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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盖尔·霍尼曼/译者:谢静雯 当前章节:154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15

“对。”我笑盈盈地说。我第一个哥儿们!没错,虽然他只是个修理电脑的家伙,有一堆令人遗憾的社交习惯,但我有哥儿们了!我花了好久好久的时间才找到一个,我很清楚,我这个年纪的人通常至少有一个朋友。我并未试图闪避,可是也不曾积极寻求,因为要认识志同道合的人就是很难。火灾过后,我从没找到能填满我内心空缺的人,我没的抱怨,毕竟这完全是我自己的错。总之,我童年期间迁居得那么频繁,经历那么多寄养家庭、那么多新学校,即使我想要,也很难和他人保持联系。大学时,我爱上了古典文学,快乐地全心投入课业。为了争取顶尖成绩跟老师的慷慨称赞,错过学生活动中心的几个夜间活动,这种交换感觉蛮公平的。当然了,也有几年时间和迪克兰交往,他不喜欢我丢下他去社交,或者该说他不喜欢我带着他去社交。

毕业之后,我直接到鲍伯的公司上班,那里才没什么志同道合的人呢。一旦习惯独来独往后,一切就变得稀松平常,我就是这样。

现在,雷蒙为什么想当我朋友?或许他也觉得寂寞,也许他为我难过,也许——虽说难以置信,但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我还蛮讨人喜欢的,谁晓得?我转向他,想问问为什么,也想告诉他,终于有了朋友这件事让我很开心。可是他的脑袋已经垂在胸前,嘴巴微张。不过,他很快就又活了过来。

“我没睡着啦。”他说,“只是……闭目养神一下啦,今天真够受的。”

“是啊。”我说,这是真心话。我套上小猫跟鞋,问他是否能帮我叫辆出租车,我惊恐地发现已经快九点了。我在窗帘之间焦虑地张望,现在天都黑了。不过,搭出租车应该很安全,警方都检查过司机的背景了,不是吗?

雷蒙陪我走到房子前,为我打开车门。

“回家一路平安,艾莉诺。”他说,“周末愉快,星期一见喽。”

“星期一见,雷蒙。”我说,挥着手,直到出租车绕过转角透过车窗再也看不见他。

24

@ johnnie@Lrocks

告别朝圣先驱者演出提醒!画上句点的是气势而不是哭诉。细节会再提供。

#不要错过#世纪精彩演出#抛下冗员

这一次会很完美。我看到他的推特了,才过几小时,我的视线就锁定在公司附近那家独立唱片行橱窗里的海报上。他俊美的脸让我一时停下脚步。还有两星期,星期二的晚上,太完美。命运之手再次将我们如棋子一样移动,胜局在望。

想起上次在“疾速”的失误,我记下场地的名称,一回到家,就通过他们网站订了两张票,第二张是怕弄丢第一张的备用品。也许雷蒙用得上,也许他可以和我一起去,不过想想还是不要好了,我可不希望他害我放不开。不过,买两张票最后证明是多此一举,因为交易完成时,我才注意到那些票必须当晚在现场亲自领取。无所谓啦。

吃完晚餐,听完《阿彻一家》之后,我拿着铅笔跟记事本坐下来,列出我该准备的所有事项。订好票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勘查那个场地,确保那天晚上一切进展顺利,避免任何不愉快的意外。就这点来说,我觉得雷蒙至少能够帮上一点忙。也许明天或后天,我们可以一起先去听听别的演出,这样我就有机会先勘探我即将与命运邂逅的那个场地。

查到明天晚上的表演还有票可买之后,我发了信息给他:

亲爱的雷蒙,你明天晚上要不要跟我去“脏鬼丹”?艾

他马上回复:

谁要表演?

这根本无关紧要吧?要是他觉得这么重要,总可以自己谷歌搜索吧?我回答:

疯狂分子。

几分钟过去了。

搞什么啊?艾莉诺——我不知你对那个有兴趣。老实说,我没啥兴趣,不过还是跟你去吧——好久没看表演。票有了吗?

为什么?到底为何,他就不能打出正式的完整句吗?

有。七点在那里见。艾

五分钟过去了,我收到以下信息:

酷到时见

这次的通信末尾,我几乎快习惯他那种文盲的沟通方式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人类几乎什么都能学会忍受,这点可说有好有坏。

隔天晚上,雷蒙照例迟到了。他看起来荒谬极了——黑色运动兜帽衫,外头套上牛仔夹克,运动衫正面还有个骷髅头。

“想照场合打扮一下。”他笑盈盈地说,跟我并肩站在门口。

我完全搞不懂他在说什么。我们走进去,我领了在网上买的票。吧台的照明昏暗,环境有如店名暗示的那样,脏得要命。在冥河般的阴暗中,有粗鄙邋遢的男男女女围坐着,音响传出来的音乐嘈杂到天理不容、糟糕到无以名之。

我们下楼到表演场地去,几乎已经满场。之前站在门口等雷蒙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一群装扮荒唐的年轻人走进店里——原来是要来这里。我们周围净是黑衣、黑发,发丝不是梳尖、削短,就是上了硬胶。男男女女都化了黑妆,芭比·波朗绝对不会赞同。放眼都是尖尖的东西——头发、饰品,甚至是背包上。几乎没人穿正常鞋底的鞋——全都踩着厚底高跟鞋摇摇晃晃。我暗想,就像惊悚电影《万圣节前夜》。雷蒙从吧台带着饮料回来,塑胶杯装的啤酒给他自己,我没开口,他就主动替我买了浓度较低的饮料。

“苹果酒吗?”我压过噪声喊道,“可是雷蒙,我不喝苹果酒的!”

“傻妞,不然你以为迈格士是什么?”他说,用手肘轻轻推我。

我迟疑地啜饮一口——没有迈格士好喝,可是还过得去。环境喧闹到无法交谈,于是我扫视室内。舞台小小的,距离地面只有一公尺左右。等我下次回到这里,假设约翰尼·罗蒙德到时会站在舞台前侧中央,他马上就会看到我,即使我被迫往后退一半的距离,站在人群之中。有时也需要催促一下爱神丘比特。

观众开始集体发出动物的噪声,往前涌动。我们留在原本的地方——歌手现在已经上台,开始演奏。我用双手捂住耳朵,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东西。那种嘈杂刺耳真的只能形容为地狱的魔音穿脑,毫不夸张。这些人到底有什么毛病?那个“歌手”一会儿尖叫一会儿低吼。

我没办法再多忍受一刻,我狂奔上楼,冲到街上,像只小狗摇着脑袋气喘吁吁,想让耳朵摆脱那个声音。雷蒙很快就跟了上来。

“怎么了,艾莉诺?”他一脸忧心说,“你还好吗?”

我抹去脸上的泪水。

“那不是音乐,那是……噢,我不知道,好恐怖,雷蒙!好恐怖!”

雷蒙笑了出来,捧腹大笑(他的肚子还真能捧得住),最后弯下身子,挣扎着要换气。

“噢,艾莉诺。”他气喘吁吁地说,“我就知道你不是辗核的乐迷!你在想什么鬼啊?”他又开始咯咯笑。

“我只是想看看这个场地、听听乐团的音乐。”我说,“那种声音竟然可以存在在世界上——简直超过人类的想象。”

雷蒙恢复平静。

“哎,大家都怎么说的,除了乱伦及莫利斯土风舞之外,什么都要试过一次,也许我们应该把死亡金属乐加进这个清单吧?”

我摇摇头。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些字全都说不通。”我说,深吸几口气,直到几乎再次平静下来,“我们去酒馆或酒吧吧,雷蒙——找家安静的,今天晚上都浪费掉了,拜托,让我请你喝啤酒来补偿。”

“噢,没浪费掉啊,艾莉诺。”他摇着脑袋说,“看看你的表情!今天算是我好久以来最棒的夜生活之一。”

他又笑了起来,让我意外的是,我也跟着笑了。我彻彻底底地误解了这场表演的音乐类型,这点很有意思。我意识到,音乐这方面我还有好多得学,这样才能和那个歌手好好互动。

“你有没有听过约翰尼·罗蒙德及朝圣先驱者?”我问他。他摇摇头。“为什么这么问?”他说。我拿出手机,找出那个歌手的网页。雷蒙往下滑动了片刻,读了内容,然后装上自己的耳机,听了一两分钟。

“听起来蛮逊的。”他不以为然地说,把手机还给我。穿着骷髅运动衫的人竟然讲这种话!

“真的吗?”我说。

“他留着制式的胡子,带着一把他不晓得怎么弹的昂贵吉他,还假装美国口音。假装自己是南方来的……对啦,是从南拉纳克郡来的啦。”雷蒙说,一脸促狭地从嘴角吐出烟来。我知道的不够多,无法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索性就安静不语。不管怎样,我至少必须先学学关于流行音乐的几项重要事实,暂时撇开近来的世俗评价,我猜想雷蒙正是我最好的消息来源。

“你很懂音乐吗?”我问。我们走向一家酒吧,雷蒙向我保证那里很安静。“那是老人家去的地方。”他说,不管是什么意思都好。

“嗯,算吧,我猜。”他说。

“太好了。”我说,“好了,拜托,全部都告诉我吧。”

25

今天就是演唱会了,万事俱备。我看起来如鱼得水,也觉得自己如鱼得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让时间快转,这样今晚就能更快到来。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让我前进的办法,用“获得”来取代“失去”的方法。

就是那个歌手。我运气不错,他来得正是时候。命中注定,今晚之后,裂成碎片的艾莉诺终于要开始拼合起来了。

这种期待真是强烈,这是一种痛苦,在我心中翻腾不已的痛苦。我不知道该如何让它缓和下来,我觉得伏特加也起不了作用。我就是必须忍受到我俩相遇为止,而那就是这个特定的、至福的负担之本质。现在只要再多等一下,区区几个钟头。今晚,我就要见到那个男人,他的爱将扭转我的人生。

我准备从灰烬中升起并重生。

注解:

[1] Take a Break,以妇女为主要读者的周刊,刊登一般市井小民的故事。

[2] Schr?dinger's cat,奥地利物理学家薛定谔提出的一个关于量子物理的假设实验。

[3] Anagrams,调换字母改变词语的字谜。

[4] 艾莉诺在这里说的是Holly would,跟Hollywood(好莱坞)读法一样。

[5] Professor Moriarty,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首要对手。

[6] Noel Coward,英国演员及剧作家。

[7] 该词源于英文中的“match”,原是指衣服很搭、很协调,引申之意是好朋友。

[8] Aunt Bessie、Captain Birdseye、Uncle Ben皆为冷冻食品或即食料理的品牌。

[9] 音乐剧《雾都孤儿》中的歌词,剧中歌曲皆为莱昂内尔·巴特所编写。

[10] 此处为双关语,even有“偶数”及“平和”之意,odd有“奇数”及“古怪”的意思。

[11] Orpheus,太阳神阿波罗的儿子,音乐才能超凡的音乐家及诗人。

[12] Grinch,童书角色,指讨厌过圣诞节的人。

[13] Myrrh,中文为“没药”或“末药”,为一种活血、化瘀的药材。Frankincense,含有挥发油的香味树脂。

[14] Delilah,《圣经》典故,大力士参孙的头发被黛利拉剪掉而失去了神力。

[15] LOL,为网络用语,指“大笑”的意思。

[16] 英文“X”代表亲吻的缩写。

[17] Kitten heels,指中跟的女鞋。

[18] Denier,纤维的密度单位。

坏日子

26

我赤裸裸地躺在地板上,盯着桌子的底侧。浅色的木头没上亮光漆,有个褪色戳印盖着“台湾制造”的字眼。几样重要的东西排在桌面上——我看不到,可是我可以感觉到它们就在我上方。这张丑陋的桌子,表面是蓝色美耐皿,桌腿摇摇欲坠,经过几十年的粗心使用之后,到处是亮光漆刮落的痕迹。这张桌子来到我手上以前,去过多少间厨房?

我想象着一套快乐的等级制度。最初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购买,一对男女会围坐桌边,吃着按照崭新食谱煮成的餐点,像正常的成人那样用婚礼礼物的餐具吃喝。过了几年之后,他们搬往郊区,这张桌子小到无法容纳逐渐壮大的家庭,于是传给表亲,那位表亲刚刚毕业,布置首购公寓的预算有限。几年之后,他搬去和伴侣住,将自己的公寓租了出去。整整十年,鱼贯来到的房客在这张桌边吃饭,主要是年轻人,有快乐有悲伤,有时孤单一人,有时则有朋友、情人相伴。他们在这里端上快餐来填补暂时的空白,或是用五道时髦的菜式来吸引异性,或是在出门跑步前吃点碳水化合物,或是在心碎的时候吃巧克力布丁疗愈。最后,那个表亲卖掉公寓,清理房屋的工人带走这张桌子。桌子在仓库里兀自憔悴,蜘蛛在过时的磨圆角落内侧织网,青蝇在粗糙的裂缝里产卵。桌子最后捐给了慈善机构,机构将桌子转赠给我——无人爱、没人要、损坏到无法修复的人,而这张桌子也是如此。

东西都摆排出来了。止痛药(二十四锭的有十二包,是处方用药,细心囤起来的);面包刀(几乎没用过,鲨鱼般的利牙准备要出击);排水管清洁剂(“可以疏通所有的堵塞,连头发及油垢都能解决”——还有肉和内脏)。这张桌子,我从来不曾在桌边和另一人同坐、共享一瓶酒。在这间厨房里,除了自己,我从来没为任何人下厨过。我像个尸体躺在地板上,感觉刺刺的食物碎屑粘在我光裸的手臂、臀部、大腿、脚跟后侧,冷飕飕的。我真希望自己就是个尸体。不久了,用不了多久就会是了。

所有的伏特加空瓶都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喝完就随手扔在地上。要是有人发现这里乱成这样,我应该觉得羞耻,但我毫无感觉。我想,最后,我的躯体会被移走,工业级清洁人员会被派遣过来。公寓会重新改租他人,我希望新房客在这里会过得快乐,在墙壁、地板跟窗户周围缝隙里,为以后的住户留下快乐的痕迹。我什么都没留下,我从来就不在这里。

我不知道自己像这样躺在这里多久了,我想不起自己最后倒在厨房地板上或者裸着身子的原因。我伸手去拿身边的酒瓶,对于还剩多少感到焦虑,发现瓶身还沉甸甸的,马上松一口气。不过,这是最后一瓶了。等这瓶喝完,我有两个选择:从这块地板上起身,穿好衣服去买更多酒回来;或是自我了断。其实,不管是哪种,最后都会送命,差别只是在自我了结以前喝多少伏特加而已。我又喝了满满一口,然后等着痛苦得到释放。

当我再次醒来,我还在同一个地方。过了十分钟或十小时——我没概念。我调整为胎儿的姿势,如果我当不成尸体,那我希望自己是个婴儿,蜷起身子待在某个女人的子宫里,纯粹并且受到渴望。我微微挪移,把脸转向地板,呕吐起来。我注意到,透明的呕吐物里有绿中带黄的细丝——酒液加胆汁。我好一阵子没吃东西了。

体内有那么多液体和物质,我躺在那里试着列举出来。有耳屎、痘痘里面的黄色脓液、鲜血、黏液、尿液、屎粪、食糜、胆汁、唾液、泪水。我就像肉店橱窗,展示着大大小小的内脏,粉红的、灰的、红的,这些全塞在骨骼之间,裹在皮肤之内,然后覆上细毛。皮囊上存在着瑕疵,痣、雀斑及破裂的微血管散落于上,当然还有疤痕。我想到病理学家检视着这具尸骸,不放过每个细节,称着每个内脏的重量。肉品检查,不合格。

我现在就是无法想象,会有人能够爱上这只装有血液及骨骼、会走动的皮囊。我无法理解,我想起那天晚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三天还是四天前?),然后伸手去拿伏特加酒瓶。回忆的时候,我再次干呕。

打从一开始,那天就不大顺利。那天早上,盆栽波莉死了,我很清楚这句话听来有多荒唐。不过,那株植物是我与童年唯一活着的联系,是火灾前与火灾后的人生里唯一的常数,是除了我之外,唯一存活下来的东西。我以为它坚不可摧,以为它会一直活下去,枯叶飘落,新叶自会萌生并取而代之。过去这几个星期,我玩忽职守,忙着医院、葬礼及脸书,没有定期给它浇水。这是我照顾不当的另一个生物,我不适合照顾任何人、任何东西。我麻木到哭不出来,将那株植物连盆带土丢进垃圾桶。我看出这些年来,它只靠着极纤细、极脆弱的根勉强存活。

生命岌岌可危。这点我当然早就知道了,没人比我更清楚这点。我知道,我知道这有多荒谬、有多可悲,可是在某些日子里,在很黑暗的日子里,我知道如果不浇水,那株植物必死无疑,这是迫使我不得不起床的唯一事情。

不过,那天晚些时候,我下班回家,还是把垃圾拿出去,换好服装,逼自己出门去听那场音乐会,我独自前往。我和那歌手相遇的时候,必须只有我跟他,不能有让我分神的事情,不能横生枝节。我必须让某件事发生,什么事都好。我不能任人生虚度,不能频频闪避人生。我不能像个鬼魅似的,在这世界阴魂不散。那天晚上确实也发生了事情。第一件事就是领悟到,那个歌手就是不知道我在场。我凭什么认为他会知道?到底是我愚蠢,还是我自欺欺人,或是我和现实之间只有微弱的联系?随你选。

羞耻。我站在前方,荒唐地用新衣装紧紧裹住自己,化了小丑般的彩妆,踩着高跟鞋摇摇晃晃。他上台的时候,我近到可以看清他的鞋带绑了双结、发绺垂落在眼上。他的手搭在吉他上,手指经过细心保养。光线耀眼地照在他身上,我置身于黑暗之中。尽管如此,他终究会看到我的。假使这是命中注定,而且一定是命中注定,他就会看到我,就像我在好几个星期以前看到他一样。我站定不动,仰头看他。乐队开始弹奏,他张嘴高唱。我可以看到他的牙齿、上颚的柔软粉红。此曲唱毕,另一曲开始。他对听众讲话,但没对我说话。我站着等待,等另一首唱完,然后又一首,但他还是没看到我。我站在灯光之外,音乐打在我身上反弹回去,进不来,听众也无法穿透围住我的那层孤单,我渐渐开始意识到真相。我再三眨着眼睛,仿佛试图看清眼前的景象,而这番景象凝定成形。

我是个三十岁女人,却对某个我不认识、永远也不会认识的男人,有了少女般的幼稚迷恋。我原本说服自己,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他会帮我变得正常,修正我人生中种种出错的地方。某个可以帮我面对妈妈、挡住她在我耳边低语的声音,她总是告诉我我很差,说我错了,说我不够好。我为什么会如此异想天开?

他不可能受到我这种女人的吸引。客观来说,他是个无比迷人的男性,可供选择的伴侣不少。他会选个比他自己小几岁、迷人程度相当的女性,当然会了。星期二晚上,我独自站在某个地下室,听着自己不喜欢的音乐,四周都是陌生人,就因为我迷恋上一个男性,他现在不知道我存在,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意识到我的耳朵已经听不进音乐了。

他在舞台上,按着调音器为吉他调音时,说了点关于巡回演出的老话。这个陌生人是谁?这个城里,这个国家,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我当初为何偏偏选他当我的救星?我想到前一天读到的一篇新闻报道,一些年轻乐迷在某位歌手的屋外泪流满面地守夜,只因为那个歌手剪了头发。当时我笑了他们,但我的行为不就跟他们一样吗?我不就像是一个用紫色墨水写歌迷信件、在书包上写上对方姓名、被爱冲昏头的少女吗?

我不认识眼前舞台上的那个男人,对他一无所知,这全部都是幻想。我这样一个成年女性,还能够更可悲吗?我替自己编了一则悲哀的小童话,以为自己可以修正一切、可以抹消过去,以为我可以和他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妈妈就不会再生气了。我是艾莉诺,可悲的小艾莉诺·奥利芬特,守着一份可悲的工作、独酌伏特加、单独吃晚饭,我永远都会这样下去。没有东西、没有人能够改变这点,更不会是这个歌手,他趁着乐团同伴独奏吉他时,用手机检查自己的头发。毫无指望了,事情不可能得到修正,我不可能得到修正。过去既逃不掉,也抹除不了。经过这几个星期的妄想,我体悟到这个纯粹残酷的事实,像是要窒息了一般。我体内混融绝望和反胃,接着快速降临的是那种熟悉的、黑暗至极的情绪。

我又昏睡过去。醒来时,脑海终于扫空那些思绪,只剩下与身体相关的想法:好冷,我在发抖。下决定的时候到了,我决定喝更多的伏特加。

我缓缓起身,慢如演化,我看到地板上的乱象,对自己点点头——好兆头。也许我从摊在桌上的方法里做出选择以前,就真的会死去。我取下挂钩上的一条擦碗巾,上头写着“来自哈德良长城的赠礼”。上头有百夫长及“SPQR”(元老院与罗马公民)的印记。它是我的最爱,我用它来抹抹脸,随手扔在厨房地板上。

我懒得穿内衣裤,只是套上卧室地板上最靠近我的衣物,就是星期二晚上穿的那套服装。我把光脚塞进尼龙搭扣工作鞋,然后找到挂在玄关橱柜里的旧无袖外套。我意识到,我不知道那件新外套到哪儿去了,不过,我还得找出自己的提包。我想起,那天晚上我带了崭新的黑色提包出门,里头只装得下我的皮夹和钥匙。钥匙在玄关架子上的老位置。我最后也在玄关里找到了提包,原来在角落里,扔在我的购物袋旁边。皮夹里的现金全没了,我想不起自己当初是怎么回家的,也不记得何时买了之前一直在喝的伏特加,可是我想一定是从市中心回来的路上买的。幸运的是,皮夹里的银行卡都还在,演唱会的票根也在里头,我把它扔在地上。

我下楼到小商店去。外头亮着冷冰冰的天光,一片灰白的天色。我走进去的时候,电子铃声响起,杜旺先生从柜台后面抬起头来。我看到他瞪大眼睛,嘴巴微张。

“奥利芬特小姐。”他说,声音谨慎安静。

“麻烦给我三公升的格兰。”我说。声音听起来怪怪的——低哑、破音,我想是因为好一阵子没开口,加上吐了一堆。他放了一瓶在我面前,接着一脸犹豫。

“奥利芬特小姐,三瓶吗?”他说。我点点头。他慢吞吞地在柜台上多放两瓶,酒瓶现在排排站,就像我需要敲过去再敲回来的九柱球。

“还要什么吗?”他说。我一时考虑要买条面包或一罐意大利面条,可是我一点都不饿。我摇摇头,把现金卡递过去,我的手在抖,我试着控制却失败了。我输进密码,等待收据印出的时间简直没完没了。

柜台上放着一叠晚报,就在收银台旁边,我看到今天是星期五。杜旺先生在墙上装了一面镜子,好监看店里的各个角落,我瞥见自己的模样。我脸色灰白,好似幼虫,头发竖了起来。眼睛是深暗的凹洞,空荡、死气,我注意到了这点,不过对此完全无动于衷。我的外表是最不重要的事了,绝对无足轻重。杜旺先生把装着酒瓶的蓝色塑料袋递给我。那种气味,聚合物的化学臭味,害我肠胃翻搅得更厉害了。

“保重啊,奥利芬特小姐。”他说,脑袋偏往一边,毫无笑容。

“再见,杜旺先生。”我说。

回家的路程只要十分钟,我却耗了半个钟头——袋子里的酒瓶、我沉重的双腿。街道上看不见其他活物,连只猫和喜鹊都没有。光线朦胧,世界变得灰灰黑黑的,那种失了色彩的凄凉感沉甸甸地压着我。我随脚踢上背后的前门,甩掉衣服,任它们落在玄关地板上。我一时注意到自己很臭——汗水、呕吐物,以及甜腻的腐味,这一定是代谢后的酒精。我把蓝色提袋拿进卧室,换上柠檬色的睡衣,爬进被子里,盲目地摸找酒瓶。

我以谋杀者那种一心一意的专注决心喝着酒,可是心思就是无法、就是不愿被淹没——像是丑恶浮肿的尸体,以灌满气体、苍白丑陋的模样,持续浮向水面。其中,当然有我恐怖的自欺欺人:他、我……我当初到底在想什么?更糟的,比那个更糟的是那种无地自容的感觉。我将自己蜷成一只球,尽量缩小自己在床上占据的空间。可耻,我出尽洋相。我叫人难为情,妈妈总是这么对我说。一个声音逃进了枕头里,一种动物似的哀鸣。我无法睁开双眼,我不想看到自己的肌肤,哪怕一公分也不想。

我原本以为可以轻易解决自己的问题,仿佛多年前已成定局的事情真的可以修正过来。我知道人的生存方式不该像我这样,我在工作、伏特加及睡眠组成的循环里,恒常不变地兜转不停,默默地、孤单地原地打转。某种程度上而言,我明白这样不对。我把头抬得够高,足以看清这点,而因为迫切想要改变,我便随意揪住一根救命稻草,让我一时忘情,编织出某种……未来。

我畏缩一下。不,那是错的。畏缩代表难为情、乍现的羞耻。我的灵魂逐渐蜷缩成一片白,某人不复存在的那种空白。我为什么开始任由自己以为,我可以过正常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就是其他人拥有的那种生活?我凭什么认为那位歌手可以参与其中、可以帮我实现?答案戳刺着我:妈妈。我想要妈妈爱我。这么久以来,我都孤单一人,我需要某个人陪着我,帮我应付妈妈。为什么我身边没人——任何人,可以帮我应付妈妈?

我在脑海里回想那个场面,一次又一次,回忆我那天晚上意识到的第二件事。那是后来的事了,当时我已经退到比较后面的地方了,就在人群中央。我又去点了一杯酒,我在吧台的时候,通往舞台前方的路已经闭合。我喝了伏特加——我的第六杯,还是第七杯?我不记得了。我站的地方,他看不见我的脸,我很清楚这一点。乐团已经停止演奏——有人弄断琴弦,正在更换。

他凑向麦克风,挑起一眉。我看到他慵懒俊美的笑容,他茫然地往黑暗里窥探。

“那我们现在要干吗呢?大维换个弦,耗个他妈的老半天。”他扭头面对一个闷闷不乐的男人,男人对他比中指,没从吉他上抬起头,“好吧,有件事可以娱乐你们一下,女士们!”他说着便转过身去,解开腰带,任牛仔裤落下,对着我们摇晃他苍白的臀部。

听众里有些人哈哈笑,有些人大骂脏话,而那个歌手回敬粗俗的手势。我清清楚楚地领悟到,我眼前舞台上的那个男人确确实实是个浑蛋。乐团开始演奏下一首歌,每个人都跳上跳下,我则在吧台那儿又点了一杯双份酒。

后来,我再次醒来,但我闭着眼睛。有件事我蛮好奇的。我纳闷儿,我这个人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我对世界毫无贡献,绝对没有,我也不曾从世界得到什么。当我停止存在,对任何人来说都不会有什么重大区别。

大多数人从世界上缺席时,至少会有几个人在个人层次上有所感。可是,我什么人也没有。

我走进一个房间时,不会点亮整个房间。没人渴望见到我,或听到我的声音。我不为自己感到难过,一点都不会,这只是事实的陈述。

我这辈子一直在等死,倒不是说我主动求死,只是我不大想活着。现在有什么微微改变了,我领悟到我不需要等死到来。我不想等了,我旋开酒瓶,畅饮一番。

啊,可是事情总是接二连三地来,大家不都这么说的吗?最棒的留在最后,表演就快结束了。到了这个阶段,我视线的焦点微微模糊——伏特加的关系,而我不信任自己的眼睛。我眯起眼睛,努力确认眼前的东西。是烟雾,灰色、模糊、致命的烟雾,从舞台的侧面、沿着前方散放出来,开始灌满整个室内。我旁边的男人咳起来,这是精神官能的反应,因为干冰、舞台烟雾并不会引发这样的反射动作。我觉得烟雾弥漫我全身,看到灯光和激光切过烟雾。我闭上眼睛,在那一刻,我又回到那里,那栋房子里,楼上,火灾。我听到尖叫声,无法辨认是否出自我。贝斯鼓跟着我的心脏快速跳动,小鼓就像我的脉搏一样搏动。房间里满是烟雾,我看不见。尖叫声,我自己的与她的。贝斯鼓、响弦。肾上腺素飙升,节奏加快,强烈到令人反胃,强烈到我小小的身体——任何小身体——都无法承受。尖叫声。我往外推挤,往外,推过每一个障碍,跌跌撞撞、气喘吁吁,最后到了外头,在幽暗的黑夜当中。我背贴墙壁往下瘫软,趴倒在地,尖叫声犹留耳际,身体依然怦怦鼓动。我吐了,我活着,我孤单一人,全宇宙没有活物比我更孤单,或是更可怕。

我再次醒来。我之前没拉窗帘,光线洒入,是月光。“月光”这个词代表浪漫。我双手交握,试着想象另一个人的手握着我的感觉。有时,我觉得自己可能会寂寞到死。有时,有人会说他们可能无聊死了,说再不来杯茶就会渴死。但对我来说,死于寂寞并非夸张。我觉得自己快死于寂寞时,脑袋垂下、肩膀弯驼,因为渴望人类的接触而疼痛,肉体上的疼痛——我真的觉得,如果没人抱住我、碰碰我,我可能会扑倒在地,然后断气。我指的不是恋人(近来的狂恋先撇开不谈,我老早就放弃会有人能把我当情人那般爱我的想法),而是以普通人的身份。美发沙龙的头皮按摩、去年冬天的流感疫苗——我唯一体验到的触碰,是来自我付钱的对象,而他们当时几乎都戴着免洗手套,我只是陈述事实。

大家不喜欢这真相,但我忍不住要说:如果有人问你过得如何,你就该说还好。你不该说自己昨天晚上哭到睡着,因为你连续两天没跟人说话,你要说还好才对。

刚开始在鲍伯的公司上班时,办公室里有个较年长的女人,再过两三个月就要退休。她常常为了照顾罹患卵巢癌的妹妹而请假。这位年纪大点的同事从未提过癌症,甚至不愿说出这个词语,只能拐弯抹角来提此疾病,我明白当时这种做法很寻常。但在这个年头,孤独成了新癌症,一种羞于启齿、令人尴尬的东西,用某种暧昧难解的方式降临到你身上。一种难以治愈的可怕东西,恐怖到你不敢提到它。其他人则不想听到有人大声说出这个词语,生怕自己也可能会染上,可能会诱使命运将同等的恐怖降临在他们身上。

我趴在地上,像只老狗似的往前拖着走,拉起窗帘遮挡月亮。我倒回被罩上,再次伸手拿酒瓶。

我听到砰砰声——砰砰砰——有个男人呼喊我的名字。我正梦到一间陷入火海的纳骨堂,充满鲜血与暴力,我花了半天才从梦境回到当下,这才意识到砰砰声是真实的,而且来自前门。我把头上的被单拉了下来,但砰砰声就是不停息。我急着要它停下,可是令我绝望的是,除了去应门之外,我想不出让它停下的办法。我的腿在抖,走路的时候必须扶着墙。我笨拙地鼓捣门锁时,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又小又白,大理石似的。一只脚上绽放一块大大的瘀青,又紫又青,往下延伸到脚趾。我很诧异——我什么都没感觉到,不痛,也想不出瘀青是怎么来的,说是涂上去的也不为过。

我终于成功地打开了门,可是没办法抬起头,就是挤不出抬起头的力气。至少敲门声停了,那是我唯一的目标。

“老天爷!”有个男人说。

“不,我是艾莉诺·奥利芬特。”我回答。

27

我再次醒来时,正躺在沙发上。手底下的布料感觉粗粗的,很奇怪。我花了半晌才明白,身上盖的不是毯子而是毛巾。我躺着不动,缓缓评估情势。我身子很暖,脑袋隐隐抽痛。内脏剧烈刺痛着,以固定的节奏搏动,就像血液在流动。我张开嘴,听到肉和牙龈分开的声响,就像橘子瓣被撕开。我穿着黄色睡衣。

我听到搅动、碰撞的声响,是我身体外头的声音,最后才听出声音来自洗烘两用机。我慢慢睁开一眼——粘得张不开,看到客厅没变,青蛙厚圆坐垫回瞪着我。我活着吗?希望如此,不过只是因为如果死后会到这种鬼地方,我立刻就提出上诉。沙发前方的矮桌上有一大杯伏特加,就在我旁边。我伸出手,手抖得非常厉害,好不容易才把酒杯拿起来并举到嘴边,没洒出多少。我大口灌下快一半的时候,才意识到里头装的其实是水。我干呕,感觉水在胃里咕噜翻腾。又是个坏预兆——某人或某物把伏特加变成水了,我可不喜欢这种奇迹。

我再次躺下,听到其他声音,是脚步声。有人在哼歌,是个男的,谁在我的厨房?声音这么容易就传出来,让我很惊讶。我总是独自在这里,不习惯听到别人在我家里活动的声音。我又多喝了点水,呛了起来,开始猛咳,最后是吐不出东西的干呕。一两分钟后,有人试探地敲了敲客厅门,一张脸探了进来——原来是雷蒙。

我真想死——这一次,除了真正想死之外,也有比喻的意思。我暗想,几乎带点兴味,噢,真是的,一个人到底要绝望到什么地步,要在多少层面上巴望自己可以一死了之,最后才真正死得成?

雷蒙对我露出哀伤的笑容,用很轻的声音说话。

“你还好吗,艾莉诺?”他说。

“出了什么事?”我问他,“你为什么在我家?”

他走进来,站在我脚边。

“别担心,你不会有事的。”

我闭上眼睛,这两个句子都没回答我的问题,也不是我想听的。

“饿了吗?”他柔声说。我想了想,我的身体感觉不对,非常不对劲。也许部分原因和饥饿有关?我不知道,所以只是耸耸肩。

他一脸高兴。“那我帮你弄点汤。”他说。我闭着眼睛往后躺下。

“不要小扁豆。”我说。

几分钟过后,他回来了。我慢腾腾地,非常缓慢地坐了起来,用毛巾继续裹住自己。他用马克杯热了点西红柿汤,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汤匙呢?”我说。

他没回答,只是到厨房拿了汤匙回来。我以右手握住,抖得很厉害,试着啜饮一些,但抖到毛巾都溅到了汤,我这才意识到我不可能将马克杯里的汤汁送到嘴里。

“唉,我想你最好喝完。”他柔声说,我点点头。

他坐在扶手椅上看着我小口地喝汤,没人说话。我一喝完,放下马克杯,体内感觉到汤的暖意,血管里有了糖及盐分。壁炉上面的金刚战士时钟,嘀嗒声大到出奇。我把水喝完之后,他一声不吭就主动添满。

“谢谢。”他回来把水递给我的时候,我说。

他一语不发,站起来离开房间。洗烘两用机的声音停了,我听到机门咔嗒打开,更多的脚步声。他又进来,朝我走来,伸出手。

“来吧。”他说。

我试着自己站起来,可是做不到。我不得不倚在他身上,让他搂住我的腰,撑着我走过走廊。卧室门开着,床铺已经换上了干净的床单。他让我坐下,接着抬起我的腿,帮我钻进床罩底下,床铺的味道好新鲜——温暖、干净,像是小鸟的窝巢。

“现在休息一下吧。”他轻声说,拉上窗帘,熄掉灯光。睡眠像重锤落下,来得突然。

我肯定睡了至少半天,最后终于醒来,伸手去拿放在床畔的水杯,大口灌下水。我身体的里里外外都需要水,所以我小心踩着不确定的步伐,走到浴室,站在淋浴头下面。肥皂的气味好似花园,我洗掉所有的污秽,所有外在的污渍,走出浴室时浑身粉红、干净又暖和。我轻手擦干自己,动作放得很轻,害怕会扯破自己的肌肤,然后换上干净衣物,我从没穿过这么柔软干净的衣服。

厨房地板闪闪发亮,所有的酒瓶全数清除,料理台擦得一干二净。其中一张椅子上放着一叠折好的衣物。整张桌子空无一物,除了我唯一拥有的花瓶,里头插满了黄郁金香,上面放着一张短笺:

冰箱里有些吃的,尽量喝水,越多越好。起床以后打电话给我

雷X

下面潦草地写着他的电话号码。我坐下来盯着那个号码,然后再看看灿烂如阳光的花朵,以前不曾有人买花送我。我不大喜欢郁金香,但他不会知道。我哭了起来,剧烈颤抖地啜泣着,像一只动物一样哭号,感觉永远都停不下来,我就是无法停下。最后,纯粹因为体力透支,我静了下来,将额头靠在桌上。

我意识到,我的人生出了差错,而且是非常、非常严重的差错,我不应该过这样的生活。问题是,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纠正。妈妈的方式不对,我很清楚,可是没人教过我怎样正确过生活,虽然过去多年我已经尽了全力,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让状况更上一层楼,我解不开自己这个谜题。

我泡了些茶,热好雷蒙留在冰箱里的冷冻食品,我发现我的确很饿。餐后,我洗好杯子及叉子,堆在他留着沥干的干净餐具旁边。我走进客厅,拿起电话,电话才响第二声他就接起了。

“艾莉诺——感谢老天。”他说,顿了一下,“你觉得怎样?”

“哈啰,雷蒙。”我说。

“你还好吗?”他又问一次,听起来很紧张。

“还好,谢谢。”我说。我知道这样回答才对。

“还好?要命!你也帮帮忙啊,艾莉诺!”他说,“我一小时内过去,可以吗?”

“雷蒙,真的不需要。”我平静地说,“我吃了点东西——”我不知道现在几点,不敢冒险猜测是晚餐或中餐,“还冲了澡,我要读点书,然后早早休息。”

“我一个小时内过去。”他又说,语气坚定,然后挂上电话。

我应门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汽水及一袋哈瑞宝软糖,我勉强挤出笑容。

“进来吧。”我说。

我纳闷儿他上次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有印象替他开过门。我当时的状态如何?有没有对他说过什么话?我觉得心开始怦怦直跳,忐忑紧张。我对他骂了脏话吗?我裸着身子吗?我们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我觉得汽水瓶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滚了滚。他捡起来,用另一只手抓住我的手肘,带着我走到厨房。他让我坐在桌子边,自己盛水去煮。他强占我的空间,我应该觉得相当不满,但我却因为受到照顾而如释重负,大大松了口气。

我们隔桌对坐,喝着茶,好一阵子什么也没说。他先开口说:“艾莉诺,搞什么啊?”

听到他声音摇颤,仿佛泫然欲泣,我很震惊,我只是耸耸肩,他开始面露怒意。

“艾莉诺,你旷了三天工,鲍伯真的很担心,我们都很担心。我从他那里拿到你的地址,过来看看你是不是还好,却发现你……发现你……”

“准备自我了断?”我问。

他抹过脸庞,我看到他快哭了。

“唉,我知道你很重隐私,那没关系,但我们是哥儿们,知道吧?你可以和我讲心事,别闷在心里。”

“这样有什么不行?”我问,“和别人说你觉得有多糟,怎么会让事情变好?别人又处理不了,是吧?”

“他们可能无法处理一切,艾莉诺,的确不行。”他说,“但聊聊总是有帮助的,大家都有问题啊,知道吧?大家都知道不快乐的感觉是怎样的。俗话说,有人分担,忧愁减半……”

“我想,世界上没人可以明白我的处境。”我说,“那只是个事实,我想没人有过我那样的遭遇,还活了下来。”我说,这种澄清是必要的。

“说来听听。”他说,他看着我,我看着他,“好吧,如果不找我,找别人讲讲也可以啊,像是咨询师、治疗师……”

我嗤之以鼻——极不优雅的声音。

“咨询师?”我说,“‘我们坐下来谈谈自己的感受吧,一切就会很神奇地变好哟。’我想不必了哟,雷蒙。”

他微笑:“你没试怎么知道?又没有什么损失,人陷入忧郁或是精神病还是什么的……又没啥好丢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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