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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作者:美-贝蒂·史密斯/译者:方柏林 当前章节:118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1:35

星期六!在老房子里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明天,凯蒂就要结婚了。办完了婚礼,凯蒂就要直接搬到新家。搬家的人星期一过来搬他们的东西。大部分家具他们会留下来,送给新的清洁工。他们只会带走自己的私人物件,还有前屋的家具。弗兰西还想带上那块印着巨大粉色玫瑰花的绿色地毯、奶白色的花边窗帘,还有可爱的小钢琴。这一切都会装在弗兰西的房间里。到了新家,弗兰西会专门有一间给她的小房间。

凯蒂坚持在最后这个星期六上午继续工作。她拿着扫把和水桶出去的时候,大家都笑了。麦克舍恩给她开了个支票账户,往里面打了一千块钱算作礼物。根据诺兰家的标准,凯蒂算是阔了,什么活也不用干了。可是,她坚持要做到最后一天。弗兰西怀疑她只是依恋这些房子,想在离开之前,好好再打扫一回。

弗兰西厚着脸皮,在妈妈的钱包里翻看她的支票本。在那本神奇的支票本中,她只看到一张存根,上面写着:

支票号码:1

日期:1918年9月20日

付至:伊娃·弗里特曼

付款原因:因为她是我姐

总额:一千元

本次支付:二百元

余额:八百元

弗兰西在想:为什么是二百块,不是五十块、五百块?后来她想明白了。两百块是威利姨夫的保险赔付额。要是威利姨夫死了,姨妈能拿到两百块。无疑,凯蒂是当威利死了。

凯蒂没有开支票订婚纱。她解释说,她在和送她这笔钱的人结婚前,不会为着自己花这钱。为了买婚纱,她向弗兰西借,从她给弗兰西的储蓄中支取,许诺婚礼结束后立刻还钱。

最后那个星期六的上午,弗兰西让劳瑞坐在双轮童车上,绑好带子,推着她上街了。她在街角站了好久,看着孩子们拖着他们捡的破烂,沿着曼哈顿大道,向着卡尼回收站走。她跟着也朝那个方向走去,一直走到查理便宜店里。店里没人来买东西的时候,她走到柜台前,拿出五毛钱,说要将所有摸奖的奖品都买下来。

“啊呀,弗兰西,你瞧你现在!弗兰西,了不得啊。”他说。

“我不想去挑了。把那板子上所有东西都给我吧。”

“哎呀呀,你听听!”

“还有,查理,你那摸奖的盒子里是不是根本就没有中奖号码?”

“老天爷,弗兰西,总得混口饭吃吧。我们这一行,钱得一分一分地挣,来之不易啊。”

“我一直就觉得这些奖是假的。怎么这么骗人家小孩子啊——你也不感到害臊?”

“可别这么说。他们花一分钱,我给一分钱的糖果。设这个奖,不过是图个热闹。”

“你设这个奖,他们就有指望了,所以才老是回来啊。”

“话说回来,他们不上我这里,也会去对面吉姆培糖果店。还是到我这里好,毕竟我有家室,养家糊口要紧。”他一脸正派地说,“再说了,我也不把人家小姑娘往后面屋子里带,知道吧?”

“啊,我明白了。我猜你说得也有道理。对了,你有没有五毛钱一个的布娃娃卖?”

店主从柜台下掏出一个面貌丑陋的布娃娃来。“我只有这个,六毛九一个,可是我就按五毛卖给你吧。”

“这样吧,你挂在那里,正经八百地让小孩子赢了去,钱我来出。”

“可是弗兰西,让哪个小孩子赢上一回,那么其他孩子也就指望上了,这个头可不好开。”

“看在耶稣的分上,”弗兰西说,她的语气中并无亵渎的意思,倒是像在祈祷,“你就给人家赢一回行吗?”

“好啦!好啦!生这么大的气做什么?”

“我就想白送给哪个小孩。”

“我把它挂起来,你走后,我也不把中奖号码从盒子里拿走。这下满意了吧?”

“那就谢了,查理。”

“我就说,这娃娃的名字叫弗兰西,好不好?”

“不用了,不用了!这么丑的娃娃,怎么能叫我的名字?”

“弗兰西,跟你说句话。”

“什么?”

“你现在长成大姑娘了。你今年多大了?”

“过几个月就十七了。”

“我记得你过去身子瘦,腿长。我想你有朝一日会长成大美女的。其实也不能说大美女,我是说气质独特。”

“你这算什么话?不过还是谢了。”她笑了。

“你的小妹妹?”他向着劳瑞点了个头。

“没错。”

“不用多久,她就要拖着破烂去卖,然后拿着硬币到我这里买糖了。这里的孩子长得快。”

“她不会拖着破烂卖的。她也不会来你这里。”

“没错,听说你们要搬家了。”

“是的,我们要搬家了。”

“那好,弗兰西,祝你好运。”

她推着劳瑞去公园,把她从车子上抱起来,让她在草上乱跑。一个卖椒盐卷饼的小男孩跑过来,弗兰西花一分钱买了一个。她将饼捏成碎末,撒在草里。一群黑乎乎的麻雀不知从哪里飞了过来,抢着吃碎末。劳瑞摇摇摆摆地跑去抓麻雀。麻雀也是没事干,逗她玩,总是等她快到跟前的时候展翅飞走。每次有只麻雀飞走,劳瑞就高兴地又笑又叫。

弗兰西推着小车,带劳瑞去看她以前学校的最后一眼。学校离她每天去的公园只隔几条街,但不知何故,自从毕业那天晚上后,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这回看来,学校显得很小,这不禁让她感到吃惊。她在想,学校大小应该没有变,变的是她的眼界,她的眼界开阔了。

“弗兰西就是上这个学校的。”她告诉劳瑞。

“弗兰妮上学。”劳瑞跟着说。

“有一天,爸爸跟我一起到了这里来,他还唱了一首歌。”

“爸爸?”劳瑞不解地问。

“我忘了,你没有亲眼看过爸爸。”

“劳瑞看爸爸了。人。大人。”她以为弗兰西说的是麦克舍恩。

“对了。”弗兰西说。

离开学校两年后,弗兰西就从一个小姑娘长大成女人了。

她路过那座借用过地址的房子。房子现在看起来又小又破旧,不过她很喜欢。

她路过了麦克加里蒂的酒吧。不过现在麦克加里蒂已经不再是这里的主人了。他夏初搬了出去。私下里他曾经跟尼雷说过,他,麦克加里蒂,有未卜先知的能耐,知道禁酒令就要来了。他也准备好了。他在长岛亨普斯特德收费公路附近买了一大片地方,逆市进货,在地窖里储藏了大量的酒。等禁酒令一下,他会开个所谓的“俱乐部”。俱乐部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梅·玛瑞”。她的妻子会穿着晚礼服当招待,这正合她意,麦克加里蒂先生说。弗兰西知道麦克加里蒂太太一定会乐意做女招待这一行。她希望麦克加里蒂有朝一日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午饭之后,她去图书馆最后一次还书。图书管理员在她的借书卡上打好戳,将书推给她。和往常一样,她的头抬都没有抬一下。

“你能不能给一个小姑娘推荐一本好书呢?”弗兰西问。

“多大?”

“十一。”

图书管理员从桌子下面拿出来一本。弗兰西看到书名是《如果我是国王》。

“我不想借了,”弗兰西说,“而且我也不是十一岁了。”

图书管理员头一次抬头看弗兰西。

“我从小时候就来这里看书,”弗兰西说,“可是你一直都没有抬头看过我。”

“孩子这么多,”图书管理员焦躁地说,“我不能每个都看。还有别的事吗?”

“我想说说那只褐碗……它对我意味着很多东西……还有里面那常年盛开的花。”

图书管理员看了看那褐色的碗。里面有一些粉色的野紫菀花。弗兰西觉得那图书管理员好像也是头一次看这褐碗。

“啊,这个。是清洁工把花放里面的,或者是其他什么人。还有什么事情?”她不耐烦地问。

“我把卡交还给你。”弗兰西把那盖满日期戳,还打了皱卷了角的借书卡还给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拿过来,正要撕成两半,弗兰西给抓了过来。

“那我还是保留着吧。”她说。

她走了出去,最后看了一眼这破烂的小图书馆。她知道她不会再看到它了。看了新事物之后,人的眼光会改变的。日后,假如她还回来,她会有新的眼光,看东西又和现在不同了。她想记住它现在的样子。

不,她永远不会回到过去生活的地方了。

还有,再过几年,老社区也不复存在了。战争结束后,市里计划把一些老出租楼拆掉。那所女校长鞭打小男孩的丑陋学校也会拆掉。这里会建成模范住宅区。在住宅区里,阳光和空气都会衡量过,均匀分配给每个居民。

凯蒂将水桶和扫把砰一声扔进角落,这是她最后一次这样扔,最后一次宣示自己收工回家。接着,她又将扫把和水桶拿起来,轻轻放好。

她开始穿衣出门。她要去最后一次试穿那翠绿色天鹅绒婚纱。已经到了9月底,天还是没有凉下来,凯蒂怕这天穿鹅绒婚纱太热了,不由焦躁起来。今年的秋天姗姗来迟,她气不打一处来。弗兰西跟她说入秋了,她还和弗兰西争了一番。

弗兰西知道入秋了。让风热热地吹吧,让天继续火热吧!只是,秋天的脚步还是来到布鲁克林了。一旦天黑,街灯亮起来的时候,那个卖栗子的人就会开始在街角摆摊,弗兰西由此判断秋天来了。那人架起炭火,放上平底锅,盖上盖子,在里面烤着栗子。那人手里拿着还没有烤的栗子,用一把钝刀在上面切出小小的十字形口子,放进平底锅里。

是的,卖栗子的人一到,秋天一定是来了,哪怕夏日天气余威犹在。

弗兰西把劳瑞放到婴儿床里,盖好被子让她睡午觉,然后她开始收拾最后几件东西,放到一个菲尔斯——耐普萨牌肥皂包装木盒里。她把十字架从壁炉上方取下,还有她和尼雷在坚信礼那天拍的照片。她将这些东西包在她第一次领圣餐时戴的面纱里,放进盒子。她还把爸爸的两条侍者围裙折好,放进盒子里。接着,她将爸爸的剃须杯(上面用烫金大字写着“约翰·诺兰”的那只)用一件乔其纱皱纹衬衫包着。这件衬衫洗得严重脱纱,凯蒂都已经将它放进“待送出”的篮子里,弗兰西看到后给拿了回来。那个下雨的晚上,她和李站在门口的时候,穿的就是这件衬衫。弗兰西接下来把叫玛丽的那个布娃娃,还有以前装有十个装饰硬币的漂亮小盒子,放到了木盒子里。她那可怜的一点藏书也收进了盒子,包括那本基甸版《圣经》、《威廉·莎士比亚全集》,还有一本破烂的《草叶集》。还有三本剪贴本:《诺兰现代诗歌集》、《诺兰古典诗歌集》和《安妮·劳瑞之书》。

然后,她走进卧室,掀开床垫,从下面找到那本日记本。那上面有她十三岁那年断断续续记的日记,还有一个方形的蕉麻纸信封。她跪在盒子前,打开日记本,随手翻到三年前的9月24日写的日记。

9月24日:今天晚上我洗了个澡,发现自己变成女人了。是时候了。

她咧嘴一笑,把日记本放了进去。她拿起信封,看到了封面上的字:

内容:

本信封中含一份毕业证书、四篇故事,将于1967年开封阅读。

那四篇故事就是佳恩达老师让她烧掉的四篇。这事怎么说呢?弗兰西记得她跟上帝许诺过,要是妈妈不死,她就停止自己的写作。她守住了自己的诺言。可是她也对上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她知道,即便她重新写起来,上帝也不会介意的。有朝一日,她或许真该重新拿起笔来。她在信封上开了道缝,将图书馆借书卡放了进去,接着一并放到大盒子里。就这样,她收拾完了。除了衣服之外,她拥有的一切,全都在这盒子里了。

尼雷吹着《黑人区舞厅》[5]的口哨,跑上楼来。他直接冲进厨房,把外套扒掉。

“弗兰西,我时间很急,有没有干净衬衫给我换?”

“有一件洗过,可是没有熨。我来给你熨一下。”

她将熨斗加热,将衬衫上洒上水,在两张椅子间把烫衣的板子架起来。尼雷从壁橱里拿出擦鞋的东西,在擦得发亮的皮鞋上又上了一层鞋油。

“要出门吗?”弗兰西问。

“是啊,刚有时间去看演出。他们这次有范和舍恩克,乖乖,舍恩克那歌唱得!他这样坐在钢琴前。”尼雷坐在厨房桌子前比画给弗兰西看。“他斜着坐,跷着二郎腿,看着观众。然后他将左胳膊肘放在乐谱架上,一边唱,一边用右手弹。”尼雷开始模仿起他的偶像,唱起《离乡千里》来,学得惟妙惟肖。

“没错,他真是一级棒。唱得都有点像爸爸过去的样子了。”

爸爸!

弗兰西找到尼雷衬衫上的工会标记,从这标记开始烫起来。

(“标签就如同装饰品……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样。”)

诺兰家买什么东西都尽量买带工会标签的,这是他们纪念约翰尼的一种方式。

尼雷照着洗脸池上方的镜子。

“你觉得我要不要刮脸呢?”他问。

“五年之内都不要。”

“得了,你给我闭嘴!”

“你们不要说叫人闭嘴这种话啦。”弗兰西学着妈妈的口气说。尼雷笑了,开始擦洗自己的脸、脖子、胳膊和手,边洗边唱:

你那眼神仿佛来自埃及,

你那举动有开罗的气息……

弗兰西心满意足地熨烫着。

尼雷终于穿好了。他穿着暗蓝色双排扣的西服和刚熨过的白衬衫(有下翻的软领子),打着圆点领结。他刚刚洗过,浑身散发出清爽的气息,他的金色鬈发闪闪发亮。

“我看起来怎么样啊,小歌后?”

他神气地将外套扣起来,弗兰西看到他戴上了父亲的图纹戒指。

是的,没错,正如外婆说的那样,罗姆利家的女人能看到死人的鬼魂归来。弗兰西看到父亲了。

“尼雷,你还记得《莫莉·马龙》吗?”

他一只手伸到自己口袋里,背转向她,开始唱起来:

在美丽的都柏林,

姑娘们美丽动人……

爸爸……爸爸!

尼雷和爸爸一样,嗓音清晰而真实,而且他帅得不行!他才十六岁,可是就帅到了这个地步,连在街上走过的时候,女人都看着他而叹息。他实在太帅了,要是弗兰西跟他一起走,就感觉自己像丑小鸭似的。

“尼雷,你说我好看吗?”

“什么!你干吗不向圣德雷莎修女做个连续九天的祷告[6]?出现个把奇迹,你还有救。”

“少来这一套,我跟你说正经的。”

“你为什么不把头发剪短,烫个发卷,就跟其他女孩一样?不要这么扎一大把一大把的辫子,盘在头上。”

“妈妈不让,我得等到十八岁才能剪。你说我好看吗?”

“等你长胖点再来问我。”

“拜托了,告诉我吧。”

尼雷仔细看了看她,说:“你能及格。”这话她好歹都只有接受了。

他一开始说自己很急,可是现在,好像又不想走了。

“弗兰西!麦克舍恩……我是说爸爸,晚上要来吃晚饭。我接着要去上班。明天举办婚礼,明天晚上在新家办晚会。星期一,我就要上学了。我上学的时候,你要坐那密歇根的火车去那里了。我没机会跟你单独道别,不如就此再见吧。”

“我会回家过圣诞的,尼雷。”

“可是那就此一时彼一时了。”

“我知道。”

他等着。弗兰西伸出右手。他把她的手推开,和她拥抱,亲吻了她的脸颊。弗兰西抱住他,开始哭起来。他将她推开。

“得,你们女孩真让我恶心。”他说,“总这么多愁善感。”可是他嗓子有点哑,他自己也要哭了。

他转过身,跑出了屋子。弗兰西跑到楼道,看着他跑下楼梯。他在那井一般的暗暗的楼梯底下停了一下,回头看她。尽管下面很黑,他站的地方是亮的。

太像爸爸……太像爸爸了,她想。可是他的脸上比爸爸更有力量。他向她挥了挥手,然后就走了。

四点了。

弗兰西决定先去穿衣服,然后准备晚餐,这样等本来找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准备就绪了。本买了票,他们要去看亨利·赫尔演的《归来者》。这是他们圣诞前的最后一次约会了,因为本明天就要去上大学了。她喜欢本。她特别喜欢本。她希望她能爱本。如果他不是老这么自以为是的话就好了。要是他偶尔也犯点错就好了,哪怕是一次。要是他也需要她就好了。也罢。她还有五年时间来做决定呢。

她穿着白色无袖内衣,站在镜子前。她在洗的时候,手臂抬起来,从头上弯过去,这时候突然想起小时候,她是如何坐在太平梯上,看着院子对面在梳洗着准备去约会的大姑娘们。会不会有人像她那时候一样,现在在看着自己呢?

她朝着那些窗户看过去。是的,隔着两个院子,她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坐在太平梯上,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手里拿着一碗糖果。那女孩透过栅栏,向弗兰西这边看过来。弗兰西也知道这个小女孩。她才十岁左右,个头小小的,她的名字叫弗洛瑞·文迪。

弗兰西梳了梳自己的长发,扎成辫子,然后将辫子盘在头上。她穿上了新的长筒袜,穿上了白色高跟鞋。把一件粉色亚麻布的新裙子套上之前,她拿出一块方形棉垫,在上面洒了点紫罗兰色香粉,然后将棉垫塞到自己的胸罩下。

她觉得自己听到了弗莱波的马车驶进来了。她从窗户里伸出头向外看。是的,是来了。只不过这回不是马车,而是一辆栗色小汽车,两边都有烫金字;洗车的人也不是脸色红扑扑的弗兰克,而是一个能免兵役的罗圈腿家伙。

弗兰西的目光越过院子,看到弗洛瑞还从太平梯上透过栅栏看着自己。弗兰西挥手喊道:“你好,弗兰西。”

“我不叫弗兰西。”小女孩叫道,“我叫弗洛瑞,你都知道的啊。”

“我知道。”弗兰西说。

她看着下面的院子。那天堂树的叶子,过去像一把把小伞,在太平梯四面卷曲着,环绕着,衬托着。可是那些家庭主妇抱怨树的枝条和她们的晒衣绳子缠在一起了,于是房东派来两个人,把树砍了。

可是那树没有死……没有死。

在那树桩上,又发出一棵新树来。新的树干沿着地面长,一直长到没有晒衣绳子的地方,然后又蓬蓬勃勃地向着天空长起来了。

那棵名叫安妮的树,诺兰一家一直浇水施肥,却病了,死了。而院中的这棵树,它被人砍掉了,被人堆在树桩边焚烧了——他们希望这树连同树桩一起烧掉,化作一团篝火——可是这树居然活了下来!

它活了!什么也摧毁不了它。

她再一次看着在太平梯上读书的弗洛瑞·文迪。

“再见了,弗兰西。”她低声说。

她关上了窗户。

【注释】

[1] Quakers,教友派信徒。该教派始于十七世纪的英国,后传至世界各地,信徒信奉神住在每个人心中,每个人都可以对神有个人化的体验。

[2] 一首战时黑人老歌,歌颂在法国与德国人作战的黑人士兵。

[3] 马斯佩斯高中缩写。

[4] B.B.和F.N.分别是本和弗兰西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5] 黑人作曲家谢尔顿·布鲁克斯于1918年创作的一首着名的爵士乐曲。

[6] 天主教的一种灵修方式。

译后记

2008年,美国经济进入衰退,山姆大叔开始束紧裤腰带过日子。由于这些原因,一些描述艰难时代的旧时经典,又重新热门起来,例如斯坦贝克的作品《愤怒的葡萄》。次贷危机中不少美国人面临自己的房屋被银行没收的风险,看到《愤怒的葡萄》中主人公丢失房屋的场景,想必百感交集。如今,很多美国人开始收集折扣券省钱。感恩节后的大减价,甚至造成一些商场的踩踏伤亡事故。美国电台、电视台开始播出如何用一块钱活一天之类的节目。这个世界没有永远的繁荣,萧条说来就来。这种时候,大家一边寻找出路,一边寻找意义,寻找独自和解的方法。

也可能因为这一原因,描写艰难时代的成长小说《布鲁克林有棵树》在出版五十多年后,于2008年被美国公共广播电台推荐。作为一部成长小说(coming-of-age novels),它还曾当选为亚马逊网站评出的最佳青少年图书之一。在好图书网站(Goodreads.com),这部1943年初次出版的小说仍不断受人关注。截至本文写作时(2008年12月3日),有16955人给予评分,评论多达2528条。

此书1943年初版便大受欢迎,长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好莱坞和百老汇也搭起“顺风车”。1945年,着名导演卡赞(Elia Kazan)将小说改编为电影,电影随后获奥斯卡奖。小说还被改编为音乐剧,上演267场。如今,在我所在的美国小城,小说的海报和《推销员之死》、《瓦尔登湖》等书一起,挂在附近巴诺(Barnes & Noble)书店的墙上。它还是这边图书馆的暑期推荐读物之一。无疑,它已经成为一部现代经典。

这部小说影响了很多作家。《大海的深处》的作者杰奎琳·米查德(Jacquelyn Mitchard)就曾生动描述了她与此书多年的感情:“几年前,在我生日那天,挚友兼代理人简·盖佛曼给我寄来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之后,我顿时热泪盈眶。里面装着我最喜欢的书《布鲁克林有棵树》的第一版,而且还有作者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写给自己代理人的题字,书里还夹着作者的亲笔信,信件保存完好,丝毫不见六十年来风雨洗刷的痕迹。目睹此情此景,连围坐在餐桌旁的孩子们都不禁眼眶湿润了。他们知道我心中对这本书、对这本书的作者和书中的女主人公怀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关于城市

贝蒂·史密斯(1896——1972)生于布鲁克林,是德国移民后裔,童年家境贫寒。她没有上完高中,但是后来和小说主人公弗兰西斯·诺兰一样,在大学修课,后终生从事写作。她虽然写过其他作品,也有其他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但是她的名字,始终和《布鲁克林有棵树》联系在一起。

小说中的布鲁克林位于纽约,这里分片居住着来自各国的移民: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个社区生活五彩斑斓:犹太老头当街卖老咸菜;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圣诞夜在对歌较劲;意大利乐手和歌女在街头卖唱……作品对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生活给出了百科全书似的介绍。有些介绍,我们今日看来仍会会心一笑。比如德美交战期间,德国酸菜不准叫“德国酸菜”了,变成了“自由菜”。不久前,美法两国因为伊拉克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也曾有人建议将薯条(英文French fries)改称“freedom fries”。

小说把二十世纪初的布鲁克林,写成了一部风土人情长卷,将一个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为一道人文景观。贝蒂·史密斯笔下的布鲁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波德莱尔笔下的巴黎。因此,文学批评家艾尔弗瑞德·卡增(Alfred Kazin)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布鲁克林有棵树》是布鲁克林的完美写照。”卡增写道:“布鲁克林是一个所在,是纽约城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有全世界最大的天主教教区之一。可是布鲁克林本身,‘布鲁克林’这字眼,却又在纷杂的美国体验中凸显出来,成为一道独特的景观。它集朴素、简陋、庸常和可爱于一身。在无数人心目当中,‘布鲁克林’这个词本身和难忘的早期家庭体验联系在一起,渐渐成为一种化身,象征着人生早年的贫困,象征着邻里生活,象征着青春本身。同样,它也象征着渴望、追求,象征着对外面精彩世界的梦想。”读罢此书,我很难想象我还能对周遭事物熟视无睹地走过布鲁克林,或是我们居住的其他城市。确实,一本好书会触及一个人的灵魂,深刻地改变我们看待周围世界的方式。

关于尊严

小说的主人公是小女孩弗兰西,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生活在二十世纪初布鲁克林的一个赤贫人家。妈妈是清洁工,靠给人打扫卫生换取免费住房。爸爸约翰尼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singing waiter),好酒,好幻想,能歌善舞,迷倒姑娘一大片,唯独缺乏挣钱养家的本领。两个孩子于是也就常常挨饿。他一辈子穷困却也总不潦倒,总是把快乐播撒给所有人。小说中的凯蒂,在丈夫过世、家里几乎上顿不接下顿之时,酒吧老板故意“还钱”给她,她坚辞不受,不受嗟来之食。这个清洁女工人穷志不短,她的作为,一定会让蝇营狗苟的势利者汗颜。

没有人希望自己贫困,但贫困未必一无是处。它可以磨砺性格。这部小说中有个地方十分耐人寻味。苦水中泡大的弗兰西和尼雷一起谈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来,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苦,也就体会不到那苦中的甜了。相信从困境中走过、后来又超脱了困境的很多读者对此都有同感。人可以受困、受穷,却不可以失去骨气和乐趣。

《布鲁克林有棵树》中说的树是臭椿树。这臭椿树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叫tree of heaven,亦即天堂树。这是一种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小女孩弗兰西星期六的时候,会去图书馆,想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从A到Z,每一本都看过。星期天下午,她会拿着借来的书,在布鲁克林,坐到太平梯口,藏在浓浓树荫里,看着书,做着白日梦。这样的闲暇,让她超越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顿。穷人是怎么快乐起来的?他们的快乐是那么少,所以当他们拥有的时候,就千百倍地去享受,以至于你给他们一棵臭椿,他们也能看到天堂。

艰难时代给人的另外一个馈赠,是让人产生悲悯情怀。小说中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困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落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未必所有人都有这种同情和理解。小说中写到了好多“站在玻璃房里扔石头”的人,明明自己也是穷苦出身,却以践踏同类为乐。小说中写到一个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出身也很贫寒,却附和着势利眼的医生,骂穷人的小孩。

而弗兰西后来处境改善后,却不忘回到糖果店,默默做件好事,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人可以有同样的经历,但未必有同样的心态。人与人的差别,大抵就在这里。

关于成长

贝蒂·史密斯的小说有点“大女子主义”。小说中的男女对比鲜明。弗兰西的妈妈坚强似铁,爸爸柔情似水。她的几个姨妈也是一样,姨妈贤惠能干,姨夫则软弱无能。弗兰西的妈妈凯蒂在生活重担之下越来越坚强。而弗兰西的爸爸却更有女性那种好交际、软心肠等特征。这位父亲为了让女儿上她想上的学校,不惜造假,冒充他人地址。弗兰西和爸爸更亲,和妈妈疏远。但是最了解女儿的,却正是这个母亲。在生产第三个孩子、几乎要死掉的时候,她吐露了心声,说是儿子本来不喜欢读书,如果停他的学,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你不一样,你会拼,会斗,你还会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里的那棵天堂树。”这再一次彰显了这个家族女子的坚强。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小说。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不断吸收父母的精神传承。弗兰西的坚强像妈妈。这坚强让她超越前人:外祖母连字都不识,母亲上完小学,弗兰西则要去上大学。她的坚强,让她超越困难,实现家族的美国梦。如女作家佩吉·奥伦斯坦(Peggy Orenstein)在评论此书时候说的那样:“生活并不公平,可是总能应付过去。”

弗兰西的想象力来自她爸爸。她的想象力让她超脱了生存的艰难。老师也表扬她的想象力。人类正是由于想象力,才活得不那么困顿。小女孩弗兰西的想象,有时让她不切实际,可是也使她摆脱了现状对自己思想的捆绑。她的外祖母没有文化,连字都不识,却建议凯蒂给自己的孩子读《圣经》,读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各种童话,好让孩子处在困境当中,也不致沉沦。弗兰西姐弟在物质上几乎一无所有,却意外地拥有了巨大的精神财富。

可是成长,也是“天真之歌”无可逆转地向着“经验之歌”转换。小女孩弗兰西在楼梯间遇到色狼,差点受袭。稍大后,她在感情上又受人欺骗。世界的玫瑰色彩在一点点消退,少女弗兰西带着童年练就的坚强,迈入未知的未来。

小说中记载了成长当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作者写得不厌其烦。很显然,这是一部纪念年轻时光的纪念碑式作品,这是贝蒂·史密斯自己的故事,一个一定在她心头酝酿已久、乃至于不吐不快的成长故事。作者似乎是想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要把成长一寸寸铺开在我们面前。因此,小说到了后来,显得有些拖沓,不如童年部分那样精彩。即便这样,它仍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一部老式的小说。看过一些当代过于“炫技”的作品之后,这小说从形式到内容上都让人怀旧。这是一部让人不忍释卷的小说,一本看了会哭也会笑的小说,希望各位读者和我一样喜欢。

小说翻译当中,Barbara Penney老师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很多问题。家兄方胜林先生和二嫂倪鸣女士花费大量时间帮我看过译稿,并对译文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翻译是我的一个爱好而非“正业”,由于工作和其他杂务,翻译时间有限,水平也有限,故定有错漏或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朋友指正,以便在重印时纠正。

方柏林 2008年12月 于俄克拉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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