葡萄酒……”接着,我脑海里闪现出这样一番情景:海伦在南加州大学读本科时,在那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老男人把她拽出教室去经历浪漫之旅之前,她那几个月过得也许很像这位厌学的罗杰斯小姐……

那堂课的后半段,我大声朗读《带哈巴狗的女人》(147)。抬头时恰好看见这个胖嘟嘟的犹太女孩正天真无邪地注视着我。她来自比弗利山(148),真诚、善良。她一整学年都坐在前排,把我说的话一字不落地记下来。故事的最后一段讲的是这对私通的情人惊讶地发现他们多么爱对方,但无法理解“为什么他已娶了妻子,她也已嫁了男人”。我把这一段读给学生听。“似乎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能找到答案,崭新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不过他们俩都非常清楚,离结束还很远很远,最复杂、最坎坷的道路才刚刚开始。”我听见自己在讲,故事结尾所要表达的意思非常明了——没有虚假的神秘感,而是直接将残酷的现实陈述出来。我讲到契诃夫可以在十五页的文字中穿插大量的历史事件;讲到即使在如此有限的篇幅里,契诃夫是如何做到在嘲笑和反讽过后,渐渐凸显出他的悲悯和同情;讲到幻想破灭那一瞬他心里的感觉;讲到即便是最普通的幻想被现实击碎时他的感想,就更不用提他成功和冒险的幻想破灭时的感想了。我还讲到他对被他称作“个人幸福这件事”的悲观看法。前排坐着个胖嘟嘟的女孩,她正飞快地把我说的话记在笔记本上。我一直很想让她做我的女儿。我想照顾她,想看到她安安全全、开开心心的。我想给她买衣服,为她支付医疗费,在她孤单或悲伤时,她可以抱着我。要是我和海伦把她抚养得这么可爱,那该多好啊!可我们俩能抚养什么呢?

那天晚些时候,我正巧在校园里遇到那个女孩朝我迎面走来。于是我再次迫切地想要跟这个可能只比我小十到十二岁的孩子说我想领养她,想让她忘记亲生父母,让我来做她父亲保护她。我对她父母一无所知。“嗨,凯普什先生,”她微微摆着手说,显然那个温柔的手势让我招架不住。我感觉自己好像变得越来越轻,觉得有种情感正朝我涌来,就要把我抓起,翻个身,然后不知把我扔到何处。难道我就要在这儿,在图书馆前的小路上精神崩溃吗?我抓住她的一只手,声音有点哽咽地说:“你是个好女孩,凯西。”她低着头,前额变红了。“啊!”她说,“我很高兴这儿有人喜欢我。”“你是个好女孩,”我又说了一遍,然后放开她柔软的手,回家看看没生孩子的海伦有没有喝醉,有没有准备我们俩的晚饭。

差不多就是在这时候,有个叫唐纳德·加兰的英国投资银行的高管来到我们家。他是海伦的香港朋友中第一个受邀来我们家吃饭的人。其实,海伦到旧金山去和谁吃午饭,或者从哪个购物天堂回来时,有时会打扮得特别漂亮。但以前我从未见她这么开心地期待一次见面,甚至像孩子一样迫不及待。当然,以前有好几次,她已花了几个小时梳妆打扮准备赴约去吃午餐,结果却穿着最普通的睡袍从浴室里走出来,说她没法出门见人。“我的样子太吓人了!”“一点儿也不吓人啊!”“就是吓人!”她说完又回到床上睡了一整天。

她现在告诉我,唐纳德·加兰是她认识的“最好心的人”。“我到香港的第一个星期,就在他家吃饭。从那时起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俩非常投缘。饭桌中央点缀着他从院子里摘来的兰花,他说是特意为我准备的。我们吃饭的那个露台可以饱览月牙形浅水湾的景色。我当时十八岁,他肯定有五十五岁了。天哪!唐纳德现在可能已经七十了!但说他四十多岁我也相信。他总是那么开心幸福、充满朝气,对什么都那么有激情。他和奇普斯住在一块儿,那个美国男孩特别温厚随和。奇普斯那时肯定二十六七了。今天下午,唐纳德在电话里告诉了我一个糟透了的消息——两个月前的一天早上,奇普斯死于动脉瘤;吃早饭时,他突然跌倒,然后再也没醒过来。唐纳德把尸体送回特拉华州的威尔明顿(149)下葬,然后,他无法离开那儿。他一次次订机票,却又一次次退掉。现在,他总算要回家了。”

奇普斯、唐纳德、埃德加、布莱恩、科林……对于这些人,我没什么可说的,也没什么可质问或盘问的。他们不会引起我一丁点儿同情、好奇或兴趣。我也没什么耐心去听他们的故事。我早就听说过在香港的那群与她“投缘”的有钱英国同性恋的所作所为,那已是我能忍受的极限了。我只是无礼地表现出惊讶,惊讶我竟然要参加他们这次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聚。她双眼紧闭,仿佛只有立刻把我从视野中抹去她才能活下去。“别那样跟我说话。别用那种吓人的语气。他是我最亲近的朋友。他救了我一百次。”那你为什么要拿生命去冒一百次险呢?但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没用威严的语气去盘问和责备她。因为我知道,她现在和过去所做的一切让我愤怒不已、元气大伤。我早就该学学她那“视而不见”的招式,或学会大大方方地接受,这样我或许不会受到那么多伤害……夜幕降临,对往事的回忆让加兰兴致越来越高,我这时才开始怀疑,海伦请他到家里来,是否是为了让我能亲眼看到那时她愚蠢地把命运交给这个老顽固,结果跌进深渊,沦落到如今这般境地。不管她是否出于这个目的,但结果似乎就是这样。与他们在一起时,我不像奇普斯那样随和、敦厚,却像极了维多利亚时期的教师,除了教鞭的啪啪声和手杖的嗖嗖声,什么都引起不了我的兴趣。我试图放下架子,尽量平易近人一些,不那么严厉、挑剔,可这是徒劳。我只能尽力相信,面对这位对她意义非同一般的男人,这位善良热心的男人,这位刚经受巨大打击的男人,海伦只想让他知道她现在一切都好,她和丈夫过着温馨和睦的日子;也想让他知道,他这位保护神再也不用为她担心了。是的,海伦只是在演戏,就像每个孝顺的女儿都会在宠爱自己的父亲面前隐瞒残酷的事实一样……总之,别人可能认为加兰出现的原因很简单,但我却完全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来。就像现在无法想出和海伦一起生活有什么意义一样,我弄不明白任何事情的真相了。

清瘦的加兰已经七十岁了,很清瘦,个子不高,但风度犹存,仍然保持着年轻人的魅力。他的一举一动圆滑老练,又带点孩子气。他的额头很脆弱,仿佛用汤勺轻轻一敲就会碎掉。他的脸颊又小又圆又光滑,就像雪花石膏(150)做的丘比特雕像一样。他穿着一件开衫,系着一条灰色的真丝围巾,几乎把脖子全都遮住了。脖子的褶皱是唯一泄露他年龄的地方。虽然他努力用干脆的声音掩饰心中的忧伤,但在他异常年轻的脸上,那双温柔、深情的褐色眼睛却无法掩饰他的悲痛。

“可怜的德里克死了,你知道吧?”海伦并不知情。她惊讶得用手捂住了嘴。“怎么死的?”她说着,转过来告诉我,“德里克是唐纳德公司的同事,有时很蠢,糊里糊涂的,但心肠很好,真的——”见我没什么反应,她又立刻转向加兰。“是的,”他说,“他人很好,我和他关系一直不错。哦,他可以滔滔不绝地说上半天。不过,只要你告诉他‘德里克,别说了’,然后,他就闭嘴不说话了。但是,有两个中国男孩觉得他发的工资不够多,就把他从楼梯上踢了下去。德里克的脖子摔断了。”“太可怕了!太恐怖了!可怜,真可怜!那,”海伦问道,“那他养的动物呢?”“鸟也都死了。他死后的那个星期,它们感染了一种病毒,全都死光了。其他的动物被马奇收养了。马奇收养了它们,帕特里夏在照看着。要不然,这两人永远也扯不上什么关系。”“她们俩又扯上关系了?”“哦,是的。那个马奇,如果她愿意的话,她能做个受人欢迎的婊子。奇普斯一年前帮她把屋子重新翻修了一遍。她楼上的那个浴缸差点儿把这个可怜的男孩逼疯了。”海伦又想向我介绍她那些还活着的朋友:她说马奇和帕特里夏是四十年代英国的电影明星,她们在唐纳德家附近的海湾边有房产。说起她们演过的电影,唐纳德几乎是如数家珍,“信口”拈来。我像好好先生一样点点头,试图朝他挤出一丝微笑,但没笑出来。不过,海伦对我使了个眼色,立马让我笑了出来。“马奇现在长得怎么样?”海伦问他。“她化了妆还是挺漂亮的。当然,她永远也不该穿比基尼。”我问,“为什么呢?”但好像谁也没听见。这次小聚结束时,加兰有点儿醉了。他握着海伦的手,跟我说起一个著名的化装舞会。那个舞会是在暹罗湾(151)一个小岛上的树林空地举行的,小岛归他的一个泰国朋友所有,与泰国大陆南端相距仅半英里。奇普斯为海伦设计了一身洁白的礼服。穿上这一身,海伦像《火鸟》(152)里的伊凡王子一样。“她美极了!一件真丝哥萨克衫(153),一条纯真丝裤塞进柔软的银色小山羊皮靴子里,还有一条用钻石别针别住的银色头巾。她腰间还系着一条镶着翡翠的腰带。”翡翠?谁带来的?肯定是她那个卡列宁。我在想,现在这条腰带去哪了呢?你该把什么东西还给人家?而你又该把什么东西留下来呢?当然,你会留下那些回忆,这是肯定的。“一个泰国小公主刚看见她就哭了,可怜的小家伙。海伦把你能想到的东西全都穿在身上,想把人们迷得神魂颠倒。不过,那晚这个可爱的女孩确实穿得高贵华丽。哦,当时真是迷倒一大片啊!海伦没给你看过照片吗?亲爱的,你不是有照片吗?”“没有,”她说,“都没了。”“哦,要是把我的带来就好了。不过,我也没想到我会再见到你——我离开家时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还记得那些小男孩吗?”他长长地呷了一口杯子里的白兰地后说。“当然记得。奇普斯把当地每个小男孩的衣服都扒光了,只剩一小个椰子壳罩住他们的‘小弟弟’,他们脖子上还围着圣诞节用的镶着金属丝的织物。风一吹,那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啊!船靠岸后,这些小家伙就会来迎接客人,带我们沿两旁点着火炬的小路走到举行晚宴的树林空地。哦,我的天哪!是的——马奇进来了,穿着德里克四十岁生日派对时穿的衣服。她是能不花钱就不花钱。马奇总是一副气呼呼的样子,多半是因为每个人都在搜刮她的钱。她说,‘你不能就这样出现在这些场合,你得穿件好看的。’于是,我对她说,‘为什么不穿德里克的衣服去呢?他白色雪纺衣服上缀满了亮片,下摆很长,后背裁得很低。亲爱的,你穿上肯定会很美的。’不过我要提醒你,我只是开了个玩笑。结果马奇说,‘衣服后背怎么会裁得那么低呢,唐纳德?德里克本来该怎么穿的呢?他背上的体毛怎么办?还有那些恶心的垃圾怎么办?’于是我说,‘哦,亲爱的,他每隔三年才刮一次体毛。’你要知道,”加兰说,“德里克长得很像以前的卫兵——苗条,优雅,脸色红扑扑的,总之体毛特别少。哦,大卫,海伦有张照片你一定得瞧瞧。我一定要把那张照片寄给你。照片上,那些挂着金属丝的可爱的当地小男孩正领着海伦下船。她双腿纤长,从上到下那修身合体的真丝装。哦,她简直太完美了!还有她的脸——照片上她的脸可是个经典。我一定得寄给你;你一定得看到这张照片。她真是太迷人了!当时是在我家吃午饭,这个可爱的女孩穿的还是最普通的衣服,但帕特里夏第一眼看到海伦就说她有明星气质,说她肯定能成电影明星。而且她本来的确可以,现在也可以,永远都可以。”“我知道,”我这个维多利亚时期的男教师回答道,并悄悄地挥了挥手杖。

等他离开后,海伦说:“没必要再问你对他的看法了吧,是不是?”“就像你说的那样,他和你非常投缘。”“真是的,你有什么权利来议论别人的感情呢?你难道没听到吗?这世界很大很大;谁都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哪怕是你,也做过你喜欢做的事,大卫。人们都这么说。”“我没议论任何事。我议论的东西你是不会信的。”“哦,你自己。你对自己最苛刻,我一时忘记了。”“海伦,我坐在这儿听你们说话,觉得我没谈论过任何人的感情、偏好或隐私,不管是这儿的人,还是尼泊尔的什么人。”“唐纳德·加兰可能算得上是世上心肠最好的人了。”“我也觉得是这样。”“他对我有求必应。我曾经在他家住过好几个星期。是他保护了我,让那些坏人没法骚扰我。”为什么你不可以离他们远点,自己保护自己呢?“很好,”我说,“你很幸运,这样很好。”“他喜欢议论议论别人,讲讲过去的故事。当然,今晚喝了酒,就有点伤感——你要想想他刚经历过什么。但他知道人们是怎样的,知道他们最擅长什么,最不擅长什么——他真诚对待朋友,哪怕对傻子也一样。那些人这么真诚,真难得。谁也不会看不起他们。你别误会他。状态良好时,他能像铁一样坚强,非常了不起。”“我敢肯定他以前是你很铁的一个朋友。”“他现在还是!”“瞧,你想告诉我什么呢?这几天我老是抓不住中心。据说学生要给我安排一次期末考试,他们想从我脑子里找到我究竟在想些什么。我们到底在聊什么呢?”“我们聊的是,虽然在你眼中,还有在那些学识渊博的教授和他们充满活力、衣着过时的妻子眼里,我根本算不上什么,但事实却是,在很多人心中,我还是有一定分量的。没错,我是不够聪明,不会烤香蕉面包、胡萝卜面包,不会种豆芽,没法‘旁听’研究生班的课程,也无法‘领导’全体委员反对战争,但还是有人会关注我,大卫,不管我去哪儿。我本可以嫁给那些统治世界的人!不过我也不该把这个看得太重。我讨厌把自己说得这么庸俗无用。但面对讨厌我的人,说这些也都是被逼的。”“我不讨厌你。你不嫁给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的总裁,却选择和我在一起。一想到这件事,我还是对你心存感激,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个连契诃夫的小册子都读不下去的小子,能和‘西藏皇后’的亚军一起生活,怎么会没一丝感激之情呢?你选了我这件刚毛衬衣(154),我感到十分荣幸。”“还不知道我们俩到底谁是刚毛衬衣呢。我惹你讨厌,唐纳德也惹你讨厌——”“海伦,我不喜欢他,但也不讨厌他。我他妈的已经尽力了。你看,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竟然是那儿唯一的同性恋。我在1950年就有了个同性恋朋友——那时候甚至都还没有同性恋呢!我都不知道同性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可我就是有这样一个朋友。我才不管谁穿着谁的衣服呢——哦,该死的,忘了吧,我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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