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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塔雅莉·琼斯/译者:彭玲娴 当前章节:15431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1:41

「妳记得那些T恤吗?」我们慢吞吞爬上陡峭的车道时,阿烈问我。

我当然记得。「亚特兰大独有」是罗伊的创业发想之一。想当初「我爱纽约」的标语一炮而红,让不知出身何处的某个不知名人士大发利市,他希望「亚特兰大独有」可以成为南方版的「我爱纽约」,但他才刚订制了几件T恤和几个钥匙圈,就被抓走了。「他脑袋里总是有好点子。」我说。

「没错,他的确是这样。」阿烈转头看我:「妳还好吗?」

「我很好。」我说:「你呢?」

「我准备好了。但是我没办法说谎,有时候我觉得光是过日子就罪孽深重。」

我不用告诉他我了解,因为他知道。偷走本来就属于你的东西,这种感觉应该要有个词来形容。

我们多注视了我爸好几分钟,镇定情绪,好表现出节庆的喜悦。老爸从每个箱子都拿出一个巴塔札19──就是黑皮肤的那个博士──然后把其他的博士又都塞回箱子里。他打算怎么处置剩下的六个白皮肤博士,我不得而知。还有一整个托儿所的公仔、两个充气雪人和身上挂着圣诞灯的吃草麋鹿一家子等着他照顾。班克叔叔在门廊前,站在一座梯子的半中央,安装看起来像滴水冰柱的东西。

「大家好呀!」我一面说,一面展开双臂,拥抱整个画面。

「瑟蕾莎!」老爸说。他没有不理会阿烈,但也没有正视他。「有没有帮我烤蛋糕呀?」

「嗨,戴文波先生。」阿烈装作受到了欢迎的样子:「感恩节快乐!您知道我们不会只带两串蕉来过节的!我买了格兰利威威士忌给您。」

我爸把下巴朝我戳过来,我凑上前去亲了亲他的脸颊。他身上有可可脂和大麻的气味。然后他终于对安德烈伸出手,安德烈满脸乐观地握住他的手。「感恩节快乐,安德烈!」

「爸爸,」我轻声说:「对他好一点。」然后我牵起阿烈没拿酒瓶的那只手,两人并肩往环绕整间房子的门廊走去。还没走到门口,我爸在后头喊:「安德烈,谢谢你的好酒,我们吃饱饭再来享用享用。」

「好的,先生。」安德烈看来很开心。

班克叔叔在我们面前的门廊上,努力解开一团纠缠在一起的灯饰。

「嗨,班克叔叔!」我抱抱他站在梯子上的腿。

「妳好呀,小妹妹!」我叔叔说,然后他又对阿烈说:「你好吗,兄弟?」

就在这时,希薇雅阿姨把头探出前门。我对希薇雅阿姨最初的记忆,就是她刚开始和班克叔叔交往时,他俩带我去奥丽溜冰场溜冰。她买了个装在酒杯里的淡黄色蜡烛给我当纪念品,我妈看了马上没收,她说:「不能给小孩子玩火!」希薇雅替我向我妈求情:「瑟蕾莎不会点燃那个蜡烛的。妳会吗?」我摇摇头,表示不会。「相信她吧!」希薇雅对歌萝莉这么说,但说这话时,她看着的是我。我的婚礼上,她笑容满面走在我前面,当我的已婚陪嫁,但严格来说她不能算是已婚。

「瑟蕾莎和安德烈!真高兴你们来了!你们不来,妳妈就不肯把蛋糕卷放进烤炉里。」她把脸往安德烈的方向歪了歪,说:「好侄儿,来给我香一个吧!」

她把门拉得大开,安德烈跟着她进屋,我踯躅跟在后头,在梯子脚边停下。「班克叔叔?」

「我没说。」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我只告诉了希薇雅,其他谁都没说。要不要告诉家人,由妳自己决定。」

「谢谢你,班克叔叔!」我说:「谢谢你锲而不舍。」

「没错,我锲而不舍。那些死白人不知道我绝非省油的灯。」班克叔叔穿着他最好的一双鞋,小心翼翼从梯子一步步往下跨,来到我身旁的地面。「妳爸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我们五八年一起身无分文地来到亚特兰大,我对他比对亲兄弟还忠诚。但是我希望妳知道,他的看法我不是每一样都同意。我当律师这么久,什么场面都见过了,所以视野广一点。法兰克林呢,在某些方面的见解跟他生下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完全没改变。但是他很疼妳,瑟蕾莎。妳有这么多人爱妳──妳爸爸、安德烈、罗伊。妳要想想,妳碰到的问题是好命的人才会有的问题。」

晚餐在厚重的橡木桌上摆开,桌上铺了蕾丝桌巾,来遮掩经年使用的痕迹。在这间经过我爸妈精心翻修的梦幻豪宅里,样样家具都精美闪亮,唯有这张桌子别有一番来历。这是我外婆送我爸妈的结婚礼物,是他们在法院公证之后收到的稀少礼物之一。外婆说:「妳要把这张桌子传给妳的孩子,再传给孩子的孩子。」搬家公司搬运这张桌子的时候,歌萝莉说:「小心点,这张桌子代表着我妈的祝福。」

我爸只在节日展现出他身为牧师儿子的家传技能。「主啊!」他的嗓音低沉有力,我们全都低下了头。我左手握住老爸的手,右手握住安德烈的手。「我们齐聚在此,感谢您所赐予我们的一切美好。我们感谢您赐予我们这张桌子以及桌上的食物,感谢您赐予我们自由,我们为此刻身陷囹圄、不能享受家庭温暖的人祈祷。」接着他背诵了一段冗长的经文。

就在大家还没来得及说「阿们」之前,安德烈抢先说:「感谢主赐给我们这张桌旁的亲友。」

我妈抬几头来说:「说得好,阿们。」

屋子里瞬间欢乐起来。我爸用一把看起来像缩小版电锯的电动切割刀切开火鸡,歌萝莉从一只闪亮水瓶中倒出冰茶。班克和希薇雅正襟危坐,看起来像大晴天一样平静无波,但我相信桌底下,班克想必把手搁在希薇雅腿上。这是一幅美丽的画面,屋子里到处插满鲜花,枝状的大烛台上烛光熠熠。我从厚重的玻璃杯啜了一口柠檬冰茶,想起了欧丽芙。她喜爱水晶制品,她的高脚杯是一只一只分开买的。她没有女儿可以领受她的赞许或继承她的玻璃器皿,不知她过世后,她的东西怎么处理了。我垂下头,为她祈祷了一番:「但愿天堂有许多精致典雅的物品。」接着我对着空气低语:「请原谅我!」

我把视线转向我妈,但愿她能至少赏我一个微笑。歌萝莉美得不象话。我曾经警告罗伊,虽然我和我妈五官神似,但千万别以为我将来必定会和我妈一样美。我和我妈都是高个子,都有深棕色肌肤、大眼睛和丰满嘴唇,她叫歌萝莉雅.瑟蕾丝,我叫瑟蕾莎.歌萝莉娜。我小的时候,她会亲吻我的额头,把我称为她的「心爱宝贝」。

我在盘子里装满食物,堆得跟山一样高,但一口也吃不下,秘密像肿瘤一样哽在喉头。我说出的话无论多么诚实,但只要内容不是「罗伊圣诞节之前就会出狱,而我和安德烈要结婚了」,感觉就像谎言。坐在对面的班克叔叔用刀切着食物,但似乎也同样没什么胃口。我对这位亲爱的叔叔充满了爱恋感激,他用尽了全力,但这许多年来,却似乎仍然力有未逮,一直到最近才终于成功。不能向朋友宣布官司胜利的喜讯,不能获得感激和真诚的恭贺,这真是太委屈他了。

我感觉到歌萝莉在观察我。我带着没说出口的疑问凝视她,她则极轻微地对我点了个头,彷佛是知道了她所不可能知道的事。

甜点是黑莓果酱蛋糕,是外婆传给妈妈的食谱。要在感恩节端出这样一个蛋糕,从夏末就要开始烤,在微风里仍有萤火虫漫天飞舞的时候,就要把面团浸泡在兰姆酒里封装起来。这个甜点在我爸妈的交往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当时在学校教社会科的她请新来的化学老师吃了一片破碎的蛋糕。「我惊为天人!」一直到今天,老爸仍然这么说。

歌萝莉把蛋糕端上桌,兰姆酒、丁香和肉桂的芳香扑鼻而来。我转头仰望她,她轻声说:「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永远是妳妈妈。」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盘子,看着躺在花边纸垫正中央的蛋糕以及架在盘子边缘的小巧汤匙,想起我的婚礼彩排晚宴20。罗伊要求用我妈的拿手蛋糕当新郎蛋糕21。当其他所有人吃着鸭肉、喝着卡瓦气泡酒时,歌萝莉把我拉到餐厅外,站在停车场一丛香气浓郁的栀子花丛旁,把我拉近她身边说:「我今天很开心,不是因为妳结婚,而是因为妳很开心。我不关心那些花稍的细节,我只在乎妳。」这一番话就是我妈给我的祝福,我祈祷她会愿意再给一次。

我转头看安德烈,他脸上洋溢着充满自信的兴奋之情。我再瞥向班克叔叔,他正和希薇雅咬着耳朵唧唧呱呱,聊得浑然忘我。最后我面向爸爸。有许多许多年来,我都是老爸的乖女儿,小宝贝。我结婚时足蹬平底芭蕾舞鞋,不是为了要看起来比罗伊矮,而是为了不要高出老爸太多。虽然我坚持要牧师跳过「顺服他」的誓词,但为了让老爸能用他低沉到令人惊奇的嗓音说出「是我」,我们保留了「是谁要将这位女子嫁给这位先生」的这段话。

我举起只剩下一点点茶的杯子说:「我要敬大家一杯!」五个杯子彷佛自动自发地升了起来。「敬班克叔叔!他持续不懈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罗伊圣诞节前就要出狱了。」

希薇雅悦耳地欢呼了一声,把杯子在寂静的空气中往前举起,期待有谁能拿杯子来相碰。班克叔叔说:「谢谢!」我妈说:「我就知道上帝会出手!」我爸什么也没说。

安德烈把椅子往后推。他瘦而高,站得像个灯塔。「各位,我已经向瑟蕾莎求婚了。」

我和罗伊的婚约也是在这张桌子旁,以几近相同的方式宣布的,当时大伙儿用掌声和波尔多葡萄酒迎接我们的喜讯。但这一次,我爸把头转向我,温和地问:「那乖宝贝,妳是怎么回答的呢?」

我也站起来,和安德烈肩并肩。「爸爸,我说好。」我想把语气说得果决,但我听得出其中有彷徨和畏怯。

「这问题可以解决的。」我妈说这话时眼睛看着爸爸:「我们慢慢再来谈一谈。」

安德烈用手搂住我的肩,泪水涌上我的眼,我深呼吸稳定情绪。说实话很艰难,但说了实话,心比较踏实。

我爸把他的空酒杯放在一口都还没动过的蛋糕旁。「这样不对。」他的语气显得满不在乎:「乖宝贝,这个我不能背书。妳已经有老公了,不能再嫁给安德烈。该我负的责任我愿意负,妳小的时候我太宠妳,所以妳以为天天都是星期天,可是现实不是这样的,现实生活里,妳不能要什么有什么。」

「爸!」我说:「你应该比谁都知道爱情是没有道理的。你跟妈妈结婚的时候……」

「瑟蕾莎!」歌萝莉脸上挂着我难以解读的表情,像以外国语说出警告。

爸爸插话:「情况完全不同。我年轻的时候,还没想清楚就误入婚姻,所以我会和歌萝莉外遇是情有可原,妳妈是我的灵魂伴侣,也是我的好帮手。人会被同类的人吸引,物以类聚。」

「戴文波先生,」安德烈说:「瑟蕾莎也是我的灵魂伴侣和好帮手,她是我这辈子唯一想要在一起的人。」

「孩子,」我爸把甜点汤匙握得像支干草叉:「身为黑人,我有句话要告诉你:罗伊是国家的人质,是受美国所害的人,你就算不能为他做更多,好歹也该在他出狱的时候,把他的老婆还给他。」

「戴文波先生,恕我直言……」

「你一直满口先生长先生短的是怎样?这不是什么复杂的问题。这个人为了一件他没干的鸡巴鸟事,被国家关了五年,你要他回来的时候发现他老婆手上戴了你的可爱戒指,还要听你说你爱她?我告诉你罗伊看到的会是怎样的情况,他会看到一个水性杨花的老婆,和一个号称是朋友却完全不讲道义、不配当个人、尤其不配做黑人的家伙。」

我妈站了起来:「法兰克林,你要道歉。」

安德烈说:「戴文波先生,您听见自己说了什么吗?我是来提亲的,来寻求您的同意,您不同意也就罢了,犯不着口出恶言。您要讨厌我就讨厌我吧!但瑟蕾莎是您女儿,您不能把她讲成这样。」

「爸爸,不要用难听的字眼骂我。」我说:「请你不要这样。」

班克叔叔没有站起来,但却散发出一种沉静的威严:「法兰克林,你早该看得出来会有这样的发展。你期望这孩子怎么做?」

「我要她做个有家教的女人。」

歌萝莉说:「我给她的家教就是要懂得自己的心。」

我爸用两只手抱住脑袋的两侧,像是唯恐脑袋从颈子脱落。「你们满口爱呀、心呀什么的是怎样?说句不客气的,这个事情比你们那些小情小爱严重多了。瑟蕾莎想勾搭安德烈,过去一整辈子有的是机会,现在这个机会过去了。罗伊是招谁惹谁了,要受到这样的待遇?他不过就是个在倒霉时间倒霉地点碰上倒霉事的黑人,如此而已。」

这话说得让人一时之间无法反驳。我和安德烈还站着,这房子人太多,我们僵在其中不知所措。我爸把汤匙戳进果酱蛋糕里,我看得出来,他对于自己说的话让人无言以对感到洋洋得意。

坐在对面的希薇雅对着班克叔叔咬耳朵,迷你镜子一般的耳环反射着光线。她厚着脸皮鼓起勇气,大声吸一口气,急促地说:「理论上,我不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但我在这个家里也混得够久了。你们这些人真的很过分,每一个都是。首先,我们应该至少花个一分钟给班克鼓鼓掌才对。他这五年来忙得跟狗一样。你们其他人就只有开开支票祷祷告,只有班克真的在做事,他才是去跟政府交涉的人。」

大伙儿满怀尴尬歉意地对班克叔叔咕哝了几声抱歉,他很宽宏大量地点点头向大家致意。接着他伸手去抓希薇雅的手,示意要她适可而止,但希薇雅没停下来。

「我说法兰克林,」她把头往餐桌的首位扬了扬:「你没问我的意见,但我还是要提出意见。瑟蕾莎夹在安德烈和罗伊中间已经够两面为难,你就别去影响她了,也不要强迫歌萝莉在老公和女儿之间选边站,因为你赢不过女儿的。不要让你女儿觉得你要她跟谁上床,她就该跟谁上床,你又不是皮条客。法兰克林,你知道的,这是血淋淋的街头斗殴啊!」

译注

9 西洋婚礼传统上,宾客会向新人抛撒米粒,以示祝贺。

10 Greenbriar Mall,位于亚特兰大的一间大型购物中心。

11 陶乐庄园(Tara),小说《飘》女主角郝思嘉家的庄园。故事中的陶乐庄园位于亚特兰大附近,现实中并没有这个地方。此处意指陶乐庄园是很棒的庄园,这栋宅邸仅比陶乐庄园略逊一筹。

12 Reconstruction,指美国南北战争后的一段时期,也就是一八六五至一八七七年间。

13 指安杰拉.戴维斯,见页一二三注六十三。

14 Silence means consent。沉默意味同意,言外之意是有异议应大声说出来。

15 I AM a man,民权运动常使用的一种宣言,原意为「我是男人」,有拒绝受到歧视之意。

16 German chocolate cake,由一姓German的美国人发明的胡桃炼乳巧克力千层蛋糕。

17 chess pie,一种美国南方常见的甜点。

18 wise men,指传说中耶稣诞生时前来朝拜的东方三博士。

19 Balthazar,传说中的东方三博士之一。东方三博士的形象,传统上年纪分别为老、中、青,分别蓄有白、棕、黑色的须发,其中Balthazar为最年轻且黑肤黑发的一个。

20 rehearsal dinner,美国习惯上会在婚礼前一天进行彩排,彩排当晚由新人家长宴请参与婚礼筹备的亲友,这场晚宴称为彩排晚宴。

21 groom’s cake,美国的婚宴通常必有结婚蛋糕,新郎新娘合切蛋糕常为婚宴固定流程之一。新郎蛋糕则是结婚蛋糕之外的额外蛋糕,并非婚礼必备项目,在美国南方较为常见。结婚蛋糕的装饰及口味往往较为女性化,新郎蛋糕则在口味及造型上呈现新郎的喜好,较具阳刚特色,常为新娘赠送给新郎的礼物。

罗伊

从得知我就快要出狱,到我真的出狱,这中间的那几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星期间,华特几乎都没阖眼,彻夜喋喋不休,向我讲授一千条新出狱者的人生道理。「记住,」他说:「你的女人这一整段时间都在外面趴趴走。」

「你又不认识她,」我说:「你要怎么告诉我她这些日子都在做什么?」

他说:「我不知道的事我没办法告诉你。我不知道她这阵子在忙什么,你也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有所进展,只有你没有。」

关键就在于把心归零,只往前看。但他没教我要怎样才不会难以割舍曾经拥有的东西。华特不懂这个,因为除了遗憾和错失的机会以外,他入狱时并没有在外面留下什么。对他而言,重新开始不过就是死刑的暂缓执行,对我而言,却是一切挫折的开始。

在我被宣判十二年徒刑之前,我所追求的一切都已经到手了──一份除了支应生活所需之外还有余裕的薪水、一栋有四间卧室的房子、一个我每星期天亲自修剪的大草坪,还有一个像祷词一样使我接近上帝的妻子22。我的工作很不错,但再过几年,我打算要找个更好的工作。我们在林恩谷路的房子是我们的第一栋房子,下一阶段是要有孩子。不只是为了自己的欢愉,而是为了更大的目的而上床,这得要彼此的相处到达了另一层境界才办得到。即使是经历了后来发生的事,我还是不会忘记那一晚,也不会忘记我们汗流浃背所渴望达到的目标。

「华特,你叫我忘掉过去所拥有的,专注于未来要追求的,可是对我来说,过去拥有的和未来要追求的是一样的东西呀!」

「嗯,」他说。他的脸皱成一团,好像在思考什么很深奥的贫民窟大师哲理。「嗯,你这种状况的人,要以一种新生儿的角度看人生。就当你从没来过这世界,才刚刚开始要从头认识万事万物。脑子要专注于当下。」

我环顾眼前可怜兮兮的环境,说:「过去比现在好那么多,我是要怎样活在当下?」

他咋了咋舌头:「你知道你现在拥有什么吗?洗水槽的任务。」

虽然说牢里的一切制度规矩都很扭曲,但他派工作给我还是太诡异了。我的亲生父亲扔了一小块海绵给我,我接住,又丢回给他:「这次轮到你了。」

「爸爸不用轮。」他把海绵一掌拍回来。

我用小小块的肥皂在黄色海绵上揉搓,然后开始擦拭水槽,水槽其实并不脏。

「乡下大师。」我说。

「讲话给我小心点。」

华特没告诉我的是,无论我是被冤枉的还是罪有应得,都没资格从大门走出去。从大门走出去是我的一个卑微的期待,但我实在不应该笨到期待这么多。班克警告我别指望会获得什么正式的道歉,别期待会拿到盖了国家大印的信封。见鬼了,我连应该向我道歉的官员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没拿到什么赔偿金,只领到每一个走出路易斯安那州立监狱的人都会领到的区区二十三美元。但是像我这样替别人赔偿了社会债务的堂堂正正的人,希望从正门走出去的要求很过分吗?我想象我走下一道宏伟的大理石阶梯,阳光照耀在我脸上,我走进一块小小的如茵草坪,全家人在那儿等着我。虽说欧丽芙已经过世两年,瑟蕾莎也消失两年了,我还是期待全家人来迎接我。最起码,大罗伊会在外头等我,这一点绝对错不了。但是说真的,只有女人的欢迎对男人才真正受用,她会欢迎他回家,替他洗脚,盛饭给他吃。

我爸知道我不会从前门出来,所以等在后门的停车场,靠在他那台克赖斯勒的引擎盖上。我往他走去,大罗伊把领子竖起来,用手顺了顺头发。我的手抵在额头上,遮挡近晚的阳光,大罗伊的脸上绽开笑容。

这天有十几个人出狱。有个最多不超过二十岁的小伙子,一家子带着圣诞装饰形状的金属色亮面气球在等他,其中有个小男孩脸上戴了红色的橡皮鼻子,捏了捏脚踏车喇叭,鼻子居然就亮了起来。另外有个家伙完全没人迎接。他没有往左看也没有往右看,笔直朝着灰色的厢型接驳车走去,像有人拿着牵绳拉他过去似地。那面包车会把他载到公车站。其余所有人都是由女人来接,有的是妈妈,有的是妻子或女友。女士们把车开到门前,但离去时都把方向盘让给了男人。那个晴朗的冬日里,我是最后一个走出门的。我穿着翼纹雕花皮鞋,穿在脚上感觉很陌生。我的西装袜不见了,因此光着脚穿鞋子。走向我父亲时,柏油踩在皮革鞋底下,感觉很粗糙。父亲如今变成一个尴尬的词汇。我往大罗伊走去,什么也不敢期待。倒也不是我真的期待些什么。我念高中时,和一般男孩子一样惹事生非,因为大了,罗伊不能再像惩罚小孩一样地惩罚我,因此他说:「小子,你给我听好,要是哪天你被警察抓了,可别打电话给我。我才不信什么浪子回头那一套,我不会开趴欢迎你回来。」不过那时我们以为坐牢都是因为犯了罪,或者至少是犯了傻。

如果有谁值得开趴来迎接,那就是我了。我是那个没得到肥牛的儿子23,或是乔布24,或是以扫25,或是圣经里所有信仰虔诚却遭到背弃的人。那个不幸的夜晚我去装一桶冰,我过去所做的所有明智决定忽然之间就都不重要了。

有人强暴了那个女人,从她放在膝上颤抖抽搐的手指,我看得出这是真的,但强暴她的人不是我。我记得当晚在制冰机旁碰见她时,我对她是抱有亲切好感的。我告诉她,她使我想起我母亲,她则告诉我,她一向渴望有个儿子。走往她房间的路上,我对她倾吐衷肠,告诉她我和瑟蕾莎之间的无聊争执,她承诺会为我祈祷。

在法庭上听着她艰辛地述说那个可怕的、毁掉我一生的事件,我有点同情她。她陈述事情经过,说得字斟句酌,用学术名词描绘自己的身体部位及这些部位所遭受到的对待,像在背诵讲稿。她在法庭上颤抖着嘴注视我,面带畏惧,但同时也流露创伤和愤怒。在她心目中,我是侵犯她的人,就在她为我、我的婚姻以及我们努力想生的那个孩子祈祷之后,我侵犯了她。他们问她是否确认那个人就是我,她说,就算我化成了灰,她也认得出我来。

有时我好奇她现在是否还认得出我来。曾经认得我的人,如今还有谁认得出我吗?不管是无辜还是有罪,监狱都会使人改变,把人变成罪犯。我大步穿越停车场时,像湿淋淋的狗一般甩了甩头,想要甩去这些思绪。我提醒自己,此刻最重要的是我走出门了,不管它是前门还是后门,终究是出来了。

所以我如同大伙儿说的,重获自由了。谁还在乎有没有闪亮亮的气球、香槟酒或肥牛呢?

大罗伊靠在汽车保险杆上,没有移动,没有跑着越过停车场来迎接我。他看着我上前,等我走到碰触得到的距离,他展开双臂,把我拉进怀中。我三十六岁了,我知道我的生命还很长,却无法不去计算我损失了多少岁月。我赖在父亲怀里,感受着他手臂的重量与安全的慰藉。我咬着嘴唇,尝到鲜血的温热滋味。「真高兴看到你,儿子。」我喜欢这个词汇听在耳里的滋味,喜欢它赋予的真实性。

「我也很高兴看到你。」我说。

「你比预定时间出来得早。」他说。

我忍不住微笑以对。我不知道他所谓的早是指哪种早,是指三天前宣告提前了五天的出狱日期吗?还是说我原本宣判的十二年刑期,一半都还没服完就出来了?于是我说:「只早到五分钟也等于迟到,这是你教我的。」

他也微笑了,「很高兴你听进去了。」

「我一辈子都有听进去。」

我们坐进克赖斯勒,我入狱之前他开的就是这辆车,现在仍然是。「要不要去看看欧丽芙?我今天还没去。」

「不要。」我说,面对有我妈的名字深深刻在冰冷大理石碑上的一块四方形土地,我还没有心理准备。我唯一想见的女人是瑟蕾莎,但她人在亚特兰大,在五○七号高速公路许多英里之外的地方,而且还不知道我已经出来了。

大罗伊的肩膀垮了下来。「我想应该没关系吧,欧丽芙又不会跑掉。」

我想他只是脱口而出吧,但这几个字深深击中我心坎。「对,她不会跑掉。」我说。

接下来一哩左右的路程,我们一句话也没说。右侧赌场的霓虹灯与阳光争艳,霓虹灯胜出。赌场外车潮汹涌,各自寻觅着停车位。前方一个树丛里有巡逻车的车头突出。和以前一样,躲在那里抓超速。

「那你什么时候要去找她?」

这个「她」指的是瑟蕾莎。「过几天吧!」

「她知道你要出来了吗?」

「知道,我有写信告诉她。但她不知道日期提前了。」

「你没告诉她,她当然就不会知道。」

除了实话以外,我没什么好反驳。「我先休养休养再说吧!」

大罗伊点点头:「你确定她还是你老婆吗?」

「她还没诉请离婚。」我说:「总该有点意义吧!」

大罗伊说:「她混得挺不错的。」

我点点头:「我想算是不错。」我几乎想补充说,艺术家在美国,红到这个程度已经算超级红了,但这样听起来好像口气很酸,很小家子气。于是我说:「我很以她为荣。」

我爸眼睛看着路,并没有转过来看我。「我从你妈的告别式之后就没再见过瑟蕾莎了。她跟你朋友安德烈一起来的。她能来真好。」

我又点点头。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应该是两年多前才对。之后她就没消没息了。」

「我也没她消息。不过她会汇钱到我的户头。」我说:「每个月都汇。」

「那很有诚意。」大罗伊说:「所以也不能苛责她。回家以后,我给你看一本杂志,上面有她的照片。」

「我看过了。」我说。镜头前的瑟蕾莎身旁有一对娃娃,长得像她爸妈。画面中瑟蕾莎笑容灿烂,像是这辈子没吃过一天苦头。那篇文章我读了三次,两次是没出声的默念,还有一次是朗读给华特听。华特承认文章里没提到我,也注意到文章里没提到她身边有别的男人。虽然如此,我还是并不急着想再次看到那本杂志。「监狱里有订《乌木》,还有《黑玉》和《黑人企业》(Black Enterprise)。三本黑人杂志都有订。」

「这算是种族歧视吗?」大罗伊问。

「可能有一点。」我笑了:「我室友喜欢看《精华》杂志26。他会一边用那个杂志搧风,一边说:『外头有很多女人需要男人!』他是老鸟,名字叫华特,很照顾我。」一股我不曾预期到的情绪猛然涌现,震得我说话抖颤起来。

「是哦?」大罗伊一只手离了方向盘,要调整后照镜,结果却只是挠了挠下巴,又放回方向盘上。「那真是好事,一件小小的好事。」红灯变绿灯了,大罗伊却迟疑着没起步。后头的几辆车按响了喇叭,但只是怯怯地按,像是唯恐打扰我们似地。「不管是什么人或什么事,只要对你活着回家有帮助,我都很高兴,儿子。」

回艾洛的车程大约四十五分钟,若要倾吐衷肠,这时间很足够,但过去三年来在我的脑壳里横冲直撞的那个消息,我一点儿也没透露。我告诉自己,那消息又不是牛奶,摆久一点并不会坏。过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或十年,不管我打算多久之后再把华特的事告诉大罗伊,或是根本不告诉他,真相都仍然会是真相,永远不会变。

大罗伊把车开进院子。「最近附近的治安变差了。」他说:「有天有人想来偷车,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开一辆拖吊车到我们院子来,跟邻居说是我叫他们拖的。幸好我同事威克里夫刚好回家休息,拿枪把他们赶走。」

「威克里夫多少岁了?有八十了吧?」

「手上有枪,多少岁都一样。」大罗伊说。

「这招只有在艾洛行得通。」我说。

回家却没有行李要扛,感觉真奇怪。我的两条手臂在身体两侧悬荡,好像很无用。

「饿了吗?」大罗伊问。

「饿扁了。」

他打开侧门,我走进客厅。一切摆设都和从前一模一样,沙发以每个座位都能看见电视的角度摆放。安乐椅换了新的,但是摆放在旧安乐椅的位置。长沙发上方挂着一幅欧丽芙钟爱的画,大大的画幅中,有一名戴着非洲头巾、面容祥和的女子正在看书。欧丽芙是在旧货交换市场买到这幅画的,还额外花钱买了镀金的画框。屋子里收拾得很干净,地毯上吸尘器吸过的痕迹里,飘出一股淡淡的柠檬味。

「家里是谁打扫的?」我问。

「你妈的教会姊妹。她们听说你要回来,就组了一个煮饭大队兼清洁大队过来。」

我点点头。「有没有哪个特定的教会姊妹?」

「没有。」大罗伊说:「现在就交新朋友太快了。进来,去浴室梳洗梳洗。」

我就着洗脸盆在手上抹肥皂的时候,想起了成天洗手洗个没完的华特。不知他有没有新的室友了。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华特──衣服、梳子、几本书、收音机,连体香剂都给他了。能用的他就会留着用,能够换钱或换东西的,就会拿去换掉或卖掉。

热水冲着感觉很舒服,我把手放在水龙头下,冲了很久,直到烫得受不了才拿开。

「我在你床上放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你还需要什么,明天可以到沃尔玛去买。」

「谢谢爸!」

我从没称呼过华特为爸爸,虽然我想他应该会喜欢我这么叫,但是我没有。他甚至自己说了好几次。「我是你爸,听我的准没错。」但我从没亲口对他说过。

我梳洗完毕,就和大罗伊把餐盘盛得满满的。通常有人死掉的时候,教会姊妹就会带些菜肴去给他的家人吃,今天她们带来的差不多就是那些菜肴──烤鸡肉、火腿炖青豆、苜蓿面包、焗烤干酪通心面。大罗伊把他的晚餐放进微波炉里,按了几个按键,盘子在灯光下旋转起来,盘子的金属边缘发出火花,玩具枪一样劈啪作响。然后他用隔热手套把他的盘子拿出来,盖上纸巾,朝我伸过手来,要把我的盘子拿去加热。

我们一起坐在客厅,盘子搁在腿上。

「你来祷告好吗?」大罗伊问我。

「天上的……」我开始祷告,但「父」这个字又把我哽到了。「感谢祢赐给我们食物滋养我们的身体。」我还想说些别的,但脑子里只想得到我妈永远离开我了,老婆也不在我身边。「谢谢祢赐给我我的父亲。谢谢祢让我回家。」最后我说:「阿们。」我低着头,等着大罗伊复诵「阿们」,但他没出声,于是我抬起头,却见他手掩着口,轻轻摇晃。

「欧丽芙生前最渴望的就是这一刻。那是她唯一的愿望,却不能亲眼看到。你回来了,我们却坐在这里吃别的女人做的菜。我知道上帝自有安排,可是不应该是这样。」

我应该走上前去的,可是我哪里懂得如何安慰一个成年男子呢?如果是欧丽芙,她会坐在他身旁,把他的脑袋搂进怀里,轻喟着惜惜,用女性的方式安慰他。我很饿,但我一直等到大罗伊稳定了情绪,拿起了叉子,我才拿起我的叉子。这时微波炉魔法的效力已经消褪,食物变得又干又硬。

大罗伊站起来:「你累了吧,儿子?我今晚要早点睡觉,明天一早才会神清气爽。」

这时才晚上七点,冬天白昼虽然不温暖,但日子短。我走进我的房间,换上不知是大罗伊还是教会姊妹替我准备的睡衣。

五年在现实生活里是很长的时间,但在监狱生活里,却是一段看得到尽头的时光,并非永无止境。倘若我早知道在里面只会待五年,不知道我做的事会不会有所不同。在监狱里满三十五岁很辛苦,但若有人告诉我,明年我就将重获自由,辛苦的程度会不会低一点?时间并不是永远都可以用手表、月历或甚至沙漏来测量的。

「瑟蕾莎。」每天晚上我都像恳求一样默念她的名字,即使在她寄了那封和我无用的手掌同样颜色的信之后,即使在我做了让我羞愧到不敢回顾的事之后,我还是一直想着她,想着我会如何告诉她我做过的事、我拿到了什么、被偷了什么、碰了谁。有时我想她会懂,纵使她不懂,也会发挥同理心。她会理解我以为我永远出不来了。

瑟蕾莎是个让人摸不透的女人。虽然我从没怀疑过她对我的爱,但她差点就不会嫁给我了。首先是我在求婚程序上出了点错,不过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她从没把结婚排在人生计划里。她有一张「愿景板」,基本上就是一块软木留言板,上面用图钉贴了「富贵、创意、热情!」之类的字样,还有一些杂志照片,呈现出她所渴望的人生。她的梦想是作品能被史密森尼博物馆27收藏,但她同样也梦想着在阿米利亚岛28上有栋小屋,此外还贴了一张从月球角度看地球的影像。这些拼贴图像里并没有婚纱或婚戒。我当时没有太在意,但也不是完全不在意。

我并不是像十二岁小女孩一样,编织着婚礼梦境,也不是像蠢蛋一样,遐想自己能生十个儿子,每十八个月就分送一次雪茄29,但我期待自己有两个孩子,一个叫罗伊三世30,另一个是女儿。本钱够的人可以顺其自然,随机应变,但出身艾洛的小子做事可不能没有战略。这是我和瑟蕾莎的共同点,我们两个都不是听天由命的人。

大约一年前,在绝望的痛苦中,我把瑟蕾莎寄给我的所有信件都销毁了,只留下她字斟句酌写的那封分手信。没错,华特劝我不要把那张带有香气的纸揉成一团扔进金属马桶里。我为什么偏偏选了伤我最深的那封信留下来,我也不知道。但如今,在我呼吸自由空气的第一晚,我要把那封信再读一次。

我若是能制止自己看这封信,必然会制止。我小心翼翼展开信纸,以免已经软化的皱褶处碎裂。我用手指从文字的下方抚过,搜寻着我偶尔认为隐藏在其中的一丝希望。

译注

22 a wife who lifted me up like a prayer。部分基督教徒在为他人祷告时,会说「我将某某人举向上帝」。意味祷词能将人举高,使人接近上帝。

23 《圣经》〈路加福音〉中描述某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分得家产后到外地去放荡挥霍,一贫如洗后归乡,父亲宰杀肥牛庆祝儿子回来,引发大儿子不满,抱怨自己一直谨守本分,却并没有获得肥牛,父亲告知这是由于小儿子对他而言是死而复生、失而复得的儿子。此为圣经中著名的浪子回头故事。

24 Job,《圣经》〈乔布记〉中叙述乔布正直善良且敬畏上帝,但撒旦向上帝挑战,指他若夺去乔布所拥有的一切,乔布必会背弃上帝,上帝接受挑战,自此乔布受尽一切苦楚,仍未背弃上帝。

25 Esau,《圣经》〈创世纪〉中,以扫和雅各布是艾萨克与利百加所生的双胞胎儿子,以扫为兄,雅各布为弟,但雅各布用计骗走了以扫长子的名分及其身为长子所应获得的祝福。

26 Essence,以黑人女性为主要发行对象的时尚杂志。

27 Smithsonian,全称为Smithsonian American Art Museum,是一所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的艺术博物馆。

28 Amelia Island,美国佛罗里达州大西洋岸的小岛。

29 传统上,美国人家生孩子后,做爸爸的会分送雪茄给亲友,但此习俗现今已较少见。

30 此处原文为Trey,发音应为「特雷」。此字衍生自拉丁文tres,意为「三」,常用作第三子的名字,或家族中第三个同名者的小名。

瑟蕾莎

我们的故事是个老派的爱情故事,是黑肤女孩再也不会碰上的故事,就和黑人开的女装店、杂货店及自助餐店一样,是金恩博士31之后逐渐从世上消失的骨董32。我出生的时候,曾经是全世界最富裕的黑人区──甜蜜奥本区33──已经被高速公路一分为二,走向衰败没落。「固执的以便以谢」教堂34仍屹立不摇,无比自豪地召唤人想起她知名的儿子,这儿子的大理石墓冢与永恒之火35持续镇守着教堂的隔壁。二十四岁时,我居住于纽约,我以为黑人的爱情也和甜蜜奥本区一样,逐渐走向衰败没落。

妮基.乔瓦尼36说:「黑人的爱就是黑人的财富。」我的室友伊玛妮某天夜晚在西村37喝醉,把这句话刺在右侧的屁股上,期望事情能有好的转机。我们两个都出身传统黑人大学,因此研究所生活既是文化冲击,又是乌托邦的幻灭。艺术学院里只有两个黑人,另外一个是男的,他似乎每天都因为我毁掉他的独特性而一肚子火。伊玛妮念的是诗学,情况和我相同,于是我们一同在「逃亡黑奴」餐厅当服务生。逃亡黑奴是曼哈顿的一家餐厅,专门供应世界各地黑人的疗愈食物,例如牙买加辣烤鸡、西非辣炖饭、羽衣甘蓝,还有玉米面包。我们两人的男友都是我们的主管,极其性感,操着殖民时代的口音,太老,太穷,太俊美,因此和天气一样不可信赖。不过就像伊玛妮说的:「起码是黑人,而且没死,这算不错了!」

我那时正努力打入纽约艺术圈,永远在节食,并且试图戒掉「啊」呀「吼」啊之类的口头禅。多数时候我都很成功,只有喝醉时除外。三杯琴费士38下肚,亚特兰大西南区的腔调就泉涌而出,好像我从没上过正音班一样。罗伊那时住在亚特兰大都会区,但是是在都会区的边缘,租一栋小公寓,偏远到收音机连节奏蓝调电台都收不太到。他在那种有隔板的办公室里当上班族,为了弥补这样的工作环境,薪水颇为丰厚。他对那工作并不喜欢,也不讨厌。对他来说,工作只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但这工作常要出差,这部分他是喜欢的,在他签约上工之前,他最西只到过达拉斯,最北只到过巴尔的摩。

当然啦,在伊玛妮招呼他们一伙人坐进我职责区域内的一张大圆桌时,以上这些事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六号桌有八个人,其中七个是白人。我以为他是「那种」黑人,因此我的态度非常公事公办。介绍完本日特餐,我感觉到那个唯一的黑人盯着我看。他左侧的红发女子看菜单时倚在他身上,看来是他的女友,但他却瞅着我。女孩考虑了半天,点了酸模卡琵莉亚39。「先生您呢?」我问他,口气冷得像个税务稽查员。

「我要一杯威士忌加可乐。」他说:「乔治亚女孩。」

我就像有人在我衬衫里扔了颗冰块一样颤了一下。「是口音漏的馅吗?」

全桌的人都咧嘴笑了,那个红发女孩笑得尤其开心。「妳没有南方口音。」她说:「我们全都是乔治亚人。妳整个人完全就像个北佬。」

「北佬」这个词是白人用语,在语言上就和联邦旗所代表的意义差不多,是南北战争遗留下来的余怒40。我把视线转回那个黑人身上,现下我们是一国的了。我非常轻微地翻了个白眼,那黑人则以动作细微到几乎不能察觉的耸肩响应我,意思是:没办法,白人就是白人。接着他把身子从红发女子身旁稍稍抽开,这回的意思是:这是工作上的应酬,她不是我的女伴。

之后他改以话语沟通,他说:「我好像认识妳。妳的发型变了,但妳是念斯贝尔曼的,对吧?我是罗伊.汉弥尔顿,妳的穆尔豪斯学伴。」

可能因为我是转学生,错过了新生周的仪式吧,我对于斯贝尔曼和穆尔豪斯两校互为学伴的这一套一向不太热衷。但他这么一提,我们忽然就成了失散多年的儿时玩伴。

「罗伊.汉弥尔顿。」我慢慢念着这名字,努力想勾起点什么回忆,但他看起来实在太像穆尔豪斯出品的标准配备,就是打从幼儿园年代就宣告自己将来要念企管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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