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互相把对方催眠了,或是对文学的狂热献身让我们不管什么都信,总之我们最终说服了自己。一旦确定我们的冒险会继续下去,我们就觉得可以享受一下微调的乐趣。我们的指导原则是要达到一种均衡。每一期杂志在所有的数量上都必须对等,页码数、稿件的量,以及“比重”。怎样才能确保这点呢?我们想到了一种极为奇妙的解决办法。
我们注意到文学杂志经常会出合刊:比如,在第5期后,他们会推出6-7期合刊,页码是平常的两倍。他们常常会在时间落后时这样做,而我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我们已经选择了不定期出版。但这给了我们一个灵感。为什么不换个做法呢?那便是,以两期合刊作为开始,1-2期合刊,但没有双倍的页码,还是我们已经定好的三十六页。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了保障:如果我们不得不让第二期薄一点,那么就可以出单独一期:第3期。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能保持同样水准,那么就再出个合刊,3-4期合刊,只要杂志能成功,我们就可以一直这样继续下去,既有充分的可能随时减少页码,又不会显得丢脸。
我们其中一人必定想到了“双期”并非合刊的上限:它也可以是三期合刊(1-2-3),四期合刊(1-2-3-4),或者任何我们喜欢的其他倍数。三期合刊倒还有例可循:很罕见,必须承认,但的确有。可我们没听说过有任何超过三期的合刊。但对我们来说没有理由因缺乏先例而止步。
正好相反,我们杂志的全部目标,就是完全彻底的创新,发扬时代精神,创造出非同寻常和闻所未闻的作品。同时,双期方案之所以没有得到我们的立即认可,也有现实方面的原因。从严格的逻辑角度看,如果我们必须削减页码,谁说我们一定只能削减刚好一半?要是那样反倒很怪。我们很可能会因缺乏资金、通货膨胀、筋疲力尽,或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而导致办刊能力下降,所有这些情况在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上都不可预测,从而我们完全有可能不得不砍掉超过一半的页码……或者更多。因此,以三期合刊(1-2-3)开始就给了我们更多灵活性:我们可以砍掉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于是第二期可以是两期刊(4-5),也可以是单刊(4)。但假若一切如愿,我们能设法保持冲力,那么第二期就将还是三期合刊(4-5-6)。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颇为独特,它如此简洁而无懈可击(就前提而言),让我们既兴奋又着迷,甚至跟文学创作本身的神奇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只想把事情做好。我们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疯狂。毕竟,编一份文学杂志,以我们当时采取的方式,是一种毫无理性的行为,其游移不定的灵光乍现,更像是艺术或者玩耍,对我们而言,它似乎在未来与我们刚逝去的童年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虽然,从我们那理论上的完美主义看,这是如此典型的儿童游戏,说明我们的童年还未完全逝去。举例来说……
三期合刊排除了削减正好一半篇幅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我们已经确定,由于其严格的对称,不太可能切合现实,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很伤心被剥夺了这种可能。特别是因为,我们根本无须让自己被剥夺任何东西:我们只要以四期合刊(1-2-3-4)开始就行了,那样我们就仍然有砍掉一半的可能性(接下来可以是两期合刊:5-6),或者如果我们的资金减少得不那么厉害,我们就可以只砍掉三分之一(那么四期合刊之后就是三期合刊:5-6-7),或者如果由于懒惰或缺乏远见或不可抗力,逼迫我们不得不采取严重的减支措施,第二期就会是单刊:5。但如果,要是老天有眼,我们便将推出正常的新刊,也就是四期合刊:5-6-7-8。
我们一刻也没想过,要让第一期出得比我们最初设想的厚三四倍。最早的那些想法仍然保持不变,它们既理性又适度。我们从未想过要把它做大;正如早就设计好的,第一期三十六页,这对我们来说似乎很完美。稿件几乎已经全了,打印得工工整整;只有几个关于排序的问题还有待解决(应该把诗和散文分类放还是穿插着放?),以及要不要发某个短篇小说,要不要加上或拿掉一首诗。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我们确信它们自然而然就会得到解决的。假如不行也没什么关系:我们希望《雅典娜》稍稍有点自发的、凌乱的感觉,这样才像一份地下杂志。况且,既然没人在后面盯着,我们便可以优哉游哉地继续筹划未来。
所有这些都是理论上的,这让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大胆推测,就像发现了一种出乎意料的自由。也许这正是自由的本意:一种发现或创新。的确,有什么能阻止我们超越四期合刊,将其变成五期合刊,或者六期合刊……?再超下去,我们就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如果它们有称呼),但这本身就是一个证据,说明我们正在闯入一个未经开拓的文学处女地,而那正是我们这个项目的终极目标。我们伟大的前卫文学冒险正拉开序幕。
如果我们将第一期《雅典娜》设为十期合刊——1-2-3-4-5-6-7-8-9-10——我们就会一劳永逸地,在未来杂志的页码问题上获得一种不可思议的灵活性。我们便可以应对一切突发状况,可以根据我们的拮据程度随意削减,而不必让自己非得屈从于近似值。如果第一期的费用是一千比索[2](一个假想数目,纯粹是为了便于演示),而它是十期合刊,那么如果我们第二期缺钱了,只能筹到七百比索,我们就可以出一份七期合刊(11-12-13-14-15-16-17)。如果五百比索是我们全部所得,那它就将是五期合刊(11-12-13-14-15);但如果我们又弄到了一千比索,就将有另一份十期合刊(11-12-13-14-15-16-17-18-19-20)。
而如果我们实在太懒散,筹集到没超过一百比索,我们就会让下一期是单刊:11。只包含一个数字的单刊,将是我们的最低限。反正不管怎样,第一期都是“正常的”。
的确,如我所说,我们发现这些空想令人兴奋不已。即使在今天,这么多年后,写下这些文字,我仍然能感觉到那种兴奋,仍然像当初那样对它心领神会:这是个被颠覆的世界,我们带着青春的激情闯荡其中——年轻人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切都会激情迸发。难道那不正是文学的定义:被颠覆的世界?至少,那是我们想象和希望中的文学:前卫,乌托邦,革命性。我们热衷于逆潮流而行:梦想通常是梦想伟大,但我们梦想渺小,而且这是一种新型梦想:一种精确与运算之梦,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真正的数学方程式的格式创作诗歌。我们将自己的项目视为我们所崇拜的皮卡比亚①的机械绘画的文学版。
①弗朗西斯·皮卡比亚(FrancisPicabia),法国画家,立体派和达达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们在这条路上继续前行,策马飞奔。为什么我们要受限于十以内的数字呢?或许,这有实际的、具体方面的原因。如果我们不得不大幅缩减开支,它将决定我们的最低页码:三页。一份少于三页的杂志(如果在某些时候,不可抗拒的经济因素迫使我们只能出单期刊,那么它就将是三页)将不成其为杂志。这种实际的、具体的限制并不会让我们退却,但我们姑且先遵循它,先试试看。我们在论证中发现了两个漏洞,在此,我简要地列举如下:首先,可以有比三页更少的杂志。它可以只包含单独一页。此外,更重要的是,十期合刊的十分之一不是三页,而是3.6页,因为《雅典娜》的创刊号依照的是印刷厂的标准格式,我们已将其作为页码的定额:三十六页。
所以,可想而知,我们开始考虑第一期可以是所谓的三十六期合刊。即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31-32-33-34-35-36合刊。这将容纳几乎所有的可能性。为什么我们之前没想到呢?为什么我们会把时间浪费在什么三期合刊、四期合刊和十期合刊上,而其实鼻子底下就有这么明显的解决方法?印刷厂的“印张”应该从一开始就让我们想到这一点,从我们发现它存在的那一刻,那著名的“印张”,如今终于在我们眼前绽放了,就像一朵时间中的玫瑰。
问题是怎样才能在封面上放下这些数字。在标题和日期之间,有足够的空间留给所有那些数字,以及破折号吗?那样做会不会有点荒谬?还有个方案是用缩写的“1-36号”来作为替代,但出于某种原因我们发觉这同样令人无法满意。为了表示挑衅,我们决定反其道而行之:用数字填满封面,巨大的数字,分成九行,每行四个。当然,没有任何解释:我们从未幻想过要向读者解释我们的应急方案。
这又让我们面临一个严肃的问题:无论我们是否提供解释,人们总会去寻求解释——那是人之本性。三十六期合刊暗示着一种明显的解释,而且它会令每个人都感到信服。即封面上的数字与杂志的页码数有关。事实上,它们的确有关,但并非以表面上那种显而易见的方式。这种关联彻底毁掉了这一创意的乐趣,它立刻就被我们抛弃了。就在那一刻,我想我们意识到,其实我们从未对三十六期合刊真正满意过。
从三十六期合刊的馊主意里挣脱出来的我们,终于得到了彻底的解放。我们纵身跃向真正的大数,先是一千,然后一万。一万。但最多一万。我们本来可以更狂野,继续上升到百万,或者亿万;但我们正致力于一项极为具体而实际的工作——制作一份杂志——而不是疯狂地胡思乱想。我们并不打算抛弃我们的务实精神,虽然那种平庸的、小店主式的务实从未入过我们知识分子的法眼。“一万”保证了绝对的独创性,又不会演变成不可行的闹剧。我们拿起纸笔,白纸黑字地开始统筹计划,以确保万无一失。
做一期由一万个合刊组成的杂志意味着“单”刊将是0.0036页。我们可不是数学天才。我们必须一步一步地运算,将它全都视觉化。这让整个过程更加乐趣非凡,等于是在奇异新颖的想象间展开的一场探险。怎样才能做到0.0036页呢?方法是:如果我们以十倍的级数减少杂志页码,那就是3.6页;如果我们以百倍减少,那就是0.36页,也就是说,比三分之一页或十分之三页多一点;如果以千倍减少,那这份杂志就是0.036页长,即,比百分之三页多一点;而如果我们把级数提高到万倍,那么杂志被减到“单”刊时,那一期就将由0.0036页构成。换句话说,也就是比千分之三又二分之一稍多一点点。同时我们也必须将它们视觉化,以便意味对与它相关的一切都有个清晰的认识。参照印刷厂给我们准备的支出预算,我们看到,根据我们的资金,我们为第一期选择的版面尺寸是“8×6”英寸。因此每一页的面积是48平方英寸。除以一万,得出0.0048平方英寸,然后必须再乘以3.6(因为前面得出的数字是万分之一页的大小)。结果是0.01728平方英寸……我们要四舍五入吗?不,对于让我们狂喜的那种魔力来说,精确是关键,或者说是关键之一。如果我们没搞错的话(我们的计算用了好多张纸),0.01728平方英寸是一块高0.1516英寸、宽0.1140英寸的长方形区域。这可不那么容易视觉化。要以想象力作为显微镜,去看见那样一个分子颗粒,那样一个悬浮在瞬间阳光下的微尘(它看上去轻得根本放不稳),是一项徒劳的尝试。我们已经超越了感官和直觉,跃入了纯科学的范畴,然而——这是个超级悖论——正是在那儿,我们发现了真正的“雅典娜”,以“单”刊的形式,诞生于我们的脑海,正如我们借用其芳名的这位女神,也是诞生于她父亲的脑海。
2007年5月21日
[1] 雅典娜,希腊神话中的智慧与战争女神,传说她是众神之父宙斯与女神墨提斯之女。因有预言说墨提斯所生的儿子会推翻宙斯,宙斯惧怕预言成真,遂将墨提斯整个吞入腹中,此后宙斯得了严重的头痛症,不得不让火神打开他的头颅。令奥林匹斯山诸神惊讶的是:一位体态婀娜、披坚执锐的美丽女神从宙斯裂开的头颅中跳了出来——她就是雅典娜。
[2] 比索,阿根廷货币。
第六篇 狗
它的叫声一往无前地响彻整个车厢,它那带着耀眼白牙的尖嘴即将碰上我的肌肤,而它那闪亮的眼神,未曾有片刻离开过我。
我在一辆巴士上,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街道。突然,附近有条狗开始大声狂吠。我想去看它在哪儿。其他有些乘客也是。巴士上并不太挤:座位都坐满了,只有几个人站着;他们有看到那条狗的最佳位置,因为他们望出去的角度更高,而且可以看到两边。即使对坐着的乘客,比如我,巴士也提供了一个升高的视野,正如马之于我们的祖先:用法语说就是“Perspective Cavalière”,等角透视。那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巴士胜过轿车,后者的座位太低,太接近地面。犬吠声来自我这一侧,人行道这一侧,这很合理。但即便如此,我还是看不见那条狗,因为我们开得很快,我估计已经太晚了;我们应该已经把它甩到后面。它激起了通常会围绕某个事件或事故而产生的那种轻微的好奇,不过这一次,除了吠叫的音量,几乎没有迹象表明有什么事发生:人们在城里遛的狗很少叫,除了会对别的狗叫几声。所以这时乘客的注意力已经开始涣散,而突然它又被调动起来:狗叫声再次响起,比之前声音更大。接着我看见了那条狗。它正在沿着人行道奔跑,对着巴士狂吠,它跟在后面,全力以赴想追上来。这太奇怪了。在过去,在乡镇和城郊,狗会追着汽车跑,对着车轮狂叫;那是我小时候在普林格莱斯记得很清楚的场景。但现在不会了,似乎狗已经进化了,已经对汽车的存在习以为常。而且,这条狗并不是在对着巴士的车轮叫,而是在对着整辆车叫,昂着头,盯着车窗。现在所有的乘客都在看。难道是狗的主人上了巴士,忘了它或抛弃了它?要不也许是车上有人攻击或抢劫过狗的主人?不,这辆巴士一直在沿着督府大道开,好几个街区都没停,而只是在目前这个街区那条狗才开始它的追击。更复杂的假设——比如,这辆巴士轧死了狗的主人,或其他狗——也可以被排除,因为根本不可能。这是一个周日下午,街道相对较空:一起事故不至于会没人注意。
那条狗个头相当大,毛色深灰,尖尖的长嘴,介于纯种犬和流浪犬之间,虽然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至少在我们正经过的地段,流浪犬已成为过去。它的体形还没大到让人看一眼就害怕,但也足以在它发怒时对人构成威胁。而现在它似乎就在发怒,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绝望、发狂(至少就此刻而言)。驱使它的动力不是(至少,就此刻而言不是)攻击,而是一种急切的渴望,想追上巴士,或者让它停下来,或者……谁知道?
赛跑在继续,伴随着狂吠。巴士加速前进,它刚在前一个街角被红灯耽搁了。它一路贴着人行道行驶,而那条狗也在人行道上奔跑,并渐渐掉到后面。我们已经快到下一个交叉路口,看上去追击会在此结束。然而,令我们惊讶的是,那条狗穿过了又一个街区,继续穷追不舍,它也在加速,同时狂吠不止。人行道上没什么人,否则像它那样横冲直撞,视线紧盯着巴士车窗,势必会把行人撞飞。它的叫声变得越来越响,震耳欲聋,淹没了马达声,充满整个世界。某件本来从一开始就该很明显的事最终浮出水面:那条狗看见(或闻到)了这辆巴士上的某个人,它正在追那个人。一个乘客,我们中的一员……其他人显然也想到了这点;大家开始带着好奇的表情环顾四周。有谁认识这条狗吗?怎么回事?是狗的前主人,还是它以前认识的某个人?我也在环顾四周,一边琢磨着,会是谁呢?在这种情况下,你最后想到的人才是自己。这我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才意识到。而且是间接地意识到。突然地,被一种依然模糊的预感所触动,我看向前方,透过挡风玻璃,我看到路上畅通无阻:在我们前方一长排绿灯几乎绵延到天际,预示着飞速而不间断的行进。但紧接着,随着我内心升起的焦虑,我想到我不是在出租车上:巴士每过四五个街区就有固定的站点。的确,如果站点上没人候车,车上也没人按铃要下去,巴士就会一路不停。就目前来说,车上还没人走向后门。运气不错的话,下一站也会没人。所有这些思绪都同时涌向我。我的焦虑感在继续增强——几乎就要发现那个不言而喻的结论。但这被当时的紧急状况推迟了。有机会让我们一直不停地开,直到那条狗放弃追击吗?我的视线只移开了几分之一秒,然后我又去看它。它还在狂追,狂吠,像着了魔似的……它也在看着我。我明白了:它是在对我叫,我就是那个它要追的人。那种突如其来的灾难能够招致的恐惧感向我袭来。我被那条狗认出来了,而它正对我穷追不舍。虽然,一时情急之下,我已经决定否认一切,不供出任何事情,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它是对的,而我是错的。因为我曾虐待过那条狗;我对它的所作所为,的确是,说不出的无耻。我必须承认,我从未有过十分坚定的道德原则。我不是要替自己辩护,但这种道德缺失可以部分解释为:从幼年时起,为了生存下去,我必须进行无休止的战斗。这渐渐钝化了我的正义感。我开始允许自己做一些体面绅士不可能做的事。但也难说。我们都有自己的秘密。此外,我的恶行根本算不上真的犯罪。我并没有真正违法。但我也没有像个真流氓那样,把自己做过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对自己说我会做出补偿,虽然我一直在想到底该怎么做。这是我最不想看到的情况:以如此怪异的方式被认出来,被迫面对一段埋藏如此之深,以至于似乎已被遗忘的往事。我意识到我一直在指望着某种免责。任何人处在我的位置都会这样做,都会假设,首先,一条狗只是一条狗,它的个性将会被其所属的物种所同化,从而最终消失。于是我的罪恶感也会随其消失而消失。曾有片刻,我可鄙的背叛赋予了那条狗某种个性,但那只有片刻。而那片刻居然持续了这么多年——这里有某种超自然的、令人惊骇的东西。不过,当我再仔细想想,一丝希望出现了,而我立刻就抓住了它:时间已经过去太久。狗活不了那么久。如果我把年数乘以七……这些念头在我脑海里翻滚着,与那变得越来越响的、沉闷的狗叫声相互撞击着。不,说时间过去太久是不对的;这种算法只是我延迟自欺的一种方式。我最后的希望是当你面对某种太过严重而无法承受的状况时,那种经典的、否认一切的心理反应:“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发生,我在做梦,我肯定有哪里搞错了。”而这一次它不仅仅是一种心理反应;它是真实的。真实到我不敢去看那条狗;我害怕它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但我又太紧张了,没法装得若无其事。我直勾勾地盯着前方。我大概是唯一这样做的人;所有其他乘客都在关注着这场车狗赛跑,包括司机,他不停地转过头看,或通过后视镜看,并一边和前排的乘客开玩笑。我因此而痛恨他:他的分心让车速慢了下来;否则那条狗怎么能一路跟到第二个交叉路口?但即使它一直跟着那又怎么样?除了叫,它还能干吗?它不可能上车。最初的震惊之后,我开始以更理性的方式看待目前的情况。我已经决定要否认自己认识这条狗,我决心已定。它的攻击——虽然我认为不太可能发生(“咬人的狗不叫”)——只会将我塑造成一个受害人的角色,并促使围观者和维护秩序方(如有必要)站在我这边。不过,当然,我不会给它机会。在它从视线里消失之前,我绝不会下车,而它迟早必将消失。126路巴士的终点是莱蒂洛,从圣胡安大道始发,沿着一条迂回曲折的路线前进,很难想象一条狗能一路跟到底。我斗胆瞄了它一眼,但随即又立刻移开。我们的眼神相遇,但我在它眼里看到的并非我所预料的那种暴怒,而是一种无限的悲痛、一种非人的痛苦,因为它超过了一个人可以承受的极限。我对他的不当行为真的有如此严重吗?现在可不是坐下来分析的时候。而且反正结论也只有一个。巴士开始加速。我们穿过了第二个交叉路口,而那条狗——它已经落到后面——也穿了过来,经过一辆因红灯停住的汽车跟前;但即使那辆汽车正在行驶,它也会照样穿过去,它跑得是如此不顾一切。虽然羞于承认,但我确实希望它被撞死。众所周知,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有部电影里,一个犹太人在纽约认出了四十年前集中营里的一个犯人头目,于是开始追他,结果被一辆汽车撞倒轧死了。但想起这个故事反而让我沮丧,并没有因为存在先例而提供些许安慰,因为那是发生在虚构中,从而让我的现实状况显得更为醒目。不过,虽然我不想再去看那条狗,但它狂叫声的音量暗示着它正在被甩到后面。那个巴士司机,显然已经开厌了玩笑,已经一脚把油门踩到底。我现在敢转过头去看了。现在这样做已经没有招人注意的危险,因为车上每个人都在看;如果只有我不去看,反而会显得可疑。同时我也在想,这也许是我最后一眼看它;这样相遇的机会不可能再有。是的,它已经毫无疑问地落后了。它看上去变得更小,更可怜,几乎显得荒谬。其他乘客开始笑起来。它就是条筋疲力尽的老狗,说不定已经死到临头。隐藏在这次爆发背后的多年积怨和痛楚使它伤痕累累。这次狂奔会要了它的命。但为了这一刻的降临它已经等了如此之久,它绝不会放弃。它不会放弃。即使它知道自己会失败,它仍然在继续狂奔并狂吠,狂吠并狂奔。
或许,即使当远去的巴士在它视野中消失时,它还是会永远不停地奔跑、吠鸣下去,因为它别无选择。我眼前掠过一幅画面:那条狗的身影印在一片抽象风景(无限)之中,我有点伤感,但那是一种镇定的、几乎具有审美意义的伤感,仿佛当我想象自己看着那条狗的时候,悲伤正从遥远的地方看着我。为什么人们总说往事一去不回?一切都发生得如此迅速,我根本没时间去想。我总是活在当下,因为光是应对当下就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体力和脑力。我可以应付突发情况,但问题是我总感到有太多的事情在同时发生,仅仅为了对付当下这一刻,我就必须集中全部的力量,付出超人的努力。那就是为什么不管以何种方式,只要有机会可以让自己放下负担,我就会置道德准则于不顾。我必须剔除任何不是生存所严格必需的东西;我必须不计代价地去获取一丁点的空间,或者说平静。至于这会不会伤害到别人我可不管,因为后果并不会即刻出现,所以我看不见。于是“当下”又一次让我摆脱了一个麻烦的客人。这个插曲在我嘴里留下了一丝苦涩:一方面,有种侥幸逃脱后的轻松;另一方面,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同情。做一条狗是多么悲哀。死亡总是触手可及,且无可逃避。而更可悲的是作为那条狗,它抛开了自己族类顺从的天性,却只是暴露出它那从未愈合的伤口。它的身影映衬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周日的光线下,以一种狂躁不止的状态,奔跑并狂吠着——它扮演了一个幽灵的角色,从死者中归来,或者,更确切地说,从生者的痛苦中归来,目的是要得到……什么呢?赔偿?道歉?抚摸?它还能想要什么呢?不可能是复仇,因为它势必已从经验中获知,面对坚不可摧的人类世界,它根本无能为力。它只能表达自己;它已经那样做了,而唯一的所得便是毁掉它那疲惫的老心脏。它已经被打败了,被一辆远去巴士那沉默的、金属质感的表情,和一张透过车窗凝视它的面孔。它是怎么认出我的?我想必已经变了很多。它对我的记忆显然栩栩如生;也许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印在它脑海中,从未有片刻褪色。没人真正知道狗的脑袋是怎么运作的。也许它认出了我的味道,那并非没有可能;有很多关于动物嗅觉能力的惊人故事。例如,一只雄性蝴蝶可以越过数以千计的干扰气味,闻到数英里外的一只雌蝴蝶。我开始陷入一种超然而智性的沉思。狗吠声成了一种回音,音高参差不齐,时高时低,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突然,一阵我整个身体都能感觉到的后坐力将我从思绪中震出来。我意识到自己乐观得太早了。巴士的确提速了,但现在它又再次慢下来:那是下一站在前方出现时司机的惯常做法。他们先是加速,估摸着还有多少距离,然后松开油门,让巴士滑到站台。是的,它正在慢下来,准备停靠到人行道旁。我坐直了往外看。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小孩正在等着上车。狗吠声再次变得响起来。难道那条狗还一直在跑?它还没放弃?我没去看,但它肯定已经很近了。巴士已经停下来。小孩跳上了车,但老太婆却慢吞吞的;那个高车门对她这个年纪的老人有点难。我默默地在心里怒吼:快上,老家伙!并焦虑地盯着她的动作。通常,我不会这样说,或这样想,都是因为我所承受的压力,但我立刻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其实根本无须担心。也许那条狗能追上来一点,但很快就会又被甩到后面。最坏的情况是,它跑过来,显而易见地正对我的车窗大叫,于是其他乘客就会发现我便是它在追的那个人。但我要做的不过是否认跟这只动物有任何关联。没人能反驳我。我不禁对语言及其相比狗叫的优越性心存感激。那个老太婆正把她的另一只脚放到车门台阶上;她几乎已经上车了。一阵突然爆发的狗吠声让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我朝外面的人行道看去。它来了,快如闪电,毛发飞扬,叫声一如既往地响亮。它的毅力简直不可思议。像所有它这个年纪的老狗一样,它肯定也有关节炎。也许它正在做最后一搏。既然在这么多年后终于找到了我,既然可以通过释放怨恨给自己命运一个完满的结局,何必还要做任何保留?一开始(这全都发生在猝不及防的一瞬间),我还不明白到底怎么了,我只觉得有点怪。但随即我就意识到:它没在我的车窗前停下,它继续向前跑。它在干吗?难道它要……它已经跟前门平行,随后,像鳗鱼般敏捷,它转过头,闪身一跃而上。它要上车!不,它已经上车了,并再次转过身,根本无须撞倒那个老太婆——她只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贴着她的腿一掠而过——几乎毫不减速,仍然狂吠着,沿着走道奔来……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没时间做出反应;尖叫正从他们的喉咙中升起,但还没发出声。我本该对他们说:别怕,这跟你们无关,它要找的是我……但我也没时间反应,除了吓得全身冰冷,肌肉僵硬。我倒是有时间看着它向我冲来,我的眼里只有它,其余什么都看不见。靠近了,面对着,它看上去颇为不同。就好像当我之前透过车窗看它的时候,我的视线被记忆或我曾伤害过它的想法歪曲了,而此刻在巴士上,仅一臂之遥,我才看清了它的真面目。它看上去年轻、健壮、灵巧:比我更年轻,也更有活力(这些年来,我的活力已经像浴缸里的水一样渐渐漏光了),它的叫声一往无前地响彻整个车厢,它那带着耀眼白牙的尖嘴即将碰上我的肌肤,而它那闪亮的眼神,未曾有片刻离开过我。
2008年3月16日
第七篇 两个男人
但你看他们——健壮,挺拔,骄傲——我对他们的感觉,与其说是怜悯,不如说是崇拜: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野蛮与恐怖之美。
在那两个男人隐居的房子里,我是唯一的拜访者;我常常怀疑是否还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有次,在早年,我玩过一个小时候学的把戏,假扮间谍:我把一根头发夹在前门和门框之间,第二天它还在那儿,纹丝未动。我想我又试过几次,以确保无误,但后来,随着年月的流逝,这种怀疑越来越显得荒诞。我之所以确信这个秘密是安全的,并不是因为有人在为它保密,而是因为周边的冷漠,不可信任,或者说,遗弃感。我从未见过任何邻居;那条街都是些破败的小房子,看上去似乎应该是老年人住的,但如果真是这样,在我去的那些年里,这些人不可能还活着。也许那只是些空房子。
那两个男人似乎一直都住在那儿,只有他们两个,一切都靠自己。即使他们不是在那座房子里出生的(那似乎不太可能),他们也一定是在那儿长大的,藏匿在封闭的房门后面,从不外出,以免暴露他们的畸形。仁慈的监护者将他们隔离在世界的目光之外,这样他们就不会被当成恶魔。其实他们并不是恶魔。除了手和脚,他们跟别的男人没什么不同,甚至更为匀称:体格健壮,带着某种野蛮感、某种动物性的完美,而我们喜欢将这视为野蛮人的特征;但这也可能是他们的生活环境所致。我估计他们的年龄大概在三十到四十之间:正值壮年。他们的面貌、姿态和动作反应都有点类似,但这也可能是一种错觉,源于让他们走到一起的那种极为特殊的环境。我一直不清楚他们是什么关系;一开始那几乎是明摆着的:他们是兄弟,但最简单的推理迫使我放弃了这个想法,尽管它还是萦绕不去,“兄弟”这个词只能在更广义上和比喻意义上适用。更可能的情况是,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他们是因为彼此相对应的畸形而被放到一起,这种畸形是如此奇特,以至于他们注定要成为绝无仅有的一对。
他们中一个双足巨大,另一个则拥有巨型的双手。两种情况的比例基本差不多。“大脚的”的脚和“大手的”手跟他们身体的其余部分一样大,甚至还要更大一点。有巨脚的那个的双手,跟他的其他部位一样,是正常尺寸。而“大手”则有着正常的双脚。那些超大的肢体实在是惊人:一团庞大的皮肤、骨头、肌肉和指甲,几乎总是放在地上。它们的外形也不太正常:它们不仅巨大,而且肿胀,还有点扭曲变形;或许手脚的外形是通过使用逐渐形成的,而它们从未,或者说很少被使用。
就是这样:一个巨手,一个巨脚。这两个男人迥然不同,但同时,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又是同类。那想必是因为两人的相对性,或者说一种不对称的对称,仿佛将他们合二为一就能造出一个有巨手巨脚的男人,或者说仿佛他们是那样一个男人被一分为二的结果……但用另一种方式将他们合在一起也能产生一个完全正常的男人。你必须在脑子里把他们的形象加以拆卸组合,因为这两个男人有某种内在的虚幻和不可思议感,会让你在面对真实场景时——不管你信不信——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必定是那种对应的互补性让他们显得相似。
他们控制着自己占据的空间,所向披靡。他们直接充满了它,至少就感觉而言……我简直无法移开眼睛。他们的样子其实很简单,但我总觉得还是不太明白。身体上,他们有大量的活动空间;毕竟,除了手和脚,他们和正常人的体形无异。他们住的房子不大,但也不是特别小。看似在他们来之前,这座房子已经空置多年。在某种程度上,它看上去仍然是空的:几件家具都被推到了角落,立在那儿无人使用,积满灰尘。电源插座上沾着硝石和锈,电线暴露在外。天花板角落有被遗弃的蜘蛛网,丝丝缕缕地悬挂着。我不知道这座房子是否属于那两个男人,或者是他们其中一个继承的,或者是他们擅自侵占的。那只是我从未找到答案的诸多事情之一。令我惊讶的是,作为我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部分,我对其状况却知之甚少。的确,我没有任何人可问。我所做的只能是猜测,在我所见的基础上编造出一个故事;但我甚至也编不出多少:一旦我想就此思索一番,一阵不可抗拒的倦怠便向我袭来,一种发自内心的憎恶——那或许是由于某种直觉,担心我的大脑会面临危险。仿佛他们提供的那种景象,始终如一却又始终在变,因某种原因必须保持无言。
他们占据的似乎是最大的一个房间;我不清楚那是不是真的最大,因为我从未勘察过整座房子。我拜访时进过的房间里,那是最大的,而且奇怪的是它并非前厅——那座房子(看上去,像是从后往前建的)的前厅是个小小的起居室,有一扇门直接通到街上——而是位于正后方的一个房间,以前大概是个卧室。那间后屋有一扇窗朝向一个院子,至于院子是大是小,我实在说不上来,因为我从未去看过,即使看了也没什么用,因为窗玻璃是磨砂的。我假定那儿有个院子是因为透进的光。我不知道电是不是通的。我从未在晚上去过房子。我的“探访时间”是在下午三四点钟,如果要去两次,另一次就在正午之前。
以那扇窗为背景,我看着他们,渗进的光线——依天气和季节而变化——让他们或晦暗,或光芒四射,衬出他们的剪影,或让他们的身体布满光亮,就仿佛那光是发自他们体内的。墙面褪色的赭土赋予了那光线一种发黄的人工色调,令人感到轻微的不安。
他们赤身裸体。一开始,我觉得这似乎很自然。毕竟,如果你脚围有近两米,你怎么可能穿裤子?你怎么可能让一只羊那么大的手穿过衬衫袖子?但仔细想想,我意识到那种解释是站不住的。巨脚无法套进裤子的那个还是可以穿衬衫、夹克,或外衣。而另一个,那个手伸不进任何袖子的,则完全可以穿裤子,甚至袜子和鞋,如果他愿意的话,并用斗篷或宽袍之类的东西盖住上身。他们唯一做不到的是以同样的方式穿衣;但如果想穿衣,他们完全可以做到。为什么他们不穿?是他们不想让彼此的差异引起注意吗?或者他们弃绝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他们不需要衣服来取暖。说来也怪,在一座几十年没有维护的房子里,这个房间却非常保温。有过一连串极冷的寒冬,但就算那时这座房子也总是出奇的温暖,似乎有加热系统(虽然我从未见过任何种类的加热器,实际上我能确定根本就没有)。
正如我说过的,我总是在那个房间看见他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一直在那儿。我可以肯定的是,每次他们都是在那儿接待我,或者等待我的,就像上台前的演员。他们或许绝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个房间,而如果我来时他们恰好在别的地方,他们就会在听到我穿过前门进来的那一刻飞奔回来。我这样说是因为,极为偶尔地,当我走进房间时,他们中只有一个在那儿,另一个几秒钟后才出现。
也许那谜一般的恒温是他们自身引起的,为什么不呢?那很可能就来自他们的身体,或来自他们的巨手和巨脚。没人研究过这些前所未有的畸形;谁知道他们到底拥有怎样的能力和特性?
撇开巨型手脚不说,他们的裸体主义偏好也可以归因于他们的身体运动——那可能已足以让周围保持温暖。有巨脚的那个活动着他的躯干和手臂,身体摇晃,颤抖着,双手举向空中——姿态介于祈愿和伸展之间,抱住头,转过去,向前倾,弓腰,把自己弯成两截,然后向四面八方挥舞双臂,似乎手臂在成倍增加,手指则像虫子般扭动。而另一个男人,他巨人般的双手放在身体两侧的地板上,双腿和双脚剧烈地动来动去,拍打,跺脚,蹬踏。与此同时,那些巨硕的四肢也没有完全静止;带着缓慢的水下动作,它们与身体其他部分那种神经质的抖动相伴随着,就像鱼群之中的巨鲸。
他们不可能一直都如此躁动;也许我看见的只是例外,或是他们特意为我所做的表演,但如果是这样,那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因为有些天我会发现他们无精打采,或僵硬得如同雕像,有时甚至连眼都不眨,看上去了无生气。也许他们在轮休,或者比赛,或者在玩。我实在无法知道他们的日常安排是怎样的:如此绝无仅有的个体,对于他们的心理,从我有限的观察或思索中根本推断不出什么。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每天都见面,但我跟他们之间从未有过真正的交流。并不是因为他们不会说话。至于我,我得说我相当健谈,特别是当我跟自己熟悉并信任的人在一起时,而那正是最终我对他们的感觉,或许甚至从一开始就是那样,纵然我们之间始终有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不交谈的原因是我们无话可说。将我们分隔开的差异实在过于巨大。不,也没那么大。我收回刚才的话。最终,一切不过是尺寸问题,一种纯粹的数量上的差异,可以说。但它只适用于部分而非整体——以某种不正常的、差异性的方式。我十分理解,如果一个人有那样的巨手,或巨脚,他就不可能像其他人一样过日子。如果生命是一张拼图,其中每个碎片都必须各就其位才能拼出完整的图案,那么当有个碎片比其余的大一千倍时,你该怎么办?我正是因此而被判处了沉默。只有能为那个问题提供一个答案、一个解决办法,才有资格跟他们说话。而我没有答案,也没有解决办法。出于某种我一直无法完全理解的原因,我告诉自己,我将是那发现解决之道的最后之人,但或许我的失败也是唯一的。
这种交流的缺乏也可归因于我拜访时间的短暂。他们让我想到“出诊”这个词,一种形容来去仓促的口语表达,意味着没有多余时间来进行放松的对话,完全是那种典型的事务性拜访——年轻人看望老人,健康者看望病人,忙碌的成功者看望孤单单的闲人……但我不是医生,我也并非特别年轻或健康,更谈不上成功。对这两个男人的探访已经吞噬了我的青春。我已经老朽。我不比他们年轻多少;也许稍微年轻一点,但他们有一种超自然的泰然自若、一种不可名状的活力,那种力量与年龄无关。我说过,他们尽管彼此畸形,但却给人一种健康和强壮的印象。我一直还算健康,但还是对疾病和死亡感到焦虑——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当然,我有正常大小的手脚,可以正常穿衣、上街,和家人过着正常的生活,并负责给那两个男人送饭。有时我会想:我有他们其中一个的手,和另外一个的脚。如果换一种搭配方式?简直是噩梦!当他们合二为一,全是正常部分时,则组成一个正常人,全是畸形部分时,则是一个彻底的怪物。如此一来,他们只能让我产生无限的困惑。
我从不在他们的屋子里久留,因为那不是社交拜访:我去那儿只是提供帮助,满足需求;我是他们与外部世界唯一的接触点。总的来说,我停留时间短是因为我不想被家人发现。虽然这个理由并非总能成立。有些时候我一个人在家,完全可以跟那两个男人待上几个小时或整个下午。也许那种不久留(或找不到久留的借口)已经形成习惯。当然,我没有记录我待在那座房子里的时间,在探访之前或之后的那一小会儿,我太过紧张而没看手表,所以我无法确定,但我估计平均大概只有三到五分钟;也许更久,或者不到,很难说。我觉察到自己待的时间不长,而某种自发的周到和圆滑——其实毫无必要——让我担心自己可能会惹恼他们,使他们觉得我正在逃离一幅可怕的景象。
对于我探访时间的短暂,还有一个更简单和更具体的解释:他们接见我的那个房间,与我进屋后经过的其他房间不同,它没有家具。那个空荡的房间有一种动物园洞穴,或展示空间的气氛,更加重了那种非人感。跟衣服问题一样,开始你会觉得是他们的身体特性将家具排除在外;然而,再一次,只要仔细想想就会发现,那并非完全不可能。
椅子、扶手椅、地毯、餐具柜、挂画、桌子……为什么不?
或许四处走动时有必要采取点防护措施,但也仅此而已。而如果说他们本来可以穿衣服,用家具,为什么他们还是宁愿光着身子待在一个空荡的房间?当时这并没有让我不解。多年来,我只是简单地将他们如此存在作为事实加以接受。这种好奇心的麻木在心理上也情有可原:鉴于巨手巨脚的庞然怪异,衣服和家具之类的细节早已消隐不见。那个巨大的谜团(谜团本身的巨大)排斥任何解释,同时它那地心引力般的强力又吸引并吞噬了所有其他一切。
我其实没必要对自己的闪电式拜访感到内疚;没有别的人去看他们,所以他们根本无从比较。总之,对他们来说,礼节是个完全陌生的概念。他们只对我带去的东西感兴趣,而且没有一句感谢或任何特别的愉悦的表示。这听起来就像在广场或废弃的房子里喂流浪猫,或者,回到先前那个比喻,就像踏入动物园里关动物的铁笼子。但事实远非如此。这两个男人是完全而彻底的人类;在这点上,特别之处恰恰在于超量而不是缺乏:他们实在太人性化了。那种使其孤立的不幸的畸形没有理由消减他们的人性;事实上,反而强化了。如果他们——准确地说,出于人性——用诸如鄙视、嘲讽或伤人的冷漠对待我,我会无法原谅他们吗?我必须感激他们没有因不满而怨恨我。(虽然不止一次,当我离开那栋房子时,对他们粗鲁的举动感到丧气,我不禁怀疑他们是否在恨我。)他们有充足的理由视我为命运的宠儿:我自由如小鸟,我可以在自己的同类中不为人注意地自由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