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出了意外,让我们这个家陷入悲痛之中。乔治·巴恩威尔的身世遭遇,那晚在我脑子装得满满的,挥之不去。我想,姐姐突遭报复,我自然也脱不了干系,一定会被怀疑与案情有关,因为我总归是她的至亲,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辛辛苦苦把我一手带大,所以比起别人来,我的嫌疑更大。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大伙儿七嘴八舌的议论,让我对整个事件和案情的思考又有了一种更为合乎情理的推测。
当天晚上,从八点一刻到九点三刻,乔在三船快乐酒家抽烟。他外出的那阵工夫,姐姐站在自家的厨房门口,有个村民从我家门口经过,姐姐还和他寒暄招呼。据这个人说,他看到姐姐的时候,肯定是在九点以前;再准确些,那他就说不出了(他也的确想说得精准些,不过越想越糊涂) 。差五分钟十点,乔回到家,当即就看见姐姐已被人打昏在地,便连忙叫人来帮忙。当时炉火还像往常一样烧得旺旺的,没剪的烛花也不是很长,不过蜡烛已经被吹熄了。
屋子里上上下下没发现少任何东西。点蜡烛的桌子正好在厨房的门和姐姐之间,烛光在她背后,她被凶手击倒时,正面对火炉站着。厨房里要说有什么混乱的痕迹,也不过是姐姐被击倒时撞乱了些东西,还有就是地上留有一些血迹。不过,犯罪现场倒是留下了一件引人注目的罪证。姐姐是被人用某种沉重的钝器敲打后脑勺和脊椎骨而倒地的,应该不止打了一下,当姐姐扑面倒地后,凶手又把一个笨重的东西粗暴地扔在了她的身上。当乔抱起她时,才发现在她的身边地上,有一副用锉子锉开的、罪犯戴过的脚镣。
乔以铁匠的眼光仔细查看了这副脚镣,他断定这副家伙被锉开已不是一朝一夕了。事情追到水牢船上,那里派人来勘查,完全赞同乔的判断。这副脚镣确实是从水牢里给弄出来的,但究竟什么时候,也无从确定;他们还坚称,这个镣铐绝对不是昨夜两个逃犯戴的。因为这两个逃犯中的一个已经捉拿归案,他腿上的脚镣还在。
我心里有了底,并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副镣铐就是我过去认识的那个逃犯的,在沼地上,我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他在锉那玩意儿。然而,我又认为这次的行凶者绝不是他。我怀疑另外的两个人或许与案情有关,应该是镣铐落在了他们谁的手上,便拿它来作案了。我怀疑的这两个人,一个是奥立克,一个就是那个在三船酒家故意对我摆弄锉子的陌生人。
先来说说奥立克。那天他确确实实到镇上去过,我们在关卡上遇到了他,他说的也确实是实话,因为有人见他整个黄昏都在镇上闲逛;还到过几家酒馆,和好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喝过酒,而且他最后又是和我及伍甫赛先生一块儿回来了。因此,除了上午和姐姐闹了一架之外,找不到他的其他疑点;何况姐姐和他吵架本是家常便饭,姐姐跟谁不是吵几架才满意呢?
再说那位故意摆弄锉刀、给我钱的陌生人,他有什么理由要行凶杀人呢?唯一的理由,无非是想来取回他的两张一英镑的钞票,但这件事根本不会引起什么争执,因为姐姐早就有心把钱还给人家的。此外,从案发现场来看,当时压根就没发生过争执纠纷,凶手应该是悄无声息地进来,出其不意地把姐姐击倒在地的。
一想到这件凶器的出处来自于我,我就浑身不自在,自责恐慌得要命。虽然我没有故意提供,但要想脱离其中的关系也是不可能的。一时之间,我心里难受极了,一直反复考虑,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童年时附在我身上的那股邪魔索性驱除得干干净净,把之前所经历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乔。这样一晃就是几个月,每天我都为此烦恼不休,最后决定,决不可说穿。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又会重新考虑,重新和自己打肚皮官司。肚皮官司打到最后,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个内心秘密已年深月久,已和我的血肉融为一体,成为身体的一个必需部分,我怎能忍痛割下自己的肉呢?既然已招致了如此大的不幸,一旦让乔知道并相信,那他一定会和我疏远,这是我的第一层顾虑;其次,我之所以欲言又止,则是担心他万一不相信,反倒指责说这和小狗及小牛肉片一样,全是我心血来潮的捏造,那我还不是一样自取其辱。所以,我还是继续在说与不说之间痛苦煎熬吧。人犯下错事之后,往往会在是非之间徘徊不定,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暗下决心,要是哪天有机会可以协助查获凶手,我一定不失良机,还原事实真相。
警方对这个案件相当重视,还从伦敦弓街 [1] 派来了警力(这可以从当时伦敦警察所穿的红背心看出来,这种红背心至今已绝迹) 和当地警察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在我家四周布控,进行了一两个星期的排查取证。我听说过,也在书上看到过,官府办这类案件都是如此,干得挺卖力,而且都有一套老掉牙的查案办法。他们逮了几个人,可显然都逮错了,脑筋倒动了不少,却走错了方向。他们不是根据实际情况想办法出主意,而是硬要让实际情况跟着他们固有的思维走。他们还在三船快乐酒家的门口布下岗哨,个个看起来机灵又稳重,引得人们对他们啧啧称赞;他们喝起酒来神秘莫测,几乎与他们捉拿犯人的手段有同工异曲之妙。不过这个比方也不尽妥帖,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将凶手缉拿归案。
这帮饭桶撤走以后,姐姐一直病势沉重,卧床不起。她的视力出了严重问题,把一件东西看成几件;手边明明没有茶碗酒杯,竟会伸手去拿。她的听觉也大受损伤,记忆力也是如此,说的话谁也听不明白。后来稍微有点儿起色,可以由人扶着转个圈,或下楼走走,但得随身带着我的那块石板,以写代说来向人传话达意。她的字写得极差,而且拼写马虎得不得了,乔的读音又极随便,双方沟通起来异常费事,这样的场面经常搞得大家哭笑不得,最终还得由我出面解决。我自己也会常常弄错,比如把“药”误解成“羊肉”;把“乔”误解成“茶”、把“腊肉”误解成“面包师”。幸好这些误会都只是微不足道的。
姐姐的脾气倒是大有改观,开始有耐性了。她的手脚一动起来就哆哆嗦嗦,好像犹豫不决似的,不久就落下这病根了。以后每隔两三个月,她就会用双手抱住自己的头,表现出闷闷不乐的样子,像精神失常了似的,往往要持续一个星期左右才好转利索。我们不知道该找谁来服侍她才妥当,后来也算是机缘巧合,才解决了这个大难题。原来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终于彻底改掉了她那套生成已久的生活习惯,于是我们便把毕蒂请到家里照料姐姐。
大约在姐姐可以下楼,重回厨房一个月以后,毕蒂过来了。她随身提着她的百宝箱——箱子上斑斑点点,全部家当都装在里面。她是我们家的福星,尤其是乔的福星。因为每当可爱的老朋友乔看到姐姐那个不成人形的样子,就会心碎肠断。每逢晚上侍候在她旁边时,他经常睁着泪汪汪的蓝眼睛对我说:“皮普,过去她是一位多么漂亮的女人啊!”毕蒂一到我们家,便立刻担负起全方位照顾姐姐的工作。她心思灵巧,又善解人意,好像天生就把姐姐的性格摸透了似的。从此,乔的生活才算过得安宁些,偶尔得以去三船快乐酒家调剂调剂,舒展身心。这里还有件事儿要提一提,由于案子一直没有进展,那些警觉的警察先生们或多或少对可怜的乔有些怀疑,因为他们觉得,在打交道的人之中,乔算得上是最高深莫测的。不过乔对此毫无察觉。
毕蒂一上任,就旗开得胜,解决了一个我们怎么也不能解决的棘手难题。要知道,我曾经全力以赴,费尽心机,可始终无法破解。
事情是这样的:姐姐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石板上画出一个奇形怪状的字母,看上去颇像一个畸形的“丫”,写完她就着急地要我们替她把这玩意儿找来,我想可能是一个什么东西,于是从柏油(tar)到吐司(toast)再到桶(tub),把与这个字母有关的东西都找了个遍,结果还是白费心机。后来我灵机一动,觉得很有点像锤子的形状,于是便在她耳边试探道“锤子!锤子!”她居然用手捶桌子,我以为她确认了,便把家里的锤子都统统拿了出来,结果她又开始捶桌子,我知道这时她冒火了。后来我又想,会不会是根拐杖,因为这个符号很像拐杖,便到村子里借来拐杖。她一看就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们都给吓坏了,她的身体如此孱弱,这么猛烈地左一晃右一摇,说不定会落个颈骨脱臼,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
也许是女人之间的默契感应吧,毕蒂来了后,姐姐又在石板上画出了那个神秘难解的符号。毕蒂看着这个符号沉思半晌,没有吭声,听我解释后,若有所思地望望姐姐,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乔(乔的第一个字母是“J”,于是石板上的乔都是用“J”代替的) ,接着她就直奔打铁间,我和乔也跟着跑过去。
“准错不了!”毕蒂脸上露出喜悦的神情,大叫道,“你们不知道吗,她是要找他!”
奥立克!没错,不是他是谁!姐姐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只能用他的锤子来代替他。我们请奥立克到厨房里去一趟。他先慢条斯理地把手中的锤子放下来,用手臂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然后又用他的围裙抹了一下脸,才磨磨蹭蹭地走出铁匠铺,带着流浪汉一般怪模怪样的神气,弯着两个膝盖,叫人一看就认得出他来。
我原以为姐姐叫他来,是要数落他一顿,可结果倒叫我有点儿失望,她表现出迫不及待要与他言归于好的样子,一看见他进去,就显得兴奋异常,还做了个手势让他喝酒什么的。她打量着他的脸,仿佛十分急切地要从他脸上读出他乐意接受这次款待;总之,她竭力表现出期望和他消解前仇,且一举一动都流露出一个孩子向严厉的老师低声下气、请求宽恕的样子。那天之后,姐姐几乎每天都在石板上画铁锤,所以奥立克也不得不每天磨磨蹭蹭地走到姐姐跟前,无所事事地站上一会儿,那样子和我一样,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1] 弓街:位于伦敦沽文园附近,现今仍为伦敦市中心警察法庭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