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在这里记下我作为画廊经理职业生涯中的另一件怪事。简—卡尔·朗(“富布莱特·朗”画廊的)上周五来找我,问我们有没有毕加索的画。我们正好有三幅,可他真正感兴趣的是画得最差且刚画的那一幅。那是一幅很大的非写实裸体人像,人站在窗前,窗外是一片海湾和很多棕榈树。笔法非常流畅,用画刷的把手表现出油画的纹理感,但最终效果有点过于流畅:让人感觉他能一整天画出很多幅这样的画,一个钟头就能画一幅。标价十二万美元。简—卡尔对我说,他有个客户愿意出三十万美元买下,我有兴趣进一步了解一下吗?
简—卡尔是个高个的金发男人,头顶秃了,四十多岁,自视甚高,颇有魅力,无论春夏秋冬,都穿得一丝不苟。我们去卡莱尔酒店喝一杯,他更全面地解释了他的计划。他不愿透露“收藏家”的名字,只说他是欧洲人,定居在蒙特卡洛,显然是位腰缠万贯的商界翘楚。他的计划是这样的。利平之子首先将毕加索的这幅画以创纪录的高价卖给收藏家X——并通过业界杂志、新闻媒体和报纸采访公之于众——但实际上,并不进行任何金钱的交易。只是这样一来,《窗边的裸体人像》就会声名大噪、广受追捧,成为艺术界的传奇,更重要的是,画的来源还是一家在纽约经营的备受尊崇的著名法国画廊。而且,它还有了不可思议的天价。一年后,两年后,这幅画将在世界某个地方的拍卖会上出现。啊呀!是毕加索的《窗边的裸体人像》啊!这不是那幅什么画嘛。按艺术市场的行情,一幅画得一般但出名的画比一幅画得很好但不知名的画更值钱。预计开价将有五十万美元。甚至更高。利平之子提供画和声誉保证,从中分得百分之五十;简—卡尔和收藏家X(我怀疑他并不像简说的那么有钱)各得百分之二十五。每个人都能大赚一笔,而新的买家也将很高兴买到了名画。
简—卡尔以极度精准的动作点燃香烟。“我们要做的就是创造知名度。或者,你非要说实话,也可以叫它臭名度。”我对他微微一笑:“我说这是诈骗。我们做的就是设个骗局。”他咯咯笑了:“别装模作样了,洛根。我们是在开拓市场。我们每天都在这样做。你每天都在这样做。有钱人只想买名画,这不是我们的错。”我说我会再联系他的;我得跟本好好谈谈。不着急,简—卡尔说,你们想谈多久就谈多久。
12月4日,星期五
昨天晚上,纳特·泰特没有提前通知,就来到我的公寓。他没喝醉——事实上,他相当冷静。他提出用六千美元买下我拥有的两幅他的画——这个价格相当高。我说我不卖。好吧,他说,他只想对它们做一些修改。他是在拜访了布拉克的画室[34]后,冒出来这个念头,并向我解释了他的想法。我有些不情愿地让他拿走了那两幅画。在他离开之前,他又提出给我一千五百美元,买下我那三幅“桥”的画。我说,我不想卖,但我愿意用它们换另一幅画。这时,他变得相当暴躁,语无伦次,不停说着什么艺术家的正直品格和它在纽约城明显的缺失,等等,于是,我给了他一杯烈酒,从墙上取下我的那两幅油画,迫不及待地把他送走了。
今天早上,詹妮特打来电话,告诉我泰特也找她说了要“修改”画作的事。她让他把她画廊里所有他的作品都拿走了——她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
我问她有没有时间约会,她说,她在跟另一个男人见面。她爱上他了。那人是谁?我问。托尼·柯拉柯夫斯基。可他是同性恋啊,我说,你还不如爱弗兰克呢。别这么悲观,洛根,她说,他是双性恋。这些纽约女人啊。
12月19日,星期六
我去了四十七街和第八大道的街口,想找萝斯或洁辛塔。我是不是疯了?自从我们上次共度一夜后,这六个月以来她们接过多少次客了?不管怎么样,我没能找到她们,我多少有些如释重负地走了。时代广场和那些小巷总让我毛骨悚然。我是不是多愁善感到了荒谬的程度,才会以为我跟那两个女孩分享了一些有意义的事?才会以为我们还能再见,再一起追忆往昔?才会以为我们之间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是啊,我就是多愁善感到了荒谬的程度。没人能傻过一个傻老头,蒙斯图尔特。
简—卡尔的事有了决定。我终于收到本写来的信,写得十分隐晦,他在信中说,“瑞士探险”也许值得一试。接着还有一段非常委婉的话:“要是去瑞士度假,那也只能你去。我将无法同行。你要是成功出行,我也许会放出消息,假装我也去过了。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要是你玩得不开心,那你就只能独自应对这一失望的局面了。”我推测,这些话的意思是,要是事情办砸了,我将背负责任——罪名将推到我身上。本想要的是可以“全身而退”的后路,我相信他们是这么叫的。可如果我们大赚了一笔,他将坐收渔利。我得再仔细想想。
12月31日,星期四
今天晚上晚些时候,我将去参加托德·休伯的聚会,我发现自己一想到这个就很沮丧,不仅仅是因为我的下巴很疼。昨天,我拔了三颗臼齿。我的牙医说,我一定要小心了:我的牙龈正在萎缩,我可能会失去所有的牙齿。一想到失去所有的牙齿,我吓得打了个冷战,真可笑。我用舌头轻轻舔着拔完牙后的缺口,接着又含了一满口威士忌漱口。哎哟!新的十年即将到来,身体却开始有了腐坏的不祥征兆;这架可靠的老机器也有故障了。新年决心:要更健康,减少饮酒和服药。也许我应该把高尔夫再拾起来。
1960年
1月15日,星期五
詹妮特来到画廊,整个人相当慌乱。纳特·泰特好像“失踪”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自杀。一个很像泰特的年轻人在周二(十二日)从史坦顿岛的轮渡上跳下河。接着,詹妮特又发现,泰特收回的全部画作都被他自己销毁了——在温多斯的篝火中被付之一炬。她让我也到画室来,彼得·巴卡塞安将在那里跟她碰面。
在画室,我看得出来,巴卡塞安完全是在以一厢情愿的幻想勉强支撑着自己。纳特绝不会做这么疯狂的事的——他只是神经崩溃了——他会回来的,会重新开始的。我们四下转了转:这里一尘不染,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厨房里,干净的玻璃杯叠放得整整齐齐,废纸篓也被清空了。在画室,只有一幅油画靠墙放着,显然是刚刚开始画的,上面是纵横交错的一大片乌青色、紫色和黑色。画的背面潦草地写着标题,“奥里萨巴/回到联合海滩”,无论是詹妮特,还是巴卡塞安,都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们,奥里萨巴是一艘船的名字,哈特·克莱恩(对泰特来说,他是一个集术士和诗人于一体的角色)一九三二年乘坐它从哈瓦那回美国,那是哈特最后一趟致命航行。“致命?”巴卡塞安说,“哈特·克莱恩是怎么死的?”詹妮特耸耸肩——她不知道。我感觉我必须告诉他们。“他是淹死的,”我说,“他从船上跳下去了。”巴卡塞安震惊得眼泪汪汪。这幅未完成的神秘画作突然成了我们能找到的唯一的自杀遗言。如果说可怜的纳特无法再继续画家生涯,那他至少保证了它的终结是有着象征性的重大意义的——是将被人们牢牢记住的。
这很可悲,当然,可他陷入了绝望——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他应该振作起来,控制自己,不要向绝望屈服呢?他把所有的画都毁了,巴卡塞安确认了这一点,我的两幅画一定也在其中。至少,我还有《桥》。詹妮特满嘴阴谋论,我认为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这个可怜的家伙疯了。哪有什么阴谋呢。我看到简—卡尔和马吕斯·利平一起午餐。两个经纪人一起吃饭——没什么奇怪的。可为什么我觉得马吕斯·利平在“收藏家X”的这个局里也插了一手呢?我给简—卡尔打电话,告诉他我没有兴趣——毕加索的画不卖。他为人称道的沉着稳重突然变得极为失常。他说我是个傻瓜,我已经参加了,现在不能退出,万事俱备,只欠那幅毕加索的画了。我说我告诉他的是我会好好考虑,我提醒他,我考虑好了:我不感兴趣。典型的英国人,他讥讽地说。我说我把这当作表扬。老奸巨猾的英国人万岁。我给本发去电报:瑞士假期取消。
1月18日,星期一
我给杰瑞·舒伯特(“利平之子”的律师)打电话,想确认简—卡尔·朗的这件事,确认他不能对毕加索的那幅画主张任何权利。“没有合同,也没有卖契,”杰瑞说,“他动不了你。就是闲聊而已。谁都会聊聊天。”
莱昂内尔写来了信,他也许要来纽约了,问有没有床铺给他睡几晚。我的第一反应是——当然没有。可他是你的儿子,你这笨蛋,你这傻瓜。为什么他的到来让你这么烦恼?因为他对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也许这是个好机会,你们可以好好相处,你甚至可能会喜欢他。也许……只可能是蒙斯图尔特家族的基因让他进入音乐圈的。
[一九六〇年夏天,两位年轻的独立电影制作人马西奥和马丁·坎斯勒选中了洛根的中篇小说《湖畔别墅》,想由他们在好莱坞的制作公司MCMC影业翻拍。洛根坐飞机前往洛杉矶,进行了一系列会面,讨论了由他本人撰写剧本的提议。巧的是,彼得·斯卡比尔斯也在洛杉矶,就他最新小说《为时已晚》(有关地球核战争威胁的未来主义小说)的电影改编权进行谈判。]
7月24日,星期日
洛杉矶,贝艾尔酒店。有种做梦的奇怪感觉。这家酒店像微缩版的香格里拉。当跨过通往停车场的小桥时,我感觉自己开始变老,而当我回来时,时间再次静止。完美的宁静,植被茂密的花园遮掩着低矮的建筑,游泳池是浅蓝色的。
昨天,我邀请彼得过来吃午餐,我看得出来,酒店隐秘又奢华的氛围让他有点震撼。谁给你出的钱?他想知道。派拉蒙?华纳兄弟?是MCMC,我说。你住在哪儿?比弗利威尔希尔酒店,他说。哦,也相当豪华,我说。他的心态平和下来,他又有了安全感,变得沾沾自喜。他太容易被人掌控了,彼得。我猜,这也是我如此喜欢他的一个原因吧。这么多年来,他建立起了相当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妄自尊大到了惊人的程度,你在这城里大概找不到与之匹敌的东西。我想起读书时,他还只是个拘谨的小伙子……
最有趣的新闻要算是格洛丽亚离开了他,投入了某位意大利贵族的怀抱,某某伯爵。他要和她尽快离婚。天主教会那边没有麻烦吗?我问他。“我的信仰早就丢在阿尔及利亚了。”他说,他的表情阴郁而疲惫。他的身材不错——反正比我好——他晒黑了,精瘦结实,只是头发黑得有点可疑,一根白头发也没有,太不正常了。我的头发都已明显花白,额头也越来越突出。
7月25日,星期一
和马西奥及马丁在他们位于布伦特伍德的办公室会面。马西奥三十五岁,马丁三十二岁。两人都很随和,身材都微胖,马丁秃了顶,马西奥则是满头乱糟糟的卷发,像个歌手。他们给了我五千美元,买下了《别墅》一年的电影翻拍权,并可以续期一年。
马西奥:那么,洛根,你周末过得怎么样?
我:我跟一个老朋友吃了午餐,彼得·斯卡比尔斯。
马西奥:他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马丁:我同意。
我:我还去看了一场展览。在美术馆。
马丁:我们也爱艺术。展出的是谁的作品?
我:迪本科恩[35]。
马西奥:我们有一幅他的画,我记得。
马丁:其实,我们有两幅呢,马西奥。
这就是让你困惑的地方了。你以为你会和两个和蔼可亲的笨蛋进行一场毫无成效的会面,结果最后你们却聊了半个钟头的理查德·迪本科恩。他们想让我来写剧本,他们说,但在我写完并让他们看到之前,他们不会付钱给我。要是你们不喜欢怎么办?我说。你们肯定不会给自己不喜欢的剧本付钱。不会有问题的,洛根,马西奥让我放心。我们知道,不管你写成什么样,我们都会很喜欢的,马丁补充说。
我随后给伦敦的华莱士打电话,问他意见。什么都不要答应,他说,让他们跟我谈。我感觉他有点生气,因为我现在只是在咨询他。我是你的经纪人,洛根,他说,天哪,这是我的工作啊。
7月30日,星期六
坐在泛美航空的飞机上,飞回纽约。昨天晚上,我去了圣塔莫尼卡,在海边散步。我在码头边的酒吧喝了几杯,暮色降临,天空和海洋开始变成罗斯科[36]画笔下的那种色域。我心情愉快,皮肤晒黑了一点,自由自在,享受着酒精带来的缓慢灼烧感,我突然幻想搬到这儿来——开一家西海岸的“利平之子”……随着年岁增长,你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有秩序,而那种舒适、平和、悠闲的好日子也会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说不定,我会认识一个加利福尼亚的好女人——这里的漂亮女人似乎比别处更多。可再认真想想,我意识到,这只是并将永远只会是幻想:要真搬来了,我不出一两个月就会疯掉——就好像我如果搬去萨默赛特的小木屋或托斯卡纳的农场也会疯掉一样。我天生是属于城市的,洛杉矶毫无疑问是个城市,但它的周边地区不是。也许是天气的原因,这里总有种郊区乡下的感觉:得遇到极端的天气,人才会渴望逃离城市。我可以住在芝加哥,我觉得——我很享受在芝加哥的旅行。还有,真正的城市应该有野蛮而淡漠的氛围,它的市民一定是脆弱无助的——洛杉矶也没有这样的氛围,至少我在短暂停留期间没有感觉到。在这里,我感觉太他妈舒服、太他妈安逸了。这不是真正的城市体验。城市的天性应该是从门缝底下、从窗户里渗透进来的——让你永远也无法摆脱。真正的都市男女总是好奇的——对外面大街上别人的生活好奇。这里也没有这样的情况:你住在贝艾尔酒店,就不会好奇宝马山花园发生了什么事;又或者,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事?
我们解决了剧本的问题:一万美元预付款;写得好再付一万美元。华莱士干得不错,这让我不禁思考:我为什么不多跟他合作呢?我们在电话里聊天时,我跟他说了想写《八重奏》的主意,问他有没有可能从斯普莱蒙特&德鲁出版社那里争取到预付款。他告诉我,斯普莱蒙特&德鲁出版社已不复存在了。它被人收购了,也没有影响力了。那罗德里克呢?他转到了迈克尔·卡津出版社——薪水低了很多。他建议我先把构思写出来,他说他会看看能做些什么,但又补充道:“没那么容易了,洛根。我得提醒你——世道不一样了,你算不上是家喻户晓的名人了。”是啊。是啊……
9月15日,星期四
过去四天,莱昂内尔都住在这儿。他乱糟糟的长发盖过耳朵,还留着稀稀拉拉的胡须。我要是在街上碰到他,可能根本认不出他是我的儿子。他还是那么沉默寡言、羞涩胆怯,自他来了以后,公寓的气氛就变得局促含蓄、小心又礼貌:“等您先用完盐罐。”“您拿着吧,一定拿着。”莱昂内尔似乎认识这里的很多人,都是他音乐圈的熟人。我问起他的工作,他解释了一番,我没怎么听懂。他的第一支乐队“绿袖子”改名叫“神奇”,推出了一张颇为成功的专辑——离榜单前二十名仅有一步之遥,他说。邀请莱昂内尔来美国的是一家小型独立唱片公司,他们想看看他在这里能不能创造出同样的成绩来。他非常激动,说:美国是最适合发展现代音乐的地方,他宣称,就跟艺术一样。英格兰充斥着对美国歌星的拙劣模仿。我饶有兴趣地点点头。莱昂内尔为我演奏了他们“神奇”乐队的热门歌曲——旋律挺好听的,轻松活泼,歌词朗朗上口。可我对这种音乐没什么感觉;又或者应该这样说——我对它的喜欢程度跟对铜管乐队的喜欢程度差不多。很普通嘛。能更好地了解他,我觉得一切都值得,但恢复独居我也会很高兴。他下周就会搬到西村的公寓去了。
我们一起出去吃了几次饭——在上东区漫步时,我们看起来肯定很奇怪。他告诉我洛蒂挺好的,不过我感觉他也很少见她。她和莱格特的两个女儿都长大了——叫什么名字来着?一个即将读完寄宿学校,一个在时尚杂志社当秘书什么的。生活就是这样不断前行。
我们坐在餐厅,尽量自然地聊天。是尽量:我在想,要是我们彼此更熟悉,是不是就不需要如此刻意,是不是我们的交流就能更自然、更轻松。然而,我又对自己说,这怎么可能呢?我和我的父母在一起时也从未体验过那样的轻松:我没有指望过,他们也没有指望过。由于我和洛蒂的离婚,莱昂内尔对我来说,几乎就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想到他是我的儿子,是我和洛蒂结合的产物,我感觉难以置信。我和嘉儿的关系都要亲密得多。实话说,我很高兴他能从我的公寓搬走——很高兴,当然,也很愧疚。
来自马西奥和马丁的消息——他们认为我的第一稿问题严重。我猜就是;不过他们面对的问题远不如我面对的问题严重。这是吃力不讨好的苦活儿:我感觉我的好莱坞生涯这就算结束了。
1961年
1月1日,星期日
和詹妮特及柯拉柯夫斯基共同迎接新年。盛大的聚会,吵吵闹闹,酒气熏天,令人压抑。聚会开始前,我临时去了莱昂内尔在简街上的公寓,找他喝了一杯。他认为他找到了自己的新乐队——“蝉”乐团,这是一支做民谣的三人乐队。他想给他们重新起名,叫“死魂灵”。什么,我说,是果戈理的那部小说吗?什么小说?果戈理那部伟大的小说,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死魂灵》啊。你的意思是,已经有部小说叫《死魂灵》了吗?他妈的!他咒骂怒吼着,我却很开心:这是我见过他最有活力的模样。可以把它看作个优势啊,我说,要是你不知道,很有可能绝大多数人也不知道——而那些知道的人则会对此印象深刻。我认为,流行乐队叫这个名字好极了,我说。我的话鼓舞了他,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有那么一瞬间,我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不是洛蒂的,也不是艾奇菲尔德家族的。我双膝发软,只觉得各种混乱的情绪汹涌袭来——解脱,接着是无比的愧疚、恐惧,我猜,这是一种类似于爱的血脉之情。乐队的一个成员来了——一个穿着毛衣和灯芯绒裤子的小伙子,头发都没梳——于是,那一个瞬间便过去了。莱昂内尔给我放了“死魂灵”的磁带,我啧啧发出适度的赞叹。他想把我带进他的世界,与我一起分享,我必须尽全部努力做出回应。这是我能做的最起码的事。
在聚会上,我跟弗兰克(奥哈拉)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不得不说,他最近这些日子特别爱争论,也相当容易动怒——有些人甚至都开始怕他了。当然,这次的争论跟我们所有的争论一样,都是由酒精引发的。我说,无论什么时候,每当我对一位新画家产生兴趣时,我总想看看他们最早期的作品,哪怕是少年时代的作品。为什么?弗兰克满腹狐疑地问。嗯,我说,因为早期的才华——又或者说早熟的程度,随你怎么叫吧——往往是后期才华一个很好的风向标。要是早期的作品中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那很有可能后期的成就也会受到影响,这是我的观点。放屁,弗兰克说,你太僵化了。看看德·库宁,我说,他的早期作品就相当令人震撼。看看毕加索还在艺术学校时画的画——让人难以置信。弗朗茨·克莱恩的早期作品也是不错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后来的作品也只是还不错。看看巴尼特·纽曼——无药可救。再看看波洛克——他连个纸板箱都不会画——这不就解释了后来发生的事,你不觉得吗?去你妈的,弗兰克对着我怒骂,现在波洛克死了,像你这样的混蛋就想把他拉低到你们的水平。你胡说,我说,波洛克还活蹦乱跳时,我就是这么说的。他是参天的红杉大树,弗兰克说,你们只不过是灌木丛和小树苗。他朝六七个围过来听我们吵架的画家打着手势。
在那儿认识了个漂亮女人——南茜?詹妮?——午夜时分,我们接吻了,那个吻意味深长。她给了我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可我弄丢了。也许詹妮特能找到她。我喝了太多酒,头痛得很,全身紧张得像要打冷战。新年决心:少喝酒,少吃药。
2月27日,星期一
我的生日。第五十五个。收到莱昂内尔寄的贺卡和嘉儿寄的贺卡。“生日快乐,亲爱的洛根,别告诉妈妈你收到了这个。”早餐时我喝了杯伏特加加橘子汁,以示庆祝,上午又在办公室喝了两小杯杜松子酒。在贝默曼斯以酒代替了午餐——两杯尼格罗尼鸡尾酒。下午,开了瓶香槟和同事们共享。感觉懒洋洋的,于是吃了两片右苯丙胺。在出去跟娜奥米(聚会上认识的女人)见面前,喝了两杯马丁尼。在迪桑托餐厅喝了红酒和葡萄白兰地。娜奥米头疼,我送她回到她的公寓,并未逗留。现在,我坐在这儿,拿着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听着留声机里普朗克[37]的乐曲,准备吃两片巴比妥钠[38],让自己进入美妙的梦乡。生日快乐,洛根。
7月3日,星期一
海明威的死[39]让我深深震惊。难过、警醒,残忍得叫人不寒而栗。赫曼(凯勒)说他用枪打爆了自己的头,真的是爆了。用了双管猎枪。整个房间里到处是飞溅的脑浆、碎骨和鲜血。这若不是一种象征,那是什么?一切麻烦来自大脑,那就崩了它。我想起一九三七年他在马德里时的样子:精力旺盛、充满激情,对我热情友善,让我坐他的车去找米罗的画。自从《丧钟为谁而鸣》后,他的小说我就读不下去了——那本书写得真差劲,他已经迷失了方向——可第一次读到他的短篇小说时,我觉得它们真是精彩极了,格外鼓舞人心。那是不是他写作生涯里唯一一次得到老天的庇佑?从那以后,便什么也没有了——他就像是美国文学界的杰克逊·波洛克。赫曼认识跟海明威家很亲近的人,说他在临死前就像一只小小的脆弱的灰色幽灵。他被休克疗法害惨了。去他妈的:我自己有过那种阴暗的经历,我很清楚他承受的折磨。感谢上帝,我从来没经受过那种疗法。当然,海明威也长期酗酒——他的酒杯从早到晚都是满的,他总是在大醉的边缘,但又不至于醉得不省人事。看看他最后的结局吧。才六十二岁——只比我大六岁。我突然很没有安全感,变得焦躁不安。我给赫曼打电话,约好见面。滑稽的是,在情况这么糟糕的时候,我想见的还是作家,我慢慢明白过来——因为他也是我们这个群体的一员。
[纽约日记写到这里就中断了。受海明威之死的影响,洛根非常认真地开始减少酒类和安非他明的摄入量。由于睡眠总是很浅,所以他还在继续服用安眠类药物。他不再喝烈酒,并把饮酒量控制在“每天一瓶红酒”以内。一九六一年夏天,他在欧洲度了一个月假,大部分时间和格洛丽亚·斯卡比尔斯及她年迈的丈夫西泽尔在一起,格洛丽亚现在是科达托伯爵夫人了,他们住在锡耶纳拉夫西纳(锻造厂)旁边一幢舒适的房子里,格洛丽亚总说那是个“鬼地方”。可对洛根来说,那里成了他自己的家之外的家:接下来的圣诞节和新年,他都是在那儿度过的,一九六三年夏天,他又回到那里住了三个星期。
一九六二年秋天,阿兰娜正式离婚,嫁给大卫·彼得曼。嘉儿仍然时不时给洛根寄明信片,一有机会就想方设法和他见面,可阿兰娜的律师明确表示,离婚的条件之一就是洛根不得再与两个姑娘接触——洛根一直觉得这个条件既没有必要,又残忍恶毒。
画廊的生意在平稳而笃定地壮大着,洛根买入大量经过精心挑选的现代美国画家的画作,主要有克莱恩、埃尔切、罗斯科、查多塞安、巴齐奥蒂及马瑟韦尔。玛莎·休伯仍忠实于画廊,一九六二年十月,托德·休伯也从德纳吉画廊转到利平之子。
在此期间,洛根写的日记也增多了——也许,这反映了他相对节制清醒的状态。英国的报纸和杂志频繁邀请他对在欧洲巡回的美国画展做评论。他总是痛恨别人说他是美国文化的捍卫者,他说他的心永远属于欧洲传统的古典现代主义和离经叛道的个人主义。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在《观察家报》、《邂逅》、《星期日泰晤士报》全彩增刊等多家报刊上发表了关于拉里·里弗斯、阿道夫·戈特利布、塔尔伯特·斯特兰德和海伦·弗兰肯特尔的重要文章。华莱士·道格拉斯为他争取到在政治文化周刊《新漫步者》上写月度专栏的工作:“来自纽约的声音”。他的日记从一九六三年春重新开始。]
1963年
4月19日,星期五
参加《左轮手枪》的发刊仪式。大家都说,是安·金斯伯格为杂志社提供了资金。乌多(费尔巴哈)重操旧业了。不过我觉得,一本先锋艺术杂志竟然会用戈林的名言[40]做自己的刊名,实在很奇怪。转念一想,也许这样还挺俏皮的。一帮忠心耿耿的老朋友都聚了起来——但我看我们都有了老态,也倦了。弗兰克脸庞浮肿,双颊绯红(我们向保安证了不会吵架),还有詹妮特和柯拉柯夫斯基(那个男人到底是做什么的?)。让人有更明显感觉的,是不在人世的那些人:波洛克、泰特、克莱恩。在纽约的艰难生活是有代价的。我保证过不会跟弗兰克争吵,所以,我转而和赫曼就肯尼迪夫人所谓的惊天美貌辩论起来。我说,任凭怎么发挥想象力,你也不能将她形容成一个美丽的女人:友善的女人,没错;苗条的女人,肯定的;衣着优雅的女人,毫无疑问——可美丽绝对算不上。赫曼曾经跟她同在一个房间,他说,她的存在就像让你进入了一个强大的力场——你会失魂落魄、迷迷糊糊。你是她疯狂的仰慕者,就是这样,我说,是那间办公室让你充满了敬畏——还有她第一夫人的身份,所有那些——你不是在判断,你是在感知。接着,我又和迪迪·布莱恩就沃霍尔吵了起来——她说沃霍尔是反基督的。至少沃霍尔能画画,我说,他能画,但他决定不画——这是完全不同的策略。娜奥米打断了我们——她觉得我表现得太好斗了。
后来,安把我堵在墙角,让我保证我会给她写点东西。我说我太老了,不适合《左轮手枪》这么“新潮”的杂志。她说:“好吧,我保证我们不会把你的年龄印在文章的末尾。”我喜欢安——她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瘦得像根柴火棍,嗓音比我的还低沉——你必须承认,她从石油化工行业赚来的百万家财,都被她用来做了善事。她邀请我作为护花使者,陪她去参加法国大使馆的招待宴会。我无法拒绝。
5月8日,星期三
莱昂内尔激动不已地上门拜访:“死魂灵”进入了什么排行榜,排名六十八。他的胡须没有变得更浓密,但他的头发已盖过了后衣领。他现在有女朋友了,他说,是个真正的美国女孩,叫梦迪。
他离开后,我把自己强塞进燕尾礼服(我绝对是长胖了),悠闲地走到第五大道上安的家,从那里,我们乘坐豪华礼车,前往就在几百米外举行的晚宴。大使先生像老朋友一样迎接了安。我跟其他大概八十个中年达官显贵混在一起,在六座枝形吊灯发出的耀眼光线下,小口喝着香槟。这么亮,很有法国特色,我认为,跟他们必定灯火通明的小餐馆一样。我跟满头大汗的使馆随员聊了几句,他似乎有种不必要的紧张,不停地朝门口瞟着。“啊,他们来了。”他虔诚地说。我转过身,看到温莎公爵及公爵夫人走了进来。
我有什么感觉?我有将近二十年没有离他们这么近了。公爵看上去老了,皱巴巴的,很瘦弱——他应该是七十多岁了[41]。公爵夫人在明亮的光线下,像个彩绘的小雕像,脸庞仿佛用滑石雕刻而成,嘴巴上抹着鲜红色口红。两个人对来到这里都没有表现出特别的谦和或高兴,但我敢说,他们不能拒绝来自法国的官方召唤,因为法国免除了他们该交的收入税(我认为,这是极其可耻的行为)。
我四下转悠,想找个更好的位置观察他们。公爵抽着烟,要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公爵夫人的两条腿仿佛遭遇霜冻就会折断。她到处溜达,跟别人打招呼(她像是认识不少人),公爵孤苦伶仃地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一边抽烟,一边朝目光所及的每个人点头微笑,只是,他的眼神是忧愁而阴冷的,他的笑容是完全无意识的。他们越走越近,我僵硬地站住了。
公爵夫人先看到我,笑到一半僵住了,嘴巴咧着一条缝。我什么也没做。一九四三年以来积蓄的所有仇恨都爆发出来,冲过房间,释放出一如既往的威力。她朝公爵转过身,跟他窃窃私语。公爵也看到我时,脸上的第一个表情只能被形容为恐惧,接着又慢慢变成充满怒气和愤慨的怪相。他们转过身背对我,跟大使说着什么。
没过多久,之前跟我说过话的随员走过来,要求我离开宴会。我问到底是为什么。是“殿下”坚持如此,他说,否则他就将和公爵夫人离开。请告诉金斯伯格夫人,我在外面等她,我说。
我在第五大道上来回走了半个钟头,抽着烟。公爵和公爵夫人离开时,我正好经过大门口。夫妻俩朝自己的车走去,一帮叽叽喳喳的摄影师和一小群十来人左右的看客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甚至看到有女人在行屈膝礼。
我实在忍不住了,大声喊:“谁杀了哈里·奥克斯爵士?”他俩脸上惊恐慌张的表情足以弥补我的怨愤——弥补他们对我做的一切,永远地。他们现在尽可使出最卑劣的手段了。他们争相坐上豪华礼车,匆匆离去。我差点跟一个身材肥硕的王室拥趸赤手空拳地打起来,他骂我是败类,是美国的耻辱。其他旁观者热烈地表示赞同。当我解释说我是英国人时,他们显得很困惑。“叛徒。”他们转身离去时,有个人漫不经心地说。“那个人阴谋阻碍司法公正啊。”我对着他们冷漠的背影说。
我向安·金斯伯格解释过去的一切,她觉得有趣极了。你以前的生活可真有意思,洛根,她说。
7月11日,星期四
拉夫西纳。完美的一天。只有我们三个——今年我们很少见到西泽尔。他垂垂老矣,十分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习惯,整天都在自己房间里写回忆录,只有喝酒和吃饭时加入我们的行列。房子里乱糟糟的,但因为有位置恰好的日光露台,所以让人感觉轻松舒适,周围是自家的橄榄树和柑橘果园,这里是一处坡度和缓的山谷尽头,面朝西,背朝锡耶纳。我在独立的附属客房小楼里有个房间,我会走过院子去吃早餐,总是第一个到。西泽尔的男仆兼管家恩佐会为我端来早餐,格洛丽亚听到声音后就会下楼来。她穿着牛仔裤,头发用丝巾扎在脑后,腰间系一件男士衬衫。她现在丰满了不少,但对于多出来的这些体重,她仍然保持着一贯无所谓的态度。“我都起来好几个钟头了,亲爱的。”她说。我假装相信了她。她抽了支香烟,看着我吃东西——我的早餐总是吐司加水煮蛋,这是恩佐能做出来的最像英式早餐的东西。
今天,我们去锡耶纳吃午餐,坐在大广场的咖啡馆里,喝意大利白葡萄酒。有趣的是,游客并不会让我心烦——这个广场够大,游客的存在没有影响到它的美。格洛丽亚去取送去维修的留声机时,我四处晃悠,去了大教堂。接着,吃了意大利面和沙拉后,我们回到拉夫西纳。格洛丽亚带着她的几条狗去散步——四条——我就躺在吊床上,看书,打瞌睡。太惬意 了。
她还是非常性感,格洛丽亚,至少在我这个老人看来是如此。那天傍晚,她穿着棉衫下楼,我从她乳房下垂摇晃的样子看得出来,她没有穿胸罩。晚饭后,西泽尔上楼睡觉了,她站在留声机旁边,翻着唱片,我走到她背后,环抱住她的腰,用鼻子蹭她的脖子。“嗯,舒服。”她说。接着,我的两只手向上摸到她的乳房。“不行,不行,不行,”她说,“坏洛根。”“看在旧情的分儿上,放纵一次都不行吗?”我说。她放下唱片,直接吻上我的双唇:“不行。”
问题在于,只有我们俩在泳池时,她总会脱掉上衣晒日光浴。这对我是诱人的折磨,我从拿着的书上方偷瞄她。也许,这就是我爱这个地方的原因——这里总是散发着格洛丽亚和我们往日情史的强烈气息。我觉得,她喜欢看我坐在那里因挫败而痛苦的样子。她带来关于彼得的最新消息。古巴导弹危机让他的《为时已晚》在全世界都冲上了最畅销小说排行榜的榜首。“他最喜欢评论家们说他有先见之明了,”格洛丽亚说,“他去过两次越南。”
今天晚上,西泽尔和我们一起吃晚餐,他穿着外套和白色棉裤,完美的一身。他的行动非常迟缓,非常僵硬,必须靠着拐杖走路。格洛丽亚打趣他:“他来了,这傻老头。”他很开心。
此时,我坐在我小小客房的阳台上,写着这篇日记。飞蛾扑打着嵌在粗糙石壁里的灯泡,壁虎吃着猎物。蟋蟀唧唧鸣叫,癞蛤蟆在黄色光圈之外的黑暗中呱呱叫着。我拿来一大杯加了冰块的威士忌。我在这里总是睡得很好——不需要吃药。
10月12日,星期六
纽约。和莱昂内尔还有梦迪在布法餐厅吃晚餐。杰克·芬纳尔就在另一张桌上和菲利普·加斯顿[42]及山姆·M.古德福斯吃饭,可我躲避着他的目光。如果芬纳尔看到下个月《左轮手枪》上我的文章,那我肯定会成为他们家最不欢迎的人。我对他的新作品深恶痛绝。一个完全有实力的画家,故意要画得很差,真是奇怪。只有最顶尖的画家才能侥幸成功(毕加索)。至于芬纳尔,他就像是绝望地企图追赶时下潮流。
梦迪竟然是个皮肤黝黑、高大结实的女孩,依我看,应该是意大利裔或西班牙裔:深橄榄色的皮肤,小巧漂亮的鼻子微微勾着(也许她是犹太人?),下巴尖尖的,头发浓密卷曲,没有洗过。她看起来能把莱昂内尔当早餐吃了。她原来跟戴夫约过会,戴夫是“死魂灵”的主唱,可后来她把注意力转向经纪人里奥。这一转变是和平的:实际上,整个乐队为了省钱,目前都住在莱昂内尔的公寓里。他们没能复制首支单曲《美国雄狮》(它在排行榜上的最高排名是三十七)的成功。莱昂内尔和梦迪不知为何,一整晚都牵着手。我问梦迪她姓什么,她说她没有姓。在你抛弃自己的姓氏之前,你是姓什么的,我坚持问。哦,那好吧,姓“史密斯”。我叫洛根·布朗,我说。
我陪他们走回家,莱昂内尔邀请我上楼去跟乐队的人见见。有两名成员在家,其中一个我之前见过,另外还有三个女孩,都跟梦迪差不多年纪。六张床垫和五颜六色的毯子便是主要的家具。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莱昂内尔是轻松自在的:他挣脱了洛蒂和艾奇菲尔德家族的世界——在这里,谁管他是不是准男爵,是不是伯爵的外孙。他找到了一个能真正做自己的地方。当我走在街头寻找出租车时,我想象他们大概都在准备上床了,不由生出妒忌的刺疼。毫无疑问,他们想做爱的时候就做——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突然感觉自己老了。
1964年
1月30日,星期四
我和嘉儿屈指可数的秘密见面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43],她的五官变得愈发分明,我也更清楚地从她身上看到了阿兰娜的影子。她的头发现在很长——好像跟其他人一样,但她可爱的本性没有变。她在电话里压低嗓音,为我们的见面做好了一切安排:“来麦迪逊大道和七十九街交叉口的餐厅见我。我可以待一个钟头。”我们坐在餐厅后面(我背对着门),我们喝咖啡时,她抽起一支香烟。她美术成绩很好,想去上艺术学校,可阿兰娜和彼得曼连听都不听。“你和妈妈离婚真是太遗憾了,”她带着成年人的苦涩说,“你这样的后爸有意思多了。就连艾琳娜(她翻了个白眼)也这么觉得。”她列举我的优点:我是英国人,在艺术圈工作,认识所有有趣的艺术家,在全世界各个地方都住过,写过小说,进过监狱。说得连我都开始觉得自己了不起了。我告诉她,她不管什么时候需要帮助,我都会帮她。我向她做出小小的承诺,握着她的手说这些话时,喉咙都哽咽了。有几年,我们曾是一家人,我说,我爱你们两个姑娘,我看着你们长大。什么也改变不了这一点。我和你妈妈没有继续下去,这跟你和我还有我们之间的感情没关系。你无论什么时候需要我,我说,我都会陪着你,亲爱的——一直,永远。我看到泪水涌上她的眼眶,于是我转换话题。不知为何,我突然问她肯尼迪被枪杀时,她人在哪里。在学校,她说,在上数学课。校长走进来,宣布了消息。每个人都开始痛哭,包括男生。那你又在哪儿呢?我正给在巴黎的本打电话。他应该能看到电视节目,因为他突然说:“天哪,有人朝你们的总统开枪了。”我说:“好吧,好吧,很搞笑,本。”接着我听到哈尔玛在画廊的尖叫,我知道事情是真的。
2月27日,星期四
五十八岁。上帝呀。我觉得我不想费那个劲儿,再搞一次年度总结了——太令人沮丧了。
健康:还行。没有新掉牙齿。几个月没吃右苯丙胺了。饮酒也更有节制。我吃午餐时给自己一杯鸡尾酒的量,但晚上我可能还是喝得太多了。抽烟:要是不出门,就每天一包烟。有点超重,长了点小肚子。头发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白了。但你还是能认出变老后的洛根·蒙斯图尔特,不像本·利平,他现在是个又肥又秃的老头了。
性生活:足够了。娜奥米·米歇尔(现代艺术博物馆的一位策展人)是我现阶段的女朋友。我们的关系是相互尊重、彼此宽容的——但可以更有趣一点。时间允许的话,我们每周约会一到两次。
精神:有点抑郁。出于某些原因,我越来越担心自己的未来。我可以无限期地待在纽约,经营“利平之子”,想做多久就做多久,或者,能做多久就做多久。我的收入还不错,我的公寓也很舒适。我报刊文章的产出数量和影响力也相当令人满意。我周围都是有趣且成熟的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想去欧洲旅行,我就能动身;我在伦敦有一套小公寓。那么你还在抱怨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从来没有真心期待过自己的生活会是这样吧。那些年少时的梦想和雄心呢?那些打算要写的引人入胜的巨著呢?
我相信,我们这一代人受到了战争的诅咒,那场“大冒险”(对我们这些没有缺胳膊断腿还侥幸存活下来的人而言)硬生生中断了我们的人生——我们的鼎盛时代。它持续了那么久,将我们的生活不可逆转地一分为二——“战前”和“战后”。每当我想起一九三九的自己,又想起一九四六年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时,我不禁为自己可怕又悲惨的遭遇感到心碎……我怎么可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下去呢?也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成就还不算太差,毕竟,我的《洛根人生秀》一直进行着——我也还有时间去写《八重奏》。
(6月)
莱昂内尔死了。好了,我把这句话写下来了。愚蠢又毫无意义的意外。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他自己。事情是这么发生的。
一天早上,大概六点钟,梦迪给我打电话,泣不成声地在话筒那头尖叫:里奥病了,他醒不来,他动不了。我让她打电话叫医生,然后赶紧坐上出租车,朝市中心赶去。我到的时候,医生已经在那里了,他告诉我,莱昂内尔死了。他是在自己的呕吐物里溺死的[44]。
原来,梦迪和他吵了一架,就出门去布鲁克林某处的俱乐部看乐队表演。在她离开之前,莱昂内尔就在嗑药和喝酒,厨房里已经有一个空的杜松子酒瓶和好几个空的啤酒罐了。他醉得不省人事,在地板的床垫上昏睡过去,他的脑子被卡在奇怪的角度——他陷入了酒精和安非他明作用下的昏迷状态。他的身体开始反抗,他吐了,他仍在昏迷,脑袋又被牢牢卡住——他被溺死了。他的肺里全是从胃里吐出的液体,他是被活活溺死的。可怜的傻孩子。可怜又可悲的莱昂内尔。
我给洛蒂打电话。她尖叫起来。她用紧张而刺耳的声音说——我永远、永远也不会原谅她说的这句话——她说:“你这畜生。都是你的错。”
葬礼上有四十来个人,我几乎都不认识,看到属于莱昂内尔的这个小世界聚集在一起,我很感动。洛蒂送来花圈。我自然只能去找梦迪,我们抱头痛哭了一场。她说那天是她的生日——她十九岁了——那正是他俩争吵的原因。她想去太浩湖庆生;而他想去新奥尔良。她说她不能再住在那套公寓了,我说她可以住我家多余的那个房间。从那以后,她就住在这儿了,我想,这对我们都好。她走到哪里,都像带着护身符一样带着莱昂内尔的那本《湖畔别墅》(“他很喜欢那本书,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