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郎(出版书)》
作者:[法]弗朗索瓦丝·萨冈
译者:陈剑
内容简介:
短篇小说集,描写了生活中平衡被打破的瞬间与情感挫败,萨冈以热烈、轻快的笔调讲述这些或残酷、或有违常理的故事。
目录
小情郎
陌生人
孤独的池塘
躺着的男人
“树液,是它的元气,是活力,是激情,是‘做’的欲望:做蠢事,做爱,做工作……”
小情郎
他走在她身边,走在雨后铺满落叶的林荫道上,时不时伸手扶她,帮她避开小水洼。他微笑着,笑容无邪。她想,对任何一个年轻男人来说,在默东的林间漫步,应该都是一件苦差吧,尤其是跟她这般年纪的女人。她不算老,但已经倦了,之所以百无聊赖地在林间散步,是因为不喜欢去电影院或者太嘈杂的酒吧。
也许之前,开车上路的时候,在开得飞快的豪华跑车里,他也享受到了驾驶的快感。但是,这足够让他忍受这接下来的,在萧索秋天的林间小路上无止无休的沉默散步吗?“他一定觉得无聊,无聊得要命。”她这样想着,感到莫名的快意。她转入另一条小径,一条与归途相反的路。她的心里忐忑不安,却又怀着希望。她希望他会沉不住气,会突然跳起来反抗这种无聊,会大发脾气,撂下伤人的狠话。这样,就终于可以证明,他与她毕竟存在着二十年的代沟。
但他始终微笑着。她从未在他脸上看到烦躁或是不悦的神色。他也不像有些青春逼人的男孩子那样,会流露出带着施舍意味的轻笑。那样的轻笑是在明确地告诉你:“既然您觉得开心,就随您吧……但别忘了,我是绝对自由的。所以,别激怒我。”这种年轻男子特有的残忍笑容曾让她冷彻心扉,这样无情而伤人的笑容,曾许多次,让她终止一段关系。第一次让她大受打击的,是米歇尔,然后,其他人也一样……
他说着“当心”,伸手拉住她,怕她的丝袜或者裙子——那么合身、优雅的裙子——被荆棘丛剐坏。如果有一天,他也流露出那样的轻笑,她会不会也把他打发走呢?她觉得自己下不了这样的狠心。倒不是她对他青睐有加:她养着他,给他买衣服,给他买珠宝,只要他不拒绝。他不像其他人那样,那些人愚蠢又赤裸,当他们渴望能够得到某些东西,或者当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卖个好身价的时候,他们根深蒂固的坏脾气就发作了——其实就是:他们觉得自己屈就了。他们会大肆购买奢侈品,极尽奢华,即使他们并不想要那些东西。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从中找回受伤的自尊。自尊这个词,让她暗暗发笑,但的确只有自尊才能解释这种行为。
尼古拉斯的迷人之处也许就在于,他真的渴望得到那些礼物。他从来不索取,而是在收到礼物的时候,表现得特别开心。他流露出的喜悦,让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用金钱换取年轻肉体、自己还在暗地里鄙夷这种行为的老女人,而只是一个用礼物奖赏孩子的普通女人。她连忙驱散这些念头。上帝啊!她可不想扮演这帮贪婪美少年的母亲或者保护人。她不想自欺欺人。她是个清醒的玩家。尽管不情愿,他们自己也清楚并且尊重她这点。“你付出你的身体,我付给你钱。”有些男人为此感到恼火,试图把她拉入暧昧不明的关系中,也许是为了让她投入更多。她则把他们送到别的女恩主身边去,并让他们注意自己的身份:“我看不起您,正如我也鄙视自己会跟您在一起。我只需要您晚上的两小时。”她把他们视为动物,毫不犹豫,不留情面。
尼古拉斯,他比较难办些:他对自己的牛郎职业不带任何爱憎的情感,没有埋怨,也没有自怜。他是温雅可爱的情人,也许并不讨巧,但是他热烈、温存……他成天待在她家里,躺在地毯上,漫无目的地阅读。他不会频繁要求外出,而一旦外出,他也似乎从来都不在意别人向他们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他照样殷勤,保持微笑,仿佛走在他身边的,是他自己选择的年轻姑娘。总之,除了她态度傲慢蛮横,他们之间的关系,与普通情侣没有任何区别。
“您冷吗?”他关切地看着她,仿佛她的健康真的是这个世界上他最在乎的事。她受不了他如此入戏,受不了他表现得与她十多年前对男人的期盼别无二致。她想起来,那时候,她还跟着那个有钱的丈夫,他富有却丑陋,他只关心他的生意。
她那时是多么愚蠢,不懂得利用尚未流逝的青春美貌红杏出墙。那时的她仿佛沉睡了。直到她丈夫去世,直到她与米歇尔的第一夜,她才被唤醒。一切,都从那个夜晚开始。
“我问您会不会觉得冷。”
“哦,不,不冷,而且我们就要回去了。”
“您要不要披上我的外套?”
他那件漂亮的克雷德外套……她漫不经心地瞥了它一眼,衣服是棕灰色的,尼古拉斯浓密而柔顺的头发是栗色的,与秋天的色彩融为一体。
“这么多秋色,”她喃喃自语,“您的衣服,这片树林……我的秋天……”
他没有回答。她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因为她从不想提及自己的年纪。他很清楚她的年纪,他并不在乎。这片池塘,她本可以跳下去。她想象了片刻:穿着迪奥的连衣裙漂浮在水面上……多傻的念头,年轻人才会这么想。“在我这样的年纪,好死不如赖活。”她要牢牢抓住金钱带来的快乐,夜晚的欢愉;她要好好享受年轻男人伴随在侧,漫步萧瑟秋林。
“尼古拉斯,”她用沙哑而迫切的声音说,“尼古拉斯,吻我。”
一片水洼挡在他们之间。他注视了她一会儿,才跨过去。她飞快地想到:“他肯定在恨我。”而他把她拥到怀中,轻柔地托起她的下巴。
“我的年纪,”他亲吻她的时候,她想,“我的年纪,你在这一刻会忘掉我的年纪;你太年轻,还不懂得怎样控制欲火,尼古拉斯……”
“尼古拉斯!”
他看着她,微微喘着气,头发蓬乱。
“您弄疼我了。”她说,轻轻一笑。
他们继续往前走,沉默不语。她惊讶于自己加速的心跳。这个吻——这个吻是不是告诉了尼古拉斯什么?——这个吻,宛如告别之吻,充满渴求与忧伤,仿佛他正爱着她。他像空气一样自由,属于所有女人、所有奢侈品。他知道了什么?这张骤然苍白的面容……他是危险的,非常危险……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六个月了,再继续下去,一定是危险的。而且,她累了,她厌倦了巴黎,厌倦了喧闹。明天她就要前往南部。她要独自前往。
他们走到汽车旁。她转过身对着他,不由怜惜地扶住了他的手臂。她对自己说:“不管怎么说,这个男孩要失去饭碗了。即便只是暂时失业,但也实在不是件开心的事。”
“我明天出发去南部,尼古拉斯。我累了。”
“您带我一起去?”
“不,尼古拉斯,我不会带您去。”
她为此遗憾。带尼古拉斯去看海,是件有趣的事。
他也许早就见过大海,但他的脸上,总是有好奇和惊喜的神情。
“您……您厌倦我了?”
他轻声说道,垂下眼帘。他的声音因为迫切而变了声调。这令她感动。她可以预见到他今后的人生:声名狼藉的争夺、妥协与厌倦。这一切都因为他太美艳,太柔弱,而他正是某种身份某个阶层的某些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最理想的猎物。
“我一点儿也没有厌倦您,我的小尼古拉斯。您是那么好,那么迷人,但这不会长久,不是吗?我们已经相识超过六个月了。”
“是,”他失神地说,“第一次见到您,是在埃西尼太太家的酒会。”
她忽然想起那场热闹的鸡尾酒会,还有她第一次见到尼古拉斯的场景。当时,可怜兮兮的他正被老女人埃西尼太太紧紧地挨着说话,还冲着他痴痴地笑。尼古拉斯被冷餐台挡着,无处可逃。那样的场景先是让她觉得好笑,而后,她专注地望着尼古拉斯,欲望在心里膨胀起来。这类酒会实际上就是市场,是展销会。成熟女性们在这里仔细地挑选她们想要的年轻男子。
她正准备去向酒会女主人打招呼,经过一面镜子的时候,照见里面的自己美艳动人。尼古拉斯就在这么个愉快的当口出现,于是她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微笑,令老女人埃西尼太太心生警惕。
埃西尼太太极不情愿地介绍了尼古拉斯。然后,他们开始客套地谈论周围的人与事。尼古拉斯似乎对八卦一无所知。一小时之后,她确定自己看上了他,并决定立刻跟他说清楚。她一贯这样。他们坐在窗边的长沙发上,他点燃一支烟,而她,清晰地叫出他的名字:
“尼古拉斯,我喜欢您。”
他把烟从嘴边移开,一动不动,看着她,没有回答。
“我住在丽池。”她淡淡地补上一句。
她非常清楚最后这句有多么重要。所有牛郎的野心都在丽池。尼古拉斯的脸上露出一丝抵抗的神色,但一句话也没有说,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没有。她心想“算了吧”,然后站起身来:“我走了。期待再见。”
尼古拉斯也站了起来,脸色有一点苍白:
“我可以跟您走吗?”
在汽车里,他用手臂搂着她的肩膀,激动地问了她一大堆关于发动机、加速器的细节问题。到了她的房间,她先吻了他,然后他紧紧地将她拥在怀中,有一点颤抖,混合着粗暴与温柔。黎明时分,他沉沉地睡着,像个孩子。而她起身走到窗前,凝望旺多姆广场的日出。
接下来,是独自坐在地毯上玩牌的尼古拉斯,是跟在她身边逛街购物的尼古拉斯,是收到她送的金色香烟盒时难掩兴奋的尼古拉斯,是在某次晚宴上突然抓起她的手亲吻的尼古拉斯。而如今,她将要离开这个尼古拉斯了。而他,什么也没有说,他还没有回过神来……
她上了车,把头向后一仰,忽然觉得非常疲倦。尼古拉斯坐在她的身旁,发动了引擎。
一路上,她偶尔将目光投向他,投向他那专注却又遥远的侧影。她情不自禁地想,如果自己还是二十岁,将会怎样疯狂地迷恋上他;整个人生,也许只是一团无法理清的乱麻。在快到意大利门的时候,尼古拉斯转头问她:
“我们去哪里?”
“去‘乔尼之家’,”她说,“我和埃西尼太太约了七点钟在那里见。”
埃西尼太太一如既往地守时。这是她屈指可数的优点之一。尼古拉斯神情恍惚地与这位年老的女士握了握手。
她看着他们。脑中闪过一个愉快的念头:
“对了,我明天出发去南部,不能参加十六号你家的鸡尾酒会了,好遗憾。”
埃西尼太太望着她与尼古拉斯,故作感动地说:
“真是两个幸福的人儿。享受那里的阳光……”
“我不会去。”尼古拉斯简短地说。
一阵沉默。两个女人的目光同时聚焦在尼古拉斯的身上。埃西尼太太的尤为刺眼。
“那就应该来参加我的酒会啊。您不想一个人在巴黎待着吧,那多寂寞啊。”
“好主意。”她接上话。
埃西尼太太已经伸出了手,按在尼古拉斯的衣袖上,一副非我莫属的架势。尼古拉斯出人意料地做出了反抗。他猝然起身,径直走了出去。她追到停车的地方才赶上他。
“尼古拉斯,这是干什么?可怜的埃西尼是性急了点儿,但她的确喜欢您很久了,这不是件坏事。”
尼古拉斯立在车旁,一言不发,呼吸急促。她不禁怜惜起来:
“上车吧。回家您再与我解释整件事。”
但他没有沉住气。一路上,他絮絮叨叨地对她说,他不是宠物,他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他受不了她随随便便就把他丢给老秃鹫埃西尼。他完全没法接受这个女人,她太老了……
“不,尼古拉斯,她跟我一般年纪。”
车开到了家门口。尼古拉斯转身面对着她,突然用手捧住她的脸庞。他近距离地凝视着她,而她徒劳地想要挣脱。她知道,她的妆一定在路上就花了。
“您,您是不同的,”尼古拉斯用低沉的声音说,“您……我喜欢您。我爱您的面容。您怎么能……”
他的声音因为绝望而变了调。他松开了她。而她,怔在那里。
“怎么能,什么?”
“怎么能把我双手奉送给那个女人?我不是和你在一起六个月了吗?你就从没想到过我已经离不开你了吗?没想过我会爱上你吗?……”
她骤然转过身去。
“你骗人,”她低声说,“我,我不想被欺骗。我已不能承受欺骗。您走吧。”
她上了楼,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她已经无可挽回地老去了。她已经六十多岁,她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她胡乱地理了理行李,然后独自躺倒在空荡荡的大床上。她哭了许久才沉沉睡去,她说自己真是疯了。
陌生人
她开足马力转了个弯,利索地把车停在屋前。她总是在抵达的时候按喇叭示意。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抵达时,她都会用喇叭提醒她的丈夫达维德,她到了。这一天,她也问自己,她是为何,又是如何建立起这样一个习惯的。不管怎么说,如今他们已经结婚十年了,在雷丁乡间这座怡人的别墅里也住了有十年,似乎她并无必要在每一次回家时都以这种方式通报丈夫,两个孩子的父亲,她的法定监护人。
“他上哪儿去了?”她没有听到回应,于是下了车,迈着她打高尔夫球时的大步子向屋子走去,后面跟着老朋友琳达。
琳达·福斯曼是个不太走运的女人,三十二岁时不幸离婚,之后就一直独身——经常有人追,但还是独身。米莉森特不得不出尽百宝给她解闷,比如,星期天陪她打一整天高尔夫球。琳达这个人不哀不怨,但漫不经心得可怕。她观望那些男人(独身男人,当然),他们也回应她的目光,然后,事情似乎就止于此。在米莉森特这样一个生气勃勃、长着俏皮雀斑的女人看来,琳达的个性根本就是个谜。有时候,达维德带着他那惯有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做出评论。“她渴望男人,”他说,“她就和其他所有正常女人一样,渴望抓住一个可以让她欲仙欲死的男人。”但事实才不是这样,达维德的话也太露骨了点儿。在米莉森特看来,琳达只是在傻傻地等待某个人来爱她,爱她这个人,爱她的漫不经心,懂得宠爱她、照顾她。
其实,仔细想想,达维德说起琳达时总是轻蔑又尖酸,他对他们的大多数朋友,都是这样的态度。她觉得有必要跟他谈谈。他就是不肯看到别人的好,比如,对那个笨头笨脑,但其实心地善良的杰克·哈里斯。没错,那人是迟钝,但是特别宽厚、慷慨,有种骨子里的温良。达维德却总是习惯性地说:
“那是个好色的家伙,要是少了女人……”每次,他都会乐得哈哈大笑,仿佛他的插科打诨比萧伯纳或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原创还要精彩。
她推开门,还未踏入客厅,就愣在了原地。满地都是烟蒂和空酒瓶,两件睡袍胡乱地散落在客厅一角:一件是她的,一件是达维德的。她迅速缓过神来,恨不能立刻转身离开现场,什么都没有看到。她后悔没有事先打个电话,通知他她会提前回来:不是星期一早上,而是星期天的晚上。可惜琳达此刻就站在她的身后,脸色苍白,瞪大了双眼,呼吸急促。她必须赶紧应付一下琳达,再处理眼前这件已经无可挽回地发生在自家屋檐下的事。等等,她的家?……他们的家?……十年来,她总是说“我们的家”,而达维德则总是说“我们的房子”。十年来,她跟他说起过在家种树,种栀子花,造个暖房,修个小花园,但十年来,达维德始终无动于衷。
“究竟,”琳达尖利的嗓音让米莉森特冷不丁打了个寒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达维德趁你不在家的时候开狂欢派对?”
她笑了。她似乎把这件事看得太轻巧了。的确,很可能达维德真的是在前天去了利物浦,然后又神速归来,在这里过了一夜,现在出门去俱乐部吃晚饭了,刚刚离开。只是,这里留下了两件睡袍,两片令人绝望的锦缎,两面仿佛写着“通奸”二字的旗帜。而她,吃惊于自己竟然会惊讶。毕竟,达维德是个相当出众的美男子。他身材挺拔,头发乌黑,剑眉星目,而且风趣幽默。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更从来没有发现过任何蛛丝马迹,让她觉得他渴望拥有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这一点,说起来很模糊,却又确凿无疑,她对此很清楚。她确信:达维德从来不会看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一眼。
她打起精神,穿过房间,捡起角落里那两件伤风败俗的睡袍,把它们丢到厨房去。动作很快,但还是看到了餐桌上的两只茶杯和茶碟上留下的一点儿黄油。她匆匆关上门,仿佛刚刚目击了一场犯罪。她一边清理烟灰缸和酒瓶,一边开着玩笑,试图打消琳达刚才的好奇。她让琳达坐下来。
“可气,”她说,“估计清洁女工上个周末就没来打扫过。坐下来,亲爱的。我去给你泡杯茶,要不要?”
琳达坐下来,面色憔悴,手放在两膝之间,指尖钩着手袋。
“茶就不用了,”她说,“我想喝点更浓的。今天这场高尔夫让我筋疲力尽……”
于是,米莉森特回到厨房,目光避开那两只杯子,抓起一瓶白兰地和几块冰块,全部拿去给琳达。她们面对面坐在客厅里,这间漂亮的客厅里都是竹制家具,配以印染的彩色织物,也不知是达维德从哪里带回来的。这间屋子至少带有一种英国布尔乔亚式的气息,如果算不上有人情味的话。从落地玻璃窗望出去,可以看到一排榆树在大风中摇曳。一个小时前,正是因为起风,她们才离开了高尔夫球场。
“达维德在利物浦。”米莉森特说道。她发现自己用了不容置疑的语气,仿佛可怜的琳达会反驳她似的。
“当然,”琳达附和着她,“我知道,你跟我说过嘛。”
说完,她俩齐齐望向窗外,然后盯着脚上的鞋子看,再然后,看向对方的眼睛。
某些东西开始侵入米莉森特的心。像是狼,又像是狐狸,总之,是一头野兽,一头伤害她的野兽。痛苦在侵蚀着她。她猛地喝下一大口白兰地,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又一次看向琳达的眼睛。“很好,”她对自己说,“不管怎么说,照我的判断,照任何一个有逻辑的人来判断,都不可能会是琳达。整个周末我们都在一起,她跟我一样被吓坏了,而且,很奇怪,她甚至比我还要恐慌。”因为,在她看来,达维德把一个女人带回家来这回事,且不论孩子们在不在,达维德带回一个女人,并且让这个女人穿上她的睡袍,这回事本来就是天方夜谭。达维德根本看都不看一眼其他女人。不仅如此,达维德看都不看任何人。“任何人”这个字眼,突然令她轰然一震。的确,他的眼中没有任何人,也没有她。达维德生来俊美,目中无人。
当然,十年过去了,很自然甚至是很合理地,他们之间的性生活几乎缩减为零。而且,这么些年过去了,他当然不再是她当年认识的那个血气方刚、不安于室的年轻男人。然而,这个英俊的丈夫,这个如此迷人的“盲人”,还是有些让她想不透的地方……
“米莉森特,”琳达问,“你怎么想?”她抬手指着面前的这一片狼藉。
“你希望我怎么想?”米莉森特说,“要么是管家布里格斯太太星期一就没来整理过屋子,要么是达维德和某个荡妇在这里度了周末。”
说着她大笑起来。她感觉轻松了很多。既然问题已经摆上台面,事情就简单多了。她完全可以与闺密一起为这样的事实大笑,笑自己被背叛,笑自己突然发现这样的事实是因为老天起风让她们提前离开高尔夫球场。
“可是,”琳达问(她也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某个荡妇?达维德的时间全都是和你,和孩子们,还有你们的朋友们在一起,他哪儿还有时间去找一个真正的荡妇?”
“呵,”米莉森特笑得更欢了——的确,她感觉轻松了好多,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帕梅拉,或者埃丝特,又或者是珍妮……很快就会知道了。”
“我不觉得他会喜欢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琳达的语气竟有些忧伤。她猛地想站起身来,让米莉森特吓了一跳。
“你看,琳达,”她说,“即使我们抓到奸情,你也很清楚,我们不可能让事情严重化。你看,我们已经结婚十年了,达维德和我,我们各自都有过一些机会……但最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知道,”琳达说,“这一切都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很明白,不过我想我该走了。我想回伦敦去了。”
“你不太喜欢达维德,对吗?”
琳达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错愕,然后又很快变得亲热而温柔。
“不,不,我很喜欢达维德。我五岁时就认识他了,他是我哥哥最好的朋友,那时他们在伊顿公学读书……”
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她牢牢盯住了米莉森特的眼睛,似乎刚才她向她吐露了某件最关键的事。
“很好,”米莉森特说,“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能够原谅这件事,连我都准备原谅他了。家里的确是一团乱,但我宁可留在这里,也不想带着这一团要命的乱麻回伦敦去。”
琳达抓过那瓶白兰地,给自己灌了满满一大杯。至少在米莉森特看来,她喝得也太多了点儿。
“达维德对你非常好。”她说。
“的确是这样。”米莉森特说的是实话。
没错,他是个亲和、殷勤、会照顾人的男人,有时候充满了想象力,但不幸的是,他非常容易神经衰弱。但是这一点,她不会告诉琳达。她不会告诉她,达维德在伦敦时整天都躺在长沙发上,眯着眼睛,拒绝出门。她不会告诉她,达维德会做那些可怕的噩梦。她不会告诉她,达维德像是有强迫症似的,老在跟一个生意人打电话,她甚至记不起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不会告诉她,当哪个孩子考了糟糕的分数时,达维德是怎样地暴跳如雷。她也不会告诉琳达,只要一涉及家具,涉及画,他会变得多么面目可憎;不会告诉她,这个看上去殷勤和气的达维德,有时候会把跟别人的约会忘得一干二净,包括和她的;更不会告诉她,他有时回到家时的样子。她同样也不可能告诉琳达,有一次,她从镜子里偷看到他背部的疤痕……单是想到这件事,她的心里就七上八下:作为一个英国女人,一个体面的女人,她开始怀疑——终于她想要去了解了。“你觉得是埃丝特还是帕梅拉?”因为毕竟,他的确没有时间去见她们之外的其他女人。那些女人,哪怕是放荡不羁的女人,也会要求所爱的男人有时间陪她们。达维德的风流韵事,如果存在的话,也只能是冲动、意外的短暂关系,比如和妓女的那档子事。可是,怎能想象,达维德这样一个高傲又挑剔的人,会是一个色情狂呢?
琳达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
“你为什么会觉得是帕梅拉或者埃丝特?她们都是那么苛刻的人……”
“你说得对。”米莉森特说。
她站起身,径直走到客厅的镜子前,盯着自己看。她依然很美,别人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她这一点,有时候,甚至还向她大献殷勤。而她的丈夫,则是朋友圈里最有魅力、最有才能的男人。可是为什么,当面对镜中的自己,她觉得看到的只是一具没有血肉的骷髅?
“我觉得很可惜,”她说(她已经不太分得清自己是在跟谁说话),“很可惜达维德都没有什么要好的同性朋友。你注意到没有?”
“我从来没留意过。”琳达坐在那里,幽幽地答道。米莉森特看不到她的脸,她就像是嵌在长沙发里的一片剪影。她知道?她知道什么?那个女人的名字吗?为什么她不告诉自己那个女人的名字?琳达是出于善意还是出于恶意——在这种情况下,谁说得清——才不肯吐露出那个女人的名字?那又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七月的夜晚,穿着一袭寂寥的浅色长裙的她,脸上会有一种受惊女人的神色?必须让一切水落石出。如果这是真的,那就要接受达维德在外面有女人的事实,不管是某个朋友,还是某个妓女。不要把事情搞得太难看。也许,过些时日,她可以满面笑容地报复那个名叫蓓西或者其他什么名字的女人。一切要做得不着痕迹。于是,她站起身,高傲地掸了掸沙发上的灰,用女王般的语气宣布:“听着,亲爱的,不管怎么说,今晚我们睡在这里。我会上楼去,看看房间变成什么样了。如果我那亲爱的丈夫把狂欢派对也开到了那里,我会打电话给布里格斯太太,她就住在两公里外,她会过来帮我们。你看怎么样?”
“这样很好,”琳达在黑暗中说,“这样很好,就按你说的办吧。”
米莉森特起身走上楼梯。家里挂满了两个儿子的照片,她心不在焉地冲他们微笑。他们也到了去伊顿公学读书的年纪了,就像当年的达维德,和那个谁?哦,对了,琳达的哥哥。她吃惊自己居然需要扶住栏杆才能走上楼梯。她的腿仿佛被砍断了一般,不是因为高尔夫,也不是因为那个可能存在的淫妇。任何人都可以面对被背叛的事实,也必须去面对。这不是大哭大闹寻死觅活的理由。总之,对她米莉森特来说不是。她走进了“他们”的卧室,“他们家”的卧室,看到眼前的床是令人脸红心跳的狼藉,翻云覆雨后的混乱,似乎从她与达维德结婚以来,都从来没有乱成这样过。第二件让她注意到的东西,是搁在床头柜上的一块手表,就放在她那一边的床头柜上。那是一款防水手表,一块硕大的男士手表。她用指尖挑起它掂了掂分量,怔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明白过来:是另一个男人把它留在了这里。她全明白了。楼下,是忧心忡忡的琳达,在黑暗当中,越来越惊慌的琳达。米莉森特下了楼,很奇怪地,她竟带着一丝怜悯看着同样知情的琳达。
“哦,我亲爱的,”她说,“恐怕被你说中了。睡房里有一件肉红色香艳透顶的情趣内衣呢。”
孤独的池塘
普鲁登斯[1]——这是她的名字,可惜,这名字实在与她不相称。普鲁登斯·德尔沃在特拉普镇附近的一条林间小路上停了车,心不在焉地,在十一月冰冷潮湿的风中漫无目的地走着。此时是傍晚五点,暮色降临。这是个伤感的时间,尤其在这样伤感的月份和伤感的景色里。但她还是轻轻地吹起口哨,时不时弯下腰捡起一颗栗子或一枚红叶,她喜欢那样的颜色。她自嘲地问自己究竟在这里干什么,以及为什么在和她可爱的情人在可爱的朋友们家里过完一个可爱的周末之后,她会突如其来地感到自己需要停下来,迫不及待地停下她的菲亚特,走出来,走入有着缤纷落叶的令人忧伤的秋天里,无法抑制地,渴望独自一个人走走路。
她穿着一件优雅的罗登呢大衣,大衣正是落叶的色调,颈上围一条真丝方巾,她今年三十岁。脚上一双大方得体的长靴,让走路都变成一种享受。一只乌鸦划过长空,发出嘶哑的叫声,很快,一整群乌鸦跟上它,弥漫了整个天际。很奇怪地,这叫声虽然熟悉,但骤然飞起的乌鸦令她心跳加速,一股莫名的恐惧袭来。普鲁登斯不惧怕流浪汉,不惧怕寒冷,不惧怕刮风,亦不惧怕生活本身。她的朋友们甚至一叫她的名字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们说,这个名字配上她本人,是个活生生的悖论。只是,她讨厌她不了解的东西,也许那才是唯一令她害怕的:不明白自己身上会发生什么。这时候,她突然不得不停下来,深吸一口气。
她仿佛置身勃鲁盖尔的风景画中。她喜欢勃鲁盖尔的画。她喜欢热腾腾等候着她的汽车,和车子里她将打开的音乐。她喜欢想象在今晚八点,和那个爱着她、她也爱着的男人相聚,他的名字叫让-弗朗索瓦。她也喜欢想象他们共度良宵之后,她打着哈欠起床,一口喝下他或者她自己为“对方”煮好的咖啡。还有,她想到明天将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跟马克谈广告的事情。马克是个出色的朋友,她跟他共事已超过五年。他们嬉笑着说,要让某个牌子的洗衣粉卖得好,最好的方式是证明这款洗衣粉能把衣服洗得更灰,因为人们更需要的是灰色而不是白色,是灰暗而不是耀眼,是喜新厌旧而不是经久耐用。
她喜欢这一切。事实上,她挺喜欢自己的生活:很多的朋友,很多的情人,一份有趣的工作,甚至一个自己的孩子,还有对音乐、书籍、鲜花和炉火的喜好。但是当那只乌鸦飞过天空,后面跟着铺天盖地的鸦群,那一刻,她的心也被某种东西划破了。她无法描摹它,也无法向任何人解释它,任何人,甚至(而这正是最严重的)她自己。
前方向右分出一条岔路,那里立着一块告示牌,表明前方是“荷兰池塘”。想到落日余晖下的一泓池水,芦苇依依,荆豆殷红,也许还有几只野鸭在游弋,她立刻被这想象中的场景引诱得加快了脚步。的确,池塘就在那里,几步就到了。池水灰蓝,虽然没有满池野鸭(甚至连一只野鸭的影子都没有),但水面铺满了落叶,它们彼此簇拥着,徐徐沉入池塘。所有的落叶旋转着坠落的姿态,仿佛在做最后的、无望的求助。每一片落叶都带着奥菲莉娅式的神情。她发现了一段树干,也许是哪个粗心的伐木工人遗忘在这里的,于是她坐了上去。她越来越强烈地质问自己,究竟在这里干吗。她肯定要迟到了,让-弗朗索瓦会担心的,让-弗朗索瓦会发火的,让-弗朗索瓦是有道理的。当你身在福中的时候,你可以做让自己开心(同时也让别人开心)的事,但你不能在一个以前闻所未闻的池塘边流连,独自一个人,坐在废弃的树干上,吹着冷风。她可没有“神经病”。别人都这样称呼那些不幸的人——总之,说的就是那些活不下去的人。
为了让自己安下心,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支烟,同时很欣慰地在另一个口袋里摸到一只“克里凯”瑞典打火机,点了烟。烟雾温暖辛辣,香烟的味道令她觉得陌生。可是十年来,她抽的都是同一个牌子的烟。
“真的,”她自言自语道,“也许我只不过是需要一点儿孤独?也许我太久没有一个人待着了?也许这个池塘具有某种魔力?也许并不是偶然,而是命运把我带到这个岸边?也许有一连串的巫术包围着荷兰池塘……既然名字这么叫……”
她把手垫在屁股下,撑在树干上。手掌接触到木头的质地,凹凸不平的表面,却被磨损得光滑,也许,是因为雨水,也因为孤独。(还有什么能比一棵死去的、被砍断、被遗弃的树,一棵已经百无一用——不能生火,不能变成木板,也不能做成一把情人靠椅——的树,更孤独、更悲哀呢?)手掌与木头的接触,在她的心中唤起一股柔情。令她自己都吓一跳的是,泪水竟然涌上她的眼眶。她仔细地观察木头的纹理,尽管它的纹理已经很难辨认——灰,近乎白色——因为这段木头也已经变灰、变白。(“真像,”她自言自语道,“像老年人的血管。你看不到血液在其中流动,你知道它在里面,但你听不到,也看不到。”)这棵树也是一样。它的树液已经不在了。树液,是它的元气,是活力,是激情,是“做”的欲望:做蠢事,做爱,做工作……是去行动,是无论做点儿什么……
所有这些念头像过山车一样闪过脑海,这时候,她已经弄不清楚自己是谁。她忽然想好好看一看她自己,而之前的她,被生活填得满满的她,从未审视过自己,也从未试图审视自己。她突然看到这样一个女人,穿着罗登呢大衣,在一潭死水的池塘边,坐在一段枯木上,抽着烟。身体内有一个她,百分百想要立刻逃离这个地方,回到她的汽车上,打开车里的音乐,立即上路。她有千百种办法逃避死神,一个灵活的驾车人自会有千百种招数避免事故,那个她,急切地想要回到让-弗朗索瓦的怀里,回到巴黎的咖啡馆里,回到诗人纪尧姆·阿波利奈尔所挚爱的“杜松子酒、茨冈人、虹吸管与电灯光”当中去。但身体里有另外一个她,一个她不认识的人——或者说,是在此之前她从来不曾去了解的人——那个她,想要看着夜幕降临,看着池塘隐没在黑暗中,感受手掌下的木头变得冰冷。也许,为什么不呢?……然后,她想要走向这潭水,先是冷,然后隐没、消失在水中,直到池塘的最深处。那里是金色和蓝色的沙地,铺满了白天从水面陷落的枯叶。在那个地方,躺在枯叶上,周围环绕着温柔的鱼群,那个她终于彻彻底底地松弛下来,回到摇篮,回到真正的生活,也就是:死亡。
“我疯了。”她想。而一个声音在她耳畔低语道:“我向你保证,这才是真相,这才是真实的你。”这似乎是来自童年的声音。而另一个声音,成熟的声音,穿过三十年的幸福人生,那个声音对她说:“我的小姑娘,你必须回去,吃些维生素B和维生素C。你身上有些东西不太对头。”
当然,第二个声音占了上风。普鲁登斯·德尔沃站起身,放弃了枯木、池塘、落叶和生活。她返回巴黎,返回她的长沙发上,返回酒吧,返回人们所谓的存在中。她回到那个名叫让-弗朗索瓦的情人身边。
她打开车里的音乐,格外小心地开着车,她甚至为刚才那半个小时的犯痴而微笑起来。但她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去忘记荷兰池塘。足足两个月。总之,她自始至终没有对让-弗朗索瓦提起它。
躺着的男人
他裹在毯子里,像陷在沙漠中。他挣扎着又翻了一次身,惊恐地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他曾经那么喜欢这气味,在那些清晨时分,在那些女人的身体上,闻到它。在那些不眠之夜后的巴黎清晨,在陌生的身体旁沉沉睡去的时刻,在半梦半醒中起身,匆忙离去的早晨。匆忙,他曾是一个匆忙的人。但如今,在这个春日的下午,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死亡是一个稀罕的词。对于他而言,这个荒诞的事实似乎并不是按常理那样一步一步地逼近,而是突如其来。比如,在滑雪的时候突然摔断腿。“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今天,为什么?”
“我肯定会好起来。”他大声说。
窗前,逆光而坐的那个人影忽然微微惊动了一下。他把她给忘了,他总是把她忘到九霄云外。他记得当他发现她与让的私情时,他曾有多惊讶。对于那个人来说,她是个活生生的女人,有着美丽的容颜和肉体。他的脸上浮上一丝笑,原本微弱的心跳加快起来。
他快死了。此时此刻,他很清楚,他快死了。他的身体正在被撕扯。然而,她弯下身,扶起他的肩膀。他感觉到自己的肩胛骨,瘦削得滑稽的肩胛骨,在妻子温柔的手中颤抖。滑稽。对,正是这个会要了他的命。滑稽地死去。有没有哪种病可以让人死得漂亮一点?显然没有。人唯一的美感,也许只是在往来世纵身一跃的那一刹。不过,他平静了下来,她俯身把他的头放在枕上,阳光掠过她的脸庞,他看到她的脸。她有一张美丽的脸,二十年前,正是因为这容颜,他娶了她。但她脸上的神情激怒了他。这是一张忧虑的、心不在焉的面庞。她一定是在想着让。
“我是说,我也许会好起来的。”
“当然会。”她说。
很可笑。她是真的不爱他了。她清楚地知道,她将失去他。不过,她很早以前就已经失去了他。“当我们失去一个人,那就意味着永远地失去。”他在哪儿读过这句话来着?是真的吗?总之,她再也看不到他走进家门,读报纸,或者说话。不,她不爱他了。如果她仍然爱他,她一定会对他说:“哦,不,亲爱的,你就要死了。”她会抓住他的手,那张光洁的脸庞紧绷着,陷入死一般的沉默。这种沉默,只有当我们面对着所爱的人,面对所爱之人垂死的时刻,才会这样……
“别激动。”她说。
“我没激动,我只是挪一挪。激动,我已经不行了。”
他用了开玩笑的口气。“不管怎么说,我要死了。”他想:“也许我应该好好跟她谈一谈?可是谈什么?谈我们?我们之间没话可说了。”然而,一想到自己的机会所剩无几,他又焦虑起来。
“我拖累你了,”他说,“我很抱歉。”
他缓缓地,默默地,抓住了她的手。上一次这样做,是在两年前,在布洛涅森林:他跟一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坐在长凳上。当时,为了不要吓到她,他也做了这样一个静默的动作。其实没有必要,一个小时后,她就跟着他回家了。但他仍然记得,他的手,为了触摸到对方发烫的手指,所要跨过的辽远距离……那些时刻……
“你的手很美。”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吃力地看着她。他很想叫她打开百叶窗,但又觉得,昏暗的光线可能更适合这最后的一出戏。戏?他怎么会想到这个字眼?这里没有人在演戏。但是,他已经在试图开场了。
“今天星期四,”他叹着气,“我小时候,一直盼望一周真的会有四个星期四[2]。现在也这么想:那样的话我就能再活三天了。”
“别说蠢话。”她耸耸肩。
“哦,不!”他忽然狂躁起来,挣扎着要起身。
“你不能抹去我的死!你很清楚我马上就要死了。”她看着他,轻轻地笑了。
“你笑什么?”他的声音软下来。
“我想起一句话。你肯定忘记了,是十五年前的事。那天我们在法尔托尼家。当时,我并不知道你欺骗了我,但还是起了疑心……”
他感到一股久违的满足感,但很快抑制了下去。现在的局面还不够荒诞吗!
“然后呢?”
“那天晚上,我终于明白,你是妮科尔·法尔托尼的情人。她的丈夫当时不在家,你把我送回家后,跟我说你还要回办公室去,你说有什么东西还没做完……”
她一字一句,缓缓地说着。而他,他想起了妮科尔。她是个温柔的、有点爱抱怨的金发女人。
“于是,我对你说我想要你回来,我说我希望这样。我不敢告诉你我知道了,你总是说善妒的女人有多愚蠢,而我害怕……”
她的语气越来越柔和,仿佛在自言自语,仿佛只是在柔情地讲述难过的童年往事。他恼火起来。
“那,我当时也跟你说我要死了吗?”
“不,但你用了类似的句式。你对我说……哦,不!”她一边说着,一边大笑起来,笑得厉害……
他也笑了,但并不起劲。不管怎么说,这不是笑的时候,尤其轮不到她笑——只有他才有权力这样肆无忌惮地笑。
“然后呢?继续说。”
“然后你对我说:‘你不能剥夺我的女人,你知道我想要她。’”
“哦。”他说(他觉得失望,他原本还期待着会听到什么佳句),“这一点儿都不好笑。”
“不,”她说,“好笑的只是,当你那样跟我说的时候,脸上那确凿的神情……”
她又笑出声来,但收敛了一些,似乎感觉到他生气了。
但此刻,他在倾听自己的心跳。可怜巴巴的心跳声,轻得几乎听不见。“我们之间真的没话可说。”他苦涩地想。他觉得倦了。二十岁就知道的事,却花了一辈子来证实。爱情,正如死亡,不由分说。
“说吧。”他闭上眼睛,这样心情会舒服点儿。
“什么?”她说。
他看着她。真是奇怪,自己留在她心中的,竟然是那些细枝末节的往事。那个在二十岁时那么温柔无邪的人,已经变得让他认不出了。他已认不出她。玛尔特……她变成了怎样的一个人?
“你爱他吗,”他说,“那个让?”
她回答他,但他没有在听。他又一次试着去数天花板上光影的条数。阳光留下的,流转不定的光影。未来的地中海,仍会如此湛蓝吗?有人在院子里唱歌。他这辈子,曾经那么狂热地爱好器乐,以至于最后,他无法再忍受音乐。她,玛尔特,会弹钢琴。但做工漂亮的钢琴实在太少,而他对器物的品位又异常苛刻。反正,他们从未买过一台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