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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威廉·博伊德/译者:王一凡 当前章节:1547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4:51

母亲让我带父亲出去“好好逛三个钟头”,我们回到公寓时,母亲又不在。“她一上午都在外面,”露西说,“你们刚走,她立马也走了。”有人给父亲端来汤,喝完汤,他自己费力地爬上楼梯睡午觉了。我心里第一次冒出可怕的预感,他也许再也不能完全恢复了,我气自己,为什么一直以来没有多替其他人想想,为什么没有考虑他们的感受。

我是在公寓的起居室写下这篇日记的,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听着留声机播放的勃拉姆斯《第一钢琴协奏曲》。舒缓的慢板总能让人平静下来。细思其中的静谧之美,我发现我在思考为什么露西对我的态度会变成这样,不能说是冷冰冰的,但确实不温不火。在从因斯布鲁克回来的火车上,我想牵她的手,她把手缩了回去。可五分钟之后,她又兴致勃勃地聊起来(关于她父亲的新爱好:鳞翅目昆虫),仿佛我们是最要好的老朋友。但我不想做她的“朋友”:我想做她的情人。

4月26日,星期六

父亲又恢复了疗养院的日常流程,在滚烫的泥浆和几十升硫黄水里泡澡,天知道还有什么。露西早饭后来到我的房间,出乎意料地说她制定了一个计划——我们忠实地遵照执行了。我们告诉母亲,我们要坐火车去朗斯,那里正举办当地的节庆(至于是什么节日,我们没有细说:哪怕是阿尔卑斯山民的皮短裤节,母亲也不会关心的)——母亲认为这个主意好极了。我们让领班的服务员兼事务总管弗朗兹驾着小马和马车,送我们去车站。到车站后,他刚一离开,我们便坐缆车又回到山下的老镇。

我们在一家能看到公寓的纪念品商店里等着,假装挑选明信片,足足挑了半个钟头,母亲才出现。她穿着精致华丽的貂皮外套(“你看!”露西小声说),戴着有面纱的帽子。她匆匆走过疗养院,走进赫希金匠酒店。露西和我给了她五分钟,才悠闲地晃进大堂。我们几乎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坐在住客休息厅的尽头,身影被盆栽的棕榈树遮去一半。她在扶手椅上向前俯身,跟我们在疗养院外见过的那个瘦高男人说话。

露西喊来服务生,悄悄指了指那个男人。“能不能请你告诉约翰逊先生,我来跟他见面了。”她说。服务生立刻纠正她:那不是约翰逊先生,他说。那是普兰德盖斯特先生,从美国来的。露西为自己的错误道歉,我们便离开了。

我得说,我对母亲的行为保持着一种奇怪的淡漠;露西狡猾地打探到普兰德盖斯特的名字,这倒更让我印象深刻。然而,我必须接受事实——露西也拒绝承认其他任何解释——那就是,在我父亲生病期间,他的妻子竟跟仰慕者交往起来了。

4月29日,星期二

今天坐着吃午餐时,我看着父亲慢慢嚼着迪伦多福太太做的一大块烤小牛肉。他发现我在看他,不自觉地露出带着歉意的微笑,仿佛做了什么错事。我突然替他感到一阵心痛,热泪润湿了眼眶。母亲陷入停不下来的疯狂状态,跟露西大声争论着。不知为何,她们竟然在争论圆点花纹的问题。母亲宣称,任何一个超过十岁的人都不应该穿带圆点花纹的衣服了。“除非是用人或舞女。”她说。这话很刺耳,因为露西正穿着一件黄色的圆点衬衫(我觉得,她穿着很漂亮)。母亲继续宣传,圆点也适合马戏团的小丑。父亲又看了我一眼,眨眨眼睛。突然,我知道他将不久于人世了。

5月16日,星期五

艾比学院

今天在霍顿表扬我向耶稣学院做的历史课演讲时,我觉得他比往常更加傲慢了。他自吹自擂的态度让人以为这个机会是他花钱替我弄来的,就像以前有人在军队里花钱买个官职一样。我跟你说了吧,耶稣学院适合你,我说了吧?他滔滔不绝,仿佛帮了我天大的忙。我不带一丝笑意地说:“没有您,我确实做不到,老师。非常感谢您,老师。”我想他懂我的意思了。为表歉意,他邀请我下周日去他的小屋喝茶,并保证说要告诉我更多关于勒梅恩的事。

彼得进贝利奥尔的事定了,在牛津我至少会有一位同学了。体育活动时间,我们跑进小树林抽烟,放松一下。我们都觉得,本如此坚定地不读大学有些奇怪,也有些可惜。听着,我说,在巴黎和牛津之间选,我认为我也不会犹豫太久的。我们认为本一定有些私人收入,但我们也算不出有多少。显然不是太多,否则他压根儿不需要去找工作。“只够吃穿开销吧。”彼得感伤地说。想到有一天要赚钱谋生,现在的我们还觉得有些遥远,但一致表示,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艾比。我说,我以后大概会去学校当老师,我又问彼得他的梦想是什么。“成为著名的小说家,”他说,“就像麦克·阿伦,或是买得起游艇的阿诺德·贝内特[13]那种。”这让我多少有些吃惊。彼得想当作家?我的脑子转不过来。

夏季学期似乎长得没完没了。后来,我才意识到,我们的“挑战”是多么令人振奋,它们改变了学校生活的无聊和平庸。霍顿借给我一本诗集,是艾略特的《荒原》,他建议我认真看看。里面有些相当优美的句子,其余的内容就很费解了。我要是想找用诗写成的乐曲,我会找魏尔伦,谢谢。

5月17日,星期六

在军营里,托泽中士愤怒到骇人的程度,看起来像要爆炸了一样,在练兵场上冲着我们大吼大叫。我们对托泽颇为好奇——我们觉得他很滑稽——我们利用一切机会,问他关于战争的问题以及他到底杀过多少个德国人。他总是在具体的数字上含糊其词,让人觉得应该有好几十个。但显然,他连前线都没靠近过。今天我告诉他,我去奥地利度了假,公寓的总管家卡尔也打过仗——“是跟英国军队作战的”。

“那和啤酒的价格有什么关系,蒙斯图尔特?”

“我的意思是,一想到你们可能在无人区的两边面对面见过,我就觉得好笑,长官。”

“好笑?”

“你可能朝他开过枪,他也可能朝你开过枪。”

“又或者,”本插嘴了,“在你进攻德国防线时,你们可能还碰过面。”

“我才懒得理他呢,我跟你说。那些该死的德国佬。”

“你会狠狠教训他的,是不是,长官?”

“当然了。”

“你一看到他,就会把刺刀刺进他的肚皮,是不是,长官?”“我会竭尽所能的,利平。”

“要么杀人,要么被杀,长官。”

这样的玩笑我们可以也确实在一直继续着,结果就是托泽很喜欢我们,给我们安排的都是轻松的活儿。只是今天他处于混乱状态,因为晚间的训练马上就要开始了,他却发现我们都是一帮不负责任的人(艾比要跟圣埃德蒙德学院较量)。本说,恶作剧不够用了:我们得谋划一场值得纪念的破坏行动。

5月19日,星期一

我骑自行车去了格莱普顿。天气很热——夏天的那种热,不过,在什么地方又有一层春日的清新气息依旧徘徊着。我们坐在霍顿家屋后花园的躺椅上,晒着太阳,吃着海绵蛋糕,喝着茶。我对霍顿的蛋糕大加赞赏,问他是在哪里买的。他说是他自己烤的,不知为何,我觉得他没有说谎。他问我,我对《荒原》有什么看法,我说我觉得它有点做作。他觉得很有意思。他又问我,我更喜欢什么样的诗,我告诉他,我最近在读里尔克的诗——德文的。“你觉得那就不做作了吗?”他说;紧接着,他又道了歉。“我很期待看到你自己写的东西。”他说。我问他,他是怎么知道我想写作的,他说他猜的。然后,他承认,是勒梅恩把我在面试中说过的话告诉了他。

“无论你写了什么,都可以给勒梅恩看,”他说,“他会跟你说实话的。这是你在刚开始写作时最最需要的——实话。”

“那你呢,先生?”我突然自然而然地说,“我能给你看吗?”

“啊,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中学老师,”他说,“等去了牛津,你就会把我们都忘了的。”

“也许你说得对。”我说。我心里并不这样想,可霍顿总能带出我这样的情绪。他怂恿你,又突然打击你;他看似让你进入了他亲密关系的圈子,但又会当着你的面狠狠关上门。到目前为止,这样的情况在我身上发生了太多次,我早就料到了。于是,我说了些狠话想让他明白。可他又只是笑了笑。

门铃突然响了,再回到花园时,他带来一个女人,是上学期我在公共汽车站看到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她很漂亮,肤色黝黑,眉毛又弯又粗。他介绍说她叫辛西娅·戈德伯格。

“这是洛根·蒙斯图尔特,”他说,“我们对他期望很高的。”

她热情地打量我,接着,朝霍顿转过身。

“詹姆斯!你这样说会给别人造成很大的压力,”她说,“我这辈子大概会一直在报纸上找他的名字。”

“蒙斯图尔特需要点压力。”霍顿说。

“骆驼的背被压断时,他就是这么说的。”我补了一句。

听到这话,他俩哈哈大笑,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开心得可笑,又觉得自己很老练,能让这两个成年人笑成这样,仿佛我跟他们是平等的,我突然对霍顿以及他对我奇怪又疏远的兴趣生出一股暖意。也许他做得对:这是导师与他学生建立良好关系的唯一途径——有鼓励,有刺激,有考验,但一切必须是真诚的。

辛西娅·戈德伯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的天哪。霍顿去拿雪利酒时,她递给我一支香烟。我差点鼓起勇气接过来,可还是拒绝了,我向她解释了学校的规定。

“你们不准男生抽烟吗?”霍顿回来时,她问,“可怜的洛根说学校不允许他抽烟。”

“其实可怜的洛根抽得够多了。给你——”他递给我一杯淡雪利酒。他举起酒杯表示祝贺,并解释说是为了我在耶稣学院做的演讲。我们碰了杯。辛西娅嘲讽地眯起眼睛说:“聪明。我明白了。”

那天下午真是段奇妙的时光。霍顿点燃烟斗,辛西娅抽着香烟,我喝了三杯雪利酒,我们聊东又聊西。黄昏的夕阳从后方照亮苹果树的新叶,让它们变成亮晶晶的青柠色,雨燕开始在我们头顶俯冲盘旋。辛西娅·戈德伯格是音乐会上的钢琴演奏家——“还在奋斗中,所以很穷。”她说。我发现她的美很深刻,让人心绪澎湃——她很聪明,精通世故,又才华横溢。哎呀,有辛西娅·戈德伯格的世界多么美好!我越来越嫉妒霍顿——他了解她,她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们是情人吗?他们可能是情人吗?)她还记得我们的邂逅吗?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了。谁?蒙什么?哦,那个男生呀。男生。天哪,我必须尽快开始真正的生活了,在我死于无聊和沮丧之前。

5月23日,星期五

彼得有几周没见到甜美的苔丝了,他终于想出一个交流的方法。他们把写给对方的纸条藏在旧门柱一块松动的砖头后面。他还想安排一次约会,离艾比学院越远越好,我们一起想主意,都觉得最好就约在晚间演习期间。根据托泽的安排,演习的地点在灵福德周边的树林。本问了住在赫灵厄姆的学校园丁,他说灵福德有家不错的酒吧,叫“羔羊与旗帜”。彼得在门柱里留了纸条,让苔丝在六月四号晚上九点半去“羔羊与旗帜”和他见面。彼得还邀请我们同行——我觉得他客气得过了头,不过随他吧。

昨天晚上学校里有话剧表演,我忘了说。演的是《狐狸》[14]——拙劣至极。卡塞尔说他将进入基督教会学院——也许牛津的生活不会那么差劲了。

5月29日,星期四

托泽中士给我们安排了夜间演习最悠闲的岗位,愿上帝保佑他:我们六个人只要守护好艾比学院防线左翼通往灵福德支线铁路上的信号箱就行了。指挥这片地区的是克劳赫斯特—乔伊斯(下士),还有斯温顿学院的两个五年级学生——本认为他们都挺好对付的,但我有点担心克劳赫斯特—乔伊斯——他对军事似乎过于热情,我感觉他不会那么容易被收买。想偷偷溜走只怕没那么容易。

今天在军营,托泽简直是怒火冲天。艾比学院要保卫好假想中的弹药库,而圣埃德蒙德则要设法夺取它。托泽被分配到防守的位置,他颇感失望,他不断重复着一句像是自己编出来的格言:“最佳的防守是进攻。”他坚称,攻击性巡逻将是艾比的秘密武器;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把他们阻截在尽可能远的地方,靠都不让他们靠近。

“要有多‘攻击’才算攻击,长官?”本以恰到好处的热情问。

“发挥你的主观能动性啊,利平。”

“怎么做?巡到我们位置前方一千米去吗?”

“孩子,我们的目标是造成敌军阵线的困惑。”

“这么说,我们的攻击性巡逻是越早与他们接触越好喽。”

“领悟得挺快嘛,斯卡比尔斯。”

我们继续讨论了一两分钟——既是为了帮助克劳赫斯特—乔伊斯,也是为了帮助其他人——我们要确保每个人都牢牢记住攻击性巡逻的概念。

6月5日,星期四

一切顺利得如有神助——当然,一开始是这样。我们午饭后列队,领到自己的步枪,每人十发空包弹。接着,身穿军装、一副衰样的格里高利(他到底是怎么当上上尉的?)对我们训话,强调我们即将做的事情的重要性。“这不是游戏,”他反复强调,“你们很有可能哪天就被召唤去为国而战。那你们在这里学会的东西就能发挥大用处了。”接着,我们都被赶进灵福德森林。这里混长着成片的橡树和小榆树,丛生着灌木和荒草,还有一些新栽种的针叶林。

信号箱被放在支线铁路高高的路基上,从那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南边的郊野,那也是圣埃德蒙德部队可能进攻的方向。我们的任务是,如果看见圣埃德蒙德的活动,就立刻派人跑回基地报告,他们再派出攻击巡逻队进行阻截。克劳赫斯特—乔伊斯分到一副望远镜。

下午和傍晚天气转阴,变得凉爽。我们跟着一个经常在森林和远处田野巡逻的人,在路基周围晃荡(信号兵用愉快又好奇的眼神盯着我们,还勤快地给我们煮了茶)。我们研究了分给我们的地图,估算出从灵福德走路去“羔羊与旗帜”大概需要半个钟头。

七点半左右——暮色初降——拿着望远镜的本说,他在一片榆树林的边缘发现了动静。克劳赫斯特—乔伊斯匆匆跑来,拿着望远镜张望。“什么都没看到啊。”他说。

“不会吧,有十来个人呢,”本坚持说,“我刚瞄到他们了。”

“我请求去侦察。”我说。

“你不能一个人去,”彼得说,“我跟你一起去。”

“我们都去,”本说,“我指给你看他们的具体位置。”

“等一下——”克劳赫斯特—乔伊斯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

“我们不会发生冲突的,”本说,“我们先侦察,再回来报告。然后你就可以派这里的小孩回去找格里高利了。”

“我才是负责这片区域的人。”克劳赫斯特—乔伊斯发起牢骚。

“你是在负责呀,克劳赫斯特,”我说,“可是别忘了,托泽说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

“功劳都是你的,”本说,“别担心。”

于是,我们拿起步枪,穿过小道,滑下路基的另一侧,朝树林走去。刚一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外,我们立马就绕了个圈,重新回到支线上——离信号箱大约四百米——我们踩着铁轨往下走,一直走到能看见远处灵福德教堂的尖顶。我们的计划是——为了解释我们在夜间演习中消失,又或者,如果我们被发现了——就说我们在树林里迷了路,想回到大部队去,结果夜色越来越暗,我们反而迷失得更远了。我们把步枪藏在黑莓树里,又解开绑腿。我们都在外套里穿着自己的衬衫,旅行背包里还装着领带。但我必须承认,我们看起来还是有点奇怪:既不像士兵,也不太像普通民众。不过,本说没有哪个酒馆老板会质疑我们的装束:我们肯定不像学生,而且也不可能是逃兵。我们让彼得把他的外套扔了,好显出一些差别来,接着,我们挤过树篱,走上通往灵福德的小路。八点二十分,我们坐在了“羔羊与旗帜”的小桌旁。

这是家相当不错的酒吧,“羔羊与旗帜”,不是太吵。我们吃了腌鸡蛋和沙丁鱼三明治,还喝了苦啤酒。我们中有人去吧台再点东西时,总会引来几个常客的异样目光——我觉得,我们的卡其裤和大头靴确实很有“军队”的样子——但没人问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店主问我们是不是和小布拉德盖特的考古发掘有关,彼得非常聪明地回答,我们正是要去那里帮忙,这样我们的身份问题似乎得到解决了。

苔丝来得很早,九点还不到,她要了波特酒和柠檬。本和我去吧台拿酒,好给这对情侣独处的时间。等我们回来时,他们已经紧紧相依,手牵着手了。

这是我们和苔丝距离最近的一次,因为亲眼见过她那样温柔地抚摸彼得,所以本和我根本无法掩饰自己对她的强烈好奇。她是个安静的女孩,胸部丰满,脸又白又方,上唇有半圈极浅的绒毛,我们还能看到她的小臂像丝绸般光洁。彼得介绍我们时,她很小声地对我们俩分别说“你好”,她目光低垂,端庄羞赧。

她和彼得用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急切地说话。从她的语调和语气中,我感觉她很紧张——家庭农场上正酝酿着一场危机——无论他们在计划什么,显然很紧急。本和我回到吧台,点了第三杯啤酒。这时我已有了醉意。

“看看他们,”我说,“我简直不敢相信。跟做梦似的。”

“一场噩梦,”本说,“彼得怎么会跟这个村姑在一起?我们对他做了什么,洛根?我们到底以为自己在玩什么呢?”

我们忿忿不平地继续说着,时不时四下张望一番,懒得在彼此面前掩饰自己的嫉妒。我看着彼得,看到他和他健壮的乡下女孩手牵着手坐在那儿,我甚至生出仇恨的心情。

“我再也受不了了。”我说。

本看了眼手表。“十点差十分,”他说,“最好给学校打个电话,跟他们说我们迷路了。”

就在此时,酒吧门打开,格里高利上尉和托泽中士走了进来。

6月6日,星期五

半小时后,我要去见“蜥蜴”。我们三个像囚犯般被隔离开来,各自被转移到新的房间。我对自己的命运有种奇怪的漠然——实话说,我觉得我宁愿被开除。本也是一样:越早去巴黎越好,他说,他还邀请我跟他同行。只有彼得很震惊,一想到自己如果被开除他父亲会有什么反应,他就吓得要死。

唯一幸运的是,苔丝没有被发现。彼得一看到托泽和格里高利(他在酒吧替我们说了好话),便立马从苔丝身边跳开了,再说,他们永远都想不到会有女孩跟我们在一起。他们怒不可遏:圣埃德蒙德不费吹灰之力便夺下了艾比的弹药库。

雪上加霜的是,我们找不到藏步枪的黑莓树了,托泽一直恶毒地咒骂我们,直到格里高利让他闭嘴。

帕克刚刚把他长鼻子的脸从门边探出来,说“蜥蜴”现在可以见我了。

稍后。我在这件事情上要保持克制。我要趁着记忆还清晰的时候,把真相和事情发展的经过记录下来。我永远不能忘了这件事。我永远都不能忘了发生过什么。

我敲了门,被叫进去。“蜥蜴”站着,凄凉地望着窗外,猛抽烟斗。我站在那儿时,他不停地喷着烟,我听到他的嘴唇发出难听的啪啪声,像是火力不足的煤气灯。

“我有坏消息要告诉你,蒙斯图尔特,”他说,依然望着窗外,“但我不会开除你,也不会开除利平和斯卡比尔斯。因为我要开除,就得把你们三个全开除。我不能只开除两个,不开除第三个。”

“好的,老师。”我想说点大胆的话,说点无法无天的话,说点傲慢又满不在乎的话,可我想不出该说什么。

“我要告诉你的坏消息,是我不开除你的原因,知道吧。”

他尚未开口,我已明白。

他转过身。“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父亲今早去世了。”

说完,那该死的臭杂种竟然打了我。用手杖打了十二下。他跟我说,这学期剩下的时间我都不得外出,而且我还要赔偿丢失的步枪。说完,他打开他的书房大门,让我出去。他没再多说一句同情的话。我希望他痛苦地死去,在地狱里腐烂。

注释:

[1]芬尼亚运动始于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和爱尔兰,致力于争取爱尔兰脱离英国的统治。此处的“芬尼亚叛徒”,是对天主教徒的蔑称。——译注

[2]彼得·斯卡比尔斯和本杰明·利平是洛根从学校时代起最亲密的朋友。

[3]每年9—12月的学期。——译注

[4]据已有资料,这本《留言簿》从未出版,也未能找到它的任何底稿。

[5]露西·桑塞姆是洛根的嫡亲表妹,比他小1岁。她的母亲珍妮弗·蒙斯图尔特嫁给了来自苏格兰珀斯的工程师霍瑞斯·桑塞姆。霍瑞斯·桑塞姆目前在孟加拉国铁路部门工作,露西在1923年的圣诞节期间住在她的舅舅、舅妈家。

[6]亨利·苏塔(Henry Soutar),洛根的舍监,60多岁,洛根和他的朋友们都不喜欢他,给他取了“蜥蜴”的外号,因为他脸上有很多皱纹和赘肉。

[7]格莱普顿(Glympton),圣詹姆斯罗马天主教堂所在的小镇,也是艾比赫斯特学院送天主教男生做弥撒的地方。离学校大概3公里。

[8]指牛津。——译注

[9]圣餐变体论(Transubstantiation),指面饼和葡萄酒经祝圣后变成基督的体血,只留下饼和酒的外形。——译注

[10]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散文家、文学批评家。——译注

[11]麦克·阿伦(Michael Arlen,1895—1956),亚美尼亚散文家、小说家、剧作家。——译注

[12]畿尼(guinea),英国旧时的金币或货币单位,等值于现在的1.05英镑,即21先令。——译注

[13]阿诺德·贝内特(Arnold Bennett,1867—1931),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记者。——译注

[14]《狐狸》(Volpone),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剧作家本·琼森的代表作。——译注

牛津日记

洛根·蒙斯图尔特在一九二四年的米迦勒节学期[1],进入牛津大学耶稣学院。日记从接下来那个学期的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开始。与此同时,弗朗西斯·蒙斯图尔特去世后,他的妻子梅塞迪斯卖掉伯明翰的房子,搬到伦敦的南肯辛顿区,并在萨姆纳买了一幢五层楼、带露台的白泥灰排屋,对它进行了颇具风格的装修。彼得·斯卡比尔斯也来到牛津,进入贝利奥尔学院,至于本·利平,则按照他一直说的那样,去了巴黎的美术馆工作,学习如何成为经纪人。

1925年

2月24日,星期二

去贝利奥尔和彼得共进午餐。贝利奥尔的食堂比耶稣学院的食堂好太多了;有三种奶酪,还有面包、燕麦饼干和啤酒。不知为何,我有种奇怪的沮丧感。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彼得如此毫无保留又不加批判地爱着牛津以及牛津带给他的一切,而与此同时我却发现这里令人窒息、叫人失望。他还收到了本写来的信——我嫉妒地想,为什么本给彼得写了信,没给我写?

我去国王学院听了关于宪法改革的演讲,没听清楚,白白浪费了时间。从贝利奥尔出来的路上,我遇到昆奈尔[2],他告诉我他在写一本关于威廉·布莱克的书。我没有告诉他,我也在写一本关于雪莱的书。为什么没说?难道是担心这样会显得我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吗?昆奈尔出版过一本诗集,但并不意味着他的雄心壮志比我的更高级。我真的必须努力了;至少,要表现得自信:这样隐藏锋芒简直可悲。

2月26日,星期四

勒梅恩对我写的关于加富尔[3]和意大利统一运动[4]的论文赞不绝口,邀请我参加他著名的周六午宴。斯蒂文斯[5]好心提醒我,我明天要参加点名,不然又有可能被禁足。这个地方太像中学了:一所能抽烟喝酒的中学,但不管怎么样还是中学。

2月27日,星期五

周五晚上,“荣军院”[6]很安静,安德森太太还没有喝醉,所以认出了我。她给我做了一盘鹅肝酱三明治,我读着报纸,喝了一瓶干红葡萄酒。卡塞尔和他的两个朋友走进来,问我要不要玩四人桥牌,可他们已经半醉了,我决定最好还是找个借口躲开——他们玩的赌注太高,尤其是在喝了酒之后。

去电影院(“超级”影院),把戴安娜·韦尔的《落日旋律》看了第三遍。她目前是我理想中的完美女性。回家路上,我匆匆走进瓦德厄姆学院,和迪克·霍奇[7]喝了威士忌——我越了解他,就越喜欢他大方的个性。

2月28日,星期六

我很喜欢勒梅恩的“聚会”,对此我自己也隐隐觉得惊讶。聚会上有一些年轻的大学老师,有一个从伦敦来的记者(没听清他的名字),还有十来个他亲自挑选的本科生。勒梅恩家在班伯里路。我们都聚在客厅(神秘的勒梅恩太太没有现身),从那儿可以逛到大藏书室,俯瞰向下倾斜通往查韦尔的屋后草坪。藏书室里已摆好了食物:冷餐切盘、土豆沙拉、甜菜根之类的。还有奶酪、苹果派和奶油。几个厨房女佣端着莱茵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的瓶子四处游走。我们把自己的盘子装满,或站着吃,或坐在扶手椅上吃,或坐在小圆桌周围吃——非常随意。感觉有点像在参加小型婚礼,勒梅恩正是忙碌老练的主人,他来往周旋,让大家走动起来,为他们引介彼此,或是以恰到好处的评论引出话题——“啊对了,托比,你在罗马待过一段时间呀”或是“洛根对奥里尔的新房子有个颇有争议的看法”。一开始,我感觉还有点拘谨生硬,不过比正式的晚宴(比如鲍勒的沙龙[8])好多了,酒越喝越多,勒梅恩施展着魅力,你会发现,你很快就和几乎每个人都见了面、说了话。

而且聚会上还有女人!一个来自萨默维尔的女老师和两个本科女生。勒梅恩把我介绍给其中一位,但我没听清她的教名:叫什么福瑟吉尔来着。我请她再重复一遍。

“兰德。”她说。

“兰德?是什么的简称吗?”

“不是。就叫兰德。”

那就是兰德·福瑟吉尔了。她说她在念“现代巨著”,其实就是哲学、政治学加经济学。她娇小玲珑,刘海极短,和她宽大的额头并不相称。她有双橄榄绿的眼睛,眼睛里充满好奇,她抽起烟来显得既好斗又卖弄。

“你在干什么呢?”她问。

“快无聊死了。”

“那我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不。”我急忙说。我被她深深吸引了。“我的意思是说在牛津这儿:我受不了这个地方。我是念历史的。”

“哎呀,原来是勒梅恩年轻的新星。好吧,我也不喜欢牛津,现在你觉得安慰了吧。”

她说她感觉自己像住在女子监狱或女兵营房。她提到她的父亲是个画家(显然我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他们家住在汉普斯特德。我告诉她,我正在写一本关于雪莱的书。我们交换了名片。

“耶稣学院。”她念道。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喝杯咖啡,哪天。”

“要是我能甩掉我的陪护人的话。”

现在想起她,我发现她确实很迷人。那双奇异的眼睛绝对让人魂牵梦萦。

(事后补记。为什么要写雪莱?我现在也不太记得了。我在中学念过那些抒情诗,和大多数少年人一样,我以为我读懂了。我记得自己还读过拜伦的情妇特蕾莎·圭乔利的一段语录。她是在雪莱去世前不久,在比萨和他认识的,她形容他个头非常高,微微驼背,头发略带红色。他皮肤很差,她发现,但他的礼仪举止无可挑剔。我想,正是这短短的描述鼓舞了我——它向我展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雪莱。雪莱突然变得真实了——他不再是大众印象中古怪的金发天才——我想更了解他,而当我对他有了更多了解后,我想把我的雪莱作为更准确真实的版本向世人呈现。无论我随后写的这本书有多少缺点,但没人能说它对主人公的刻画是理想化、情绪化的。还有,雪莱英年早逝——去世时才二十九岁——伟大天才的早逝也总能吸引年轻的作家。)

3月3日,星期二

今天早上,彼得打来电话,显然是出了什么状况。他不肯说原因,只让我跟他一起骑车去艾斯利普。我把宪章运动的论文放到一边,找出我的自行车。

*

到了艾斯利普后(骑了不到一小时——我们踩得很卖力),我们直接去了酒吧。彼得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半品脱啤酒上的泡沫,表情像是刚刚得知自己患了不治之症。

“有什么坏消息吗?”我终于开口了。

“苔丝在这儿。”

“苔丝?这儿?哪儿?”(人真正震惊时就是这么说话的。)

“就在艾斯利普。她租了间小屋,在沃特佩里一家托儿所工作。她离家出走了。”

“我的天哪。”

“我该怎么办?她说她爱我。”

“她当然那么说。你一定要明白,彼得,女人……”

“我也爱她,洛根。至少我认为我是爱她的。我想娶她,不管怎么样。”

这话我没法回答。我们离开酒吧,沿小路走向一排朴素的茅草顶小屋。彼得敲响其中一间的门,苔丝开了门——苔丝·克拉夫,上一次我见她还是在灵福德的“羔羊与旗帜”,那仿佛是一千万年前的事。小屋里干净整洁,家什物件少得可怜:壁炉里燃着火,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橡木桌子。苔丝见到我似乎很高兴,用力地和我握手。

“见到你太开心了,蒙斯图尔特先生。知道你和彼得也在这儿,就在路的那头,我感觉牛津就没那么陌生了。”

我坚持让她叫我洛根。她走到小厨房的水槽边沏茶去了。

“什么声音?”我说。到处都是窸窸窣窣的抓挠声。

“这个地方鼠患成灾。”

彼得说,她是上周来的,安顿好之后,买了几件家具(我猜楼上应该还有一张床),在贝利奥尔的门卫那儿给他留了张字条。“她跟房东说我是她哥哥。”他说。

“哦,别人很容易相信的呀,”我说,“学校要是听说了这件事,你知道会怎样。学监会疯掉的。”

“买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后,她就只剩一周的房租钱了。所以,我预先付了三个月的房租。”

“你比阿尔弗雷德·达根[9]还差劲,”我说,“他们会以为你养了个情妇:‘你们听说过斯卡比尔斯吗?那个在艾斯利普养情妇的贝利奥尔学生。’”

这时,苔丝端着茶回来了,我们便开始漫无目的地东拉西扯。原来,苔丝现在在这里自称苔丝·斯卡比尔斯。过不了几天,整件事就会大白于天下的。不过房租才一周一英镑,彼得完全负担得起。还有,苔丝竟然比我们俩都大——她二十二岁了。她穿着蓝色印花裙,坐在火边,显得格外漂亮。彼得说他只要等到年满二十一岁,就可以叫她父亲“去上吊”了。真是一番豪言壮语。他完全昏了头:这件事太有趣太浪漫了,不应该发生在彼得身上。晚上,我迟迟未睡,给本写了封长信,告诉他这一激动人心的新进展。

3月18日,星期三

和兰德·福瑟吉尔在卡德纳喝咖啡。她穿的天鹅绒外套很称她的眼睛。我们有点不自然地聊起墨索里尼和意大利,我尴尬地发现,她的见闻比我广博多了——她观点鲜明,还知道很多特别的细节;我的观点则好像直接来自《每日邮报》的社论——至少是那些我费心看过的。我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我想起她是学政治的,可事实就是,我的头脑在牛津腐烂了,因为没完没了的喧闹钟声而变得麻木迟钝了。我欠了布莱克维尔书店十八英镑买书钱,欠了霍斯七十三英镑做衣服的钱,欠了学院十英镑膳宿杂费,天知道酒商还要找我讨多少债。迪克·霍奇邀请我复活节跟他一起去西班牙,我心动了。他说我们只要十英镑就足够了,所有的东西都很便宜,坐三等座就更省钱了。也许我应该等到夏天再去。我倒是更想去伦敦——毕竟,它对我而言基本还是陌生的。

4月10日,星期五

南肯辛顿,萨姆纳

母亲改装了房子。外面,新刷的白墙闪闪发亮。里面,刷着清漆的墙壁、窗帘和各种浓烈鲜亮的材料让人看得眼泪汪汪。她为我把顶楼装饰齐当:我的卧室和更衣室是深焦黄色的,挂着翡翠绿的窗帘,我还有个小客厅,里面的色调是相反的。我们有个管家,叫亨利,有个司机(还有了辆新车),叫贝克,有个厨子,叫赫塞尔汀太太,还有两位(年纪较大的)女佣,分别叫塞西莉和玛格丽特。母亲有个贴身侍女,叫恩卡纳茜欧。她们彼此用西班牙语尖利地大声说话,显然弄得其他仆人不知所措。很明显,我们是富裕的:父亲说我们将衣食无忧,他没有说错。

而我,也第一次真心怀念起父亲在我生活中温柔且低调的存在。今天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五,母亲问我想不想去布朗普顿圣堂参加弥散,我拒绝了。父亲下葬的那一天,我的信仰,如果有,也已经同他一起进了坟墓。雪莱说得对:在我们这个世界中,无神论是绝对必要的。我们作为个体如果要生存下去,就只能依靠人类精神所提供的资源——向一个或多个神灵求助只是一种假象。那还不如对月长啸呢。

今天晚餐时,母亲宣布她会在周一去巴黎,要去一周,也许是十天。我说,搞了这么多室内装修,她是该休个假了。

“我要去见个朋友,”她带着可怕的矜持说,“是我认识的一位美国绅士——普兰德盖斯特先生。”

啊,鼎鼎大名的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我想,但我装作一无所知。

“这个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是谁?”

“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

“你要希望什么我都不能阻止你,母亲。”

“别让我为难,洛根。他是个很好的人——和蔼可亲。他在投资方面给了我非常好的建议。”

我说我期待与他见面。也许这些仆人、所有这些浮夸的装饰都是普兰德盖斯特先生精明理财的结果。我问她,她不在家时我能不能邀请迪克·霍奇来家里住。她没有反对。

4月18日,星期六

母亲还没回来,迪克·霍奇还住在我家,不过今天他和我都很难受。昨天晚上,我们去皇家餐厅喝香槟。接着又去阿尔罕布拉宫看表演。看完后,我们在50-50俱乐部喝了更多的酒——这次喝的是白兰地——还跟两个妓女说了话。迪克在她们面前很坦诚——那场面相当滑稽。

迪克:多少钱?

第一个妓女:这得看我们要做什么,是吧?

迪克:我想知道你们的收费。

第二个妓女:你以为我们是什么?计件工人吗?

迪克:我要是不知道吃饭的价格,就不会坐进餐厅,是不是?

她们很快厌烦了我们,走掉了。迪克跟我说,他去过马德里的一家妓院,那次的经历他“完全不敢写信告诉家里”。回到家,我找出波尔图葡萄酒,我们坐着喝到很晚。我抽了半支雪茄,我想,那正是我今天早上感觉如此奇怪的原因。迪克问我,我有没有吻过男生。我坦白说,我对男生没有兴趣。他说,他在学校(哈罗公学)吻过十几个男生,可又补充说,那是因为他别无选择,每个人都有渴求的对象。我跟他说了露西的事,他似乎很受震动。“我不想要没有爱的性。”这是我记得的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4月20日,星期一

迪克今天早上离开我家去加拉希尔斯了。我让贝克开车送我们去国王十字车站,我感觉对他突然生出强烈的喜爱(迪克,不是贝克)。我觉得,能有一个除了本和彼得之外的好朋友是件好事——一个不知道我中学时是什么样、只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朋友。可当他穿过检票口,登上火车时,他甚至都没有跟我握手:他挥了挥帽子,说了句“回农场去喽”,便再也没有回头望一眼地走了。

迪克,他确实让我困惑。他有着深刻而敏锐的智慧——例如,他声称自己憎恶莎士比亚——可这种智慧似乎又总与他毫不妥协的直率相矛盾。天知道他跟我母亲会怎么说话。正是他的绝对坦诚吸引了我,我了解自己,所以也很容易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这种特质吸引。可迪克·霍奇在洛根·蒙斯图尔特身上又发现了什么呢?如果他离开时的态度是某种暗示,那答案一定是乏善可陈。

母亲发来电报,说她明天从巴黎回来。普兰德盖斯特先生将与她同行,但会入住海德公园酒店。

5月22日,星期五

彼得和我骑自行车去艾斯利普,跟苔丝一起喝茶。多么神奇,这件风流韵事竟然还没被大家发现:彼得的父母、大学的老师,还有艾斯利普的好居民们。一个原因在于苔丝的托儿所离小镇够远,所以不会有什么流言蜚语。在托儿所,她只是个住在艾斯利普、很会种植花草的乖女孩。她不上班时,艾斯利普的人很少见到她,自然也不会生疑。她按时付清账单,据大家反映,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她在牛津读书的“哥哥”偶尔来访,也未引起任何非议。彼得告诉我,假期期间,他们俩一起过了个长长的周末。像夫妻一样生活,他说(细节无须详述)。他对她的爱是无穷无尽的。

小屋看起来很漂亮,干净整洁,花园里绽放着各种鲜花(我一定要了解一下这些花的名字——这方面的无知让我有点烦恼。我如果能认出十几种树,那认花应该也不难)。地板才刷过清漆,铺着一张张小地毯,窗户上挂着鲜艳的窗帘,壁炉前有两把扶手椅和一个小梳妆台。只是,彼得承认,花在苔丝和这间小屋上的开销让他手头颇为吃紧,并找我借了十英镑暂渡难关。

我们喝了茶,吃了一堆又一堆凤尾鱼吐司。苔丝亲切可人,热爱户外活动的她比以前显得更可爱了,我觉得。彼得出去买香烟时,她告诉我,她不知道人生还是否有可能快乐过现在了。除了眼前拥有的一切——她在托儿所的工作、她的小屋和彼得——她对生活别无所求。这多叫人羡慕啊!也许这就是答案——也许这就是找到真正满足感的办法——在有限的范围内,过好自己的生活。设定合理的目标,树立可以达成的志向。但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做到,唉。

6月3日,星期三

勒梅恩昨天晚上在米特雷的一处私邸为艾斯梅·克雷[10]及其丈夫举办晚宴。场面相当盛大,勒梅恩一定破费不少。我觉得,勒梅恩很想让他的圈子比鲍勒和厄克哈特的圈子看起来更高级更世故,希望它的范围能超越牛津和学术圈,不仅仅只有刻薄的同性恋和滴酒不沾的知识分子。他的其他一些朋友开车从伦敦赶来,我猜我能受邀就该倍感荣幸了。艾斯梅·克雷是来王室进行《安东尼和克莱奥佩特拉》的彩排的(“天哪,我最讨厌那部剧了。”我把我受邀赴宴的事告诉迪克时,迪克这么说)。

兰德·福瑟吉尔也出席了宴会——她一身黑,戴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饰品,头上插着小小的羽毛头饰。她化了妆,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她将我介绍给艾斯梅·克雷(她是她们家的朋友),我跟她聊了很久。我像小孩一样颤抖着,能跟这位美貌又著名的女演员说上话,我太激动了——我真是可笑。我穿着新的晚宴服,白色的双排扣马甲,感觉自己很时髦,也很热。我几乎没注意我们吃了什么——我的视线无法从兰德身上转开——可我郁闷地发现,她坐在勒梅恩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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