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决定去图书馆工作了。当他每星期四去职业介绍所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时候,他们总是向他提供这个空缺,而他总是不肯接受。
“这的确不是你干的事,”皮特先生说道,“但是待遇不错,对一个有文化的人来说,这工作容易干。”
“什么样的图书馆?”李玛斯问道。
“贝斯华德心灵研究图书馆。是捐赠的。有好几千本各种各样的书,还要进许多书。他们那儿需要一个助手。”
李玛斯拿起了他的救济金跟一张纸条。
“他们是一帮古怪的家伙。”皮特先生又说道,“但是长期失业你大概也受不了,对吧?我想,这次你可以先试一下,行吗?”
这个皮特真有点古怪。李玛斯确信过去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是在马戏团,还是在战争时期见过他。
【注】 丽丝是伊丽莎白的爱称。 ——译注
图书馆就象教堂里的布道大厅,非常冷。放在房内两端的黑色煤油炉子使空气里充满了石蜡味。房中间有个象法庭证人席那样的小房间, 里面坐着馆长克雷尔小姐。
李玛斯从未想到会要在一个女人手下工作。职业介绍所的人从来没有提起这一点。
“我是新来的帮工,名叫李玛斯。”他说道。
克雷尔小姐从卡片上抬起头来,用敏锐的目光望着他,就象听到了什么粗话一样,“什么帮工?你说的帮工是什么意思?”
“助手。是从职业介绍所皮特先生那儿来的。”说着他把一份写得歪歪斜斜的本人简况表递了过去。她拿起来细看了一番。
“你是李玛斯先生。”这句话不是提问,而是一场费劲的调查研究的第一阶段。“你是职业介绍所的。”
“不是。介绍所让我来的。他们讲你需要一个助手。”
“原来如此。”她木然一笑。
这时电话铃响了,她拿起听筒就跟对方激烈地争论起来。李玛斯想,她们大概一直在争论,连个开场白都没有。她的声音仅仅升高了一个 调,争论关于音乐会入场券的事。他听了一两分钟后,就向书架走去。他发现在一组书架里有个姑娘站在梯子上摆弄一些大部头的书。
“我是新来的,叫李玛斯。”他说道。
她从梯子上下来,有点一本正经地同他握了握手。
“我是丽丝·戈尔德。你好。你见过克雷尔小姐了吗?”
“见过了。现在她正在打电话。”
“我想是在跟她妈妈争论。你打算干什么?”
“不知道,干活呗。”
“我们正在排书号,克雷尔小姐开始在搞一套新的分类。”
她是个个子高高的姑娘,长得不好看,腰身和腿都显得过长,穿着一双象跳芭蕾舞用的那种平底鞋来降低高度。她的面孔跟身材一样,长 得挺大,看起来好象拿不定主意是要长得平常点还是长得漂亮点。李玛斯猜她大概是二十三、四岁,犹太人。
“不过也就是把书架上的书都核对一遍。你看,这是分类,当你核对好以后,就把新的分类号用铅笔写在上面,然后在目录单上作记号。 ”
“往下怎么办呢?”
“只有克雷尔小姐本人能用钢笔写分类,这是规矩。”
“谁定的规矩?”
“克雷尔小姐定的。你是不是先从考古学开始搞?”
李玛斯点点头,于是他们一齐走往下一组书架,那儿在地板上放着一个装满了卡片的鞋盒子。
“你过去干过这种活没有?”她问道。
“没有。”他停了下来,拿起一迭卡片,翻动了一下,说道:“皮特先生让我来的。从职业介绍所来的。”他把卡片放了回去。
“是不是也只有克雷尔小姐本人才能用钢笔填写这种卡片?”李玛斯问道。
“是的。”
她把他留在那儿,自己走开了。他迟疑了一下,就抽出一本书来,看了看扉页,书名叫《小亚细亚的考古发现》,第四卷。好象只有第四 卷。
已经一点了。李玛斯很饿,他走到丽丝·戈尔德分类的地方说,“吃午饭怎么办?”
“喔,我是带了三明治来的,”她看来有点不好意思,“如果你能将就,那就吃点我带来的东西,附近没有咖啡馆。”
李玛斯摇摇头说,“谢谢你。我要出去一趟,得去买点别的东西。”
她望着他从转门走了出去。
当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二点半了,满嘴酒气。一个提袋里装满了蔬菜,另一个是些日用杂品。他把提袋放在一组书架的角上,懒洋洋地 又动手搞考古书。他开始登分类号,十分钟后,他觉察到克雷尔小姐正在注视着自己。
“李玛斯先生。”
他正站在梯子的半截上,所以扭头往下看,问道:“有事吗?”
“你知道这些提袋是从哪儿弄来的吗?”
“是我的。”
“噢,是你的。”李玛斯等着她往下讲。“我很遗憾,我们是不允许把街上买来的东西带进图书馆的。”她终于接着说。
“那我把它放在哪儿?我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放呀。”
“放在馆里不行。”她回答道。李玛斯不理她,把注意力又移到考古类上。
“如果你只用规定的午休时间,”她接着说,“你是不会有功夫上街去买东西的。我们俩都不上街,戈尔德小姐和我都不去,我们没有空 去。”
“你们为什么不延长半小时?”李玛斯问道,“那样你们就会有功夫了。如果工作紧张,你可以在晚间多干半小时嘛。就是说,如果工作 紧的话。”
她呆立了一会儿,只是注视着他,显然想回敬一下。最后她宣称,“我要跟铁边先生商量一下。”然后就走开了。
在恰好五点半的时候,克雷尔小姐穿上外套,头微微一点说了句“戈尔德小姐,晚安,”就出了馆。李玛斯猜她大概整个下午都在想着这 两只手提袋。他走到另外一组书架前,丽丝·戈尔德已坐在梯子的底级上看一份传单似的东西,一见李玛斯来,她就面带愧色地把它放进手提 包里,站了起来。
“谁是铁边先生?”李玛斯问道。
“我认为压根儿就没有这么个人,”她回答说,“当她没办法的时候,就拿他来做挡箭牌。我有一回问她这人是谁,她躲躲闪闪神秘地说 ,‘不去管他。’我认为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
“我想克雷尔小姐自己也这样认为。”李玛斯说,丽丝·戈尔德笑了。
到了六点钟,她把房门锁好,把钥匙交给保管员。丽丝说,这位老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受过炮弹的惊吓,到现在还整夜醒着,怕德国人 反攻。外边的天气非常冷。
“回家挺远吗?”李玛斯问道。
“走路二十分钟,我总是走着回去。你家有这么远吗?”
“不远。晚安。”李玛斯说。
他慢慢地走进楼里。进了房间,开灯灯不亮。他又去小厨房开灯,最后去开那个插销在床边的电炉子,都没有反应。在门口擦鞋垫上有一 封信。他拾了起来,借着暗黄色的楼梯灯光打开一看,是电力公司寄来的,信中说,在他没有还清九镑四先令八便士的欠账之前,公司的地区 经理别无他法,只得采取断电措施。
他成了克雷尔小姐的仇人,而克雷尔小姐就是喜欢有仇人。她待他不是怒目相待,就是置若罔闻,而每当他走近时,她就颤抖起来,向两 边看看,大概不是在找点什么可以自卫的东西,就是找一条逃跑的路。她也有很生气的时候,那就是发生了诸如他把雨衣挂到了她的衣钩上之 类的事,她会站在衣钩前,能整整颤抖上五分钟,直到丽丝看到了去叫李玛斯。
李玛斯走到她面前问道,“克雷尔小姐,你怎么啦?”
“没事,什么事也没有。”她喘着气简短地回答。
“是我的衣服挂得不是地方吗?”
“没事,没事。”
“那就好。”他说完,就回到书架边。于是她气得一整天都在颤抖,半个上午象演戏似的低声打着电话。
“她是在告诉她母亲,”丽丝说道,“她总是跟她母亲说这些事,也议论我。”
克雷尔小姐是如此地仇视李玛斯,以致她认为不可能和他直接打交道。在发薪的日子里,当他从外面吃完午饭回来时,会在他站的梯子的 第三级上看到一个信封,上面写着他的名字,拼音错了。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他拿着钱去找她,指着信封说“克雷尔小姐,我这个‘李’ 是‘L-E-A’,‘斯’字只有一个‘S’。”她听了,就象得了中风瘫痪一样,翻着眼珠,不断摆弄着她的铅笔,直到李玛斯走开。然后,她就 一连几个小时悄悄地打电话。
在李玛斯大概工作了三个星期之后,丽丝请他去吃晚饭。她摆出一副样子,好像是在当天下午五点才突然想起要这么做,大概她意识到, 如果请他明天或后天去吃饭,他会忘了,或者干脆不来,所以到了五点钟才邀请他。李玛斯看来不想应邀,但最后还是接受了。
他们冒雨到她的公寓去,同在任何地方——柏林,伦敦,或者随便哪个城镇一样,石板路在夜晚的雨中就象湖面一般地光亮,车流和人流 没精打彩地在湿淋淋的街道上来来往往。
后来李玛斯多次在她房里吃过饭,但这回是头一次。只要她请他,他就去,而她常常请他。他总是说话不多。当知道他有请必来之后,她 早晨去图书馆上班之前就先把餐具在饭桌上摆好。她甚至预先把素菜做好,把蜡烛放到饭桌上,她喜爱烛光。她总感到李玛斯有什么不对劲的 大事瞒着她,而有那么一天,由于她所不理解的原因,他会突然变了,往后她就再也见不着他了。
她想法让他知道她明白这一点,有一天晚上她对他讲:“阿历克,你什么时候想走就走吧,我不会跟着你的。”
他用棕色的眼睛看了她一会儿说:“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她那个单元包括一间卧室兼起居室,一间厨房。在起居室里有两把带扶手的椅子、一个沙发床、一个装满了平装书的书橱,放在里面的主 要是些古典文学书,这些书她从没有看过。
晚饭后,她跟他聊天,而他躺在沙发上抽烟。她从来不知道他究竟听进去了多少,对此她并不在意。她就这样跪在沙发旁捏着他的手,说 着。
有一天晚上她问他:“阿历克,你信仰什么?别笑,告诉我。”她等着回答,最后他说:
“我相信坐十一点钟的公共汽车可以去汉默史密斯。我不相信它是由圣诞老人开的。”
她听后像是琢磨了一会儿,终于又问道:“那你究竟信仰什么呢?”
李玛斯耸耸肩膀。
“你一定得信仰点什么,”她坚持说道,“就象上帝那样的东西。阿历克,我知道你有信仰,你有时候脸上带出那么一副样子,就象有点 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去做似的,象个牧师。阿历克,你不要笑,这是真的。”
他摇摇头。
“对不起,丽丝,你弄错了。我不喜欢美国人和公立学校。我不喜欢军事检阅和当兵的人。”然后他毫无笑意地说,“我不愿意谈生活。 ”
“但是,阿历克你可以这样说……”
“我应当加上一句,”李玛斯打断了她的话,“我不喜欢别人告诉我,应当去想些什么。”她明白他已经生气了,但是她再也抑制不住自 己了。
“这是因为你不愿意去想,你不敢想。在你的头脑里有一种毒,有仇恨。阿历克,你是个有狂热信仰的人,我知道你有,但不知道是信仰 什么。你是一个不想让别人跟着你一起去信仰的狂热信徒,这就是危险所在。你象一个已经……发过誓要报仇或是要干什么事的人。”
棕色的眼睛望着她。当他讲话的时候,她被他那种带威胁的语调吓住了。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管闲事。”他粗暴地说。说完他微笑了,调皮的爱尔兰式的微笑。他还没有这样微笑过,丽丝知道他是想讨人 喜欢。
“那么丽丝信仰什么呢?”他问道。
“阿历克,让我信仰什么可不那么简单。”
那天晚上他们又再次谈到这件事,是李玛斯先提起的。他问她信不信教。
“你弄错了,”她说,“完全错了。我不信上帝。”
“那么你信什么呢?”
“历史。”
他吃惊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笑了。
“喔,丽丝……喔,你不会是个共产党员吧?”
她点点头,因为他大笑使她象个小姑娘似的脸红了,她生气,但又因为他对此并不在乎而感到宽慰。
那天晚上她留他住下,他们成了情人。第二天早晨五点钟他就走了。她不理解为什么这件她感到自豪的事,而他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离开她的楼房后,他在空荡荡的街上向公园走去。大雾迷漫。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二十码,也许稍远一点,有一个人穿着雨衣,矮胖的 个子。他倚在公园的栏杆上,飘浮的雾气中显现出他的身影。当李玛斯走近时,雾象是浓了起来,紧紧地包着这个身影和栏杆,而当雾散开时 ,这个人已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