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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太宰治/译者:何青鹏 当前章节:15617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03:27

“我也是第一次来。”幸吉小声对我坦白,似乎也有点儿露怯了。可他想了想之后,又重振旗鼓,“走吧,没事的。就这儿了。走,进去吧。”

其中似乎有什么特殊的缘由。

“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让幸吉破费太多。

“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他的语气十分干脆,之后又笑了,好像察觉到了自己溢于言表的兴奋而有些害羞,“之前说好了的呀,今晚咱们好好聊聊,不论去哪儿。”

经他这么一说,我也下定了决心。

“那好,咱们进去吧。”我决心满满地说。

进了饭馆之后,幸吉的表现却不像个第一次来的人。

“二楼前厅的八铺席间就行。”他对前来接待的女侍说。“哎呀,楼梯也拓宽了啊。”他东张西望着,好像很怀念的样子。

“什么啊,你根本就不是第一次来啊。”我低声说。

“不,我确实是第一次来。”他回答我,接着又不停地问女侍,“八铺席间太黑了,十铺席间的还有吗?”

女侍引我们到了二楼前厅的十铺席间。真是个好房间,楣窗[2]、墙壁和拉门,全都古老而庄严,可不是什么便宜货。

“这地方可买不起啊。”幸吉和我一起坐进了桌子里。他抬头看了看天井,又回头看了看楣窗,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又低声自语道,“哎呀,床间[3]有点儿不一样了。”

之后他直直地盯着我的脸,微笑着说道:

“这里啊,其实是我以前的家,心里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回来看一看。”

听他一说,我也立即兴奋起来,说:

“啊,原来如此!怪不得看着不像饭店,反倒像是住家的构造。啊,原来是这样!”说罢,我也开始重新审视这座房子。

“这个房间,以前堆满了店里的货。我们就把那些和服料子堆成山峰和峡谷,攀爬着玩。这里的采光很好,对不对?所以,母亲常常会坐在这里做些针线活儿,刚好是坐在你现在坐着的那地方。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但到了这房间里一看,以前的那些情景果然又都历历在目了。”他悄悄地站了起来,面朝着外面的大街,小心翼翼地拉开明亮的纸拉门,说:

“啊,对面还是老样子,那是久留岛家,旁边是卖丝线的商店,再旁边是卖计量工具的商店。一点儿都没变。啊,还能看见富士山。”

他转过头来对着我说:

“径直看过去就能看见。你来看看,真是和以前一模一样。”

我从之前开始就已经不耐烦了。

“喂,咱们回去吧。这儿可不行啊,在这儿也没法喝酒。你说的这些我也都知道了,咱们走吧。”说着说着,甚至连心情也变得十分糟糕了,“真是个烂计划。”

“不,我不是在感伤。”他合上纸拉门,来到桌旁端端正正地坐下,继续说,“反正现在已经是别人的地方了。但终归是久别重返,我真的很兴奋。”他没有说谎,脸上露出打心底里高兴的笑容。

他那全然不拘小节的态度,也让我着实钦佩。

“喝酒吗?我倒是能喝点啤酒。”

“日本酒不能喝吗?”我心里也打定了主意,就在这里喝点儿东西吧。

“不喜欢,因为父亲喝了耍酒疯。”说完,他笑了,笑得十分可爱。

“我倒是不会耍酒疯,只是非常喜欢罢了。那这样吧,我喝日本酒,你就来点儿啤酒吧。”我在心里也默默地批准了自己的请求:今夜就喝个通宵吧。

幸吉正要拍手招呼女侍。

“你可真是,还招手呢,那儿不是有按铃吗?”

“对啊,以前的时候家里没这个东西。”

我俩都笑了。

那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而且是意料之外的烂醉。我一向不喜欢童谣,可那晚喝醉之后竟史无前例地唱起童谣来了。那天晚上,也不知到底怎么回事,我竟突然胡言乱语地哼了起来:“带了什么回家来呀,带了拨浪鼓……[4]”唱着唱着,幸吉也低声跟着我和了起来。真是绝望啊,好像这世上所有的感伤都扑通一下落在一个人的肩膀上,真是叫人难以承受。

“这样也挺好,对不对?同乳兄弟,挺好的啊。血缘关系这种东西,有时候是过于浓烈、过于黏稠了。虽然也有些不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同乳兄弟,是被同一个人的乳汁喂养大的。这么畅快,真好。能像今天这样,真好啊。”我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却像是在想法子逃避眼前的苦闷。不管怎样,这也是乳母阿鹤每天认认真真做针线活儿时坐着的地方。而如今我就大摇大摆地坐在这里,大口大口地灌酒。真想要开开心心地喝醉,那是绝无可能的。恍惚之间,仿佛看见阿鹤就端坐在一旁,弓着背缝补衣物。我顿时便安定下来,也不再同幸吉说下去了,只是自顾自地咕嘟咕嘟喝酒。喝着喝着,我又开始有意找他的碴儿。这是我头一回欺负弱者。

“喂,之前我也说了,你碰见我的时候,一定很失望对不对?得了得了,我早就知道了。我可不想听什么辩解。我要是个大学老师,你一定早就去打听我在东京的住址了,是不是?然后你肯定就和你妹妹两个人找到我家来了。别解释了,我不想听。而我呢,到现在连个家都没有,还是个没志气的作家,没有一点儿名气。除了青木大藏之外,我还有一个古怪的名字,只在写小说的时候用。可我不说,就是说了你们这些人也不知道。是个很古怪的名字,你们估计连听都没听过,说出来也只是丢人而已。可是我告诉你,你可别小看人啊。这个世界也需要我们这种人的,千真万确,绝对需要。我们可是非常重要的一颗齿轮,没了我们可不行。我是打心底这么想的,所以再苦再累,我也要像这样拼了命地活下去。怎么能去死呢?要自爱,人可不能忘了这个。我撑到现在,凭的就是这股劲儿。我告诉你,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你说什么?像这样的地方,我买它一两间都不是问题,你就等着我买回来给你看吧。嗯,我说,别灰心,别丧气。自爱,只要别忘了自爱那就都不是事儿。”说着说着,我开始变本加厉,越发纠缠不休了,“可不能这么垂头丧气的,啊?当年你爸你妈,两个人齐心协力经营这个家,可后来时运不济,把这个家给丢了。我要是你爸你妈,我就不觉得有多难过。两个孩子,都体体面面地长大成人,谁也不会在我们背后说三道四。每天快快乐乐舒舒服服地过日子,这难道不值得高兴吗?这就是伟大的胜利。Victoria!什么呀?这样的地方,以后还不是随便买,就买他个一间两间嘛。别再恋恋不舍啦。都扔了吧,都忘了吧,都是过去的森林啦。自爱,像我一样。哎呀,哭个什么劲儿啊?”

哭的人,其实是我。

之后就乱作一团了。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大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两件事。

一件是去厕所的时候,是幸吉带我去的。

“你还真是熟啊,哪儿都知道。”

“母亲一向都把洗手间打扫得最干净的。”幸吉一边笑一边回答。

还有一件事:我喝醉了之后,直接就一骨碌躺倒了。只听到枕头边上有人说话:

“长得真像萩野先生啊。”听起来是个少女,想必是他的妹妹来了吧。于是,我一边睡着,一边咕哝道:

“对啊,没错。幸吉是外人,和我可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只是喝同一个人的奶长大的。都胡说些什么,一点儿也不像。”说着,我还故意夸张地翻了个身,“要是像我这样喝酒可就完蛋了。”

“这是说的哪里话。”耳边是少女那天真却又严肃的话音,“我们真的很高兴。你也要振作下去呀。喂,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了。”

那语调,听起来十分要强,和阿鹤说话的口气一模一样。我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偷偷地窥视枕旁的少女。她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盯着我的脸。有那么一瞬间,我和她视线交叠。她微微地笑了,仿佛梦境一样美好,音容笑貌,酷似那天夜里出嫁的阿鹤。那些狂暴而糜烂的醉意,至此清风拂过一般,全都凉飕飕地融化了。我的心安定下来,之后好像就沉沉地睡去了。真是喝得太多了。只有这两件事:去洗手间时和幸吉说话的时候,还有那少女脸上的微笑,在事后依然记得清清楚楚,历历在目。而其他的事情就完完全全不记得了。

正睡着的时候,我被带上了一辆汽车。幸吉兄妹好像是一左一右,坐在我的两边。行车路上,我听见几声奇怪的鸟鸣:“嘎嘎,嘎嘎……”

“那是什么?”

“是鹭鸟。”

这段对话,我模模糊糊,似乎也还记得。我原来是住在山谷之间的城市里啊。尽管喝得烂醉,心里却还是生起一股旅愁。

他俩把我送回我的房间,被子大概也是他俩给我铺好盖好的。我就像条被扔掉的鳕鱼一样,邋邋遢遢地,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

“邮递员来了,在门口呢。”听旅馆的女侍这么喊了一嗓子,我才勉强爬起来。

“挂号信吗?”我整个人还没完全睡醒。

“不是,”女侍笑着说,“说是想让您出去看看。”

终于想起来了。昨天的事情,全都一点一点想起来了。可现在再回想昨天发生的那些事情,从头至尾都仿佛一场梦。好像那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发生似的。我用手抹了抹脸上的油垢就跑到门口去了。还是昨天的那个邮递员,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可爱,他笑眯眯地问我:

“您还在休息吧?听说昨晚喝了不少啊。没什么大碍吧?”他说话的语气十分亲昵,一副同我很熟的样子。

“嗯,没什么。”我哑着嗓子回答,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我毕竟还是有点儿害羞。

“这个,是幸吉兄妹给您的。”他拿出一束百合花。

“这是什么意思?”我迷迷糊糊地望着那三四朵白色的花,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您昨晚不是说嘛,您不需要什么帮助,只要能有一朵装饰房间的花,就很足够了。”

“是吗?我原来说过这样的话。”我姑且收下了那束花,继续说道,“那真是谢谢了,还请你向幸吉和他的妹妹代为转告我的谢意。昨晚真是太失礼了,我从来没有喝成过那个样子。还请他们俩不要见怪,以后还要常来我这里坐坐。”

“但是,您都已经说过了呀。要是工作碍事的话,就请过来坐坐,等到工作忙完了,就一起去御岳山玩。您昨天就是这么说的呀。”

“真的吗?看来我真是说了不少蠢话。那就麻烦你帮我跟他们说,工作方面不是什么大问题,总能想办法安排的。到时候不管是去御岳山还是去别的什么地方,都一定要一块儿去。嗯,你就和他们说,我什么时候都可以,越早越好。就这两三天内怎样?怎样都好,只要你们时间方便就行。我真的是随时都可以的。”我认真地说。

“我明白了,我会也同你们一起去的。那今后还请您多多关照啦。”他这一番客套话说得既慌张又别扭。我又看了看他,他的脸已经涨得通红了。

我心下稍微一寻思,便立即明白了其中缘故。这个邮递员,恐怕正在小心谨慎地同那位少女交往吧,进展得应该也挺顺利。想到这里,我心中原先那股孤寂而犹疑的情绪,也立时拨云见日。嗯,这样真好,这样就好。

我吩咐女侍去找一个适合百合花的花瓶,之后就回到了房间。坐在桌前,我心里想着,今后必须要好好工作。这么好的弟弟和妹妹,承蒙他们这样支持我鼓励我,全身不免感到一阵清爽。就是为了他们俩,我心里终于多多少少地开始渴望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了。正寻思着,眼角的余光又扫到一旁的衣服,那是我昨晚穿过的,如今已经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枕头边上。一定是我那新认识的小妹,昨晚帮我脱下衣服后,叠好放在那里的。

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发生了一场火灾。那时我还在工作,所以还醒着。半夜里已过两点,突然响起了尖锐刺耳的火警钟。我听那钟敲得十分激烈,便站了起来,打开玻璃窗向外望。火光冲天,离我住的旅馆有好一段距离。那天晚上没有一丝风,火焰径直蹿上了天际。那熊熊燃烧的声音,在我这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壮观得简直叫人发抖。是个月夜,隐隐约约能看见富士山。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富士山都被这火焰给映成了淡淡的红色。四周的山影,也好像出汗一样,泛着红光。甲府的大火,是沼泽底部的大火。朦朦胧胧地眺望过去,似乎是柳町,于是便想起了那天晚上的望富阁。再定睛一看,确实就是那一片地方。我赶紧在棉袍上披上外套,把毛线围巾一圈圈地套在脖子上便飞奔了出去。一口气跑了十五六个丁目[5],一直跑到甲府车站,跑得都快要扑倒在地了。我倚着身旁的电线杆,一边呼哧呼哧地喘气,一边休息。果然,从我跟前跑过的路人们,嘴里都叫着柳町啊,望富阁啊。此时的我反倒镇定下来了。我放慢了步伐,慢悠悠地走着。走到县厅前面时,我听到人们小声说着:“去城墙上吧,去城墙上看看。”我心里想了想,确实没错,到了城墙上,那火肯定能看得清清楚楚,一伸手就能摸着。于是,我便跟在人群的后边走。攀爬城墙的时候,舞鹤城的石阶仿佛都在咕咚咕咚地震动。好不容易爬上城墙,来到了石垣上的广场。径直向下一看,大火正熊熊燃烧,发出一阵阵轰隆隆的凄惨声音。仿佛我所俯视的是一座正在喷发的火山口。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甚至觉得自己的眉毛都要烧起来了。突然,我全身哆哆嗦嗦地发起抖来。一看到大火,也不知是什么缘故,我全身就会哆哆嗦嗦地发抖。这是我自小就有的一个怪癖。所谓的牙齿打战,浑身发颤,于我来说可不是夸张,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

这时,有人猛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是幸吉兄妹,他们正面带微笑站在我的身后。

“啊,烧、烧、烧起来了啊。”我舌头打卷,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嗯,燃烧的家。那个时候,爸爸和妈妈,都很幸福。”幸吉兄妹俩并肩站着,火光映照在他们的身上,竟有一种凛然之美。“啊,就连二层里间好像也烧起来了,烧得一干二净啊。”幸吉自言自语,脸上却带着微笑。是的,确实是单纯的“微笑”。我痛切地感到羞耻,为这十年来时时为感伤所灼烧的自己那内心深处的愚蠢而感到羞耻。对于我那迄今为止,丧失理智的盲目激情,我只感到丑陋恶心。

耳边时不时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那是什么?”我之前就察觉到了这声音,心中感到十分困惑。

“就在那后面,是公园的动物园。”妹妹告诉我,“要是狮子跑出来,可就麻烦啦。”说完,她无忧无虑地笑了。

你们是幸福的,是大大的胜利。所以要更加地,更加地幸福下去。我紧紧地把双手环抱在胸前,一边哆哆嗦嗦地发抖,一边暗暗地鼓起了勇气。

注解

[1] 日本旧式长度单位,一间约1.818米。——译者注

[2] 日式建筑中安装于天花板与门楣之间的格窗或透花雕刻板。兼有采光、通风和装饰等功能。——译者注

[3] 凹间,日式房间中特有的空间。一般设于房间正面上座背后,比地面高出一阶,可挂条幅,放置摆设与装饰花卉等。——译者注

[4] 江户摇篮曲,全文如下:

ねんねんころりよ おころりよ

ぼうやはよい子だ ねんねしな

ぼうやのお守りは どこへ行った

あの山こえて 里へ行った

里のみやげに 何もろうた

でんでん太鼓に 笙の笛

——译者注

[5] 日本町区以下的区划单位,相当于胡同和弄堂。——译者注

花烛

点亮蜡烛,夜以继日。

新婚之夜,新郎和新娘正在房间里畅谈着未来。突然,房间的隔扇外传来一阵沙沙声。新郎和新娘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爬了出来,悄悄地打开隔扇一看,新婚贺礼中的那只身上装饰着仙山盆景的伊势大龙虾居然还活着,正悠悠地摆动着它那巨大的胡须。看清了那奇怪声响的本体之后,夫妻俩相视一笑。怀着这般美好的记忆,他们一定能和和美美、长长久久地生活下去。将来也一定能创造出一个美好的家庭吧。

我衷心希望,我将要讲述的故事里的这对男女,也能享有一个像这般相视一笑的新婚之夜。

东京市郊,有一个叫男爵的男子,看上去有三十二三岁,也可能要更加年轻一点。他从帝国大学经济系中途退学之后,就什么也不干了,凭着每月从乡下家里寄来的优渥生活费,租了一个大房子。这房子呀,对独居的人来说,是略显大了一点儿。三个房间,分别是四铺席、六铺席和八铺席。房子里每天晚上都要弄出很大动静。

闹腾得最凶的,倒不是男爵本人,而大多是他的客人。他有很多客人,着实很多。和男爵一样,他们也是那种除了思考之外什么都不干的人。他们都很穷,毫无例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社会给所有的背德者们贴上的一个标签。甚至也有一些真正路过的人,觉着里面颇有点意思,就也顺着进来了,说一句多有叨扰,便和其他素不相识的人一起,大摇大摆地进了房间。在这种时候,那个一边若无其事地把坐垫递给客人,一边说着请坐、请坐的家伙,并不是男爵。那个一边给人倒茶,一边说着您终于大驾光临了的家伙,也不是男爵。那个形容枯槁,嘴里突然冒出一句“你们的眼睛啊,是说谎者的眼睛”,把新来的客人们吓一大跳的瘦子,依然不是男爵。那男爵到底在哪儿呢?那个在八铺席客厅的角落里蜷着身子坐着,毕恭毕敬地听着大家说话,整个人好像透明似的男子,才是男爵。他十分不显眼,五短身材,而且还很瘦。仔细看他的脸吧,倒也没什么特别,脸色略黑,脸上有些油光,下巴上稍稍长了点胡子。不是圆脸,可也不是长脸,具体是什么形状很难说。他的头发有点儿长,倒也没有长到蓬头乱发的地步,但也看不出用润发膏好好打理过的迹象。此外,他还戴着一个非常普通的金属框眼镜。他的样子,很难给人留下印象,因此来客们通常热衷于与别的客人互相聊天,对于男爵的存在,则完全抛诸脑后。等到他们聊完笑完觉得有点累了的时候,才会在不经意间注意到角落里坐着的男爵。“啊,你还在这儿啊。”他们一边打着大大的哈欠,一边对他说:

“没有烟抽了啊。”

“啊,”男爵微笑着站起来,“刚才我就想抽烟了。”他其实在说谎,因为他根本不抽烟。“那我去买吧。”说完,他就轻快地出去了。

其实,男爵只不过是他的绰号,他本人不过是北方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学生时代,他也做过两三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恋爱,酗酒,还卷入过某项政治运动,甚至还进过大牢。他曾三度计划自杀,却没有一次成功。那些在家人众多的大家族里长大的孩子,常常会有这样一种特质:他们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人,进而一味自轻自贱,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方扔掉自己毫无价值的生命。男爵的身上也有这样的特质,一眼就能看出来。怎样都好,只希望能早一点儿献祭自己,早一点儿告别这个世界。如果可能的话,再给别的两三个人带来点儿什么好处。心灵的丑恶,身体的贫乏。生于地主之家的他,亦对自己那诸般不劳而获的权利而感到畏惧。以上的种种忧虑,不断踢打、作践着他的自我。而他的自我便因此发生了奇妙而完全的扭曲。“这如泡沫一般饱受嫌恶的生命,要是还能派上什么用场,就请尽管拿去用吧。”几近卑劣,然而这却成了他赖以苟活的唯一信条。他就是依循着这一信条来为人处世的。他的所作所为,从表面上看,多多少少可以算得上光辉灿烂。弱者的伙伴,穷人的朋友。实际上,这种自暴自弃的行为,却与殉教者的所作所为十分相似。虽说时间不长,他倒也算是遍尝一个殉教者所能遭受的全部艰辛。风里去,雨里来。唯有艰辛可堪信赖。可是他所做的一切,终究还是出自绝望。心中的念想也始终没有动摇:他是个行将灭亡之人,唯愿早日死去。他四处奔走徘徊,其实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寻死的地方。连自己都疲于应付,又何谈帮助别人。他彻彻底底地失败了,哪能就这么顺利地以献身之名光荣赴死呢?也就是说,人生之严峻,容不得一个男人任性狂言,也就是自私。毕竟人无法像焰火一样。不论事实,且说“转向”一词,其中大概是包含着救赎与光明之意的。可在他这里,甚至就连转向这一词都容不下。残废。潦倒。迎来的并非光荣的十字架,而是灰色的抹杀。那样子真是尴尬,好像一个无所适从的演员,相也亮过了,戏也演完了,帷幕却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落下来。他毫无办法,只得在舞台上把身子一横,装死。做出这等滑稽之事,也是迫不得已。这大概也是身为废人的他所唯一能做的事情了吧?虽然坠入了这样的状态,但是他的心中似乎还有什么“目的”割舍不下。仿佛他就这样一骨碌躺了下来,对其他人说:“要是我身上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那就请随意拿去用吧。身上总还是有些有用的东西的。”他是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每个月的生计都不用发愁,因了某些原因落到这副田地,被世人指着脊梁骨,当作废人和背德者。而那些比他更穷的人,就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都一股股地黏在他身边了。于是,他们给他取了个略带轻蔑的昵称——男爵。而男爵的家,也就成了这些人唯一的慰安之所。男爵就这样孤寂地削着土豆,了无生趣地在厨房里给这些客人做饭。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客人里有一个在电影制片厂工作的家伙,不管见了谁都要得意扬扬地吹嘘一番自己的工作,其他的客人往往都是冷哼一声,并不十分待见他。而男爵可怜他,就说自己想要了解一下拍电影的过程,请他务必带自己去见识见识。其实,男爵却是个没什么爱好的人(弓箭初段,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爱好),就连石头剪刀布怎么玩都弄不清楚,还以为剪刀能砸烂石头呢。他就是这么个人,对于电影就更是一窍不通了。每天从早到晚,他都忙于接待客人——其中还不乏一些留宿的客人,根本就没时间出门。而没有客人来的时候,他不仅要在家搞卫生,还要跟米店和卖酒的算账,一点儿空闲都没有。多方面的支出已经让他的生活难以为继,可对于客人们,他却一味隐瞒自己的窘境,只是想方设法地招待他们。之所以无趣,恐怕并非时间或者性格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经济状况已经捉襟见肘。

那天,男爵坐了大概两小时的电车,才到达那个电影制片厂所在的镇子。虽说是偏僻的乡下地方,他却丝毫不敢怠慢。就好像在那些金雀花丛的树荫下,随时都会冲出来一个全副武装的哥萨克骑兵。他虽一把年纪,内心却仍然像个小孩儿。表面上好像穿了一副小樱花纹的盔甲,走起路来也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可猛一回头,瞥见春日之下自己那落在大路上的贫弱影子,却也只能苦笑。从车站出发,走了一百多米的田间小路,就到了电影制片厂的正门。白色的混凝土门柱上,爬山虎已经冒出了新芽,看上去还挺有文化。紧对着正门的,是一个茅草屋顶、居酒屋模样的小店。这就是同那位客人约好的牛奶店[1]。他当时说了,就让男爵在这里等他。为了拽开那家小吃店的玻璃门,男爵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先是使劲儿推,弄得嘎啦嘎啦响,却没能打开门。而后又铆足了力气,好像神话里众神要打开天岩户[2]一样,用力拽那门。玻璃门嘎啦嘎啦地发出很大声响,然后猛地一下滑出了一间多的距离。男爵因为用力过猛,狼狈地向后栽倒在地。他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起来站稳,又忙不迭地偷偷溜进了店里。店里积了很多灰尘。那六七把椅子和三张桌子上都积了厚厚的一层白色的灰,他在店门口旁的角落里找了把椅子,毫不犹豫地坐下了。不管什么场合,角落总能让男爵感到安心和踏实。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一个客人进来。刚开始的时候,男爵还颇为紧张,心想着一会儿说不定哪个演员就会进到店里来。结果这家店却十分冷清,冷清得竟让男爵也有点儿手足无措。方才的过度紧张现下变成了疲惫,他整个人也因此变得昏昏沉沉。喝了三杯牛奶,约好的下午两点早就过了。时间已经快四点了,外面的夕阳正为小吃店的玻璃门染上一层淡淡的红色。而这时,那玻璃门又嘎啦嘎啦地发出了一阵恐怖的声响。一个男人像颗子弹一样飞了进来。

“啊,我迟到了,真不好意思。有烟没有啊?”

男爵笑眯眯地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两支烟,道:

“我也是刚刚才到呢。来晚了,不好意思。”这个道歉真是莫名其妙。

“啊,没关系。”那男人轻描淡写地说,“我啊,从今天开始要在生田组做摄影了,所以忙得团团转。”他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好像真的要团团转了起来。

男爵一本正经地盯着他那副手舞足蹈团团转的模样,心中升起一丝感动。

“真是干劲十足啊。”他嘴里不经意地冒出了这么一句话,等自己意识到之后,立刻惶恐了起来。心下思量着自己这番世俗的评语,会不会伤及对方作为艺术家的尊严?“那个,艺术的创作冲动和……”说了一半,他赶忙停了下来,把剩下的话在心里又排列组合一遍,等到整理停当之后,再在口中暗自复诵一遍之后,才说出口来。“能将艺术的创作冲动,和日常的生活热情完全地同步一致,是非常难得的。而你却完美地做到了,真是美妙,真是让我羡慕得不得了啊。”男爵说完之后,悄悄拿手绢擦了擦脖子后面的汗。这一番马屁,拍得真是够可以的。

“非也非也。”那男人说完,竟嘻嘻嘻地笑了起来,“想不想看看我们的制片厂?”

此时,男爵已然了无兴致。

可他还是拼了老命一般地请求道:“请一定要带我参观参观!”

“All right!”那男人大叫一声,声音大得简直愚蠢,话音未落,又大喊了一声,“Come on!”紧接着他就从小吃店里飞奔了出去。男爵毫无办法,只得步履蹒跚地跟着他出去了。

这家伙其实只是摄影导演的助手,平时拿水桶提提水,给导演挪挪椅子,做的都是这类体力活儿。可即便如此,他依旧得意扬扬,恨不得把自己这副干活儿的模样让男爵看上好几个小时。男爵自然也察觉了他的心态,只得像个傻子一样站得笔直,呆呆地观看这场了无生趣的摄制。眼下,正在拍摄一场无聊的戏:一个长着胡子的漂亮男人肚子饿了,吃了六大碗饭。看上去应该是一个让人大笑的喜剧场景,但在男爵眼里一点儿也不好笑。男人吃饭,一旁服侍的女子则做惊讶状。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场面,竟反复拍摄了二十多回,真的一点儿也不好笑。别说是哈哈大笑了,此时的男爵心中反而生起了一股厌恶之感。日本的喜剧里,好像约定俗成一样,总有如下这些场景:大吃特吃啊,一口气吃下十个馒头直吃到人翻白眼;要不就是一张纸币被风吹上了天,两个人慌慌张张地为了抢夺这张纸币跟在后面到处跑。观众们都大笑不止,男爵却觉得一点儿也不好笑。从这些场景里,他仅能觉出几分凄惨。特别是那个长胡子的男人吃东西的场景,他觉得十分过分,脑中竟因此浮现出“侮辱人类”这样一个词来。而这时,导演一拍脑瓜,冒出了一个主意:在那个男人的胡子上,粘上一些饭粒儿。这主意当即就成了个好点子。扮演胡子男人的那个漂亮演员,站在学徒们端来的镜子前,试着把饭粒儿紧紧粘在胡子上。此时饭粒儿已经冷了,不黏了,怎么粘也粘不上。大家正为此发愁,就在这时,干劲儿十足的那位导演助手赶忙上前一步,说道:

“就这么办,先把一粒米给碾成糊糊,然后把这糊糊涂在另一粒米上,就粘得住了。”

这般蠢事,让男爵感到十分疲惫。他眼睛热了起来,不知什么原因,这一刻竟十分想哭,想哇地大叫一声。可碍于礼节,他又不好起身离去,只能摆出一脸钦佩的表情,严肃地点了点头,道:“原来还能这么办。”说完之后,又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看下去。

这番拍摄总算是告一段落,男爵也仿佛重获新生。从闷热的摄影棚里连滚带爬地跑出来后,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星星闪着微弱的光。

“小新!”他听见身后传来小声的呼唤,回头一看,是之前服侍那位胡须男子吃饭的姑娘。在拍摄时,她故作吃惊地喊了不下二十次“啊”。她身材矮小,微笑着的脸蛋在漆黑中发着黄色的光。“小新,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啊,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可当时正在拍摄,所以不能和你打招呼,给你道歉了!”她一气儿说了这好些话,腔调突然一转,变得十分正式,“真是好久不见,您家里人都还好吗?”

男爵总算想起来了。

“啊,阿富,是阿富啊。”男爵有点儿惊慌失措,说话时连家乡口音都带出来了。十年之前,阿富是男爵家中的女仆。那时,男爵刚刚上高中,暑假回乡的时候,家里派了这个头发卷曲、身材瘦小、做事认真的年轻女仆供他使唤。她对男爵悉心照料,无微不至。男爵反倒讨厌她,嫌她啰唆,还常常故意刁难她。有一次甚至还让她去捉爱犬身上的跳蚤,捉到一只不剩为止。她大概在男爵家待了两年,然后突然就走了。男爵也只是在心里念叨了一句走了啊,之后也就没再留意了。就是这个阿富。这时,男爵忽然冷战似的感到一丝不快。虽没有到汗毛倒竖的地步,可浑身仍感到一股异样的酥麻。这确乎是恐惧之感。人生那冷酷的捉弄,奇迹的可能,还有那严峻的报复,都仿佛深山中的精气,渗进他的肌肤。他变得语无伦次起来,就连声音也嘶哑了:

“来了啊。”

他嘴里嘟囔出这么一句毫无意义的话。那些时时为访客所苦的人,也许都会把这句话当成口头禅。

对方似乎还多少有些兴奋,对男爵这番白痴般的梦呓并不介意。

“小新啊,能见到你真是高兴。我有好多话想和你说呢,只是现在实在抽不出身。对了对了,九点,如果您有空的话,我就在新桥站前等您。那个,真的,拜托您了,虽然有些失礼,但还请您一定要来。”她说话的声音很小,速度却很快,字斟句酌,言辞恳切。她确实是认真的。面对他人的请求,若是拒绝就不是男爵了。

“好,可以。”

从制片厂出来后,男爵坐上了摇摇晃晃的电车,心中十分不快。同自己以前的女仆在新桥站相见这件事,无论如何都让他感到嫌恶和卑劣。他觉得这是寡廉鲜耻,甚至有点儿违背人伦。到底去还是不去呢?他心中颇感犹豫。想来想去,还是去吧。若无其事地放人鸽子,这般强硬的态度,若是做得出来,就不是男爵了。

九点在新桥站,男爵找到了阿富。之后,他便缄口不语,只是快步走着;矮小的阿富则跟在他后面,几乎要小跑起来。她看着他的脸,一下蹿到他的左边,一下又蹿到他的右边,一个劲儿地向他发问,问的主要是家乡的事情。可男爵有八年多没有回过老家了,所以那边的事情,他一概不知。因此,只好嗯啊、这个嘛、嗯地敷衍搪塞。到后来着恼了,便胡说八道一通,就连“as you see”这样的英语都飙出来了,只想早点离开。可就在这时,阿富开始说起奇怪的话来了:

“我可是什么都知道哟!小新你的事情,我一件不落全都听说了。小新你是个堂堂正正的人,从来都不做坏事。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从没动摇过。小新啊,你是个好人。可真是难为你了。你的事都传开了,我从这里那里都听说了。可是小新啊,要拿出勇气来啊。你没有输。你若是输了,那就是输给神明了。小新你也要变成一个神啊,可不能输啊。我也吃过苦,所以小新的心情,我懂。小新,在那个瞬间你经历了生而为人所能经历的最高贵的痛苦,是值得自豪的啊。我相信你的。人啊,谁能没点儿缺点呢?小新,你一直都在做好事。可不要害羞,要自信。就算是要理直气壮地要人给你道谢,那也是应该的。小新,不管怎么样,你都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知道的,我生在这样一个污浊的世界,这些事情,我都懂。”

这一席话说得男爵如坠梦里。这个女人究竟在胡说些什么呢?他勉勉强强地想要拒绝阿富这番不可思议的自言自语。即便是身处这般朦胧的爱之喜悦中,那种深不见底的失败感仍然将他变成了一个悲惨的无能之人。Love Impotenz。被驯服的卑躬屈膝。他早已同白痴相差无几。一个20世纪的怪物。一个脸上残留着青色胡茬儿的奇怪婴儿。

这时,阿富咚地在背后推了他一把,他便踉踉跄跄地走进了眼前的资生堂。两人在雅座坐了下来,面面相觑。其他客人则时不时地斜眼向这边偷看。倒不是在看男爵,像他这般贫弱的青年又有什么好看的?看的其实是阿富,她可是小有名气的女演员。男爵是个无趣的人,因此对其一无所知。他被人们那些肆无顾忌地偷着弄得有些生气,于是绷起了脸,说:

“你看看,就因为你戴了这么个鸟毛帽子,人家都在笑呢。真是不像样子,我还是最喜欢女人穿平纹的丝绸和服。”

阿富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你还莫名其妙地来劲儿了。就因为我刚才听你说了这么多话都没吭声,你就得意起来了?可别跟我装模作样地说你刚刚从妇女杂志里读来的那些东西。我可不想要你这种人来安慰我,女人就应该有女人的样子。我不高兴了,我要走了。你都说完了吧?”正说话时,也不知什么缘故,他的心头袭来一阵强烈的屈辱之感。真是个没教养的家伙。把我当成浪荡子了吧?想让我来取悦你这样的家伙?没门儿!他嗖的一下站了起来,一个人快步从资生堂夺门而出。

阿富镇定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浮现出了母亲般的微笑。

男爵从资生堂出来之后,就径直回到市郊的家里。从郊区的那个小车站下车之后,男爵的心境已经平复下来。总算得救了。首先,没出什么过错就算万事大吉。其次,自己的态度十分勇敢果决,他也为此暗暗自赏,甚至还有那么点陶醉了。之后,他来到车站前的小卖部,买了十个客人用的餐盘。男爵这个家伙就是这样,对那些公然辱骂叱责自己的人,老老实实尽心服侍;而对那些温柔地安慰自己的人,反倒大逞神威把人赶跑,之后还能平心静气地去做别的事。可那天晚上,男爵在床上辗转反侧,毕竟还是想起了故乡的那些事情——

我啊,毕竟还是为自己的教养而感到自豪的。不管怎么说,我始终还是为自己的家世而骄傲的。那是一个严肃的家庭。要是我现在手头有一张全家福,说不定我就会把这张照片挂在房间里的床间上。人们要是看见了,一定会羡慕我的。而那一瞬间,我又会感到多么得意。我一定会略带夸张地给他们讲讲家里的每一个人。听众们可能会为了憋住哈欠而留下眼泪,可我却会将其当作感动的热泪,并继续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家里的那些温良恭俭让。然而,听众们终于无法再忍受下去了——

“原来如此,你真幸福。”他们好似悲鸣一样呈上赞许,并打断我这番扬扬得意的演讲,紧接着便问了我一个问题,“可是,这照片里好像没你啊,怎么回事啊?”

我答道:

“啊,当然没有我了。我做过几件坏事,没资格一起照相。当然不应该有我,我是绝对没那个资格的。”

现在,我也还是这个样子。家里人只是想着,这孩子不讲规矩,任性放肆,说谎骗人,要再让他吃些苦头才好。因此,尽管我过得艰辛,可他们却只是旁观。他们想着,我本性并不顽劣,吃了这不少苦头,一定会幡然悔悟。他们就抱着这个信念,一直等着。而我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即便是在那饱受寻死之念所苦的夜里,我也拼命安慰自己:黑夜过去就是清晨,黑夜过去就是清晨。无论如何都要努力活下来,三年之后,我要让自己也在那张全家福里占有一席之地。可我的身体不好,说不定在那之前就会突然死掉。到时候,我的家人们就会在全家福的右上角加进我那被白色花朵环绕的笑脸。

现如今,已经过了三年,不,大概已经过了五年十年了。在乡下,我已成为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家里人也许也有心将我纳入家门,然而终究是无从着手。若是突然哪天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得不背负这诸般劣迹返归乡里,那又该如何是好?且不说我的感受,比起我来,我的家人恐怕要辛酸得多吧。去年秋天,我的姐姐去世了,可家里居然没通知我。我心里没有半点儿埋怨,我理解他们的处境,也不想勉强他们。可是,如果……我知道这是一个极端不谨慎又荒唐之至的假设,可是,万一哪一天,母亲也走了,那又该如何是好?也可能会突然通知我吧。就算他们不通知我,我也只能这么忍受下去。我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不会心存怨恨。可是——啊,我的内心深处终究还是自私——他们怎么会不通知我呢?他们会通知我的,然后我就被召回老家了。我已经有大概十年没回过老家了,即便是想偷偷回去看一看也不允许。这是理所应当的。可是,若是母亲真的出了什么事,要把我召回老家。到了那个时候,具体又会是怎样一番情形呢?

让我来想想看吧:

先是来了电报,我愁得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不知如何是好。十分发愁,说不定愁得嘴里都怎么办怎么办地念叨了起来。没有钱,哪儿也去不了。我的那些客人们,生活困苦,全都比我还穷。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人靠得住。这封电报只会给我带来痛苦。而我的那些客人们,此时却帮不上一点儿忙,想必会比我更加痛苦。我不想让我的客人们蒙受这般无益的羞辱。他们丢了脸,只会让我感到更加更加地难过。我忽然想到了死。这同别的事情不一样。母亲出了事,我却是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真是不堪为人。还是算了吧。心里正想着。突然来了一封电报汇票。一定是从嫂嫂那里来的。三十元。可我想要五十元。然而这是贪心。五十元可是一大笔钱了。这五十元,足以让一个五口之家美美地过上一个月,足以让一个身患眼疾几近目盲的女孩儿重见光明。嫂嫂也想尽可能地多给我一些钱吧,可嫂嫂的钱也不是随随便便来的,肯定也都是咬紧牙关辛辛苦苦挣来的。即便她想给我多寄一点,在一众亲戚面前也有诸般苦衷,身不由己。因此,我若是还嫌弃这三十元太少,那就真是岂有此理了。为了这三十元的汇票,我是要合掌拜谢的。

为了着装,我也伤透脑筋。久留米花布的斜纹和服裤裙是最理想的。书生气的着装,最让我的家人放心。此外,他们也喜欢朴素的西装。带颜色的衬衫和红色领带,在这种场合,则是绝对不能穿的。我现今所有的衣服,只有那条肥大的裤子和那件青灰色的宽松夹克衫。此外再没别的衣服了,就连顶帽子也没有。我穿着这身衣服,就像个落魄画家或者油漆店老板。如果今晚去银座喝茶也就罢了,可要是穿了这一身回老家,一定会被家里人当成一个恬不知耻的家伙吧。在着装方面,我早已穷困潦倒,没钱再添置衣物了。因此便做出了一个奇妙的决定——借衣服。我身材较一般人稍稍矮小些,因此,即便到了不得不借衣服的时候,也总觉得不太方便。说来可笑,与我身高相同的人,全日本只有一个。他并不是我的客人,而是唯一一个时时予我以忠告的人。可这位好朋友也同其他人一样,比我更加穷困潦倒。西服倒是有一套,不过多半不在他本人手上,大抵是抵押给别人了。且说我揣着这三十元,赶紧跑到了那位朋友的住处,简单地讲明了来龙去脉。又拿了十元,跑到他抵押西服的地方,把衬衫、领带、帽子连带袜子一起取了回来,向他借过来。这下总算是把着装搞定了。也不讲究什么合身不合身了,能弄到一身稳妥的衣服,已经万事大吉了。我的脑袋很大,而那顶灰色的软礼帽扣在我的大脑袋上,则显得异乎寻常的寂寞。此外便是无花纹的藏青色西服,黑色的领带,嗯,大抵算是普通的着装了。我急急忙忙地跑到上野车站,伴手礼就不买了。外甥侄女堂姐堂弟,一趟数下来不少人,各个都已习惯了豪奢的伴手礼。我若是悄摸摸地拿出一本画册,也只会让他们觉得可怜,而且如果这边厢母亲他们又讲起了脸面和客气,非要推脱不受,那场面可就越发难堪了。于是,我决定还是不买伴手礼了。买完票,我就上了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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