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之心(出版书)》
作者:[英]威廉·博伊德
译者:王一凡
内容简介:
作品以主人公洛根·蒙斯图尔特(1906-1991)的私密日记为载体,完全由日记构成,通过其跨越20世纪的人生经历串联西班牙内战、二战谍报等重大历史事件,展现个体生命与时代洪流的交织。
全书采用编年日记体叙事,通过日记体裁塑造了一种超越小说的“真实感”。主人公洛根·蒙斯图尔特生于乌拉圭,成长于伦敦,其家族资产在经济危机中损失,辗转于伦敦、巴黎、纽约、非洲等地。洛根与弗吉尼亚·伍尔夫、伊夫林·沃、海明威、毕加索、乔伊斯、伊恩·弗莱明等文化名人产生交集,并亲身参与先锋艺术运动及国际政治活动。作品聚焦平凡人在理想追求中的困惑与挣扎,记录下爱与怜悯、激情与背叛、谎言与梦想、失去与惦念等主题,探讨爱欲、背叛、失落等永恒命题,通过多重时空交错的叙事结构,呈现个体在历史浪潮中的渺小与真实存在状态。
目录
日记序言
学校日记
牛津日记
第一本伦敦日记
第二次世界大战日记
战后日记
纽约日记
非洲日记
第二本伦敦日记
法国日记
后记
洛根·蒙斯图尔特作品列表
献给苏珊
永远不要说你懂得人心的最后一个字。
——亨利·詹姆斯
日记序言
“我,洛根,”我这样写道,“我,洛根·蒙斯图尔特,住弗洛雷斯别墅,巴西大道,蒙得维的亚,乌拉圭,南美洲,地球,太阳系,宇宙。”[1]这是我写下的第一段文字——更准确地说,是我写作的最早记录和写作生涯的开端——我把这段文字写在一本一九一二年用的靛蓝色袖珍日记簿的扉页上(日记簿至今尚在,其他纸页却是空白的)。那年我六岁。现在[2]回想起来,我也觉得奇怪,我最早写下的文字竟然并非母语。丧失熟练使用西班牙语的能力大概是我快乐童年的最大遗憾,否则它应堪称完美。今天我勉强可用西班牙语来交流,但我的西班牙语错漏百出、语法幼稚,与我在生命最初九年凭直觉脱口说出的流利语言已无法相提并论。人早期的语言能力是如此不牢靠,而大脑又是那么不假思索地轻易放弃了它,这可真怪。我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语儿童,换句话说,我以前说的西班牙语跟乌拉圭人说的没什么两样。
乌拉圭啊,我的故乡,它在我的脑海中只留下了非常短暂的印象,如同我曾经无意识会说的日常西班牙语一样。我还记得这样一幅画面:一条宽阔的棕色大河,遥远河岸的树丛茂密得像西兰花,河上有条窄窄的小船,船尾坐着一个人。小船顺流而下时,船舷外的小马达在浑浊的河面卷起奶油般的轻柔水波,所经之处荡起的涟漪使得水边的芦苇也随之摇晃点头;船开过以后,一切又慢慢静止。我是船上的人,还是岸边的看客?这是我小时候钓过鱼的尼格罗河的一段,还是我的灵魂在时光中旅行时的想象,如船行流水的航迹那般转瞬即逝?但我不能说,这是我可以确定时间的最早记忆,因为那最早的记忆,得追溯到一九一四年六月盛夏的一天,那天我看见了我的导师罗德里克·普尔的私密部位。我俩去埃斯特角野餐,他赤身裸体从大西洋的海浪中走出来,我则用好奇的目光偷偷观察着他割过包皮的短粗阴茎。当时我八岁,罗德里克·普尔从英格兰来到蒙得维的亚,帮我做进入圣阿尔弗雷德英语预科学校的准备。能裸泳的时候,就裸泳,洛根,这是他那天给我的建议,从那以后,我便一直努力践行。总之,罗德里克割过包皮,而我没有——这也许能解释我为什么会那么认真地观察,我猜,可它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一天会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在那一时刻之前,我遥远的童年过往全是模糊纷乱的影像,没有确定的时间和空间。我也希望我能记得一些更有趣的事,更有诗意的事,更能与我后来的生活主旨相关的事,可我就是不记得——而我只能保持诚实,尤其是在这本日记里。
我十五岁开始写日记,虽然断断续续,但持续了一辈子,日记最初内容的缺失算不上什么重大损失。毋庸置疑,和几乎所有私人日记开头的声明一样,我的日记一开始应该也表达了要彻底地、毫不动摇地说真话的决心。我大概发了誓,要保持绝对的坦诚,绝不能因为这种坦诚所揭露的真相而感到羞愧。我们为什么要这样鞭策自己,我们这些写日记的人?我们是害怕内心总有堕落的风险,总有粉饰遮掩的冲动吗?我们生活中真的有些东西——有些所做、所感、所想——是我们不敢承认的吗?即便是对我们自己,即便是在绝对隐秘的私人日记中?不管怎么说,我肯定,我是发了誓要说真话的,全部的真话,诸如此类的,我认为这里的文字足以佐证我的态度。我有时表现很好,有时不那么好,但我抵制了一切美化自我的企图。我不会为了掩饰判断的失误而删减什么(“日本永远不敢无端攻击美国的”);不会为了显示自己没有的智慧而添油加醋(“我不喜欢希特勒先生的小胡子”);更不会狡猾地插入一些内容,以示我的先见之明(“要是有办法安全控制原子的能量就好了”);因为那都不是写日记的目的。我们写日记,是为了记录不同自我的集合——它构成了我们每一个不同的人。我们可以把自身随时间的发展想象成展示人类进化史的图例。你们都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最开始,是毛发蓬乱、指关节粗大、在地上觅食的类人猿,接着慢慢进化到直立行走、毛发减少的原始人,最后才是毛发褪净、赤身裸体、骄傲地抓着石斧石矛的高加索人种。所有介于其中的发展次序都呈现为一种无可避免的进程,由此指向这一肌肉发达的理想形态。可是,我们人类的生活并不是这样的,一部真实的日记会向我们呈现更骚乱、更无序的现实。发展的不同阶段是存在的,但它们混乱、对立、随机重复。不同自我在这些纸页上争夺焦点;眉毛连在一起的尼安德特人用肩膀挤开挥着斧头的智人;神经衰弱的知识分子用脚绊倒满身文饰的土著人。一切毫无章法;永远不会有符合逻辑和认知的发展过程。真实的私密日记深谙这个道理,不会试图设定任何秩序或层级,不会试图评判或分析:我即所有这些不同的人;所有这些不同的人即我。
每个人的人生既平凡也不凡,是这两种类别各自的比例让人生显得有趣或无趣。我于一九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在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海湾边一座被海水环绕的城市,而乌拉圭则是一个被夹在强壮阿根廷和酷热巴西之间的小国。有时,它被戏称为“南美洲瑞士”。而即便共和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三面环水——被大西洋、普雷特河辽阔的入海口以及宽广的乌拉圭河环绕——但将它与瑞士那个内陆国家做类比是恰当的,因为乌拉圭人对航海有着强烈的抵触,这个事实总让我觉得暖心,因为我的内心是介于热衷航海的英国人和热爱陆地的乌拉圭人之间的。我的天性忠实于遗传基因,是绝对分裂的:我爱大海,可我只爱在海滩上看着它;我的双脚必须始终站在岸上。
我父亲名叫弗朗西斯·蒙斯图尔特(生于一八七一年)。我母亲名叫梅塞迪斯·德·索利斯。她声称自己的祖先是十六世纪早期第一个踏上乌拉圭土地的欧洲人——胡安·迪亚兹·德·索利斯。不幸的是,他和他探险队的大部分成员很快就被查鲁亚印第安人杀死了。没关系:这样一来我母亲荒唐的吹嘘也就无从证实了。
我父母的相识源于我母亲凭借一口流利的英语当上了我父亲的秘书。当时我父亲是富利和卡多金鲜肉公司乌拉圭加工厂的总经理。他们最著名的产品是富利精选牛肉罐头(“富利精选”:我们英国人,都在人生某个时期吃过富利牛肉罐头),但他们的主要业务其实是将冷冻的牛畜体从乌拉圭的巨型冻肉工厂出口到欧洲——工厂既是屠宰场,也是大型冷冻仓库,位于蒙得维的亚以西几千米的海边。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富利并不是乌拉圭最大的冻肉厂(最大的是位于弗莱本托斯的莱姆科冻肉厂),但它盈利颇丰——这多亏弗朗西斯·蒙斯图尔特的勤勉和坚韧。一九〇四年,三十三岁的父亲在蒙得维的亚漂亮的大教堂迎娶了母亲(母亲比他小十岁)。两年后,我出生了,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他们以我爷爷和外公的名字为我取名洛根·贡扎果(但爷爷和外公都没能活到看我一眼的时候)。
我搅动脑中回忆的汤羹,希望有关乌拉圭的部分能浮上来。我看到那家冻肉厂——巨大的白色工厂,有石砖码头和高耸的大烟囱。我听见成千头牛哞哞的叫声,它们在等着被宰杀、洗净、冷冻。我不喜欢冻肉厂和它冷冰冰的大规模宰杀氛围[3],那让我害怕;我更喜欢我们的家和它枝繁叶茂的花园,我家的大别墅位于蒙得维的亚新城区时尚奢华的巴西大道上。我记得花园里有棵柠檬树,石砖阳台上还有点点柠檬黄色灯光。砖墙里有座铅质喷泉,水从裸身小天使的嘴里喷出来。那个小天使,我至今还记得,就跟雅各布·普赛的女儿一个样儿,雅各布是富利大牧场的经理,牧场有十八万亩,位于东方班达的平原地区,开满了紫色的鲜花,是放牧牛群的地方。那女孩叫什么来着?我们就叫她艾丝梅拉达吧。小小的艾丝梅拉达·普赛,你可以做我的初恋。
我们在家说英语。六岁起,我就去了三十三人城海滩的教会学校念书,学校管理者是只会一种语言的修女们。我能看懂英语,但在一九一三年罗德里克·普尔(他刚从牛津大学拿到古典人文学科的学士学位)来之前,我几乎不会写英语。普尔来全面接管了我敷衍潦草的学业,让我做好进入英格兰华威郡圣阿尔弗雷德学校的准备。英格兰是什么样,我没有概念,我的整个世界只有蒙得维的亚和乌拉圭。林肯羊、什罗普郡羊、汉普郡羊、罗姆尼沼泽羊,还有南丘羊——父亲冻肉厂里被定期屠宰的这些羊的品种便是祖国对我的含义。我还记得一件事。罗德里克给我上完课后,我们总会去波西托斯海边做海水浴(在那里,罗德里克只得一直穿着泳衣),我们会坐十五路或二十二路电车去那个度假胜地。我们款待自己的方式是点杯冰沙,让他们送来大饭店的花园——花园里繁花盛开:紫罗兰、丁香花、橘子花、桃金娘,还有含羞草——到了薄暮时分,我们又坐上车哐当哐当地回家,回家后总会发现母亲正在厨房朝厨师叱呵,父亲则照例在露台抽雪茄。
蒙斯图尔特家族的老家在伯明翰,我父亲生在那里,长在那里,那里也是富利和卡多金鲜肉公司总部的创立地点。一九一四年,富利公司决定集中精力经营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罗德西亚的肉类加工厂,于是将乌拉圭的生意卖给阿根廷公司桑西尼纳冻肉公司。父亲被擢升为总经理,并被召唤回伯明翰总部。我们和两千头冷冻的安格斯牛一起,坐上“泽诺比亚”号,朝着利物浦启航。我们登陆后一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当我回望山顶有城堡的圆锥形小山和山下美丽的城市,离开河水浑黄的普雷特河时,我落泪了吗?大概没有:我跟罗德里克·普尔住同一个船舱,他那时正教我玩金拉米纸牌呢。
伯明翰城成了我的新家。我用科隆的桉树林、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和普雷特河无边无际的浑黄河水,换来埃德巴斯顿一座漂亮的维多利亚风格的红砖别墅。来到欧洲,母亲很高兴,她沉醉在总经理夫人的新角色中。我被送往圣阿尔弗雷德学校寄宿(在那里,我很快获得“拉丁佬”的外号,因为我的皮肤和眼睛都是深棕色的),十三岁时,我升入艾比赫斯特学院(一般被称作艾比学院),完成了高中学业。这是一所颇负盛名的男生寄宿学校,只是算不上一流。一九二三年,我十七岁,我最早的日记,我一生的故事,由此开始。
注释:
[1]仿宋字体标出的部分,原文为西班牙语。——译注
[2]该序言可能写于1987年。(原注。若无特别说明,本书脚注均为原日记注。)
[3]富利冻肉厂每年要屠宰万头牛和不计其数的羊。
学校日记
1923年
1923年12月10日
我们——五个罗马天主教徒——正沿着车道从公共汽车站走回学校,我们刚做完弥撒。突然,巴罗史密斯和他的四五个野蛮人伙伴开始冲我们大喊“教皇狗”和“芬尼亚叛徒”[1]。两个三年级小孩哭了起来,我勇敢地反击巴罗史密斯,我说:“那你告诉我们,你信什么教,巴罗小鬼。”“当然是圣公会,蠢货。”他说。“算你走大运了,”我说,“至少还有一个教会愿意接受你这么恶心的人。”大家哄然大笑,包括巴罗史密斯长得像类人猿的同伴。我将我这一小群人团结在了一起,重新收回学校周边的地盘,从此再没遇到麻烦。
斯卡比尔斯和利平[2]声称,我做了一桩堪称伟大的壮举,那次遭遇和反击有趣到足以载入我们的《留言簿》(Livre d 'Or)。我辩称,是否“堪称伟大”仍有待商榷,因为当时巴罗史密斯和他的狗腿子是很有可能对我造成人身伤害的,但斯卡比尔斯和利平坚持己见。他就是头猪!小蒙塔古当时也哭了,他可以做证。斯卡比尔斯和利平兴高采烈地交给我奖励(为了“堪称伟大”,他们各贡献出两支香烟)。
第二次预考后我们喝茶时,我想到一个圣马丁节学期[3]的计划。我说,坐等各种好事发生是行不通的,我们得主动行动。我提议,我们每个人都接受一个挑战:另外两人轮流为第三人设计任务,并将完成的过程(最好有见证人)记录在《留言簿》里。只有这样,我坚称,我们才能熬过艰苦卓绝的下学期;在那之后,我们就将进入最后冲刺:夏季学期一般比较轻松,应该没问题。接着是拿毕业证书和参加奖学金考试,然后我们就自由了。当然,希望牛津会等着我们(至少是等着我和斯卡比尔斯;利平说他不打算在大学浪费三年时间,毕竟人生苦短)。斯卡比尔斯建议我们筹集资金,秘密印刷出版一本豪华限量版的《留言簿》,将艾比学院的种种罪行永久保存下来。“或是作为给我们的下一代的警醒。”利平补充道。我们一致通过该提议,每人给新的“出版基金”存入一便士,利平已经开始考虑该用多重多密的纸张,以及皮革封面的压花等问题了[4]。
那天晚上在寝室,我在对露西的美好想象中手淫。本学期第一百二十七次。
(1923年)12月12日
霍顿—道斯老师把我写的关于德莱顿的论文当作优秀范例,在高六年级的英语学生面前大加赞扬,这让我十分尴尬又有点得意。“我相信,如果你们有人想找找灵感,蒙斯图尔特会同意少收点费,给你们私下看看的。”他这样说。(此言不善,我想:霍顿的个性是有点恶毒。可也许他只是察觉到了我过度膨胀的傲慢?)
一天结束时,他性格中温和的一面会显露出来。然而,当他在回廊里走到我身边,我们一起朝教堂走去时,他在门口问我:“我们让你转变信仰了吗?”我说我不明白。“这些圣公会的教条还没有摧毁你的信仰吗?”这是个奇怪的问题,我含糊地嘀咕着,说我还没认真思考过。“这不像你啊,蒙斯图尔特。”说完,他信步走开了。晚饭时,我问利平,他认为霍顿这是想干什么。“他想让你成为和他一样的狂热无神论者。”利平说。我们以我看来有趣且不做作的方式,继续讨论信仰。我感觉,利平的头脑很灵,只是他需要克服令人惊异的自满。我问他,你既然是犹太人,为什么不像我们天主教徒去做弥撒一样去犹太教堂呢。我也许是犹太人,他说,可我是第三代圣公会犹太人。这些话对我来说晦涩难懂,现在,我明白我为什么很少思考宗教问题了。那种不加批判的信仰是极其无聊的。所有伟大的艺术家都是怀疑论者。也许我应该把这个观点写进下一篇要交给霍顿的论文里。他会满意的。我们陆续走出食堂时,利平承认,他对小蒙塔古竟然生出一些激情。我说小蒙塔古就是个发育中的堕落禽兽——禽兽中的禽兽。利平放声大笑。这正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1923年)12月18日
我在开往伯明翰的火车上写下这篇日记,一种阴郁又持续消沉的情绪在心中涌动。我恼怒地看到斯卡比尔斯、利平和学校似乎百分之九十的同学都登上了开往伦敦和南方地区的火车。本地人散了之后,我们还有大约二十人仍站在站上,等待不同的火车送我们去各自声名狼藉的遥远外乡小镇(这诺维奇车站,我突然想到,不正是无聊乡村生活的典型代表吗)。最后,我的火车终于来了,我在车尾成功找到一个没人的隔间。旅行路上,我收获了几个同伴,不过,我一直坐着,边埋头写笔记,边偷偷观察,随着我和“家”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我的心也越来越沉重。高大魁梧的水手和他浓妆艳抹的情人,拎着硬纸板手提箱出差的商人,吃糖果的胖女人,每给她眼睛明亮、安静沉默的小孩喂一粒糖,自己就要吃两粒。好一场受刑。
*
稍后。我不在家时,母亲的室内装修进展依然迅速。她给我的房间贴了墙纸——未经我允许——焦糖般的深棕色,带有模糊的银灰色盾形图案或纹章。难看透顶。餐厅被改造成她的“缝纫间”,所以我们现在只能在花房里吃饭,正值隆冬,寒冷彻骨。我父亲似乎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种种改变。母亲的头发和乌鸦翅膀一样黑,我担心她的举止开始变得荒唐。还有,我们有了辆新车,阿姆斯特朗—西德利,它崭新耀眼,从未开过,停在花园里,用防水帆布盖着。父亲更喜欢坐电车上班。
在埃德巴斯顿走了走,百无聊赖,我在那些大房子和大别墅中,徒劳地寻找个体精神的痕迹。圣诞树绝对是人类发明中最悲哀、最庸俗的东西。不用说,我们的花房里当然也有棵巨大的圣诞树,树尖被玻璃房顶压弯了。我临时起意,去了趟电影院,看了三十分钟的《狂热新娘》。离开时心里充满对罗斯玛丽·蔡斯的强烈欲望。感谢上帝,露西后天就要来了。这个假期我一定要吻到她,不然就去当和尚。
1923年12月24日
平安夜。露西说她想去爱丁堡大学学考古。我问,有女考古学家吗?她说,啊,至少将来会有一个。她真美——反正在我眼里是很美的——她又高又结实,我喜欢她的口音。[5]尽管我想念她的长发,但母亲说,恰恰相反,她觉得露西的齐耳短发“可爱得很”。
给斯卡比尔斯和利平写信,对可能发起的挑战提出建议。我还宣布,下学期我们应该彼此以教名相称,并着重强调,要公开这样做。我签下“洛根”的名字时,带着革命者小小的激动喜悦:谁知道这些象征独立精神的壮举会把我们带向何方呢?我确信他们一定都会同意的。母亲刚把头伸进门来(没有敲门)提醒我,父亲的同事马上就要来参加平安夜例行的鸡尾酒会了:那些紧张又局促的经理和副经理们只有一个话题,就是牛肉的装罐及保存。看来,漫长痛苦的圣诞弥撒就要开始了。再次感谢上帝有露西的存在。妩媚动人、讨人喜爱又难以取悦的露西。
1924年
1924年1月1日
凌晨两点半,我喝醉了。彻彻底底烂醉如泥。必须在美好的记忆褪色和模糊之前,把它记下来。
我们去高尔夫俱乐部参加除夕夜舞会。母亲、父亲、露西和我。糟糕的晚餐(有羊羔肉)之后是舞会,乐队倒是出人意料地好。我不知道我喝了多少红酒和果汁的混合饮料。露西和我跳了一种快步舞(利平给我上的那些又尴尬又昂贵的舞蹈课有了成效:我跳得很不错)。我都忘了她穿上高跟鞋有多高了——我们的视线是平齐的。我们离开时,乐队奏起探戈,母亲领着父亲在众人的掌声中走向舞池。
在可以俯瞰第一发球台和第十八号果岭的露台上,我俩各抽了一支烟,简要评论了乏味的场地、乐队令人满意的专业表演,以及晚上不合时令的温暖天气。接着,露西把她的烟扔到暗处,转过身面朝我。我还记得,我们的对话是这样的——
露西:我猜你现在应该想吻我。
我:啊……是的。可以吗?
露西:我可以吻你,但我不会嫁给你。
我:露西,我还没满十八岁呢。
露西:没关系。我知道你现在在想这件事。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永远不会嫁人的。永远。不会嫁给你,也不会嫁给任何人。
我什么都没说,我在想,她是怎么知道我最秘密的幻想、最隐私的梦境的呢。于是,我吻了她,露西·桑塞姆,我的初吻女孩。她的双唇很柔软,我的双唇很柔软,那感觉……是一种肉感的柔软,跟我在自己小臂内侧或胳膊肘上练习过的吻差不多。我很高兴——我们两个人都参与了这个过程,都给了对方某种东西(恐怕这句话写得不好,会让人误解),这种异己的意识很美妙。
突然,她把舌头伸到我嘴里,我觉得快要爆炸了。我们的舌头碰在一起,我的舌头触到她的牙齿。突然我明白大家讨论和女孩接吻的时候那些激动劲儿了。
我们在几乎没人打扰的情况下,吻了大约五分钟后,露西说,我们该停下了。接着我们走回去,露西先进去,我等了一会儿,紧张狂喜又颤抖着抽了几口烟才进去。高尔夫俱乐部里的人都聚在乐队演奏台周围,离半夜十二点只差三四分钟了。我有点恍惚,到处都没看到露西。母亲招手让我过去(实话实说,母亲那天好看极了,我现在回想起来,那条红裙子很称她柔软光亮的新头发)。我走到她旁边,她牵起我的手,把我拉近,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亲爱的,你是向表妹求爱了吗?”她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女人们是怎么看出来的?
现在,我上床了,享受着一九二四年的第一次愉悦——我梦到了甜美的露西。
(1924年)1月3日
奇怪,烦人,露西不让我再吻她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太过了,太快了。”难以理解。利平和斯卡比尔斯给我回信,春季学期我们各自的挑战开始成形。斯卡比尔斯写信说,他和利平给我想到了一个“特别伤脑筋的”挑战,我得“为有趣而艰苦的新学期做好准备”。
今天下午,我和父亲打高尔夫,我并不想打,但他一反常态地坚持说我们应该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天气很冷,狂风大作,第二球场其实只有我们两个人。草地上有苔藓,草很长。“果岭在冬季特有的紧缩状况。”父亲说。我错失了一记四十厘米的推杆,我们只好放上所有的球道球。我胡乱挥杆,发挥得极不稳定,父亲却一如既往地谨慎精准,“只求打出标准杆”,他轻松赢下比赛,八洞领先,六洞待打。我们边打着最后六洞,边聊着无关紧要的话题——天气啦,有没有可能再回一次乌拉圭啦,我打算申请牛津哪些学院啦,等等。我们悠闲地沿第十八球道朝俱乐部会所(我看到了露西和我接吻的小露台)走去时,他突然停住脚步,碰了碰我的胳膊。
“洛根,”他说,“有件事你必须知道。”
我没有说话,不知为何,我立刻想到了破产。我仿佛看见牛津渐渐消失,如同烈日下融化的冰雕。然而,父亲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摸着自己的胡须,表情严肃,我意识到他是在等我象征性的反问回应。
于是,我接话道:“是什么事,父亲?”
“我身体不太好,”他说,“好像……我好像活不久了。”
我真没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什么?我含糊地嘀咕着否定的话:肯定不会的;怎么可能;一定还有别的办法。可让我更震惊的是,我竟然并没有震惊:就好像他说的只不过是该找人来打理花园了。现在想起来,我仍不敢相信:对未来事实赤裸裸的宣告在当下的影响力却很微弱;它潜在的真相让人难以理解。就像是有人同样严肃地对我说,在三十岁之前,你的头发会掉光,或是,你永远不可能一年挣到超过一千英镑。无论这些预言有多么令人恐慌,当你站在那儿听到它们时,它们对你不会有真正的影响,它们永远都会是难以言喻的假设。这就是父亲在宣布他即将死去后我当时的感受,也是我现在的感受:它没有意义。它对我没有任何意义,除了他相当详细地说起遗嘱的事,说起他的小小财富,以及母亲和我将继续优渥的生活,衣食无忧。此外,他还说,我现在应当成为母亲的支柱和安慰了。我低下头,点着头,但更多是出于顺从而非真心。说完,他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干燥又光滑,手劲出人意料地大。我们一言不发地走回会所。
今天晚饭前,我在晾衣柜外面的楼梯平台上吻了露西。她没有反抗。我们舌吻了,这一次我还双臂搂着,把她抱在胸前。她是个高大结实的女孩。当我想摸她的胸脯时,她轻而易举把我推开了,可我看到她涨红了脸,她很兴奋,胸口剧烈起伏,喘着粗气。我告诉她,我爱她,她笑了。我们是亲表兄妹,她说,这是犯法的,我们这是乱伦。她明天就要回北方了——没有她我怎么活得了?
今天晚餐时,我看着桌子对面的父亲,他从自己盘子里切下大块大块的羊肉,送进嘴里,用力嚼着——至少他的胃口似乎没毛病。也许那个诊断过于悲观了?他是个严肃谨慎的人,我的父亲,以他的个性,完全有可能过分解读医生委婉的专业判断。我的母亲,我发现,却似乎浑然不觉,她正跟露西聊得起劲,展示自己新涂的珠光指甲油。也许她并不知道?可如果父亲想瞒着她,为什么不跟我说让我保密呢?
晚餐过后,露西和我玩起数字游戏,母亲和父亲听着留声机播放的音乐,父亲抽着他每日例行的雪茄。母亲离开房间时,我跟上她,问她父亲是否一切安好。
“他当然很好。比十头牛还结实。为什么这么问,洛根,亲爱的?”
“我觉得他今天打高尔夫时看起来有点累。”
“听我说,他又不是年轻人了。你赢了他吗?”
“没有,其实是他轻松赢了我。”
“哪天他要是打高尔夫输给你了,亲爱的,我才会开始担心呢。”
就是这样,现在,我坐在我奇丑无比的棕银色间杂的卧室里,因用来判定健康状况的著名的“高尔夫测试”而获得宽慰。走廊另一头,露西躺在她的床上——她在想我吗,我想,就像我在想她一样?我觉得我是真的爱她,不仅是因为她的美丽,更因为她的坦率和坚强的性格,她比我坚强多了。也许这正是我被她深深吸引的原因:我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的弱点和缺陷,我感觉我需要露西的坚强来弥补——来帮助我茁壮成长,帮助我实现我知道自己能够实现的一切。
(1924年1月下旬)
恶心的学校,恶心的天气。我分别咨询了斯卡比尔斯和利平——不好意思,应该是彼得和本——我们会在第二次预考结束后去喝酒时,向彼此宣布挑战的内容。
霍顿—道斯今天下午历史课后把我叫去,问我打算申请牛津的哪些学院。我告诉他,应该就在贝利奥尔学院和基督教会学院之间做选择,他朝我露出嘲讽的笑容,建议我两所都不要去。可斯卡比尔斯正在申请贝利奥尔的奖学金呢,我提醒他。当然,你是他最好最好的朋友,霍顿说。接着他补充道,但从战略上说,这不是申请牛津奖学金的正当理由。他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接着用笔朝我的方向戳了好几次,仿佛要做出一个石破天惊的重大决定。
“我看你应该去特尔街的那些学院,”他说,“不要去宽街,也不要去高街。”
“这些地方都是在哪儿啊,老师?”我问。
“它们都是牛津的街道,蒙斯图尔特。是的,我认为你很适合在特尔街那些漂亮的小学院里安顿下来——比如埃克塞特,或林肯学院。不然,即便耶稣学院也好。我有个老熟人在耶稣学院,能帮得上忙——是,那些学院才是理想的选择。贝利奥尔和基督教会学院不适合你,蒙斯图尔特,不,不,不,不适合。你相信我。”
他用这种居高临下的烦人语气继续说了一会儿,他说他会和“蜥蜴”[6]谈一谈,还说林肯、埃克塞特和耶稣学院都有非常“容易申请”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他认为我完全可以申请到。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除了最著名的那些学院,我搞不清牛津还有什么学院,我也只在十二岁时去过牛津一次。不管怎么样,霍顿对我如此关注,我现在不确定我到底是该为此高兴还是烦恼——他竟然会关心别人的前程,这太不寻常了。我是不是,成了他最爱的学生?
稍后。挑战来了。他俩简直就是流氓恶棍,斯卡比尔斯和利平——他们对我做了那样的事,配不上我们之间以教名相称的亲密关系。请注意,我们给对方想出来的点子让我们自己都大吃一惊。这个学期肯定会非常有趣,少不了笑料。还有一件事也很明确:我们对彼此都太了解了。总之,那些挑战如下——我得把我的留到最后说。首先是本·利平的。斯卡比尔斯想了个主意,我立刻表示热烈赞同。利平——这个犹太人——必须成为罗马天主教徒,而且更妙的是,他还得让别人都认为他是牧师的合适人选。我们告诉他这个主意时,他简直是,说得委婉点,震惊得无以复加。“禽兽,”他说了好几遍,“绝对是禽兽。”
至于给斯卡比尔斯的挑战,是我想出来的,不是利平,但利平很快也看出其中的奥妙。我们学校旁边有个家庭农场,我们经常路过,偶尔也会进去(是我们课外活动尤其是生物课活动的一部分)。农场主叫克拉夫,他有个女儿(还有两个魁梧的儿子)。我们有几次看到这女孩在农场周围走动——拎着水桶、赶着牛群——我们想她应该是克拉夫家的孩子。她的模样大概十九或二十岁,是个壮实的小个子姑娘,满头浓密的棕色卷发,她徒劳地试着把它们藏在头巾里。我们给瘦高、害羞、内敛的彼得·斯卡比尔斯的任务就是勾引她,终极考验则是一个吻,且要有人见证。我们跟彼得说的时候,他哈哈大笑——但实话说,他的笑声听起来像头正在遭受折磨的驴子发出的恐惧嘶鸣——他拒绝接受挑战,理由是这是个变态的玩笑,不可能完成,又危险,甚至可能犯法。但我们毫不心软,他只得不情愿地接受了。
接着,他们告诉我我的挑战,我感觉我内心深处也冒出了同样的呐喊:“不行!”“这不可能!”“不公平!”我的任务是在学期结束前为学校赢得橄榄球比赛。我不仅要成为第一队的成员,还得在其中大放异彩。
关键在于,我觉得最难的地方是,我们这帮人最讨厌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了——这也正是将我们联合并聚拢在一起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斯卡比尔斯来说,体育是个大难题,因为他完全、彻底地不适合运动——他四肢不协调,身体又虚弱——他连把球踢向谷仓都做不到,更别提踢进谷仓门了。我和利平则小心装病,在这所热衷体育的学校里,躲避着最可怕的噩梦:利平是偏头痛,我是背痛。这样一来,在橄榄球方面,我最多就是每周代表本宿舍队伍在校内联赛上踢一场球。我的位置是右翼:要是运气够好,整场比赛下来,我都不会碰到球或弄脏膝盖。
我现在坐在这儿,想象着彼得和本也正思考着各自的任务,心中突然冒出强烈的小小悸动。这实际上正是这些挑战的目的呀:我们必须把学校生活这最珍贵的倒数第二个学期变得更刺激、更有意义。谁知道我们将会为《留言簿》提供多少美妙的素材?
(1924年1月23日)星期三
今天晚上,“蜥蜴”把我叫到他的书房。他用大玻璃壶喝雪利酒,花了差不多十分钟想要点燃他最大的一支烟斗——他应该是在烟斗里塞了有两个拳头那么大的一团烟草。等到烟斗点燃后(空气被烟雾染成蓝色,他用某种小刀样的器具压紧烟草时,火星四溅,烟丝冒出浓浓气味),他说霍顿跟他说了牛津的事,他——“蜥蜴”——认为我应该努力争取耶稣学院历史系的格里福德·莱斯·鲍温奖学金,为此,他又问我有没有威尔士血统。我说据我所知没有,可我父亲那边有苏格兰亲戚。“啊,很好,”他说,“你们凯尔特人好像很团结。你应该没问题的。”他真是个讨厌又固执的老东西。
(1924年)1月25日
初步行动。下午休息时间,我们三个去了家庭农场。学校鼓励男生去农场“帮把手”,当然,是在克拉夫(他是个严肃阴沉的人,嘴里有一半牙齿是棕黄色的)认为有需要的时候。他在院子里迎接我们,并直率地说,一月份没什么需要帮忙的事,不过,我们既然问起了,倒是可以帮他打扫耕马的马厩,因为他的苔丝去诺维奇看牙医了。
苔丝!我们拿起铲子和叉子时,都快忍不住笑出来了,我们被带到马厩,这里有六匹巨大的夏尔马,正跺着脚,嚼着东西,甩着尾巴。克拉夫刚走,本和我便溜了,留下相思中的彼得等待美丽又神秘的苔丝回来。
(1924年)1月28日
今天上午希腊语课上完后,我去找了第一队的扬格,我尽可能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问他校队最近的表现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弱点。我这个臭名昭著的布尔什维克分子竟然会问出这种问题,这不免让他有点惊讶,但他的回答倒很直率。“我们的队伍就是问题,”他阴沉地说,“我们争球的阵容今非昔比了,尤其是前排的。去年的人都走了,你知道吧?”我同情地点点头。那后排的呢?我问。“唉,人选太多,”他说,“都挺有天分的。”
依我看,我这个挑战几乎是不可能完成了。要为学校赢得比赛,我必须在第一队中获得一席之地;而从逻辑上说,这又意味着,我首先要在第二队中获得一席之地,一切顺利的话,我才有机会被选中。然而,目前我还只是苏塔宿舍队伍中心不甘情不愿的右边锋,这支队伍在宿舍联盟排行榜上只排到倒数第三。很明显,我想成功只能耍点计谋。
利平显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在痛苦的军训开始前,我们分享一支香烟以平复心情,他开始抱怨起他的挑战,说我一定得帮他的忙。我同意了,但作为回报,我说我也需要他帮忙,于是,我们握手达成协议。我们都认为斯卡比尔斯的任务是最简单的。他在家庭农场已经树立起积极打扫卫生的形象(“多亏了我们。”利平精明地说),虽然他还没见到迷人的苔丝(她从牙医那里回来之前,他就不得不离开了),但他们一定会碰面的;碰面之后,一切就看他的了。
1924年1月29日
下午茶之前,我有两节课的空闲时间,我问“蜥蜴”我能不能坐公共汽车去格莱普顿[7]见见多伊格神父,咨询一个“宗教问题”。“蜥蜴”立马同意了,真是个恶心的老头。我在学校大门的公共汽车站等车——今天天气恶劣,寒冷刺骨,从海上来的冷风斜雨中夹着小雪——就在这时,霍顿开着车停下来,问我要去哪儿,说他可以送我一程。结果,他竟然就住在格莱普顿,他把我送到教堂门口,指着他在主街上的房子给我看,邀请我办完“教堂的事”后去他家喝茶。
我告诉多伊格神父,我有个“犹太教”的朋友想转信天主教时,他喜出望外的样子简直有些恶心。我说,这件事一定要绝对保密,要是这个男生的父母发现了……就会怎样怎样。多伊格简直喜不自禁,他让我叫这个男生给他打电话,他会安排私下指导,绝对没有问题,他倍感荣幸,深知责任,如此等等。多伊格真是个相当不修边幅的家伙——好像总是没剃过胡子的模样,拿烟的那只手的指甲被尼古丁染成了难看的黄色。
对比之下,霍顿则是整洁干净的典范。他家是一幢狭小整洁的小屋,窗外是一座细长整齐的花园。前厅里是一排排书架,所有的书脊排列整齐,如同列队行进的士兵,完全平齐,分毫不差。书桌上的所有东西也都整整齐齐的:吸墨垫、裁纸刀和笔架。壁炉里燃着熊熊火焰,霍顿换上羊毛开衫,没有系领带。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没系领带。
他请我喝茶,吃水果松饼和热黄油吐司,有三种果酱可选。我欣赏起他的画——主要是水彩画和干点蚀刻画——我看着他的一些珍本书籍,说起我的最近一篇论文(关于《李尔王》的),我对它相当满意,但他却很迂腐地给它打了个“AB加问号”的分数。接着,我注意到壁炉架上有个黄铜炮弹壳,上面刻着精致复杂的图案。我问他在哪儿买的,他说是朋友送的,那位朋友是他在翁弗勒尔附近一家基地医院认识的受伤的法国士兵。他继续说着,我从上下文得知,当时他也正因某种创伤在那里接受康复治疗。
“哦,原来你参战了啊,老师。”我说——我轻松起来,我承认。
“是的。我参战了。”
“在哪里?哪个军团?”
“我不想多说,希望你不要介意,蒙斯图尔特。”
所以,就是这样了——他的语气很突兀——茶点时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因此大大削弱。这时气氛变得正式,有点冷冰冰的,我说,我得去赶四点半的公共汽车回艾比赫斯特,他送我到门口。从小小的屋前花园里,我可以看到圣詹姆斯教堂的尖塔。
“今天去教堂很奇怪。”他说。
“我有点私事要见多伊格神父。”
他狠狠瞪着我,我不知道这次我又说错了什么。
“你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蒙斯图尔特。”
“谢谢你,老师。”
“你相信你的上帝吗?”
“我觉得是的,老师。”
“我从来不理解,一个真正聪明的人怎么会相信上帝。或是神灵。都是胡说,明白吧——完全是胡说。你哪天一定要来跟我说个明白。啊,你的公共汽车来了。”
奇怪的人,在回去的路上我想。他并不是性冷淡,因为他算得上英俊帅气,霍顿,也很自信。非常自信。太过强硬了,真的——也许原因就在于此。因为在我看来,做人要能妥协。霍顿—道斯先生有时候似乎太过冷酷无情了。
我一回来就收到好消息。露西写来了信,利平又告诉我,他跟我们校队队长比彻姆谈过了——我可以在下一场比赛中争球。做钩球队员。好戏开始了。
(1924年)2月2日
斯卡比尔斯终于见到捉摸不定又妙不可言的苔丝。他们一起为一匹即将参展的夏尔大马做准备——给它擦洗、给马蹄刷清漆、给鬃毛和马尾编上缎带什么的,一整个下午都在一起。那么,她到底什么样?我们问。真的很害羞,彼得说。我们提醒他,我们对她的个性不感兴趣,我们好奇的是她的身体。“哦,她挺娇小的,”他说,“我比她高一大截。她的头发超级卷,她觉得很不好意思,总把头发藏在帽子和头巾里。据我观察,她的胸部相当丰满。还有,她喜欢咬手指甲,咬得肉都露出来了。”然而,他们似乎对彼此颇有好感,她邀请他再去农场喝茶。
至于本,他给多伊格神父打了电话,神父告诉他,为了绝对保密,他就不要去格莱普顿的教堂了,他们将在本方便的时候,去一位教徒的家里碰面——那位教徒是凯茨比太太,她正好就住在艾比赫斯特。于是,本与多伊格神父及罗马天主教的第一次接触便定在下周六下午,凯茨比太太家的后花厅——离今天还有一周。
与此同时,我参加了第一场以钩球队员身份上场的橄榄球比赛。
那天下午潮湿阴冷、细雨蒙蒙,苏塔队将在东南球场对阵吉福德队。双方球员不情愿地脱去外衣,懒懒地为开球做着热身运动时,我发现,我们的队伍仍跟往常一样,都是些懒惰的怪人、爱好运动的笨人以及无可救药的无能之人。在宽阔运动场的另一头正进行另一场比赛,例行的加油喊声和绝望叫声从湿漉漉的草坪上隐隐传来。我们这边只有一位观众,惠特先生,他是我们的助理舍监和理论上的院队教练,我们开球后,他在边线上咆哮、尖叫,像在指导杯赛决赛。两支队伍差劲的程度不相上下:运球运掉,阻截失败,罚球没进。半场时,比分是苏塔队3分,吉福德队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