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没错。事实上,我想害他陷入这种状况的就是油煎的食物。”
“我现在要挂了,艾莉诺。”他说,然后突兀地挂掉电话。真没礼貌!
我进退两难。到医院去看昏迷的陌生人,把汽水留在床头桌上,似乎没什么意义。另一方面,体验一下探病这种事,应该蛮有趣的,而且亲眼看到他醒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在等救护车的时候,他听我一个人的独白似乎听得津津有味。嗯,这是我个人的判断啦,毕竟他当时没有意识。
我正在思索时,顺手捡起了落在地上的档案资料,翻了过来。边缘有点泛黄,闻起来有公家单位的气味,金属的味道,像是脏脏的档案柜,而且被很多没洗的、不知名的手碰触过。我注意到,纸币也有类似的臭味。
社会福利部
案件会议笔记
1999年3月15日上午10点
案件会议:艾莉诺·奥利芬特(12/07/1987)
出席者:罗伯特·布罗克赫斯特(社会福利部儿童与家庭副处长)、丽贝卡·斯卡查德(社会福利部资深案件负责人)、里德夫妇(寄养照管者)
会议在里德夫妇家中举行,他们的孩子们,包括艾莉诺·奥利芬特,当时正在学校上课。里德夫妇主动要求额外会面来讨论他们对艾莉诺日益加重的担忧。
里德太太通报说,艾莉诺的行为从上次在四个月前的案例会议提过以来,持续恶化。布罗克赫斯特要求提出事例,里德夫妇列举以下几项:
﹡艾莉诺跟他们其他孩子的关系近乎破裂,尤其和老大约翰(14岁)。
﹡艾莉诺天天对里德太太傲慢无礼。里德太太尝试管教她时,比方说叫她到楼上客房去反省自己的行为时,她就会变得歇斯底里,有一次还暴力相向。
﹡艾莉诺为了逃避管教,偶尔会假装昏倒,或在受管教的时候假装昏倒。
﹡艾莉诺很怕黑,歇斯底里的哭泣让全家难以安眠。以往会为她准备一盏夜灯,但由于她现在早就过了那个年纪,提议应该放弃夜灯时,她会激烈啜泣与发抖。
﹡艾莉诺常常拒绝吃供应的餐点,用餐时间成了家庭餐桌上的冲突来源。
﹡艾莉诺断然拒绝协助做简单的家务,像点燃炉火或清除灰烬。
里德夫妇通报说,基于这些令人忧心之事以及先前在固定案例会议时提过的问题,他们很担忧艾莉诺对他们三个孩子(十四岁的约翰、九岁的伊丽莎,以及七岁的乔治)的影响,希望可以讨论怎么处理艾莉诺较好。
里德夫妇再次要求希望能知道艾莉诺更多的历史。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解释,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违反规定。
在会议之前,斯卡查德小姐从艾莉诺的导师手中取得成绩单,注意到艾莉诺表现颇佳,所有科目成绩都相当亮眼。导师表示,艾莉诺是非常伶俐且能言善道的孩子,词汇量令人佩服。科任老师也呈报说她在课堂上安静规矩,但并不参与讨论。好几位教职员都注意到,虽然艾莉诺上课积极聆听,下课期间却非常沉默孤僻,似乎未能与同学们打成一片。
经过长时间讨论,又鉴于里德夫妇对于艾莉诺对家中孩子的影响所提起的与再次强调的忧心,大家取得的共识是,最适合的行动方案是将艾莉诺带离寄养家庭。
里德夫妇很满意这个结果,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告知他们,关于接下来的步骤,时候一到,相关部门自会与他们联系。
档案注记: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艾莉诺·奥利芬特的儿童小组强制监管命令审核,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和斯卡查德小姐出席(细节见附件)。
儿童小组的结论是,由于艾莉诺在目前以及先前的安置地点,行为都令人头痛,目前并不适合家庭环境里的寄养照管。因此大家都同意,将艾莉诺暂时安置在照管之家,小组的决定会在一年之内复审。
(行动:R.斯卡查德负责调查当地机构是否有空缺,并通知里德夫妇预计何时迁离)
R.斯卡查德,12/11/1999
骗子。骗子,骗子,骗子!
7
公交车上很安静,我一人独坐,老人买的东西装在两个环保袋里,就放在我旁边。我将香肠和橘色芝士丢了,但把牛奶留给自己,我推想这样不算是偷窃,反正他也用不上。对于丢掉其他会坏的物品,我有点疑虑。我确实了解,有些人认为浪费是错的,而经过仔细省思后,我倾向同意。可是我受到的家教让我有非常不同的想法,妈妈总是说,只有佃农和肮脏的小工蚁才会担心这么琐碎的事情。
妈妈说,在自己的家里,我们都是皇后、王妃和印度大君妃,我们有责任过着纵欲者那种享乐与恣意的生活。她说,每餐都应该是感官的美食飨宴,宁可饿肚子也不要将就,用粗糙的饮食污染自己的味蕾。她告诉我,她在九龙的夜市里吃的辣炸豆腐是如何美味,而出了日本之后最棒的寿司可以在圣保罗市找到。她说,她这一生最可口的一顿饭就是炭烤章鱼,是某年夏末傍晚,看着夕阳西下,在希腊纳克索斯岛上一家朴素的港边小餐馆吃的。那天早晨,她亲眼看着渔夫钓起那只章鱼,整个下午她在啜饮茴香酒时,厨房员工则忙着在港口的墙壁上拍打章鱼,要软化它带有吸盘的浅色肉。我一定要问问,她现在在的地方的伙食如何。我想,那里的立山小种红茶和猫舌饼干肯定缺货。
我记得,有一次放学后受邀到同学家,只有我。那次是要“喝茶”,这件事本身就令人困惑。我原本预期要喝下午茶,这种想法还蛮合理的,但她母亲却准备一种提早的晚餐给我们。当时的画面依然历历在目——橘色和米色——有三条发亮的炸鱼条、一坨烤豆,以及烤箱烤出来的浅色薯块。我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更不要说吃过,所以不得不问是什么。隔天,丹妮尔·默恩斯和班上的每个人说了,他们哈哈大笑,叫我“豆豆怪人”(简称“豆怪”,这个绰号流行了一阵子)。无所谓,反正上学的经历是很短暂的。一个爱追根究底的老师建议我去找校护做检查,之后妈妈就判定,那个老师几乎不识字,是个只会一种语言的蠢蛋,唯一值得一提的资格就是急救证书。之后,我就在家自学了。
在丹妮尔家,她母亲给我们每人一份“蒙区邦奇”牌酸奶当点心,我将空盒塞进书包,准备事后好好研究一番。看来这件商品和儿童电视节目有关,讲的是经过动画处理的水果块。他们还说我很怪!对学校的其他孩子来说,我无法聊电视节目,这也是我惹人嫌的原因之一。我们家里没电视,妈妈说电视是阴极致癌物,就是损害智力的癌症,所以我们会阅读或听唱片,如果她心情不错,有时候就一起玩双陆棋或打麻将。
我对冷冻快餐食品很陌生,这点让丹妮尔·默恩斯的母亲大吃一惊,她问我星期三晚上通常吃什么配茶。
“没有固定的东西。”我说。
“可是你通常吃哪类东西?”她问,真心困惑着。
我列举了几样,如芦笋浓汤配水煮鸭蛋跟榛果油,家常法式美奶滋跟马赛鱼汤,蜜汁春鸡及炖煮块根芹,当季的新鲜松露、牛肝蕈薄片佐奶油细扁面。她盯着我看。
“听起来蛮……豪华的。”她说。
“噢,没有啦,有时候只是很简单的东西。”我说,“比方说烤酸面包佐西班牙曼彻格芝士及榅桲酱。”
“噢。”她一边说,一边和小丹妮尔互换眼神。丹妮尔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露出一口嚼烂的豆子。母女两人都没说话。默恩斯太太放了瓶浓稠的红色液体在桌上,丹妮尔用力摇晃那个瓶子,洒了好多在那些橘色及米色的食物上。
当然了,我接受照管之后,很快就认识了新的烹调家族,固定会出现的品牌有贝希婶婶、鸟眼船长,以及班叔叔[8]。现在我单靠气味就能辨别“HP”牌棕酱及“老爹”牌棕酱,像个酱料侍者般。我的旧生活和新生活有许多不同的层面,这就是其中一个,分为火灾前跟火灾后。前一天我早餐还吃着西瓜、羊乳酪以及石榴子,隔一天就得吃抹有人造奶油的现成烤面包。总之,妈妈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公交车在医院外面停下。一楼有出售各式各样商品的小商店。我知道探病带礼物去算是一种礼貌,可是要买什么?我又不知道塞米是怎样的人。买吃的似乎没什么意义,因为我来访就是要带他自己的食物过来,这些食物是他近来选购的。既然他在昏迷当中,读物似乎也派不上用场。不管怎样,都没有什么适合的东西。这家店有少数几样卫浴用品,可是身为异性的陌生人,买与身体功能相关的物品来送他似乎不恰当,而且我觉得一管牙膏或一袋一次性刮胡刀也不是很迷人的礼物。
我试着回想自己收过的最棒礼物。除了波莉那株植物,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令人心惊的是,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迪克兰。他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的男友,我几乎成功地要将他从记忆里清除,所以联想到他,实在令人痛苦。我回想起一件事,当时迪克兰看到我某年收到的唯一生日贺卡(不知怎的查出我下落的记者,往里面夹了张纸条提醒我,如果我愿意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受访,她愿意支付一笔丰厚的费用),他宣称我刻意不和他说我哪天生日,所以作为我的二十一岁生日礼物,他出拳揍了我的下背部,当我倒卧在地时,将我踢到昏死过去。等我醒来,他又把我的眼眶打得乌青,因为我“隐瞒信息”。另一个我回想到的生日是十一岁那年,当时我的寄养家庭送了我一条银色手链,上头系着泰迪熊幸运符。收到礼物我很感激,可是我从没戴过。我不是那种会喜欢泰迪熊的女生。
我不禁猜想,那个英俊的歌手在我们认识的周年纪念日或是圣诞节时,会送我什么礼物。不,等等——是情人节,那是一年中最特别、最浪漫的日子。他会写首歌送我,美丽的歌曲,然后在我啜饮冰镇香槟时,用吉他弹曲子给我听。不,不是用他原本那把吉他,那样太明显了。为了给我惊喜,他会先学……巴松管。对,他会用巴松管弹奏那段旋律给我听。
回头讲讲更日常的事情吧。因为没有更适合的东西,我只好买报纸和杂志给塞米,想来至少我可以朗读给他听。店里所售的刊物还过得去,从塞米的外表和购物袋里的内容判断,我猜他比较可能读《每日星报》而不是《每日电讯报》。我买了几份小报,决定也替他带本杂志。这就比较难了,有好多选择,如《旅游者杂志》《游艇》和《来玩游艇吧,就现在!》,我怎么知道要选哪一本?我不知道他对什么感兴趣。我细心且理智地思考着,以便推导出答案。对于他,我确定的一件事就是他是成年男人,其他纯属臆测。我依循平均的法则,踮起脚,伸手去拿《欢闹》这种软调的色情杂志,任务完成。
医院里太热,地板踩起来嘎吱作响。病房外面有个消毒凝胶机,上头有个大大的黄色标志,写着“请勿饮用”。真的会有人喝手部消毒凝胶吗?我想一定有——所以才有这个标志。部分的我,就一小部分,一时考虑弯下脑袋试尝一滴,纯粹因为有人叫我别这么做。不要,艾莉诺,我告诉自己,抑制你的反骨倾向,喝茶、咖啡和伏特加就好。
要在手上抹上凝胶我还蛮担心的,怕会刺激原本的湿疹,可是我还是做了。卫生很重要——我千万不能成为传染媒介。病房很大,有两条长排病床,各自沿着墙壁延伸。所有的病人模样都很相似,都是无发、无牙的老男人,不是打瞌睡,就是茫然地盯着前方,下巴往前低垂。我之所以找到塞米——他在左侧那排的尽头——只是因为他胖。其他病人一身瘦骨,披着满是皱纹的灰皮肤。我在他病床旁边的塑料椅上坐下,放眼不见雷蒙。
塞米闭着眼睛,可是显然不是昏迷。要是昏迷了,就会在特护病房里,绑着几条连着机器的管线,不是吗?我纳闷儿,雷蒙为什么要说谎?从塞米胸膛的规律起伏,我可以判断他只是睡着了。我决定不朗读给他听,不希望吵醒他,于是我把读物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顶端。我打开柜子前侧,心想最好把环保袋放在里头。柜子里除了皮夹和一串钥匙,空空如也。我在想,是不是应该翻翻塞米的皮夹,看里头有什么关于他的线索。我正准备伸手去拿,就听到有人在我背后清喉咙,是瘾君子那种满是痰的嗓音。
“艾莉诺,你来啦。”雷蒙说着,便把椅子拉到病床另一侧。
我盯着他:“雷蒙,你为什么要说谎?塞米又没昏迷,只是在睡觉,这根本是两回事。”
雷蒙笑了:“啊,这是好消息啊,艾莉诺,他在几个小时以前醒来了。看来是严重的脑震荡,一边臀部骨折。他们昨天处理好了——他因为麻醉药很疲累,可是他们说他不会有事的。”
我点点头,突然站起来。“那我们应该别吵他。”我说。
老实说,我急着想离开病房。里头太闷热,也太熟悉——方格毯、化学品加上人类的气味、铁床框和塑料椅的坚硬表面。我的手因为凝胶而微微刺痛,凝胶渗进了我皮肤的缝隙。我们一起走到电梯那里,默默地下楼去。电梯门在一楼打开,我感觉自己的双脚不由自主地朝前门加速迈去。
这是个美丽的仲夏夜——八点,热气未散、光线柔和。将近十一点才会天黑。雷蒙脱下外套,露出另一件荒谬的棉衫。这件是有黄色的底色,前侧有两只白色的卡通小公鸡,上头写着“鸡兄弟姐妹”,这根本说不通。他看看手表。
“我要去拿外带餐点,再去我好友安迪家。我们几个人星期六晚上通常会聚聚,一起玩电玩、抽抽烟,也喝啤酒。”
“听起来很不错。”我说。
“你呢?”他问。
我当然会回家看电视或看看书,要不然还能做什么?
“我会回我的公寓。”我说,“今天晚上BBC4电视台可能有一部关于科摩多巨蜥的纪录片。”
他再次看看手表,然后仰头望向无垠的蓝天。一阵静默,然后有只黑鸟开始在附近炫耀,它的歌声美妙到近乎粗俗。我们两人都听着,然后我给雷蒙一个微笑,他报以笑容。
“哎,今天晚上天气太好了,自己待在家里太可惜,要不要找个地方快快喝一杯?我一个小时左右后就必须离开,赶在卖酒的店关门以前,不过……”
这种事我可要仔细考虑,我有好多年没进酒吧了,而雷蒙很难算得上是迷人的友伴。不过,我匆匆下了结论,这个活动还蛮有用的,原因有二:首先,如果诸事顺利,约翰尼·罗蒙德可能会想在我们约会的时候,带我上酒吧,所以我真的应该先熟悉一下该场所的大致环境以及该有的举止;再者,雷蒙是信息技术专家——据说啦——而我需要一点建议,通过正式渠道咨询可能很花钱,但我今天晚上就可以问他,免费的呢。经过通盘考量,同意雷蒙的要求似乎是个有效率的做法。他正盯着不远的地方。在我思考期间,我注意到他点了烟,几乎抽掉了一半。
“好,雷蒙,我跟你到酒吧喝一杯。”我点点头说。
“太好了。”他说。
我们最后去了距离医院五分钟步程的酒吧,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上。户外有张桌子空着,金属桌面上盖满圆形污渍,桌腿看起来并不稳固,但雷蒙似乎很高兴。
“外头竟然有座位!”他说,开心地一屁股坐下,把外套挂在椅背上。“好了,我去吧台点东西,你想喝什么,艾莉诺?”他说。
我有种不安的感觉。首先,坐在外头这里,我就没机会看看酒吧的内部,无法观察里面的情况。再者,我不知道要点什么。一般人会在酒吧喝什么?我决定主动掌控情势。
“雷蒙,我去吧台就好,我坚持,要帮你点什么?”
他想争辩,但我坚守立场;他虽然神色烦躁,但最终同意了,我真想不通他何必小题大做。
“好吧,嗯,我想来一杯健力士,可是我希望你可以让我去买,艾莉诺。”
我双手抵在桌上,往前倾身,凑近他的脸:“雷蒙,酒我来买,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可是我不想告诉你为什么。”
他耸耸肩之后点点头。我朝门口走去。
离开阳光之后,里面感觉非常阴暗,也闹哄哄的——大型扩音器传出阵阵陌生的音乐类型。生意并不兴隆,吧台只有我一个客人。有个年轻男人跟女人负责供酒,他们正忙着闲聊,她时不时就会像个傻蛋一样咯咯笑,甩甩染过的黄发,或是他会开玩笑似的捶捶她的手臂,用过度大声跟虚假的方式大笑。人类求偶仪式观察起来真是乏味到不可思议。至少在动物王国里,你偶尔可以享受到鲜艳羽毛的闪示,或是令人惊叹的暴力展现。甩头发和打情骂俏根本没什么看头。
我觉得很无聊,把木头吧台当前门似的用力敲了三下。他们两人头一抬。我点了杯健力士,那个男孩开始从水龙头接酒。“还要别的吗?”他说。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点。我推想他的工作有一部分应该是帮助陷入这种处境的客人。
“你推荐什么?”我问。
他原本望着滴入杯子里的黑色液体,这会儿抬起头来:“嗯?”
“我说,你推荐我喝什么?我平常不在酒吧喝东西的。”
他左右张望,仿佛在期待会有其他人站在那里,一阵长长的沉默。
“嗯。”他说,“这个嘛……迈格士水果酒很受欢迎。要加冰块吗?夏天喝很不错。”
“好。”我说,“谢谢,这样的话,就照你推荐的,麻烦来一杯迈格士水果酒。”他打开一个棕色瓶子,搁在酒吧台上,往长杯子里放了些冰块,然后放在瓶子旁边。
“那是什么?”我说。
“迈格士水果酒啊。”
“空杯子是要做什么的?”
“喝迈格士水果酒的啊。”他说。
“我要自己把瓶子里的酒倒进杯子里?”我困惑地说,“那不是你的工作吗?”他盯着我看,然后把棕色液体缓缓淋在冰上,用力放下,几乎是把瓶子用力砸在吧台上。
“八英镑七十便士。”他说,语气很不友善。我把一张五英镑纸币及四英镑硬币递过去,然后收下找回的零钱,小心地放进皮包里。
“你会不会恰好有个托盘?”我问。他丢下一只又脏又黏的托盘,看着我把饮料放在上头,然后转身背对我。在所谓的服务业里,礼仪竟然沦丧至此!
雷蒙谢谢我买饮料过来,接着灌下一大口。迈格士蛮好喝的,我修正了对那个年轻酒保的观感。没错,他的客户服务技巧很差,可是至少知道怎样推荐合适的饮品。我没开口提问,雷蒙就和我聊起他母亲,说他明天要去探访她,那是他每周日的固定行程。她守寡,健康欠佳。她养了很多猫,他也会帮她照顾它们。他说个不停,我打断了他。
“雷蒙,”我说,“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他啜饮啤酒:“当然。”
“如果我要买智能手机,你建议我买哪种?我一直在比较iPhone及安卓手机的优点。对于这两种东西的性价比,如果可以听听内行人的观点,我会很感激的。”
他对我的提问露出有点诧异的表情。真怪,他是信息技术部门的,一定常常有人问他科技方面的问题啊。
“嗯,这个嘛……”他像小狗似的摇摇头,仿佛想清空脑海里的思绪,“有很多因素可以考虑。”他细细说明了这些因素——却没得出任何有用的结论——然后看看手表。
“靠!我得走了——我到安迪家前还要先买啤酒,都快十点了。”他喝完啤酒,站起来穿上夹克,虽然天气一点都不冷。
“艾莉诺,你自己回家没问题吧?”他说。
“噢,没问题。”我说,“我会走路回去——今天晚上天气真好,而且现在天还没黑。”
“那就好,星期一见。”他说,“祝你剩下的周末时间过得愉快。”他转身离开。
“雷蒙,等等!”我说。
他面带笑容转向我:“什么事,艾莉诺?”
“雷蒙,健力士要三英镑半。”
他盯着我。
我说:“没关系,不急,如果星期一比较方便,到时给我就行了。”
他数了四英镑的硬币,放在桌上。“不用找了。”他说完就走开了。还真大方!我把钱收进包,喝完迈格士。因为酒里的苹果成分,我胆子大了起来,决定绕路回家。没错,有何不可?该是勘探一下环境的时候了。
8
当然没有地狱这种东西,如果有的话,为尖叫、音叉的动作及受诅咒灵魂的阴惨哀号配的背景音乐,就会是取自音乐剧剧场编年史里的“流行曲”大杂烩循环播放。安德鲁·劳埃德·韦伯和蒂姆·莱斯的整套作品会在火坑里的舞台上毫不间断地表演,而由罪人组成的观众就会被迫观赏——并聆听——直到永恒。罪人里最恶劣的那些,就是猥亵孩童者还有杀人不眨眼的独裁者,必须上台演出那些曲目。
除了罗蒙德先生的精致作品,我还必须找到自己喜欢听的一种音乐类型。音乐基本上是听觉可辨的物理作用、声波及通电的粒子,而有如大多理智清醒的人,我对物理学并没有兴趣。所以我觉得奇怪,我竟然正在哼《雾都孤儿》这部音乐剧里的一首曲子!我在心里加上惊叹号,难得这么一次,惊叹号用得恰到好处。谁会买下这个美妙的夜晚?[9]对啊,是谁呢?
有个寄养家庭搜集了大量的音乐剧影片,我们会在周末的时候阖家观赏,虽然我热切期盼自己对这种音乐不熟,却对莱昂内尔·巴特、罗杰斯及哈默斯坦等人的作品了如指掌。知道自己置身于那位歌手所住的街道上,我涌现出某种滑稽的感受,忐忑不安,近乎幸福。我几乎可以体会,《窈窕淑女》中那个穿着双排扣长礼服的小丑,为何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奥黛丽·赫本的窗外高歌、抒发胸臆。
要查出那个歌手的住处并不难,他在推特上贴了一张好看的夕阳照片:
@johnnieLrocks
我家窗户看出去的景象,我很幸运吧?
#城里的夏天#太幸福了
照片里有屋顶、树木及天空,可是角落里也有一家酒吧,就在街尾,名字清晰可见。多亏谷歌,我才花几秒就找到了。
这条街,就像在城里这片区域的许多地方,都是由住宅组成的,都设有安全大门、外墙上标有名字的门铃,而楼中的每套公寓都有专属的门铃。就是这条街没错,我应该从哪一侧开始?我决定从偶数开始。他是平和型[10]的,不是古怪型的男人,有个谜题等我来解开。我一面想,一面哼歌,不记得上次有这种轻盈、充满活力且灵敏的感觉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猜想,快乐可能就是这种感觉。
看到门铃上各式各样的名字,还有它们展示的方式,感觉真奇妙。有些是用圆珠笔在贴纸上潦草写成,随意贴在门铃上。有的则是用大写粗体打印出来,再用三层透明胶带固定在上面。有几个人的电铃留白而未标示,或是任雨水让印的字糊了也不更换,字迹模糊难辨。我真心希望他不是那种人中的一个。为了保险起见,我在笔记本里列出它们的相关位置。如果我排除了那些可辨识的名字后,还是没看到他的,那么我就必须回头一个个检查那些空白。
啊,我怎么能对他心生疑虑呢?沿街走到一半,偶数中的偶数,正是他,J.罗蒙德先生。我站在电铃前面检视那些字母,字迹整齐,而且以古典黑墨富有艺术感地写在白色厚纸上,这正是他的风格。
他身为热门英俊的男人,全世界都臣服在他脚下,星期六晚上不大可能在家,所以,只是为了看看有什么感觉,我用食指指尖轻触他的门铃。喀啦一声之后,传来了男人的嗓音,我吃了一惊。
“哈啰?”他再次说。
嗓音低沉,咬字清晰,且不疾不徐。蜂蜜烟草餐厅(Honey and smoke)、天鹅绒和银(velvet and silver)等店家闪现在我脑中,我迅速扫视那份清单,从中随意选了另一个住户的名字。
“比萨外卖……麦克法登家吗?”我说,并听到他叹气。
“他们住在顶楼。”他说完便挂掉了。门嗡嗡一响,咔嗒打开,我没停下来多想,就直接走了进去。
那个歌手住在二楼,就在右侧的公寓,门铃上有个低调的铜质名牌。我站着倾听,听不出屋里的声音,只有楼梯灯的嗡鸣及下方街道的微弱声响,楼上有台电视声音大作。我拿出笔记本,撕下空白纸张,把纸贴在名牌上,拿出铅笔开始拓印。转眼间,我就有了效果惊人的名牌摹本,我小心收进袋子,夹在笔记本之间。外侧的门开着,内侧的门是典型的维多利亚设计风格,有桃花心木和不透明的磨砂玻璃,近得十分诱人。
我尽可能壮胆并站得很近,我听不出屋里的声音,也没有可见的动静。几乎可以看出书架的形状,还有一幅挂画。他是有文化素养的男人,我们有好多共同点!
我身体一僵。柔软的指头放在振动的钢弦上,有个和弦在空气中闪动,朦胧、乳白,好似古老星辰散发的光芒。声音则是温暖、低沉,又柔和,这个嗓音可以用来下咒语、能迷惑蛇,更能形塑梦想的路线。我情不自禁地转向它,凑得更近,就贴在玻璃上。他正在写歌,摸索着的是文字、音乐,以及感受。能在他进行创作的当下偷听,是多么罕有的恩宠!他歌咏着大自然,我英俊的俄耳甫斯[11],他的声音!他的声音!
我往后仰头,合上双眼。我想象着一片天空,蓝中带黑,柔软浓密如毛皮。越过广阔的夜幕,进入天鹅绒般的深邃之处,光点散落各处,足以点亮一千个黑暗。图样自然浮现:炫光缭乱的双眼、蜗牛壳般的螺旋跟碎裂的珍珠、神祇、野兽跟星球。我们站定不动,却持续旋转;旋转的当下,同时以更大的圆圈行进,绕着太阳转啊转,噢,这种动能真叫人眩晕……
音乐停下,一阵突然又模糊的动作。我退后一步,赶紧往楼上走,心怦怦地猛跳。没有动静,我站在上头的楼梯平台上,等了几分钟,仍没有动静。
我蹑手蹑脚地走下来,再次站在他门外。音乐再次开始,可是我不想打搅他。说到底,我只是来看看他住哪里……看看又无妨。任务完成。
这真是纯粹的挥霍啊——我回到街上,就拦住了路过的黑色出租车回家。那天傍晚,天光虽然流连不去,但现在真的是入夜了,我不想在外头游荡,黑夜就是坏事会发生的时候。我估算出租车要花六英镑,可是我别无选择。我扣上安全带,拉上我和司机之间的玻璃隔板,我不想听他说协会足球、市议会或对任何话题的看法。我心头只有一件事,或者更精准地说,我心上只有一个人。
一两个小时之后,我领悟到,经过稍早的冒险之后,我是别想睡了。我打开灯,低头看着自己的睡衣。我有两件,一模一样的,方便换洗。两件都长及脚踝,领口很高,用舒适的磨毛棉料制成。黄柠檬色(那种色调让我想起吃起来很刺激的硬糖果,虽然童年早期吃不到这种东西,但是这种意象可以带来慰藉)。小时候,妈妈会往我嘴里丢个塞了甜椒的橄榄作为点心,偶尔会让我吃装在棺材形状的黄红锡罐里的油渍鳀鱼。她总是强调老成的味蕾比较常吃咸味食品,而廉价的糖类点心是毁掉穷人(和他们的牙齿)的始作俑者。妈妈一向有尖锐雪白的牙齿。
她说,唯一可以接受的甜点就是比利时松露巧克力(要“纽豪斯”这个品牌,我的老天,只有观光客才会买那些糟糕的贝壳形巧克力),或是从突尼斯露天市场买来的肥美帝王椰枣,这两者都很难在当地的连锁超市买到。那件事……发生之前不久,有一阵子她只在福南梅森高级食品百货购物。我记得,同一时期,她常常写信给法国馥颂公司,讨论樱桃果酱里的瑕疵。我记得来自巴黎信件上的漂亮红色邮票:“自由、平等、博爱”,不算是妈妈的信条。
我坐起来,把枕头折成两半,好撑住身体。还是毫无睡意,我需要慰藉。我伸手到床垫及墙壁之间的缝隙,找到了我忠实的老伙伴,经过多年的摆弄之后,边缘已翘起软化,是《简·爱》。我随手翻开这本小说的任何一页,马上就知道故事进行到哪里,还没读到下一个句子,那个句子几乎就在脑海里浮现。是企鹅出版的老经典,封面上有勃朗特小姐的肖像。里面的藏书票上写着:巴黎圣厄斯塔什教会主日学校,送给艾莉诺·奥利芬特,作为出席率良好的奖励,1998年。我成长期间有过基督教会合一式的教养,经历过的寄养家庭有长老教会、英国国教、天主教、卫理公会跟贵格教派;加上不承认上帝存在的几个寄养者,就算上帝用米开朗琪罗壁画里那种发出电光的手指指着他们,他们也不会信教。这些人尝试对我进行灵性教育,但我都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主日学校或是同等的活动,至少能让我离开当时的住处,有时候还有三明治可吃,或者更罕有的,会遇到可堪忍受的同伴。
我用摸彩般的方式,随意翻开这本书。书本在关键的场景那里打开,就是简·爱头一次遇上罗彻斯特先生,在树林里吓到他的马,害他摔下马的那次。“舵手”也在场,那只俊美、眼神灵动的猎犬。如果这本书有什么败笔的话,就是“舵手”的篇幅不够多,书本里用多少篇幅谈狗都不嫌多。
简·爱,一个很不讨喜的奇怪孩子,寂寞的独生孩子,年纪轻轻就要独自面对这么多痛苦——死亡的余波、爱的缺席。最后遭到火焚的是罗彻斯特先生。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这些事情我全都知道是什么感觉。
夜里最黑暗的几个小时,一切感觉更糟;听到鸟儿依然在啼唱,我很意外,不过它们听起来蛮生气的。夏天时,那些可怜的生物一定难以入睡,因为天光闪耀不停。在半明半黑之间,在全然的黑暗中,我记得,我记得。在阴影中清醒着,两个小兔般的心跳,呼吸好似刀割。我记得,我记得……我闭上眼睛。眼皮其实只是肉帘,你的眼睛永远“亮着”,永远看着;当你闭上眼睛,你看的就是眼皮内侧那层布满血管的薄皮肤,而不是往外凝望着世界。这种想法无法带来安慰。事实上,如果这件事我思考得够久,我可能会想挖掉自己的双眼,让自己停止观看,免得一直看下去。我看过的事情无法抹消,我做过的事情也无法扭转。
以前我失眠,或在某些夜里汗淋淋地醒来,啜泣尖叫时,有对寄养父母会说,要想想愉快的事情。这种建议很老掉牙,可是偶尔会有用。于是,我想着“舵手”那只狗。
我想我一定睡着了——说我没睡着,感觉蛮不可能的,至少也有一两分钟吧——可是感觉不像睡过。星期日是死气沉沉的日子,为了打发时间,我尽可能睡久一点(显然是监狱的老招数——妈妈,多谢提供秘诀),可是夏季早晨,有时还蛮难熬的。十点刚过,电话响起的时候,我已经起床好几个小时了。我清完浴室,洗好厨房地板,把回收的东西拿出去,将橱柜里的罐头排好,标签一致向外,从Z往A排。我替两双鞋子打好蜡,读了报纸,也把所有的字谜跟谜题都解完了。
我开口前先清了清喉咙,意识到,从我和出租车司机说在哪里放我下来算起,将近有十二个小时一个字也没说。对我来说,这已经算不错了,通常我在星期五晚上和公交车司机说了目的地后,一直要到星期一早晨上车和他同事打招呼,才会有机会开口。
“艾莉诺?”是雷蒙,当然了。
“对,是我没错。”我说,语气唐突。拜托哟,不然会是谁?他猛咳一阵子,真是肮脏的老烟枪。
“嗯,对,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今天要再去看塞米——想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为什么?”我说。
他沉默半晌——怪了,这问题又不难。
“嗯……我打电话去医院,他好多了——他醒来了——换到普通病房去了。我想……我想让他见见我们会蛮好的,免得他想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我脑筋动得不够快,没时间考虑枝枝节节。我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我们就已经安排好当天下午在医院碰面。我挂掉电话,看看客厅墙上的时钟(是我在红十字商店里买的:电光蓝的圆形框框,金刚战士,替客厅添点生之喜悦的时髦气氛,我向来这么认为)。赴约之前,我还有几个钟头时间。
我决定要好整以暇地准备,趁淋浴间的水升温时谨慎地照照镜子。我纳闷儿,我有可能成为歌手的缪斯吗?缪斯到底是什么?当然了,我对典故很熟悉,可是以现代而务实的角度来看,缪斯似乎只是艺术家想要一起过夜的迷人女性。
我想到那些画作:以曼妙的曲线斜倚着的丰满女子,睁着清澈大眼、如流浪儿般纤瘦的芭蕾舞者,以及被漂浮的花瓣环绕、身着贴身白袍的溺水美人。我既没有曼妙曲线,也不像纤瘦的流浪儿。我的身材正常、长相正常(至少有一边是)。我纳闷儿,男人会不会照镜子,发现自己有某种深刻基本的欠缺?他们翻开报纸或看电影时,眼前如果只有异常俊俏的年轻男子,他们会不会因为自己没那么年轻,也没那么俊俏,而觉得畏惧、觉得自己不如人?然后,当报纸嘲弄同一批英俊男人——因为这些男人变胖或做了不讨喜的装扮时,他们会不会去读?
当然了,这些都是无须回答的诘问。
我再次照照镜子。我很健康,身强体健,我有个运作正常的脑袋,不算悦耳的嗓音——多年前吸进那么多烟,对声带造成了无法修复的损害。我有头发、耳朵、眼睛及嘴巴。我是个人类女性,刚刚好。
虽然我脸庞有一侧像马戏团的怪人——受损的一边——总好过另一种结局,意思就是比丧生火场好。我没被烧成灰烬,我像只小凤凰浴火而起。我用手指拂过疤痕组织,抚摸轮廓。我暗想,妈妈,我没被烧死,我穿过大火,活了下来。
我的心上有疤,就和脸上的疤一样厚实,一样丑陋。我知道它们存在,我希望有些完好的组织留存下来,透过那块地方,爱可以进入并流出。我希望。
9
雷蒙就站在医院前门外面。我看到他弯腰帮坐在轮椅上的女人点烟——她随身带着挂在轮架上的点滴,当她在用纳税人的钱来恢复个人健康时,也同时在损害着个人健康。她吸烟的时候,雷蒙跟她闲聊着,自己也吞云吐雾。他往前凑去,说了点什么,女人笑了,发出老太婆般的尖笑,最后狂咳一阵子。我谨慎地走上前,生怕毒性烟雾会包围我,造成伤害。他看到我走近,于是捻熄了烟,然后悠闲地朝我走来。他穿着牛仔裤,裤子低低地挂在臀部上,很煞风景。他一转身,我就看到内裤刺眼地露出一寸——是糟糕的深紫红色——白色肌肤上覆满雀斑,让我想到长颈鹿的外皮。
“嘿,艾莉诺。”他说,在大腿前侧搓着双手,仿佛想揩干净,“今天都好吗?”
可怕的是,他往前倾身仿佛要拥抱我。我后退一步,但还是躲不过烟味及另一种难闻刺鼻的化学品味,我猜是某种便宜的男士古龙水。
“午安,雷蒙。”我说,“我们进去吧?”
我们搭电梯到七号病房。雷蒙细数前一天晚上的活动,说得又臭又长,他和他朋友显然“战了一夜”,我不管那是什么意思,他们完成了“侠盗猎车手”系列的一项任务,再后来是打牌。我不确定他为何要跟我说这些,我又没问。他终于讲完了,问起我昨晚过得怎么样。
“我做了点研究。”我说,不想和雷蒙说,免得坏了这件事。
“看!”我说,“七号病房到了!”他就像孩子或小宠物,很容易分心,在进去前,我们轮流用酒精消毒凝胶搓手。安全至上,虽然经过前一次的皮肤病攻击,我可怜的受创皮肤还没恢复过来。
塞米在最里面靠近窗户的一张床上,他正在读《周日邮报》。我们走近的时候,他从眼镜上方怒瞪着我们,神态并不友善。雷蒙清清喉咙。
“嘿,汤姆先生。”他说,“我是雷蒙,这位是艾莉诺。”
我对老人点点头,雷蒙继续说:“我们,呃,是我们发现你摔倒的,我陪你搭救护车到医院来。我们今天想过来打声招呼,看看你的状况如何……”
我往前倾身,伸出手,而塞米瞪着我的手。
“咦?”他说,“你说你们是谁?”他一脸心烦,凶巴巴的样子。雷蒙又开始解释,可是塞米举起手,掌心向前,要他静下。虽然他穿着条纹睡衣,白发像鸽子宝宝一样蓬松乱翘,可是模样还是意外地很有气势。
“等等,等一下。”他说着便朝床边的柜子弯身,从隔板上抓起某样东西。我不由自主后退一步——谁晓得他会从里面拿出什么来?他把东西塞进耳朵里,鼓捣了片刻,从他脑袋的另一侧传出高亢的尖鸣。声音停下,他露出笑容。
“好了。”他说,“好多了,现在终于可以把状况搞清楚了。你们两个哪儿来的——教会是吗?还是又想租电视给我了?我不想要电视,小子——我已经和你们讲过了,我才不要付一堆钱,躺在这里看那堆垃圾!胖子跳交际舞、成年男人烤蛋糕,拜托哟!”
雷蒙再次清清喉咙,又做了自我介绍,我则往前弯身和塞米握手。他立刻变了表情,对我们两人露出灿烂笑容。
“噢,原来是你们两个,是吗?我一直问护士,是谁救了我一命,‘谁带我来医院的?’‘我怎么进来的?’——可是他们说不上来。坐嘛,来啊,坐我身边,和我讲讲你们的事情。你们帮的忙,我再怎么谢你们都不够,真的。”他点点头,然后表情变得很严肃,“现在大家听到的,都是风气如何快速地败坏,大家要么是恋童癖,不然就是骗子,才不是这样的。他们都忘了世界上,满是像你们这样的正派普通人、好心人,愿意停下来帮助有难的人。等我家人见到你们,他们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
他往后靠在枕头上,因为讲话费劲而累坏了。雷蒙替我拿了把塑料椅过来,也替自己拿了一把。
“你感觉怎样,汤姆先生?”雷蒙问他,“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叫我塞米就好,小子——不用那么拘谨。我的状况还不错,谢谢。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不过,你和你老婆救了我的命,这点毫无疑问。”
感觉雷蒙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我往前凑去。
“汤姆先生。”我说。
他挑起眉毛,然后用令人不安的方式上下耸眉。“塞米。”我改口,他对我点点头。
“我恐怕必须澄清几项误会。”我说,“首先,我们没救你的命,是救护车服务的功劳,救护人员虽然有点粗鲁,但也做了必要的措施,送你到医院的路上也先稳定了你的状况。还有医院的医疗团队,包括麻醉师以及给你的臀部做手术的骨科医生,以及很多专业的医护人员,在你术后照顾你——如果有人救了你,是他们。我和雷蒙只是寻求救援,陪在你身边,直到国民保健署扛起责任。”
“啊,没错,上帝保佑国民保健署。”雷蒙无礼地打了岔。我用最严厉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再者,”我说了下去,“我应该赶紧澄清,我和雷蒙只是同事,绝对没有婚姻关系。”我用力盯着塞米,确保他弄清楚这点。塞米和雷蒙面面相觑,大家陷入一阵微微尴尬的沉默,雷蒙在椅子上往前挪。
“所以,呃,你住哪里啊,塞米?你出事那天,原本打算要做什么?”他问。
塞米对他微笑。
“我是当地人——土生土长。”他说,“我固定在星期五到店里买点杂货。没错,那天早上本来就觉得身体有点怪怪的,可是我以为只是心绞痛,谁想到最后会住进医院来!”
他从怀里的大袋子里拿了几颗太妃糖,然后要请我们吃。雷蒙拿了一颗,我婉拒了。想到软糖被塞米胯下的体温烘暖了(虽然还隔着法兰绒睡衣和毯子),就让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