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尔庄园
有位农人,翻动土块,一双眼睛睁着看望
(脑中却竟嗡嗡作响,此乃缘于
饥饿紧缩的肚皮)泥土刨呀
刨的,硬是刨出个妖魔鬼怪,眉眼虬结
目闪金光,褐色大嘴一开
立成许诺——不生贪婪梦想——
只求黄金数钵,换取豆种数钵
梦寐以求,如此已矣。因之,她或可感到
裙裾之间飞扫而过,雀跃疾走,粗毛大脚
原是远古卑柔小神,留下足印
于热暖灰烬之上,其诡笑之声
甚且状若襁褓小儿,声言:“爱我
摇动我,寻觅你的珍宝,切勿恐慌。
古老众神尽皆留存一己之天礼占为一己之私有。”
若此卑小邪魔,又是何等碍难竟让他们如此张皇?
——鲁道夫·亨利·艾许:《禁闭的女巫》
林肯郡荒凉的高山,令人颇为惊叹。丁尼生就生长在这些崎岖的山谷之中。因着这些荒山野岭,他写下了旷世不朽的卡麦洛玉米田风光。
在河之岸一片紧接一片
绵延无际的田野全是大麦与黑麦
荒山野岭成麦田,一线相连到天边
罗兰乍然明白到,他这个“相连”用得是多么贴切、多么令人惊叹,丝毫不带含糊。他们驾着车,开过了平原,走上平缓起伏的道路,离开了山谷。这座山谷深长狭窄,有些地方树林茂盛,有些地方长满绿草青苍,又有些地方则已辟成农田。一道道山脊锋利地划过天际,净是荒无寸草之地。除却这些地形,这个广阔的慵懒的乡间,就全是湿地或沼泽,又或是平坦的农耕平原了。这些略有起伏的山峦,看起来很像是直接从地面上弯折起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们其实是分裂了的高地的一部分。村落尽皆隐密地坐落在山谷里,就在几处状似漏斗的山凹尽处。绿色的车子沿着山脊道匆匆前行,山脊道上一路净是岔路和小径,看起来宛如一幅时有分支的脊椎骨图样。罗兰,这位来自都市的人,特别注意到颜色的分布:耕作过的土地黑漆漆的,田垄之间的犁沟则白如石灰;白蜡色的天空,搭配着石灰白的云层。莫德注意的是车开得很顺,车门还没修理,以及车子齿轮轧过一排排灌木篱墙时所发出的惨叫声。
“再过去左边就是了。”她说,“思尔庄园,就在山谷里头。”
一片浓密的树海,不过倒非完全同种。几座城垛从眼前一闪而逝,一座圆形塔楼,又一个弯,然后是一座类似城寨之类的建筑,应该没错。
“这块地是私人的,想都知道。我们可以进到村子里去,克里斯塔贝尔就葬在那儿。在圣艾索德瑞妲教堂的墓地里。这个村子叫克洛颂高地,是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小村庄——在这些山脚边缘,到处都可以见到这种被遗忘的小村子,村子里顶多就还留着一座大农庄和教堂,如此而已。我想克洛颂教堂现在应该也没什么人用了。克里斯塔贝尔认为克洛颂是源自法文croyance,意思是信仰,以及圣人——不过这也只是十九世纪许多流行的假设杜撰的字源说法之一。大家都说这个字其实是从croissant来的,即一弯新月的意思,因为在山谷和河川那里有个弯折的地方。她很喜欢圣艾索德瑞妲,这位王妃虽然结过两次婚,但终其一生都保持着处子之身——她后来成了伊里城女修道院院长,并且创建了一座宏伟的教堂,过世之后,还列身于众圣人之中……”
罗兰对这位圣艾索德瑞妲实在没多大兴趣。一整个早上,莫德一而再地表现得疏远而客气。他们顺着一个Z字形弯口驶下来,进到村里后,转入通往教堂的小路上。教堂就矗立在四面围墙的墓园里,很坚固,是座四四方方的高楼。有部破烂的旅行车停在教堂门外,莫德稍隔了一段距离,把车停了下来,然后和罗兰一起走进教堂里去。地面湿湿的,有棵长在大门旁边的山毛榉,发黑的树叶落了一地,把墓园里的一条小径塞得杂杂沓沓的。墓园里则纷乱地蔓布着潮湿的深褐色稻草。厚重石造门廊的两侧,分别站立着一棵高大的紫杉,投射出浓密的树荫。头上依然包裹着头巾的莫德,相当聪明地预先穿上了防水外套和威灵顿长靴,她大踏步地穿过门廊,直直向铸铁打造的大门走去。门上上了门闩,而且还挂了把锁。顺着檐槽滴到石面上的水,挟带了一层亮亮绿绿的杂质,留下了一道弯弯曲曲的污渍。
“贝利家族的人都在教堂里头。”莫德说道,“就克里斯塔贝尔在外面,在边缘的角落,吹着风,淋着雨,这就是她甘心乐意待的地方。就在这儿。”
他们越过丛丛杂草以及凸起的泥块,行走在死者之间的羊肠小道上。有座高度和人平肩的石墙,底部密密地长了纠结的常春藤叶荷风兰。克里斯塔贝尔的墓碑略显歪斜,碑石的材料是当地的石灰石,而非大理石,历经风吹雨淋日晒,碑面已磨得凹凹凸凸的。墓碑上的题字曾经有人擦拭清理过,但那也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安歇于此处之人
乃克里斯塔贝尔·曼德琳·兰蒙特
为历史学家伊瑟多尔·兰蒙特
以及其挚爱的妻子阿拉贝尔·兰蒙特
两人之长女
亦为苏菲,贝利夫人
思尔庄园的乔治·贝利爵士之妻
唯一的姐姐
克洛颂高地
生于一八二五年一月三日
安息于一八九〇年五月八日
历经尘世喧嚣纷扰
且让我就此安静躺息
任清风吹拂、流云飘摇
于山巅之际
任青青绿草干渴众口
尽情吮取所需所求
悠悠细露、切切狂雨
雪覆大地
复还大地
天之喜愿
这座墓四周围着低矮的石墙,框边净是裂缝,并且横亘着乱七八糟的茅根以及多刺的荆棘藤蔓。曾经有某个人在这里修剪坟上的稻草,不过那也已经有好一段时间。在长满青草的坟冢上,倒着一束残骸,那原是一束华丽的鲜花,上头还系着新娘捧花的那种铁线,现在则锈蚀地杵在一堆乱蓬蓬的花苞以及骸骨般的残叶之间,那是枯死了的菊花、康乃馨和玫瑰花。这些残枝败叶,全捆在一条又是水渍又是泥污的绿色缎带里,上头还附有一张卡片,印在卡片上的字犹然勉强可见。
献给克里斯塔贝尔
这是一位塔拉哈西女子的心意
她对您由衷尊崇
她对您始终清晰地惦念
并且努力延续您的遗志
“我塑之石,永垂不朽!”
“莉奥诺拉来过这里。”莫德说道,“夏天的时候。也就是那个时候,乔治爵士拿了把猎枪恐吓她。”
“她可能想把这些野草除掉。”罗兰说道。湿气和幽郁让他很没安全感。
“莉奥诺拉看到墓园成了这副模样,一定大吃一惊。”莫德说道。“她肯定不会觉得这叫浪漫,我倒觉得这个样子没什么不好,一种缓慢的回归,回到自然,被人遗忘。”
“那诗是克里斯塔贝尔写的吗?”
“她写了许多恬淡的诗文,这是其中一首。你看,连作者都没标示出来。墓碑上倒是有提她父亲的头衔,可是她自己的却一个字也没提。”
一时之间,罗兰想到男人对女人的压迫,觉得很有罪恶感。他委婉地说:“诗文会牢牢存在记忆里的。真够诡异的。”
“就像青草不断吸吮着克里斯塔贝尔。”
“嗳,是这样吧!我想。”
他们注视着青草,一束束湿湿地摊着,持续地朽坏。
“我们上山去走走吧!”莫德说道,“我们可以远远地俯瞰思尔庄园。这条路线她以前一定常走,她去教堂去得很勤。”
有一整片犁过的田地,自教堂后面斜斜地连到那看似丝毫不愿妥协的天边,就在灰色的天空下,在山顶上,罗兰看见一个黑色的形影。起初他还以为那是英国雕刻家亨利·摩尔雕的一尊帝王坐像,高坐皇位、戴着皇冠。不久,这个黑影的头歪了一下,接着就两手朝地、不停地用力挣扎。罗兰这时乍见银光闪烁,方才发现原来那是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很可能是遇到了困难。
“你看!”他对莫德说道。
莫德抬眼向上盯着瞧。
“八成是有了麻烦。”
“应该会有什么人陪着他才对,要不然他怎么可能推着轮椅上到那儿去。”莫德言之凿凿地推敲。
“应该吧!”罗兰一边说,一边往上走,无视于他脚下那双都市皮鞋在往上爬的时候,不断粘上泥土,也不在乎自己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他的身体还算硬朗,那可能是骑脚踏车的缘故,虽然伦敦的市街里处处充斥着一氧化碳和铅。
轮椅里坐着一名女子,她的头上紧扣着一顶绿色的宽边毛帽,遮住了五官,身上则穿了一件深灰绿色的披肩式厚呢外套,套头的地方还围了一条丝质的围巾。轮椅从山脊的主要干道上冲下来,结果歪斜地卡在一条陡峭的石道边上。戴着皮手套的双手奋力地转着巨大的车轮。一双柔美光滑的皮靴,则静静地摆在踏板之上。罗兰仔细一看,原来是颗小石子,就夹藏在轮椅底下的一摊烂泥里,难怪无论怎么移动、倒转都没有用。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噢!”用尽力气的一声长叹。“噢!谢谢你!我好……好像是被卡……卡住了。”那声音听起来很是犹豫,而且年迈、高贵。“真……真个是麻烦,让人实在是……一……一点办法也没有。不知是否可以麻烦你——”
“有个小石子。就在轮子底下。稍等一下。别动。”
他得弯身往下探看满是泥泞的小路,裤管毁了,过去在运动场上的诸般煎熬也浮上心头。他紧紧抓住轮椅,用尽力气地拉,努力保持平衡。
“这轮椅够稳吗?”他说,“我好像快把你推倒了:”
“这椅子有固……固定的设……设计。我已经把煞车拉起来了。”
现在这样的姿势,让罗兰愈来愈感焦急。只要一个不小心,她很可能就会没命。他把手伸进泥巴里拼命地翻找,结果找着了一根没什么大碍的小树枝。他把树枝剔除了之后,找了一颗小石子作为基柱,最后终于让轮椅后退了一点。他伸出两只手把那个烦人的东西给夹起来,结果就连裤臀也都一并给毁了。
“就在这儿。”他说道,“简直像拔牙一样,终于给除掉了。”
“真的是万分感谢!”
“你是刚好卡住了。你刚刚一定是把煞车固定在某个方向,结果轮椅就滴滴答答地往后跑,接着就咬上了这颗像牙齿一样的小石头,像棘轮上的掣子一样。你看。”他察觉到她发抖个不停。“不行,等等,我们得把轮椅推回到路上。不好意思,我的手可能全是泥巴。”
他朝斜角一切,将她推回路面上去,然后将轮椅转回正位,稳定地停在崎岖不平的干道上,结果自己弄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泥巴从轮椅上滴落下来,这时,她将脸转向他,大大的、恍恍惚惚的一张脸,刻尽了岁月留下的褐色斑点,下巴满是条条块块的赘肉。一双淡褐色的大眼,滴溜溜地游移不定。豆大的汗珠,缓缓从她那平压在帽子侧边的灰色发际之中渗出。
“谢谢你!”她说。“我真把自己搞得像个笨蛋一样。我本来是可以没事的。就是鲁……鲁莽!我先生一定又会这么说我,我实在应……应该待……待在平地就好。可不能自己独立做事实在让我很烦。”
“那当然!”罗兰说道。“一定会这样的。其实你没什么不对,只是应该有什么人过来帮你才对。”
“就像你刚才帮我那样。你是出来散步的?”
“我是来这儿旅游的。跟朋友一起来的。”莫德哪儿去了?“空气真好!视野很开阔。”
“就是这样我才会想上来这儿。本来是想让狗跟着我的,可是它硬是不肯。我先生呢,他喜欢在树林子里捡东捡西的。你们打算到哪儿去?”
“我不知道。不过我朋友知道。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走一会儿?”
“我身体不太舒服。我的两……两只手一直在抖。如果你不觉得麻烦,可不可以去一趟——就在这条小路的尽头,顺着高原下去,我先生他——”
“可以的!可以的!”
莫德走了上来。穿着防水外套和威灵顿长靴的她,看起来十分的清爽干净。
“我们把椅子弄出来了。”罗兰跟她说道,“轮椅刚刚卡在一块石头上,我这才要和这位太太一起下山呢——她先生人就在那儿——她真的是吓坏了——”
“那是一定的!”莫德说道。
他们一行三个人,由罗兰推着轮椅,一起顺着小路向下前行。山上净是片片茂密的林地。透过树林,罗兰再一次看到一座塔楼、一座城垛,白白地矗立在幽暗之中,而且这一次,他看得更加从容。
“思尔庄园。”他对莫德说道。
“没错。”
“真梦幻啊!”他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又黑又湿。”坐轮椅的这位太太则这么说道。
“建造这么一座城楼想必花了不少钱!”莫德说道。
“还得要维修呢!”坐轮椅的这位太太说道。她那戴着皮手套的一双手犹然在大腿上微微地晃动,不过她的声音倒是十分稳健。
“我想也是。”罗兰说道。
“你们好像对老房子很有兴趣?”
“也不尽然啦!”罗兰说道,“我们就是想看看那幢房子罢了。”
“为什么?”
莫德用靴子往他的膝盖刮了一下,他按捺着没有出声喊痛。一只脏兮兮的拉布拉多猎犬这时自林子里现身。
“啊!多利!”那位太太喊道,“你来啦!没用的大块头。真没用。主人到哪去了?又是去追獾吗?”
狗量度着自己陷在泥巴里的金毛肚皮,不时摇动着臀部。
“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坐轮椅的太太问道。莫德很快地答道,“这位是米歇尔博士,从伦敦大学来的。我在林肯大学教书。我叫贝利,莫德·贝利。”
“我也叫贝利。琼恩·贝利。我就住在思尔庄园。你是我们家族的人吗?”
“我是诺福克那边的贝利家族的,很远的远亲,不算很近。大家一直没什么往来——”莫德的声音听起来冷冷的,万分地压抑。
“真有意思啊!啊!乔治来了。乔治亲爱的,我刚才有一番惊险的奇遇,多亏了一位骑士伸出援手!我被困在鹰石崖上头,有块大石头卡在我的轮椅底下,照那情势看起来,我大概除了跳过去之外,就再也没什么法子可行了。真是够丢人的!结果米歇尔先生及时出现,还有这位小姐,她叫贝利。”
“我不是跟你说过,要你千万要走在路的中间。”
乔治爵士个头很小,全身湿淋淋、毛茸茸的。脚上一双带有花边的皮靴,亮光光地束着圆滚滚的小腿肚,看起来很像是护甲。他身上穿着的打猎外套有着数不清的口袋,是咖啡色的,头上戴了一顶扁扁的咖啡色粗呢小帽。他说起话来大吼大叫,罗兰觉得他很像漫画里那种滑稽的角色,丛生的毛发,配合着典型的火爆,好像是还没完全进化似的。在他和瓦尔的世界里,诸如此类的人是难以想象的,然而世界上就是有着这些人存在。莫德也认为他是一种很典型的人物,在她看来,他那一身拘谨和无趣,让人直接想到的就是,一个成长于乡村的孩子,每个周末都泡在打猎、健行、运动之中。排拒、闪躲。他没有带猎枪。他的肩膀被水弄得脏兮兮的,下半身则亮着水光,就在他的臀部和靴子之间,那段围着皮套的大腿上,水珠一滴滴地吊挂着。他认真打量起他的妻子。
“你怎么这么不安分?”他说道,“我推你上山,结果你就偏不老老实实地顺着好路走。啊!不好!有没有哪儿受伤啊?”
“我倒真是吓到了。还好米歇尔先生及时出现。”
“喂!那要是没人出现呢!”他向前走向罗兰,同时伸出了双手。“真是万分感谢!我叫贝利,本来是想让这只笨狗跟着琼恩的,可是它不肯,它就只想往金雀花丛里钻呀闯的。我相信你一定在想,我根本就应该待在那儿的,是吧?”
罗兰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轻轻碰了下他一径向前伸出的手,随即向后退。
“我是该待着!我是该待着!我就是这么个自私、惹人讨厌的老东西。不过话说回来,琼,真的有獾呢!我是不该这么说,不过这一定可以让那些到森林里冒险的人乐上半天,铁定把那些可怜的畜生吓得魂飞魄散。还有以前那棵日本杜松,状况也好起来了。你听了很高兴吧。差不多都复原了。”
他往前走向莫德。
“午安!我叫贝利。”
“她晓得。”他的妻子说道。“她也叫贝利,我跟你说,她是诺福克贝家族那边的人。”
“这样?他们很少出现在这儿呀!我敢说,那些獾都还比他们更常出现!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的?”
“我在林肯郡工作。”
“你在林肯郡?是吗?”他没再多问下去。他急切地仔细打量起他的妻子来。
“你看起来全身湿乎乎的,琼恩。你的脸色也很不好,我得赶快带你回去。”
“我想问问米歇尔先生和贝利小姐是不是愿意一起来……来喝个茶。米歇尔先生需要换洗一下身上的衣服。他们对思尔庄园也很感兴趣。”
“思尔庄园没什么好让人感兴趣的!”乔治爵士说道,“这里并不对外公开,你也知道。状况又糟,说来都是我不好。没半点经费。现在已经渐渐败落了。”
“人家不会在意这些的!人家还年轻得很。”贝利夫人的大脸展现出十分坚决的神色。“我实在是该问问他们的。就礼貌上来说。”
莫德一张脸涨得绯红。罗兰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她是很想骄傲地大声否认,自己并不想打探思尔庄园的任何事情,可她因为克里斯塔贝尔的缘故,其实很想去;还有,他猜,她之所以想去,是因为莉奥诺拉·斯特恩曾在这里不得其门而入:照他推测,她必然是觉得自己很不诚实,因为她并没有坦白说出自己想来这里的真正动机。
“我很乐意稍作停留,换洗一下。”他说,“如果这不会太麻烦你们。”
夫妇开车护送他俩,一路绕到屋子后园,走上一条杂草爬了满地的湿湿的碎石车道,然后把车停到了马棚里。罗兰帮着乔治爵士把轮椅和贝利夫人从车上移下。短暂的白昼已渐显昏黑;后门在哥特式的门廊底下,沉重地晃啊晃的;门廊上方有一株修剪过的玫瑰花,茎梗上光秃秃的没半片叶子。在更上方,一排排黑压压镶着哥特式窗框的窗户,黑黑的很是单调。大门向前延伸,门前的梯子尽皆移除,好方便轮椅出入。他们一行人顺着暗黑的青石回廊向前走,走过了几间食品贮藏室以及几阶楼梯,最后来到了一处地方,原是佣人等候使唤的厅堂,只是现在已将之改头换面成新式的客厅。在这个幽暗的屋子里,有个开放式的壁炉就放在另一头,壁炉里白色的灰烬当中,仍有几根大大的圆木闷烧;壁炉一侧,摆了两只厚重的、衬有软垫的曲线型扶手椅,丝绒布面、深暗的炭黑色、缀着深紫色花朵的图案,看似一种亮眼的旋花蔓,颇有世纪末的颓废感。地板上铺了一层红白大方格的树脂地砖,边缘磨损的地方,露出了地砖底下犹然存在的石板地。窗下放了一张厚实的桌子,桌脚很粗,桌面上铺了块油布,上头印着模模糊糊的苏格兰花格。屋子的另一头,有一架小小的、框有两条围栏的电暖炉,后来他们才知道,原来由这里走下去就是厨房和杂物间。另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像是略显老旧的椅子,以及许多种在釉钵里的盆栽植物,植物看起来倒是生气蓬勃、光亮醒目。莫德一直烦心着光线太暗,接着乔治爵士就打开了一盏灯,那是壁炉旁一只普通的灯,光线昏暗,是一只予人小小幸福的灯,用中国式花瓶做成,置放在桌上。粉刷过的墙面上挂了各式各样的图画,有马、有狗、有獾,有油画、有水彩、有暗暗黄黄的照片、有带框的亮亮的版画。壁炉边上有一只很大的竹篮,那当然就是多利的窝,窝里头还铺了一床硬邦邦的海军毛毯,毯子上乱七八糟地散着狗毛。屋里有许多地方都是空的,什么也没有。乔治爵士拉下窗帘,摆了摆手,示意罗兰和莫德坐到壁炉边上去,也就是坐到那两只丝绒扶椅上。接着,他把妻子推了出去。罗兰觉得自己并不好开口问他是否需要帮忙。本来,他还以为会有个男管家或是那种频频鞠躬的男仆,至少来个女佣什么的,前来将他们迎进一间铺着银丝地毯、闪闪发光的屋子。莫德则仍然因为灯光悲哀的幽暗,烦心不已,至于屋里不足的暖气和破旧,她倒是已渐渐习惯。她把手放下来,叫着多利,多利随即走过来,趴下了身子,肮脏的身子不停地颤抖,就贴在她的脚边,在她和奄奄一息的炉火之间。
乔治爵士走了过来,放进新柴燃起新火,火立刻噼噼啪啪地发出声响。
“琼恩在泡茶。很对不起,我们这里不是很舒服,也没什么好东西。我们只在一楼活动,这是一定的!我帮琼恩把厨房翻修过,尽可能让她方便。门啦、坡道啦!能做的都做了!我知道这不算什么。这幢屋子盖成这样,本来是该有一大群仆人走上走下的。两个老家伙——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在屋子里听着自己的回声。不过森林那边我仍旧打理,还有琼恩的花园。那儿也有一个维多利亚式的水花园,知道吧,她可喜欢了。”
“我以前看过这方面的文章。”莫德小心地说道。
“那现在呢?仍在照管家里的事情吗?”
“多少有一点。我对家族的某些事情还有点兴趣。”
“汤米·贝利跟你是什么关系?有匹很棒的马就是他的,汉斯·安德森,那真是匹很有个性、很有胆识的好马。”
“他是我叔叔。我以前常骑的一匹马,就是汉斯·安德森的后代,不过没有遗传到他的优点。一头十足顽劣的畜生,可以像猫一样,跳过所有东西,可是要他这么做的时候他就不肯了,而且还老是不让我骑他。他叫哥本哈根。”
他们谈起了马,也稍稍涉及诺福克的贝利家族。罗兰看着莫德大声畅谈,他觉得那声音非常地自然,而且,他也觉得这是她在女性研究大楼时从来不曾有过的声音。厨房里一阵铃声响起。
“茶好了。我过去把茶拿过来。顺便也把琼恩带过来。”
一套精致非凡的斯波德茶具出现了,一只银色的糖罐,一盘热乎乎的奶油吐司,还附带着鳀鱼奶油酱以及蜂蜜。所有这一切都放在一只大大的塑料托盘上,罗兰发现,这托盘应是经过特别设计,可以卡在轮椅两边的扶手上。贝利夫人倒起了茶。乔治爵士仍在跟莫德问东问西的,过世了的堂兄、死了很久的马儿,以及诺福克林庄园的树长得如何。琼恩·贝利跟罗兰说:“这一整片林子都是乔治的祖先种的,你知道吧!有一部分是为了木料种的,有一部分则是因为他喜欢树。他总是想尽办法要让所有的东西都能生长下去。愈是罕有的树,愈是一种挑战。乔治遗传了这一点,他把林子整理得很有生气。森林里都是些长得很慢的松柏,树种各有不同,有些很罕见的,现在树龄都很高了。就全世界来讲,森林一直在缩小,还有树篱也是。我们已经失去太多太多的林地,全拿去耕种生长快速的谷类植物。乔治到处奔波,就是为了保护他的林子。像个古老的精灵那样。实在也总要有人对这些事情的历史有个了解才行。”
“你们知道吗?”乔治爵士说道,“一直到十八世纪为止,这一带还是靠养兔场谋生呢,这里的地并不适合做其他事情,因为是沙地,而且到处长满了荆豆。他们银亮的毛皮真是可爱;最后,他们一只只成了帽子,卖到伦敦,甚至卖到北部去。冬天把他们喂个饱,夏天就放他们自个儿去觅食,邻居抱怨归抱怨,他们也还是一直繁殖下去。后来兔养完了就换养羊。然后就消失了,和其他好多事情一样。他们找到了其他方法,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养羊,还有玉米也是。终于,兔子消失得一干二净。现在,树林也面临同样的命运了。”
罗兰实在想不出自己能针对兔子发表什么高见,倒是莫德,她提出了一些芬兰养兔场的统计数字,说起了诺福克贝利家族那儿一座古老的养兔人高塔。乔治爵士又倒了些茶。贝利夫人说道,“那您在伦敦是做什么的呢?米歇尔先生?”
“我是个研究生。也在教书。我现在正在整理编辑鲁道夫·亨利·艾许的作品。“
“他写过一首不错的诗,我以前在学校读过。”乔治爵士说道,“对于诗,我是没办法有什么贡献的,不过我以前倒是很喜欢那首诗。《猎人》。这首你知道吗?说一个石器时代的年轻小伙子,他布下陷阱,把打火石磨得尖尖的,然后跟他的狗说话,在空气中嗅着天气的变化。这首诗给人一种非常真实的危机感。不过话说回来,你过的这种日子也挺奇怪的,就专门去研究某个家伙写的诗歌什么的。我们这个屋子以前也出过一位不太一样的诗人,我相信你一定不觉得她有什么了不起的。全是些差劲的肉麻兮兮的玩意儿,什么神呀、死亡的,露水、神仙,想起来就恶心!”
“那是克里斯塔贝尔·兰蒙特。”莫德说道。
“对了!就是那个怪里怪气的老处女。最近老有些人跑到我们这儿来,问我们是不是收着她的什么东西。我全把他们打发走了。我们只把我们自己收起来给自己,就琼恩和我。夏天的时候,有一个很丑的大鼻子美国人突然冒出来,跟我们说我们实在应该要觉得自己有多光荣,埋了个老怪物的骸骨在这里。全身上下五颜六色的,还挂满了叮叮咚咚的珠宝,真是个大麻烦,这女人。我好言好语地请她离开她又不肯,非得要我拿起枪朝着她挥来挥去的。说是想到琼恩的冬园里去坐坐,要纪念克里斯塔贝尔。简直是一通胡说八道。一个真正的诗人,就像你的鲁道夫·亨利·艾许,那才真是与众不同,如果家里出了一位这样的人,那铁定会让人高兴得不得了。丁尼生勋爵这个老东西是有些太多愁善感了点儿,不过整个说来,他倒是写了一些不错的东西,有说到我们林肯郡的方言。只是比起梅布尔,皮卡克,那可就又差得远了。她可真的是听得懂林肯郡的话。有个很棒的故事是讲一只刺猬的。‘这呀这个小淘气啊他啥事儿都干不来。’还有,听听看这个,‘打这开始呢他就先是唠唠叨叨没完没了说个不停一年到头吐呀吐的乱七八糟地吐。’这样的东西那才真叫历史,这些语言每天都在消失,愈来愈少人懂这些东西,大家就只知道《豪门恩怨》、《朝代》影集,要不就是披头士咚咚锵锵地乱吵乱叫!”
“米歇尔先生和贝利小姐一定会觉得你这个笨老头儿很好笑,乔治,人家就是喜欢好诗嘛!”
“可他们不会喜欢克里斯塔贝尔·兰蒙特的。”
“啊!我很喜欢!”莫德说道,“我读过一段描写思尔庄园冬园的文字,就是克里斯塔贝尔写的。那是一封信,她让我仿佛真的见到了冬园,有各种不同的常绿植物,还有红色的浆果、山茱萸,长椅上布有遮荫,小小的池塘里游着银色的鱼……甚至就在冰雪之下,她都还见到这些鱼在水中漂浮——”
“我们有一只很老的公猫,老是喜欢去抓那些鱼——”
“我们还补放新的鱼进去——”
“如果能到冬园去看看,那不知该有多好。我现在正在写克里斯塔贝尔·兰蒙特。”
“啊!”贝利夫人说道,“是传记吧!那可真有意思!”
“我真不明白!”乔治爵士说道,“到底有什么东西可以写到传记里去的。她根本没干什么啊!不过就是待在东边的房间里一天混过一天,然后吐出些神仙什么的东西。那样哪能算是在过日子啊!”
“事实上,我不是在写传记,我写的是评论。不过当然,我对她是很感兴趣的。我们去看过她的墓。”
看来这话是说错了。乔治爵士立刻垮下了一张脸。他的眉毛,淡淡的茶色,向下一皱,直逼到他那红咚咚的酒糟鼻。“之前来这里的那个恶劣的女的——她居然胆敢来惹我——狠狠训了我一顿——就为了那座坟墓。说什么情况太糟,说那是一个古迹。那可不是她的古迹,我这样跟她说,她根本就不该一厢情愿地来这里管东管西的。她又说想借些修剪枝叶的剪刀,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拿出猎枪来的。后来她跑去林肯郡买了些大剪刀第二天又跑来,弯身跪着把墓打理了一番。牧师也看到她了。他一个月会来一趟,你知道吧,然后他就会在教堂里做晚祷。她坐在最后一排那儿安静地听着。还抱了一大束花来。假惺惺!”
“我们看到——”
“你别对贝利小姐这样大吼大叫的!乔治。”他的妻于说道,“这些事和她又没什么关系。有谁规定她不能对克里斯塔贝尔感兴趣呢!我觉得你倒是应该让这两个年轻人看看克里斯塔贝尔的房间。如果人家想看。那很早就锁起来了,你知道吧,米歇尔先生,都已经过了好几代了。我也不晓得里头是个什么模样,不过我相信她的一些东西应该还在那里。世界大战之后,这屋子里住的人愈来愈少,每过一代就少一点——克里斯塔贝尔的房间是在东边,那儿打从一九一八年开始,就关起来没使用了,最多也只是放些杂物什么的。我们俩呢,当然啦,就只用得到这屋子的一小部分,而且只在一楼活动,因为我不方便。我们也很想把屋子修一修的。屋顶还算好啦!还有个木匠来修过地板。不过那个房间没人碰过,就我所知是这样,从我一九二九年嫁到这里来之后。后来,我们一直住在屋子比较常用的这一带,可是东边——也不能算是禁区——反正没人用就是了。”
“你们看不到什么的。”乔治爵士说道,“得有个手电筒才行。没电,屋子那边没电。就只有一楼的走廊有。”
罗兰突然觉得颈子骨莫名其妙地刺痛起来。从刻花的窗子望出去,他看见常绿树湿湿的枝干,在黑暗中愈显深沉。还有,碎石车道上那幽微的灯光。
“要是能看一下,那就太好了。”
“我们一定会非常感激您的!“
“好啦!”乔治爵士说道,“那有什么问题。反正就在屋子里。跟我来吧!”
他找出了一个亮度十足的新型汽灯,转身跟他的妻子说,“我们会把找到的宝藏带回来给你的,亲爱的,只要你好好在这儿等着。”
他们走啊走的,一开始是走在铺着地砖、阴森昏暗、上头亮着电灯的走廊里,接着就到了一个黑漆漆的地方,四面窗板全部紧闭,脚下是满布灰尘的地毯,然后,上了一座石梯,接下来再往上,走上一座螺旋状的木梯,朦朦胧胧地净是飞扬的尘土。莫德和罗兰两人既没有对望也没有交谈。小小的一座门镶上了厚厚的门板,并且挂了个重重的门锁。他们跟着乔治爵士走了进去,在这乌黑、狭窄、圆形的空间里,乔治爵士向四周大幅挥动起他手上的圆锥形灯筒,照出了一个半圆形的凸窗,一整个屋顶,屋顶上雕有纹路细致的拱门以及仿中古时代的常春藤花叶,由于尘封在沙土中,让人感觉毛绒绒的;再来,是一张像盒子一样的床,床帘仍然挂着,在弥漫着微尘的床罩下,看起来是一抹黯淡的红;最后,有一只雕工精巧的黑色木桌,上头刻有串珠状装饰以及涡形装饰,还有一串串的葡萄、石榴和百合;再来,就是一只可能用来当作地板椅或是祈祷台之类的矮凳,还有一堆布料,一只老旧的大衣箱,两个用来装帽子、衣领的纸盒,一排突兀地瞪着人瞧的白色小脸,一个、两个、三个,就靠在一只枕头边上。罗兰感到微微的震惊,大吸了一口气;莫德则开口说道,“啊!这些娃娃——”乔治爵士随即带着他的灯筒,从一只盘绕着镀金玫瑰的空镜子那儿走过来,让光源集中在那三具僵硬的人形上;它们斜斜地倒卧在满是尘埃的床罩下,就在一座坚固的四柱卧床里,只是这床小小的。
娃娃们有着陶瓷的脸、小羊皮的手。其中一个披着金色的细发,因着尘埃,看起来灰灰黯黯的。还有一个,头上戴着一朵白色睡帽,那是用白色的凸纹棉布缝制的,帽缘还饰有蕾丝花边。另一个是黑发,整个儿紧扎成一个圆圆的小髻。它们一个个瞪着透明的蓝色大眼,上头虽然有些灰尘,但看起来仍然十分晶亮。
“她写过一系列的儿童诗。”莫德悄悄地小声说道,好像怕什么似的,“这些诗表面上是写给小孩看的,可是就像《写给天真之人的故事》那样,其实并不尽然。”
罗兰将目光转到那只落在阴影中的书桌上。来到这个房间,他并没有感觉到这位已故诗人的存在,倒是,他心里莫名地浮动着兴奋,总觉得这里的每一个对象——书桌、衣箱、帽盒——都极有可能藏有什么珍宝,一如现在放在他上衣口袋里的那两封褪色的信。某种线索、随手留下的注记,抑或是回复的文字。不过这么想也实在是太无聊了。这些东西不会在这儿的,如果它们当真存在,那也应该放在鲁道夫·亨利·艾许那儿才是。
“您知不知道,”罗兰转向乔治爵士说道,“这里有没有手稿之类的东西?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留在书桌里?就她的东西?”
“那早就都清理过了,应该是这样,就在她走了之后。”乔治爵士说道。
“是不是可以让我们再看一下呢?”罗兰一边说,一边想象起某个隐藏式抽屉,不过同时,他也很不自在地想起了《诺桑觉寺》里头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乔治爵士很热心地将灯筒往书桌一照,娃娃的小脸随即又回到原先的黑暗之中。罗兰打开了一只小小的素净的盒子,盒子后边有着拱形的文件格,上头刻着回纹图案,里头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两只小抽屉也同样空无一物。罗兰觉得这些个对象他是不可以去碰去动的,他觉得自己并没有资格去要求把衣箱打开,好像是在窥探什么,他觉得自己一再因着某种好奇的心态而冲动,但却又无力有所行动——那绝不是贪婪,而是好奇,甚至比性欲还更原始,是一种对知识的欲望。他突然很生莫德的气,这个人就光呆呆地站在那里,在黑暗中,也不会动个手来帮他忙,也不开口要求什么,而这些都是她比较方便去做的事情,去深入发掘藏匿的珍宝,又或是这些毫不值钱、一无生命的箱盒。乔治爵士问道:“你们到底想找什么东西?”这答案连罗兰自己都不知道。这时,就在他身后,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清澈,自莫德口中颤颤出声,简直像在念咒一样。
达儿娃守着个秘密
严密胜过朋友
达儿娃无言的相惜
恒久没有尽头
朋友或会背离
爱情或会凋零
达儿娃的明谨
走过一个又一个世纪
达儿娃可否与我们一说
她的蜡唇紧密封闭
不断地她想啊想的
不断地——啊——不如隐匿
达儿娃不休不眠
高高在上凝神俯瞰
残骸与碎片
原是我俩遗落的爱恋
她的小小指尖
自始未曾使爱转变
这儿娃不予恶伤
予以恶伤之人
乃是终将冷却的我俩
然她依旧温暖如阳
嘲弄着永恒漫漫
以她淘气狡黠的魔艳
乔治爵士拿起灯筒,对着娃娃的小床来来回回地照着。
“真行!”他说道,“你的记性可真好!我就从来没办法把什么东西记在心里,除了吉卜林以及林肯郡这里的一些风俗习惯我还算行,不过那都是我用来解闷的。对了,你刚才念的到底是什么?”
“那首诗听起来,就好像是寻宝游戏里头的什么暗示似的。”莫德回道,清晰的声音依然闷闷的,十分不自然。“那好像是在说,达儿娃藏了什么东西。”
“那她会藏些什么?”乔治爵士问道。
“什么都有可能啊!”罗兰这么回说,他忽然很不想让他知道这事的来龙去脉。
“纪念品吧!”他可以感觉得到,莫德是故意的。
“不知谁家的孩子把这些娃娃拿到外头去过。”娃娃的主人言之凿凿地说道,“就在一八九〇年之后。”
莫德在尘埃之中跪了下来。“可以吗?”他把灯筒转而向下朝着她,而她就一动不动地跪在那里,俯视的一张脸埋藏在暗影里,活像是拉图尔画的蜡像似的。她探进娃娃床里,拦腰拎起了那只金发娃娃;娃娃的身上穿了一袭粉红色的丝绸长袍,领口四周别着小小的玫瑰花,袍子上缀着小小的珍珠纽扣。她把这个小东西交给了罗兰,罗兰就像在抱小猫似的,把它接了过来,放在胳臂弯里摇啊摇的。接着又来了戴着睡帽的那一个,帽上缝着小小的白色褶边,绣着白色网眼花卉绣饰;然后,是黑发的那个,一身深沉的孔雀蓝,看起来十分严肃。它们齐齐地靠在他的臂上,小小的头很是沉重,小小的手脚拖得老长,让人觉得相当恐怖,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莫德把枕头拿出来,掀开床单,又翻折了三条漂亮的羊毛毯子、一件针织的披肩,然后拉开一床羽毛床垫,接着再掀一床,然后是一张草席。她伸手探进草席底下,摸到了一只木盒子,撬开盒上的链锁之后,取出了一包东西。那东西就包在细致的白色亚麻里,外边则缠绕着线带,一层又一层、一层又一层,活像个木乃伊似的。
一阵沉默。莫德杵在那儿,动也不动,罗兰则向前移了一步,他很清楚包在那里头的是些什么东西。他太清楚了。
“说不定是娃娃的衣服。”莫德说道。
“看看吧!”乔治爵士说道,“你好像很清楚东西要往哪儿去找。我敢说你八成已经猜到里头是什么了。打开吧!”
莫德苍白细嫩的手指,在亮光的照射下,开始打开那一个个古老的结。结果她发现,上头原来封了层蜡。
“需不需要把小刀?”乔治爵士问。
“我们不可以——用切的——”莫德说道。罗兰急着想帮她,她也很努力地解着。带子松脱了,一层又一层的亚麻布摊开来。里头有两小包东西,都包在浸过油的绸布里,外头则绑着黑色的缎带。莫德拉开缎带,老旧的丝布发出一阵吱吱嘎嘎的声响,接着翩然滑落下来。里头放着的,是打开了的信件,两捆,整整齐齐的,就像折得端整的手帕一样。罗兰又再往前,莫德分别拿起两捆信件中最上头的一封。克里斯塔贝尔·兰蒙特小姐。贝瑟尼,亚若瑞特山路,里奇蒙,萨里郡。咖啡色,细细长长的,十分果决,这笔迹,太明显了。是艾许,只是字小得多,而且显得比较腼腆。鲁道夫·亨利·艾许先生,罗素广场二十九号,伦敦。罗兰说话了:“可见他真的把信寄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