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女裁缝与风(出版书)》作者:[阿根廷]塞萨尔·艾拉/译者:赵德明【完结】 > 女裁缝与风【塞萨尔·艾拉】.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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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根廷-塞萨尔·艾拉/译者:赵德明 当前章节:1222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24

现在敌人又回来了,而这一次把他们挡在下面是不大可能了。显然,此前敌人曾经退向了市中心,现在乌云般地沿着斯特格曼大街滚滚而来。即使用酒瓶砸下去,可以让最凶猛的、企图进行肉搏战的家伙们像雪崩那样滚落下去,楼梯也很快就畅通无阻了。第一批冲进大厅的行尸们,引起一阵旋风般的叫喊声和奔跑声,大厅内没有多少空间可逃,结果只能兜圈子,这情景构成了经典的恐怖图像。如果有的人宁愿跳楼,那也不行,因为通向阳台的门口早就挤满了那些难以置信的东西,此时此刻他们的模样近在咫尺,清晰可见。他们还在继续涌入,数量之多让自卫者毫无办法,因为攻击一个行尸的同时,也会受到其他行尸的攻击。他们总是最后的赢家。更糟糕的是,由于他们近在咫尺,无处可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活死人在做可怕的开颅手术。很多人从来没想到过自己还有脑浆,而现在却亲眼看见半米之外的地方行尸赤身裸体,凿开活人的脑壳,用怪异的舌头吮吸活人的脑浆,甚至能听见“唧唧”的吸食声。人们虽然恐惧,还是像绵羊一般转圈子,在不停地后退,蹬腿。这很像舞蹈,一方是死人,另一方是活人。

人们的叫喊声变得越来越微弱了。一开始由尖叫、咆哮、警告和求助混杂而成的喧嚣之声,逐渐变成了孤独无力的垂死挣扎,间或有短暂的寂静。突然,意外地从叫喊声中冒出了救命的一招。

一位老太太,蜷缩在大厅的深处,她看见一个吸脑行尸从一个孩子敞开的脑壳处站起身来,淌着口水,做威严状,他站在还有体温的绿色汁水上,像摇晃着燕尾服下摆那样晃动着巴洛克式的发髻,脸上的无关部分仍然属于骷髅。老太太发现了行尸在看她,选中她,朝她走过来。

就在此时……她认出了他的真面目。这来自她的记忆深处,独立于整个思维的过程之外,来自普林格莱斯生活的积淀,来自多年的学识,以及终生对他人生活的强烈兴趣,在这个小镇里,这便等同于生活本身。这时,一个人名从她嘴里冒了出来:

“库尔特·艾尔弗雷德·施耐德!”

寂静之中的一声叫喊,回响在整个大厅里。有几个人也看到了。那具行尸(的确是德国移民库尔特·艾尔弗雷德·施耐德,死于十五年前)停下了脚步,轻蔑地看了一眼一动不动的猎物,这表情前所未有,随即平静地向门口走去。接下来发生的事特别迅速,一如既往地迅速,人们瞬间就“领悟”到了这关键所在,而在此之前大家都忽略了。

大家花了一整夜的时间,或者说在这深更半夜整个可怕的片段以及行尸吮吸脑浆的全部过程之后,方才意识到,这些跑出来的死人是本地人,是他们的祖父和父亲,是他们的亲朋。经历过这段致命的灾难之后,无论在一个死人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死人仍然还是死人。反之,如果死人不是死人,那么死人就是没死。为什么没有人快点想到这一点呢?很有可能是因为没来得及考虑,也不相信这么做有什么用处。这有一定道理,因为这些饥渴的死鬼似乎被魔鬼遥控,粗暴地去除了对普林格莱斯居民所有熟悉的想法。他们看上去来自非常遥远的地方。而实际上,他们出来的地方就是公墓,活着的人们每到周日就去公墓献花,顺便散散心,增加活下去的力量。而在陵园里,碑文确保,可怕的生死变故改变不了一个人的身份,身份就是姓名。否则的话,要碑文做什么?事情开始回归本原,开始“吻合”起来。死人像活人一样与自己的名字吻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似乎突然之间就揭示了一个道理。由此,喊出死尸的姓名,拦住了死尸的杀人冲动并且让死尸回到原来的坟墓里去,这并没让在场的目击者感到惊奇。果真如此的话,假如这个方法对所有人都好使,就像刚刚对付施耐德那样,这事就好办了,因为我前面说过了,人人(除了我)都熟悉死人的姓名。应该熟悉的嘛,先入为主似乎不易。

但实则容易。事情就是如此,此前只是拿行尸当成死鬼,而眼下一想起他们从前也是普林格莱斯的住户,后来接受了基督教的墓葬,这观察角度(眼界)就改变了。几分钟之前,他们就证实了这改变有多大。因为,一眼看过去,他们就认出了那些死鬼是谁。他们惊愕地辨认出,随即脱口而出死鬼们的姓名。老太太们如同第一位使用这法子的老妇人那样,叫出来的姓名最多,一面指着某个骨瘦如柴的死鬼,后者听见有人叫他,十分听话,转身而去。男人们也不甘落后,无论多少,人人都跟死人做成了交易。年纪大了反而有好处。年轻人则有活力和脑筋的优势,叫名字的时候可以借助老年人的知识和记忆,来打赢这一仗。

就好像睁眼第一次看到他们。这是那个谁,那是某某人,这是谁谁的父亲,那是那个年纪轻轻就去世的人的媳妇……而名字就是退敌的法宝,死鬼们听见自己的名字,转身而去,放下了嗜血的焦虑。无须冲着他们喊叫,无论怎样,他们都听得见,他们似乎对自己的名字格外关注,而且似乎是时刻都在好奇地倾听着,因为已经很长时间没人叫他们的名字了。

很快,死鬼们一一顺着楼梯下去了,身后仍然回响着他们的名字(实际上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可是活人还在一个劲地叫喊),反复叫喊,以防万一,其实喊一声就足够了。在大街上,参加晚间聚会的人们变得勇敢起来了,钻出掩体奔向四面八方,搜寻着活死人,人们坚毅地面对他们,辨认他们,叫出他们的姓名。这消息像长了翅膀,飞向四方。普林格莱斯人从床底下钻了出来,这时他们变成了猎手,但是不用石头,不用木棍,不用猎枪,只用自己熟悉的老邻居和他们故去的亲人的名字武装自己。

可能有人会对这个法子的可靠和有效表示惊讶。他可能没想到姓名是小镇居民的口头语,人们从开始学说话时,就指名道姓,好像是他们一生都在为此刻做准备。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能对每个死鬼准确道出姓名,这的确令人吃惊,或者说,令人难以置信,有的死尸甚至已过百年,差不多就是一抔黏土了。但这是可以解释的,在过往的时间里,姓氏之间互相连接,直至使全城居民都结成姻亲;显然,死人接受了属于自己家谱上的姓氏。

从大街小巷(片刻之前,那里还只有活人恐怖的尖叫和死人的粗气打破这死一般的寂静)掀起高呼姓名的大合唱,直上云霄。处处都有呐喊声,街道上,门窗外,阳台上,轿车外,自行车上。死人悄悄地溜掉了,沿着原路返回。他们在中心广场汇集起来,成群结队地从那里踏上了返回公墓的道路。

大撤退如同大退潮。潮水席卷了民众的内啡肽。明天,普林格莱斯的居民不得不再次从零开始重新生产。活人已经不再追逐死人,除非是出于好奇心,也不再喊叫姓名,除非有人忘记了某个消亡家族的姓氏,须得一些老人不得不从记忆深处唤醒它,并且格外谨慎地高声说出来。此外,他们不用费力,也用不着追忆心灵深处的什么了。大家的日常聊天全是姓氏,百姓就是百家之姓嘛,而这天晚上,真的是百家姓氏救了百姓性命啊。

有些好奇的人还在追踪行尸的撤退,但大多数人还是愿意站在屋顶上观赏他们撤退的过程,视野最开阔的人是城内三楼的业主,他们的邻居受到邀请,一同登楼远眺。他们看到一团黑乎乎“蚁群”样的队伍,正有秩序地向郊外退去。其间,唯一值得记录在案的事件发生在行尸队伍路过“圣母别墅”的时候。这时,五位居住在别墅内的圣母一一走出大门。圣母怎么能活动了?说不清楚,或许是宗教奇迹吧。而且不仅如此,她们还有了光明的护佑,一道金光罩在她们的头上,因此从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得分明。五位圣母分别走到队伍的后面,像是赶着一群山羊前进。她们一直把活死人赶进“羊圈”,也就是公墓里。全体行尸入圈后,她们也跟在后面进去了。虽然没人看到她们,但估计是她们在监督每具行尸回到自己的墓穴里,别进错了房间。

就这样,一切都结束了。站在高楼阳台上的人们除外,从那里可以总览全局,甚至可以看到公墓以外环城的条条道路。围绕着普林格莱斯完美的环城路上,有一段碎石弯道,两辆轿车背向而驰,远远看去像是玩具汽车。一辆在全速飞跑,像是在“赛车”,另一辆则开得很慢,如乌龟爬行,如果没有地势起伏做参照,可以说就是一动不动。看到这两辆轿车的人们认为这是一个信号,标志着生活还在继续,认为明天的普林格莱斯家家户户将会恢复古老的生活习惯:开车游玩,开车上班,找回既简单又复杂的幸福生活。

我醒来的时候感到压抑,尽管此前就知道心情会压抑。接着,我想起来了,今天是礼拜天,对我来说是最难忍受的一天。周日的压抑已经成了惯例,对于一个没有工作、没有家庭、没有前途的人来说,怎能不这样。

我又在床上赖了一会儿。时间还早,并不晚,我不会避免这杯苦酒的。我想起了加泰罗尼亚地区的古老谚语,关于在床上可以做的三件事:“祷告上帝,幻想发财,挠挠屁股。”我一向不喜欢沉湎幻想,从来不拿幻想聊以自慰;任何补偿性的幻想之翼一旦起飞,理性之箭就会将其准确击落。我身上有乡下人那种毫无情趣的谨小慎微,但这无益于事。因此,在孤独的沉思中,我只会积累对自己失败的指责,并且再次体验失败,继续令自己沮丧不堪。尽管如此,我的事仅仅可能是运气不好。就是说,我的事可能取决于偶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因为一向如此,我不需要把自己看成失败者。或许厄运就在眼前,一旦过去了,我就会好起来了。那所谓的“七年”之运……我不想计算自己倒霉的日子已多久,因为我怀疑已超过了七年。我记得自己从来没有打碎过什么镜子,或许打碎过而没有意识到。再说了,这无关紧要,因为这是迷信,是庸人自扰。人们说打碎镜子会带来七年的厄运,这是用精确计算混沌的办法来虚构故事;运气多变化,一年之中,什么一年哪,一天之内,一小时之内,都可能从好到坏、从坏到好地变化几次。实际上,风水轮流转,运气时好时坏,或长或短,就算是七年吧,这时间够长了,甚至是太长了,但也在有限的可能范围内。碎镜片的魔力终止了这期间的一切变化,让好运不再是好运,一切变坏了。一旦满了七年,坏运不一定变成好运。运气就是运气,时刻在变化,反复无常,时好时坏。运气约束运气。而一旦期限已满,厄运又会接踵而至,怎么不可能呢?会持续一个月、一年、五年、五十五年。总而言之,无论相信运气与否,都无济于事。

终于,我起床了,穿上衣服。本想出门看看人们从昨晚的煎熬中恢复得如何了,但到底还是没出门。母亲比我起床早,一看见我推开卧室的门,就问我饭菜怎样。我迟疑了片刻才明白她问的是我朋友做的晚餐。问我感觉怎样?好,或者不好不坏。我没有感觉。饭是吃了,内容忘了。我没说话。可她不在乎,因为她之所以问我,是为了告诉我,她感觉不好,恶心,反胃。他给咱们吃的什么东西呀?那人叫什么?我喜欢那人吗?她吃下饭菜仅仅出于不小瞧人家,而现在她后悔了。一起床,她就不得不喝了一杯波尔多叶茶,眼下她还觉得胃里在折腾呢。

她继续表现出好斗的姿态。此前,晚餐上的一切,她都觉得不好。饭菜也不可能例外,但实际上,这都是借口,为的是骂她觉得不好的一切,包括我的朋友、他的住宅、他的收藏品、他的生活、他的生存方式(和我对照)。这些理由塞满了她的大脑,让她有很多话可说。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在这个意义上,晚餐还行,不错,因为让她有话可说,灵感不断,而且有说服力。

妈妈的固定想法是,我没失败过,我没有理由对自己的生活感到不满,我的生活可以好起来,实际上我很幸福嘛。按照我妈妈的看法,我一向办事正确,现在仍然如此,我是模范男人,是大众榜样;再说了,我还年轻,长得一表人才,为人聪明。但大量的客观事实粉碎了她的谎言:我已经年近六十,一身肥肉,满脸皱纹,驼着背,单着身,没有家庭(除了母亲),没钱,没工作,没未来。妈妈的问题在于她闭目塞听,不正视现实,好像这还不够,还怪罪别人。或者确切地说,不是“怪罪”而是指责,是挑错,把别人看得都不好;她暗地里拿别人和我比较,结果对我并不好;如果是我不好,那过错都是我周围的坏人造成的。即使如此,她也不接受我有什么不对:我处处正确,诸事顺利,将来会更好。总之,她彻底否定现实。她的生活就是否定一切,我也当她这样。她身上的母爱一向强烈,但她的年纪和我生活中可怕的不真实性已把她扭曲到可笑的程度。

她把话题又扯回到昨夜的晚餐上。为什么我朋友要摆一大堆垃圾出来?他在挥霍,只剩下外债了。那些没有用的破烂货肯定很贵,一定花了不少钞票……她瞅了瞅我,希望得到证实。对我来说,这更糟糕,因为对话不是对话,谈话又没我的位置。我告诉她,有些物件,他买得很便宜,有些比较贵。我还说,有时候,收藏是一种投资。它们是有价值的。如果愿意,可以出售嘛。

她脸上浮现出我熟悉的讥讽怪相。那些破烂能卖给谁去?!谁会要那些愚蠢的玩意儿?!

这例子有代表性。这是我和她的矛盾之一,我早就不得不习惯了。除去我和母亲说话之外,我都有道理;跟母亲说话,我总是没理,任何理由都不成立。

具体到此事,妈妈看重小镇民众的心态,她熟悉这些人,熟悉他们的世界,民众没人愿意花钱买古董和什么怪玩意儿。民众喜欢实际的、具体的、划算的,不讲究审美,能健康活着就行了。

她的话题又回到了地图册上。我发觉她的目光投向她放地图册的橱柜角落后,话题就回到了地图册上,那是我遇到问题时经常查阅的工具书:有两三册,已经陈旧了,多处有磨损(其中一册还是我上小学时,家里给我买的),但大小合适,是“常规”的地图。而我朋友的地图太大了,不“正常”,这给我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不是地图的古旧。奇怪的是,古旧会给我留下印象,原因很特别。我不是学者,完全不是那类人,对政治没半点兴趣,却坚持了解国家分裂变化后的名称,这是一种忠诚,我忠于小学时画地图时的快乐童心,我喜欢给每个国家画上不一样的颜色。倘若我对妈妈说,她的地图已经过时,她可能回答说,我朋友那张不同寻常的大地图才真的是过时了;我不必告诉她,由于今天所有的国家都在恢复旧时的边界,以前的老地图可能比她那些地图册更新呢,她的地图册才是真的过时了呢。

但实际上,她没说到地图,虽然我可以肯定她想说,她的话题扯到一次联想上去了,她联想一件很有戏剧性的事。她说,她整宿都在做噩梦。在她参观了我朋友那座可怕的住宅之后,做噩梦是意料之中的,是明摆着的事。我立刻想到了那张大象面具,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印度神话中的伽内什(4)的复仇形象:在黑暗中浮动,突然变成了魔鬼(我也在联想,但那时我没有记录下来)。

她说到了噩梦,唯一且反复的噩梦。至少,她没讲述别的梦境。她说,她梦见了疯子阿列维,她要给他治疗疯病,又治不成……再治疗,还是不行……我记得就说了这些,也许还说了别的,可我忘记了,尽管我觉得恰恰是我补充了一些东西,大脑内补充了一片风景:大山,扬尘,深渊,日到中天,阳光照在两位迷路的探险家身上,或者是两名逃犯,他们在狂奔,在登山,险些跌落山涧。这个时候,我妈和疯子阿列维身穿古代黑色衣裳,出现在那些令人绝望的山岩中,那是一场既运动又静止的戏,酷似动漫影片。

在某种程度上,我和母亲可以互相读懂对方的思想。因此,如果她不给我讲述她梦中的具体影像,我能照样读懂她,这不是说我可以编造那些影像,或者说她脑海里没有那些影像。不管怎样,那些影像是瞬间产生的幻象,这是在谈话过程中产生和消散的。此外,我无法生成疯子阿列维的清晰形象,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既然他是我妈童年时代看到的人物,那我怎么可能认识呢?我是从妈妈的故事里知道他的,从小时候起,我就听妈妈讲述他。母亲童年最要好的女友是个小姑娘,人人都称她为“女疯子阿列维”。到了青年时期,二人还是好朋友。“女疯子阿列维”有个兄弟,按照逻辑,就叫“疯子阿列维”。这好像是家庭问题。区别在于,女的是“半疯”,因为冒失、古怪,是一种亲切的叫法,男的则是真疯。

关于这对姐弟,我母亲给我讲述了一大堆故事,我只记住了两件,一件是关于姐姐的,另一件则是弟弟的。姐姐的故事说的是她的那条狗。她养了一条狗,喜欢之极,对她来说非常重要。为它起名“铃叮叮”,但是她的叫法是“雷迪”,或者按照我妈模仿的发音,是“莱迪”。我从小就听她这么叫,我应该做个推理,这肯定就是我把它记在脑海里的原因:你可以给狗随便起个什么名字,不是因为狗“本身”有名字,家里人使用这个名字的时候有可能叫错或者简化;叫错了也罢,简化也罢,都挡不住名字还是名字。但是,女疯子常说:“我这条狗叫铃叮叮,可我叫它莱迪。”(妈妈总爱模仿这个发音。)仅凭这个事实就可以说明她有点疯,我再重申一遍,叫半疯,是不伤人的,是一种风情,仅此而已。

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我妈的专业是研究女疯子,说她所有的女友都有点疯。如果你听妈妈讲话,至少会觉得爸爸有道理。只要她开口讲述某个女友或者女邻居的什么事,就是要表明女友是有疯病的。吃饭的时候,她的讲话是这么开头的:“今天在多莱斯的蔬菜店里,我跟X聊天……”于是,我们就猜到了她下面要说:“她有疯病。”接下来,在故事的其余部分和别的故事里,她就被称为“女疯子X”。我妈关于“疯狂”的定义大概要比心理学家宽泛,因为她的定义包含了全部令人感兴趣的古怪现象,或者把人变古怪的现象。

话题回到女疯子阿列维和我记得的关于她的唯一故事,她的狗死掉的时候,她把狗埋葬了,还给狗的坟墓立了一块碑,上书:“雷迪长眠于此。”还刻有年月日。这就是说,最终她还是用“雷迪”,而不是用全称,我觉得她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她的权利,至少是她作为疯子的权利。

我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想到名字不仅可以在墓中陪伴我们(普林格莱斯人在劝人吃饱喝足的时候经常这么说:“这是你唯一可以带走的东西。”此言差矣,名字也是可以带走的嘛),而且在逃命的时候,也会让我们去利用它。

她兄弟的故事(我是说我记得的那件事)比较病态,他从城里开车去庄园,全程开倒车。他家有座庄园,名字叫“甘巴西塔”,离普林格莱斯不远也不近,有四五十公里。那时的土路很糟糕,加上那种黑色轿车,开着倒车走完全程,肯定会考验疯子的驾驶能力。但是,这恰恰证明他精神错乱,因为疯子常常有超人的能力,甚至在某些特殊技能方面,简直像是有魔法。当然了,此前开倒车的决定本身就证明了这是疯狂的表现。他开倒车仅仅是因为车子停在住宅对面,车头的方向与甘巴西塔相反,而他要去那里,肯定觉得按倒车的方向开是自然的事,何必调头呢,搞那么复杂,反正接着开下去就是正确的。疯狂是对理性逻辑的愤怒否定。此外,既然汽车变速箱上有倒挡这一项,总归有它的道理嘛。

我把此事与疯子阿列维联想起来,这并非是记忆偶然为之;我妈也是这样联想的,其证明就是她一旦想起此人,就会联想起开倒车去庄园的事。度过这漫漫一生,始终记得这个形象,也一定会联想起魔幻之旅,背对着风景的魔幻驰骋,开倒车去周游世界,或者周游宇宙,无限收缩的宇宙。那张特大的地图就属于这种魔幻,它的庞大似乎威胁着要与图上真实的地域媲美。

噩梦中感觉到的焦虑是有前提条件才产生的。精神病医生治不好疯子,更治不好一位死于六十年前的疯子。此外,我母亲(在梦中)的角色是精神病医生,她被我提到的对疯狂的“宽泛定义”所左右。也可能,她在童年时通过女友的兄弟,明白了什么是疯子。从那时起,她就把“疯子”这个原本的名词当作形容词来形容每个人,以至于这个词都失去了其要旨和准确性。当她把这套方法用到我朋友身上,以及为了使我避免陷入信誉扫地的失败处境而坚决这样做时,她惊恐地发现这套方法不好使。我朋友“宅”在家里,用收藏品、玩具博物馆、洋娃娃、面具筑成工事,不肯进入“疯子”的定义里。而我母亲不得不求助于第一个疯子,即那个在她脑海里驾驶黑色轿车孤寂地开着倒车的家伙。

无论如何,上午剩下的时间里,我不得不倾听着妈妈再次抱怨。为了摆脱忧伤的情绪,我望着窗外,结果更为糟糕,因为外面的空气中充斥着普林格莱斯礼拜天极为枯燥的、白色的、空虚的味道。我心想,自己的性格终究当不了反对派。我总是庆幸自己天生喜欢安静,讲礼貌,庆幸自己迁就别人,容忍别人,总是面带微笑。我没有继承母亲的忧郁和好斗的性格,而是接受了我父亲的“遗产”——海纳百川,待人开朗,反对争执和制造麻烦,既不乐天,也不悲观,只在骨子里感到惆怅,无论什么事都不认真对待。我有充分理由感到庆幸,因为换了别人,肯定战胜不了那些一连串把我的生活打入到地狱的灾祸。但是,另外一方面,如果那种人排除了激情、冲动、占有欲,而把这些换到我身上,我的生存会变得活跃起来,会让我的生活更有趣味。

我等妈妈上街(她会去面包房),准备给我朋友打电话,感谢他的晚餐。我不想当着妈妈的面说这个,因为妈妈肯定会说:“用不着!没什么可谢的!”甚至有可能抢走电话,说一些粗话。这就是为什么整个上午我都没出门的原因,其实我很想看看行尸入侵后城里的情况。妈妈总是在上午出门,或购物,或找人聊天,她的那些女友们也是在上午出门。可是今天上午她没完没了地拖延时间,特别热衷于抱怨,把晚餐、玩具,以及其余的一切都抱怨了一遍,她可是有日子没掌握这么多话题了。

终于,我烦了,生气了,看上去她好像是故意针对我的,这可能也用不着什么掩饰,因为一起生活让我俩都变得敏感起来,连对方最隐秘的心思都心知肚明。终于,她走了,没关门,可我在打电话。我的心思的确是“隐秘”的,这个出于礼貌的电话其实是一个借口,它关涉我的利益。我曾经打算加深我俩的友谊,使之再上一个台阶,这样就可以让他为我的项目(我还不知道是什么项目)投资了,我也就可以东山再起扬眉吐气了。我知道友谊本不该掺杂生意,但此前我所有的门路都断了;绝望之中,我已经准备铤而走险,管它什么合适不合适,狡诈不狡诈呢。由于他是我仅有的朋友,而一切又都表明这将是我最后的机会,我打算还是慎重为好。

我的第一个举动就是让他邀请我们母子吃晚饭,以便了解我的处境,他不知道我一直都在权衡利弊。这并非是我拿他当个能洞察人性,或者通晓心理的奇才。他一看见我们母子,肯定已经感受到是厄运将我置于困境之中!他当然知道我的处境,知道我不得不移居到母亲家中,知道我在经济上是依赖母亲的。但我也希望他看到我们母子一起来,一起走,希望他能体会到我们这层关系。有些事情如果你亲身经历了,就不可能不理解,或者说你如果感受到那种气氛,起码也应该明白了事理,因为那样的话,即使是不理解,也意识到了事情的性质,用不着记在心头,这就是我希望我朋友做的事,以便我求助的时候,他能有所准备。

我一点也不相信他挥霍度日的说法,尽管我妈说得活灵活现(还指名道姓)。但是,让我感到不安的是,这话她可对我说了。莫非我的心思她有所察觉?难道我真的是如此透明吗?果真如此的话,行动从一开始就有危险。我后悔不该这么考虑,因为这会动摇我的信心。

铃声响了几下之后,他拿起了话筒。他的房子很大,一般情况下,要走过整个住宅才能接听电话。他说,他刚刚起床,电话铃响的时候,实际上还在梦里,但随着我们谈话的深入,他慢慢兴奋起来了。不,睡得不晚,但每次他家人去布宜诺斯艾利斯,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就趁机睡懒觉。特别是在礼拜天。我祝贺他,能睡觉就说明他还年轻,会保养,而我,我说,正好相反,肯定是衰老得越来越快了,因为睡的时间越来越少。今天醒得很早,昨夜睡得很晚。

他问我是不是出门散步了。

没有。已经不散步了。我趁机说了说自己的情况。我宅在家里。我能去哪儿啊?在家里看了电视,看到了活死人大举入侵。

“啊!是吗?真的?哎哟!灾难啊!”

他不信。

“是真的啊!”

“嘿,旱灾,加上经济危机,现在又是入侵。”

“大灾大难!不是吗?”

我说,普林格莱斯是个可恶的地方,不得不信啊!

我说的都是老生常谈,普林格莱斯不适合做生意。我小时候就常听大人们说,什么积极性都调动不起来,多么努力都没好结果。但是老观念用得太滥,已经贬值。邻里相见争着哭穷,大家比着破产,争先恐后地说,开销大,收入少,说税赋压死人(其实他们根本不纳税),越有钱越倒霉。他们开新款奔驰车,买下运输队、飞机,在城里修建游泳池,在乡下造人工湖,在蒙特埃莫索(5)购置豪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买下公寓,还没完没了地撒谎,什么没吃没喝啦!我们这些才是正宗的破落户,社会地位岌岌可危,没人拿我们当回事。我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来完成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劝说任务。说复杂,是因为仅凭说是不够的,这些话人人都会说,但空话无用。我不得不说得声情并茂,使虚构和真实恰如其分地交错在一起。

他一句令人吃惊的话把我从战略考量中唤醒了:

“这个在夏天时我们见过。孩子们笑弯了腰。”

我有些时空错乱了。“怎么可能呢?过去发生过吗?怎么可能我没听说呢?”

他说:“别担心!你一点也没错过。”他重复道:“真是大灾大难!”

我发现对最后一词“大灾大难”,我俩用的意思不同。我指的是事实,他好像在做美学评价。而且这种情况不止这一处,“过去”一词也一样:我在纳闷“过去是否发生过”,而他理解成“过去是否有评价”。表面上,一个在说事件,另一个在说对事件的描述。说到这里,我本应该要他说清楚,可是没好意思,因为怕说了等于承认自己无知,或者幼稚。另外,我突然想起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可能性:对灾难的评价不单单可以用到现实的事件上,或者用到虚构的描述上,而且还可以用到电视播放灾难上,决定二者究竟是哪一种,可以放到括号内。我向他提出这个问题。

“那你觉得怎么样?”

我承认电视播放的毛病很多,但是我都谅解了,因为现场直播本身就有许多困难。为了给这个看法加点料,我开玩笑说,是现场(6)直播死人呀。

他没听出这个文字游戏,因为他开始大放厥词,攻击电视节目了,说电视台东拼西凑一些东西来欺骗普林格莱斯人。我不认为他们用一些老掉牙的素材,就能搞什么现场直播!他们早在二十年前就不再更新设备了,现在居然还能继续运转,真是奇迹了。

这时,我说,有些地方还是应该表扬的,模仿现场直播的节奏就很好嘛,确切地说,是节奏的缺乏、冷场(我脱口而出),还有取景时出的事故……

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冷场。从他的答话中,我捕捉到一个微妙的语气变化,仿佛是从可以和任何一个什么人的泛泛而谈,转化为专门针对我的语气了。

你别费心思谅解他们。这些人永远不会成事,连一丝机会都没有。他们即便死到临头,或者被轰走,还是做不好工作。以前你说过的话是有道理的,虽然是开玩笑。普林格莱斯是个可恶的地方,做不成生意,这些笨蛋就是个证明,因为他们的日子过不到年底了,电视台已经破产了,现在多亏了几个商家在发慈悲,仍在买广告,维持电视台的运作。将来除去关门之外,没别的办法可救。你也别自欺欺人了,这个惩罚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力量。生意失败,是普林格莱斯人自己造成的,他们想认真模仿企业家来发财,可是又不投入企业繁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金。他们从来没听说过二次投资、市场调研、发展规划。他们是目光短浅的小农场主,甚至连常识都没有。你跟我说说……一家没思想、没创意、没才能的电视台,你觉得还能运营得下去吗?他们认为可以独立经营,以为大家都是白痴吗?天啊!成功的秘诀在于智慧、努力、带着脑子工作、自我批评精神、实事求是的评估手段,尤其是严格要求。这里面不能掺杂盈利思想,而是要求永不放弃的青春梦想!一定要看得长远些,不能只顾蝇头小利,要为世界做贡献!因为肯付出的人才能有收获!为此,需要想象力,平凡单调的生意经应该用生命的诗篇来谱写。

2005年6月28日

译后小记

我本来不喜欢影视作品中的僵尸题材,原因众多,主要是场面凶残、丑陋,尤其是嗜血,但是这种故事是表现人性恶的。如果真懂得一点辩证法和唯物论的话,应该认识到人性中还有“假恶丑”的一面,才可能珍惜“真善美”。这是老调重弹,无新意可言。翻译完《晚餐》发现每个人的名字与人性有密切关系。这是塞萨尔·艾拉的专利,应该尊重和保护。

但这一密切关系的背后却有令人深思之处,比如名字与名声相连,某某是好人哪,某某是坏蛋哪……看来名字不单是符号,还是载体,它担负着荣辱、身价,更联系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君不见,文中那位老妇人一声呐喊:“施耐德!”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这就证明了名字的力量。但是忽视这一力量的人,首先表现在不自重上,就是俗话所说的“不要脸”。此风甚嚣尘上,猖狂之极,不亚于《晚餐》中活死人钻出坟茔冲向全城,吸尽活人脑浆的浪潮。要脸的人该怎么办?是不是也该学习老妇人去唤醒姓名背后的人性和良知?但愿如此吧!但是,呼唤管用吗?

《晚餐》中的叙事方法有着明显的后现代派小说的影响:跳跃性(不经过中间铺垫、交代,就从一个情节跳跃到另外一个情节)、破碎性(故事不完整,有头没尾,没头没尾)、不稳定性(说话颠三倒四,啰唆)等等。但是,作者是有所追求的:表现真情实感,不装模作样。说实话,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赵德明

2018年7月18日于官厅水库湖畔

(1) 矮胖子(Humpty Dumpty),《鹅妈妈童谣》中的主人公,是位蛋先生。童谣歌词:“矮胖子,坐墙头,栽了一个大跟头。”

(2) 法贝热(Peter Carl Fabergé,1846—1920),俄国著名金匠、珠宝设计师,他为沙皇设计制作的“俄罗斯彩蛋”极为精巧,俄国及欧洲各国皇室均视为珍品。

(3) 布兰卡港总教区是天主教在阿根廷的14个总教区之一,范围包括普林格莱斯在内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南部的17个市镇。

(4) 伽内什(Ganesha),别名象头神,代表智慧和财富。身体特征是大腹便便,只有一根巨大的象牙。

(5) 蒙特埃莫索(Monte Hermoso),位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一个大西洋滨海小镇。

(6) 原文写作“en vivo”,这里是双关语,一指“现场”(直播),一指相对于后面“死”字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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