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不该说的,可是……好像是上校担心敌人袭击吧。”
“袭击?”
“是啊,袭击!”
女邻居夸张地打了个吃惊的手势。
“这事怎么能事先知道呢?除非是猜出来的。”
大兵冷冷地瞅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她回自家茅舍去了,一路上嘟嘟囔囔,雨伞都忘记拿走了。爱玛则有些慌乱。大兵透过香烟看了看爱玛。
“我们这些女人也必须躲到要塞里去吗?”
“听上校的命令吧!谁知道呢!或许印第安人离这里还远。”
大兵丢掉烟头,朝着街道最后几间茅舍跑去。
爱玛处理掉为小姑娘们搭建的帐篷,并委托她们,如果有了新消息,请她们来通知一下。士兵的通知把整个村庄都动员起来了。睡意蒙眬、眼睛肿胀的士兵们,边穿衣服边跑出茅舍,备鞍上马。爱玛怀里抱着孩子,加入到一群邻居们中间。这是她来到这里后第一次紧急集合。按照从前的规矩,印第安人夏季不来袭击,这一次他们或许是想要掠夺财物来庆祝秋天的到来。几个妇女说,从前她们被困在要塞里好几个星期,这个说法让爱玛讨厌,如今她已经习惯了四处走动。
很快她们就推测不出什么新鲜内容,大家就解散了。蒙蒙细雨又下起来了。爱玛跟着一位女邻居去喝咖啡,这位女邻居是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混血儿,有三个孩子并即将再次分娩。
爱玛问:“什么时候生啊?”
“就在这几天吧。随时都有可能。”
“要是让咱们去要塞,那可太不方便了。”
她无奈地耸耸肩膀。
“反正都一样。再说了,我觉得这就是个什么把戏。天晓得埃斯比纳手里有什么筹码,不过我敢肯定印第安人跟这事儿没什么关系。”
女邻居的茅舍内部有些奇怪,小椅子是红色的,一个蓝色花盆里种着菖蒲,还有一排制成标本的苍鹭。她俩在聊天和抽烟中度过了一个上午。与此同时,弗朗西斯科在跟女主人的孩子们玩耍。快到中午时分,有个印第安小姑娘来找爱玛,说印第安蛮族出现在了远处的小河对面。她俩立刻出门,与大队妇女汇合在一起,奔向小山。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上校居然没有下令让居民躲进要塞避难。人们推测战斗可能会在平原上打响。
“如果挡不住印第安人呢?”
从各方面来说,人们都觉得此事蹊跷,不像是真的。
到了山顶上之后,只有视力极好的人才可以辨别出地平线上,在雨后的迷雾下,那蛮族先锋部队蝗虫般的身影。在要塞的塔楼上,军官们手持望远镜站成一排,间或有太阳的反光在镜片上飞舞,在人群中闪烁,像蛾子一样。孩子们照常嬉戏、玩耍,十分兴奋,尽管母亲们一再嘱咐,他们还是四处乱跑。
先锋部队的身影快速变大。有传闻说,上校已经建议双方派遣使者会晤。无论消息是真是假,大家都相信可能会讲和而不是开战。先锋部队停止前进,少数几个人犹豫不决地向前又走了几步。
要塞的大门开了。上校亲自带着卫队出来了。人们近距离亲眼看到上校的机会寥寥无几,因为他基本都待在要塞里。上校身材高大魁梧,留着灰色大胡子,与黑皮肤相比,胡须显白。他身穿军礼服,骑着一匹浅黄色的高头大马,去迎接印第安蛮族;后者来自小河的另一侧,脸上涂了红色和金色,脚上和踝骨涂了蓝色。上校的随从请上校从石滩上涉水渡河。
双方停止前进,间隔只有几米之遥。埃斯比纳上校开口说话。虽说他声音洪亮,站在小山上的人们却听不清楚。印第安人斜眼看着地面,干咳几声,吐出几组音节,算是回答。双方讨论了好久。人们始终十分好奇。
爱玛转身看着要塞。塔楼上出现了军官太太们,她们像蚕蛹一样裹着绫罗绸缎,脸上化了妆,像是挂了条彩虹。她们平时很少露面,只是偶尔乘着车窗封闭的马车去树林里玩。
双方的谈判陷入僵局。人们保持沉默,马儿原地踏步。终于,上校给副官下达一道命令,后者跨马飞奔,回要塞去了。还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一切早已准备停当),副官回来了,这一次不再是飞奔,而是慢悠悠地走着,四周静得出奇,可以听见蟋蟀的叫声。副官身后跟着一辆体积很大的牛车(由两头牛牵引),车上的东西有帆布遮盖,摇来晃去,仿佛要倒塌。在场的所有观众都确信这是一场表演。那东西大概是一笔赎金,用这笔钱请印第安人停止预谋的攻击。车子过河时,副官请围观的人们帮忙推车,这些好奇的人们设法偷偷窥探了车上的东西。很快传言就四散开来:是钱,是钞票,是大捆的钞票。很多人不敢相信,这笔钱的数量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到了交接的时候,人们相信了。一个印第安人掀起帆布一角,用长矛尖挑动钞票,然后二话不说,他跳上牛车驾驶的座位,一路渐行渐远。上校像闪电一样快速回到要塞里,大门立刻关闭,一切就这么结束了。笑声随之响起。
爱玛来到河边,她急于听到印第安人的议论。一群年轻人正围成一圈在喝酒,她在旁边找了个位子坐下。
有个人用嘲笑的口气说:“我想上校找到了一套避免开战的最简单的办法。不知道为什么从前就没人想到呢!”
有人回答说:“也许算不得什么新办法,大概是过去也没干过其他什么事吧。抛开那些有的没的,到底不过是不停地送钱罢了,送的钱越多越好。唯一的变化只是支付方式和信用而已。”
另外一个人说:“再说了,从来就没打过仗,证据就是人家总能终止开战。”
大家都表示同意。
“不可能开战,所以掏钱总是没有用处的。或者确切地说,送钱是假的,就像这次一样。”
有个人说,送钱不是假的,因为看见钞票了,非常真实。
前面说过话的那人哈哈大笑。
“真钱!可笑!钱不过是偶然的造物,之所以被选中只是因为能帮人有效消磨时光罢了。那些钞票是上校命人印刷的,只要他想用,就可以流通起来,是用法国工程师制造出来的新印刷机印出来的。”他停下来想了想,又补充说:“我敢打赌,这一切早就是事先精心策划好了的。”
爱玛问:“上演一场这样幼稚的喜剧,有什么目的吗?”
“目的是让钞票放开来流通,否则的话,分发起来就太麻烦了。这是立个先例。从今往后,估计一切冲突都会这么处理了:上演一场讹诈喜剧。算是种新模式吧。如果能在所有部落里进行外部货币流通,每周得投放几吨的钞票。”
大家都钦佩上校的勇气,不过一个印第安妇女表达了疑虑。
“眼下,这些钞票会落到一两个酋长的手里,比如卡福尔酋长……”
“都一样啦。无论是卡福尔还是哪位酋长,钞票若是不分发下去,是没有用处的。至少要分发到一定程度,才能营造所谓的‘钞票气候’。”
“假如酋长们决定只在他们自己之间用这些钞票,来做政治交易,怎么办?”
“这就是上校要承担的风险了。但我认为不大可能,这些钞票迟早会从富人手里流通到穷人手中的。”
另外一个印第安人一直在静听,这时摇了摇头。
“我倒不是很确定。一开始,牛车上的全部钞票只能去一个目的地——赌桌。他们一拿到钱就上赌桌,用不了几个钟头就会输光的。”
“这事对他们来说,也许并不容易。咱们不知道这些钞票的面值是多少。也许整个沙漠地区也没人能拿出赌本来支付一次赌注。再说了,赌博仅仅是货币流通的润滑剂。可以这么说,赌博本身就是一种流通,是快速流通。”
另一位则不同意:“流通必须是连贯的,而从本质上来说,赌博时的财富易手是在不停中断的。”
另一个人说:“赌徒们经常是输得精光,因此会有钞票集中到某处的事发生,哪怕结果是负面的。赌博可不是分散财富的好办法。”
有人回答道:“从史前开始,蛮族王国的金融基础就建立在赌博上,这个金融体系并没有解体,说明运转得还可以。印第安人经常向他们的历史寻求宝贵的经验。”
就在人们争论期间,石滩上来了一名传令兵,是来找爱玛的,他交给她一封折叠了六次的信。贡博在信中告诉爱玛,今天夜里他不能离开军营,要到明天上午为止。她猜测丈夫在这些事情发生后,领到了一笔额外的津贴,晚上会在要塞里赌钱。
人们找不到其他可说的,就纷纷散去了。几个熟人邀请爱玛在树林里露营。她接受了,因为这一天可以走远些,太阳忧郁地躲进灰色的云层里,空气很好,令人期待。她们一行向林中的空地进发,爱玛骑在一匹大黄马上,肩上扛着儿子。一行人披着一层略呈绿色的光线,走在林间的小路上,用了三四个小时。终于,他们找到一块空地,众人下马,点火、洗澡,开始玩牌和抽烟,然后是烧烤野味、喝酒、睡觉。太阳下山时,极地鹅打架的声音把大家吵醒了。人们再次下水嬉戏,上岸猎捕山鹬和小野猪充当晚餐。夜幕降临,白昼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人们喝酒、抽烟一直到黎明,随后纷纷入睡。
天亮后,大家都回去了。爱玛回到自己的茅舍,让弗朗西斯科睡下后,她煮好咖啡。香味把女邻居吸引了过来,她俩继续就前一天发生的事做出种种推测。爱玛问起她丈夫的情况。
“昨天夜里,谁也不许离开要塞。据说,上校安排大家在印刷厂干活。”
过了一会儿,她俩聊累了,去花园看了看,雨水终于让银莲花绽放出红色和蓝色的花朵。
中午,贡博回来了,累得稀里糊涂,眼圈是黑的。他立刻上床躺下,爱玛为丈夫点烟的时候,二人聊了几句。
“上校让你们在印刷厂干活,是真的吗?”
贡博嘿嘿一笑。
“真可笑。那些机器根本不需要工人照看。”
“他们给了什么说法吗?”
“没有,为什么要给出说法呢?”
“村子里,大家议论纷纷,做种种猜测。”
“我得承认,这件事确实挺引人遐想的。”
“埃斯比纳有什么目的吗?”
“埃斯比纳不是上帝,他可没傻到只模仿纯粹的形式。他早就开始造钞票了,现在该是用钞票的时候了。可是他后退了一步,这第二步对他不合适。他只想完善钞票的流通体系。”
“这么说袭击对他有好处……”
“根本就没有什么袭击,那是几天前他跟卡福尔的侄子们商量好的骗局。”
爱玛沉思起来了。下午她跟孩子一起在花园里晒太阳。等到夜里贡博醒了以后,她又获悉一点情况:因为这个“金融解决方案”,印第安人答应赠送给上校一百只野鸡,这可是他最喜欢的美食。
果然如此。第二天,那辆大车回来了,被改装成一个大芦苇笼子,里面分成了若干层,每层又有许多小格厢,大笼子里装着一百只野鸡,个个肥硕,羽毛色彩艳丽。全体居民都跑出来看野鸡笼子进要塞的景象。随后,军官们和家属忙着在家炖鸡,在两顿晚餐中就消灭了这些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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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星期过去了,给钱的事并没有带来立竿见影的变化,也就是说不会有任何效果,因为在边境上,小小的拖延都会让任何变化的可能性消失,而常态则会延续下去。似乎送钱的情况还在发生,是给别的部落,都是在夜幕的掩护下完成的;可是包括站岗的士兵在内,没人敢肯定这事是真的。天黑以后,大家好像看到有几辆满载钞票的牛车溜进了树林。如此小心谨慎、神秘兮兮的做法营造出很有料的氛围,谁也难以抵制这种诱惑。
埃斯比纳上校认为,如同“真空”可以抽干周围的一切,那么“过分充盈的空间”也可以对准某个人或任何人释放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或者价值本身。
真空就是大自然。
但是,如何才能让世界充盈呢?所谓“充盈”,就定义而言,绝对不是“过剩”。
埃斯比纳上校的答案就是钞票和钞票的数量。的确,没有什么东西能达到充盈的状态,那是专门用来指具体事物的。过剩是货币系统的附带现象,如果没有数额巨大、难以计量的钞票,就不可能有过剩一说。
这就是神秘的印钞人的逻辑。印钞行动的结果全凭个人主观意志决定。突然,那些远方的印第安人,几乎是神话传说中的部落,卡特里尔、卡福尔古拉的臣民啦,给宾森皇帝交纳贡品的人们啦,都来到了大家日常的想象领域,因为钞票的流通把这些人吸引过来了(至少这是人们的猜想)。大家听到夜间有奥托托希苏(一种怪鸟)的鸣啭,它们的叫声提醒人们有人在从事金融活动,所有人第一次觉得这声音覆盖了梦境。上校要求给普林格莱斯要塞一个朝阳的位置(或者在月亮上能有个地方)。神话传说中的黎明可以让拥挤的空间旋转起来,直到把空间磨碎。在他这颗会发明的脑海里流淌的都是金粉。辽阔的土著帝国变成了表演艺术的同行;哪怕对最有诗歌才华的人来说,辽阔的视野也会被人类的思想改造,也会面对布满数字的彩钞焚香膜拜。因为数字的意义远远超越人性。
村庄里钞票泛滥了。士兵们的津贴成百倍地增加。埃斯比纳上校用收集印第安钱币的办法来供养自己的印刷机,印第安人则做得很绝,没有任何支持就印制钞票。
上校给英国送过去几亿新币,会是真的吗?并非不可能。既然从一开始他就认为蛮族王国是无界限的领土(就连野蛮也没有界限——他自己的行为举止就是明证),那遥远的大不列颠王国也可以包括在内了。很快,上校就命人把女王的肖像印在他的“英镑”上了。
然而,要塞和村庄的生活还是一如既往。时光就是休闲、娱乐的活动,人就是时光和美丽云层的组成部分。象耳豆树照旧在挑逗游鱼,弓箭依然射向野鸭,骨牌敲打桌面的回声依然响亮,黄昏时分,水面上依然有游泳者的仰泳身姿。
印第安人的使者来往倍加频繁。看起来,他们要和上校讨论的问题实在很多。虽然普通老百姓几乎看不到那些使者进出要塞(到要塞里面举行会谈),但不得不惊叹那些随行人员的阔绰和奢华。人们本来以为那些轻率的话已经道出了所有秘密,但如今发现这想法不对。这亲眼所见可远远超出原来的想象。上校的钞票早就到达那遥远的收款人手中;答复开始来了,一说到金钱,答复只能是阔绰的,并且有种种可能。整个实际情况,就是穷人出钱。
随着时间的推移,使者数量日益增多。随行人员决定不进要塞,而是在河边树林里等候主子们。全村的人都出来了,一大群“温顺的”印第安人也蜂拥而至,他们与这些远道而来的印第安人接触,往往长达一天一夜。在此期间,大家喝酒、抽烟,时光变得像魔术一样美好。他们互相学习,互相了解,互相模仿。起初,大家都觉得有些做作,以为没有什么重复下去的价值。但是,新鲜感吸引了他们,如同势不可当的浪潮。
常常有两三个或者更多的来自不同方向的随行人员偶然相遇。于是,在村里人怀疑目光的注视下,就发生了真正的华丽时装大比赛。村里人刚刚明白家里的生活是多么重要,印第安人就给村里人上了堂生活课——表面以外的东西,令村人大为惊讶。
特别是男子汉,从头到脚都涂上颜料,让自己的外表显得如此尊贵,身体又结实沉重,走出很远之后还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的眼睛很小,一般情况下是眯缝眼。如果有人能凑近仔细观察他们的眼睛,就会看到里面有一道黑亮的虹膜,而瞳仁则刚好相反,像雪白的钻石。他们都拔掉眼睫毛和眉毛,佩戴金手镯,宽松而又有韧性,为的是集中精力。胳臂和双腿上都缠着紧绷绷的棉布彩带,手指上戴着十几枚戒指。他们常常把戒指摘下来,就像脱手套一样,为的是投掷骰子时有特别的效果。之后,他们再一一戴上戒指,这时指头上都抹了油膏,戴戒指时看也不看上一眼。
可据他们自己说,最好的首饰是人的动作。昏昏欲睡时,黑乎乎、慢腾腾地,动作蠢笨得可爱,伸出一只完美无瑕的胳膊,像天鹅翅膀一样端起一只杯子;时不时不慌不忙地张开嘴,接过女人递来的香烟;或是在草地上,伸出粗壮的双腿,摆上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他们的动作够得上获颁最高级的文雅皇冠:每当把酒杯送到唇边时就会响起天使们的合唱声。肌肉的紧张或者松弛,血管瞬间的隆起,强劲有力的脊背抖动起来的层层波浪以及宽绰的双肩……这些动作都是丰富多彩的标志。
至于涂抹颜料,则完全不顾各种说法,也不管什么绘画方法。几百年前,印第安人就赋予简约以很高的美学价值。如今,他们模仿蝴蝶扇翅膀的动作来涂撒粉尘,或者挤压浸泡了墨汁的海绵擦抹胸膛;在如同古希腊英雄赫拉克勒斯一般强壮的身体上贴上薄纸片;一位武士的胳膊涂上蓝色,另外一位全身快速涂上色彩,颜料一干,就出现了裂纹……
很多印第安人来的时候是光头,而且涂抹了颜料,银白色的脑壳很流行。还有人留的是莫霍克头,头发上涂抹了珍贵油膏。
印第安人心里明白,自己的举动在白人妇女中会产生眼花缭乱的效果。他们用令人惊叹的礼仪变化让白人妇女心惊肉跳。当然了,他们都是底层的小臣民,因为显要人物都在上校的客厅里聚会呢。据说,显要人物的表现方式完全不同,优美高雅的程度令人难以望其项背。
拂晓时分(一般情况下是在拂晓,虽然任何时刻都有可能),用大蕉树干制成的要塞大门开了,酋长们骑在膘肥高大的马上,表情像夜游神。模糊的光线下,人人都想看看酋长们,尽管他们不在最佳的状态:脸上的涂料花了,肩膀因为疲劳塌了。纵欲狂欢耗尽了他们的全部活力,他们必须打道回府了。
这时,武士们急急忙忙离开自己的圈子,纷纷踏上马。他们的主子可不会等着。他们甚至来不及跟圈子里的人告别,有时候还会丢三落四忘了什么东西。
印第安人似乎永远处在冷静对待思绪风暴的状态中,因此很值得仔细观察他们,以便学会如何从尚未发生的动乱中恢复常态。印第安文明中的社会,处处都是智慧。你如果模仿他们,就会以为回到了起源。行为文雅属于宗教范畴,也许是神秘的。世俗社会的美学脱离了人性,有强制性。什么都是性和爱。埃斯比纳上校的理论是:银行一开户,爱情就开门。可是印第安人心无旁骛,唯一操心的是想要挂在蓝天上,就像蝙蝠那样。
凛冬将至,昼短夜长。印第安蛮族的社交活动越来越频繁了。天凉了,只想睡觉,他们喜欢不停地睡下去,宁愿天天如此。他们是过夜生活的,在冬天凄冷、清澈的夜空下,星光璀璨,他们熟悉各个星座的位置和名称,可以在翻花绳游戏中用丝线再现它们的轮廓。这是爱情的季节。印第安女子很有气派,她们佩戴项链,有时绕上一百多圈,十分华美,头发经过精心梳理,画上黑色眼影,嘴唇涂上油彩,闪亮夺目。她们全身散发出诱惑力,是一种激情和专注组合而成的气场,以至于让人很难分辨出具体的身体部位。
夏季午休时大量繁殖的四脚蛇现在开始转移,蛇卵布满了长着苔藓的石头。有些动物,轻飘飘的,伸展翅膀飞走了;另外一些动物,身体沉重,个头高大,比如大蜥蜴,泡在绿色汗水里,相当快速地向北方爬去,在穿越北方省份时晒着太阳,此后不再回来。
一天,一群灰色的小鸟歌唱着,漫天不成队列地飞翔,宣告第一场雪花的到来。第二天,人们看到草地上,树冠上,白茫茫一片;天空像一张湿纸,四面八方万籁俱寂,神奇至极。车辆在街道上留下了黑色的痕迹。孩子们举着布娃娃,快乐地疯跑和尖叫。自然风光完全改变了往日的面貌。白色衬托出妇女黑发的亮丽。猎手们涂上黑红色,在静悄悄的风景线上显得格外清晰。士兵军服上的蓝色,在雪花的映衬下一闪一闪,仿佛在可见与不可见之间犹豫不决。
当然,赏雪让休闲时光显得更长了。密林深处,有人点起了篝火让一群年轻人取暖,他们或是在玩牌,或者是倾听鸟儿的动静,或者是围抱在一起。红衣凤头鸡的歌声钻进了呼啸的风口里,它们飞向地平线。夜间可以听到水獭的偷猎声,兔子们飞跑的速度吸引了马群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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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百灵鸟从结有霜花的树篱笆上跳下来,费力地飞到屋檐下。树叶像玻璃一样脆弱,它这么一飞闹得叶子乱响,纷纷落下。冷空气把平常柔软的一切都变得僵硬,百灵鸟的舌头也未能幸免。它发出了两下长长的、含糊不清的叫声,随后试着来一声颤音,结果跑了调变成极短的音符和一声喷嚏。百灵鸟的喉咙受寒了,这种气候可不适合唱歌。从茅舍里飘出一阵微风,与树林的轻风大不一样。百灵鸟为生存而需要复杂的东西。它抖动翅膀,甩掉羽毛上的冰花。
爱玛听到了百灵鸟的叫声,她拉开一扇纸门,向外张望。刚才她在席子上打盹,身上盖着毯子。贡博天一亮就走了。吃完早饭,她又上床躺了下来。怀孕让她嗜睡,因此白天大部分时间在家打盹。摇篮里,弗朗西斯科在睡觉,身上盖着鸭绒被。她躺在床上,能从打开的窗户看到天空。一层闪亮的灰云,低低地压着大地。
大概天色尚早。肯定还会下雪的。也许那只百灵鸟会想要进来。
爱玛在半睡半醒之中听见孩子发出一声呻吟。一阵微风吹过,这在雪天很罕见,窗户纸乱颤起来,随后,一切又重归平静。
片刻之后,弗朗西斯科醒了,在房间里到处乱爬,寻找他的玻璃球。爱玛起床给儿子做早饭。她递给儿子一把铜勺,让他敲击木琴。她热好牛奶后,端来一杯,儿子举手给打翻了。他嫌自己笨拙,不耐烦了,把玻璃球扔到窗户外去了,然后放声大笑。他喝起牛奶来,表现得积极多了。母亲给儿子洗洗脸,梳梳头发。她把席子折叠起来,洗了碗、碟子、盘子,然后盯着窗外。那几个玻璃球像是飘浮在雪海上。天气虽然寒冷,银莲花依然在绽放,这几天不大正常的气候反而保护了银莲花。
雪地太白了,真的很漂亮。在紫外线的照射下,雪花熠熠生辉。
爱玛突然觉得有人在外面看她,连忙转身。由于光线刺眼,她仅仅看到了影子,可是门口肯定有人。在街道上的白雪的映衬下,显露出一个印第安人的轮廓。弗朗西斯科不再玩耍,静静地看着那人。印第安人手里有个东西,是一支笛子。
那人向屋内迈了一步,窗口的光线照亮了他。来者是个年轻人,很瘦,眼睛很小,眼梢细长,仿佛是高颧骨上的一对细缝,胳膊上涂有模模糊糊的黑色。他面无表情地望着爱玛。
爱玛转身向小灶走去。她问那人要不要喝咖啡。
他说:“当然喝。”
他坐下来,把弗朗西斯科抱在怀中。孩子的双手不停地抚摸那人优质的黑发。印第安人总是用油脂梳头,头发很有韧性,看上去就像轻柔的水流。
“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呢。”爱玛一面端着两杯咖啡,送到桌子上,一面说道。
“为什么不来?今天可是去树林看雪景的好日子。你别想关在家里!”
爱玛无奈地耸了耸肩膀。
“我整天犯困。”
“到林子里睡吧!咱俩可以待上一整天……你丈夫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
“那样的话,咱俩可以走得远些,去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去捕鱼,过上两夜。那里的雪肯定很大,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很远吗?”
那人含含糊糊地打了个手势,指了指比亚乌因科河的方向。爱玛递给他一支烟,他把弗朗西斯科放到地上,吸了几口烟。最后,他去找马,二人约定在村口见面。
爱玛给孩子穿得暖暖的,把他抱了起来。她肩上挂的柳筐里,只有很少一点东西。四周万籁俱寂,她走在雪地上,来到了小山前。没有一声鸟叫,灌木小叶子钻出雪层外,一匹马或是一只鸡的足迹不时地破坏了雪白的平面。她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人。小山前,她看见那人(他名叫曼布古玛伯罗)骑着一匹小白马来了,身后跟着一匹灰色高头大公马。爱玛不顾怀孕好几个月的身子,一个月前跟这个年轻的印第安人发生了关系。她是有一次在树林中闲逛时认识曼布古玛伯罗(以下简称曼布)的。只要丈夫站岗,她就跟曼布整日整夜地在河边消磨时光。她和他仅仅是打发日子。冬天是非常宜人的。
曼布帮助她上马,把孩子要坐的小帆布椅子挂在鞍具的一侧。上路后,马蹄踏雪的声音咯吱咯吱响个不停。三人没有直接进入树林,而是穿过一片草地。终于,曼布指指一条难以察觉的羊肠小道,他们一起走了过去。
“我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爱玛说道,同时也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知道。”
“什么也听不见啊。”
曼布掏出笛子,吹了一曲。这好像是世界上唯一的声音。爱玛摇头晃脑,闭着眼睛。一只小鸟的仓皇出逃吓到她了。
曼布说:“是水鸡。”
“很想看看是什么样子。”
立刻,树林里有了响动。
“是田鼠。”
“我以为田鼠在地下过冬呢。”
“有一种田鼠喜欢寒冷。”
他们来到河边,看见一座石桥。过河后,沿着一片开阔地继续向前。森林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
爱玛说:“一下雪好像都不一样了。”
曼布笑着说:“是不一样,因为咱们走得很远了。”
“我从来没到过这里。”
曼布指指西边。
“那边十几公里的地方有座村庄。但是咱们用不着走那么远。咱们就在我熟悉的一片林间空地上宿营。”
到了空地上,那是一片雪地,周围全是柏树,爱玛感觉这是个晶体的世界。雪地呈圆形,周围宁静的氛围里,事物似乎不会消亡,哪怕是随便说的一句话也久久还在回响。地面上有个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是只被踩扁了的鹦鹉,已经成了一张薄片,似乎有什么重物从它身上压过去了。鹦鹉在雪地上闪亮洁净的模样,她一辈子也没有见过。
小河上竖立着天然石塔,有一圈破旧台阶,塔上有平台,可以远眺美景——水流上布满了浮冰;远处是大平原,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扫清平台上的积雪之后,在无数火堆留下的痕迹中,出现了用石笔刻下的姓名首字母和图画。曼布已经弄来一把干树枝,点燃后,他说去找木柴,不过出发之前要洗个澡。
爱玛的目光追随着曼布,他害怕水中锋利的冰凌,于是走到一块突出的岩石旁,钻进水中。过了几秒钟,他浮出水面,在稍远的地方抱住一根透明的冰柱。他奋力逆水而上,游到河湾处,顺水而下,随波逐流,上岸前多次重复这样的锻炼。曼布浑身冻得发蓝,把水珠溅到母子二人身上。他紧靠火堆旁坐下,仿佛要拥抱火焰,身上的水珠开始蒸发了。爱玛拧干他的头发,挤出最后一滴水,然后编成辫子。
她说:“胳膊上的图案全部洗掉了。”
果然,胳膊上干干净净的。
“过会儿我会画上更好的。我在海边见过黑色的小莓子,能做出最好的颜料。”
他偏爱黑色,就像别人喜欢红色或金黄一样。从头到脚全染上黑色也不奇怪。
两人打开一块折叠板,开始玩骨牌。手气一如既往地发挥出强大的作用来。每掷一次骰子都会留下一个谜,有待下回分解,而下回又是一样的。这是一种连续不断、永远可以玩下去的游戏,是印第安人的最爱。
骰子有五十颗,但是很小,可以一把攥在手心里,骰子上每一面都有图案,画面不重复,总共有三百幅不同的微型画。一开始玩起来似乎很复杂,但是玩上几把之后,就容易了,可以名副其实地称之为“消遣游戏”。
二人不得不特别注意弗朗西斯科。骰子对所有孩子都有种难以抵抗的吸引力,弗朗西斯科也不例外。曼布有一套漂亮的硬木骰子,上面饰有珐琅花纹。
他说:“有一天,我大女儿把这套骰子拿在手里,结果撒了一地,我一一捡了回来,却少了一颗,只好重新做了一个。”
他用手指扒拉骰子,分出来一个。那上面画有一棵树、一只蜗牛、一扇窗户、一块貂皮、一块碎布和一顶皱巴巴的尖帽子。
“是你画的吗?”
“除了那块碎布。对微型画爱好者来说,最难画的其实是最简单的东西,稍微不留神就可能画走了样。解决办法就是把它改造成很难画的东西,不过那就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
两人玩了几个钟头,直到饿了才收摊。曼布拿起弓箭,看了看树林的方向。
“我马上就回来。”他说。
曼布小心翼翼地踏雪而去,很快消失在树林里。爱玛独自一人,朝着火堆里扔油脂球。寂静笼罩了一切。她在想,这世界安安静静,仿佛被遗弃了一般,曼布能捕猎到什么呀?弗朗西斯科向火堆投掷雪球取乐。爱玛用油脂给儿子擦手。一只猫头鹰低空掠过,像是在做水上运动。她听见曼布回来的脚步声。
他回来得真快,好像走了只有几秒钟。他腰间挂着几只肥胖的野鸡和一袋子鸡蛋。二人给野鸡褪了毛,浸上些许白兰地,再架上火开始烤鸡肉串和鸡蛋,加上香料后,很快散发出一股浓香。
“是野鸡吗?”她问。
“应该是吧。还在睁着眼睛睡觉呢。”
为了哄孩子高兴,曼布用鸡毛制作了飞镖。他再次用酒浸泡鸡肉串,放在火上烤的时候吱吱响,最后把鸡肉从钩子上取下来。三人兴高采烈地大快朵颐。
曼布承诺会好好做顿晚饭(因为他觉得野鸡肉没有味道)。他迷迷糊糊打了个盹,一面抽着爱玛给的卷烟。随后,她也入睡了,怀里还抱着儿子。等到他们都睡醒以后,光线已经改变,变得更加柔和了,天空染上一层沉重的银黑色。火堆快要熄了,得赶紧添柴。两人再次玩起了掷骰子,然后喝咖啡、聊天、吹笛子,设法让孩子开心。这天下午是他们恋情发展的巅峰,时间显得非常漫长。但是,他们意识到下午就要过去了。爱玛把喝茶的纸杯揉烂,扔进了河里。黄昏用美轮美奂的色彩宣告它荣耀归来。一团圆形屋顶样的云彩伫立多时。弗朗西斯科已经进入梦乡,而这对情人则紧紧相拥,遥望那陌生、难以理解的远方,期盼着根本用不着期盼的某种崇高的事情发生,因为它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曼布趁着晚霞的余晖出去打猎,准备晚餐。他带回来几只野禽、刚刚砍下来的矮扇棕芽和一头小野猪。曼布发现野猪被困在了一座河水中漂来的“紫藤萝小岛”上,又不敢下水逃生,只会嗷嗷叫。夜幕很快就降临了。
半夜时分,他们听到了动静。当时,两人正借着火光在玩牌。月亮还没有出来,但已经在地平线下发出光芒,只是移动得特别缓慢。他们什么也没看到。曼布估计动静来自角鹿,而他俩在明处,肯定十分显眼。终于,传来几声年轻人的话音。
“嗨!嗨!两位玩家!”
一群男女骑马来到天然石塔前。石塔上一阵慌乱,他俩看见那群人沿台阶而上,出现在火堆金黄色的光圈内。几个男女来自一个陌生的部落,彬彬有礼地问候他俩,要求借火取暖。
“当然可以。”曼布说,“请坐,你们从哪里来呀?”一个男人指指西方。
“是属于卡福尔酋长的领地吗?”
他们说不认识卡福尔。他们是从更远的地方来的。
等到这群人知道他俩属于普林格莱斯要塞时(又立刻发觉爱玛是白人姑娘),就更加关注他俩的情况了。爱玛心里觉得奇怪,这个印第安世界最东端、最平淡无趣的地方,竟然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可是也许并不奇怪,或许这一切可以再次证明:世界真是浩瀚无际,光阴流转,相比之下,人类太渺小了。
他们动作灵活,围着火堆席地而坐,身上的颜料已经褪色,几乎已经模糊不清了,好像是冒雨骑马过来的。不过,残余的部分足以让人看出那些图案都是精心绘制的。他们随身携带了数量可观的饮料,第一件事就是为了相识干杯。几个姑娘开始卷烟,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不像是晚上睡觉的人,看上去一个个都十分清醒。他们显得很有艺术感,或者说是审美专家吧,让爱玛觉得他们太善于戏谑模仿了,这应该是蓄意而为的。这群人一一拿出乐器,有手臂一般长的三角琴,像小青蛙在鸣叫的管乐器,还有小小的皮质喇叭。曼布的三十六弦轴长笛肯定会让他们觉得粗劣而过时。
印第安姑娘们很喜欢弗朗西斯科。其中有几位像爱玛一样也是怀有身孕的。她们跟爱玛开玩笑,与分娩有关的一切都惹得她们大笑——在她们这种抽象而忧郁的文明中,出生是件能引人发笑的事情。
随后,大家开始玩牌,这又产生了另外一种音乐。雪花自有一种独特的声效,与骰子摔在木板上的哗哗声一起产生了一种特别的回响;还有冰块互相撞击的声音,印第安人反复询问同伴“你困了吗”的低语声。
这是个彬彬有礼的问话,说出来的声音很特别,像是芦苇在窃窃私语。说啊,说啊,与灌木丛中的鸟群的歌声一模一样。
拂晓时分,雪停了。他们喝着热咖啡,吃烤火鸡。他们想洗个澡,在重新装扮前洗掉一切颜料。一群人手持石头、海绵下水,反复揉搓,直到身上干干净净为止。在水中,他们推开薄冰和冰冻的金枪鱼,奋勇向前。等到出水时,太阳已经露头,光线明亮,四周静悄悄的,世界一片光明。姑娘们已经备好茶和咖啡,男人们在火堆旁挤成一团,端着杯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烘干全身后,他们去找黑莓做颜料,由于黑莓是最好使的,他们大量储存。他们捣烂黑莓,用火熬成汁,温热尚存的时候是最好用的。涂颜料时用手指,他们瞧不起正规的画笔或者细麦秆;涂抹起来动作匆忙,心不在焉,好像随便做某件事,只要早点结束即可。他们给曼布也化了妆,还在爱玛的肚脐眼儿周围画了个小圈,肚皮一膨胀就消失了。他们把剩下的颜料扔进水中,颜料像软软的黑箭头,颤颤悠悠地沉入了水中。
他们涂颜料涂累了,就吸口烟,互相欣赏起身上的图案来。
“我们该走了。”他们说。
看来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但是没说是什么。一行人纷纷吹起口哨召唤自己的坐骑,马儿们此刻正在树林里啃食蘑菇。他们十分郑重地道了别。
“这些饮料留给你们做个纪念,好继续为我们的健康干杯。”
“一定的。”
“再见!再见!”
又只剩下曼布、爱玛和弗朗西斯科三个人了,他们突然感到有些疲惫。客人们精致的活动把他们给累坏了。三人需要安静。喝喝酒,抽抽烟,等睡意袭来,便用松脂擦擦脸,防止下雪被冻伤。不久,三人都睡着了。
他们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了。雪已经下过,三个人在最纯净的白色天地里休息。曼布修长的身躯上抹了颜料,涂了油脂,看上去像是全体蛮族光辉灿烂的睡神。爱玛睁开眼后有一阵子没认出曼布来。她回望四周,天空白茫茫一片,树冠是雪白的,溪水潺潺。她深深吸了口气,感觉凉气沁人心脾。
曼布醒来后,往火堆里扔了一把干柴,然后拿上弓箭,打猎去了。这一次他回来得也很快,带回来的猎物大得无与伦比,是一只四十公斤重的大鸭子,羽毛的颜色是金黄的,上面有红圈。一支箭穿透了它的脖子。
三人面向着落日美景共进晚餐。这样的景色在这个纬度上经常出现,晚霞中积累了许多这样彼此之间没有联系的宇宙现象。此外,虽说下了雪,一半的天空还是深蓝色的。在神奇的彩虹下,长长的闪电划过地平线上空。星星多了起来,月亮经过白雪的洗礼,在雪白的树林上方探头探脑。
曼布说:“这个钟点,一切混在一起,调和在一起,就像一幅画。”
爱玛正在为弗朗西斯科切鸭肉,把鸭胸脯剁碎。
“一幅画?”
“世界表现出生命的短暂,人类的渺小,一切都无足轻重啊。”他用手上的鸭翅膀打了个大大的手势,“生命永远是转瞬即逝的。”
二人把鸭骨头扔进河里。远处传来红鹳播报夜幕降临的叫声。三人踏上归程,回普林格莱斯要塞去了。
■
一天夜里,贡博在想:“埃斯比纳的和约能延续千年吗?”
房间中央,一盏花纸灯在发光,每当有风吹进来,火焰就摇曳不定,黑黝黝的角落就潇洒地跳动不已,光线也延伸到了屋顶,点亮了茅草上的金丝线。
小弗朗西斯科光着屁股躺在摇篮里,他刚刚洗过澡,贡博一用拨浪鼓靠近他,他就半睁半闭着眼睛哈哈大笑。他带着睡意的笑声越来越弱,最后安然入睡了。爱玛请求丈夫暂时别离开,否则孩子又会哭闹起来。孩子的眼皮渐渐闭紧变得苍白起来。贡博给儿子盖好被子,纹丝也不动,静静等待。贡博身穿家居白色灯笼裤,上身是件浆洗过的白衬衫。厨房的炉火温暖了房间,不过他们还是能听到外面的风雪声。黄昏时分,风暴开始了,他们只能单独待在房子里。
贡博来到餐桌前,斟满一杯刚刚打开的葡萄酒。他仔细倾听着风声和雷声。
“上边情况可能更糟糕。”他指了指要塞的方向,说道。
“有暴风雪的时候还站岗吗?”
“理论上要站岗。实际上,那些塔楼一点不结实,所以只要开始下雪,哨兵就到底层睡觉去了。”
夫妻俩沉默了一会儿。爱玛在厨房里干活,贡博要给她再点上一盏灯。这样的灯他们有一架子,都是纸做的,供夜间出门使用,不过都有破损之处。
“用不着了,我做完了。”
“这香味……是鸭子吗?”
“不是鸭子,是珍珠鸡。下午我从一个骑马经过这里的人手里买的,是个猎人。”
“应该是设陷阱的捕猎人。珍珠鸡傻乎乎的,是一笔好买卖。那人是印第安人吗?”
“是。胸上有黑色树叶图案的文身。”
“一个胸口有黑色树叶文身的印第安人……”
贡博想:“要是能跟他聊一聊,那该多开心!”二人说了一些别的事情。从屋顶上飞下来一只棕色蝴蝶。已是午夜时分,爱玛起床去把珍珠鸡从炉子上拿下来。珍珠鸡在汤里咕嘟咕嘟翻滚作响,飘出一团金色蒸汽,将她团团围住。她小心翼翼地把珍珠鸡挪到一个大圆盘子上,把鸡汤倒进大碗里。丈夫像往常一样十分惊奇地看着妻子。她快分娩了,可是动作却十分灵活,让人感到神秘。虽说事事都有神秘之处,但在边疆上,从来没人说这事。此时,珍珠鸡已经上桌了,看上去令人垂涎欲滴。他睡了整整一个白天,从早饭之后就没吃东西。他让她坐下,自己去拿两个干净杯子,打开一瓶从赌桌上赢来的香槟酒,用毛巾捂住瓶口,不让开酒瓶的声音吵醒弗朗西斯科。灯光越来越微弱,最后变成了一道柔和的淡黄色光亮,已经熄灭的火炉散发出一股股暖气。肆虐的暴风雪让房间里显得更加温馨了。
贡博说:“要是大风掀起了茅舍,把它带到树林另一边,我也不会感到吃惊的。”
他拿来一把又细又长的尖刀,熟练地把珍珠鸡切成片。鸡肉很嫩滑。他给爱玛一只鸡翅,自己吃鸡腿,又给鸡肉浇上酱汁。
二人静静地吃饭,倾听着暴风雪的种种嘈杂声,风似乎刮来刮去,闪电雷鸣撞击着茅舍的墙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