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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译者:吴建明 当前章节:4323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2:39

普鲁威斯的故事真够精彩!

我为什么要停下来扪心自问,为什么如此害怕和普鲁威斯亲近?究竟这事情和艾斯黛娜有多少关系?为什么徘徊不定、踯躅不前,而非得把两种心情进行比较呢?想当初我从新门监狱出来,尽力把在监狱里沾染的污垢浊气去掉,才到驿站接艾斯黛娜。而如今,我却觉得傲慢美丽的艾斯黛娜和我窝藏的潜逃回来的流放犯有着天然鸿沟,何必多想呢?道路不见得因此而平坦,结局不见得因此而改变,他不会因此而获救,我也不会因此而脱罪。

他绘声绘色地叙述了一番身世遭遇,言语之间没有半点躲闪忌讳,这倒让我更清楚地了解他,却又在我的心灵上产生一种新的恐惧,或者说,我对他的恐惧更加鲜明、更加具体。万一康佩生还活着,万一他发现他回来的痕迹,其后果不堪设想。康佩生与他不共戴天,这一层,他们两个当事人反而不一定有我清楚呢。康佩生既是如他所描述的那种人,一发现自己的冤家死对头回来了,当然会去告密,这样他就不担一点风险,一劳永逸地除掉了这个随时威胁他生命安全的人,他对这事如有半点犹豫,那才是怪事呢!

我在普鲁威斯面前,从来没有提到过艾斯黛娜,也不准备和他讲,这一点我早已打定主意。不过我对赫伯特说过,出国之前,我必须去见一见艾斯黛娜和郝薇仙小姐。这个想法是那天晚上普鲁威斯讲了他自己的身世离开之后,只剩我和赫伯特两人的时候讲的。我决定第二天到雷溪梦去一趟。

到了白兰莉夫人的家门口,艾斯黛娜的侍女就来告诉我,艾斯黛娜已回乡间去了。我问,到什么乡间?还不是像往常一样,去沙提斯庄园了。我说,这可和往常不一样了,因为往常哪一次不是我陪她一块去的,那她什么时候回来?侍女的回答躲躲闪闪、吞吞吐吐,好像有什么秘密似的,这更让我迷惑不解。原来那侍女说,据她所知,即使艾斯黛娜回来也住不长了。她这话说得含糊其辞,我知道她本来就不肯让我明白,我只好悻悻而回。

当天晚上,我照例先仔细观察了四周的动静后,才把普鲁威斯送回住宿处。返回后我又和赫伯特商讨了一夜,最后决定,暂时不要向他提起出国的事,一切等我去拜访郝薇仙小姐回来后再作打算。赫伯特和我可以先分头来考虑怎样向普鲁威斯提起最好——是编造一个什么借口,担心已经有人怀疑他,在暗中跟踪他呢,还是说我从未出过国,很想出去见识见识。我们都知道,跟他说什么都好,只要是我向他提出的,他准会答应。我们还一致认为,他现在冒着风险住在这里,时间长了,情况只会变得越来越糟。

第二天,我装模作样地撒谎说,此前和乔有约在先,必须回去一趟。对于乔,我或是欺其人,或是借其名,耍尽了卑鄙手段,做尽了卑鄙之事。我对普鲁威斯说,我不在的时候,由赫伯特代替我来照顾他,嘱咐他一定要小心谨慎。我还说只在那边住一夜,他既然渴望我成为一个更有气派、更为阔气的上等人,那这次回来后,我就着手开辟局面,让他如愿以偿。后来我发现,赫伯特竟和我不谋而合。也就是说,既然依他做上等人就得做出上等人的样子,当然少不得广置器物,摆阔炫富,更是把他弄到远隔重洋的异国他乡的大好借口。

一切安排就绪,第二天一早,我便乘马车出发。马车行进于空旷的乡间大道,晨曦羞答答地悄悄出来,好比一个乞丐走走停停,忽而抽抽噎噎,忽而又颤颤巍巍,身上裹着阴云寒雾的破烂衣服。在毛毛细雨中,马车赶到了蓝野猪饭店。一进店,我冷不防就碰到一个不想见的人,手里拿了一根牙签,来看马车。此人是谁?正是贾格斯先生称之为蜘蛛的本特莱·蛛穆尔。

他假装没有看见我,我也一样。其实两个人的戏都演得蹩脚,何况双方都是往餐厅里走,他刚用完早餐,而我正要去吃早餐。在镇上遇到他,我莫名其妙地就是一肚子火,他既然出现在此地,我心里便自然清楚他出现在此地的目的。

我坐在餐桌旁,他站在火炉跟前。我们继续演着戏,各自手里都拿着一份地方报纸,报纸油腻、肮脏、陈旧。虽是地方报纸,可地方新闻模模糊糊,半点也读不到,全是外来的东西,斑斑点点的咖啡、泡菜汁、鱼沙司、肉汁,软化了的奶油,还有酒啊等等之类的东西,五花八门,密密麻麻地溅在报纸上,那样子像刚刚得了一场严重的麻疹。看到他站在炉前,我心里是满肚子的不高兴,而且越看越生气。于是我站了起来,决计不让这炉火让他独自享用。我走到壁炉前,准备拿火钳拨火,偏巧火钳在他的背后,要把手伸到他腿后才够得着,不过我仍然装作没有看到他。

结果还是这只蜘蛛先开了口:“怎么不打一个招呼?”

我手中拿着火钳,说道:“噢!原来是你,你好吗?我刚才还在纳闷,是谁挡住火炉呢?”

我拿着火钳,费好大力气拨着火。拨好后,便和蛛穆尔并排站着,展开两侧肩膀背对着火炉。

蛛穆尔先用肩膀撞了我一下,不让我的肩挨着他的肩,一面问道:“你刚来?”

我也用肩头撞他一下,也不想让他的肩靠着我的肩。一面回答说:“刚来。”

蛛穆尔说:“这个鬼地方,我猜是你的家乡吧。”

我说:“是我的家乡,听说这儿和你的家乡西洛普郡很相像。”

蛛穆尔说:“一点儿也不像。”

这时,蛛穆尔正打量着他的皮鞋,我也打量着我的皮鞋,接着蛛穆尔又望了望我的皮鞋,我也毫不示弱地望了望他的皮鞋。

我暗自在心里下了决心,坚守火炉,寸土必争,于是便问他:“你来这儿多久了?”

蛛穆尔答道:“来得太久了,久得使我腻味了。”还假装打了个哈欠。看上去也和我一样,坚守阵地,决不让步。

“你还打算在这儿久住吗?”

蛛穆尔先生答道:“这很难说,看情况而定,你呢?”

“我也很难说。”

我感到火直往上冲,全身热血沸腾,只要这位蛛穆尔的肩膀胆敢把我稍稍撞开哪怕一根发丝的距离,对不起,我早就把他丢到窗外去了;当然,要是我的肩膀把他稍稍撞开哪怕一根发丝的距离,蛛穆尔也会把我摔到近处的一个雅座里去。他吹起口哨,我也吹起口哨。

蛛穆尔说:“这里有一大片沼地,对吧?”

我回答说:“是有一大片沼地,怎么?”

蛛穆尔望着我,然后望着我的皮鞋,又说道:“哦!”说着他又大笑起来。

“蛛穆尔先生,你觉得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事吗?”

他答道:“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我准备骑马出去遛遛,到沼地去寻找点儿刺激。有人告诉我,那里有几个偏僻的小村庄,有奇怪的小酒店,还有几家铁匠铺,还有其他些什么。跑堂儿!”

“来了,先生。”

“我的马备好了吗?”

“已在门口等你了,先生。”

“喂,伙计,小姐今天不想骑马了,天气看来不好。”

“好的,先生。”

“中午我不在这儿吃午饭了,我要到小姐家去吃。”

“好的,先生。”

蛛穆尔那眼睛溜了我一眼。他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就像一头笨牛,可大颧骨脸上的那副既傲慢又得意的神情,刺得我的心好痛好痛,气得我直想把他抱起来,按在火上烧个半死。记得有一本故事书,就曾讲到一个强盗弄死一个老太婆就是用的这一招。

我们两人都心照不宣,暗里较劲。这种情况,除非有第三者来解救,不然我们谁都不会主动从壁炉前撤下来。我们站在那里,摆出一副相持不下的架势,肩头挨着肩头,脚挨着脚,手都放在背后,谁都寸土不让。他的马儿早已沐浴在毛毛细雨中,我的早餐早已端上了桌子,蛛穆尔的餐桌也已收拾干净,跑堂儿正招呼我去用餐,我对他点着头,可是两人都坚守阵地,一步不动。

蛛穆尔说:“后来你去过林鸟俱乐部吗?”

我说:“没有,上次在那儿,我对那些鸟儿实在领教够了。”

“就是我们发生争执的那一次吧?”

我简短干脆地回答:“正是那一次。”

蛛穆尔冷冰冰地说:“得了,得了!他们轻而易举地就让你下台阶了,你不该发那么大的火。”

我正色道:“蛛穆尔先生,你可有教训别人的资格?我即便发脾气,还没有到摔杯子甩盆子的地步呢。”

蛛穆尔说:“我就喜欢摔,你管得着?”

我狠狠地瞪了他两眼,闷在心头的怒火旺了起来,说道:“蛛穆尔先生,这场谈话可不是我挑起的,我想这不是什么愉快的谈话吧?”

他气焰极度嚣张,转过身说:“当然不是,只要和你谈话就不可能愉快。”

我继续说:“所以我提议,我们以后再相遇,根本不要谈话,想来你也不会反对吧。”

蛛穆尔说:“这话正中我怀,我早就该提出这个建议,或者早就该这样办,根本提都不用提。不过你也不要发火了,难道你还不服输吗?”

“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蛛穆尔傲慢地望了我一眼,喊了一声:“跑堂儿。”

跑堂儿随声走了进来。

“伙计,你听着,小姐今天不去骑马了,我在小姐家吃午饭,听懂没有?”

“懂了,先生。”

跑堂儿用手掌摸了一下他早就为我送来的茶壶,用恳求的眼光望着我,然后走了出去。蛛穆尔小心翼翼,一丝一毫也不肯挪动一下靠着我的肩膀,又煞有介事地从口袋中摸出一支雪茄,咬掉烟头,然而身子还是一动不动。我怒不可遏,憋得难受,转而一想,我们只消再交谈片言只字,势必就会提到艾斯黛娜的名字,我可不能忍受这个名字从他的狗嘴里说出,所以我像石头一样,痴痴呆呆地盯住对面的墙壁,只当这里没有别人,强打精神沉默无语。我说不准这种滑稽的局面会僵持多久,幸好后来突然闯进三个有钱的农场主,看来多半是跑堂儿有意安排的。他们一走进来便脱掉外衣,搓着手,抢步走到火炉前,我们这才不得不让开。

我从窗口看见蛛穆尔走到大门口,用手抓住马鬃,既笨拙又神气的样子,蛮横地跃上马,连马儿也惊得退了几步。我以为他已离去,没两分钟又回来了,原来是他狗嘴里的那根雪茄忘了点着,又折回来叫人给他点火。只见一个穿灰色衣服的人,拿着火走到他跟前。那人究竟是从哪儿出来的,是从饭店院子里走来的,还是从街上或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我没有看见,只看到蛛穆尔从马鞍上俯下身子,就着火点着雪茄,朝餐厅的窗口晃了晃脑袋,然后大笑起来。那个垂肩弯腰、头发蓬蓬的点火的人正背对我,我一下想了起来,这不是奥立克是谁?

我的心绪乱麻一团,根本无暇去想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奥立克,也没有心思去动一下早餐。我只是随便洗了脸和手,洗净长途风尘,就急匆匆地赶往那座忘不了的古老宅第。我在心里琢磨着,要是我从来没有进去过,也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所宅第,那该多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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