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婚姻生活(出版书)》作者:[美]塔雅莉·琼斯/译者:彭玲娴【完结】 > 《婚姻生活》作者:[美]塔雅莉·琼斯.txt

第 7 页

作者:美-塔雅莉·琼斯/译者:彭玲娴 当前章节:15472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1:41

「妳叫什么名字来着?」他瞇着眼看我的名牌,名牌上写着「伊玛妮」。真正的伊玛妮挂着「瑟蕾莎」的名牌,在餐厅的另一端。

「伊玛妮。」红发女子明显地不悦:「你不识字吗?」

罗伊听若罔闻。「不对,」他说:「妳不是叫那个名字,妳是比较老派的那种名字,像露西梅那种的。」

「瑟蕾莎,」我说:「是用我妈的名字取的。」

「妳都搬到纽约了,居然没改叫小瑟之类的,真令我意外。我是罗伊,确切来说,是罗伊.奥山尼尔.汉弥尔顿。」

听到这个中名,我想起来了──说到老派的名字,这个名字才真是老派。他当年是个痞子,猎艳高手,风流浪子,所有这类的名称都可以冠到他头上。我的经理昨天才信誓旦旦告诉我他不适合我,此时此刻却在一旁清喉咙。两个花花公子狭路相逢了。

我是在伤感地追忆过往吗?事情的经过真是这样吗?我真希望当初我们拍了照,我才能记得当天稍晚我们站在餐厅外时是什么模样。那年冬天来得早,罗伊身穿一件轻羊毛大衣,搭配一条可能是随大衣附送的细小围巾,我穿一件歌萝莉寄给我的羽绒大衣来抗寒。歌萝莉深信我在「艺术家梦」落空然后回乡去改拿教育硕士之前,一定会先失温而死,所以寄了羽绒衣给我。湿湿的雪一团一团落下来,但我没有把大衣帽子系紧,我希望罗伊能看到我的脸。

现在我看出来了,人生其实就是一连串的机遇与巧合。罗伊在我需要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时,走进我的生命中。如果我没有离开亚特兰大,会这样一头栽进这场恋情中吗?我不知道。但对爱情的感觉和对爱情的理解是两回事。如今多年过去,我理解到当时我漂泊在外,芳心寂寞,而他处于唯有长年在女人堆里左右逢源的男人才会有的孤寂落寞中。他让我怀念起了亚特兰大,我也勾起他同样的回忆。这些都是我和他互相吸引的原因,但与他站在逃亡黑奴餐厅门外的当时,原因或理性于我们毫无重要性。人类的情感是超乎我们所能理解的,像用玻璃吹出的球体,光滑而连绵。

译注

31 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1929-1968),美国民权运动领袖,一九六四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32 黑白融合之后,专属于黑人的各种商业活动便不再存在。

33 Sweet Auburn,亚特兰大的一个区域,在种族隔离时期属黑人区域,其中的奥本大道(Auburn Avenue)曾被誉为「全世界最富裕的黑人街道」。该区现被定为国家历史名胜区,内有马丁.路德.金恩之出生地等遗迹。亚特兰大市中心连接道路(Downtown Connector)兴建后,将此区一分为二,加上陈旧及犯罪率升高等因素,商圈逐渐没落。

34 Stubborn Ebenezer,正确名称应为Ebenezer Baptist Church(以便以谢浸信教堂),为国家古迹,马丁.路德.金恩曾在此传教。

35 eternal flame,一九六八年马丁.路德.金恩遇刺身亡,一九七○年,其遗孀将其遗体葬于以便以谢浸信教堂旁,一九七六年,坟墓周遭建筑起纪念公园,一九七七年墓碑前方增添「永恒之火」,象征实践金恩博士理想的努力永恒不灭。

36 妮基.乔瓦尼(Nikki Giovanni, 1934-),美国非裔诗人。

37 West Village,纽约曼哈顿区格林威治村的西部,富艺文气息。

38 gin fizz,琴酒加柠檬汽水的调酒。

39 sorrel caipirinha,一种调酒。

40 「北佬」(Yankee),为南北战争时代南方人对北方人的轻蔑称呼,联邦旗则为南北战争时代南方所使用的旗帜,二者都代表着南北战争时代南方对北方的不满。但由于南方主张蓄奴,北方主张解放黑奴,因此所有象征南北战争时代南方精神的事物都被视为带有种族歧视意涵。

罗伊

站在餐厅外的人行道上,我暗自记下了她的模样,记下了她嘴唇的形状、与头发挑染的色调相互辉映的口红的微紫。我认得她的口音,带点南方腔调,却并不浓厚。我也认得她的身材,臀部丰厚但上半身苗条。我说她的名字「比较老派」,其实应该要说「比较古典」才对。我仍记得唤她的名字时舌尖的感受,就像记得一场梦境的细节。

「想不想去布鲁克林逛逛?」她说:「我另外一个室友在『下两阶』(Two Steps Down)酒吧工作,我们去那里的话,可以喝免费的酒。」

我的头一个反应是想告诉她我们不需要喝免费酒,但我感觉她应该不会因此对我刮目相看,反而会有点气恼,所以我说:「那我们搭出租车去吧!」

「今晚最好不要搭出租车。」

「为什么?」我一面问,一面往自己骆驼毛大衣和柔软皮革手套之间露出来的棕色皮肤点了点。

「那个也是啦,」她说:「还有就是现在下雪,出租车会加倍收费。最好是搭地铁。」她指指一颗绿色的球体41,我们于是走下阶梯,进入一个让我感觉像《新绿野仙踪》42中黑暗场景的世界。

「你先走。」她在闸门投入一枚代币,用手肘推着我通过。

我感觉像个忘记带手杖的盲人。我说:「妳知道吗?我是来出差的,明天一早还要开业务会议。」

她有礼地微笑说:「那很好。」她嘴上这么说,但显然一点儿也不关心我的专业地位。管它呢,我自己也没多在乎,我的重点只是要让她知道,我可不是闲闲没事做的。

我不怎么喜爱大众运输系统。亚特兰大有公交车和捷运,但只有买不起车的人才搭那种东西。我刚进穆尔豪斯的时候没得选择,但一有几块钱,就买了仅存的最后一辆福特平托车43。因为有安全问题,安德烈把那车称为「汽车炸弹」,但他或其他人从来没有因此对搭便车裹足不前。

A线地铁和歌曲给人的想象完全不一样44,这条纽约地铁线挤满了人,乘客厚如睡袋的湿漉漉大衣里无论填充着什么样的衬垫,气味都明显飘散,地面铺着只有社会住宅才会铺的油地毡,座位有着救济金发放单位式的橘色椅面。还有一些好手好脚的男人大字型占住两个座位,害一些女士没位子坐,这种情况我一骂起来就会没完没了,所以还是别提了。

整段颠颠簸簸的车程中,我们站在一个黑肤女士面前,她把一个大型购物袋紧紧抓在胸前,睡得像在家里的床上一样熟。她隔壁坐着一个淡黑肤色的男子,是我们从前称为「迪巴吉」45的那一型。他整颗脑袋上刺满一大堆肖像,颧骨上是个女人的脸,看起来像在哭。

「乔治亚,」我对着她的头发说话:「这种地方妳怎么住得下去?」

她转过头来回答我的问题,但我们靠得太近,因此她把头往后缩了缩,以免亲到我的脸。「我不是真的住在这里,只是在念研究所,不得不待在这里。」

「所以妳只是假装当餐厅服务生?」

她调整手握吊环的姿势,抬起一只脚来给我看她那双有着厚厚橡胶底的黑鞋。「最好有人告诉我的脚我是假装的,不然它痛死了,好像是真的在工作一样。」

我跟着她一起笑,但却想起了路易斯安那老家的妈妈,她老是抱怨足弓痛,声称是星期天穿高跟鞋造成的,但我知道其实是因为她每天在简餐店打菜,站太久的缘故,我感到心酸。

「妳在学校念什么?」但愿不是在攻读博士或企管硕士或法律学位。倒不是说我对女人出头有什么意见,只是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拿了学士就不再继续深造。

「美术。」她说:「主攻织品和民俗艺术。」我从她微扬的眼角看得出来,她简直像个以女儿为荣的妈妈一样,深深以自己为荣,但我完全听不懂她说什么。

「是哦?」我说。

「我是个工匠。」听起来不像是说明,比较像是报喜讯。「我是做娃娃的。」

「妳以后要靠做娃娃为生?」

「你没听过费丝.林戈德46吗?」我没听过,但她继续说:「我想要跟她一样,不过不是做棉被,而是做娃娃。我想要申请统一编号,成立公司。」

「公司名称要叫什么?」

「宝贝娇娃。」她说。

「听起来像脱衣舞俱乐部。」

「才不像!」她的声音大到我们前方坐着打瞌睡的女士都被她吓醒了。脑袋刺着一大堆脸庞的男子抽搐了一下。

「我刚好是念营销的。」我说:「我就是专门想这一类的事。」

她看起来还是非常不爽的样子。

「说不定用别的名字效果比较好。」看来我的方向对了,所以我再接再厉:「妳可以取名叫『布宝』,法文里娃娃就是叫『布宝』。」

「法文?」她打量了我一番:「你是海地人47?」

「我?」我摇头:「我是纯正的美国黑鬼。」

「可是你会说法文?」她听起来像是怀抱希望,好像她有个翻译的差事需才孔急。我考虑了一下是不是要抛掉我的路易斯安那出身,因为如果声称自己是克里奥尔人48,美眉通常都很哈,但我不大想对她说谎。「我高中时念过法文,在穆尔豪斯也修了几堂法文课,想要当成副修。」

「我指导教授迪迪埃是海地人,」她说:「算是海地人啦,他在布鲁克林出生,但还是算海地人,你知道纽约就是这样。他会讲法文。」

我或许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我知道当一个女人无缘无故提起另一个黑人兄弟,绝对不是好兆头。

换车之后,瑟蕾莎终于说:「到了。」然后带着我走上一道公共厕所一样脏兮兮的窄小楼梯。终于到达地面,走进布鲁克林的夜色中,眼前赫然是两排树木夹道,我很吃惊,仰头去看光秃秃的树枝,只见胖嘟嘟的雪花片片飘落。我是土生土长的南方小孩,下雪对我来说是难得一见的奇景,我没有伸出舌头来尝尝雪的味道已经算很克制了。「好像电视里的景象。」我说。

「明天就会变脏兮兮了,而且会堆在路边。不过现在刚下的时候的确很美。」

我们在下一条街转了弯,我想要牵她的手。道路两旁的房子都是淡棕色的,像削下的铅笔屑,每栋房子的墙面都和隔壁栋彼此相连,因此道路感觉像被城堡包夹。瑟蕾莎解释说,这些褐砂石房子原本都是盖成透天厝,从一楼到四楼都要给同一户人家居住,但现在都分割成一间一间的公寓了。

「我住在那里。」她指着远一点的对街:「花园层49,看到没有?」

我顺着她手臂看过去。

「噢,我的老天,」她说:「又来了!」

我在灯光中瞇着眼,努力想要透过片片雪花的间隙看清楚她是对什么事情不满。但在我还没来得及分清东南西北之前,她已经出声嚷叫了:「喂!」而且她像被弹弓弹射出去一样,忽然拔起腿来死命向前冲。我因为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所以起步慢了四、五秒。直到我也跟着拔腿狂奔时,还没搞清楚状况。我使出吃奶的力气,还是落在后头。就像史帕克.李说的:「一定是鞋子的缘故。」50我脚上穿着深红色的富乐绅皮鞋51,鞋面是皮革,鞋底也是皮革,连传教士看了都会物欲熏心。但是这双鞋好看是好看,却不耐走。她呢,则穿了一双名称可能体面一点,但说到底就是护士鞋的鞋子,跟刚出生的小狗一样丑不拉叽,不过很适合在大街上赛跑。

我看见有个家伙跑在前面,估量是怎么一回事。瑟蕾莎用各式各样的脏话骂那小子,中间穿插着命令:「快把我的鬼东西放下来!」很显然,我们在追闯空门的贼,而且这贼脚力挺优。瑟蕾莎算是跑速一流了,但那小子是个飞毛腿。他脚上穿的是乔丹鞋,八成也是偷来的,就我说的啦,一定是鞋子的缘故。

卡尔登大道(Carlton Avenue)是很长的一条街,两旁都是褐砂石建筑,行道树的根部隆起,使得人行道凹凸不平,这场追逐因此成了障碍赛。很显然,这场竞赛中,我是唯一的新手。瑟蕾莎准确地跳起来越过突起的树根,一拍不差,那个小偷更是技高一筹,而且姿态优雅,看得出来他绝不是第一次参加牛仔竞技。

那小偷深知瑟蕾莎追不上他,我也深知瑟蕾莎追不上他。以我平日的理性,才不做这种无谓的追逐,但是瑟蕾莎不停脚,我也不能停。我的女伴忙着追小偷,我远远落后像什么话?因此虽然我气都快喘不过来了,还是死命奔跑。该做的事就是要给它做好做满。

这场追逐追了有多久呢?大概地老天荒那么久吧!在冷风冻僵我的肺脏、鞋子咬死我的双脚之际,我想到自己可能会就此一命呜呼,但前方的瑟蕾莎还是紧盯着那小子,粗话骂得跟码头工人一样猛。我感到一阵痉挛,问题就是这痉挛发生在心脏。虽说花力气骂粗话把瑟蕾莎的速度拖慢了一点点,但情势对我不利,我个头大,起步慢,最重要的是,我穿得像刘易斯.法拉汗52。我不是伊斯兰民族组织53的追随者,但是想起法拉汗教士让我的斗志稍稍提振了一些。这人在某些议题上的观点虽说让人不敢恭维,但对一些基础事务的看法倒是很有见地。法拉汗教士无论身上是什么打扮,也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一位黑人姊妹奋勇抓贼,自己则在一旁纳凉。

我发誓,就是那一刻,众神在对我微笑。正当我向内在储藏库探寻更多体力和耐力之际,瑟蕾莎的脚被人行道上一块突起的地砖绊到,当场跌了个狗吃屎。我大跨三个箭步追上去,像刘易士54一样一跃而起越过她。对我来说,这场竞赛就在这一剎那,在我的体面皮鞋落地之前结束了。在我飞跃在半空中之际,主题曲可以开始播放,片尾字幕也可以开始跑了。

但很可惜这并不是电影,我落地之后往错误的方向滑了几吋,修正姿势后继续往前冲。那小子就在我前方几块地砖处回头看我。这会儿我要夺大奖了,我加足马力摆动手脚,用力回想高中时田径场上学过的技巧,这时候他踉跄了一下,以致于慢了几拍,现在我跟他近到我看得见他衬衫背面的标签,上面写着:卡尼55。我扑倒在柏油路面上,右膝先着地,着地之际用手抓住他瘦巴巴的脚踝。他用力抖了几下腿,但我死命抓着不放。

「你有什么毛病啊?」他大感惊奇:「万一我有枪,你不就完了?」

我真的顿了一秒钟思考他的话,就在那一秒钟,他猛一抽腿,挣脱了我的手,并且一脚踹在我脸上。我必须说,他可以踹得更狠一点,或是把我的脑袋踩扁在人行道上,但他没有这么做,这点我必须给予肯定。就踹人来说,他那一踹比较像是爱的拍拍,不偏不倚就拍在我嘴上,拍飞我一颗下排牙齿。

瑟蕾莎橡胶鞋底的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很担心她会把我当跨栏越过去,继续疯狂追逐那小子。但她停下脚步,在我身边跪了下来。

「我没帮妳把东西抢回来。」我气喘吁吁。

「没关系,你是我的大英雄。」她说。我以为她在开玩笑,但她捧住我的脸的那双手告诉我,她是说正经的。

后来帮我做牙桥的牙医告诉我,如果我当场就去医院,那颗牙其实可以救回来。瑟蕾莎当场也曾这么建议,但我挥挥手拒绝了这提议,和她一起回到了她和三个室友及一打布娃娃合住的小小公寓。她帮我冰敷,并且报了警。警察过了两小时才来,来的时候我鼻子伤口大开,我跟杰克森五人组56唱多雷咪ABC57的时候一样,摇头晃脑晕头转向。瑟蕾莎在警方的笔录上签了她的全名,我简直恨不得把那名字刺在我的额头上:瑟蕾莎.歌萝莉娜.戴文波。

译注

41 绿色的球是纽约地铁入口的标志。

42 The Wiz,一九七八年根据童话故事《绿野仙踪》改编而成的电影,所有角色全数由黑人演员担纲,剧中的奥兹国度神似纽约。

43 Ford Pinto,福特汽车公司于一九七○年代出品的一款小车,因设计瑕疵导致容易发生火烧车意外,加以福特公司经成本效益评估,认定修正瑕疵所需经费比赔偿意外死伤之经费更高而决议不予修正,引发巨大争议,终于于一九八○年停产。

44 A线地铁为纽约地铁的一条路线,一九四○年代有一首爵士名曲为〈搭乘A线列车〉(Take the A Train),为爵士乐大师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的招牌曲目。当时的A线地铁自东布鲁克林区经哈林区至北曼哈顿区,连接贝德福德—斯图文森和哈林两大黑人聚居区。艾灵顿公爵在告知合作伙伴Billy Strayhorn如何前往他家时,指示对方「搭乘A线列车」,Strayhorn后来便以此为主题创作了这首歌。歌词中对A线列车的内部并无描述。

45 DeBarge,八○年代一个由五姊弟所组成的节奏蓝调团体。该家族为黑白混血家庭,父亲为白人,母亲为黑人。此处指该人物为黑白混血儿。

46 费丝.林戈德(Faith Ringgold, 1930-),美国当代艺术家,黑人女性,作品以故事性的拼布花被最为著名。

47 海地的官方语言为法语及克里奥尔语(Creole)。

48 Creole,通常是指殖民时代欧洲人与非欧洲人(如非洲人)混血的后裔。

49 garden level。纽约有一种「花园型公寓」,一楼高出地面,地下室的上半部则露在地面之上,有窗户可看见窗外,此层称为「花园层」,事实上就是地下室。

50 It’s the shoes,耐吉球鞋的电视广告中,史帕克.李称明星球员麦可.乔丹必定是穿的鞋子好,所以身手矫健。

51 Florsheim,美国皮鞋品牌。

52 刘易斯.法拉汗(Louis Farrakhan, 1933-),全名为Louis Farrakhan Muhammad,原名Louis Eugene Wolcott,非裔美国人,伊斯兰教士,伊斯兰民族组织领导人,经常西装笔挺。

53 the Nation,全称为Nation of Islam,又作伊斯兰国度、伊斯兰国家派、回教国等,但不可与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混淆。伊斯兰民族组织创建于一九三○年,主要成员为非裔美国人,该组织反白人,主张黑人至上,追求美国黑人独立建国。

54 刘易士(Carl Louis, 1961-),美国知名田径选手,曾获九面奥运金牌。

55 Kani,一个嘻哈服饰品牌。

56 the Jackson 5,由杰克森家五兄弟所组成的音乐团体,知名歌手麦可.杰克森即出身此合唱团体。

57 Do re mi ABC,为杰克森五人组的一首歌,歌词内容指学习恋爱就和学习ABC、一二三或多雷咪一样简单。该歌曲节奏轻快,演唱时歌手随音乐摇摆起舞。

安德烈

事情的真相只与我和瑟蕾莎有关,不干其他任何人的事。

就在欧丽芙入土为安之前的那个星期天,我前去监狱拜访,瑟蕾莎则陪伴罗伊的父亲。我说「拜访」,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词,也许直接说我去看他还比较恰当吧!我们从贩卖机买了三包洋芋片一起吃掉,罗伊问我星期一能不能代替他,帮忙把他妈妈的灵柩从灵车移到祭坛,我答应了,但并不是欣然答应,这种事没有办法开开心心地接受。大罗伊已经找好一个额外的执事来负责灵柩的右边一角,我则要去告诉大罗伊,罗伊派我代替他的位置,因此那位执事可以退出了。我们握手达成协议,像完成一桩交易。松开手后,我起身要离开,但罗伊文风不动。

「我要待在这里,待到会客时间结束。」

「就这样呆坐?」

他扬起一边嘴角:「呆坐总比回去好。」

「我不急。」我重新坐回塑料椅上。

「看见那家伙没有?」他指指一个顶着平顶削边头58、戴着麦尔坎.X式眼镜59的瘦皮猴说:「我的亲生父亲,在这里相认的。」

我偷眼瞥了一下那个老人,他正和一个身穿花洋装的棕发胖女郎说着话。

「他透过分类广告认识她的。」罗伊解释。

「我不是在看他的女朋友。」我说:「我恍神了。你说是你的亲生父亲?」

「显然是。」他像检查电路一样,仔仔细细打量我的脸。「你不知道?」他说:「你竟然不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

「瑟蕾莎没告诉你?如果她连你都没说,那表示她谁也没说。」他很乐,但我感觉像被介于蚊子和大黄蜂之间的某种东西叮了一下。

「你跟你爸挺像的。」我用下巴指指那人。

「大罗伊才是我爸。里面这个,我们现在和解了,当年他说去买包烟,就翘头了,再也没回来。现在我每天都看到他。」他摇摇头:「我觉得这应该代表了什么意义,我是说综观来看,应该代表了什么意义,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

我身穿稍晚守灵时要穿的灰色西装,一声不吭,困窘地坐着。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代表什么意义。父亲是一种复杂的动物。我七岁的时候,我老爸在商展上碰到一个女人,就跟她跑了,另组新家庭。在那之前,他也干过类似的事,跟萍水相逢的女人傻呼呼地坠入情网,声称要另组家庭。他的工作是经营啤酒摊,需要到处去参加大型会议。一进到大型会场,他就被热闹滚滚的气氛刺激得晕头转向。他显然是个感情丰富的人,我三岁的时候,他爱上一个干冰运送界的女人,但那女人不想离开她丈夫,我老爸只好回到我和伊薇身边。之后这种强烈的火花又爆发了几次,但是都无疾而终。最后,他在丹佛一场跨夜商展上遇到一个做冰雕的女人,只和她相处了妙不可言的短短不到三十六小时,他就回家打包,跟我们珍重再见。不管内情如何,他俩终归是生了一儿一女,他全程不离不弃,看着那一双儿女长大成人。

我摊开双手:「上帝自有安排?」

「类似这样的。」他说:「我妈走了。」

「我知道,」我说:「请节哀。」

他摇摇头,死盯着自己的手掌。「请你帮我扶棺。」他说:「谢谢你!」

「放心啦,包在我身上!」

「跟瑟蕾莎说我很想念她。帮我谢谢她帮忙唱歌。」

「没问题。」我又说一次,一面说,一面从椅子上站起来。

「阿烈,」他说:「你别误会,但是请你记住,她是我老婆。」说完他笑了,嘴巴咧得老大,露出一个黑洞洞的缺牙。「我开玩笑的啦,兄弟。跟她说我问她好。」

瑟蕾莎不是那种你会想要邀到婚礼来献唱的歌手。虽然她妈是个足以抗拒地心引力的女高音,她本人却是被烟酒熏坏嗓子的女低音。即便是幼年时,她的嗓音也是听起来像黑夜。她唱起歌来并不让人身心舒畅,而比较像是在透露一个不该由她来透露的秘密。

罗伊拜托我帮忙抬棺,对瑟蕾莎,他的请求则是唱一首赞美诗。瑟蕾莎走到台前,看起来完全不像平时的她。她烫直了头发,身穿向歌萝莉借来的一件深蓝色洋装,看起来非常低调谦卑。倒不是说刻意压抑,而是当她选择不做华丽装扮时,这选择显然怀了敬意在其中。

「欧丽芙姊妹爱两种东西。」麦克风使她说话的声音产生鬼魅般的回响。「她爱上帝,并且爱她的家人,尤其是她的儿子。在座的人大多都知道罗伊为什么不在场,但他并没有缺席。」瑟蕾莎向后退了几步,几个照护司事彼此比手画脚,以防万一她情绪溃堤,就要冲上前去搀扶。但瑟蕾莎后退只是因为她站得离麦克风太近,因此声音大到让她有点吃不消而已。

她在没有钢琴伴奏下,清唱〈耶稣许了我一个家〉(Jesus Promised Me a Home)。她的眼光越过黝暗的棺木,直接望向大罗伊,倾注了全部的情感,因此女士们都站了起来,举起扇子,前排的一位男士则复诵着:「感谢祢,耶稣!」她的歌声既伤人,也疗愈人。「耶稣这么说,我便知道确实是如此。」她没有卖弄技巧以博取掌声,也没有刻意撩拨大罗伊的情绪,只不过是大声吼出旋律,传达出圣灵的消息与凡人的情感,大罗伊的肩膀一耸一耸,冰凉的水滴滔滔落下。我不是神学家,但我看得出,这屋子里有神的爱存在。她说罗伊没有缺席,当她歌声停止时,没有任何人或灵魂怀疑这个事实。

瑟蕾莎回到座位,疲累不堪地在我身旁坐下。我牵起她的手,她把头靠在我肩上说:「我想回家。」

接着是亲友致悼词,悼词很一般,就是些称赞她是好妻子好母亲之类的话,间或谈及一点〈路得记〉60。悼词之后就是护柩人员各就各位的时刻。大罗伊坚持我们要用正式的方法护柩,也就是用肩膀撑住棺木,完全不靠手扶持。礼仪师像指挥交响乐团一样指挥我们,我们六个护柩人员在他指挥下,把欧丽芙姊妹扛上肩头,一步一步慢慢走出礼堂。没有什么负荷比人的躯体更沉重的了。共有六个人分担这个重量,但我在这项劳务中感到孤单。每走一步路,棺木便撞击我的耳朵。有一剎那鬼神之说袭上我心,我感觉另一个世界似乎在捎给我什么讯息。

我们三人──大罗伊、瑟蕾莎和我──搭上由葬仪社老板儿子驾驶的豪华轿车。老板的儿子询问我们要不要开冷气,大罗伊说:「不用,雷吉,我喜欢新鲜空气。」他摇下车窗,湿润的微风吹进来,浓得像血。我动也不动地坐着,专注于呼吸。瑟蕾莎喷了一种闻起来像爱情故事的香水,大罗伊含着薄荷糖,气味香甜浓烈。瑟蕾莎坐在我左侧,她牵起我的手,我喜欢那种冰凉的触感。

「我希望你们不要那样。」大罗伊说。瑟蕾莎抽开手,于是我的手心空了。

走了几哩路,灵车带领我们这个小小车队走上一条没铺柏油的颠簸道路。车子的蹦跳似乎震开了大罗伊心中的某道锁,他说:「我对欧丽芙的爱是你们这些年轻人所无法想象的。我是我所能做到最好的丈夫,是我能力所及最好的父亲。欧丽芙教导我怎样和一个女人结合,怎样照顾一个小男孩。」

我把手掌握紧,说:「是的,先生。」瑟蕾莎哼起一段小曲子,曲调很熟悉,但我不知道曲名。她和我平常认识的瑟蕾莎不一样,比较深沉宽阔,好像她参透了某种爱与生与死的真谛,而我有幸尚未明了。

到了墓地,我们再一次扛起灵榇。走往墓穴的途中,我很惊异这样小的一个市镇竟然累积了这样多的死人。靠墓地前侧的墓碑较为新颖,都是抛光打磨的花岗岩,但较远处立着一座座陈旧的标记,十之八九是石灰岩制的。在这一段路程中,我们获准用手来稳住欧丽芙。泥土地里张着大口的洞穴上横撑着几条皮带,我们把棺木放在皮带上。

牧师在我们身后,一面就定位,一面喃喃诵念经文,讲述着人的肉身如何会遭虫蚁啃噬毁坏,但灵魂永远纯净不朽。大家复诵尘归尘,土归土,墓地人员松开皮带,欧丽芙降落到地面之下,我们几个送葬亲友拆掉花束,把鲜艳的花朵扔进墓穴里。

瑟蕾莎陪着大罗伊坐在绿色的帐棚下,在水泥墓穴的盖子重重盖上时安慰着他。工人从工具堆中拿出卷起的人工草皮摊开,瑟蕾莎用揉成一团的纸巾揩揩眼睛。工人按兵不动,他们不想在家属还没离去之前开动推土机。想到瑟蕾莎、大罗伊和我算是属于一家人的「家属」,感觉有点怪,但总而言之就是这样了。

我站起来:「伯父,我想我们该走了,大伙儿都在教堂等我们。」

瑟蕾莎也站起来:「大家都在教堂等。」

「大家是谁?没有我太太,就没有所谓的『大家』。」

我们后方的掘墓工人焦躁不安,准备好要开始做他们受雇来做的工作了。我闻得到坟墓的气味,带有霉味的肥沃气息,像鱼饵。大罗伊终于站了起来,走向坟墓,像是要抓起一把泥土,往已经安放在地底的棺材上扔掷。我和瑟蕾莎紧紧跟在他身后,他却忽然在土堆上一屁股坐下,坐得很刻意,几乎像是在表达抗议。我和瑟蕾莎都吃了一惊。

瑟蕾莎说:「先生?」

大罗伊没有答腔。瑟蕾莎跟上前去,也坐了下来。我转头去看看有没有人能帮我们解除僵局,但少许几位送葬的亲友都走光了,八成回去吃圆满餐61了。我跟着瑟蕾莎,也坐了下来。泥土是湿的,湿气从裤子的臀部部位渗透进来。掘墓工人压低嗓子用西班牙文交谈。

虽然我就坐在大罗伊右侧,但他只对瑟蕾莎一个人说话,告诉她现在责任换到她身上了:「欧丽芙每个星期都去看小罗伊,一直到她的身体再也撑不下去为止。她一直和班克先生保持联络,每星期三中午都打电话给他。目前为止班克先生做了什么我还不大清楚,但欧丽芙一直继续委任他。现在欧丽芙走了,瑟蕾莎,现在交给妳了。我能做的我会做,但是男人需要女人来照顾。」

瑟蕾莎眼眶泛泪地点点头。「是的,先生,」她说:「我了解。」

「妳真的了解吗?」大罗伊用提防的眼神打量着瑟蕾莎:「妳以为妳什么都懂,但是小姐,妳还太年轻。」

我站起身,拍拍衣背,向瑟蕾莎伸出一只手,她抓住我的手站起来。我也向大罗伊伸出手:「先生,我们走吧,让这些人做他们的工作吧!」

大罗伊没有靠我的手撑持,自己站了起来。他身躯庞大,我在他身边像树枝一样细小。

「这不是他们的工作,」他说:「是我的工作。」他大踏步走到一棵树旁,拿起一支靠在树干上的铲子。虽然他已经不年轻了,仍是铲起了整铲整铲的泥土,覆盖在欧丽芙的墓穴上。我永远忘不了泥土打在水泥墓穴上的声音。

我想起罗伊,想起此刻我是他的替身,于是也拿起另一把铲子。大罗伊朝我吼叫,要我放下铲子,接着又改用较温和的口吻说:「这不是你该做的事。我知道你自认为是在代替小罗伊,但是即使小罗伊在这里,这也不是他该做的事。这是我和我老婆之间的私事,我要亲手埋葬她。你和瑟蕾莎搭凯迪拉克回去,我做完该做的事之后,会去跟你们会合。」

我们就像听从自己老爸一样,乖乖转头离开,蜿蜿蜒蜒绕过一座又一座墓碑,来到闲闲停在路上的轿车旁。开车门的时候,司机被我们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关掉震耳欲聋的舞曲音乐。车开走时,我们像小孩一样,扭头从后车窗望去,看着大罗伊亲自为他的妻子封印。

瑟蕾莎叹了口气:「不管你活多久,都不会再见到这种景象了。」

「我也不想再见到。」

「罗伊离开那么久,」她悄声说:「我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我连想都没想过别的男人,更别说碰过了。可是我看着罗伊先生在他太太坟前的表现,我觉得我的婚姻根本就是表面文章。我觉得我根本不懂把一生完全奉献给一个人是怎样一回事。」她哭了起来,把我肮脏的白衬衫哭湿了一片。「我不想去教堂,我只想回家。」

我嘘了一声,把脑袋往司机的方向歪了歪,压低声音说:「这里是小镇,会让人误解的话不要讲这么大声。」

一刻钟之后,我们一身肮脏如矿工的打扮,走进基督君王浸信教堂,吃了一顿皇室般丰盛的餐点。宾客们谈论着我们,我知道的,但在我们面前,他们保持着礼节,不断给我们倒水果鸡尾酒。我注视瑟蕾莎的眼眸,明白她和我一样,渴望喝的是超干的伏特加马丁尼62,但我们一起努力撑到灵魂料理大餐63完全结束,一直到确定大罗伊不可能出现之后,我们才离去。

我们找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找到一间可以闯进去的酒吧。到赌场去会快一点,只要开三十英里,那里饮料便宜,酒保笨手笨脚。但当我把车子转向时,瑟蕾莎阻止我:「不要往那个方向。我不想要经过监狱。」

「没问题。」我说。

「没问题吗?」瑟蕾莎说:「我连监狱的铁丝网围墙都不敢看,他却必须待在里面,我觉得我很可耻。我爱他吗,阿烈?」

我无法回答。「妳嫁给他了呀!」

她转头望向窗外,额头敲在车窗上。我一只手伸进外套口袋,掏出手帕递给她,只用一只手开车,一面还张望着哪里有酒吧可去。

倒不是说艾洛很缺酒精,路上每隔一百公尺,就有一家酒铺,还有教堂。有男人站在街角,举着牛皮纸袋里的瓶子喝。万一找不到好的去处,我们可以买一瓶酒,像酒鬼一样彼此传来传去。

最后我们来到「厄尔.皮卡的周末夜狂欢者」。这是一间廉价酒吧,看起来像是7—11投胎转世。我们挑了两张摇摇晃晃的吧台椅坐下,看着一堆热狗绕着一个电灯泡转圈圈。窗户全漆成了黑色,因此外面街上尽管不过下午两点,里头永远保持着凌晨两点。酒吧里几乎没人,我猜有工作的人都在上班,没工作的人则不会浪费钱来用杯子喝酒。酒保用一支手电筒看著书,我们坐下来时,她从书中抬起头来。

「要喝点什么?」她一面说,一面放下手电筒,天花板上于是出现一圈光亮。

他们没有马丁尼类的东西,瑟蕾莎于是点了螺丝起子64。酒保往一只轻薄小杯里倒了足足四指高的思美洛伏特加(Smirnoff),然后打开一罐果汁,接着在柜台底下一阵翻找,拿出一罐樱桃,插上剑型的塑料叉。

我们没有举杯相碰,直接喝。我们身上脏得不得了,因此饮料喝起来有泥土味。「妳想大罗伊会不会还在铲土?还是我们走了之后,他就让机器接手了?」

「他一定还在铲。」瑟蕾莎说:「他不会让推土机来葬她的。」她晃了晃酒杯,让酒更冰凉一些。「那罗伊呢?他有没有很伤心?」

「我想他还好啦!他要我跟妳说他很想妳。」

「你知道我爱他,对吧,阿烈?他妈妈从来不相信我。」

「她不了解妳吧?也许她觉得没有人配得上她儿子。黑人妈妈都这样。」

「我想再喝一轮。」瑟蕾莎说。于是酒保又调了更多的伏特加和柳橙汁。我在口袋里东翻西找,摸出一枚两毛五硬币。「小子,慢慢来,别喝这么急。」我对瑟蕾莎说:「去点唱机点个什么来听听。」

瑟蕾莎接过我的钱,走到屋子后方去,脚步踉跄,好像是用别人的脚在走路。丧礼时梳得平直的头发现在吸饱了湿气,倒竖在她耳际。她弯下腰去端详点唱机里的歌,坐在吧台另一端的男子打量着她的身材。

「你老婆?」酒保问我。她的眼光里闪烁着一丝丝调情的意味。

「不是,」我说:「我们是老朋友,从亚特兰大来这里参加一场丧礼。」

「喔,」她说:「欧丽芙.汉弥尔顿?」

我点点头。

「真不幸。她是她媳妇吗?」

我怀疑她早就知道了,她眼里的那一抹光亮不过是对小镇八卦的兴致而已。

瑟蕾莎走回来时,酒保像是不好意思般地退开了。点唱机里赫然响起王子65的歌声:「我想当妳的情人。」我对瑟蕾莎说:「记不记得我们八年级的时候,以为王子是在说:『我希望妳只为我一个人煮饭』?66」

瑟蕾莎说:「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妳八年级就知道『高潮』是什么意思?」

「我想我知道是某种限制级的意思。」

我们好一会儿没说话。她猛灌廉价伏特加,我先改喝啤酒,后来改喝雪碧。

「她打我。」瑟蕾莎把杯子里的冰块摇得叮当响。「罗伊的妈妈。有一次我出去太久没回家,她再看到我的时候,一巴掌打得我昏天黑地。我们当时在赌场吃饭,她等歌萝莉去上厕所,手就伸过来,啪!」她拍了一下自己的手。「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的泪水涌了满眼,她说:『小丫头,妳给我听好!如果我没哭,就谁都不准哭!我光是一个早上吃的苦,就比妳一辈子吃的苦还多。』」

「什么?」我摸摸她的脸颊:「她这是为什么?」

「为了一切的事情啊!欧丽芙把我全部的眼泪都打出来了。」她把手盖上我贴着她脸颊的手。「除了唱歌的时间以外,整场丧礼上,我的脸颊都是热的。就是这里。」她用我的手摩搓她脸颊的柔软处,然后转过头来亲吻我的掌心。

「瑟蕾莎,」我说:「小朋友,妳醉了。」

「我没醉。」她说。她又一次伸手抓我的手:「嗯,我是醉了,但我还是我。」

「别这样。」我把手抽回来:「这里的人已经猜到我们是谁了。」我把头歪到一边,严厉地瞪她。

「喔,对,」她说:「这里是小镇。」

她的脸稍稍垂了下来,我点点头:「超级小镇。」

点唱机如今响起了艾斯礼兄弟合唱团67的歌声。这些年代久远的慢歌有一种独特的韵味,几位老兄歌咏着早已经不风行的全心无悔的爱。「我一向都很喜欢这首歌。」我对瑟蕾莎说。

「你知道为什么吗?」瑟蕾莎说:「因为我们就是在这种音乐中受孕的。它打动了你最原始的层面。」

「我不是很喜欢想象自己是怎么受孕的。」

她用手指搅动冰块,手上的指甲被她啃得肉都露出来了。她显得郁郁不乐。「阿烈,我对这一切的一切都好厌倦。我厌倦这个脏兮兮的小镇、厌倦有公婆、厌倦监狱。监狱根本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罗伊被抓的时候,我才结婚一年半而已,我爸连婚礼的钱都还没付完。」

「我从来没习惯把妳看成汉弥尔顿太太。」我挥手向酒保要账单,并且要了两杯冰水。

瑟蕾莎翻了翻白眼:「你去看他的时候,他有没有很气我的样子?我最后一次去看他的时候,他说他不喜欢我的调调,说我是出于义务才去看他。」她放下杯子:「他说得没错,可是我又该怎么办呢?我在店里忙得跟狗一样,然后开几小时的车去路易斯安那,住在他爸妈家,他爸妈根本就不喜欢我。然后我又要经历……」她上下抖抖手指:「又要经历那些流程,然后他觉得我笑得不够开心?我当初可没报名要过这种生活。」

她满脸严肃,但我还是笑了:「我不知道这还需要报名。婚姻不是这样的啦!」

「你尽管笑吧!」她眼中透着愤怒。「你知道我到这里来的感觉吗?明显觉得自己身为黑人,而且很绝望。你不知道排队等着探监的那种感觉。」

「我知道。」我说:「我昨天也去探监了。」

「女生不一样。他们对女生的态度就好像你是要去见你的皮条客一样。每一个工作人员看你的时候,似乎都带着一抹得意的笑,好像觉得你这人蠢爆了,是个妄想症患者。如果你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点,那就更糟了,他们会把你当白痴,觉得你明明可以找个好一点的对象,偏偏就是笨到无可救药。」她弹着手指给音乐打拍子,像是要弹走此刻笼罩着她的情绪,但她已经醉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如果四下无人,我一定会碰碰她,但在酒保以及其他三位男客人众目睽睽下,我的手抬也没抬,只是对她说:「我们走吧!」

回到饭店,店家都打烊了,但赌场的停车场停满了车,显然今晚有十台汽车的大抽奖。终于进到电梯里,电梯门安全阻隔了其他人的眼光,我正面面对瑟蕾莎,瑟蕾莎则紧紧环抱住我的身体,使我想起小时候,她常熊抱我,抱得我气都喘不过来。她身上有伏特加的气味,但也有熏衣草和松树的气味。我拥抱着她,一直到电梯抵达五楼,电梯门打开,有一家人十分有耐心地等着进电梯,那一刻我们都还没松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