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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作者:英-AS拜厄特/译者:于冬梅 当前章节:130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6

北方神秘之旅

如是说来,爱恋岂只仅是

麻酥酥的电感

抑或灰芜火山

轰轰的雷吼

喷发自火山坑口

潜藏于内部地火

究竟我们是自动的器械

还是天使的同类?

——鲁道夫·亨利·艾许

这个男的和这个女的,彼此对坐在火车的客车厢里。他们的样子很安详很端庄,两人膝上都摊放着书本,只要火车摇动得不是太严重,他们便会转而看书。更确切地说,他其实是很慵懒地偎在他的角落里,脚踝交错相叠,显出十分轻松的模样。而她呢,大多数时候都认真地让目光停留在她的书上,不过偶尔,她会抬起尖尖的下巴,专注地望向外头,看着变化连连的乡村风景。看到这幅光景的人很可能得猜上好些时候,才能推断出他们到底是结伴旅行,还是各走各路,他们的目光难得碰在一起,就算碰在一起了,两人也都极其小心,脸上毫无表情。像这样的一位人士,他很可能会在观察一段时间过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位男士对这位女士,怀有仰慕之情,要不便是怀有相当浓厚的兴趣。每当她毅然低下头去看她的书,又或是看飞逝而过的田野、渐渐消失的牛群时,他的目光就会停留在她身上,只是那目光究竟是在推敲着什么,还是单纯的好奇,又实在很难分辨出来。

他长得相当英俊,一头平滑的深褐色头发,深得近乎黑色,只不过,鬈发之中仍可见到些黄褐色的光泽;至于亮光光的褐色小胡子,色泽则更深了点,相当于七叶树果实的颜色。他的额头相当宽阔,智能器官发育得很好,不过他天生也极富热情与同情。他有着黑色的眉毛,毛茸茸乱糟糟的,底下一双大得不得了的眼睛,总是从容不迫地看向外面这个世界,大胆无畏,但又带着几分含蓄。鼻子的线条分明,嘴型坚定沉稳——这么一张脸,可能会让人觉得,它非常了解自己,而且早已打定主意要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他看的书是查尔斯·莱伊尔爵士的《地质学原理》,这本书,在他全神贯注之时,翻阅的速度相当快。他衣着高雅,丝毫不显浮夸。假想中的那位人士很可能会无法判定,究竟他观察的这位男士,追求的生活是活跃积极,还是沉思冥想——他看起来似乎果断明快,可是,却又像个“思考良久、深沉”的人。

这位女士的打扮虽说不是最时兴的样式,但却十分高雅;她穿着灰色条纹的连身棉裙,外头罩了件印第安式的披肩,那是件鸽子灰做底、搭配海水蓝和孔雀蓝涡纹图案的毛织品;她戴着一顶小小灰灰的丝绸软帽,帽檐底下,则可见得几朵白丝结成的玫瑰花蕾。她长得很秀丽,白苍苍的肌肤,一双眼睛大得恰如其分,光线变动之时,会有奇异的绿色闪现其中。她其实不能算美——她的脸太长,这就不够完美,而且青春年华已逝,不过身材很标准,嘴型弯弯的十分高雅,不会鼓得像朵玫瑰花蕾突在那儿似的。真要挑剔,她的牙齿稍显大了点,不过很坚实、洁白。到底她是已婚的妇人,还是未婚的小姐,这点很难看出来;还有,到底她的家境如何,也不易判定。她的东西,看起来都是整整齐齐、精心挑选的,虽不见豪奢的气度,但在好奇人眼里,也看不出有任何贫穷、俭省。她白色的羔皮手套十分柔软,不像是用了很久。火车移动时,她那一双因着大篷裙摆动而不时出现的小脚,则藏匿在一双结着缎带亮闪闪的翡翠绿皮靴里。她是否察觉到她这位旅伴对她的兴趣?她的表现也让人无从得知,若是有,那便是她的眼睛很刻意地不去看他这个人,可这种表现不也只是一种体统上该有的端庄。

一直到过了约克郡相当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俩的关系才终于敲定。这位男士倾身向前问道,她是否还觉舒服,是否太累,态度十分诚恳。而那个时候,车上已不见有其他乘客,大部分都在约克郡那一站转车或下车,没有人超过莫顿和皮克林这两站,所以,现在车厢里就只剩下这两个人了。她于是直视着他,说她不累,她一点都不觉累;她想了一会儿,然后又斩钉截铁地说,她现在的心情是不容许疲累的,她很确定。他们相视而笑。然后他倾身向前,着魔般地望着那小小的戴着手套的手,而那静静放着的手,接着便紧紧握住了他的手。有些事情,他说,他们得赶快趁还没到目的地之前讨论一下,这些事情在他们匆忙出发之际,没法平心静气地说清楚,这些事情,说起来有点尴尬,但他希望,凭着决心,他们终能克服。

打从他们过了国王十字架这站之后,他就一直在构思这番说辞。他没法想象他会用什么方式把话说出,而她又会用什么方式响应。

她说她很专心地在听。小手放在他弯弯的弧线里。他紧紧地握着。

“我们现在一起出门旅行!”他说,“我们决定——你决定了——要来。我不清楚的是,在这个决定之后,你是否希望——是否会选择——和我分开、自己单独住一间屋子、自己打理一切——或者说你是否——是否——希望和我一起旅行,好像你是我妻子一样。这等于是往前跨了一大步——这同时也会出现各种的不便、风险,以及——尴尬。我在斯卡伯勒已订好了房间,是和妻子——一道住的。不过我也可以再订别的房间——用个假名来订。也许,你并不想走这一步——为了名声,也许你想自己单独在其他地方落脚。原谅我这么直接。我只是想知道你希望怎么做。我们出门的时候是那么开心——我希望所有决定都能顺其自然——不过还是看你怎么决定。”

“我要跟你在一起。”她说,“我已跨出了很大一步。既然走了,那就走吧。我很高兴你称我是你的妻子,这段时间里,无论在哪儿,你都可以这么叫我。我很清楚我——我们所作的决定是什么。”

她的话说得很急,却很清楚,那双戴着手套的手,裹在温暖的羔皮里,始终在他手里转呀转的。他开了口,口吻仍如他们之前所表现的那般平静安详,他说:“你真是太让我感动了。你真是好——”

“这是必然要做的。”

“可是你没表现出难过,你没有一丝疑虑,你没有——”

“不需如此。这是必然要做的。这你知道。”她背过脸,向外望去,穿过一流细小的火山熔浆,看着平淡乏味的田野,“我会怕,这是当然的。可是那似乎没什么意义。之前的顾虑——之前的忧心——其实都没什么意义。它们并不是薄薄的棉纸,虽然看起来是。”

“你一定不会后悔的,亲爱的。”

“那你就不需讲这些空话。想当然,我是一定会后悔的。你也会后悔,不是吗?只不过,在此时此刻,那也一样没什么意义。”

他们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他小心斟酌着用词,说道:“如果你愿意做我的妻子,跟着我一起——那我希望你能接受这枚戒指。这是我家传的戒指——是我母亲留下来的。这是一枚很平凡的金指环,上头刻有雏菊花。”

“我也带了一枚戒指来,是我外祖母的姐妹留下来的,苏菲·德·盖赫考兹。是绿色的玉石——看——翡翠——很简单的一块玉石,上头还刻了字。”

“你是不是不愿接受我的戒指?”

“我没这么说!这证明了我有先见之明,而且很有决心。我很乐意戴上你的戒指。”

他褪去一只小小的白手套,然后将他的戒指推向她那枚细致的绿石戒指,于是,两枚戒指叠在了一起。戒指和她很配,只是有点松。他很想说些话——我以这枚戒指,娶你为妻,我以我的身躯,敬你爱你——只是,这些真诚动人的话语,同时说给两个女人听,就等于是两倍的背叛。未曾说出的话语回荡在空中。他执起那小小的手,放往他的唇边。然后他坐回去,若有所思地将手中那只手套自内至外地翻出,将软软的皮囊一个个地给鼓出来,并把细小的皱褶一一抚平。

自伦敦出发,一路上,她那存在于他对面难以企及的角落里的活生生的身影,一直让他感到万分困惑。几个月来,他着了魔似的想象着她。她一直是那么遥不可及,是一位高塔里的公主,而他,则靠着想象,使她的风采完完整整地贴近他的内心、他的感觉,想象她的敏锐,想象她的神秘、她的白皙,这些只是她极尽诱人的一部分,还有就是,那双穿透人心、几近密合的双眼所透出的绿色的神采。她的风采一直让人难以想象,说得更贴切一点,其实是只能付诸想象。可是,她现在人就在这里,而他,则全神贯注地打量着她的一举一动,看着她,时而相像时而不同于那名他梦寐以求、唯在睡梦中得以亲近且让他愿意放手一搏的女子。

年少的时候,他曾被华兹华斯和那孤独的苏格兰高地女孩的故事感动得不知所以;这位诗人曾听过迷人的歌声,歌声之美,让他写下了不朽的诗篇,他从此拒绝再听其他的歌声。那他自己呢,他发现,他并不是这样。身为诗人的他,想要的是知识,是真相,是详细的状况。没有什么事会因太过琐碎而让他失去兴致;没有什么事会渺小得不足重视;如果可以,他还真想标示出潮泥滩上的每一道波纹,并且仔细勘察风和潮到此一游来去无影的痕迹。因此,眼下他对这名女子的爱恋,让他极尽所能地想知悉一切,他对这名女子虽已熟悉,但毕竟仍非彻底。他在慢慢熟悉她的一切。他端详她鬓角上一圈圈淡色的头发。它们银亮的金光映在他眼里,似乎带着一丝绿色的味道,那不是铜器锈蚀时的那种绿,那是一种植物初生淡淡的新绿,一条条地没入发间,就像是小树苗上银亮的树皮,也像是藏匿在一束束新鲜干草中的绿色暗影。而她的双眼就是绿的,透亮的绿,孔雀石般的绿,夹杂着大量沙土的海水的绿。睫毛虽是银灰色的,但色泽却浓得非常分明。面孔并不和善,脸上见不到和善的表情。这张脸匀净利落,但不精致——骨架的线条很不柔和,明显可见其鬓角,以及瘦削的脸颊,并且叠生暗影,暗影微渗着蓝,这一部分在他的想象中,经常现出绿的颜色,不过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他爱这张脸,这张不怎么和善的脸,那是因为这张脸清晰、敏锐、鲜明。

他看到,或者,他以为他看到,那些特质是如何蒙蔽、遮掩在那些传统拘泥的表情里——佯装出来的端庄、权宜之下的忍耐、遮掩着不屑的沉静。她最糟的便是——噢!他简直把她看得一清二楚,虽说他对她有如着魔般痴迷——她最糟的便是,她会垂下双眼,然后将目光移向旁边,装作很端庄地微微一笑,而这笑,几乎可说是一种机械化的假笑,因为那代表着一种假象,代表着一种惯性,代表着她暂时勉强认同这个世界的期待。他就曾经看过,本质上真正的她,他觉得应是这样没错。在克雷博·罗宾森的早餐会上,她坐在桌边,听着男士们的争辩,自认为自己在观察别人而不是别人观察的对象。他敢断定,绝大多数的男士,若是真看到了那个表情之下的严苛、厌恶以及专制,对,就是专制,那他们铁定会离得远远的。她这种人注定只能让怯懦胆小的人来爱,因为这种人希望她来惩治、控管他们;要不就是让些笨蛋来爱,因为这些人会把她娇弱退缩的冷淡表情,看作女人特有的纯洁,而这种特质,曾是大家欲想的对象,至少表面上如此。不过,他很快就明白,她是来让他爱的,她是需要他的,就本质的她而言,或是其他可能的她,或是甩开包袱后原本可能的她。

打理这处住所的是凯米旭太太,她身材魁梧,脸上有着贝叶挂毯上那些古北欧人纠结着浓眉的表情,这些古北欧人曾经乘着长长的船,落脚于这片海岸。她和她女儿提起大大小小的行李——帽盒、铁制的行李箱、采集用的箱子网子,以及写字台——这个行李如此庞大,让这趟搬运工程显得相当浩大。装修得十分坚固的卧房里就剩他们两人,两人都准备脱去旅行外衣,两人都默不作声,站在那儿,睁眼望着。他伸出双手,于是她进入他的怀中,但嘴里却说着:“现在不要,还不是时候!现在不要,还不是时候!”他附和着她说道,觉得她放轻松了些。他带她走到窗边,窗外的视野很棒,远眺山崖,可看到绵长的沙地以及灰苍苍的大海。

“那儿,”他说,“就是北海。真像钢铁似的,里头涌着生命。”

“我一直很想去看看布列塔尼的海岸,从某个层面来说,那里是我的家乡。”

“我从来没看过那里的海。”

“那里非常富于变幻。今天还蓝蓝的,很清澈,明天就变成深褐色的狂浪,到处浮涨着海沙,一片混沌。”

“我——我们一定要去那儿看看。”

“啊!别说了。这样就够了。也许这样已经太多了!”他们有自己专用的餐厅,凯米旭太太供应了一大桌菜肴,可以填饱十二个人的肚子,盛菜的盘子镶着深蓝色的框边,浮染着大大的粉红色玫瑰花蕾。有一大锅奶油汤,有烫海鳕和土豆,有炸肉排和豌豆荚,有竹芋布丁和水果馅饼。克里斯塔贝尔·兰蒙特用叉子把她的食物扫进了她的盘子里。凯米旭太太跟艾许说,他的夫人瘦骨嶙峋的,显然很需要海边的空气以及营养的食物。当他们两人再次独处时,克里斯塔贝尔说:“那样根本没好处,我们在自己家里,食量都小得像小鸟一样。”

他望着她瞧,发现她惦记着她的家,有一时片刻他觉得很受挫折,后来才从容地回道:“你不必让房东弄得不自在。不过她说得有道理,你是该到海边呼吸呼吸那儿的新鲜空气。”

他望着她瞧。他注意到她并没有刻意做一些妻子该有的举动。她没夹菜给他。她没亲昵地倾身向前,她没乖乖听话。当她觉得没有人注意自己的时候,她便以锐利的目光往他那儿瞧,可那并非出自关心,也无关情意,也不是因为她内心难以按捺的炽烈的好奇心。她望着他,就像一只鸟睁眼望着那样,是那种连在架台上的小鸟,有点像来自热带森林的羽翼艳丽的小东西,有点像北方崖壁间两眼放着金光的苍鹰,系着它的脚带,极尽所能让自己不失尊严,用着不经修饰的傲慢,忍受着人类出现在眼前,然后不时啄弄自己的羽毛,表示自己很尊重自己地在照顾自己,同时又可让人知道它的感觉不甚舒服。将戴着袖套的手腕向后一抽,于是,她挺直身子坐进了她的椅子里。他想改变这一切,他是能改变这一切的,他颇为肯定。他懂她,他确定。他想让她明白,她并不是属于他的物品,他想让她知道,她完全是自主的,他想看她高展双翼。他说:“我有个灵感,是一首诗,和必然有关。诚如你在火车上所说的。在一生中,我们鲜少觉得,自己做了那么一件必然该做的事——完全由必然性决定——我想死亡肯定就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我们能明白这个道理,那我们肯定就会了解,我们现在完完全全——你明白吗,亲爱的——完全不再有什么尴尬的选择,也不可能再拖拖拉拉的推三阻四。就像在平坦的坡面上一路下滑的球。”

“毫无可能回头。也像是向前行进的军队一样,他们明明可以转身而去,可他们却不这么想,他们一心一意打定了主意——”

“你还是随时都可以转身而去的,如果——”

“我说过了。我没办法。”

他们在海边散着步。他向他们的脚印望去,他的,是沿着水边长长的一列,而她的,则歪歪斜斜地迤逦退去,一会儿和他的遇在一块儿,一会儿又跑开,然后复又遇在一块儿。她没有揽住他的手,虽说有一两次当他们碰在一起,她握起他的手,然后陪在他身边快步地走了好一会儿路。他们俩都走得很快。“我们走得很有默契!”他跟她说,“我们的步伐很一致。”

“我想象中就是那样。”

“我也是!我们对彼此都非常了解,在某些方面。”

“其他方面,则完全不了解。”

“那是可以弥补的。”

“不尽然。”她说,并且再次移向一旁。一只海鸥大声嚎叫。一轮暮日正要下山。一阵风吹皱了海面,海面有些地方绿绿的,有些地方则是灰的。他镇定地走着,内心掀起了私密的剧烈风暴。

“他们这儿可有海豹仙子?”她向他问道。

“海豹?我想没有。再往北一点就有。而且还有很多传说,什么海豹夫人、海豹之女,在诺森伯兰海岸那儿,苏格兰也有。从海里来的女人,她们会出现一阵子,然后不得不离开。”

“我从来没见过海豹。”

“我在这片海洋的另一头看到过——那是我到斯堪的那维亚旅行的时候。它们的眼睛和人一样,很清澈、很聪明,还有滑溜溜圆滚滚的身体。”

“它们虽是野生的,但很和善。”

“在水里,它们游来游去就像轻巧的大鱼一样。来到陆地上,它们就得爬呀爬的,好像受了重伤一样。”

“我写过一篇海豹和女人的故事。蜕变这种事情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他无法对她说,你以后可千万不能像海豹夫人那样离开我。因为她会这么做,而且肯定会这么做。

“蜕变,”他说,“是一种方式,表示我们知道自己是这动物世界的一分子。”

“你相信我们和海豹之间,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吗?”

“说到这一点,我倒不很清楚。相似之处倒是多不胜数。手和脚的骨架,甚至那几只粗笨的鳍状肢。头盖骨还有脊椎骨。我们的祖先是鱼类。”

“那我们不朽的灵魂呢?”

“有些生物,它们的智能是很难和我们所谓的灵魂区分的。”

“你的灵魂已经走失了,我想,因为它不被尊重,又缺少滋养。”

“我挨骂了。”

“没有谁在骂谁。”

时间差不多了。他们折返回克里夫,坐在自己的餐厅,一个茶盘送了上来。他倒着茶,她则坐着看他。他很像个盲人,在凌乱陌生的屋子里走动;似有若无的危险更让人感到危险实实在在存在。新婚蜜月通常要有某些殷勤的表现,这些惯例向来是父传子知,朋友之间也会互相提醒。想到之前送那枚戒指以及那些婚礼用语的状况,当他一想到这些惯例,他便举足难定。这毕竟不是蜜月,可这一趟却也存在着和蜜月一样高深莫测的庄重。

“你要不要先上楼,亲爱的?”他这么说道,他在这漫长狂热的一整天里,始终都是用这般轻柔和善的声音,可他自己听来,却极尽刺耳。她站着看着他,紧张万分却又一脸嘲弄,然后她笑了。“如果你希望。”她说,这可不是柔顺的服从,完全不是,反而,她带了点消遣的意味。她端起一座烛台,走了。他又给自己倒了些茶——如果这是白兰地恐怕他会喝得更多——可是凯米旭太太对这类东西完全没概念,而他自己当初又没想到往行李里放上一瓶。他燃起一根细长的小雪茄烟。他想到自己希望、期盼的事情,想到这些事情大多无可言喻。婉转的说辞,男性集体的野蛮,书。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格外注意不去想自己以前的种种,所以他想起了书。他在呛人的火光中来回踱步,记起了莎士比亚的《特洛伊斯》:

那将会如何

一旦水之况味

恰如精炼三重爱之甘露?

他想到奥诺雷·巴尔扎克,从他那儿他学了不少事情,有些是错的,有些太法式,并不适用于他所待的世界。楼上那位女子多少可算是个法国人,而且是个喜欢读书的人。这或可解释她满心的自信,以及她那令人咋舌的就事论事的直接。巴尔扎克载满讥讽的文字无论如何都还是浪漫的——道出了这等渴望、这等热情。“厌恶,是因为看得透彻,占有之后,男人的爱始见分晓。”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为什么厌恶就比欲望更让人看得分明呢?这些事物自有其律动的模式。他还记得,小的时候,很小很小的时候,尽管不怎么懂,但他还是懵懵懂懂意识到,无论出现什么状况,他都一定得长大成人——他还记得他以前读的《罗德利克·蓝登》,英国作家写的,里头强烈的、柔性的不满,都是从身为人的这个情态及其无奈而发,只不过它不像巴尔扎克,有着细腻的心理剖析。是以喜剧收场。到最后,男主角被作者放在卧室门口,然后又用后记的方式交代他终于走了进去。至于她——他忘了她的名字,好像是西莉亚还是苏菲,没什么个性,结合了外表与心灵的完美于一身,不过说得更准确点,那其实是来自男人想象中的完美——她穿着丝质的肚兜式睡衣出现,手和脚自睡衣里隐隐闪现,然后她将睡衣掀起来盖在头上,转向男主角和读者,其余一切,承诺,就全交给了他们。这一刻成了他的试金石。他打小就弄不明白,这种“肚兜式睡衣”到底是怎么回事,到现在,还是弄不明白。他最多也就是胡乱想象过玫瑰般红润的手和脚之类的东西。不过他确曾亢奋过。他来来回回走啊走的。到了那上头,她,会怎么看他,会怎么看这个她等待中的人呢?他迈步向前。

楼梯很陡,亮光光的木制梯板上,快步走着一个满面通红的人。凯米旭太太把屋子打理得很好。木头闻起来有蜜蜡的味道,地毯上铜制的嵌片则闪闪发着光亮。

卧房里,大朵大朵的玫瑰花满布在翠绿之上。那儿放着一张梳妆台、一个衣橱,并有一个垂了帘幕的里间,还有一张扶手椅,椅子扶手和弯弯的椅脚都套有垫子,一张铜制大床,上头很气派地铺了一层又一层的羽毛软垫,好像是为了把公主和豆荚分开。就在这层层羽垫之上,她坐等着,藏身于硬挺洁白的针织床罩以及拼布床被之中,将床被紧紧握在胸前,凝神注视。这里没有“肚兜式睡衣”,这里只有包到颈上的白麻睡袍,颈子和腕上,净是细琐的皱褶、钉针花扣,以及蕾丝饰边,一排亚麻小扣密密扣着。她的脸很白,轮廓鲜明,在烛光中隐隐闪现,很像具骨骸,不见一点粉色。还有头发,那么细,那么白,那么浓,由于编辫子的缘故,一头秀发弯弯曲曲地成了层层波浪,盖住了颈子和肩膀,在烛光中亮晶晶地散发着金属般的光泽。并且,由于种有一株生命力旺盛的剑叶羊齿的花盆放在一只大大的釉盆里,返照回来,透出了某种色泽,绿绿的微亮再次闪现。她静静看着他。

很多女人常常将屋子堆满女性物品,要不便是挂得满墙都是,但她没有。椅子上,放着一个像是快要垮了的鸟笼似的东西,那是裙子的内衬,再加上钢圈和皮带。在这底下,是绿色的小靴子。不见有发刷,不见任何一只瓶罐。他叹了口气,放下蜡烛,利落地脱起衣服,光线照不着他,他整个人落在阴影里。她望着他瞧。当他抬眼一看,他遇上了她的目光。她大可躺下,把脸扭过去,可她没有。

当他把她抱在臂弯中时,其中一人开口说话了,那个人是她,说得粗声粗气:“你怕吗?”

“现在,不怕了。”他说,“我的海豹仙子,我的白夫人,克里斯塔贝尔。”

那是一个个漫长而诡异的夜晚的开端。她热情地迎接他,两人同样狂热,而且默契十足,她竭尽所能地自他身上得到快感,为此,她敞开自己,誓不放手,如野兽般发出短促的狂喊。她轻抚他的发,吻着他无法看清的双眼,除此就再没做出其他明显的动作来迎合他,迎合这个男人——在往后那些个夜里,她也从没这么做过。那就像抱着善于变形的海神,他曾一度这么想,仿佛她是液态的,穿梭在他紧握的指间,仿佛她是海里的波浪,浮升在他身边。有无数、无数的男人都曾有过那样的想法,他跟自己这么说,在无数、无数的地方,无数的气氛下,无数的房间、小屋和洞窟,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浮游在咸咸的大海里,随着海浪载浮载升,所有人都以为自己——不,是明白自己——无可匹敌。此时、此时、此时,他的头剧烈震荡,他的人生出现在他前方,一切的一切都牵引着他去做这么一件事,就在这里,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女人,这个在漆黑中洁白的女人,为了这移动不定的沉默,为了这无声的结局。“别抗拒我!”他曾这么说。“我不得不。”她说,铁了心的模样。于是他心想,“别再说话了。”接着便强力压住她,爱抚起她,直到她放声大喊。这时,他才再度开口:“你看,我是懂你的。”然后她气喘吁吁地答道,“没错,我承认,你懂我。”

好一段时间之后,他半睡半醒地回过神,觉得自己听到海的声音,无疑,那声音发自那个方向,这时他才发现,她正静静在他身旁低泣。他伸出一只手臂,她将脸偎进他的颈间,有些不知所措,并不是很贴近,就是盲目地想让自己不被看见。

“怎么回事,亲爱的?”

“噢!我们怎么可能承受得了呢?”

“承受什么?”

“这样的状况!时间是那么地少,我们怎么能在睡梦中就把时间给用尽了呢?”

“我们可以静静地在一起,然后假装——反正这不过才刚开始——我们还拥有全世界所有的时间。”

“然后一天天我们拥有的愈来愈少,最后不剩一丝一毫。”

“所以说,难道你希望什么都不曾拥有过?”

“对,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打从我步上人生之路开始。当我离开今生,这便会成为一个中间点,之前所有的一切向它奔近,而之后所有的一切自此远离。可是现在,我亲爱的,我们走到了这儿,我们拥有了现在,而现在以外的其他光阴却不断奔向别处。”

“很诗意,可并不是让人愉快的说法。”

“你知道,这我也是知道的,说起来,好诗是不会让人愉快的。让我抱着你,这是属于我们的夜,而且才是第一个夜,所以,最最接近无限。”

他感觉到她的脸,一脸严峻,带着热泪倚在他肩上,想象起这具充满生命力的骨骸,充满生命力的躯壳,满溢着蓝色的血脉、蓝色细致的血管,以及高深莫测的思维,尽皆奔流在她躯体深处。

“跟我在一起你会平安无事的。”

“跟你在一起,我没有半点心安。不过,我一点都不想离开这里。”

早上,盥洗的时候,他发现大腿上有些血迹。他以前就在想,这些初始的事情,她是不是都不懂,而这,便是自古以来引以为证的东西。他站在那儿,手上拿着毛币,苦思着她这个人。技巧那么精妙,欲望那么饱满,却仍然是处子之身。平常,太过露骨的事情总会让他有些反感,可后来,当他把事情清楚地想了再想,却觉得这状况也颇有意思。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开口问的。露出猜测的样子,表现出好奇,就一定会失去她。当下立刻。他很清楚,想都不需多想。那就像是梅卢西娜的禁令,可他并不像可怜的雷蒙丁那样背负着故事情节,势必得轻率地流露出好奇。凡事他都喜欢极尽所能地去了解清楚——就连这件事也一样——可他明白,对于不可能明白的事情,他对自己说道,就不该傻到好奇。那件透露着真相的白色睡袍,想必已被她忙不迭地塞进了行李箱,因为,他再也没见过那件睡衣。

这些日子他们非常愉快。她帮着他弄标本,好胜地在岩石上爬来爬去,就为了让东西到手。她唱起歌来,活像是歌德笔下的美声海妖,也像荷马笔下的海妖,那是在伐利·布里格的岩边,那儿的海浪曾经卷走了皮柏蒂太太一家,她好胜地向着荒原前行,整个裙架、一半的衬裙全丢在后头,淡白的头发让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她专心地坐在泥煤升起的火边,看着一位老太太用锅煎着圆圆的小饼;她鲜少跟陌生人交谈,这会儿是他开口询问,取得了信任和信息,并且学到了好些事情。就在他拦住一个乡下人谈了半小时,明白了烧焦的荒原以及切割泥煤的方法后,她说:“你爱的是整个人类。鲁道夫·艾许。”

“是爱你。然后延伸而出,爱着跟你不怎么相像的所有生物,没错,就是所有生物,我们大家都属于某种我深信不疑的神圣的生命架构,这个架构有着它自己的呼吸,在这儿多了点生命,在那儿便朽去一点,但它终归是永恒不灭的。而你,则展现了这个架构奥秘难解的完美,你是万事万物的生命。”

“噢不!我是个冷淡的不讨人喜欢的平凡人,就像凯米旭太太昨天早上在我披上披肩时说的那样。你才是万事万物的生命,你站在那里,一切就会向你靠近。一旦接触到你的目光,再单调乏味的事物也会大放光彩。要他们留下别走,他们还是会走,结果你便觉得他们的消逝同样别有意思。我就是爱你这点,可我也害怕。我需要安静,需要空无。我告诉自己,如果待在你炽热的光里太久,我一定会枯竭,然后渐渐逝去。”

他最记得的,是当一切行将结束,时间已然到临之时,有一天他们去了一个叫妖灵洞的地方;他们之所以会去那里,是因为喜欢那个地名。她一直都很喜欢北方那种毫不妥协的用词,他们收集了类似石头、刺状的海中生物这类字词。尤格邦比、加格洼地、咆哮荒原。她在她的小笔记本里记下了梅蕾斯以及他们在荒原上看到的直立之石的女性化名称。胖子贝蒂、老祖母之石、口水王希斯。“这儿有个可怕的故事可讲,”她说,“还有几锭白亮亮的银子可赚,是跟口水王希斯有关的。”那天一直都是那么美好,蓝蓝的金光闪闪的好天气,这一天,让他想起了上帝创造宇宙万物的最初。

他们走过繁盛的草地,顺着小径一路走来,两旁高大的树篱爬满了欧洲野玫瑰,其间盘缠着乳黄色的忍冬,真像是伊甸园的一幅织锦,她说,然后又接着说,闻起来轻灵香甜,让人想起瑞典科学家史维登堡说的天庭,在那里,花儿自有其一种语言,而颜色和花香都和自身的语言两相应和。他们从磨坊沿着小径一路走来,进了密闭的洞里,味道转变成强烈的盐味,一阵自北海吹来的凉风载满了浓咸的海水,翻搅着鱼形的生物和飘摇的水草,奔向北国的冰霜。潮水涨了进来,他们于是不得不紧紧依附住上方突悬的崖壁走出一条路来。他望着她明快前行的模样。她的双手张在头顶上,牢牢地攀抓着山壁的裂口和隙缝,一双着靴的小脚则走在底下湿滑的岩礁上,明快地寻着该走的路。这儿的石头是一种很特别的青铜色板岩,带有条纹,层层粉粉的,暗暗的没什么光泽,只有在上头渗着水的地方,出现了些微红红的土面。灰灰的层理,集聚着一圈圈起伏齐整的鹦鹉螺化石,它们盘卷在石上,是化成石体的生命,是活在石上的形体。她那一头鲜明的灰白,盘卷着一条条的发辫,好像在模拟那些形体似的。她那一身灰色衣裙,由于散现在裙上一盘盘的圈纹,几乎与石面的灰融为一体。沿着那层出不穷细小的突岩,穿过那裂着细纹繁琐难理的隙缝,奔跑着上百只行色匆匆状似蜘蛛的小生命,色泽是鲜明的朱红,而带了点蓝的石头的灰,则更加深了这红的艳。它们就好像一道道细小的血路,像是一张时起时灭的火网。他看着她白白的双手,就像灰石面上闪着两枚星星,而那一个个红彤彤的小生命,则在星星之间穿梭绕跑。

最特别的是,当他看着她的腰,看着那紧接着篷裙的窄缩。他还记得他所目睹的赤裸的她,而那时,他的手便环在那窄缩的位置上。他忽然觉得,她真像只沙漏,含藏着光阴,所有的光阴全让她给拦住,成了一线细沙、一道石柱、一颗颗细小的生命,囊括着过去曾有的以及未来的一切事物。她握住了他的光阴,她含藏着他的过去与未来,两两相缠,以如此残暴之力,以如此柔善之姿,成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圆框。他记得有个奇怪的语言现象——意大利文说到腰时使用的字是vita,意思是生命——那么,他想,这肯定和肚脐有关,我们每个独立的生命不就是从那里释放而出,而那所谓的脐,在博物学家菲利普·戈斯这个可悲的家伙的说法中,乃是上帝造给亚当的一种神秘记号,意味着在当下的时刻里,永远同时存在着过去与未来。他也想到了仙怪梅卢西娜,说起腰这回事,她直直连至肚脐,一路通向腰际,始终指向脐心。这是我的核心,他想,就在这里,在这个地方,在现下此刻,就在她的身上,在那窄缩的位置上,我的欲念将就此终结。

那道海岸,可以看到很多种圆圆的岩石,有黑色的玄武岩、颜色各不相同的花岗岩、沙岩和石英。她很喜欢这些岩石,她在野餐篮里装了满满一大箩筐,就像装了一篮炮弹似的,有一颗煤烟黑,一颗硫黄金,一颗白垩灰,在水底时,它们一个个完整浮现着最清澈最纯净的粉红色图纹。“我要把它们带回家去,”她说,“用它们当家门前的垫石,镇住我巨大的诗作,好歹,那耗去了不少纸页。”

“到那时候,我帮你把它们带回去。”

“我自己该扛的我自己可以扛。这是我该做的。”

“你不必这么做,只要我还在这里。”

“你不会再在这里了——我也不会再在这里——时间已经没多少了。”

“我们可不可以别再想时间的问题。”

“我们已经置身于和浮士德一样的困局里了。我们对着每时每刻说,‘别走呀,你是那么地美好。’我们没有立刻遭到天谴,星星也还是照旧运行,时间仍然不会稍作停歇,钟声依旧照时鸣响。对我们来说,每个消逝的分分秒秒,全在等着我们去懊恼去后悔。”

“我们的力气终会用尽的。”

“那么,那样的状况不正好可以作个了结?人都会死,即使没什么苦恼不适,只要反复做着一样的事情,一次又一次,让人厌倦已极,那就够了。”

“我永远都不会对你感到厌倦——不会对这——”

“厌倦是身为人必有的本质。这是值得庆幸的。且让我们和必然同声一气吧!让我们开开必然的玩笑!”

“所以,如果我们无法让我们的太阳就此驻留,我们倒是可以让他竞逐快走。”

“我很喜欢的一位诗人。”她说,“虽然我最钟爱的,还是乔治·赫伯特,也或许,是鲁道夫·亨利·艾许。”

o 典出英国诗人安德鲁·马尔维尔(Andrew Marvell,1621-1678)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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