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杜纳被洒满房间的阳光叫醒。他睁开眼睛看了下闹钟,已经十点了。杜纳像玩偶匣里的小丑一样,迅速弹坐了起来。他心里疑惑,为什么西弗内斯夫人没来叫醒他。
杜纳跳下床,光脚跑到了窗户边,却没听见楼下有任何动静。他把头伸出窗外,四处张望,他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好奇。每次他看向窗外,都能发现街上的新鲜事物。
杜纳探头出去的时候,索克·弗隆工作的那幢报社大楼上的四面大钟敲响了十点的钟声。
私家车、公共汽车、卡车在路上来回穿梭,杜纳不禁纳闷,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不同的地方供它们跑来跑去。
街角处,有个男子拿着手风琴,身边还有一只戴着帽子的猴子。杜纳立刻穿上衣服,三步并作两步地下了楼。
杜纳一蹦一跳地进了厨房,餐柜里的盘子都发出了咯咯的声响。西弗内斯夫人惊呼道:“天哪!我还以为是龙卷风来了呢。你睡了大懒觉。”
“是的,夫人。”杜纳说,“我能不能——”
“长身体的孩子需要充足的睡眠,”西弗内斯夫人打断杜纳,“现在去洗漱吧,我给你做些早饭。”
“好的,夫人。我能不能——”杜纳边说边往后门走去。
“跟昨天一样的早饭——干麦片加草莓和奶油,可以吗?”西弗内斯夫人又一次打断了杜纳。当她提到草莓和奶油的时候,杜纳脸上浮现了迟疑甚至是痛苦的表情,但他并没停下脚步。
“好的,夫人。”他再次说道,“我能不能去街对面看会儿猴子呢?”
西弗内斯夫人推起眼镜,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杜纳。手风琴声突然传进了屋里,西弗内斯夫人才明白杜纳的意思,说:“去吧,你怎么不早说呢?快去快回,早饭马上就做好了。”
杜纳却没听见西弗内斯夫人的话,当捕捉到她同意的眼神时,他便像国庆日的烟花一样,飞速跑出了后门。
杜纳跑到街角停了下来,手风琴正奏着《纽约人行道》这首歌,围观的孩子们跳着舞,那只猴子也参与其中。这是杜纳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猴子,它的长相和动作像极了住在伊登伯勒迷失湖后的小木屋里的布茨老人,这让杜纳惊奇不已。
过了一会儿,背着手风琴的男子、猴子和那群围观的小朋友往街上走去。杜纳则回到了西弗内斯夫人家,因为安妮姑妈曾告诉过他,在别人家做客期间,万万不能给主人添麻烦。
杜纳的早饭已经准备好端上桌,西弗内斯夫人正在将橙子、柚子和柠檬切成丁,准备做果酱。
杜纳坐了下来,说:“天哪,城市里的事物多到看不完,有太多事可以做了!”西弗内斯夫人叹了口气,说:“一直以来,我总想腌制一些酸豆当调味品,却从来都找不到时间去做。”
杜纳觉得西弗内斯夫人的说法十分滑稽,但他并没有说出口。不过,当他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突然想起安妮姑妈曾说过的话,于是他略带歉意地说:“安妮姑妈说,腌制的旱金莲种子和酸豆的效果一样好。”
西弗内斯夫人盯着杜纳,过了一会儿说道:“哦,天哪!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的院子里有好多。”
“可能她压根儿没想起过这事吧。”说完,杜纳抬头看了看摆在厨房水槽上方架子上的老钟,已经十点半了。
“啊!我要赶紧走了,不然今天就擦不到鞋了。”杜纳说,“我早饭吃得这么晚,西弗内斯夫人,您介意我中午不回来吃饭吗?”
“当然不了,别把自己饿坏了就行。”
“如果今天生意好,我就买些花生吃。”
“垃圾食品不可以多吃。”西弗内斯夫人朝着杜纳摇了摇手指,做出很严肃的样子,“你如果在这儿生病了,安妮肯定不会原谅我的。”
“不会的啦,再见!”杜纳说。
“好吧,反正我已经提醒你了!”西弗内斯夫人说话的时候,杜纳飞奔至屋角,拿起他的擦鞋盒,挂在了肩膀上。“他大概就记着那些旱金莲种子了吧!”
杜纳到了广场后发现,情况比昨天更让人失望。几个人零零散散地坐在长椅上,他们的鞋子却都无比鲜亮,好像他们花上了所有的时间打理鞋子,就为了躲开擦鞋的人。
杜纳四处招揽生意,得到的答复要不是无礼拒绝,要不就是沉默无言。于是,他过了马路,走向报社大楼。有两个男人在角落里聊天,看起来是乐意享受擦鞋服务的人,杜纳满怀希望地朝他们走去。
“擦鞋吗,先生?”杜纳活泼地问道,“需要擦鞋吗?”
两人齐齐地看向杜纳,却又好像没看见一样,摇了摇头。走着走着,擦鞋箱越来越沉,杜纳有些丧气。角落里有个普通的休息站,两个座位都是空的。他原本并未多想,但站在座位前的矮壮男子叉开了双腿,双手抱在胸前。杜纳发现,这个男子正恶狠狠地瞪着他,气得快要跳起来了。
“快滚开!”男子粗暴地挥舞着双臂,朝着杜纳吼道。杜纳被吓得心脏狂跳,要不是如此害怕,这会儿他肯定在担心男子乱甩的手臂会突然脱落,然后飞走。
杜纳涨红了脸,尴尬不已。所有人都看向这边,他真心希望自己能够消失。他拖着步子走在人行道上,又缓缓过了马路回到公园。杜纳疲惫地坐在长椅上,后悔离开了伊登伯勒。
当他看到本·富兰克林吹着口哨从街对面走来,沮丧之情立马就消失了。杜纳站起来,挥了挥手,接着迎上前去。
“嗨。”本打招呼说。
“嗨。”杜纳回应。
两人并排坐下来,却一言不发。
几分钟过后,杜纳突然说:“对了!今早你去那旧房子敲门了吗?”
“敲了,清早去那儿敲门也很恐怖。”本边说边笑了起来,“我在那儿等着,等到街上人多起来了,我跑过去用力敲了一会儿,然后往后退了几步。”
杜纳紧张地问:“有人开门吗?”
“什么都没有,于是我等了一会儿,街上人越来越多,我就又去敲了一次。”
“还是没人?”杜纳问。
“没人。”说完,本又不安地补充道,“敲了两次,应该够了。你说呢?”
“应该是吧。”杜纳满脸疑惑,“也有可能是,他们还在睡觉,来不及下楼。”
“啊,那个男人肯定起床了,他肯定要外出工作。”本坚持道。
杜纳辩道:“也许他已经去工作了,那个小女孩还在睡觉。”
本瞪大了双眼:“睡觉,一个人,在那个屋子里?再说了,她还有妈妈呢,她妈妈肯定要早起为那男人做早饭。”
“这倒是真的。”杜纳表示赞同,表情却更加疑惑了。
随后,两人一言未发。直到本突然发问,打破了沉默:“对了,昨天晚上你去那幢屋子敲门时,里面有家具吗?”
“压根儿看不清,那个小女孩就提了一盏灯,她身后一片漆黑,我根本看不见。”
本摇了摇头,说:“这是我听过的最搞笑的事了。”
“对我来说,最搞笑的是房屋经纪人,他告诉弗隆先生那屋子有幽灵。他理应知道,没人愿意住这样的屋子啊。”
“这个不好说。”本说,“有些人就是不按常理出牌。再说了,那个男人不愿意这事见报,要不就没人租了。他觉得如果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也许他们中间有人知道该怎么办。”
“这也说不通,”杜纳笑着说,“据我所知,人赶不走幽灵,幽灵赶人才是。”
“啊,说得对!”本赞同道。突然,他把手伸进裤子口袋里掏来掏去,接着叹了口气,沮丧地坐回凳子。
杜纳慌乱地看着他,问:“怎么了?”
“天哪,”本伤心地说,“你不会知道我现在有多想念沃特伯里,它一直陪伴我左右,我常常带着它外出,跑腿的时候总是跟它聊天。”
杜纳涨红了脸,话也哽住了,看上去十分不安。
“我,我猜我应该告诉你实话,本。”杜纳说。
“什么实话?”本问道。
“沃特伯里在那个屋子里。”
“在那个屋子里!”本大声叫着,连邻座的男子都转过头看他。
“是的,”杜纳难过地说,“昨晚我们看见那屋子里的灯光之前,你把沃特伯里递给我了,你应该是忘记了吧。我把它攥在手里,然后去敲的门。那个女孩的爸爸让她关门的时候,我想这背后的故事肯定很有趣,于是我蹲下来假装系鞋带,然后,我——”
“你到底在乱说什么?”本问道,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杜纳。
“我假装系鞋带,其实我鞋带没松,”杜纳解释道,“我把沃特伯里放到门槛上,看着它爬进那屋子里去了。”
“不会吧!”本依然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杜纳,“为什么呢?”
“我想着,等到那个男人气消了,我们还有个再去那儿的理由。”
“你是说,再去看小女孩吗?”本问。
“不是!我才不想看什么小女孩呢。我要找出那个地方的特别之处。”
“那屋里只有沃特伯里!”本满是惊讶地说。
“非常抱歉,本,真的!”杜纳说,“我当时心里想,也许我们可以征得里面的人的同意,这样我们就可以进去找沃特伯里了。”
“但是万一它爬出窗户,爬到草丛里,我们就再也找不到它了!”本哭着说。
“可以的,我们可以找到。”杜纳充满自信,“你说的问题我也想过。你还记得我的狗强普吗?在伊登伯勒的那只?”
“当然了,我记得。”本说,“但这跟沃特伯里有什么关系呢?”
“听我说完,”杜纳得意地说,“强普能发现世界上所有的乌龟或蛇。因为在伊登伯勒的米勒河和迷失湖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乌龟和蛇,强普都能找到它们。”
本来了兴趣,问:“强普找到它们做什么呢?”
“哦,它只会朝着它们叫。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怎么才能把强普带过来,如果带过来了又该把它养在哪儿呢?”
“嘿,兄弟!”本激动地说,“可以放在我家。”
杜纳也兴奋了起来,问道:“你爸妈不介意吗?”
“不介意!他们甚至察觉不到,家里人多着呢。”本说。
“人多?”
“兄弟姐妹,”本解释道,“我有十六个兄弟姐妹。”
杜纳听后一脸惊讶,接着却又流露出羡慕和敬畏的表情。
“你有十六个兄弟姐妹?真的吗?”
“我发誓,”本淡定地说,“但有一部分人现在不住这儿。有些结婚了,有些搬去别处了。我爸之所以给我起名叫本杰明,是因为我在家里排行第十七,又是礼拜天出生的,跟本杰明·富兰克林一模一样。这也是我在报社工作的原因,为成为作家和出版家而努力。”
“真的吗?”杜纳睁大了双眼,他已经将强普的事完全抛到脑后了。相比之下,本名字的由来、他的十六个兄弟姐妹和本要成为富兰克林一样伟大人物的志向更能引起杜纳的兴趣。
杜纳崇拜地问:“你开始创作了吗?”
本一言不发,看起来像在说服自己下定决心一样。过了一会儿,本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故意压低声音,轻声问道:“你知道《穷人理查德年鉴》吧?”
杜纳咬着嘴唇想了又想,他决定坦白承认自己不知道。而在此之前,杜纳却打算告诉本自己听说过这本书,但最后,他并没有这样做,他选择说实话。
“没有,好像没听过。”杜纳谦卑地答道。他觉得,这样的坦白应该搭配这种语气。
“你竟然不知道《穷人理查德年鉴》!”本惊呼,“怎么会?几乎所有人都读过这本书。本杰明·富兰克林写的,里面几乎涉及所有事情。我也正在创作类似的作品。”说完,本把那本笔记在杜纳眼前晃了晃,便放回了口袋。
“天哪!”杜纳也同样低声说道,“我可以看看吗?”
“这个……”本看上去有些尴尬,“我还没写多少呢,昨天才开头。”
“可以看看你写了什么吗?”
“好吧。”本不太情愿地将笔记本翻到第一页,递给了杜纳。只见上面潦草的字迹写道:“周一。单只溜冰鞋跟一双溜冰鞋一样好使——当地上没有冰的时候。”
杜纳琢磨了好一会儿,随后便笑得前仰后合。“啊,天哪!”他说,“写得太好了!”
片刻之后,杜纳突然止住了笑声,问道:“但是,既然地上都没有冰了,那为什么还要说溜冰鞋呢?”本把笔记本放回了口袋,长着雀斑的脸上满是厌恶的表情。
“哎!”他说,“什么事你都要琢磨个所以然,是吗?”
“我喜欢思考,”杜纳坚定地自我辩解道,“我觉得很有趣。如果有困扰我或是无理由的事情,我都喜欢调查到底。问你这样的问题,是我太蠢了。我觉得你写的东西真的很有趣。”说完,杜纳又笑了起来。
两个人一起笑了几分钟后,又一次回归沉默,而杜纳则陷入了异乎寻常的沉思中。
“你要知道,”杜纳打破沉默,说道,“我能想办法把强普接过来,寄养在你家,这样它就可以帮我们解开那幢屋子的秘密了。”
“我的天哪,”本说,“一只狗怎么解开秘密?”
杜纳为了印证他的说法,解释道:“有一次,几个人抢劫了伊登伯勒隔壁镇——克林顿镇的银行,强普帮忙抓住了抢劫犯。”[3]
“不会吧!”本惊讶不已,“真的?”
“真的。”杜纳说,“还有一次,我去长岛海峡的帕蒂·塔布斯阿姨家玩,强普帮忙解决了一道谜题,帮助帕蒂阿姨摆脱了麻烦。”[4]
“啊,你开玩笑的吧。”本怀疑道。
“没有,我没有。”杜纳说着,突然他表情一亮,说:“看!弗隆先生来了。”
“天哪,”本看着《晨报》塔楼上的大钟说,“我要回去工作了,这样我才能在一点前来这儿提醒他去上班。别忘了跟我说说抢劫的故事。”
“好的。”杜纳说。本便向办公室跑去。