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耳中火炬(出版书)》作者:[英]埃利亚斯·卡内蒂/译者:陈良梅 王莹【完结】 > 耳中火炬.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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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埃利亚斯·卡内蒂/译者:陈良梅 王莹 当前章节:157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1:42

我明白,这里显示的是群体的力量,双方都是。每个单独的人都强烈地感受到了自己的死亡,对其他任何个体来说,情况也都如此,因此观众才应该将他们当成一个整体去看待。

在这里,死亡确实赢得了胜利,但它并不像一场屠杀,只一次就结束,而是持续进行着,正如人们在这里看到的那样,它是绝对不会结束的,而且结局总是相同的。勃鲁盖尔的这幅《死亡的胜利》最先让我对自己的斗争充满了信心。我在艺术历史博物馆看到了他的其他作品,它们还让我发现了现实不可缺少的一面。它的每一幅作品我都看过几百次,我对它们就像对自己身边的人一样熟悉。在摆在我面前的一堆书中,我一直责怪自己没有读完它们,有一本里包含了勃鲁盖尔的全部经历。

但这些并不是我最早见到的绘画。在法兰克福,只需跨过美因河,就到了施特德尔美术馆。望着河水和城市,做一个深呼吸,会给自己增添勇气,从而抵御迎面而来的可怕事情。伦勃朗[45]的《参孙被刺瞎》让我感到害怕、痛苦,引起我的良久思索。我看着它,感觉这一幕正在我眼前上演,又因为上面画的正是参孙失去光明的那一刻,所以,这种见证是最可怕的。在盲人面前,我总有一种恐惧感,而且从不敢长时间地注视他们,尽管他们吸引着我。由于他们看不见,我在他们面前有一种负罪感。但现在,这里描绘的不是失明的状态,而是参孙被刺瞎的那一刻。

参孙躺在那里,胸膛裸露着,衬衫被拉到下方,右脚斜伸向高处,脚趾因为剧痛而痉挛。一个戴着头盔、身穿盔甲的雇佣兵在他面前弯下腰来,将铁条刺入他的右眼。鲜血溅满了参孙的额头,他的头发被剪得很短,身子下面还躺着一个雇佣兵,抓住他的脑袋,迎向铁条。另一个雇佣兵占据了画面的左边,他两腿叉开站在那里,身体倾向参孙,双手拿着长柄刀,瞄准参孙紧闭的左眼。这把长柄刀贯穿了半幅画面,突出了被刺瞎的危险。参孙与每个人一样有两只眼睛,至于那个拿着长柄刀的雇佣兵,观众则只能看见他的一只眼睛,那只正专注于参孙满是鲜血的面庞和任务执行的眼睛。

画面的亮点落在这群人之外的参孙身上,观众绝不可能忽略掉的一点,就是刺瞎并不等于失明,他即将失明,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一幕希望被人看到,而看到这一幕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刺瞎,并且在任何地方都能目睹到它。画面上有一双眼睛直视着刺瞎这一幕,一直没有躲避,这就是大利拉的双眼。她在胜利中匆匆离去,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拿着参孙被剪下的头发。她害怕他吗?她想逃避他尚存的一只眼睛吗?她回头看着他,脸上露出憎恨和谋杀者的紧张,落在她身上的光线与落在参孙身上的一样多。她的嘴巴半张着,而她正大叫着:“在你之上的是腓力斯人,参孙!”

他听得懂她的语言吗?他听得懂“腓力斯”这个词,这是她的人民的名字,而他杀戮了他们。她立在一片残肢断体中,向他看去;她不会向他投去爱慕的眼神,她不会高呼着“阁下”投身到屠刀前,她不会用手中拿着的他的头发、用他旧有的力量去覆盖他。她在回头看什么?她在看那正被刺瞎的眼睛和将要被刺瞎的眼睛。她在等着铁条又一次刺过去。发生的这一幕全是她的意愿。那些身穿盔甲、手持长柄刀的人是她的雇佣兵。她汲取了他的力量,占有了他的力量,她憎恨他,现在还害怕他。只要想到刺瞎,她就会恨他,而且为了恨他,她会一直想着刺瞎。

我经常站在这幅画前,从中我学会了什么是仇恨。我很早就体会到了它,很早,五岁的我就想用斧子劈死我的玩伴。但人们不会认识到自己感觉到的东西,直到亲眼看见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这一幕,人们才会意识到这一点,也只有到这个时候,人们对以前经历的认识才变得真实。在无法命名它的时候,它长眠于人的内心,然后突然以绘画的形式出现,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事情唤醒了自己的回忆:现在它才是真实的。

悟性的早期成就

我接触的那些年轻人,在各方面的差别都很大,但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他们只对精神的东西感兴趣。对于报纸上的内容,他们全都一清二楚,不过,只有在谈论书的时候,他们才会变得情绪激动。有少数几本书是特别受关注的,倘若对它们一无所知,就会被人鄙视。这些年轻人并不是机械地重复一个一般的或是主流的观点,而是自己阅读这些书,再当着别人的面朗读节选部分,并凭记忆引用其中的内容。不仅允许提出批评,批评其实更受欢迎。找到令一本书的公开声誉受到动摇的薄弱点,然后就此热烈而详尽地进行讨论,在此过程中,大家看重的是逻辑能力、思维敏捷和诙谐幽默。除了卡尔·克劳斯的观点之外,在这里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大家都非常喜欢去撼动那些过于轻易且过于迅速就被公众所接受的东西。

这里涉及的书,主要是一些留给人们很多讨论空间的书。在法兰克福那家膳宿公寓的饭桌上,我曾目睹了斯宾格勒所带来的重要影响,但现在,他的时代似乎已经过去了;他在维也纳的影响似乎并不大。悲观主义基调在这里也是很明显的。奥托·魏宁格的《性别与性格》尽管在二十年前就已出版,但仍会出现在每一次的讨论中。战争时期,我在苏黎世所喜欢的和平主义书籍全都受到《人类的末日》的排挤。颓废派文学在这里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赫尔曼·巴尔[46]已经失去威望,他笔下角色的数量曾是那么庞大,但现在,没有人再拿它们当回事儿了。对一个作家来说,其声望取决于他对战争的态度,尤其是他在战争期间所采取的态度。因此,施尼茨勒[47]的名声没有受到影响,他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性,却也没有遭到讥讽,因为他与其他人不同,从未投身于战争宣传。对昔日的奥地利来说,现在也不是一个有利的时期。刚刚崩溃的君主制度丧失了信誉,人们告诉我,拥护君主制度的人还是有的,但只存在于无知的妇女当中。奥地利变得面目全非,维也纳的继续存在令人惊讶——现在成了一个过于“臃肿庞大的首都”,对这些情况,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不过,人们决不会放弃精神上的要求,这种要求只属于世界级的大都市所有。人们对世界上的一切都很感兴趣,甚至于大家如何看待这些事物,仿佛都对这个世界具有重要意义。人们坚守着维也纳长期以来形成的特有的爱好,尤其是对音乐的爱好。不管有没有音乐细胞,就算是买站票,大家也会去听音乐会。那时,外界对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48]还不熟悉,但在维也纳,对他的狂热崇拜已经掀起了第一次高潮,他是无可争议的大家。

几乎每一次谈话中间都会出现弗洛伊德[49]的名字。这个名字与卡尔·克劳斯的名字一样简练,但因为有了深沉的复合元音和结尾的“d”,再加上它本身的含义[50],所以,比卡尔·克劳斯的名字更具吸引力。当时广为流传的人名中有一系列是单音节的,几乎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但弗洛伊德这个名字却有一个特点:通过弗洛伊德本人创造的一些新词,它已经进入常用语中。大学里的权威人物还高傲地拒绝他,但他的失误[51]概念已经成为一种社交游戏。为了能经常使用这个受人喜爱的词,人们不断地制造失误。在每一次兴奋的并且看似自发的谈话中,总会有一个时刻,看一下同伴的嘴就知道:现在要出现一个失误了。一旦它真的出现了,人们就可以得意地对此进行说明,揭示它的形成过程,还会详细地、不知疲倦地谈起自己的情况,但不会让人觉得这是些令人讨厌的私事,因为大家参与的是对一个过程的解释,而这个过程受到普遍的甚至是科学的关注。

我很快发现,弗洛伊德理论的这一部分一直都是最具说服力的。每次谈起失误这个话题,我从不会感到大家是为了适应一个一成不变,并因此很快会变得乏味的模式而去不惜一切地刻意为之。同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制造失误。发生的都是充满睿智的事情,有时甚至真的会出现失误,而且看得出,那不是有意为之的。但在俄狄浦斯情结[52]上,情况就完全相反了,它令大家扭作一团。每个人都想讲出自己的这种情结,或者干脆当着其他人的面就说出来。谁要是经常参加这种集体活动,谁就会知道:如果他不自己讲出自己的恋母情结,别人会先对他投来冷酷、锐利的目光,接着就会谴责他。不管用什么方式,每个人(甚至是遗腹子)都会道出自己的这种情结,最后,所有人都一样是有罪的,坐在那里,被这神话中的名字弄得精神恍惚,一个个都成了潜在的爱恋母亲的人,成了弑父的凶手,成了来自忒拜的神秘国王。

在这件事上,我持着怀疑态度,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就了解残酷的妒忌,而且非常清楚各种不同的杀人动机。无数的人赞成弗洛伊德的这一理论,但就算他们当中有人能说服我,让我相信这一理论的普遍有效性,我也绝不会认可这一理论的名字。我知道俄狄浦斯是谁,我读过索福克勒斯[53]的作品,不会忘掉这可怕的命运。我来到维也纳的时候,人人都在重复着俄狄浦斯的故事,无一例外,即便是最骄傲的、蔑视下等群体的人,也在谈论《俄狄浦斯王》。

不过,今天也必须承认,当时人们尚处在刚刚结束的战争的影响之下,对杀人的残酷无情还记忆犹新。很多曾积极参战的人现在都归来了。他们很清楚在接到命令的情况下自己会做出什么举动来,现在他们急于抓住所有对人类的谋杀天性给出的解释,而精神分析为他们提供了这种依据。他们处在集体的强迫之下,其无意义反映在这种解释的陈词滥调上。令人奇怪的是,每一个找到自己俄狄浦斯情结的人都变得那么和善与无辜。最可怕的命运在被复制、增加了千倍之后,也会变成粉尘挥散开去。这个神话抓住了人们,扼住他们的喉咙,令他们发抖。它被归结为一个“自然法则”,但不再是神话应该遵循的法则。

与我打交道的那些年轻人都没参加过战争。然而,他们都去听卡尔·克劳斯的朗诵会,并且知道——可以说,都会背诵——他的《人类的末日》。这让他们现在有机会补上战争这一课,战争令他们的青年时代变得阴暗,为了让他们了解战争,很难再有比这更浓缩、同时也更合法的办法了。因此,战争对他们来说也是记忆犹新的。他们不会忘记它,因为他们摆脱不了它,会不停地思考它。他们不探究人作为群体的精神状况,这种精神状况令人顺从,愿意投身战争,而且在战争失败几年后——即便是以另一种方式——还牢牢地留存了下来。对此,几乎没有人发表见解,解释这种现象的理论还不存在。我自己很快发现,弗洛伊德在这方面的说法绝对是远远不够的。人们满足于分析个人心理过程的心理学,弗洛伊德坚信不疑地为他们提供了这一理论。自法兰克福时代起,群体之谜就困扰着我,而我就这个问题一直想对人们谈论的东西,在他们眼里是不值得讨论的,毕竟,对此还没有一个理智的说法。无法表达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它肯定是一种幻觉,不能持久,否则弗洛伊德或是克劳斯肯定会以某种方式提到它了。

在这里我发现了一个暂时无法填补的空缺。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一九二四年到一九二五年的初冬时节,我突然“灵光一闪”,这决定了我今后的岁月。我不得不称它为“灵光一闪”,因为这一经历与一种特殊的光联系在一起,它突然出现在我的上空,有一种猛然扩散开的感觉。我快速走在维也纳的一条大街上,异常地有活力,这种运动持续的时间与“灵光一闪”的时间相当。我从没忘记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只一眨眼工夫,它就来到我身边,五十五年后的今天,我把它看作无法完全领悟的事。也许,这一光芒的思想内涵太简单,让人无法解释它的作用。但我就像获得了上帝的启示一样,将人生的三十五年——其中有整整二十年——投入到这上面,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是群体,权力如何从群体中产生,又如何反过来对群体产生影响。当时我没有意识到,从事这项研究应十分感谢这一事实:维也纳有弗洛伊德这么一个人,大家都在谈论他,好像通过自身的意愿和决心,自己就可以对事物做出解释似的。因为他的理论不能满足我,没有对我认为是最重要的东西做出解释,我真心地以为——即便这种想法很天真——这些事情与他完全无关,而我要研究它们。我当时很清楚,我需要他作为自己的对手。他同时对我也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在当时没有人能够说服我相信这一点。

我清晰地记得,“灵光一闪”就出现在阿尔泽大街上。当时是在夜里,天空中城市的红色反光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仰头看着。我没有留意自己是如何走的,被绊了好几次;我伸长脖子向上看着,那红色的天空并不让我喜欢,但就在绊跤的一瞬间,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道闪光:世间存在着一种集体欲望,它一直处在与个人欲望的对抗中,从二者的争斗中,可以解释人类历史的进程。这也许不是什么新思想,但对我来说,它是崭新的,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巨大的触动。我仿佛觉得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源于此。在法兰克福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群体的存在,现在,在维也纳,我再次经历了这一切。有某些东西强制人们成为群体,这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毋庸置疑的。同样明显的是,群体会分解成个人,而个人又愿意再成为群体。对于群体的形成以及脱离群体的倾向,我不抱怀疑态度,我感觉到这些趋向的强烈和盲目,所以称之为欲望。但群体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谜,我打算解开它,它是我眼中最重要的一个谜,无论如何也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浮面的一个谜。

现在我提起这些,听起来是那么的无力,像精力耗尽了似的,又像血流尽了一般。我用了“巨大的威力”一词,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那突然充斥我全身的能量迫使我走得更快,几乎跑起来。我飞奔过整条阿尔泽大街,感觉一瞬间就走完了它,耳边呼啸作声,天空还是那么红,好像从那一刻开始,这颜色就归它所有了似的。我大概又磕碰了几下,但没摔倒,踉跄成了整体运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再也没有经历过这种方式的运动,我也不能说自己希望它们再次降临到我身上。因为这太特别、太奇特、太快了,不适合我;这是源于我自身的一种陌生感,而我却驾驭不了它。

祖先

大家处处都觉得薇莎是外国人,无论她走到哪里,都那么引人注目。一个从没去过塞维利亚[54]的安达卢西亚[55]人,在谈起那里的时候,却让人感觉她就在那里长大似的。人们第一次读《一千零一夜》时,就在里面遇见过她。在波斯小画像上,她也是一个经常出现的人物。抛开这些无处不在的东方色彩,她并不是一个幻影,她在人们脑海中的样子总是十分确切,她的形象不会走样、消失,总保持着清晰的轮廓和表面的光亮。

她的美貌令人瞠目结舌,我努力抗拒着它的吸引。作为一个没有经验的家伙,我几乎还没走出男孩儿的年龄,做事慢吞吞,举止粗俗,是她身边的一个卡利班[56],即便非常年轻,但笨手笨脚,没有自信,而且粗鲁。当着她的面,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语言。在见到她之前,我找出最荒唐的骂人的话,作为对抗她的盔甲:“忸怩作态”是最轻的,“多愁善感”,“宫廷色彩”,一个“公主”;我只能驾驭语言中的一半,就是那些高雅的语言,所有本义的、肆无忌惮的、严肃和无情的词语于我都是陌生的。但只要想起四月十七日的朗诵会,就足以使这些指控无效。整个大厅都向卡尔·克劳斯欢呼,不是因为他的高雅,而是因为他的严厉。中场休息的时候,当我与她本人认识时,她看上去那么镇定、文雅,丝毫不准备逃避朗诵会的下半部分。从此,每一次的朗诵会——现在每一场我都去参加——上我都会悄悄地用目光寻找她,并且总能找到。我远远地同她打着招呼,从不敢到她近旁去,倘若她没看见我,我会不知所措,大多数时候,她都会对我的招呼做出回应。

即使在这里,她也很引人注目,她是观众中最奇特的一景。她总坐在第一排,卡尔·克劳斯肯定注意到她了。我突然想知道她在他眼里是什么样子。她从不鼓掌,这点肯定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但她每次都坐在相同的位子上,对他的这种崇敬恐怕也不会被他当作无所谓的。尽管她邀请了我,但我没敢去拜访她。早在第一年里,我对她坐在第一排的位子上就感到恼怒,而且这种恼怒不断增强。因为弄不清这恼怒的缘由,所以我自己产生了一些很奇怪的想法。坐在前面实在是太吵了,怎么受得了这种不断扩大的声音?对于《人类的末日》里的某些角色,人们真应该出于羞耻和惭愧而钻到地下去;当她听着《织工》,听着《李尔王》,想要哭泣的时候,她会怎么办?如果他看见她哭了,她又会如何忍受这一切?或许她就是想让他看到这些?她会为这种影响而自豪吗?她当众哭泣,是不是以此来表示对他的崇敬?但她绝对不是没有羞耻心的人,我感到,她肯定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羞耻心,所以她才坐在那里,向卡尔·克劳斯展现出他给她带来的一切。朗诵会结束后,她从不会走近主席台一步,而很多人都努力往前挤,她就待在原地看着。每次我都受到震撼,脑子里一片混乱,也会久久不离开大厅,站在那里鼓着掌,直到手都疼了。在这种情绪下我会忽略她。要是没有她那醒目的、中分的淡黑色头发,我恐怕不会再找到她。朗诵会后,她不会做出任何让我觉得有失身份的事情。她在大厅里待的时间不比其他人长,当卡尔·克劳斯出来鞠躬的时候,她不会是最后一批走出去的人中的一个。

也许她允许我寻找她,因为在朗诵会结束后,激动之情会持续很久,无论朗诵的是《织工》,还是《泰门》,或是《人类的末日》,它们都是生存的最高境界。我期待着这种机会一次次的到来,而在它们间隔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都属于一个世俗的世界。在大厅里,我独自一人坐着,不跟任何人交谈,而且故意一个人离去。我观察薇莎,因为我有意回避她,我不知道,自己想坐到她身边的愿望有多强烈。但只要她坐在第一排,处在众目睽睽之下,我是不可能坐到她旁边去的。我很嫉妒这个充斥自己内心的上帝;虽然我从没试图在任何地方拒绝接受他,虽然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向他敞开,但我不愿看见他赢得了这个黑发中分、充满异域风情的人,让她为他笑,为他哭,在他带来的风暴中弯下身。我想到她身边去,但不是去她坐的前排,我只想和她坐在那个上帝看不见她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用目光交流他带给我们的影响。

就在我恪守自己那骄傲的决定,不去拜访她的时候,心里对她又充满嫉妒,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积蓄力量,把她从卡尔·克劳斯身边抢走。在家里,我的行为引起母亲的言语攻击,在我为此而感到要窒息的时候,眼前突然浮现出自己站在薇莎家门口按铃的画面。我猛地推开这一幕,像推开自己身上某一部分似的,但它越来越靠近我。为了不让自己动摇,我开始想象阿斯利尔一家那潮水般的废话将如何向我袭来。“是怎么来着?她说了什么?我就知道会这样!她不会喜欢的。当然了。”我已经听到了母亲的警告声,她会获悉一切最新的消息。我在脑子里想象着与母亲的对话,这些后来真的应验了。我有意回避薇莎,这让我倍感为难,我也想象不出自己能跟她说些什么,担心自己的话太粗鲁、太无知,与此同时,我已经想象到了将在家里听到的针对她的恶毒攻击。

虽然我给自己下了禁令,但我一直很清楚,我会去她那里的。每次朗诵会上看到她,我的这种感觉都会增强。不过,当那个自由的下午真的到来时,距离她最初的邀请已经过去了一年。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的双脚自己找到了去费迪南德大街的路,我绞尽脑汁想找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让它听上去既不是不成熟也不谦卑。她以前说过,她想成为一个英国人,当她问起英国文学的时候,比较有可能会提到什么呢?我不久前刚听了《李尔王》,那是卡尔·克劳斯最伟大的朗诵会之一,它也是莎士比亚所有剧本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我忘不了这位老人在荒原上的那一幕。她脑子里肯定清楚地记得英文原文。在《李尔王》中,有些东西是我承受不住的,我不想跟她谈起这些。

我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正是她本人,她招呼我进去,似乎一直在等我。几天前,我才在朗诵会上见过她。那次我站在大厅中央,我想我不是有意走到她近旁的,我当时与其他人一样站着鼓掌。我猛烈地鼓着掌,双臂伸向高处,高呼:“万岁!万岁!卡尔·克劳斯!”我一直未停,其他人也没有停下,直到双手疼痛,我才把手放了下来,发现有个人像是神志不清一般站在身边,但是没有鼓掌。那人就是她,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我。

她带我穿过黑暗的走廊,走进她的房间,欢迎我的是温馨的灯光。我在堆着书和画的地方坐下,但没有仔细去看这些,因为她对着我坐在桌子旁,说:“您没发现我。我去听了《李尔王》。”我对她说,我当时看到了她,所以才来了。然后我问她,为什么李尔王最后必须死去。他年纪相当大了,这是肯定的,而且遭遇了可怕的事情,但我更希望他能挺过这一切,最后没有死。他应该没有死的。如果是另外一个主人公,一个年轻点的,在剧中死去,那我会愿意接受,尤其是自我吹嘘和打架成性的人,正是这些被称作英雄的人,我希望看到他们死去,因为他们的声望就是建立在为他人献出生命的基础上的。但李尔王已经这么老了,应该再多活几年,不应该让人知道他死了。这个剧本里已经有很多人死了,应该有一个活下来,而那个人就是他。

“为什么偏偏是他?他不配得到安宁吗?”

“死亡是一种惩罚。他应该得到生存的权利。”

“年纪最大的、最老的人应该活得更长一点?而年轻人要在他之前死去,被骗取了生命?”

“年长的人死掉,意味着更多的东西死亡。他生活的所有岁月都跟着死了。跟他一起走向灭亡的还有多得多的东西。”

“您是希望人们能像《圣经》里的祖先那样活那么长?”

“是的!是的!您不希望如此吗?”

“不希望。我可以给您举个例子。他住在距离这儿两扇门远的地方。说不定您在这儿的时候,他会出来呢。”

“您是指您的继父。我听说过他。”

“您听说的事情绝对与事实相去甚远。真相只有我们知道,我和我母亲。”

这个话题对她而言来得太快,她不想这么快就提起他。她成功地做到了令自己的房间、自己的氛围不受他的破坏。要是我知道她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我可能会回避这个话题,不说起老人因为已经活了这么大年纪就应该再活下去。可以说,我是带着对《李尔王》的盲目认识去她那里的;我很感谢我们在一起经历了一些奇特的事情,我必须去谈它们。我处在李尔的罪责中,因为他驱使我到她那里去。如果没有他,我的拜访肯定还要再推迟很久,现在我坐在那里,满脑子全是他,我怎么能不崇拜他呢?我知道莎士比亚对她的意义有多大,我深信再没有比这更让她感兴趣的话题了。我来她家,不是为了询问她的英国之行,她不会想起我在那里度过的童年。她最初邀请我,是想让我跟她讲一讲我在英国的童年。我触及了她的最痛处,与继父在一起的生活,对她和她母亲而言,是一种折磨。他快九十岁了,而我现在来对她说,如果人活了很大年纪,那么他最好能继续活下去。

我第一次拜访就深深刺痛了她,这差点就成了最后一次。她克制着,很显然是被我的话吓了一跳。她感觉必须对此进行辩解,尽管十分为难,但她还是对我讲起了她是如何适应这地狱般的生活的。

薇莎和母亲居住的房子由三个一字儿排开的大房间构成,窗户都朝向费迪南德大街。这处房子位于楼的夹层,没有多高,从大街上很容易就能看到。从房门处开始,有一条走廊,左边是房间,右边是厨房和剩余的空间;厨房的后面是一间又小又黑的佣人房,很隐蔽,一般不会有人想到它。

左手边的三个房间里,第一间是她父母的卧室。薇莎年近九十的继父骨瘦如柴,要么是躺在床上,要么就穿着睡衣,笔直地坐在角落里的炉火前。接下来的一间是饭厅,多数时候,只在有客人来时才会用。第三间就是薇莎的房间,她按照自己的喜好布置,用自己喜欢的颜色,有书有画,轻盈而不失庄重,令人进来的时候觉得轻松,走时又恋恋不舍,这个房间与其他房间的区别之大,使人站在门槛处就觉得自己在做梦——这是通向生气勃勃之地的一道严格界限,只有少数人可以越过它。

这间房间的主人对他人行使着统治权,并且这一权力令人难以置信。这不是恐怖统治,一切都在无声中进行,挑高的眉毛就足以将入侵者从门槛处赶走了。主要的敌人是继父门托·阿尔塔拉斯。早期,那段时光我不可能再亲身体验了,一切都还以公开的形式进行,界线尚未划清,大家不确定会不会达成一个和平协定;那时候,这位继父习惯突然之间撞开门,用他的手杖威胁地敲打着门槛。这个又高又瘦的人穿着睡衣站在那里,他细长、瘦弱,又板着脸,脑袋看上去很像他从未听说过的但丁[57]的脑袋。当他暂时停止敲打的时候,他嘴里会发出可怕的西班牙语的威胁和咒骂;他站在门槛处,一会儿敲,一会儿骂,直到别人满足他吃牛排或是喝葡萄酒的愿望。

还是未成年的小姑娘时,薇莎就已经开始寻找解决办法,她把通向自己房间的两扇门——一扇通往饭厅,一扇通往走廊——锁上。然后,当她长高并且变得更有吸引力时,钥匙会经常失踪,开锁匠拿来的新钥匙也会不见。母亲出去了,女佣也不是总在家里,当那个老头迫切地想得到某样东西时,尽管他已是高龄,却有打败她们三个人的力气。这就是让人害怕的原因。母亲和女儿不愿最终分离。为了能待在母亲的房子里,薇莎发明了一个制服老头子的策略。这需要理智、力量和恒心,对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儿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她坚持,如果老头子离开自己的房间,他就什么都得不到。他可以敲打、怒吼、咒骂、威胁,但那都是白费力气。葡萄酒和牛排远离他,直到他重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如果下次他还要求这些东西的话,会立刻送到。这是巴甫洛夫[58]式的方法,是薇莎在对巴甫洛夫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自己想出来的。几个月后,他屈服了。他看到,如果自己放弃突然袭击的话,就会得到美味的牛排和陈年的葡萄酒。如果他再次大发脾气,站在禁止逾越的门槛处大吼大骂的话,他就会受到惩罚,一直到晚上都得不到吃的喝的。

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萨拉热窝度过的。在那里,还是小孩子的他卖过热玉米。早年的这些事情一再被提起。这还是上世纪中期的事,已经成了他传奇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之后的事情,大家就毫不知情了,总之,出现了一次巨大的飞跃;在他因上了年纪而抽身生意场之外以前,他是萨拉热窝和波斯尼亚最富有的人之一。他拥有数不清的房产(一直以来,大家听到的数字是四十七)和大片的森林。他的儿子们继承了他的生意,过着大手大脚的日子,他们想远离这个老头子也就不足为奇了。他认为人们应该过俭朴和退隐的生活,不应该把自己的财富炫耀给人看。他的吝啬和他的顽强一样出名;他拒绝慈善捐款,这被看成是罕有的耻辱。他不打一声招呼就突然出现在儿子们举办的盛大酒会上,用手杖赶走所有的客人。在他年过七旬的时候,他们成功地让这个死了老婆的人到维也纳去再婚。对方是个非常漂亮的寡妇,名叫雷切尔·卡尔德龙,比他年轻许多,这是个诱饵,他抵挡不住。他刚到维也纳,他的儿子们就松了一口气。最大的儿子买了架私人飞机——这在当时还是很不寻常的事情——以此提高自己在家乡的威望。现在,他时不时地来维也纳,给他爸爸送钱,一捆捆厚厚的钞票,这种形式是老头子要求的。

刚来维也纳的时候,他还会出去走走,而且不让任何人陪同。他穿一件开了线的外套,在身上直晃荡,下面穿一条破成一缕缕的裤子,左手拿一顶破帽子——看上去像个装大便的粪桶——他把帽子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不让人清洗,大家都不明白他用它来干什么,因为从没见他戴过。

有一天,女佣颤抖着跑进来,说她刚在内城大街的一个角落里看见了先生,帽子放在他面前,口朝上,一个行人往里面扔了一个硬币。他一踏进家门就受到了质问。他大怒,让人以为他会用那只从不离身的手杖打死他太太。她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一直避让着他,但这一次,她没有让步。她从他身边拿走帽子,扔掉了。没了帽子,他不再去乞讨了。然而,出门的时候,他仍然穿上那条破裤子和那件开了线的外套。女佣被派出去暗中跟踪他,走了很久,一直跟到小摊贩市场。她太害怕他了,结果跟丢了。他抱着一纸袋梨回来了,凯旋一般地将它举到老婆和继女面前:他没花一分钱,一个卖东西的女人给他的,不要一分钱,真的,他站在水果摊边看着,那么饥饿,那么穷困潦倒,甚至让麻木不仁的老板娘动了恻隐之心,暗中塞给他一袋一点儿也没变质的水果。

在家里,他的注意力放在其他事情上:他要把一捆捆厚厚的钞票藏起来,当然是藏在他的卧室里,以便随时都能拿到它们。两张床的床垫都因此而塞满了,纸币在地毯与地板之间构成了第二层地毯,那么多双鞋子里面,只有几双他必须穿的是空着的,其余的鞋子里都塞满了钱。在他的衣柜里有好几十双袜子,任何人都不许碰,他会经常查看。只有两双他替换穿的袜子才是真正被当成袜子用的。他太太每周会得到一笔家用,仔仔细细地当面点清,这是她与他儿子在协定里规定好了的。他试图从她那里骗取其中的一部分,但这钱是花在他的葡萄酒和牛排上,他在这两样上的消费惊人,因此他也就打消动这笔钱的念头。

他食量惊人,而且不遵循正常的用餐时间,这让人不得不为他的健康担心。早饭的时候,他就要求吃牛排喝葡萄酒,到了上午茶时间,离午饭还早着呢,他又要这些,其他的什么也不要。当他太太企图用配菜、米饭和蔬菜来满足他的胃口,不希望他吃那么多肉时,他蔑视地拒绝了这餐饭。当她再次这么做时,他盛怒之下把饭菜掀翻在地,坐在位子上只吃肉,而且因为给他的肉太少,他还要求加肉。对这唯一带血的东西,他的饥饿感是那么强烈,几乎无法满足。他太太找人请来一位沉着而有经验的医生,他本身也来自萨拉热窝,他了解这个老头子,能听懂他的语言,可以用这种语言流利地与他交谈。尽管如此,他也没能给他做检查。老头子说,没感觉有什么不舒服,他一直以来都很瘦,他唯一的良药就是牛排和葡萄酒,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分量,他就去大街上乞讨。他发现,没什么比他的乞讨欲望更让他家里人感到害怕的了。她们像他一样把这个威胁当真;医生警告说,如果他再这么吃下去,最多只能再活两年,对此,他以一句可怕的咒骂来回答。他说,他想吃肉,就这些,他从来没吃过别的,他没想过八十岁还健壮如牛,就这样,没了!

两年后,他没死,倒是那位医生死了。有人死的时候,他总是很开心,但这一次,他高兴得几夜没合眼,用牛排和葡萄酒来庆祝。请来给他检查身体的下一位医生不到五十岁,身体硬朗,精力充沛,本身也很爱吃肉,但这个人就更不幸了。老头子背对着他,没跟他说一句话,人家走的时候,也没诅咒人家。这位医生也像前一位医生一样,死了,只是中间间隔的时间要长一些。对他的死,老头子没有理会。现在,对他来说,活下来已经成了很自然的事,在饮食上,有牛排和葡萄酒就足够了,而且他也不再需要医生做牺牲品了。后来,大概还有一位医生来过,那是因为他太太病了,她向自己的医生诉苦。她睡眠太少,半夜的时候会被丈夫叫醒,他要吃东西。自从他外出的次数少了,情况就越来越糟糕。这位医生极其勇敢,可能他还不知道前面两位医生的命运,他坚持要检查一下那个老头子。当时,老头子正坐在旁边的床上大嚼着带血的牛排,毫不关心生病的太太。医生抽走他的盘子,厉声斥责道:“你眼里到底有什么?这是危及生命的!你知不知道自己要瞎了?”这让他吓了一跳,这还是第一次。但大家是后来才知道他害怕的原因。

他的饮食方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他不再外出,有时候,会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一两个小时,这在以前是从没有过的。别人敲门他也不理,只听见他在里面拨着壁炉里的火。大家都知道他对火的偏爱,所以猜测他坐在火前,认为想吃东西的时候他自己会出来的。情况一直这么持续着。然而,有一次,继女拿了卧室和饭厅之间那扇门的钥匙——她已经习惯藏起自己的钥匙了——听到他在里面咕噜作响的时候,突然把门打开了,看见他手拿一捆钞票,在她眼前扔进火里,他旁边的地板上还有几捆钞票,其他的已经在火里烧成灰了。“不要管我,”他说,“我没时间了。我还没完成呢。”然后指了指地上那些还没烧的钞票。他烧了它们,不想留给任何人,他的钱那么多,结果卧室里仍旧满地是钱。

老阿尔塔拉斯烧钱,这是虚弱的第一个信号。第三个医生根本不是为他而请来的,他没接待人家,好像那人与他无关,他只想通过自己正常用餐,来向那位医生展示他对自己太太的冷漠和她的痛苦。但医生的粗鲁行为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让他震惊。也许,他现在有时候确实会怀疑情况会不会一直这么继续下去,不管怎样,有关他失明的那句威胁把他搞糊涂了。他一有时间就盯着钱和火,看着钱在火中消失是他最喜欢的事。

自从他的所作所为被发现后,他也不再有意把自己关在屋里,而是光明正大地坐下来,忙着他的事。要想阻止他,恐怕得花费好几个男人的力气。他太太没了主意,稍作考虑,给他在萨拉热窝的大儿子去了封信。虽然那人平时很慷慨大方,但对这种故意毁灭钱的做法也很恼火,他立刻就来到维也纳,劝诫老头子。他是如何威胁他的,母女俩不得而知,但肯定是些比那位医生的预言更令他害怕的事——或许是告诉他,要剥夺他的行为能力,把他送进一家疗养院,在那里,他将吃着牛排,喝着葡萄酒,直到死去——总之,他儿子的话起了作用。他把剩下的钱保存好,不再烧了,并且允许别人定时进来监督他。

这个令人害怕的人敲打手杖、威胁、咒骂,十八岁的薇莎成功拯救了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现在,他很少出现在门槛边。每隔几周,他还会撞开门,还是那么高高瘦瘦的,但总会保持一段距离,出现在拜访她的人面前,令来者更多感到的是惊讶而不是害怕。他仍把那只手杖拿在手里,但不会敲打了,也不再咒骂,不再威胁,他是来求助的。恐惧驱使他来到这禁止逾越的门槛前。他说:“您偷了我的钱。钱正在燃烧。”所有人都受不了他,所以他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而他的恐惧总与钱有关。自从不允许他再烧钱了,他就认为自己被抢劫了,火焰在他房间里燃烧着,他不能再随心所欲地烧钱,但他要想尽办法保证它们都在自己身边。

薇莎一个人的时候,他从不会过来,只有听到她房间里传出声音才会来。他听力还很好,如果有客来访,没什么能逃过他的耳朵:门铃响,从他房间旁边经过的脚步声,走廊里热烈的谈话声,然后是她房间里的交谈声,用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由于一切都不是发生在他眼前,这激起他内心的恐惧,让他以为别人在预谋抢劫他的钱。我最初去拜访的那段日子里,就亲身经历了两三次这样的情形。他与但丁的相似令我惊讶。

他就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我们正谈论着《神圣的喜剧》,突然,门被撞开,他站在那里,像是裹着一条白色的床单,手杖不是用来防卫,而是为了控诉而高高举起:“您偷了我的钱!”——不,他不像但丁,他是阴间里爬出来的鬼。

爆发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在我二十岁生日的前一天,终于爆发了。从此以后,我再没提起它,今天,我仍觉得很难对其进行描述。

我计划和汉斯·阿斯利尔一起徒步穿越卡文德尔山脉。我们打算尽量减少开支,睡在山间的小屋里,这样开支就不会太大。汉斯在皮具制造商布罗希克先生那里打工,刚好从自己微薄的薪水中攒够了这笔钱。他计算得非常精确,他必须这样,因为他同母亲和两个弟妹过着异常贫苦的生活。

他计划了旅行的一切事宜,这次徒步旅行不会超过一周。旅行结束后,或许还可以在某个地方住上一周,因为我想利用这段时间着手那本有关群体的书。为此,我最好能独自一人待在山里的某个地方。但这一点我没有明说,我不想伤害汉斯的感情。相反,我们非常仔细地规划了穿越卡文德尔的旅行。汉斯做事井井有条,他俯身在地图上,计算出了每段路程和每个山顶。七月份最初的几个星期就在这种商量中度过了。在家里,吃饭的时候,我提到了这次旅行。母亲认认真真地听我讲完,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但随着细节的增多,家里就只回荡着卡文德尔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如果再有反对理由的话,就会显得不可思议,我甚至感觉到,在意念中她已经加入到这次旅行中来了。我们计划的目的地是阿亨湖边的佩蒂兹。有一次,她甚至考虑在假期的时候去那里,然后在那里等我们;但她也只是说说而已,在我与汉斯讨论细节的时候,我们将它否决了。七月二十四日早晨,母亲突然对我说,我应该放弃这次打算,这趟旅行不可能,她没钱供我挥霍;我应该为自己能够读大学而高兴,当其他人还不知道靠什么生活时,我是不是应该为自己提出这种要求而感到惭愧。

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它来得太突然,在经历了对我们的计划数周之久的友好甚至是饶有兴致的容忍之后到来。同住一所房子,在经历了将近一年的压制与摩擦之后,我十分有必要离开这里,去体验一下自由。在最后时刻,这种压制变得越来越厉害,每次尴尬的言辞交锋过后,我的思绪都会飞向这次旅行。关于光秃秃的石灰岩,我听说了无数次,感觉它们就在最明媚的阳光下,而现在,在吃早饭的时候,无情的断头台到来,斩断了我的呼吸与希望。

我很想冲墙上打几拳,但我控制住了自己,没当着弟弟们的面爆发出任何肢体冲动。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在纸上进行的,但不是平日里那些理智的句子,我也没用熟悉的练习本,而是拿来一大本几乎全新的书写纸,用巨大的字母一页接一页地写满它。“钱,钱,又是钱”,然后另起一行,还是同样的话,然后再另起一行,直到写满整张纸,将它撕掉,而下一张纸还是以“钱,钱,又是钱”开头。我以前从没写过这么大的字,所以,每张纸很快就都写满了,被撕下的纸张丢在我周围,越来越多,从餐厅的大桌子上掉到地上。它们布满了桌子周围的地毯,我无法停下不写,那个本子有几百页,我把每一页都写满了。弟弟们注意到有些反常的事发生了,因为我一边写,一边读出来,虽然声音不是非常大,但还是能听得很清楚,“钱,钱,又是钱”的声音响彻整个房子。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近我,捡起地上的纸,大声地读出上面的内容:“钱,钱,又是钱。”然后,年纪较大的尼西姆冲进厨房,对母亲说:“埃利亚斯疯了。你快来!”

她没过来,而是让他转告我:“跟他说,让他立刻停下来。那是昂贵的信纸!”——但我听不到他的话,继续飞快地写着。也许,在那一刻,我是疯了。但无论别人怎么称呼它,那个单词里集中了所有我认为的压制和低级的思想,威力无穷,完全控制了我。我注意不到任何事情,既听不到弟弟们讽刺的叫声——年纪较小的格奥尔格不是有心这么做的,他太害怕了——也没留意母亲,最后她还是到我这里来了,也许是因为浪费纸张而生气,也许她不再肯定这是不是她起初说的“喜剧”。她来的时候,我没注意到她,也没注意弟弟们,我根本就注意不到任何人,我满脑子全是那一个单词,我把它当成一切不人道行为的核心。我写着,这个单词对我的驱动力没有变小,我的仇恨不是针对她的,是针对这个词本身的,只要还有纸张,就没什么东西可以耗尽我的仇恨。最让她印象深刻的,就是她面前上演的飞快的书写速度。在纸上奔跑的大概是我的手,但我已经喘不过气来,好像自己在跑一样,我还从没以这种速度做过什么事。“就像一列快车,”她后来说,“那么沉重,装得满满的。”她不能经常提起那个词,但她很清楚,那个词让我有多痛苦。她一遍遍地发誓,说我几千次违背了它的本质,挥霍得惊人,好像真有钱供我浪费似的,好像它们够用到最后似的。不排除的是,她为双方的命运担忧,我的和钱的,因为我花起钱来大手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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