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一直为那件事烦恼着。虽然我已年满二十三岁,生日已过一个礼拜,可是关于我的前程未来,遗产继承的问题,仍然没有一点眉目。我们已搬出巴纳德旅馆一年多了,住在伦敦古朴典雅的寺区。住宅位于花园坊,坐落在泰晤士河边。
普凯特先生和我早已结束了师生关系,不过我们之间仍保持着良好交往。至于我,目前还没有找个正经事儿来做,主要缘由是我经济状况还不稳定,遗产的事也始终没有明确,我希望等一切安定后再说。不过我始终把读书当成一回事儿,每天不读上几个钟头是不会上床睡觉的。赫伯特的那件事仍然在顺利进行中,而我自己的境况,则在前一章的末尾部分已交代得清楚明白。
由于商务缠身,赫伯特已远赴法国马赛。剩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颇感索然沉闷。心里既抑郁又焦灼,一心盼着明天,或者下个礼拜,我的一切将会云散天清,豁然开朗,可等到的,却是长期的失望。昔日老友凑在一块,一唱一和、欢愉舒畅,而今我却孤独无助,于是禁不住暗自神伤,大哭一场。
如此心情,加上如此糟糕的天气,让我度日如年。这坏透了的天气,除了刮风下雨,还是刮风下雨;大街小巷全是泥泞,出去泥泞回来还是泥泞。日复一日,从东边飘来的一层层厚厚的乌云,连绵不断,累积在伦敦上空久久不肯散去,好像那东边天空里暗藏着永远刮不完的风、散不尽的云似的。风势狂怒,揭去一幢幢高楼大厦屋顶上的铅皮,连根拔起乡间的树木,一叶叶风车片被卷得无影无踪。从海滨一带不断传来一桩桩令人动容的噩耗。愤怒的狂风,夹杂着倾盆大雨。这一天,正是风雨交加最厉害的一天,入夜时分,我仍坐在家里读着圣贤书。
说到寺区一带的情况,目前比当时自然是改观不小,既不像当年那般凄凉冷清,也再无被河水淹没的危险。然而,当时我们住在最临河的一幢房屋顶层,那晚狂风怒号,整座房屋像被炮弹袭击或被浪涛冲击一样。后来大雨劈劈啪啪地敲打着窗户,我抬眼看到摇晃的窗户,觉得自己正坐在一座被狂风暴雨颠得东倒西歪的灯塔之中。有时,壁炉里的烟会从烟囱里倒灌进来,仿佛经受不了风雨的欺凌而打道回府。我打开房门,向楼下望去,灯火早已灰飞烟灭。我将双手放在额角上,遮掩灯光,从漆黑的窗户向外望去(这种狂风暴雨的夜晚,休说开窗,连一丝缝儿也不能开) ,只见院子里的灯火也都被吹灭了,远处桥上和河岸上的灯也在瑟瑟发抖,狂风从驳船上的炉子里刮起阵阵火星,好像是一阵火红的雨点。
我把表放在桌上,打算十一点准时睡觉。我合上书的当儿,圣保罗大教堂的钟,以及城里其他教堂的钟都纷纷报时,有的一马当先,有的随声附和,有的姗姗来迟。在狂风之中,钟声被撕裂得支离破碎,发出奇怪的声响。我静静地听着,心里想着,这风怎么连钟声都不肯放过,不把钟声撕得七零八碎决不罢休。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
我顿时神经绷得紧紧的,吓了一跳,想着莫非是姐姐的亡魂来找我来了。这种愚蠢的想法稍纵即逝,可以不去说它。没过多久,我凝神细听,又听到了渐渐走近的跌跌撞撞的脚步声。我想楼梯上的灯早被吹熄,便拿了台灯走出房门,来到楼梯口。可是楼下一点声音也没有,显然来人看到灯光就在下面躲了起来。
我朝下面大声问道:“楼梯下面有人吗?”
黑黝黝的楼梯下响起一个声音:“有人。”
“你要上哪楼?”
“顶楼。我找皮普先生。”
“我就是——没什么事吧?”
那人回应道:“没什么事。”说着就走了上来。
我站在那里,把灯伸在楼梯栏杆之外,那人慢慢地进了光圈。这是一盏带罩的台灯,照射范围十分有限,因此那人在光圈里只是一眨眼工夫,就出了光圈。就在他步入光圈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好像一看到我显得异常高兴,那又感动又快慰的样子弄得我百思不得其解。
他向前移动着,我也把灯向前移了一下。灯光下,我这才渐渐看清了,他的衣服质地考究,却弄得极其马虎,看上去像一位航海家。他有着一头铁灰色的长发,年纪在六十岁上下。他肌肉发达,身板强壮,皮肤晒得黧黑,是个久经风雨、见过世面的人物。他走上最高的两级楼梯后,我们两人都进到了光圈之中,我觉得他似乎想伸出两臂拥抱我的样子,霎时把我吓愣了。
我问他:“请问你有什么事?”
他停顿了一下,重复了我的话:“我有什么事?啊!请原谅,如果你愿意,我就来说说我有什么事。”
“你要到里面坐一下吗?”
他答道:“当然,先生,我要进去坐一下。”
其实我问这句话问得很不礼貌,因为我发现他的脸上一直挂着那种好像早就认识我的幸福、喜悦的神情,心里立刻就来了气。我之所以不高兴,是因为他的表情暗含着一种意思,好像我也该和他一样开心才好。不过我还是把他让进了屋子,把台灯放回桌上,尽量彬彬有礼地问起他的来意。
他惊奇地打量着屋子的四周,似乎还有一种惊奇的喜悦,仿佛屋里的这些东西不光值得赞叹,而且也有他的一份。接着,他脱下了皱巴巴的外衣,摘下了帽子。我这才看到他的额角皱纹很深,头顶是秃的,只是两侧长着铁灰色的长发。过了好一阵,我还是没有从他身上看出半点来意。倒是一转眼,我见他又一次伸出他的双臂,想要拥抱我。
我心里怀疑他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就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垂下望着我的眼睛,用右手缓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真令人失望。”他用嘶哑、叹息的声音说道,“我盼了那么久,千里迢迢赶来,你却这样待我,真叫我失望啊。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当然,也不能怪我。歇口气我就说给你听。对不起,让我歇一会儿。”
他坐在壁炉前的一把椅子上,用那双青筋暴露的黑黝黝的大手捂住前额。我仔细端详着他,不觉退了几步,不过还是没有认出他来。
他回头望了一下,问道:“这儿没有别人吧?”
我说:“我们萍水相逢,你这样深更半夜来到我的房间,问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意思?”
他对我摇晃着头,神态从容而又充满深情,把我弄得稀里糊涂,恼火极了。他说:“你长得多神气啊。我好高兴,看到你长大成人,看到你长得如此神气!可你别来逮我,否则以后你会后悔的。”
他看穿了我的心思,不过我已经放弃逮他了,因为我已经认出了他。虽然那时我还记不起他的五官相貌,可这会儿我还是认出了他!没错,我认出了他!原来是他!就是当年那个和我打过交道的逃犯!即使人世的风雨已把这悠悠岁月的痕迹冲洗干净,世事沧桑早已把曾经的过往扫得荡然无存,如果时光倒流,再回到童年时的教堂墓地,我们面对面地站在那里,一大一小,相对而视,也不会像现在坐在壁炉前的椅子上这样,叫我认得如此真切。他不需要从口袋里掏出锉刀来证明,不需要从颈项上取下围巾再扎上去,不需要再用手臂紧紧抱住自己的身体,不需要在房间中颤抖着走来转去,不需要再回头让我辨认。虽说一分钟之前我做梦也没有料到会是他,可是这会儿,用不着他给我任何暗示,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向我走来,又把双臂伸给我。我不知道如何应对,因为我已在惊慌中失去了沉着,只好极不情愿地把手也伸给他。他满心欢喜地抓住我的手,送到唇边吻过之后,仍然抓住不肯放下。
他说道:“我的孩子,你当年的所作所为真是高尚。高尚的皮普呀!我一直记着你的好啊!”
我看见他的神态又变了,仿佛又想过来拥抱我,于是我用一只手抵着他的胸口,把他推开。
我说道:“不要!请你离远些!如果你是来感谢我小时候帮过你的忙,那你只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就足够了。如果你是专门来这儿向我道谢,这是没有必要的。还有,你既然找到了我,我也不能辜负你的善意而拒你于门外。不过,你必须明白——我——”
他用一种非常奇特的目光盯住我,我看得慌了神,话到嘴边却没有说下去。
我们无言对望一会儿后,他说:“你刚才说要我必须明白,那你要我明白什么?”
“早年我和你打交道,那纯粹是机缘巧合,现在的情况已和从前大不一样。我很高兴,相信你已经改过自新,重归正途。我也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向你表达我的想法。想到自己还值得一谢,我同样高兴你来到这里感谢我。但是,我们两人毕竟是不同世界的人,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路。你看你身上都湿了,也累得不行了,要不要喝一杯再走?”
这时候他已经把解开的围巾宽宽松松重新围在脖子上,站在那里观察我,目光炯炯,嘴里咬着围巾的尾摆。“我想,”他仍然咬着围巾的尾摆,依旧目光炯炯看着我,说道,“好吧,我喝一杯就走,谢谢你了。”
茶几上放着盛酒器的托盘,我把托盘搬到壁炉前的一张桌子上,问他要喝什么酒。他不看,也不说话,随手指着一个酒瓶,于是我便调制了一杯热的兑水朗姆酒。调酒时,我尽量保持平静,不让手颤抖,可是他靠在椅子上注视着我,嘴里依然咬着围巾的尾摆,于是我调酒的手禁不住抖了起来。我调好酒递给他时,看到他的眼里泪花涌动,我着实吃惊不小。
我站着没坐,这无疑是下逐客令的一种暗示,希望他喝完走人。可是看到他难过的样子,我的心软了下来,而且有一种良心的自责,所以对他说:“我刚才说的那些话,希望你不要见怪。”我连忙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拖过一把椅子放在桌边。“我不是存心对你这样,我要是说得不好,请你原谅。来,祝你健康,祝你幸福快乐!”
我把酒杯举到唇边,他刚一张嘴,围巾的尾摆从嘴里掉了下来,他惊异地看了一眼围巾,又向我伸出手来。我把手伸给他,他这才边喝酒,边拉着衣袖抹抹眼睛和额角。
我问他:“你是怎么生活的?”
“我在遥远的异国他乡放过羊,自己也喂养过牲口,还干过其他行当,离这儿千里迢迢,隔着风大浪大的大海。”
“你的生意经营得不错吧。”
“经营得好极了。我们一起出去的人,也有混得好的,不过没有一个赶得上我。我好得出了名啦。”
“听你这样说我真是太高兴了。”
“亲爱的孩子,我就希望听到你这句话。”
我既没有琢磨他这话的含义,也没有留意他这话的语气,马上把话题岔开了,因为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你是不是叫过一个人来见我,他给你办了差事后,你们还见过吗?”
“再也没有,也不可能再见啦。”
“你委托的那个人很守信用,很诚实。他果真来了,带给我两张一镑的钞票。那个时候,对一个穷孩子来说,两镑钞票算是一大笔财产了。不过我也跟你一样,自那以后就交上了好运,现在该把钱还你了,请你务必收下。你也可以再拿去给别的穷孩子。”说着我就掏出钱袋。
他看着我把钱袋打开,看着我从中取出两张一镑的钞票。这是两张干干净净、崭崭新新的钞票,我把票子摊开递给他。他还是那个眼神看着我,随手就把两张票子叠在一起,对直一折,卷成一卷,放在灯火上点燃了,纸灰飘飘荡荡撒落在托盘里。
他脸上先是一笑,好像是紧锁双眉,紧锁的双眉却又像是在微笑,然后说道:“恕我冒昧,请问你一下,自从在那片荒凉的沼地分手后,你是怎么交上好运的?”
“怎么交上好运的?”
“是啊!”
他举起杯子,一饮而尽,起身站在壁炉旁边,把那只黑黝黝的大手放在壁炉架上,又跷上一只脚搁在炉栅上,既烘鞋子,又取暖,那只湿透了的鞋子立即冒出了热气。这时他既不看鞋子,也不看壁炉,只是一个劲儿地望着我,这个时候我才真的发抖了。
我张开双唇,想说却说不出来,后来终于硬着头皮含含糊糊告诉他说,有人看中了我,让我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
他说:“请允许我这个小毛虫冒昧地问一下是什么遗产。”
我吞吞吐吐地说:“我自己也不知道。”
他又问道:“请允许我这个小毛虫冒昧地问一下,是谁的遗产?”
我再次吞吞吐吐地说:“我也不知道。”
这个逃犯说:“我能否斗胆猜一下,你成年之后的年收入是多少?第一位数字是不是五?”
一听这话,我的心就像失去控制的铁锤,胡乱敲打着,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扶住椅背,愣在那儿,心神狂乱地瞅着他。
他继续说下去:“还有一个监护人,在你未成年以前,少不了有个监护人之类的人,八成是个律师吧,这个律师名字的第一个字是不是‘贾’字?”
一切疑团、迷雾、真相瞬间大白,一下子使我看清了自己的真实处境。随之而来的是失望、危险、羞耻、坍塌、丢脸及各种各样的结局,一如天崩地裂,劈头盖脸向我汹涌而来,压得我好容易才喘过一口气来。这时他又继续说道:“就说这个‘贾’字起头的律师,名叫贾格斯吧,就说这位雇主漂洋过海来到朴茨茅斯,登上岸后唯一的想法就是来看你,而你刚才说‘你已经找到了我’,那么,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呢?唔,我从朴茨茅斯写信给伦敦的一个人,他了解你的住址详情。你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文米克。”
事到如今,这就是我要的“云散风清”?这就是我要的真相大白?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假如说一句话就能救我的命,我还是说不出来。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只手扶住椅背,一只手按在透不过气的胸口上。我就那么站着,毫无意识地望着他,感到房间犹似大海,滔天巨浪摇得我天旋地转,唯有紧抓椅子才不至于掉下去。他连忙把我扶到沙发上,让我在靠垫上靠好,他则屈起一条腿跪在我面前,和我脸贴着脸——就是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的脸,也是我见了就不寒而栗的那张脸。
“是的,皮普,亲爱的孩子,是我把你培养成上等人的!是我栽培了你。不瞒你说,那次和你分别后,我就发誓赌咒,只要赚到一块金币,我就要把这块金币给你!后来我又发誓,一旦我时来运转发了财,我就非得让你发财不可。我勤俭吃苦,就是要让你过得舒心快活!我干苦力不辞辛劳,就是要让你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亲爱的孩子,只要你好,我再苦再累都算不了什么。我告诉你这一切,难道就是要你感激我不成?我告诉你这些,是想让你知道,当年蒙你搭救的,那个曾经粪土不如的丧家之狗,如今终于可以昂起头了,他还造就了一个上等人呢,皮普,这个上等人就是你啊!”
我对他的厌恶之情,对他从怜悯,到害怕,再到恐惧,以及对他避之唯恐不及,都已经到了无可言说的地步,哪怕他是一头凶猛可怕的野兽,也至多不过如此了。
“皮普,听我说。我就是你的第二个父亲,你就是我的儿子,比我的亲生儿子还要亲。我积攒下钱来,就是给你花。起初,人家雇我去放羊,住在一间孤独的小棚子里,连人都见不着,只能看到羊儿的脸,我甚至连男人女人的脸也分不清楚了,可是我却老是见着你的脸。我在那个小棚子吃饭的时候,只要放下餐刀,我就会对自己说:‘瞧,这孩子又来了,他正瞧着我吃饭喝酒呢!’我常常会清清楚楚地看到你,就和当年在大雾迷漫的沼地上见到你一样。每当我走到门外,仰望一望无际的天空,我就在心里对自个儿说:‘一旦我获得自由,有了钱,我非得把那个孩子造就成一个绅士不可!老天作证,如果有朝一日我敢失信,就遭天打雷劈!’我果然如愿了。亲爱的孩子,瞧瞧你多神气!瞧你住的地方,和达官贵人住的地方没有两样!达官贵人又有什么了不起?嘿!你的钱和他们比,包你大大地胜过他们!”
他滔滔不绝,说得既热烈又得意,好在他看出我已经吓得快要晕过去了,所以并没有怪我没领他的情,这样我才松了一口气。
他从我口袋里掏出我的表,又拉起我的手看我戴的戒指,我仿佛碰到毒蛇一样,慌忙向后退缩。他说:“这是一块金表,漂亮极了,我看这才是上等人戴的表。这是颗钻戒,四周镶着红宝石,我看这才是上等人戴的戒指!看你穿的衬衫,质地好又考究,多漂亮!上哪儿买得到更好的?”他用眼睛扫视了一下房间,说道:“你还有这么多书,书架堆得这么高,足有好几百本吧!你都读过吧?我进来的时候,看到你在读书呢。哈,哈,哈!亲爱的孩子,你把书读给我听听呀!哪怕这些书是用外文写的,我听不懂,可是听听我也会为你骄傲的。”
他又拿起我的双手,放到他的唇边,我身体里流动的血全部冷却了。
他用袖子抹了抹眼睛和额角,喉咙里又发出那种我记忆犹新的咯嗒咯嗒的声响。他讲得越是诚心诚意,我心里就越发慌乱害怕。“皮普,先别忙着和我说话。你得先把情绪稳定下来,好孩子。你不像我,日夜都在盼,盼着这一天的到来。你不比我,你心里毫无准备。你做梦也想不到栽培你的人是我吧?”
我回答说:“没有,没有,没有想到,一万个想不到。”
“现在你明白了吧,就是我一个人啦,除了我自己和贾格斯先生之外,没有第三个人了解真相。”
我问:“一个人也没有吗?”
他惊奇地瞥了我一眼,说道:“没有,会有谁呢?亲爱的孩子,你长得多俊!嗯!你看中哪个漂亮小姐了吗?有没有一个漂亮小姐被你看中啦?”
噢,艾斯黛娜,艾斯黛娜!
“亲爱的孩子,只要能用钱买得到的,包你可以得到。像你这样的上等人,风度翩翩,还有钱给你撑腰,还会拿不出法子赢得她们的芳心?好吧,我再接着刚才讲的说吧,亲爱的孩子。我住在小棚子里给人家放羊,我的老板死了,他和我一样的出身,我们处得很好,他把钱全留给了我。后来我服刑期满,获得了自由,便开始干自己的事。可以说吧,我干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你,都是为了把你造就成一个上等人。无论我干什么,都会想到,‘我都是为了他,如果我说谎话,就天打雷劈!’我干的所有事,都顺风顺水极了。刚才我就告诉过你,我这样出了名。老板留给我的钱,以及后来我自己赚的钱,统统捎回来交给贾格斯先生打理。他第一次找到你,就是按照我信里的要求办的。”
哎,他要是一辈子不来找我该多好!我宁可当年他不要来找我,让我一辈子守在铁匠铺,纵然日子过得不是很满意,可也比现在要快活幸福得多!
“亲爱的孩子,听我说,从那个时候起,只要心里暗暗地想到我正在培养一个上等人,我就觉得得到了补偿,心里就觉得出了一口气。有时我在街上散步,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移民们气宇轩昂、目空一切地跑过,扬起的尘土撒得我满身都是。你猜我怎么说?我自言自语:‘我正在造就一位你们不能相比的绅士!’听到他们当中有人会说:‘这家伙几年前还是个犯人,现在也是个没有文化的大老粗,不过交上了狗屎运罢了。’你猜我说什么?我自言自语:‘我虽然不是上等人,我是个文盲,但我却拿得出一个有文化的人来。你们拿得出的,只是牲畜田地,可你们哪个家里拿得出一个有教养的伦敦绅士?’就是这样的信念,撑持着我一路走来。就是这样,我的心里始终存放着这么一个念想。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看看我的孩子,让他知道我才是他的亲人。”
他伸出一只手搁在我的肩上。一想到他这只手说不定曾染过鲜血,我就浑身发抖。
“皮普,要离开那个鬼地方是不容易的,要担多大的风险啊。不过我并不泄气,越是困难越坚持,因为我早已下定决心,拿定了主意。最后我终于成功了,亲爱的孩子,我终于如愿以偿了!”
虽说我竭力想集中心思,但脑子仍然懵懵懂懂,不听使唤。自始至终,与其说我是在倾听他发表他的人生感言,不如说我一直在听那风啸雨怒。即使到了现在,虽然风雨仍在喧嚣,而他早已沉默不语,可我还是无法分辨出哪是他的声音哪是风雨之声。
过了一会儿,他问我:“你准备把我安顿在哪里?亲爱的孩子,总得替我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呀。”
我说:“是睡觉吗?”
他回答道:“是啊,要睡一个又足又香的觉,因为我在海上颠簸了几个月,尝够了风吹浪打,累得不行了。”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我同住的朋友正好不在,你就住在他的房里吧。”
“他明天不会回来吧?”
虽然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说出的话仍然像没有过脑子一样:“他明天不会回来。”
他压低了声音,将他的一根长手指抵在我胸口上,严肃地对我说:“亲爱的孩子,可一定得小心谨慎啊。”
“小心谨慎?这是什么意思?”
“不小心谨慎就是死路一条!”
“什么死路一条?”
“我判的是终身流放,逃回来被抓住就得处死。这几年逃回来的人太多了,如果我被逮住,非得给绞死不可。”
无须多说,这就够了。这位可怜的人儿!这么多年来,把辛辛苦苦挣到的钱供我花,好似在我身上戴上一副副金银镣铐,现今又冒了生命危险回来见我,把他的一条命托付于我!当时如果我不厌恶他,而是热爱他,不是抱着强烈的反感嫌弃他,逃避他,而是怀着钦佩之情去亲近他,感激他,那情况就不至于这么糟糕,因为如此一来,我自然会一心一意保护他的安全了。
那个时候,我考虑的第一件事,就是放下百叶窗,让外面看不见房内的灯光,然后又把里外的门关紧锁牢。这时他正坐在桌边,喝着兑水朗姆酒,嚼着饼干。他的吃相,和当年在沼地上吃东西的情景何等相似。我甚至觉得,他马上就会低下身子,用锉子去锉腿上的脚镣似的。
走进赫伯特的卧室,关好门窗,堵塞了这间房到楼梯的所有通道。做好这些后,我问他是不是想安歇了。他说他疲倦得不行,早就想睡,但要我给他一件“上等人的衬衫”,准备明天一早起来换上。我拿出一件替他放好,于是他又伸出手来抓住我的手,和我说晚安,弄得我全身的血液又一次变得冰冷。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摆脱他的,因为脑子一直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先回到刚才我们待的那个房里添加了火,然后坐在火炉跟前,不敢入睡。独自坐了一个多钟头,头脑还是一片空白,似乎什么都在想,其实什么也没有想。直到后来好不容易定下心来,仔细揣摩,才完全搞明白,我搭乘的这艘命运之舟,业已触礁摧毁,我的前途未来将会险象环生。
所谓郝薇仙小姐对我人生的安排,不过是我自作多情的一场春梦,她压根就没有想过把艾斯黛娜许配给我。在沙提斯庄园,我不过是个被人利用的利器,用来刺伤那些贪得无厌、不知廉耻的亲戚罢了。在没有人可以当靶子的时候,我就成为活生生的靶子,让人家来试试自己的本领。想到这些,我就无比痛心,但是我最深切的痛苦,却是因为这个逃犯,而使自己为了所谓的荣华富贵,为了成为上等人,居然无情无义地抛弃了乔。我不知道这个逃犯究竟犯的什么罪,只知道他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归案,在“老寨子” [1] 被执行绞刑。
现在,即使有一万个理由,我也不能回到乔的身边,不能回到毕蒂的身边,我无法原谅我丑恶肮脏的灵魂所犯下的过错,任何借口也无法弥补。我从他们那儿得到的,是淳朴和忠诚,世上再英明的贤士,也无法给予他们给予我的慰藉和帮助。但是木已成舟,我想挽回我犯的错,已绝无可能,绝无可能,绝无可能了!
屋外阵阵狂风和劈啪雨点之声,仿佛都夹杂着追捕的声音。我敢发誓,有两次我甚至真切地听到门外有敲门和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心头堆满了重重恐惧,我也不知道是胡思乱想,还是真的记起来了,觉得在这个人没有出现之前,就显现过一系列的神秘征兆,预言了他的来临是上天注定。大概是几个礼拜之前吧,我在街上行走,就碰到过不少和他极为相似的人。他漂洋过海,离我越近,与他长得相似的人就越多。莫非是他那邪恶的灵魂,早早地打发这些信使先来向我报信?而如今,他果然信守诺言,伴随这狂风暴雨来到了我的身边。
种种奇怪的想象接踵而至,在我童年时期,在我幼稚的眼中,他就是一个不顾死活、性格暴烈的人。我曾亲耳听到,那个被他打得够戗的逃犯,一五一十地控诉他的凶残。我曾亲眼看到,他在沟渠中像一头野兽似的,和另一个逃犯狠命打斗的场景。这样回忆着回忆着,仿佛看到壁炉的火光中,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影子——在这样一个风雨肆虐、寂静孤独、夜深人静的时刻,和他住在一起,怕是凶多吉少吧。这个可怕的影子越来越多,最后笼罩了整个房间,我再也无法平静安宁,只好端起烛台,走到里间去看一看那个可怕的包袱。
他头上扎了一条手帕,睡梦中的面相铁板一样深沉。他睡得很沉,也很安详,枕旁放了一把手枪。我放下心来,轻轻地取下房门钥匙,插进门外的锁孔,把他反锁在里面,才又坐回炉边。我慢慢地睡着了,毫无知觉地从椅子上滑下,躺在地板上。梦中那些苦恼的事儿始终纠缠着我,待我醒来时,东边教堂的钟敲了五响,蜡烛燃尽,炉火熄灭,屋外的狂风暴雨使得一切更加阴森恐怖了。
[1] 指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它与新门监狱相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