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伦勃朗酒店。巴黎。我来这儿写我的中篇小说《湖畔别墅》。它只能是中篇小说,我决定了,它将是晦涩难懂的、卡夫卡式的、加缪式的、近似于雷克斯·沃纳[6]风格的,讲述我奇异的牢狱生活。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结尾。也许巴黎会带给我灵感。华莱士说,要是我愿意,他可以帮我争取一大笔预付款,我劝他不要这样做。这是那种必须自行寻找声音并走向结局的作品——就算是写完了,我也不知道它能否成功。目前进展还不错。我要做的只是最大限度忠实记录别墅的日常状态和气氛,然而我也明白,如此怪异的现实肯定会让读者以为它是有深刻象征和隐喻意义的。不管怎么说,我本来的期望也正是如此。我还明白,任何虚夸的暗示、任何试图拔高其立意的尝试都将是致命的错误。我越是让它坚定地忠于现实,读者也就越会在无意识中为它赋予各种隐喻性的解释。
有个叫奥黛尔的漂亮姑娘在本的画廊工作。她二十五岁上下,肤色黝黑,满头乱糟糟的短发,眼睛很大。她总是穿着黑衣服和金色细带凉鞋,满不在乎地露出脏兮兮的双脚。本告诉她,我正在写一本关于我在战争时期被囚禁的书,我看得出来,她颇感兴趣。如果我不能拥有格洛丽亚·奈斯史密斯,那也许奥黛尔会同意成为我重回两性关系世界的通行证。
我每天的生活很简单。起床后,我吃两片阿司匹林,缓解宿醉带来的头痛,然后,我出去吃早餐,在咖啡馆点咖啡和牛角面包。中午,我会买一份报纸,再加午餐——法棍面包、奶酪、香肠和一瓶红酒。回去时,我的房间已打扫干净,我坐在工作桌前,尽力写作。晚上,我出去吃饭,通常是在利平家——本说,他家的大门永远敞开——但我还是想给他们一些独处的时间,所以我也会自己去巴尔扎、利普或其他小酒馆独自吃饭。我不介意自己待上一整天,但我会喝很多酒作为补偿:午餐喝一瓶,晚上喝一瓶,还要加上餐前开胃酒和餐后消食酒。
我问奥黛尔能不能请她吃晚饭,她立马就同意了。我们去了费尔南德餐厅,这是我在大学街上发现的一家小店。奥黛尔唯一的梦想就是等本在纽约开画廊以后能去纽约工作,于是,我们俩用英语交谈,帮她练习。我猛地醒悟过来,这也许才是我吸引她的真正原因:她想找个母语是英语的人。她的眼睛是棕色的,睫毛很长;皮肤是橄榄色,长着细细的绒毛。
我陪奥黛尔走回她要乘车的地铁站。我向前俯身,吻了她的两边脸颊,她却转过脸庞,这样一来,我们的嘴就碰到一起了。我们轻轻地接吻,触碰舌尖。我又有了以前那种熟悉的感觉,身体从脊柱底端开始发软。我们约好这周再见面。
4月15日,星期五
奥黛尔昨晚在这里。我们在花神咖啡馆吃了饭,回到酒店。她有着女孩特有的优美柔软的身体。我却不中用了,维持半勃起的状态都只坚持了几秒钟。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芙蕾雅,仿佛她就在这房间里看着我们一样。奥黛尔耐心地帮我手淫,可发现这样也没有持续的效果后,便大方地低下头,把我的阳具含在嘴里,我告诉她别麻烦了。
她坐起来,点燃一支香烟,我试着向她解释,我的妻子在战争中死去了,而我至今无法释怀。在战争中吗?她问。可战争已经过去很久了。我表示赞同,并道了歉。她说:“也许我该走了。”她穿好衣服,离开了我。我沉沉睡了几个钟头,没有做梦。
可当我在一个钟头前醒来时,我感觉到绝望和阴暗的情绪紧紧揪住了我——这是从未有过的。三年过去了,我还像刚刚失去芙蕾雅时那样生活。外面下着雨。愁绪滴答、滴答、滴答地滴着。
我吃了两片阿司匹林缓解早起头痛,接着又吃了两片,又吃了两片,又吃了两片,又吃了两片,又吃了两片,又吃了两片。我从酒柜拿出威士忌酒瓶,在门外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我开始慢慢就着威士忌,吃完了药瓶里剩下的阿司匹林。
我知道我在做什么,可不知为何,当时的状况却显得格外不真实——我如同在舞台上演戏。我只感觉——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感觉了。这个决定是今天早上突然冒出来的,我认为和昨天晚上的羞耻经历关系不大。我知道这是非做不可的。今天早晨的巴黎阴雨绵绵,天色暗沉。在这个城市的各处,一定还有别的人即将死去,正要死去,或已经死去。我只不过是在这个人群上再添一个。我不怕死亡,我只是觉得,此时此地,对我来说,死亡是最好且唯一的解决办法。这个决定自然而然地就出现在我的脑中。我又喝了更多的威士忌。我还要继续写下去。人们会说:你听说过洛根·蒙斯图尔特吗?他在巴黎自杀了。我喝了更多威士忌。药全都吃完了。我开始有了醉意——又或者,这才是开始?我要自杀了。这似乎很荒谬。活到四十三岁于我而言够久了。我并没有完全失败。我还有一些作品将
(写到这里,字迹乱得无法辨认,日记就此结束。)
注释:
[1]露西当时是爱丁堡大学教授中世纪历史的讲师。
[2]在洛根失踪并被推定死亡的那几年,莱格特正式领养了莱昂内尔,作为他的儿子和继承人。根据记录,洛根对此事没有异议。
[3]印度和巴基斯坦在1947年8月15日正式分治。
[4]可能是指格雷厄姆·萨瑟兰(Graham Sutherland,1903—1980)。
[5]斯坦利·鲍德温(Stanley Baldwin),退位危机时的英国首相。
[6]雷克斯·沃纳(Rex Warner,1905—1986),英国小说家、诗人、翻译家。——译注
纽约日记
一个小时后,奥黛尔发现了洛根·蒙斯图尔特,她去上班时顺路来酒店,想拿回自己的打火机——是很贵重的银质芝宝打火机——她忘在床头柜上了。洛根被紧急送往医院,医生给他洗了胃,打了镇静剂,并进行生理盐水输液。两天后,他离开医院,跟利平一家人住了一个月,然后才回到特彭泰大道。伦敦那边似乎没人知道他自杀,包括他母亲。
他在阿特金森·莫利医院开始了一系列精神治疗和精神分析,这是家位于温布尔登的精神病医院,为他治疗的是亚当·奥特瑞奇医生。奥特瑞奇医生给他开了疗效温和的镇静安眠药,并建议洛根少喝酒。奥特瑞奇医生鼓励他继续写中篇小说《湖畔别墅》,此书于一九五〇年出版,获得了严肃且热烈的好评(“是诞生于过去那场战争的最令人难忘且最不同寻常的小说之一”——《聆听者》),销量却一般。
与此同时,一九五〇年五月,本·利平在纽约的画廊“利平之子”开张,画廊位于麦迪逊大道东六十五街和六十六街之间。马吕斯·利平将会搬到纽约管理画廊。利平之子的核心业务将是二十世纪欧洲的“经典”现代主义画作,但马吕斯还希望在纽约寻找有才华的新兴艺术家,比如杰克逊·波洛克[1]、弗朗茨·克莱恩[2]、威廉·德·库宁[3]、罗伯特·马瑟韦尔[4]等,他们正引起轰动,并发起了“抽象表现主义”运动,该运动迅速得到广泛关注,开始将整个艺术界的注意力从巴黎引向纽约。
本·利平认为,马吕斯年纪尚轻(他二十三岁),缺乏经验,需要一位更年长的副总监一起管理画廊,这个人必须是马吕斯信得过的,同样重要的是,也必须是本·利平可以信赖的。此时,身体完全康复、中篇小说又已出版的洛根便成了当然的人选。
在一九五〇年底,本·利平以五千美元的年薪聘请洛根担任“利平之子”的副总监。这一安排的真正意图是让他密切关注并指导马吕斯。洛根不需太多鼓动便欣然接受了:他关上特彭泰大道公寓的房门,在一九五一年三月乘船前往纽约。
到达纽约后,洛根在酒店住了几天,接着在东四十七街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租了套公寓(这是他在纽约工作期间众多住处中的第一处)。虽然周边环境算不上是最舒适宜人,但从画廊走路过来,只需要二十分钟,还是很方便的。
从此,他和马吕斯开始在纽约所有的知名画廊和新画廊,包括展出年轻艺术家作品的临时合作画廊,进行全面彻底的搜索。本·利平给了他们两万五千美元收购资金,用于最初阶段购买画作,这些钱来自帕雷迪斯那几幅米罗画作最终的销售收入(洛根从中得到九千美元)。
在洛根抵达纽约大约两个月后,在一次聚会上,他认识了一位名叫阿兰娜·鲁尔的离婚女子,她在美国国家广播公司法务部门工作,有两个年幼的女儿,艾琳娜(八岁)和嘉儿(四岁)。洛根开始和阿兰娜约会。他们的恋情始于一九五一年七月四日——正如洛根常说的那样,时机完美。
纽约日记从那一年的九月开始。
1951年
9月21日,星期五
就这样,我来到纽约,再次开始写作,开始工作,开始性交,开始生活。我决定继续记日记,主要是因为我越来越担心马吕斯,我想要给他的行为举止留下记录。本对他绝对信任,可我开始思考这种信任是否错付。我还认为,他的品位是怪异的,甚至是危险扭曲的。我们总是争论什么是好的作品,什么是坏的作品,以及我们应该买哪些艺术家的作品。我对马吕斯和这家画廊有种非常不妙的预感,我想把我可能需要的所有证据都好好记录下来,以备移交。
举个例子:每天早上,我总是第一个到画廊,甚至比哈尔玛(我们的前台接待员)更早。马吕斯往往午餐后才会露面。我和本在总体策略上达成一致,要尽可能谨慎地增加作为我们核心业务的欧洲画作,而不要去在意能不能引起轰动。城里到处是画廊和合作画廊——梅耶与德纳吉、费尔泽、洛纳根、帕森斯、伊根——都是我们公认的对手。从名声大振到悄无声息,只需要短短几周——考虑到我们的传承以及我们所追随的巴黎的荣光气质,我们必须确保展出的画家是能够长久的。可在我看来,马吕斯没有任何审美判断力——这是实话,跟他的个人魅力没关系。他似乎总是率性而为,更糟糕的是,他会根据和他刚说过话的那个人的突发奇想而采取行动。格林伯格[5]的任何建议,他都不假思索地接受。我反复告诉他:不要登上一趟马上离站的拥挤火车,我们得自己找辆有很多空位的车,这样才可以伸展腿脚。他不听我的——他觉得任何一辆碰巧经过的乐队花车都可以。
话说回来,我很喜欢清晨的画廊,那时客人和马吕斯都还没来。我们的画廊在一楼——按美国人的说法,应该是二楼——我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的麦迪逊大道,观察来往人群和车流。哈尔玛会给我带杯咖啡,我也将点燃这天的第一支香烟。在这样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在做梦——我不敢相信我竟然在这里工作和生活,我不敢相信生命中竟然还会出现这样的机遇。
今天晚上在阿兰娜家。我们会一起度过整个周末,她的孩子们跟着她前夫出门了。我们打算去格林尼治村,给我找找可租的房子。我想我需要离自己的事业更近一些。
9月23日,星期日
我们在布利克大道旁的柯尼利亚街找到一套小公寓。它是幢砖结构排屋的地下室(我跟地下室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喜欢这种半地下的生活?),没有家具和装修,有卧室、客厅、小厨房和浴室各一间。楼上两层住的是一家意大利人。
这个周末,阿兰娜的公寓又只有我们两人,真是令人愉快的意外福利。我觉得阿兰娜非常性感:她白得惊人的牙齿和精心打理到完美的金发都带着强烈的诱惑力。不过,她的阴毛却是光亮的深棕色。看到她赤身裸体,拿着一壶马丁尼鸡尾酒和两只玻璃杯走进卧室的样子,我不禁想,是否正是这明显的反差给了我强烈的刺激。目前,我们的性生活非常正统,每次都戴安全套,用的是传教士体位,但她身上有某种东西,让我只想彻底放纵。她个头很高,骨架很大,有律师的精明头脑。她对自己的孩子非常关心,也担心该怎么让她们认识我(我为什么要认识她们?)。她对前夫态度刻薄,不屑一顾(“一个软弱又可悲的男人”)——其实她的前夫也是一名律师。阿兰娜三十五岁。她在河畔大道上有套大公寓,还有个住家女佣。她有薪水,还有离婚赡养费,经济宽裕。而经历了巴黎的灾难之后,能再次恢复性功能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我感谢美国和美国杰出自信的女性。来到这里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事。
奥特瑞奇形容我是循环性精神病患——即较轻程度的狂躁与抑郁交替发作的病症——所以,他说,他不会给我做电击治疗。他给了我纽约一个精神科医生的姓名和地址,说我如果需要心理咨询可以去找他。不过,我认为奥特瑞奇的诊断并不正确:不管程度是较轻还是较重,反正我不是躁狂抑郁症。我认为,我在巴黎遭受的是长期累积之下的精神崩溃,是我从瑞士回来得知芙蕾雅和史黛拉的死讯后就开始的。过了三年,这种情绪终于被奥黛尔引爆了,更准确地说,是被我在奥黛尔面前的失败引爆了。(顺便问一句,奥黛尔现在在干吗?我觉得她也来纽约了。得去问问本。)现在,我人在纽约,一直遮蔽着我人生的百叶窗全被拉了起来。阳光洒满整间屋子。
10月11日,星期四
在纽约清新完美的一天。在轮廓清晰的阴影和强烈的阳光下,这些巨大的建筑看起来恢宏壮观——与欧洲截然不同。它们似乎在说,我们不需要你们的大教堂和城堡,不需要你们那拥有护城河的庄园和乔治时期风格的露台——我们有完全不同的东西,我们说完全不同的语言,我们有自己的美。随便你们接受,或不接受。比较是毫无意义、多此一举的。
今天下午,马吕斯三点才露面,他从一个名叫休斯·德拉哈的江湖骗子手中买了四幅毫无价值的油画(都是用三原色完成的一些胡乱涂画),每幅五百美元。这么多钱,我都能买下一幅波洛克的画了——只要我愿意。我婉转地表达了异议——我们的流动资金在迅速减少,我还一幅画都没买呢——我还指出,一两个月内我们不可能卖掉一幅德拉哈的画。洛根,他居高临下地说,你太老土了,跟爸爸一样,你得赶快跟上潮流,不然你永远都不可能融入这个城市。我努力控制住脾气。考虑到我之前狂想式的表述,这样的评价颇为讽刺。我最好让本知道这里的情况。
今天晚上,我去了詹妮特·费尔泽在吉恩大街上的合作画廊。我没有让马吕斯看到邀请函。明天,我将搬去柯尼利亚大街。
10月12日,星期五
看到了我来纽约后想买的第一幅画,画家是托德·休伯。詹妮特给我留着这幅画。不知怎么回事——我们俩都喝得大醉酩酊,詹妮特给了我一粒药丸——我们最终一起躺在了四十七街公寓的床上。我醒来时感觉生不如死,我听到有人在浴室的声音。接着,詹妮特一丝不挂地走进房间,溜上床。我酒仍未醒,头痛欲裂。她贴到我身上,我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她个头娇小,瘦骨嶙峋,胸完全是平的——真算不上我喜欢的类型——可她身上那种顽皮的、淘气的、坏坏的气质,让我觉得很兴奋。我走到冰箱旁,拿出一瓶啤酒。她说,嘿,也给我一瓶呀,我也感觉很难受啊。于是,我们坐在床上,喝着啤酒,聊了半个钟头。我们都没准备好对昨晚发生的事做出评价,可不管怎样,啤酒发挥了作用,我们做爱了。四十七街上车辆往来的声音。我们带着啤酒味打着嗝儿的吻。詹妮特像小猴子似的滑稽的脸被我压在下面,她的双眼紧紧闭着。我高潮时,她说:别以为你买休伯的画我会给你打折。
10月23日,星期二
柯尼利亚大街。华莱士拍来电报说,他帮《别墅》找到了一家美国出版社——巴克纳尔、邓恩&韦斯出版社。他催促我给韦斯先生本人打个电话,韦斯发现他的作者现在就住在纽约时相当高兴。只有二百五十美元预付款,不过,乞讨者没权挑三拣四。
我以一百美元为画廊买下休伯的画,接着又用三百美元自己买下来(我们通常都以涨两倍的价格卖出——至少“利平之子”终于在当代艺术品上赚了一笔)。《大地景观三号》,画名叫这个。是一幅很长的画作,涂着厚重的棕色和黑色色块,经过了刮擦、打磨和抛光的处理。在色块叠合的某个位置,还有一团粗糙的菱形奶油色,显得脏脏的。也许因为画家是德国人吧(他真名叫塔贝特·休伯),他的画作有种真实的分量感和存在感。它是有构思的。它是完全抽象的,但它的名字能引申出某种比喻性的解释。只有休伯和一个名叫德·库宁的荷兰人真正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也都能画画。这点很重要。
11月13日,星期二
第一个真正刺骨的冷天。飘起阵阵小雪,冰面上吹来寒风。走路去地铁站的路上,我的脸颊被冻得刺痛麻木。昨天一天,马吕斯压根儿没来,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家工作。我说,谢谢你让我知道。他回答说,这是他的画廊,他可以决定自己在哪儿工作,谢谢你了。我认为本现在必须插手了;局势无疑是在不断恶化。我不能开除马吕斯,也不能公然训斥他,但我已将自己的想法表达得相当明白。他来纽约之后变了,也许只是因为他远离了他父亲的影响——准确地说,是继父的影响。在巴黎,我每次看到他,他都表现得很有魅力——当然,也有一些懒散和软弱——但绝不是现在这副模样。他在我面前冷漠、傲慢、自大。他不工作。鬼知道他在忙什么——也许跟我们其他人一样,忙着喝酒、滥交、吸毒吧——但至少我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都会出现在画廊啊。这个城市有种危险的部分,腐蚀着毫无警觉的人们;你必须保持警惕。
和泰德·韦斯共进午餐。他想在年底前出版《别墅》。他们已经从英格兰买来了印刷纸,所以就只差把书装订起来再加上新封面了。韦斯身材瘦削,头脑精明,一位戴眼镜的知识分子——非常乏味。“我们要把它当作‘存在主义’小说来卖,”他说,“你觉得怎么样?”“会不会有点过时?”我说。“才不会。在这里正时新呢。”他说。
12月3日,星期一
昨天晚上,我又和詹妮特睡了。这个周末我只能一个人过——阿兰娜的姐姐和她的孩子们住到她这儿来了。我去了德纳吉画廊的聚会,詹妮特也在那儿(还有平常那帮人)。晚上聚会结束时,大家纷纷离开,詹妮特说:“我能跟你一起回家吗?”我说,可以,欢迎。你为什么非要冒这种风险呢,蒙斯图尔特?可这不是风险。阿兰娜是我的女朋友,詹妮特也一样:我对她们俩都没有许下过忠心不二的承诺。你看看自己,总是找这些借口。你是在虚张声势——你跟詹妮特睡觉,内心是愧疚的。我是个四十五岁的单身男人,我不需要对任何人隐瞒我的爱情生活和性生活。那你为什么不把这一切告诉阿兰娜,看她到底能有多大度呢?反正不会有什么危险。
12月14日,星期五
我在画廊给我的新书出版举办了一场小型聚会。巴克纳尔、邓恩&韦斯出版社邀请了一些作家和评论家。我邀请了格林伯格、弗兰克·奥哈拉[6]和其他几个文学界的熟人,来提升艺术家阵容的规格。看到自己的书堆在中间桌子上,我生出奇怪的自豪感。《别墅》的封面非常简单:粗糙的燕麦底色上,用午夜蓝印着无衬线的小写字母——不知为何,倒很有包豪斯风格。弗兰克很喜欢书名。“《湖畔别墅》。我喜欢,”他说,“简单,但仿佛有一种回响、一种共鸣。也可以是克利的画。”实际上,我不确定克利的画会不会叫这种名字,但他把我和克利联系起来还是很抬举我的。他带了位作家朋友,赫曼·凯勒,看起来像个举重运动员(宽肩膀、粗脖子、短头发),实际上在普林斯顿大学教文学课。我本以为他是弗兰克的“同性恋”朋友,可有人告诉我他不是。显然,弗兰克也喜欢勾引异性恋男子。
看到这本书出版后大家对我的评价随之改变,真是件有趣的事。我不再是身着正装、涉足艺术界的英国佬了,而是一个具有持久创作力(新书的扉页列出了我的其他作品)的作家。凯勒对《世界主义者》很好奇,问我有没有兴趣给和他有关系的某家小杂志社写书评——他们需要懂法语的人。他说他认识奥登,问我想不想见他。我说我十分乐意——但实际上,我并不是那么感兴趣。从我现在在纽约的视野看出去,我以前的文学世界似乎甚为遥远。事后回想起来,它不过是个小小的臭水塘。我宁愿离它远一点。
乌多·费尔巴哈来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他。他现在发福了,头发也花白了,脸上满是皱纹,下巴肥厚。他在《艺术国际》杂志当编辑,我说这名字听起来像是航空公司。他拿起《别墅》的书,翻了翻。又写了本书啊,他说,你这水平高得可怕啊。我们都笑了。他留着萨提尔[7]式的山羊胡,山羊胡也是花白的——让他看起来像个慈祥又邪恶的长辈。
阿兰娜邀请我和她的家人共度圣诞。她的父亲是个鳏夫,是康涅狄格州某所女子大学的退休教授,在海边有幢大房子。当我得知共度圣诞的人还包括她姐姐、她姐夫还有他们的孩子后,我婉言谢绝了。我说我得回伦敦看母亲——所以,我想我最好还是真的去一趟。
泰德·韦斯说《纽约时报》和《纽约客》上将会有对《别墅》的好评。他怎么会提前这么久知道?无论如何,我心怀感激。
1952年
(1月)
康涅狄格州,波卡塔克附近的斯伯布鲁克。我是三号到这儿的——周一回城里去。阿兰娜的父亲泰特斯(费奇)在斯伯布鲁克有幢大大的白色板房,房子离波卡塔克大约八千米。房子坐落在一片落叶松和枫树林里,从房子走路去海边大概需要二十分钟。今天早上,太阳出来了,我们穿过草地,漫步朝海边走去(地上还有大约八厘米厚的积雪)。我们有九个人:我、泰特斯、阿兰娜、艾琳娜、嘉儿、凯瑟琳·邦迪(阿兰娜的姐姐)、道尔顿(凯瑟琳的丈夫)以及他们的孩子小道尔顿(七八岁)和莎拉(刚学会走路)。我们沿着海岸闲逛,观察岩礁池。大浪拍岸,孩子们四处乱跑。回到家,管家为我们准备了丰盛的午餐。这是个诗情画意的早晨,唯一的不完美是我明显感觉到(尽管别人都没感觉到)泰特斯·费奇对我的讨厌。他不喜欢我是出于一些泛泛的理由,而非私人原因。我是英国人,而他是个根深蒂固、毫无悔意、彻头彻尾的反英分子。我要是黑人,那他可以说就是三K党[8]的大头目,他对我的仇视再明显不过了。我想,他是为小女儿和英国人交往这件事感到惊骇。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我成了种族仇恨的受害者,如同生活在纳粹德国的犹太人。他提到我时,说我是“我们的英国朋友”。“也许我们的英国朋友更喜欢全熟的牛排。”“也许我们的英国朋友想饮茶而不是喝咖啡。是不是这么说的。是‘饮茶’吧?”“我们的英国朋友不习惯跟小孩子们一起晚餐。他不习惯门上挂着绿色的厚羊毛毡之类的东西。”这种敌意太明显了,家里其他人只是一笑而过。我向阿兰娜指出这种态度的无礼,可她嗤之以鼻。“胡说八道。爸爸本来就是这样的。他一直都是个臭脾气老头。别那么敏感,洛根。别往心里去。”
无论如何,我还是很高兴能在城市之外和阿兰娜见面:在这里,她显得没那么强硬,没那么光鲜亮丽。她的头发是卷的,化更淡的妆,穿牛仔裤和宽松的毛衣。她漂亮脸蛋上的严肃表情似乎也放松下来,变得柔和。我发现郊外的阿兰娜和纽约的阿兰娜一样迷人。
《别墅》的成功让费奇很是恼火,此书正如泰德·韦斯预料的那样,大受好评。邦迪夫妇却又过分谄媚。我刚到,就送给费奇一本《别墅》,他连看都没看一眼,便放到茶几上。他是个四肢瘦长、五官分明的老人,七十出头,满头浓密蓬乱的白发。他抽烟斗时一副熟练的学究式的造作,他最喜欢系蝴蝶领结,穿粗花呢外套和过时的卡其裤。有时候,我飞快瞥一眼周围,总能看到他眼中毫不掩饰的憎恶,但他很快会用敏感易怒的“主人”面具遮掩过去。
伦敦令人沮丧。阴暗、肮脏,天气寒冷,大家惨遭折磨,面无笑容。不知为什么,这个城市仿佛还在战争中。我见到了母亲(仍在无休止地抱怨着),带她去萨伏伊吃圣诞午餐。迪克邀请我去苏格兰参加除夕夜庆祝活动,但我想最好还是让我的肝脏休息一下,我搭乘一月一日的第一班飞机离开了。
我在伦敦给本打电话,说了马吕斯的事以及我预见到的潜在问题,本说他会尽快亲自赶来。彼得和格洛丽亚·奈斯史密斯在加勒比海度蜜月,现在她是第三任斯卡比尔斯太太了。我度过了一段相当孤独的时光。两个煤气壁炉熊熊燃烧时,我的地堡还是足够暖和的,在这里,和在别处一样有家的感觉。我不在时,负责打理房屋的中介看来尽职了。
午饭后,跟嘉儿·鲁尔聊了一个钟头。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健谈,外向,最爱讲笑话——但她很难讲完,总是自己笑得停不下来。我对她着了迷,接着,我意识到了原因:我最后一次见史黛拉时,她也正是这个年纪。我为自己失去的一切再次感到悲从中来。那种伤痛,每当你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要慢慢消退时,它又会突然回来,带着你早已忘却的生硬感和新鲜感给你重重一击。
我想做爱(我想抱着一个人,真的),我问阿兰娜我今天晚上能不能偷偷溜进她的房间,可她觉得太冒险了。于是,我们开车出去,在某条小路上停了车,在车后座上匆匆做了爱,感觉并不令人满意。我说,这是我第一次在车后座上做爱。欢迎你来到美国,她说。显然,这是个重要的过渡仪式。我们回家时,一想到费奇会像只警犬一样使劲闻着,鼻孔里全是我这个英国人勇敢的气息,我就更高兴了。那个老混球。整个晚餐期间,我都为此感受到一股暖流。
3月7日,星期五
去了托德·休伯在东八街上的画室。又买了幅小的《大地景观》,七十五美元。几乎全是黯淡的弯曲的棕色色块,画的顶部有一道生硬的水平角度的柠檬黄色带,如同刺眼的黎明曙光。我们说起埃米尔·诺尔德[9]、德·斯塔埃尔[10]和其他画家。休伯对自己的领域见解颇深。他身强体壮,像个年轻的农夫,又像个码头工人,他有挺拔的方下巴和看似近视的浅蓝色眼睛。
我们去雪松酒馆喝酒,这里不是我最喜欢的地方——灯光太亮太耀眼了——但休伯想去那里庆祝自己又卖出了一幅画。酒气熏天的波洛克管他叫纳粹,可托德只是哈哈大笑,说他得时不时狠狠揍波洛克一顿,这样他才知道守点规矩,但今天晚上他发了善心。不少年轻女子直瞪瞪地盯着这群大腕:休伯、波洛克、克莱恩,还有那个骗子佐洛——他们都像粪堆里的雄鸡,炫耀着强健的男子气概。由于刺眼的灯光,每个人都显得很疲惫而眼神空洞。女人们——伊莲(德·库宁)、格蕾丝(哈丁顿)和莎莉(施特劳斯)——喝起酒来跟男人不相上下。这种大汗淋漓、焦躁不安又充满性欲的氛围让这些女孩在我的眼中都显得很淫荡。奥哈拉和凯勒一起进来了。也许他俩做爱了?凯勒说,他把《别墅》看了两遍。“很复杂,但我大致读懂了。”他说。我给阿兰娜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去她那儿喝杯睡前酒——她说利兰德跟女儿们都在她那儿,不过她明天中午可以跟我一起午餐。我给詹妮特打电话——她出门了。于是,我想从这些女孩中给自己挑一个,可她们一发现我不是画家,便立马失去了兴趣。有个肤色黝黑、腰肢纤细的女孩,留着很长很长的头发,我真的很喜欢她,我醉醺醺的,不肯接受她的推诿之词,直到她说了句“走开,老头”。老头?天哪,四十六岁可不算老。我感觉我还没正经开始生活呢。该死的战争夺走了我六年时光。我回到家,喝了更多的酒,记下这些事情。
3月8日,星期四
在华尔道夫酒店好好重聚了一次:我、本和彼得。三个老朋友。彼得是来推广他的新小说《屠杀无辜者》的。我们不可避免地聊起以前在学校的老同学,聊起了艾比学院和我们的往日时光。我觉得彼得和我外貌都没怎么变——还是可以在学生时代的照片上把我们认出来——当然,我们都长胖了一点,身材也壮了一些,只有本胖了很多,肚子圆滚滚的,肥肥的双下巴垂到了衣领,看起来也比我们显老。又或者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说不定我们每个人对彼此的看法都是一样的。格洛丽亚来跟我们一起喝咖啡。她看起来……很有钱。又性感又有钱。她的语气很奇怪,礼貌得过了头,说:那位头戴帽子的男士,像个上过礼仪学校或演讲课的英国影星。她说:“我没破坏你们男生聚会的兴致吧?”见到她来我很高兴。她是那种一走进房间就能立马让气氛变得更妙的人。我们非常欢迎她——比起彼得,我更喜欢她,彼得倒是越来越喜欢自说自话了。他对本夸耀说,他以三千英镑的价格买了一幅伯纳德·毕费[11]的画。本一如既往地圆滑,说恭喜他做出了明智的投资决策。本有点心神不宁:他承诺周末就解决马吕斯的问题。
晚上活动将近结束时,格洛丽亚用带着一丝怀疑的嘲讽眼神盯着我,说:“那么,你最近在忙什么呢,洛根?”我告诉她我也刚刚出版了一本书。“写得好极了,”彼得插嘴道,“我早就想说了。是你迄今为止最好的作品。”他当然是连看都没有看过,对此我没法抱怨,毕竟自从他放弃自己写得很好的惊险小说,转而去写这些自命不凡的新书后,我也没看过他的书。“你能给我寄一本吗?”格洛丽亚问。“我们家就有一本呀,亲爱的。”彼得说。“可那本书上写的是送给你,”她说,“我想让洛根也给我题个字,专门送给我的。”我说她最好是买一本——我需要尽可能多挣一份版税。可她离开时仍然提醒我:“别忘了送我书。”我想,也许彼得终于遇上了对手。
本离开了,彼得和格洛丽亚也上楼去了他们的套房,套房肯定特别宽敞。有那么一会儿,我独自留在大堂,穿着雨衣。突然,我觉得我好像看见温莎公爵夫人从旋转门走进来。我愣住了——过了半晌,我才反应过来,那只是个身材瘦削的纽约主妇,梳着过分精致的发型,头发像是用水泥糊过。我想起来,公爵夫人和公爵在这里确实有套公寓。我得牢牢记住——以后要离华尔道夫远点儿。
5月12日,星期一
马吕斯的问题解决了——至少名义上是如此。现在由我管理画廊;马吕斯必须向我汇报,任何超过五百美元的购买项目都必须得到我的同意。他自己仍有五千美元的资金——用少了本就会补上。在今天早上气氛冰冷的会议中,一切都被拿出来说了个明白——马吕斯面露愠色、态度漠然。本非常坚定,甚至有些严厉,我想起来,当然了,马吕斯是桑德琳的儿子,又不是本的儿子。我希望这种表面上的独立自主能让他满意。可我仍然有点担心。
我和阿兰娜还有两个姑娘早早吃了晚餐。嘉儿说了一连串笑话,她声称是自己想出来的。最好的那个笑话让我们惊得愣了片刻,她是这么说的:“他们在布鲁克林是怎么认字母表的?”把字母表背下来啊,亲爱的,阿兰娜说。是,那他们在布鲁克林是怎么背字母表的呢?“他妈的A,他妈的B,他妈的C。”嘉儿说。阿兰娜气坏了,可我笑得前仰后合,她也没能继续假装生气。嘉儿承认这个笑话不是自己想出来的。
阿兰娜恳求我再去斯伯布鲁克过个周末。我说,且不说她父亲讨厌我这件事,我不喜欢被人当作小孩一样,连睡觉都不能跟她一起睡。我们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我们是情侣,为什么不能睡一个房间?“我是他最小的女儿,”她说,“他觉得除了丈夫,我是不可能跟别人发生性关系的。”我说这是一派胡言。接着,我想了个主意。要是她非得定期去看他,那我们为什么不在附近租一间自己的房子呢?这样她既可以随时看他,我们又能睡在一起。这个主意不错,她说。
7月11日,星期五
阿兰娜跟女儿们一起在康涅狄格州过暑假。马吕斯去了巴黎,我在酷热难耐的七月看管画廊,感谢上帝,有人发明了空调。这个月完全没有生意:纽约的每个画家似乎都去了长岛。也许我应该去那儿打探打探。
不过,詹妮特回来了,昨天晚上她在画廊举办了一场聚会。弗兰克(奥哈拉)也来了,他顽皮得气人,喝得醉醺醺的,全身晒得黝黑。他把我在角落里堵了半个钟头,喋喋不休地吹嘘他在长岛发掘了一个名叫佩特的疯狂天才。“终于找到了一个有脑子的艺术家,感谢上帝。”回到詹妮特的家。我没打算跟她过夜,可她兴致勃勃的时候我也很难抵挡。你得看看我晒得有多黑,她说。全身都晒黑了。
8月16日,星期六
斯伯布鲁克。阿兰娜认为她找到了一处好房子,离她父亲家大约三千米,在米斯蒂克镇旁。我说我已经喜欢上那里了。今天下午,我们带着嘉儿和艾琳娜开车出去。那是一栋远离海岸公路的板墙小平房,周围是低矮的橡树林,屋顶微微倾斜,屋前有长长的阳台,屋侧有毛石烟囱。两间卧室,一间浴室,一间大客厅,装着开放式壁炉。后面又长又窄的厨房正对着杂草丛生、乱七八糟的花园。这里可能有六十年历史了,阿兰娜说。想想吧——多美呀——这里正适合我,一个带着数百年文化传承的欧洲人。屋里的一切运转正常,水、电、暖气,所以我们冬天也能住在这儿。我毫不费力地看到了自己住在这里的情景。可当我们四个人和房产中介四处走动时,我脑子里敲响小小的警钟:洛根和他的原始人家庭……“你看,洛根,”嘉儿大喊,“这上面有个房间,可以做你的书房。”屋檐下面有个带天窗的小阁楼,可以眺望远处的布洛克岛海峡。我突然想起我在梅尔维尔路的公寓以及从公寓窗户能看到的那些巴特西的屋顶。忆起过往人生,泪水毫无征兆地涌上眼眶。阿兰娜看到了,悄悄把手放到我掌心。“你说得对,我们在这里会很开心的。”她说。嘉儿牵起我的另一只手:“求你了,洛根,求你了。”“就这么定了。”我说。
我坚持由我支付全部租金——每年一千二百美元——其实我付不起,但这能让房子在名义上是我的,而不是我和阿兰娜的。我这是想骗谁呢?
今天晚上,嘉儿对费奇说:“洛根给我们在米斯蒂克租了栋房子。”他面色阴沉地看着我:“一朝殖民者……”老东西一晚上心情都很差。他和我一言不发地坐在一起——姑娘们都上床睡觉了,阿兰娜在收拾厨房——他摆弄着自己抽烟斗的一套工具,将那可笑烟斗的烟锅擦得亮锃锃的,用大拇指捋着烟丝。
突然,他说:“你认识邦尼·威尔逊[12]吗?”
我说我知道他是谁,还说我读过不少他的书。他也是反英者俱乐部的忠实成员吧。
“智慧超群。”费奇边说边朝天花板喷出气味浓香的蓝色烟雾。接着,他用烟斗柄指着我:“英国革命是什么时候?”
“一六四〇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处死查尔斯一世。建立保护国。”
“错。应该是在这里,一七八七年。是盎格鲁—撒克逊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社会的时候。你们的制度还是旧制度,从查尔斯二世以来一直都是。你们应该爆发的革命实际上发生在这里,发生在大西洋彼岸。这正是你们如此仇恨我们的原因。”
“我们并不仇恨你们。”
“你们当然仇恨我们。邦尼也这样认为。你们现在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英语社会,它们是一七八五年自共同根基分离开来的。我们的社会是革命的、共和的;你们的社会是要维持原状、支持王室的。这就是我们永远无法和平共处的原因。”
“对不起,可是——无意冒犯——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料到你这种阶层和教育水平的英国人就会说这种话。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他对我哈哈大笑,“你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
我任由他信口开河。真是个讨人厌的混蛋老头。
8月17日,星期日
我喜欢说这样的话——“无意冒犯”“恕我直言”“依我浅见”——实际上,它们总是暗示着完全相反的意思。在和费奇争执(这开始让阿兰娜有点抓狂了)时,我时不时拿它们来攻击他,因为它们能让我在自命不凡、彬彬有礼的外表下,表达截然反对的意见。午餐时,我们就礼节问题又争论起来。我说,在美国,好的礼仪是加深和促进社交的一种方法,而在英国,它是保护隐私的一种手段。他拒绝接受我的推论。
去新伦敦市签了租用米斯蒂克房子的文件,付了定金。阿兰娜负担了购买家具、装修和翻新的费用。我的独立自主到此为止。嘉儿和艾琳娜给我写了封感谢信,塞到门缝底下。她们都是好孩子。我非常喜欢她们。
11月5日,星期三
去詹妮特的画廊参加盛大的画展。休伯有三幅画展出,我们应该全买下来,但我不愿付那个价格。过去这六个月,画价的涨幅令人担忧——我感觉大家都突然开始争抢起了这些未经时间检验的年轻艺术家。总之,詹妮特还展出了巴尼特·纽曼和李·克拉斯纳的画。她是个聪明姑娘。这是场真正的盛会:像一场充满火药、背叛和阴谋的好戏。令我烦恼的是,画展似乎大获成功。弗兰克为自己的新发现欣喜若狂——不是佩特,是纳特·泰特[13]——他所有的作品转眼间就卖掉了。后来,我见到了这位天才泰特:他是个安静又英俊的高个男孩,让我想起我在瑞士监狱的狱卒保鲁斯。他安静地站在角落喝威士忌,我很高兴地看到,他穿着灰色套装。整个房间里只有我们俩穿着套装。他满头浓密的深金色头发。詹妮特异常兴奋,她说她吸了海洛因(可以做这个?),鼓动我也试一点。我说我年纪太大了,玩不了这些把戏。我买了一幅休伯的画和一幅马瑟韦尔的画。买不到纳特·泰特的画了,我非常喜欢他的画——以非写实的大胆风格画了各种桥,灵感则来自克莱恩[14]的诗歌。我明白弗兰克说他有脑子是什么意思了。
正要离开时,我碰到了泰特,我问他有没有什么画愿意私下出售,他非常奇怪地回答,我得去问他的父亲。后来,帕布罗(詹妮特·费尔泽的狗)在房间中央拉了一大堆狗屎,拉里·里弗斯跟我讲的。
看起来,艾森豪威尔[15]要轻松取胜了。
12月25日,星期四
伦敦。特彭泰大道。在萨姆纳与母亲和恩卡纳茜欧吃了一顿令人压抑又沮丧的午餐。母亲似乎日渐衰老——还是够机警,但明显瘦了很多,干瘪了很多。我们吃了火鸡和煮成灰色的球芽甘蓝。恩卡纳茜欧忘了煮土豆,母亲冲着她大吼,恩卡纳茜欧说反正这些英国食物都挺恶心的,说完开始大哭——我让她们相互道了歉。两瓶红酒我喝了大部分(我很明智地带了这两瓶酒——家里只有白朗姆酒)。我没有告诉她们阿兰娜的事。
在我坐飞机来这儿之前,我向阿兰娜求婚。她答应了,立马就答应了。她又是流泪,又是大笑,基本上是不知所措。我感觉她等我求婚已经等了好几个月。那天是星期六,我带艾琳娜和嘉儿去中央公园散步。艾琳娜想滑冰。嘉儿和我坐在露台看台上一边看着她(她滑得相当好),一边吃着椒盐卷饼。嘉儿突然毫无来由地用严肃且深思熟虑的语气说:“洛根,你为什么不和妈咪结婚?你们结婚了,我会好开心的。”我吞吞吐吐地转移了话题,当天晚餐(只有我们)时,我便求婚了。是的,阿兰娜确实对我有着肉体上的巨大吸引力,我也喜欢她,可如果摸着良心,我不能说我爱她。要是你爱她,那你怎么还会和詹妮特·费尔泽发生关系呢?阿兰娜说她爱我。问题是,芙蕾雅之后,我想我不可能再真正爱上别人了。不管怎么说,我是开心的,我认为。还不仅是开心:我们要结婚了,我是满足的、幸福的。我习惯结婚的状态;我不习惯一个人——我既不期待也不享受一个人。然而,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我之所以和阿兰娜结婚,是因为这样一来,嘉儿就能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也许,我爱的人是嘉儿……我这样想大概非常愚蠢:她不可能永远都是这个迷人又滑稽的五岁小孩呀。管他呢,人生得意须尽欢。比起其他人,我更应该遵循这条人生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