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俘爱玛(出版书)》
作者:[阿根廷]塞萨尔·艾拉
译者:赵德明
内容简介:
女俘爱玛》是阿根廷作家塞萨尔·艾拉1981年创作的成名作,小说以19世纪阿根廷潘帕斯大草原为背景,讲述怀抱婴儿的女主角爱玛被流放边疆,辗转于士兵与印第安人之间的奇幻经历。作品通过创办养鸡场等情节,塑造了突破传统"女俘"形象的励志女性形象。塞萨尔·艾拉采用碎片化叙事手法,融合历史、哲学与魔幻元素,形成独特的反传统文学风格。该作品被视为拉美文学爆炸后具有代表性的实验性创作。
目录
译者序言
女俘爱玛
译后小记
译者序言
翻译了几部阿根廷当代作家塞萨尔·艾拉的小说,阅读了一些关于他的生平、创作经历、作品评论和分析的西班牙语资料,感觉有些想法应该提供给我们的读者,希望能够帮助中文读者理解他的创作指导思想、艺术手法和题材的选取。
1949年,塞萨尔·艾拉出生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南部的普林格莱斯上校镇。父亲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更是个狂热的庇隆主义者,坚决支持庇隆总统的独裁统治,是个参加政治活动的积极分子。艾拉从小就对父亲的不关心家务表示不满,只能依赖母亲的呵护。他是独生子,母亲对他百般宠爱,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变得不爱说话,只喜欢读书。由于家离首都不远,他经常在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阅读各类书籍,对文学、历史、哲学、音乐、美术等人文科学类的图书都有广泛涉猎,他雄心勃勃,想要当个“百科全书式的作家”。进入青年时期,在大学里,他广泛接触了欧美先锋派文学和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其中阿根廷文坛上的博尔赫斯、罗贝托·阿尔特和曼努埃尔·普伊格,法裔美籍艺术家马塞尔·杜尚、对超现实主义有重要影响的雷蒙·鲁塞尔以及美国先锋派音乐家、艺术家、哲学家约翰·凯奇对他后来的创作都有重大影响。
先锋派文学的本质特征是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和欣赏习惯,主张独创性、反叛性、不可重复性等原则。先锋作家创造了新小说的概念、叙述方法和新的话语规范,尤其是对语法规则和逻辑性进行“颠覆”和“解构”。在思想内容方面,先锋派作家讲究直面人生,追求片面的深刻性,探求当代人的生存困境,表现作者的觉醒意识和身处边缘的孤独感。这在20世纪70到80年代的艾拉作品中多有印迹,其中马塞尔·杜尚的“观念艺术”理论对艾拉的影响尤其明显。杜尚认为,艺术品的本质在于艺术家的思想,观念是艺术的主体,文字、摄影、文件、表格、地图、电影和录影带,加上观众的心智参与,都是观念的表现形式。他还坚持认为,艺术价值在于“创意”(idea creativa),而不在于展出的物品是否具有美感。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在瓷质的小便池上贴了一个“泉”字,送到展览会上要求展出,被组委会愤怒地拒绝了。他们不懂得“泉”字背后的“创意”所在,这个字却改变了人们通常的审美视角。杜尚的“观念艺术”是反理性的,是反对传统审美观念的。他尖酸刻薄地质问:外在美是真美吗?这让我们联想到,安徒生童话中皇帝的“新衣”是真的新衣吗?杜尚极端的批判精神摧毁了种种传统的艺术观念,为新艺术流派的诞生解除了精神枷锁。艾拉的文学创作深受他的影响。
在阿根廷国内,对艾拉影响最大的人物当属博尔赫斯。这位阿根廷文学大师的写作特点很多,让艾拉直接受益的有:博尔赫斯打破了小说、散文、诗歌三者之间的界限;他的散文像小说,小说是诗歌,诗歌像散文。沟通三者的桥梁是作者渊博的知识和睿智的思想,是有创意的“点子”。三位一体,独一无二,旨在表现“世界的混沌性和文学的非现实感”。例如短篇小说《阿莱夫》中就汇集了诸多主题:梦幻、迷宫、图书馆、虚构的作家、作品、宗教信仰、神祇等题目,有故事,有哲理,有散文诗,多种元素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浑然天成。在类似《阿莱夫》这样的小说中,作者采用了时间和空间的轮回与停顿、梦境和现实的转换、幻想和真实之间的界限自然连同、死亡和生命共时、象征和符号之间神秘的暗示等手法,把历史、现实、文学、哲学(尤其是不可知论和神秘的宿命论)之间的界限打通,模糊了它们之间的疆界,创造出一个神秘、梦幻的虚构世界,在真实和虚构之间,找到一条可以穿梭往来的通道,让读者获得神奇的阅读感受。
20世纪80年代末,欧美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延续和发展了先锋派的冲击力。从艾拉90年代的创作来看,他的确接受了后现代主义思想中的某些观点,例如坚持反传统的精神,坚持文学创作的不确定性,坚持写作手法的多样性、多元性和语言上的试验,讲究作品形式的光怪陆离,进一步打破真实和虚构之间的界限,消除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边界,追求作品主体的零散化和故事情节的碎片化。
从1975年到2017年间,艾拉创作了八十多部文学作品,毫无疑问,这是一位高产作家。如果从创作题材上分类,70年代到整个80年代,艾拉的创作题材主要取自阿根廷潘帕斯大草原的风土人情,90年代的题材是“我”,2000年至今的主要题材是“艺术”。
大草原题材的主要代表是发表于1981年,也是艾拉成名作的《女俘爱玛》。从选材的角度来说,《女俘爱玛》与19世纪阿根廷浪漫主义文学大师埃斯特万·埃切维里亚的长诗《女俘》是唱反调的,是反传统的“女俘”形象的。长诗《女俘》的主人公是个被凌辱、被欺压、被伤害的女性,而艾拉笔下的女俘却是个在困境中努力奋斗的女子。她克服了种种生活中的困难,与军人友好共处,善待印第安人,与要塞的上校结为好友,赢得了上校的支持,最终成功地创办了一个养鸡场。作者塑造了一个在逆境中励志创业的模范典型。艾拉在另外一部小说《野兔》里,把印第安人各部落的矛盾冲突处理成了“家族大团圆”,把大草原描写成美丽、富饶、适合人类居住的乐园。这些看法与19世纪的大作家、阿根廷总统多明戈·福斯蒂诺·萨米恩托对大草原和印第安人的认识大相径庭。萨米恩托在他的巨著《文明与野蛮》中提出:印第安人是“野蛮因素”,阻挠了社会进步和国内的经济发展。艾拉不赞成这种看法,认为印第安人创造了自己的文明,是个很有智慧的民族,很好地处理了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应该向他们学习。
进入90年代,艾拉的创作题材转向“我”,也就是“我”成为塑造的对象。“我”在他这个时期的作品中处于中心地位。艾拉用自传的内容和形式来表现小说故事的真实性,但是其中有很多虚构成分,实际上是真实与虚构的对立统一,真真假假,难以分辨。但是,作品的基础仍然是作者自己的生活经验。《弹子游戏》和《晚餐》就是这类作品的代表。两部小说的主要情节都是“我”的切身经历,前者是“我”去华人超市购物发生的故事,后者是“我”与一位脾气怪异的朋友共进晚餐的故事。作品中发生的怪人怪事显然都是虚构的,但是与真实的场景融会在一起,产生了十分逼真的艺术效果。
而到了21世纪,艾拉的题材选取转向了“艺术”,“艺术”成为他最重要的创作源泉之一。艾拉通过笔下的人物,对某样艺术品做出判断和评论,进而引申到对文学自身问题的关注。比如在《巴拉莫》(Varamo)中,作者让人物出来发表意见,批评专业写作现象,主张自由快速书写,强调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艾拉的艺术追求是打破文学、美术、音乐、魔术、舞蹈等艺术门类之间的界限,文学家、画家、作曲家、魔术师、舞蹈演员齐聚一堂,各抒己见,旨在打破森严壁垒,支持新艺术家即兴发挥。
纵观艾拉三十多年来的文学创作,他十分在意写作手法的艺术创新。不错,他的确深受国内外文艺思潮的影响,但是,他更注重文学创作的“个性化”。原创构思讲究“智慧”,写作手法讲究“新奇”,叙述话语讲究“怪异”,整个故事情节安排要“碎片化”。艾拉的这些表现在阿根廷当代文学的大合唱中属于“不和谐音”。尤其是他遵循前辈博尔赫斯的教导,追求文学创作的世界性倾向。比如他的《小和尚》和《一部中国小说》,把小说的舞台搬到了韩国、中国、巴拿马、委内瑞拉,甚至包括欧洲和非洲国家。艾拉上述表现的理论基础是超现实主义。艾拉承认,超现实主义的艺术追求(例如表现惊奇、怪异、矛盾、荒谬、梦幻……驾驭意象,改变日常生活的现实感觉等)对他的创作有直接影响。但这仅仅是“影响”,是早期创作的表现。到了2016年,评论家伊格纳西奥·埃切维里亚问他与先锋派文学的关系时,他回答说:“我没有先锋派的外壳,我更喜欢传统小说。我刻意追求创作新东西,其实骨子里,我喜欢老东西。如果有人非要说我是先锋派作家,那只能说明我喜欢写一些荒唐、怪诞的故事,因为我不喜欢老东西里的装腔作势,我要借助艺术手段打假。”他坚信文学高于其他艺术门类,因为文学有自己的秘诀,可以囊括别的艺术门类,反之则不可能。
最近十几年,塞萨尔·艾拉的文学作品和文艺思想在欧美文坛日益受到重视。早在21世纪初,拉美著名作家、《2666》的作者罗贝托·波拉尼奥就说过:“艾拉是西语文坛上为数不多的最优秀的作家之一。”面对赞誉和批评,艾拉都处之泰然。2018年4月25日曾有记者问他:“您总是能从日常琐事里找到快乐吗?”他回答说:“是的,这正是因为我的写作理想就是每天都追求变化。快乐就在于此,就在于做些天天有新意、不同的事情。我不担心将来某一天没了发现新意的能力,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写完一部作品之后的大脑空白期。但是,第二天我总会冒出新想法。从天而降的新主意,新点子。谁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许是看书,也许是道听途说产生的联想。因此可以肯定,新东西总会有的。让我产生联想的主要来源是阅读。我认为作家的营养来自我们自身的第二人格、来自读书的秘密‘超人’。想法可能来自任何地方,电视节目啊,生活琐事啊,随便一次谈话啊。但是,通过读书可以看到别的方面,会刺激我们继续写下去。我非常感谢阅读,因为它曾经挽救了我的生命。小时候,我胆小又近视,只好藏到书堆里,天长日久成了习惯,结果成了写书人,写出书来,再让别人藏进去。”
他还对记者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读书的趣味也在逐渐改变。一开始,我喜欢读儿童读物,连环画、动漫故事、历险记、海盗传奇都是我的最爱。我还记得十一二岁时阅读的海盗传奇,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多达二十一卷。后来,到了十四五岁,我发现了真正的文艺图书,讲艺术的图书,还发现了博尔赫斯的作品,从此看起书来就变得非常挑剔了。”记者请艾拉说一说对图像小说的看法。他说:“我深入过图像小说的世界。如今,我不喜欢新的图像小说,可我儿子是画家,专门为美国出版图像小说的出版社工作。我问儿子为什么总是画僵尸还魂、外星人登陆、海盗抢劫、纳粹入侵,这些东西分分合合,没有新花样,毫无创意可言。我儿子成了图像小说的雇佣军。有人建议,让我儿子为我的作品画漫画,可是我不感兴趣。我一批评儿子的东西没有创意,他就说,您可以为我写一个有创意的脚本啊。我不愿意写脚本,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写作方式。”
记者问艾拉是否阅读过《堂吉诃德》,他的回答引出了一段大学时的读书经历,也值得说给读者听一听:“我曾多次阅读《堂吉诃德》,真是眼花缭乱,那是在大学期间,可以说是《堂吉诃德》把我领进了学术研究的世界。我当时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系念书,大学毕业时,一位非常赏识我的老师派我去语言文学研究所做关于《堂吉诃德》的研究,选定的研究题目是《论作为对话体小说的〈堂吉诃德〉》。我开始读书,做笔记,可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虽然有了工作,收入也不错,却总觉得自己在学术研究领域做不出什么成果。经过努力,我或许可以成为优秀的研究员,成为一名文学史专家,但是我宁愿选择放弃学术研究,去书写自己的作品。我也不适合教书,口才不行。”
从上述这段话可以看出,艾拉个性很强,不愿意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样的个性反映在文学创作上,更是如此:自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绝对不做社会、道义方面的承诺。针对尼加拉瓜著名作家塞尔希奥·拉米雷斯强调的“面对社会现实不肯睁开眼睛的作家,就是背叛了自己的职业”的观点,艾拉明确表态:“我不同意这个说法。我安安静静地闭上眼睛,不认为自己背叛了自己的职业。我不明白,为什么文学家一定要对周围的社会政治现实做出承诺呢?为什么?为什么呢?可能是为了拿到文学奖吧。国内有些朋友总是劝我,稍稍努力一下,争取拿诺贝尔文学奖。这个‘稍稍努力一下’,就是要我开口谈谈人权,谈谈民主。我可不想说这个。我宁肯生活在象牙塔里,跟自己的图书、诗歌和艺术在一起。我认为我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对身边发生的一切当然感兴趣,但感兴趣的方式非常普通。我生来如此,有些东西我就是不感兴趣。很多人喜欢政治和足球,我不喜欢。我喜欢的东西,几乎没人喜欢,这不是我的过错。喜欢和不喜欢,互相弥补而已。”艾拉对精神自由的追求表现在方方面面。在阿根廷,公民投票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艾拉却不在乎;他也去投票站,但是投弃权票,因为他不相信候选人的口头承诺。但是,在他热爱的文学艺术领域,他却是忠贞不渝的。年轻时他也很喜欢美术,但是开始写作之后,他就下决心要写出好作品来。他坚信写作这个行当全靠时间和实践,创作的道路只能自己走,别人的建议只是参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方式,如果只是按照别人的方式写作,往往有害无益。他这样说,是有他自己的理论基础的。他说:“社会得以幸存,是因为有误会。以文学为例,作家写的东西,他心里明明白白,到了读者手里却产生了误会,难以被人理解。文学的宝贵之处就在这里,因为简单的理解可能就是传达一个信息(今天有雨,明天放晴),而文学远远超出了传达信息的功能,这超出的部分就在作家的明明白白和读者的误会之间。我经常想到我自己就是个读者,这个读者身份让我严格控制自己写的东西。”
艾拉的作品日渐受到欧美各国评论界和读书人的关注。墨西哥大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生前曾经预言:2020年艾拉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近几年来,在入选诺贝尔文学奖的外围名单中,艾拉的声望也逐渐提升,阿根廷国内很多人也希望除球星梅西之外,再来一个文学明星。对此,艾拉的态度是:“对我来说,这毫无意义,一旦获得了如此重要的文学奖项,就会变成公众人物,这可是个大麻烦,因为会失去眼下默默无闻的地位;那样一来,如果出门骑自行车,就会有人指指点点……不不不,太可怕了。我还是尽量保持现在的状态吧,我连电视都还没上过呢。不是因为我犯了法或者干了坏事要隐姓埋名,而是我想继续低调地做好事呀。”
“继续做好事”包括写散文。2017年11月19日,文学评论家霍尔赫·卡里翁发表了《塞萨尔·艾拉:优秀的小说家还是杰出的散文家?》一文。他介绍说:“塞萨尔·艾拉有一本散文集,其中有许多精彩段落,比如他说‘要写出好文章,是可以学习的;但是,下决心写作绝非易事,因为写作拼的是生命’。这类关于写作和艺术的看法收在他的散文集《各种思想的延续》中,多数文章都谈及当代文艺问题。他坚决捍卫浸透作家每个细胞的纯文学,态度绝对是浪漫主义的。我们很容易在艾拉身上看到后现代主义和新先锋派文学的影子,但是他还有少见的浪漫主义的一面。他的散文的确反映出他是个浪漫主义作家,很像是墨西哥大作家、伟大诗人帕斯在《污泥的儿女们》中刻画出的浪漫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延续者的形象。近年来,他的散文创作转向论述他的创作经验和小说叙事理论,集中收在《各种思想的延续》、《论当代艺术》和《论遁词》中。”这篇文章的最后,作者得出如下结论:“艾拉的散文篇篇优秀,而小说则参差不齐,原因是小说是他创作的实验室,有探索的性质,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具有随机性。而他的散文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是反思创作经验教训的结果,针对性很强,篇篇打中靶心。因此,他的散文胜过小说。”看来还需要把他精彩的散文引进到我国来啊。
最后,我从译者的角度说三句话:一是要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二是理解艾拉,尊重艾拉;三是是否借鉴艾拉,应该根据每人的实际情况而定,何况借鉴终归是借鉴,没人能代替自己的双脚走路。
赵德明
2018年6月25日于观澜墅
女俘爱玛
黎明时分,一行旅人缓缓地踏上征程,开路的士兵们骑在马上摇来晃去,半梦半醒之间,满嘴都是酸臭的口水。根据节气的变化,士兵们被迫日复一日地早起几分钟,因此他们要在马背上睡好几里地,直到太阳升起才能醒来。马儿们像是着了魔,或者是吓傻了,因为马蹄踏在平原上的响声显得异常凄凉,黑漆漆的大地与清澈深邃的天空形成反差,更加让人恐怖。它们觉得天亮得太快了,根本不给黑夜散去的时间。
没有刀鞘的军刀挂在腰间,呢子军服是手不太巧的工人裁制的;光秃秃的脑壳上,过于宽大的军帽让士兵看起来像是顽童。抽烟的士兵不比别人清醒多少;嘴上叼着烟卷,用力吐出烟圈,脸上都带着蒙的睡意。烟圈在习习的微风中飘散。鸟群不声不响地在灰色光芒的辐射下仓皇散去。万籁俱寂。偶尔从远方传来一声凤头麦鸡的尖叫声让寂静更显静寂;抑或是坐骑一声声重重的喘息带出刺耳的呼气声让这一切显得格外寂寥。只有主人的昏昏欲睡妨碍了马儿驰骋,还有黑暗的大地让马儿实在感到恐惧。但是,没有任何动物从暗处蹿出,除去一只夜间活动的野兔从草地上匆匆跑过,或者是一只有六对翅膀的蛾子飞过。
反之,公牛们,这些短腿的牲口,曙光让它们显得像是在一片沼泽中扭动前行的毛毛虫,百分之百保持沉默,没人听见它们发出哼声。只有咕咕的水声从牛肚子里传出来,因为它们每日要喝下几百公升的水;水喝多了,居然有醉酒一般的效果。每辆大车由四对公牛牵引,看起来大得像房屋。牵引力很大,行动起来还算轻巧,但是速度太慢。田野上没有车祸发生,有利于前进;尤其是红木车轮直径很大,轴心上有个金属空心球,人们每天两次给轴心灌满蜂蜜色的油脂。前头几辆大车有篷子,里面装满了木箱,所有的木箱都是敞开的;一群形形色色的男女挤在木箱里,有的打盹,有的厌烦地动一动戴着镣铐的四肢,看一看寂寥、遥远的地平线。
但是,棕褐色的光线并没有无休止地增强下去。片刻之后,光线开始减弱,仿佛白天向永不疲倦的黑夜低下了头。似乎为了完成这幅图画,黑暗的天空突然下起雨来。士兵们纷纷拿起卷放在马鞍上的斗篷披到身上,动作表情依然昏昏欲睡;突然到来的雨打湿了双手,雨丝落在马鬃上产生刺鼻的气味,这些都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时不时有人抬头仰望天空,迎接雨滴,洗一洗那张死气沉沉的面孔。没人说话。并非所有的人都睁开了眼睛。天空慢慢放晴了。乌云开始变成了白云。没有一丝风,让这次旅行的场面显得不那么真实。
三四个小时过后,阵雨像开始那样突然结束了,给地面蒙上一层反光,变成了另外一片天空,这让胆小的马儿感到害怕。这一行人后面走着一群马,有两百多匹,是用来替补的,体瘦,头大,有表现力,眼神沉闷。牺牲掉一些骑过的马是必需的,这样的做法也会继续下去,因此那些殿后的马匹都会派上用场。它们走起路来惶惶然,几乎是一群瞎马;一次小小的磕磕绊绊,或者是小虫无害的叮咬,都足以让它们变成废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它们就会被人们吃掉——这是一种充满诗意的公正做法。
阿根廷潘帕斯大草原的形状一成不变。整整一个上午,他们仅偏离了向导标定的直线几百米之遥,这都是为了避免出事故。他们必须躲开地面上凹陷的沟壑,天晓得这些是古代什么时候发生的地质运动造成的;还要躲开刚刚被雨水冲刷出来的褐色石灰坡,坡上有玛瑙一样闪光的洞穴,里面能藏杂物。土坡的边缘处悬挂着巨大的长寿花茎,已然干瘪;一只孤独的燕雀用力地扇动着翅膀,抖落羽毛上的水珠。行至路的尽头,士兵们似乎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醒了过来。有个大兵,满脸络腮胡子,邋里邋遢地跑到中尉面前,请示允许他去打土拨鼠,弄些午饭吃吃。中尉只是耸了耸肩膀,毫不掩饰他的态度——无所谓的,想干什么就去干吧。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呐喊声,十几名士兵跑离了队伍,向着深谷奔去。大兵们突然的奔跑让坐骑们感到恐惧,它们漫无目的地蹬蹄亮掌,滑稽地模仿大兵们的奔跑动作,不时晃动着马头,眼里充盈着带血丝的泪水。但是,随着马儿们的远去,它们还不知道,人们的打猎是在徒步中进行的。
这是一种灵活而独特的猎捕行动,与猎场上经久的单调氛围形成了强烈反差。一名士兵凑到洞口,发出一声惊叫。本来这个钟点土拨鼠们都在熟睡,受到惊吓冷不丁地窜到洞外,但随即被杀死。士兵们必须双手齐下,他们一手执马刀,另一手攥着匕首。逃出谷底的土拨鼠数量庞大,一旦跑到洞外,更难捕杀,如果两只土拨鼠同时跃出洞口,就有可能逃跑成功。即便如此,它们只要爬上土坡,就会立刻被刀劈砍,钉死在白石灰的坡上。士兵们奔来跑去,汗流浃背,对着大个头的白色土拨鼠肆意挥刀屠戮,其中还有些带着幼崽,它们在母鼠的残躯边上饮血。士兵们满意地发现土拨鼠肥硕多肉,最长最大的家伙有一米多。有只土拨鼠滑落到了马蹄子中间,引起马儿们的慌乱,本来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之气早就让它们害怕了。一直跟在这队人马后边的是一大群野狗,情绪郁闷地狂吠着,简直就像是鬼哭狼嚎。野狗群只敢咬受伤的土拨鼠,有些野狗企图偷偷叼走猎物,立刻便遭到士兵们刀砍斧剁,被弄个半死。等到最后一只土拨鼠被扔进了血水中,士兵们就把它们的尾巴捆到一起拴上。上马前,他们仍在四处寻找幼鼠崽,那个季节的鼠崽还没人拳头大。士兵们并不砍死幼崽,而是在它们柔软的肚皮上用刀尖扎个窟窿,嘴巴贴上去,狠命地一嘬,幼崽白色温热的内脏就像鲜血配上牛奶一样被一股脑地吸入口中。被掏空了身体的幼崽此刻只剩下空瘪了的皮囊,破布一样被丢弃到野狗面前,狗群只能认命,心有不甘地啃咬着鼠皮和鼠头。
在这期间,大队人马走出了两里地。午后天空开始飘起小雨,中尉于是下令:停止前进!就地吃午饭。
大车一侧,士兵们将油毡纸围成半圆形,用以保护篝火堆。在犯人们轻蔑目光的注视下,士兵们以惊人的熟练手法剥掉土拨鼠的毛皮,然后用烤肉铁叉穿起来,放到火上炙烤几分钟,烤好的鼠肉像鱼肉一样白嫩,但味道偏酸。
旅途中的食物是牛肉干和饼干,士兵和囚犯吃的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囚犯食物的数量只有士兵的一半。囚犯也没有理由抱怨,他们毕竟不消耗什么能量,因为始终挤在大车上睡觉。至于军官么,定量都没什么不同,但就餐时一定会配有糕点、水果和烧酒,有时则仅限于喝酒。常规中唯一的变化通常发生在路上,倘若途中遇到一群美洲鸵鸟或者石鸡或是鹌鹑、野兔什么的,中尉就会用准确的枪法终结这些奔跑中的动物。
烧水煮马黛茶的同时,三名助手切开片状牛肉干,随即按照大车的排序分发下去。囚犯们体弱、麻木的状态严重到了不思饮食的地步,不止一个人需要用拳头强迫他们摊开手掌吞下饼干,并喝下另外一名士兵送来的热马黛茶。
四名军官在随意丢弃在地面的高背马鞍上坐下来,对飘落的雨丝漠不关心,望着虚空中的眼神既显愚蠢又像心存不良。几个月下来,他们早就不再关心那群沉默的囚徒的生与死了,而囚徒们能否活下去完全要取决于这四人的意愿。这四名军官感觉自己就像是自由旋转的行星,在酒精的海洋里发呆,不再有时空的概念。军曹有十二名,但常被降级使用,有时没有任何理由就宣布决定。总而言之,军官与普通士兵混在一起,毫无军纪可言。除了中尉,没人遵守军人风纪,就连中尉本人也认为军风是无意义的古老风气。军人就是野蛮人,他们越是往南就越要野蛮。在18世纪的阿根廷,荒原是法外之地,人们都失去了理性。
在这支队伍中,中尉是最高权威,但是孤立无援。他还年轻,看上去有三十五岁的模样,在边境地区已经生活了至少十年。从布宜诺斯艾利斯转运囚犯的差事,他已经跑了很多趟,每次往返都要消耗一年的时间。他双手白净、绵软——只有到了夜间才摘去手套,头发油黑锃亮,由于髋骨较大,与瘦弱的四肢不相协调,走起路来显得笨拙、不利落,让人看着别扭;相反地,在马上他是个优秀的骑手,是唯一使用英式皮质马鞍的人。
最服从他命令的是位一头灰白长发的老人,他军服不整,一副邋遢相。另外还有两个人算比较听话,都是军曹,像印第安人,不爱说话。中尉拧开军用水壶的盖子,喝了一口烧酒。其余的人也都机械地模仿他的动作。这种饮料让他们觉得是上天的恩赐。小雨下个不停,这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状态。从远方漆黑的地平线上传来一阵阵惊雷声。中尉掏出怀表,像是变傻了一般研究起时间来:啊,是两点钟啊。
终于,副官给他们送来一只烤土拨鼠和一袋饼干。他们喝酒厉害,吃得倒不多。整个午饭期间,大家一句话都没说。中尉不吃烤肉,送上土拨鼠时,他也毫无表情,一味地吸着烟。他是那样漫不经心,雨水淋熄了他嘴上的烟卷,白糟蹋了;他扔掉这支,再拿起一支,仍然不加以保护。中尉时时刻刻都在喝酒,直到把军用酒壶里的喝光,一个上午他要给酒壶添两次。眼下,他吩咐手下一名军曹再次添酒,刚接到酒壶,他就痛饮了一口。他的态度起码是前后一致的。
“那个法国人呢?”突然,中尉嗓音混浊地发问。
这个问题此刻听起来显得特别突兀。手下人迟疑了片刻才明白中尉的话,他们先是瞅了瞅湿漉漉的草地和地上土拨鼠蓝色的骨头,有个人的目光落在中尉带着泥巴的军靴上。随后他们才看看四周。这一排停下来的大车队长达数百米,四周一片寂静,人们的动作都是慢腾腾的。
“可能在那边吧。”年老的那位军曹用下巴颏指指睡意蒙眬的马群。
老人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中尉命人即刻去找,尽管这一切似乎显得毫无用处。有人在一匹马旁边找到了那个法国人,后者正在用土拨鼠皮给马鞍做垫子。由于土拨鼠的毛皮没有鞣制过,两天后就会污染马鞍,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长久都不会散去,还会弄脏马匹,也许是他不明其理。
法国人极力向军曹解释他不饿,但稍稍犹豫了片刻,他就跟着军曹走了。他一路在想,中尉可能有话对自己说。他不想惹他们生气,虽说他很厌烦但又不得不加入这支队伍。吃午饭休息的时间里,他感到难以言说的忧伤。整整一天的雨几乎让这一切变得无法忍受。
中尉只是邀请法国人品尝烤肉。法国人极力压抑着心中不满的情绪。他用两个手指头夹起一小块被雨水冲刷得雪白的鼠腿肉,咬了一口。还不算太难吃,跟他事先想的不一样。那味道有点像鹿肉或者是野鸡肉。他尽量不去想周围人投来的迟疑目光,继续吃着,时不时喝上一口酒,吃掉了四分之一。
然而,十分钟还不到,他就在最不堪忍受的眩晕中,哇哇地呕吐起来。他脸色煞白,等到胃里都吐空了,才闭着眼向前走了几步。随后,法国人又努力地嚼了一口硬饼干,也是被雨水打湿了的,他有意识地多咀嚼了一番。但是即便如此,他仍然感到恶心,因此放弃了继续吃下去的打算。
他是工程师,受聘于中央政府,来到边境地区做专门的工程项目;上岸后没几天,他找了个机会跟随一伙囚犯出发,也到边境地区来了。面对自然环境的突变和荒漠的艰苦条件,他难免感到惊慌失措。他既不会说西班牙语,也听不懂。这里的人让他感觉像是野兽,这里的社会没有人道可言。他的体态瘦弱矮小,大约三十五岁;脑袋特别大,留着中东亚述人的大胡子,正是时下流行的样子。他身穿蓝色制服,与另外一件灰色制服换着穿,外衣总是一件纽扣一直扣到颈部的夹克衫。寒风吹红了他的面孔和双手,旅途中的景物让他那蓝色的眼睛感到茫然而不知所措。他戴上绿色眼镜以保护眼睛,试图抵挡大平原上可怕的光线,尽管如此,他还总是在流泪。今天上午,他穿了一件防雨披风,但又太过沉重让他不停地出汗,每过一阵就要用手帕擦脸,悄悄抹干胡须上的水滴。
等到他感觉可以重新控制自己的情绪,能够再次讲话时,他对中尉说:“我觉得不该吃这种动物。”
“我也这么认为。”中尉语带讥讽地答道。
“我吐了个干干净净。”
“我发现了。士兵们都吃生肉的啊。”
法国人杜瓦尔不由得露出厌恶的表情,这让中尉轻蔑地哈哈大笑。
“恐怕您不得不接受山鸡和草原水鸡的味道了。”
中尉说的山鸡,让他感到情绪低落。在草原上能找到的食物以及供应的军粮中,山鸡是他胃里唯一可以接受的食物,前提是要烧烤得当;但是,由于他缺少捕猎的灵巧技能,吃鸡这件事就得取决于高乔人的心情了。有时候这些本地人漠不关心地高抬贵手,让大群山鸡飞过来,因为在高乔人眼里山鸡是下等菜,当然了,抓鸡拔毛的活儿也没什么吸引力。这样一来,吃饼干的日子就日复一日,甚至是周复一周了(他一闻到牛肉干就恶心,还有就是马黛茶,真是可怕,喝过之后总是让他腹痛不已,催人尿急,真是苦不堪言啊)。
他在中尉身边坐下来,尽管对中尉极其反感,但中尉是唯一会说法语的人,他恐怕要过很长时间才能用西班牙语讲话。他觉得越来越不自信,感到难以掌握这门外语,因为在他周围都是嘟嘟囔囔说话的野蛮人,他孤独一人,很少能有机会学到地道的西班牙语。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边疆地区的人们说的都是半印第安方言半西班牙语的洋泾浜,要学说这种话他就要一切重新开始。
过了一阵,中尉面带没有什么恶意的笑容,故作冷淡地告诉他一个消息,让他吓了一跳:“今天晚上咱们会开进阿苏尔,您有可能会吃顿饱饭了。”
“什么?今天晚上会开进阿苏尔?”法国人杜瓦尔结结巴巴地问道,他再一次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对这次出差的距离是多么无知。
阿苏尔要塞是此次旅行的最后一站。虽然几个星期以来,他一直都盼着到达要塞,但只有现在才知道他们距离阿苏尔已经近在咫尺了。其他几位军官仍然心不在焉,好像没有听到这段法语对话。他等着下文,中尉却不再说话了。
“大约几点钟到啊?”
中尉耸了耸肩膀,啐了口痰。他掏出烟盒,拿出细细的纸烟,邀请法国人抽,但是并不看法国人的眼睛(从来不看)。杜瓦尔透过雨中消散的烟气,真诚而好奇地观察中尉的表情。出发前,有人告诉杜瓦尔,中尉名叫拉瓦耶,出身于大庄园主的富豪之家,在英法学校念过书。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信息并没有让他对中尉的真实品性有所准备——拉瓦耶痴迷于无以计数的野蛮形式。中尉身上那股以野蛮为乐的劲头,连最原始的士兵也不能比,甚至胜过那些已处于非人状态的囚犯。从一开始,杜瓦尔就觉察到中尉心里有种病态的混乱,他对大自然根本不感兴趣:不去区分这鸟那禽,什么田鼠、野兔,什么三叶草、马鞭草之类,他总是带着一种具有痴呆特征的迷糊、一种逆反扭曲的怪癖,这让被迫同行的人倍感恐惧,虽说中尉错误的回答也许不过是他怪异幽默感的表现而已。
杜瓦尔继续抽着烟,喝着酒,不再注意中尉。灰色的天空已经发白;地平线上可以看到斜斜的云带穿过天边,那是阳光发射出的金黄色,抑或是雨后的初霁。士兵们正打着盹,已然是疲惫不堪。杜瓦尔沿着大车队前行,努力克服因为拉肚子而带来的体力衰弱。每到一站地,他都感觉有必要尽可能多地走动,哪怕随着时间的推移,疲乏感日甚一日,最终深入骨髓。唯有通过走路,他才能驱散因长期与马匹接触而产生的阴郁感。这里的马匹与他在欧洲时骑过的马大不相同,一瞬间让他怀疑它们是否属于同一物种。本地土生的马匹,在动物世界里,是一种荒唐、不完美的存在。这一路上让杜瓦尔感到惊奇的事情很多,马匹是最大的一件。他已经是第三次换马了,换掉了垂死挣扎的坐骑(有一匹马就倒在他的胯下,是被一只跃起的小昆虫吓死的);接替它的同样胆小如鼠,都是内脏和毛皮扭曲变形、鬃毛枯干的畜生,仅仅因为恐惧才得以拼凑起来。眼下,他尽可能离马群远一些,不断看看马靴,看看草丛。公牛让他感觉尚能忍受,虽说长得也是一副魔鬼模样,体态实在是肥硕,像个圆筒,牛头很小,像毒蛇脑袋。
当然了,如果一路同行的人们比较让人放心,那么他或许乐意忍受美洲新大陆上这些稀奇古怪的人和物……他悄悄瞥了一眼那些囚犯,心想他们是如何忍受这种被限制了行动自由的处境的呢?哪怕是稍微这么想想,他双腿都不由得要打战了。刚刚过去半个小时,天色就大亮了,囚犯们在严格的监视下,被松开了脚镣,允许下车,但是大多数人宁愿待在车上。令人惊奇的是,在长达几个星期静止不动、拥挤成团、几乎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囚犯们居然还活着。他感到很纳闷:既然囚犯们几乎无法生存,那为什么军方还有兴趣如此大费周章地要把他们转运到军事要塞里去呢?当然了,他并不知道在那天涯海角处的人究竟在干些什么。另一方面,这些不幸的人们,如果生存条件差,反抗力就会增加。据中尉说,暴动时常发生,这就是为什么对囚犯的控制一刻也不能放松;而且越是深入外省,控制的力度就要越发严格。
杜瓦尔一直不靠近大车队,今天大车上散发出来的冲天臭气令人难以忍受,仿佛是雨水将最可怕的恶臭从囚犯受伤的身体和常年不换的床铺底层释放出来了。虽说如此,他们仍然或者睡觉,或者用麻木不仁的眼神望着天空。忽然,有个女子声音嘶哑地向杜瓦尔要烟抽。杜瓦尔吓了一跳,装作没听见,慌乱中,他把正在吸着的烟头丢进了水坑里。那几名军官夜间常常把几个女子拉到一旁,给她们送去礼物。在离开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遇上第一条小溪流时,军官们命令犯人下水洗澡,剃成光头;但至此之后,保持卫生的措施就极为有限了。他杜瓦尔当然不会与犯人有任何接触。大车上,男女性交时时发生;如同旅途中诸多事情一样,许可与禁止似乎处于摇摆不定之间。前不久,一起特别残酷的事件充分体现了这种律令的模糊性。光天化日之下,一名男囚犯动静很大地在大车上与某个女囚性交,丝毫不加以遮掩,此情此景并无特别之处,也不比别的场景更令人不快;唯一让他吃惊的是某些人居然还保存了必要的能量和体力。杜瓦尔当时就在附近行进,他不愿斜视,就在他催马快行之际,他看见了中尉青紫、红肿的面孔从他身边闪过,纵马向大车方向去了。很显然,这一天中尉情绪不好,即便如此,他依然冷漠行事;假使那个倒霉鬼有机会做同样的事,他也会这样冷漠的。中尉从英式马鞍上一猫腰,一把揪住那男犯的头发,狠命一拉,男人就脱离了与女性的连接,一下子被扔到了大车外面;那犯人头朝下挂在了车外,干瘦的脚踝上戴着镣铐。杜瓦尔本来以为如此野蛮的惩罚就可以到此为止了,但他惊讶地看到中尉马刀一挥砍掉了那人的生殖器。那犯人即刻昏死在了血泊之中。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最后咽了气。三天之后,拉瓦耶才同意处理掉尸体(用斧子砍下大腿),因为腐肉的气息让整个队伍都难以呼吸。
有个走在队伍前面的向导,举手指着远方露头的阿苏尔居民点时,太阳就要落山了。杜瓦尔尽管身心疲惫,面对落日黄昏,却附和着马蹄声声,即兴赋诗一首。他一面用悦耳动听的母语重复诗句,一面心想(一个多月以来,每天面对黄昏时分都在想)天空颜色的变化,云彩的变化多端,比如说在六点和八点的时候,只要作家严格遵守现实主义的手法,这番景象完全可以用作长篇小说的素材;这样的小说描写云彩变化、潮起潮落,肯定是对生活琐事的颂扬。为什么不会呢?因为这会是一个特别愚蠢的英雄传奇,人们以老成的心态接受它,或者无论怎样,在作家写完传奇时,人们会以这样的心态接受的。每到黄昏时,他就特别热情地关注着日常琐碎的混沌现象,并且浮想联翩。小时候,他就如饥似渴地读小说,他所喜爱的故事都是在异国他乡的历险记,如今他自己就身处在这样一个蛮荒的舞台上。他发现历险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每天都在准确地重复前一天的经历。他常想:“历险啊,历险,就是要冒着厌倦无聊之险。”
虽然杜瓦尔视力很好,却是唯一一个什么也没看到的人。向导指示的方向恰恰是太阳落山之地,夕阳让他感到特别眼花。但是,两个小时之后,拉瓦耶中尉下令停止前进,这时杜瓦尔远远看到了似乎一望无边的地方有一排排草房。他问拉瓦耶中尉,地平线边际处露出的奇形怪状是什么。
中尉回答说:“是要塞。”
“可是,要塞应该很大啊!”
“不大。这里没有大小的概念。”
接着,中尉邀请他在阿苏尔共进晚餐。虽然中尉突然如此彬彬有礼让他惊讶,但他还是很高兴地接受了邀请。他等着中尉下令安营扎寨和布置哨兵轮岗事宜,中尉显然是颇不耐烦地一一履行着这些职责。之后,趁着暮色,二人单独骑马走了。
可以说那个时候的阿苏尔是典型的荒漠中的定居点,那里的白人不过四百余人,几乎全部是被征集到这座要塞里来的;还有五六千温顺的什么活儿都做的印第安人,而主子们则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整天做着发财梦或打胜仗的白日梦。土著的帐篷分散在一条向南流淌的灰色河流的分支小溪边上;白人不喝这河水,说是有股子咸味,因此他们解渴的方式就是饮用红酒和白酒,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居民点的中心位置建起了要塞,起初是在四个街角用树干搭建起瞭望台,外墙是方形木栅栏,如今因为内部需要越来越多的仆役,就无节制地向四面八方辐射伸展。这里现在的面貌很像《圣经》里提到的巴别塔,或者说更像一个拼凑起来的积木城市,里面有挂靠在大墙上的茅屋,有搭建在高处的蜂窝状的房屋,有桥梁,有悬空通道,孩子们在上面玩耍,妇女们拉起绳子晾晒衣裳。
杜瓦尔的视线离开那些神奇的建筑物,这才意识到他和中尉正在穿过印第安人居住的贫民窟,很多土著安详平和地席地而坐,指间夹着香烟,面对两名路过的陌生外来人,表现得相当漠然。杜瓦尔是第一次见到印第安人,很想仔细地观察一番,但是中尉像流星一样快速掠过,而他也不想落在后面。
要塞没有大门。他们穿过一座棚屋组成的迷宫才到达要塞司令部,那是一座石头砌成的建筑物,有两个对称的侧翼,非常之雄伟。一个站在大门口的印第安人负责看管二人的坐骑,显然这两匹马让印第安人有了好感。拉瓦耶掸去军服上的尘土,摘掉手套,口气傲慢地命令一名少尉去通报上校:他们到了。过来一位中尉,他与中尉互行军礼之后,领着拉瓦耶和杜瓦尔穿过长廊,来到一间近乎黑暗的前厅,请二人稍等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