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比贝尔先生现在十分关注我来咖啡馆的时间。那帮人几点来?我几点来?什么时候我来了,但那帮人没有来?为什么他们不再跟我说话?为什么我不再跟他们说话?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和那帮人没有公开的联系,所以他认为我们是暗中联络,又因为这种联络一直持续着,所以这里头一定有文章。他坚信这一点,并追踪此事,等待着轰动事件的曝光。我上午很少光顾他的咖啡馆,但有一次,我一大早就到了那里。他以自己特有的风格快速绕过来,对我说道:“完了!”“什么完了?”“啊,您应该听说了呀!所有人都被抓了!他们刚一进屋,捕鼠器就合上了。他们四个已经被关起来了。得判好几年呢!总之,要被重判了!肯定不会有好下场。现在还在追捕瑟尔呢。他失踪了,那个作家!”他说最后一个词的时候,明显带有讽刺,这要么是针对我本人的——他经常看见我写作,要么就是针对我以前说过的话——我知道瑟尔写过一本书。他注意到这消息让我大吃一惊后,又加了一句事先准备好的话:“您看到了吧,幸好我以前提醒了您,不然您现在就有麻烦了。”
我想象着那个浑身是劲、深夜与我同行的人被关在牢里的情形,现在我明白,我说的那个瘫痪者的事为什么会那么刺痛他,甚至让他忘记了原有的打算,一无所获地又返回去。他真的是没向我打听什么,一句都没有,他根本没有机会,他陷入了我讲述的故事里,就好像我用一张发光的网罩住了他的头一般。我们谈论的是一个长相与他相似的人,那人手脚都不能动,那人的情形比他蹲监狱还要糟糕。
一切都过得非常快,从那晚的夜谈到他进监狱,才过去短短几个月时间。现在,长着一双厚实大手的他蜷缩在一间小囚室里了。然而,我对那位瘫痪者的想象却又活跃起来,感觉自己非得去认识他不可。如果我看见有人在他车前与他交谈,我将不再绕道而行。途经那里时,我大声地打了招呼。当我第一次听到那位瘫痪者的问候时,真是既惊又喜。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呵了一口气,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为他的问候增添了色彩和空间;我一直把它牢记在耳朵里,还想再听到它。第二天,我真是走运,我看到高姆佩茨教授坐在那里。大老远地我就从大胡子和外形上认出了他,即便他坐着,给人的感觉也还那么高,那么笔挺。我不知道,如果与他交谈,他是否还能认出我来;上他课的时候,我总是坐在众多学生中间,唯一的一次单独拜访也很短暂。
当我走近的时候,他立刻就注意到了,而且异常吃惊地打量着我,我因此也就不用再不好意思了。我停下来,向他伸出手。他只是点点头,并没有把手递给我,我为自己不得体的举止而羞愧得满脸通红。我怎么能当着一个瘫痪者的面向别人伸出手呢!而他则以一贯的慢吞吞且平易近人的口吻跟我说着话,问我的名字,他说自己不记得了;在知道我的名字后,他立刻介绍我与托马斯·马雷克认识。“我这位年轻的朋友经常看见您路过这里,”他说,“他知道您也是位大学生,他看人很准。为什么您不来拜访他?您不是就住在这附近嘛。”
在我走近他们的时候,马雷克已经将一切都告诉他了。我早就引起了他的注意,就像他引起了我的注意一般,而且他还知道我的住处。高姆佩茨教授解释说,托马斯·马雷克的主修专业是哲学,他每周来这里一次,上两个小时的课。他很喜欢这个学生,希望能多来几次,但时间不允许,路太远了,他需要花上一个下午,但托马斯·马雷克值得他每周来两次。这听上去不像是恭维,但肯定是为了鼓励而说的,它听起来是那么的直白、明确,正如人们对犬儒学派哲学家的期待一样。那位瘫痪者用力呵气,解释说:“现在我还什么都不会,但我将学会更多。”
从那时起,一切都进展得很快。当时是五月初,那个瘫痪者经常躺在屋前晒太阳。我去拜访他,他母亲从屋里给我拿了张椅子出来,好让我不会很快离开。我逗留的时间比较长,第一次的时候就超过了一个小时。当我想告别的时候,托马斯说:“您以为我累了。当我进行严肃交谈的时候,从不会感到疲倦。我喜欢与您聊天。请您再待一会儿!”他的双手让我吓了一跳,这是我以前匆匆而过时从未留意到的。他的手指痉挛得变了形,他无法自主地活动它们;他的手指嵌进了花园篱笆的铁丝网里,与那些铁丝缠绕在一起,而且还裹得很紧,无法拿开。当他母亲再次出来的时候,她小心翼翼地把一根根手指从铁丝上拿下来,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后把车推得离篱笆远点,好让他的手指不会再次嵌进去。这位过早苍老的妇人审视地看着我,她虽未开口,但那双深邃的眼睛已经告诉我,希望我能留心一下,不要让车又滑向篱笆。
托马斯总是轻微地抖动着,这抖动又引起了车子的运动。他母亲把药灌进他的嘴里。等她离开后,他说,他每天要服好几次药。他抽搐很厉害,没有药就无法安静下来,既不能读书也不能说话;不过,这种药很好,他已经服用四年了。药效总能持续好几个小时。没人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这种病还不为人所知。他曾经在神经科医院里躺了很久。在那里,帕朋哈伊姆教授亲自为他作检查,因为他是个很奇怪的病例。但这位教授最终也没弄清楚。这是一种独特的病,尚未命名。这话他重复了好几次,其他任何人都没得这种病,这一点对他来讲很重要。因为这种病还没有名字,因此对他本人来说也是个谜,他也不必因为得了这种病而感到羞愧。“他们肯定弄不清楚,”他说,“在本世纪是不会知道了,以后有可能,但那就不关我的事了。”
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他站立就有困难,但四肢还没有开始弯曲,他们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大概在六岁的时候,他的四肢开始弯曲、萎缩。从那时起,情况越来越严重。他从没提过抽搐是何时开始的,可能他已经不记得了。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种默契,我绝不会向他母亲问起一些事情。关于他的情况,我都是从他自己口中得知的,这比从其他人那里知道要更有意义;他呵气的力量源自他内心深处,赋予他的话以特有的外形。这些话是即时的,一旦离开他的口,它们就像蒸气一样四散开去,而不像我们说话那样落地有声。
第一次见面,他就谈到了自己打算写一部哲学著作,但没说是什么内容。他说现在想先完成学业,读完博士;要想让别人拿他的著作当一回事,这一点是必需的。如果可能,他很希望别人是出于自愿而不是同情来读他的著作。他希望别人能够按照他所做的贡献去评价他,就像评价其他人那样。他旁边的枕头上放着一本库诺·费舍尔[113]的《哲学史》。他打算读完这十卷书的每一句话,现在已经读到关于莱布尼茨的那卷了。这一卷很厚,他差不多已经读到中间部分了。他想向我指出一处印刷错误,因为他觉得这个错误很可笑。突然,他的舌头伸了出来,刹那间已经翻了十页纸过去,那儿,就在那儿,他找到了,头猛地转了一下,要求我看,要我自己去确认。我手足无措,不知道该不该把那本书拿到手里,我觉得把它从枕头上拿起来不合适,我对那些纸有着恐惧,它们全部——只要是他读过的地方——都被他的舌头触碰过,并且被他的口水浸湿了。我迟疑着,他说:“您只管把它拿起来好了。这是高姆佩茨教授的藏书。他的哲学藏书是整个维也纳最全的。”我听说过此事,而高姆佩茨教授从自己的藏书中为托马斯·马雷克提供书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在我这里放多久都没关系。屋里还放着一套斯宾诺莎[114]的著作呢。”他说,“这些书能被这么仔细地阅读,也是书的荣幸。”说着,他快速地伸了一下舌头,笑了。他感觉出来,一切与他的阅读方式相关的东西都能深深吸引我;他感到很高兴,因为他可以让我见到这么奇怪的事情。在我适应这些事以前,他想好好享受一下。经常会有人来拜访他,后来他对我说,但是一两次之后,那些人都觉得从他身上已经发掘不出什么独特的东西了,之后就再也不来了。这让他很伤心,因为那些人根本不知道他还有很多可以告诉他们的东西。但是出现这种情况,他也不觉得意外,因为他善于辨别人。他有一套可靠的方法来了解别人的性格,那就是观察别人走路的姿势。
当他躺在屋前晒太阳,闭上眼睛不想读书时,从不会睡着。他取笑那些轻轻从他身边走过、不想吵醒他的人。这正是他研究他们性格的方法:走近时脚步的变化;当他们走远了,觉得他不会听见自己的脚步时,他们走路的姿势又会发生变化。实际上,他听到脚步声的时间远比那些人所想的要长。他脑子里总想着某种脚步声,有一些人因为脚步声而令他讨厌;也有一些人,他因为喜欢他们的步态,所以想与他们交朋友。但他也因为别人能走路而羡慕所有的人。他最希望的就是能够自由地行走。他向我吐露自己的一个打算,说这话时他显得比平时要小心谨慎,就是通过写作一部伟大的哲学著作来获得行走的能力。“等这部作品问世了,我就会站起来行走了。在此之前是不会的。这还需要很长时间。”
他对行人的期待很大,他倾听他人的脚步,就像倾听奇迹一般。每一个新出现的行人都令他感到幸福,并且他通过言辞来嘉奖他们。不过,这些言辞只有他会说,其他人是不会的。他无法忘记情侣们走过他车旁时说的那些毫无意义的话,他们还以为他睡着了呢。听着他们的那些无稽之谈,深深的失望一再向他袭来。他会记住这些废话,并且带着极大的鄙视将其中最愚蠢的部分用在那个说话者身上。“真应该禁止这种人走路,”他说,“这种人根本不配有走路的权利。”那些走近他的情侣没有说起斯宾诺莎,也许是他的幸运。尽管他等着别人与他交谈,但在挑选他愿意赏脸的聊天对象时,他还是很挑剔的。他装聋作哑是需要花费力气的——他拥有独特的自我克制方式,而当他成功地在第三者面前展现自己的拒绝时,他会十分骄傲。一旦那个他不愿听其说话的人离开,他的表情就又活跃起来。他会笑得使车子开始抖动,然后他会说:“那人现在会以为我是个聋子。他站在那里干吗!根本不应该让这种人会走路!他把我当成聋子,我真为他感到遗憾。我真替他难过。这么一个笨蛋!”
他对一切都很敏感,不过他的敏感都是针对那些不知道站立和行走意义的人。他大概很清楚自己那双深色大眼睛的作用,让它们代替了一些他做不到的肢体运动。一句话讲到一半时,他会停下来,闭上眼睛,那么富有戏剧性,就算别人早就习惯了这种游戏,还是会被吓一跳的。但大家决不会让这一刻从眼皮底下溜走,因为他会慢慢睁开眼睛,异常地庄重、安静。这时的他看上去就像一幅希腊正教的圣像。在这慢慢睁开眼的过程中他显得很严肃。他在表演,这是一出宗教仪式表演。
他从来不会说“上帝”这个词。还是孩子的时候——他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母亲令这对兄妹为了他的痊愈大声祈祷。这让他充满愤怒、绝望。起初,他们一开始祈祷他就哭,后来他就打断他们,大叫着辱骂他们,辱骂上帝;他吵闹不休,让母亲很害怕,最后不得不终止祈祷。他不向任何事情屈服。当他向我讲述这段回忆的时候,他为自己早年大发雷霆、反抗上帝辩解道:“这算什么上帝,还要别人求他?他知道这些,他应该主动去做!”接着他又补充道,“但他不去做。”从这最后一句可以听出,他心里还残存一丝期望。
我第二次去看他的时候,发现他不在屋外。我进了屋,他母亲在等我,然后把我带到了客厅。他躺在车子里,就在家里的大桌子边上,沙发后面的墙上挂着一幅乔尔乔内[115]的画:《三位哲学家》。前不久,我在艺术史博物馆里见到了那幅真迹,我觉得这幅仿制得不错。他很快就谈到了这幅画,随即我也意识到,他在屋里接待我,是想跟我谈谈他的家庭。在这里,他可以比较容易地告诉我一切;倘若在外面,说的那些话听上去可能就没那么可信了。他父亲是画画的,那幅乔尔乔内的作品就出自他的手。这是他唯一的一幅大师级作品,是他所画的最好的一幅,他画的其他作品就不值得一看了。我肯定见过他父亲,看见他披着那艺术家气质的蓬乱长发在外面散步。他走路的时候身体笔挺,很英俊,毫无顾忌地打量一切。但那目光背后什么都没有。在家的时候,他就是到处坐。他没有任何收入,这么多年里他只接过一张创作复制品的订单,但他画得怎么也比不过那幅《三位哲学家》,那还是他很久以前画的。
他母亲从我们边上走开了,她总是让他与来访者单独在一起,这样他也可以谈到她的事。她来自乡下,曾是下奥地利州一个小地方的挤奶姑娘。那位年轻的艺术家昂首阔步地四处走动,飘逸的长发,宽边的软呢帽,十分引人注目,姑娘们都盯着他看。她爱上了他,做了他的妻子,还自以为很体面。天晓得,那飘逸的长发后面一无所有,她上了他外表的当,而这正是他的全部艺术所在。
母亲要养活全家,而父亲几乎没什么收入。三个孩子出世了,他姐姐、哥哥,还有他,他是母亲最疼爱的一个。从六岁起,他变得越来越不能自理,这让她花的心血比照顾全家还要多。母亲的日子因此非常艰辛。她千方百计想要找到能治好他的医生,推着他去每一家医院,别人推也推她不走,而且一而再地去——这就是她脑子里唯一的念头。但其间一切都变了。八年以来,他,托马斯,成了这个家庭的供养人。他哥哥去工作了,是个职员,自己挣钱自己花。他姐姐——为了能离开这个家——出嫁了,这使他极为不高兴。她有着惊人的美貌,能吸引每个人的目光;她的步态如女神一般——像舞蹈家,又像演员,无人能及。幼年时期,他们姐弟俩非常要好。如果母亲去干活了,姐姐就会照顾他;他们分享一切秘密,她为他朗读,他煽动着她的虚荣心,并且乐此不疲。她要是能留在家里该有多好,但她忍受不了这种生活。那些为她所倾倒的年轻人来拜访,他认为那些人都配不上她,在她面前贬低他们;她感到那些人中没有一个人能在智力方面与他匹敌。但后来,来了一个“曾经的公务员”,他是一所中学的教授,他最看不起这个人了——“一个无聊的家伙,但意志顽强。”——那人毫不气馁,于是最后她就嫁给了他。那时候,托马斯已经有了一笔助学金,可以供全家生活之用。他靠读书来供养全家,这是事实。
说这事的时候,他流露的自豪中带着嘲讽。这嘲讽是针对他姐姐的,她宁愿让丈夫也不愿让弟弟来养活自己;就算她与家人生活在一起,他那笔助学金也是够用的。我不知道他的“助学金”确切的意思,很想问问他,但这让我感到有些欠妥,所以就把这个问题压下了。其实这么做根本没有必要,因为接下来他自己就把详细的情况说了出来。当那些来看他的教授确信他有天赋,并预言他将来会在哲学上有所建树之后,他们立刻将他的情况告诉了一个有钱的老太太,她是一名艺术赞助人。不过,她对慈善事业不感兴趣,她寻找的是那些极为特别的情况。她从事的事情是要造福全人类,而非资助个别不幸的人。高姆佩茨教授以及其他几个人令她明白,只有让托马斯认真彻底地完成学业,他才会在思想方面做出成就,而这些成就是除他之外的其他人做不到的;目前情况下看似不利的东西,最终将会表明是有利的,为此要做的,就是给予耐心和一份适当的抚恤金。母亲对他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要把事情做好的话,她整天都要留在他身边;而且如果他要学完必需的课程,也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的父亲生活在贫困之下。他父亲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这一点没有错,但如果不让他感到自己是那么无助,他是不会闹事的。他不是什么坏人,只是像大多数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那样,只知道四处闲逛,而不会去读一本有深度的书。
这位夫人一共来过一次:他父亲坐在沙发上等她,上面的墙上挂着乔尔乔内。她端详了那幅画很久,称赞他,他没好意思说那是一幅摹仿品。她说这幅画很美,真想买下它——她用的是“置购”而非“买”,这女人就是这么高雅,他父亲却粗鲁地说:“这幅画是无价之宝,是我最得意之作,我舍不得它。”她听了很吃惊,赶紧道歉。她不想夺他所爱,他理所当然应该把自己最好的作品留在身边,好让它激励以后的创作。房间里的托马斯躺在车上,很想插嘴说:“您不想看一下其他的画吗?”或是:“您从没去过艺术史博物馆吗?”凡提到父亲的放肆言行(他是这么说的),他就高兴得忘乎所以,但他把住了口。那位夫人根本不敢正面看他,但是,一本厚厚的哲学书放在他旁边的枕头上,她还是看到了;他其实很想向她展示一下,自己能多么好地看书。他已经打算好在她面前朗诵一整页纸,好让她确信,其他人没有骗她。但是这位夫人实在是太高雅了,也可能是因为她害怕他的舌头——有些人是很害怕看他用舌头翻书的——她只是很友好地望着他,问他父亲觉得每月四百先令够不够;如果太少,尽可以告诉她。他父亲摇摇头,说:够了,够了,这已经足够了,问题只是资助多久。学这样一门专业可要花很长时间的。
“直到学业结束为止。您不必为此担心。”那位太太说,“如果您不反对的话,我们现在就先将它定为十二年。这样,您儿子就不必有被催逼的感觉了。也许在此期间他已经想着手写作自己的东西了。大家对他的期望很高,我从各个方面听到的都是称赞他的话。如果他有兴趣继续写作自己的著作,我们尽可以再延长四五年。”
他父亲万分感激那位太太对自己儿子的信任。他摸了摸胡子,说:“我觉得可以代表我儿子来表示同意。”那位太太衷心地向他道了谢,好像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似的。她对无所事事的他说道:“您一定有很多事要做。我不耽误您了。”然后她友好地向托马斯点了点头。去往大门口时,她必须紧挨着托马斯的车过去,她又说:“您令我感到高兴。但我恐怕看不懂您的书,我对哲学不怎么在行。”说完她就离开了。从那以后,每个月的一号她都会准时让人送来四百先令。托马斯说,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八年的时间了,她从未忘记过一次。
我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的故事。托马斯要做的事情就是继续读书,而这是他无论如何都会做的事情,没有比这更让他喜欢的了。人们大概都认为,他会读博士,但那位夫人对此只字未提。她可能知道,完成博士学业是很困难的。比如说,如果到了那一步,他要在哪里参加考试呢?是他妈妈推着他去学校呢,或者那些来给他上课的教授(对她来说,有好几位这样的教授)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允许他在家考试?说到底,他的全部学业是在家完成的,遇上好天气,就在大主教街的户外进行。
他还提到了另一位亲自来他家给他上课的老师——贝内蒂克特·考茨基,其父亲是著名的卡尔·考茨基[116]。贝内蒂克特·考茨基是工人协会的秘书,为他讲授国民经济学。托马斯觉得很有趣:他的两位重要的老师都是名人的儿子,虽然他们都各有建树。亨利希·高姆佩茨的父亲是特奥多尔·高姆佩茨[117],他的那套《希腊思想家》著作还被翻译成了英文。他曾是奥地利上院的议员,是自由党的著名发言人。“我代表了所有党派的观点。”托马斯说,“我保留独立思考的自由,不参加任何党派。”
他父亲对在自己临摹的那幅乔尔乔内画作前的表现很满意,因此就完全退居到幕后,这倒也符合家里的实际状况。去他们家的时候,我时不时会看见他;他很喜欢户外散步,年轻时对大自然的热爱残存了下来。但他总不会一直散步吧,其他时间他去了哪儿,我就一无所知了。酒馆里是看不到他的身影的,尽管他儿子把他说得一无是处,但我估计他可能是去工作了。在家的时候,他经常坐在《三位哲学家》前面的那张沙发上,大家已经习惯把他的脑袋和那三人的脑袋看成是一体的了,他与那幅画看起来挺协调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大家必须待在屋里,他也在家。大家要是想去后面父母的卧室,会从客厅里那四个脑袋旁边经过。母亲会把托马斯推到里面去,这样,来访者就可以独自与他在一起,畅所欲言。
他母亲一心扑在他身上,其他人根本或是很少能引起她的关注。她的目光总是紧随着他或是要拿给他的东西,例如,滴入他口中的药水,或是一口一口喂给他的饭。他胃口很好,她只为他做饭,其他人吃什么能将就就将就了。但他从来没有赞美过那些饭菜。对一名哲学家来说,蔑视饭菜这种平常的东西也是很正常的。他习惯用蔑视的口吻去评价事物,这令我感到有些震惊;我不自觉地将他说的话拉到自己身上,尽管知道他指的是其他事情。他的眉毛、鼻孔及嘴角的相互配合就像一张东方的面具,只是他自己看不到。他曾经告诉我,他多次演练过这种蔑视的表情。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说起莱布尼茨信中给我留下何种印象的一句话——“我几乎从来不鄙视什么”——他大怒,对着枕头上的那册莱布尼茨作品集气呼呼地说:“莱布尼茨撒谎!”他不习惯有人在旁看他“喂食”。倘若确实有人在身边,他可以在整个进餐时间都保持那种蔑视的表情。然后,他会拒绝进食盘子里剩下的两三口饭,十分粗暴地对母亲说:“拿走!我不想再见到它们!”
她从不违抗他,也从来不劝说他。她一声不响地执行他的每一个指令,这些指令有时候是那么简洁,那么盛气凌人,听起来就像是命令。在执行这些指令的时候,她那双深邃的眼根本不去看,闭着眼睛她也能把一切都做得很好。事实上,他最轻微的动弹或者其他人任何与他相关的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有些人很讨她的喜欢,因为他们对他很好;也有些人令她讨厌,因为他们使他心情压抑。别人离开后,她很关注他的精神状态;一旦她觉察到别人提升了他的自信,这人就成了受欢迎的来访者。她最讨厌那些跟他谈起旅行或体育运动之类的人。有些人特别看不下去他的健康状况,他的样子令他们感到压抑,以致他们大谈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与他的生活相距相当遥远。当这些人为自己的粗鲁行为辩解时,他们说自己其实是在给他“解闷”,而他们为他解闷的话题,往往都是他无法拥有的。然而他会屏息倾听,时不时地大笑一声,从而更加激起那些人的谈兴。
有一个大学生,出于“行善”的目的每周都来拜访他,曾经扣人心弦地向他讲述自己如何赢得跨栏赛跑的比赛。大学生跟他讲了每一个细节,几年之后,当托马斯跟我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居然没有遗漏一处。当那个获胜者离开的时候,他甚至绝望到不想活的地步。那时他刚测完体温,温度计还在枕头上,他就用舌头将它卷入口中,咬碎成小块,然后混同水银一起吞下。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他立刻被送往医院,他的内脏异常坚固,跟他开了个玩笑,他没感到任何疼痛,性命无忧。
这是他第一次企图自杀,后来又有两次自杀未遂。因为他的胳膊和双手拿不了什么东西,所以,他每次自杀都是极不寻常的迅速与果断。第二次的时候,他咬碎了一个饮水的杯子,吞下了那些碎片。第三次的时候,他咽下了整张报纸。他流着愤怒的眼泪说,后两次自杀他依然是安然无恙。“我是唯一无法自杀的人。”他对自己的某些“独一无二性”感到自豪,但在自杀这件事上却没有。我是不是以为,他在这种状况下不可能经常企图自杀?
失足
我可以毫不拘束地对马雷克谈论群体,与他人不同,他会认真倾听。他是继弗莱多·瓦丁格之后第二个我可以与之促膝长谈的人,并且他的态度完全没有讽刺,而讽刺赋予了弗莱多广博的佛学知识。当我与他谈起群体时,尤是在早前那几年,我感觉自己有点像个未开化的人,总在重复相同的内容,而他却会告诉我一些复杂且已界定清楚的概念,其中一些给我留下了印象。特别是佛的出发点,即生老病死这些现象,一切都与死亡相关,其意义为我所接受,那时我就觉得,这一点比群体更重要。
如果我对托马斯谈群体,我感觉到的反应完全是另一种,它起初令我惊讶。个体融入群体之中,这对我来说是谜中之谜,而他却把这种状况与自身联系到一起,怀疑自己会不会变成群体。他请求过母亲带他去参加一次“五一”游行,她推着他——很不情愿,但他绝不妥协——走完那条漫长的进城的路。当他俩想加入到游行队伍中时,别人把他们分派到了残疾人那一组。这些残疾人坐着车过来。他抗议,用尽全力大叫,说自己想和其他人一起游行,但没人理他。这不行,他根本就不能一起迈进,只会阻碍队伍的行进;不行,残疾人都在一起,这样他们的速度是相同的,而且看上去也更好;他也不是唯一的一个,还有很多其他人,他们全都是在战争中致残的人。
他不是因战争而致残的,他愤怒地叫道,他是大学生,是学哲学的。他应该跟在由信仰社会主义的好战的大学生组成的学界方阵后面,因为跟在这一方阵后面的大学生具有同样的信念,他想和自己的同学在一起,否则就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但游行的组织者们没有让步,他们必须考虑到秩序问题,因此只能无情地将他归入战争伤残人员的行列;他们当中有些人能自己摇车,其他人就像他一样要被人推着。
整个游行期间,他感觉像被强暴了一般。他走在队伍的边上,两旁夹道欢迎的人可以清楚地看见他。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听懂他喘息着说出的内容:“我不属于这里!我不是战争伤残人员!”这是他最后一个愿望。他没有参加战争。他没有杀过任何人。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没去参战。其他人都出于怯懦去参战,结果受到惩罚,一个个身负重伤。很多人甚至是异常兴奋地去参战,但这种兴奋之情很快就消失了。现在,他们聚在一起,走在巨幅标语后面——“反对战争卷土重来!”这些人自然不会再上战场了,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了,至少这句口号不是谎言。但能正常行走的其他人会像羊群一样又跑去参战,将冠冕堂皇的“五一”口号抛到九霄云外去。谈起这次游行,他带着深深的憎恶。像在军营里那样,所有的残疾人分在一起,组成自己的连队。每个人只要愿意,就可以参加游行,这一点他赞成;他也不反对按地区分组,也不反对按工厂分组,但是根据身体的残疾分组,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他再也不要去了。
我问他,能否想象在另一种情况下会很乐意融入群体中去。毕竟他最初是被群体吸引去参加“五一”游行的,否则他也不会强迫母亲答应他的要求了。她很不情愿才做出让步,也许她早就料到了会发生的事。但还有其他一些场合,在那里能不能行进并不重要,比如说,大厅里的集会。他愿不愿意去这种场合?他当然已经去过这种地方了。他谈论战争的方式就已经向我证明,他是一个反战者,而且那种激动的情绪也是只有和其他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有的。
对此他露出一副怀疑的神态。如果他正确理解了我的意思,那么,平等的感觉应该是这种经历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他恰恰没有这种感觉。他问我知不知道残疾人协会办的残疾人报纸。我说不知道。他说,等我下次来的时候,他会请他母亲为我准备一份。那些残疾人——他一再使用这个词,目的就是想清楚地向别人表明,他与他们是多么没有共同之处——那些残疾人也在报纸上发布集会通知。有一次,他去参加了,想看看与这些人在一起是什么样子。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坐在车里的,他们坐在一排排的椅子上,而主席台上坐着一个独臂人,正努力维持秩序。他母亲把他的车子推到一边,很靠前,好让别人也能听到他的叫声,因为他决心不放任他们做任何事。
我完全无法想象,这种集会是怎样的水准。这些人把自己看作是工会的一种,而且他们的行为举止也完全像工会一样。他们开会的内容总是涉及某些要去争取的权利,总是抱怨自己的处境糟糕,根本无法忍受;而实际他们所缺的,要么是一只手臂,要么是一只眼睛。有些人装了假腿,有些人脑袋摇来晃去,所有的人都很丑陋。他一排排地看过去,想找出一张智慧的面孔,但在座的人中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与之谈论哲学的。他敢打赌,这大厅里坐着的四五百号人里,肯定没有一个听说过莱布尼茨的名字。在那里,满耳听见的全是增加养老金的要求,对,那是养老金领取者的集会。每次有人提出这种要求,他就会打断他们,发出一声呼喊。他们得到的已经够多了,他们过得已经够好了,到底还想怎么样呀。这些人真是无耻,每个人都能自己走着来参加集会,却还在这里抱怨!不管怎样,他尽可能地对集会进行捣乱。他打断别人的呼喊声比我能想象的要大,他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听懂了,但有些人肯定是明白了,因为他们生气了,最后变得暴怒。这就是他们高喊的言论自由!那个独臂主持人请求他不要扰乱会场,说其他人也要发言。但他实在无法继续忍受这种荒谬,继续捣乱,直到那个独臂人请他离开会场!
“我应该怎么办?”他反问那个主持人,“您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吗?”那个主持人无耻地对他说道:“您找到了来这个大厅的路,您也一定能找到出去的路!”那人认为,他母亲应该将他推出去。很遗憾,她也真的这么做了,因为那话让她很害怕。他很想留下来,看看那些人会怎么对他。也许那些能走路的人,会不知羞耻地冲到他面前,殴打他这个无力还击的人。我相不相信,那些人真会这么做?他认为很值得花些工夫等待这种情况发生,亲身经历一下。他不害怕。他将会朝他们脸上啐唾沫,叫他们“无赖”。但这种事情是说服不了母亲的。她一直在为他发抖,他是她的无价之宝。事实上,她把他当成一个襁褓里的孩子,而他依赖她,对此无能为力。总的来说,她都是按照他的意愿去做的。
现在我应该告诉他,这是不是“群体经历”?他根本没有感到自己是平等的人。那里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的情况比他们差很多,他们就是那些除了伤残人员报纸外不阅读任何其他东西的人。因此,他们的情况比他要糟糕很多,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差点儿冲到他跟前。事后想起这些,他不得不说,他们对他充满了嫉妒。也许那些人看到他就知道,他在为获得哲学博士头衔做准备。
托马斯说不出更多有关群体的事了。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这种关于群体的谈话中是多么没有策略。我怎么能在他面前提起群体中的密集和平等呢?对他来说是什么样的平等呢?对于一直躺在车里的他来说,别人怎么能与他紧贴呢?将他那不容改变的、痛苦的另类状况转化成某种骄傲的东西,对他来说是一个攸关生死的问题。正因为此,他学会了借助舌头阅读,正因为此,他去读那些深奥的、只有少数特定的人才能看懂的书籍。就算他因为读大学而大受赞扬,但这只是暂时的。实际上,他想成为别人认可的哲学家,并写出具有气势与特色的著作,让后人像研究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康德一样去研究他,并写出厚厚的专著。这些人才是他认可的,他就属于这些人之列,虽然他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只有在受到他人最严重的侮辱和耻笑的片刻,他才会对自己将来是否真的能被接纳进那个行列产生怀疑。
我还从未见过这么有抱负的人,尽管我不知道他的依据是什么,但我很喜欢他。因为托马斯至今为止向他母亲口授的内容,一些个别的想法,也是传记的开始,无论如何不会吸引我的注意,倘若我不熟悉他这个作者的生活状况的话。他还没拥有自己的风格,他口授的那些片段的语言是平淡乏味的,而在我们那长达几个小时的谈话中,他所说的事情要有趣得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谈话的内容会不断延伸,而且也会变得有趣。他很快注意到,我认为那些片段不怎么样,于是他说,那些东西都还算不上什么。第一,那是他几年前口授的,那时候他还没学会思考;其次——他指的是传记部分——显得忧郁、伤感。他总不能向母亲口授自己真实、残酷的思想,这会让她心烦意乱的。那种口授需要一个实力相当的朋友,比如像我这样的人,当然这些还为时尚早。他对荣誉和不朽的观点让我喜欢,因此我相信了他的话。我决定相信他,抑制自己的怀疑,但并没有因此而完全打消它。
他对我什么话都谈,我还从未见过像他这么开诚布公的人。很多东西对我而言是不言而喻的,我甚至想都不去想一下,是通过他我才意识到的。我很少思考身体上的事情,我的身体对我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它就在那里,为我服务,我接受它。在读中学的时候,那些只与身体有关的科目,例如体育,就让我深感无聊。又不赶时间,干吗要跑步呢?又没有生命危险,干吗要爬高呢?前提条件又不同,干吗要与其他人较量呢?他们又不是和我一样强壮或是一样羸弱。在体育方面,人们永远不会获得什么新的东西,总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总处于同一区域里,空气中弥漫着锯屑和汗水的味道——但徒步旅行不同,人们可以认识新的地方,见识新的风景,不会有什么东西是重复的。
但现在的情况表明,正是那些让我觉得最无聊的事情,却让托马斯感到最有趣。他一再地问我跳高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忘记询问跳远、跳山羊和百米短跑。我试着向他描述这些项目的过程,满足他的愿望,却又不让他因为自己无法去做而感到太遗憾。但我的描述从没让他感到满意过。他一直沉默着,很长时间里不说一句话,而且往往是在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才问问题。从中可以看出,他想知道得更详细。有时候,他指责我这种概述的方式。说这种傲慢不适合我,他感觉我就像一个吃饱饭的人,在跟一个饿着肚子的人聊天,而且试图向饿肚子的人证明,吃饭根本就没用。就这样,他强迫我多关注与身体相关的事情。这让我在走路的时候突然发觉自己在思考走路的事,特别是在跌跤的时候思考跌跤。我一直感觉向他讲述自己不行是很重要、很有用的,虽然他从未承认,但当我惭愧地跟他说起这些事情时,我能感觉到他很高兴,我在他面前又上演了可笑的一幕。
中学的时候,我的体育确实很差劲,所以在说起过去的事情时,我不需要捏造:我只要回忆那些自己在其他时候不愿想起的事情就够了。但现在,我已经习惯在散步的时候经常绊跤和摔倒,擦破膝盖和双手,然后可以在去看他的时候给他看。我不会立刻提到这些,而是把受伤的手藏起来,好像为此感到难为情似的。他很享受这种游戏,仔细地打量我,最后说道:“你的手怎么了?”“没什么。没什么。”“给我看看!”我假装推脱了一番,但还是把手拿出来,然后就看到,我的笨手笨脚令他如何高兴。“又弄破了!你又摔跤了!”他想起了爱奥尼亚的哲学家泰勒斯[118],那人走路时不看路,而是看星星,结果掉进了一口井里。“从今天起,我就叫你泰勒斯!你要不要过去把血迹洗一下?我母亲在里面。”并没有出多少血,但已经让他很高兴,连他母亲都知道了我的笨手笨脚,这样我走进去时,她坚持要我把血迹洗掉。
如果我在去看他的路上,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绊了一跤,摔倒了,那他的欢呼简直就没完没了。这种情况不会经常发生,否则会让他起疑心的。我总是学着能让他信服的样子跌跤。托马斯嘲笑我,甚至建议我写一篇《摔跤的艺术》的散文,因为还没有这类文章。他还不知道,他的话是多么接近真相,我为了提升他的自我感觉,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摔跤艺术家。幸好我在我们认识以前就已经预先准备好了。在我们互相观察的那三年里,在我们相互交谈之前,他深深吸引了我,而我真的没有留意脚下的路。有一次,就在他附近绊了一跤,摔倒了,这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现在,当我有意识地接受了这个摔倒传统,并将其继续下去时,他可以详详细细地跟我讲起那一幕的每一个细节。
今天我认为,他之所以这么喜欢我,正是因为我为了他上演的失足的缘故。当然,我们的谈话对他也很重要,因为在跟他谈话的时候,我也要设法“失足”。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无论如何,我也不想失去我们之间的谈话,为了能与他交谈并赢得他的信任,我必须让他注意到我读过并了解某些东西。偶尔,但不会经常,我会装作自己没有读过他所熟悉的一本重要学术著作或是一位重要的哲人。这不是一个完全没有危险的游戏,我要装作只知道一个梗概,而他却对文章的每一处都很熟悉;我还必须放弃论证,这在辩论的时候是很容易就会脱口而出的。倘若我在哪次谈话时成功地避免了引证,我就会大胆起来,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我把笛卡尔[119]的一句话归到斯宾诺莎名下,并坚持自己是对的,留给托马斯足够的时间进行他最严厉的斥责,在他怒发冲冠的时候,假装胆怯地看着他;最后,当我的观点被证明是错的后,我表现得那么沮丧和惭愧,这令托马斯重新变得宽容,甚至不得不安慰我。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我知道,我的玩笑成功了,他有了优越感,并且很享受这种感觉,不会太鄙视我,因为我在以前的谈话中表现不错。如果我能在他获得这种胜利后立刻离开他,我会十分高兴。今天想起这一幕幕,我还是很高兴的。
哲学史是托马斯真正的专业,但他不只是在这方面打败我。他令我感到,他对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也不乏了解。起初,他谈起的时候还有所保留,也许是不想让我害怕。但也可能是他想知道自己能走多远,因为他认为我在两性关系上很古板。我时刻目睹的都是他的无助;有时候,他会在我面前吃饭、喝水,我是他生活不能自理的见证人。当他要解大便的时候,他会特意不让我留在他边上;如果很急,他会直接打发我离开,并等我离开他一定距离后,才开始叫他母亲。这之后,我不必再回来,要等到第二天才能见他。他在这方面很拘谨,这让我很得意。当他简单明了地告诉我,昨天“姑娘”来了时,我异常惊讶。他说,她很漂亮,头脑简单,只适合做一件事,一个小时后,他打发她走了。她的脚步声他没听对,他很想拿她去换另一个。这话听上去,好像他拥有一堆姑娘似的,他只需要使唤她们。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觉察到了我的尴尬,开始详细地讲述起来。
以前他一个姑娘也没有,他说,现在的这些成就全归功于高姆佩茨教授。他很希望能和一个女的在一起,经常因此而不开心,甚至根本不想读书。接着他整日不碰书,他的舌头因为用不上而萎缩了,由于舌头无所事事,他就讽刺挖苦姐姐的那些追求者,令她哭着跑出房子。上课的时间里,高姆佩茨教授没法对他授课。问他到底是怎么了,他也向他承认:他需要一个女的。他说自己必须有个女的,否则无法继续学习。高姆佩茨教授铭记在心,并承诺会设法解决。
他去了凯恩特纳大街的一家咖啡馆,独自坐在一张圆桌边。那里经常有妓女出入,他还从未去过这种地方。他戴着墨镜,不想让人认出他来,毕竟,他是一名大学教授,而且还上了年纪。他穿着一件罗登缩绒厚呢制的披肩坐在那里,又高又直,他一直没有脱下披肩,在这种地方更是不能脱下。没过多久,他身边就来人了,三个妓女坐到了他的桌子旁。尽管她们对他没抱太大希望,因为他看上去像是碰巧走进这家咖啡馆的,但他一点都不傲慢,立刻与她们攀谈起来,他慢吞吞地向她们解释是怎么一回事儿,声调拖得很长,而且一再地强调:他有一个年轻的朋友,瘫痪了,他是为他而来的。他既不病怏怏的,也不令人讨厌,他也没有什么令人恶心的疾病,相反,他头发浓密,拥有世上最美的一双眼睛。他很敏感,自己无法做任何事情,甚至不能自己吃饭;他很出色、很有天赋,为了他,别人可以做任何事情。他要找一位年轻、有活力又健康的姑娘,每周去他在哈金的家里一次,要白天去,最好下午去。相关费用由他来支付。一旦谈定了价钱,这钱就一直会放在卧室的五斗橱上。在离开之前,姑娘只要从五斗橱上把钱拿走就行了,但前提是一切都让人满意,否则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