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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弗朗索瓦丝·萨冈/译者:陈剑 当前章节:16263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4:52

“我是个金发男人,”他想,“我是个金发男人,我英俊、性感。卡修妮赚到了,就是这词:赚了。我应该把价钱开得更高点。”

管弦乐声逐渐微弱下来,他想,应该是到最后一幕了吧。她远远地向着他迎面而来。她满是汗水的额头泛着油光,脸上半是痴狂,半是沉醉,仿佛爱情降临。她做了个孩子气的、甚至有些可笑的举动,整个人扑向他。她的道具员站在边上,手中准备着一杯柠檬水。她一口气全喝了。

“你觉得这曲子怎么样?”她问。

她用那双画着浓重眼妆的眼睛望着他。

“他三十岁,老天!他高挑、英俊,配得上任何一位伊朗公主。而她,带着一张被汗水搅糊了浓妆的残脸,她怎么胆敢问他,问他觉得那个什么怎么样?”

“我不懂这出歌剧。”他不屑地回答。

她笑了起来。

“这曲子我这辈子只唱过三次,”她停顿片刻,“而在这三次中,我总会遇到——他。今晚,我希望他还会来。”

“可他是谁?”

可她拍拍他的手臂,径直向那个乐团指挥走去了。那人是个蠢货,愚不可及、毫无廉耻的家伙,一心只想着利用她,利用她的名声赚钱。他这样警告过她,但她只是笑着说:“他是位音乐家,你要明白。”语气温柔地给他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摸了摸他那镶金的玛瑙袖扣,那是她最近送他的礼物,然后,看了看表。正常的话,演出再过半小时就会结束。谢天谢地。他已经受够了,受够了歌剧、音乐、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蒙特卡罗的摇摆舞万岁。然而,他的疑惑还是驱使他凑近了幕布。“他”,这个三次重现的“他”究竟是谁?一个三十年代的老帅哥?她的前夫?如果是那样的话,她会直接就告诉他的,卡修妮不是个扭捏的人。他是被买来的,她买了他。他完全没有必要承受妒忌的耻辱,更何况,那只是一个空洞的“他”。可是,这个“他”,是谁?

她回到他身旁。她心不在焉地看了他一眼。她把手放在他的手臂上。她压低声音咳嗽,她在等待。幕布升起,那个讨厌的乐队指挥举起了他的指挥棒。所有他的奴隶们,音乐的奴隶们,旋即乖乖低下头,夹紧了他们的小提琴。如诉的琴声奏起,她的眼中再也没有他。她一动不动,目光追逐着黑暗中苍白的灯光、灯光下苍白的面庞,肥硕的歌唱家,这些旅途,这些演唱会的记录……这个命运,总之,他在其中只不过是个无足重轻的人物。突然,他明白了,他的心里咯噔一声,满面通红,他明白了……他或者其他人……哪怕她的年龄是他的两倍,她的体重是他的两倍,可对于这里所有的人来说,她都是他们的梦中情人。全世界有上百万的人为她魂牵梦萦,而在罗马,也许有一个女人也在渴望着他。幸运之至。也许,就在今晚,那一个男人,那个陌生人,“他”,正在等待她。也许,他就要作为一个多余的人被踢开;也许,健壮、英俊又性感的他,只不过是一场真正的爱情故事里的一段小插曲,一个令人讨厌、开价不菲的捣乱分子。他看着她,想让自己愤慨起来。他觉得自己简直像个怀孕失宠的侍女。但观众已经开始鼓掌了,迫不及待地鼓掌。他感觉到了,观众在等着她。观众和“他”,都在等她。

“他是谁?”他说。

“谁?”

她望着他,她的眼睛幽暗、迷蒙,他似乎在里面读到了慌乱。

“你曾三次遇到的那个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啊。”

她轻轻地,温柔地笑了。乐队指挥向她眨眼示意。剧场内的空气紧张起来,他觉得自己的神经也像弦一样绷紧了。她收住笑容,转向他,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颊上,那一刹那,他仿佛见到了自己的母亲,一个爱他的母亲,而不是一个吹毛求疵却又心不在焉、他无法理解的情人。

“他,”她说,“是一个C3[2],威尔第歌剧里最高的一个音,你明白吗?”

她注视着他,而他,呆立在那里。他忽然觉得他的玛瑙袖扣、簇新的晚礼服、衬衫前襟的珍珠,所有这些她买给他的东西,都在灼烧着他的皮肤。

“一个do,”她轻柔地说,“就像这样。”

她说着,开口唱起来,发出一个非常轻,非常温柔的do。她闭着双眼,仿佛在向他诠释一个来自外星球的词语。

“这里,”她说,“只有在这里,这个音要持续三十秒钟。”

指挥示意她出场了,她连忙理了理头发,拖曳着巨大的裙摆,深吸一口气,奔出几步,又回过头来。

“而且,”她说,“他,他千金难买。”

风雅的死亡

她开始感到厌倦,厌倦这个地方,厌倦她的情人。其实无论是地方还是情人,都是最时髦的。这家“呜呜”酒吧,还有科特,帅哥科特。只是,没办法,帅哥和酒吧,今晚都让她厌倦。过了三十岁,一些滥俗的东西自然无法再取悦你心,尤其是太喧闹的东西,比如这家“呜呜”,或者太暴躁的,比如科特。所以,她倦得打起了哈欠,而他立刻盯牢她:

“你在想布鲁诺?”

他实在不应该跟她提布鲁诺的名字。布鲁诺,是她的第一任丈夫,唯一一个,伤透了她的心的人。她下意识地去忘记他,却又无法忍受自己忘记他。如今,他远在天边。然而,他的名字对她而言,仍是不能承受的痛。尽管她,在旁人看来,已经应有尽有。一笔巨额的财富,两处豪华的房产,风姿绰约,十个情人,加上古怪的趣味。

“别扯上布鲁诺,拜托你……”

“哦,抱歉!禁忌话题!……我惹你生气了?”

她转向他,给他个无比温柔的笑脸,令他害怕。但已经太迟了。

“你惹我生气了?是的。我很‘生气’。我不想再看到你,科特。”

他笑了起来。这个科特,反应有点迟钝。

“你的意思是,你要打发我走?就像打发你家的厨子?”

“不一样。我很尊重我家的厨子。”

他们对峙片刻,他伸手想要拉她。但她已经站起身,跟别人跳舞去了。他久久注视着自己悬在半空的手,然后一把扫开面前两只酒杯,拂袖而去。

朋友们把她迎到他们的台子上。不一会儿,她又开始跳舞。黎明时分,她最后一个走出酒吧。这是一个空气清冽、天微微蓝的黎明,一如这个春天所有的黎明。她的车停在门口,这辆漂亮的座驾由一个昏昏欲睡的男孩看守着,他是“呜呜”酒吧的小跟班,穿着制服,靠在汽车引擎盖上打盹。她顿时感到愧疚。

“我害您熬了一整夜。”她说。

“这部车,我还愿意陪它一整天呢。”

他应该只有十五岁,或者十七岁,羡慕全写在脸上,令她忍不住笑。他替她打开车门。就在这时,起风了。早春的风,沁凉入心。她觉得冷。熬了一整夜,她太累了,她的日子一塌糊涂。她看了一眼那个门童,他也在风中瑟瑟发抖,身上穿着带有肋形胸饰的可笑制服。在这个钟点,整座城仿佛是空的一般。

“您要不要顺便搭个车?”

“我住得很远,”他有点不舍地用手抚摸着汽车,“我住在斯坦恩贝格附近,我坐地铁回去。”

她犹豫了一下。毕竟,高速公路上的风可大着呢。但这个可怜的小男孩已经沉沉欲睡,体力不支了。她应该送他一程。

“上车吧,”她说,“我顺路。”

“您要去您的马场?”

是啊,马场,清早的马儿,轻快的奔驰,森林中的薄雾,布鲁诺……自他以后,她再也没有回过那里。

她在空空荡荡的慕尼黑城疾驰。身旁的男孩似乎特别开心,一会儿看看车子,一会儿看看时速表,眼里都是兴奋。

“它就在我家旁边,”他说,“我啊,就只喜欢两样东西:车和马……我想当马夫,可惜年龄已经太大了……所以咯,我就到酒吧给人看车。您最快可以到多少?”

他们上了高速公路,因为疲倦,她本想开得慢一点,但身旁这个小孩子的语气,令她别无选择。她踩下油门,玛萨拉蒂呼啸着飞驰起来,发出嗡嗡的轰鸣声,一直升至时速两百公里。

“到两百了,”她说,“还行么?”

他笑了起来。他穿着丑陋的制服,一双手又大又粗糙。车上的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实在是一幅有趣的画面:她一袭长裙,他则扮演小丑。她伸手打开收音机。美妙的音乐飘出,像车轮碾过高速公路,像早晨的风拍打额角。

“您每天早晨都去您的马场吗?”

她不敢对他说,自从布鲁诺之后,她就再也没去过那里。两年了,差不多有两年了。吉米会怎么想?她的老训练师吉米,是他手把手教她学会骑马,如今也是他尽忠职守地给她寄账目,还会附上几句笨拙而伤感的话……她突然很想再见到他。现在,就快到了。离斯坦恩伯格只有二十公里了……她忽然冲动地转过头,对身旁的男孩说:

“您想跟我一同去马场吗?你可以看到赛马,在训练场……”

“啊,如果不妨碍您的话,”他说,“这实在是……啊,这简直是个梦!……”

“真好,”她心想,“我总算能让一个人觉得开心。我一直不懂得怎么让人开心,哪怕是我所爱的布鲁诺,或是我不爱的科特,更别说其他人。但现在这个男孩,他很快乐。哪怕快乐只有三小时,但也是快乐。”

他们绕过湖,驶入薄纱般的白雾中,抵达马场。第一个赶来为他们打开大门的,正是吉米。她看到了他有点错愕的目光。一袭长裙的她,和一个穿着肋形胸饰制服的门童,出现在清晨六点。她下了车,扑到他怀里。他身材消瘦,面容温厚,那是驯马师才会有的模样。她还认得他身上那件粗呢旧外套,旧外套上散发着烟丝的香味,那是多年来他在夜里抽烟斗留下的气息。

“罗拉太太,”他轻轻拍着她的肩膀,“罗拉太太……总算……”

“真是您,吉米……啊,这位是……呃……”

“昆特,”门童应道,“昆特·博朗。”

他连忙打招呼,一脸兴奋。马厩里的马儿骚动着,工人们在为它们翻动牧草。

“来喝杯咖啡。”吉米说着,把他们带到自己的小办公室里。墙上,是罗拉和布鲁诺骑马的照片,还有一张,是罗拉笑着靠在布鲁诺的背上。她一眼看到了那头金发,立即移开了视线。吉米也一样。

“比赛情况,最近还好吧?”

“您一定读到我写的报告了。战况棒极了!阿多斯还在巴黎拿了第二名,就在上星期,而且……”

她没有在听。她不能告诉他,她已经两年没有读他寄来的报告了,她跟着那些与她一样有钱的可怜人一起混日子,从墨西哥到卡普里岛,再到巴哈马。漫无目的。为了忘记布鲁诺。现在,她做到了,而这正是最糟的事。

“我们去看赛马,”吉米说,“那里有一匹新手……!马立克的崽子……它可是个厉害的小魔鬼。”

“穿这身去?”

她提了提她的晚礼裙,笑不出来了;她困得要命……墙上,布鲁诺和她的照片刺痛她的眼睛。

“赛马?真正的赛马?”

“我们去吧……”小门童整个人都振奋了起来,两眼放光,“多刺激啊!……”

“您的装备都在楼上备着呢,”吉米说,“您的马裤和马靴……去看赛马,哪怕是去踩泥地,都足够呢。”

两双眼睛都巴巴望着她。一个六十岁,一个十七岁,同样孩子气的目光,她总是会对男人们这样的眼神缴械投降……好吧,就这样吧,她去换衣服,她去看赛马,然后她再回家。很好。只是,在楼上的房间里,当她束马靴的时候,有那么一秒钟,她感觉到心脏停止了跳动,她觉得精疲力竭,想要呕吐……很显然,最近她喝得太多了……

他们坐上吉米的老吉普车,前往赛马场。马儿已经在嘶叫,跃跃欲试。目之所及,是一片灰绿交织的树林,在春天的风中摇摆。三千米长的跑马道,夯实的泥土地,在他们脚下延伸。此情此景让她刹那回忆起:跨上马背之前的激动,万箭齐发的起跑,奔马时震耳欲聋的声响,马靴撞击的声响,此起彼伏……还有贴着脸庞飞闪而过的地面,那种恐惧的感觉,愉悦的感觉……那时她跟布鲁诺在一起,那么真切,并不遥远。

“我为您准备了一个惊喜,”吉米说,“它在这儿。来,小家伙。”

在她面前的是一匹俊美无比的马,全身黝黑,她一下子认出了它。它就是马立克的儿子:小魔鬼。它望着她,所有的小马夫们都望着她,还有吉米和门童,也在望着她。

“我希望您试一试,”吉米说,“就像从前那些时光。”

她害怕,非常害怕。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不知道她在酒吧里醉生梦死的夜晚,不知道她是怎样愚蠢地挥霍自己的健康,他们完全无法感受到清晨时分的这种疲惫感,也不会知道她的手正在颤抖,从骨子里发出的战栗。这不合适。她喃喃道:

“我有两年没上过马了,吉米。”

“很好,让小魔鬼迎接您的回归。”

他笑了。唉,男人们,有时候,哪怕他们有着强健的体格,有良好的平衡能力……他们还是会用这样的目光看着你……小门童的目光里是近乎狂热的崇拜;而吉米,是矢志不渝的信任。她向前一步,靠近小魔鬼,把手放在它的鬃毛上。她感觉到它在微微战栗,仿佛她和它之间已有契约。吉米伸出双手,助她蹬上马背。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以至于几乎听不见吉米的话:

“面向前方……很好……出发……”

所有的马儿一齐奔腾而出,终于解放了,在这早晨的风中。她很快意识到,这一切将万劫不复。一百米,两百米之后,她面朝大地,仿佛在做最后的告别似的,在世界末日般的轰鸣声中,缓缓滑下马鞍,被小魔鬼的蹄子踩中前额。

捕鱼

这个春天,我们在诺曼底,住在我的豪宅里。连着两年大涝,我们都没把屋顶修一修,不然这房子可以看起来更气派一点,不会在屋梁下出现小水洼,不会在夜里睡觉时有冰凉的水滴落在我们的脸上,不会让双脚踩着吸满水的地毯,如同踩着积雨云。我们决定给百叶窗重新上漆。它们本来是橙红色的,然后褪成红褐色,然后又变成了灰褐色,再然后,这些没救的家伙干脆变得摇摇欲坠,活像搭在窗户上的破旗子。这个奢侈的决定,给身心均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后果。

事情是这样的:

当地过得去的油漆匠当然不会屁颠屁颠跑到这儿来,带着一帮伙计,愉快地吹着口哨,用两天时间刷完这十二片破百叶窗。想得美。于是,我们一个朋友的朋友(我说的“我们”,指的是这所房子里的常住人口组成的紧密小团体),对,我们一个朋友的朋友,认识一个从南斯拉夫来的油漆匠,人相当聪明,特别有天分,几经漂浮辗转皆不得志后,就在法国靠“这活计”为生。总之,这么一来,我们既解决了经济上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当地人要价高——又帮了朋友,因为亚斯克——亚斯克是他的名字——这段日子没什么活干。亚斯克万岁。他来了,还带来了个也会干油漆活儿的朋友,还有他年轻的妻子,不然她在巴黎会无聊的。他们三个人一起来了,全都那么可爱、健谈,并且着迷于看电视:真是令人愉快的来客。百叶窗也一点一点地变得漂亮起来,不疾不徐。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持续聊了三个星期的阳春白雪之后,有那么一天,我们的话题扯到了捕鱼这件事上。亚斯克当过渔夫,说起在南斯拉夫捕鱼的辉煌往事,两眼都放光。至于我,十岁的时候曾经在祖母家的小河里抓到过三条石斑鱼,还有就是走狗屎运抓到过一只鲷鱼,那是在小城圣托贝的海湾,有天夜里喝多了,我兴高采烈地喋喋不休,那是在一艘渔船上还是在客轮上?不记得了。我们越聊越欢,越聊越起劲。弗朗克·贝尔纳,一个作家朋友,本来三句不离本雅明或者萨特,这回也忽然想起了自己中学时代的一条鳟鱼。总之,第二天,我们就出现在钓鱼用品店里,煞有介事地研究起鱼饵、鱼钩、铅坠、鱼竿之类的工具。炉火边,我们仨埋头查涨潮的日期。亚斯克说,抓鱼的最好时机是在涨潮刚刚结束的时候。一个是在凌晨一点,对于我们来说不可能赶上,另一个时间就是上午十一点半。我们当然选了上午这个时间。午夜时分,破天荒地,我们全都早早爬上床,做捕鱼的美梦去了。

显然,我们完全忘了,在诺曼底这样一片宁静祥和的地区,人们的日常运动,是骑马、打网球、滑轮滑和玩纸牌——如果精力充沛的话。那么,既然我们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会去钓鱼,那一定有什么原因。既然只有那些拥有渔船的职业渔民会去打鱼,那其中也是有原因的。但我们从来没有多想一想。事实上,我脑子里只想让管家马克太太啧啧惊叹,因为她曾对我们的计划泼过冷水。而弗朗克,他应该是有一点海明威情结吧。

于是,那天早晨,冒着噼里啪啦的大雨,我们把钓鱼竿(长钓竿)和蚯蚓一起塞进了我们的汽车里。哦,还有!不好意思,还有一个准备装鱼的筐子。要把长长的钓鱼竿从车窗插进去难度还真不小,整辆车看起来像一个扎着大头针的线团。弗朗克打着瞌睡,油漆匠和我则心花怒放。海滩一片荒凉,冷飕飕的,有点恐怖。

一开始,单只为了把蚯蚓挂到鱼钩上,我们就困难重重。弗朗克声称自己的五脏六腑受不了这种恶心的东西,而我呢,一副不知所措的笨拙相,不懂该怎么安置这些鱼饵。亚斯克则早有准备。很快,他一本正经地举起胳膊,挥出他的鱼竿。我们专心致志地观察他的动作,以便迅速掌握他的技术(我已经说过——我想我是说过了——我对自己抓鲷鱼的往事已经没剩下多少记忆了)。只听一阵风呼啸而过,钓鱼钩掉在弗朗克脚下。亚斯克咕哝了几句,弗朗克不得不弯下腰去捡脚边的鱼钩。亚斯克豪放的动作,猝不及防地将鱼钩扎进弗朗克的胖拇趾上。弗朗克发出嚎叫。我赶忙帮他把鱼钩和鱼饵从他可怜的拇趾里拔出来,再给他缠上手帕止血。接着,我们手舞足蹈地折腾了整整五分钟:我们把钓鱼竿在头顶上甩来甩去,徒劳地想把那该死的细绳投进水里,然后发疯似的飞快卷线,以便再发起新的尝试。三个疯子。

差点忘了说,我们全都是光着脚在练习,而且还把裤腿小心翼翼地卷得高高的。鞋子啊袜子啊甚至我们的手表,被堆成一个小堆,扔在我们身后几步远的地方。我们太相信涨潮的时间,完全没有想到芒什海会整人,于是我们三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还踩着水玩得开心得很。是弗朗克最先发现悲剧:他右脚的鞋子,悠悠从他身边飘过,去拥抱大海了。他一边骂一边去追它,就在这时候,他左脚的鞋子,陪着亚斯克的两只鞋子一起,冲上了浪尖。一时间大家都恐慌起来:我们赶紧扔了手中的钓鱼竿,跑去追我们的东西。这回,轮到它们奔向波浪里嬉戏了。而那些蚯蚓,解脱了束缚,扭着身躯自在地漂浮了十来分钟,然后消失在水里。我们丢了一只鞋、两只袜子、一副眼镜、一包烟和一根钓鱼竿。另外两根也已经彻底一团糟了。雨越下越厉害。就在二十五分钟以前,我们才踌躇满志地下车,来到这个海滩上,如今我们个个浑身湿透,受伤的受伤,受惊的受惊,还光着脚丫子。亚斯克被我们瞪得发怵,极力地想理清他的鱼线。弗朗克坐在一旁,一言不发,鄙夷地看着他。时不时地,他吮吮自己的拇趾,或者用两只手把光脚丫捂住取暖……我还试着抓回几条活着的蚯蚓。我冷极了。

“我看,够了。”弗朗克突然说。

他站起来,挺直了他的身板,蹒跚着走到汽车前,才瘫倒下去。我跟了上去。亚斯克捡回两根鱼竿,尴尬地发表着他的马后炮,说什么南斯拉夫海滨和地中海各有千秋,前者更适合垂钓,后者更适合出海打鱼。汽车散发着一股落水狗的潮湿气味。管家太太没有发表任何评论,由此可见,这次出征给曾经嬉皮笑脸的我们带来了怎样灾难性的打击。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在诺曼底钓鱼。亚斯克漆完了百叶窗,然后消失了。弗朗克买了一双新鞋。我们都不是运动的料。

穿着帆布鞋的死神

吕克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胡楂。他今天穿的是一整套优雅的本白色西装,这是他迷人的妻子法妮从法国带回来的。他把庞蒂克敞篷车开得飞快,一路吹着口哨,向“神奇姐妹”工作室驶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点轻微的牙疼。

至今为止,吕克·哈默扮演吕克·哈默这个角色已有十年。也就是说,十年以来,他是(a)一个出色的男配角;(b)欧洲妻子的忠诚丈夫;(c)三个孩子的好爸爸;(d)一个优秀的纳税人,而且,在必要时,也是声色场所的好搭档。他会游泳、喝酒、跳舞、花言巧语、做爱、逃避、选择、占有、接受。他不过四十岁,电视屏幕上到处可以看到他那张讨人喜欢的面孔。而今天,就是带着这张面孔,他驱车前往比弗利山,更确切地说,冲着经纪人为他指定的角色而去。这个角色,不出意外的话,他将从“神奇姐妹”的老板麦克·亨利手中得到。这不过是一次按部就班的会见,如同他按部就班的生活。而他自己也觉得,他就是个按部就班的人。在日落大道的十字路口,他犹豫了一下,点燃一支薄荷味香烟。他习惯在早晨抽上一支,这多少会让他觉得,大地和天空,阳光和灯光,都在鼓励他继续下去。继续供给番茄沙司、牛排和机票,继续为孩子、妻子、房子和花园支付账单,这是他十年前就预先选定的生活(同时选定的还有他的名字,他的教名:吕克·哈默)。一支香烟会不会让他身上某个可怕的疾病一发不可收拾,成为本年度各路小报八卦的对象?这支香烟,会不会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他,和他所有的医生,心里都有那么一个瓶子,再加一滴水,这个瓶子就会满溢成灾。这个想法让他吃惊了一秒,因为这个比喻似乎颇具原创性,而他并不习惯自己有原创性的想法。尽管拥有出众的外表和安定的生活,吕克·哈默却是一个谦逊的人。他甚至长期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自卑甚至卑微的人,直到有一天,一个精神病医生——不知道他是比其他人笨,还是比其他人疯狂,抑或诚实——竟然告诉他,他的状况好得不得了。这个医生的名字叫洛朗,而且,他是个酒鬼。想到这件事,吕克微笑起来,竟下意识地把刚刚点燃的烟扔出了窗外。真遗憾,妻子没有看到这一幕。法妮真的是花了不少时间劝他节制喝酒,节制吸烟,以及,当然,节制性爱。其实,性爱,几乎已经从他们的关系中被驱逐出境了,自从吕克,更确切地说,是法妮的医生发现吕克有心搏过速的征兆。这毛病不危险,但会有影响,比如拍西部片或者是有漂亮的骑马镜头的电影,而这种电影未来几年应该还会流行。但是,这个禁律,这种对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禁戒,令吕克很不舒服,但法妮非常坚持;她反复解释说,他们已经当过爱侣了,用她的话说,是激情澎湃的爱侣,当她这么说的时候,一种神奇而可疑的记忆短缺就侵占了吕克的大脑——但目前,他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他首先必须是托米、奥塞和凯文的父亲,他们,不用说,他们当然需要他来养活。他,带着那颗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规律跳动的心,就像一个小小的电器,典范、准时、忠诚,有如句号。他的心,不再是那只贪婪躁动、精疲力竭的饥渴动物,在被汗水浸湿的被褥中,宣告着他的震颤、癫狂与欢愉。他的心,如今只是一个输送血液的工具,让血液平静地,在同样平静的动脉中流动。平静得,就像一些城市的街道,恹恹夏日里的街道。

当然,她是有道理的。但这个早晨,吕克特别开心能够做回自己,能够在摄影机前双腿跨上赛马,大步丈量几千米的土地,在火辣的艳阳下一鼓作气爬上斜坡,而且,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像现在流行的那样,在某个想出名的年轻女演员身旁伪装性高潮,面对五十个跟他一样身体毫无反应的工作人员。也算开心。

前面的障碍不多了。接下来,他只要先向右转,再往左,然后驶入大院子当中,把庞蒂克交给老吉米,在例行公事的寒暄和玩笑之后,和老亨利签下经纪人为他准备好的合同。配角,当然。不过,是一个非常好的配角,是芸芸配角当中,所谓有戏的配角。奇怪的说法,不是吗:有戏,也就是说,从前的角色都没有戏。他伸出手,自己都不由心生惊叹,这只手竟是如此齐整、干净、讲究、黝黑而性感,这还是得多谢法妮。美发修甲师两天前来过,多亏了法妮,还有她,他的头发和指甲的长度,不长、不短,恰到好处,非常得体。也许,只是他的见识短了点。

这个句子如五雷轰顶。像一剂毒药、一种LSD或者氰化物突然入侵了吕克·哈默的所有血管:“见识短”。“我真的是个短见的人?”就像突然挨了一拳似的,他机械地把车靠右停下,熄灭引擎。这是什么意识,短见?很多聪明的人都认识他,甚至一些知识分子,还有作家,他们都为他骄傲。然而,这个字眼,短见,仿佛钉在他的双眉之间,这种感觉,真真切切地,让他想起二十年前,当他还是海员的时候,在火奴鲁鲁附近的海滩上,看到自己的女友在自己最好的哥儿们怀中时,目瞪口呆的感觉。当时,他的醋意也是这样清晰有力地刻在眉间。他想“看看”他自己,于是,他习惯性地压低后视镜,注视着镜中的自己。这就是他,英俊、阳刚,眼睛里有一缕红血丝,他知道,这是昨夜睡前喝的一杯多或者有两杯的啤酒所带来的。在洛杉矶华丽的阳光下,穿着淡蓝的衬衫,近乎奶白的全套西装,系着云纹领带,配上小麦色的肤色——一半归功于阳光和海风,一半归功于法妮找来的神奇仪器——他看上去实在非常健康,非常协调,他知道这一点。

那么,他干嘛像个傻瓜一样停在人行道边上呢?那么,他又是为什么,突然开始出汗,开始觉得口渴,觉得害怕呢?又是为什么,突然产生强烈的冲动,想要撞穿车玻璃,划破自己的皮肤,咬破自己的拳头?(直咬得鲜血在嘴里喷涌,是因为自己的鲜血,这可以让他有个很好的理由去感觉疼痛?总之,总归能有一个具体的理由……)他伸手打开收音机。一个女子在唱歌,也许是个黑人女子。或者,肯定就是。因为她声音里的某些东西令他稍许平静下来,根据经验和常理,他知道,那些黑人女子的声音,是这样的,当然,仅限于声音,因为,感谢上帝,他从来没有跟她们有过身体方面的接触(这完全跟种族主义无关,而且,恰恰因为无关,他才会这么想)。总之,通常而言,黑人女子的声音,蜜甜的、嘶哑的,总能给他带来灵魂的安慰。安慰他的孤独。这很奇怪。她们的声音改变了他——很明显——因为,与法妮和孩子们在一起时,他是任何一个角色,唯独不是一个孤独的男人。但是,这些声音里有某些东西,唤醒了他身上某种也许是少年时代的情感,久违的,混杂着沮丧、放纵和恐惧的感觉,再一次出现。那个女子在唱一首似曾相识的歌,有点想不起来,有点过时,他惊异自己会带着某种近乎于惊惶的焦虑在记忆中搜寻着歌词。也许他应该回头去看看他那个酒鬼精神科医生了,而且,到他那里后,他应该做个全面的检查——距离上一次的检查已经过去足足三个月了——而且法妮也说,他应该特别注意。性命攸关,比赛、竞争和职业的压力可不是闹着玩的。是的,他会去让自己做一次心电图,不过这会儿,他得先把车开动起来,让吕克·哈默重新开动起来,让配角先生,他的分身,他自己,他也不知道是谁的这个人,竭尽全力地开动起来。他得把所有这些都送到制片厂去。已经不远了。

“你在聆听什么?”收音机里的女人唱,“你在寻找什么?[3]”可是,老天,他怎么也想不起接下来的部分。他多希望自己想起来后面的歌词,这样就可以关掉收音机。可是,他的记忆停滞不动了;而他知道,他曾经唱过这首歌,他对它烂熟于心。不过,他已经不再是十二岁的男孩子了,不会为了一首蓝调老歌的歌词而滞留在人行道边。再说他还有重要的合同要去签,而迟到是很不得体的,而且,还是个配角——在这座好莱坞之城。

他几乎要动用全身的力气,才终于再次伸出手,关掉了收音机,为了“杀死”这个唱歌的女人,这个女人也许可以是——他胡思乱想着——可以是他的母亲、他的妻子、他的情人、他的女儿。也就在同时,他才意识到,他全身都湿透了:他漂亮的白色西装、他的衬衣袖口,还有他的手,泛滥着令人惊恐的汗水。他快死了,他在一秒钟内意识到这一点,他惊讶自己竟然没有一点情绪的波动,甚至没有身体上的疼痛。收音机里的女人继续唱着歌,他不由自主地,任由自己那只刚劲的、修剪得体的手垂落在膝盖上,仿佛进入安详的梦境一般,他等待着无可回避的死神。

“喂!我说,喂,很抱歉……”

有人试图跟他交谈,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一个活人在呼唤他吕克·哈默。但是,白费了他彬彬有礼的个性和一贯的好脾气,这次的他,没有勇气转过头去回应。脚步近了,非常轻盈。真奇怪,难道死神是穿着帆布鞋来的吗?突然地,他的旁边出现了一张红棕色的、棱角分明的面庞,头发特别乌黑,声音特别洪亮——至少在他听来是这样的——不管怎么说,这声音盖过了收音机里那个异域女子熟悉的歌声。

他听到那个声音在说:

“真是太抱歉了,老兄,我没有看到您停在这儿,我的喷水器就开始喷射了,是要浇这些海棠……您全淋湿了,是喔?”

“没关系。”吕克·哈默说道——他立刻闭上了眼睛,因为对方一股辛辣的蒜味——“没关系,这倒让我清凉了许多。原来是您的喷水器……”

“是的,”浑身蒜味的男人说道,“这是个新装置,旋转轮超级强大。我可以在家里操作它。是我没留心,因为一般没人会经过这里……”

他看了看吕克那身湿透的西装,便可判定,这显然是个体面人。他没有认出他,当然:人们从不会当下就认出他,人们总是“之后”才认出他,当别人对他们说就是他,演了某部电影,某个角色的时候……另外,法妮对于向别人解释为什么他们要“之后”才能认出他,有一套非常好的说辞……

“反正,”那家伙说,“我很抱歉,嘿?不过,说真的,您窝在这儿干嘛呢?”

吕克抬起眼,又快速地垂下。他觉得羞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羞耻。

“没什么,”他说,“我只是停下来点支烟。我要去制片厂,您知道,就在附近。一边开车一边点烟,不安全,总之,不好,唉,我是想说……”

这时,蒜味男退后一步,笑了起来。

“好吧,咳!要是点根烟或者被水浇到就是您这辈子碰到的唯一危险……!您真是没遇过什么大事吧,嘿嘿?不过,还是得向您道歉。”

说着,他挥手一拍,不是拍在吕克的肩膀,而是拍在车顶上,然后离开了。他嘴角那一丝笑意刺伤了吕克。“这就是我,我,我什么都不能做,甚至连做爱都不能,我甚至连死的能力都没有,却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而且还是因为一个花园喷水器;这就是我,浑身湿透,准备去好莱坞讨一个跑腿牛仔的角色。我真是个小丑。”但是,在这一刻,他看到后视镜中的自己,最后一次,他看到他的双眼浸满了泪水,他想起了那首歌的歌词,那个黑人女子或者白人女子唱的那首歌。他知道,他的健康完全没问题,绝对没有。

五个月后,莫名其妙地,吕克·哈默,这位“神奇姐妹”至今默默无闻的男配角,因安眠药过量,死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应召女郎房内。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他本人也不知道。葬礼上,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架势庄严。

左眼皮

“海风”——不是风,是火车——穿过乡野。坐在火车上,靠着机舱舷窗一样密闭的车窗,三十五岁的贾洛德女士又一次对自己说,要是能住在塞纳河沿岸这些或朴素或奢华的小屋里,那有多好。这么想不奇怪,因为一直以来,她都过着辗转漂泊的生活;而所有漂泊的人生都梦想着平静、童年、杜鹃花,正如所有平静的人生都幻想伏特加、乐队和醉生梦死。

贾洛德女士长年在感情生活和花边新闻上“风生水起”。这天,欣赏着塞纳河的慵懒风姿,她戏谑地准备着在见到她的情人、里昂拍卖师夏尔·杜修时要说的话:“亲爱的夏尔,对我来说,这是一段美妙而独特的情感经历。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我们彼此并不般配……”这时,夏尔,亲爱的夏尔就会红着脸,语无伦次;而她,会在皇家大饭店的吧台边,高傲地伸出一只手——让他只能躬身亲吻它——然后转身消失,留下眼波、残香、柔板和回忆……可怜的夏尔,亲爱的夏尔,留着小胡子的老实人夏尔……他是个漂亮的男人,而且,还很有男人味。可是,怎么说呢,一个里昂拍卖师!他自己应该也清楚,他们之间不会长久。她,雷蒂娅·贾洛德,出生在英国西约克,先后嫁过演员、大官、农场主和董事长,她没理由最后跟一个拍卖师度过余生!……她立刻摇了摇头,又马上收住了。她受不了这种下意识的小动作,那些孤单的女人——还有那些孤单的男人们——在生活中,在大街上,在任何地方,暗自强化内心决定的时候,就会做这些小动作。她见过太多这样的小动作,比如撇嘴、皱眉、握拳头,这些小动作属于那些寂寞的人,无论他们的心理状况或者社会地位如何。她拿出粉盒,往脸上补粉,再一次挡住了那个年轻男人的目光。他跟她之间隔着两张桌子,火车从巴黎的里昂车站开动后,他的目光就一直在使她确信,她始终是那个美丽、温柔、可望而不可即的雷蒂娅·贾洛德。她最近刚与罗尔·贾洛德离婚,但仍与此人往来热络。

想想也的确有趣,所有深爱过她的男人,全都以拥有她为荣耀,并且都爱吃醋,但也从不怨恨她最后抛弃了他们;后来都还是好朋友。她以此为傲,但或许,在内心深处,这些男人都暗暗松了一口气,因为再也不用与她分担这种漫无止境的不确定性了……就如亚瑟·欧康纳利,她最富有的一个情人所说的,“谁都没法离开雷蒂娅,除非她主动离开你!”这男人,很富有,但也很诗意。说起她,他说:“雷蒂娅,她是永远的木樨草、温柔与童年。”这三个词总是刺伤在她之后进入亚瑟生活中的其他女人。

菜单上花样繁多。她单手漫不经心地翻阅着,忽然看到一种吓人的食物,竟然在同一份汤羹里,混杂了疑似芥末酱芹菜、老龙利鱼和改良版烤肉之类的东西,然后是苹果苏芙喱、切片奶酪和香草圆球冰激凌。真奇怪,火车的菜单上似乎全都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搭配。想到哪天也许还会看到去头龙利鱼或诸如此类滑稽的东西,她突然笑了起来,然后向正对面那位老太太投去询问的一瞥。她明显是当地人,一个里昂女人,面色温和,一点点拘谨,非常老实。雷蒂娅把菜单递给她,那太太立刻摇摇头,微笑着把菜单推还给她,她那万分客气的样子让雷蒂娅意识到,尽管过了这么许多年,她看上去仍然是一个典型的盎格鲁—撒克逊女人。“您先来,”那位太太说,“您先来……”“不不,我……一起看吧。”雷蒂娅怯生生地回应道(她听出自己有口音,在这种状况下,更加重了……)。“啊不。您觉得白葡萄怎么样?”“是好。”她脱口而出。太迟了。那位妇人的嘴角已经挂上了体谅的笑容,体谅她的语法错误,而她,没有勇气去改正说出口的话。她酝酿着打趣的辞令,但很快又对自己说,竟然为这么小的事情紧张,真是愚不可及,还不如好好想想三个小时后要对夏尔发表什么样的演说。语法在情话当中根本无足轻重。只不过,根据她这么长时间以来使用法语的经验,词语的位置会完全改变句子的意思。由此,对一个男人说“我很喜欢您”还是“我喜欢您很久了”,与对他说“我永远爱您”还是“我永远只爱您”,句子与句子之间,有着千回百转的迷宫,对她而言,这是最难解决的,无论从情感的角度,还是从语法的角度。

火车以疯狂的速度飞驰。她想,也许应该在煎牛排、去头龙利鱼和半球冰激凌端上来之前,先去补补妆,洗洗手,梳梳头,然后再慢慢用一个小时进餐,迎接即将到来的人生。她冲那个里昂女人微微一笑,然后,迈着她倾倒众生的步子——中肯地说,在这趟火车上,是颠三倒四的步子——朝着自动玻璃门走去。门刷地分开了,她几乎是失去控制地扑进左边的盥洗室。她连忙插上门栓。这样很好,前进、速度、安静,太好了!但实在需要有钢铁般的手臂,野蛮人的动作,和杂耍演员的视野,才得以穿过一节行驶在巴黎和里昂之间的小小车厢,一九七五年的车厢。她突然羡慕起那些宇航员,似乎四平八稳地就抵达月球了,直接出舱,完全不用考虑梳洗更衣。返回地球时,也是一眨眼就在水里了,一眨眼,就受到欢快的水手们热情洋溢的欢迎。而她,火车到站的时候,等待她的,不是热情欢快的水手,而是一个醋意浓浓、闷闷不乐的拍卖师。但他完全有理由给她那样一张脸。因为,不管怎么说,她这样匆促而唐突地跑这么一趟,就只是为了跟他分手。

然而,这个涂着夸张的土黄色、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地方还不如车厢。至少,车厢里的棱纹布和金属包边,所有现代却过时了的装潢,毕竟还是在追求美感。洗脸池是圆形的,她一手握住水龙头,一手试着打开将倾的手袋。车快到第戎了,一阵阵的刹车,让她那摇摇晃晃的手袋在左右为难中敞开着口,一头栽倒在地上。她只好俯下身,蹲在地上收拾起来——还把脑袋撞到了洗脸池和其他什么东西的边缘上——她一会儿从这儿找到她的口红,一会又从那儿捡起她的支票簿,这儿是粉底盒,那儿是钞票;当她重新站起身来,额头都泛出了油光,火车才稳稳当当地停在了第戎。她总算有那么两三分钟的时间,可以从从容容地涂她的睫毛膏,不用让自己再像马塞尔·马索表演默剧似的手舞足蹈了。

当然,这是唯一没从手袋里蹦出来的小盒子,她焦躁地摸了好一会儿才摸出来。她从左眼皮开始涂。她的左眼比右眼受宠。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所有的情人,所有的丈夫,都喜欢她的左眼胜过右眼,并且都这样告诉过她。“它显得,”他们说,“比右眼温柔许多。”而她总是乖巧地、安静地承认,她也这么认为。很有趣,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总是那些冷落她的男人,说她的乳房握在掌中有如维纳斯,也就是,说她性感难挡;总是那些令她百无聊赖的男人,称她活泼开朗;更悲哀的是,总是那些她真正爱上的男人,认为她只爱她自己。

火车重新启动,发出尖利的摩擦声。她一个踉跄,失手在脸颊由上往下划出了一道黑色的睫毛膏痕。她用英语在心里骂了句脏话,立刻又后悔了。毕竟,她将去见面并且要离开的,是一个法国情人。那么多年来漂泊在世界各地,贾洛德小姐已经习惯了用她情人们的语言来思考、感受甚至忍受。于是她当即更正过来,大声地,把同样的粗话用纯正的法语骂了一遍,然后收起她的睫毛膏,塞进手袋里,决定让那个里昂女人忍受她这个只化了一边眼妆的女人坐在面前。她随便梳了梳头,准备出去。

但她没能如愿。门一动不动。她不可置信地笑笑,使劲拉了拉门闩,再推一推门,终于相信,是有什么东西坏了。她哑然失笑。法国最时新最快速的火车,竟然在开门系统上出现瑕疵。重复试了六七遍之后,她目瞪口呆地意识到:风景仍旧在左边的小窗外连绵,她的手袋关得好好的,而准备要去吃那顿见鬼的套餐的她,被这扇门拦在了这一头,尽管那一头对她也并没有什么吸引力。

她再次摇晃门,又是推,又是拍,胸中一股怒火上涌,像火山爆发。她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正在耍脾气的幽闭恐惧症患者,但她可没有幽闭恐惧症。感谢上帝,这辈子她从没扯上这些时髦的怪癖:幽闭恐惧症、女性求偶狂、谎话癖、嗑药癖、中庸癖。至少她没这些毛病。但是此时此刻,突然地,她发现,她,雷蒂娅·贾洛德,在晴朗的九月早晨被司机送到巴黎的里昂车站,在里昂亦有个忠心耿耿的情人在苦苦等待,这样的她,竟然在火车上撞断了自己的指甲,怒气冲天地捶打着一扇跟自己过不去的硬塑料门。火车越开越快,她的身体晃动得厉害,最初的暴怒过去了,她只有听天由命,也就是,等待。她尴尬地合上马桶盖,坐在上面,并拢双膝,突然变得像个羞涩的少女,第一次坐在挤满男人的沙发上。滑稽的感觉。她看到镜中的自己,清楚地看到了自己:手袋像宝贝一样合拢在膝盖上,头发蓬乱,只有一只眼睛化了妆。让她大吃一惊的是,她发现自己的心跳得厉害,仿佛它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跳动,既不曾为了这个可怜的、正在等着她的夏尔,也不曾为了那个可怜的洛朗斯——夏尔前面的那个——感谢老天,他不再等待她了。肯定会有人过来,从外面把门打开。可倒霉的是,此时所有的人都在用午餐,而法国人是从来不在吃饭的时间离席的,天塌下来也不会;他们一刻也放不下眼前的盘中餐、杯中物,和来来去去的侍者。没有一个人敢在这样不可取代的仪式当中擅自离岗,这是他们的每日必修课。她自娱自乐地踩了两次冲水闸,然后还是决定继续傻傻地,但是挺直腰板地坐在马桶盖上,并且试图继续把她的左眼和右眼化得一致。火车无与伦比的速度,让她足足花了十分钟才把眼妆补好。这时候,她觉得渴了,而且真是饿了。她再次用一只手试着推了推门,还是徒劳无功。好吧,不应该发脾气,应该耐心等候附近的人,左边车厢或者右边车厢的乘客,或者检票员,或者服务生,或者哪个终于想要来用这个地方的人,那样她就可以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到那个里昂妇人的面前,然后在心中默默准备给夏尔的演说稿。不过,既然现在她在这里,面对着一面镜子,为什么不现在就开始练习呢?于是,她对着SNCF[4]列车上这面其貌不扬的镜子,盯住镜子里自己棕色的大眼睛和美丽的棕发,展开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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