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又会遇见谁呢?
大概在遇到伍甫赛先生一个礼拜后,我划了船,在伦敦桥东的码头下船。已近黄昏,但比第一次要早一个小时。我拿不定主意到哪儿去吃饭,便信步去了齐普塞德,沿街漫无目的地东看西逛。街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突然间,一个人从后面追了上来,一只大手落在我肩头,一看就知是贾格斯先生的手。他索性用那只手挽住我的手臂。“皮普,我们同路,干脆一起走吧。你正准备上哪儿去?”
我说道:“可能到寺区去吧。”
贾格斯先生问道:“你自己也不知道到哪儿去?”
这次他盘问我,居然让我占了上风,心里说不出的快意,便回答他说:“是啊,我也不知道,因为还没有拿定主意呢。”
贾格斯先生问:“你是不是去吃饭?你不会不承认这个事实吧?”
我答道:“是的,这点倒是真的。”
“没有预约吧?”
“这一点我也承认,没有约什么人。”
贾格斯先生说:“既然如此,那我们一起吃吧。”
我正要推脱,他又说:“文米克也要过来。”于是我赶忙掉转话头,表示愿意接受邀请——幸好已经出口的前半句话的几个字,正反两种意思都接得上。我们沿着齐普塞德一直向前,拐到了小不列颠街。掌灯时分,店铺橱窗里都射出明亮而又耀眼的光亮,街上人潮拥挤,连点街灯的人都找不到一处可以放梯子的地方,只得上蹦下跳,忽隐忽现,于是在迷蒙的夜雾中亮起一只只红眼睛,比上次我在黑蒙斯旅社的那盏灯草芯蜡烛灯映照在鬼森森的墙上的眼睛还要多。
小不列颠街上的事务所,因为正要准备下班,所以大家写信的写信,洗手的洗手,熄蜡烛的熄蜡烛,锁保险柜的锁保险柜。我懒洋洋地站在贾格斯先生办公室的火炉跟前,忽明忽暗的火焰映照下,架子上的两尊头像时隐时现,仿佛两个魔鬼正与我玩躲猫猫的游戏。贾格斯先生坐在角落里,在不停地写着什么。一对又粗又大的蜡烛发出幽幽暗暗的光,蜡烛上裹着一层裹尸布般肮脏的纸,好像是为了祭奠那群已上了绞刑架的客户。
我们三人搭乘一辆出租马车到吉拉德街贾格斯的家去,抵达后,刚一坐上桌子饭菜便端了上来。我心里非常清楚,在这种场合,我是万万不能和文米克有半点情感交流的,连丢一个眼色也不行,不过,能够随时对他友好地望上一眼,也是不错的。谁料就连这一点儿也办不到,他从桌子上抬起眼睛,总是朝贾格斯先生那边望去,对我是无限的冷淡和疏远,仿佛文米克还有个双胞胎兄弟,今天来的不是文米克本人,而是他的兄弟。
刚开始用餐,贾格斯先生就问文米克:“郝薇仙小姐的那封信,你寄给皮普先生没有?”
文米克回答道:“还没有,先生。我正打算把它寄出时,你就带着皮普先生来事务所了。信在这儿。”边说着边把信递给了他的老板,并没有交给我。
贾格斯先生随手把信递给我说:“皮普,这是郝薇仙小姐写的一封短信,因为她不知道你的确切住址,所以寄给我转交。她告诉我想见见你,想和你谈谈你曾经向她提过的一件小事。你准备去一趟吗?”
我说:“我会去的。”说着就把这封短信匆忙地溜了一眼,意思确和贾格斯先生说的一样。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呢?”
我瞟了文米克一眼,他正在把一块鱼肉送进他的邮筒口。我回答道:“我眼下和人有个约会,所以时间很难确定。不过,我想很快的。”
文米克对贾格斯先生说:“如果皮普先生打算很快去的话,那他就没有必要回信了。”
我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无非是要我越快去越好,不能耽搁。于是我说不如明天去好了。文米克举着杯中酒一饮而尽,满意的神情带着些许严峻,他用这个眼神望了贾格斯先生一眼,却没有看我。
贾格斯先生对我说:“皮普!我们的那个叫蜘蛛的朋友,出了手好牌,这一局他赢了。”
我有什么办法呢,只有承认的份。
“嘿嘿!这家伙倒是有点能耐,不过他这套不见得永远都吃得开。鹿死谁手尚难预料,强中自有强中手,谁是最后的赢家,谁说得清楚?万一他恶习难改动手打她——”
我气得肺都快炸了,连忙打断他的话头说:“贾格斯先生,你真的认为他卑鄙下流到这个程度?”
“皮普,我没说他一定会干这种事,只是一种假设。万一他动手打她,当然他有的是蛮劲;如果较量心计,他肯定输得一败涂地。像他这种人,遇到这类事情,结局只有两种,机会均等,都有可能。”
“请问,哪两种结局?”
贾格斯先生回答说:“像我们的朋友蜘蛛这样的人,要么是拳打脚踢,要么是胁肩谄笑。胁肩谄笑的话,也许会牢骚如雷,也许会畏缩沉默。总之,他要么拳打脚踢,要么胁肩谄笑。究竟会怎么样,你可以听听文米克的高见。”
文米克根本就没有看我一眼,只是说:“要么拳打脚踢,要么胁肩谄笑。”
“来,我们为本特莱·蛛穆尔夫人干杯。”贾格斯先生从他的旋转式食品架上取下一瓶精制酒,给我们两人满上,也给自己满上,说道:“但愿谁胜谁负的问题处理得让夫人满意!要使两全其美,绝对是不可能的事。茉莉、茉莉、茉莉,今天的菜怎么这样慢啊!”
他呼唤茉莉时,她正在他跟前上一道菜。菜上好后,她缩回双手,退了一两步,有些紧张地嘟哝了一句什么,表示歉意。她说话时,手指的一个动作引起了我的注意。
贾格斯先生问道:“你怎么啦?”
我回答说:“没有什么,只不过谈论起这件事让我有点儿伤感。”
她这手指的动作,好像是在编织什么东西。她站在那儿望着她的主人,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走了,走后是不是又会被叫回来,主人有没有话要对自己讲。她的目光十分专注。对,这一双眼睛、这样一双手,在最近的一个场合我见过!和她何曾相似,别无二致!
他叫她下去,她便悄然地溜了出去。可是我只觉得她好像仍然站在我眼前,那么逼真,活灵活现。她的双手、她的双眼、她那飘然的秀发,和我熟悉的一双手、一对眼睛、一头飘逸的秀发,何其相似?我在心里暗暗思忖,如果她嫁了个粗鲁野蛮的丈夫,过上二十年艰辛不如意的生活后,会不会也会是这副模样呢。再望望这位女管家的手和眼睛,心头涌起一阵不可名状的感觉,想起了最近一次和她在那座荒芜了的花园、在废弃了的制酒作坊徜徉的情景。我又想起后来有一次,她从马车的窗口探出一张脸儿朝我张望,伸出一只手向我挥舞,当时心头也涌起过同样的感觉。我又想起,我曾经和她乘坐马车,在经过一条黑暗的街道时,突然遇上了耀眼的灯光,在我脑子里也有同样的感觉,就像闪过的雷电一般。我又想起在戏院看戏时,由于一时的联想却忽略了康佩生那混蛋,以往我不善于联想,而现在却有了联想的习惯,一提起艾斯黛娜,我便情不自禁联想到,那手指编织时的动作,还有那双专注的眼睛。我已经作了一个判断,这个女管家就是艾斯黛娜的母亲,百分之百没错。
贾格斯先生早就看到过我和艾斯黛娜在一起,而我此刻感慨万千的情感丝毫未加掩饰,这自然逃不过他老狐狸一般的眼睛,因此他听到我说这事使我十分伤感时,微微点了一下头,还拍了一下我的背,随手给我们斟了一杯酒,然后自顾吃他的饭。
后来女管家又进来过两次,在房里逗留的时间都很短,贾格斯先生对她又总是那么声色俱厉。但不管怎样,她的那双手就是艾斯黛娜的手,她的那双眼睛就是艾斯黛娜的眼睛。我有十足的把握相信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即使她再来一百次,我对此深信的程度也不会增一分,更不会减一分。
这个夜晚过得沉闷压抑,文米克一见他的老板给他满上酒,就例行公事一般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想他领薪水也总是这样吧,一股脑儿把钱往口袋一塞了事。他坐在那里,两个眼睛望着他的老板,永远保持一副恭候盘问的姿态。要说他的酒量,他的那张邮筒口式的嘴和邮局的邮筒口也一样,只要你有信件投得进去,就来者不拒。在我看来,今天坐在这儿的,肯定是文米克的那个孪生兄弟,尽管他的外表和伍尔华斯的文米克一个模样。
我和文米克早早地告别了主人,一起离开。在贾格斯先生的盥洗间找寻我们的帽子时,我就预感到真正的文米克就要来了。我们顺着吉拉德街朝着伍尔华斯的方向走去,刚走了几码路,我就发觉挽着我手臂的,是真正的文米克了,而他那个孪生兄弟早已消失在月色云气中。
文米克说道:“好啦!一切都结束了!他是个古怪的人,天下无双。跟他一起吃饭,就非闭紧话匣子不可,不过我的性子呢,吃饭时畅所欲言才吃得舒服。”
他这话真是一针见血,我便把我的看法告诉了他。
他说:“这话只给你一个人讲。我相信我们之间的谈话是不会外传的。”
我问他是否见过郝薇仙小姐的养女,也就是本特莱·蛛穆尔夫人。他说从来没有。为免得话头来得过于突然,我先问他老人家和司琪芬小姐可好。他一听我提起司琪芬小姐,脸上便露出一些狡黠的神色,停下脚步,擤起鼻子,又是摇头又是挥手帕,隐隐约约透露出了他的得意。
我说:“文米克,你还记不记得,在我第一次去贾格斯先生家之前,你叮嘱我要留意他的女管家?”
他说道:“我说过吗?哦,我想起来了。”他沉下脸补充道:“哎哟,我想我是鬼迷心窍啦。原来我的嘴巴还没有完全拧紧呢。”
“你还管她叫作一头驯服的野兽呢,是不是?”
“那你管她叫什么呢?”
“和你一样。文米克,贾格斯先生究竟是怎样驯服她的?”
“这是他的秘密。她待在他那儿已有许多年头了。”
“我很想了解她的身世,希望你告诉我。请你放心,我们之间的谈话绝不会有第三个人听到。”
文米克回答说:“这点我相信。其实她的身世我并不了解,我是说并不完全了解。不过,凡是我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当然,我们谈的都是以私人朋友关系说的。”
“那是自然的。”
“约摸二十年前,这个女人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受审,犯的是谋杀罪,结果却无罪释放了。那时候她是个很妩媚的少妇,相当年轻,身上还带有吉卜赛的血统呢。反正,那种血性子发起脾气来,你可以想象,那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她却被无罪释放了。”
文米克脸上一副意味深长的意味,继续说:“这多亏了贾格斯先生为她辩护,他凭他的惊人手腕和三寸不烂之舌,使这件本来无可挽回的案子峰回路转。在伦敦,贾格斯先生当时在各方面的资历还比较浅,他却把这个案件处理得人人惊叹、人人佩服。事实上,可以说他就是靠这个案子起家的。他办这个案子时,天天往警察局跑,一连跑了许多天,决心要把这个女人捞出来。后来开庭了,因为无法出庭辩护 [1] ,便做辩护律师的下手,倾尽全力为他出谋划策,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被谋害的是个女人,这个女人比她大十岁,比她长得高大威猛得多,案由是争风吃醋。这两个女人过的都是浪荡生活,住在吉拉德街的这位茉莉年纪轻轻就嫁了人,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是和一个浪荡男人做了露水夫妻,她是个十足的爱争风吃醋的泼辣货。那个被害的女人,从岁数上看,倒是和那个浪荡男人更般配,她的尸首是在洪斯鲁附近的一个牛棚里发现的。死前经过一番剧烈的生死搏斗。死者遍体鳞伤,身上被抓得没有一块好肉,最后是被卡住喉管,活活给掐死的。从当时警方掌握的证据看,除了茉莉外,找不到第二个可疑人。于是贾格斯先生的突破口,就主要放在茉莉不可能掐死那个女人这一点上。不过你很清楚,”文米克扯了扯我的袖子,接着说,“虽然贾格斯先生现在也讲她两只手的力气很大,但从前他是绝口不提的。”
之前我告诉过文米克,贾格斯先生那次请我们一伙人到他家做客时,他把她的手腕按在桌子上给我们夸耀过。
文米克又继续说:“再说了,老弟,碰巧——明白吗?是碰巧!从她被逮捕的那一天开始,茉莉便在她的衣着上大做文章,不断地花样翻新,把腰身装扮得比原来苗条纤巧多了。尤其是她的衣袖,剪裁得非常精巧,把她的两条臂膀衬托得纤细孱弱,直到今天,人们都还津津乐道呢。她身上有一两处伤痕,在一个浪荡女人身上,这又算得了什么!不过她的两只手背上都有伤痕,于是问题来了,她手背上的伤是否是被对方的指甲划破的呢?贾格斯先生说,她的手是在经过一大片丛密的荆棘地时,被荆棘刺破的,荆棘长得不算太高,所以没有刺伤她的脸,但也不算太矮,所以她的手无法避免受到伤害,何况她的皮肤上确实发现了荆棘刺,这就是证据。后来现场勘察,发现那片荆棘地的确被人踩踏过,偶尔还发现从她衣服上扯下的碎片,还有一摊摊的血迹。但是,他最大胆的论据却是下面。法庭为了证明她妒忌成性,指出她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嫌疑,说她为了报复那个浪荡男人,就在凶杀案发生前后,毫无人性地杀害了她和那个男人的骨肉,当时那个孩子只有三岁而已。贾格斯先生是如此精彩地为她辩护的:‘我们判定她手上的伤痕不是被指甲抓破的,而是荆棘划破的,我们也到现场勘察过。诸位偏偏一口咬定是被指甲抓伤的,还提出了新的假设,断定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那么,你们一定得承认,由这个假设引出的一切推论,就是说,她动手害她的孩子时,孩子死命抓住她,结果抓伤了她的双手。推论下去怎么样呢?诸位可不是在审判她谋杀亲子罪,既然如此,为何不审一下呢?至于这个案件,诸位如果一定要咬住这些伤痕不放,那么我们只能认为,你们大概是要找些解释,好理直气壮地证明这些伤痕不是你们捏造出来的吧?’简单地说吧,老弟,”文米克继续说道,“贾格斯先生凭借其巧舌如簧,把整个陪审团弄得十分狼狈,只好缴械投降。”
“自此以后,她就一直在他家中帮佣吗?”
文米克说:“是这样的,不过不光如此,她一获释,到他家帮佣后,就像现在一样,性情大变,彻彻底底被驯服了。她该尽的职责还是后来慢慢学会的,可是她的野性却是一开始就被驯服了。”
“她的那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据说是一个女孩。”
“今晚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吗?”
“没有了。你的信,读完就毁掉了。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我们真诚地道了晚安,接着往家里走去,真是旧愁未消,新愁又涌上心头。
[1] 英国的律师分为两种——大律师和小律师。只有大律师才有资格在高级法庭为当事人出庭辩护,而小律师因为名气小,是没有资格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